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04 04:36:02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律师调查报告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秉承学院团委实践真知,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共建和谐的宗旨,今年我选择了社会调研活动作为我的实践内容。众所周知,法律是我们维护正当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大学生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21世纪高级人才,其法律意识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对汕头大学留校过年的50名外地大学(非本科法学专业)进行了调查。
一、 研究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为xx年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汕大未返乡过年的50名非法学本科专业的外地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 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1、85.13%的大学生认为法律与他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但还有少数14.87%认为无关;
2、54.87%的大学生秉信法律能为他们解决现实中的问题纠纷,维护切身的利益,8.21%却认为不能,还有36.92%认为目前不能,但相信以后会逐渐完善;
3、23.59%的大学生对法律所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了解不是很清楚,73.33%大学生了解一般,只有3.08%了解很透彻;
4、通过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渠道获得法律知识的学生比例居多,占76.41%,12.82%是自己通过看有关法律方面的书籍了解,通过国家普通法宣传这一途径的占最少数,为10.77%;
5、问如果你在网上买到一件伪劣的电子产品,70.77%的人采取要求退货的措施,13.85%大学生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好自认倒霉,15.38%表示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问:某人经过一栋楼,刚好被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中,大脑受了伤,导致下半身瘫痪。他的家人去了那栋楼挨家挨户地问是谁家掉下来的花盆,但大家都不承认。那他该怎么办?
其中1.54%认为找不到肇事者,只能自认倒霉,88.72%赞成报警,让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此事的方案,9.74%的大学生主张把整栋楼的居民全告到法院;
7、12.31%学生认同违法行为一定是犯罪行为,犯罪行为一定是违法行为的说法,其余87.69%则反对;
8、只有少数14.36%大学生有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经历;
9、83.08%大学生认为在不被告知的情况下,自己的照片被他人用于商业宣传属侵权行为,8.21%大学生持相反观点,另有8.72%表示不清楚侵权与否;
10、如果被侵权,5.13%大学生认为无所谓,反正对自己也没多大的影响,26.15%表示要私下和平解决,甚至有1.03%坚持私了不行,要用武力解决,67.69%大学生则希望通过老师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11、对于大学生闯红灯或骑自行车载人的行为,15.38%以为不必大惊小怪,10.77%认为要严格禁止,甚至8.72%的大学生主张应加以处罚,65.13%认为应加强宣传教育;
12、50.26%大学生认为法律的执行在新闻、报刊、电视、广播等舆论的监督下最有效,18.97%认为在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机关的监督下行之有效,23.08%认为群众监督更有力,4.62%认为这取决于执行机关的自我监督,最后有3.08%表示说不清;
13、79.49%大学生同意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说法,14.36%则不认同,6.15%觉得得看钱数目大小,如数额较大则同意,数额小就无所谓;
14、80%大学生认为任意毁坏公共垃圾桶的行为属违法行为,13.33%则认为不违法,还有6.67%表示不清楚此种行为是否违法;
15、2.05%大学生表示从来不会关注日常生活中社会发生的法律案件及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并尝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一案件,90.77%承认很少有这种自觉性,只有7.18%大学生经常关注这种法律案件且有汲取法律知识的热情。
备注:本次调查问卷共200份,有效填写人次为195。
三、原因分析
(一)、学生方面的因素。
(1)重视程度不够,缺乏主动性。根据调查了解到,仍有14.87%大学生认为法律知识与他们的生活无关。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大学生普遍认为专业知识才是他们应该努力与花放精力的方向,不是法律专业的学生把时间浪费在学法律知识上并不能获得什么实质性利益,是极愚蠢的行为。据我切实了解,多数大学生认为法律枯燥乏味,法律课上基本卧倒一大片,更谈不上会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学校开设的相关课程,也只求考试过关,大多数学生重学分轻实效,也是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之一;
(2)传统的妥协性与劣根性。调查表明,占很大比例的大学生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坚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妥协观点,得过且过,不采取任何法律措施;(这将助长了违法分子的气焰)
(3)缺乏实践性。关注日常生活中社会发生的法律案件及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并尝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一案件的学生仅占调差人数的7.18%,微乎其微。且只有少数14.36%大学生有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经历。大学生极少参加法律实践,是对现实法制缺乏感性认识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教师、学校方面的因素
(1)重视程度不够。除了法律专业的以外,其他院系的有关法律的课程,老师都不会严格要求学生,对于学生在课堂看其他与课程无关的读物或睡觉或听音乐等一切做与法律无关的事的现象,也司空见惯,这似乎也是近年各高校的教学传统了,这师生默契潜滋暗长,发展得顺乎自然。由此,学生得到的法律知识更加贫乏了;
(2)课堂气氛沉闷。法律知识相对于其他学科,确实比较枯燥,老师授课方式又缺乏生动性,导致课堂气氛呆板,学生昏昏欲睡,鲜有积极性;
(3)学校宣传力度不够,学生不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其与生活的密切性。
四、调查总结及应对措施
调查显示大学生的维权及守法自觉性不高。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为此,我建议学校可有针对性地从三方面入手。
(一)进行普法教育
1、教学内容的选择:
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与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应讲授与学生有一定联系的法律,容易提高学生兴趣,增强普法效果,从而也使学生通过普法教育获得值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观念;
2、,教学方法的改革:
原本枯燥的法律课加上教师死板的教学方式更使学生上课提不起精神。因此,加强对教学方法的改进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在教学中应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比如课堂讨论,多进行社会著名案例分析,结合录像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才能使普法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效果。
(二)实践性的增强:
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普法教育毕竟过于抽象,要真正唤醒学生的法律意识,应采取一些更具体,更行之有效的办法,针对大学生年龄及性格特点,把法律意识的培养同组织活动相结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学生通过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
2、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
3、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达到开拓视野,深入社会,更深切地体会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重要性的效果;
4、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既能让学生了解时事,也能使学生更深切体会法律的权威。
目前,公民法制观念还是比较淡薄 ,成为推进法治进程的障碍 ,所以 ,树立法制观念 ,增强全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 ,是实现我国法治化的前提,更是我们大学生的义务。
