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非法集资工作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2-03-14 11:32:26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银行非法集资工作总结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银行非法集资工作总结

篇(1)

开展我市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行业主(监)管部门一线把关”的工作原则,坚持“内紧外松、注意方法、逐步规范、依法处置”的方针,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健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逐渐建立“疏堵并举、防治结合”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加大对非法集资案件的打击和查处力度,妥善做好案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民间借贷演变为非法集资的风险;强化社会公众“买者自负、风险自担”的风险意识,不断提高防范和识别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市公安部门要按照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做好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打击和查处工作。一是重点打击三类犯罪。要依据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点打击集资诈骗、重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利用传销和互联网进行的非法集资犯罪;因非法集资延伸出的高利转贷、贷款诈骗等犯罪;因非法集资诱发的非法拘禁、绑架、故意伤害等暴力、涉黑犯罪等三类犯罪行为。二是高度重视追赃工作。在做好立案侦查、抓捕犯罪嫌疑人的同时,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各地区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最大限度追缴涉案资产,严肃资产追缴和处置纪律,不断提高挽损率,为案件善后处置奠定良好基础。三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注重讲究工作方法,坚持“宽严相济、维稳在先”的工作原则,既要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又要防止因片面强调打击、一味追求指标而影响正常的经济活动;既要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又要落实稳控措施,履行社会治安维护职责,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切实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

(二)严防民间借贷演变为非法集资。各乡镇、各农林场、各部门要坚持民间借贷不能扰乱宏观经济秩序、不能扰乱宏观调控大局、不能扰乱社会稳定的原则,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稳定工作的通知》(政发电〔〕1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强对民间借贷行为的规范和引导,严防民间借贷行为演变为非法集资。一是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人行市支行负责加强民间借贷行为规模、利率水平等方面的监测,及时提示相关风险;银监分局监管办事处应做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密切防范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业蔓延;市经贸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应按《通知》要求,加强对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投资咨询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机构的监管工作,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合规运营,严禁非法集资以及发放高利贷;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防止媒体不当炒作。二是组织风险排查。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市政府要求市经贸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应组织对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投资咨询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是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否违规从事高利放贷等行为进行风险排查,及时制止各种违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司法部门。市经贸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等部门应给予指导、配合。三是规范广告行为。市政府要求市工商、广播电视等部门,依据《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广告审查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开展非法集资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广告审查、监管,及时制止非法集资广告行为。

(三)妥善做好处置工作。各乡镇政府、各农林场要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依托“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平台,加大工作力度,推进现有非法集资案件的处置工作取得突破。特别要注重做好案件的债权登记、资产处置、集资款清退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善后返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损失,统一宣传口径,确保社会稳定。对于新发生的非法集资案件,以及企业资金链断裂事件,应依据《通知》要求,主动介入、妥善处置。

(四)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政府、各农林场、各部门要在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加强与电视、广播、主流网站等媒体的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开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专栏,定时播放公益广告、公益宣传片,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努力拓宽宣传覆盖面,提升群众防范和识别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篇(2)

(二)非法交易平台和交易行为。整治依托各类交易平台,以投资公司、咨询公司、贸易公司等为名,以有色金属、贵金属和原油等大宗商品为标的,违反国发〔2011〕38号文件、〔__〕37号文件精神开展非法交易行为的市场主体;重点整治未经审批,以高杠杆率开展的所谓“现货白银”、“邮币卡”等电子盘交易的市场主体。

(三)非法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整治证券期货保险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原始股、非法期货等方式实施诈骗的行为;以保险名义进行非法吸储揽储的行为;保险领域的无证经营、非法传销的行为;违反《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开展各类非法股权众筹的行为。

(四)逃废金融债务行为。集中整治涉嫌骗取贷款、贷款诈骗等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故意以重组分立为名转移资产资金、以虚假诉讼逃避债务责任、以虚假租赁对抗抵押权或企业控制人直接逃逸等方式进行逃废债的行为;重点督办法院执行阶段的案件,密切跟踪案件执行情况,启动刑事程序打击情节严重的拒不执行主体;对已经依法判决的逃废债主体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媒体加强对金融法规、政策、知识的宣传力度,严格规范媒体针对融资类中介机构的评比活动;加强非法金融案件的舆情导控;督促市属媒体按照有关部门的审查结果投资咨询、投资理财、财富管理、资本管理、网络借贷、私募投资基金、股权众筹、大宗商品交易、电子盘交易等类金融广告及其他各类金融广告。

(二)市委政法委。负责协调政法机关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妥善处置各类重大涉稳金融纠纷案事件;将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平安__”考核内容;督促法院系统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金融债权实现效率;深入分析研判金融领域不稳定因素,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金融领域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问题。

(三)市公安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排查以及重点涉案线索的核查工作,对核查出的涉嫌非法金融犯罪线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依法集中严厉打击;加强与业务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探索建立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打击非法金融工作中的工商登记信息的数据分类、信息查询、部门推送等工作;重点将从事投资咨询、投资理财、财富管理、资本管理、网络借贷、私募投资基金、股权众筹、大宗商品交易、电子盘交易等类金融业务的机构列入信息抽查和日常监管重点检查范围,并做好与相关业务监管部门的日常信息共享工作;指导报业、广电等广告媒体将类金融机构的广告列入审查范围,对涉嫌非法集资、非法交易的广告依法调查处理,净化广告市场环境;配合公安等部门对从事非法金融业务的机构进行查处或取缔。

(五)市法院。负责对涉及非法金融活动、逃废金融债务等刑民交叉问题的案件,采取全案移送并裁定驳回、中止审理等处理方式,加强与政府、公安机关、相关业务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对情节严重的拒不执行主体移交公安机关启动刑事打击程序;对逃废债主体进行公开曝光;进一步加强金融案件专业审判力量。

(六)市金融办。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进度安排、督查督办、信息收集、综合汇总;建立重大、敏感、疑难非法金融案件前期会商机制;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宣传力度;针对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建立风险评估、处置以及常态化宣传引导等长效工作机制;协调各地各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七)市人民银行。负责加强对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管,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对涉嫌非法活动的,切实予以清理整治;指导辖区内金融机构配合做好协查涉嫌非法金融活动账户等信息,做好资金管控工作;牵头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做好对异常活跃账户的监控,

及时将相关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八)宁波银监局__办事处。负责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涉及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调查取证、性质认定、处置善后及宣传教育等工作,整治银行直接、间接代售理财产品的“飞单”行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业务、互联网信托业务和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的监管,负责相关风险排查和处置的技术指导工作;及时依法停止非法金融活动所涉及公司在银行的开户、托管、资金划转、信贷等金融业务;加大涉嫌逃废债案件线索移送协调力度。

(九)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处置非法金融活动属地负责制,负责对从事投资咨询、投资理财、财富管理、资本管理、网络借贷、私募投资基金、股权众筹、大宗商品交易、电子盘交易等机构开展“地毯式”摸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机构提交相关业务监管部门进行业务性质界定;在选商招商中,对上述机构进行严格甄别,强化背景调查,对有疑似开展非法金融活动的坚决不予引进;针对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建立季度摸底排查长效工作机制。

