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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0712+.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11)01-0117-02
1、引言
近年来,随着国家基本建设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工程质量监督领域实现了有法可依,依法质监。同时伴随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发实施,监督管理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步入了依法质监的快车道。
但是,十几年来形成的基础、主体、竣工三步到位等级核定与巡回抽查相结合的工程质量监督运行方式,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也积淀了诸多影响发展的矛盾与问题,因此,对新形势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创新与具体措施进行分析具有较强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2、转变思想观念,健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全新理解
2.1 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责任感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责任,一是代表政府对在建工程进行执法监督检查,掌握本地区的工程质量状况,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二是督促各方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意识,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三是认真检查工程建设中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四是树立好的企业典型,处罚劣质工程的质量责任人。
2.2 执法监督人员的工作质量标准化
不直接把工程质量的好坏与监督人员挂钩,而是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多少来衡量监督人员的工作;以一个地区、一个监督科室所监工程质量的整体水平及历史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作为监督工作的成绩;以质量投诉的多少、投诉质量问题的影响来反映监督工作的成绩:以社会对质量监督机构的反映作为监督工作的成绩。
2.3 建立良好的内部工作环境
监督站内部应有一个良好的管理程序和管理办法。程序要简化,办法要实用、有效,从而形成一个透明的监督工作环境,使监督人员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认真、积极的工作:形成一个人人为自己负责、人人为工程质量负责的良好氛围。
2.4 建立良好的质量监督检查环境
主动发挥参建各方的积极性,加强与服务对象的互动,相互促进工作质量。通过座谈、研讨、宣贯来相互沟通、理解、支持,使工程参建各质量责任人重视工程质量,并自愿干好本职工作。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创新分析
从宏观来看,在新形势下,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人员不仅要转变思想管理观念,更应创新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充分发挥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变被动为主动,以取得管理创新的实效。笔者认为,应从对内和对外二方面强化管理,具体如下:
3.1 对内强化管理,规范制度建设,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3.1.1 优化机制,打造过硬的质监队伍
将监督科室按工作目标进行分工,即分为主体监督科、装修监督科、商品混凝土监督科、检测监督科和监督督察科。各监督科对分管工程进行巡回监督,督察科对所有工程进行巡回监督。不定期地对各科所监工程进行调整,使每一个工程都将接受质监站人员的监督管理,使质监站的每一位监督人员尽可能多地覆盖监督工程。
3.1.2 坚持集体执法检查
对施工现场执法检查,规定必须是三人小组集体行动,不得单人到工地进行执法检查。这样有利于公正执法,业务知识互补,促进综合能力的提高。
3.1.3 实行工程验收内部运行卡制
运行卡内容包括监督科室意见、监督档案情况、日常监督检查得分情况、验收小组的验收意见、站领导的结论。验收严格按承诺时间(5个工作日)进行,并且强调验收人员在现场提出结论性意见。
3.1.4 监督检查情况的定性、定量评定
每一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都用“建设工程质量巡检问题通知单”提出发现的问题,按不同的问题分别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并用分数进行量化打分。工程主体及工程竣工验收时,可以用日常监督分数来评价工程质量。
3.1.5 监督工作的量化考核
对各科的监督工作进行月量化考核,使监督工作程序化、规范化。考核内容包括行风廉政、质量投诉、日常监督、监督到位、监督频率、发现并解决的问题及领导抽查情况等。
3.1.6 实行工程质量监督责任追究制
谁主管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出现用户质量投诉,由谁负责处理解决,并根据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情节的轻重,对相关人员提出批评教育或追究其监督责任。
3.1.7 周例会制度
每周一上午可定时召开站务会,各科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和发现的质量问题以及本周的工作计划。站领导通报质量验收情况,强调日常监督检查应注意的事项。
3.1.8 建立质量监督工作内部通报制度
每周将各监督科发现并解决的问题,监督督察科发现的质量问题,质量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工程停、复工情况等,用“工程质量信息”进行内部通报。
3.1.9 健全监督日志和监督档案的管理
监督日志记录监督人员每日的工作情况,主要是每天检查的工程、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目前的质量状况等。监督日志配用“建设工程质量巡检问题通知单”、“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停工整改通知单”,进行三级监督管理。监督档案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办公室每天将各监督科前一天发出的“建设工程质量巡检问题通知单”按工程归类存档,并进行内容统计,每周将统计情况报站领导。监督日志按月进行整理、归档。主体、竣工验收前,办公室在运行卡上填写日常监督信息。
3.1.10 质量监督工作的年度总结
