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管理条例汇总十篇

时间:2022-07-22 05:20:20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保安管理条例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保安管理条例

篇(1)

一、

保安工作职责:

1.1核对进入厂区的所有人员、车辆证件,不符合条件或无证人员一律不得放行,确需进入的必须与部门联系;得到公司部门或负责人同意后按规定进行登记并放行。

1.2对出厂车辆必须有行政部负责人开具的放行证明或电话通知,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携带物品出厂,员工下班时有义务接受保安检查。

1.3督促进入员工车辆的摆放,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秩序。

1.4在下班后要巡视厂房门窗及外部设施、员工车辆是否有异常,对异常问题应及时上报处理。

1.5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保安上班时间及形象要求:

2.1保安上班采用二十四小时三班轮值制,每班交班时保安必须提前10分钟与上一班进行交接;并详细记录当班情况。

2.2执勤时间统一着装,姿态端正,树立文明的执勤形象。不准穿奇装异服;夏天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

2.3 对来访客户或客人要礼貌用语、言简意赅、不亢不卑。

三、保安必须严格遵守厂规厂纪,并严格按照厂规厂纪的要求对违反厂规厂纪的员工在授权范围内执行处罚。

3.1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切实执行任务 ,不得偏袒徇私。

3.2督促公司员工上下班的车辆(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定置摆放,对屡次不配合者处以10元/次的罚款。

3.3执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要做到门开人在位,不得出现门开人不在现象发生。

篇(2)

条例对物业保安的限制性和保护性规范使得保安员权、责、利更加明晰。

1、《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了物业保安及保安从业单位服务过程中可以采取的措施和不能越权的部分。

过去,社会上确实存在保安人员以执法者自居,扣押他人身份证和其他证件、非法殴打他人的个别现象;物业保安也存在越权对盗贼进行限制人身自由、侮辱、殴打的现象;个别小区由于物业管理权纠纷,两公司保安相互对抗并且有肢体摩擦和语言侮辱的行为……导致这些乱象的直接原因之一即是保安管理制度的缺失。根据条例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条的规定,保安人员为履行职责,可以进行查验证件、巡逻检查、维护秩序等行为,但不得扣押证件、限制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等行为;第二十六条规定,保安从业单位不得指使、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通过条例的明确规定,特别是禁止性规定,广大保安从业人员就对自己的行为界限有了明确的认识,保安业管理者和组织者,也在行动上有了“红线”。

2、条例还规定了物业保安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如果给他人造成不法侵害,应该由保安公司或者保安从业单位承担法律责任,这既保护了受害人的利益,也明确了保安职务过失的连带责任。

过去,一些保安人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后,雇佣者或者保安公司通常以“这是保安人员的个人行为”为由,拒绝承担责任,而很多侵权的保安人员要么逃走,要么以无力赔偿为由拒绝赔偿,最终受害的是被侵权人。通过条例的明确规定,加大了保安公司或雇佣公司的民事责任,这符合公平性原则,使得今后的保安公司或雇佣者更加谨慎管理保安人员,监督他们依法、依规办事。

3、条例规定保安公司或雇佣公司应为保安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这就进一步保障了保安员的权利。

国内自设立保安岗位以来,各地保安人员在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工作中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成为一支重要、积极的社会安全防范力量。但是条例出台前,各地对保安员权益保障明显不力。据不完全统计,仅2007年全国就有4,700多名保安员负伤,60名保安员牺牲。而保安员的待遇很低,不少保安员牺牲负伤后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为此,条例规定,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岗位的风险程度为保安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安员因工伤亡或者被批准为烈士的,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烈士褒扬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和抚恤优待。

条例对物业保安着装统一和准入门槛进一步提高。

这使得物业保安迈向管理正规化、标准化的行列,为提高保安队伍素质和保安服务质量,促进保安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过去,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保安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因此物业保安不是公安机关管理下的保安,只是实施物业管理的一项职能。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曾发文,建议各物业服务企业将“保安员”改称“秩序维护员”,因为物业管理企业招用的“保安”,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保安,其职责仅是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秩序。这就使得物业保安管理很难统一规范行为,在着装上也是五花八门。现在条例规定保安服务包括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时,保安员上岗应当着保安员服装,佩带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条例还规定,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可见,物业管理行业的保安不再是保安行业的边缘人,他们与其他保安一样,享有条例规定的权责利,这对于提高物业管理行业保安的待遇和素质起到一定的作用。

条例赋予物业保安新的规范以及精神和物质上的待遇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生存、发展和利润空间密切相关。

1、条例第四条规定,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下统称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各地物业管理单位也应当在行业协会制定的物业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和地方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框架下制定切合小区物业管理的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2、各地物业管理公司和地方政府应当严格遵守条例要求的对保安员给予的福利和待遇。

物业管理小区的保安履行的职责其实是在分担政府的部分基层管理责任,如小区综合治理、防火防灾防盗、纠纷协调等等,因此,条例第五条规定,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并在第七条规定,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3、部分物业管理公司在利润微薄甚至亏损的情况下,面临保安工资的近倍上涨和“三金”的开支,需要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措施进行调整。公司开源节流的战略面临的是与小区业主之间的进一步沟通和协调以及对小区安防的重新调整。

据了解,广州地区普通住宅物业公司自行招用的保安工资一般在800――1,200元之间,而保安公司的保安人员,月薪基本在1,600元以上,而且缴有“三金”,这两者的工资差价,必将由物业公司承担。因此,目前各地物业管理公司最头痛的事情是,物业管理费用的上调受控于政府指导价,但业主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是不断的提高,政府的规范制度也使得公司的日常开销大幅提高。

在一些地段较好的小区,还可以通过服务项目的开发缓解资金的紧张,但对于一些偏僻地段的小区和管理范围较大、额定的保安数目较多的小区来讲,这是一笔难于落实的支出,这直接影响公司的利润和今后的发展。为此,有必要根据新规和新形势敦促政府物价部门对政府指导价进行重新调整。但是,业主面对新增加的物业管理费用会安于沉默吗?