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的调查报告二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从法律上来说,公民年满18岁以后,父母的监护职责已经结束,不需再承担子女的生活。大学生在进入大学时,基本都已经年满18岁,进入大学是其独立生活的开始,也是其学习承担责任、维护自己的权益的开始。
大学对于学生来说,尤其对于家庭有困难的学生来说,虽然还没有完全步入社会,但却需要独立承担一定经济责任。因此,在大学阶段,打工兼职,是很多大学生特别是贫困生补贴微薄的生活费用的主要方式。据了解,约有10%到15%的在校学生有固定兼职,40%到60%的学生曾有兼职经历。1
大学生打工兼职的普遍,与他们劳动性质的尴尬处境形成鲜明对比。在没有制度保障的情况下,大学生兼职都存在什么样的问题,而大学生又采取了什么样的态度与方式去解决这些问题?笔者针对这些情况对在河北师范大学二学校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发放问卷,形成了这份大学生兼职权益维护调查报告。
一、学校概况
韶关学院,位于韶关市浈江区,是一所重点大学。建校五十一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人才10万余人。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1573人,成人教育在校生8565人。建校五十一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人才10万余人。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1573人,成人教育在校生8565人。
二、调查方法
1、样本的抽取:由于本报告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我校大学生兼职时权益维护的情况,因此,问卷的发放对象主要为曾有过兼职经历的大学生,没有兼职经历的大学生不包括在调查范围之内。
2、问卷的发放与回收:本报告的研究对象主要为本校大学生,由于针对的是曾有兼职经历的大学生,本次调查选择在学校兼职信息集中的学校进行发放,共发放100份问卷,回收83份,回收率为83%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该校大学生兼职中存在的问题
1、大学生兼职权益受到侵害现象较为普遍,但最后权益得到维护的比重较低。在 接受调查的大学生中,认为在兼职过程权益受到侵害的占46.99%,其中33.73%的同学认为所受到的侵害较小,基本可以忽略,认为在兼职工作中经常受到权益侵害的同学有10.84%,而受到严重侵害甚至是被骗的同学占2.41%。
与权益受到侵害的普遍现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权益侵害发生后,最后 得到维护的大学生在所有样本中仅占6.02%,在受侵害同学中占12.82%。 这些数据说明,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比较普遍,需要 1 李建明.暑期要打明白工[EB/OL].记者观察.http: //people. com. cn/ GB/ paper53/ 6749/ 658415.htrn120xx. 5
学校和有关部门予以重视和提出解决办法。
2、大学生兼职类型主要为家教和促销,类型比较单一。调查结构显示,选择家教 作为兼职的大学生比重最大,占36.14%。其次,选择促销的大学生比重仅次于家教,占25.3%。选择服务业作为兼职的大学生占9.63%,企事业单位ʵϰ占8.43%,而校园占4.82%,其他占6.02%。
从调查结果可看出,大学生兼职的类型比较单一,即社会给予大学生业余兼职的选择途径较少,这一点可从企事业单位实习的人数较少看出,正规的企事业提供的兼职机会较为可靠,学生也可以从中得到锻炼,但是由于大学生本身也受到课业和时间安排的限制,难以从事全天候的工作,也会给企事业管理带来一定难度。因此大学生尽管工作能力和知识水平较高,却也较难受到企业青睐。
从事家教和促销的大学生之所以比重很大,首先因为家教和促销机会较多。其中,家教符合大学生本身的知识能力,加上家教多以小时给付工资,在课余时间从事家教是学生较为理想的兼职工作。其次,因为大学生是比较廉价的劳动力,而促销无需工作经验,大学生形象青春活力,因此十分符合促销的要求,这方面的机会也比较多。
校内勤工助学的机会可以照顾到学生的上课时间,同时也更有保障,但是学校所能提供的机会较少,报酬也相对较少,所以所占比重并不大。
从大学生选择的兼职机会来看,大学生兼职与专业学习关系不大,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缓解经济压力和锻炼自己各方面的能力。
调查结果显示,有46.99%的大学生在兼职中曾遭遇侵权。在本次调查中,我们对大学生兼职类型以及从事何种兼职时遭遇侵权进行了交叉分析,发现从事促销兼职的大学生遭遇侵权比重最大,占侵权总人数的33.33%,家教次之,占30.76%。服务业占10.26%,企事业单位实习占7.96%,校园占5.13%,勤工助学占2.56%,其他占5.13%。
从上述分析可看出,促销兼职机会虽然较多,但保障性低,容易遭遇侵权。家教和服务业的雇主一般都是个人或者商户,信誉程度不高,侵权情况也较为容易发生。勤工俭学的机会是由学校提供,保障性比较高,所以发生侵权的几率较低。
3、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兼职侵权类型主要是工作时间过长,待遇过低,但克扣 工资的情况时有发生。在所接受调查的大学生中,认为兼职工作时间过长、工作量大,而待遇相对来说较低,抱持这种想法的大学生比重约83.13%。遭恶意拖欠和克扣工资的情况占12.04%,人格或身体受到伤害的情况较少,只占1.2%,其他类型占3.61%。
经调查显示,家教是所有兼职类型中每小时收入最高,每小时平均收入为15元,但家教按小时算,一般一个下午是按2小时计算。其余兼职工作的每小时收入平均在6到8元不等。因此,可以看出,大学生的收入水平较低,基本属于廉价劳动力,并且还存在拖欠和克扣工资的情况,这种情况并不合理。
4、维权方式单一,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面对权益遭受的侵害,43.37%的大学生 选择主动与对方交涉双方协商解决,24.1%的不采取任何措施忍气吞声,10.84% 的求助学校或政府相关部门,9.63%找家人或他人帮忙,有7.22%的采取其他途径解决,只有4.81%的提起仲裁或通过司法解决。
大学生权益受到侵害时首先想到的是主动找雇主协商解决,但是问题是否解决决定于雇主一方的态度。由于大学生兼职的雇主多为个人或者商户,他们考虑到自身经济利益一般会让协商难以达成。
但是大学生能够采取维护自己利益的措施很少,加之对此不熟悉,相当一部分的大学生在面对雇主的强硬态度只好忍气吞声,不采取任何措施。如果采取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大学生需要面对诉讼周期长、成本高、法律程序繁琐等问题,这些问题往往让很多大学生望而却步。
四、原因分析
1、难以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劳动法保护的对象主要是与雇佣方签订合同的 劳动者,而大学生只是利用课余时间打工,不属于就业,一般以口头协议为主,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不属于劳动法保护范围。
2、由于大学生兼职方式的特殊性,其雇主多为个人或者私人商户、企业。无 论是安全保障还是劳动保障,都可能由于雇主对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而难以得到保障。
3、教育系统的保护不利。大学生兼职已经是校园里的一种普遍现象,但是当 大学生在校外兼职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纠察部门难以管辖,而学校也没有相关部门替学生主张。同时,对学生兼职最低小时工资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8元的收入水平限定过低,校外兼职以此为参照,也尽力压低大学生的兼职收入。
4、大学生维权意识淡薄,对于如何避免被侵权以及在侵权有哪些途径可以选 择没有很清晰的概念,在自己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往往采取忍气吞声的态度。
(二)建议意见
秉承学院团委实践真知,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共建和谐的宗旨,今年我选择了社会调研活动作为我的实践内容。众所周知,法律是我们维护正当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大学生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21世纪高级人才,其法律意识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对汕头大学留校过年的50名外地大学(非本科法学专业)进行了调查。
一、 研究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为XX年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汕大未返乡过年的50名非法学本科专业的外地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 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1、85.13%的大学生认为法律与他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但还有少数14.87%认为无关;
2、54.87%的大学生秉信法律能为他们解决现实中的问题纠纷,维护切身的利益,8.21%却认为不能,还有36.92%认为目前不能,但相信以后会逐渐完善;
3、23.59%的大学生对法律所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了解不是很清楚,73.33%大学生了解一般,只有3.08%了解很透彻;
4、通过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渠道获得法律知识的学生比例居多,占76.41%,12.82%是自己通过看有关法律方面的书籍了解,通过国家普通法宣传这一途径的占最少数,为10.77%;
5、问如果你在网上买到一件伪劣的电子产品,70.77%的人采取要求退货的措施,13.85%大学生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好自认倒霉,15.38%表示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问:某人经过一栋楼,刚好被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中,大脑受了伤,导致下半身瘫痪。他的家人去了那栋楼挨家挨户地问是谁家掉下来的花盆,但大家都不承认。那他该怎么办?