(十)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市处置非法集资局际联席会议相关工作职责配合做好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各项工作。

(一)部署工作,开展排查(10月31日前)

1.由市金融办为牵头工作部门,成立开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同时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启动专项行动。

2.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街道、镇、社区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对排摸的情况汇总后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会商,确定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机构名单和重点打击查处名单,分送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研究处置。

3.各市级业务监管部门要在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本系统的工作方案。同时要排查所辖行业,将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机构名单、逃废金融债务案件线索以及建议重点查处名单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综合整治,重点打击(10月底至11月20日)

1.公安机关根据核查或移交的涉嫌非法金融犯罪的线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进行立案侦查,各业务监管部门、政府职能部门以及检察院、法院等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从严从快开展处置工作;宣传、市场监管、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2.结合全省公安机关集中打击整治逃废债专项行动,公安部门要集中力量以打逃为突破口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保持对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的高压态势,全面净化__金融市场,维护良好金融秩序。

3.综合整治、重点打击阶段时间可适当延长。

(三)巩固成果,固化机制(11月21日至12月20日)

1.认真总结。各有关单位总结、梳理在此次专项行动中的工作经验和教训,并将工作情况(包括排查现状、相关数据、风险情况、突出问题、工作措施、长效机制、意见建议等)报送至市金融办;市金融办汇总并撰写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报告,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2.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预警、监控、报告、处置、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体系和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依托市处置非法集资联系会议建立非法金融案件会商处置机制;三是按照央行等十部委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由各业务监管部门针对相关互联网金融业务建立监管机制并制定监管细则。

(一)统筹布局,强化金融维稳。把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作为做好我市经济金融领域维稳工作的重要抓手,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地各部门“平安__”考核内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涉众型的非法金融案件,要做好舆情导控工作和社会公众教育引导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篇(3)

一、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组织领导

(一)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试点原则。深入贯彻国家发展农村金融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服务“三农”和小企业为宗旨,坚持有序推进、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严格监管的原则,指导小额贷款公司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正确引导民间融资,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在已有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多层次金融服务。

(二)进一步提高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认识。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是解决“三农”、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问题的必然选择和重要途径。目前,我市仅有的五家小额贷款公司,虽然实现了四县全覆盖,但仍难以满足中小企业和“三农”事业日益迫切的融资需求,增加试点数量、扩大试点范围非常必要。

(三)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作用,综合指导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开展,制定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开展业务检查,组织县、区政府、开发区(含园区、工业聚集区,以下同)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市金融办要进一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服务管理的工作机构,充实监管力量。凡是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县、区和开发区都必须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和人员,承担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初审、申报、监管等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应当由分管副县(区)长或管委会主管主任担任,成员为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试点办)应当设在金融办或政府办、管委办,具体负责审核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材料和组建方案,承担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

(四)进一步落实责任分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能和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审批、监管、考核等各项工作。市金融办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领导小组联审会、协调会等会务组织及有关文件起草等日常事务工作;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把关职责,对小额贷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审查;负责办理试点申报、审批、备案相关手续;组织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专项督导检查和年度考核审计;健全并落实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制度,指导各县、区、开发区试点办开展日常监管工作;认真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和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及时汇总报送公司经营情况,督导全市小额贷款公司正确安全运用管理信息系统。工商部门负责企业名称预核准等有关工作,并按省、市审批意见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登记和日常经营行为的监管;公安部门要依法维护市场秩序,打击非法金融行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的监测,搞好统计分析;银监部门要及时认定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工信部门要积极组织优秀小企业项目与小额贷款公司对接;财税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文件精神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具体规定,落实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优惠,积极研究出台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涉农业务实行与村镇银行同等的财政补贴政策。审计、监察、法制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审核把关、监督、审计等相关工作。

二、进一步严格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准入

(一)严格落实组建基本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在省级以上开发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需在字号后注明“科技”字样。注册资本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发起人和出资人一次足额缴纳,且均为法人或自然人合法自有资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一般不得低于5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一般不得低于8000万元。主投资人持有股份不得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的20%,其他单个股东及其关联股东不超过10%。试点期间,小额贷款公司在筹建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上限为3亿元。对于经营规范、业务发展快、切实为小企业和“三农”服务的小额贷款公司,正式开业运营1年后允许增资扩股。拟设立公司要有健全的内部管理、风险控制、贷款审批和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具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

(二)择优选择主投资人。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股东要资信优良,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入股资金必须是自有的合法财产;企业法人股东提出申请前,应连续3年以上盈利,经营稳健,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主投资人要从在当地注册的管理规范的民营骨干实体企业中选择,在已具备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优先选择资金实力雄厚、规模较大、信誉良好的企业;优先选择拟发起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金规模更大、股东结构更加合理、管理层更加优秀的机构。

(三)严控股东和高管准入资格。要坚持“让有实力的好人办公司”的原则,严把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和高管人员的道德品质关。市、县(区)、开发区试点办要对股东和拟任高管人员的资格严格把关。小额贷款公司的总经理、风险管理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必须为专职人员,不得兼任其他任何单位任何工作,且必须经过市金融办进行任职资格确认;必须具备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以上,或者从事相关经济工作8年以上的相关从业经历和大专以上学历。董事、监事和其他管理人员应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金融知识,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经济工作3年以上。

三、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

(一)严格规范经营范围。各县、区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主要服务对象为农户、个体创业者、小企业等,且只能在本县、区范围内经营。开发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服务对象为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新兴产业、农户、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开发区为市政府管理的,只能在该开发区范围内经营;开发区为县、区政府管理的,只能在该开发区及其所在县、区范围内经营。任何公司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超出经营范围、地域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二)规范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要坚持“短期、小额、分散”的原则。严格执行放贷比例规定,单一客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的5%,严禁超比例放贷。严格执行放贷利率规定,严禁超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倍或低于0.9倍放贷。严禁私自设立分支机构、兼营其他业务和对外投资。严禁向非法领域放贷。严禁碰触吸收社会存款、非法集资、高利贷和暴力收贷“四条高压线”。严禁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和高管打着公司名义私下开展贷款业务。经营过程中,确保每笔业务及时、准确登记在册;谨防不良贷款和贷款人逃避等风险。

(三)认真执行经营信息报送制度。小额贷款公司务于每月5日前向市和县、区、开发区试点办报送统一制式的经营情况汇总表。日常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正确运用“小额贷款公司管理信息系统”做好经营信息录入登统有关工作。

四、进一步强化小额贷款公司监管

(一)加强经营人员监管。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材料报省金融办审核备案期间,主要高管人员必须参加省金融办组织的高管人员任前诫勉谈话。市金融办对新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高管人员应当进行上岗培训,开展职业操守、法规政策和风险防范教育,提示股东和高管人员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风险责任,提高规范经营、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各级试点办对本辖区内的小额贷款公司每年组织一至两次的全员培训,加强警示教育,努力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

