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1 10: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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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配套改革任务,更好的为林业生产经营者服务,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于20__年11月成立了__拉祜族自治县林业服务中心,中心于20__年6月起开始办理相关业务,现将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 、负责全县林木林地权属的登记和动态管理,严格依照《普洱市集体林地使用权非国有林木所有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__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和完善林改期间集体林地使用权非国有林木所有权流转行为的通知》及《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开展好林权流转管理、林权抵押管理工作。截止11月20日,已受理林地林木流转16户61宗地,面积14848.7亩,活立木蓄积90735立方米;林木流转14户46宗地,面积47066.1亩,活立木蓄积247779立方米;代林权所有者收取林地林木流转金7323121.3元;已进行林地林木流转公告14户,变更林权证10户;共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登记3户,面积2559.2亩,贷款金额180余万元。
二、收集、林权流转交易信息,代林权所有者开展商品材采伐权拍卖。现已受托对糯福乡糯岛等村民小组的4800立方米集体商品木材采伐权进行了拍卖公告,将于12月2日在林业服务中心交易大厅进行公开拍卖。
三、负责完成全县木材及林产品运输证件的签发工作。20__年1月到11月止共办理木材运输证国内才原木22439.536立方米,1521车;进口材78.34立方米,3车;剩余物1912.958立方米,104车;碎木片568.5立方米,104车;药材3609.8吨,335车;食品106.5吨,11车;活立木移植178.5立方米,38车,93棵、39棚;藤竹14.5吨,3车。
四、实施木材、苗木、林木种子和其它繁殖材料及林产品产地和调运检疫,对检疫合格的签发《植物检疫证书》。20__年11月20日止共检疫木材17668.3102立方米;剩余物2060.9477立方米;碎木片650.5立方米;森林食品65吨;木姜子油14吨;藤竹5.5吨;移植树木94株、药材3524.2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一)、人力不足,部分机构未能正常运作,无法全面满足林权所有者及林业生产经营者服务要求。
(二)、涉及许多新的业务无明确的指导和操作依据,开展困难。
1 国有林场职工自营经济的主要问题分析
一是思想观念落后,认识不到位。由于当前管理体制不顺,经营运行机制不活,一部分场长发展职工自营经济认识还不到位,像过去那种“躺在资源上等饭吃,靠在企业里赖饭吃”、“等、靠、要、喂”现象还比较严重。二是发展规模落后,速度不到位。全省189处国有林场,职工总数23669人,职工总户数19361户,参加职工自营经济7048户,占36.4%。产业发展规模还不够大,一些地区还处于萌芽状态。三是政策保障不力,规程不到位。林下开发,种植中草药材,需要相适应的林分郁闭度,过密的林分郁闭度严重影响了林下中草药材的生长。林业技术规程虽做了一定调整,但仍满足不了林业生产的需求。四是缺乏资金保障,支持不到位。国家发展林业产业专项资金,国有林场几乎没有覆盖到,国有林场及其管理部门对职工自营经济的投入明显不足。
2 推动国有林场职工自营经济发展重要措施
2.1 完善职工自营经济发展优惠政策。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及国有林场要为职工自营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制定优惠政策,促进职工自营经济发展。有效利用各种经济杠杆,设立自营经济周转金和采取抵押、担保等措施帮助职工申请小额贷款,扶持职工发展自营经济。做好信息、技术、销售等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保障职工自营经济发展。
2.2 制定职工自营经济发展规划。国有林场要将林地经济作为职工自营经济发展的重点,制定国有林场林地经济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选择适合林地经济发展的区域,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鼓励林场职工开发利用。重点发展果材林、经济林、森林食品、森林中草药及野生动物养殖等林业产业。
2.3 鼓励职工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国有林场在不改变林地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浅山区林农交错、相对分散、零星分布经营的森林资源,转让给职工承包经营。国有林场可将符合林地经济开发的森林资源,承包给职工管护经营,职工拥有林地经济使用权和收益权。职工承包经营要签定有效合同,承包期限可根据经营情况适当延长,最长可延长至70年。
2.4 创新国有林场产业经营模式。调整林业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产业经营模式。国有林场产业要采取“林场+职工”、“职工+职工”等形式,通过合资、合作、股份经营等形式发展职工自营经济。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及国有林场要加大职工自营经济产业项目的扶持力度,通过建设基地,产业项目拉动,带动国有林场职工自营经济加快发展。
2.5 强化品牌建设和产品营销工作。实施“一县一策”和“一场一品”林业发展战略,提高林产品市场竞争力。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及国有林场要帮助职工树立品牌意识,挖掘打造本地区品牌产品,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品牌效应。积极开展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森林认证等申报工作。鼓励职工组建或加入各类协会和林业专业合作社,加快职工自营经济的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步伐。组织职工参加各类展会,沟通信息,开阔眼界,拓宽思路。加快培育职工经纪人队伍,发挥其在林产品的流通方面的桥梁作用,促进国有林场职工自营经济良性发展。
2.6 严格森林资源流转合同管理。职工开发利用森林资源,要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批,依法签定承包合同,禁止国有森林资源非法流转。要加强承包合同的监督与管理,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保值增值。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湿地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等,拟定我市的地方性林业、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
2、拟定全市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3、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管理;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和管理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及林木良种的审核和申报;负责全市果品的生产管理。
4、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及统计;负责年森林采伐限额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管理与监督;负责全市林地、林权管理,协调处理林权纠纷;监督和管理林木的采伐与更新、木材运输、经营与加工,指导木材检查站的规划、申报和管理。
5、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市政府批准颁布;负责林业种质资源、木本植物新品种、珍贵树木的保护管理;指导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湿地保护;负责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市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珍贵树木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和申报。
6、指导、监督林业行政执法,查处林木案件;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林政管理、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及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防治、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划定疫区和保护区。
7、组织指导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国有林场、苗圃的设立、变更的审核和申报;负责全市森林公园的规划、审核、申报、审批;组织指导全市林业产品的生产、经营、加工。
8、负责全市林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管理市级以上林业资金;筹集和管理市级林业基金,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组织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督国有林业资产。