其中1.54%认为找不到肇事者,只能自认倒霉,88.72%赞成报警,让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此事的方案,9.74%的大学生主张把整栋楼的居民全告到法院;
7、12.31%学生认同违法行为一定是犯罪行为,犯罪行为一定是违法行为的说法,其余87.69%则反对;
8、只有少数14.36%大学生有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经历;
9、83.08%大学生认为在不被告知的情况下,自己的照片被他人用于商业宣传属侵权行为,8.21%大学生持相反观点,另有8.72%表示不清楚侵权与否;
10、如果被侵权,5.13%大学生认为无所谓,反正对自己也没多大的影响,26.15%表示要私下和平解决,甚至有1.03%坚持私了不行,要用武力解决,67.69%大学生则希望通过老师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11、对于大学生闯红灯或骑自行车载人的行为,15.38%以为不必大惊小怪,10.77%认为要严格禁止,甚至8.72%的大学生主张应加以处罚,65.13%认为应加强宣传教育;
12、50.26%大学生认为法律的执行在新闻、报刊、电视、广播等舆论的监督下最有效,18.97%认为在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机关的监督下行之有效,23.08%认为群众监督更有力,4.62%认为这取决于执行机关的自我监督,最后有3.08%表示说不清;
13、79.49%大学生同意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说法,14.36%则不认同,6.15%觉得得看钱数目大小,如数额较大则同意,数额小就无所谓;
14、80%大学生认为任意毁坏公共垃圾桶的行为属违法行为,13.33%则认为不违法,还有6.67%表示不清楚此种行为是否违法;
15、2.05%大学生表示从来不会关注日常生活中社会发生的法律案件及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并尝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一案件,90.77%承认很少有这种自觉性,只有7.18%大学生经常关注这种法律案件且有汲取法律知识的热情。
备注:本次调查问卷共200份,有效填写人次为195。
三、原因分析
(一)、学生方面的因素。
(1)重视程度不够,缺乏主动性。根据调查了解到,仍有14.87%大学生认为法律知识与他们的生活无关。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大学生普遍认为专业知识才是他们应该努力与花放精力的方向,不是法律专业的学生把时间浪费在学法律知识上并不能获得什么实质性利益,是极愚蠢的行为。据我切实了解,多数大学生认为法律枯燥乏味,法律课上基本卧倒一大片,更谈不上会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学校开设的相关课程,也只求考试过关,大多数学生重学分轻实效,也是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之一;
(2)传统的妥协性与劣根性。调查表明,占很大比例的大学生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坚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妥协观点,得过且过,不采取任何法律措施;(这将助长了违法分子的气焰)
(3)缺乏实践性。关注日常生活中社会发生的法律案件及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并尝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一案件的学生仅占调差人数的7.18%,微乎其微。且只有少数14.36%大学生有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经历。大学生极少参加法律实践,是对现实法制缺乏感性认识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教师、学校方面的因素
(1)重视程度不够。除了法律专业的以外,其他院系的有关法律的课程,老师都不会严格要求学生,对于学生在课堂看其他与课程无关的读物或睡觉或听音乐等一切做与法律无关的事的现象,也司空见惯,这似乎也是近年各高校的教学传统了,这师生默契潜滋暗长,发展得顺乎自然。由此,学生得到的法律知识更加贫乏了;
(2)课堂气氛沉闷。法律知识相对于其他学科,确实比较枯燥,老师授课方式又缺乏生动性,导致课堂气氛呆板,学生昏昏欲睡,鲜有积极性;
(3)学校宣传力度不够,学生不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其与生活的密切性。
四、调查总结及应对措施
调查显示大学生的维权及守法自觉性不高。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为此,我建议学校可有针对性地从三方面入手。
(一)进行普法教育
1、教学内容的选择:
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与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应讲授与学生有一定联系的法律,容易提高学生兴趣,增强普法效果,从而也使学生通过普法教育获得值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观念;
2、教学方法的改革:
原本枯燥的法律课加上教师死板的教学方式更使学生上课提不起精神。因此,加强对教学方法的改进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在教学中应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比如课堂讨论,多进行社会著名案例分析,结合录像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才能使普法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效果。
(二)实践性的增强:
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普法教育毕竟过于抽象,要真正唤醒学生的法律意识,应采取一些更具体,更行之有效的办法,针对大学生年龄及性格特点,把法律意识的培养同组织活动相结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学生通过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
2、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
3、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达到开拓视野,深入社会,更深切地体会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重要性的效果;
4、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既能让学生了解时事,也能使学生更深切体会法律的权威。
目前,公民法制观念还是比较淡薄 ,成为推进法治进程的障碍 ,所以 ,树立法制观念 ,增强全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 ,是实现我国法治化的前提,更是我们大学生的义务。
范文(二)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指人们对于法律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情感、态度的总称。法律意识作为国家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对国家的法制建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群体, 大学生法律意识如何直接关系到未来国家法制建设的进程。为此我们对在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状况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法律知识的来源及法律知识重要性的认识、主动应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守法与护法意识、法制观及对法律的信任度、基本法律知识的了解与掌握。计25道题。该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0份,回收30份。
(一) 法律知识来源及法律知识重要性的认识。42.1%的学生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课堂,47.3%的学生法律知识来源于电视、电台和报纸,受家庭影响及其他来源的占10.6%。说明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来源广泛,但课堂与其他传播媒介占据主要部分。当问及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时,只有20%的同学认为法律非常重要,我有麻烦首先想到法律途径解决,没有法律我就没有办法生活,63.3%的同学认为法律比较重要,我有时会尝试使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另外16.6%的同学认为法律不太重要或者根本没作用。约1/2的学生认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强弱受学校的影响最大,约1/3的学生认为社会是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最大因素,家庭及个人因素只占20%。从中可以看出,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大部分同学对法律的认识仅限于理论层面,还没有渗透到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学校组织的一些宣传活动或讲座只有43.3%的同学觉得能学到一些东西,剩余56.7%的同学觉得太形式化,不愿去浪费时间,或者没有参加过。
