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1 21:16:09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省级卫生单位申报材料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卫生行业是窗口行业,其精神文明建设一直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市卫生局领导班子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大力营造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氛围。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民主集中制,廉洁奉公,重大问题经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卫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制定了精神文明建设发展规划,并纳入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激发了干部队伍的团结进取、开拓创新精神,为卫生改革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步伐
1、健全组织,完善网络,积极实施新一轮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我市在被确定为全省新一轮初级卫生保健示范县(市)后,围绕初保示范县(市)工作要求,自我加压,调高初保指标,扎实做好初保规划、组织和实施工作。一是健全管理组织。调整了以分管市长为主任的市初保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确定专人办公。市直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及时相应调整了初保工作管理组织,形成了“政府、部门、乡镇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同时,制定了高标准的“杭城市20*~2010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评价指标”,下发了《杭城市20*~2010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完善服务网络。结合区域卫生规划调整,设置了非营利性的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广大农民提供“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三是预防为主,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开展了中小学在校学生碘缺乏病病情普查,对缺碘学生进行科学补碘;加强高危人群性病监测,将性病艾滋病预防性体检列入相关人员体检许可项目;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
2、积极推进基层卫生管理体制改革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全民参与
我处领导十分重视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自成立以来即组建了园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处党总支书记…同志担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等同志担任副组长,各部门相关同志为组员,分别负责全枢纽的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分工负责,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考核,我处的绿化工作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的园林绿化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参与,…等领导均参加了枢纽的义务植树活动;3月28日,我处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了义务植树活动,共种植树木500余株,种植面积达10余亩。为使我处的绿化工作更上台阶,园林绿化领导小组划分区域,由各部门在各自区域内有计划的种养一些花木;要求每位员工至少种养一盆(棵)花木,同时在办公、生活区域摆设盆景,使全体职工养成爱花、护花,美化环境的良好习惯,在管理处形成绿色的办公、生活环境,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二、科学设计,整体规划,精心施工
我处的园林景观环境由具有国家二级资质的湖南省园林建设总公司担任枢纽绿化的设计工作,并经过专家们多次讨论,多次修改,形成了现在曲径通幽、绿色满目、层次分明、布局合理,集观赏与休闲于一体的园林景观,与具有现代气息的宏伟建筑和优美的水库景观浑然一体,达到了景中有景的效果。
园林绿化的建设由具国家二级资质的…承担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社会监理制,由…承担绿化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严格控制树种、草皮采购关,确保苗木质量,确保施工质量。完成的绿化工程,已经成为湘江沿江生态经济风光带一大亮丽的风景,赢得了国内外专家、…同行以及…等各级领导的广泛赞誉。
三、品种丰富,布局合理,环境幽雅
…的园林景观以绿色环保、休闲观赏为主题,结合生活、办公营地山坡原有的灌木丛,在水域和建筑物周边分布草皮绿化带,沿江布置垂柳,以绿色、自然为特色,既有开阔视野的绿色草皮带与清澈的湘江流水,又有宁静清幽的林苑小道,还有单杠、迈步机、仰卧起坐平台等健身器材,以及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等运动场地。游人置身其中,感受清风抚柳、淡月映竹、潺潺流水,休闲健身,令人流连忘返。
…营地总用陆地面积为53280㎡,原创:其中绿地面积为34680㎡,绿地率为65%,绿化覆盖率为68%,总投资126万元。整个景观乔木、灌木与草皮合理分布。乔木有香樟、桂花树、垂柳、樱花、美女樱、美人蕉、广玉兰等,还布有五针松桩景、高杆红桎木等桩景。灌木以红桎木、杜鹃、小叶女贞、金叶女贞、山茶、红枫、海棠、紫薇、栀子花等为主,兼种铁树、山茶花等。从而形成了丹桂飘香、四季花开、花果交替,空气流动感强的优美环境,尤其是一片自然的山茶丛林与具有现代气息的宏伟建筑和优美的水库景观观遥呼相应,相得益彰。整个区域曲径通幽、登高望远、怡心宁静。
