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5 09:20:14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工程监理规划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Abstract: supervision is planning project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unit in an entrusted by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supervision department to guide the guiding document for supervision work. Realize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total goal is a system of the process, need to make plans, establish organization, equipped with appropriate supervisory staff, effective leadership,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target control of the project. In this paper,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ng the significance of planning, basis and the requirements of are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planning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引言
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后,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广泛收集工程信息和资料的情况下制定,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1)监理规划是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首先要编制的指导项目监理部开展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建筑工程监理的中心目的是协助业主实现建筑工程的总目标。监理规划包括确定监理工作目标,制定监理工作程序,确定目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各项措施和确定各项工作的方法和手段。
(2)监理单位如何履行监理合同,如何落实业主委托监理单位所承担的各项监理服务工作,作为监理的委托方,业主不但需要而且应当了解和确认监理单位的工作。同时,业主有权监督监理单位全面、认真执行监理合同。而监理规划正是业主了解和确认这些问题的最好资料,是业主确认监理单位是否履行监理合同的主要说明性文件。监理规划应当能够全面而详细地为业主监督监理合同的履行提供依据。
(3)从建筑工程监理控制的过程可知,监理规划的内容必然随着工程的进展而逐步调整、补充和完善。它在一定程度上真实地反映了一个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全貌,是最好的监理工作过程记录。因此,它是每一家工程监理单位的重要存档资料。
三、建筑工程监理规划的依据
监理规划是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监理机构充分分析和研究建筑工程的目标、技术、管理、环境以及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等方面的情况后制定的。
(1)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具体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这是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最高层次;二是工程所在地或所属部门颁布的工程建设相关的法规、规定和政策;三是工程建设的各种标准、规范,工程建设的各种标准、规范也具有法律地位,也必须遵守和执行。
(2)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文。二是政府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土地使用条件、环境保护要求、市政管理规定。
(3)在编写监理规划时,必须依据建筑工程监理合同以下内容: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有关建筑工程监理规划方面的要求。
(4)在编写监理规划时,也要考虑其他建筑工程合同关于业主和承建单位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5)监理大纲中的监理组织计划,拟投人的主要监理人员,投资、进度、质量控制方案,合同管理方案,信息管理方案,定期提交给业主的监理工作阶段性成果等内容都是监理规划编写的依据。
三、建筑工程监理规划编写的要求
(1)监理规划在总体内容组成上应力求做到统一。这是监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要求。监理规划基本构成内容的确定,首先应考虑整个建设监理制度对建筑工程监理的内容要求。建筑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建筑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这些内容无疑是构成监理规划的基本内容。施工阶段监理规划统一的内容要求应当在建设监理法规文件或监理合同中明确下来。
(2)监理规划基本构成内容应当统一,但各项具体的内容则要有针对性。监理规划是指导某一个特定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技术组织文件,它的具体内容应与这个建筑工程相适应。由于所有建筑工程都具有单件性和一次性的特点,也就是说每个建筑工程都有自身的特点, 而且,每一个监理单位和每一位总监理工程师对某一个具体建设工程在监理思想、监理方法和监理手段等方面都会有自己的独到之处。因此,不同的监理单位和不同的监理工程师在编写监理规划的具体内容时,必然会体现出自己鲜明的特色。
(3)监理规划是针对一个具体建筑工程编写的,而不同的建筑工程具有不同的工程特点、工程条件和运行方式。这也决定了建筑工程监理规划必然与工程运行客观规律具有一致性,必须把握、遵循建筑工程运行的规律。因此,监理规划要随着建筑工程的展开进行不断的补充、修改和完善,把握建筑工程运行的客观规律,就需要不断地收集大量的编写信息。如果掌握的工程信息很少,就不可能对监理工作进行详尽的规划。例如,随着设计的不断进展、工程招标方案的出台和实施,工程信息量越来越多,监理规划的内容也就越来越趋于完整。就一项建筑工程的全过程监理规划来说,想一气呵成的做法是不实际的,也是不科学的,即使编写出来也是一纸空文,没有任何实施的价值。
(4)监理规划应当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编写制定,这是建筑工程监理实施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必然要求。当然,编制好建筑工程监理规划,还要充分调动整个项目监理机构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积极性,要广泛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和建议,并吸收其中水平比较高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参与编写。在监理规划编写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为进一步搞好监理服务奠定基础。作为监理单位的业务工作,在编写监理规划时还应当按照本单位的要求进行编写。
(5)监理规划的编写需要有一个过程,需要将编写的整个过程划分为若干个阶段。监理规划编写阶段可按工程实施的各阶段来划分, 这样,工程实施各阶段所输出的工程信息就成为相应的监理规划信息,例如,可划分为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阶段和施工阶段。设计的前期阶段,即设计准备阶段应完成规划的总框架并将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进行“近细远粗”的规划,使监理规划内容与已经掌握的工程信息紧密结合;设计阶段结束,大量的工程信息能够提供出来,所以施工招标阶段监理规划的大部分内容能够落实;随着施工招标的进展,各承包单位逐步确定下来,工程施工合同逐步签订,施工阶段监理规划所需的工程信息基本齐备,足以编写出完整的施工阶段监理规划。
(6)现代科学管理应当讲究效率、效能和效益,其表现之一就是使控制活动的表达方式格式化、标准化,从而使控制的规划显得更明确、更简洁、直观。因此需要选择最有效的方式和方法来表示监理规划的各项内容。比较而言,图、表和简单的文字说明应当是采用的基本方法。编写建筑工程监理规划各项内容时应当采用什么表格、图示以及哪些内容需要采用简单的文字说明应当作出统一规定。
(7)监理规划在编写完成后需进行审核并经批准。监理单位的技术主管部门是内部审核单位,其负责人应当签认,同时,还应当按合同约定提交给业主,由业主确认并监督实施。从监理规划编写的上述要求来看,它的编写既需要由主要负责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又需要形成编写班子。同时,项目监理机构的各部门负责人也有相关的任务和责任。监理规划涉及到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各方面,所以,有关部门和人员都应当关注它,使监理觇划编制得科学、完备,真正发挥全面指导监理工作的作用。
四、结论
对一项工程的监理而言,如果没有一份与所监理工程自身特点相结合的监理规划来指导监理工作,也就没有良好的监理效果,即:没有周密完整的规划,具体的实施可能就要打折扣。对一个监理企业来讲,监理规划的编制质量同时也是监理水平的外在体现,代表着监理企业的形象。监理规划不但要有,更重要的是要有使用价值、有针对性:监理企业的价值观念,总监及其他专业监理人员的监理思想等都要在规划中有所体现甚至创新,同时能经得起外部的检查。也希望通过监理企业内部、建设单位、政府监督机构等的齐抓共管,促使监理规划的编制达到企业应有的水平。只有具有针对性,建筑工程监理规划才能真正起到指导具体监理工作的作用。监理单位的实际水平可从监理规划和它的实施中充分地表现出来。
参考文献:
【1】GB 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S】.
