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分析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2-01-26 12:24:56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工伤事故分析报告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工伤事故分析报告

篇(1)

高技术企业高管人员的报酬激励机制,不论是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方面,还是在企业智力资本的开发与利用方面,都是一个突出的重要问题。2002年1月10日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应建立经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上市公司对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应当成为确定经理人员薪酬及其他激励方式的依据”。探索企业股权结构、经营业绩与高管人员报酬三者之间的作用模式与机理,不仅为建立客观有效的高管人员激励模式与约束机制提供政策建议,而且有助于建立有效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科学合理的业绩考核制度。

一、相关研究成果述评

如何解释现实中高管人员报酬的现象,在国外(尤其是美国)引发了学术界和企业界的激烈争论。最早的研究是Taussings和Baker(1925)完成的,发现高管人员报酬和企业经营业绩之间只有很小的相关关系。他们对这个调查结果感到非常意外,并且呼吁进行更多的研究来检验那些可以预测高管人员报酬的其它变量。其后的70多年里,对管理者尤其是高层管理者报酬的研究已引起了经济学家、心理学家、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和企业战略规划者的广泛关注。从国外的计量分析结果来看,企业规模、经营业绩、经理个人特征对经理报酬产生的影响为正;政府管制对经理报酬产生的影响为负;经理的持股比例与其现金报酬负相关或正相关;不同治理模式对经理报酬似乎没有显著影响。

从总体上看,这些研究从不同的角度对高管人员报酬作了解释,从根本上增强了对其报酬现象的理解,有力地推动了高管人员报酬确定理论的发展。但是,大多数研究集中于某种单独的因素对高管人员激励问题的影响,缺乏系统、全面的分析,客观上造成了不同研究方向中所得到的结论的不统一,甚至是相互矛盾;同时,研究的背景和数据多以美国为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研究结论的说明力和适用性。

国内关于股权结构、经营业绩与高管人员报酬的研究主要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的。(1)股权结构与经营业绩的相关性研究。许小年和王燕(2000)分别以资产回报率、净资产收益率和市值与账面价值之比为被解释变量,研究结果表明:国有股比例越高的公司,其业绩越差;法人股比例越高的公司,其业绩越高;而流通股比例对公司业绩没有显著影响。陈小悦和徐晓东(2001)以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资产收益率为被解释变量,回归结果表示:国有股比例与公司业绩之间没有显著负相关,法人股比例与公司业绩相关关系不显著,流通股比例与公司业绩之间负相关。于东智(2001)以净资产收益率为被解释变量,相关关系分析的结果认为:国有股比重与公司业绩呈正相关关系,法人股与业绩指标正相关(但在文中并未指出二者关系的显著性如何);A股比例与业绩负相关。(2)股权结构与高管人员报酬的相关性研究。陈志广(2002)的分析结论认为:法人股比例的提高,带来企业自主权力的扩大,以及能动性的提高,进而对高管报酬和企业绩效产生正的影响;而国家股,却由于种种原因,基本上对高管报酬和企业绩效产生负面的影响。陈爽英、唐小我(2005)的实证分析研究结论为,国有股比例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年度报酬、总经理持股比例负相关,法人股比例与之正相关,流通股比例与之不相关,且第一大股东性质为国有股与高管人员年度报酬。(3)经营业绩与高管人员报酬的相关性研究。魏刚(2000)首次利用上市公司数据对企业高级管理层与公司经营业绩进行了计量分析,李增泉(2000)对此也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显示,我国上市公司高管人员激励效果不显著,其报酬与企业业绩不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与高管持股比例不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与企业规模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国有股比例对高管报酬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等。而张晖明和陈志广(2002 )、张俊瑞等(2003 )的计量分析结果显示,高管薪金报酬与企业经营业绩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从上可见,目前国内学术界的研究结论呈现较大的差异,通过分析对比发现,除了采用的实证方法不尽相同外,研究过程中存在以下不足之处。首先,企业业绩指标的选择不够科学,研究者大多选用净资产收益率来衡量公司业绩,甚至个别研究人员将其作为唯一的衡量指标,因为该指标本身存在局限性,这势必会影响研究结论的准确性。其次,样本的代表性不强,大多数学者在研究中使用的是截面数据,即多个上市公司某一年的股权结构与经营业绩数据,单纯使用一年的数据无法剔除偶然因素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上述研究是对股权结构、经营业绩与高管人员报酬两两之间分别进行的,将三者结合在一起进行相关性分析研究的并不多见。杨瑞龙、刘江(2002)通过对我国家电行业上市公司经理报酬的实证研究认为:在家电行业中,股权结构与企业业绩无明显关系;经理报酬与企业的股权结构无明显关系,与企业的业绩也无关。但是该研究将样本仅限于某一特定的行业,导致研究结论的局限性。

二、高管人员报酬决定的理论分析

从总体上讲,企业高管人员的报酬受到以下几方面因素的影响:(1)企业经营业绩。企业经营业绩对高管报酬的线性作用明显,上市公司将高管报酬与经营业绩挂钩,高管们预期到只要提高经营业绩就可提高收人,便会努力工作,进而带来经营业绩的提高。但是,由于产出和高级管理者的贡献是难以度量的,并且客观的外部冲击影响也很难剔除出来,特别是在一个整体的团队联合生产中,低级经理的贡献更难被区分开来,所以业绩评价与实际产出之间的相关关系是不完全的,导致经验实证基本上证实两者是弱正相关的。(2)股权结构。国有股占主导地位的公司对高管人员的市场价格信息反映慢,其工资报酬调整较慢。而法人股比例的提高,意味着政府影响削弱,企业自主权扩大,以及能动性的提高,拥有了更多的经营决策权,企业自己完全有能力调节高管报酬,进而影响企业经营业绩。流通股股东一般拥有企业较小的股权份额,通常很难给股份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施加重大影响,不会对企业业绩和高管报酬产生重要影响。(3)企业规模。罗森( Rosen)构造了一个理论模型来解释高管人员报酬和企业规模之间的关系,由于企业的规模越大,高管人员可控制的资源也就越高,涉及的经营管理问题也就越复杂,对高管的能力要求也就越高。因此大型企业中经营者能力所产生的租金要远远高于小型企业,其报酬也就相应地更多。(4)政府管制。约斯考、罗斯和谢帕德(Joscow, Rose and Sherpard)在对首席执行官的报酬关系的研究中指出,在被管制的7个行业中,首席执官的报酬普遍要比未被管制行业的首席执行官报酬低。对这种现象的解释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被管制的行业处于政府、公众和媒体的高度关注中,这种政治上的压力导致了被管制行业的首席执行官报酬水平低于未被管制行业的首席执行官报酬;另一种认为,在被管制的行业中,企业的经营环境和首席执行官的行为受到约束,首席执行官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不大,其生产率低于未被管制行业的首席执行官生产率,因此报酬水平必然相对要低。

高技术企业既具有传统企业的一般特征,同时又具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高投入、高风险、高技术含量、高智力、高附加值等方面。本文在上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专门以江苏省高技术上市公司数据为特定样本,将股权结构、经营业绩和高管人员报酬纳入一个系统内进行分析研究,探讨三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模式与机理,最后对企业高管的报酬决定提供政策建议。