篇(4)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在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会后,我镇迅速召开全镇干部职工参加的“扫黑除恶”工作动员会,并把“扫黑除恶”作为当前主要工作来抓。同时,制定了“扫黑除恶”工作方案,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工作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文件中明确了各部门、各村(社区)的工作职责,并落实相关工作保障机制。文件中要求各部门、各村(社区)对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落实,建立了“包排查、包化解”的“双包”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

二、强化工作任务,明确排点

在全镇“扫黑除恶” 动员会召开之后,各部门、各村(社区)结合工作实际在权责范围内迅速展开“扫黑除恶”摸底排查,重点排查农村基层政权、土地流转、建筑工程、仓储物流、矿产资源领域;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传销、金融诈骗、网络电信诈骗领域;非法手段放贷讨债以及“套路贷”“校 园贷”、“现金贷”、“裸贷”等共计 8 个领域以及其他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的摸排。各部门、各村(社区)按照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对辖区各行各业进行了初步摸排,认真填写了重点人员摸排表,并上报镇综治办,切实做到了“情况清、底数明、早发现、早处理”

三、强化联勤联防,做好治安巡逻

一是由各村(社区)组建了义务巡逻队,在辖区居民楼院、大街小巷、学校等区域开展常态化巡逻。采取小喇叭工程、张贴便民服务卡、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提醒群众增强防火、防盗、防诈骗安全意识,提升自我防范能力,帮助群众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共组建义务巡逻队5支,开展夜间巡逻200余次,解决群众困难问题50 余件,化解矛盾纠纷30余件。

二是由派出所民警、各村(社区)治保主任组成治安巡逻队,通过设卡设点、徒步巡逻和警车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主要干道、人口密集场所、娱乐场所等案件高发地开展治安防控巡查。同时,对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涉毒人员等特殊群体进行定期跟踪走访,加大管理防控力度,提高辖区群众见警率和安全感,有效遏制和减少各类可防性案件的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稳定。截至目前,出动警力260余人次,出动警车50台车次,开展治安巡查200次。

四、强化打击行动,提高警力震慑

2019年1月开始以来,由派出所牵头在辖区内各类案件频发区域,大街小巷、复杂路段、宾馆网吧、校园周边、出租屋等场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止11月30日,累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7次,排查网吧1家,排查各类娱乐场所3家,出租屋40余间。通过不间断地开展整治行动,有效降低了辖区内娱乐场所和各类重点区域的违法犯罪发案率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发案率,有效地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同积极配合县公安局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形成强大震慑作用,充分体现了镇党委对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予以坚决打击的决心,有效震慑违法犯罪活动。

五、强化宣传活动、加强部门联动

我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联合辖区内农商行等金融银行力量,在辖区多次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宣传活动、反传销宣传活动、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老年人防范保健品诈骗宣传活动。

六、强化值班值守,明确责任落实

严格实行领导带队值班制度,对各种突发性事件做到了及时汇报、妥善应对、做好管控。同时,各村(社区)在“扫黑除恶”期间每天有专人负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村(社区)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根据各村(社区)上报的排查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各村(社区)均张贴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关于积极鼓励公民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全镇“扫黑除恶”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

篇(5)

一、基本情况及财务状况

我公司于年月批准设立,并依法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为万元,实际注资万元,持续资本万元。公司坚持“促进经济发展,为市内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速效融资渠道,为股东增加收入,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宗旨,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依法经营,自觉维护典当市场的经营秩序。截止年月日,我公司资产总额为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余额为万元(包括货币资金余额万元,发放及垫款余额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为万元,年度实现利息及综合费收入万元,上缴税金万元,捐赠万元,共支出业务及管理费用万元,本年度净利润为万元。

二、经营与主要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树立形象,扩大影响。为了扩大典当的社会影响,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我公司利用各种方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一是组织人员利用休息日和节假日,到流动人员较多的房产交易中心、机动车交易中心、各大商场等商业繁华地段散发宣传册,并充分利用网络信息量大和覆盖面广的特点,在互联网上进行推介。广泛宣传典当的性质、特点以及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理念等,为广大客户提供一个良好的融资平台。

(二)抓住机遇,调整思路,努力增收。20xx年,典当业发展形势不错,典当业务量不断扩大,效益不断提高,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我公司抓住机遇,针对不断变化的市场形势,在面临许多不确定性,充分发挥典当业务快捷方便的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一是周密组织,精心运作,提高资金使用率;二是积极发展和建立新的资产优良、经济效益正处于上升期的优质客户群体,重点是民营中小企业;三是积极开辟扩大机动车、库存物资典当业务;四是加强与各商业银行的联系,努力扩大资金规模,做大业务总量;五是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利用典当业务方式灵活多样的特点,千方百计增加收入,保持了经济效益的稳定增长。截止年底,公司共发放典当金额万元,实现收入万元,完成税金上交万元,取得了良好开端。

(三)规范经营,防范风险,遵纪守法。公司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原则,遵纪守法,照章纳税,对内对外树立了良好的公司形象。

1、自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典当管理办法》规定办事,做到先到工商部门变更名称、股权和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设立分支机构的情况;自开业以来,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变更情况和无任何故意犯罪情况。

2、在典当经营业务中,公司按照《典当管理办法》的经营规则开展典当业务,对当户无当金利息预扣现象;综合费率的收取未超过规定范围;也无“单一客户业务比例达到注册资本25%且当金金额超过1000万元,单笔业务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情况发生。

3、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和文件以及市公安局关于典当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公司严格按照《典当经营场所安全防范标准》执行,强化安全防范和管理,使企业经营场所、保管库房及其安全防范设施安装、设置等至今完整无缺,无任何变更,有效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4、按照商办建函〔2010〕1365号文件要求的相关内容,我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信息统计月份、季度、年度的情况;

5、为保证典当行的规范及可持续性发展,加强对典当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是典当行的首要任务。公司员工认真学习了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4月联合颁发的《典当行管理办法》,规范经营管理,坚决杜绝超业务范围和超过规定标准收取利息及综合费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典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不动产抵押做好他项权证登记,对动产质押填报《典当物品登记表》,与公安机关一道做好治安防控工作;没有任何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非法集资、发放信用、故意收当赃物、抽逃资金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建设,订立制度,强化管理。为了使公司从业人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公司加强了机构建设,制定了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在组织机构建设方面:公司设立总经理,下设四个部门:估价部、财务部、办公室和保安部。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工作职责、金库管理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治安保卫制度、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制度和业务工作规则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用以规范职工的言行,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篇(6)

这座城市是过去十年中国经济增长最快的地方——在本轮经济繁荣周期中,鄂尔多斯GDP增速连续9年全国第一,人均GDP先后超过北京、上海和香港,成为全国最富的城市。

但奇迹几乎是戛然而止。2011年下半年起,火爆的鄂尔多斯房地产直接冰冻,民间借贷大案频发。随着2012年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另一个支柱产业——煤炭——也危机深重,“鄂尔多斯时间”就此停滞。

“最根本的症结在于整个城市经济体的激进冒险,不计后果地使用了高杠杆。”资深信托业人士刘擎说,“好比只有10块钱的资本,它却做了200块钱的事,产业自身盈利不能支撑过分透支。”

“筹资是头等大事”