每年年初,应对去年的监督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下一步监督工作的重点及措施,并有针对性地出台站文件,例如:《关于主体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关于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等。
通过以上管理措施,可以从制度上减少管理漏洞,杜绝重大质量与安全隐患,从而对提高建设工程整体质量水平发挥很大的监督保障作用。
3.2 对外应严格质量监督,提高监管效率,推进工程质量的全面提升
3.2.1 质量监督的动态管理
将过去对施工“停工待检”的质量控制点检查,改为不定时、不告知的日常质量巡回监督。加大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随机抽查,实行质量行为与实体质量检查相结合,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增强了质量监督的威慑力。
3.2.2 质量监督管理的分级化配合取消质量“控制点”,对所监督的工程实行分级化管理。每一监督科室将所监督的
工程分为好、中、差3个等级,对好的工程进行表扬或召开不同范围的质量观摩现场会;对差的工程加大监督检查频率,召开工地质量分析现场会,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参观好的工程。监督督察科对所监工程的单位领导进行督导,要求施工单位的总公司领导查看质量现场并到质监站交换意见,或质监站用文字材料寄总公司领导。
3.2.3 开展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第一次到工地现场主要是告知参建各方质监站的有关要求,包括站制定的文件内容、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质量月报、隐蔽工程施工时间的通知、日常监督检查的方式、验收的时间和程序等。
3.2.4 抓参建方施工现场的质量保证体系
要求开发、监理和施工单位项目部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现场配有质量样板照片或质量模型,建立针对班组和管理人员的质量奖罚制度,并且在显要位置设立标牌公示。
3.2.5 实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轮岗制和验收抽签制
为了增多质量监督人员发现问题的角度,把质量问题处理在施工过程之中,避免所监工程成为“自留地”,应不定时对工程的监督人员进行调整,使每一个监督科尽可能扩大工作范围,尽最大可能实现工程质量巡回监督。
对工程主体和竣工验收,采取定时(每周五)、不定人的方式,随机抽签确定参加检查验收的人员,增加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2.6 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监督检查力度
以往的工程质量初验制度,会使质量问题堆积到最后,质量问题不能得到彻底的解决,工程质量也不会提高,最终还会给质监站的工作带来很不好的影响。因此,应取消工程质量初验,将监督关口前移,改为既重视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也重视竣工验收。
3.2.7 加强对工程质量问题的专项治理和专项检查
专项治理工程质量通病。根据不同时期存在的不同质量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关于模板支撑体系的几点规定》、《关于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检查要点的通知》、《关于加强混凝土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钢筋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要点》、《关于高层建筑与相邻地下车库施工相关问题的规定》等技术性文件的执行,有效地防治了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通病,大大提高了施工质量水平。
预拌混凝土供应商的专项检查。一是对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技术人员进行考核;二是对搅拌站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特别是试验室的监督检查;三是施工现场抽检其坍落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四是施工现场抽取混凝土试块进行强度检验和强度对比试验;五是对基础混凝土进行钻芯取样,检测其混凝土强度;六是对抽检的混凝土试块强度进行统计分析,确定其生产管理水平,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在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对观感质量、使用功能、可能出现质量投诉的地方提出明确的要求,并加强“结果性检验”,如卫生间蓄水试验、地面泼水检查、抹灰的“四角八线”实测实量、电器工程的“抽线穿线”等质量实行结果性检验,从而提高工程质量的整体水平。
3.2.8 加强对施工质量信息的及时收集汇总分析
执行施工、监理单位的施工质量月报制度,要求其每月向质监站报告工程质量状况。强化参建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增进监督人员对工程质量状况的了解,及时调整监督管理工作。
执行检测机构不合格台帐“零报告”制度。目前,随着检测机构的市场化,不良的市场竞争,导致检测机构的工作质量不能保证,检测结果的可信度值得怀疑,致使工程质量没有根本性的保障。因此,要求检测单位将不合格项目在24小时内报建设单位和质监站,每周向质监站报不合格台账,或“零报告”不合格台账。
3.2.9 定期进行质量大回访
通过质量回访发现使用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发现日常监督工作的漏洞和偏差,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检查。
4、新形势下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重点措施的思考
从微观来说,笔者认为,作为基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单位,应当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除了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筑市场需求的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对管理模式进行必要的改革创新之外,现阶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也应抓住重点,寻求突破,从而落到更好地保障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这个实处上来,使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4.1 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规范监督管理程序