引言
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后,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广泛收集工程信息和资料的情况下制定,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经过多年以来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发展,我国在工程建设方面的监理体系向着正规化、体系化的道路上迈进。
一、建筑工程监理规划的意义
1.监理规划是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首先要编制的指导项目监理部开展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建筑工程监理的中心目的是协助业主实现建筑工程的总目标。监理规划包括确定监理工作目标,制定监理工作程序,确定目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各项措施和确定各项工作的方法和手段。
2.监理单位如何履行监理合同,如何落实业主委托监理单位所承担的各项监理服务工作,作为监理的委托方,业主不但需要而且应当了解和确认监理单位的工作。同时,业主有权监督监理单位全面、认真执行监理合同。而监理规划正是业主了解和确认这些问题的最好资料,是业主确认监理单位是否履行监理合同的主要说明性文件。监理规划应当能够全面而详细地为业主监督监理合同的履行提供依据。
3.从建筑工程监理控制的过程可知,监理规划的内容必然随着工程的进展而逐步调整、补充和完善。它在一定程度上真实地反映了一个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全貌,是最好的监理工作过程记录。因此,它是每一家工程监理单位的重要存档资料。
二、基于确保监理指导工作正确下的建筑工程监理规划的积极作用
监理指导工作的正确性是进行建筑工程监理规划工作的基础条件。科学有效的工程监理必须是制定有合理的监理规划,监理规划的质量也严重关系到监理指导工作的正确性。另外,监理规划对于监理公司进行监理事项、内部评级等有着重要的支持作用,它同时是监理公司对于合同执行效果的重要说明。所以说,在监理指导工作正确下,企业进行相关建筑工程称监理规划的制定对各方面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三、建筑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的现状
监理规划的制定对于建筑工程的监理指导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根据实际的观察发现,建筑工程的监理规划还存在以下的问题。
1.监理规划缺指定较为草率
当前监理规划的制定工作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过于形式化,监理规划没有根据相关建筑工程的工程特点以及技术特性进行制定。工程作业有着高度的严谨性,即使是相同类别的工程监理,也最多是存在一定的参考意义,但实际中却出现了大量的雷同现象。这种生硬拼凑的监理规划没有根据工程自身的特点制定,也就使得规划的设计对工程施工缺乏真正的指导作用。
2.监理规划组成存在缺失
对于建筑工程监理规划的具体制定容,监理规划的有关规定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是还是存在很多监理公司在监理规划中丢掉很多重要组成内容,有些关系到工程建筑施工的安全规划内容的缺失,很有可能给建筑施工带来一定的危险隐患。所以监理规划内容的完整性对于建筑物的施工有着重要的作用。
3.监理规划缺乏灵活性
建筑工程的监理规划是包含着整个施工过程的,因此在实际工程进行中,难免有些内容需要进行相应的优化,但有的监理公司较为古板,他们的监理规划一经审批以后就不愿做出改进,从而造成了监理规划与建筑施工的实际发生了一定的偏离。这就无形中使监理指导工作产生了一些问题,不利于监理指导工作的正确进行。
四、如何制定科学的监理规划
1.结合建筑工程自身特征制定
在进行具体的工程监理规划前,监理公司必须在保证监理指导工作正确的前提下,认真收集施工工程包括工期设定、物料人员设定、工程质量要求等多方面的工程信息,与此同时,再结合监理合同的相关需求,统筹不同施工部门的特点,最终制定出紧密结合该建筑工程情况的科学的监理规划来。
2.监理规划制定要具有针对性
不同的建筑工程需要有不同监理规划,即监理规划必须是与建筑工程相统一的。每个建筑工程都有其自身的施工环境、施工要求和施工方法,所以施工监理也必须有一定的针对性,符合该建筑工程的建设特点,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适宜的改进。有些工程施工周期较长,难以以此准确的做出规划,所以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修改以保证规划的合理性。
3.分步进行建筑工程的监理规划
由于建筑工程的施工周期有长有短,并且有的工程包含着多个施工模块,所以在实际监理规划中可以对不同时段或者不同模块的工程进行分步式的监理规划。在每个步骤的监理规划过程中,我们可以根据施工进行时不同内容的各项信息反馈,对监理规划进行相应的调整,该阶段的工程数据有时还可以为下一阶段的监理规划提供帮助。在最后不同施工期和不同施工模块的规划都进行完成以后,再对整个工程的监理规划进行总结收录,以作备查。在具体监理规划中要注意规划的失效性,保证规划走在监理之前。
4.保证监理规划的指导性作用
除了以上内容,建筑工程的监理规划还必须保证一定的指导作用。监理规划是建筑工程监理指导工作的重要基本,它对于监理指导工作的正确性有着重要作用,所以监理规划的制定必须是结合了该建筑工程的自身特征进行的。只有结合了建筑工程本身特点的监理规划才能对监理工作产生积极地指导作用。
5.监理负责人做好监理规划的统筹工作
每个建筑工程都有相应的监理工作总负责人,及监理总工程师。监理总工程师作为掌控整个工程监理工作的人,必须准确把握好建筑工程的各个工程特点,对于不同施工部门要进行有效的统筹和安排,综合整个工程特性以后,再认真做好建筑工程的监理规划。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时时把控监理规划的动态,督促监理人员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6.做好工程监理规划的审核工作
建筑工程在完成相关的监理规划后,首先要经过监理中工程师的检查,之后在经过有关施工技术部门的确认恶化通过,最后再交给施工业主进行核查确认。工程监理规划的工作包含着众多施工内容,监理总工程师只是一个总负责人的身份,他只负责筹划、安排和检查监理规划的具体过程,真正影响到监理规划质量的,还是众多监理部门工作人员和机构,只有他们认真注意规划的每一个细节,才能做出优秀的监理规划。
结束语
总而言之,我国虽然已经经历多年的建筑工程监理规划发展,但还是有很多规范性和意识性的问题存在于实际建筑工程监理规划中。科学的监理规划必须是在所有监理人员的努力下把握监理规划的完整性、针对性、指导性以及灵活性等。我们相信在众多建筑工程监理规划人员的一致努力下,一定能推进我国工程监理规划工作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真.建筑工程监理规划常见问题分析及对策[J].建设监理.2014(01).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后,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广泛收集工程信息和资料的情况下制定,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1、工程概况
本项目是位于大连市旅顺南路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河口换乘站工程,由中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建设规模为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河口站到东软区间隧道1115双线断面米,路基221米及大连地铁一号线右线1099米双线,左线长链50.6米,路基22.5米;河口站至终点桥梁长度420米,区间地下结构部分改移暗渠878米。监理工期为12个月,并采用合同总价一次包干的承包方式。
2、监理依据、范围、工作内容和目标
2、1监理工作依据
本工程监理规划是根据本工程监理大纲、设计文件及施工图,以及国家、地方、交通行业相关现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相关的规程、规定进行编制的,满足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2、2监理范围
监理范围主要有:202路隧道工程1114m;地铁1号线隧道工程1099.7m;暗渠隧道工程878m,桥梁工程420m;路基工程243.8m。
2、3监理内容
本部分主要概括为“四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两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主要负责内部协调);检查、监督安全文明施工。
2、4监理工作目标
监理工作目标主要分为四部分:①质量控制目标,按照工程质量标准做好工程质量控制工作,确保工程验收一次性合格率,达到施工合同中所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②工期控制目标,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工期,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如期完成工程项目建设;③投资控制目标,在授权范围内,工程造价控制在合同中所约定的投资及建设单位认定的有关费用限额以内;④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措施,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范、规程及标准进行现场督促、检查。
3、工程监理中控制的重点
3、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施工准备阶段控制的重点主要包括四方面:①施工组织设计审批,主要审查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各项措施是否完备,相关人员(含特殊工种施工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对工程水文地质特征及场地环境因素是否考虑周全,是否有应急方案且具有针对性。②工程测量成果控制复核,主要是对承包单位所进行的隧道、路床、坐标、高程的测量、校核结果进行复核。③施工机具的审查,对机具设备的选型、主要性能进行审查,检验机具设备使用和操作要求是否已进行交底。④开工报告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由建设单位认定,对已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对开工报告做出批复,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3、2施工实施阶段质量控制
