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2-04-11 00: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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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1)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决彻底整治接送学生车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建立和完善工作管理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操作行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二、整治目标

1、取谛无证无照车辆接送学生;

2、取谛无两年驾龄人员驾驶车辆接送学生;

3、取谛无保险车辆接送学生;

4、严禁超载超速。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摸底调查。年12月10日至15日,由各中小学、幼儿园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摸底造册。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年12月16日,由乡政府组织,召集交警五中队,坝上派出所,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现有接送学生车辆车主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专项整治动员。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年12月17日至27日。

四、措施和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2、强化部门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又要加强配合,积极主动地做好整治工作。

交警五中队: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资格认定,取谛不合格车辆,并将认定情况及时通报教育联校,处置和处罚违规车辆。

坝上派出所: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日常监管,协助五中队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理和处罚。

教育联校:搞好学生、家长安全乘车的宣传教育,随时掌握接送学生车辆的变化,并将信息及时反馈到乡安监办、交警五中队和派出所。做好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的监管工作。每辆车指派一名教师进行监管。接送幼儿的车辆,其幼儿教师全程陪同接送,各村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台账。

篇(2)

在第一阶段学习中,员工通过对事故汇编、“两票”技术规范以及“三大规定”的学习,认真吸取了事故教训,并学会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事故防范措施,从而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提高员工反事故能力。

在完成第一阶段学习后,检查组便开展第二阶段的自查自纠工作,检查组按照制度管理、个人行为、思想意识方面的内容,逐项展开对照检查。在综合各班组自查和检查组检查结果反映情况看,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都落实到位,特别是“两票”的执行能严格把关,施工班组在每项工程施工前,都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精心勘察和召开班前班后会,查找工程危险点所在,分析应预防事项,制定可行安全措施。并由安监部门严格审核每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两票,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事故得到事前防范和控制。同时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加强监督,加大反违章力度的手段,去保证现场施工的人身安全。作为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和专责,就经常到生产现场去,检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和施工人员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全力查处不安全行为。

篇(3)

为开展好“两票”及防止电气误操作专项整治工作,我公司相应成立了领导检查组,组长由XX副经理担任,成员有XX、XX、XX、XX、XX、XX、XX、XX等同志。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检查公司的“两票”及防止电气误操作专项整治工作。

在第一阶段学习中,员工通过对事故汇编、“两票”技术规范以及“三大规定”的学习,认真吸取了事故教训,并学会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事故防范措施,从而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提高员工反事故能力。

篇(4)

以总书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为指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和《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遏制恶性火灾爆炸事故为目标,落实各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整治火灾隐患,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区所有的石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煤气等采集、炼制、加工企业和供应储存单位。

三、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威胁城市安全的,生产装置、设备不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的;

(二)消防道路、消防水源和固定消防、电气防爆、防雷防静电设施不健全或年久失修的;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规章制度不落实,灭火准备不充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完善或执行不力的。

四、时间与步骤

这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分4个阶段。

(一)部署和普查阶段(3月7日至3月10日)。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省长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组织本部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由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进行广泛发动和全面部署。要结合贯彻实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按照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摸清底数,确定整治对象和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同时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将安全用油、用气、用火、用电以及火场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纳入公益宣传内容,对全民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二)自检自查整改阶段(3月11日至3月24日)。各单位要按照方案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由领导牵头组织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制定灭火预案,并认真组织演练。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参检人员和被检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各单位必须明确自身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地位,切实强化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加强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形成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公安消防机构依法监督抽查的消防监督管理格局。

(三)重点治理阶段(3月25日至4月5日)。区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有关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单位和场所,要采取严厉措施限期改正,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以前,要落实防范措施,保证安全;对自身不能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责任单位要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自行采取停产、停业等整改措施,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总结报告阶段(4月6日至4月10日)。专项整治结束后,各部门、单位及大型企业要对本地区、本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连同灭火预案逐级上报。企业单位的总结材料和灭火预案要于4月9日前上报区政府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篇(5)

