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履职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2-09-26 12: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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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履职报告

篇(1)

第二条本方法考核对象为全县农行所有客户经理,即各营业机构负责人、副主任、一般信贷人员、风险经理。

第三条考核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员工个人业绩应定期公布,并与员工本人见面。

2.坚持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的原则。各项经营目标要分解落实到每个客户经理,量化任务目标,本人签字认可。

3.坚持收入与业绩挂钩的原则。打破档案工资和平均分配制度,客户经理的收入与业绩勾挂,少劳少得,多劳多得。

4.全员考核。按照省分行工资分配方法规定,所有参与绩效工资分配的在岗员工由客户部逐人建立个人业绩考核台帐,上至行长、下至一线员工,重点是各单位客户经理、清收盘活队员、柜员、风险经理。

5.突出创收。县行客户部建立个人业绩考核台帐,及时、准确、完整登记个人业绩台帐,员工个人收入分配按员工当期创收和统一含量参与单位绩效工资考核。

第二章客户经理考核

第四条考核内容为贷款质量,基础管理,客户营销,综合利息收回率等四项内容。经营考核目标与客户经理的奖金挂钩,按季考核。

1.贷款质量(30分)。考核客户经理在履职期间,新增不良贷款的笔数和新增不良贷款的占比,因管理不力形成不良的按笔扣分。

2.基础管理(20分)。客户经理是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的经办人。基础管理考核内容包括:是否按照信贷新规则要求办理信贷业务;是否按总、分行要求履行贷后管理职责;贷后管理是否实行“管户到人,责任到人,目标到人”;是否按规定对客户风险及时分析、准确认定,做好贷款动态变化的五级分类工作;根据基础管理考核内容,细化考核内容,定期对客户经理基础管理工作检查评比。

3.客户营销(20分)。包括贷款、存款、银行卡、外汇业务及中间业务营销目标,相关目标逐项量化指标,按目标完成进度按比例加扣分。

4.综合利息收回率(30分)。

第三章风险经理考核

第五条通过cms系统在线监测。(50分)

第六条对客户部门贷后管理的监管。(50分)

第八条凡未按规定对贷后管理进行监控检查的;凡未按规定进行风险分析并客户风险分析报告和相关信息的;凡隐瞒问题或发现预警信号未及时报告,造成风险加大或损失的;凡未及时发现应发现的重大风险预警信号的,给予风险经理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至记过纪律处分,形成不良信贷资产要负责清收。

第四章奖罚规定

第九条客户经理个人收入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县行根据管户数量、难易程度和目标任务,分别确定客户经理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由县行集中管理,每季按业绩考核兑现。

篇(2)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4-0-02

一、农村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困境

事实上,尽管经过了十年的发展,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仍未走上一条规范、标准的道路。决策、执行、监督不能有效分开,“三会一层”徒有其形而无其实。普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股权分散催生内部人控制

首先,根据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规定,农村商业银行单个自然人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5‰,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10%。其次,农商行脱胎于信用合作社,股东的来源主要是自己的员工和客户。这两点决定了农商行的股权必将非常分散。基于成本收益的考量,股东很少会真正形成合力,参与到法人治理的过程中来。由于严重的股权分散和信息不对称,股东们更愿意选择“搭便车”,客观上形成农商行的内部人控制现象。

(二)董事会决策职能难以得到有效发挥

其一,从银行的特点来看,由于银行与大部分企业的经营模式不同,专业性极强,一方面,非专业的董事往往很难具备足够的水准,要完全看懂银行的报告和报表尚且费力,进行科学的决策和判断则更加困难。另一方面,经营层出于对“外行指挥内行”的天生反感和保护自身利益的考虑,对董事会报告的信息往往能少则少,避重就轻,董事很难全面了解银行的真实状况。

其二,从董事会的构成来看,除去高管担任的执行董事,农商行董事会的股权董事基本上都是银行的贷款客户,独立董事往往是地方上的退休领导,本身与银行存在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很难在董事会的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

其三,从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行使方式来看,董事会及其下设委员会并非是银行的常驻机构,其履职方式主要是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和开展调研检查活动。非执行董事并不参与经营管理事务,仅靠一年开会的几份材料和走马观花的几次活动,无法及时了解和监督农商行的运营情况。

其四,从董事会的表决模式来看,尽管表面上看,“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民主平等,实际上忽略了股份持有的差异,加重了内部人控制的事实。根据《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参考上市银行的设置,我国农商行董事会中执行董事、股权董事、独立董事的比例通常为1:1:1。由于《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即可,这样就会产生两个问题:一是董事的持股数量多少与董事会决议是否通过毫无关联。极端情况是,即使股权董事持股达到100%,只要在人数上未超过半数,仍将失败。二是董事极有可能合谋损害小股东利益。只要利益一致,执行董事和股权董事完全可以撇开独立董事,强行通过决议。由于担任执行董事的农商行高管信息充分且利益高度一致,因此通常都能够在董事会的决策中占得先机。

(三)缺乏对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的激励约束手段

首先,由于银行业的特殊性,想要客观地评价高管层的履职情况就十分困难:

其一,从经营的对象看,一般企业经营的通常都是某类商品或是服务,而银行经营的对象却十分抽象,是风险。银行正是把储户无风险的存款,转化为各种各样的风险投资来获得收益。然而,风险这个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光靠股东、董事,根本无法客观评估一家银行的风险状况;

其二,从经营目的看, 普通企业通常都是以利润最大化或是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目标,而银行则更加注重利润和风险的平衡-即实现所谓的稳健发展,而风险和收益本身就是对立的存在,如何评价高管层的经营是否“稳健”就显得十分困难。

其三,由于银行的高管和董事、监事、股东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很容易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比如说,如果股东偏好高收益,那么高管可以选择投资风险较大、周期较长的贷款,在风险暴露前及时抽身;如果股东偏好低风险,那么高管往往会选择投资低风险的票据、同业和中间业务,尽可能避免任何有可能产生风险的业务,而这种隐蔽的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更难发现。

在这样的背景下,加上农商行本身股东水平不高,内部人控制严重,想要靠内部来推动实现对高管层有效的激励和约束,几乎是不可能了。

(四)有效监督缺失

对农村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的监督无非是来源于三个层面。一是来源于管理机构的监督。主要是来自于省联社和银监部门的监督。二是来源于银行内部的监督。即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的监督。三是市场层面的监督。这主要是来源于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利益相关者(股东、债权人、投资人等)的监督。然而在实际运行中,这三个层面的监督都很难到位。

首先,管理机构对农商行法人治理的监督难以深入。名义上,省联社是农商行的上级管理部门。而实际中,农商行作为股份制的独立法人,股东大会才是其最高权力机构,省联社对其管理缺乏法律支持,难以名正言顺。银监部门可以进行监管,然而法人治理很难用定量的指标去衡量,效果好坏往往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才能体现,很难监管到位。

其次,内部监督实际上很难落实。农商行股东十分分散且普遍素质不高,缺乏法人治理的专业知识,对法人治理监督的积极性很低。独立董事在薪酬上又并不“独立”,很难谈得上真正的独立性。监事会的外部监事基本上由银行内部协商并最终决定,薪酬实质上也是由管理层发放;职工监事基本都是银行的管理人员;股东监事通常与银行有着利益关系,就更不可能去较真了。

再说市场层面的监督。一方面,银行作为一个极为特殊的行业,其倒闭和破产的可能性极低,利益相关人通常并不担心投资的安全性问题,监督的积极性就不高。另一方面,市场监督的前提是及时和充分的信息披露。由于政策要求并不严格,农商行的信息披露一般每年只有一次。仅仅靠着一份年报,是无法监督银行的复杂的经营的。

二、加强农村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的几点建议

(一)优化股权结构,提升股东地位和积极性

一是通过出台和修订有关政策和办法,放宽农商行的入股条件,适度提高自然人和法人的持股上限,形成相对集中和相互制衡的股权结构,提高股东参与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求农商行提高增资扩股门槛,更加注重股东的法人背景,引进富有经验的战略投资者,提升治理的效率和经营的透明度。三是在董事会中适度增加独立董事、股权董事的比例,提高监事会中股东监事持股比例,在执行董事、股权董事、监事之间形成制衡。

(二)加强机制建设,发挥三会一层的不同作用

通过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分别作为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执行机构的权限和职责,构建“三会一层”之间相互协调和制衡的治理文化。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下设委员会每年须制定工作计划,年终须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说明,并向股东大会报告。银行要为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下设委员会履职提供足够支持,成立董、监事会办公室并配置专业人员,确保其能独立深入开展各类调研、监督、检查活动。

(三)加强监督管理,强化信息披露

目前,银监会的监督管理仍然是促进银行加强法人治理最为直接和有效的手段。银监会一是可以通过规定监管员列席农商行股东大会、董监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将相关会议的议案、决议、出席及发表意见情况和会议记录纳入到监管体系,对农商行的法人治理进行指导和监督;二是可以通过加强监管立法的方式,明确农商行对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监察审计、财务状况、合规管理、高管薪酬的披露要素及方式,为董事会、监事会履职和银监监管提供充分依据;三是对农商行董、监事会的运作情况进行常规监管,对其其下设委员会履职情况进行重点关注,以确保其深入履职,不走过场。

(四)构建职业董、监事市场,提升独立度

造成当前农商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董事、监事的水平不高,独立性不够。解决这一问题最为有效的办法就是构建起职业的董、监事市场。通过设置水平较高的专业门槛(参考注册会计师、律师等行业),确保董、监事的专业水准;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组成联合招聘组,在公开市场上选拔优秀人才。如此其一可以避免委托人因时间和能力限制,无法充分履职职责的问题;其二可以有效地保证董事、监事特别是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独立性;其三,对职业董、监事的任职期限进行强制规定(如六年),出于维护自身职业声誉的考虑,其也必将努力勤勉履职。

(五)对高管层实施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一是要董事会薪酬管理委员会要发挥主导作用,建立和实施科学、合理和可操作性强的绩效考评制度;二是监事会要发挥监督作用,建立履职档案,对高管的履职情况进行长期跟踪监督,按年度进行评价,并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三是要落实高管层薪酬的延期支付制度,使风险和报酬在时空上匹配;四是根据农商行自身特点,摸索推行股权激励制度,给高管层套上“金手铐”。

参考文献:

[1]武青.提升股份制商业银行监事会的监督水平[J].中国金融,2007(22).

篇(3)

一、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增值研究的背景和现状

2001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在《内部审计职业实务准则》中对内部审计作了重新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组织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运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这一定义拓展了内部审计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发挥作用的空间,突显了内部审计在银行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领域的巨大潜力,明确了内部审计是增加商业银行价值的工作目标。

就国内外对于内部审计增值研究的成果来看,大致可以归纳成三大类,即内部审计增值的涵义研究、内部审计增值的途径研究及内部审计增值的评价方法研究。与以往对于内部审计增值问题的研究思路不同,本文立足于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工作,将利益相关者理论运用到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中,建立了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利益相关者模型,并结合平衡计分卡的建模思想,提出了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增值评价模型。

二、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利益相关者模型

内部审计作为商业银行的一个职能部门,其利益相关者应是对内部审计活动产生影响的,或是受内部审计活动影响的个体或群体。本文所使用的米切尔评分法是由美国学者Mitchell和Wood(1997)提出来的,该方法要求企业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属性中至少一种:合法性、权利性及紧迫性。通过利用米切尔评分法对内部审计的利益向相关者进行分析,本文认为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应包含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被审计单位、金融监管机构、外部审计机构六大部分。

对于不同的内部审计利益相关者,其对于内部审计的需求也不尽相同,因此也决定了内部审计增值内容及形式上的多样性。董事会关注于内部审计在银行经营决策的可行性和决策执行的效益性等方面提供的确认服务;监事会关注于内部审计对全行的财务活动、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提供的确认服务;高管层关注于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可靠性和有效性、业务经营的效率和效果等方面提供的确认和咨询服务;被审计单位关注于内部审计在揭示经营行主要业务的风险状况和重大风险事项、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及风险防范意识等方面提供的确认和咨询服务;金融监管机构关注于内部审计在监督银行整体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水平等方面提供确认服务;外部审计机构则关注于内部审计在降低外部审计风险、降低审计成本、减少重复性工作等方面提供的确认服务。

通过对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利益相关者及其需求的分析,本文建立了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利益相关者模型,如图1所示。

图1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利益相关者模型

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增值评价模型

平衡记分卡是管理者衡量企业职能部门能否为企业增加价值的一个很好的工具,内部审计作为商业银行的一个职能部门,同样可以使用平衡记分卡来评价内部审计部能否增值。然而,图3中示的平衡计分卡基本评价模型并不能够全面衡量内部审计工作的增值效果,必须对其进行补充完善,才能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增值作用进行科学性、系统性评价。

基于上述分析,利用本文第二部分所建立的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利益相关者模型,参考平衡计分卡的基础评价模型,结合现代内部审计发展和现实需求,提出了六位一体的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增值评价模型,如图2所示。

图2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增值评价模型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增值评价模型中各部分对应的具体指标包括:

(1)董事会/监事会。具体指标有:董事会/监事会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履职满意度、上报董事会/监事会的内部审计报告数量和报告质量、审计计划完成率等。

(2)高管层。具体指标有:内部审计建议的采纳率;内部审计建议新增或完善规章制度的数量、对内审部门投诉的数量、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履职满意度等。

(3)被审计单位。具体指标有:揭示风险金额、揭示风险问题数量、整改建议数量、揭示问题属实率、审计时间及频次等。

(4)金融监管机构。具体指标有:内部审计完成监管要求项目次数、对完成监管要求项目审计成果的满意度等。

(5)外部审计。具体指标有:内部审计工作成果的利用率、利用内部审计成果所减少的外部审计时间和成本、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满意度等。

(6)创新与学习。具体指标有:内部审计人员的学历结构、内部审计人员所取得的职业认证数量、内部审计人员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和频次等。

四、结束语

本文研究了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增值评价问题,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建立了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利益相关者模型,并结合了平衡计分卡的建模思想,最终提出了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增值评价模型。由于时间及个人能力所限,本文提出的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增值的评价模型以及对应指标还有待完善,需要在今后的研究和审计实践中不断的修正改进。(作者单位:中国农业银行审计局西安分局)

参考文献:

[1]孙丽.我国增值型内部审计运行机制研究[D].山东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13.