质量监督机构应该负责宏观控制管理工作,通过抽查和巡查的方式对本辖区工程质量的基本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管理制度,引导和规范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对突出的质量问题,可以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防止和纠正参建各方偏离基本的工程建设程序的错误行为。将质量的控制点的验收工作交给监理,充分调动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通过动态抽查来监督促监理人员忠实履职。通过违规查处,鞭策监理人员提高质量责任意识。
监督程序要规范化,就要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减少人为因素影响,避免不正之风的滋生。具体包括:a.加强监督机构及其人员资格管理;b.完善施工许可及监督报监;c.切实做到现场检查;d.改进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理;e.提交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等等。
4.2 建立实物监督与行为监督并重的监督机制
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实行结构工程质量季度大检查制度。目前,质量监督机构是以行为监督为主、实物监督为辅的监督方式。但实践中发现如果对实物监督力度不够,就可能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及其结果,即工程产品质量,均列为监督对象,将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推向工程质量责任第一线,通过日常监督、监督巡查与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形式,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全要素实现全覆盖的监督。通过检查,促进各个责任主体工程质量意识的提高。
4.3 认真开展学习和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质量监督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推进质量监督工作水平的提高
质量监督工作是由基层质量监督人员来完成的,从业人员的素质决定了工作的质量水平。因此,需要切实提高质量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术素质两个方面。对质量监督从业人员的培训应当包含上述两个方面的内容,并且是经常性和长期性的。
建立监督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定期培训制度,打造一支技术精良的质量监督队伍,使其具有较强的技术判断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上级质监机构要定期对下级质监机构、质监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的机构要进行整改,有关人员要调离岗位或降级、降职;就技术装备而言,还要加大检测力度,增添检测设备,以数据说话。
4.4 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尊重建设各方主体地位,保障建设主体合法行使自身权利和承担相应的职责
质量监督工作代表政府对工程实施监督,应当着眼于工程重点监督和宏观把关。监督工作重点在于审查各方主体的合法性,指导和监督各方主体建立起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监督各方质量行为的合法性和尽责性,以达到质量监督的有效目的。
切实建立工程建设质量的责任主体是业主、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理念,在质量监督工作中应当充分尊重各方的权力,明确工程质量责任由各方主体承担而不是质量监督人员或机构,督促各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才能使各方主体切实履行其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比如,依照条例规定,竣工验收由业主单位组织各方主体参加,质量监督工作是在接到业主通知去参加验收,监督参加验收各方主体人员执业的资格和验收工程程序的合法性,如工程达不到国家验收标准,可以宣布验收无效且不同意工程备案和投入使用。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尤其要注重对业主单位履行权利和义务的指导和监督,因为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业主处于中心地位,业主行为的合法性对工程质量是起决定性的。另外,质量监督要特别注意保护监理单位和人员的地位和职能,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与监理单位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全面掌握工程质量状况。
5、结语
综上所述,作为基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不断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制度,严格遵循质量监督程序下,充分发挥各方责任主体的主导作用,依靠先进的建筑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充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监督管理工程质量活动,不断探索和实践适应新时期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新模式,建立起规范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 前言
质量控制是为了通过监视质量形成过程,消除质量环上所有阶段印起不合格或不满意效果的因素,以达到质量要求,获取经济效益,而采用的各种质量作业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质量控制的主要功能就是通过一系列作业技术和活动将各种质量变异和波动减少到最小程度。它贯穿于质量产生、形成和实现的全过程中。
2 影响水利工程的质量因素和解决办法
随着国家对水利工程重视,逐步加强对水利水电的投资力度。但由于水利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往往只求结果不重过程,还有技术能力不足等原因,造成水利工程竣工后的质量不高甚至会有事故的发生,要解决这些问题除了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施工管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深化施工单位以质量为第一的思想,还要加强施工人员的素质教育,提高技能,避免因为人为因素造成水利工程的质量问题,造成无法挽回的事故。