此次专项整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打造“平安铁河”,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推进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安全和破坏学校正常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努力改善学校育人环境和办学环境,全力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师生创造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通过专项整治,发现和整改一批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营造安全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目标

1、通过此次校园环境的周边整治工作,全乡各校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建立和完善了长效管理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各学校校长为具体责任人加强管理责任。

2、坚决禁止校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同时加强各方协调,相互配合,确保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无网吧、流动摊点,校园周边不准乱建寺庙、葬坟墓,以及不准开展有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封建迷信活动。使全乡各学校育人环境取得明显成效,为全乡广大师生营造了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教书育人环境。

三、工作任务

1、及时发现反映侵害学校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安全、稳定的学校周边环境,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2、清理学校周边无证无照经营、违法经营的网吧、流动摊点等场所设施,大力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3、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增设交通标志,大力加强对师生交通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杜绝师生乘坐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超载的车船,确保师生的交通安全。

4、大力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努力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学校治安保卫组织及队伍,排查整改学校内部的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万无一失。

5、加强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进行师生自我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整治重点

(一)校舍安全整治。对全乡中小学校舍等建筑物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对不能使用的危房,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该加固的加固,该封闭的封闭,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同时严禁校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影响校园环境。

(二)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对校园内食堂,小卖部和校园周边饮食摊点、小卖店进行食品卫生大检查,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凡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停止经营或使用。坚决杜绝“三无”食品,食品或变质食品,杜绝小商贩进校园或在校门口叫卖。

(三)消防安全整治。根据建筑防火、安全疏散等规范要求,检查学校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加强学生上下楼梯等秩序管理,严防“踩踏”事故发生,加强与学校校门相邻街道、公路交通秩序管理,严禁“三无”车辆接送学生。

(五)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整治。严格落实校园内部保安巡逻措施;对涉及学生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加强校园周边地区治安巡逻,营造良好治安环境。对校园周边占道经营进行整治。清理整治校园周边文化娱乐环境。

五、组织领导

篇(6)

一、指导思想

此次专项整治以武胜县教育局文件精神等为指导,通过专项整治,发现和整改一批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营造安全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任务

1、及时发现反映侵害学校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安全、稳定的学校周边环境,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2、清理学校周边无证无照经营、违法经营的网吧、流动摊点等场所设施,大力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3、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增设交通标志,大力加强对师生交通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杜绝师生乘坐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超载的车船,确保师生的交通安全。

4、大力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努力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和卫生管

理制度,建立学校治安保卫组织及队伍,排查整改学校内部的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万无一失。

5、加强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进行师生自我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整治重点

(一)校舍安全整治。对全校(包括村小)校舍等建筑物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对不能使用的危房,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该加固的加留,该封闭的封闭,该拆除的坚决拆除。

(二)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对校园内食堂,小卖部和校园周边饮食摊点、小卖店进行食品卫生大检查,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凡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停止经营或使用;坚决杜绝“三无”食品,食品或变质食品。

〔三)消防安全整治。根据建筑防火、安全疏散等规范要求,检查学校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加强学生上下楼梯等秩序管理,严防“踩踏”事故发生,加强与学校校门相邻街道、公路交通秩序管理;严禁“三无”车辆接送学生。

(五)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整治。严格落实校园内部保安巡逻措施;对涉及学生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加强校园周边地区治安巡逻,营造良好治安环境。对校园周边占道经营进行整治。清理整治校园周边文化娱乐环境。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为加强此次专项整治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经行政会议决定成立学校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龚斌校长

副组长:向崇云副校长

成员:邓志平教导主任

王鹏教导主任

唐明忠工会主席

张红大队辅导员

张文飞教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王鹏教导主任

成员邓志平教导主任

张红大队辅导员

办公室联系电话:(0826)6212930

篇(7)

重点针对全县猪肉质量安全的薄弱环节,切实加强监管,严肃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和制售灌水、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确保全县生猪进点屠宰率实现100%,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市场秩序,确保泛博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整治对象和范围

