时间:2022-12-03 05: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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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十二五”药品安全任务,明确监管责任,加大药品流通监管力度,改善药品流通质量管理状况,运用药品流通电子信息化监管平台,规范流通各个环节的药品经营行为,加强基本药物、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疫苗、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管,加大药品分类管理和经营信用分类管理,建立流通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药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通过药品安全整治,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力求净化药品流通环境取得成效。
二、基本内容
(一)监管品种
疫苗、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品和、国家基本药物(包含中药饮片)、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妊娠药品、抗菌药品、体外诊断试剂、肽类激素蛋白同化制剂。
(二)信息化监管
1、流通药品冷链管理;2、药品电子监管码核注核销管理;3、药品储存温湿度在线监管;4、批发、医疗机构购进药品上传监管;5、精麻药品网上监管;6、浙江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平台;7、批发、连锁、零售企业计算机管理。
(三)重点对象
1、批发、连锁企业、医保药店、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机构、疾控中心、防疫站(所);
2、GSP管理存在严重缺陷的;
3、药品经营信用条款存在严重缺陷的,以及信用等级为C、D级的。
(四)检查要点
1、药师不在岗,许可的关键管理质量人员变更次数;
2、超范围经营;
3、挂靠、走票、出租、出借经营;
4、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经营管理;
5、非现金交易的药品管理;
6、计划生育药品销售管理;
7、批发企业实行药品现代物流基本要素管理;
8、冷藏药品的冷链系统无缝管理;
9、特殊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购销使用管理;
10、购销票据、物流票据、出入记录、增值税票、药品实物相一致。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
按照省局有关“平安浙江”考核要求深入推进系统平安创建工作的部署,全面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各县(市、区)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单位要加强示范创建工作的调研和工作指导,解决示范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新情况,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各地有成效的经验,加强宣传工作动态,地方政府将药品示范创建活动纳入部门和乡镇(街道)目标考核,专项经费逐年增长,力争60%的乡镇(街道)开展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并准备做好国家级、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申报和验收工作,有序开展药品示范创建工作。
(二)开展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日常监管
国家局今年上半年即将颁布实施新版两个重要规章《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GSP,我们要准确把握新规定,配合做好零售企业许可、换证、GSP认证、GSP跟踪的工作衔接,规范日常流通监管行为。
1、巩固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局制定本年度本辖区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计划,落实职责,明确检查要点、工作要求和检查频次,药品批发企业每年平均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家(其中一次必须为全面检查),药品连锁、零售企业每年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家。为加大药品经营企业监管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药品的购进渠道、随货票据和储存条件,市局对全市流通总体情况实行抽查性检查。大力促进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的发展,引导和鼓励企业在“双无村”设置药品供应网点,行政村供应点覆盖率达87%以上,全市零售药店连锁率达到38%以上。
2、巩固GSP和处方药管理工作。根据《温州市GSP飞行检查方案》,在总结去年飞行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构建市、县在飞行检查过程中的联动机制,进一步结合监管实际,继续做好信用不良企业的飞行检查工作,特别是参与基本药物配送的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同时,要加强抗菌药物等零售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的督查工作,对廉价基本药物的流通进行追踪、抽查,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
3、巩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工作。结合省政府238号令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安【2011】442号)文件,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状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开展调研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工作,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衔接,建立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并积极探索实施诚信分级监管,逐步推进医疗机构诚信分级监管、药品电子监管和温湿度在线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完善规范药品使用长效监管机制。
(三)强化药品信息化监管