自开展“创建平安单位”以来,我办积极响应,精心部署了这项工作,我们深知要想把这项社会工程抓好、抓出实效,必须统一思想、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认识,为创建平安单位提供扎实的思想保障,我们利用板报、橱窗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平安单位的重要意义,使全办职工认识到:稳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规范的法制环境是最重要的发展环境。在单位内形成了齐抓共管,职工积极参与创建平安单位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我们建立了以计生办主任为组长,各位职工为成员的平安创建小组,研究制定了平安创建工作意见和方案。把平安创建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和方案。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到目前为止,单位内没出现黄、赌、毒现象,无违反事件及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针对我乡计划生育发展不平衡的现状,认真分析所面临的形势,不断完善执法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开展,不断加大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大力宣传《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规定》,使群众转变生育观。
四、建好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我们建立了以计生办主任为组长,各位职工为成员的平安创建小组,研究制定了平安创建工作意见和方案。把平安创建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和方案。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到目前为止,单位内没出现黄、赌、毒现象,无违反事件及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针对我乡计划生育发展不平衡的现状,认真分析所面临的形势,不断完善执法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开展,不断加大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大力宣传《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规定》,使群众转变生育观。
四、建好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水平
自开展“创建平安单位”以来,我办积极响应,精心部署了这项工作,我们深知要想把这项社会工程抓好、抓出实效,必须统一思想、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认识,为创建平安单位提供扎实的思想保障,我们利用板报、橱窗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平安单位的重要意义,使全办职工认识到:稳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规范的法制环境是最重要的发展环境。在单位内形成了齐抓共管,职工积极参与创建平安单位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我们建立了以计生办主任为组长,各位职工为成员的平安创建小组,研究制定了平安创建工作意见和方案。把平安创建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和方案。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到目前为止,单位内没出现黄、赌、毒现象,无违反事件及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针对我乡计划生育发展不平衡的现状,认真分析所面临的形势,不断完善执法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开展,不断加大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大力宣传《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规定》,使群众转变生育观。
疏附县位于帕米尔高原东麓,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西缘。政府机关位于县城中心地带,机关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家属区占面积约4700平方米,办公室现有干部职工51人。政府机关和家属区布局合理,环境幽雅,绿化面积达30%以上。
办公室以“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为部门服务”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改善环境面貌,切实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为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美德。在政府机关内形成了团结和谐、积极向上,各方面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办公室先后被评为疏附县精神文明单位、疏附县党政一流班子、喀什地区政务信息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强化机制
政府机关的每个单位都是窗口单位,关系着政府的形象,卫生工作是展示形象的一个重要渠道,一直倍受办公室领导的重视。办公室主任对爱国卫生工作负总责,与各单位主要领导分别签订卫生工作责任书,逐步建立了部门责任制,切实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明确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先后制定了《政府机关卫生工作制度》、《政府花园住宅区管理规定》、《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把卫生工作纳入机关工作考核责任制,实行量化考评,每周五对各单位卫生工作进行大检查,每月对机关环境卫生工作进行一次评比,对环境卫生工作好的单位挂红牌,授予环境卫生先进单位,对环境卫生差的单位挂黄牌,评为环境卫生不合格单位,有力强化了卫生工作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三、增加投入,改善环境,全面实施“形象工程”
一是以净化、绿化、美化、亮化为目标,加大投入,为干部群众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近几年来,对办公楼周围和住宅小区内部进行了大规模地改造,共计投入资金50余万元。将政府办公楼前方的围墙拆除变为绿地,在机关园内开辟了一个花园、两片大面积的绿地,安装了绚丽的彩灯和动物造形的音箱,大楼前方由五颜六色的花朵组成了一道美丽的风景。住宅小区种植了有杏中之王的木亚格杏,杨树高大参天,月季花香迷人,大量的花草树木美化了群众的生活。二是按照“全面治理、突出重点、严查细管”的原则,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考评,形成人人参与,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使政府机关和住宅区卫生工作有了显著成效,做到了不留死角。三是立足基层,转变作风,有效改善社会服务环境。在机关继续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并以“楷模工程”、“政府形象工程”为载体,组织开展“转观念、谋发展、变作风、抓落实”思想大讨论,查找在“五风”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增强干部的责任与服务意识,努力营造人人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认识,夯实爱国卫生工作的思想基础
