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救助工作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3-01-27 20: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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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救助工作总结

篇(1)

期:___________

2021年建设项目工作总结

一、总评价

__号分项目建设工作效果较好:与企业的合作进入进入实质签约阶段;央财支持项目建设验收取得重大突破;顺利完成省巡视组对我系部巡视;学生实___结工作顺利开展;研究室的研究工作顺利展开。

二、做过的主要工作回顾

1、广泛展开企业调研,了解行业一线状况,及时修正教学计划。本季度,开展了两次较大的企业调研,分别自旅行社和酒店两个行业进行调研。在旅行社主要调研新旅游法颁布后对旅游业的影响,以及这种影响对旅游教育的连带影响;在酒店主要调研八项规定以后的业务变化,以及这种变化引发的酒店专业教育的连锁变化。通过调研,及时修正专业培养方案。

2、派遣专业教师下企业挂职锻炼,增强“双师型”效应。本年度,全部专业教师以不同形式都被派往企业挂职。通过挂职,专业教师对行业有了深入的了解,锻炼了专业技能,增强了动手能力。

三、存在的不足

(一)教师及企业空间更新不及时,空间内容单薄。

(二)数化课程没有被通过

(三)学生到课、出勤还存在问题

(四)本期__号分项目建设不够充分。

民政局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工作总结

县委督查室:

镇敬老院、__敬老院建设项目及民房保险工作已列入__年度__县人民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督办建设项目,重要工作主要是: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和医疗救助工作,稳妥做好农村、城镇特困群众,弱势群体和“五保户”大病救助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__镇、__敬老院项目建设情况

①、__镇敬老院建设情况:__镇敬老院位于__镇勐哈村委会橡胶种植场,用地面积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平方米,项目总投资___万元,建设规模:住宿、餐厅、医务室、娱乐活动场所、绿化等附属工程设施。该建设项目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在县政府、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支持下,完成了水电的建设,完成工程建设招标程序,主体工程住宿楼__年__月开工建设,完成投资___余万元,完成总投资的80。

②、__镇敬老院建设情况:__镇敬老院位于__新城区农业银行住宿区背后,占地面积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平方米,项目总投资___万元,建设规模有:住宿、餐厅、娱乐活动场所、绿化等附属工程。目前完成了土地的征用、测绘、地勘、用地土方的回填,档墙等,现已进入主体工程招投标程序,预计主体工程明年__月份可以开工,该项工程已完成投资___余万元,占总投资的34。

③两个敬老院的资金使用情况:两个敬老院前期工程投资___元,资金主要用于前期工作,征地补偿费、工程勘察费、附属工程、土方回填、工程设计图纸费、办证费、通电通水工程。

二、灾民的救助工作情况,灾情发生后,及时下拨救灾款物,解决灾民的实际问题。

下拨救灾救济款___万元,其中:①、用于民房恢复建设资金___万元,②、用于灾区和困难群众生活救济___万元,救济人口___人次;为受灾群众、困难群众发放棉被___床、衣物___余件,救济人数___人次;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三、民房保险工作情况,完成了全县民房的统一保险工作,签订了《__县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协议》。

目前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共理赔农户___户,其中风雹灾___户,火灾___户,保险公司共向受灾农户支付理赔金___万元,受灾群众得到及时理赔。

四、统一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覆盖面

修改完善了《__县城市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和《__县农村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严格救助范围和救助程序,扩大贫困群众救助面,搞好与新型合作医疗的衔接工作。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___万元,其中:①、救助城市贫困群众___人,发放城市医疗救助金___万;②、救助农村贫困群众___人,发放农村医疗救助金___万元;③、为农村五保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和边民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___万人,每人每年___元,共资助参合金达___万元;④、资助城市贫困低保户,底保边缘户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___人,资助参保金___万元。

五、建立健全城乡“分类施保”和临时救助制度

按照州民政局西民保〔__〕___文件《___加强和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___》要求,从我县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存在的问题,县政府__月__日召开了全县___个乡镇、四个农场、四个社区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低保工作人员参加的城乡低保专题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城乡低保政策的宣传教育,会议要求各乡镇、各农场严格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切实做到不漏保、不错保、不乱保。加大城乡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和监督工作,并___人员深入各乡(镇)进行调研检查工作,纠正了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强化监督,坚决杜绝低保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审批、张榜公示的程序,科学操作,规范管理。实行___审批,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实现了动态(范本)管理,有升降,有进出,基本上做到了应保的一户不漏,不该保的一律不保的原则,使城乡低保工作稳步推进,让困难群众真正享受低保政策。

六、城市低保救助情况,我县共纳入城市低保救助人员达___户(次),___人(次),发放城市低保救助金___万元,其中:①、发放地方低保金___户(次)___人(次)共计发放低保金___万元;

②、发放农场低保金___户(次)___人(次),发放低保金___万元。③、发放低保户临时生活补助___万元,④、发放低保户燃油补助金___万元,⑤、春节发放生活补贴人均___元,共计发放___万元。

七、农村低保救助情况,农村低保救助覆盖面达到___户___万人,发放农村低保金___万元。

发放农村低保一次性补贴___万人,发放金额___万元。城乡低保全面落实了应保尽保。

八、临时救助情况,__年累计救助城镇贫困居民___人,救助金___元。

农村贫困群众___人次,救助金。中秋、国庆节期间慰问贫困户、低保户___人,慰问金___元。

九、五保户供养生活得到保障

全县共有五保户___人,其中:集中供养___人,分散供养___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___元,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按时发放到五保户手中。加强了勐仑、易武敬老院的内部管理,规范了卫生、饮食、医疗等服务,使集中供养的老年人得到较好的服务。