三、样本选择与变量定义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根据分析的需要,以2001一2004年完整披露本文研究所需解释变量原始数据的江苏省高技术上市公司为分析对象(剔除了000805公司2004年数据,其报表中披露净资产收益率不适用),研究所用数据取自于巨潮资讯网站( cninfo.com.cn)、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 csrc. gov. cn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sse. com. cn)等。采用SPSS11.0统计分析软件进行估计与检验。

按照中国证监会2001年4月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的分类标准,将以下几类归为高技术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电子元器件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生物制品业、信息技术业。它们共同的特点是:其生存与发展主要依赖于高科技的发展,表现为生产高科技产品或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采用高科技或高科技设备。

(二)变量定义

从便于计量考虑,“高管人员报酬”选择财务报告公布的前三名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平均数(人民币)。本文运用计量经济学模型,来研究上市公司高管人员报酬与公司股权结构、经营业绩、企业规模等因素之间的相关关系。(本文选取ROE与EPS两个业绩指标分别进行回归分析,便于验证分析结论的稳健性)选择的解释变量的定义如表1所示。

(三)研究假设

本文首先检验股权结构与经营业绩之间的相关性,从而保证在对高管报酬进行计量分析时,这两个变量是相互独立的。

提出下列假设:

假设(1):企业经营业绩与股权结构不相关。

假设(2):高管报酬与企业规模正相关、与股权结构不相关。

(四)模型构建

为了增强模型的拟合优度,对总资产(size )取自然对数。考察业绩与股权结构之间的相关性时,构造下述模型:

考虑到国有股、法人股、流通股三个比例之间存在多重共线性,在分析高管人员报酬的影响因素时,首先单独考察国有股比例、经营业绩(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对高管报酬的影响;然后考察流通股比例、经营业绩(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对高管报酬影响。构造下述模型:

四、实证分析

构建的回归分析模型,实证分析结果如表2 ,3所示。

由表2,3可见,所构造的模型拟合优度都很低。国有股比例与经营业绩呈现正方向影响(但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据此不能拒绝假设1;流通股比例与经营业绩(每股收益)呈现负相关关系(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企业规模(总资产)与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均呈现负方向影响。这里选择了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两种业绩指标,回归分析的结果呈现出不稳健性,是需要注意的现象。

构建的回归分析模型(5)、(6)、(7)、(8),实证分析结果如表4,5所示。

从表4 ,5可以看出,所构造的模型拟合优度都很低。国有股比例与高管报酬呈现正方向影响,流通股比例与高管报酬呈现负方向影响(二者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与假设2相符;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均与高管报酬均呈现高度正相关(前者通过5%,后者通过1%显著性水平检验),并且符合稳健性要求;企业规模(总资产)与高管报酬不相关,与假设2不一致。

上述实证分析的结果说明,高技术企业自身的特征及其市场竞争的激烈,导致其经营风险加大,呈现出与传统企业的不同特点,决定了企业的发展需要政府一定程度的扶持,流通股股东的选择更为谨慎,高管报酬不完全依赖于企业规模的大小。

五、对策与建议

(一)改进高技术企业高管人员持股制度,推广和提高股票期权计划

在高技术企业,还没有建立起一个较为完善的高管人员综合报酬计划,“低持股”和“零持股”现象严重,报酬结构不合理。高技术企业经营者通常比较年轻,相比而言,更会看重长期职业生涯的发展,而不仅仅是短期的货币性收人,在这类企业对高管人员实施股权激励其效果应该更好。使高管持股比例达到一定的程度,提高其利益与公司业绩的关联度和高管人员对公司的关切度,进一步强化高管持股的激励作用。

(二)积极培育有效、稳定的资本市场

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依赖于证券市场的有效程度,如果高管人员的努力和企业经营业绩不能被市场客观反映,该计划将不可能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证券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的规范,倡导理性投资的理念,审慎调节市场供求,切实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促使证券市场向稳定、高效的方向发展。

篇(2)

目前我国现有船员165万人,居世界首位,比2006年增加了15万人。其中,海员达65万人,占世界的三分之一。船员作为一项特殊的职业,自古以来就充满危险性、专业性和流动性。《公约》的基本宗旨之一,就是使"每一海员均有权享受健康保护、医疗、福利措施及其他形式的社会保护",这一宗旨也在《公约》"标题四"下有具体规定予以保护。我国2007年3月28日通过的《船员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也对船员的权利有所保护。本文将对关于船员工伤方面《公约》和中国法相关规定进行比较研究。

一、船员在《公约》下和中国法下的定义比较

要论述船员遭受工伤时应当享有的权利,基础是明确船员的概念。法律概念是法律要素中的一种,"是适用法律规则和原则的前提。只有把某人、某事、某行为归入某一概念所指称的范围时,才谈得上法律的适用问题。"[1]《公约》第二条第1款(f)项下规定船员为"系指在本公约所适用的船舶上以任何职务受雇或从业或工作的任何人员"。中国法下对船员概念的明确定义有两处,一为《海商法》第三十一条,"船员,是指包括船长在内的船上一切任职人员";二为第四条,"本条例所称船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经船员注册取得船员服务簿的人员,包括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通过二者比较可以发现,《公约》对于船员范围的界定更为广泛,强调的是任何在船舶上受雇或从业或工作的人员;而中国法则强调的是在船上任职的人,"任职",强调的是船舶运行必不可缺少的人员,也就是按船舶职员法或海上交通安全法上的配员要求,担任船上职务的人。[2]《船员条例》对船员概念的界定更为清晰和严格,必须经过船员注册取得船员服务部的人员才能被称为船员。根据交通部200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办法所称船员注册,是指海事管理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对符合船员注册条件的予以登记,签发船员服务簿,准许申请人从事船员职业的行为。"由此可见,中国法下船员的概念较《公约》要严格窄小,在中国担任船员是要经过职业能力培训并取得行政许可的专业从业人员,没有取得相关船员资格证书而受雇于船上在船上工作的人员是不能被称为中国法下的船员的,但仍然可以被视作为《公约》下的船员。在国内实际工作中有一些渔船上的从业者并没有船员资格证书,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们是不能被称为中国法下的船员的。

造成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二者立法目的的不同。《公约》通过对船员这一概念进行"包含性或广义的定义"[3],尽可能的将船上所有人员进行涵盖。这样进行定义从客观上来说确实可以尽可能多的保护到所有船上从业者的权利,但也可能增大船公司在劳动力方面法律风险不可控的加大和成本投入的增多。《公约》的立法目的虽然表面上看是为了保护船员的权利,但也有学者认为《公约》实际目的是打击发展中国家船舶所有人,削弱中国船东的竞争力。[4]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都需要将船员概念涵盖范围尽力扩大化。《海商法》和《船员条例》虽然也有保护船员权利的立法目的,但更多的是为了方便管理船员,规范国内和外派船员劳动力市场,促进航运业的发展,所以要求船员概念的严格化,并要求取得船员资格的从业者是要经过相关行政许可的。