篇(4)

随着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念和公司治理架构的逐步形成和建立,农业银行内部控制管理及风险防范体系也得以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总行、各省级分行和市级分行均建立了专门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部门,有一套自上而下的管理制度、流程和方法,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工作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对于承担着整个农行经营任务的县级支行而言,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在点和面上,均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一、县级支行内部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员工合规意识不强、风险意识淡薄的问题是内部控制管理面临的最大难题。

有些员工风险意识较弱,认为风险防控是领导的事,与己无关;有些员工法律、规章意识淡薄,借方便开展工作之名,以不影响同事之间相互团结协作为理由,相互之间无原则信任,不仅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对别人的违规行为也视而不见、知情不报,从而导致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岗位制约制度的行为屡屡发生;还有些员工受社会不良风气和金钱的诱惑,顶风违纪、内外勾结,打银行客户资金的主意。同时,少数单位的领导干部在执行规章制度上打“球”,无视法律、法规及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甚至为了完成目标任务,不惜钻制度空子,故意违规。个别行为隐藏着较大的风险隐患。

(二)网点长期存在的“重经营、轻管理”的经营理念使内部控制执行苍白无力。

随着股份制商业银行向三四线城市摆摊驻点步伐的加快,农行县级支行,特别是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的县域支行和基层网点业务经营竞争日趋加剧,加上任务指标的“层层递加”,基层行忙于业务营销拓展、疏于风险管理的现象普遍存在。大部分员工、大部分时间、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如何打开营销市场,如何完成业务经营指标上,合规管理、风险控制的工作基本上属于“靠边站”。“任务指标都完不成,哪有时间干这个”是很多基层网点负责人经常抱怨的话。

(三)支行内控管理势单力薄,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管威慑力。

一是专业的内控管理人员严重欠缺。县级支行系统基本没有专业的内控管理团队,甚至没有专门的内控管理人员。以泰兴农行为例,内控管理职能归属网点管理部,部门人员8人,最年轻的42岁,为部门主要负责人;其次为49岁,部门副职,分管安全保卫;其它6人均在53周岁以上(4人为退二线管理人员,4人将在3年内退休)。由于有效劳力欠缺,内控管理工作只好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因时间和精力的局限性,加之各条线专业知识的欠缺,部门能独立开展的,除了简单的“飞行“检查,突击检查一些代保管、违规保管、客户信息泄露等方面的问题外,深层级的内部控制检查活动几乎难以展开。二是各职能部门之间难以形成监管合力。由于各部门职能不同,工作有异,人员紧张,作为内控管理的牵头部门要协调组织各部门协同开展一次全面的内控检查活动,难度很大。不是部门派不出人,就是出工不出力,怕得罪人,当“老好人”,敷衍了事,起不到应有的监管作用。三是季度尽职监督检查质量不尽如人意。按照农行系统现行管理体制,各条线都有内控管理职能,应对本条线的内控管理负责。从当前现状看,除了运营和安全保卫条线的日常监管工作能有效开展,其它部门基本上就是依赖上级行的检查和一季一次的尽职监督检查。而条线每季一次的尽职监督工作,质量也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为面上不能做到全覆盖、点上深度不够、系统录入资料欠规范。

(四)监管层面对“常见病”、“多发病”查处不严,制度的严肃性被削弱。

一些没有产生后果的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管理层一方面担心打击员工积极性,影响工作热情;一方面因这类问题涉及面广,为“多发病”、“常见病”,受“法不责众”思想的影响,检查发现后基本上以积分、批评教育为主,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导致制度的严肃性被削弱。同时,也给员工造成了一种“小问题不算问题,不会被追责”的不良心理暗示,导致员工放松了对制度执行的要求,甚至一些很容易避免的问题,也会因“这个问题没什么、不要紧”的心理暗示而难以得到有效纠改。

(五)机制不健全,不适应内外部监管越来越严的形势要求。

健全、有序、高效、严密的内控制度和严谨、规范的操作流程是常态化防范内部风险的前提和基础。而当前农行内控制度在某些方面还不能适应这种要求。一是新业务、新产品的管理制约机制推出滞后,跟不上新业务、新产品推出的速度,有的甚至连业务操作方面的基本规范要求都未能达到就推向市场,不知不觉中形成了风险。二是制度规定缺乏操作流程的细化,导致在履职过程中有较大随意性,影响制度执行的统一规范性和严肃性。三是缺乏对制度执行过程的评价标准。以“结果论英雄”,就连县级支行的年度内控评价都是以录入ICCS系统的检查问题和整改结果为依据,而这些检查问题又受到诸多因素(如检查次数、检查覆盖面等等)的影响,科学性明显不足。同时,这样的评价标准也导致了基层行不能常态化、长效化地关注制度执行过程。

二、增强县级支行内部控制管理能力的建议

牢牢把握“夯实管理基础、提高发展质量”的工作要求和“强管理之基、固发展之本”的工作主线,以转变思想观念为前提,以开展合规文化建设为先导,以检查督导为手段,以推动部门条线履职为重点,全面提升县级行合规风险管控能力。

(一)培养员工的风险合规意识。

员工风险合规意识的高低是影响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因素。一是管理层领导,比如支行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网点负责人、运营主管等必须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良好健全的内部控制是业务经营发展的重要保障,意识到自身在内部控制过程中需承担的责任,真正重视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工作,对整个内控管理良好氛围的形成起到引领作用。二是要加强对员工合规管理上的宣讲和风险文化上的教育,全面落实员工合规文化“四个必须”要求(每次例会必讲、每位员工必谈、每日回顾必看、每次自查必检),使员工能有效识别和防范各类风险;使“风险就在眼前、案件就在身边”的理念在员工心中落地生根,并外化为严格制度执行、合规办理业务的实际行动。三是加强对违规人员的惩处力度,对产生了后果的业务违规行为和员工风险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对一些没有产生后果的轻微违规现象,也不能不闻不问、轻描淡写,一带而过,够得上处理的,要处理责任人,够不上处理的,要加强批评教育和业务培训,有效打破“法不责众”“、轻责不究”的局面,有效促进全员风险合规意识的提升。

(二)打造一支合格的内控管理队伍。

县级支行内控牵头部门最少要配一名能力和素质都能胜任岗位的内控管理专业人员,由专门的人做专门的事,解决当前兼职人员时间有限、精力不足的问题,其它各条线也必须要明确一名兼职内控管理人员,负责条线内控管理和合规工作,提升条线检查和监管质量。要加强对各单位负责人、运营主管内控管理能力的培养,对存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耽误业务经营发展”错误想法的,进行“洗脑”式的教育,促其思想转变、认识提升;将内控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述职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内控管理不力、年度内控考核不合格的,要下岗学习甚至撤职。同时,要加强对上述人员内控管理知识的定期培训,以管理人员思想和素质的“双提升”,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对内部制度的梳理、修订和完善。

基层行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制度漏洞,要及时报告、分析和汇总,在各类检查中也要将查找制度上的不完善、不合理,作为工作内容。本级行制度上的问题要及时修订,以免漏洞扩大;本级行权限范围以外的,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提请有权行及时梳理、修订和完善。同时,对一些新业务、新产品在办理过程中,如发现存在明显的制度和法律风险漏洞的,要提请上级行停止办理,待制度完善后,再重新进入市场。与此同时,必须建立主动合规的激励机制和违规行为的约束机制,改变目前奖惩机制与现实形势不对等、不对应、不对称现状。一是要建立违规连带责任追究制度。凡是下级行发生违规事件或行为的,同时上追两级领导连带责任,即:二级支行发生违规事件或行为的,除追究二级支行当事人和领导责任外,同时上追一级支行领导层责任和条线部门负责人责任。二是建立违规长期责任追究制度。在任期内发生违规行为,责任人及承担违规连带责任的领导无论是否已经提任、转岗、离岗等,都必须追究其任期内的违规责任和违规连带责任,彻底改变目前对违规当事人及应承担违规连带责任的领导在岗追不到位、离岗没法追的现象。三是建立领导违规扣分积分管理制度。凡是违规直接责任人和应承担违规连带责任的领导,除了进行经济、行政处罚、绩效挂钩外,还要进行违规扣分积分管理,凡违规扣分积分达到一定限度的,在一定时期内不得提任。四是建立合规积分奖励制度。对于主动揭示问题、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并积极主动进行整改的,以及管理行职能部门主动帮助、辅导本条线查找问题、推动整改的,均实行积分奖励制度,奖励积分与机构绩效挂钩,与内控评价挂钩,与部门考核挂钩。奖励积分累计到一定额度以上的,可以开展各类积分奖励活动,如可以开展合规积分兑换奖金制度。五是实现奖罚对应制度。对照各项工作的奖励力度标准以及目前绩效工资标准,尽快修订出台违规行为的处罚新标准,实现奖罚对称。六是建立违规行为与风险保证金挂钩制度。按季度在员工工资中人均切出一定额度的工资与违规管理挂钩,一旦发生违规行为,不仅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处理直接责任人,同时,直接责任人、责任区管理者的风险金全部扣除,其他知情人员也将扣除部分风险金,实现单位内部员工之间风险共担,强化员工之间相互监督和检举力度,有效打破“有情不报”、“作壁上观”的“老好人”心态,增强合规合力。

(四)落实内部控制“三个层面”职责。

要明确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不是内控部门一个条线的事,每个营业网点、每个条线部门都是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主体,要承担与各项业务相伴而生的信用、操作、市场、流动等各类风险职责。网点和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同时,要落实好“三个层面”的内部控制职责,即:各营业网点和前台业务部门要严格制度执行和合规操作,落实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职责;支行职能部门既要加强业务指导,以免一线操作人员触犯制度,又要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尽职监督检查责任。要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及风险防范、内部控制的客观要求,开展对本条线尽职监督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辅导,督促条线问题的及时整改,强化条线辅导和督导作用。后台监管部门要最大限度地查漏补缺,确保风险隐患无遗漏,切实发挥好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

篇(5)

农行海南分行在股改革后,总体上,在人员、服务渠道、业务创新、机构组织体系、经济能力、经营模式等得到了较快发展,但风险控制、三农金融事业部制度经营单元、服务三农力度、信贷管理权限、运行机制建设等还存在不足,急需加快改革步伐,在取得经营效益的同时,扩大县域行贷款规模,加大力度支持县域三农经济发展。

一、体制机制建设成效

(一)构建组织体系

按照农总行关于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的相关要求及“三级督导,一级经营”的管理体制要求,农行海南分行制定和下发了《中国农业银行海南分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试点推进方案》,方案对搭建我省三农金融分部的事业部制组织架构、划分事业部边界、确定经营单元及改革试点行等重大事项予以明确。成立了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海南省分部及三农金融事业部海南分部管理委员会,作为三农金融部系统管理的机构。三农金融分部负责对辖内三农业务和事业部制建设的系统指导、业务规划、绩效考核、产品研发和风险管理。同时,成立了三农信贷管理中心、三农风险管理中心、三农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三农资本和资金管理中心和三农核算与考评中心五个中后台管理中心,与相应部门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制定事业部制改革试点行实施方案,逐步将16家县域支行作为经营单元,整体纳入三农金融部管理。