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两个敬老院未按期完成的主要原因:__镇敬老院征用__农场部份橡胶地,__敬老院征用勐哈村委会橡胶地,土地征用手续办理较为困难,补偿费较高,附属工程投资较大,建设资金严重不足。

2、城乡低保居民收入核定难,督促检查抓落实有待加强。

3、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工作经费不足,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4、部分农户对农村民房保险工作认识不足,需要加大宣传力度。

十一、下一步工作安排

1、严格加强两个敬老院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用好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2、抓紧工程建设,把好质量关,__年__月底完成__敬老院的全部工程,并在__月份投入使用。__月底完成__镇敬老院建设,并投入使用。

3、继续抓紧抓好民房保险工作,加大农村民房保险的力度,扩大覆盖面。

4、加大城乡困难群众低保、医疗救助的覆盖面,使他们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5、履行民政职责,认真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州交通局度开展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总结

依据《___州开展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实施方案》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组成五个检查组由饶莉副局长带队,于__月__日至__日对景洪市交通局、勐海县交通局、勐腊县交通局__年至通乡油路、通达公路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安全分组由局路政科张昆科长、综合科饶勇助理工程师、以及各县(市)交通局相关人员组成。检点为: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劳动保护;安全经费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现场安全管理等。

一、检查情况

㈠检查组历时___天分别对景洪市交通局、勐海县交通局、勐腊县交通局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其中抽查景洪市___个项目;勐海县___个项目和石场___处;勐腊县___个项目和石场___处,预制场___处。

㈡三县(市)交通局都分别与所辖的各项目部签订了《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许可合格有效,自__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上级要求的范围内,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

㈢勐海县交通局有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人员职责明确,安全___机构健全,建有各种应急预案、会议记录、检查记录、安全简报、安全操作规程等,内业安全台帐基本健全。

二、存在问题

㈠景洪市交通局

⒈未建立安全保障体系框图,内业安全台帐另散不规范,痕迹化管理意识不强。

⒉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沿线安全警示标志不全,应急预案未进行演练,安全培训教育记录不全。

㈡勐海县交通局

⒈未建立安全保障体系构图,劳动保护、安全经费投入无明细记录。

⒉施工沿线安全警示标志不全,石场高空操作平台安全防护不够,现场施工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

㈢勐腊县交通局

⒈未建立安全保障管理体系框图,内业安全管理台帐不全,痕迹化管理意识不强。

⒉预制场现场施工管理混乱,制砖机无操作规程,电线另乱裸露无配电箱,工作人员穿拖鞋,不戴安全帽,无安全警示标志。

三、下步建议

㈠建议各县(市)交通局认真做好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完善内业安全管理台帐,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即:思想保障体系、制度保障体系、经费保障体系。

㈡继续督促监理单位和项目部加强对现场安全的监督和落实。

篇(2)

××镇敬老院、××敬老院建设项目及民房保险工作已列入2009年度××县人民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督办建设项目,重要工作主要是: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和医疗救助工作,稳妥做好农村、城镇特困群众,弱势群体和“五保户”大病救助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镇、××敬老院项目建设情况 ②、××镇敬老院建设情况:××镇敬老院位于××新城区农业银行住宿区背后,占地面积9845.35平方米,建筑面积5836.2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建设规模有:住宿、餐厅、娱乐活动场所、绿化等附属工程。目前完成了土地的征用、测绘、地勘、用地土方的回填,档墙等,现已进入主体工程招投标程序,预计主体工程明年1月份可以开工,该项工程已完成投资120余万元,占总投资的34。

③两个敬老院的资金使用情况:两个敬老院前期工程投资2814373.74元,资金主要用于前期工作,征地补偿费、工程勘察费、附属工程、土方回填、工程设计图纸费、办证费、通电通水工程。 三、民房保险工作情况,完成了全县民房的统一保险工作,签订了《××县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协议》。目前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共理赔农户533户,其中风雹灾413户,火灾6户,保险公司共向受灾农户支付理赔金180.7万元,受灾群众得到及时理赔。

四、统一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覆盖面 五、建立健全城乡“分类施保”和临时救助制度

按照州民政局西民保〔2009〕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从我县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存在的问题,县政府7月10日召开了全县10个乡镇、四个农场、四个社区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低保工作人员参加的城乡低保专题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城乡低保政策的宣传教育,会议要求各乡镇、各农场严格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切实做到不漏保、不错保、不乱保。加大城乡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和监督工作,并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进行调研检查工作,纠正了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强化监督,坚决杜绝低保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审批、张榜公示的程序,科学操作,规范管理。实行集体审批,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实现了动态管理,有升降,有进出,基本上做到了应保的一户不漏,不该保的一律不保的原则,使城乡低保工作稳步推进,让困难群众真正享受低保政策。 七、农村低保救助情况,农村低保救助覆盖面达到9665户2万人,发放农村低保金1440.72万元。发放农村低保一次性补贴2.02万人,发放金额128.95万元。城乡低保全面落实了应保尽保。 九、五保户供养生活得到保障全县共有五保户435人,其中:集中供养18人,分散供养417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按时发放到五保户手中。加强了勐仑、易武敬老院的内部管理,规范了卫生、饮食、医疗等服务,使集中供养的老年人得到较好的服务。

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两个敬老院未按期完成的主要原因:××镇敬老院征用××农场部份橡胶地,××敬老院征用勐哈村委会橡胶地,土地征用手续办理较为困难,补偿费较高,附属工程投资较大,建设资金严重不足。

2、城乡低保居民收入核定难,督促检查抓落实有待加强。

3、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工作经费不足,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4、部分农户对农村民房保险工作认识不足,需要加大宣传力度。