篇(3)

1、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四防工作,维护大厦范围内治安秩序。

2、严格治安管理,做好来访及加班登记、电视监控、全天24小时巡查、进出货物检查等治安防范工作。

3、严格消防管理,落实消防责任制,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大厦内及周围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5、负责对大厦各用户治安、消防工作的宣传、指导和监督。

6、抓好保安队伍的业务培训。

二、各岗位职责

(一)保安部经理岗位职责

1、对总经负责,组织领导治安保卫部工作,对大厦的治安保卫工作和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2、熟悉和掌握大厦内业主的地理位置,重点要害部位和设施布局的基本情况。

3、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和消防工作,做好对保安的领导工作,调解大厦内各种纠纷。

4、组织实施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对所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按规定的期限及时加以解决整改。

5、主持部门例会,传达贯彻总经理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

6、配合物业顾问,抓好治安保卫部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监督检查警容风纪和工作落实情况。

7、监督和检查大厦的四防安全情况和交通管理情况,处理大厦内各类治安案件,协调与主管公安机关和派出所的关系。

8、做好大厦内业主的四防安全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业主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9、带头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不许10、保安员的聘用,解聘提出建议。

(二)保安部班长岗位职责

1、在保安部经理的领导下,安排本班各项具体工作。

2、监督本班员工执行上级各项工作指令及公司规章制度。

3、检查本班各岗工作情况,及时纠正工作偏差。

4、如实记录并小结本班工作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5、做好保安器材的交接和保管工作。

(三)大堂保安员岗位职责

1、负责维持大堂秩序,保证大堂出入口畅通。

2、密切注视大堂出入人员,劝离衣冠不整者及闲杂人员。

3、负责查验大件物品放行手续。

4、负责非大厦人员出入的登记工作。

5、负责邮件、报刊等的收取记录工作。

6、巡查所辖区域的治安消防工作。

(四)监控室保安岗位职责

1、负责监控室电视屏幕及消防监测设备的监视工作

2、负责监控室内的卫生清扫工作。

3、发现异常情况和可疑人员及时报告,并通知相应保安员到现场查看。

4、负责监控录像带的管理工作。

5、发现火警立即报告并按报警程序报警。

(五)停车场保安员岗位职责

1、负责指挥引导进出车辆,安排进入的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2、负责巡查车辆及车场设施情况,做好车况记录,对有损伤车辆请司机签名确认。

3、负责检查车场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4、负责车场的安全管理,维持车场秩序。

5、负责进入停车场车辆停放费用的收取工作。

6、做好当值期间的各项情况记录工作。

(六)巡楼岗保安岗位职责

1、负责巡查大厦各楼层,留意治安消防情况。

篇(4)

答:农药是重要的农业投入品,农药的使用直接关系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的维护。因此,加强农药管理十分必要。现行《条例》是1997年公布施行的,已经不适应新形势下农药管理工作的需要,亟须修改完善。一是临时登记门槛低,导致低水平、同质化农药供给多,安全、经济、高效农药供给少,需要依法促进农药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农药质量水平。二是农药生产管理存在重复审批、管理分散等问题,需要调整管理职责,优化监管方式。三是农药经营主体规模小、布局散、秩序乱,有的制假售假甚至销售禁用农药,需要依法推动转变经营管理方式,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四是农药使用中存在擅自加大剂量、超范围使用以及不按照安全间隔期采收农产品的现象,需要依法加强农药使用监管,促进科学使用农药。五是现行《条例》的法律责任处罚力度不够,需要综合运用民事、行政等多种措施,对违法生产经营者实行严厉处罚,提高违法成本。

为了切实解决上述问题,加强农药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o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有必要修订《条例》。

问:新《条例》在农药登记方面做了哪些修改?

答:《条例》对农药登记制度主要做了以下修改:一是取消临时登记,明确在我国生产和向我国出口的农药需申请登记。经登记试验、登记评审,符合条件的,由农业部核发农药登记证并公告。二是规定农业部组织成立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负责农药登记评审,并明确了登记评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三是规定申请农药登记,首先要进行登记试验,登记试验报所在地省级农业部门备案,新农药的登记试验须经农业部批准。四是规定登记试验由农业部认定的登记试验单位按照规定进行,登记试验单位对登记试验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五是规定了登记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提交的资料以及农药登记机关的审批时限等。六是规定了农药登记证应当载明的内容和有效期,以及农药登记证的延续、变更程序。

问:在农药生产管理制度方面,新《条例》做了哪些修改完善?

答:针对农药生产管理存在的重复审批、管理分散等问题,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精神,《条例》做了以下修改:一是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明确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并规定由省级农业部门核发农药生产许可证。二是规定委托加工、分装农药的,委托人应当取得相应的农药登记证,受托人应当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并明确委托人应当对委托加工、分装的农药质量负责。三是要求生产企业建立原材料进货记录制度,采购原材料要查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有关许可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四是规定农药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农药出厂销售应当经质量检验合格、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并建立出厂销售记录制度。五是规定农药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印制或者贴有标签,并明确了标签应当标注的具体内容,特别要求用于食用农产品的农药的标签必须标注安全间隔期。

问:修改后的《条例》,在农药经营方面有什么新的规定?