(一)整治对象:生猪私屠滥宰和制售灌水、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

(二)整治范围:本次专项整治步履的重点范围是镇等生猪私屠滥宰频发区域以及违法抗法的私宰窝点;成都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大市场、丰乐市场、华阳新市场等猪肉批发销售市场。

三、工作举措

(一)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分为成员单位的县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同一组织协调。召开全县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工作大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详细铺排部署。

(二)由县商务局牵头,会同相关部分,按照各自职责,采取联合执法方式,对县内生猪屠宰加工厂、猪肉食物批发市场及零售市场等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专项集中整治和执法检查,严肃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生猪市场秩序。

四、工作职责

县商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步履和生猪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依法严肃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和制售灌水、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监视、指导、检查、协调各镇(街道)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整治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镇(街道)派出所积极配合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和制售灌水、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依法保护执法职员人身安全,确保专项整治步履顺利开展。

县农发局:负责制订生猪屠宰检疫环节安全整治步履方案;组织实施生猪屠宰检疫,出具检疫合格证实;严肃打击生猪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犯禁药物和其他非法添加剂的行为。

食药监局:负责制订猪肉消费环节质量安全整治步履方案;完善进货索证轨制和验收轨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餐饮单位、集体食堂使用的猪肉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工商局:负责制订猪肉畅通流畅环节质量安全整治步履方案;完善进货索证索票轨制和检查验收轨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质监局:负责加强对肉食物加工企业的监管,完善进货索证索票轨制和检查验收轨制,确保加工企业使用的猪肉100%有定点屠宰票据,谨防病死、灌水、未经检疫检修或检疫检修分歧格猪肉进入加工环节。

县食安办: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监视和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物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生猪屠宰日常监管工作,做好生猪私屠滥宰窝点的摸底调查,积极配合相关执法部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定点屠宰企业:积极开展猪肉网点销售店设立工作,做到同一牌匾、同一配送,建好“放心肉配送店”,确保各镇(街道)市场放心肉的供给。

五、整治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2012年8月15日—8月31日)

由县商务局牵头负责,各镇(街道)配合,对全县特别是重点区域生猪私屠滥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生猪屠宰违法行为暗访取证,把握第一手资料。

(二)综合整治阶段(2012年9月1日—12月15日)

由县商务局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分开展联合执法步履,依法取缔和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窝点;在全县主要道路节点和农贸市场集中设卡,重点检查运输过程中和进入市场的猪肉“两章一证”情况及芯片绑定情况;对全县机关单位、学校、病院等的集体食堂购买使用猪肉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三)总结检查阶段(2012年12月16日—12月31日)

相关部分和各镇(街道)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总结报县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县政府目督办,对相关部分和镇(街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复查,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六、工作要求

篇(8)

我校接到通知后,组织学校行政及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该文件,领会文件精神,提高教职工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认识,明确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意义,同时,还对此次整治的工作任务与整治重点进行了学习、讨论,并结合我校实际,还对我校的整治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二、加强领导,健全管理体制

1、成立学校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各教师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召开会议讨论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确定工作任务,整治重点,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布置,做到任务落实到人。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岗位责任制。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研究、督办和管理,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教师值班制。落实各项工作的措施,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的安全培训,强化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三、落实文件精神,发现问题及时整治

1、收到文件当天校领导集体学习文件。及时安排部署。

2、学校组织专人对全校校舍安全、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进行了专项检查与整治。

1 2在这次整治中对校内建筑进行安全排查,对食堂与小卖部的食品卫生进行了突检查,重点检查有无过期、三无、裸露食品,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并对今后的食品卫生提出了要求,学校将长期做好食堂及周边饮食摊点的整治工作,保持整治成效;此次检查与整治还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

3、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了整治。

篇(9)

一、高度重视烟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近几年来,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卷烟制假贩假以及烟叶、烟丝非法交易等违法经营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极少数不法烟贩在利益驱动下,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大肆从事卷烟非法经营活动,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烟草市场经营和烟叶生产收购秩序,而且极大地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利益,导致国家税收大量流失,影响了我县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齐心协力抓好烟草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