(二)厘清业务边界

按照“地域为界”的基本原则划分事业部业务边界,客户经营所在地在县域的法人客户由三农金融部营销管理。跨越城乡的系统性、集团性客户实行名单制管理,由城市板块公司、机构、房地产等部门牵头营销开发和统一管理。三农金融部主要负责对县域客户和业务行使经营和管理职能,县域支行网点改造、电子渠道建设、科技建设、人员培训等方面由相关专业部门负责。

(三)督导工作顺利开展

三农金融事业部在内控制度执行、县事业部新发放贷款、案件风险的排查以及农户小额贷款等方面均对县级事业部履行了相关的检查督导职能。

(四)完善治理机制

出台了三农金融分部议事规则、例会制度、双线报告和绩效考核的若干规定,有关“三农”制度办法、经营计划、绩效考核、业务授权等重要事项提交管理层审批前,要经过委员会审议,并对审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向委员会报告。前台部门绩效考核主要与“三农”业务指标挂钩,中后台管理中心则实行双线考核,并对“三农”业务员工岗位职责履职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度绩效工资分配依据。

(五)“一级经营”架构基本形成

一是事业部的一级经营地位明确。按照“一级经营”的管理架构要求,将辖内16个县域支行整体纳入三农金融分部管理。但由于没有加入改革试点,所有的县域支行都还没有加挂了事业部的牌子,但建立了专门的“三农”金融服务团队。二是事业部的发展方向明确。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地域特点、产业特点、同业情况和资源优势,积极探索“一县一策”的发展模式,绘制特色产业和主要资源分布图,制定“三农”业务发展规划,绘制三农金融生态图谱,确定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重点领域、发展目标和具体工作措施,有选择、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三农”和县域业务发展。三是事业部的服务理念明确。按照“总量保障、增量管理、存量盘活”的原则,单独核定三农金融事业分部最低用工计划,建立新员工留存考核机制,提高县域招聘大学生在县支行工作的稳定性和长效性,确保三农金融部各二级分部用工计划不低于最低控制数。

至此,农行海南分行已初步搭建起了三农金融事业部制的组织架构体系。

二、改革措施的效果

农行海南分行通过事业部改革,进一步完善了事业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服务“三农”能力全面得到发展。

(一)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能力提升

农行海南分行实施事业部制以来,落实农总行对县域重点推进行在工资、费用等方面的资源倾斜政策,促进重点推进行发展。选择了3家县支行,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打造特色支行,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在全行形成了服务“三农”和县域支行发展的保障机制,促进了县支行的发展。

(二)服务“三农”的产品不断增多

陆续创新和推广了一系列的“三农”产品,构建了“三农”金融统一品牌“金益农”,金融产品已经涵盖了县域生产生活各个领域。惠农卡已逐步成为农户农副产品兑付款、移民补偿款、财政直补资金、医疗报销款等资金的最佳入账通道。随着服务覆盖面的扩大,农户小额贷款已逐步成为农户发展生产、提高生活的好产品,县域房地产开发贷款、农村城镇化贷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县域中小企业动产质押融资、小水电贷款等一系列法人贷款产品,提升了农行海南分行服务农业产业化、特色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三农”金融服务能力。

(三)服务“三农”的渠道建设步伐加快

一是搭建流动服务平台。充分挖掘现有网点服务潜能,对超出该行物理网点服务半径的区域,积极推行流动客户经理服务机制,在县域支行组建流动客户经理小组,按照服务能力与管理能力相匹配的原则,整村推进惠农卡业务,定期不定期开展上门服务、流动服务,有效扩大服务半径。二是利用个人贷款短信通,提前对到、逾期贷款进行短信提醒和催收,提示农户按时还款付息,初步实现了农户小额贷款信息化管理,有效释放客户经理劳动生产率。

(四)积极支持三农法人龙头企业,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

改革以来,农行海南分行择优选择重点项目、重点客户和重点品牌加大信贷营销投放力度,为海胶集团、海南电网公司、海南交通运输厅等公司发展提供配套金融服务,加快新农村建设。为海南电网公司、海南交通运输厅、海胶集团等省重点企业做好金融服务。

(五)服务“三农”经营模式逐步推广

实施事业部制以来,农行海南分行及时转变发展思路,逐步规范推进模式,实行整体推进。按照“先近后远、先易后难”和“先经济条件好、信用环境好”的原则选择目标村镇,规范工作流程和内容。在商业化运作的前提下,按照“就近服务、依托产业、集中连片”的基本原则,结合县情及地方产业、客户特点,坚持做好产业、客户群体、有效模式等“三种选择”,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推广在前期工作中探索出的“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文明生态村+农户”“合作社+推荐人+农户”“担保公司+农户”等有效模式。例如:农行万宁支行结合省政府创建“文明生态村”实际,推出“农行+文明生态村+农户”小额贷款模式,授信农户已达1636户,授信额度3585.8万元。目前,这一模式已被省政府确认为全省主要农户小额贷款模式之一。

三、改革和“三农”金融服务存在的不足

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是农行股改最大的特色和亮点,是经过反复论证和试点行实践探索的一次创新,无经验可循,无前例可依。农行海南分行在服务“三农”的过程中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一)风险控制问题

为了控制风险,农总行规定到2011年涉农贷款不良率必须持续控制在5%以内,近两年新发放贷款不良率控制在2%以内,其中2009年以来新增农户小额贷款不良率控制在3%以内。三农金融部贷款拨备覆盖率三年内要达到130%。由于客户经理不足,海南农村信用环境相对差,海南农业受到自然环境如台风等不确定性,农业风险度高且难于控制,如何严控风险是对农行海南分行风险治理水平的严峻考验。

(二)事业部制单元基础薄弱

一是农行海南分行乡镇网点覆盖率较低,网点乡镇覆盖率仅40%。乡镇自助设备、POS终端等设施较少,在农业补贴资金市场占有率偏低,农村领域惠农卡用卡环境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网点基础建设较差。农行海南分行县域网点营业面积在150m2以下的有46个,占县域网点总数的41%。县域行仅设封闭式高柜,未实施功能分区的有67个网点,占县域网点总数的59%。此外,网点设施老化。超过5年未整体装修的网点共109个,占县域网点总数的96%。三是县域网点人员年龄结构偏大,人员配备不足,结构配比不合理。人员配备7人以下的网点共有25个,占县域网点总数的22%。不能有效满足服务“三农”的要求。

(三)真正意义上的“六个单独”运行机制还未建立

根据改革试点运行机制要求,参与改革试点的县域支行,要实行资本、信贷、会计核算、风险拨备与核销、资金平衡与运营、考证激励约束等六项单独管理机制。农行海南分行实现三农金融事业部“六个单独”的运行机制要在农总行制度和技术支撑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实现。在2010年农总行深化三农金融部改革工作会议后,农总行确定了8家深化改革试点行(农行海南分行不在此列),并在试点行范围内研究探索独立核算的“六单”问题。农行海南分行也将在农总行解决“六单”问题后,逐步实现农行海南分行三农金融事业分部的单独核算。

(四)信贷管理权限有待进一步下放

事业部改革试点对信贷管理权限的要求是下放业务审批权限、下沉信贷决策重心。原则上将县域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等信贷业务审批权下沉至县支行。而据检查,发现一些县事业部在其上级行近几年信贷转授权调整后,目前仅保有农户小额贷款5万元限额的独立审批权,其余贷款品种及额度均需经上级行审批。

(五)外部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和业务开展情况。我省现有84家担保公司,目前农行海南分行已和六家融资性担保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但只有三家担保公司开展担保业务,其中业务量较大的是海南农垦信用担保公司,至今已担保1335笔,5540万元,从目前业务开展情况看,合作良好。但与城市相比,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仍相对滞后,法制环境缺失,金融维权困难,债权人“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依然普遍。

四、改进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现有扶持政策优惠力度,尽可能弥补农行海南分行向“三农”的让利

一是适当降低县域业务执行的营业税率。建议将营业税减免范围扩大至农村生产经营性贷款、助业贷款、涉农中小企业贷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等“三农”贷款,有效降低事业部的“三农”金融服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农业银行的支农积极性。二是实行监管费用减免政策效应。建议减免监管费用,减轻县事业部农村金融财务成本。三是提高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力度。当前县事业部经营环境与农合机构、村镇银行类似,而县事业部执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明显高于农合机构、村镇银行等同质性金融机构,不利于县事业部增强支农实力。建议逐步下调县事业部的存款准备金率,3-5年内下调至与农合机构、村镇银行同等的存款准备金水平,以增强事业部资金实力,增加涉农贷款投放。

(二)扩大三农信贷规模

由于实行贷款规模控制,为鼓励农行海南分行加大支持三农力度,建议人民银行按照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核定农行海南分行信贷规模之后,追加农行海南分行“三农”专项信贷规模,对于农行海南分行县支行发放三农贷款,给予规模扩大,在不超过其县城新增存款的一定额度内给予放宽,确保服务“三农”贷款力度不断加大。

(三)加强征信体系建设

要围绕农户基本信息、生产状况、信用表现等建立农户信用档案,加快完善农户征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法制环境建设。建议政府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切实维护金融债权,维护金融稳定,建立以保护债权人为中心,规范有序的社会信用环境。二是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大力开展“信用乡”、“信用村”、“信用户”示范活动,对守信户实行优惠信贷支持,对失信户予以信贷制裁。继续加大对广大农村地区的诚信知识宣传,提高农民及企业的信用意识、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培育农村信用文化。三是加快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步伐。继续推进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加快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户、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并明确规定企业和个人信息数据资料采集、等级评定、征信提供的合法程序,将征信系统建设和征信服务覆盖到所有从事农村信贷的机构和广大农民,使社会信用咨询服务活动有序进行。

(四)继续深化事业部改革试点,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农行海南分行要按照事业部改革“体制更顺,核算更准,机制更实,单元更活”的要求,进一步下放县事业部贷款审批权限,进一步提高贷款审批效率,进一步完善“三级督导、一级经营”管理架构,进一步落实“六个单独”运行机制,切实提高县域支行的成本管理、核算管理、风险管理水平。要立足农村实际,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针对大多数农业企业、农户不具备合规担保实力的问题,大胆创新,为其量身定制一些新型信贷产品,解决部分企业和农户因抵押担保不足无法获得信贷支持的问题。要继续探索适合三农特点的服务方式,采取积极主动的营销态度和策略为三农提供包括信贷、结算、业务咨询、金融知识宣传等在内的金融服务,改善金融支农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

(六)建立健全风险分担体系及利益补偿机制,降低农村金融风险

一是有条件的地方应考虑财政牵头,建立支农信贷风险补偿或担保基金。二是加快发展风险分担体系。加快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整合充实担保公司,促进担保机构与县事业部合作,有效撬动金融资源。三是加快发展农业保险,引导商业性保险公司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投入,拓宽农业风险的分散渠道,降低农村金融风险。四是加快建立农村动产、不动产、经营权以及林权抵押登记、交易制度,建立完善农业生产资料交易流转市场等,提高农户融资担保能力。

参考文献

[1]四川省农村金融学会课题组.基于市场化运作的三农金融部改革研究—以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为例.西南金融,2011(5).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与监管指引.国际法学,2009(5).

[3]范钦鹏.情系“三农”——访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张云.中国金融家,2008(09).