二、船员劳动的特殊性

无论从国内法还是国际法角度来看,均有针对船员这类特殊劳动者的特别立法存在。国内法方面,我国于2007年通过了《船员条例》,并曾陆续批准加入了《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1926年船员遣返公约》、《海员协议条款公约》等,并在研究批准加入《2006国际海事劳工公约》;从国际角度来看,许多国家均有针对船员权利保护的特别立法,国际劳工组织(ILO)和国际海事组织(IMO)也有大量保护船员各方面权益的公约与议定书。针对船员特别立法的出现原因何在?这是由船员劳动与陆上者劳动相比较而言区别巨大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船员劳动也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即职工为谋生而从事的,履行劳动法规、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集体劳动。[5]根据《资本论》中对生产力三要素的定义,船员劳动所提供的劳动力是船员和其航海技术,生产资料是被船东所掌握的船舶,劳动对象是运送的货物。船舶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运输装置,操控船舶需要各种不同的知识和不同分工的岗位,我国也有针对船舶上不同岗位的专业适格证书。船员面对的是变幻无常和危险的大海或是内河水况,一直被视为一项比较危险的职业。

船员长期远离陆上环境和家庭,在船舶这一狭小特定空间中工作和生活,每天接触的人和环境单一固定,决定了其劳动性质与其他陆上劳动相比的特殊性。船员间歇性的与家庭相隔绝,使得其不能从家庭处获得劳动力再生产。船舶航行并不同于陆上工作,其不间断性决定了船员要轮班值岗,船员夜间工作成为常态,不同于陆上一般的日间工作,船员要随时处于待命状态。总之,船员劳动的特殊性概况下来有以下四点:辛劳性,危险性,流动性、涉外性,技术特殊性。[6]

危险的海洋环境使得海上灾害、职业灾害、船员疾病多发,海上运输生产活动也使得船员的工作场所和生活环境都桎梏在船舶中,也使得心理疾病易发。航企的船员劳动工伤率要远高于其他一些行业雇员的劳动工伤率。[7]

参考文献:

[1]张文显.法理学[M].法律出版社,2004,6:345.

[2]王秀芬.船员之法律概念辨析.社会科学家,2010(11):163.

[3]国际劳工局.通过一项文书以合并海事劳工标准[Z].2005.

[4]参见张鹏飞.《2006海事劳工公约》生效对我国的不利影响.水运管理,2013(4).

篇(3)

6.5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6.6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6.7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6.8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

附表:危险作业申请单

危险作业申请单

申请部门

作业地点

作业名称

作业人

作业时间

现场负责人

作业的危险性:

作业前采取何种安全措施:

申请部门负责人意见:

下达任务部门意见:

安全部门意见:

公司主管领导意见:

填表人:填写日期:年月日

特种作业设备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安全基本要求及安全措施.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过程.

2内容

2.1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技术鉴定,定期检查,保证一定的备件储备.维护保养应采用预防性保养.购置时必须进行技术论证.档案齐全,确保完好率在95%以上.

2.1.1特种作业设备购置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1.2特种作业设备的使用,保养,管理落实到具体人员.

2.1.3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保养.

2.1.4特种作业设备必须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规定.

2.1.5特种作业设备的关键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储备.

2.1.6特种作业设备的档案要齐全,图纸,资料,使用检查,维护记录完整.

2.2设备的检查及维修

2.2.1定期检查

2.2.1.1每月对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2.2.1.2每半年对闲置,封存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2.2.1.3每年对所有设备检查,鉴定一次,并做记录.

2.2.2设备定期维修

2.2.2.1由设备操作者对设备进行使用前和使用后保养.

2.2.2.2每季度以操作者为主,对设备按保养规定内容例行保养.

2.2.2.3每年按年度维修计划对设备进行维修.

2.2.2.4维修保养情况应保持记录.

2.2.3持证上岗

2.2.3.1特种作业设备凭公司或国家,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进行操作,无操作合格证不得上岗进行操作.

2.2.3.2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2.2.3.3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由主管部门对所持有人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放,工作变更,调动后,操作证由主管部门负责收回.操作合格证的发放,回收应有记载.

2.2.3.4特种作业设备操作人员离岗满三个月,返岗必须进行复工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领证上岗.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压力容器的一般管理要求,管理职责,主要控制环节,考核与奖惩.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对压力容器的购置,申报,登记,使用,修理,校验等环节的管理.

2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3术语

3.1压力容器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容器为压力容器:

a.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

b.内直径大于等于0.15m,且容积大于等于0.025m3;

c.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4一般管理要求

4.1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4.2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基本条件为:

4.2.1年满十八岁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2.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2.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安全生产,本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4.2.4经过本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者.

4.3压力容器的焊接工,必须持有市劳动局颁发的焊接操作证.操作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4.4以水为介质产生蒸汽的压力容器,必须做好水质管理和监测.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不准投入运行.

4.5压力容器的检修必须由劳动部门认可单位进行.一般性的检查必须在无压力,各种介质放清并清洗干净后进行.

4.6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

4.7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保管和使用应按规定执行,应配上安全帽,防震圈等安全装置,并定期检验,防止沾染油脂,避免曝晒,碰撞,腐蚀等.放置地点必须距明火10m以外,无放射性源.

4.8压力容器应有安全防护装置,如安全阀(或防爆膜),压力表,减压阀等.乙炔发生器应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4.9压力容器必须登记,申报,建立档案.做好检查,修理记录.

4.10压力容器必须按技术条件规定的压力使用,不得超压.改变压力容器技术条件必须经设计部门同意,报经营部审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管理职责

5.1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按照国家有关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程规定,开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5.2经营部职责

经营部在主管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以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5.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容器规程和安全技术规范.

5.2.2组织编制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5.2.3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的定期校验工作.

5.2.4编制,审核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

5.2.5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报送当年压力容器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存在主要问题等.

5.2.6组织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并组织编写事故分析报告.

5.2.7组织检验,焊接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5.2.8组织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归档.

5.2.9监督压力容器的购置,申报,建档,定期检验,使用和维护等各项制度的实施.

5.3使用单位职责

5.3.1保证新购置的压力容器具有办证所必须的归档资料.

5.3.2建立和健全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等制度.

5.3.3在确定压力容器的修理,改造,安装单位时,承担单位的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

5.3.4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进行教育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5.3.5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在操作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其内容应包括:

5.3.5.1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含最高工作压力,最高和最低工作温度).

5.3.5.2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方法(含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5.3.5.3压力容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处理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报告程序.

5.4操作人员职责

5.4.1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经营部报告:

5.4.1.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许用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5.4.1.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变形,泄漏等缺陷.

5.4.1.3安全附件失效.

5.4.1.4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5.4.1.5发生火灾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5.4.1.6过量充装.

5.4.1.7压力容器的压力失去控制,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5.4.1.8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5.4.2参加压力容器维修后的检查验收工作.

5.4.3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等各项管理规定.

6.主要控制环节

6.1购置

6.1.1负责压力容器的购置验收单位应执行有关规定并向经营部提供完整有效的压力容器办证资料.