1、进一步做好各项药品流通信息化在线上网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批发、连锁企业温湿度在线监管系统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的运用,指定专人负责“系统”日常操作、维护等工作,要切实做好设备报停报修审核和《整改通知书》处理等工作,逐步推进零售和医疗机构温湿度在线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低温、冷藏药品流通环节全程冷链监管系统,指导批发、连锁企业开展冷库、冷藏箱、冷藏车等冷链验证工作,督促疫苗经营企业在6月前完成疫苗在途运输温度自动监测系统与省局监管系统对接工作。要进一步做好药品电子监管码实施工作,监督企业按规定做好电子监管码核注核销等工作,确保数据完整、可靠,并及时处理网上预警信息。目前具体,对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的药品必须于2012年1月1日起,全部进行电子监管码的核注核销;对所有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于2012年3月1日起进行核注核销;督促企业于2013年2月底前完成各省增补基本药物品种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的准备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网上检查力度,对批发、医疗机构购进上传药品、精麻药品、疫苗、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品和、国家基本药物、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通过浙江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平台、省局药品电子码监管平台、省局特药电子监管平台、省局药品经营信用平台,采取定期上网检查等方式,每周对辖区内的批发、使用单位实行网络监控,对各单位购进、销售、使用、库存等情况进行核查,及时掌握其药品流向并及时做好记录,实现网上对药品流通和使用等各环节的有效监管。
2、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信用体系。不断健全涉药单位的信用档案,经营企业严格实施信用分级监管制度,各县(市、区)局重点加大对低等级信用企业检查力度,及时做好检查信息录入、审核工作,并于本年度12月31日前完成零售等级评审。要充分发挥信用机制惩戒教育功能,督促企业经营行为自律,引导企业树立诚实守信的管理理念。同时,积极探索医疗机构实施诚信分级监管,建立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监管信用档案。
(四)加大开展流通药品安全专项行动
各县(市、区)局要结合本计划的基本内容,对照检查要点,开展流通领域各项药品安全专项行动。
1、开展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要按照市局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从2012年2月下旬至6月下旬,扎实开展为期四个月的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药品批发企业“走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以及零售药店进货来源、销售去向把关不严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工作计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治重点,重点检查举报投诉、受过行政处罚、人员变更频繁等企业,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开展国家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行动。根据国家局推进电子监管工作的要求,加强流通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效能,将电子监管工作作为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局要按国家局年2月底所有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必须对赋电子监管码的基本药物进行100%核注核销,保证药品流向数据上传链条的完整。通过国家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平台和浙江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平台,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基本药物购进品种在线监管,逐步完善基本药物质量追溯体系。
3、开展抗菌药物监管专项行动。严格按照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零售企业凭处方销售抗菌药物,药师不在岗不得销售抗菌药物。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要加大对抗菌药物不合理销售药师的处理,正确引导公共合理用药行为。
4、开展含麻黄碱类等复方制剂经营监管专项行动。各地要强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通环节的全程监管,进一步规范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购销行为。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不发生流弊现象。6月底前结合“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完成对企业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行为(包括票据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相关产品是否严格执行2012年1月1日起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销售的规定。
5、开展疫苗等高风险品种经营监管专项行动。7月份对经营疫苗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人员资质、冷链储运条件、冷链储运验证、运输温度在线上传等,凡不具备疫苗经营条件,尤其是不符合冷链管理技术规范要求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改,对不符合冷藏规定条件的储存、运输疫苗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
6、开展经营企业关键质量岗位在职在岗监管专项行动。对药品批发、连锁企业的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机构负责人以及零售药店药师的在职在岗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由各地组织人员对企业逐家进行核实检查,并要求企业关键质量岗位签《在职在岗承诺书》,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限期整改。清理后的人员零售药师名单将在各地网上向社会公示,批发、连锁企业质量岗位人员上报市局。
7、不断深化“小药店”整规工作。各地要按照省、市局“小药店”整规后的规划部署,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整规工作成果,构筑长效监管机制。以规范化、信息化为手段,防止整规工作反潮;以暗查暗访和督查为主要检查形式,把小药店整规工作引向常态化、长效化;以药品安全示范创建为抓手,实现“小药店”规范巩固率达100%,零售药店(乙类非处方药店除外)信息化监管覆盖率达90%以上。
8、开展药品流通“进村入企、助推发展、保障安全”大走访活动。深入企业、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居开展执法服务,实地了解企业状况和群众用药情况,每季组织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1次(除3.15活动外),排解企业困难,理清发展思路,促进药品流通环境有更好的发展。
一、抓重点,餐饮保化监管在规范提高中进一步强化。
(一)餐饮日常监管明显增强。一是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严格按照餐饮许可标准进行审核,共受理475家,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450家。二是加强餐饮抽检工作。统筹安排抽样时间和批次,明确抽样重点单位及品种,完成了49个批次的抽检工作。三是加强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全县大中型餐饮单位及学校食堂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目前,量化分级管理单位838家,量化分级率达100%。四是圆满完成重大活动保障任务。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共完成两会、中高考等10余次餐饮保障任务。五是加大餐饮服务培训力度。对70家大中型餐饮单位、28家食堂负责人进行了培训。