(二) 主动应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在实际生活中,有意识的应用法律知识的学生比例仍然不高,问卷中,试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同学只有10%,90%的同学选择暂时没试过。参加勤工俭学或兼职时,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只占70%,仍有30%的学生完全没有这个意识。买了某种价值不菲的商品但后来现被骗后只有46.7%的同学会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40%的同学选择直接到商店找负责人赔偿,6.7%的同学选择把商品扔了,当买个教训,6.6%的同学选择到处跟别人说这个商品是假的,叫人不要买。这说明学生的维权意识普遍不强。但可喜的是,当问到当你真正处于一件法律案件中有83.3%的同学认为自身法律意识不够,但懂得咨询专业人士,16.7%的同学则认为自身的法律知识足够,而且懂得咨询专业人士。法律本身是一门学理性极强的学科,不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理论,就难以用理论解决现实存在的法律问题。
(三) 守法、护法意识。由于传统法律意识的思维惯性,以及教育与宣传舆论的局限,大多数学生的法律意识处于一种被动的守法状态,虽然有较高的守法意识,但自觉性仍有待提高。对于一些轻微的违法违规行为,有40%的同学坚决不做,56.7%的同学选择会视情况而定,还有3.3%的同学则不介意,跟大众一起做。对于一些来路不明的自行车63.3%的同学认为自己不会去买,36.7%的同学则会买,因为很喜欢。
(四) 法制观及对法律的信任度。当问及一次你的一个亲密无间的朋友,向你借600元生活费,答应三个月之后还,你会要求他(她)写借条给你吗?时,46.7%的同学认为不用写,30%的同学认为写不写都无所谓,只有23.3%的同学认为应当写。大多数同学的法律意识还停留在法律心理阶段,只是基于自身日常生活对法律现象的一种表面的、直观的感性认识,远没有形成高水平的法律思想体系。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对国家有贡献的人与普通人一样犯了罪,应当公平对待。该选项得到了96.7%的支持率,说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观念已经深入民心。守法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任何人犯了罪都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另外,结果显示,所有被调查同学都希望能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这说明同学对法律意识在现代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清醒的认识,希望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五) 基本法律知识的了解与掌握。在调查问卷中,我们设计了10道具有固定答案的题目考查同学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各题答对率如下:
9、你知道《劳动法》里面规定试用期最长是多久吗?30%
11、父债子还,是否正确76.7%
14、你知道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吗?67.7%
16、王某有三个儿子,王某在病死之前当某个儿子的面做了口头遗嘱,这种遗嘱是否有效?43.3%
17、刘某现在17周岁,父母双亡,主要靠自己打工维持生计,则刘某属于?26.7%
18、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按照民法规定称为?66.7%
19、刑法规定应负刑事责任最低法定年龄是10%
20、甲某和其12岁儿子共同抢劫,其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40%
21、投毒杀人,当被害人服毒后尚未死亡之前,犯罪悔悟,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抢救,但抢救措施未生效,被害人死亡,这种行为属于。60%
22.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是。33.3%
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是明显欠缺的。在严峻的就业形势的压力下,大多数同学会把更多的时间放在专业科目的学习上,从而忽略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有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增多,占社会刑事犯罪的比例持续上升。其原因之一就是不懂法,不知法。没有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没有法律意识,那么,即使是当自己的正当权益被侵害时,也不懂如何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卷调查的基本结论是: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仍亟待增强。
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修养,提升法律思维水平,不仅是我们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我们不仅要学习法律知识,掌握学习方法,参与法律实践,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而且要树立法律信仰,宣传法律知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自觉维护社会主义的法律权威。
另外,在学习法律知识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培养:
①法律至上意识。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形同虚设。信仰法律,崇尚法律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尊重。法律的权威不仅来源于其强制性,更源于人们对法律的尊重、信赖和崇尚。
②公民意识。培养公民意识就是培养树立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权利与义务辩证统一的观念,民主与法制辩证统一的观念。从而正确认识自己与国家的关系,与人民的关系,以主人翁的态度正确对待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
1.楼顶绿化的内涵
提到楼顶绿化,人们往往把它理解为楼顶花园的同义词,实际上涵盖在其中的不仅仅是楼顶的庭院或花园。还包括其他多种形式。从广义上讲,楼顶绿化是指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屋顶,露台,天台,阳台等人工基质地进行的绿化。在这种形式的背后,有巨大的技术力量支持着楼顶绿化的发展。从自然土壤到轻量基质,从铺设简单的排水层到蓄排水技术。从单纯选择适应屋顶环境的植物到科学培育适应屋顶环境的植物材科,雨水综合利用等,这些技术的发展无疑是楼顶绿化不断发展的结果。
2.楼顶绿化的功能
2.1楼顶绿化相对地面绿化,投资少、见效快。立足于现有土地条件,开拓了城市绿化空间,美化了城市景观。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高市民生活和工作环境质量,为市民提供休憩园地。
2.2楼顶绿化能够有效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绿化用地的矛盾,提高国土资源利用率。增加绿化覆盖率,提高绿视率。
2.3楼顶绿化能够改善屋顶刺目的眩光,改变不少建筑屋顶脏,乱,差的面貌,在平改坡“红楼顶”之余又添“绿楼顶”。
2.4楼顶绿化改善热岛效应:吸收热能,有助散热。具有夏季隔热、降温,冬季保暖,同时保护防水层和建筑屋顶结构的作用。
2.5楼顶绿化调节雨水流量。对雨水的截留效应,可以减缓城市水涝,同时通过植物的蒸腾作用,改善生态环境。
2.6楼顶绿化改善空气质素。植物具有维持大气中氧气和二氧化碳的平衡作用,吸滞尘埃,吸收有毒有害气体、杀菌等净化空气的作用。增加空气湿度,净化水源。
2.7楼顶绿化具有柔和建筑生硬线条,使绿色空间与建筑空间相互渗透的作用,保护建筑物顶部,延长屋顶建材使用寿命。
2.8楼顶绿化可种植农作物,从而提供食物。
2.9楼顶绿化由于植物的隔音作用,可消弱城市噪音。
3.对我国楼顶绿化的历史考量
我国自60年代起,才开始研究屋顶花园和屋顶绿化的建造技术。随着国内经济建设的突飞猛进,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的评价日益受到重视。例如等国内各大城市,屋顶绿化自发地以各种形式展开。为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增加城镇的人均绿地面积等的需要,屋顶花园、屋顶绿化、屋顶养花才真正进入城市的建设规划、设计和建造范围。
省深圳市人民政府于1999年11月了《深圳市屋顶美化绿化实施办法》,并制定全市屋顶美化绿化的规划和实施办法,组织全市屋顶美化绿化工作的检查、督促和考评。
省于2000年了《关于我省城市屋顶美化和防护(防盗)网、空调器及室外管道规范装设的意见》,提出各市可参照深圳市的做法,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建筑物屋顶美化绿化的措施。