压力容器办证资料包括:

6.1.1.1产品合格证.

6.1.1.2产品质量证明书.

6.1.1.3产品总图和主要的部件图.

6.1.1.4劳动部门检验单位签发的产品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6.1.1.5进口产品应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查机构审核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6.1.2压力容器使用单位不得委托无设计,制造资格证书的单位设计,制造压力容器.不得购买其产品.

6.1.3经营部负责对以上资料进行审查.对资料不符合的,不予办理取证手续,不予归档.

6.2登记,申报,建档

6.2.2每台压力容器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

6.2.3不具备以下建档登记条件的不准使用:

6.2.3.1新压力容器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或安全状况登记不能达到l级或2级的,不得投入使用.

6.2.3.2未注册的压力容器,不得继续使用.

6.2.3.3不符合其它条款要求的.

6.2.4各单位所有购置的和在用的压力容器都应在经营部登记,建档.压力容器有关资料需要下发到使用单位的,应在经营部登记,注明保管单位和保管人.

6.3修理与改造

6.3.1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修理或技术改造,必须保证其结构和强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6.3.2承担压力容器修理或改造任务的单位,应持有压力容器相应类别的有效生产许可证.修理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工装设备,技术力量和检验手段.

6.3.3修理单位应按压力容器现行技术规范制定具体的修理方案,并执行有关规定.

6.3.4修理单位必须建立修理,改造记录,明确保管人,规定有关人员的管理责任并列入本单位检查考核办法.修理,改造的内容由维修单位技术人员按设备管理的要求提出,维修人员负责记录,维修单位主管安全领导负责检查考核.

6.4定期检验

6.4.1经营部负责归口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检验计划并按要求报上级主管部门.

6.4.2经营部负责提出检验费用预算,计划部门负责落实费用.

6.4.3经营部按规定确定定期检验期限.

6.4.4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每年应提前提出下一年度本单位的检验安排意见(检验月份,台数,有关要求等).并负责配合检验部门完成本单位压力容器检验工作.

6.4.5使用单位负责将检验报告书等资料,交经营部统一保存.

7考核与奖惩

依据有关规定,对压力容器有关人员给予奖励和处罚.

7.1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奖励和表扬,并记入操作证.

7.2对违反下列规定者,除责任单位,责任人承担处分外,对机关各部门,按照本部门的职能考核条款,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7.2.1由于违反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监察规定受到上级监察处罚的.

7.2.2由于违反规定造成不能取证或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

7.2.3由于违反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

7.4经营部负责监督检查.发现违章使用后,应立即通知使用单位领导处理,必要时报主管副总经理.

附录:

压力容器安全性检查表

内容

说明及结果

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则为不合格:

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无严重腐蚀和严重损伤

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液压计等安全装置齐全可靠定期校验

无渗漏现象

容器门的关闭装置应安全可靠

检查人:检查日期:

动力管线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公司动力管线的维修,运行状态和日常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水,暖,电和压缩气体供输管路,线路的管理.

2动力管线的维修管理

2.1正在运行状态中的管路,管线不得进行修理.应报告有关动力部门和经过批准停运后,方可进行.

2.2受压的容器和管道不得冒然进行修理.如:储气罐,有汽(气)压包,有压力的管道(水,气,暖)等.必须经过有关技术工人或技术人员进行鉴定,确保各指示仪表无压力后,方可进行拆卸或修理.

2.3对故障原因未查清时,备品备件可能不符合时,不得轻易拆卸进行修理,以免耽误动力的正常供应.

2.4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得进行修理.

2.5检修人员对违反安全规程的检修项目不得修理.

3动力管线和运行状态的日常管理

3.1对各动力管线要定期巡检."月检"(含日常检查)由各岗位人员进行;"季检"由维修技术人员协同进行;"年检"(含半年检)由经营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确保各动力管线正常的运行状态.杜绝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

3.2任何人有责任对各动力管路,管线发生异常现象或隐患,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以便进行修理和排除.

3.3电力线路和水,暖,气管路的安装和敷设要符合各有关规定和标准.

3.4各类动力管线维修人员,要熟悉管线的规格型号和分布走向,做到修理及时,停送正确,确保动力的正常供给和运行.

临时电气线路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装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敷设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所属分公司(项目部),也适用外单位来公司施工的单位.

2术语

临时电气线路:因生产,辅助生产,维修的需要,临时引接的,使用电压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非正式的电气线路.

3引用文件:《工业及民用电气装置管理规程》.

4架设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

4.1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得敷设和使用临时电气线路.凡因生产,辅助生产或维修急需敷设临时电气线路,应填写"临时电气线路敷设审批表(见附表).由申请人填写,使用单位领导签字同意,经营部审查核实后,方可架设.

4.2经营部负责检查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使用情况,发现不符合手续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有权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

5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管理

5.1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由有电工操作合格证的电工按照《工业及民用电气装置管理规程》的要求敷设.

5.2临时电气线路只允许在期限内使用,到期后由使用单位负责拆除.

5.3临时电气线路必须保证安全,绝缘程度达到要求标准,使用负荷与线路规格必须匹配,接头处包扎可靠,无部分.

5.4采取悬架或沿墙架设时,应用瓷瓶固定.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2.5M;室外应≥3.5M;与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时应≥5M.临时电气线路与设备,管道,门窗等的安全距离应≥0.3M.

5.5严禁在各种支架,管道,树木和脚手架上挂设临时线;严禁在高压线,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蚀,碾压等危险场地架设临时线路.

5.6临时线一般不得拖地敷设,如确属需要应安装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损和破裂.

附录:

电气临时线路敷设审批表

申请单位

接线地点

临时接线原因及防护措施

临时接线

示意图

使用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申请人

单位领导意见

经营部意见

实施单位意见

安装人员

签名

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易燃易爆物品的装运,贮存,领用的安全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装运,贮存领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2引用标准

《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

3术语

3.1燃烧材料

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能立即起火燃烧,且火源移走后仍继续燃烧的材料.

3.2易燃液体

闪点小于或等于45℃的液体.

3.3可燃液体

闪点大于45℃的液体.

3.4闪点

液体挥发出的蒸气与空气形成混合物,遇火源能够闪燃的最低温度.

3.5爆炸下限

可燃蒸气,气体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即能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

4易燃易爆品危险性分类

闪点≤28℃的液体为甲类,28℃25Kg).

4.1.2女职工禁忌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Kg;间断负重每次超过25Kg的作业).

4.2经期保护

4.2.1月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a.冷冻及冷水等低温作业;

b.《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20~25Kg)

c.《高空作业分级》标准中第二级(含二级)以上作业(5~15m)

4.2.2女职工月经期应暂停前项规定的禁忌范围内的工作安排.

4.3怀孕期保护

4.3.1女职工自确定妊娠之日期,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医院建立孕妇保健卡.