3、2、1质量控制的要求
在质量控制方面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重点进行事前控制;根据施工规范要求,坚持质量标准,严格进行检查;对重点控制的范围,结合工程的特点制定实施细则、旁站方案。
3、2、2质量控制的内容和方法
(1)审核内容
本部分主要是审核分包单位资质和开工报告,现场核实后下达“开工令”;审核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提交的有关原材料、构配件等的质量检验报告和提交的反映工序质量动态的统计资料或管理图表;审核有关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技术鉴定书;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报告;按施工顺序、进度计划及时审核签署有关质量文件、报表。
(2)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
①开工前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后能否保证工程质量,能否连续地进行正常施工;②工序交接检查:对于重要的工序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在自检、互检的基础上,进行交接检查;③隐蔽工程检查:承包单位在自检合格后报经监理人员检查签证认可,方能掩蔽;④停工后、复工前的检查:承包单位在停工后进行整改,自检合格报监理人员检查签证认可,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复工令;⑤分项、分部工程检查:分项、分部工程完成,承包单位自检合格报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后,办理签证,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有关记录存入档案。
(3)工程验收的质量预控内容
本部分主要是督促承包单位提出阶段验收申请报告,并参加阶段质量验收、认证,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最后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竣工图、竣工结算和竣工技术资料,由承包单位整改后移交建设单位存档。
3、3工程进度控制
3、3、1施工准备阶段的进度控制
首先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排出每月施工进度计划,要求承包单位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在保证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速度;对施工进度实施动态管理,要求承包单位申报季度、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必要时每周申报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每周工程监理例会要对上周的各项工程实际施工进度完成情况与进度计划进行比较分析,检查是否按时完成计划。
3、3、2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控制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从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四个方面进行有效控制,以实现进度总目标。
3、3、3施工进度延误的处理
属承包单位责任的进度延误,如未能在下阶段采取措施赶上计划进度或无明显效果,总监理工程师应与承包单位的领导协商,采取对策,以保证履行进度承诺。如工期延误属建设单位责任或不可预见的原因,由承包单位填报延长工期申报表,单位工程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核签。
3、4工程造价控制
为实现工程造价控制在施工合同中所约定的投资及建设单位认定的有关费用限额以内,采取以下控制措施:①造价的事前控制,主要是进行风险预测,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应承担的义务,减少承包单位提出索赔的可能。②造价的事中控制,本项为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应做好细部工作,达到控制成本的作用。③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应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建设单位收到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结算支付证书后,应及时按合同约定与承包单位办理竣工结算有关事宜。
4、监理过程中的管理
4、1安全管理
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建设安全等有关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施工。在本过程中做好有害气体和粉尘的防治,确保火灾,水灾的发生,在施工时防止顶板垮落伤人事故的发生以及物体打击,防止机械造成的伤害。
4、2合同管理
监理部应对整个施工期间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跟踪管理,并及时将情况以月报或会议纪要形式提供给建设单位。合同的管理包括四项: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供货合同。监理部在这部分主要对合同做出评审,对于合同中个别项目的变更进行洽商并对争议进行调解,在需要暂停施工时对工程的暂停及复工做好管理工作,在解决费用索赔事件时监理工程师要对费用索赔进行审查与评估,经与建设单位协商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索赔金额,并签发索赔申请,在违约事件发生后,受损方可向监理部提出违约事件的申诉,监理工程师要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方案,在与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评估工程延期及费用损失的数量,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监理通知”。
4、3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通过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信息的合理分类,收集工程信息,迅速准确地传递到各部门,同时为有关方面定时提供信息报告。在此过程中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有关的材料报验和分项工程报验等资料,在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汇总、整理,并提交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准确、及时地利用计算机进行汇总、整理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及监理总结等监理资料。
5、施工组织协调
施工组织协调主要是对工业场地内各承包单位的原材料堆放场地、道路运输、施工用水等以及施工中的外部和内部原因影响施工的因素进行协调。组织协调分为内部协调和外部协调。应遵循守法、公正、目标统一和总监负责制的原则,并实行每周监理例会制度和不定期的协调会议制度。例会由总监主持、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时间由建设、监理、承包单位三方商定。
6 文明施工监督和检查
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各方面方面的因素较多,重点监督、检查主要包括①承包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大连市有关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规定;②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目标管理制度、宣传教育制度、检查制度等;③现场各种施工围档、密纹网、围栏是否齐全;④承包单位现场各种警示、标语、标志、信号是否齐全;⑤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工作服整洁;⑥施工现场是否存在灯光、噪音等扰民现象;⑦施工时是否对绿化产生不良影响;⑧清运渣土车辆是否产生遗撒。
综上所述,每一个监理规划都是针对某一个具体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计划,都必然有它自己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项目组织形式,自己的监理组织机构,目标控制措施、方法和手段、信息管理制度、合同管理措施。只有具有针对性,建筑工程监理规划才能真正起到指导具体监理工作的作用。
引言
建筑工程监理是建筑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对于建筑项目的整体质量有着重要的控制作用,同时也影响着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我国建筑工程监理行业起步较晚,发展时间不长,从1988年开始第一次试运行算起,至今发展了近30年的时间,虽然我们在这30年的实践发展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其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尤其是近几年我国建筑行业市场的火爆,建筑项目的不断增多,对于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提出了更大的挑战。为了对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进行合理规划,提高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加强对建筑工程监理的规范化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