篇(6)

一、玉溪农村金融支付运行基本情况

玉溪市地处滇中(距省会昆明83.6公里),全市总面积1.5万平方公里,辖1区8县(其中有3个地处山区民族自治县),全市总人口231.8万人,农业人口174.8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32.27%。全市下辖7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

截至2013年6月,辖区有市级银行业机构13家,县级银行机构52家,现有银行业务网点369个。其中:涉农银行机构网点282个,(县以下乡镇涉农机构网点173个)。全辖已经接入现代支付系统的银行机构59家,有184个网点已接入支付系统,其中:涉农银行机构有27家104个网点已接入支付系统,(县以下乡镇网点61个已接入支付系统)。全辖银行机构安装ATM共有603台,其中,涉农银行机构ATM安装315台(县以下乡镇涉农机构安装154台);全辖银行机构安装POS共有15766台,其中,涉农银行机构POS安装4528台(县以下乡镇涉农机构安装1959台)。2013年6月末,全辖涉农银行机构开立个人账户482.3万户,涉农银行机构网点覆盖75个乡镇(街道办),业务覆盖700个行政村,受惠社会群众206.46万人。

(一)对涉农金融机构支付系统管理与建设的基本评价

目前辖区银行业涉农金融机构在加强支付体系建设上,一是积极推进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延伸服务。2012年末,玉溪市银行类金融机构网点接入现代化支付系统达184个,占全市金融机构网点总数49.32%,其中农村地区接入现代化支付系统达82个,占全市金融机构网点总数44.5%。县域现代化支付系统作用日益凸显——如通海县2010年以来新增6个金融机构网点接入现代化支付系统,截止2012年,全县共有16个营业网点接入大、小额支付系统,其中农业银行5个乡镇网点全部直联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这为辖内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拓展支付服务“三农”提供了有力支撑。2013年,该县信用社计划7个乡镇一级网点全部加入支付系统,届时现代化支付系统将基本覆盖通海县县城以下农村地区,将为农村地区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金融服务,为农村地区资金流通开辟一条高速公路;二是积极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建设,并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控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对支付业务工作落实管理职责,其中:辖区农业银行系统由个人金融部负责,农村信用联社系统由会计信息部负责,认真履行好对本机构支付业务的推广和运行,并规范执行人民银行在支付管理方面的相关要求;三是积极参与人民银行组织的各种支付宣传工作和支付体系建设推广工作,如银行卡市场建设、非现金结算工具推广(特别是惠农支付服务点)建设,以及推进烤烟、甘蔗农产品收购电子结算工作等。但由于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发展与发达地区相比有所滞后,更多的是传统的柜面存贷款业务,尤其是在支付业务方面,基层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发展有待提速,农村新型结算工具宣传推广工作、服务维护工作以及业务监督工作还需待加强。

(二)对农村地区推广新型支付手段和结算工具的基本评价

目前,辖区农村地区新型支付手段、工具以及金融服务产品主要包括:银行卡、ATM机、POS机、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短信通。特别是伴随着银行卡受理市场的不断拓展和延伸,银行卡业务承载功能得到了进一步拓宽,银行卡业务在非现金支付工具中占据了主导地位,使社会公众用卡意识大幅增强,从辖区运行看,以惠农卡(借记卡)和惠农服务POS机为载体的面向“三农”推出的创新产品,赋予惠农服务POS机具备小额取现、转账、查询、缴费、消费等功能,非常适合在农村大量推广。截至2013年6月30日,玉溪辖区共设立惠农服务点538个,从广度和深度上已基本覆盖全辖行政村,随着惠农服务点的纵深推进,逐步消除了农村金融服务盲点,农户“足不出村”就能支取小额现金,实现余额查询、刷卡缴费、办理转账等业务,深受百姓的欢迎,极大地方便了农村地区农民金融服务需求。与此同时,为了把服务“三农”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提升金融支付服务效率和质量,玉溪市从2010年开始启动推进农产品收购非现金结算工作,通过人民银行统筹协调,在当地党委政府及烟草公司的支持配合下,辖区银行机构立足烤烟收购全局,突出金融支付体系主渠道作用,大力推广烤烟收购电子支付结算工作。2012年全辖102个烤烟收购点全面实施了烟叶交售款电子结算工作,在全年度烤烟收购23亿元总额中,电子结算金额达22.57亿元(比上年增加19.51亿元,增长6.4倍),电子支付金额占全市烤烟兑付总额比例达98%,金融支付工作成效实现了政府、烟草公司、农村信用社及烟农“四满意”的良好效果。元江县探索推进甘蔗收购款电子结算取得明显成效,2011-2012榨季共向农户电子兑付甘蔗款1.48万笔,金额1.01亿元,自2008年以来,连续5年实现了全县甘蔗款兑付完全电子化。

(三)对县域金融支付服务工作与外部环境作用影响的基本评价

1.政府部门的作用影响。随着金融服务作用的日趋凸显,地方政府对支付环境建设的理解和支持亦愈显加强。2012年以来,玉溪全辖各县(区)在推进惠农支付业务建设、银行卡市场建设、刷卡无障碍示范街建设等活动中,地方政府均给予积极参与和支持。通过基层人民银行加强协调沟通,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人行牵头推动、银行和支付机构组织实施、广大农民(特别是农村商户)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如2012年华宁县推广惠农支付服务业务中,当地县、乡政府针对金融支付环境建设给予了积极支持:一是政府出台促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的配套支持政策。将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纳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以考虑,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创新支付结算产品,合理配置资源。二是地方财税部门应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减免税收、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在农村增设营业网点,扩大覆盖范围。对金融机构在农村投放ATM、POS等设备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调动参与者的积极性。三是通讯运营商应对农村银行卡特约商户、惠农取款服务点、转账电话等支付机具布放给予调减通讯费用的优惠,以减轻运营机构和商户的成本压力,增强其积极性。

2.重点企业的作用影响。随着农村产业化发展的不断推进,金融支付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助推作用日趋凸显。当前,在农村地区依靠烤烟生产带动农民增收,是玉溪涉农产业发展的重要格局。为此,烟草企业通过主动加强与金融的深度融合,实现了合作共赢的良好效应。2012年峨山县在当地党委政府及烟草公司的支持配合下,立足全县烤烟收购全局,突出金融支付体系主渠道作用,大力推广烤烟收购电子支付结算工作。2012年全县8个乡镇,12个烟点收购站,全面启动烟叶交售款电子结算工作后。全县12个电子支付点对烤烟收购站共计直接办理电子支付14.64万笔,电子支付金额达2.49亿元,完成烟站收购兑付总额的比例达95.61%(2011年占比为77.3%)。其中,峨山县农村信用联社2012年烤烟收购现金投放仅为859万元。

3.农村地区的作用影响。为顺应农村经济与农村社会发展的新需要,特别是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强农、惠农、服务三农”的政策过程中,弥补农村金融服务缺失、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基本金融服务需求问题,已成为基层金融服务“三农”工作的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因此,玉溪市在推进惠农支付服务业务过程中,通过特定授权的POS机具,积极拓展农村支付建设的有效途径,将填补金融机构缺失的村委会的金融服务空白,使农村行动不便的老、妇、残等客户,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得到灵活、便捷的金融服务,体现出明显的社会效益;同时,随着惠农支付覆盖面的不断扩展,惠农点可广泛承担对持卡人兑付新农保、老党员补助、复退转军人补助、困难居民补助、农林牧渔补助、家电下乡补贴等业务,为实现银政合作、互动发展搭建良好的平台。与此同时,惠农点还能满足农民在烤烟、蔬菜、花卉、甘蔗、养殖等农副产品收购非现金结算收入的基础上,解决基本金融(转账)支付服务需求。此外,通过惠农支付平台,基层人民银行还积极做好“新农保”、“新农合”等惠农政策的宣传,以及银行卡知识宣传、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宣传、人民币反假宣传、反洗钱宣传和征信宣传等,较好地实现了惠农支付业务宣传带动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

(四)对基层人民银行履行农村支付管理工作的基本评价

当前,辖区人民银行立足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履职管理,有效增强金融管理工作的能动性。一是围绕“一创两建”工作,大力推进并强化农村支付环境建设。通过引导涉农金融机构业务网点建设,促进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接入现代支付系统;通过加强农村重点产业发展与金融支付建设的融合,不断提升金融支付服务效能;通过扩展银行卡在农村地区推广运用,进一步增强了现代支付工具对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变革和影响。二是围绕推进“两管理、两综合、一保护”工作,有效落实对金融机构日常监测、非现场核查和推进现场检查工作,提升金融管理和服务成效。2012年,全辖认真落实加强对地方法人机构执行金融法规管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其中突出了规范金融支付运行的导向性。同时,针对辖内4家涉农县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了综合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基层人民银行监督管理职能;三是围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创新工作机制。2012年玉溪中支在红塔区、江川县、澄江县等三个区县先行试点,通过完善制度,理清流程,明确职责,积极创新,建立起了金融维权的工作架构,进一步拓展了基层人民银行的履职范围和手段,促进金融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四是围绕农村金融服务环境,积极搭建支付建设新平台。2013年,全市新增3条县级刷卡无障碍示范街、新增设惠农服务点276个,有效扩展农村支付领域。江川县2013年针对农村居民“持折多、用卡少,用现多、转账少”状况,加大统筹管理,通过与地方财政、电力、烟草、社保、信用社等方面沟通协作,精心选址试点“多折归一卡”金融业务,着力搭建农村支付新平台,使之前最多拥有8本各种“折”归集到一张银行卡上,有效推进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环境建设。

二、现阶段农村金融支付管理与建设工作存在问题的基本分析

(一)涉农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农村支付业务面临的困难

在柜面业务方面:一是农村地区遇赶集日时,来办理金融业务的人员较多,柜面压力大,而其他时间人员又较少,业务办理忙闲不均,并且柜面业务中现金量大(农村群众普遍存在“现钱为实”的观念,加之农村商业交易多数为现金结算),转账方式交易的极少;二是农村地区的老年人自身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办理业务时需重复解释,办理一笔简单金融业务需占用较长时间,影响柜面服务效率,并且,对一些老弱病残者无法亲临柜面办理业务,银行工作人员针对一些不得由人办理业务往往难于操作;三是存在农村客户对密码保管不当,遗忘密码现象突出,在办理业务时常常忘记或者输错密码造成交易失败,给柜台带来较大工作压力;三是不少农村客户不会使用银行自助终端设备;四是由于新型农村支付业务在网络支持和资金清算方面还不够成熟,造成入账不及时、单边账等情况。

银行卡业务方面:一是农村地区持银行卡人员较少,用卡意识不高;三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村地区更愿意使用看得见数字的存折,习惯使用存折(能直观看到账户发生额和余额),对普遍存在对银行卡不了解、不放心、不信任;四是由于使用银行卡较少,农村地区老百姓经常出现忘记银行卡密码情况,由于忘记银行卡密码后又不得不挂失,增加了持卡费用成本,进而更不愿意使用银行卡;五是由于农村大多数人员知识水平有限,风险防范意识较为薄弱,不能熟练掌握银行卡的使用方法,使用银行卡的过程中存在泄露账户密码和账户信息的风险隐患;六是农村地区用卡设施缺乏,可用机具、网点及新业务平台有限,没有配套设施的跟进,没有ATM的投放,没有POS等辅助机具(或者POS辅助机具数量极少),银行卡方便、快捷的功能在农村地区难于发挥积极作用。

在非现金工具运用方面:一是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创新和推广支付服务产品的动力不足,并且,针对农村地区开展支付结算宣传的工作滞后,导致在广大农村、山区以及边远民族地区支付结算知识缺乏,对非现金支付工具认知度低。不少农村客户甚至不了解银行卡还具有转账、消费等功能;二是相关结算知识的宣传过于强调专业性,很难得到农村客户的认同和接受。并且其他非现金结算工具(除银行卡外)对使用者素质要求较高,使用比较复杂,难于在农村地区推广,更无法接受和使用各类票据结算;三是银行卡的年费和工本费,以及使用银行卡产生的相关费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办卡、用卡的积极性;四是用卡设施不足,相关维修和服务滞后,制约银行卡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和使用。由于感到操作复杂,农村客户对新兴的支付工具往往不知道用、不会用、不敢用。五是结算收费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客户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相较低收入的农村客户为节省费用,往往选择使用无结算费用的现金,而舍弃更安全、快捷的非现金支付工具。

金融机构履职工作方面:一是由于系统管理以及内控约束,各金融机构的一线业务机构,缺乏对部分业务系统的直接查询权,在数据、信息共享方面的及时性和便利性上存在不足;二是部分金融机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在经营策略、工作职责、内部管理以及政策执行等方面存在的欠缺和不足,较大程度地影响着支付结算及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影响着人民银行推进支付环境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实、影响着金融支付建设对经济社会(特别是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发挥。如针对现代支付系统延伸推进工作,玉溪辖区2013年6月末县以下(乡镇、街道办)农村金融机构接入现代支付系统网点为61个,占全市金融机构接入网点总数33%,比乡镇(街道办)以上金融机构接入网点比例低34个百分点,比乡镇(街道办)以上涉农机构接入网点比例低24个百分点;三是各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反馈信息的力度太弱,致使人民银行对一些与支付结算有关的领域的工作情况掌握不全。比如在银行卡品种和服务推广方面,各金融机构及少主动向人民银行报告;四是金融机构针对农村地区支付渠道延伸、支付工具推广等方面普遍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发展轻服务的问题,特别是在银行卡运行机具维护方面存在滞后性。