十一、下一步工作安排

1、严格加强两个敬老院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用好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2、抓紧工程建设,把好质量关,2012年5月底完成××敬老院的全部工程,并在7月份投入使用。9月底完成××镇敬老院建设,并投入使用。

3、继续抓紧抓好民房保险工作,加大农村民房保险的力度,扩大覆盖面。

4、加大城乡困难群众低保、医疗救助的覆盖面,使他们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篇(3)

【正文】

今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业务主管部门精心指导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现将2020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结

1、农村五保供养、城乡低保规范操作、动态管理。2020年我镇新增农村低保83户,112人。10月份我镇在册享受低保962户1480人。全镇现有五保户145?人,其中集中供养12人,分散供养 133人。

2、我镇现享受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779人,发放金额39.93万元。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370人,发放补贴金额 24.84万元。

3、我镇享受80岁高龄补贴 750人,200元/人,补贴金额 15万元。

4、全面实施孤儿救助政策,城乡孤儿生活得到保障。截止11月共实施孤儿救助2户, 发放救助金额2.31万元。

5、积极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截止11月我镇临时救助14人,发放资金2.9802万元。

6、民政双基建设基本完成,7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均达到有房子、有牌子、有制定、物品配备齐全。

7、大力宣传殡改政策,移风易俗,殡改工作由全县落后转入到稳定中上位次,公墓地工程正积极建设。

8、养老保险工作。截至11月 19 ?日全镇共完成参(续)保任务15655人,完成率 72.03%。

9、就业帮扶方面。镇社保所与镇扶贫办对接,把我镇16-59周岁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进行统计,为下一步进行精准就业帮扶打好了基础。

10、全镇3个扶贫车间正常运营,带贫率均在50%以上。

11、阳光村务工作。截止11月19日全镇发文总数3990条,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民政工作

1、落实敬老院生活安全及日常管理工作。

2、殡葬管理工作。每村每月至少落实两具火化指导数,当月火化数据按文件兑现奖惩,持续加大殡葬管理改革宣传、落实力度,促进殡葬管理顺利开展。

3、及时做好低保、五保、优抚等各项资金的造册、发放工作。

4、认真做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精准认定和动态管理工作。

5、认真做好享受高龄津贴对象年审、新增对象申报及津贴发放工作

6、完成新增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申报工作

(二)社会保障

篇(4)

1、城市低保工作逐步规范。根据上级城市低保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年根据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断提高保障水平,目前,全镇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04户198人,月人均补差170元,全年发放城镇低保金37万元。

2、农村低保工作运行良好。按照省市的要求,对农村低保进行了全面审核审批,自查自纠。目前全镇共有农村低保对象693户1352人,平均补助水平为每人每月105元,全部实行了社会化发放,全年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70万元。

3、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有序开展。开始实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政策。经过几年的不断完善,形成目前对城乡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制度,救助工作逐步得到规范。目前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平台已基本建立,困难群众在本市范围内看病可直接在医院结算救助金额。

4、灾民救助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全面落实《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积极争取上级损房补助资金1.8万元,6户危房改造得到资助。

5、落实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补助,从7月起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5元。目前我镇享受重度残疾人补助的人数达410人。

(二)进一步健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努力构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

完成了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认真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评议,提高村(居)民自治能力。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对新当选的村委会主要领导进行了培训,认真落实社区实险全覆盖工作,农村社区均成立了社区管理委员会、社区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站、治安调解服务站、民政工作站、计生服务站、社区志愿者协会、居家养老服务站等。

(三)进一步健全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提高服务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春节期间,积极做好现役义务兵的优抚慰问工作,早做方案,早安排,优抚费、立功受奖人员奖励、春节慰问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了义务兵家庭的思想稳定。

制定了全镇双拥创建工作三年计划,深化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着力创新活动载体,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努力打造军地构建和谐社会新平台。进一步健全烈士家属、牺牲及病故军人家属、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病退军人、参战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复退军人得到妥善安置,发放优抚金约245万元。

(四)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建成具有敬老院、老年公寓、爱心超市、老年活动中心、社会救助工作站、救灾物资贮备站的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向上积极争取“关爱工程”补助资金23万元,新增敬老院床位30张。推动社会化养老体系。进一步完善老龄工作机制,落实老年人社会优待服务政策,13个村居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农村五保供养,严格按规定确定供养对象,我镇目前五保供养人员有255人,供养标准集中供养3920元人/年,分散供养3320元/年。镇敬老院被评为江苏省文明敬老院。

(五)积极做好慈善工作。宣传发动,建立组织,组织募捐,募集慈善基金32余万元。严格把关,配合市慈善基金会为低保户学生、孤儿实行慈善助学,为低收入尿毒症、恶性肿瘤等患者进行慈善助医。

民政工作打算

继续认真贯彻五保供养条例,不断改善五保老人居住条件和护理、娱乐条件,强化院内建设和管理,提高入院率。

认真做好城乡低保核查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发放。

进一步落实优待优抚政策,认真做好双拥工作,争创双拥模范乡镇,保障广大优抚对象的生活略高于当地群众。

加强查灾报灾信息网络建设,完善查灾、报灾、核灾程序,做到发现灾情现象及时报灾,做到报灾准确,信息畅通。

巩固村民自治模范镇工作,争创省级村民自治模范镇。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的《殡葬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杜绝骨灰装棺重葬现象,完善村级公益公墓(骨灰堂),保证火化率达100%,进一步提高骨灰入墓率。

篇(5)

1、城乡低保工作。上半年,完成新增农村低保审批工作,将28户29人纳入本年的农村低保对象;向31户42人城镇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41268元;向415户635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266058元。