省于1994年颁布地方标准《蓄水覆土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市绿化管理局2002年11月了《关于组织编制屋顶绿化三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省成都市2005年全面实施屋顶绿化方案,力争在今年年底达到人均屋顶绿化面积0.5平方米。
4.对楼顶绿化技术的考量
4.1楼顶环境条件的分析与植物考量
植物成活与生长的好坏取决于其生长的立地条件的优劣,由于楼顶的生态环境与地面有明显的不同,光照、温度、湿度、风力等随着层高的增加而呈现不同的变化。所以用于屋面种植的植物材料比地面使用的植物材料要严格。目前一般来说应选择观赏与食用结合的植物。受环境所限,不易选择高大乔木和定植花卉,可培植切花。蔬菜、食用菌、药材、瓜果等是今后的栽培方向。
4.1.1适应性强,长日照的浅根性小乔木以及灌、草、花、藤类植物。(深根性,钻透性强的植物材料不宜选用)
4.1.3喜光照、耐早、耐高温、耐湿的植物材料。
4.1.4抗病虫害性强。具有较低的养护管理要求。适于粗放管理的植物材料。
4.1.5抗楼顶大风,抵抗空气污染并能吸收空气污染物的植物材料。
更青睐国内旅游目的地
当被问及“在不需考虑时间或开销的情况下,最希望去哪里旅行”时,36%的受访者表示,他们希望在中国大陆度假,其次有20%的人将亚洲其他地方视为旅行首选目的地,另有17%的人选择了欧洲,10%的人选择了美洲。
中国国内旅行市场潜力巨大,旅游资源极其丰富,旅行者正日益感受到这一点。北京、三亚和桂林位居国内梦想旅行目的地的三甲。
中国高端旅行者最关注安全问题
在受访者中,51%的人将安全视为他们最关注的问题,天气(40%)次之,行程安排(31%)位居第三。尤为突出的是,在来自杭州和深圳的富裕旅行者中,分别有90%和74%的人非常关注安全问题。
在对旅途中支付方式有担心的人群中,提取现金是否方便(50%)以及刷卡消费是否方便(43%)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随着中国人更加频繁地外出旅行,他们越来越意识到安全与有备无患的重要性,因此提供旅行无忧服务,如自动旅行保险、网上保险箱和全球24小时紧急援助服务等将成为一种趋势。
旅行方式与年龄有关
对于旅行方式,44%的受访者表示他们一般会报团参加旅游,尤其是年龄在50~59岁的被访者,选择参加旅行团旅游的比例高达55%而在18~34岁的受访者中,只有37%的人参加旅行团,他们最为青睐的旅行方式是旅游套票(机票+酒店预订),比例达到了41%。另外,选择分开预订机票和酒店的旅行也是相当 部分高收入人士(20%)的选择。
旅行期间购物增多
富裕的中国旅行者在购物上的花费比其他任何活动都要多。受访者在出国旅行期间平均花费3160元购买物品,而休闲娱乐的开销平均为2280元,餐饮费用平均只有1630元。高端旅行者最喜欢购买的物品是纪念品(61%)和当地的土特产品(60%)。
个人对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称为法律意识,法律意识的内容是广泛的,又对法律本身的认识如对法的本质和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态度和要求,也有对自身角色的认识,包括自身权利和义务的看法,还包括对现实行为合法性的评价,等等。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法律意识不仅包括对法律本身在情感上、认知上、信仰上和评价上的一种内心体验,也包括对一些具体现象的反映形式。他们作为祖国的希望和明天,也是主导未来中坚的力量,他们的法律意识影响的不止是作为公民的本身,还影响整个社会法治文明的程度。
要想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能对大学生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教育,要想有针对性的开展类似的法制教育必须“知己知彼”,就是对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有比较客观的了解和掌握。这是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如果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不能准确客观的掌握,我们最后所采取的法制意识培养的相关教学可能都会与我们想要达到的效果大相径庭。这一群体的特殊性不仅在于他们身份的特殊性和未来走向的特殊性,也在于他们年龄层次的特殊性,他们在大学中,从刚步入成年的18岁左右到二十几岁,这是一个非常具有可塑性的年纪,也是一个充满变数的年纪。人生经历的欠缺、社会经验的不丰富、知识面的不广阔、新知识的接受能力强、心智的不成熟性,等等,都是这一特殊阶段他们的特征。在特殊的年纪如果遇到特殊的环境和特殊的时代事件,会对大学生的成长产生极大的影响,甚至出现了个别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行为上的偏差,偏差与社会对他们相应的要求。由此可见,准确掌握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实状态和他们特殊年龄段的法律需求是对他们进行教育的必经阶段,对提高这一阶层当代法律意识和培养他们在遵纪守法方面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小而言之的好处,大而言之,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与国家建设法治社会的长远方针有非常高的契合度,是国家建设的需要,也是人才培养的需要。
正是基于这样的重要性分析,我们法律教学团队想在我校学生的法律课程教学中取得更好的效果,让学生不仅在知识上有更多的收获,在法律意识的培养上同样也有大的收获。所以对我校的学生们开展了一次有关法律意识现状的调查。以下是对我校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的现状与分析。
一、调查形式和结果
通过对我校2015级和2016级学生进行了有关法律意识方面的问卷调查。采用方式分层抽样获得调查样本,发出问卷200份,回收200份,回收率达100%。我们从法律知识获取渠道、通过对问卷的调查的结果进行统计,数据分析如下:
在法律学习的重要性调查中我们调查统计发现,15.3%的学生认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仅限于稍微了解,可以作为选修课程来应对;78.5%的学生认为需要系统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认为必要的法律知识ψ陨淼姆⒄褂蟹浅C魅返墓娣蹲饔茫恢挥胁蛔10%的学生认为学习法律知识完全没有必要。
我校学生在法律知识的来源方面的有32.1%的学生来源于学校开展的相关教育,42.7%的学生获得法律知识来源于大众传播媒介(电视、报纸、网络等),剩余20%左右的学生都是受家庭影响和其他渠道的来源。
在对学生对法律知识学习的运用上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23.4%的同学认为自己掌握了必要的法律知识,并且能在现实问题的解决中灵活运用到这些知识。71.1%的同学感觉自己没能灵活运用这些知识为自己解决较为现实的问题。
当调查学生的具体实践行为时,大学生兼职工作中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只有57%,无意向的人占36%;遇到现实问题自身的利益收到损害时,认为应该向保卫处或者公安机关报案的有74%,这一数据从另一层面也可以看出我校学生在法律意识方面的淡薄性值得我们深思。29.6%的学生认为造成目前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在于所接受的法律教学活动的局限性,又有46.2%的同学认为这种淡薄意识源自于社会大环境。
去年以来,新的休假制度形成的春节、 “十一”、“五一”三个假日旅游“黄金周”,极大地刺激了人民群众的旅游热情,国内旅游空前火爆,自去年国庆至今年春节、“五一”,接连出现了公众旅游消费热的几个。假日旅游有力推动了我省旅游业及铁道、交通、民航和餐饮、商业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刺激了消费,拉动了内需,增加了财政收入,满足了公众的旅游需求,丰富了节假日生活,对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繁荣地方经济,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受到全社会的普遍欢迎和关注。 假日旅游带动假日经济大发展,其主要表现在:
(一)假日旅游带动旅游业的发展。“五一”期间全省共接待中外游客320万人次,旅游收入突破20亿元人民币,日均近3亿元,比去年国庆增长12%。全省各地的热点旅游区再度火爆,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厦门共接待海外游客58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16亿;去年刚刚列入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的武夷山市接待游客达到10.5万人次,旅游直接收入5000多万元,均创历史最高记录。“五一”期间,适逢湄洲岛举办妈祖文化旅游节,七天时间上岛人数达12万人次。三明市有卖票的48个景点共接待26.8万人次,较去年比增200%,收入5350元人民币,比增215%。过去属温冷地区的连城冠豸山接待3万多人次。由于假日旅游的迅速升温,旅行社生意红火,各地宾馆饭店频频告急。