1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监理的必要性
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监理在目前是十分有必要的,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建筑工程项目最重要的就是质量和安全,而建筑工程监理正是为了确保建筑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所采取的一种必要手段,尤其近几年我国建筑工程项目发生的质量和安全事故不断增多,给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带来了极大地经济损失和生命安全威胁,建筑工程质量越来越无法满足人们对于建筑质量和安全的要求,为了确保建筑施工质量,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建筑工程建设质量监管就显得比较重要。其次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发展比较缓慢,发展时间也不长,因此一些企业没有意识到建筑工程监理的重要性,对建筑工程的监理大多都是企业内部自行组织、自行监理,自己监理自己必然存在许多弊病,不仅无法实现对建筑工程质量的有效管理,也影响了工程施工技术的提高。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我国加入WTO之后与国外之间的交流和联系越来越密切,我国建筑企业承包的国外工程项目越来越多,为了与国际市场接轨,对建筑工程项目实施专业化、全面化、职业化以及现代化的监督管理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2建筑工程监理的现状分析
我国建筑工程监理最早开始于1988年,当时的试点运行标志着我国建筑项目监理的开始,但是直到1996年才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起来,1997年我国了第一部建筑工程监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这是我国第一次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建筑监理制度,从此之后建筑工程监理作为建筑项目的一部分开始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我国建筑工程监理主要经历了监理试点、稳定发展和全面深化三个发展阶段,目前看来,也取得了一定的好成绩,整体发展形势还是不错的。首先我国从1997年开始颁布第一部关于建筑监理的法规制度,从而为我国建筑监理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此后相关法规制度不断颁布,我国也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法律体系,这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政府部门、建筑监理企业能够在实际监理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也极大的限制了一些不法分子的不法行为。另外,我国建筑监理专业人才比较少,高校对于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的重视程度不够,校企联合机制不健全,缺乏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一些高校甚至缺乏具有专业知识和能力的教师,临时聘用其他专业的老师代课,这难以保证对学生们专业知识的教育,目前国家、社会以及一些企业也认识到了这个问题,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国内已有的各种工程监理单位多达7000余家,其中达到国家规定的甲级监理企业有800余家,达到乙级的建筑监理单位有近4000家,而从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的人员有近35万人,取得建筑工程监理执业资格证的人员已经达到了8万人,另外还有大量的人员在接受工程监理专业的教育,高学历的专业性工程监理人才越来越多,而报考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的学生正呈逐年上升趋势。
3当前国内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3.1我国建筑监理行业法规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监理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行业法规制度不健全,尤其是建筑工程监理行业的法规体系没有建立起来,其次是建筑工程监理法规存在不规范、不适应时展的现象,这严重制约了我国建筑工程监理的发展。究其原因笔者认为首先是由于我国建筑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时间不长,起步比较晚导致的,目前我国仅出台了几部关于建筑工程监理的法规和制度,不能包含概括建筑全行业,其次建筑工程监理的法规制度不完善,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法律上的漏洞,损坏国家利益,破坏建筑工程质量,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极大的损失。
3.2建筑工程监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决定了我国建筑工程监理质量,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建筑监理工程师的整体结构比较分散,有监理职业资格证的专业监理人员比较少,更多的是缺乏实践监理经验,对国际惯例不了解,并且对监理的重要性缺乏认识,语言沟通能力比较差的监理工程师,这对于我国建筑监理行业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障碍。建筑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实践经验,而且还要熟悉法律法规和行业制度。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监理人员大多是各高校毕业,而高校培养的学生普遍存在缺乏实践经验,一些院校甚至缺乏对学生法律法规和行业制度的教育,这些高校培养的监理人员虽可以获取建筑监理职业资格证,但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管理知识,在实际的监理工作中不能有效的发挥组织,协调和管理的作用,也难以取得良好的监理效果。
3.3监理收费低,制约了监理行业的发展
在过去的十多年间,由于我国监理行业的法规和制度并不健全,另外也缺乏专业的监理人员,其次也由于近几年市场环境的影响,建筑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导致一些建筑工程监理企业收费比较低,监理行业的收费水平明显低于设计单位和造价咨询服务行业,这样难以留住专业性的人才,一些建筑监理企业为了获得生存空间,大多都是保本经营,收取较低的服务费用,这样不仅难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专业性人才,也不利于建筑监理行业的发展。
3.4政府监督缺乏管理力度
我国工程监理发展的时间不长,行业法规和制度也不完善,国家和政府部门对于工程监理行业的监督缺乏管理力度,尤其是工程监理市场比较混乱,一些地方的建筑工程监理流于形式,走走过程,难以真正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另外也由于法规制度的不完善和不健全,一些政府部门无法可依,在实际的监管过程中,即使发现了问题,也由于没有法律依据只能放弃监管。
3.5业主对施工过程的干预过多
业主一般是不具备工程监理知识和能力的,但业主方为了自身的利益,会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采取盲目压价,在委托监理业务时仅委托质量控制,随意压低监理费,拖欠监理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过多干预监理工作。
4建筑工程监理规范化措施
4.1加强质量控制规范化程度
在对建筑进行监理的过程中,建筑监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和质量,因此,建筑监理企业应该加强对质量的控制,严格管理建筑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环节,比如加强对建筑施工材料的监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查施工材料,对于不符合建筑施工标准的以及一些伪劣产品坚决抵制,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相关监理人员应该加强自身的监管能力,提高觉悟,避免因一时的利益与不法分子勾结,破坏建筑施工质量。其次要加强对施工工艺的管理,尤其是施工方案,要反复检验试验数据,最好是通过会议的形式来确定施工方案,其次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在施工现场巡逻,尤其是项目的关键施工部位,做好检查监督记录,在进行项目监理前,要根据施工现场的情况做好应急预案,对于可能发生的紧急突况要有多种处理方案,尽量做好质量控制规范化。
4.2健全完善我国建筑监理法规
首先,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健全和完善建筑监理法规和制度,由于法规制度的不健全严重制约了我国建筑监理行业的发展。政府应该组织社会听证会,对于目前法规制度中的不足之处和存在漏洞的地方要尽快完善起来,增加强制监理的范围,要规定好不委托监理不允许开工不予竣工验收,并按违章进行处罚。另外各地方政府应该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行业法规,同时加强政府在行业中的规范作用,指导市场行为,对于建筑工程监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矛盾要及时解决,同时要加强对建筑监理法规的宣传,健全政府的监理职能,确定法律和政府的权威性。
