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2-06-22 01: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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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工作计划

篇(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3、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状况;

4、安全监管的监管执法工作能力。

5、工作车辆及装备。

二、编制原则

一是坚持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的原则。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必须承担起责任和应尽义务;地方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通过不断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推动企业实现安全生产。

二是坚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要针对全镇非煤企业实际安全情况,重点加强各类井工企业、尾矿库和危化企业的监管工作,努力解决非煤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是坚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要与监管工作能力相适应,具有可操作性。

四是坚持计划监管。镇安监站在区安监局行政执法授权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安监局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安全监管执法。

三、监管机构人员

监管人员

,镇安监站站长,负责全镇各非煤企业安全生产监管。

,镇安全科负责人,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监管。

,镇安全科科员,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监管。

四、镇企业数量及现状

全镇重点非煤企业8户,其中井工企业5户、露天企业2户、加油站1户,综合监管企业13户。

五、监管执法工作日及覆盖率

安检站,现有工作人员3人。监管执法总工作日为国家法定日,工作日为250天。

具体工作安排:

1、整理内业,制作执法文书、送达执法文书(上级和企业)工作为72个工作日。

2、陪同上级检查工作为36个工作日。

3、参加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为36个工作日。

4、参加省、市、区会议、业务培训、政治学习、工作日数36个工作日。

5、调查举报案件工作,工作日数36个工作日。

6、联合执法工作,工作日数72个工作日。

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日数36个工作日。

8、全镇重点监管企业每户两月检查1次为120个工作日。一般监管企业每户每年4次,60个工作日。

9、对全镇其它安委会成员单位及企业进行综合监管,每季度抽查一次(抽查率为30%),工作日数为60个工作日。

10.带薪休假,占用工作日数为30工作日。

11.站长总工作日为个84个工作日。

以上总工作日为584个工作日,不是工作日由节假日补,符合工作日要求。全镇重点非煤企业安全监管覆盖率达100%。

六、监管执法内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九)监督检查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情况;

(二十)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七、其它

1、坚决按照监管计划进行监管。

篇(2)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效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努力保持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的态势。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对辖区内监管重点企业抽查率达到100%。

(二)确保对本行业权限内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确保县、县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率达到100%。

(四)确保本行业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期结案率达100%。

(五)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因违法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六)通过联合执法、明查暗访和邀请第三方专家联合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监管原则。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站(所)的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

(二)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编制并实施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育为先原则。健全“企业主动查隐患,部门抓督查”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注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兼顾其他行业领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频次,努力做到监管执法计划与监管执法能力相适应,使执法检查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严格考核原则。严格执法考核,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每次检查都做到明确检查内容和范围,规范检查程序,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四、监督检查依据、范围、内容

(一)监督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法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省安全生产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省公路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和行政执法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等。

(二)监督检查范围

对全县道路运输(客运、公交、出租,货运、维修、驾校)等企业;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在建交通工程建设企业、施工现场;水上运输、港口码头、船闸等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实施监督管理。

(三)县局监督检查内容

1、市、县、县局文件落实情况;

2、安全会议部署落实情况;

3、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4、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和值班值守情况;

5、重大活动安全部署落实情况;

6、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7、市、县挂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情况;

8、市、县、县局部署其他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行业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县公路管理站

1、未按技术标准规定在公路上设置规范、醒目的警示标志、路面标线、护栏、防撞护墩、错车道(包括在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连续下坡、路侧险要、水毁塌方、易塌方落石、平面交叉路口、穿越学校、集镇、村庄等路段)等相关安保设施的。

2、未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的,未储备应急物资的。

3、桥梁未按照规定建立一桥一档的,四、五类危桥未按规定采取限行、禁行等相关安保措施的。

4、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5、严格执行巡路制度,坚持上路巡查,检查巡查记录、台账是否完善。

6、在公路上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坚持严格执行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和违章建筑治理并举。

8、路域环境治理不到位,影响交通安全的。

9、对陡坡、急弯、危险路段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养护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发现影响道路安全的障碍物及时通知养护人员清理。对道路积冰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10、其他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