答:针对农药经营主体规模小、布局散、秩序乱,有的制假售假甚至销售禁用农药等问题,《条例》做了以下规定:一是取消“农药经营主体仅限于供销社、农技推广站”等主体的规定,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对高毒等限制使用以及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制度,明确了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经营场所应当与饮用水水源和生活区域有效隔离等条件,以及申请农药经营许可的程序。二是要求农药经营者建立采购台账。采购农药时查验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有关许可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不得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三是要求农药经营者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购买人、销售日期等内容,并正确说明农药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四是规定农药经营者不得加工、分装农药,不得在农药中添加物质,不得采购、销售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未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取得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的农药。

问:农药的使用直接影响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新《条例》在农药使用管理方面做了哪些规定?

答:针对农药使用中存在的擅自加大剂量、超范围使用以及不按照安全间隔期采收农产品等问题,《条例》主要做了以下规定:一是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加强农药使用指导、服务工作,组织推广农药科学使用技术,提供免费技术培训,提高农药安全、合理使用水平。二是通过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先进施药器械等措施,逐步减少农药使用量,要求县级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农药减量计划,对实施农药减量计划、自愿减少农药使用量的给予鼓励和扶持。三是要求农药使用者遵守农药使用规定,妥善保管农药,并在配药、用药过程中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发生农药使用事故。四是要求农药使用者严格按照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等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不得使用禁用的农药。标签标注安全间隔期的农药,在农产品收获前应当按照安全间隔期的要求停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五是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建立农药使用记录,如实记录使用农药的时间、地点、对象以及农药名称、用量、生产企业等。

篇(5)

燃气是现代社会的重要能源。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燃气的生产和消费规模不断扩大,应用范围日益广泛。西气东输工程实施以来,我省城市更进入了大规模利用天然气的时期,全省燃气事业得到进一步快速发展。截止2005年底,全省燃气普及率达97.99%,其中11个设区城市燃气普及率达98.47%,位居全国第三。

在充分肯定燃气对优化我省能源结构、改善城乡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起到积极作用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虽然我省燃气事业发展迅速,但燃气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市场秩序混乱、服务质量不高、安全隐患严重等问题也日益凸现,并且越来越对燃气事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燃气是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涉及到千家万户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加强对燃气行业的管理规范,确保安全生产与健康发展,显得尤为重要与迫切。同时,随着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对燃气行业的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由于对燃气企业的资质审批已被取消,相应的措施又没有及时制定,对燃气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应对措施也不多,致使政府有关部门对燃气市场的监管几乎处于真空状态,形势比较严峻。在调研中,各地普遍反映,抓紧制定一部符合我省实际的燃气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对于依法加强燃气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保障燃气企业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财经委认为,省政府提请的条例草案,遵循了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建筑法等上位法关于燃气的有关规定,借鉴了外省燃气地方性法规的经验,吸收了多年来我省在规范燃气市场秩序、促进燃气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做法经验,内容基本可行。同时,财经委对下列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一、关于燃气工程规划和建设问题

条例草案分别对燃气发展规划、燃气工程建设作了规定。在调研中,各地普遍认为,这些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够。鉴于规划与建设对于燃气事业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又涉及到多个主管部门,建议将规划和建设单独设立一章,细化管道燃气专项规划和瓶装燃气供应点设置规划的有关规定,并增加明确以下内容:1、在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造工程中,按照燃气专业规划必须建设的管道燃气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2、燃气工程的设计文件,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专家进行审查。3、燃气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应当依法实行招标。4、燃气工程竣工后,应将其安全等设施报经有关部门验收。5、对在安全保护范围内可能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

二、关于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问题

在调研中,各地反映,目前燃气市场秩序之所以比较混乱,很重要的原因是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对送气工等人员的管理不到位。这类人员大多是临时雇用人员,没有劳务合同关系,缺乏专业培训,业务素质较低,在进行送气、安装等活动中,工作不规范,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较弱。有的送气工甚至还非法从事灌装液化气、倒卖液化气瓶等活动。建议在条例草案中增加一款,明确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应加强对从业人员和临时雇用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关于燃气压力容器等燃气设施的监管主体问题

条例草案分别对气瓶标准、燃气设施定期检测、燃气充装量及粘贴合格标志等作出规定。在“法律责任”一章中,条例草案对违反上述规定设定了处罚条款,并明确执法部门为燃气主管部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燃气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属于特种设备的范畴,应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液化气钢瓶、燃气设施等开展安全监督。对于燃气计量器具,《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也明确了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管。因此,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明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监管和处罚。

四、关于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问题

条例草案对申请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应具备的条件、特许经营协议内容等作了规定。财经委认为,该项行政许可事项属于《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公共资源配置”、“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考虑到燃气的危险性、对公共利益的重大影响和燃气经营权资源的有限性,设定该项行政许可是必要的。但从调查情况看,目前全省很多城市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都未能像条例草案规定的那样,以招投标的方式取得特许经营权。这些企业在前期已投入了大量的建设资金,生产经营也已步入了正常轨道。有的企业与政府签订的经营期限还比较长。对于这类企业,如果也规定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取得特许经营权,势必对当前各地的燃气市场带来一定的影响。为了既维护现有燃气企业合法权益,又促进燃气市场合理有序竞争,建议进一步细化条例草案的有关内容,对已取得经营权的管道燃气企业按照所列条件予以审核过渡,符合条件的,授予燃气特许经营权;原经营合同(协议)有不符合国家或省有关规定的条款的,通过协商等方式,在作必要的调整和修改后,再授予燃气特许经营权;不符合条件的,不授予燃气特许经营权,由此造成其财产损失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明确依法予以补偿。此外,各地认为,条例草案关于终止特许经营协议的条款过于原则,建议进一步细化。