(1)水利工程需要有较强的专业技术,但是很多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在工程设施,施工人员都存在不足,遇到较复杂的施工问题根本就焦头烂额,当代水利工程的发展极为迅速,而施工人员却不思进取,原有的技术已不能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导致水平越来越低,根本无法完成现在水利工程的建设需要,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通过考核上岗,深化质量管理第一的重要性,建立个人责任制,落实到人头,做到一旦出现事故,有人可查,有人可问,有人可追。着重培训水利施工队伍的年轻力量。
(2)部分施工单位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过度追求施工速度,在施工质量与施工速度之间,毫不犹豫的选择前者。促使水利工程看似已竣工,但是经不起时间的洗礼,出现事故造成难以预计的损失,为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监理中心可以改用招标的方式,选出资金雄厚,能力突出,管理清晰,口碑好的施工单位,这为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提供前提保障。
3 工程控制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3.1 事前质量控制内容
3.1.1 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主要技术依据有:
①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书;
②水利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③己批准的设计图纸和设计资料;
④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
⑤合同文件中的质量条款等。
3.1.2 施工现场的质量检验、验收。包括:
①现场障碍物的拆除及清除后的验收;
②现场定位轴线、高程标桩的测设、验收;
③基准点、基准线的复核、验收等。
3.1.3 工程所需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控制。包括:
①审核工程所用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出厂证明、技术合证或质量保证书;
②某些材料、制品使用前还需进行抽检,抽检范围根据工程性质和质量要求确定;
③结构构件生产厂家,应检查其生产许可证;并考察生产工艺及质量保证体系。
3.1.4 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
①凡直接危及工程质量的施工机械,如混凝土搅拌机、振动器等,应按技术说明书查验其相应的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②施工中使用的衡器、量具、计量装置应有相应的技术合格证,使用时应完好并未超过它们的校验周期。
3.1.5 详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①确保工程质量有可靠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②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重点分部、单元工程的施工方法文件,并应对编就的文件进行审核;
③审核为当前工程质量通病制定的技术措施;
④审核为保证工程质量提交的质量预控措施;
⑤审核附交的标准施工工艺流程图。
3.1.6 改善生产环境、管理环境的措施。
①完善质量保证工作体系;
②主动同当地质监站联系,汇报在本项目开展质监的具体办法,争取质监站的支持和帮助;
③审核关于材料、制品试件取样及试验的方法或方案;④审核制定的成品保护的措施、方法;
⑤审查试验室及工作人员的资质;⑥完善质量报表、质量事故的报告等。
3.1.7 把好开工关。全面检查施工准备工作,并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3.2 事中质量控制内容
3.2.1 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落实工序质量控制,包括设立质量控制点、三检制。施工方在按图纸规范、合同规定的工艺和技术要求完成每一道工序后,首先应由班组兼职质检员填写初检记录,班组长复核签字。一道工序由几个班组连续施工时,要作好班组交接记录本,由完成该道工序的最后一个班组填写初检记录。然后由负责质检的专职质检员或施工队的兼职质检员,与施工技术人员一起搞好复检工作,并填写复检意见。搞好施工质量复检,是考核评定施工班组工作质量的依据,要努力提高一次检查合格率。
3.2.2 隐蔽工程检验。隐蔽工程完工后,先由施工方自检,初验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质量报验通知单,报告监理工程师并通知建设方检查验收。
3.2.3 行使质量监督权,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下达停工令。①未经检验即进入下一道工序者;②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者;③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商进场作业者;④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冒然施工,己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⑤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面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⑥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要求者等。
3.2.4 严格执行单位(单元)工程开工报告和停工后的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3.2.5 行使好质量否决权,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
3.2.6 建立质量工程日志。逐日记录有关工程质量动态及影响因素的分析。
3.2.7 定期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及时分析、通报有关质量动态。
3.3 事后质量控制内容
3.1.1 审核竣工资料。
3.1.2 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及有关技术性文件。
3.1.3 整理有关工程项目质量的技术文件,并编目、建档。
3.1.4 评价工程项目质量状况及水平。
3.1.5 组织联动试车等。
4 施工质量控制方法
4.1 旁站检查
旁站是指工程管理人员对重要工序(质量控制点)的施工进行的现场监督和检查,注意事故苗头,避免发生质量事故。旁站是一种主要现场检查形式。根据工程施工难度、复杂性及稳定程度,可采用全过程旁站、部分时间旁站两种方式。对容易产生缺陷的部位,或产生