4.3提高建筑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相关监理企业应该加强对监理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首先就要监理和完善监理人员的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培训讲座,聘请行业有实践经验的人加强培训教育,其次各高校要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校企合作来不断提高学生监理的实践能力。其次已经在岗的人员也要不断通过自学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发挥监理的真正作用。
4.4提高费用,促进行业发展
政府应该加强行业市场规范作用,提高监理行业的收费标准,同时要加强监理企业对于监理人员的薪资待遇和福利水平,从而逐步提升建筑监理人员的稳定性,吸引更多更好的人才加入到监理队伍中,这样也更加有利于我国监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5结语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对建筑工程监理行业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也给出了规范化的意见和措施,建筑工程监理不仅需要政府部门建立健全法规制度,规范市场行为,建筑监理企业也应该不断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做好监理质量和安全管理规范化,通过多方位的共同努力来促进建筑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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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之军.论当前工程监理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5(18):278-279.
现代社会有了很大的发展,城市化速度逐步加快,市政工程作为重要的基础项目,其建设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很多市政工程被建设和应用。为了能够促进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的提升,就要优化建设方案和措施,提升市政监理水平,能够更好地保证市政工程的质量符合标准。从目前市政监理具体状况作出分析,其规范化管理中存在很多现实问题无法解决,这就导致了整体水平比较低,严重限制了市政工程领域的发展,对于人类社会进步也存在不利影响。
1市政工程监理现场规范化管理中的主要不足之处
市政工程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极大地促进了市政工程建设水平的提升和发展,可以更好地保证市政工程建设水平得以提升,为了能够达到这一标准,应该全面建设工程监理体系。当前我国的市政工程监理现场规范化管理有着一系列的问题无法解决,严重阻碍了市政工程质量的提升,给社会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1.1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体系不规范
市政工程要想实现全面发展和进步,就必须要监理完善的管理体系。当前的高速发展时期,市政工程项目在建设阶段,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问题。一方面,市政工程建设阶段,没有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工作流程缺乏规范性,管理也比较落后,很多先进管理措施没有应用到实践中,极大地限制了工程的质量提升。另一方面,市政工程建设阶段,建设部门很多都是政府直接下派,建设单位没有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施工资质也不能达到要求,导致了工程建设管理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建设单位为了自身利益而过度追赶工期,设计图纸不合格或者存在没有出具的条件下,导致了施工环节存在很多问题。还有些市政工程单位人才匮乏,没有技术进行人员招聘,导致人才缺口较大,极大地影响市政工程的质量和水平。
1.2市政工程技术标准不规范
市政工程在实践实施阶段,要科学合理地应用先进施工技术,以达到工程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这是当前的现场监理管理规范化控制的关键所在。当前我国的市政工程建设中,技术标准不规范的问题比较普遍。一方面,市政工程的建设施工环节,没有根据实际需要来形成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有些人员甚至没有掌握足够的技术就开展施工,导致施工现场随意性非常大,而很多人员没有了解设计方案的基础,按照自己的经验开展施工,导致了工程建设存在很大的问题,严重地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也会导致技术不规范。另一方面,市政工程建设施工中,技术交底没有有效地进行,导致技术体系建设不完善,也没有充分了解技术难点和重点,盲目施工。有些人员在遇到问题后不能技术采取措施,导致现场施工混乱,严重阻碍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1.3监理现场的内容不全面
市政工程项目的实施环节,选择科学合理的方式以提升工程的质量水平,要全面实施现场监督管理制度,要优化监理管理系统,可以更好地促进工程质量的全面提升。当前的市政工程项目实施环节,虽然实施了工程监理,但是监理内容确是不完善的,导致其不能发挥出应有的效果。一方面,工程监理主要是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没有有效地实现材料、进度、成本等方面的控制,导致监理效果比较差,严重影响工程的总体水平。另一方面,建设单位在市政工程实施阶段,以高高在上的姿势进行管理,过多地干预监理工作,造成很多工作存在严重的问题。有些监理单位为了能够获取更多的业务、提升自身经济效益,按照业主、建设单位随意更改监理结果,造成了监理无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严重影响了市政工程的质量。
2市政工程监理现场规范化管理的对策
市政工程的建设施工环节,应该逐步的优化监督管理体系,可以提升监理水平,要加强现场规范管理,促进监理管理水平的提升,使得市政工程的建设总体质量满足要求。
2.1监理完善的管理体系,设置合理的监理机构
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环节,为了能够更好地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应该加强监理管理,优化监理措施,必须要结合管理的需要来构建完善的监理管理体系,做好现场的管理和控制,能够根据现场管理设置监理机构。一方面,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环节,要积极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要明确合理的管理体系和标准,积极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对于复杂性非常高的市政工程来说,其包含的部门比较多,各个部门都有着不同的职能,同时也有大量的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参与其中,这就需要优化与协调各个部门的人员,使得人们都能够按照标准开展工作,以更好地提升建设工程的总体水平。另一方面,市政工程的建设施工阶段,应该严格按照标准,考虑到项目的具体特点,以更好的设定监理组织机构,合理的设置相关工作人员。
2.2严格按照施工技术组织开展工程监理,落实技术交底
全面的落实各项市政工程的质量水平,就要明确具体的监理规范管理制度,应该组织开展技术标准监理工作,落实各项技术交底工作。一方面,市政工程实施环节,应该严格执行技术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的特性出发来进行,明确具体的实施方案,保证所有项目都能够按照要求来组织进行,以提升技术实施的效果。另一方面,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环节,要对现场进行全面的规范化管理,按照标准组织进行技术交底。通过加强人员的培训、教育等工作,来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以更好地促进工程技术管理水平的提升。
2.3合理的确定监理工作内容,制定监理实施方案
市政工程项目的实施环节,要从工程的整体角度出发来实现质量的优化,可以提升建设标准和要求,形成科学合理的监理管理体系,能够使得各项监理工作顺利的进行,从多个方面和角度来组织落实监理工作,然后明确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监理工作方案,以促进市政工程的规范化管理。一方面,在市政工程实施环节,应该制定出监理工作的标准和内容,所有的工期、成本、材料等方面都在监理工程的管理范围内,以保证监理工作效果达标。另一方面,市政工程项目的监理现场规范化管理阶段,能够更好地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监理管理方案,也能够提高人们的综合素质水平。
2.4落实人员岗位职责,做好监理工作质量考核与管理
任何制度、程序与标准的实施,都要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所有监理人员都必须要掌握这些标准和规定,以促进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公司或者项目部应该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评价管理,要及时发现监理工作中的缺陷和问题。监理单位应该配合建设单位来进行人员的培训,以促进人员素质的提升,必须要按照要求进行目标与绩效的考核,考核的结果与人员的福利待遇、奖金等直接联系起来,以促进管理规范化水平的提升,所有人员也具备较高的积极性,能够开展规范化的管理。
2.5加强施工监理过程中的精细化管理