(二)餐饮专项整治成效显著。坚持以“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的联合协作。针对餐饮服务环节易发多发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范围较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开展了元旦、春节食品安全、地沟油、染色牛肉、春季学校食堂检查等专项整治活动,与质监、工商、卫生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小作坊等联合整治行动,共出执法人员800人次,检查餐饮单位660家。
(三)餐饮示范创建稳步开展。将创建餐饮美食一条街和16家餐饮示范单位作为餐饮监管的一项重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召开了有38家创建单位和2家学校食堂参加的创建动员会和培训会,按照《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评定办法》和考核验收管理办法,积极开展指导、督促,创建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等待验收。
(四)保化日常监管逐步推进。一是集全局之力开展打“四非”工作。组成四个专门的稽查小组,以飞行检查、突击检查和快检快筛等检查方式,对全县各大超市、保健食品批发企业、各零售药店逐一过堂,及时纠正违法违规的行为。二是积极开展美容化妆品专项整治。组成三个检查小组,分片区对辖区内美容美发业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整治,整治中建立健全一家一户企业档案。共出动执法人员335人次,检查保化企业185家次。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广泛宣传保化相关知识,开展广场宣传8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专题培训会2次。
二、抓难点,药械市场环境在打假治劣中进一步净化。
(一)药械日常监管常抓不懈。一是加强行政许可工作。严把“材料关”和“现场关”,上半年共开办、变更、换证企业51家。二是加强GSP跟踪检查。对全县GSP认证满两年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GSP跟踪检查,共认证GSP企业27家。三是加强医疗器械监管。完成对全县37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调查摸底工作,对发现问题的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责令整改。三是加强不良反应监测。通过抓宣传、抓培训、抓网络等方式提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数量和质量,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605例,其中新的药品不良反应197份。
(二)药械打假治劣扎实开展。今年以来,开展了定制式义齿、中药饮片、医疗器械专营企业等多项专项整治活动,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逐项检查落实,取得成效。共出动执法人员2011人次,检查涉药单位903家次,覆盖率达100%,查处涉及不合格医疗器械、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各类案件42起,移送公安机关6起,查获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17种次,并有一起大案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加全省大案要案评选。共完成了药品抽样300批次、快检750批次的任务。
(三)药品示范创建取得实效。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强检查、指导和帮扶。对全县进行拉网式检查,督促各乡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创建任务。二是召开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推进会。对创建情况进行了 通报,表扬先进,并要求落后单位作表态发言,刘县长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再部署。三是召开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培训会。对各乡镇各部门的资料员进行培训,详解创建标准和资料制作。四是搭建远程电子监管平台。借助卫生局信息一体化平台,搭建医疗机构远程电子监管平台。目前,已圆满通过了省药品安全示范县验收组的检查验收。
三、抓亮点,执政为民能力在优质服务中进一步优化。
(一)文明创建工作硕果累累。始终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通过开展“四走进、四服务“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将饮食用药安全知识送进千家万户。切实开展爱心助学、无偿献血、济贫扶困、结对共建、送法下乡、广场咨询等活动。荣获__县文明行业,宿迁市文明单位等称号,并于圆满通过省级文明单位的验收,被省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二)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果。今年以来,我们加大政风行风建设,从严要求,加强督察,效果明显。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机关作风提升年”、“学、正党纪、树新风”集中教育等主题实践活动。在上半年行风评议中,我局在全县所有单位中由去年的排名中游,上升到排名前列,餐饮科重点岗位由去年的排名靠后,上升到排名中游。去年,我们被县表彰为综合目标考核先进单位,今年,我们将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三)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今年共引进了:一是福建满山红塑料有限公司已经落户,投资3亿元,主要生产机电配套包装及塑料制版、制品包装材料,占地120亩,已经开工建设。二是视明眼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正在开工建设,计划投资1.2亿元,目前,已通过市考核办验收,到位资金3800万元。三是宿迁市正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正在开工建设,该项目投资1.1亿元。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小型餐饮单位监管较难。小型餐饮单位办证率低,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较差、加工操作不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消毒工作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严格等现象较为突出。
(二)执法监管力量明显薄弱。首先,全县餐饮单位点多、线长、面广,1400多家餐饮单位分布在全县各乡镇,执法人员只有餐饮科8名同志,执法车辆只有一台。其次,保化企业363家,但是,保化科只有一名同志进行监管,没有专用执法车辆。
下步工作打算:
1、加大示范创建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的创建工作,积极协调信息平台建设和经费保障,加大培训、督促、检查、考核力度。
2、加强餐饮安全专项整治。主要开展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火锅底料、小餐饮、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五项集中整治。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参照市小餐饮整顿方案,积极推进小餐饮整治工作,努力实现“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治理目标。