(二)基层人民银行履行金融支付管理职责存在的困难

现实履职局限性的问题:县支行支付结算管理这一职责的履行主要归属于基础业务股,但基础业务股目前的工作重心主要是组织开展会计核算和经理国库,大量人力和时间放在了日常业务经办上,重服务、轻管理的现象很突出;同时,支行基础业务部门人员普遍存在年龄偏大、能力不足、岗位制约、工作主动性差等问题,由此制约着管理能力的提高。

日常手段方式问题:县支行近些年很少自行组织开展对辖内金融机构的支付结算管理检查,就算组织开展外部检查,也往往受自身能力水平的制约,使检查的最终效果存在较大的差异性。而在日常的非现场监管中,多局限于督促各机构按时报送相关报表材料,且报表材料的质量不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分析研判的质量和效果。

数据统计管理问题:从实际工作中来看,普遍存在对数据信息的收集效率低以及统计资料整合难的问题,而在真实性、有效性的核实上更是难上加难。比如非现金结算工具的统计、刷卡消费金额的统计、原材料收购数据统计等,不仅仅需要金融机构的配合,还需要企业、商户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才能如实地全面地将相关情况反映出来。在实际工作中,一是主要体现在企业和商户等不直接与人民银行打交道的群体上,其主要的顾虑往往与商业秘密、个人财富隐私,或与纳税等相关联;二是县支行目前获取信息数据的主要方式较为落后和被动,方式无非是靠各金融机构手工报送、靠上级行按期提供或咨询相关人员,导致各类数据零敲碎打,真实性有效性大打折扣,支行不能及时有效地掌握辖区情况。

跨区域银行卡监管问题:当前,基层人民银行机构工作人员对于跨区域发行的银行卡管理上,特别是针对非本地设立分支机构的外地发卡银行在本县域大量发行银行卡,并且贷记卡信用额度通常高于本地银行发行的贷记卡,基层县支行往往连最基本的数据都掌握不了,监管更是无从谈起。

——基层工作人员素质问题:近些年,随着各种新的支付手段如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不断推出,基层人民银行员工由于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操作实践等问题,目前在业务素质以及管理能力方面难于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三)农村地区在支付环境运行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农村地区开展非现金结算、推广新型支付工具仍须努力。目前,国家惠农政策涉及部门较多,扶贫惠农的“项目池”多涉及新农保、新农合以及相关扶持政策——有老党员补助、复退转军人补助、困难居民补助、高龄补贴、农村低保,有林业、农业补贴、农机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等等,往往各项资金出自各相关部门,形成一家农户拥有4、5本存折,造成柜台压力大,效率低。因此,要实现“多折合一卡”,在农村地区推广非现金工具运用仍须努力。

农村支付运行环境管理亟待加强。调查反映,在商贸流通相对活跃的部分县区,随着银行卡发行量逐年增大,利用银行卡套现行为、特别是针对银行卡盗取资金以及实施诈骗等情况屡有发生。而在农村地区,老百姓识别这些行为和手段的知识能力不足,警惕性也不够,一定程度加大了对农村支付环境管理的工作难度。

对惠农支付点的管理没有完全到位:一方面,金融机构在惠农支付服务点的退出管理工作未能有效落实。辖区少数县惠农服务点中,出现个别服务点连续三个月交易量为零或接近零的情况,此类情况本应受到收单机构的关注并实地查明原因。但在这个过程中,收单机构并未严格履行尽职管理,特别是针对惠农支付服务点长期连续无交易发生问题,未能开展核查、预警、提示以及并对其给予业务指导、直至实施推出管理。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在回访机制的执行上远远不到位。从对部分商户的实地调查情况及对收单机构的询问结果来看,首先是收单机构未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规定的频率回访;其次是收单机构即使有回访纪录,回访纪录也是流于形式(比如仅仅记载“正常”字样),无法核实收单机构人员是否真正回访过、是否发现了问题、是否帮助解决了问题;第三是收单机构上下级之间对回访发现的问题沟通反馈不到位,致使惠农服务点在技术、网络等方面的问题困难迟迟得不到解决;第四是未形成回访纪录或报告反馈人民银行。

银行卡联通性问题对业务运行的制约。据调查反映,惠农支付服务点发生农行卡转信用社卡的跨行转账时有出现单边账问题,给客户带来困难。并且转账手续费和缴费服务手续费银联返回速度慢,对POS商户的积极性带来较大的影响。并且,由于惠农支付服务平台清算系统不够通畅稳定,有商户多次反映,在农行和信用社的卡之间办理转账交易经常失败,增加了商户、客户对惠农支付服务业务的不信任感。此外,系统转运机构(如银联公司等)的后台维护、技术更新与系统升级,也存在较大的滞缓问题。

(四)银行机构业务管理对金融支付建设的影响问题

一是边远地区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偏少,网点分布不平衡。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分支行和经营网点进行收缩和撤并,导致涉农金融机构网点数量锐减,网点在乡、镇分布不均,特别是对于行政村、自然村基本空白,对偏远地区支付服务点的管理比较困难;二是农村金融支付结算工具不足,支付结算工具偏少,支付手段还主要停留在传统的方式上,现金支付仍是农村最主要的支付手段。同时,农村支付结算安全防范薄弱。一些农民缺乏支付结算知识,对支付结算方式不了解,不知道支付安全防范,根本无法使用和接受各类票据结算,对现金支付结算安全性较低,假币的识别能力也较差,现金结算给农户造成的损失时有发生;三是涉农金融机构农村金融存在服务履职以及基础设施滞后等问题。一方面,POS商户在使用过程中,因人为操作导致硬件损坏、一般性故障排除、以及设备系统升级操作等情况时,特别是在边远山区和民族地区,山高路远,加上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管理人员不足、管理成本高、技术要求高、管理难度大,往往产生后期服务缺失问题;另一方面,对新型支付工具,特别是农村地区新型支付手段和工具(如惠农支付服务业务的开通),农村地区评价高,但由于此项业务在起步阶段,银行机构面对惠农点面广分散的实际,普遍存在“重推广轻服务”的问题;四是农村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一般网点只配备了2~3名的一线临柜人员,接受过系统业务培训机会较少,操作人员专业素质的缺乏,使用现代化支付工具效率低下。

三、工作建议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支付环境建设,是新形势、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建设的新需求,是金融支持和服务“三农”发展的重要基础。做好农村金融支付服务工作,仅仅依靠人民银行从支付结算履职角度来牵头推进尚难取得预期实效,同时,仅仅由金融机构参与也不可能完全实现既定目标。因此,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努力推进金融支付环境建设健康发展。一是要解决好政府主导的关系。推进农村支付工作关键在地方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是关系服务广大群众的惠民工程,通过加强与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与汇报,真正达到重视支持、共同参与,形成由各级政府主导推动、人民银行牵头管理、涉农金融机构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并使之纳入基层政府机构效能考核,加强督导力度,增强执行效能;二是切实增强法规政策的执行效率。多年来,党和国家围绕支持“三农”发展问题明确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而农村支付环境建设作为一项惠农便农、扶农强农的重要基础工作,需要夯实政策和法规基础,特别是应当明确界定农村地区支付运行各方的履职要求,以此为进一步完善农村支付管理与建设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和政策保障;三是建立健全政策扶持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农村金融基础设施投入。建议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杠杆作用,努力增强在税收优惠、资金投入以及财政补贴等方面的扶持作用。对于在农村地区增设金融机构网点的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对于在农村地区布放POS机和ATM机给予财政补贴,对于参与惠农支付业务的商户给予必要的财政扶持,对于农村地区使用银行卡的业务收费进行适当的财政补贴。支持金融机构支付网络与工具向农村地区延伸,拓展农村支付服务空间,增强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功能。

(二)多措并举,扩大宣传

农村支付结算工具推广运用率低的原因之一在于宣传力度小,农村百姓对支付结算服务知之甚少。因此,一是要建立由人民银行牵头、各金融机构参与的支付结算宣传活动长效机制,制定辖区整体宣传规划,加强辅导检查,确保宣传工作的落实。要积极组织金融机构切实加强支付业务宣传,做好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知识的宣传工作,针对不同群体量身定做不同的宣传产品,告知有哪些支付结算品种,哪些支付结算产品适合他们,与现金结算相比有哪些好处,如何使用等,要让老百姓用的安心、用的可靠。同时可以在营业网点设立咨询台或设立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帮助他们了解和使用各种支付结算工具,使支付结算知识宣传工作长期化、制度化;二是要积极扩展农村地区金融支付业务的宣传途径。农村金融机构可联合政府部门以及乡、村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农村生产生活以及农业重点产业推进的各种有利资源和条件,深入农户、田间、地头、集贸市场,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支付服务宣传,积极推介支付工具,提高农村群众对现代化支付结算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努力营造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使用的良好氛围。同时,金融机构网点还可通过在营业场所悬挂标语、张贴海报,在窗口向客户免费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支付结算知识;三是要加强统筹宣传管理,强化工作推进力度。一方面要重点从人民银行内部不断提高员工的政策和业务素质,加强培训工作力度,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宣传解释口径不统一的问题;另一方面要重点解决各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金融机构在推进农村地区支付管理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或业务讲座以及把推进农村地区支付管理工作纳入涉农金融机构网点准入设置、金融重点执法检查、金融机构综合评价、班子考核(或高管人员)考核等方面的重要管理内容;此外,针对各金融机构开展农村地区支付管理工作的宣传工作,还应重点关注其内部相关部门以及人员的履职效能,并督促要求各金融机构把每年的宣传和培训经费的5%用于开展农村地区支付管理宣传和培训工作,保证每年宣传工作的人员、费用和时间到位。四是要加强金融安全知识宣传,防范支付风险。特别是加强银行卡用卡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商户回访、送教上门、发放安全用卡宣传页等多种方式,积极向广大农民朋友宣传讲解个人客户信息数据如何保密、如何防范银行卡欺诈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农民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其正确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增强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信心。

(三)创新服务,突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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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轻制度,重人情。表现在管理上,联社管理部室在对基层信用社进行管理的时候,只要不涉及业务数字之类的直观的、硬性的指标,对发现的不符合规章制度的问题往往碍于情面,在信用社有关人员的央求下,能减的减,能删的删,最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汇总到报告上的多是些无碍大雅的小问题,领导层发现不了基层存在的实际问题。

三是反其道而行之。表现在着装上,过去员工服装不统一的时候,时常埋怨不统一服装,抱怨农村信用社不如某某银行形象好,不时上书提意见要求统一;现在统一了服装,却又埋怨天天穿工作服,抱怨统一着装打领带不舒坦,想尽千方百计说服领导进行变通,再给自己找出个不着装的理由来。

员工执行力缺失虽然表现方式不一,但归结起来就一条:应付了事。自始至终都是你有关门计,我有跳墙法的应付策略。应付了事,表现是员工缺乏责任心,但实质是工作上的失职。在应付思想的左右下,员工对布置的工作,不是积极地按规定的质量去完成,而习惯于做表面文章,热衷于接待艺术。原因很简单,检查人员的执行力也是缺失的,一切都是可以用手段摆平的,习惯使然,导致了提升内管水平永远停留在口号上,而没有确切的效果。二、员工执行力缺失的影响

执行力缺失,使领导有成效的工作措施得不到落实,所有的工作就会变成一纸空文或者是一场空谈。即使一个再优秀的领导,制订了再有效的发展战略和再适用的规章制度,如果在工作中得不到长期的有效的执行,也无助于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农村信用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和争创一流金融机构的目标也只能成为一种理想和空谈。《财富》杂志称:“战略有效地制定出来后,得到有效执行的不到10%”。由此可见,执行力缺失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不是农村信用社独有的,但员工执行力缺失已成为遏制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这一事实不容置疑。在一些农村信用社中,领导所想的和员工所做的往往不能得到有效的统一,说白了,就是缺乏执行力。

保罗•托马斯和大卫•伯恩在《执行力》一书中说道:满街的咖啡店,唯有星巴克一枝独秀;同是做PC,唯有戴尔独占鳌头;都是做超市,唯有沃尔玛雄踞零售业榜首,而造成这些不同的原因,则是各个企业的执行力的差异,那些在激烈竞争中能够最终胜出的企业无疑都是具有很强的执行力。因此,执行力是决定企业成功的重要因素,是21世纪构成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一环。而核心竞争力就是执行力,没有执行力的企业就没有核心竞争力。世界著名企业沃尔玛能一步步从小到大,由大到强,逐渐拉大和竞争对手的差距,成功之道就在于不断地在传统模式中开发出适合业务发展需要的方式,并不折不扣地加以执行。所以说,当前农村信用社亟需的不是高明的管理措施,不是高级的管理人才,而是员工不折不扣的执行力。因此,把员工执行力的培养纳入企业文化,把执行力作为所有行为最高准则和终极目标显得尤为重要。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要在日益加剧的行业竞争中继续保持农村金融领头羊地位,增强员工执行力应该是必须的。三、对增强员工执行力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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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农业的特性注定了农业贷款存在成本高、风险高、管理难、缺乏有效抵押物等无法回避的问题,农业贷款的高风险、低收益与商业银行资金的逐利特性之间必然存在矛盾,所以农村地区资金外流、农村经济主体融资困难一直以来都是困扰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难点。