五、关于瓶装燃气经营许可问题

瓶装燃气目前仍是我省城乡居民使用燃气的重要方式。从调查中了解到,我省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和供应站点近年来数量增长较快,但受经济利益驱动等因素影响,企业违规经营、站点随意设置等现象也比较严重,安全隐患较多。对此,各地各部门普遍要求加强监管,确保瓶装燃气供应和使用安全。《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11项又明确保留“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因此,财经委认为,条例草案对瓶装燃气经营设立行政许可制度,并明确设立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和供应站点应具备的条件,是合适的。在调研中,各地各部门还提出,目前燃气经营企业、供应站、分销点等设立差异较大,而条例草案只对设立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和供应站点的条件作了较原则的规定,建议对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供应站及销售点的设立分别作出明确细致的规定。此外,建议增加燃气企业有重大事项变更,应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报燃气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

六、需要增加与细化的内容

一是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参与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建议增加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的有关规定。

二是由于燃气安全涉及到燃气器具、安装维修等多个方面,而条例草案对这些内容规定过于简单,建议对燃气器具市场秩序规范、安装维修企业经营行为等作出具体规定。

三是增加对瓶装燃气运输、燃气机动车加气站设立与管理及宾馆、饭店、食堂等因自身生产、生活的需要设置燃气瓶组的规定。

四是建议在总则中增加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的条款。

篇(6)

2.缴费比例。全市统一执行11%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9%个人2%;个人参保按11%的比例全部由个人缴费。

3.缴费年限。全市统一执行“男30年、女25年”的最低缴年限规定。目前与此规定不一致的辖市应调整政策,采取“新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方式过渡到位。

4.个人账户。全市统一划入标准:在职人员45周岁以下的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4%划入,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按5%入;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度退休金总额的6%划入。过渡期内各地可根据基金收支平衡原则,自行确定个人账户划入的比例。

将个人账户分设为一级账户和二级账户,各地可参照市区政策拓展二级账户使用功能。过渡期内,各地二级账户划入的标可暂不同,但二级账户须可用于抵个人起付标准和个人先付用,并实行“即时结算”。

5.起付标准。国发〔〕44号《关于建立城职工基本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均工资的10%左右”。过渡期内,辖市可参照市区起付标准的例,将固定值起付标准换算成适当比例。

6.保障待遇。按照“同城同待遇”的要求,统一各项待遇策。参保人员发生医疗费用先从一级个人账户支付,用完后,入社会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在起付标准以内,由个人支付;超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支付。

门诊医疗费用根据引导“小病在基层”的要求,按等级医确定支付比例;过渡期内,各等级医院的支付比例由各辖市根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住院医疗费用根据公平保障的原则,全市统一为:超过起标准以上的部分,分10000元(含10000元)以内、10000元以至50000元(含50000元)两段,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共同付。过渡期内,统筹基金和个人分担的比例暂由各辖市自行确定。

7.个人自付封顶。各辖市应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自付封政策。过渡期内,个人自付封顶线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8.大病医疗统筹。筹资标准由各地按收支平衡原则自行定。凡大病统筹缴费满5年(含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年度内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超过统账保险封顶线以上部分,由大统筹资金支付95%,个人支付5%。实行大病待遇与缴费年限钩的办法:大病统筹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最高限额5万元,每差一年,最高限额即下降一万元。

9.自费医疗保障。全市统一建立自费医疗补充保险制度,参保人员住院时的制度外医疗费用进行补偿。

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轨行,全市实行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执行统一的居民保筹资和居民及财政的筹资比例。

建立门诊统筹,门诊医疗费用补偿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院医疗费用补偿为简化政策,待遇分段应与统账保险一致,即为10000元(含10000元)以内、10000元以上至50000元(含5000元)、50000元以上至封顶线三段。补偿比例按基金收支情况暂不统一,但在县、乡两级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应达70%,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应不低于城居民年收入的8倍。

建立居民医保(新农合)与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之间的级通道和接口。原参加当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的居(农)民可自愿按规定补缴差额后转换成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按定转续前参保年限可以视同并连续计算为统账保龄。

在校学生除筹资外,补偿待遇政策与一般居民一致。

三、社会医疗救助

各辖市在对救助对象实行救助参保的基础上,将医疗救助医疗保险实行一体化运行。全面实现医疗救助制度与基本医疗险的衔接,利用信息系统实现“即医即助”。

四、离休人员医疗统筹

筹资标准和个人账户划入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全市统一行:带药品费用全部报销;抢救时目录外药品费用报销40%乙类诊疗项目的个人先付比例由15%降为10%。

五、1-6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

篇(7)

实际工作中电力系统本身是的正常运行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继电保护装置其作用,继电保护装置保护动作是否精确可靠将直接关系到电力系统的性能。实际工作中电力系统中的继电保护装置要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为了适应实际发展要求,今后工作中就需要不断加强对其研究。

1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装置的调试

对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装置进行专门调试是保证实际运行效果的重要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应该高度重视这项设备的调试。在今后工作中对于继电保护装置的调试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1 调试前的措施

在调试前首先就需要做好准备工作,实际工作中对工程图纸的会审以及技术设计的交底等工作应该要保持高度重视,只有充分重视这些工作才能够掌握工程的基本特点以及设计目的,今后工作中设计一旦确定之后就要尽量避免变更,一旦进行变更就会给后期工作的开展带来很多麻烦。在实际检查过程中还应该严格按照操作流程来进行操作为了对继电保护调试装备进行核实校正还需要制定出相关的调试质量检验表。

1.2 具体调试

在实际工作中电力系统本身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出现故障之后继电保护装置就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保护措施,从而避免故障对电力系统造成影响。为了保证继电保护装置能够正常发挥作用就需要保证其安全性。具体而言就是要进行严格调试。具体而言就是要进行以下工作:

审核调试技术。在实际调试之前对于调试技术、调试方法、调试注意事项等应该进行严格检查审核,尤其是要重视安全管理技术等措施的检查,在审核通过之后必须要严格按照规定对那些重要设备及高技术难度的调试项目进行调试。

在调试的时候需要进行严格监控,调试的时候对于高频电缆以及交流电缆的屏蔽层是否安全接地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开关站到继电保护室的接地线的铺设情况也需要引起重视,实际工作中要保证继电保护装置室内接地网的施工质量。与此同时还要严格控制浮充直流电源电压波动范围,这一范围必须要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波纹系数也需要满足继电保护的要求。

1.3 调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实际调试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正是因为如此就需要对其中的细节保持高度重视。在调试之前就应该严格检查连接片是否断开,同时还要打印一份定值并同正式定值进行核对,对于二次回路安全措施单也应该进行严格检查。

实际调试过程中对于那些带有方向的保护就需要做正反两方向的试验,为了验证保护装置的方向是否正确还需要结合TA的一次与二次极性连接法来对其进行有效验证。实际工作中对于这方面的情况必须要引起重视。在调试过程中还应该加入最大负荷电流以及三相平衡的额定电压,之后就是要瞬间断合保护装置直流电源,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检测是否发生误动以及信号是否正确。

在调试工作完成之后需要接入跳合闸连接片之前,还需要利用万用表直流电压档分别测量连接上下端对地电位,需要注意的是万用表是不能够直接测量连接片上下端之间的电位的,万用表一旦选择不当就极有可能出现误动。这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

2 继电保护装置的管理

对于继电保护装置的管理是一项重要工作,在今后工作中对于这项工作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实际工作中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来进行严格管理:

2.1 完善管理制度,实现标准化管理

今后工作中需要不断完善各方面的制度,对于岗位应该进行合理分工,同时还要进行定期考核。对于那些考核不过关的相关部门以及工作人员必须要进行适当出发,为了增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就需要严格落实责任制,这样才能够保证继电保护的各项工作都能够得到高质量管理及监督。实际工作中应该严格操作标准来进行操作,要努力实现标准化管理。

2.2 提升工作人员自身素质

在实际工作中随着工作形势的日益复杂,为了适应实际情况就必须要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平常工作中就应该不断加强技术培训,实际工作中可以邀请厂家的专业调试人员来进行现场指导或进行培训。与此同时还可以定期展开组织培训,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强化调试人员的技能以及对新知识的认知。在提升专业技能的同时还应该注重提升其他技能以及管理控制能力,工作人员应该随时掌握新的专业技能以及先进的管理理念以及管理模式,今后应该努力打造一支继电保护领域中专业技能强、高素质、高职业道德操守的团队。

2.3 加强对二次图纸及资料的管理

在实际工作中首先需要查线核对,只有在确定到货正确之后才能够对其进行有效调试。对于那些已经完成的工作,如果是还要进行修改就需要在图纸上及时修改,这样对于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有重要意义。这对于以后施工图纸的最后移交也是有帮助的。除此之外,实际工作中还应该建立起继电保护校验被顽固,通过这种形式把每一次校验、缺陷处理以及发生事故以及障碍等技能型详细记录,通过这样的方式有助于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电力系统中的继电保护装置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今后工作中为了保证其效果就必须要不断加强对其调试以及安全管理的研究。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要从实际出发来进行有效调试,调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来进行调试。今后要不断加强这方面的研究。

参考文献:

[1]耿琴兰,孙芝莲,蔡炳年.浅谈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装置调试及安全管理[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13(34):44-45.

篇(8)

中图分类号:TK21 文献标识码:A

1 规范电网调度运行工作

随着电网迅速发展,计算机保护和高新科技的不断应用,以及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日益完善,电网调度的现代化程度越来越高,这对电网安全性和经济性的提高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因为调度员操作不规范、误调度等原因,使得电网的安全稳定问题依然十分严重。

因此,为保证电网安全运行,应认真考虑人的因素,杜绝误调度、误操作的人为事故发生。

在电网调度上,应从规范交接班、规范调度操作、提高事故处理能力等方面着手,进一步提升调度员驾驭电网的能力和执行力,促进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调度运行的规范化管理。

1.1 规范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是保证电网调度连续性的重要环节,规范的交接班制度,是确保交接内容完整、调度思想统一的保证。只有交接清楚,后续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如果交接不清楚,就有可能造成误送电、漏送电的情况,严重时甚至造成电网瓦解、人身伤亡等事故。

1.2 规范调度操作命令

值班调度员是电网安全、稳定和经济运行的直接指挥者,通过调度操作命令的形式,改变电网运行方式、设备状态和调整经济运行。无论是日常工作,还是异常事故处理,调度员的每道调度操作命令都必须是正确的,这就要求调度员始终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严格执行各种规程和规章制度,避免误操作和误调度,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

1.3 提高调度员的事故处理能力电网事故有突发性、意外性和不可预见性的特点,

这给调度员带来了相当大的考验。所以说调度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电网调度员处理事故不当,造成的后果是极为严重的。作为电网调度员,应该不断提高心理素质和专业素质,做到精心调度,恪尽职守,不断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从根本上杜绝误调度的事故发生,此外,还应建立规范的电网事故预想制度,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

2 加强继电保护的运行管理

继电保护既是电网运行的安全屏障,同时又可能是电网事故扩大的根源。搞好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管理,使继电保护装置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才能确保其正确动作。

运行管理的关键是坚持做到“三个管好”和“三个检查”。

2.1 “三个管好”

2.1.1 管好控制保护设备:控制保护设备不同单元用明显标志分开,控制保护屏前后有标示牌和编号,端子排、信号刀闸有双编号,继电器有双编号且出口继电器标注清楚。便于运行中检查。