一、上半年工作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法律宣传,增强农民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
今年上半年我大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下乡进村活动,印制了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和购买农资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宣传单1万份,宣传手册5仟份,全部发放到各镇各村农民手中。3月份,由省农业厅和儋州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市农委承办的全省2009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在我市举办。这次活动共为农民群众发放农药、种子、肥料等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宣传单15000份,宣传手册5000本,接受群众咨询1560人次,展示推介优质农资产品3000件。大大地增强了农民群众的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
(二)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农资经营行为
今年上半年,大队在去年开展诚信农资店创建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创建力度,扩大创建范围。召开诚信农资店创建座谈会,明确诚信农资店创建标准。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农资经营店按照硬件设施齐全、店容店貌整洁、制度健全完善、产品摆放有序、购销台帐齐全的规范化建设标准加以整改。4月份召开了全市农药店经销放心农药签字仪式,前来参加签字仪式的有118家农药店负责人。同时召开了农药经营店负责人座谈会,商议组建我市农药行业协会,以促进我市农资行业加强自律,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行为。
(三)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上半年,我大队通过日常执法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相结合,对全市农药、种子、肥料等农资市场加强了整治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435人次,完成了对全市386家种子、农药、肥料经营店100%的检查任务,完成了对全市无公害果瓜菜基地85%的检查任务;抽查农药标签1653个、种子标签73个、肥料标签31个;查获不合格农资产品共计29509公斤(其中:种子7682公斤、肥料20594公斤、农药1233公斤),立案查处违法经营农资案件19宗,罚没款44324元,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5.65万元,分别打掉了168个不合格农药产品、18个不合格种子产品、7个不合格肥料产品。农资产品合格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四)着力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
上半年,
大队按照“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的要求,妥善处理了3起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特别是及时处理了新州镇和白马井镇31户农民因水稻种子质量问题造成水稻明显减产的投诉案件,为农民追回损失22714.5元,保护了农民的合法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大队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政治思想理论和业务上加强对队员的学习培训。一是加强科学发展观及相关政策理论的学习;二是邀请市纪检授课,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三是加强业务学习,邀请了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专家现场指导培训执法文书的制作,以及调查取证技巧。
(六)加强规范管理,促进依法行政
今年上半年,我大队在完善原有的17项制度的基础上,又制定了《执法办案制度》等制度,为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上半年所办理的19宗案件中,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依据正确、处罚合法适当。今年省依法行政检查组到我市检查,对我大队的行政执法给予了较好的评价。
二、存在问题
二、目标任务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将餐饮单位基本信息和监管信息100%纳入OA系统管理(含无证餐饮单位),监管覆盖率达100%;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办证率达100%。
2、推进“小餐饮”整规试点和示范工程建设。在2个乡镇(其中必须有一个县城所在地乡镇)开展小餐饮整规试点,创建1条示范街,在大、中、小型和学校(或企事业单位)食堂各创建四个以上示范单位。
3、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对持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100%纳入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
5、制定并完成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验计划任务,并及时将抽验结果向社会公示;完成省、市交办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验任务;正常开展快检工作。
6、认真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7、开展一次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辖区内发生餐饮服务环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按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及时处理上级移交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举报、投诉。
(二)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1、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信息和监管信息档案建档率100%并纳入OA系统管理;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建立实行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质量管理制度;保化从业人员培训率100%;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备案登记。
2、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员制度;制定保健食品、化妆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3、制定和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飞行检查工作计划,及时依法查办并上报市局。
4、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对市局移交办理的案件或举报投诉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全年办理保化案件不少于10个。