了缺陷难以补救的部位,以及隐蔽工程尤其应该加强旁站。在旁站检查中,应重点检查施工中所用的设备、材料及混合料是否与己批准的设备、材料和混合料配比相符,检查是否按技术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进行施工,注意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指出问题,制止错误的施工手段和方法,以尽早避免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4.2 测量
测量(度量)是对建筑物的几何尺寸进行控制的重要手段。开工前,施工方要进行施工放样,并有技术人员对施工放样及高程控制进行核查,不合格者不准开工。按规范要求进行测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修整,无法修整的进行返工。施工方的测量记录,均要事先经监理人员审核签字后才能使用。
4.3 试验
试验是确认各种材料和工程部位的内在品质的主要依据。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都必须事先经过材料试验,并由建设、监理方批准。材料试验包括水泥、粗骨料、砂、沥青、土工布等各种材料的性能,各种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外购材料和面品质量证明书和必要的试验鉴
近年来,安徽省普遍采用招投标制,为国家节约了资金,也完善了程序,但招标过程中很难有效控制挂靠、围标、串标等现象,进入农村公路施工企业素质高低不等,甚至有些皮包公司,他们根本不懂工程,也没有技术力量和设备,只是在中标后采取违法分包、转包,这样对后续的工程管理带来了困难,加上业主本身管理力度及人员技术的薄弱,很难从根本上进行控制,也给质量管理留下隐患[2-3]。
现在政府考核机制的建立,有些地方行政领导在任期间为了及时干出成绩,不顾工程本身的特点和施工质量的要求,盲目的赶工期,留下了质量隐患,影响了工程的质量及使用寿命[4-5]。
2加强工程施工管理的措施
2.1加强学习,提高参建者质量意识
(1)加强对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从开始时就要对人员素质进行教育,尤其把质量意识放在首位,针对项目特点及技术要求,举办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试验检测人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思想教育及业务教育培训班,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召开重点工序质量协调会及质量现场会,使全体人员不仅从思想上重视,而且在行动上更加重视[6]。(2)加大宣传力度、引起行政领导对质量的重视。在公路施工中及施工管理中会受到行政领导的干预,为保证工程有序开展,要积极向行政领导宣传“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观念,并及时汇报工程进展情况,使领导从思想上重视,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开展工作,不搞“三边”工程和“政绩”工程。把工作重心放在工程前期准备,协调好各方关系,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3)充分发挥沿线群众对公路建设的监督作用。修路架桥是事关国家发展,造福百姓的大事,所以沿线群众都比较关心。为了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积极性,采取聘请当地素质高、责任心强的群众参与,同时设立质量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到工程建设中来,接到举报后,及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办法,并对相关责任单位给予处罚,这样可以弥补施工管理过程中的不足之处,保证工程质量。
2.2建立完善施工管理机制
(1)建立组织机构。施工单位要及时建立自己的组织机构,目的是充分发挥项目的管理能力,提高整体管理效率,达到项目管理终极目标。因此,在项目施工中,建立组织机构至关重要,建立组织机构时要考虑项目的特点,以便项目资源配置需要可以进行动态化组合,能够连续、均衡的进行。同时也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建立有效的运作模式,便于施工中责任明确,运作正常,确保资源有效的发挥作用。(2)健全施工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保证完成任务和目标的实现,对活动应遵守的方法、程序、要求及标准所作的规定。施工项目部制定的制度,对项目经理及项目全体工作人员都要具有约束力,它可以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指导本施工项目部的施工管理[7]。在制定项目制度时要实事求是,必须拿出切合自身实际的制度:如工作规章制度、施工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材料管理制度、机械管理制度等[8]。制度建立要有相应的组织机构来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要公平、公正,决不能因人员地位高低而论,从而才能有序的运转,防止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2.3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要建立和完善各级质量保证体系,即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尤其施工单位一定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增强企业的自检能力,从而确保工程质量[9]。根据施工程序的环节、特点确定该工程质量体系,使每位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得到加强,坚决执行上道工序不验收,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在施工管理中,确保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作和持续有效,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施工中要严格执行质量体系文件规定,确保质量达到规定的目标。同时施工项目部要随时进行组织协调,加强过程质量监督,定期进行分析总结,不定期的对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查和复审,确保有效运转。
2.4建立例会制度,消除质量隐患
实行定期工作例会制度,充分发挥全员的智慧力量来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是多年来公路工程施工的成功经验。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人员大会,进行本月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同时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质量技术总结会。其目的是促进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也是工程质量进行回头看活动,对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分析易产生的沉陷、裂缝、破坏等现象进行记录并整改,这样可以有效的把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2.5加强试验室建设,发挥其在质量管理中的作用