2、五保供养工作。严格实行五保供养制度,实现应保尽保,我镇现有五保老人102人,其中集中供养25人,上半年共向102位五保对象发放五保金99000元。

3、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工作。一是认真执行《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按时、按要求上报了困难群众申请救助资料,上半年共为17人办理了医疗救助,救助金额26269元;二是认真执行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共为37位困难群众办理了“一站式服务”手续;三是为7户困难群众办理了临时生活救助,发放救助金3500元,为四名孤老弱残人员争取“四个一万工程”补助政策,发放补助资金5400元。

二、双拥及优抚安置工作

1、双拥工作。积极协助县民政局做好了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

2、优抚安置工作。今年上半年对34名复员军人共计补助191352元,对2名伤残军人共计补助13725元,对14名参战军人共计补助37648.8元,对15名在乡军人共计补助44023.2元,对4名三属人员共计补助19573.8元。

篇(6)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社会救助方面工作

1、安排春夏荒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今年上半年,由于我县旱情严重,群众缺粮问题较为突出,为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我局拨出春夏荒救济款49万元购买粮食发放到各镇,救济灾民。同时,安排救灾专项资金19万元到各镇,用于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此外,对200多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济款近6万元。还安排35万元购买衣被等物资发放给缺衣少被的灾民。

2、做好农村五保户调查核实工作。今年我局组织人员深入全县11个镇,对农村五保户情况进行认真的调查,在经过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确定我县农村五保户1150户1245人。每月发放五保户供养金20万元,并保证每位五保户死亡丧葬费800元及时拨付。

3、抓好特困灾民因灾倒房恢复重建。今年上半年我局投入近94万元,为83户农村特困灾民因灾倒房进行恢复得建,共计2110m2(其中县建设局为45户提供每户5000元的建房资金)。

4、认真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城镇低保工作都是按往年的做法进行,今年上半年,我们组织人员深入全县各镇、各有关单位,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名单在各单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评议、监督,最后确定3324户8198人为城镇低保对象,确定5203户16630人为我县农村低保对象。今年上半年发放城镇低保金1455万元,农村低保金1042万元。

5、认真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严格按照《乐东黎族自治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和《乐东黎族自治县城镇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今年上半年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524万元。

(二)优抚安置方面工作

1、依法落实优抚政策。目前我县享受抚恤补助的各类对象1679人,我局按月足额发放抚恤事业费,上半年已发放1—4月各类人员优抚补助款166万元。

2、开展双拥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县的双拥工作主要是:一是各级党委、政府以多种形式开展春节拥军慰问活动,共投入慰问资金25万多元,同时为边防、武警、消防部队解决水、电困难问题。

(三)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工作

1、切实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第五届村委会任期届满,今年将进行换届选举为了做好第六届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我局根据我县的实际,制定了《乐东黎族自治县第六届村委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候选人条件及步骤、时间安排都作了明确规定,为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提供依据。

2、切实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对全县34个社会团体进行年检,规范了社团的活动;加强对3个民办非企业的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保障了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

(四)社会福利体系工作

1、落实“霞光计划”。在完善县城老人活动中心设施的基础上,完成县中心敬老院的项目上报、选址等工作,力争在今年下半年完成县中心敬老院的建设。

2、实施“健康快车”。今年上半年,在完成全县家庭困难白内障患者初检、复检合格的基础上,确定100多名白内障患者到三亚接受手术治疗,效果十分理想。

3、发展社会福利彩票事业。今年上半年完成福利彩票销售40万元。

(五)公共事务管理体系工作

1、贯彻《婚姻登记条例》。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登记,登记合格率达100%。今年上半年结婚登记3200对,离婚登记6对,结婚登记比去年同期大幅度提高。

2、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在“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原则下,上半年对8名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了救助,发放救助款800元。

3、加强对民政事业费的管理,积极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对各类民政事业费发放的监督检查。

4、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班子成员除了按规定时间接访外,还经常带领业务骨干下访,了解群众的疾苦,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上半年共为50多位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并对200多名困难民政对象发放临时救济款近6万元,群众较为满意。

上半年我们的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影响各项工作的开展;2、由于地财紧张,有些资金不落实,如低保金县配套部分没有落实,优抚经费县级负担部分也没有落实,造成工作压力大;3、扶持农村退伍兵发展生产,解决退伍兵存在的实际困难力度不够;4、双拥工作经费不落实,部队驻地附近的治安形势仍然严峻,影响共建成果;5、彩票市场竞争激烈,销售成绩不够理想等。

二、下半年工作要 点

1、切实做好汛期查灾、核灾、报灾工作。

2、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工作。

3、做好冬令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

4、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

5、做好全年定期抚恤和定期定量的审批、统计和发放工作。

6、做好农村义务兵优待金和五保户供养金发放的跟踪调查。

篇(7)

一、兜底保障扶贫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1、未脱贫户纳入低保工作情况

3月份,在与镇扶贫办进行未脱贫建档立卡人口数据对接后,对未脱贫户家庭情况进行彻底核查,依照现行低保政策,共有未脱贫户6户9人被纳入农村低保。

2、未脱贫户残疾人保障工作

未脱贫人口中35人为残疾人,3月底完成这35人的照护、就学、基本康复、就业、危房改造、无障碍改造核查工作,其中3名无法定护理人的失能重残人员,得到居家照护服务。残疾人子女、适龄残疾人均已享受教育扶贫政策。所有未脱贫残疾人已全部享受基本康复服务,有就业能力残疾人已就业,已鉴定危房残疾人户中已完成危房改造。