在中国最富的城市,政府正在绞尽脑汁找钱,他们甚至打算向拆迁户借钱。

这个北中国的财富汇聚之城,二十多万外来人口正在陆续撤离。老城区东胜一套三室的红砖平房,月租金已经从近4000元跌到了不足2500元。

而找钱,成为鄂尔多斯政府的关键词。

在此之前,融资平台是救命的稻草。以东胜城投为例,2011年净资产仅为2008年时的2倍,而同期债务规模却翻了21倍。尤其是2009年,负债从6.3亿激增至91亿。

东胜城司审计报告显示,这家注册资本为12.4亿元的区县级融资平台及其关联公司,2011年末向国开行内蒙古分行、建设银行及中国银行贷款的余额为45亿元,主要以质押的方式。其中国开行贷款占37.9亿元。

债务规模不断扩大,地方财政的还款能力却无法同步增长。根据东胜区政府提供的数据,2012年区财政可用财力仅增加4.26亿元。

但很快,这根稻草也难以救命了。

为了防范金融风险,银监会了关于切实做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具体的平台贷准入门槛。

“融资平台在国家相关政策调控下,成效有限;其他筹资渠道也比较狭窄。”东胜区财政局在2011年的工作总结中提道,“面对巨大的支出需求,筹资成为迫在眉睫的头等大事。”

银行融资之门缩窄,政府转头找上了当地的“财主”——2011年,东胜城投向当地大型民营企业伊泰集团、鄂市满世房地产公司及市国司,以委托贷款的形式,融资近9亿。

此外,还直接向北京星河湾公司、鄂市佳奇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及内蒙古雄鹏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共计14.75亿元,向东胜区建设局和国资公司融资4.5亿元。

资本市场,迅速成为新的救星。

2011年末东胜城投通过新华信托和新时代信托融资余额9.5亿元。2012年2月,东胜城投又发行6年期20亿元城投债。

公开资料还显示,鄂尔多斯国投集团于2010年5月发行10年期28亿公司债。鄂尔多斯市城司于2011年4月发行7年期10亿城投债,并且通过中信信托发行的近9亿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仍在发售中。

政府所拖欠的工程款,也正在通过这些金融设计,曲线蔓延。

一位地产公司高管告诉记者,他们正在试验的新设想是,通过信托公司进行项目贷款,未来本金和利息由政府还,“相当于把我们的债务转嫁给政府,冲销政府对我们的欠款”。

“政府已经同意了,现在需要我们自己找信托公司。”他说。

绞尽脑汁找钱的,还有康巴什国司,他们甚至瞄准了有钱的拆迁户。

公司副总经理苏润飞向媒体证实,康巴什国投试图以17.523%的年利率向拆迁户进行委托贷款融资,资金来源是每个拆迁户数百万的拆迁补偿金。

“我们不愿意借钱出去,我们只想要现金。”一位曾接到上述通知的哈巴格希移民新村拆迁户说。

不过,拆迁村民与苏润飞均证实,这一计划后来并未执行。

楼市冰冻,痛在政府

2011年10月至今,销售总监魏晨所在的房地产公司出手了近100套住宅——不过没有一套属于正常销售,全都用于抵债。

冰冷的楼市,映射着财政的窘境。

2012年5月9日,鄂尔多斯市委中心组学习会上,市长廉素表达了对财政收入放缓的隐忧:截至4月,鄂市财政总收入增速比去年同期下降34.5个百分点,低于年初预定增速13.2个百分点。

为当地政府贡献大量财政收入的鄂尔多斯楼市和土地市场,正恍若一潭死水。

2011年10月至今,销售总监魏晨所在的房地产公司出手了近100套住宅——不过没有一套属于正常销售,全都用于抵债。

公司已有半年未发薪水,魏晨在几个月前干脆遣散了销售部,而自己专职负责融资——老板承诺,若通过信托融资3个亿,他可以从中提成100万。

鄂尔多斯五百多家地产公司,境遇大多如此。

根据市政府的数据,截至2012年4月底,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约150万平方米,销售额106亿元,均价仍高达每平米7000元。但实则“有价无市”——成交商品房主要集中在两种形式:一是过去已认购但因手续不全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在补签合同,占销售总量的62%;另一种则是开发企业以房抵债,占销售总量的29%。真正的市场成交量不足10%。

在此之前,鄂尔多斯楼市之疯狂举国闻名。2006年,鄂尔多斯城市化建设步入黄金期,2007年出现第一轮房价增长。煤炭价格上涨及大规模征地拆迁补偿款带来的丰厚民间资本,一手疯狂购房推高房价,另一手又通过民间放贷赚更丰厚的钱来滋养房地产业的泡沫。

篇(7)

【正文】

2020年以来,灵武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精神,在“放”字上抓突破,在“管”字上加力度,在“服”字上提效能,千方百计解痛点、疏堵点、攻难点,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作出了积极努力,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优化营商环境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学习宣传情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安排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和政府常务会上对《条例》《宁夏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银川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试行)》《银川市对标先进深化改革打造一流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进行了深入学习,并提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意见建议。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及优化营商环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将《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日常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宣传《条例》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迅速掀起了学习《条例》、宣传《条例》、贯彻《条例》的热潮。并在政府门户网站、“美丽灵武”微信公众号开设营商环境宣传专栏,及时相关政策文件及解读、惠企政策、动态信息等;制作宣传海报200份、宣传折页3000份,在各类办事大厅、服务大厅进行广泛宣传;在市级政务大厅设置营商环境(“六稳六保”)政策宣传咨询窗口,电子屏滚动播放营商环境宣传标语口号,切实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二)任务贯彻落实情况。

1.强化组织保障,工作合力不断增强。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晰责任,对指挥部进行了优化调整,将9个专项行动组调整为7个;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听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印发《灵武市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灵党办〔2020〕59号),确定了15个方面工作、46项具体措施;举办灵武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业务培训会,印制发放400本《优化营商环境材料汇编》;市政协开展关于“提高审批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视察暨“政府开放日”活动;召开专题安排部署会议,组织相关单位顺利完成了自治区2020年宁夏营商环境模拟评价和银川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