二、烟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重点及步骤

(一)整顿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严厉打击卷烟制假、贩假、售假、非法加工贩卖烟丝及无证经营卷烟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烟叶、烟丝非法交易市场,捣毁地下销售网点,端掉卷烟制假、贩假窝点和非法加工生产烟丝及白包烟窝点。

(二)整顿重点。全县以县城及茶峒、团结、龙潭、民乐、吉卫、雅酉、排料等乡镇为专项整治重点地区,主要整治卷烟贩假、售假和烟叶、烟丝非法交易市场。其他乡镇以整顿烟丝、白包烟、假冒伪劣卷烟摆卖为重点,全面开展城乡烟草市场整顿。

(三)步骤安排:

1、准备阶段(*月*日以前)。召开全县烟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搞好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制定烟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打击重点。

2、实施阶段(*月*日—*月*日)。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对一些制假贩假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进行突击行动。各部门密切配合,提高挂牌督办案件的侦破率。

3、复查阶段(*月*日-*月*日)。认真总结分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组成复查工作组,对全县重点地区、挂牌督办案件进行检查验收。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认真查漏补缺,确保专项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迎检阶段(*月*日~*月底)。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认真搞好资料分类归档,迎接省、州验收。县政府召开烟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大会,对先进单位和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三、强化烟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花垣县烟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谢成都、县烟草专卖局局长麻建德、县经贸局副局长龙自红任副组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龙德轩、县公安局副局长龙秋辉、县工商局副局长龙绍明、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刘建恒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烟草专卖局,由麻建德兼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对于挂牌督办案件,要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包查处,确保查处到位。

(二)强化部门责任。各成员单位要紧密联系,协同作战,明确专人参加专项整治行动。县烟草专卖局要积极提供详实的情况和重要案件线索,以便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掌握情况;县公安局在重点地区突击行动中,要提出行动方案,作出周密部署,以防突发事件发生,保障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工商、烟草部门要密切配合,坚决打击无证经营卷烟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结束以后,公安、工商、烟草等执法部门要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共同加强对烟草市场的监管。

篇(10)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管理,促使市民“依法、文明、科学”养犬,切实保证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实现以下目标:

(一)使广大养犬户文明、科学、规范养犬的意识明显增强;

(二)犬扰民、犬伤民、犬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现象明显减少;

(三)城区饲养大型犬、无证养犬、一户养多只犬、违规遛犬、养犬不免疫、流浪犬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四)养犬管理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决定成立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委副调研员)

副组长:(公安分局局长)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成员:(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区财政局局长)

(工商分局局长)

(区卫生局局长)

(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府城镇镇长)

(国兴街道办主任)

(区环卫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局长兼任,副主任由担任,联络员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专项整治工作;收集、汇总、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四、任务分解

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积极开展相应的养犬管理整治工作。

(一)区城管局负责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各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公共场所违规养犬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对养犬人携犬随地便溺,影响城市环境卫生行为予以处罚;查处街面流动售犬、占道售犬等违法行为;对主要道路进行巡查,劝阻、纠正其他违法养犬行为,协助公安部门开展流浪、遗弃等犬只的捕捉工作。

(二)公安分局负责对全区的无证养犬、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一户养多犬、违规遛犬等违规养犬进行执法检查;受理群众有关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和恐吓、伤人等案件的报警以及其他举报;做好养犬登记和年检工作;与城管局对发现的流浪犬、弃养犬进行捕捉、收容;负责犬只收容机构的管理;建立养犬信息化管理系统;全面掌握我区养犬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

(三)区财政局负责筹措划拨专项整治经费,以支付养犬管理防护措施等执法装备,确保养犬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把养犬管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划拨专项经费,以保障养犬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对养犬管理工作中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四)区卫生局负责对狂犬病疫情监控、预防以及疫情检测报告工作;做好狂犬病防疫知识的宣传工作;对人用狂犬疫苗的供应、注射进行管理;指导处置病死或因死因不明的犬尸;做好犬只收容所的免疫、检疫和防疫工作。