3、临时救助工作1月初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5万元,共救助99人。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备用金的作用,对不适合通过“救急难”救助、其他救助的对象,启用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1至6月份共计救助7人1.2万元。疫情防控期间,为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生活困难。3月份,全镇共有26户享受临时救助,享受资金4万元,有效解决未脱贫户的生活困难、及已脱贫户返贫等问题。6月份,对城镇困难群体,在全部纳入低保的情况下,为护理困难、生活困难群体共计10户再争取每户0.3万元计3万元的临时救助资金。

二、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

1、城乡低保得到全面落实

依照《XX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试点)》严格规范低保申报程序,强化民主评议,实施分类施保、三榜公示制度,保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面落实阳光低保政策。截至6月,全镇享受城市低保待遇187人,上半年共发放城镇低保资金51.6783万元,享受农村低保待遇1300人,上半年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48.255万元;另外,及时完成低保信息系统网上动态调整工作,确保网上系统与实际发放情况完全一致。

2、社会特殊群体人员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020年上半年为412名特困供养人员发放五保供养专项资金151.613万元。上半年为43名六十年代精简下放退职职工发放救济金共9.3912万元。发放孤儿生活费30人次18.795万元。为全镇987名困难老人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春节期间为困难老党员、贫困户、困难户等群体献爱心送温暖,共计慰问29人爱心款2万元。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增设镇儿童督导员及村儿童主任,整理留守儿童系统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系统,全面核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养育状况。

3、城乡医疗救助服务进一步优化

按照《XX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困难边缘人群医疗再救助办法解读》的救助条件和救助标准,积极做好医疗救助、困难边缘群众医疗再救助(2579)申报、档案整理等工作,对因病致困家庭重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医疗再救助,防止因病致贫返贫情况的发生,切实保障困难边缘人群的基本医疗权益。上半年,全镇申报医疗救助共计38人次,救助金额5.6737万元。

4、“救急难”工作体系日臻成熟

截至6月份,全镇19个“救急难”互助社已经完成年检工作,“救急难”资金使用程序培训工作也已圆满结束。19个村级互助社已启动了救急难资金,开展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上半年全镇启动救急难资金120次,发放救助资金11.73万元,其中镇级救急难14次2.59万元,县级3次0.6万元。

三、残联工作扎实开展

落实残疾人民生工程。2020年初,春节慰问困难残疾人62人次,发放慰问金1.24万元;为69名残疾人学生、残疾家庭学生发放就学补助4.25万元;截止6月份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4.85998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3.28万元,申报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135人次共13.5万元,发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贴31人7.44万元。开通建档立卡贫困户疑似残疾人办证绿色通道,为疑似残疾人开展上门办证服务、到中心卫生院集中办证服务。有效解决残疾人外出办证难题,确保贫困残疾人全面脱贫。

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

加强敬老院消防安全建设。按照县民政局要求,年初与相关消防维保机构签订了敬老院消防维保协议,及时配备消防器材,安装烟雾报警、喷淋系统等消防设施。重点做好起居室、活动室、厨房的防火工作,做好24小时无间断值班值守。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站的工作,目前已形成XX镇养老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友谊村、沃孜村、汪湾村四处养老服务站。提高集中供养五保老人服务质量,4月底完成撤并汪湾敬老院,妥善安置汪湾敬老院院民及汪湾敬老院财产管理交接工作,进一步完善大塘敬老院的硬件设施与服务体系。做好失能、半失能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工作,有23名失能五保老人在厚德养老院享受养老服务。做好城乡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工作,上半年为308名低收入老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22.176万元。疫情防控期间,对敬老院实施全封闭管理,杜绝院民不必要外出,日用品及食品采购实行不见面采购配送制度,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开展心理疏导和精神慰藉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敬老院安全与稳定。

五、其他工作

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

疫情期间,广大志愿者积极投入志愿服务,深入社区,全面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主动接受并加入防控管理,在社区的封闭管理期间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

篇(8)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有序

截止目前,全街道共有290户,575人享受城镇低保,半年累计发放低保金644029元,平均月发放低保金107338.2元;共有543户,1202人享受农村低保,半年累计发放低保金553019元,平均月发放低保金92169.83元。关注民生、关爱弱势群体是民政工作者的责任,在今年上半年办公室人员对弱势群体进行了普遍的调查摸底,接受低保申请55户,入户调查55户,经调查公示上报46户、103人,对符合低保的纳入低保,新增城镇低保户23户,59人。对辖区内的城乡低保户实行a、b、c三类管理,并按照低保相关程序进行了低保续保工作。街道现有a类低保780户、1656人,b类低保33户、81人,c类低保20户、40人,上半年接受低保续保申请书107份,入户调查107户。经过调查,取消43户城镇低保、50人、取消农村低保5户、8人;城乡低保金调增19户、44人、城乡低保金调减15户、16人,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二、认真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扎实落实“惠民”政策认真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扎实落实“惠民”

1、春节慰问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慰问活动惠及1932户,3980人,共送去慰问金额564213.58元,其中办事处配套资金244213.58元。

2、为让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劳动成果,街道积极开展“贺新春·大礼包”活动,城区的三个社区(塔山、袁家、晏渡)设立了20个点实行礼包定点派送,确保街道辖区内的所有人民群众均能收到党和政府的一份关怀之情。

3、冬春期间,在调查走访的基础上,给254户569人送去救济金60000元、救济粮食6000公斤、件衣物以及15床棉被,10解决困难群众过冬生活需要。在春荒期间,给66户201人送去救济金0元,解决了受灾群众口粮、衣物、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4、在今年端午节期间,为2401人城乡困难群众送去了1776份粽子,让群众倍感党和政府的温暖和节日的幸福。