由于农村公路的规模大小不一,往往有很大一部分企业没有建立自己的试验室,且不具有相应的试验技术人员和设备,认为在该方面投入人力、物力是一种浪费,平时所做试验也是为了应付监理及质监站检查而被动开展,根本没有重视实验在施工中的作用[10]。试验室是对项目的原材料、配合比及强度进行有效控制,以确保工程有序开展,试验室规模、设备种类及数量要满足施工中各项试验要求,同时要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一切用试验数据讲话,这样可有利于施工中管理工作少走弯路,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
中图分类号:G812 文献标识码: A
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及水旱灾害频发,水利的重要地位被提升到了新的高度,水利的改革发展也愈加迫切和需要。农村饮水安全是水利改革发展中的重要部分,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能够惠及民生、造福群众,让农民群众从水利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一、全县农村饮水现状
我县总面积2849平方公里,辖30个乡镇,495个村,农村人口48.6万人。过去,我县农村居民的饮水相对比较困难,一大部分居民的饮水不安全。基本情况是平川田边形成压水井,丘陵山区小溪水或河沟水,受自然的影响不论是水质、水量、水源还是方便程度,都达不到安全饮用水的要求。在省上的统一安排下,2005年我县开展了农村饮水现状调查统计,并经省上三厅(委)复核,认定我县饮水不安全人口19.62万人,其中水质不达标人口10. 61万人,水量不达标人口2.27万人,用水不方便人口4. 71万人,水源保证率不达标人口2.03万人。依照省上认定的不安全人口,我县先后编制了农村饮水安全总体规划、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十二五”规划和乡镇供水2011年发展规划。经省政府认可我县总体目标是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9.62万人。
为了做好农村饮水工作,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步伐,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县于2007年成立了南郑县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指挥部,并在水利局设立了办公室,专职负责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于2012年成立了南郑县农村供水管理中心,与饮水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近年来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农村饮水困难作为民生水利的首要任务,狠抓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在改善农村饮水条件,保障我县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做了艰苦细致的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2006年以来,我县先后建成饮水工程491处,完成各级投资1.6亿,解决了33.3万人的饮水问题。在加快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建设的同时,先后对黄官、青树、新集、阳春、牟家坝、红庙等10个集镇供水工程进行了改造扩建,从根本上解决了集镇居民和单位的用水问题。
1、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一是强化了工作机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农村饮水工程指挥部总指挥,由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计划、财政、水利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共同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二是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加强工作考核。政府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要求2012年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9.62万人,并每年给县水利局下达当年计划指标,年底考核,推动了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三是加强工作力量。为了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水利局从系统内抽调10名专业技术人员,专职负责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同时各水管站明确人员共同参与已成工程的后期管理工作。四是加强项目争取。为了实现解决农村不安全饮水目标,我们多次向省、市专题汇报,争取省市对我县的支持,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坚持原则,完善制度。为了实现工程效益,我们从规范管理入手,坚持了“四项原则”,推行了“六项制度”,强力推进了农村饮水工程建设。 一方面把“四大原则”作为开展饮水工程的基本原则,一是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和生产生活需要,合理确定工程布局、规模和形式,注重建设效果;二是群众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按照“一事一议”民主决策,调动农民参与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三是整体推进原则。坚持水源、骨干工程和配套工程同步建设,整体推进,发挥综合效益;四是民办公助原则。把公共财政投入与农民筹资投劳结合起来,利用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充分发挥农民在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主人翁作用。另一方面,把执行“六项制度”作为规范工作的基本制度,贯穿始终。一是招投标制。对管材、主要设备以县为单位,实行集中公开招标采购。