村镇银行是我国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一项创新之举,为我国金融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其设立主要是为解决农村金融市场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的问题,所以村镇银行首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发展贷款的问题,这也是村镇银行发展的核心问题,是村镇银行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对村镇银行的贷款业务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健康发展的模式进行研究,创新贷款模式,对繁荣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二、内蒙古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概况

克什克腾旗位于赤峰市西北部,总面积20673平方公里,辖11个苏木乡镇,2处开发区,125个嘎查村,辖区总人口24.8万人,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居多数,蒙、汉、回、满、壮、朝鲜、达斡尔等10个民族聚居的地区。

近几年克什克腾旗经济快速发展,2007年,全旗地区生产总值实现37亿元,年均增长24.5%,财政收入实现7.3亿元,年均增长93.5%,进入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增速百强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00元,比2006年增加1248元,增长15.2%;农牧民人均纯收入3794元,比2006年增加483元,增长14.6%。工业和旅游业的发展,成为克什克腾旗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目前,全旗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农村信用社6类金融机构。网点总数为34个,截至2007年12月末,全旗各家金融机构各项存款总额为188227万元,各项贷款余额159325万元,存贷比例为84.6%,不良贷款余额为29840万元,占贷款比例的18.7%,到2007年11月末,6家金融机构全部盈余。

2008年8月18日,由中国农业银行发起设立的两家村镇银行,湖北汉川农银村镇银行和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成立,这是第一家由国有商业银行发起建立的村镇银行。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位于克什克腾旗旗政府所在地经棚镇,注册资本金1960万元,员工14人,网点1个。

三、村镇银行发展贷款业务应关注的问题

村镇银行能否真正成为扎根于农村并发展壮大,关键在于村镇银行能否持续盈利,如不能盈利,支持“三农”根本无从谈起,而如果想做到持续性盈利,主要取决于贷款业务,如贷款质量、贷款规模、贷款成本、贷款收益率等,这就需要村镇银行在发展贷款业务时解决好以下问题:

(一)农村地区无网点情况下的贷款管理问题

在农村地区设立网点,其成本是非常高昂的,固定资产购置、软件系统的重新配置、人员费用、安全设施支出等,村镇银行刚刚成立,在短时期内不可能在农村地区大规模设立网点,在这种情况下,贷款如何发放和管理、贷款风险如何防范、贷款流程怎样设计,如何解决信息不对称及信息反馈不及时的问题。

(二)如何将社会效益与自身经济利益进行有机地结合

如前面所叙述的,农村地区中低收入人群的经济基础较为薄弱,贷款风险大,金融机构不愿意为其提供贷款,其往往因缺乏金融资源而丧失发展的机会,长期处于低水平的经济状态而无法自拔。大力支持中低收入人群,建立农村地区的普惠制金融体制是村镇银行的社会责任,是设立村镇银行的根本目的所在,而这就意味着部分经济利益的缺失,如何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同时实现自身的良性发展难度很大。

(三)怎样根据农村金融的特性进行贷款产品和贷款方式的创新

农业是弱质产业,风险较高;农业贷款额度小、分散,管理成本较高;农民缺乏有效的担保和抵押物品,这些农村金融的特点在短期内很难整体改观,如果村镇银行自身不能根据农村金融的特点进行创新,是很难在支持“三农”上有所作为的。

四、内蒙古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贷款模式

针对村镇银行所面临的问题,借鉴国内外的先进做法,结合克什克腾旗的经济实际,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提出加快贷款业务创新,形成切合实际、便于操作的贷款模式。

(一)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合作的贷款业务模式

克什克腾旗农牧民供销信用互助合作社联合商会于2009年1月6日成立,入会会员主要是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周边乡镇拟从事野猪特种养殖的农户,入会会员达100多人。许多会员没有养殖经验,有的会员在信用社有欠款,信誉不佳,有的会员不务正业,酗酒赌博,而且该合作社尚未建立完备的销售渠道,市场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规模过大存在风险。鉴于此,克银与该商会协商,先扶持一批养殖户进行试点,贷款方式是农户之间联保。在当地村委会的帮助下,克银信贷人员对全部入会会员进行了调查,选出16户家境比较好的农户,把这16户农户按4户一组分成4组,再由每组选出1户-2户勤劳认干、生活俭朴、有致富愿望但家庭收入低无资金扩大生产规模的农户。在操作过程中,这16户农户都不愿意为低收入农户担保,而如果全由低收入农户之间担保又增加了银行的风险,所以把带1户-2户低收入农户作为贷款的前提条件,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探索如何对低收入群体进行贷款扶持。2009年8月份,商会养殖的第一批野猪出栏,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户均净收益5000元。通过本案例可以证实,在农村推行多户联保是最为切实可行的一种贷款模式方式,对低收入农户而言尤为重要。

(二)采取草场使用权抵押方式的贷款业务模式

克什克腾旗巴彦查干苏木是典型的牧业区,因牧业生产的特点,其资金需求也呈现季节性的特点。在秋季出售牲畜实现资金回笼,而后又重新购置牲畜,为扩大养殖规模牧民往往会购置更多数量的牲畜。在春、夏季,接羔、防疫、饲料储备都大量需要钱,而牧民的资金大都已用于购买牲畜,造成资金缺口较大,此时牲畜还不到出栏的时候,不能低价出售,牧民从信用社得不到贷款就向高利贷借款。就巴彦查干苏木而言,信用社的贷款往往是给一些养殖大户,由于资金量有限,许多普通牧民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靠民间借款。在该苏木,草场使用权的私下流转已经很盛行,打草场、放牧场的租赁价格已很市场化,草场使用权有了市场价值,具备了可抵押的要素,而且草场使用权是牧民最为基本的市场要素,出于害怕失去草场用益权的考虑,牧民的违约风险较小。在经过认真的调查后,2009年初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把巴彦查干苏木乌宝力格嘎查作为试点,以牧民自有的草场使用权抵押贷款,与乌宝力格嘎查签订了协议,乌宝力格嘎查同意对欠贷会员的草场承包经营权进行处置,所得款项用于偿还贷款,并在嘎查内选出一名高中毕业青年作为贷款协管员。共对61户入会会员发放草场使用权抵押贷款175万元,到期贷款都能如期收回。

(三)采取公司+基地+农户方式的贷款业务模式

克什克腾旗属半干旱地区,砂壤土质,适合马铃薯的生长,所种植的马铃薯口感好,淀粉含量高,马铃薯种植及加工已成为克旗的农业支柱产业,2008年种植面积达26.5万亩。克什克腾旗丰信元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是赤峰市地区唯一一家日处理马铃薯达到400吨的深加工企业,是赤峰市市级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已具备年处理加工马铃薯35000吨,生产精制马铃薯淀粉5000吨的能力。该公司着力发展“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管理模式,2009年与289户农户签订了种植合同,基地规模扩大到20000亩,除30多个种植大户之外,其余农户的种植面积都在20亩左右,许多种植户都有贷款需求。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与克什克腾旗丰信元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由银行为农户贷款,丰信元公司为贷款社员提供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的10%存入贷款保证金。同时明确约定丰信元公司要对贷款户进行监督,发现风险信号及时向克银报告,贷款管理成为丰信元公司工作人员的一项工作职责,而该公司的工作人员经常和种植户打交道,能够掌握种植户的生产经营、健康状况、家庭重大变故等情况,有效地解决了贷款管理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五、内蒙古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贷款模式的创新点

上述三种贷款业务依托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农企业等农村地区经济主体,把这些经济体和农牧民有机地结合起来,或者经济体为农牧民保证担保,或者经济体组织内部农牧民彼此担保,使之成为信用共同体,互为约束,自我管理,发展了多种类型的保证方式,同时扩大了抵押担保物的范围,创新了贷款管理的方式,在不增加网点的情况下,增加了对农牧民的金融供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牧民贷款难的问题,按照这种贷款模式,自成立至2009年10月末,克银累计发放贷款15369.63万元,贷款余额7030万元,其中“三农”贷款占比88.42%;实现贷款利息收入268.11万元,实现利润121.31万元,到期贷款收回率、利息收回率均为100%,在有力地支持了地方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业务经营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见表1)。克银所取得的正面成果表明本文所提出的村镇银行贷款模式是可行的。其创新之处在于:

(一)贷款产品创新,丰富贷款品种

贷款产品创新是贷款业务创新的核心问题,只有贷款产品创新才能推动整个贷款业务的创新。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进行贷款产品创新,逐步打造“新农村”贷款品牌。“新农村”贷款品牌共分三个系列,即农牧业生产系列、农牧民生活系列、农村基础设施系列。农牧业生产系列主要是支持农牧业生产所需资金;农牧民生活系列主要是支持农牧区家庭小作坊、小商品经营户所需流动资金,以及有一定的经济实力需要改进生活条件的农牧民的消费资金需求;农村基础设施系列主要是支持农牧区的固定资产建设。首先要发展的是农牧业生产系列、农牧民生活系列,农村基础设施系列要根据农牧区的经济发展进程和国家的一些具体政策陆续出台后方可进行,需要等待时机。在创新贷款产品时一定要注意实用性,要符合农牧民的生产生活以及借贷习惯,容易被农牧民理解接受。

(二)贷款担保方式创新,降低贷款难度

农村地区贷款难,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农民无法提供符合银行贷款要求的抵(质)押物品,所以,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贷款担保方式上进行大胆的创新。

第一,重新审视保证担保贷款。保证担保在今后很长一段时期仍将是农村小额贷款的主要贷款方式,从实践情况看,保证贷款并不意味着就是高风险贷款,关键还要看贷款的管理。因此,保证担保仍为农村小额贷款的主要贷款担保方式,但在保证形式上要力求多样性,发展多户担保、村民小组联合担保、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担保及其他保证方式,杜绝多人追尾保证担保或大户多头保证担保。

第二,扩大农村抵押担保物的范围。随着《物权法》的出台,农民可提供的抵押品范围扩大。如《物权法》中规定动产可用作抵押担保品,这样粮食生产专业户的农产品或者养殖户畜产品都可以作为抵押品,农用机械也可以用来抵押贷款。

第三,大力发展质押担保贷款。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向予以明确,在一段时间内,草场以及土地的经营权将可以进行有偿流转,具有了市场价值。因此可尝试以草场以及土地的经营权质押发放贷款。同时,也要和政府沟通,由政府把对农牧业的补贴资金或其他扶持资金作为保险金来为农牧户贷款质押担保。

第四,强力推行农业保险。农业是高风险行业,为防范农业贷款风险,必须要重视保险事宜。农业保险在克旗的推广还不普及,农牧户的参保意识不强,对参保有抵触情绪,可以对借款人在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的优惠,鼓励借款人参保。

(三)贷款定价机制创新,让利返惠于民

因为农牧业本身收益低,在加大对农牧户贷款支持力度的同时,也必须要考虑农牧户的财务费用承受能力,防止因财务支出较大,使农牧民的收益降低或导致负收益,无法形成原始积累,农牧民一直处于资金缺乏状态,形成恶性循环。这样即便满足了农牧民的资金需求,也不能达到使农牧民致富的目的,社会效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体现。这就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贷款定价机制,对收益率相对较高的农产品加工、商品流通业、微小企业或城镇居民等实行高浮动利率,而对农产品种植业或畜牧养殖业实行低浮动利率,通过对高利率贷款和低利率贷款投放比例的控制,使得加权后的贷款利率保持在一个适度的水平,能够保证银行的正常收益,同时又能兼顾农牧民的收益。

贷款定价机制要坚持“区别对待、灵活多样”的原则。根据客户的信用程度、担保方式、收益情况等因素来界定贷款的风险度,风险度高的利率浮动比例要高,风险度低的则反之,对在有存款或其他金融产品综合收益较高的客户要在利率上给予适当的优惠。对农牧业户,要考虑到农牧民的特殊心理,对同一行业或同一区域的贷款客户尽量采取同样的利率,防止因利率执行不同引起农牧民的“攀比”心态,对贷款的管理和归还产生负面影响,但必须对农牧民明确,信用好的可以享受利率上的优惠,鼓励农牧民树立良好的信用观念。