县运输管理所

(1)客运场站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客运站场经营的。

2、客车发车前没有按照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没有详细记录的。

3、没有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的。

4、没有严格“三品”检查,安检仪没有专人负责、没有正常使用的。

5、车站调度室对手续不全车辆进行报班的。

6、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站内消防设施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7、站内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2)客运企业、营运(公交、出租)车辆: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的。

2、线路许可与道路运输证、实际运营线路不一致的。

3、客运(旅游)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4、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标志牌)。

5、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6、车辆座位、实际座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7、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没有试卷的。

10、企业包车合同、派车单没有随车携带的。

11、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2、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3)普货(危货)企业、营运车辆:

1、道路运输证与经营许可范围不一致的。

2、普货(危货)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3、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押运员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

4、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5、车辆吨位、实际吨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6、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7、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8、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

9、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0、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维修管理所

(1)维修企业:

1、企业证照及现场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配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是否有私自改装车辆违法行为,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维修服务质量情况,是否有社会投诉和损害、欺诈车主利益的行为。

(2)驾培企业:

1、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设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教练车安全技术性能、教练车安全管理制度及年审情况。

4、教练人员持证上岗、随车教练等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企业的消防设施及设备配备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县地方海事处

1、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渡口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未落实到位的。

2、船舶不具备运营条件,私自停靠,超范围运营的。

3、船舶在夜间、雨、雪、冰、雾、大风、冰凌期等恶劣气象条件下运营的。

4、船舶超速、超员、超载等不安全行为的。

5、船舶“带病”运营,未配备足额的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的。

6、客船乘客上船未按要求穿救生衣的,渡口未按要求设置相应标志。

7、船员未持有效的适任证书、从事客货运输或违章操作的。

8、“三无”船舶、农用船、渔船非法从事运输的。

9、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10、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经费、装备落实不到位的。

11、渡口标识不明显,没有乘客须知、渡口守则、安全注意事项等要求的。

12、营运船舶的所有权证、检验证书、水路运输许可证等有效证件不齐全的。

13、对船员未进行定期安全教育

14、其他影响水上通行安全的行为。

县航道管理站

1、危及航道安全的违法行为。重点治理在航道内进行围网养殖、围网捕鱼、种植水生植物的行为;占用航道边坡进行堆放、装卸货物行为;经营船舶占用航道进行过驳作业行为。

2、航道基础设施。重点对航标、航道护岸、临跨河设施、标志标牌、防撞设施等维护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船闸设施。检查船闸机电设备、基础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机电设备运行是否可靠、操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船闸过闸秩序。船舶过闸是否有序,船舶在待闸区、服务区是否按规定停靠;危险品船舶是否在指定区域待闸、是否单闸放行;引航道船舶是否运行安全有控。

5、做好办公楼及水上服务区防盗、防火、防电等工作。

6、航道重点建设及养护工程。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安全标志,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7、船艇等专用设备。检查车、艇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处于适航状态。

8、航政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许可程序和通航标准进行许可控制,检查未经许可擅自新建临跨过河设施行为。

9、其他影响通航航道安全的行为。

县港务处

1、机构设置、人员资质情况;是否取得港口生产经营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通过培训;码头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上岗资格资质;

2、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情况;各种规章制度是否下发执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要求;

3、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劳动环保相关工作要求,职业防护工作是否得到落实

4、作业设备设施管理情况:码头系船柱、护轮坎、防撞护舷是否完好;作业设备是否在正常工作状态

5、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各项应急预案是否制定下发,应急演练是否开展;

6、消防、环保设备以及防护用品管理情况,消防用品是否合格有效;环保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7、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文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开展,隐患整改是否完成;

8、季节性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9、作业现场及港口水域有无违章、违禁现象;

10、其他影响港口作业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1、做好企业安全“三类”人员初培、继续教育工作,对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

2、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示范工程”。

3、加强对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好季度大检查。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进度,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专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4、督促工程科对施工企业的相关证照及施工方案等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以下行为:施工单位和建设法人未按规定要求签有安全施工合同的;无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方案的;工程施工未按照施工规范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的;公路改建施工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的。

5、对监督范围内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的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进行重点排查,对特种设备进行阶段性检查管理,尤其是起重设备检验检测,督促各施工企业规范使用特种设备,规范管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6、督促参建各方做好应急准备,针对各季节、各时间段的施工特点组织相应的培训或演练,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7、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稽查大队