2.聚焦释放活力,各个领域改革成效显著。

一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电子证照入库率达98%,企业设立全程电子化率达30.5%,企业开办银行代办点投入试运行,一日办结率达到95%以上,上半年新增市场主体2086户,实现“一窗受理、集成审批、一日办结”,企业开办效率大幅提升。二是加速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一窗综合受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下放乡镇就近受理,工艺简单、环境影响小项目环评专家函审制,征占地面较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实行承诺制管理;施工许可办理材料精简至8项,政府投资项目最优审批时限压缩至115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项目最优审批时限压缩至75个工作日;环评、水保等“多评合一”事项调整至施工许可取得前办理,水、电、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制定《灵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搭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灵武+园区”区域评部分评价事项已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或已通过专家评审会,并全面推广运用评审结果。三是优化市政设施接入服务。企业用水报装由原来的6个环节压缩至3个环节,精简环节50%,申请材料由7项压缩至2项,精简材料30%以上;燃气报装实现供气企业全程代办,无外线工程企业接入时间2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压缩时限60%以上。四是不断简化财产登记流程。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交易、纳税窗口“一窗受理、并行服务”,新开办企业一般登记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复杂登记时限压缩至4个工作日,抵押登记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异议登记、注销登记、查封登记实现即时办结。五是推进纳税服务便利化。深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新模式,推行“发票免费邮寄服务”,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投入运营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着力打造“蓝精灵”纳税服务品牌,开展线上“纳税人学堂”和“税务局长走进直播间”活动;率先在全区使用微信扫码支付方式,省去纳税人携带现金、银行卡等繁琐流程;设置简事快办、繁事专办窗口,平均缩减纳税人等待时间近20%;推行“税务UKEY”,缩减开票成本;充分利用“银税互动”平台,形成“银税抬轿”的工作合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截止目前,共计减免税费2.27亿元,自助办税服务厅“非接触式”办税近8960笔,微信扫码支付近5000笔,74户(次)企业通过“银税互动”获得纳税信用贷款4582.6万元。六是持续降低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金融服务环境,扶持实体经济发展,成立灵武市中小微企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浙江网商银行签订普惠金融县域合作协议,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宣传月活动,简化担保流程,担保费率降低到1%以内,羊绒、养殖企业担保费由1.0%降低为0.8%,免除企业10%存单质押。1-9月,新增担保贷款余额1819笔4.7亿元,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争取贷款1.24亿元,累计为辖区中小微企业投放贷款23.9亿元。七是持续方便企业退出,依法强化合同执行。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纳入简易注销适用范围,累计办理企业简易注销501户;对3家企业进行了破产审查,推动无清偿能力但仍有营业价值的“僵尸企业”实现破产重组;截止9月底,共受理合同类案件3639件,结案3046件,结案率83.7%。八是加强就业服务与劳动力市场监察。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各项任务,印发《灵武市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具体措施》,通过科技创新后补助、融资担保及创业贷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方式,持续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累计发放各类补贴补助2366万元,提供就业岗位12742个,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654人;为企业减免各项社会保险费4263万元,受益企业680家,受益涉及人次56775人;简化创业贷款办理流程,精简手续,为申请人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79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利息28.58万元。加强劳动执法检查力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对31个在建项目进行专项检查,下发《劳动监察建议书》12份,办理劳动合同招收备案10388人,解除备案2395人,对19家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年审,督促企业与劳动者依法履行劳动合同;印发《灵武市政府投资类新开工建设项目实施部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管理暂行办法》,共追偿农民工工资1100万元,排查政府类投资项目及国有企业欠薪案件3件,社会类投资项目欠薪案件7件,提前完成“两清零”目标。九是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公平性。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运用统一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推行政府采购事项线上办理,降低采购交易成本,政务采购信息全面公开。十是依法保障企业公平参与招标投标。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全面实现电子化招投标,严格落实建筑工程领域招投标黑名单制度,公开透明开展招投标活动,公开招标率达100%。截止目前,招标投标公告238个(工程项目161个,采购项目77个),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共开标505个(工程项目303个,政府采购项目202个),开具无挂靠、无串标、无围标承诺书1437件。精简招投标行政办事环节,按照“不见面、网上办”原则,清理工程招投标备案事前事项,精简规范流程,取消招标文件事前备案、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合同备案、投标报名审核等环节,推行“文件电子化、标书在线传、保证金线上缴、开标不见面、专家在线评、交易结果网上查”的“不见面”交易模式,降低交易成本。截至目前,房建、市政实行电子标“不见面”开标共8个项目,2020年7月1日起,交通工程项目全部实行电子标。十一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制定《灵武市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划转工作实施方案》,完成第二批8个部门36大项行政职权(事项)划转,“一枚印章管审批”扩大到16个部门253个事项,累计办件30337件;全市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1467项,统一按照国务院“四级四同”标准部署上线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宁夏政务服务网),进厅事项1195项,基本实现“应进必进”;1133项事项实现“一网通办”,100个高频事项实现“马上办”,385项事项实现就近办,524项事项实现“即来即办”,1115项事项可不见面办理,435项事项可“掌上办”;认真开展“三减一提升”活动,完成24个部门340项事项精减,累计减少环节274个、申报材料482份、办理时限1623个工作日,清理各类无谓证明112项;推行“出生一件事”等20个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一窗综合受理率提高到72.6%;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设立无人警局、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理率达到91.1%;推行“好差评”二维码评价,企业群众满意度达99.5%;12345等便企热线接转受工单7247件,已办结7085件,正在办理162件,办结率97.8%。十二是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制定《知识产权领域突出问题治理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2020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实施方案》,办理商标侵权案件3起,罚没款2.53万元;截止8月底,全市有效发明专利154件,万人拥有量5.2件/万人。十三是建立公正规范的市场监管体系。有效推进网上监管体系建设,同步建立完善审管协同机制,将审批事项办理结果及时推送到监管部门,加强审批与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在餐饮、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等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持续强化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公示行政许可信息7420条,行政处罚信息562条;加强重点领域企业信用监管,对3802户纳税人、12家粮食储备企业、41家环保重点企业、28家交通运输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动态管理,通过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自然人1287人次,法人139人次,限制高消费1387人次,采取司法拘留10人,联合惩戒失信企业22家,帮助18个失信主体完成信用修复。制定《灵武市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多方举措、全力推进清偿工作。2020年我市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金额1654.65万元,清偿率为100%。十四是加快建设包容普惠创新环境。出台《灵武市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修订)》《灵武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0修订)》《灵武市柔性引进科技人才实施细则(试行)》《灵武市备案科技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配套政策,设立50万元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建成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家,目前已培育和引进科技服务机构17家,指导企业科学归集研发费用入库2.8亿左右,推荐申报各类科技项目90余项,柔性引进各类人才100余人;推进基层文化阵地提档升级,完成10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0个乡村大舞台改扩建工程,扎实推进“三馆七站”免费开放,上半年共接待群众13.2万人次,其中24小时智慧书屋流通6千余人次。推进“互联网+教育”,全市100%的班级使用触控一体机或智慧黑板,建设在线互动课堂、教室70间,建成与教育厅互联互动的县区级平台,5所学校被确定为“互联网+教育”标杆校;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制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27条措施,加大市场开放力度,强化项目落地服务,共请进来蒙牛集团、伊赛集团、正威国际集团等区外企业70批348人次,签约招商引资框架协议项目15个,计划总投资36.2亿元。向300多家企业(个体工商户)兑现产业政策奖补及重点工作考核奖励资金10511.5688万元。

3.加强督查检查,提升服务满意度。

由市营商办、市委督查室和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电话调查、随机暗访、听取汇报等方式,对营商环境指挥部7个专项行动组、各成员单位《条例》及自治区、银川市及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尤其是将窗口单位、行业服务部门作为督查检点,促进规范服务、文明服务、优质服务,扎实推行“好差评”制度,切实提高营商环境服务满意度。

二、存在问题

篇(8)

一、引言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法人数量超过1000万户,占企业总数的99%,其中工业企业总数的75%在县,全国中小企业中更有近98%之数在县,中小企业贡献了60%的GDP,50%的税收和80%的城镇就业,县域经济的状况对整体国民经济的影响举足轻重,但每年获得的授信额度仅占当年新增贷款额度的20%。