9、制定全市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和林业科技开发;负责林业科研项目的组织、指导和申报工作;制定全市林业人才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10、组织、协调林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林业引进国外智力、引进外资项目工作。
11、组织、指导、协调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指导、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点绿化工程的实施,组织开展绿化评比表彰工作。
12、负责*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全市森林防火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森林火灾信息。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岗位职责
根据市林业局行政执法工作的种类和性质,明确局长岗位职责如下:
(一)局长岗位
1、全面负责市林业局林业行政工作,为市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的第一责任人;
2、率先垂范,带头依法行政,在全市林业系统营造遵守法律的氛围;
3、坚持依法决策,建立和落实依法决策工作机制;
4、按照林业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对于需要由市林业局主要领导审批的重大林业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批,对市林业局作出的林业行政处罚,讨论决定;
5、加强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召集研究依法行政的重大问题。
(二)主管市属场圃工作的副局长岗位
1、负责国有林场、苗圃的设立、变更的审核和申报工作;
2、负责审定市属场圃年度工作计划;
3、参与组织制定市属场圃长期发展规划;
4、指导市属场圃业务生产工作;
5、指导市属场圃工作调研和业务培训;
6、根据局长授权行使相应权力;
7、承办局长交办的其他场圃行政工作。
(三)主管造林绿化、林木种苗管理及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岗位
1、负责全市造林绿化、林木种苗年度工作计划;
2、参与组织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种苗生产长期发展规划;
3、指导全市造林绿化、种苗生产工作;
4、指导全市造林绿化、种苗工作调研和业务培训;
5、负责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6、根据局长授权行使相应权力;
7、承办局长交办的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和种苗管理的其他行政工作。
(四)主管资源和林政管理、森林植物检疫、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副局长岗位
1、负责资源和林政管理、森林植物检疫、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计划;
2、参与组织制定全市资源和林政管理、森林植物检疫、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湿地保护管理工作长期发展规划;
3、指导全市资源和林政管理、森林植物检疫、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4、指导全市资源和林政管理、森林植物检疫、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调研和业务培训;
5、根据局长授权行使相应权力;
6、承办局长交办的资源和林政管理、森林植物检疫、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湿地保护管理行政工作。
(五)主管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果树生产管理等工作的副局长岗位
1、负责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果树生产等工作计划;
2、参与组织制定全市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果树生产等工作长期发展规划;
3、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果树生产等工作;
4、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果树生产等工作调研和业务培训;
5、根据局长授权行使相应权力;
6、承办局长交办的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果树生产等行政工作。
三、执法机构职权及岗位责任
按照《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防沙治沙法》等法律法规和“林业三定”方案的规定,市林业局行政许可事项16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91项。资源和林政科、森林公安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和*市森林植物检疫中心站、*市林业站等内设机构或二级单位分别为上述权力行使的责任部门。
资源和林政科
资源和林政科为市林业局内设科室,负责全市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工作。具体承担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林木采伐、木材运输、木材经营加工、林权管理、征占用林地管理和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一)行政执法权
1、行政管理权
(1)对临时占用林地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市林木保护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2)对木材经营加工的管理权
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3)占用或征用林地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4)对林种变更的管理权
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八条
(5)对封山育林区内采石、采砂、取土开矿的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市林木保护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6)对森林、林地和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八条。
(7)木材运输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8)林木采伐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三十、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条,《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2、行政处罚权
(1)对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处罚权
依据:《森林法》第四十二条。
(2)对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处罚权
依据:《森林法》第四十三条
(3)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处罚权。
依据:《森林法》第四十四条
(4)对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0.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0株以上的处罚权。
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5)对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50株的;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株以上的处罚权。
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6)对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对擅自开垦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处罚权。
依据:《森林法》第四十四条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7)对连续两年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当年更新造林面积未达到应更新造林面积50%的;除国家特别规定的干旱、半干旱地区外,更新造林当年成活率未达到85%的;植树造林责任单位未按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要求按时完成造林任务的处罚权。
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8)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处罚权。
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9)对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对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的,对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对承运无木材运输证木材的处罚权。