(二)假日旅游带动民航交通业的发展。“五一”期间,厦门机场进出港114343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56%;飞行航班837次,其中增加航班142次。武夷山机场起降航班达170架次。5月1日,进出福州长乐国际飞机乘飞机出游人数达4900人。从5月1日开始进出福建的各趟旅游专列整天持续高峰,日均到发客流量达4万余人,超过春运,全省增开了30多对旅游专列。福州、厦门、泉州始发的中短程旅游列车趟趟爆满,其中观光游客占80%以上。福州至武夷山的“武夷之列”专列在原有基础上又加挂四节车厢,仍超员30%。节假日期间,厦门火车站发送旅客71294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57.85%。公路客运也不逊色,如厦门特运总公司节日客运量达113065人次。据测算,交通费在旅游花费中所占比例最高可以达到70%以上,铁路、民航、公路以及水运已成为假日旅游最大的受益者。
自上世纪90年代末,我市城镇郊区和旅游景点周边就出现了一些依托农村和农业自然资源为基础,以吃家菜、住农家房、观农家景、干农家活等为主要内容的“农家乐”和休闲农庄,并且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市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以旅强农的重要渠道,成为我市旅游业的一个新亮点。
据初步摸底调查,全市休闲旅游农业园区12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500万元)园区或企业24家,从业人员1.7万人,其中农民工1.65万人以上,2011年全市各类休闲农庄接待总人数超过200万人次,营业收入过1亿元。
我市各地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与条件,基本形成富有特色的各功能类型的休闲农业格局。
观光观赏型:农业特色明显,浮梁的茶叶、乐平的蔬菜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一定影响,还有瑶里的油菜花、三龙的绿化苗木、西湖和瑶里的山珍、德宇生态园的继树、根雕等,为开发观光观赏型休闲农业项目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是观光园艺、观光特种农业、观光林业等旅游资源最为集中的区域。建设中的德宇龙头山庄、生态路休闲农业观光长廊、乐平镇桥特种蔬菜基地、浮梁优质茶基地,都是观光观赏型休闲农业的典型。
参与体验型:我市参与体验型休闲农业的发展始于城郊周边,主要以吃农家菜、住农家房、观农家景、干农家活的“农家乐”为主体,“茶乡农家乐”、“菜乡农家乐”、“水乡农家乐”、“瓷文化农家乐”等一系列产品现已初具规模。据调查,参与型采摘项目普遍受到旅游休闲者的欢迎,如湘湖、三龙的草莓,王港、历居山的杨梅、早熟梨、葡萄,镇桥的大棚蔬菜,浮梁的有机茶叶,乐平的特色蔬菜等名优特果蔬生产基地,以及遍布各地的水上垂钓基地等均已经或准备开发这类旅游项目。
休闲度假型:我市森林资源和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如汪湖原始森林、高岭古矿遗址、金竹山寨、冷水尖风景区、洪源仙境、历居山等地环境幽静,气候宜人,是天然“氧吧”。不少地方已经或正在利用其优质的生态环境建立各式各样的度假村。市郊则发展高效特色农业,建立配套的休闲娱乐设施,给人提供以生态旅游为特色的田园风光、乡村休闲度假、农业公园等场所。
民俗节庆型:我市地域风俗、节庆活动特色浓、类型多,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重阳节等民间传统节庆活动呈现出浓郁的地方色彩,让人陶醉享受其中。一年一度的中国国际陶瓷节、浮梁茶文化节、浮梁农民艺术节、瑶里原始森林音乐节、乐平农民趣味体育运动会、元宵龙灯会、瑞午龙舟赛等节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让人流连忘返。
二、休闲旅游农业的发展成效
1、省、市各项政策的出台为发展休闲旅游农业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基础
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发展乡村旅游着力打造绿色家园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旅游业产业大省建设若干意见》、《关于落实全省旅游产业大省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省乡村旅游十万人创(就)业行动方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等,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市旅游业总体规划(十一五)》和市委、市政府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一系列规划、决策、意见的相继出台,2011年3月我省还启动了“省居民旅游休闲三年行动计划”,标志着省、市各级政府对发展旅游产业的高度认识及信心和决心,力求打造“生态瓷都、绿色家园”品牌,明确了全市休闲旅游农业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
2、以农促旅,以旅强农,加快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全市涌现出以浮梁瑶里、金竹山寒、王港、湘湖,乐平的历居山、洪源仙境、文山,昌江区的荷塘等为代表的依托旅游景区和特色农业产业等条件而建设的休闲观光农庄、观光示范园、果蔬采摘园、科普教育基地和具有乡村特色的农(渔)家乐休闲旅(餐)馆。开发了以瓷文化游、浮梁茶文化游、乡村风光山水游、特色产品采摘游、古村落游、油菜花游等为主题的精品休闲农业旅游线路,带动了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了农民素质,促进了村风文明和先进文化的传播,越来越多的农民享受了休闲旅游带来的实惠。
3、休闲旅游农业的示范效应有效促进了全市现代农业和旅游食品加工业的快速发展。
休闲旅游农业作为我市农业经济发展的新型产业,带动了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拉动作用。休闲旅游农业不仅带动了餐饮、旅馆等服务业,也带动了当地农村的种养和加工业,进一步优化了农村产业结构,加速了传统农业向现代都市农业的转型。例如,浮梁瑶里的瑶园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与旅游景点紧密合作,充分利用当地的竹笋、香菇、苦槠果、农家土猪肉和粮食等农业自然资源,相继开发出了笋尖、花菇、苦槠豆腐、农家腊猪手、碱水粑等有机休闲观光食品供应游客。还有乐平高家庄食品有限公司、盘圣食品有限公司、浮梁景瑶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赣森食品有限公司、市西湖珍芝天然食品有限公司、老曹土特产、市桃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一大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无不是立足本地农业自然资源开发出系列旅游食品供应游客和全国各地。
4、农业休闲观光已经成为主要节庆活动的主角,有效推动了我市农业经济的发展。
中国国际陶瓷博览会、瓷文化旅游节、浮梁茶文化节、浮梁农民艺术节、瑶里原始森林音乐节、历居山杨梅节等一系列旅游节庆活动,大力打造文化山水游、度假休闲游、绿色生态游、陶瓷艺术游、乡风民俗游、科普修学游、果蔬采摘游等各具特色的旅游产品,充分展现出我市旅游市场和休闲旅游农业的喜人局面,推动了我市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5、发展休闲旅游农业促进了农民工创(就)业,实现农民的就业增收。
省委、省政府去年7月下发了《关于印发省乡村旅游十万人创(就)业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旨在大力推进乡村旅游发展,引导返乡农民工参与旅游开发,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业工作作为一项富民工程。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对于吸纳农民特别是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返乡农业工纷纷当起了导游、厨师、农家乐老板或服务员、民俗演员等,有的到景区做起了小生意甚至做成了老板。例如浮梁瑶里镇的瑶园食品加工厂老板张顺标、西湖珍芝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的老总丁来保、乐平高家庄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焕春等就是返乡农民工回景区创业的典型代表。返乡农民工在家乡就业后,有了较稳定的收入,对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推动旅游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都具有重要作用。
三、休闲旅游农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职能交叉,市场监管机制不完善。休闲旅游农业涉及农业、旅游业、服务业等多行业,管理部门多,职能交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至关重要。从休闲旅游农业企业的注册登记、农业生产、总体规划、旅游管理、监督检查、环境保护和治安管理等各个方面,都迫切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引导和培育规范的消费市场。
2、产业规划布局不合理,发展不规范。目前我市休闲旅游农业产业发展仍处于自由发展状态,缺乏统一规划,一些休闲旅游农业项目未经过规划和论证,存在建设随意、项目雷同、低水平重复开发、特色不突出、效益低下等问题。
3、企业资产产权不明晰,导致企业融资困难。由于休闲农业企业大多是租赁农村集体或从农民手中通过流转方式使用的土地,存在土地使用权证手续不够完备、地面建筑物产权证办理困难、种植的果林没有果(林)权证、养殖的水域办理不了养殖证等问题,企业资产产权不明晰,企业不敢扩大投资规模。当企业需要扩大发展规模需要融资时,其土地、房产、林产、养殖等资产不能进行资产抵押登记,给企业造成融资困难,制约了企业发展。