1、未加大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监管力度,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条件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从事非法经营行为的。

2、未对辖区内客运、货运车辆按运输法规进行日常检查的。

3、辖区内客车站外带客、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

3、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经许可从事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5、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质检中心

做好公路工程各项检测工作。

2、是否对各类试验的仪器和设备定期保养和检查,避免因仪器故障造成不必要的事故。

2、是否对易燃、易爆品实行登记使用,妥善保管。

3、对水、电设施要经常检查,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4、要排查列举与检测工作有关的危险源,做出危险等级评价,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和预防的作用。

5、对易挥发,高腐蚀的化学试剂物品重新归类,制定严格的危险品领用制度。

6、其他违反行业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路畅公司

1、是否做好对国省干线、县乡道路的路面、路基和高堤路段的检查,对列为三、四级桥梁进行观测,发现各类病害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

2、负责对路面的养护保洁工作。

3、公路涉路施工,未对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进行审查并备案或按照方案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的。

4、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持有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的。

5、是否严格检查公路小修工程中的标志标牌设置、特种机械持证操作,防范交通事故、机械伤害和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6、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夜间施工是否设置符合生产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养护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

8、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9、是否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10、是否制定恶劣气候应急预案,确保道路桥梁在各种极端天气下畅通。

11、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处:

1、检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制度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置安全标志标牌。

2、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3、项目经理、安全员是否持证上岗。

4、是否做好办公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

5、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航运公司

1、是否对本单位船只进出港、装卸货,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

2、船体质量、机械是否正常,安全设备是否配齐。

3、船员配备是否到位,持证是否有效等。

4、船舶装货有无超载现象等。

5、公司配合海事部门,对长期在外运输船舶的加期、年检,是否实行实船检查。

6、到海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船舶,是否符合要求,杜绝不合格船舶投入生产。

7、是否要求船只建立完善水上应急预案,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8、其他违反水上安全管理的行为。

洪汽公司

1、要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对所有车辆、加油站及各个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2、是否定期更新增配车站、农班车及城县公交车上的消防、逃生器材。

3、严格监管北站加气站与加油站,要求所有人员下班时关闭电源,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4、严格落实凌晨2点至5点所有客车不得在路面行驶规定。

5、利用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聘用专职保安人员,配备必要的保卫器材,对候车室、售票厅、停车场及站前广场实行24小时巡逻保卫工作。

7、客运站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品查堵岗位责任制,加强源头管理,对旅客携带的行包做到逢包必检一件不漏,加强了对小件托运物品的安全检查,所有进入候车室的人员必须经过安检门,并有专职安检人员进行随身检查。

8、GPS值守人员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有超速超员及不规范驾驶的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罚纠正。

9、强化车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制度执行落实工作。

10、是否调整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对出站的车辆进行检查、登记。

11、制定应急预案,是否定期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演练。

12、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城东建材

要加强办公区域防盗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完善和兄弟单位联动安保应急预案。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履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责任,严格程序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不枉不纵。

(二)坚持实事求是,完善执法检查内容。根据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监管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有所作为,又要量力而行、避免脱离实际

篇(3)

2、安全生产监察工作。积极践行安监移动执法工作,熟练掌握安监移动执法系统的业务实操,不断提高适用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范的执法监察能力,完成区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确保街道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落实。通过开展对珠宝首饰、汽车修配、在建工地、专业市场等生产安全执法检查,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3、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区安监局的统一部署,不断完善安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系统,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通过移动终端等信息化手段,提高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和监管效率,更好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建立健全区、街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

4、“清雷”行动。按照《__街道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隐患“清雷”行动方案》部署,以信息简报形式,动态跟踪8项整治行动,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失职追责”的要求,齐抓共管,确保今冬明春安全隐患“清雷”行动取得实效。

5、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认真总结安全生产“三化”建设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监察执法专业化”、“主体责任制度化”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实施,提练经验做法,固化提高,形成长效工作机制;重点对2014、2015年已评审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企业开展“回头看”督导检查,消除达标企业在评审过程中仍遗留的安全问题,确保企业生产安全符合“三化”要求。