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10)对未经批准,擅自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的处罚权。
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11)对擅自将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改为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处罚权
依据:《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12)对出租、转让、抵押、拍卖或者作价出资森林资源资产未进行评估;对造成森林资源资产损毁、流失的处罚权。
依据:《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13)对责任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罚权:
(一)连续两年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
(二)当年更新造林面积未达到应更新造林面积百分之五十的;
(三)除国家特别规定外,更新造林当年成活率未达到百分之八十五的;
(四)植树造林责任单位未按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完成造林任务的。
依据:《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14)对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林地内进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进行工程建设等活动的,超过批准数量多占林地或者临时使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处罚权。
依据:《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15)对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过度修枝及移植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内的树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处罚权。
依据:《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16)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含加工)木材的处罚权
依据:《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17)对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对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的,对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规定不符又无正当理由的,对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对承运无木材运输证木材的处罚权。
依据:《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18)对在林地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在林地内建造坟墓;在封山育林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防护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和幼林地内放牧;在林地及其边缘地带烧荒、烧纸、吸烟、野炊等野外用火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活动;在树下堆放或者焚烧作物秸秆、杂草等可燃物;乱砍、乱折树木;在林地或者树下堆放垃圾;其他危害林木的行为的处罚权。
依据:《*市林木保护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二)岗位职责
1、资源和林政科长岗位
负责科内全部工作,是本科行政执法的第一责任人,对上述行政管理权、行政处罚权的行使负全面责任。
2、资源和林政科副科长岗位一
(1)协助科长进行林权管理;
(2)协助科长进行林地管理;
(3)协助科长做好林政执法工作;
(4)协助科长做好林业执法的复议与应诉工作;
(5)协助科长做好市政府法制办及行政服务中心的相关工作;
(6)协助科长做好林政行政案件的督查指导;
(7)协助科长做好依法行政的相关工作。
3、资源和林政科副科长岗位二
(1)协助科长进行各级森林公园管理、规划、编制、评审、申报、审批;
(2)协助科长做好旅游收入统计报告;
(3)协助科长做好绿委办的日常工作;
(4)协助科长做好执法培训及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5)协助科长做好行政案件的统计上报工作;
(6)协助科长做好科技管理工作;
(7)协助科长做好、转办件、督办件的督查;
(8)协助科长做好信息工作。
4、资源和林政科员岗位
(1)协助科长做好林木采伐更新、验收、档案管理;
(2)协助科长进行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及林产工业管理;
(3)协助科长进行木材运输及木材检查站管理;
(4)协助科长进行采伐证、木材运输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照管理;
(5)协助科长进行生态公益林及护林员的管理。
森林公安科
森林公安科为市林业局内设科室,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管理工作。
(一)行政执法权
1、行政管理权
(1)对林区使用枪械狩猎,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的管理权。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八条
(2)林区生产性用火的管理权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五条
2、行政处罚权
(1)森林防火期内,在野外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违反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擅自进入林区的;违反森林防火条例规定使用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的;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通知不加消除的;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或者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二)岗位职责
1、森林公安科科长岗位
(1)在市林业局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主持市森林公安科全面工作;
(2)严格履行《人民警察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3)协调各类森林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
(4)组织协调全市森林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工作,组织协调侦破重特大案件;
(5)及时主持召开科务会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制定编制、拟定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
(6)负责市森林公安科各项公安业务管理工作;
(7)依法履行职责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森林公安科副科长岗位
(1)在科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科长负责全市森林公安的业务工作;
(2)严格履行《人民警察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3)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武器装备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森林公安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工作;
(5)负责市森林公安机关的法制工作;
(6)分管负责全市林业派出所等级达标考核工作;
(7)依法履行职责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林业站
*市林业站为市林业局下属事业站,负责全市林木种苗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制定全市造林绿化、林木种苗年度工作计划;参与组织制定全市造林绿化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全市种苗生产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全市造林绿化、种苗生产工作;指导全市种苗生产工作;指导全市造林绿化、种苗工作调研和业务培训;组织召开全市种苗工作会议;负责区县两证发放指导工作;负责市直单位两证发放工作;负责全市种苗半年报和年报统计工作;负责林木良种标签发放工作;负责组织参加各类苗木交流会;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培育和管理;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和管理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及林木良种的审核和申报;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及统计;负责林业种质资源、木本植物新品种、珍贵树木的保护管理;组织指导苗圃、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林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点绿化工程的实施,组织开展绿化评比表彰工作。承办局长交办的其他种苗行政工作。