(三)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
1、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督覆盖率和日常监督管理建档率均达到100%;完成GSP飞行检查任务;持证上岗100%,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
2、积极抓好城乡一体化平台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基础数据库建设,乡镇及乡镇以上药店、药品批发、连锁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入网率达100%,数据上传达100%,图像上传达100%。
3、OA系统电子档案建档率达100%,并且有当年检查记录,各种信息填报齐全;城乡一体化平台建设中企业档案齐全,企业的基本信息、认证信息、药师信息、诚信记录达100%。
4、依法及时查处辖区内的药械违法案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占总案件的90%以上,假劣药品案件占药品案件总数的40%以上,医疗器械案件占总案件的20%以上;药品医疗器械投诉受理率100%;每月按时准确填报稽查相关报表及材料。
5、完成市局下达的监督抽验任务,药品监督抽验中发现不合格货值2万元以上,推进快检室分级管理,完成市局下达的快检初筛任务,积极开展《药品质量监督综合管理系统》应用工作。
6、特殊药品监督管理规范,无偷盗、流弊案件发生。
7、完成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任务。
8、“四品一械”按要求分区分柜摆放,且分区标识明显,清晰。
9、完成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和餐饮单位“电子地图”标注。
10、做好辖区范围内违法广告监测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药械科和保化科。
(四)专项整治和食品药品安全示范社区建设工作
1、认真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化产品、药械安全等专项整治监管工作。
2、组织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社区活动,完成5个示范社区创建任务。在社区居民中开展饮食用药安全示范社区知晓率测评。
(五)政务和法制监督工作
1、及时、准确上报和上传各类数据、信息和工作总结。每月被市局网站采用政务信息2条以上。
2、按照市局网站“办事指南”规定的审批程序、条件、时限、要求进行进行行政许可的受理、验收、公示、审批。
3、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按规定时限内上报备案,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合格率100%;完成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含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
4、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党建、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综治维稳、招商引资、“三送”、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达标;无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三、工作重点
(一)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
继续抓好示范县创建工作,确保通过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考核评估。一是构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督促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二是不断强化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配置快速检测仪、食品药品快检箱等基本检验设备,充分发挥快检快筛作用。积极开展好监督性抽验工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三是抓好电子监管平台建设。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电子化监管水平,形成对接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覆盖全县、涵盖“四品一械”安全领域的电子监管平台,不断丰富服务公众消费查询、举报投诉的功能,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水平;四是构建群防群治的饮食用药安全监管工作新机制。大力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和饮食用药科普知识的宣传,全面开展饮食用药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二)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1、推进“小餐饮”整规试点和示范工程建设。选择2个乡镇(其中必须有一个县城所在地乡镇)作为小餐饮”整规试点,使无证“小餐饮”至少下降10%以上。至少创建一条示范街、在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和学校及单位食堂各创建四个以上示范单位。201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辖区所有持证餐饮单位首次动态等级评价工作。
2、规范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督促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改进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尽快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责令条件差且屡次整改不到位的学校食堂停止供餐。全面做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学校的餐饮监管工作,主动介入学校供餐食堂新建、改建、扩建的方案审查和施工指导,严把许可准入关。
3、做好重大活动和节假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通过制定保障工作预案、实施全程监管、现场监督的方式,确保本辖区举办的具有较大规模和影响的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不发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
4、积极开展监督抽检工作。制订实施好本级食品抽验计划,扩大抽验覆盖面。提高对高风险食品、大宗食品等监督抽检水平,监测生物性危害因子、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元素、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等项目。
(三)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
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基本信息和监管档案,做到“一企一档”,全面开展保健食品经营者备案工作。督促指导企业落实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四)提高药械安全监管水平