4.3.2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范围

a.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化合物,汞及化合物,苯,镉,铍,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已烯,环氧已烷,苯氧已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b.作业场所放射物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规定;

c.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d.《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e.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

4.3.3女职工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应调离原从事的劳动强度较强的工作岗位.从事较轻的工作.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

4.4产期保护

4.4.1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产后休假七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4.4.2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4.5哺乳期保护

4.5.1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每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4.5.2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

5其他

5.1女工结婚后,到公司工会办理生育指标,在领取生育指标后,方可怀孕生育.

5.2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按(99)《计划生育条例》处理.

5.3女职工劳动保护由公司工会检查并进行监督.

5.4本制度未尽事项或与上级规定有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为保障科研生产的顺利完成,保证国家的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加强安全防火工作的管理内容和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安全防火管理.

2管理内容

2.1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必须提高防火意识,加强防火警惕性,自觉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防火管理制度.

2.2对易燃易爆的工作现场和工序,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3对于消防器材,专用工具等设施,必须要有专人负责,不得随意作为它用,要妥善保管,定期检查,要经常保持良好状态.消防器材四周不得乱放其它物品,以便能及时拿到消防工具灭火.

2.4各生产单位要定期认真组织防火检查,排除隐患.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强调安全防火的管理工作.尤其是重点防火单位.

2.5发生火灾时,由当班领导或专人统一指挥,统一行动,防止混乱.对不同的起火物质,要采用正确的灭火工具和正确的灭火方法.同时要做好人员的疏散和国家财产的抢救工作.

2.6对火灾事故,除积极抢救外,同时要及时地向有关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对火灾事故的处理,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并做好整改措施.

2.7进行易燃易爆等有火灾危险的工作时,除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制度外,还要事先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准备,现场要有专人负责防火工作,消防器材要放在随时便于取用的位置.

2.8对违反防火制度,造成火灾的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构成火灾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

l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我公司危险点的确定,等级划分和控制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生产过程中,危险程度较大,易造成人员伤亡的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的控制管理.

2引用标准与参考文件:

QJ2867—97《危险点控制管理规定》

3内容与要求

3.1一般要求

3.1.1危险点的确定,等级划分和送审应依照集团公司,六院规定执行.

3.1.2危险点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措施.

3.1.3危险点的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标准及规定.

3.2管理制度

3.2.1危险点应有安全负责人,明确人员分工和岗位安全职责.

3.2.2危险点应在明显位置悬挂标志牌.内容应包括危险点名称,等级,定员定量和安全负责人.

3.2.3危险点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

3.2.4危险点改建扩建时,必须做到"三同时".

3.3作业人员

3.3.l危险点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技术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3.2危险点作业人员的变动,应征求安全主管部门的意见.

3.3.3危险点的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定期体检.

3.4检查

3.4.1各级安全员应对各级危险点进行经常性,全面性的专业检查.

3.4.2公司领导对危险点每半年检查一次,所在分公司领导每月检查一次,组长每周检查一次,作业人员每天检查一次.

3.4.3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

3.5日常管理

3.5.1危险点应实行分级管理.本公司无I级危险点,II级危险点由总公司,分公司重点控制,Ⅲ级危险点由所在分公司重点控制.

3.5.2危险点应建立事故档案,对重大未遂事故和事故进行记录,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3.5.3危险点的防护设施,设备等应完好齐备.

3.5.4危险点应配有效适用的消防器材.

3.6信息反馈

3.6.1危险点发现重大未遂事故或有重大隐患,应及时报上级主管安全领导.

3.6.2各级安全主管领导应及时分析反馈的隐患和问题,做出整改措施或解决办法.

注:我公司有两个Ⅱ级危险点:功能助剂合成车间,铝粉筛分组批工房;一个Ⅲ级危险点:熔铝工房.

附录A:

危险点控制管理卡片

单位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填报人

危险点

名称

所在部门

危险性质:

危险等级计算:

填报单位意见:

年月日(章)

审定单位意见:

年月日(章)

附录B:

工业总公司重点部位明细表

序号

重点部位名称

危险级别

工房号

使用单位

1

功能助剂合成

功能助剂车间

特材公司

2

铝粉筛分组批

铝粉筛分组批工房

特材公司

3

熔铝雾化工房

熔铝工房

特材公司

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l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隐患的检查与整改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

2引用标准与文件

QJ2867《危险点控制管理规定》

3术语

3.1隐患: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对职工安全健康构成直接威胁,能导致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不安全状态.

3.2安全问题:可直接诱发职工伤亡的不安全行为.

4隐患的整改

4.1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由公司经营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整改并备案.

4.2对事故隐患实行检查,登记,报告制度.

4.2.1对事故隐患类别填写事故隐患登记表(见附录),按期上报.

4.2.2对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公司)按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进行检查,汇总并及时整改,上报.

4.3隐患整改要本着"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进行.即:定整改措施,完成期限和负责人.个人能解决的不推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分公司;分公司能解决的不推总公司;总公司能解决的不推院里.

4.4排除隐患所需的经费,可根据项目内容分别列入大修,针修,技改经费中解决.涉及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按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在生产收益中分摊.

附录:

事故隐患登记表

单位

登记时间

年月日

项目

编号

隐患内容:

整改方案:

经费预算

计划(元):

实际(元):

实施单位:

完成日期:

计划:年月日

实际:年月日

经营部意见:

主管副总经理意见:

安全信息及归档管理办法

1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安全信息管理体系,信息管理机构的职责,信息内容,处理程序,填报要求,归档及检查与考核.

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安全生产信息及档案管理.

2引用文件

QJl424《安全生产管理通用表格》

3术语

安全信息: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中所涉及的各种数据,报表,原始资料,档案和文件.

4安全信息管理体系

4.1经营部是我公司安全信息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安全信息的收集,传递,处理,反馈,分析,汇总,贮存及归档工作.

4.2各基层单位安全员负责本单位安全信息的收集,传递,处理,反馈等工作.

5各级信息管理人员的职责

5.1公司安全第一负责人对本公司安全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负责.

5.2主管安全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审批,下达公司安全信息调查,建档,统计任务.

5.3各单位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安全信息管理工作,保证所下达的信息工作的正常进行.

6安全信息内容

6.1QJl424中所规定的内容.

6.2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监察规程所要求的数据,资料.

6.3各级安全部门为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而提出的统计,建档资料.

6.4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法令及公司内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6.5各单垃安全生产管理的信息包括:

a.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问题及需要上级或有关部门协调,紧急处理的安全问题.

b.工伤事故分析报告,安委会会议执行情况,安全检查情况,隐患整改情况,技措计划的实施情况,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组织机构变动情况.

c.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工作总结及其它有关情况.

d.与安全工作有关的原始记录,档案.

7安全信息传递与处理

7.1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公司内各单位发现安全问题需反馈到总公司的,由发出信息单位以文字形式上报经营部.

7.2经营部接受基层的信息后,按信息内容,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明确责任单位,反馈时间要求等,立即反馈给责任单位执行.

7.3责任单位负责按信息内容及经营部处理意见组织处理,将处理情况填写清楚,并按要求反馈给经营部.

7.4经营部负责信息存档工作.

8安全信息填报要求

8.1提供的信息必须备有相应完整可靠的原始记录,随时为查询服务.