5、在“五一”节期间,共慰问1398户,2406人,发放慰问金48120元。

6、在其他救助方面。对辖区内城乡困难群众日常生活中由于临时性、突发性等原因,经过自身努力后,无法摆脱困境的家庭实施了临时困难救助,到目前为止,7名困难群众享受了6600有元的临时困难救助;对民政对象以外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众,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给予临时医疗救助,现已有37人获得16500元的救助金额。

7、倒房重建工作。街道遭遇了“6.17”特大洪灾,积极向上级为3户倒房户争取到重建资金。

三、优抚政策得到较好的落实

1、每月定时发放272户优抚金,半年发放优抚金额共计561419元。

2、做好参战参核及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补报批工作。通过调查及医院伤病复查,新增享受定补人员12名。

3、做好烈士遗属工作。在今年3月进行了烈士遗属普查登记,全街道有烈士17名,有3名烈士无直系亲属、有3名烈士查无下落。为褒扬烈士无私奉献、忘我牺牲精神,提高烈士遗属生活保障水平,已为8人办理享受烈士遗属优待金待遇,每人每月600元。

四、各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1、五保工作。截止目前,街道有五保户59人,半年累计发放五保金77070元;接收五保申请4份,入户调查4人,新增五保对象4人;为35户集中五保户办理了农转城手续,并完善了三无人员上报审批手续,其每人每月享受金额增加到320元。

2、孤儿及老年人工作。街道有孤儿6人,半年累计发放孤儿金17780元;90岁及以上老人有77人,半年累计发放老年补贴金46300元。

3、配合党工委、办事处作好了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扫尾工作。

4、婚姻档案录入工作。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档案信息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自今年五月开始,对全街道1976年以来的婚姻登记档案全部录入市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现已基本按时完成各类婚姻档案录入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数据核对。

5、社区建设工作。为袁家社区、姜家岩社区、全兴社区服务站建设争取到36万元建设资金,目前三个社区建设已通过市县民政部门的验收。

五、全面提升残疾人事业

1、为4户贫困残疾人争取到残疾项目建设资金和d类危房改造项目。

2、在全国助残疾日活动中,走访慰问3户贫困残疾人,送去慰问金1500元,免费为3名肢体残疾人提供了3张轮椅,为31名盲人免费送去盲表31块。

3、精神病人救助工作。截止目前,街道已救助7名困难精神病人到大足万古、侣俸医院治疗,救助金额15000余元。虽然立足本职地干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工作中还存在着较多不足之处:

1、主观上对民政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加之现在民政工作量加大,工作上疲于应付。

篇(9)

民政工作,学习实践活动的布置。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得实惠”总体要求,扎实地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学习两不误、两。活动。学习实践活动中,精心组织、周密布置,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机关的副职担任,制定了可行的实施方案》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的要求,组织每个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边学习、边整改、边的原则,查找思想、工作、作风等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问题,解决最、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千方百计为办实事、事、解难题,学习实践活动满意,实实在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很抓了干部作风整顿,健全了机关工作制度,制度建设,规范了服务,制度的时效性和约束力。组织了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走在中、干在前、乐在后”两项主题活动,健全了服务许诺制,公开便民服务电话,随时解答的问题,并预约服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民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转变,为民服务意识,办事和服务,地了民政工作的

(二)救灾救济工作

,遭受旱灾,乡镇遭受大风等自然灾害的侵袭,给农业生产和生产生活带来了,面对灾情,组织人员受灾乡村,会同乡民政所人员调查核实灾情,受灾情况。据调查,农作物受灾面积3.3万公顷,受灾人口24.7万人,直接经济损失9020万元,在灾情底数和生活的前提下,向报告灾情,的支持,共救灾款75万元,到各乡镇,对6258户15560人了救助。组织了“进百村,帮万户”手拉手扶贫济困活动,了3369名县直干部职工对户的“一对一”帮扶,帮扶资金27万元,衣物360件,了灾民和户的生活,一件因救助位越级上访和非问题。调查核实,对215人次看病难的城乡特困户了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金35万元。近期对患大病家庭生活的特困户了摸排,需要救助情况,医疗救助计划,年底前医疗救助资金可发放到救助手中。了县、乡、村三级《突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组建了县、乡、村三级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签订了救灾物资贮备协议,重大自然灾害后,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有序地工作。

要求成立了爱心工程基金会,工作的是对的孤儿救助,调查摸底,共有孤弃儿童220名,了县级干部和正科级干部结对帮扶,每年帮扶不少于两次,帮扶资金或物资不少于500元,上半年共帮扶资金46600元,还有的食用油、大米、文具等物品。对孤弃儿童了五保供养待遇,每人每月可领取五保供养金100元,了孤弃儿童能够学习、生活。

(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中,把民生政策一项工作来抓,城乡低保制度,管理,堵塞漏洞,城乡低保政策落到实处。反映基层低保工作不规范问题,组织人员两次对城乡低保了的清理整顿。月日至月日,抽调27名机关工作人员由7名局班子带队,分别到18个乡镇2个社区和农场,会同乡镇、社区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对城乡低保的核查工作,并将核查结果分类登记造册,将每个贫困户贫困程度倒排,为下一步实施救助和低保扩面工作了基础。月初《燕赵都市报》登载了党支部书记职权混保、骗保情况,,局班子会议,低保清理核查工作。