4、政府资金投入不足,政策相对滞后。目前我市休闲旅游农业企业投资主体相对单一,大都是由民间或工商私人资本投入,政府在财政上缺乏专项支持。当前我市各级政府尚未制定专项发展休闲旅游农业的政策措施,规划审批、登记管理、市场监管、标准体系、行业管理等重要的管理制度体系尚未建立,政府部门也没有落实专项管理经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待改善。
5、人员素质不高,服务意识不强。我市休闲旅游农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大多是原来从事农业生产、加工、营销的农民,存在知识层缺失、管理经验不足等问题,管理和服务难以满足消费者对规范化、标准化服务的需求,从而影响企业的发展。
6、休闲旅游农业普遍层次不高,品味较低。我市休闲旅游农业发展迅速,但大多数局限于吃农家饭、住农家屋、采摘体验、垂钓、打麻将等休闲观光项目,对功能性、高品味的休闲旅游农业项目开发不足,特别是休闲旅游食品加工、销售产业链尚未真正建立起来,市场未得到有效开发,其附加值没有得到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
四、进一步推进休闲旅游农业发展的建议
休闲旅游农业无疑是一项朝阳产业,要推进休闲旅游农业走上健康良性的发展轨道,就必须要强化对休闲旅游农业的政策引导,积极推进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政策支持,促进具有鲜明瓷都特色的休闲旅游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休闲旅游农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把休闲旅游农业纳入现代农业建设的重点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措施进行推进。市政府应成立休闲旅游农业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统一负责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工作,及时解决休闲旅游农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有关政策的实施和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各涉农涉旅部门要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协作,优化服务,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2、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扶持、业主为主、社会参与”的休闲旅游农业发展机制。把发展休闲旅游农业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所需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市级(包括市级)以上的休闲旅游农业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建设,主要用于休闲旅游农业重点建设项目的补助、休闲旅游农业示范企业的认定与奖励、休闲旅游农业行业协会建设、休闲旅游农业整体宣传推介等。各县(市、区)政府都要从实际出发,逐步建立休闲旅游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3、着力培育多元化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以协作、参股、合作、独资、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休闲旅游农业发展。鼓励各经营主体通过对废弃园地、林地、荒地、荒山等进行开发整理,盘活集体存量土地发展休闲旅游农业。妥善解决休闲农业发展的用地问题,对其涉及的非农建设用地,在其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同时要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精心包装、策划一批特色鲜明、市场前景好的休闲观光农业项目,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工商企业、旅游企业投资开发休闲旅游农业,通过资本嫁接和引入先进的管理模式,发展一批主题突出、科技含量高、设施配套的品牌休闲旅游农业项目和产业,进而带动全市休闲旅游农业向集约型、规模化方向发展。
4、加强行业规范管理。结合本地实际,着手制定休闲旅游农业相关行业标准和运行规则,重点要在经营规模、从业资格、经营服务设施、环境保护、服务质量、经营项目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标准和要求,适当放宽休闲旅游农业项目市场准入条件。加强休闲旅游农业行业管理、行业自律和服务组织建设,积极培育发展休闲旅游行业协会、休闲旅游农业专业合作社及中介服务组织,促进行业间合作与交流。积极组织开展市场拓展、人员培训、行业交流等活动,促进休闲旅游农业有序健康发展。
5、组织实施示范工程建设。认真组织实施休闲旅游农业示范工程建设,出台认定办法和验收标准,开展休闲旅游农业示范园和示范点的创建活动。每年评出若干个示范园区(或企业),对被确定为市级及市级以上的休闲旅游农业示范单位的园区和企业,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扶持。近期工作重点:一是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将市生态路打造成为一条集市民休闲观光、现代农业展示、生态高效农业示范等功能为一体的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路;二是依托现有资源,利用政策引导,将“景瑶线”培育成一条集度假休闲、采摘体验、科普教育、餐饮娱乐为一体的“瓷源茶乡休闲游”精品旅游线路。
6、开发旅游食品新品种,开拓旅游食品新市场。建立休闲旅游农业及旅游食品销售产业链,以旅游市场人气带动旅游食品销售。以茶叶、蔬菜(山野菜)、食用菌、绿色水果、油茶等名牌农产品观光、采摘等形式,吸引旅客,促进休闲观光和乡村旅游。扩大旅游食品宣传,塑造休闲旅游农业及旅游食品的整体形象,推动分散的旅游食品走向集约化的旅游市场。开发一批市场潜力大、绿色健康的旅游食品新品种,打造名牌,培育精品,以满足国内外不同层次的休闲度假游客的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市场销售和网络促销活动,如茶文化节、杨梅节、草莓节、菜博会,品果观花,不断促进休闲观光旅游,拓宽旅游食品销售渠道。
7、培养专业管理人才,全面提升人员素质。制订休闲旅游农业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计划,保障培训所需经费开支,培养一批守法纪、懂技术、会经营、讲诚信的高级管理人才,保证产业发展人才需求,促进一批经营水平高、经济实力强、市场信誉好、发展后劲足的休闲旅游农业及旅游食品龙头企业的良性发展。
世界旅游组织预计国际旅游业前景继续看好,21世纪旅游业将成为世界头号产业,到2001年全球游客人数将达15亿,总收入将达2万亿美元。据世界旅游组织的调查报告认为,无论是工业化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旅游业作为经济支柱的地位不会改变。就拿今年来说,旅游业在假日旅游等一系列旅游新产品的带动下,继续保持了去年以来的快速增长态势,据统计到2001年一季度为止,入境旅游收入增幅已连续五个季度保持在14%以上,旅游创汇比上年同期增长17%,增幅提高近
9个百分点,国内旅游方面,由于旅游企业积极努力和节假日的延长,市场规模不断扩张,来自旅游部门的初步预测,今年全国“五一”出游人数在4600万左右,出国游的为10万人,都大超过了今年春节和去年国庆的数量,其中北京市“五一”期间外出旅游人数达178万,外地进京的游客近300万。全国各条旅游热线、主要景区全部爆满,游人如织,就连以往相对清淡的宁夏沙坡头等西部地区景点也异常火爆。
虽然市场前景十分诱人,但是,我国的旅游业存在很严重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首先,旅游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其次,全国共有6000多家旅行社,但企业规模实力小,经营管理分散,体制不活,营销手段滞后,技术依托和网络化水平低,市场尚不规范,绝大部分的旅行社为“小作坊”经营方式,只有几个员工,服务质量低下,这些旅行社从表面上看隶属于不同的行业和部门,关系错综复杂,国旅、青旅和中旅三家骨干旅行社也仅仅占30%的市场份额;再次,产品创新不足,小的旅行社没有能力开发新产品,大旅行社又没有动力创新,最后,在缺乏产品创新的情况下,当前的旅游业市场竞争是单一的价格竞争,这是一种低层次的恶性无序竞争,恶性价格竞争最终导致行业利益的损失和消费者所应享受的服务质量下降。
此次调研涉及酒店旅店____户,其中有___户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占调查总数的__%。其种类及特点主要有:
一是无照经营,共___户,占违法总户数的__%。酒店旅店属于特殊行业,必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该行业的无照经营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既未经行政部门审批许可,又未申领营业执照的无证照经营;另一种是未申领营业执照但已取得部分行政许可的无照经营。
二是超出营业执照有效期经营,共__户,占违法总户数的_._%。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表示企业已丧失经营资格。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下称《办法》)第四条的有关规定,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以无照经营论处,因此,超期经营实质也属于无照经营行为。