6、消防安全工作。按照__区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协调街道消安委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火灾防控工作,重点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三合一”现象的“三小”场所等区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隐患整治,有效避免消防火灾的发生;同时,强化对城中村、插花地等7支兼职消防队的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加强辖区各物业义务消防队的组建及技能培训、应急拉动等综合能力的培育工作,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监督和管理水平,有效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避免辖区出现消防火灾事故,提高社会全员自救逃生技能和应急处置的综合素质。

7、交通安全工作。按照市、区交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日常巡查工作,配合交警部门排查交通事故隐患黑点路段,适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非法营运、查扣摩的等联合整治等行动;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客运站开展“春运”交通安全督导、校区周边及重点路段、路口的交通秩序疏导等工作,努力提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水平;同时,参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理顺安全管理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职能及运行机制的通知》(深府办函〔2014〕63 号)文件的精神,厘清权责,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移交回__交警大队__中队。

8、药品安全

工作。按照区药监部门的工作部署,协助开展药品安全工作,配合加强药品安全宣传和监管力度,提高辖区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药品安全创建工作的基础上,配合区药监部门加强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安全用药和消费维权意识;加强协助对涉药单位的日常巡查,提高对社区违法行为的举报和协助查处工作。配合药监部门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主导下的药品市场检查和查处涉药违法行为;配合区药监部门开展社区药品安全服务网建设工作。9、食品安全工作。根据区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日常监管任务,配合职能部门对辖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开展“文明餐桌”、“安全入厨”、“‘平安市场’创建”等正能量活动。加强协助对辖区食品、餐饮经营单位宣传教育、培训检查,排查上报无证经营食品加工、销售等违法行为。努力提高辖区食品安全质量水平。

10、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市监__所等职能部门打击非法违法使用电梯、压力容器、起重设施等特种设备行为;重点责成物管单位与维保单位动态开展维修保养,确保辖区电梯安全运行,加强对企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在用叉车等特种设备操作规操、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杜绝违章作业行为。

11、股份公司发展工作。落实市、区《关于推进股份合作公司试点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各股份公司加强财务公开和资产监管,强化“城中村”综合治理工作,为股份合作公司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篇(4)

安监局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

2016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县安全生产会议的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杜绝了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安全生产运行情况

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6起、死亡4人、受伤2人、经济损失23.25万元,同比分别上升100%、上升33%、上升100%、下降33%,其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起、死亡2人、经济损失3.25万元,同比上升50%、上升50%和下降87%;未发生火灾安全事故;工矿商贸事故2起、死亡2人,经济损失20万元,同比分别持平、下降200%.未发生农机伤亡事故.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六打六治”专项行动为抓手,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

篇(5)

全年目标:

全年实现无死亡、无重伤、无重大生产设备事故,无重大事故隐患,把工伤事故发生率降至最低.

主要措施:

(1)加强对新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建立长.中.短期的安全培训机制.

(2)培养员工安全生产的意识,了解安全对车间生产及个人的重要意义,真正做到安全生产深入人心.

(3)定期检查车间安全隐患并及时排除,最大限度的减少潜在的危险因素.

(4)制定 <<安全生产手册>> 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栏,设立危险区域警示标志.

(5)制定突发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办法,及事后相关责任追究制度,把个人及公司损失降到最低.

二,确保产品质量

全年目标:

全年实现无大批量枪体报废,无大批量降低产品质量的加工不良,降低产品不良率和报废率,确保实现XX年公司制定的产品一次交验合格率的总体目标.

主要措施:

(1)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进行加工.

(2)所有调试工序均需写出书面调试数据 资料 经qc部门组装测试后由组长批准方可正式生产.

(3)加强对员工质量检查的培训,牢记枪体孔位检查的要点重点.

(4)进一步规范线上检查表的填写,确保所有检查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

(5)建立机台操作人员 qc质量检查人员 副组长 组长的四级日检查制度.

(6)定期检查机台 夹具 刀具 确保产品的加工精度和生产的稳定性.

(7)增加产品入库前检查项,保证入库产品孔位无铜铝屑残留,工序无遗漏.

(8)组织技术人员 副组长 组长定期进行学习和技术交流,提高机加工水平,改善加工工艺,优化加工程序,使产品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提高产品产量

全年目标:

全年按期交付生管部制定的产品产量计划,确保公司关于20nn年产品产量计划的实现.

