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9 20:07:55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爱婴医院年度工作计划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巩固爱婴医院成果是一项永久的艰苦工程,为了避免“创爱”后思想松懈,工作下滑,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继续设立以邱凤院长为组长的巩固爱婴医院领导小组,把爱婴行动的工作列为全院工作的管理目标,加强督导与考核,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使爱婴医院工作得到可持续性发展。
二、重点培训,确保质量
1、为了确保巩固爱婴医院成果,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强化培训和复训工作,使标准一致,认识一致,目标一致,质量一致,效果一致。
2、对新上岗人员进行操作指导并在半年内进行爱婴医院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对原在岗人员进行复训,并与三基考核相结合,进行一次理论考核,不合格立即进行强化培训。
4、具体培训计划如下:详见附页
三、加强产儿科感染管理,确保母婴安全
1、设置感染管理小组,在院感科的领导下,负责科室内院感工作。
2、设置产房和隔离产房并实行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控制入房人数,对隔离孕妇按隔离技术规程进行接生和护理,接生完毕后按要求对产房进行擦拭和消毒。
3、新生儿恒温箱按规程进行消毒和管理。
4、对婴儿淋浴用具做到一用一消毒,并使用一次性用品,淋浴完毕,进行紫外线空气消毒。
四、加强产儿科急救和规范化建设
1、为认真体现“儿童优先,母婴安全”的宗旨,今后的工作重点立足于产儿科急救及规范化建设,开通孕产妇绿色通道,继续实施孕产妇免费接送。
2、产科在岗人员全部持有执业医师证和母婴保健证,为医疗安全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
一、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
(一)总体目标
降低全镇孕产妇死亡,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⑴早孕建卡率达96%
⑵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96%
⑶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⑷住院分娩率达100%
⑸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95%
⑹妇科病检查率达65%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二)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乡卫生院对高危孕产妇早发现的作用,在20XX年的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随访和转诊制度和措施,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与上级取得联系,做好转诊准备。
(三)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活动。
三、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五、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本乡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
六、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村妇幼保健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乡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三)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工作,推广标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模式,在全乡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一批合格的孕期健康教育阵地。
总之20XX的妇幼工作工作量大,预期目标高,需要我们再总结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巩固强项,改进弱项,我们相信通过各科室的共同努力,我院的妇幼保健工作一定能够达标。
妇幼保健院年度工作计划二一月
1、上报20XX年降消项目、妇女健康行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执行情况总结;
2、起草《湖北省苯丙酮尿症患儿特殊奶粉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协助省残联起草《贫困智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3、起草《湖北省高危儿管理工作规范》,并组织专家讨论;
4、起草20XX年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工作报告,协助省卫生厅召开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委员会会议;
5、汇总上报国家20XX年农村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报表;
6、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二月
7、起草《关于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
8、完成国家三网监测网上直报及审核;
9、汇总妇幼卫生年报、降消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妇女健康行动季报表,并下发简报;
10、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三月
11、起草《湖北省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妇幼卫生项目督导方案》,并组织专家讨论;
12、起草《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管理流程》,建立相应的信息管理制度;
13、起草《湖北省产前筛查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讨论;
14、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四月
15、协助省卫生厅召开全省妇幼卫生工作会议;
16、协助省卫生厅筹备湖北省妇幼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招标工作;
17、协助省卫生厅开展新生儿听力诊断机构评审;
18、开展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妇幼卫生项目督导检查;
19、起草《湖北省县级产科质量考核标准》,并组织专家讨论;
20、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五月
21、协助省卫生厅开展妇幼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招标工作;
22、开展20XX年上半年妇幼卫生统计、三网监测省级质控工作;
23、汇总国家三网监测报表并完成网上直报;
24、汇总妇幼卫生年报、降消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省级妇女健康行动季报表,并下发简报;
25、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六月
26、起草《湖北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7、起草《湖北省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技术规范》,并组织专家讨论;
28、举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技术培训班;
29、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七月
30、召开全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会议;
31、配合省卫生厅开展爱婴医院省级评估;
32、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八月
33、组织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及妇幼保健重点专科申报工作;
34、开展中澳儿童保健、儿童疾病综合管理项目省级督导;
35、举办高危儿管理技术培训班;
36、汇总国家三网监测报表并完成网上直报;
37、汇总妇幼卫生年报、降消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省级妇女健康行动季报表,并下发简报;
38、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九月
39、开展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及《湖北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实施细则》督导检查;
40、开展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考核评估;
41、组织专家开展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建设中期评估工作;
42、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十月
43、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督导;
44、开展20XX年省级妇幼保健重点专科评审工作;
45、举办全省孕产妇死亡评审会及新生儿死亡评审会;
46、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十一月
47、协助省卫生厅开展妇幼卫生工作综合检查,含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妇幼信息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等妇幼卫生主要工作;
48、开展20XX年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工作;
49、完成国家三网监测网上直报及审核;