一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以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专门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安排了演讲、座谈会、知识竞赛等活动,在各族党员干部群众中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以月促年,常抓不懈,使爱卫生、讲卫生、珍惜环境的良好卫生习惯深入人心。二是大力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社会公德,切实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三是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系统地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学习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干部群众实践“三个代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凝聚强大的精神动力。
五、突破重点,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创建工程”
一是以美化、绿化点为契机,以“五好”建设为标准,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集中整治住宅区、办公区的环境卫生,提高文明单位创建质量;二是大力开展除四害活动。每年定期组织进行了灭鼠、防乙脑灭蚊消杀和环境卫生消毒工作,有效消除四害对群众的危害。三是广泛开展评选十星级文明户、双文明光荣户、道德风尚户创评活动。四是对创建的文明单元,楼宿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届时制。一年一评,末位淘汰,提高创建水平和质量。五是广泛开展文明科室、文明市民、文明学生、五好家庭等评选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并置身于浓厚的群众性创建活动之中。
六、寓教于乐,形式多样,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坚持在每年的节假日期间,举办不同类型的文体活动,用丰富多彩的活动,吸引群众,加强健康教育,活跃节日氛围,满足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精心组织开展住宅区广场文化活动。采取政府办主办,各业余群众文艺团体参与的形式,组织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积极开展住宅文化广场活动,丰富各族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
七、取得的经验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是做好卫生工作的关键。卫生工作与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只有领导高度重视,认识到位,层层落实,才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坚持卫生大检查,是做好卫生工作的重点。坚持定期进行大检查,严格落实奖罚措施,督促各单位履行职责,组织发动干部职工打扫环境卫生,才能有效营造干净、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活动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机关团体、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工业、商业、金融、部队、院校等单位,居民区、居住小区及居住组团等均应参加绿化达标活动。
三、申报程序
单位、居住区绿化达标评选活动每年开展一次,申报材料报送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市城管局),时间为每年的9月底前。当年的l0月份进行检查考评,11月份命名授牌。
1、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绿化条例、规定及绿化达标的要求,统一制定单位、居住区绿化达标考评标准和申请表格。
2、由基本具备绿化达标条件的单位、居住区向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3、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初步评审,提出审核意见报市人民政府。
四、申报材料
(一)填写市绿化达标单位(居住区)申请表格
(二)附加下列材料:
1、简短的文字介绍:包括单位(居住区)绿化概况、近年来主要绿化情况、绿化管理制度和今后努力方向。(A4纸)
2、绿化规划、竣工平面图纸。(A3或A4纸)
3、绿化施工单位资质证书、绿化施工合同以及工程量清单等复印件。(A3或A4纸)
4、绿化管理措施或办法。(A4纸)
5、图片资料。(A4纸)
(三)申报材料具体要求:
1、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报市城管局园林处创园办,自留一份。
2、申请表格及所附材料装订成册并附电子文档。
3、相关材料上报时间为每年的9月30日前。
五、考评验收
1、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资料后,组织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根据考核项目对单位(居住区)进行实地考评、验收。
2、经考评,符合绿化达标的单位(居住区)可申报“绿化达标单位”、“绿化达标居住区”;符合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标准的,可直接申报“市园林式单位”、“市园林式居住区”;达到省级园林式标准的,将直接向省建设厅申报“省级园林式单位”、“省级园林式居住小区”。
六、命名表彰
1、经考核验收合格的单位(居住区),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命名为“绿化达标单位”、“绿化达标居住区”,并予以授牌。
2、在开展单位、居住区绿化达标活动中,市政府将表彰一批具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及个人,分别颁发绿化工作先进单位、绿化先进工作者荣誉证书。
七、复查管理
答:原有的《健康相关产品审批工作程序》及健康相关产品申报与受理规定已实行7年,在初审、申报与受理、卫生许可延续与变更等方面与《行政许可法》存在着一些不一致的地方,已不能单独指导企业申请卫生许可,必须结合或参照其他相关文件或内部请示才能把握。新《程序》出台后,既能使行政主管部门遵循法定原则行使行政许可审批职能,又方便申报企业有章可循地申报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许可,使卫生行政许可规定更加全面、系统,增强了可操作性。