市政工程的实施现场复杂程度非常高,且施工工期非常长,监理单位应该实施必要的精细化管理措施,一是要监理人员进入到现场进行严格管理,审查设计图纸,如果存在问题,要及时的沟通和处理。二是在现场设置样板工程,同时应该评比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组织现场严密的检查和控制,切实提升工程的质量水平。三是要按照工程设计方案和技术标准,合理地设置实验室,以组织开展各项质量检查工作。四是对于现场监理发现的不合格部分,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告知相关单位进行停工整改,符合要求后才能再次开展施工。
2.6确保现场监督工作合规,监督过程规范化管理
项目监理部门成立后,监管者应当根据法律要求,合规合理化的依照各种条例和一些相关的设计文件来进行,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规定领导全体成员,从一开始就做好现场监理。施工前的准备,在施工的过程以及竣工后的验收,需要符合管理和监督的要求。规划监督作为指导现场监督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尤其应纳入安全监督,建筑节能,房屋建筑质量常见故障的预防和控制,并作为房屋检查监督规则作为现场监督一份专业或一级操作文件,根据监督计划和现场的复杂性,对监督方案进行针对性的制定。做好对整个过程的预控工作,现场监督这个工作是必不可少的。这同样也是为有效管理和控制项目中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案和通过针对性专门设计的策划,根据图纸,设计公开,监理公开等的联合审查,达到预控效果。我们要求现场监督人员要“四”勤奋,也就是腿眼嘴手比较勤快。这意味着他们应该更频繁地去现场,发现更多的问题,并经常提醒建筑公司,通知承包商如果出现质量上和安全上有隐患的情况,加以改正。以消除萌芽中的质量和安全隐患。
2.7规范现场监督管理,树立现场监督部门的形象
我公司对现场监督部门提出了统一的形象建设要求,公司在《关于监督部门现场办公室规范化管理》中,在各部门要求的公告中做;监督办公室门应有明显的监督,由公司的“监督人员职责”,“监督程序流程图”挂在墙上。将员工组成表,项目图像进度图,考勤表,公司的质量要求和目的要求展示在墙上,整齐地放置文件夹、数据框、图纸和文具,并定期打扫。在服装要求上面,总监要佩戴监管的徽章和统一的安全帽,服装也要穿工作服,这以上均是江苏省统一的要求。评估的内容之一都有对总监的服装上面的要求。因为监理工作是贯穿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过程的每个项目的跟进,以及对施工过程中的一些问题的处理。
2.8加强现场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和评估
中图分类号:TV512 文章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1(a)-0084-01
1 工程概况
禹门口灌区是山西省主要粮棉生产基地,枢纽工程担负着灌区所在地的农业灌溉和工业供水任务。灌区西起河津市黄河滩地,东至新绛县南社乡店头庄,南界汾河以北三级台地边缘,北沿吕梁山坡脚,地辖河津、稷山、新绛三县(市)汾河以北三级台地,东西长约55 km,南北宽12~18 km。设计总灌溉面积49.82万亩,属于大Ⅱ型续建配套灌区。
灌区由枢纽工程和灌溉工程组成。灌溉工程主要由72.276 km二级干渠、33条225 km支渠、8座再扬泵站、733条斗渠和若干条农、毛各级渠道及其建筑物组成。枢纽工程由一级泵站、沉沙池、一级干渠、二级干渠和110 kV输电线路组成。工程于1987年开始兴建,目前枢纽一级泵站、110 kV输电线路、沉沙池和一级干渠已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二级泵站10台机组已安装6台。已批复二级干渠72.276 km,配套支渠29条。近年来由于灌区基建速度缓慢,灌区建设严重滞后,使得已建成的枢纽一、二级站等工程效益不能完全发挥。因此,需要进一步节水续建配套。
禹门口灌区2010年度节水续建配套工程内容为:稷山一级站,稷山二级站,稷山二级站引渠、稷北东一支和稷北西支渠桩号3+500~4+000渠道及配套建筑物的设计。配套渠道防渗总长6.524 km,支渠建筑物34座。
2 监理规划
监理人员进场以后,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监理部及时安排监理人员与建设单位联系,了解工程准备情况,并进一步搜集监理工作必要资料;熟悉设计图纸;深入工地进行实地考察;在详细掌握工程具体情况的基础上,项目监理部编制适应本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规划》。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报送建设单位,获得认可。
2.1 监理工作依据
(1)禹门口灌区节水续建配套工程2010年度项目监理合同。(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3)禹门口灌区节水续建配套工程2010年度项目施工合同。(4)经批准的本工程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及设计图纸。(5)国家部颁的相关规范、标准、规程。
2.2 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监理部的工作将以事先控制、主动控制为原则,综合运用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和合同措施加强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
2.2.1 质量控制方法与措施
(1)设计技术交底、施工图纸的审核与签发;施工控制桩的复核(测)。(2)对合同工程、单位工程以及分部工程或主要单元工程(部位)的开工,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承包人递交的开工申请进行认真审核,具备开工条件后,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开工令(开工通知),方可施工。(3)监理现场检查,主要是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包括控制原材料进场质量及施工期间旁站、巡视检查,设置质量控制点,跟踪或平行检测原材料和半成品质量,检查施工过程是否按合同、规范、图纸进行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实行工序检查验收制度,每一道工序都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后才可以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4)质量评定:根据监理规范对完成的工序单元工程及时进行质量检验与评定;参与分部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等。
2.2.2 进度控制方法与措施
(1)重点强调对进度的动态分析,建立周、月报制度,及时分析进度偏差与影响因素,找出关键,提出改进建议与意见。(2)针对灌区涉外协调任务重、难度大的特点,除在日常工作中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处理协调问题外,建立了每周召开进度协调会的制度,及时解决施工中协调问题。
2.2.3 投资控制方法与措施
(1)质控手段,即支付必须有依据,未经评定合格的工程不予支付,坚持“质量否决制”。(2)组织手段,即投资控制严格履行计量签证制度,以实计量、逐级审核,全方位控制,支付审查必须会签。
2.3 监理工作制度
为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通报工程信息,按照规划施工中确定并实施质量、进度周报制,每月10日、20日、30日召开监理工作例会,不定期的专题会议制度以及监理部对外发文的审批制度、文档资料管理制度、开工许可制度及质量旁站、巡视与跟踪检查、抽样检验等工作制度。
3 监理过程
3.1 质量控制
质量是工程的生命,质量控制是监理工程师工作的重要内容。施工过程中,监理部采用旁站、平行检查、抽查等方法进行有效管理,从而确保了工程质量。
3.1.1 渠道及建筑物混凝土浇筑
混凝土浇筑是本项目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监理部对其施工环节采取了全过程旁站的监理手段,严格执行分部工程开工审批制度、开仓审批制度、原材料进场报验、抽检制度,对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施工机械的运行、施工记录、技术人员到位、原材料进场及使用数量等。
3.1.2 土方填筑
本项目为渠道工程,对于填方地段特别是全填方和高填方渠段,监理部严格按照土方填筑监理实施细则控制各个施工环节,必须做到摊铺厚度符合设计要求,含水量适中,分层碾压。对建筑物或机械无法碾压的部位采取局部夯实的办法重点控制。同时现场严格检测压实度,合格之后才可以进行上层摊铺碾压。
3.2 进度控制
按年、月、周施工进度计划为目标进行进度控制,统计月、周实际施工进度,并与计划进度对比,分析、预测工程进度趋势,发现滞后时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及时调整。确保整体工程进度目标的实现。
3.3 投资控制
关键词: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问题;注意事项
作为农业基础设施中的重点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在农业的发展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使其发挥出更大的作用,成为当前农村工作的核心。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对于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建成后期的投入使用,有着很大的影响。国家对于农村的水利工程建设也给予了高度的重视。然而,目前进行的很多工程,都是在原有老旧的水利工程基础上,进行的续建配套,或者改扩建项目,新建的水利工程项目数量并不多。在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阻碍着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与发展,这些问题急需得到解决,同时也给广大的水利工作者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1小型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1.1工程前期的环境勘测不全面