对国家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严格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公开招标确定施工承包单位,并全面实行“四制”;对国家投资在20-50万元的工程,由县饮指办作为项目法人,参照招投标法的规定,在保证程序到位公开公正的前提下,在县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承包单位;对国家投资在2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取邀请招标,由具有供水工程施工能力和经验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 所有工程均由项目村派代表协助监督。二是质量监督制。对总投资30万元以上的工程委托市水利质监站进行质量监督,对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工程,由监理公司派员对施工进行监理;总投资3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专业队伍施工,由县饮水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监督或委托辖区内水利管理站进行监督,并且由项目村派代表协助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了质量不达标工程的出现,确保了工程质量。三是合同管理制。所有项目均实行合同管理,确保投资、质量、安全和效益;四是项目公示制,确保公开透明。所有供水项目实施前均在网上公示,竣工的工程用工程标志牌的形式对项目范围、建设内容、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期限、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现场施工负责人、质量监督单位、工程效益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五是双向监督制。所有工程过程中,都实行了双向监督制度,即由工程发包方和受益村派出代表,共同对工程投资、施工、规模、质量、工期、材料进行监督。保证发包方清楚、村民明白、规范运行。六是竣工验收制。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完善资料,由县饮指办组织有关部门和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进行县级初验,初验合格后按照“产权明晰、责权统一,持续利用,确保效益”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
3、落实责任,确保质量。一是建立了质量控制体系,明确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质监单位的质量责任。县饮指办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控制;设计单位对工程设计质量负责,并在工程施工中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国家有关规范施工,对工程施工质量负全责;质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要求进行监督,在工程竣工后对工程做出质量评价。二是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加强施工管理。要求水泵、管道等设备必须为水利部确认合格的品牌,并通过采购招标,尽力减少支出;水泥、块石、沙子、石子、钢筋等建筑材料,由现场管理人员在工地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三是严把质监、验收关。对水塔、蓄水池基础等隐蔽工程,必须经质检人员验收签证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项目完工后,由县饮指办牵头、设计、施工、受益村组参加共同验收签字。交工运行一段时间后,县水利、计划、财政等相关部门对单项工程进行县级初验,年度项目全部竣工后,申请市级竣工验收,杜绝不合格工程。
4、规范资金管理,保证安全运行。在项目实施中,我们始终把资金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一是建立了饮水工程专户,并实行了专人管理,封闭运行,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二是按工程进度分期拨款,工程开工后不预付资金,主体工程按分部工程结算,工程初步验收后拨付达到国补资金的90%,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运行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部结付;三是严格执行财务决算审查制度,工程竣工后,请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四是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发动受益者自筹资金,完成入户工程。组织村民转运砂石、开挖管沟,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通过有效地规范,保证了工程资金规范安全运行。
5、加强管理,促进持续利用。按照《陕西省城乡供用水条例》,加强了供水工程的管理。一是按照供水规模和供水范围,分级管理。对建设规模大、用水量大的集中供水工程,由县水利局组建供水管理站进行管理,产权归国有;对供水范围在一个乡(镇)的供水工程,由乡(镇)政府组建机构进行管理,产权归乡(镇)政府;对供水范围在一个村或一个村民组的供水工程,由村委会或村民小组进行管理,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已建成的8个乡镇集中供水工程,除湘水镇、元坝镇、碑坝镇、胡家营乡由乡镇自行管理外,其它4处均由县水利局下属水管站管理。 二是加强水质、水价管理。集镇供水工程的水质每年四次送县防疫站检验,不合格的及时整改,水费按量计收,水费收入用于供水工程日常维修和管理人员报酬补助。村级集中供水工程由村民委员会派专人管理,水费按量计收,水价为1.0-1.3元/m3,水质每年检验一次。同时要求各供水站设立专帐,实行用水收费,以水养水,滚动发展,持续利用。县上直管的集镇供水工程,由县水利局根据农村供水工程运行成本,实行保本运行,平均水价约1.4元/m3。
多年来的农村饮水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农村饮水工程的实施,改善了农村饮水条件,提高了农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实现了农村手压井向自来水的转变,分散供水向集中供水的转变,解放了农村劳动力;激发了农民利用先进生产和生活手段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不论在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农民脱贫致富,农村社会进步方面,以及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上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解放了劳动力,改善了农民生活质量。二是减少了疾病发生,提高了群众健康水平。三是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四是促进了农村扶贫和新农村建设步伐,提高了村民生活水平。