1、加强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管。以销售基本药物的企业为重点,继续开展对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实施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七统一”管理。督促药店将普通商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分区摆放,严格实行“四品一械”的分区管理。
2、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完善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制度。
3、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工作。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督检查。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并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逐步要求医疗机构药房安装电子监管和温湿度在线监控,确保药品质量。
(五)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用油、地沟油、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深化对小餐饮、食堂、旅游景区、火锅店等重点场所的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曝光典型案件。
2、深化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大对大中型超市、专卖店、药品经营企业等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检验,重点检查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管理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保健食品化妆品行为。
3、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加大对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邮寄销售假药、挂靠走票、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重点地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以及非法添加化学药物专项监督检查和抽验工作。开展药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的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违法采购药品的行为,查处一批医药代表私设仓库现货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
4、加强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加强违法广告监测,完善违法广告上报工作,重点整治违法广告产品及企业。
5、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安全事故监测、信息报告、评估及应急救援机制。建立食品药品舆情监测和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监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开展食品药品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新人新事以及监管部门的举措,扶优惩劣,加大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力度。
(六)加强监管队伍自身建设
1、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全面落实《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廉政监督监察措施》、《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实施办法》、《“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施办法》和《廉能风险防范管理办法》等制度,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确保监管队伍安全。
2、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改善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和水平,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3、加强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和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建立信息专报制度,结合食品药品监管职能,紧扣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上报工作亮点,反映突出问题,争取更多支持。
4、抓好综治、维稳和等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落实综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机要保密、网络系统安全等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政务督查,确保政令畅通。对上级机关、领导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部署、批示、指示,以及县局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局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重大的政策性调研、征求意见文稿以及应急处理的重大事项等实行逐项督查。承办股、所和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求,认真办理所承办的督查事项。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股、所和人员,按规定严格执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督查调度,确保顺利通过考核评估。从各股所抽调人员成立县局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办公室,主任:李振裕,副主任:周敬,成员:温华荣、杨大荣、黄小梅、温生英。办公室人员以示范县创建工作优先,对示范县创建工作实行一周一调度,及时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考核评估。
(三)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认真执行“中八条”,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和县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公务接待、车辆等的管理,从俭办理一切公务,把钱用在刀刃上,不该花的钱一分不花,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四)加强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创先争优
(一)监管水平逐步规范