主要措施:

(1)加强对刀具 夹具 图纸 量具的管理,为产品生产调试的做好准备工作,

(2)配合生管部合理安排机台和人员,确保生产的高效性和流畅性.

(3)改善 改进加工方法,优化加工程序,最大限度地发挥机台 刀具的加工能力,实现高效率加工.

(4)进一步提高员的工机台操作技能和产品的装夹速度,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篇(6)

二、装置范围及任务分解

(一)装置范围

1.各乡镇党、政机关。

2.事关国计民生的粮、油、水、电、气等重点部位。

3.乡村主要交通道口。

4.金融单位及其营业网点。

5.医疗、科研、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场所。

6.全县各类学校、幼儿园。

7.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较大商业网点。

8.厂矿企事业单位的重点要害部位。

9.居民住宅小区。

10.公众聚集场所及其它易发生违法犯罪案件部位。

11全县重点单位、要害部位。

(二)任务分解

根据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 县新安装监控探头230个。

三、实施方法

全县监控系统建设工作从 月 日启动到 月 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

搞好规划和设计,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目标明确、重点突出、任务分解、措施有力的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签订《责任状》落实任务和责任,统一选购科技含量较高的监控器材。

(二)实施阶段

认真组织开展施工,本着“先重点、后一般”原则。要依照规划设计的场所、部位,精心组织装置。县综治办要选调一批技术骨干,跟踪进行技术指导和施工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验收阶段

深入各单位进行逐个验收,县综治办将组成验收组。对未完成任务指标、质量不合格的实施问责;对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且质量优良的给予惩处。验收结果将纳入本年度综治考评和县直机关绩效考评体系,作为综治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实施一票否决。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由综治办牵头,公安、财政、住建、联通、电力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对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进行统一指导和调度,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提供组织保证。要结合我县经济发展状况和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及特点,开展需求调研,做到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尤其对涉及国家平安、国计民生、社会公共平安的场所和部位,要保证实现全面覆盖。

篇(7)

一、本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

1、开展春节前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1月12日至1月19日,执法队赴全县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深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围绕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等重点环节进行突击检查,所涉全县17乡镇,共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零售经营摊点34家、临街商铺100多家。下达现场检查记录35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5份,整改复查意见书5份,共查出隐患12条,整改12条。

2、制定2018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方案

   (一)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24号令)要求,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安监局2018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安监局执法队《2018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方案》。

   (二)制定了2018年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零售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冶金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3、按计划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按照《2018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方案》对计划内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目前,全年行政执法检查任务已全部完成,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96家,查出隐患214条,整改隐患214条,整改率100%。下达现场检查记录96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41份,整改复查意见书52份。

二、行政处罚情况

2018年以来,我队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起,罚款金额合计2.2万元,现所有案件均已结案归档。

1、针对有限公司安全设备未定期检测案,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决定给予该单位处人民币伍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案于2018年11月13日已结案。

2、针对有限公司安全设备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案,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决定给予该单位处人民币伍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案于2018年11月13日已结案。

3、针对加油站违反规章制度规定案,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决定给予该单位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给予主要负责人处人民币贰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案于2018年12月5日已结案。

篇(8)

学习、领会、党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党、国务院及省、市、县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为主线以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全县安全生产稳定好转为建设“平安Xx”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安全保障

二、工作

(一)建章立制“两个主体”责任

1、及其监管主体责任一及其监管主体责任县制定出台《Xx县关于县、乡两级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各乡镇、各主要和分管安全生产职责行政首长制和“一岗双职”制及其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对乡镇、和及各级干部政绩(业绩)考核内容强化及其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三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及制定考评办法加大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和频次考核奖惩制度“一票否决”

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企业化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按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必需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物质保障、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应持证人员持证上岗、事故立即报告并应急救援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经济政策企业主体责任注重制定、经济政策强化对安全生产导向作用适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费用提取、强制推行工伤保险等三项经济政策企业自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企业主体责任要从机制、工作机制、督查机制、约束机制等入手监督检查创新行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法措施全方位服务、规范企业安全安全管理和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创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法

二)狠抓整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1、专项整治一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民用爆破物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公众聚集场所及学校、旅游景区等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二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和康庄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努力康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三抓住六小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整治文化娱乐场所和餐饮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治理