(四)贷款管理方式创新,降低管理成本

农牧区地域广袤,农牧民居住分散,农牧业的生产周期长,致使贷款管理工作量较大,需要大量的管理人员,而从克旗村镇银行的实际情况看,在一段时期内不可能在农牧区内增设新的网点和扩编人员,贷款管理人员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若要解决这一矛盾,就必须进行贷款管理方式的创新,要进行两方面的尝试。一是借助农村基层组织的力量进行贷款管理,在对某一村或嘎查的农牧民发放一定额度的贷款时,由旗政府或各乡镇政府协调,与村委会签订协议,配合银行信贷人员的贷前调查,并对借款人经营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协助银行信贷人员进行贷款催收,如到期贷款收回率达到银行所规定的指标,将给予村委会一定的经济奖励;二是聘请贷款协管员。从村组内选出一个或几个有一定影响力、具有一定文化水平、诚信度较高、家境殷实的人,如高中返乡毕业生、村组长、退休教师或老干部、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等,做为银行的贷款协管员,负责配合银行信贷人员进行贷前调查,承担贷后管理责任,从银行领取一定的经济报酬。由于村委会工作人员和贷款协管员与接待人居住地较近,了解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同时可以随时了解借款人的经营情况,如有异常,能够及时告知银行的信贷人员,这样做既解决了行管理人员少的问题,又能减少因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贷款风险,管理效果会更好。

(五)贷款风险防控创新,有效控制风险

贷款风险防控要贯穿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发放、收回等各个环节,既要防止道德风险,又要防止操作风险。

第一,贷前环节。必须坚持双人入户调查,实行调查人和辅助调查人制,村委会工作人员和协管人员要在调查表上签署意见;执行独立审查人制度,审查人由董事会任命,独立审查人不同意发放的贷款,有权审批人可向董事长申请重议,但不能直接发放贷款。

第二,审批环节。建立信贷授权审批机制,成立贷款审批领导小组,实行分管行长、行长、贷款审批领导小组分层次授权审批制度,对审批权限进行严格限定,不得越权审批。

第三,放贷环节。要考虑农牧业生产周期长,生产资金运动具有很强的季节性,现金流在特定的时期才会出现的特点,在确定贷款期限时要合理,不能硬性地把贷款期限定为半年或一年,要与借款人的资金回笼相一致,避免因贷款期限确定不合理而导致贷款形成不良;要根据借款人的家庭实力,收入状况等因素来确定还款方式,对还款期限长的借款人尽量采取分期还款方式,减轻借款人的一次性还款压力。

第四,贷后管理环节。一方面,要建立贷款协管员和村委会工作人员风险预警机制,要在第一时间将借款人的风险信号反馈给客户经理,以便及时采取清收措施;另一方面,客户经理要定期对借款人进行贷后检查,了解经营状况。

第五,建立贷款质量抽查制度。在内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内设专职贷款质量检查岗,采取随机抽查或全面检查的方式,不定期到户对借款人进行回访,检查客户经理调查情况的真实性,并询问借款人的还款还息情况,了解借款人的经营状况,防止出现冒名贷款或收贷收息不入账的情况。通过检查督促客户经理尽职履职,提高调查质量,加强贷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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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4392(2010)04-0040-03

声誉风险管理后评价就是在声誉风险发生并处理完后的一定时刻,对声誉风险处理效果进行的全面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相关决策和管理部门。声誉风险管理后评价的一般方法是,将声誉的影响因素与声誉风险处理后评价时点的实际结果进行全面、科学、综合的对比考察,对声誉风险产生的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影响进行客观、科学、公正的评价。

一、建立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后评价机制的必要性

(一)声誉风险管理后评价是评价声誉风险管理效果的需要

由于体制原因,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国内银行业基本上都在依靠国家声誉,在这方面宣传最早的是中国农业银行,如农业银行曾使用过“国家的银行、国家的信誉”等。其实,直到2004 年国有商业银行进入股改转型期内,国内银行业的声誉风险管理才正式起步。在实践中,由于整个声誉风险的控制操作链条没有形成闭环,往往造成在声誉风险处置时,风险管理决策者不能考虑风险管理效果。风险管理者忽视处置声誉风险的效用投资计划编制工作,对声誉事件处置从建设到运营的后期过程缺乏了解,更不可能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对声誉处置的实际效果难以达到心中有数,在每年大量的影响声誉和导致声誉事件发生的因素下,决策者感到既困惑又难办。因此,声誉风险管理后评价有利于声誉风险管理者及时了解在处置声誉过程中,所采用的应对策略是否适当;有利于商业银行各声誉风险管理部门了解自己在处置声誉风险过程中所处的位置,使得各部门能够在行动上采取一致原则。

(二)声誉风险管理后评价是降低风险管理成本的需要

在声誉风险过程中,商业银行采取的是从上到下的垂直管理模式。因此,商业银行的各单位在声誉风险管理中难以避免出现道德风险。声誉风险管理后评价则通过对各单位在处置风险时的效果和成本投入进行考查,能够有效降低商业银行个基层单位的道德风险和寻租成本。同时声誉风险管理后评价能够帮助声誉风险管理各单位在处置风险时采取最佳的应对策略,以最小的成本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

(三)声誉风险管理后评价是优化声誉管理体系的需要

国内银行业声誉风险管理在最近的四五年间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发展得还很不平衡,既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也没有产生一个成熟的模式。声誉风险管理后评价机制的建立能够有效地帮助商业银行检查自身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对已建立的模式进行改进。同时声誉风险管理后评价能够帮助商业银行建立声誉风险储备数据库,通过对已发生的声誉风险进行分析,及时将声誉风险预警和处置的效果进行后评价并反馈决策部门,作为今后风险预警和处置的重要参考,帮助商业银行在处理类似的问题时,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

(四)声誉风险管理后评价是商业银行积极管理声誉风险的需要

建立声誉风险管理后评价机制与商业银行绩效考核体系之间必要的接口,使声誉风险管理后评价机制能够督促商业银行各单位积极主动地监测和处置本单位存在的潜在风险。由于对声誉风险处置实施效果的评价和反馈机制,使得各相关单位在对声誉风险的预报时,更加得积极和主动。往往为了降低本单位所面临的声誉风险,会把声誉风险的监测作为日常工作。同时能够约束各单位声誉风险预警和处置的行为,降低它们在预警和处置时的故意夸大行为,增强预警的准确性和可信性。

二、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后评价机制的构想

(一)设立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后评价的指标体系

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后评价小组根据商业银行自身特点、风险管理进展情况,建立一套较为客观且可操作的指标体系。在制定评价指标时应遵守客观性、全面性、公正性、及时反馈性和可操作性原则,使风险管理后评价工作能够全面、客观地反映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实施效果。因此,根据银监会制定的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规定的内容,本文制定了一些相关的评价指标。

1.机构履职指标。主要考查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各部门是否在声誉风险发生和发展的过程中,按照商业银行声誉管理条例履行了本岗位的职责。该指标可通过设计一些二级指标来考查,例如:风险识别、风险探测、风险评估、风险报告、风险方案是否完备等。

2.组织机构设置指标。该指标主要考查商业银行设置的声誉风险管理部门是否合理,是否在日常的风险预警和处置过程中能够协调一致。组织机构设置指标的二级指标可设为:声誉风险管理单位能力、声誉风险监控能力、媒体公关能力、声誉风险预备方案制定实施能力等。

3.质量效益指标。质量效益指标表示风险管理方案实施后商业银行面临的声誉风险环境是否得到有效的降低。该指标可通过媒体对商业银行的正面报道、评级机构对商业银行的评级、网络上关于商业银行负面评级数量的变化、相关利益者对商业银行的满意度等二级指标来考查。

4.风险管理效益比值指标。风险管理效益比值=风险管理减少的损失/(风险管理费用+机会成本)。若风险管理效益比值1,则风险处理方案可取;从经济效益来看,使得风险管理效益比值达到最大的风险处理方案为最佳方案。

5.声誉风险管理外部性指标。该指标主要反映风险管理实施后对商业银行自身、行业发展、社会发展的影响及所作的贡献。设置商业银行高层领导形象指标、商业银行价值指标、商业银行社会职责指标等二级指标来考查。

6.竞争力指标。竞争力指标考察商业银行在实施声誉风险管理后的商业竞争力是否得到有效的增加,它主要可通过商业银行的市场占有率、资产规模、存贷比等二级指标的变化来考查。

(二)确立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后评价方法

针对商业银行的声誉风险涉及因素多等原因,而采用单一的评价方法很难全面、科学、公正地对声誉风险进行事后评价。本文则按照声誉风险管理后的原则,并根据风险管理后评价指标的特点提出几种风险管理后评价方法。

1.征询法。商业银行可使用征询法就声誉风险管理实施后的满意程度向职能部门和有关利益相关者进行信函调查。被调查人员对咨询主要内容进行“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打“√”,然后对回执加以汇总。若评价结论属“满意”或“基本满意”,说明该风险管理方案富有成效,若属“不满意”,则需进一步分析原因。若“不满意”是因为个别相关部门未组织方案实施,则风险管理部门应分析原因帮助其贯彻实施;若因为风险管理方案可操作性差,则应补充完善,使之符合实际,以利于实施;若因“药不对症”,则风险管理方案是失败的。

2.比较评价法。商业银行声誉风险后评价方法的另一条基本原则是比较评价法,包括前后对比、预计和实际对比、有无风险管理的对比等。对比的目的是要找出变化和差距,为提出问题和分析原因找到重点。在一般情况下,“前后对比”是指将风险管理方案实施之前与完成之后的情况加以对比,以确定方案效益的一种方法。在风险管理后评价中则是指将项目前期的风险预测结论,与项目的实际运行结果及在评价时所做的新的预测相比较,用以发现变化和分析原因。这种对比用于揭示方案实施的质量,是风险管理过程评价应遵循的原则。

3.因子分析法。因子分析的基本目的就是用少数几个因子去描述许多指标或因素之间的联系,即将相关比较密切的几个变量归在同一类中,每一类变量就成为一个因子(之所以称其为因子,是因为它是不可观测的,即不是具体的变量),以较少的几个因子反映原资料的大部分信息。运用这种研究技术,我们可以方便地找出影响声誉管理的主要因素是哪些,以及它们的影响力(权重),运用这种研究技术,我们还可以查找声誉风险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为改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做前期分析。

4.评分法。评分法是由风险管理后评价小组负责人组织商业银行内各风险管理部门领导、银行员工和利益相关者等参加座谈会,收集有关风险管理的各种意见,散发“企业风险管理方案执行情况评分调查表”。然后进行数据汇总分析,判明企业风险管理方案的执行度与成功度。至于调查表的制定可根据风险管理后指标体系所给出的指标,同时商业银行还可以根据本行的实际情况增减指标数。

5.模糊层次综合评价法。对商业银行声誉管理不仅有经济效果,更重要的是有社会政治效果,仅对经济效果评价,就难以全面、准确评价声誉风险管理的效果,因此应进行多目标综合评价。而声誉风险管理的社会政治效果难以精确计算,具有模糊性。模糊评价法是在评价中引入模糊性概念,运用模糊数学来处理声誉风险管理的外部指标。

(三)商业银行声誉后评价的基本流程

1.声誉风险管理决策后评价。声誉风险管理决策后评价是评价现时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状况和风险管理决策执行的实际情况,验证风险管理前作出的风险预测及对声誉风险抵御能力分析是否正确,并重新评价声誉风险管理决策是否符合商业银行发展的需要。

2.声誉风险管理方案实施情况后评价。声誉风险管理方案实施情况后评价主要是评价声誉风险管理各环节工作实际成绩,总结各环节的经验教训,找出每个阶段的工作对实际声誉风险管理效益和预计声誉风险管理效益的偏差程度。

3.声誉风险处理技术后评价。声誉风险处理技术后评价是通过声誉风险处理方案实际执行后的经济技术参数与执行前预测的数据对照比较,使企业进一步了解声誉风险处理方案的实际情况,找出存在的差距,检验声誉风险处理方案设计的正确程度,为新声誉风险处理方案的评审提供依据。

4.声誉风险管理经济效益后评价。声誉风险管理经济效益后评价是对实施声誉风险处理方案后的商业银行的实际财务状况进行再评价,并与声誉风险处理方案实施前指标对比,分析偏差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为今后声誉风险管理决策提供参考资料。

5.声誉风险管理社会效益后评价。声誉风险管理社会效益后评价是分析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对社会发展目标影响和贡献的一种方法,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社会影响评价、经济影响评价等多方面内容的综合评价分析,并作出声誉风险管理后评价的综合结论。

(四)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后评价成果的运用

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后评价结果的使用是后评价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后评价发挥作用的关键取决于所发现的问题教训和经验总结在声誉风险管理的各个环节中被采纳和应用的效果。