与新《程序》配套的相关文件有:《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规范》、《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卫生部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和《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
问:新《程序》与原法规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答:取消省级初审,增加了生产企业的卫生条件审核。遵循危险性评估的原则,新《程序》要求对产品生产环节的有关内容进行详细核查,规定申请单位在申报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之前,应向产品生产现场所在地的省级卫生监督机构提出产品生产能力审核申请,取得省级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意见之后才能送检、申报。省级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情况,对企业提供的文本资料进行核对,确认该产品的生产条件是否与企业卫生许可和监督情况一致。当申请单位最近一年内在经营和产品卫生质量上有不良记录时,需要在资料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现场审核。
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受申报单位生产能力审核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需要现场审核的,应于接受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执行审核任务。
问: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
答:《程序》中有关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受理范围为,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备案)和化妆品新原料卫生行政许可。产品卫生条件审核和产品检验属于化妆品卫生许可的前置条件,因此不属于卫生许可受理范围。
问: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有哪些?
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包括申报与受理、审评与决定两个阶段。
一、申报与受理
申报单位应当直接向卫生部审评机构,即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提出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按照《卫生部化妆品申报受理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卫生监督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补正的申请材料仍然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可以要求继续补正。申请材料存在当场更正的错误,允许当场更正,申报单位应当对更正内容予以书面确认;但涉及技术性的实质内容除外。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报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并符合要求的,应当受理其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并向申报单位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告之技术审评的期限。
申请材料需补正时,申请材料不退还,因此申报单位应做好申报材料的备份工作。
二、审评与决定
1.审评
卫生部审评机构受理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后,对国产、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在规定的技术审查期限内,组织有关专家及技术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并根据危险性评估的结果做出技术审查结论。
对需修改补充资料、需对生产现场或检验机构进行现场审查或核查、需进一步科学论证和需要进行验证试验的,出具“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延期通知书”;申报单位根据“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延期通知书”补充材料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直接报送或寄送卫生部审评机构。
申报单位对建议不予行政许可的技术审查意见(不予行政许可告知书)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请;自复核申请提交之日起,卫生部审评机构可以延长技术审查期限。
2.决定
卫生部自接收到技术审查结论之日起20日内完成行政审查,并依法做出是否批准的卫生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做出卫生行政决定的,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期理由告之申报单位,同时出具《行政许可决定延期通知书》。
审评机构自卫生部做出卫生行政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通知申报单位领取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者证明文件。
问: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四年,如需变更相关事项或要求延续许可期限应如何办理手续?
答:被许可单位在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满前要求变更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向卫生部审评机构提出申请,并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提交材料。配方或生产工艺等可能涉及卫生安全的内容不得变更,否则按照新产品重新申报。
被许可单位申请变更内容涉及改变或增加生产现场的,需要对其生产的产品进行相关检验。国产产品还应当按照要求经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卫生监督部门对改变或增加生产现场进行生产能力审核。对于进口化妆品,卫生部将在必要时对其生产现场进行审查或抽样复检。
被许可单位申请延续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4个月向卫生部审评机构提出书面延续申请,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超过规定时限提出延续申请的,将不予受理。卫生部在接受被许可单位的延续申请后,组织专家对产品重新进行技术审查,并在该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向被许可单位重新颁发卫生许可证明文件,继续使用原批准文号;对不予批准延续的,书面告之原因。
问:国产化妆品与进口化妆品在申报卫生行政许可时有什么不同要求?