2.1.2 管好直流系统及各个分支保险:定期检查直流系统及储能元件工作状态,所有保险制订双编号,定期核对保险编号及定值表,检查保险后的直流电压。

2.1.3 管好压板:编制压板投切表或压板图,每班检查核对,做好投切记录,站(所)长抽查,压板的投切操作写入操作票。同时在保护校验后或因异常情况保护退出后需重新投入前,应测量压板两端是否有电压,以防止投入压板时保护误动。

2.2 “三个检查”

2.2.1 送电后的检查:送电后除检查电流表有指示,断路器确已合上外,还需检查保护、位置灯为红灯,正常送电瞬时动作的信号延时复归。

2.2.2 停电后的检查:除判明断路器断开的项目外,还需要检查位置灯为绿灯,正常停电瞬时动作的信号延时复归。

2.2.3 事故跳闸后的检查:除检查断路器的状态、性能外,还需要检查保护动作的信号、信号继电器的掉牌情况、出口继电器的接点、保险是否完好,必要时检查辅助接点的切断情况。

3 加强运行方式的管理

3.1 加强电网运行方式的管理应做好四项主要工作:

一是把运行方式管理制度化,从制度上规范电网运行方式的管理工作,年运行方式 的编制应依据上一年电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防范,即将反事故措施落实到运行方式中。

二是技术上加强电网运行方式分析的深度,在运行方式的分析计算上,对于母线和同杆并架双回路故障下的稳定性必须进行校核计算分析;对重要输电断面同时失去2条线路,或联络线跳闸导致电网解列也应进行分析。

三是对最不利的运行方式,如网架变化以及严重故障时对电网安全运行的影响提出对策。有组织、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细化防范措施,防止电网事故于未然。

四是用计算机软件建立健全数据库系统,提高运行方式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3.2 加强调度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培训

调度人员在下令改变电网运行方式、指挥停送电操作和处理事故过程中,防止误调度、误操作事故的发生是调度人员的主要工作和重要责任。并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

3.2.1 提高调度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责任心。坚持定期安全活动,学习误调度、误操作事故通报,真正吸取教训的目的。如某公司在调度组开展的调度命令无差错活动,将调度命令无差错作为安全考核小指标按月进行考核,年终作为评选先进的条件。增强了职工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3.2.2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堵绝习惯性违章。误调度、误操作事故都是因为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格、不认真造成的,因此,在工作中必须养成自觉认真执行规程制度的习惯,克服习惯性违章。如调度员在受理线路工作票时,必须严格把关,仔细认真地进行审查,对工作票所列任务、安全措施及要求,逐项审核,不合格的工作票必须重新办理;下倒闸操作命令,术语要规范,并严格执行调度命令票制度。

3.2.3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调度人员的业务素质。随着新技术、新设备的不断应用,电网的现代化水平越来越高,对调度人员的业务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要求调度人员不断学习新技术、新知识,提高业务技能,以胜任本职工作。培训工作应以实用为目标,突出技能训练和注重岗位练兵。如我公司调度人员在岗位培训的基础上,再送到仿真机进行培训,使之达到三熟三能的要求。三熟即熟悉本地区电网的一次系统图、主要设备的工作原理;熟悉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工作原理、电网继电保护配置方案及工作原理;熟悉本地区电网的各种运行方式的操作和事故处理及本岗位的规程制度。三能即能正确下令进行倒闸操作、正确投退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能运用自动化系统准确分析电网运行情况;能及时准确判断和排除故障,尽可能缩小事故范围。调度人员只有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苦练过硬的本领,才能在指挥电网的运行和事故处理中做到准确无误。

3.2.4 掌握运行方式,做好事故预想。调度员要对电网运行方式、电网主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当班需要完成的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并针对当时天气、电网运行方式和当班的主要工作,做好事故预想,提前做好应对措施,以便在发生异常时,能够及时果断进行处理。对输电线路的检修工作,要重点警示,杜绝误调度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篇(9)

中图分类号:TM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30-0087-02

变压器在电力系统中应用广泛,是重要的电气设备。其样式、种类均有很多。可以在发电厂和变电所看到各种型式不同、电压等级不同、容量不同的用途各异的电力变压器。在电力变压器的安装与保护调试中有着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得到及时的解决。只有正确地装我了电力变压器的安装与调试方法,才能很好地对变压器进行检修维护,这对于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有着巨大的意义。

1 电力变压器的安装方法与注意事项

1.1 保证电力变压器的安全就位

当大型变压器运输到现场后,若此变压器是充气运输的,在交接验收至本体安装前,施工人员应该及时地检查变压器的气体压力,而且要形成记录。本体内的气压应该始终保持在正压水平,在需要补气时补充气体应为与本体内气体一致的高纯度干燥气体。若此变电器是充油运输的,要在交接后第一时间取油样进行化验,若是油样不合格,则应处理本体内绝缘油确保其合格,以减少油样对变压器绝缘特性的影响。就位前,应确保变压器的基础已安装完毕,确保基础的标高和中心线均符合设计要求。特别是由封闭母线连接的,还要确保变压器套管中心线与封闭母线的中心线一致,与发电机出线套管的中心线一致或与高压开关柜的中心线一致。值得特别小心的是,变压器的几何中心、重心和套管中心线是有区别的,防止出现因中心错位而导致无法连接的情况。在变压器就位后,相关人员要分析冲击记录仪记录的结果,了解变压器在运输过程和装卸过程中受到冲击和震动的相关情况。

1.2 电力变压器安装的注意事项

电力变压器安装前应做到的:

①确保变压器内有足够的添加油,油样化验合格;

②本体的瓦斯继电器已经检验合格;

③已经完成变压器高电压、低电压和中性点套管的各项试验,且全部合格;