环境因素对于水利工程的建设,有着很大的影响。外界的自然环境,如气候条件、地质情况、植被分布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水利工程的建设与使用。目前,我国的小型水利工程中,有很多都是建设于建国初期的。所兴建的水利工程在当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当时的技术水平还不够完善,进而影响到工程的整体水平,并且工程区内的自然环境也因时代的发展逐渐发生了变化,产业结构做出一定的调整,进而导致这些水利工程已无法满足现代农业生产的需求,同自然环境的特点之间存在矛盾,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农业的进一步发展。
1.2原有的工程设计不合理
目前,很多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年代都较为久远,受当时的条件限制,在工程的规划设计方面存在很多不科学、不合理的地方,通常是设计和施工同时进行,这就导致水利工程的建设同农田的需要不适应,同周边的自然环境也不和谐。灌溉不均匀的现象也较为普遍,如少溉、串溉等,水利工程的灌溉率不高,农田灌溉方面的效益受到制约,很难充分发挥应有的效益,不仅浪费了水资源,而且严重损失了蓄水水量。
1.3工程设施和施工设备不先进
早期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使用效率不高,在蓄水能力和拦水能力方面也受到限制。施工所采用的机械设备,以及工程的基础设施技术含量不高,技术水平较低。工程的规划和设计不够科学、合理,在工程的质量控制和检测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在土石工程中机械只是作为辅助,人工占了很大的部分。参与工程建设的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配合不够紧密,阻碍了水利工程的发展。
1.4对工程的监管和维护工作不到位
在水利工程的监管方面,偷工减料的现象时有发生,投机取巧的问题也是屡见不鲜,这些不良现象严重影响了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的力度明显不足。因此,各种安全事故频繁出现,工程设施遭到严重的破坏,必然影响到水利工程建设的进行。在水利工程建成后的管理和维护方面,给予的重视程度不足,工作没有做到位,很多水利工程在投入使用后,都没能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正常的维护工作,并且超过使用年限的现象也十分普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灌水能力和效率受到很大程度上的制约。
2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中的注意事项
2.1要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水利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不能盲目进行,须充分了解当地农业产业结构情况、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规划情况,合理选择工程地点。规划设计不能套用以往的经验,必须依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全面地分析和调查当地的经济增长模式,以及自然资源情况、人口数量等因素,开展水利工程设计,做好工程预算,并制定出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与环境的和谐、统一,促进可持续发展,保护当地生态环境。
2.2进行全面的环境勘测工作
环境勘测工作是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关键环节,在施工开始前,必须将这项工作做到位。小型水利工程虽然工程的规模不大,但是其重要性,以及对农村经济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很多因素都会对水利工程建设造成影响,如当地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当地的经济模式、人口情况、水文地质条件都是重要的影响因素。这些因素也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将环境勘察工作做好,才不会对后期的水利工程建设造成影响,建成的水利工程才能真正发挥出应有的效果,与环境相适应,推动农业建设的发展。
2.3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图纸
环境勘察工作完成后,接下来就是施工图纸的制作,这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极为重要的技术性文件,因此施工图纸应该有很强的针对性,并且需要监理单位审查,经项目法人批复,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开展施工。制作施工图纸时,应充分考虑当地的农业产业结构、园区发展规划,并结合自然环境的特点,合理布局水利工程,使整个农田区域都能在水利工程的覆盖下,避免不均匀灌溉,以及少灌和串溉的问题,提高农田覆盖率,使水利工程建设更为科学和合理。
2.4采用先进材料、工艺和设备
整个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都是由原材料、构配件等基础设施组合而成的,因此,这些基础设施的质量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整体工程的质量,应选用高质量、高性能的建筑材料和先进的施工工艺,从根本上保证工程的质量。施工中应该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来完成工程的建设,因为这些高科技的设备具有更多的优势,能够达到施工单位的建设目标。
2.5加强对工程的监管和维护
首先,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强有力的监督和管理是保证工程能够顺利进行的关键因素。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应加强、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实施动态监测的方法,将监管工作落实到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中去。其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竣工之后,应根据工程设施的性能特点,定期对工程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影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正常运行的不稳定因素,实现工程的安全、可靠运转,为农业的发展提供保障。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是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的。做好这一工作,不仅能够实现农业发展的飞跃,促使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最终完成我国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更加会提升我国的综合实力,以及我国在国际中的地位。
作者:李勇 单位: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蛤蟆通水库灌区管理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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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稳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为改善建筑物室内热环境和减少建筑设备能耗,在建筑物的围护结构中采取隔热保温等节能措施和选用节能型建筑设备,达到不断降低建筑物使用能耗的目标。
二、管理机构
本市建筑节能的推进工作在**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的领导下,由**市建筑节能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筑节能办)负责本意见的协调推进和具体实施工作。
各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意见,负责辖区内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经济委员会所属的**市节能监察中心负责节能方面的日常监察工作。
各相关委、办、局根据各自职责,协同推进本市建筑节能的管理工作。
三、实施要求
(一)从20**年**月**日起申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的,或者20**年**月**日前初步设计文件已审查的,但在**年12月1日以后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下列新建住宅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本意见规定执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1、内环线以内的住宅建设项目;
2、申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和“市新型墙体材料与节能住宅示范工程”的住宅建设项目;
3、低层住宅小区和一城九镇特色风貌住宅小区的建设项目。
(二)从**年2月1日起申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的,或者**年2月1日前初步设计文件已审查的,但在**年4月1日以后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下列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本意见规定执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相关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1、外环线以内的新建住宅建设项目;