一是规范药械监管。健全责任片区工作机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检查药店248家,基层医疗机构628家,品使用单位19家,品经营单位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7家。完成12家一类及8家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共57个产品的注册资料真实性核查工作。开展12家市级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使用药械情况普查工作,立案6起,书面反馈整改建议12份。配合*市局开展浙江巨能乐斯药业有限公司葡萄糖注射液等23个药品注册文号的清查工作及3家三类医疗器械企业的7个产品注册资料核查。规范审批,优化服务,截止11月底,共受理审批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48家,受理药品经营企业变更83家。在把好准入关口的同时,加强认证后的监督管理,开展68家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追踪检查。加强从药人员的队伍建设,建立《药品零售企业人员登记册》,完善登记管理。召开医药营销人员座谈会,成立*市药业协会营销分会,规范企业营销行为。组织53名人员岗前培训,协助开展了170余名人员上岗证培训,其中市药业协会组织1497名会员和药品销售人员开展4期药事法规培训,完成64名药师审评的初评工作。
二是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20*年3月*市人民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的意见》(乐政发〔20*〕29号),标志着*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进入更加成熟的发展阶段。根据文件精神,市食品安委办对各项措施进行了分解细化,制订8个配套性文件,我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日趋完善。出台《*市20*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和《*市20*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为全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严格执行《*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强化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意识。市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各主要监管部门签订《*市20*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乡镇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各乡镇政府分别与所辖村(居)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完善了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印发《20*年*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落实方案》,明确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确保责任到位。出台《*市食品安全暗察暗访工作意见》,正式建立食品安全暗察暗访制度。印发《*市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强大合力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出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市食品安全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召开了2006年度食品安全新闻会,构建更加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体系,规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工作,增进食品安全工作的公开、公正。
(二)专项整治有序开展
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建立专门的药情隐蔽力量,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机关的协调机制,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药品、非法回收药品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药械经营秩序。今年以来,共查处违法案件102起(包括简易程序处理13起),作出处罚94起,罚没款93万多元。其中,查处刘俊立涉赚无证经营药品案、陈兆富涉赚无证经营药品案及蔡明连涉赚无证生产药品案等3个案件移交*机关,并批准刑拘3名当事人。全力推进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2527人次,检查医疗机构628家,药店248家,检查面达100%,立案24起,涉及货值3.1万,罚没款25.76万,取缔无证、无照企业14家。销毁保健品宣传单300份,不规范广告牌匾5个,药械安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针对我市个别乡镇发现疑似以陈化粮等不合格原料制售粉干、米面问题,开展了粉干、米面生产加工行为的执法检查。出台《*市食品重点行业和区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启动大荆镇饮用水行业等六个食品行业和区域的治理工作,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根据省食安办《关于印发<全省开展“三网”建设情况暗察暗访工作方案>的通知》(浙食安委办[20*]56号)精神,开展了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暗查暗访工作。加大药品抽检力度,依法对178批药品进行抽样检验,已检不合格9批。查处违法广告3起,及时移送工商部门处理。受理投诉举报56件,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查处理并回复投诉举报人,无上访、再投诉和再举报现象发生,有效净化了市场,确保了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应急事件处理妥当
3月27日、3月28日,我市虹桥镇、蒲歧镇先后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引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高度重视。在妥善处理该中毒事件后,为有效防控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全市饮食摊点和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下发了通知,明确了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整治任务。按照部署,卫生局对全市餐饮业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整治检查,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教育局加强了对全市学校食堂的管理和整顿规范,并加大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工商局突出重点地区、市场和品种,对农村食品市场进行全面整治检查;各乡镇政府组织人员对我市学校周边的无证流动饮食摊贩进行治理整顿,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制作食品药品投诉电话小卡片发放到食品药品信息员和广大人民群众手中,实现投诉渠道畅通、信息来源广泛、应急反应迅速。