(一)行政执法权
1、行政管理权
(1)对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2)对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
2、行政处罚权
(1)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处罚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九条
(2)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权:
(一)未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生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种子的;
(二)未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种子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条
(3)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权:
(一)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国内销售的;
(二)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进行引种试验的收获物在国内作商品种子销售的;
(三)未经批准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一条
(4)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权:
(一)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
(二)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三)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
(四)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
(五)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
(5)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处罚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四条
(6)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抢采掠青、损坏母树或者在劣质林内和劣质母树上采种的处罚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五条
(7)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收购林木种子的处罚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六条
(8)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试验的处罚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七条
(二)岗位职责
1、*市林业站站长岗位
负责站内全面工作,是本站行政执法责任的第一人,对上述行政管理权、行政处罚权的行使负全面责任。
2、*市林业站副站长岗位
(1)协助站长进行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管理;
(2)协助站长进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管理;
(3)协助站长做好林木种子执法工作;
(5)协助站长做好市政府法制办及行政中心相关工作;
(6)协助站长做好林木种子行政案件的督查指导;
(7)协助站长做好依法行政的相关工作;
(8)协助站长做好全市种苗生产长期发展规划;
(9)协助站长做好全市种苗生产指导工作;
(10)协助站长做好林木良种标签发放使用工作;
(11)协助站长做好种苗统计工作;
(12)协助站长做好苗木交易会的参展工作;
(13)协助站长做好苗木调研工作。
*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为市林业局下属事业站,负责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管理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具体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与预测预报、森林植物检疫工作、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管理、濒危物种管理等工作。
(一)行政执法权
1、行政管理权
(1)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十六条
(2)对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三条
(3)对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4)对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管的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5)对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6)对进出口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三十条
(7)对科研、教学单位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科学研究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8)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标本采集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9)对从国外或者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野生动物进行驯养繁殖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10)对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11)对引进种子、苗木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十六条
(12)对生产、经营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十二条
(13)对采集国家保护野生植物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14)对出售、收购国家保护野生植物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15)对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植物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条
1.1建设规模小,开发缓慢长期以来,森林公园基本上只是被作为国有林场的多种经营项目来对待,其主要经营方向与基础建设单独依靠马蹄寺风光旅游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森林公园在生态文化建设和满足人们生态旅游需求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以致森林公园发展速度缓慢,森林公园开发建设滞后,管理体制滞后,建设总体规划滞后。现有的规划建设只是以马蹄寺风光名胜区为依托进行的旅游和商业性质的开发建设,已无法满足森林公园的发展需要,严重影响了森林公园的发展。
1.2法制滞后,管理薄弱由于管理体制的多头性,森林公园管理力度小,在风景区出现了违规兴建建设项目,导致环境污染,资源受到破坏。旅游线路的开发以及旅游景点的建设等必然会对森林公园的原有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破坏和影响。尤其是随着游客的大量涌入和车流量的不断增加,干扰森林公园某些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性和环境,不仅增加了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噪音污染,而且有可能导致物种侵入和引发火灾一系列的问题。游人的踏踩、攀摘野花等不文明行为会造成土壤侵蚀,影响自然保护区植物的良好生长发育和更新。各种旅游垃圾既破坏了森林公园生态环境,又降低了旅游质量,这些都增加了马蹄寺森林公园管理工作难度性。
2马蹄寺森林公园的发展与对策
2.1合理规划,整体推进马蹄寺森林公园经国家审定批准后,一直沿用惯有的森林公园的总体规划,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规划略显陈旧,需要适应新的旅游需求。而且要根据森林公园不断发展的需求,及时进行修编与管理,促进森林公园的时展。森林公园式生态园林,在保护好自然景观资源不受破坏的前提下,要以辖区风景区以依托协调发展,突出以森林景观为主,结合其他自然景观和历史人文景观,进行全面规划和合理的布局,依据森林公园的林场经营习惯、地域特点、发展方向等做好公园的规划设计,对功能区划分、旅游环境容量、游览线路、景点设计、服务设施等做出合理的安排,应综合考虑到具体的经济实力,保障规划可以顺利的实施。