8.2提供的信息必须符合规定的格式,便于统计和贮存,通用表格如下:

8.2.1安全生产管理通用表格隐患类表格见QJl424.3—88

8.2.2安全生产管理通用表格技措类表格见QJl424.4—88

8.2.3安全生产管理通用表格奖惩类表格见QJl424.5—88

8.2.4安全生产管理通用表格管理类表格见QJl424.6—88

8.2.5安全生产管理通用表格有害作业类表格见QJl424.7—88

8.3提供的信息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传递完毕.

8.4提供的信息必须有填报人和单位领导审查签字.

9安全信息资料归挡要求

9.1经营部建立七种安全管理档案和八种安全管理图表,并归档.

9.2七种安全管理档案:

9.2.1工伤事故档案.

9.2.2安全教育档案.

9.2.3安全奖惩档案.

9.2.4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档案.

9.2.5特种设备档案(主要指吊车,压力容器,空压机等).

9.2.6隐患及整改记录.

9.2.7违章记录.

9.3八种图表:

9.3.1安全机构网络体系图.

9.3.2危险点和尘毒点分布图.

9.3.3公司内动力管线分布图.

9.3.4配电系统及接地线布置图;

9.3.5历年工伤事故频率图.

9.3.6工伤事故年度统计图.

9.3.7多发性事故及重大事故树形图.

9.3.8安全信息反馈图.

10检查与考核

10.1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列为公司安全工作经济承包任务考核内容,按年度进行检查与考核.

10.2经营部按制度检查与考核,综合评比各职能部门,分公司的安全信息管理工作.

劳保用品标准

标岗

准位

品名

化工合成

生产,管理

复合材料

生产,管理

铝粉生产,

调度,管理

检验,保管

采购,销售

建筑工程

管理

机关管理

人员

司机

长周期用品

防静电布工服

冬夏各1套

/2年

冬夏各1套

/2年

冬夏各1套

/2年

冬夏各1套

/4年

冬夏各1套

/4年

冬夏各1套

/4年

白大褂

1件/2年

布工服

1套/2年

1套/2年

工鞋

1双/年

1双/年

1双/年

1双/年

1双/2年

1双/年

1双/2年

1双/年

工帽

1顶/年

1顶/年

1顶/年

1顶/年

1顶/3年

1顶/年

1顶/3年

1顶/2年

防毒口罩

4个/年

4个/年

防尘口罩

4个/年

不限制

4个/年

防酸手套

12付/年

一次性手套

不限制

细纱手套

6付/年

4付/年

防尘帽

1顶/2年

1顶/2年

安全帽

1顶/2年

防酸面罩

1个/2年

消耗性用品

口罩

1个/月

1个/月

1个/月

1个/月

1个/月

1个/月

1个/2月

1个/2月

毛巾

2条/年

2条/年

2条/年

2条/年

2条/年

2条/年

1条/年

2条/年

肥皂

1块/月

1块/月

1块/月

1块/月

1块/月

1块/月

1块/月

1块/月

洗发水

4瓶/年

4瓶/年

4瓶/年

4瓶/年

2瓶/年

4瓶/年

2瓶/年

2瓶/年

浴液

4瓶/年

4瓶/年

4瓶/年

4瓶/年

2瓶/年

4瓶/年

2瓶/年

2瓶/年

香皂

4块/年

4块/年

4块/年

4块/年

4块/年

4块/年

4块/年

4块/年

线手套

1双/月

1双/月

1双/月

1双/月

1双/2月

1双/月

1双/2月

1双/月

洗衣粉

4袋/年

4袋/年

4袋/年

2袋/年

2袋/年

4袋/年

2袋/年

2袋/年

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临时工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2内容

2.1因生产需要使用临时工时,用人单位应提前申请报公司综合部,经批准后方可雇用.

2.2雇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及本地临时居住证.

2.3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劳动纪律,保密及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2.4必须与雇用的临时工签定劳动合同或协议并注明安全责任.

2.5临时工必须遵守公司内各项管理规定,不得随意串岗.

2.6临时用人单位负责临时工的日常管理,其它有关管理部门有权对临时工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处理结果通知公司综合部及有关部门,罚款可直接从雇用临时工单位扣除.

2.7临时工不得进入公司安全重点部位,要害部门,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审查批准,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2.8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临时工,经教育不改者应解除雇佣关系.

对外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有关事项.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2管理内容

2.1管理责任与要求

2.1.1外包单位系指进入我公司生产区域及我公司作业场所,从事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

2.1.2公司内部生产性,基建性外包工程由经营部负责统一发包,房地产外包工程由房地产公司负责统一发包,其它单位均无权发包.

2.1.3外包单位应保证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保护设施,安全用具等必须齐全,有效.

2.1.4公司与外包单位签定"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具有项目承包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无安全责任书的承包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2.1.5外包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1.6严格控制承包单位的承包范围,外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位不得擅自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更不得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令其整改,直至令其退出施工作业现场,同时要追究承包单位的管理责任.

2.2安全教育

外包单位对本单位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我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2.3安全施工管理

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

2.4安全考核

2.4.1外包单位应对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处罚.

2.4.2外包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擅自拆除和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对造成的后果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处罚.

2.4.3施工作业人员野蛮施工,不服从管理,对提出的问题不进行整改,视情节轻重令其停止施工,退出现场或终止合同,并给予经济处罚.

2.4.4对于因一方责任发生的事故要全力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按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5项目发包单位安全责任:

a.施工项目开工前,项目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负责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包括作业项目的内容,特点,环境,危险点,注意事项及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等.

b.提供或租赁给承包方施工的机械,设备,大型工器具及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等,做好交接记录.

c.交叉施工作业时,由项目发包单位进行协调安排.

d.公司对外包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对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对违章作业行为,有权责令停止其工作并进行教育处罚.

2.4.6外包单位安全责任:

a.认真编制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可请项目发包单位协助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正确执行.

b.

c.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d.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接受公司的管理,主动接受提出的整改意见,定期汇报施工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疑难点.

e.施工周期较长的单位(一个月以上),承包方要组织安全学习活动,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使作业人员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

f.工程结束后,外包单位必须通知经营部或项目发包单位及使用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g.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或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公司经营部.

3检查与考核

3.1经营部,工程所属单位,发包单位,外包施工现场所属单位,对施工负有同等的安全管理职责,并负责进行检查和考核.

3.2本规定解释权归经营部.

3.3本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事故应急预案

1.配电柜事故应急预案……………………………………………98

2.铝粉生产线烫伤事故应急预案…………………………………100

3.铝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102

4.功能助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03

5.功能助剂生产线碱烧伤应急预案………………………………105

6.功能助剂生产线酸烧伤应急预案………………………………107

配电柜事故应急预案

1.作业场地

生产车间,组批工房

2.适用岗位与作业性质

为了提高操作人员对配电柜内发生事故的处理能力,减少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工作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而预先制定的事故应急预案.

3.危险源辨别与分析

380伏低压配电柜10个.电缆接头几十个.上述设备在进行工作中,易发生触电,电器火灾和爆炸事故.