三、当前我县安全饮水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及业务部门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大力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户户通、农村饮水安全及农村饮水巩固工程,大大改善了农村饮水状况,水源设施好了,供水保证率高了,水质也好了,达到了饮用水标准。但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入户工程施工进度较慢。入户工程作为整体工程的一部分,土方工程量大,受益群众投入的资金多,部分群众对这项工作积极性不高,甚至认为应该由国家资金承担全部入户工程费用,虽然通过耐心细致的政策宣讲,得到了一些群众的理解,但影响了施工进度,增加了工程建设管理难度和成本。
2、工程运行管理粗放,供水保证率偏低。一是受地域条件和当初投资规模的制约, 山区居住分散,单个工程规模小,运行管理成本偏高。单村自流引水工程建成后移交受益村管理,要求成立专管机构、落实专管人员。但大部分村都没有兑现承诺,工程运行管理严重脱节。二是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用户对供水保证率、供水质量和供水普及率要求不断提高。但一些工程当年建设标准偏低,水源保护措施和净水工艺简单,与用户的需求不相适应。三是缺乏农村供水工程专管机构,在工程运行管理中出现问题时,村组干部和群众过度依赖水利局和饮指办。许多工程运行多年后出现供水问题,仍然把责任和矛头指向建设单位。经查实,大部分与日常管理不到位、缺乏专业人员管理维护等有直接关系。
3、水价制度有待完善。除几处较大集镇供水工程外,大部分工程未进行成本核算,运行管理不规范,水价偏低,有的甚至供水不收费,未计提工程大修折旧费,管理人员报酬落不实等问题仍然很突出。
4、工程设计供水规模与实际供水人口差异较大,增加了群众投资投劳和工程运行管理难度。
一方面由于工程项目资金是按照规划内不安全人口基数下达,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群众要求供水人口全村覆盖。因此用有限的国家资金解决了全村供水问题,势必增加了群众集资投劳的负担。甚至少数群众误认为项目资金缩水或者使用不当。另一方面,一些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实际供水人口达不到设计规模,造成了运行管理成本增加,用水户摊销成本较大。
四、对策与措施
一、认真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科学规划是一个工程的基础,为了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成立由水利、发改委、财政、卫生、环保、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做好领导和协调工作;抽调专业人员参加项目实施,由水利、卫生等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调查组、规划编制及专家咨询组;全面推广从前期工作到建后管理的全过程参与式方法,扩大农民群众的参与度,充分听取受益群众的意见。因地制宜建设饮水工程。根据各镇、村的自然、经济条件和社会发展状况,合理选择饮水工程的类型、规模及标准。既考虑当前的现实可行性,同时兼顾今后长远发展的需要。距城区自来水厂管网较近的农村居民点,尽可能依托已有自来水厂扩建、改建,辐射延伸供水管线;具备集中供水条件,但目前供水设施简陋且饮水不安全的地方,宜新建、改建自来水设施。
二、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和供水工程管护范围,制定保护办法,特别是加强对水源地周边设置排污口的管理,限制和禁止有害化肥、农药的使用,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和人为破坏。完善饮水安全监测体系。由水利与卫生、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完善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体系,在现有设施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水质监测中心。对于集中供水工程,加强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验和监测,落实机构、人员、任务、责任、仪器设备和经费,并实现信息畅通、资料数据准确及时。
三、狠抓建设管理。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必须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和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一流的设计、一流的施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材料和一流的设备供应”的“五个一”要求,从施工设计、施工队伍管理,到材料设备购置等具体环节都严格把关,抓工程质量,促工程进度,严格按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施工。组织骨干技术力量做好技术指导工作,搞好质量监督,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按期竣工。与此同时,加强工程建后管理,不断完善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树立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的思想,把工程建后管理作为一项大事来抓。根据《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以保障农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为目标,以提供优质供水服务为宗旨,坚持按经济规律办事,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农村饮水工程特点、产权归属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权利相统一、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工程可持续利用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社会化服务保障体系。按成本水价供水、计量收费、市场运作,确保农村饮水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四、多渠道筹集资金。修建饮水工程所需资金、材料、设备,应贯彻“自力更生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联村饮水工程要坚持自愿互利、等价交换的原则,根据受益多少分摊劳力和资金。饮水设施的维修和更新,或因管理不善而损坏失效,由镇、村自筹解决。政府要通过公共财政增加投入,扶持引导,确保饮水工程所需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引入市场机制,吸收社会资金,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