三是前置审批材料过期、缺失。酒店旅店业涉及前置审批较多,办理的周期也相对较长,此类违法行为共___户,占违法经营总数的__%。
四是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经营。我市酒店规模大,档次高,超范围经营以卡拉ok歌舞厅、桑拿按摩、沐足等项目为主,此类违法行为有__户,占违法总户数的__._%。
五是持筹建执照开展经营。据统计,目前我市酒店旅店行业持筹建营业执照的有__户,其中已开展经营活动的有__户,占筹建总户数的__%。
六是持酒店管理公司营业执照经营酒店业。酒店管理公司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一般为酒店管理咨询、租赁服务等,若经营酒店业,还须设立含酒店经营项目的分支机构。但调查发现,部分经营范围为酒店管理的经营者直接从事酒店业,如名称为酒店有限公司,但经营范围是酒店管理的公司有__户,其中开业的有_户。
此外,未参加或未通过年检的共有___户,实际经营面积大于消防审核面积有__户。
二、酒店旅店违法违章经营的成因
随着我市经济发展的转型,“商贸××”工程不断推进,尤其是近几年××会展业的腾飞,强力带动了酒店旅店业的发展,但受多方面原因的影响,该行业也出现了一些违法经营的苗头。
(一)前置审批及登记注册方面的原因。
一是酒店经营项目的限制。我市酒店投资规模大、档次高,从原来餐饮、旅业的商务模式发展成娱乐休闲现代酒店,其配套的主要娱乐项目如卡拉ok歌舞厅、桑拿按摩等早已限制发展。为提高竞争力,吸引消费者,新投资的酒店需配套,扩大经营的酒店也需要配套,投资者只能够违法从事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二是前置许可审批的繁杂。酒店若经营餐饮、旅业、卡拉ok歌舞厅、桑拿按摩、沐足等项目,需办理包括餐饮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特种行业经营、文化经营等前置许可审批及环保审批、消防验收等必经环节,而且每一项前置审批又需要提供大量的申请材料,如申办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经营者需准备__种申请材料,并通过派出所、公安分局、市公安局三级_次审批,令经营者望而生畏。部分从业者宁愿冒着被查处的风险经营,也不愿办妥相关证照后才开业。
三是登记行为不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但调查发现,一些核准经营范围是酒店管理服务或酒店管理咨询服务的企业,登记名称却为酒店有限公司,且部分已开展酒店经营活动,其他未开业的大部分也在筹建酒店。虽然经营酒店与经营酒店管理同属服务业,但两者又有本质区别,从服务对象来看,酒店的服务对象是消费者,而酒店管理的服务对象是酒店;从两者登记的经营范围及条件来看,酒店登记的经营范围一般是餐饮、旅业及配套娱乐项目,需办理各种前置审批,而酒店管理的经营范围一般是管理服务或咨询服务,不需办理各种前置审批。登记管理的不规范,将给这类公司的后续监管带来一定的隐患。
(二)执法监管方面的原因。
一是人手少,任务重,工作压力大,监管不到位。一方面,我市登记的经营主体已突破__万户,按无照经营户数占登记主体数的__%估算,目前,我市实际上的经营户已经接近__万户,而我局在编干部职工仅___人,按直接参与监管人数占总人数__%的比例推算,监管人员为___人,人均监管户数超过___户,监管执法人员工作压力极其沉重。另一方面,国家对市场监管的要求越来越高,行政许可部门对许可审批越来越严格,尤其是渎职罪立案标准的降低,使市场监管渎职风险越来越大,监管执法人员在承担超量工作量的同时,还要承受巨大心理压力。另外,由于酒店旅店行业的投资者身份极其复杂,执法人员在对酒店进行查处时,往往会遇到很大的外来阻力,若执法人员强行执法,一来怕影响地方经济发展,二来怕得不到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三来怕得罪人,变得顾虑重重,执法相当谨慎。
二是综合监管机制不完善,监管效果不明显。酒店旅店的监管涉及工商、公安、消防、卫生、环保、文化等多个职能部门,从目前的监管工作来看,我市对酒店旅店等重点行业尚未建立完善的综合监管机制,行政部门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比较严重。如根据《办法》第四条规定,各职能部门应当依法定职责,查处涉及许可审批行业的无证照经营行为。而事实上,有的许可部门只管审批发证,没有主动履行取缔无证经营义务,并以无照经营属工商部门查处为由将责任推卸给工商部门。又如按照《办法》第七条规定,许可审批部门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及时通知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但是,按照目前市场巡查的做法,我们除了对企业登记事项进行监管外,还要查看卫生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特种经营许可证等前置审批事项是否过期,发现许可证超期要提醒经营者办理续期;查看消防验收意见书记载的经营面积与实际经营面积是否相符,对面积不一致的则要督促其重新申报消防审核,同时函告消防部门。由于许可部门对经营户发出许可证后缺乏后续管理措施,为确保监管到位及自身安全,工商部门只能主动承担更多的监管职责,人力物力更显捉襟见肘。
(三)经营者自身的原因。
一是法律意识淡薄。一些经营者只知道企业的发展壮大重要,不懂得履行守法经营的义务同样重要。有的想方设法逃避法律的监管,利用登记法律法规的盲点和漏洞,通过打“球”取得营业执照,以投资酒店或酒店管理的方式进行酒店项目经营;有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忽略了对证照的管理,企业或不能通过年检,或证照过期失效,违法违章经营也不知晓。
二是经营者知法违法。目前,我市酒店旅店业的快速发展已产生聚集效应,竞争非常激烈。经营者意识到要发展就要抢得发展先机,必须千方百计争取早上项目,开展经营,加上办理证照手续繁杂,时间长,普遍有“先上车,后补票”的心理。在调查过程中,一位经营者坦言,知道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是违法经营,会被相关部门查处,但出于成本的考虑,还是选择先开业,后办理证照。
(四)政府方面的原因。
当前,我市围绕“商贸××”的战略,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制定了相应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并将商贸型民营企业作为重点加以扶持。我市酒店旅店的投资经营以民间资本为主,民营企业占大多数。由于酒店规模大,商务服务功能突出,带动消费能力强,部分镇区在加快商贸发展的同时,将酒店服务业的发展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以酒店服务品牌提升地方知名度,对酒店业采取先发展后规范的态度,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经营者的违法经营风气。
三、对加强酒店旅店监管的思考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可以从三方面入手,扭转对酒店旅店行业监管难,效果不明显的不利局面。
一、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县旅游工作取得一定成绩,花亭湖景区相继被批准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和安徽省农家乐旅游示范点;今年6月,国务院重点风景名胜区专家考察组对花亭湖景区进行了实地考察,认为“花亭湖山川秀丽、人杰地灵,自然资源、人文景观都已具备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评审条件。”
1、旅游法规宣传和花亭湖景区宣传推介方面
为保护花亭湖景区的旅游资源,景区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水资源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汤泉乡通过村规民约规范旧民居的改造,有效保护了别具风格的龙潭寨和蔡畈古民居。寺前镇将《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的通告》印发到村、组,广为宣传。
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推介花亭湖。一是通过举办缅怀纪念赵朴初系列活动、花亭湖摄影大奖赛、钓鱼王杯和蓝光明杯垂钓赛、以“点亮花亭湖”为主题的登山活动等,着力提升花亭湖景区的知名度、美誉度和人气指数。二是积极参加周边地区旅游交易会、旅游博览会,免费发放景区导游图、风光文字资料和光盘,展示景区自然风光和旅游资源。三是利用现代传媒进行宣传推介,先后在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中国青年报等权威媒体进行专题宣传,并开通了安庆市旅游网太湖分站。四是与省内外旅行社建立良好的宣传推介合作关系,并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设立旅游推介办事处。
2、旅游项目开发方面
花亭湖景区综合开发项目已列入省“861”项目规划和安庆市“三山两水”旅游扶贫项目规划,为我县旅游事业赢得了新的发展机遇。通过政府补助、农户投资的形式,“农家乐”生态游开始起步,已有50家“农家乐”接待户通过验收并挂牌营业。通过招商引资推进旅游设施和旅游项目的建设开发。近几年来,累计引资3000余万元,建成了寺前庄苑(三星级)、千缘山庄、花亭湖温泉度假村、月亮湾民俗风情园等旅游设施和旅游项目。安徽省锦鹏、锦海投资公司拟投资1.6亿元的花亭湖“雕塑艺术岛”项目和海螺集团拟投资500万元的“休闲度假村”项目已进入征地、拆迁和规划设计阶段。
3、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