答: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只要求在产品投放市场后两个月内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不需要卫生部审批。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虽然从2004年8月1日起简化了卫生许可审批程序,改为备案管理,但所提供的资料和检验手续不变,要求在产品上市前由生产单位或进口单位向卫生部申请备案。卫生部对申请备案的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不组织技术评审,由产品生产单位或进口单位对其产品的卫生质量和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申请卫生行政许可有两个前置条件,一是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条件审核,二是两级产品卫生检验。所提交的材料有:
1.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2.省级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意见;
3.申请育发、健美、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使用依据;
4.企业标准;
5.经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6.申报的,应提供委托证明;
7.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8.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
进口化妆品在申报卫生许可之前,只需在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申请产品检验,所提交的材料有:
1.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2.产品配方;
3.申请育发、健美、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使用依据;
4.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
5.产品质量标准;
6.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7.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8.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9.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产品,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
10.申报的,应提供委托证明;
11.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12.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
问:新《程序》在与原有法规的衔接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答:2006年6月1日以后拟申请卫生行政许可的国产特殊化妆品不再进行初审,由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对所申报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条件进行审核,即对所申报产品生产环节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具体操作按照《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规范》进行。
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有效期限在2006年12月31日之前的,可按照原时限要求或新《程序》的时限要求申请办理延续,但无须提交初审意见。
2006年6月1日前,已经被认定的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省级初审机构或卫生部审评机构受理的国产特殊化妆品,可以按照卫生部印发的原申报与受理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但必须于2008年1月1日之前向卫生部审评机构提交许可申请,无需提交初审意见。
二、企业范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所有工业企业。
三、基本条件
(一)环境指标
1、企业排放各类污染物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2、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3、企业单位产品水耗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4、企业单位工业产值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5、企业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6、企业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
(二)管理指标
1、自觉实施清洁生产,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
2、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100%,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
3、环保设施稳定运转率达到95%以上;
4、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到100%;
5、厂区清洁优美,厂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6、排污口符合规范化整治要求,主要排污口按规定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装置并保证正常运行;
7、依法进行排污申报登记,领取排污许可证;
8、按规定缴纳排污费;
9、三年内无重复环境案件,无环境污染事故;
10、环境管理纳入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有健全的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企业环境保护档案完整;各种基础数据资料齐全,有企业定期自行监测或委托监测的监测数据;
11、企业周围居民和企业员工对企业环保工作满意率达到90%以上;
12、企业自愿继续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三)产品指标
1、产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不得含有或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
2、产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不得含有或使用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的物质;
3、产品安全、卫生和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相关标准的要求;
4、在环境标志认证范围(见附件3)之内的产品,按照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标准要求进行考核,已经获得环境标志的产品不再考核。
四、申报和审批程序
本着自愿的原则,对照以上基本条件,经过自查完全符合要求的企业可以提出申请。
(一)申报程序
1、企业向所在地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申请表(一式3份);
(2)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工作总结;
(3)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技术报告;
(4)展示企业环保形象的照片和音像资料。
2、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对企业进行核实;
3、对审查合格的企业,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向国家环保总局上报推荐意见和企业申报材料。