2.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由于开发资金限制,森林公园中部分景区间旅游线路行车不便,各景点之间的旅游线路也有部分未能连通,游客进入不便,从而降低了旅游收入。在今后的旅游开发中,需加大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让基础设施建设和景点建设同步发展。只有好的基础设施保障,才能吸引更多的游客和投资者,从而提高经济效益。
(二)县发改委。负责将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的重点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项目建设,并开展环境经济、生态补偿等政策研究,起草制定相关激励政策。
(三)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并设立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专项资金,配合各成员单位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落实项目资金拨付及监督管理等工作。
(四)县农业局。负责编制本部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速沿线农业污染源治理,发展生态有机农业。
(五)县林业局。负责编制本部门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通过封山育林、补植补造、植树造林等措施营造秀美的森林生态景观,促进高速沿线林业产业发展升级,积极弘扬森林生态文化;加强沿线森林资源和林地保护。
(六)县水务局。负责编制本部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高速沿线有关乡镇场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和水源地保护工作,监测水库的水质,负责农村改水工作,推进河流和水库的生态化整治。
(七)县农业综合开发办。负责将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的有关项目纳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推进高速沿线农田林网建设,为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争取更多的项目支持。
(八)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专项规划,对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进行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督促检查高速沿线矿山环境的保护与治理,保障高速生态风光带的项目建设用地。
(九)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编制本部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科学规划区域内交通设施布局,对高速沿线乡村道路进行提升改造,加强交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与管理工作,为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提供交通保障。
(十)县公路分局。负责编制本部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高速沿线公路网格的美化、绿化。
(十一)县城建局。负责编制本部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高速沿线新型城镇化建设,负责秀美乡村、镇村联动建设,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高速沿线村庄环境整治。
(十二)县工信委。负责编制本部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搞好工业园区的规划布局和生态工业园建设,抓好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工业化示范建设。
(十三)县环保局。负责编制本部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高速沿线污染物减排计划,加强环境保护,负责开展国家生态县创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创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高速沿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协助沿线乡镇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
(十四)县旅游局。负责编制本部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利用区域内秀美风光整合打造精粹精品旅游路线,开展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加强高速沿线风光带旅游景点的对外宣传,在旅游从业人员中普及生态保护知识,倡导文明旅游。
(十五)县文化局。负责编制本部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挖掘、整合、展示生态风光带文化底蕴,开展生态文化创建工作,推进生态文化论谈等。
(十六)县广电局。负责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工作的宣传报导工作,协助沿线乡镇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
(十七)县扶贫和移民办。负责组织实施区域内扶贫工作,同时为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向上争取更多的项目支持。
(十八)县畜牧水产局。负责对限养区养殖场进行改造和治理,禁止畜禽粪便直接入河;对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
(十九)县森林公安局。负责高速沿线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保持打击破坏沿线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高压态势。
(二十)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负责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的通信保障工作。
(二十一)因地制宜制定本辖区建设方案,多方筹集建设资金,承担辖区内高速生态风光带的具体建设任务。
(二十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开展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的调查研究,起草、印发有关文件。
2.承办领导小组会务工作,管理印章,办理公文,收集、整理、归档有关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的文件资料。
3.提出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要点。
4.负责汇总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的进展情况,梳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5.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协调各成员单位推进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并进行督查和考核。
6.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的宣传报道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7.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我局实际,农机管理监理站、水产站、水利站此次暂不设岗,由局选任已依照过渡为公务员的人员履行其职能职责,农经站、蔬菜办公室事业人员归入局相关事业单位设岗参加竞聘。
二、岗位设置分类
根据岗位职能职责,工作难易程度,业务技能要求,将岗位设置分为A类、B类和C类。
A类为领导岗位,在单位承担主要工作任务,工作难度较大,业务技能要求高的岗位。
B类岗位,为单位职能职责要求的业务骨干岗位。
C类岗位,为单位职能职责要求的一般岗位。
三、岗位设置数量
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总数36个(见附表)
四、事业单位职能职责、设岗情况及任职条件(见附表)
二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事业单位职能职责、设岗情况及任职条件
事业单位名称
职能职责
岗位设置数量
岗位类别
岗位设置
任职条件
备注
留用
借用
下派
农技站
负责全区粮油等农作物生产技术和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技术指导服务;负责全区植物检疫、病虫害测报及防治工作;负责全区农药、化肥等农用物资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培肥改土工作;负责全区粮油生产近期和远期规划
8
A
A1站长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较高业务技能,且具有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
2
B
B1旱粮作物推广
B2水田作物推广
B3植物检疫
B4病虫害测报和防治