④已完成套管升高座内的TA试验,且试验合格;

⑤确保吊罩、天气等条件符合要求;

⑥防止钟罩起吊时把有载开关拉坏。

特别注意的是,在检查安装变压器吊罩时,要有编制好的作业指导书和完善的组织机构还有经验丰富的作业人员能够避免器芯长期暴露在空气中。而且,试验人员还应根据情况的变化和时间的推移及时准确地测量变压器的各种参数。

在安装与运行的过程中,还应时刻保持出厂时变压器的绝缘状态,若是绝缘状态受到破坏,则应积极设法恢复。安装后的变压器的绝缘状况可能相比于出厂状况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在成功的安装工作中应当做到安装后的绝缘状态要尽可能达到出厂时的绝缘状态。为了做到这一点,一定要防止污染,保持清洁。可用白布(不掉纤维的)擦拭清洁掉固体杂质,用真空干燥的方法清除液体和气体杂质。

测定绝缘状况包括绝缘电阻、极化指数、直流泄漏电阻、介质损耗角正切值和吸收比等。由于现场测量方法与工厂的测量方法有差别,故在比较交接试验结果和出厂值时应综合分析后再做出判断,将此作为之后的预防性试验的对比基准。要注意的是,不能单纯地认为吸收比一旦小于1.3就是由于绝缘煸炒,因为当绝缘电阻高到一定值之后,吸收比反而会下降。

在变压器的运行过程中,呼吸器也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呼吸器和储油柜一起担负起了维持油箱的压力不超过负荷的作用。当负荷或环境温度增加而使油箱内的油膨胀,则胶囊通过呼吸器呼气,以保持油箱所承受的压力不高;反之则吸气,以避免油箱内出现真空。由此可知,若是呼吸器堵塞,会造成假油位,甚至可能造成气体继电器或释压阀的动作而导致事故。

呼吸器堵塞,除了安装时忘记取下运输、储存用的密封垫圈外,在运行中有两种可能:一是吸湿剂(变色硅胶)潮解,二是油杯内堆积尘土。

所以必须做好两件日常维护工作:首先应保证呼吸器中硅胶有足够的吸湿能力,并防止潮解,有1/5变色时即需更换或烘干。其次油杯要经常清洗,及时换成清洁的油,并保持油面高于挡气圈,以便吸进的大气经过“油浴”,清除气中灰尘

1.3 相关问题的解决

1.3.1 变压器渗透油

这个问题具有普遍性。其产生原因很多,大致可以归结为两方面:

一是设计制造方面的缺陷。例如,某些密封装置的结构设计不合理,加工工艺不合格,焊接质量差等;

二是现场安装的方法不科学,施工不规范,责任意识不强。比如说,法兰平面的清洁做得不合乎标准,没有清楚油污和锈迹等。

在安装变压器前,应该密封试压检查冷却器、升高座、储油柜和净油器等,对于有渗油的部位要立即成立。要严格检查和仔细处理法兰平面,如果在吊装中出现的法兰偏位,则必须先处理再安装;难以处理的应会同制造厂家一同解决。

1.3.2 变压器受潮

在安装现场,变压器在存放安装过程往往会发生本体受潮的情况,以致绝缘不合乎要求。如果是轻微受潮,热油循环法就足够可以解决了;当受潮较严重时,可以使用热油喷淋法来干燥,具体程序如下:

①使器身的温度均匀地达到80左右,可采用热油循环的方法来加热;排油,在油箱的底部留出3~4吨油以供之后的喷淋使用。

②喷淋前确保加热器出口处的油温控制在约105的状况下喷淋12 h。在喷淋时每隔一小时记录一次进出口油温,此指标将作为控制喷淋温度和投退加热器的依据。每隔2h测一次绝缘电阻;

③停止喷淋抽真空,抽至-0.1 MPa后再抽6 h;

④用干燥的空气破坏真空环境;返回步骤②,一直到绝缘达到目标值后的24 h内屋显著变化为止,停止喷淋;

⑤将喷淋油全部放出,在抽真空12 h后真空注入合格的且油温保持稳定在50变压器油,注入到油没过铁芯。

⑥静置,待器身和油温降至环境温度后,复测各项绝缘参数,若各参数符合主变大修的标准即可确认干燥结束。

在进行上述作业时,一定要严格控制油温,随时观察输油泵运行的状态。在使用过程中,要建立和制订值班制度,完善记录。注意的是在抽真空时不能测绝缘的。应该与厂家保持联系,以取得其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2 保护调试的相关问题

目前普遍采用的是微机保护。微机保护有以下的优点:①使用方便;②性能稳定;③灵敏性高。

变压器微机差动保护使得电流互感器的二次侧都可以用Y型接线,不仅可以用软件实现电流相位,还可实现幅值补偿系数;同时,微机保护在解决变压器空投的内部故障问题时有很强的作用。

以下举例说明微机保护的一般方法,以RCS-978,接线为Yn/d11为例:

星形侧:

而今,保护理论在实践中已得到越来越多的利用而日趋成熟,制造工艺的改进已变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为制造厂家应在逻辑、原理等方面升级完善保护性能的同时,加大控制和研究制造工艺的质量,才能确保技术领先,质量过硬;而作为用户应当仔细检查,确保电力变压器能够安全稳定地运行,这是实际生产的需求,也是减少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首要措施。

3 结 语

现代电力系统的组成是现代社会中最重要、最庞杂的工程系统之一,它蕴含了大量的高科学技术因素,而各个变电站则将电力系统中的高压交流电进行的变电和配电处理,所以变电所设计和安装质量的优劣、电力系统本身的正常和安全运行对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财产生命安全有着重大的影响。因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变压器的安装和调试,杜绝事故的发生。

实践证明,确保变压器安装的工程质量、做好变压器的保护调试,就可以避免大部分的停电事故。改进安装工艺,加强保护调试,及时更新技术,制订相关规范,对于变压器的安装和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以及整个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 王天涛.变压器的安装调试运行技术措施[J].装备制造,China

Equipment,2010,(04).