4.事故模式和后果

当高压系统出现故障或因雷击等原因,产生系统过电压,会造成停电事故,当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变压器,空气开关,电缆等一次设备,因长期过负荷或设备自身的短路故障,以及连接端接触不良时,会使上述电器设备绝缘老化,自身发热,引起电器火灾,严重的还会使电压器,避雷器,电容器发生爆炸.如果高压系统二次接地不良,就会使二次设备产生高电压,威胁人身安全.

5.现场应急措施

当配电柜出现异常,三组电流表缺相,保险烧断等情况出现时,应及时断开电源,及时报告项目部电工,待问题解决后,方可通电.

6.急救

当发生严重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应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将其移到通风处,使其平躺,进行必要的抢救工作,如人工处理.

7.报警与通风

发生电气火灾或人身触电事故后,应立即打电话向特材及有关领导报告有人员伤亡时立即通知医疗机构.

8.应急处理救援措施

如发生电气火灾应迅速切断相关电源,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如火势迅猛立即拨打5119,并立即上报项目部,特材及相关领导.如有关人员触电,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电源,使触电人员脱离电源,进行现场自救.对触电人员进行人工呼吸.特材公司及有关领导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车辆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

9.防护救援设备

生产车间,组批车间应配置合格的灭火器,消防专用锹,斧,消防桶,特材公司应有应急值班车.

10.应急预案的实施职责

由铝粉项目部及特材公司组织临时抢救小组,负责制定,落实现场应急措施,应急处理求援措施,由特材公司经理或工业公司组管领导现场指挥抢险急救.

铝粉生产线烫伤事故应急预案

1.作业场地

铝粉生产车间

2.适用岗位与作业性质

熔炼操作工,生产车间雾化制粉需要使用的,提速炉的运行与操作.

3.危险源辨别与分析

往提速炉里加铝锭或从提速炉往熔铝炉中加铝液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铝液飞溅.当把坩埚内的铝液到入有水迹或油迹的铝排内,使水的温度迅速升高,形成强大气流,迫使铝液飞溅的过程.

4.事故摸式和后果

当高温的铝液倒入有水迹或油迹的铝排内,水和油温度迅速升高,达到沸点,迫使铝液飞溅,不仅会使人员大面积烫伤,还会使周围的设备受到破坏.

5.现场应急措施

当操作人员小面积烫伤,应马上用烫伤膏涂抹在伤口上,如大面积烫伤,应在涂抹伤口的同时,马上向项目部负责人及特材公司领导报告.

6.报警与通讯

立即报告项目部负责人及特材公司经理,如有烫伤严重人员,要立即拨打医院值班电话,请求帮助.特材公司经理必须马上派车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

7.应急处理救援措施

当发生烫伤事故后,班长必须为伤者涂抹烫伤膏,受伤严重的,必须报告项目部负责人,组织临时抢救小组,特材经理派车将伤者送往医院.

8.防护救援装备

烫伤膏,酒精,棉球.

9.应急预案的实施职责

由项目部组织临时抢救小组,特材负责制定,落实现场应急措施,应急处理求援措施.由特材公司经理或工业总公司主管领导现场指挥抢险急救.

铝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1.作业场地

生产车间;组批车间

2.适用岗位与作业性质

金属制粉工,雾化制粉与筛组批的运行及操作.

3.危险源辨别与分析

粉尘爆炸是有4个爆炸点构成,在一定的空间里达到一定的浓度35-301克/cm3,一定的温度,氧气含量高于8%,火源能量和起火温度(最小能量20千焦;起火温度645℃),而形成的爆炸.

4.事故模式和后果

粉尘在爆炸后,形成强大的气体冲击力,使设备厂房全部摧毁,造成人员重大伤亡.

5.现场应急措施

保护好现场,人员紧急撤离,救助伤亡人员.

6.报警与通讯

立即报告项目部负责人和特材公司及工业公司主管领导,打5119火警电话报案,立即拨打医院值班电话5214,请求抢救.

7.应急处理救援措施

组织临时抢救小组,抢救伤员,尽力使损失降到最小.

8.防护救援装备

应急灯两套,挖掘工具及救护工具.

9.应急预案的实施职责

项目部负责人及特材公司领导组织临时抢救小组,负责制定落实现场应急,应急处理救援措施,由特材公司领导或主管工业公司领导现场指挥抢险急救,由消防部门控制爆炸现场的爆炸火灾情况.

功能助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作业场地

生产车间及库房

2.适用岗位

适用于功能助剂所有化工操作岗位及保管岗位.

3.危险源的辨别与分析

含有物料的设备及容器,遇明火,静电,激烈的冲击等原因,可能被点燃发生火灾.

4.事故模式及后果

功能助剂的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溶剂属易燃易爆品,一旦着火可能引燃生产车间及库房的其它易燃易爆品,甚至形成爆炸,造成人员大量伤亡.

5.现场应急措施

一旦着火,发现人员将火灾信息迅速传递到现场最高负责人,现场最高负责人立即了解着火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目前状况.立即确认是否成灾.确认火灾后,由现场最高负责人立即拨打5119火警电话,若有人员伤亡,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并通知项目部负责人及特材公司经理.同时,保护好现场,人员立即撤离,救助伤亡人员.

6成立事故急救小组

1)时在南地最高负责人(特材公司经理,或经营部经理,或公司总经理)和其他人员(项目部负责人,特材公司调度等)组成事故急救小组,负责人为组长.

2)职责:负责本单位火灾事故的急救指挥工作,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3)应急工作小组工作事项

a.通报:将火灾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告诉其应采取的对策.

b.疏散与救护:根据建筑物及周围情况,划定人员疏散集结的安全区,检查是否还有人在应该疏散的区域.稳定被疏散人员情绪,现场对伤员护理并及时送往医院.

c.灭火:组织侦察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根据火情,指挥切断电源;派出人员携带灭火工具,防火工具防止火势蔓延;消防队到场后,协助组织灭火抢救.

d.安全警戒:清除故障,指导一切无关车辆离开现场,劝导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维护好秩序,迎接消防队,为消防队到场灭火工作展开创造有利条件;不许无关人员进入火场,指导疏散人员离开建筑,看管好火场内疏散出的物资,防止有人趁火打劫,制造混乱,指引消防队进入现场,为消防的灭火行动维持好秩序;在火灾区域内设立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配合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e.通信联络:建立通讯网络,保证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f.设备保障:保证消防用水,用电及灭火器材完好,保证伤员救护工作的运输车辆.

功能助剂生产线碱烧伤应急预案

1.作业场地

生产车间

2.适用岗位

适用于DBA生产过程中碱液的配制过程.以上化工岗位存在碱烧伤的可能性

3.危险源的辨别与分析

在碱液配制搅拌过程中,碱液容易溅出伤人.

4.事故模式及后果

碱液溅出,一旦接触到身体部位将造成皮肤烧伤,严重者甚至毁容或危及生命.