熟悉并能掌握运用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检疫,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等专业知识和具备相应的业务技能
2
C
C1培土
C2农资市场监督管理
C3农产品监测
熟悉农业行政法规,具备农技推广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1
种子站
负责全区作物种子的试验、示范、推广、技术指导服务;负责宣传贯彻《种子法》及对全区种子经营户的行政监督执法工作
10
A
A1站长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较高业务技能,且具有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
2
A2副站长
B
B1种子质量监督管理
B2种子生产许可证审核及管理
熟悉种子行政法规,能掌握运用种子技术推广专业知识
1
C
C1水稻新品种试验示范
C2玉米新品种试验示范
C3小麦新品种试验示范
C4油菜新品种试验示范
C5种子经营管理
C6种子技术培训
熟悉种子技术推广工作,具备种子技术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3
农村能源办公室
负责组织制定全区农村能源建设发展的年度工作计划、近期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区农村能源建设的技术指导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
A
A1主任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较高业务技能,且具有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
1
B
B1农村能源技术推广
B2农村能源设施管理
熟悉农村能源发展规划,能掌握农村能源技术推广和农村能源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C
C1农村能源技术推广
具备农村能源技术推广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1
事业单位名称
职能职责
岗位设置数量
岗位类别
岗位设置
任职条件
备注
留用
借用
下派
林果站
负责全区国家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森林资源、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森林病虫害监测、预防和防治;护林防火;规划、设计和指导造林、绿化、义务植树工作;负责全区水果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技术指导服务;负责全区公益林建设和退耕还林工程的具体技术工作
8
A
A1站长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较高业务技能,且具有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
A2副站长
B
B1林业资源管理
熟悉林业法规,具备林业管理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C
C1林业病虫害防治
C2林业种苗管理
C3林业造林
C4水果栽培管理
C5花卉、蚕桑技术推广
具备林业、水果、蚕桑、技术推广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
畜牧站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区畜牧兽医行业行政管理;负责全区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负责全区动物重大疫病的控制和扑灭;负责全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管理和行政执法;负责全区畜牧业生产发展规划及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畜牧品种资源保护及种畜管理。负责全区养殖业生产技术和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技术指导和服务;负责全区兽医诊疗技术的培训、指导、新技术的推广;负责诊断、治疗疑难动物疾病
6
A
A1站长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较高业务技能,且具有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
2
B
B1兽医防疫
B2动物疫情监测
B3饲料、兽药管理
熟悉畜牧兽医行政法规,能掌握运用畜牧兽医专业知识
C
为发展林业提供资金支持,加快林业投融资本系建设,促进江西林业又好又快发展,以及建立林业担保制度,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等业务需要,江西省就组建江西省森信林业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提出了具体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是:
1.1指导思想和原则
1.1.1指导思想。以实现林业经济跨越式发展为目标,以改善林业融资环境为根本,着重解决林业企业和林农贷款难的问题。
1.1.2组建原则。①政府扶持、市场运作。担保公司成立时,用省财政拨付的林业发展专项资金分期投入作为国有控股的注册资本金,同时吸纳部分实力较强的龙头骨干企业(主要是林业专业协会的正、副会长单位)参股。担保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政府机构要避免行政干预,担保公司要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国有资本金在前5年内的增值部分,无偿转增担保公司的风险准备金。②优化服务,便利融资。担保公司成立后,要从减少审核程序、灵活反担保措施、缩短融资时间等方面,努力探索优化企业融资担保服务的新方式与新方法,以最大限度地缓解林业融资的困难。融资担保程序:先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所归口的协会评定信用等级,经审核通过后再提交江西森信担保公司审定。③规范运作,强化监管。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来规范担保公司的运作,强化对担保公司的监管,尤其是要督促担保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及风险控制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强化担保管理,有效防控风险,确保担保公司的健康发展。
1.2担保公司的框架
1.2.1名称:江西省森信林业担保有限公司。
1.2.2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
1.2.3组建董事会单位构成:江西省林业厅、江西康达竹制品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绿野人造板有限公司、罗宾有限公司、安福县林化有限责任公司。
1.2.4注册资本金:目标1亿元,其中国有资本金4000万元(连续4年,每年注入1000万元),占40%;人股企业资本金6000万元(分3年注入,每年各**0万元),占60%。国有资本金始终为第一大股,单个人股企业资本金按低于国有资木金、高于**万元来掌握。首次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金1000万元,入股企业资本金**万元。以后年度采用增资变更方式。
1.2.5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担保公司设立董事会,注资股东各推选董事1名,董事长由国有控股股东提名,副董事长由第二大股东提名,再交由股东大会批准产生。董事会聘任总经理。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①制订和修改公司章程;②审议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③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④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⑤审议批准公司高管人员的聘任与薪酬;⑥审议和决定公司其他重大事项。
1.2.6监事会的组成与职权:担保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部分股东单位、协作银行选派代表组成,监事会主席由江西省林业厅批准产生。
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①监督规范担保资金的运作行为;②监督公司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③监督公司负责人执行有关规程、制度和履行职责的情况;④审查批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坏帐核销等重大事项;⑤帮助公司进行不良担保业务代偿后的追偿工作;⑥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和江西省林业厅赋予的其他监督职责。
1.3组织实施
1.3.1成立领导机构。为保证担保公司的组建及运作能顺利进行,成立江西省林业担保工作领导小组,由江西省林业厅及主要合作银行的领导及相关处室(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森工局),具体负责规划、组织、协调及有关管理工作。
1.3.2设立服务平台。根据合作银行的要求和担保公司的业务需要,可考虑设立一个融资平台,即选定一个或几个有实力的企业来承办统借统还业务。在“江西省林业产业职合会”内成立“林业信用促进会”,发挥协会的作用,实现贷款企业的自我约束和内部监督,开展信用评估和贷款初审等工作[1]。
1.3.3进度安排。8月份,成立领导机构,落实国有资本金,选定入股企业和确定入股资金,召开筹备会议,向省工商局单独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9月份,选定开户行,开立临时帐户,收集注册资本金,正式办理验资和工商登记注册等手续。10月份,担保公司开张营业。