50、汇总妇幼卫生年报、降消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省级妇女健康行动季报表,并下发简报;
51、开展20XX年下半年妇幼卫生年报及三网监测质量控制;
52、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十二月
53、起草20XX年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妇幼卫生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54、起草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工作报告,筹备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委员会会议;
55、提交20XX年度全省妇幼卫生核心信息报表及分析报告;
56、组织专家验收妇幼保健信息平台建设;
57、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妇幼保健院年度工作计划三为落实医院年度计划,我科下一步要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筛查流程,提高筛查质量,针对筛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工作计划与重点安排如下:
1.加强领导,强化意识,提高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新生儿听力筛查质量。
2.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产后2--4天进行听力筛查,保证筛查质量,做到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妇女儿童身体健康为目标,紧紧围绕创建省妇幼卫生先进区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实际,进一步统一思想、开拓创新,加快全区妇幼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内容和方法
(一)主要内容。组织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三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完善妇幼卫生服务功能,严格妇幼卫生监督管理,强化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主要方法。建立区政府统一指挥、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实施、妇幼保健机构具体承办、基层单位负责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制定规划、落实政策、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培训队伍、提供服务、加强督查、总结评估等步骤,使创建内容逐条逐项得以落实。
三、创建工作体系
(一)成立区创建省妇幼卫生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卫生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保局、建设局、卫生局、计生局、区妇联、残联及各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卫生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
(二)构建创建网络。区创建工作成员单位、妇幼保健所、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相应的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创建工作。
(三)培训专业队伍。进一步充实妇幼保健专业队伍,培训专业人才,建立健全三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
(四)建立保障机制。区政府和各镇、街道在确保创建指标中规定的妇幼保健资金足额到位的前提下,适当安排专项创建资金,确保创建工作有序进行。
(五)确立创建模式。鉴于本次创建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指标要求高、专业技术性强、持续时间长,建立各级、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的创建工作模式,在政策到位、保障有力、队伍健全、分工明确、措施有力的基础上,对照创建指标,逐条逐项加以落实,循序渐进地开展妇幼卫生各项工作。
四、各部门职责
(一)区卫生局:牵头制定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妇幼保健工作的督查考核。大力推进全区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日常检查和监管,并积极提供技术指导。加强全区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切实提升妇幼保健工作水平。
(二)区发展和改革局:把妇幼卫生事业列入全区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向上争取妇幼卫生扶持资金,对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予以政策倾斜。
(三)区教育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幼儿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在审批或复核托幼机构举办资格时将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卫生保健合格证明”作为必备的依据之一,查处取缔非法托幼机构。
(四)区民政局:把好婚姻登记关,做好免费婚检的宣传,配合做好免费婚检工作,对贫困妇女儿童实施救助。
(五)区财政局:把妇幼保健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妇幼卫生经费,确保用于18岁以上妇女及7岁以下儿童的卫生保健经费人均不低于3元,设立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创建省妇幼卫生先进区专项资金。
(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妇幼保健事业发展的基本需要,给予编制安排,做好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服务工作。依法监督企事业单位,严禁非法使用童工。掌握企事业单位女工就业状况,按国家规定为职业妇女提供健康保障,督促企业定期组织职业妇女到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妇女病普查。
(七)区建设局:在城乡规划和建设别是在居住区建设中,注重配建面向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服务场所、托幼园所、中小学校和文化活动中心,为妇女儿童保健创造适宜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八)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及时将掌握的孕产妇资料向卫生部门通报,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利用政府职能和网络优势,组织妇女进行妇女病普查。做好免费婚检及计划生育知识宣传,配合卫生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出生婴儿缺陷率。按照部门职责做好“两禁止”监督管理。
(九)区妇联:制定切合我区实际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协调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共同配合做好妇幼卫生工作,为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出谋划策,定期会办妇幼卫生工作。
(十)区残联:做好对残疾妇女儿童的扶助和康复救治工作。
(十一)各镇、街道: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妇幼保健纳入区域公共卫生体系。协助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接生行为,协助查处非法托幼机构,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取缔。掌握企事业单位女工情况,做好免费婚检、妇女“两癌”检查、妇女病普查等妇幼卫生工作的组织宣传,及时足额安排妇幼卫生专项资金。
五、评价指标
(一)用于18岁以上妇女和7岁以下儿童的卫生保健经费年人均不低于3元。
(二)孕产妇保健管理率≥95%。
(三)7岁以下儿童管理率≥95%。
(四)儿童免疫接种率≥95%。
(五)新生儿3种疾病筛查率达90%。
(六)7岁以下儿童视力筛查率≥70%。
(七)孕产妇艾滋病筛查率≥70%。
(八)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
(九)爱婴医院年度复审合格率达100%。
(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100%。
(十一)妇女病普查普治率≥80%。
(十二)母婴保健技术执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十三)孕产妇死亡率≤10/10万。
(十四)婴儿死亡率≤5‰。
(十五)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7‰。
(十六)婚前医学检查率≥85%
(十七)妇幼保健人员执业医师持证率100%。
(十八)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落实情况。
(十九)妇幼保健人员业务培训。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阶段(1—3月):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成立创建领导组织,对创建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开展创建动员,与各有关部门、单位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同时做好创建申报工作。
(二)实施阶段(4—7月):根据实施方案,各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创建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工作,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在创建实施过程中适时邀请省检查评估专家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