5.现场应急措施

操作人员发生碱烧伤事故后,,首先用大量水冲洗烧伤部位,然后用1%的硼酸溶液洗,涂烫伤膏.重伤事故进行以上处理后,马上报告项目部负责人与特材公司经理.

6.报警与通讯

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项目部负责人与特材公司经理.如烧伤严重,由现场最高负责人拨打急救电话120请求帮助.同时,特材公司经理组织人员及车辆先将伤员送至河西医院进行救护.

7.应急处理救援措施

发生碱烧伤事故后,同班组其他成员必须为受伤人员进行伤口清洗及涂抹烫伤膏,同时,由现场最高负责人与当班人员组成临时抢救小组,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护.

8.防护救援装备

1%的硼酸溶液,烫伤膏,医用酒精,棉球.

9.应急预案实施职责

事故发生后,事故急救小组按如下要求进行事故急救:

组长:特材公司经理

负责本单位事故的急救指挥工作,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组员:项目部负责人及事故发生时的当班人员.

负责事故发生后,协助组长做好事故现场急救工作,及时把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保护事故现场.

功能助剂生产线酸烧伤应急预案

1.作业场地

生产车间

2.适用岗位

适用于GFP生产过程中酰化滴定液的配置过程,还原工序盐酸滴加过程及缩合工序硫酸加入滴液漏斗的过程.以上化工岗位存在酸烧伤的可能性.

3.危险源的辨别与分析

配置酰化液过程中,三氟化硼乙醚容易溅出伤人.还原工序盐酸滴加过程中,蠕动泵胶管容易崩开及胶管老化渗露,造成盐酸烧伤,缩合工序硫酸倾倒过程中容易溅出伤人.

4.事故模式及后果

以上酸液渗漏或飞溅,一旦接触到身体部位将造成皮肤烧伤,严重者甚至毁容或危及生命.

5.现场应急措施

操作人员发生酸烧伤事故后,,首先用大量水冲洗烧伤部位,然后用1%的碳酸氢钠溶液洗,涂烫伤膏.重伤事故进行以上处理后,马上报告项目部负责人与特材公司经理.

6.报警与通讯

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项目部负责人与特材公司经理.如烧伤严重,由现场最高负责人拨打急救电话120请求帮助.同时,特材公司经理组织人员及车辆先将伤员送至河西医院进行救护.

7.应急处理救援措施

发生酸烧伤事故后,同班组其他成员必须为受伤人员进行伤口清洗及涂抹烫伤膏,同时,由现场最高负责人与当班人员组成临时抢救小组,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护.

8.防护救援装备

1%的碳酸氢钠溶液,烫伤膏,医用酒精,棉球.

9.应急预案实施职责

事故发生后,事故急救小组按如下要求进行事故急救:

组长:特材公司经理

负责本单位事故的急救指挥工作,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组员:项目部负责人及事故发生时的当班人员.

负责事故发生后,协助组长做好事故现场急救工作,及时把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保护事故现场.

各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1.金属制粉,组批安全操作规程…………………………………110

2.电葫芦安全操作规程……………………………………………112

3.有机合成实验室技安规程………………………………………113

4.合成岗位技安规程………………………………………………114

金属制粉,组批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了防止生产过程中出现人员及设备的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制粉及混,组批工作现场.

3内容

进入工作现场,必须按规定穿好劳动保护用品.

3.1开机前,检查系统设备是否正常,检查各处阀门是否在正确位置.

3.2合上电源空气开关,检查电源指示灯是否正常.系统正常启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3.3炉具在使用前严格按操作规程刷1号或2号涂料,并将炉具放在电炉中或用喷灯烤干,方可进行使用.

3.4熔铝炉,保温炉,气体加热炉每次生产前必须由专管人员进行通电检查,确保无问题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3.5起吊铝锭或物品时,严格遵守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吊物下不允许占人.

3.6正常制粉过程中,遇到料罐或送粉管路堵塞,可用不锈钢管或铜棒敲击,严禁使用铁锤敲击.

3.7正常生产中,随时观察氮压机各级排气压力,并每隔两小时做一次记录.

3.8每次生产结束后,必须将雾化罐清理干净.

3.9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应放到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3.10出粉现场严禁烟火.

3.11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厂里组织处理.

3.12组批,混批严禁烟火,严禁穿带钉鞋进入工作现场,出入生产车间,混批工房,必须释放静电.

3.13工作现场保持干净,整洁,无多余物.

电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操作,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行车工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开动前认真检查设备的机诫,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负荷超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4.起吊物件时严禁超重(3T)及吊物下站人.捆扎应牢固.在物件的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保护.

5.使用拖挂线电器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有机合成实验室技安规程

1.实验开始前,应检查仪器装置是否正确,仪器是否完整无损.

2.试验过程中不可擅自离开,注意观察实验情况,记录现象.

3.回流或蒸馏溶剂,溶液溢出时应加入沸石,防止爆沸面冲出,若加热后发现未加沸石,应使全套装置有一定的地方通向大气.4.高压操作时,(如高压釜)应经常注意压力表有无超过安全负

荷.

5.蒸馏易燃溶剂时,不要用明火直接加热,而要用水浴或油浴,

应注意检查接头,塞子等处不能漏气,余气的出口应远离火源,

并注意冷凝器通水,防止大量蒸气逸出引起火灾.

6.减压蒸馏时,蒸馏瓶口须插入细毛细管,管末端深入液体底部,上口夹上螺丝夹调节气流.

7.对易燃易爆气体,如氢气,乙炔等操作,切勿接近火源,在通风良好条件下进行.

8.对有毒气和腐蚀性气体发生的实验,要特别小心地在通风橱中操作.

9.不可用有裂缝容器或平底瓶,三角瓶等做减压蒸馏装置,以防止器壁薄厚不均匀,在有压力作用下发生炸裂.

10.有毒药品及其残渣不可乱丢,也不要倒在废液缸中,以免产生有毒气体.

11.经常注意用电仪器的导线有无破损之处,湿手不要接触电线及电开关,电子仪器用完后须将刻度调至零,在关上开关,拔出插头.

12.如遇触电,电线,电器起火,应先切断电源,在做下步处理.

13.若实验室发生火灾,应首先关闭电源,然后按正确方法灭火.

14.掌握实验室周围的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合成岗位技安规程

1.实验室内须装设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如通风橱,灭火器材等),并应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可供使用.

2.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试剂时必须遵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易燃易爆试剂要随用随领,不得在实验室内大量积存.剧毒试剂应有专人负责保管,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并应两人共同称量,登记用量.

3.清洗实验仪器时,应注意不直接将含有多量剧毒试液的废液倾入下水道,必要时可先经适当转化处理,在进行清洗排放.

4.使用电,气,水,火时,应按有关使用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安全.

5.实验室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火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领导.

6.实验完毕,关好门,窗,水,电.

内蒙古河西航天工业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2005年7月30日2005年8月1日实施

内蒙古河西航天工业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2005年7月30日2005年8月1日实施

2005年6月30日932005年7月1日实施

碳布车间安全员

安委会主任

总经理

副主任

副总经理

安委会

安委会办公室主任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员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特材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上一篇: 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下一篇: 图书情报论文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