2林业产业建设对信贷资金的要求
随着江西省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对信贷资金的需求是越来越大,很多林业企业和林业种植大大户都面临发展中的资金瓶颈问题。所以解决林业产业发展的资金信贷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2.1落实各项信贷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各类投资主体积极性
加大对规模较大、带动优势主导产业发展较强的龙头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促进其发展壮大。设立林业产业化担保公司,为林业产业化中的龙头企业、优势型中小企业、成长型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积极探索落实“对林业实行长期限、低利息的信贷政策和允许林业经营者以活立木抵押申请银行贷款”的政策。
2.2林业贷款项目的开发手段
林业贷款项目的开发不应仅仅满足于贷款条件的审查,应更注重将传统信贷服务与资本市场的培育结合起来,尝试走上市、相关产业股权转换、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等市场手段进行资本运作,提高企业的筹资能力,同时积极促进企业间的兼并重组。
2.3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的金融创新
林权抵押贷款的开展,其解决的不单是林业的融资问题,更重要的是为金融信贷在农村中找到了真正有效的抵押物,实现了林业融资中抵押资产的突破。长期以来,林农和林业企业虽然拥有森林资源资产,但不能把其作为有效的抵押物取得银行贷款,造成急需的生产资金无法解决。林权抵押贷款的开办,将森林资源资产作为贷款抵押资产,延伸了《担保法》抵押资产的范围,使林农和林业企业贷款担保难问题迎刃而解,从而有效解决了林业发展的资金问题,提高了林农生产的积极性,有效增加了林农的收入,同时也使林农真正体验到林权证“责有其利”的作用。林权抵押贷款这符合林业特点的资产抵押贷款运行机制的建立,也为金融部门搭建了一个新的贷款操作平台。
促进了金融与林业产业的协调发展。林权抵押贷款不仅盘活了丰富的森林资源,使林木资产成为“流动的资本”,成为可以随时变现的“绿色银行”,从而有效推进了林权制度改革,打通了林业发展体制瓶颈,使集体林业焕发出了新的活力,而且也拓宽了金融业信贷领域,优化了信贷结构,提高了信贷资产质量。可以说,林权制度改革为林权抵押贷款创造了必要的条件,而林权抵押贷款又为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注入了强大的活力,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3]。
2.4总结经验,稳步推进“小额贴息贷款”
推动各地农村信用社会同林业部门在认真总结林业小额贴息贷款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创新贷款模式,适当简化贷款手续,切实方便林农。二是探索建立林业小额贴息贷款的风险保证和补偿机制,实行贴息资金专户管理,确保贷款贴息及时拨付到位。三要增加专项贴息资金,以扩大现有小额贴息贷款规模和林农惠及面,发挥林业小额贴息贷款在促进林农脱贫致富中的作用。
2.5为林业中小企业的发展“瓶颈”提供资金支持
通过林业信用平台的构建,使林业中小企业拓宽了融资渠道,有效缓解了资金困难的局面。企业加工产业的发展,增加了企业自有资本的积累;反过来,企业实力的提升,也增加了他们建原料林基地的自我“造血”功能,使“公司+农户+基地”的经营模式大力推广,形成了资源培育—木竹加工—产业升级的良性循环。
2.6信贷资金扶持的原则
一、组织与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1)为了加强对“节约型示范校”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总务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校级干部为组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节约型学校建设的系统规划与制度,组织协调各部门资源,指导节约型学校建设工作。
校长作为组长,非常重视节约型示范校建设工作,在硬件建设上给予充分的经费支持,并列入学校年度规划;在软件建设上, 从制度建设、人员分配以及时间安排上,给予充分保障,定期召开主管教育、教学、科研和后勤的负责人专题会,大力推进节约型示范校建设工作。
(2)明确以行政副校长为组长,德育副校长、教学副校长、教科室主任、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团委干部、后勤管理人员为组员的工作小组。全面落实节约型学校建设过程中各项任务的部署、协调、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
2.整体规划,注重细节,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
以“营造校园绿色氛围 弘扬民族传统美德”为建设绿色校园的工作思路,坚持环境教育与德育工作相结合,与学科教学相结合,与校园环境建设相结合,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努力提高实效性。
(1)学校将“建设节约型学校”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五年发展规划中,要求初中部、高中部、总务处及教科室等部门,按照上级“建设节约型学校”指导精神,制定本部门切实可行的计划和措施,着力提高师生对环境问题和可持续发展思想的认识和理解。
学校在校园建设整体规划中,通过改善景观设计,合理利用土地、配备物资,营造优美环境。目前,学校南北教学楼后的景观建设已基本完成,增加绿地面积400多平方米,为净化校园空气、还北京一片蓝天做贡献。
在南北教学楼楼顶增加太阳能设备,充分发挥新能源设备的教育作用。在北教学楼楼顶建设新能源利用教育基地,提高学生对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理解。该工程正在进一步完善中。
(2)学校德育处、教学处、教科研、总务处、团委会等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都针对“建设节约型学校”制定了具体措施和要求。
教学处要求各学科做好课堂渗透工作,注意发掘本课程中关于“节能、环保、低碳”的绿色环保教育资源和“勤俭节约”传统美德的教育点,在教学过程中有意识地对学生进行节约教育;学校德育处、团委会注重以活动为载体,开展内容充实、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节约实践活动,让节约、环保教育落到实处;教科研以“节能、环保、低碳”为主题对学生进行指导,开展研究性学习;总务处以服务教育教学为宗旨,加大对各种教育教学设备的管理和各类公物的检查维修力度,延长设施设备使用寿命,做到了既保障有力又厉行节约。各部门之间在工作小组组长的协调下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使“建设节约型学校”成为一项系统工程。
3.完善各项制度,建立节约型学校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了全面推进节约型学校建设,学校制定了一系列节约制度,包括《用电管理制度》《班级财产管理细则》《空调使用管理规定》《学校节约用水制度》《文印卡的使用规定》《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的有关规定》《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办法》《库房管理制度》《常规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规定》《学校资源与能源统计、公示和考核规定》《校园建设整体规划方案》等,这些制度使节能环保教育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
4.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为了保证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学校德育处、教学处、教科研、总务处等处室,强化责任,定期巡查,及时表扬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发现有浪费行为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相应的处罚。节约型学校建设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例会进行协调沟通,对各部门进行评议,提出下一步工作指导意见。
具体做法有:
(1)班级的日常管理。由总务处负责,组织学生成立了班级公物管理小组和垃圾分类管理小组,加强班级财产保管、信息化设备及水电的使用管理,加强废旧物品分类存放和回收。两个管理小组的检查评价与班级的量化评比成绩挂钩,每月一评,并在校园网上公示检查结果。公物检查小组成员还将评比结果以小报的形式每月下发到各班级进行经验交流,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垃圾分类的评比工作除了进行网上公示外,还在学校所有的垃圾分类宣传栏中进行公布,时刻提醒学生注意从身边小事做起,关爱环境、关爱地球。
每学年召开一次“班级财产管理十佳表彰大会”,评出全校“十佳财产管理员”“十佳电教管理员”“十佳生活委员”和班级财产管理“十佳学生干部”。通过总结表彰推进班级财产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为节约型校园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所有检查记录均以档案形式进行装订管理,既有利于资料的留存,又有助于学生干部的交流和学习。
要求教师和学生做到:①教室有一节课以上不使用,务必关闭电灯、投影、空调等电器。②中午在教室休息时,若没有特别需要,应关闭电灯。③放学时把室内所有电器都关闭。④如发现有任何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马上报总务处或教学处及时进行处理。⑤当室内温度达30℃以上时,方可启动空调机,空调温度设置不要低于26℃;启动空调机时,要关闭门窗。⑥对废旧物品进行分类存放,由班级分类回收至环保角,由学校定期回收处理。