月日上午,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会议,各乡镇主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镇长、民政所长、农场和社区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了《市民政局关于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了《民政局关于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了详细安排,要求各乡镇社区、农场对低保户和特困户拉网式排查,农村低保户由乡镇自查自纠,并将清理整顿情况报民政局,民政局派人员赴乡镇抽查。对居住城的低保户,由民政局抽调8名工作人员会同社区工作人员逐户核查,清理整顿结束后,将享受低保人员名单张榜公布,公开举报电话,对反映的问题逐一登记核实,对获取低保金的,取消低保待遇。清理整顿,对超出保障线标准的城镇低保户231户、564人,农村低保户486户、814人,政策规定予以停保,新增农村低保5369户、6374人,城镇低保户56户,185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年1月份开始,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年人均720元到870元,月人均补差由原来的35元到41元,城镇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月人均收入160元到225元,月人均补差由原来的85元到132元。截止到,共有农村低保户11352户、14667人,发放保障金606万元,发放性生活补贴94.61万元;农村五保户2146户、2235人,发放五保供养金235.54万元,发放性生活补贴21.995万元;城镇低保户1405户、3814人,发放保障金362.8万元,发放性生活补贴64万元。

县民政局年慈善工作总结

年我县的慈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按照“打基础,稳平台,摸经验,树形象”“摸着石头过河”的总体工作思路,年民政局民政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要点。年,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

(四)优抚安置工作

《军人抚恤条例》和省、市文件精神,优抚政策。抚恤和定量补助标准。冀民105号文件精神,了复员军人、三属、残疾军人和病退军人抚恤和定量补助标准,月至月份补差发放到优抚手中。优抚政策。3000余名优抚的优待金和抚恤金及定量补助金,发放到优抚手中,发放优待金1065万元。老优抚解“三难”工作。解决生活难的27户,用款18100元,如准镇残疾军人姜培春,老两口,无子女,年老多病,生活,为其解决生活补助金1000元;解决住房难的12户,发放住房维修资金6万元;解决看病难的35户,发放医疗补助金20.76万元。残疾军人接收工作。共接收部队残疾军人5名,政策,对其伤残情况审核,报省厅审批,现省厅已批复并了待遇。对优抚了普查。从月份开始,组织力量对优抚了普查,逐人了填表建档,对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了审核取证工作,符合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条件的936人了清退,从年月日起停发定量补助金。六是优抚的医疗保障工作。出台了《优抚医疗保障办法》和《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解决了优抚看病难的问题。七是冬季来临之前,对光荣院了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院民安全过冬,在雨季来临之前对烈士祠堂了维修。

年共接收退役士兵244人,农村退役士兵202人城镇退役士兵29人,6-8级伤残士兵5人,转业士官8人。月日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推行安置就业与自谋职业相的办法,“区别对待,择优安置”的原则,转业士官和荣立个人二等功奖励的退役士兵优先安置,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原则上自谋职业,不再为其安置工作,到已有21人申请办理了自谋职业手续。军队离退休干部的交接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地保障了老政治和生活待遇的,地支持了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因工作实绩,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被民政部、总政治部授予全国军休工作先进个人。

(五)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民政局职能作用,在、县的下,“,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乡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到,多数换届选举工作。在好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调查。工作人员各乡镇、村,座谈走访等,换届选举整体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在推广,对工作中的问题和,督促改进,《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依法操作。问题调查摸底工作。在选举情况的前提下,对问题村、村摸底调查,各村不同情况,分别制定选举方案,换届选举任务的。接待工作。在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来信来访工作,耐心解答的问题,并与乡镇、沟通,制定措施、责任,给当事人满意的答复,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组织实施村务公开和民主议政日工作,由民政所所长参加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政日工作会议,并组织人员分成六个,每个由一名局班子带队,到各乡镇、村检查,村务公开质量和。

(六)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在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中,婚登员培训教育。组织好培训,规范婚登员服务,微笑服务,语言文明,举止,来有迎声,去有送语。严肃工作纪律。要求每天有两位婚登员提前到岗20分钟,上岗前的工作。婚登制度,每天设一名员,服务的咨询,帮助填写表格。档案管理。设专职人员对婚姻档案管理,一天一归档,查档出证记录制度。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要求,对婚登室了装修改造,为服务了温馨、喜庆、欢乐的。年共办理结婚登记4480对,离婚登记510对,补发婚姻登记证件283对,婚登合格率100。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对流浪乞讨人员了救助,投入救助资金3万元,救助150人次,帮助返回家乡。在收养登记工作中,收养登记操作规范依法操作,办理收养登记4例。

(七)老龄工作

为老年人办理优待证500个,为新增百岁老人申办百岁老人长寿生活补助,按时发放百岁老人长寿生活补助费。组织老年人成立老年人秧歌队,为活动喝彩助威,会同县城老年支部组织了门球比赛,书法比赛等活动,了老年人的业余文化生活。支持帮助社会养老机构工作。老年公寓是设施的老年人养老机构。经济条件所限和受到传统思想观念的,院民入住率不高,经营亏损状态,与省、市老龄委,政策扶持,并舆论宣传,传统的养老模式,知名度,民营养老机构的社会效益,使其扭亏为盈。启动健康御险活动。健康御险前期的宣传工作,各乡镇以民政所为阵地,设专人,各村设一名专人,摸清底数,为健康御险工作打好基础。

县民政局年慈善工作总结

年我县的慈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按照“打基础,稳平台,摸经验,树形象”“摸着石头过河”的总体工作思路,年民政局民政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要点。年,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

(八)福利彩票

市局下达电脑福利彩票销售任务500万元,到月份已销售任务575万元,超额了销售任务。了福彩助学活动,对20名考入大学的贫困学生了救助,发放福彩救助金36500万元。