(四)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20*年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及《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牢筑拒腐防线。二是加强理论与专业知识学习。制定《关于20*年局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干部理论学习的意见》,严格遵守“周五”学习制,规定组织形式、参加对象及学习形式;明确中心发言者、导读人员和主持人,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三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了以“学习、效率、服务、廉政”四项内容为主线的活动,通过“两种方式三个层面”全面开展调研工作,确定“作风建设年”专题学习月,突出健全制度主动学,创新机制促动学,能者为师带动学,走出去、请进来互动学。以“会、细、快、实、重”五字要求做好第一阶段工作,以“深、心、身”三字要求开展第二阶段工作,以“严、恒、实”三点要求扎实推进第三阶段工作,做到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队伍作风进一步加强。四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出台《关于开展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活动的通知》,从10月19日起到12月28日,利用三个月8个星期的时间开展局机关人员集中学习会活动,采用导读、中心发言、自由讨论等形式,深刻领会十七大精神的内涵。
(五)社会宣传日渐扩大
为进一步扩大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在居民群众中的影响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3月15日,以假劣药品展览为主要形式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展出50余种假劣药品标本,发放宣传小册子3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800余人次。4月30日,出台《20*年*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围绕“五进”要求制定了重点宣传任务。5月,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及同志《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农业标准化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简辑专刊分发给*市四套班子成员及政府各主要部门负责人,宣扬行政监管的动态。6月,启动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千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通过在晨沐广场大屏幕循环播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DVD、通过“农民信箱”向农民群众科学种养殖常识和科学饮食知识、与8890市民服务中心合作进村入户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等形式拓展宣传面。6月2日,参加全市“阳光投诉”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受理举报投诉1起,当日给予解决。7月18日至24日,组织大学生社会实践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深入普及食品安全意识。9月,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先后在*中学、乐成七小等举办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和有奖征文比赛,共有3000余名学生参与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校园食品安全氛围。
二、亮点工作
(一)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建设有新突破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的意见》,将食品安全“三网”进行整合,确定1名人员同时兼任食品安全联络员、消费监督员和质监协管员。2006年底,将药品安全信息员也纳入到整合范畴,实现“四员合一”。20*年,不断地对监管网络进行充实和完善,重新确认了941名村居食品药品信息员的详细档案,做到一人一表,一乡镇一册。8月份,蒲岐镇率先在全市开展公共安全管理员的大整合,将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药品安全信息员、消费监督员、质监协管员、公共卫生联络员、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六员合一”。同时,进一步强化药品监督网的建设,在各药品(制剂)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二类以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中设立药械安全信息员37名,在村卫生室中聘任片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42名,建立隐蔽力量作为药情专用信息员10名,形成了覆盖全市各乡村和鞭及涉药械各行业的食品平汪汪益药品监督网络。
(二)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试点工作有新局面
今年,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试点工作被列入“20*年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为推动该项工作,制定《创建新农村食品安全村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各项工作措施。现已确定10个食品药品安全试点村,并予以挂牌,成立各试点村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挂牌上墙。同时以此为契机,出台《*市食品安全示范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确定5个示范乡镇试点单位,增强示范辐射面和影响力,认真推进我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三)“两网一规范”工作有新拓展
在前几年“两网一规范”工作基础上,今年我局申报创建浙江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召开了建设动员会议,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20*年为民办实事十大工程。日前,全面完成医疗机构检查验收560家,不合格4家;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验收222家,不合格4家,现进入“示范药房”和“示范放心药店”推荐程序。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对143名诚信记分30分以上的药店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进行重点培训。出台《关于在*市农村偏远地区药柜设置优惠政策的通知》,组织*市康盛堂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在龙西、仙溪等乡镇无医疗机构或无药品经营企为业的行政村“万村放心店”中设置乙类非处方药店(柜)6家,完善药品供应网络。进一步拓宽采购渠道,积极引进外地合法企业参与竞争,成立*市药业协会营销分会,使农村地区的药品药价、质量和服务上进一步优化。
(四)药品从业人员管理有新方法
针对从药人员结构复杂,人员流动频繁,出现无上岗证人员直接上岗、营业人员随意变更等现象,进一步健全从药人员登记管理制度,统一制作了《*市药品零售企业人员登记册》,该手册包括从业人员登记表和从业人员新增表,在手册上直接反应了在岗人员的基本信息,如职称、岗位、简历、工龄等。若有从药人员离职、新增等变更情况,凭登记册实行变更登记,让我们及时准确的掌握*市从药人员的流动去向。日前,已有1800名从药人员在*局实行了登记备案,实现了“一企一册,动态监管”的目的。
(五)工作运行机制有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