安徽省23万户非公企业,其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达57%,上交税收占全部财政收入比重高达50%,中小工业企业增加值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超过60%,然而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比例仅占2%。中小企业贷款占金融机构贷款比重不到20%,远低于沿海发达省份40%的比例。

二、县域金融支撑体系发展现状

(一)县域中小企业自身原因分析

企业融资主要有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方式,中小企业也不例外,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融资难等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融资意识淡薄。中小企业大多处于创业或发展初期,没有充分意识到融资对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性,而且融资经验不足,融资意识比较淡薄,民间借贷频繁。

2自筹融资能力较弱。中小企业经济规模小,经营状况大多不佳,加之自我积累意识淡薄,留存收益往往不足,资金实力有限。

3融资渠道狭窄。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以及其他非正规金融,融资渠道单一,难以适应企业的长远发展。据2012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一份调查显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约95%来自银行贷款,难以适应企业长远发展。

(二)县域金融支撑体系建设中的问题

县域金融机构为促进本地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还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金融机构缺乏经营自,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动力不足。目前国有银行将授信审批权限集中到市级、省级行,基层行基本没有授信品种,造成基层人员缺乏创新与开拓的主动性,制约了县域信贷投入,从而造成了国有商业银行存贷款比例失衡,存款持续强劲增长,贷款增长缓慢,甚至出现负增长,资金外流现象严重。

从近两年舒城金融运行情况看,新增存款转化为本地贷款的总量虽有所增长,但与县域经济增长对资金巨大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截止2012年8月底各行存贷比为:徽行为82%、农合行79%、四大商业银行平均为24%(其中最低为48%)。县内存贷比例过低,本地经济建设资金缺口紧张。

2、县域经济结构与国家产业政策不协调。国家要求严格按照产业政策和环保、能耗等市场准入标准审批项目。舒城县域经济主要由资源加工类中小企业构成,大多经营规模小,生产技术水平相对落后,产品结构单一且科技含量低,抵御风险能力差,经不起原材料或产品价格的波动,经营风险较大,能耗高、环保意识也较为淡薄,达不到国家环保标准,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

3抵押担保条件设置苛刻。目前绝大多数贷款需要抵押担保,中小企业用以作为贷款担保的抵押物主要是房产、地产以及通用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除舒城县农合行可用机械设备抵押外,各家银行对抵押物要求均是房产地产,抵押折扣率仅在40%~70%之间,限制了企业贷款的额度。通过担保公司担保费率普遍较高,有的担保费率甚至达到55%,并须提供反担保,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通过担保公司融资也有局限,单笔担保按规定不得突破担保公司实收资本的10%,各商业银行也规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时需将10~20%的保证金存入贷款银行,也制约了担保贷款的规模。

4信息不对称影响银企合作成效。银行作为资金的提供者并不亲自参加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它与资金的使用者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就带来了矛盾和问题。

5金融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由于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刚处于起步阶段,一部分企业和个人诚信意识薄弱,甚至少部分信贷客户存在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如:舒城县农行和邮储银行在该县内开展的小额农户贷款,截止到2012年4月底,不良率分别达15%和188%,农行舒城县支行部分小额农户贷款甚至出现被上级行停牌的问题。

三、构建和创新县域中小企业融资支撑体系的思考

经验表明,一个完善的金融体系,有助于资金配置效率的提高。考虑到县域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的现实,当前必须建立多形式多层次的融资渠道,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1县域中小企业整体实力亟待提高

一是提升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只有提高中小企业综合实力和经营质量,扶优限劣,优化产业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规划和引导中小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坚持企业深化改革,完善经营体制机制,优化管理方式,其信用状况才能得到提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融资难问题。

二是规范财务会计制度。中小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企业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监督机制,通过制度建设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杜绝假报表、假合同等现象的发生,确保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者的信息披露意识和信息透明度,并注重与银行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降低银行信贷过程中的信息搜集成本和监督成本。

2商业银行自身进行差异化改革

一是适度转授权限,增强基层行经营活力。统一的信贷管理模式和标准并不适应经济发展对银行的需要,应合理界定经营资源配置权和分支机构职责,赋予基层行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基层行应有的资金管理权、业务创新权,尽可能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环节,简化贷款手续,缩短贷款审批时间,使信贷改革创新更符合当地经济发展需要,切实提高对县域经济的金融服务水平,有效推动县域经济的发展。

二是创新适合县域经济融资要求的金融产品。金融机构应根据欠发达县域经济结构以及民营企业的特点,开发新产品,形成特色化服务、多样化服务。

3发挥地方金融机构的主力军作用

地方性金融机构对县域经济体信贷支持最大。为了进一步发挥其主力军作用,建议在体制、机制、产品、服务方式等方面进行适当创新。

(1)管理体制创新

一是设立中小企业专营服务机构。设立中小企业贷款中心,对中小企业贷款专营机构实行“四单”管理:即单独的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和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和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制定有别有于银行其他业务的业绩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二是推行“四公开”和阳光办贷制度,即公开贷款条件、公开贷款流程、公开监督电话和公开处理情况,接受群众、职工和社会的监督,使办贷程序更透明。

(2)管理技术创新

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普遍缺乏正规的财务报表、财务管理不健全、抵御风险能力差、抵押品不足。县农合机构可以突破传统以企业财务报表分析、抵押品为重点的管理方式,转变为以中小企业“三表”(电表、水表、工资表或海关税务报表)等现金流管理为重点、以“三品”(人品、产品、抵押品)等企业综合素质为基础的信贷管理模式,注重收集和加强对企业各种“软实力”的分析和评估,筛选出符合农合机构市场定位的优质客户,把信贷支持重点放在行业前景好、发展空间大、现金回流稳定、盈利持续增长,且风险可控、信誉良好的优质中小企业,把好准入关,以获取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服务方式创新

一是发挥金融机构信息平台作用,为中小企业收集和提、供、销以及原材料采购等市场信息,积极协助企业做好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减少生产经营活动的盲目性。

二是为企业提供财务咨询服务。中小企业普遍缺乏合格的财务人员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而金融机构在这方面的优势正好弥补了不足,地方金融机构应该充分利用这一优势,为中小企业编制财务报表和财务规划、培训财务人员、进行税务申报等服务项目,成为中小企业的成长伙伴。

三是发挥金融桥梁纽带作用。发挥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上下游、产业链、服务圈中的连接作用,为中小企业在资金融通、结算汇兑、应收账款管理等方面提供优质、快捷和高效的服务。

4切实提高新型金融机构服务县域经济的能力

由于有商业银行不能满足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而且各地均存在着大量的民间闲置资金,有相当一部分游资循环于合法资本之外,从事高利贷和证券投机以及炒房等非生产性经营活动,导致地下经济活动十分活跃,民间借贷日益壮大,为了进一步使民间借贷“阳光化”,避免高利贷、非法集资等违法案件的发生,政府可以鼓励民间资金组建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成立政府监督指导下的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切实引导民间闲置资金进入实体经济。