[2] 廖瑞金,杨丽君,郑含博,等.电力变压器油纸绝缘热老化研究综述[J].电 工技术学报,2012,27(5):1-12.

[3] 张建文.电气设备故障诊断技术[J].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篇(10)

中图分类号 TM7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2)122-0139-01

1 规定电网调度运行标准

近年来,随着电网快速发展和不断进步,计算机保护与高新科技的广泛运用,调度自动化体系的逐步完善,使得传统电网调度逐渐转化成现代化电网调度,在极大程度上保证了电网运行的安全性、稳定性和经济性。但由于调度员出现操作不恰当、失误调度等情况,导致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受到了严重的威胁。为此,在电网运行过程中,应全面考虑到人的因素,彻底制止操作不当和失误调度等可避免事故的产生,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在电网调度工作中,应做到以下几点:①交接班工作的规范化。交接班在电网调度中是一项重要的工作环节,只有在保证交接内容没有残缺以及调度观念一致的情况下,才能成功开展一系列后续工作,若交接内容条理不清晰,极有可能发生错误送电和遗漏送电等情况,情节严重时甚至会出现电网崩溃、人身伤亡等意外变故。②调度操作的规范化。值班调度员会直接影响到电网安全可靠且稳定的运行,因此调度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以及有关的规章制度,预防操作不当和失误调度情况的产生,保证电网、设备与人身的安全。③调度员应变能力的规范化。提高调度员的业务素质,并加强心理素质与专业素质的培养,以保证调度的精确性,彻底制止调度的意外变故产生。除此之外,还有加强调度员控制电网的能力及执行力,有效制定出标准化电网意外变故的预想制度,确保电网运行的安全性、稳定性和经济性。

2 加强继电保护的安全运行管理

在一定程度上继电保护对电网运行存在着两面性,也就是说继电保护除了可以保护电网的安全运行之外,还能够不断扩大电网的意外变故。因此,必须要管理好继电保护装置的可靠运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运行的规范性和安全性。运行管理的最主要工作就是严格执行三个检查与三个管好。

2.1 三个管好

三个管好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控制保护设备的管理。依据单位的不同使用明显的标志来区分控制保护设备,标注清楚其屏幕前后的标示牌和编号,继电器和出口继电器的的双编号,端子排号刀闸和信号刀闸的双编号,有利于电网运行过程中的检查。②直流系统与各个分支保险的管理。对直接系统和储能元件的具体状态做定期检查工作,整个保险均制定合理的双编号,按时审核确认保险编号和定值表,仔细查看保险后直流系统的实际电压。③电网压板的管理。制定电网压板的投切表和压板图,交接班各人员均要检查核对清楚,做好相应的记录,由上级领导做抽查,注意将压板的实际投切操作记录进操作票。

2.2 三个检查

三个检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检查送电后情况。送电完成后应仔细查看电流表是否已出现指示,断路器是否已合上,保护灯和位置灯是否已显示为红灯。②检查停电后的情况。不仅要辨别清楚断路器的断开项目,还要查看位置灯是否已显示为绿灯。③检查意外变故跳闸后情况。因意外变故出现跳闸情况时,应及时查看断路器的实际状态和性能,出口继电器接点和保险是否完整,信号断路器有否发生掉牌现象,保护动作信号是否清晰,必要时可对辅助接点的实际切断情况做详细检查工作。

3 加强电网安全运行模式的整体管理

3.1 管理运行模式的主要工作

提高电网运行模式的整体管理应正确做到以下几点重要工作:①规范电网模式的管理。从规章制度上严格执行电网运行模式的整体管理,在制定年运行模式时应按照上一年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行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也就是在运行模式中切实做好预防意外变故措施。②提高电网运行模式的分析程度和技术水平。在详细分析和计算运行模式时,必须要校对核查与计算分析母线及同杆合并在双回线路障碍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③提高影响运行模式的管理。电网的安全运行会受到严重故障、网架变化等因素的影响,针对影响因素提出相应的防范和解决措施,并将防范措施和解决措施不断细化,避免电网意外变故的产生。④提高先进的管理技术。通过计算机软件来建立与之相关的数据库体系,并加以完善,有效增强运行模式的先进管理水平。

3.2 加强培训调度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程度

电网运行模式的变革,送电和停电操作的指挥以及意外变故事件的处理等均属于调度人员的主要工作,所以调度人员对电网安全运行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应对调度人员采取以下几点措施:①严格遵守操作的规章制度,彻底制止一切习惯性违章行为;②提高技术水平,增强其应有的业务素质。③充分了解和掌握良好的运行模式,事先设想好意外变故事件,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4 结束语

近年来,电力在供应方面呈现日益紧张的局面,由于调度员的操作不当和错误调度,导致电网安全运行面临了极大的考验。为此,必须要制定出电网调度的运行标准,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切实做到三个管好与三个检查,同时进一步提高运行模式的管理,只要内外结合,才能真正确保电网运行工作的安全性、稳定性和经济性,使电网调度在异常情况下充分发挥出最大限度的效用。

参考文献

[1]程鹏.电网中变电运行技术的研究与分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2,03:41-43.

[2]苏银德.电力调度自动化在电网稳定运行中的应用[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2,08:648-649.

[3]贾卫涛,张俊杰,韩洁.电网运行安全稳定性现状及改进策略[J].中国电力教育,2012,18:2617-2618.

上一篇: 护理协会工作计划 下一篇: 科级干部转正总结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