(2)电子管理,节约用纸。随着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的实施,全体教职工都能正确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电子档案系统等,尽量使用电子文件、电子信箱等进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张消耗。
①充分发挥数字校园的优势,大到教师的各种交流材料,小到教师每月工资条的发放,均采用校园数字平台进行,提倡无纸化办公。学校为每位教师提供一个“个人保存账户”,极大地方便了教师使用和交流。②加强文印管理,制定了关于文印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核程序,严格执行份额规定;提倡打印时双面用纸,做到不浪费一张纸。③教师打印、复印的管理,采用刷卡的方式,减少资源的浪费。
(3)严格控制公用接待支出。本着一切从俭、节约办事的原则,规定了“四不准”:不准用公款宴请非工作关系客人;不准以任何名义公款相互宴请;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公款安排各种娱乐活动;不准随意提高公务招待标准。
(4)提倡低碳出行。号召全校教职工以步当车,减少车辆使用。对公务用车进行严格管理,派车由专人负责,合理拼车,优化线路,节约用油,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
(5)调整住宿生晚自习管理方式,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从2011年9月开始,学校将所有住宿生的晚自习统一到图书楼进行,既方便了学生查找图书资料,又减少了电力等资源的浪费。
二、教育与宣传
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节约光荣的文化氛围。利用宣传栏、板报、横幅、校园广播站、家长信、集会、班会、学校网站等多种宣传教育渠道,强化“节约型学校”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与之相适应的思维方式及行为方式,用节能环保理念建设校园、管理学校、教育学生。
1.课堂节约教育
课堂教育是节约教育的主渠道,学校要求把节约教育渗透到各学科的教学中。学校充分发挥备课组的作用,结合教材内容进行节约、环保教育。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的设计中挖掘教材中与建设“节约型学校”相关的素材,并将其适时、适度地渗透到课堂教学活动中。例如:在地理教学中进行土地、水、森林资源保护教育,结合人口、资源、能源、土地、粮食等讲明人类与自然、环境与社会的关系;在生物教学中加强生物多样化、生态系统、人口与环境教育;在物理、化学等教学中加强水、空气、土壤的污染原理及防治;在通用技术教学中,在技术的两面性和设计的可持续原则上,对学生进行节能、环保、低碳、新能源开发等方面的教育;等等。
2.课外节约教育
学校注重把课内和课外结合起来,除在课堂普及节约理念、节约方法外,还开展了系列课外节约教育活动,保证节约教育的实效性。
(1)学校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气象日”“地球日”“植树节”“爱鸟周”等主题纪念和活动日,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和内容的专题讲座和环保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例如,2013年3月23日,学校开展了题为“应对气候变化,低碳从我做起”的环保知识竞赛活动,学生通过在横幅上签下自己的名字表达爱护环境的决心,通过环保知识揭题竞赛来参与环保知识的学习。活动受到了学生的欢迎,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2)充分发挥板报在节约、环保教育活动中的育人功能。定期开展“节约是责任”主题黑板报评比。利用黑板报报道本班节约先锋的事迹,以正确的舆论导向影响人,以身边的事例教育人。学习有关节能小窍门,掌握节约方法,畅谈节约风尚,提高节约的意识。
(3)利用每周的升旗仪式将节约、环保教育活动贯穿在学校日常教育活动中。例如:2010年11月科技月中开展了“绿色校园我参与、低碳校园我行动”的主题教育活动;2011年主题为“践行节约环保理念,创建绿色和谐校园”;2013年主题为“绿色校园你我同行,垃圾分类从我做起”。
(4)“节约是品质”废品回收活动。全校每个班级均设有废品回收站,师生所用废纸等可回收物品,由班级分类回收至环保角,由学校定期回收处理,所得费用用于班级管理或捐助生活困难学生。
(5)组织环保知识讲座和垃圾分类专题培训活动。2011年5月12日,邀请环保专家进行环保知识讲座,培养学生的环境友好意识,形成节能环保氛围,构建和谐校园。2013年5月17日,邀请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的专家来学校做主题为“现实与使命”的垃圾分类专题培训活动,通过现场互动参与,让学生“玩中学”“学中悟”,深刻认识到垃圾分类活动的重要意义。
(6)学校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窗、黑板报等阵地宣传我国面临的资源形势,宣传普及节约的基本知识和方法,营造“创建节约型学校”的氛围,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校园风尚。充分利用宣传专栏及倡议书,介绍环境知识,提倡环境道德。
(7)充分利用班级爱护公物检查评比契机,进行节约教育。在每月一评的公物检查评比中,树立典型,写出班级在公物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以宣传小报的形式下发到各班,并利用校会对全校进行广播交流,增强了学生爱护公物的意识。
(8)学校食堂悬挂有节约粮食的宣传展板,每个学期都开展“合理消费,珍惜粮食,反对浪费”活动,引导学生树立合理健康的消费观念,杜绝攀比浪费;提倡节约每一粒米、每一滴水,教育学生劳动成果得之不易,从而养成良好的量力而行、艰苦朴素的习惯。
(9)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节能环保征文活动。2012年我校高一年级的33名学生参加了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组织的绿色环保征文活动,其中有2篇文章在报刊上发表。2013年参加了北京市教育系统节能减排主题征文比赛,全校共选出329篇文章参赛。
3.校外节约教育活动
学校每年组织学生到南口进行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平整土地、植树造林、蔬菜及果树管理等实践,体会“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从而强化节约意识。
学生到社会实践基地收萝卜
4.开展课题研究
利用研究性学习,指导学生进行节能、环保、低碳等方面的课题研究。在自主学习和研究中,提升学生的环保意识,做好未来的地球环保卫士。
参观清河污水处理
5.国外环保考察
2011年暑假,应德国友好校Geschwister-Scholl-Gymnasium的邀请,我校10余名师生赴德国进行为期11天的环保考察交流。10月中旬,德国友好校来我校进行回访。通过这次活动,师生们深刻感受到,在信息化时代,有更多的信息和资源可以共享,通过这样的交流和沟通,能够加强了解,提高大家的环保意识,将环保真正融入到日常生活当中去。
德国环保项目学生来我校进行回访
三、校园建设
环境育人是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的一个着力点。三年来,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学校本着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校园的宗旨,大力加强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大力进行设备更新和改造。整修了军民友谊亭、尊师阁、校友亭;完成了初高中教学楼后的景观建设,增加了校园绿化植物种类,扩大了校园绿化面积;加大投入,更换节能设施;引入新能源,减少不可再生资源消耗。学校环境处处体现着健康、绿色、人文的主题。校园美化、绿化、净化,体现了校园文化建设的科学性、艺术性、教育性,对学生有着直观的影响。
1.节能设备的安装使用
(1)节约用水,双管齐下。除以上所述对全校师生进行节水教育,加大检查、维护和评价力度外。2011年抗震加固工程实施后,全校所有水龙头(除墩布池外)均更换为感应式节水水龙头,并在显著位置张贴节约用水标志;厕所更换感应式自动冲水阀,将蹲坑下水由直筒式改造为回水式,既减少了异味,又节约了用水量。校园绿化由原来的漫灌改进为喷灌和滴灌,减少了绿化用水。
(2)节约用电,减少能耗。学校教室、办公室照明全部采用三基色荧光灯等节能灯具;新建教学楼楼梯、过道照明开关为声控开关,有效避免了“长明灯”。
2011学年度,加固工程完成后,完善了各建筑物水电分级计量。通过定期检查计量,分析学校各建筑物的用水、用电情况,为设定用水、用电指标提供依据。同时,通过用水、用电量的平衡计算,有效避免了管道渗漏、电器老化等浪费现象的发生。2013年学校为总变电柜增加了两台节电保护器,通过节约用电减少电能消耗。目前节电统计工作正在进行中。
(3)增加热计量控制装置,节约热力资源。2013年在上级部门的帮助下,完成了热力管道改造,增加了热计量自动控制系统,对供热区域进行供热时间和温度的控制。针对学校供热时间上昼夜的不同,以及寒假期间的供热特点,进行适时控制,保证了热力资源的不必要浪费。
2.可再生资源设施设备的安装和利用
为了有效利用新型能源,提倡环保节能,学校在南北教学楼楼顶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满足了师生生活需求,大大节约了电能的消耗。
学校根据校园建设整体规划,结合校园道路整体改造,计划建设雨水收集系统,用于校园绿化和道路冲洗等,进一步减少自来水的消耗。
3.生态环境建设方面
(1)学校实行垃圾分类投放,无论是校园内,还是每间教室和办公室都有分类垃圾桶。校园内设立垃圾分类宣传栏和电池回收箱,既美化了垃圾桶周边的环境,又起到了教育作用。从学生―清洁工―回收公司依次进行垃圾分类回收,确保了资源的回收和利用,保护了环境。
(2)充分发挥厨余垃圾处理站作用,两个垃圾处理站基本能够满足两校址厨余垃圾的处理,既减少了垃圾排放,又变废为宝,为学校绿化提供有机肥。
4.学校新建和改建、改造工程规划,充分考虑节能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