5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建议加快整合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以及企业往来信用记录,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为基础,整合司法、政法、工商、税务、海关、环保、质检以及水、电、煤缴费信息,将其全部纳入中小企业征信体系,依法披露企业和企业主个人信用记录,实现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监督的社会化和专业化,提高借款人违约成本;设立独立的中小企业评级机构,努力消除信息不对称、信贷交易成本过高等问题。

6地方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是困扰世界各国的难题,对于中国来讲更是关乎经济能否继续持续有力的增长、市场经济体系能否逐步稳健发展等一系列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问题。我们的分析认为,必须由政府有效充当社会经济管理者角色,用“看得见的手”组织协调构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支撑体系。

一是出台优惠的财政政策,积极鼓励各金融机构新型金融产品在本县“先行先试”,并为之在当地开展创造条件,并将财政性公存资金存放与信贷规模挂钩;对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结合其财政贡献度,向县内中小企业发放(担保)的贷款,给予适当的税收返还等奖励,鼓励它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加大财政对担保公司担保费率补

贴力度,从而降低担保公司的担保费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二是建立金融风险防范应急机制。在当前金融环境较复杂的情况下,如果出现几家企业关门跑人,将容易导致上级金融机构对县域金融支持弱化。建议建立金融风险防范应急机制,一旦出现突发问题,政府应迅速反应,采取应对措施。

三是构建“一体两翼”的融资支撑体系。所谓“一体”就是以地方性商业银行和合作金融组织为主体,这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骨干部分,只有这一部分金融机构的大力发展才是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解决的坚实保证。所谓“两翼”指的是政府出资设立的信用担保机构和民间富余资金的充分利用。政府出资设立的信用担保机构可以解决一部分中小企业的融资增信问题;充分利用民间富余资金成立的小贷公司和风险投资机构可以有效解决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7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

直接融资包括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中小企业上市融资, 不仅可以帮助解决中小企业所需资金的问题, 分散银行贷款的风险, 还有利于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对于规模稍微小一点,但是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可以鼓励其发行由县政府担保债券,面向本县企事业单位及城乡居民融资,利率可以设定为同档期银行贷款利率,此举既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也提高了本县城乡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要严格把关,一定要定位于只为那些技术含量高且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高科技中小企业债券提供担保。

参考文献:

[1]数据来源于2011年7月23日安徽经济日报第5版

[2]数据来源于安徽省舒城县金融工作办公室2012年年中工作总结

[3]王敏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思考[J]发展研究,2008 (10)

篇(9)

从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看,虽然总体向好,但是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依然较多,工作仍然面临着诸多挑战。部分指标滞后序时进度。对照市考核目标,截止9月份,外资到账完成60%,没有突破注册超亿美元项目;新竣工项目数完成年度计划的48%;重点服务业企业仅4家获得认定,占全年任务的50%;安置房竣工交付27.4万平方米,占年度任务的27.7%。部分行业复苏进程较慢。光伏行业受欧美“双反”影响,销售价格大幅下降;水泥机械行业由于国家宏观调控,加上国内外市场竞争激烈,整个行业开票销售下降13%。部分企业下行压力增大。尽管我县多数企业实现新增长,但也有部分企业受原材料成本上升、产品价格下跌、国内外市场需求下降等因素影响,企业运行压力较大。全县815家规模企业中仍有78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亏损。要素瓶颈制约更加明显。土地方面,规划空间和计划指标严重不足,随着国家土地管理的进一步严格,用地成本越来越高。融资方面,各大银行不断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放贷更趋谨慎,企业融资难度进一步加大。劳动力方面,结构性短缺也成为制约我县企业平稳运行的重要因素。维护稳定工作依然繁重。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债务矛盾时有发生,维护社会、企业和金融稳定任务艰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社会敏感矛盾给维稳工作也带来较大挑战。

下一阶段要始终突出有效投入这一核心,再掀双招双引、设备投入新。

(一)正确判断宏观形势,抢抓经济发展新机遇。今年以来,国内国际经济发展面临着多年未有的错综复杂局面。全球经济复苏艰难,国内经济进入“结构性减速”阶段。多次指出,中国经济的发展将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阶段。总理也强调,要使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通胀率3.5%是上限,经济增长7%是底线,区间“上限”是防通胀,“下限”是稳增长、保就业。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经济增长将保持在7%至8%之间、较以往略低的速度水平上,进入以质量、效益为核心的平稳发展期,更加注重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辨证统一。在清醒认识到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重大挑战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总体上保持平稳,“换档不失速”,内在结构在优化,宏观环境在改善,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十报告提出2020年居民收入翻一番的目标,届时将释放64万亿元购买 力,庞大的内需市场将成为引领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新动力,国内经济发展前景值得期待。对此,我们一定要正确判断宏观经济形势,未雨绸缪,积极作为,抢抓经济发展新机遇。

(二)充分放大政策效应,打造县域竞争新优势。必须策应国家产业政策,在加快产业发展上实现新突破。最近,国家在金融改革、光伏、节能环保、信息消费、贸易便利化、养老和健康服务业、城市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等方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体现了既稳当前、又利长远的政策预期。我们必须敏锐把握,深入研究,全力向上争取,抢占政策先机,要及时调整思路和举措,找准海安发展与上级政策的对接点,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具有竞争优势的政策体系。要突出企业主体地位,用准用好政策,催生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推动企业做优做精、做大做强,不断加速全县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必须搭乘深化改革快车,在平台优势释放上实现新突破。当前,区域竞争已由拼项目、拼政策向拼功能、拼平台演变。上海自贸试验区正式成立,年底前将推出50多项投资自由化、金融国际化、贸易便利化改革措施;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苏州中新金融合作试验区争取已经取得重大进展。同属长三角经济圈,我们必须积极应对先行先试政策可能产生的“虹吸效应”,同时,更要主动作为,乘势而上,承接上海自贸区等发展的“溢出效应”、“辐射效应”。开发区、高新区、商贸物流园区作为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要充分发挥优势,加大在融资、土地、审批、开放等政策方面的对接力度,在新型功能平台上加快突破,实现强基础、重质量、高端化发展。滨海新区作为南通沿海前沿地区第一个“区镇合一”的新区,要放大区域优势、提升承载功能,加快沿海产城融合式发展。7个镇级科技产业园也要倾力打造产业特色明显、核心竞争力强、功能配套完善的产业集聚区。努力在机遇与挑战、接轨与融入中实现经济发展新跨越。必须借力省政府扶持政策,在政策资源利用上实现新突破。今年8月,省政府下发省长办公会纪要,对促进苏中与苏北结合部地区经济加快发展明确扶持政策,我县开发区被列入共建园区建设和管理范围。按照政策规定,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电费综合补贴、税收留成等给予扶持。纪要同时明确,对黄桥老区农业、交通、水利、城乡基础建设项目补助改为按苏北地区标准执行。我们要充分利用好省政府所赋予的政策“红利”,开发区、高新区、曲塘镇、雅周镇及发改、财政、商务、国土、住建、交运、环保、农委、农办、农资、水利等部门要加快政策研究,迅速跟进,充分挖掘政策潜力,最大化释放政策的助推作用,将政策优势转化为推动发展的现实动力。