(九)民政基础设施建设

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建设工程于2008年启动,新建“三院”一所,区域型敬老院2所。工程建设中,在、县和民政的支持下,克服了资金短缺和工程建设中的,到三所敬老院完工,具备入住条件,管理人员和招聘的服务人员上岗,院民入住前的工作就绪,中心敬老院已入住批院民,两所敬老院也即将入住批院民。殡馆所迁建项目,殡仪馆及骨灰堂正在加紧施工,年底前主体工程可完工,办公楼已完地基。

(十)招商引资工作

将招商引资工作做为一项工作来抓,亲情招商、友情招商等方法,派人到外地有意向投资的客商,电子有限公司法人郑安生为材料有限公司投资250万元,经营管理,利润按投资比例分成,解决了企业资金短缺。协商,河南节节高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同意在建厂,总投资2500万元,已在工业区征地15亩,正在筹建,预计建成后年产值2000万元,利税400万元。

年,民政工作了,但与先进县市相比还有差距,主要为社会保障偏低,救助资金紧张,难以群体的需要,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基层民政队伍力量薄弱,亮点工作不。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工作,措施,解决。

二、年工作安排

新灾的查灾、计灾、报灾工作。灾情信息员队伍建设,畅通灾情信息渠道,情况,向报告灾情和生活安排情况,资金支持,安排好生活,不非问题。城乡特困家庭的医疗救助工作。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相配套,临时救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规范低保审批程序,把好调查关、审核关、审批关、公示关,监管,公开举报电话,监督。核查和随机抽查相的方法,低保户信息,对超出保障线标准的停保,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

优抚政策。在好优抚待遇的,老优抚解“三难”工作,解决好老优抚生活难、住房难、看病难的问题,解决的后顾之忧,保障优抚的合法权益。安置和自谋职业相的安置政策,除安置外,城镇退役士兵原则上自谋职业。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扫尾工作的,遗留问题。村务公开,乡镇自查和组织抽查相的办法,督导各乡镇村按要求高质量的村务公开工作。

篇(10)

为了确保顺利实现脱贫摘帽,县委、县政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并结合柳林实际,通过多次研究讨论,提出了实施生态扶贫、产业扶贫、企业帮扶、金融扶贫、兜底扶贫“五大行动”,农村低保制度作为兜底扶贫最重要的举措,我们严格按照省、市民政部门的有关精神,精准识别各类救助对象,全面落实保障救助扶贫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民政兜底脱贫范围,社会兜底扶贫取得明显成效。

1、切实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8号)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7〕10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发〔2017〕161号)以及《关于农村特困人员社会保障精准兜底的意见》(柳民函〔2017〕17号)文件,为贫困户实现脱贫提供了政策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双向进入通道完全打开,做到了政策衔接、对象衔接、标准衔接、管理衔接、信息衔接,使他们共享国家脱贫攻坚有关政策带来的实惠。

2、推进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实现应保尽保

对通过其他扶贫方式帮扶后仍难以达到脱贫目标的贫困户通过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与贫困线合一(简称“两线合一”)。2016年,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3684元;

2017年,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为每人每年3924元,2018年,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年4164元,2019年,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年4764元,实现我县农村低保标准高于国家扶贫标准,继续保持我县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为全市最高水平。同时,将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且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兜底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1086户18167人,其中,属于建档立卡对象3607户6400人,占全县农村低保对象比为35.2%,占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比为19.2%,2019年全年发放农村低保金6136.6万元。

三、工作中的主要措施

多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关注民生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紧紧抓在手上,特别是把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切入点和主抓手,在政策、资金上给予了很大支持,各项社会救助制度逐年健全、管理逐年规范、救助标准逐年提升,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确保我县顺利实现脱贫摘帽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社会救助制度较为完善

2013年,为了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协调发展,我县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形式有别、相互衔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城乡联动、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了《柳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柳政发〔2013〕44号);

2015年,制定了《柳林县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和柳林县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柳政发〔2015〕2号)以及《柳林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柳政发〔2015〕3号);

2017年,民政部门出台了《柳林县2017年民政兜底扶贫行动计划》(柳民发〔2017〕17号)。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监督机制,在定期组织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检查的同时,加强纪检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各项社会救助制度落到实处。

(二)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比较健全

按照《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精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民电〔2017〕6号)及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柳政办发〔2017〕13号),建立了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行动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脱贫攻坚重大问题,推动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行动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了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完善了受理、分办、转办程序,确保贫困人口“求助有门、受理及时”;

进一步加强乡(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建设,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强基层经办能力;

同时指导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工作。

(三)社会救助标准不断提高

健全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及自然增长机制,连续多年提高我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标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006年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019年每人每年4764元;

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1999年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2019年每人每月585元;

城市特困人员、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9200元,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2006年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到2019年每人每年6300元,连续多年保持我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全市最高水平。

四、存在问题

通过全县上下的艰苦努力,我县脱贫攻坚取得了巨大成效,特别是社会兜底扶贫行动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基层群众不了解政策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特别是贫困户和部分非贫困户收入差距不大,但因享受的扶持政策差别比较大,造成非贫困户满意度有所降低,社会救助等扶贫政策宣传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社会救助范围及水平不能满足困难群众实际需求,从总体上看,我县社会救助的范围和标准在逐年扩大和提高,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困难群众出现的各种新需求,如上学、住房、医疗等,特别是因病返贫、因病致贫情况较为突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的救助范围还比较窄,救助标准还比较低。

五、下一步打算

(一)重点夯实社会救助工作

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充分发挥我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研究、制定和落实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制度。一是继续强化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切实提高扶贫合力;

二是不断提高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水平,公正、公平开展好低收入家庭核对认定;

三是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保障标准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分类施保和渐退帮扶措施;

四是逐步规范临时救助,重点解决群众临时性、突发性困难,做好“救急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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