2、深化隐患排查整治措施一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隐患排查、排查工作深度和广度排查治理安全管理制度、组织体系、责任、劳动纪律、事故查处等薄弱环节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工艺流程、基础设施、作业环境、现场管理、防控手段等隐患二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机制排查抓住行业、领域、时段、、重大活动、和安全生产隐患情况三着力整治安全隐患整顿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在排查基础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要排出计划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监控严防事故

篇(9)

一、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督管理,加强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

20__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助推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加强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确保全市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有序。

(一)协同作战,成立17个市级部门检查组,确保重大节假日安全

为确保“元旦”、“两会”、“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安全大检查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落实责任,20__年,在市安委会的协调组织下成立以市安监局、建设局、公安局、交通局、运管分局、教育局、林业局、文体旅游局、质监局、国资局、城管局、环保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责任单位的17个市级部门安全检查组,负责牵头组织市监察局、总工会、经贸局、农业局、卫生局、发改局、财政局等多个部门在重点时段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电力、生产加工、建设工程、道路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等行业(领域)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二)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时间安排

⒈ “元旦”、“两会”、“春节”安全大检查(20__年12月28日—20__年2月28日)。

⒉“五一”安全大本文来源:文秘站 检查(20__年4月26日—20__年5月7日)。

⒊“中秋”、“国庆”安全大检查(20__年9月17日—20__年10月12日)。

二、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强化督促指导

(一)实行安全生产“主题月”检查监督机制

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20__年安监局将实 行安全生产“主题月”检查监督机制,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安排如下:

1月份:开展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生产加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督促指导企业进行自检自查。

2月份: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成立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与公安、工商、质监、消防、城管、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进货、占道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

3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对我市特殊工种、特殊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厂(矿)长、安全员的培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进行专项检查。

4月份:开展“安全管理台帐规范化专项检查”,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生产加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台帐规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月份:开展“三项经济政策”专项督查行动,重点对我市辖区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应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高危行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

6月份: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行动,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企业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7月份:对监管范围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8月份:开展“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佩戴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根据规范要求配备岗位劳防用品,有劳防用品的发放制度及记录,劳防用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现场作业人员劳防用品的管理与使用是否规范,操作人员能否熟练使用。

9月份:开展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排查整治及应急管理工作检查行动,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和评估、监控。对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和保养的情况进行调查。

10月份:“建筑领域中重点在建工程项目专项检查”,协调市建设局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资质情况、建筑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防触电、防坠落、防坍塌、防机械事故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月份:开展安全生产“三同时”专项检查,对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检查。

20__年12月:开展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督查。

(二)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工作机制

在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提高隐患查处效率的同时,20__年安监局将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积极作用,每季度组织相关专家开展一次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建筑、机械等生产加工企业的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三、检查工作要求

通过全市范围的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查找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全市人民营造出安全、祥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在检查开始前和结束后一星期内分别将安全大检查行动方案、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局),按期报送每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对相关情况逾期不报、隐瞒不报的单位或部门,将由市安委会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报送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篇(10)

调整充实本单位创建“平安单位”领导小组:

每个领导小组成员都是责任人,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组织文字材料,当好信息联络员。

二、立足本职,开展宣传

以平安创建为平台,及时报道在工作中涌现的新经验和新典型,不断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同时与政法部门加强配合,密切联系,及时宣传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平安创建”工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利用政务公开栏、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介,宣传招投标法律法规,介绍招投标工作流程,强化为基层办实事的意识,全方位实行政务公开,确保全市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体现招投标服务品牌--“阳光招投标、服务零距离”,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促进本单位平安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完善制度,齐抓共管

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把综治工作层层分解,细化量化成具体指标,落实到各科室,并与评先创优、绩效考核挂钩,切实做到“一票否决”,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四、依法行政,维护稳定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强化招投标全过程管理,切实执行《关于加强招投标项目跟踪监督管理的意见》精神,加强中标工程跟踪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招投标不良行为。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跟踪督查,查看项目经理是否有自行变更或不在场的情况,是否有应招标而规避招标的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在注重严格执法的同时还要抓好文明执法,规范服务,切实维护招投标市场的秩序。

五、深化创建优秀服务品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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