商业银行声誉管理后评价结果可作为商业银行声誉管理的参考。 声誉风险后评价中的相关分析和结论为今后的声誉风险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依据。例如通过后评价反馈的声誉风险监测和处置信息,对商业银行声誉控制的影响分析,可以帮助商业银行完善声誉风险的监测体系和声誉风险处置策略,增强商业银行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主动性。

另外,成果可以作为声誉风险管理过程的参考。后评价对声誉风险管理的作用:一是有助于当前声誉风险各个环节的开展,这体现在及时发现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条例在实施运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使声誉风险的管理能实现预期目标,更好地发挥各风险单位的作用;二是有助于将来类似声誉风险的有效化解,即通过吸取声誉风险管理执行过程的经验教训为今后类似声誉风险管理提供宝贵的知识积累。

参考文献:

[1]张文泉,红 云. 后评价:项目全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J].国家电网,2006-08。

[2]楼小英,周彬.商业银行声誉风险及其管理研究[J].浙江金融,2009-05。

篇(10)

近年来,玉溪市人民银行主导辖区银行机构加大对支付系统及非现金支付工具的统筹管理,深入开展无障碍刷卡示范街建设、“银行卡嘉年华”主题联合宣传活动及预防打击银行卡违法犯罪行动,积极面向农村地区延伸推进现代支付系统网络及开展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努力扩展银行卡的社会推广和普及应用,极大的促进了地方银行卡市场健康运转,有力的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玉溪市银行卡市场发展主要呈现以下方面:

(一)银行卡参与主体不断壮大

截至2011年6月末,玉溪市共有1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除农业发展银行玉溪市分行和红塔区兴和村镇银行未发卡外,其余1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均为发卡机构,全部为境内发卡机构。2011年玉溪市银行卡业务量继续保持增长势头,截至2011年6月末,玉溪市银行卡数量达272.31(未包含睡眠卡)万张,其中借记卡250.56万张,贷记卡20.36万张,准贷记卡1.39万张。借记卡占发卡总量92.01%,居于主导地位。从2008年以来,玉溪市银行卡数量一直保持稳步增长。

(二)银行卡市场业务快速增长

2011年上半年玉溪市办理银行卡业务1,261.33万笔,金额874.83亿元,分别达到了2010年业务量的52.33%和45.10%。2011年上半年玉溪市银行卡资金交易情况按银行卡交易笔数由大到小排列依次是取现、存现、消费、转账,银行卡交易金额由大到小排列依次是转账、存现、取现、消费。国际卡发卡量有效增长,2010年运行统计表明,年末全市共发行国际卡1945张(全部为个人卡,主要发卡机构是工商银行玉溪分行),年末外币卡存款余额为11.11万美元,外币透支余额为6.63万美元,全年消费2534笔、金额64.25万美元。银行卡业务的扩大带动了非现金支付工具业务的增长,持卡消费意识显著增强。

(三)银行卡受理环境有效改善

截至2011年6月末,全市入网特约商户5,718户,POS机具6,307台,ATM终端435台,与2008年末相比商户数增长195.35%,POS机具增长199.76%,ATM终端设备增长105.19%。全市贷记卡、准贷记卡、借记卡存款余额分别为0.24亿元、0.46亿元、118.95亿元,存款余额合计119.65亿元。银行机构通过银行卡业务有效拓展个人融资产品,进一步增强了个人融资与消费的积极性,统计显示6月末辖区信用卡信贷总额达14.41亿元。伴随着特约商户、银行卡终端设备的持续扩展,银行卡存款余额和信贷余额稳步增长,信用功能和管理效率不断提升,信用卡欺诈交易得到有效抑制。

(四)惠农支付覆盖率显著提升

截至2011年6月末,全市涉农银行类发卡机构(农业银行及农村信用社)共计发行惠农卡310625张(其中,农业银行机构发行惠农卡203713张、农村信用社机构发行惠农卡310625张),与2010年末和2008年末相比,分别增加99920张和155606张。对应2011年6月末全市统计农户51.5万户以及金融机构已建立农户信用档案42.5万户的情况,以涉农惠农卡运行机制,全市涉农银行机构发卡辐射农户面达60.3%,与农户信用档案对接面达73.1%。在此基础上,通过整合农村金融机构和银行卡支付平台资源,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机制,全市针对农业龙头企业(如烟草产业)收购农产品、特色农产品专业化市场建设、商业流通“万村千乡”网络运行以及银行系统向县以下区域延伸现代支付服务、扩大POS机具布放面、积极拓展政策补贴资金支付服务等方面,认真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切实把金融服务“三农”工作落到实处。

二、区域银行卡市场发展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银行卡市场的参与主体主要包括消费方(持卡人和特约商户)、供给方(发卡机构、收单机构和银行卡组织)、中间供应商以及宏观管理者。需求决定供给,良好的受理环境是银行卡业务发展的基础。同时,受理市场的运行环境、规模扩展以及管理规范,将直接影响持卡人的用卡积极性、并制约整个银行卡市场的发展。

从现实运行看,银行卡受理市场不仅受机具终端分布密度、交易网络等硬件设施的影响,还受政策导向、传统支付或消费习惯、营销效果以及市场运行的管理与规范等综合环境的影响。当前,银行卡受理市场的运行环境、运行机制以及管理控制等方面的问题已成为影响区域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

(一)银行卡受理市场在可持续发展上面临新的压力

从近几年玉溪市的银行卡市场发展情况来看,一方面发卡量呈现持续增长,受理市场的硬件设施也随之增长,相关技术也逐步完善;另一方面仍然存在银行卡受理范围狭窄、市场规模不足、商户普及率低、持卡消费意识不足的问题,这些问题又会反作用于银行卡的发卡与运行。特别是现阶段农村地区由于市场环境、资源配置以及管理服务上的相对滞后――一是缺少较为有效的市场引导和政策支撑,特约商户与银行在利益分配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冲突;二是部分银行机构对农村地区银行卡市场建设的认识以及在宣传服务和市场拓展等基础工作方面仍较为薄弱;三是受制于农村居民文化水平、消费习惯以及用现偏好等因素的影响,由此对区域银行卡受理市场环境的建设以及银行卡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形成了较大的影响和制约。

(二)银行卡产业粗放式扩展,银行卡经营管理与服务质量落后

随着银行卡市场运行规模的持续扩张,各发卡机构、收单机构的经营目标以占领市场、抢夺份额为主,力求取得规模的最大化,也即以数量取胜,粗放式经营特征明显。只重视发卡数量以及发卡环节的宣传营销,而忽视了发卡的质量以及银行卡的售后服务与管理,影响到持卡人的用卡认知性以及商户的受卡积极性,导致目前银行卡市场呈现的畸形增长局面。发卡机构在扩大发卡规模的同时,未立足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进行产品功能的深度开发,在满足客户日常支付需求的同时,没有提供更为有效的个性化、差异化、优质化的服务。由此,如何有效拓展银行卡增值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银行卡经营理念与管理水平,已成为银行卡产业转型发展的关键。

(三)受经济发展及市场环境因素制约辖区银行卡市场发展呈现不平衡性

截至2011年6月末,全市人均持卡1.19张,市区人均持卡2.82张,而农村地区(此处指县城及县以下地区)人均持卡仅为0.73张;全市POS占有率为363人/台,市区占有率为130人/台,农村地区占有率仅为733人/台;全市ATM占有率5264人/台,市区占有率为1150人/台,农村地区占有率仅为9521人/台;农村地区特约商户占全市特约商户的37.43%。与此同时,在围绕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以及农村地区银行卡“惠农”试点推进上仍显不足。此外,由于“睡眠卡”的沉积和影响,一方面浪费了发卡银行的系统处理资源,加大了机构的运营与管理成本,另一方面制约了持卡人用卡的针对性,影响银行卡的推广信誉。

(四)银行卡产业的法律制度建设较为滞后

银行卡市场主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和政府进行监督调控,银联承担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协调行业发展的职能。完善的法律和体制是银行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保障。尽管各相关部门为了支持银行卡产业发展做了许多努力,但目前中国与银行卡产业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建设工作,明显滞后于市场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没有直接针对银行卡业务的法律,目前仍引用中国人民银行1999年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已显出不足,制定或补充新的规章制度已迫在眉睫。与国外相比,银行卡产业的制度建设仍维持在部门规章和政策导向的层面,还未上升到法律、法规的层面。

(五)银行卡业务风险管理有待加强

从当前情况看,一些发卡机构、收单机构,只重增长速度而忽视风险管理,在业务发展初期可能会节省一部分人力和物力,业务可以得到较快增长。但其结果往往将面临随之而来的投诉、索赔、垫款、违约、欺诈等一系列的经营压力和管理风险,给银行卡业务带来经济上和信誉上的损失。银行卡业务发展涉及的关联问题,势必导致市场热闹一阵子后就需进一步规范和清理的局面,最终影响银行卡业务的发展。从2011年上半年的运行统计分析,与2010年末相比,在银行卡信贷规模进一步增加的同时,报告期末应偿信贷规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规模均有所增大,信用卡违约交易问题及其关联风险仍然不容忽视。

三、推进银行卡市场建设以及完善管理的路径选择

针对区域银行卡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玉溪市现阶段银行卡市场建设已取得的成效,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重视加强区域银行卡市场建设,提高银行卡服务和管理水平。

(一)着力强化银行卡受理市场环境建设

一是积极拓展银行卡受理渠道和增长空间。在保持传统的支付终端ATM机、POS机数量增长的同时提高机具利用效率,逐步发展互联网、手机、电话等新兴终端设备。不断扩大餐饮、百货、超市、酒店等传统领域的应用,加强银行卡在税款缴纳、水电煤气等公共事业缴费、医保社保交纳、交通售票、医疗、通信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行业领域的应用。充分利用银联网络以及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等平台,开展新的银行卡业务,努力打造范围更广、领域更宽、渠道更丰富的银行卡受理环境,为百姓创造更多支付便利。

二是把握市场要素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部分商户消极受卡、甚至拒绝受卡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利益分配问题。商户应当充分认识到银行卡能大大方便他们的客户群,同时由于规模效应具有增加销售,降低成本的作用。银行要继续发挥作用,充分协商,通过利益调解机制,鼓励商户受卡,让商户尝到受卡的甜头,变被动受卡为主动受卡。此外,银联方面也应针对市场发展新变化以及有关政策导向、特别是农村支付服务建设,合理调整和确定相关激励机制。

三是各方合力构筑银行卡产业发展支撑平台。围绕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新趋势,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应结合政策制定、运行机制、发展方向等方面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引导、宣传和解释,发挥政府管理的机制和优势,做好正向调控作用。同时,还应进一步加强对银行卡运行市场的管理和规范,以求真正做到让持卡人用得放心、用得舒心。从目前情况看,通过政府机构普及推行公务卡、涉农补贴资金与银行卡业务对接等活动,将有效拓展受理银行卡的商户规模,助推银行卡消费的迅速增长。

(二)促进银行卡产业经营和发展的转型升级

要立足于转变目前粗放发展格局,进一步优化经营机制,各发卡、收单机构一方面要改变做大规模、盲目扩展的经营策略,突出以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经营目标,进一步提升集约经营效率。要对目标市场进行细分,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对客户提供差多元化的服务,从而有利于客户价值的创造和传递。另一方面,应切实完善和加强管理与服务,如:改进销售环节的服务质量,做好售后服务,加强对持卡人和商户的后续维护服务;通过多种途径宣传提示安全用卡知识、传导银行卡业务的各种优惠活动;对重要客户和特定群体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了解客户基本情况的变化和需求,等等,有效改善银行卡运用环境,进一步增强机构与客户之间、银行与商户之间的沟通联系,更加充分地引导客户会用卡、爱用卡、活用卡,使客户充分感受到银行服务的真诚态度和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

(三)健全保障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的法规体系

从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履行职责中,明确了人民银行在“组织制定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金融标准化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指导金融业信息安全工作”以及“制定全国支付体系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支付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负责全国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等方面的履职要求。围绕银行卡产业建设和发展的实际,必须尽快建立健全相关的法规体系,保障银行卡市场运行的安全与规范:一是应当参照国际惯例,形成一部规范银行卡市场行为的专门法规;二是要立足银行体系的客观实际,进一步完善银行卡业务规范以及相关监管法规。建议抓紧制定出台《银行卡条例》,同时针对银行卡业务所涉及的标准化问题、支付运行问题以及信用管理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业务规章制度,形成有效的银行卡法律法规体系,维护银行卡业务的健康发展。

(四)完善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防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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