(二)审批程序
1、国家环保总局收到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和企业申报材料后,组织环保专家和有关行业协会进行审核。经审核认为具备条件的企业,组织进行现场考核验收;
2、对通过考核验收的企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国家环保总局在中国环境报和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通告,公示10天,接受群众多种形式的举报,并组织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3、经公示没有问题或有问题经查处群众满意的,国家环境友好企业考核组报请国家环保总局局务会审定通过“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五、表彰与复查
(一)国家环保总局对审定通过的企业授予“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的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牌;
(二)获得“国家环境友好企业”荣誉称号可以享受以下环保优惠政策:
1、环保部门在正常的环境监察中减少检查次数或免于检查;
2、环保部门优先安排环保资金;
3、企业可以优先免费在国家环保总局政府网站上设立网页宣传介绍本企业的环保工作和成绩。
(三)国家环保总局每3年对授予“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称号的企业进行一次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企业,取消其荣誉称号。国家环保总局还将组织抽查和暗查,对检查不合格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国家环保总局取消其荣誉称号: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双创”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创绿”工作,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引导,不断提升市民的环境意识,将保护环境、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公众日常生活之中,进一步培养公众良好的生产、生活、消费习惯,促进社会良好风尚的形成。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达到促进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城市科学发展的目的。
二、创建范围
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村庄、绿色学校(中小学、大学)、绿色幼儿园、绿色饭店(宾馆)、绿色医院、绿色家庭、绿色机关等。
三、创建目标
今年计划在每个行业创建区级绿色单位6-8个、市级绿色单位3-5个、省级绿色单位1-2个。按计划完成上级分配的目标任务。
四、创建任务分工
区双创办负责全区绿色系列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环保分局协助区双创办负责对各单位创建工作的检查、审评和验收,区直各部门负责本系统创绿工作的组织、督促、检查。其中绿色企业由经济发展局负责组织实施,绿色社区由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绿色村庄由各镇办负责组织实施,绿色学校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绿色家庭由妇联组织实施,绿色医院由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绿色饭店由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实施标准
对照《省创建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行动计划指南》和评审细则,依据市双创办文件精神,制定我区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村庄、绿色学校、绿色幼儿园、绿色家庭、绿色医院、绿色饭店等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评审细则。其它行业标准参照执行。
六、审报条件
1、单位做出关于实施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行动计划的决定,并形成正式文件。
2、设立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的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3、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自查自评并自评打分。
4、运用多种方式和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绿色文明环境教育、清洁生产、环境标志认证和绿色消费等内容,为环境保护工作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5、单位内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境文化氛围,单位水、气、声、渣等废物治理彻底,稳定达标。有良好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
6、县区绿色单位命名一年以上可申报市级命名,达到市级绿色单位命名一年以上可申报省级命名。
七、创建步骤
1、各主管部门制定、下发相应创建工作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2、创建“区级绿色单位”的,由其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区环保局审报,创建“市级绿色单位”的单位向各自主管部门提交创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环保局进行审查,区环保局审查合格后向市环保局“创绿”组委会申报。
3、环保局创建标准对创建区级绿色文明示范单位进行验收,并配合市“创绿”组委会对申报市级绿色文明单位进行验收。
4、验收工作结束后,将负责对达到标准的单位命名为绿色文明单位。
八、申报与审查
1、单位申报:
(1)申报区级绿色单位,创建单位到环保局领取并填写“绿色单位申报表”,连同申报相关材料报区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2)申报市级绿色单位。各创建单位将申报各项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环保局,经区环保局审查后上报市“创绿”组委会。
2、审查:
(1)申报区级绿色单位。由各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报送区环保局,并对由其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做出书面审查意见。
(2)申报市级绿色单位。由区级主管部门报送材料至区环保局,区环保局审查后报市“创绿”组委会办公室,并由其对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做出书面审查意见。
3、现场评估:
(1)申报区级绿色单位。书面审查达到要求的,区环保局将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进行现场评估,提出评估验收意见。评估、验收工作结束后,提出拟表彰命名或向上级推荐命名的单位名单,报区政府审定。(2)申报市级绿色单位。由区环保局配合市“创绿”组委会进行评估和验收。评估、验收工作结束后,拟定表彰名单以及拟向上级推荐表彰命名的单位名单,报市“双创”办审定。
九、表彰命名
区级绿色单位经审定后,由区政府表彰命名,并向获得“绿色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授牌。有效期为5年。市级绿色单位由市组委会负责。
原则上只有获得下级政府命名且达到一年以上的单位才有资格申请上一级命名,但条件成熟的单位经“创绿”组委会同意也可以越一级申请命名。
原则上每年命名一次本级绿色单位。
各级绿色单位在获得命名后,应不断巩固、深化和提高创建成果,凡在5年内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其它重大有损绿色单位称号的,或在5年后没有通过复查验收的单位,取消其命名称号。
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