(三)全面加大组织化程度,再掀重点工作推进新热潮。全县重点工作推进会议召开后,各区镇、各部门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认真部署,狠抓落实,全县招引氛围更加浓烈、有效投入成效明显。9月23日以来,县四套班子负责人在外领衔指导招引工作,参与重大项目洽谈99人次;各区镇主要负责人带队敲门招商347人次,举办各类招商活动16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县外拜访客商210人次,板块培育部门围绕全县重点产业,共举办22次招商推介活动。通过前三季度努力与近期高频次招引活动开展的双重叠加,工作成果显著。同时,各区镇围绕20__年以来的已供地项目和在建项目,抓建设、抓竣工、抓投入,从9月28日到现在,新增设备投入1.9亿元。但我们也发现,一个月时间内,仍有50多个部门招引工作没有真正动起来;部分区镇抓有效投入的力度还不够大、措施还不够实、效果还不够好,有5个区镇的设备投入对照序时进度仍没有过半。

针对上述问题,大家一定要紧紧咬定会议既定目标,提升工作组织化程度,特别是针对上述在推进重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细化剖析、实化举措,确保各项任务实现“满堂红”。招商引资方面:各区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定要坚持带头招商,积极邀请县四套班子负责人参加重大项目洽谈。要精心组织好活动招商,真正邀请一批实力强、有意愿、带项目的客商来海考察投资。认真抓好外资到账工作,不断开辟、巩固海外招商渠道,对照目标,全力攻坚,确保完成任务。设备投入方面:围绕20__年以来已供地但设备投入或产出、厂房利用率未达标的工业项目,分类落实措施,加快推进,确保年底前达标。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支撑,走“零征地”技改强企之路。发改委牵头,对排出的四季度技改设备投入100万元以上的90家企业,明确专人跟踪服务,力争新上一批建设周期短、投资见效快、贡献份额大的好项目,确保完成增值税抵扣设备投资16亿元。服务业发展方面:加大“六个一”项目的招引力度,加快发展信息消费、电子商务、总部经济、健康养老等新兴服务业和生产业。农业农村方面:要以“一园三区六景”农业园区建设为平台,抢抓秋收契机,加快规模土地流转;利用各村新建的标准厂房,推进全民创业,增加村营收入。重点工程建设方面:要以向县“两会”献礼为目标,全力以赴抓好工作推进,力争金融集聚区、雨润城市综合体等标志性重点工程年底前进场施工,草坝路、朝阳路等改扩建工程主体竣工,东洲公园、洋港河西侧绿化带、公共卫生中心、文化艺术中心等工程达进度、出形象。积极推进连申线航道整治、353省道等工程建设,力争年底连申运河海安段竣工试通航。突出抓好安置房建设,让被征收群众在最短的时间内搬进新居。要强化序时推进。各区镇、各部门要对照目标,将任务分解量化,逐项落实,进一步明确时间、举措、责任,定人、定事、定标,用压力激发工作动力,用动力确保任务必成。要强化联动推进。各区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建立健全服务双招双引、项目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工作联动推进机制。县发改、住建、国土、环保、招商、行政服务等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强化效能提速,为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保障。要强化督查推进。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工作的督查力度和频度,做到每周一检查、每周一分析、每周一 通报。县监察、招商、项目办等部门,要把对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每周在有关信息简报或媒体上公布推进情况,真正形成比作风、赛业绩,以成绩论英雄的导向机制。

要强化绩效管理,全面提高政府管理水平

(一)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坚持“规模控制、适度举债、防范风险”的总体原则,建立债务监测指标体系,强化对政府债务的全过程管理。要控制好总量。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可建可不建的,原则上一律不建。严格进行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管理,对县级投资20__万元以上、区镇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认真落实举借资金及还款来源。要调整好结构。政府债务的举借,原则上不得通过BT形式进行融资,必须通过主体银行贷款渠道,严禁向社会和个人集资,已发生的要及时进行偿还与清退。要把握平衡点。强化政府债务的警戒线意识,对可用财力弥补正常支出后可调度资金不能支付债务利息的,将对区镇进行风险提示,责成制定化解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并且不得增加新的债务金额;政府性债务未超过警戒线的区镇,在警戒范围内的债务增幅不得超过区镇地区生产总值增幅。

(二)进一步推动县属国有企业规范化运行。具备实体化运行条件的政府平台公司要有序规范推进实体化运作,要通过法人治理、目标绩效考核评价、内设机构和劳动用工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的有效管理。强化分类绩效考核,对经营性国有企业要加大创新能力、效益增长、投资回报、保值增值等指标的绩效评价;对公益性国有企业注重项目建设、成本控制、服务质量等指标的考核。建立市场化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国有企业活力,实现效益最大化。从严控制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切忌管理行政化。对企业用工严格按规定审批,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县国资办、人社局等部门要强化监督,保证国有企业规范化运行。

(三)进一步严格“三公”经费的合理使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党政机关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控制行政成本,管紧公务活动经费,管好商务活动经费,加强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大型会议费、学习培训费、差旅费等公务经费的管理,认真执行公务卡结报制度,各单位公务活动经费不得突破预算,不得挤占其他经费预算。开展双招双引和产业培育工作经费,可单列为商务活动费核算,列入部门预算。要严格执行国家监察部等部委8月份颁布的第31号令,坚决杜绝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各项津贴补贴。

(四)进一步强化土地的集聚集约利用。千方百计化解土地制约瓶颈。对闲置低效用地,要强势推进清理处置工作,通过督促企业限期开工、增资扩能、分割转让或有偿收回等途径,逐步建立工业项目用地奖励和惩处退出机制,最大限度地盘活存量土地,有效缓解土地的供需矛盾。对已征土地,要落实到具体项目,充分发挥最大效益。对已落实项目的,抓紧组织供地,各区镇已征工业用地的供地率必须达到100%,保证已征项目用地的合法化;对因规划调整不能供地的,进行异地置换盘活;对未落实项目及收回储备的土地,组织以地招商;对因拆迁、补偿未能到位的,加大组织推进力度,确保净地上市,避免产生新的闲置空闲用地。对新上工业项目用地,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大对亩均投资强度、项目规模、投入产出比和亩均税收的预审力度,确保落户项目质量。鼓励企业提高投资强度,新建高标准厂房,提高土地利用率。县考核办要将集聚集约发展作为明年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拟增设“集聚集约杯”。

要加快实施民生工程,着力维护和谐稳定大局

(一)进一步推进实事工程。今年初,县政府确定了15件民生实事工程,目前已完成4件。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农村桥梁施工、残疾人托养服务、农村健康饮水、消防栓建设、一幼东扩等11件民生项目正按序时加快推进。下一步,我们要本着对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对照时间和要求,抢抓当前,全力以赴,强化动态跟踪督查,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要加大实事工程效果的反馈、宣传,让百姓实实在在地感受、体验到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带来的便捷和实惠。

上一篇: 快消品调研报告 下一篇: 优秀基层干部事迹材料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