(五)区园林局负责对公共绿地等城市公园内违规养犬的管理,督促城市公园业主加强园区内违规养犬管理,及时协助公安部门开展流浪、遗弃等犬只的捕捉工作。

(六)工商分局负责对犬类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对犬类经营(宠物店、宠物医院)地址进行审核,已在城区内核准登记经营的犬类经营场所,犬嚎扰民,根据区政府及授权部门的意见,依法责令变更营业地址;配合公安部门对非法犬类交易市场及犬养殖场予以取缔,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宠物店、宠物医院)行为;对从事犬类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从经营环节上规范养犬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检查。

(七)区环卫局负责加强公共场所和主要街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及时清理粪便,保持道路干净整洁。及时清理死亡犬只的尸体,并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养犬管理宣传工作,对全区养犬管理宣传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协调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重点、成效进行宣传,积极宣传养犬管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常识、涉及养犬的社会动态和疾病预防,引导居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

(九)府城镇、国兴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社区、村委会、物业管理人员和养犬居民开展培训和学习活动,开展文明养犬宣传;组织制定社区养犬公约,约定本居住区禁止遛犬的时间段和区域,依法调解处理因养犬引起的纠纷,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对社区犬只的调查、摸底,配合专项整治等养犬管理工作,探索建立和完善社区犬只扰民纠纷的受理和调解机制。

五、工作安排及措施

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3个月,具体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和摸底登记阶段(2010年2月30日起至2011年1月20日)。

一是开展宣传动员。采取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咨询日活动等形式宣传法规,组织各职能部门及社区民警和居(村)委会、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对养犬户进行登记、免疫、禁止一户养多犬、禁止饲养大型犬等养犬法规的宣传。通过宣传,及时引导养犬户进行办证和对犬进行免疫,让更多的人管理好犬的饲养。

二是开展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各职能部门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养犬户家中、涉犬单位,调查了解辖区养犬数量、犬只免疫、流浪犬、饲养大型犬、户多犬、犬扰民、违规遛犬、犬破坏环境等情况,圈定整治的重点区域和重点事项,细化工作措施,对犬养殖场、犬交易市场和犬医院、商店等经营场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情况。

第二阶段:全面开展专项整治阶段(2011年1月21日至2月21日)。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整治,不断掀起执法。

公安分局在城区内设立养犬登记点,实行一站式便捷服务。凡是无拴养犬、无主犬、无证犬、禁养犬、无狂犬病免疫犬一律予以收容;对违反犬类管理规定的行为,坚决依法严格查处;对犬只至人受伤的,要依法追究犬主责任。对领导交办和媒体关注的养犬问题快查快办,对群众举报及时查处,对养犬突出问题予以曝光,适时组织召开新闻会,通报各职能部门养犬管理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通过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踊跃举报,并在规定时间核查见底,切实整治一批领导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收容一批流浪犬、遗弃犬和禁养犬,力争取缔、处理一批无证照超范围经营的场所,打击、处理一批违反养犬管理规定、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养犬人。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2月22日至3月22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是成立检查验收小组。由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人成立评比检查验收小组,对职能部门养犬管理工作情况整治效果进行评比验收。二是分阶段、定标准,进行验收。针对专项整治工作定出工作标准,分别就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验收。三是执法检查中,根据各部门实际工作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养犬管理工作会议,查找存在问题,推广先进经验。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制定方案。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将此项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健全机构,明确职责,狠抓各项工作安排的落实。

(二)针对实际问题,开展调研工作。各单位要本着调研先行的工作原则,针对养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调研分析机制,组织专门力量定期对辖区内养犬管理工作进行调研,切实查找出存在的问题、难点,认真总结出方法、经验。为养犬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提供有效的服务。

(三)广泛发动群众,加强社会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期间,要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开通举报热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多渠道发动群众积极提供违规养犬行为的线索。同时,通过宣传规范养犬行为,通报执法效果,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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