2、本市范围内的新建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商场、旅馆、办公楼和由它们组成的综合楼建设项目。
四、管理措施
(一)规划方案审批阶段
市或者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就建筑节能的内容征求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征求意见通知后10日内,反馈审查意见书。市或者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核通过。
(二)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审查阶段
市或者区(县)发展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将建筑节能专题篇(章)内容列入审查范围。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
(三)初步设计方案审查阶段
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审查时,应当将建筑节能的内容列入审查范围,并按《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审查要点》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节能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阶段
受市建委委托的审图机构在审查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应当将建筑节能内容列入审查范围,并按《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竣工备案建筑节能审查要点》进行审查,审查结果情况抄告市建筑节能办。对不符合节能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查通过。
(五)竣工验收备案阶段
受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提交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应当含有建筑节能监督情况内容。
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本意见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五、相关要求
(一)对建设单位的要求
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当含有建筑节能的专题篇(章)。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的标准和要求,委托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监理,不得要求其降低标准变更节能设计文件。
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建设的建筑节能设施,并将含有建筑节能内容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报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对设计单位要求
设计单位在设计建设项目时,对住宅建筑应当按照建设部颁布的现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对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按照现行的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进行设计。
(三)对施工单位要求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的设计文件和施工规程进行施工,并配套满足建筑节能的施工机具和技术要求。
(四)对工程监理单位要求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建筑节能的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等规定和要求实施监理。对设计、施工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按照有关法规、规章规定,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或者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整改的,监理单位可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反映,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理。
六、发展应用
(一)本市应当加强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应用节能型建筑材料、高效用能设备、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建筑节能系统和技术,鼓励选用有节能标识的建筑材料和用能设备。
本市重点发展下列产品与技术的推广应用:
1、节能墙体和屋面的保温、隔热材料与技术的应用;
2、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的应用;
3、集中供热和热冷电联产技术的应用;
4、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及装置的应用;
5、空调节能技术与产品的应用,以及空调和热力管道系统的保温、空调风系统防渗漏技术的应用;
6、节水型的建材产品和器具的应用;
7、建筑节能能耗的检测评估技术的应用;
8、其他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产品和技术的应用。
(二)本市建筑节能的推进工作,应当坚持与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应用相结合,市、区(县)墙体材料办公室应当在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的工作中研究做好建筑节能的推进工作。
七、“禁限”工作
本市在建设项目中禁止或者限制设计、使用国家及本市明令淘汰的隔热保温性能差的建筑材料、不符合节能标准的建筑结构、低效能比的用能设备和落后的建筑节能应用技术,并由市建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禁止或者限制用于建设项目的产品和技术的目录。
八、“认定”工作
本市对节能住宅建筑实行认定制度。依据市建委《关于印发〈**市节能住宅建筑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自愿申请节能建筑的建设项目进行技术评审、认定和挂牌。
第三条我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市政建设项目适用本实施意见。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专业规划实施规划管理。
第五条对于规划未覆盖或规划调整区域,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两套以上技术方案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项目需要确定是否举行专家评审(论证)。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可核发相关行政许可。
第六条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对市政建设项目作出行政许可,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第七条短距离接管、延管、迁线等零星市政工程按第七章“零星工程规划许可”要求办理。
第八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及附件、附图,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临时市政建设工程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因国家建设需要拆除的,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无条件自行拆除,交还临时用地,国家不予安置和补偿。
第十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后一年内未按规定办理用地手续的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后六个月内未开工,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第十一条当规划行政许可作为其他行政审批必备资料时,相关部门应当配合,没有规划相关行政许可不予审批。
第十二条在实施道路交通工程建设时,各管线工程应同步建设。道路工程在竣工后五年内不得再开挖进行建设,确须在道路内敷设管线的必须采用非开挖技术。
三章市政项目选址许可
第十三条市政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须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与。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或个人具备相关资料提出选址申请后,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要求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提出项目选址建议和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建设项目未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发展改革部门不得受理该项目立项申请。
第四章市政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第十五条此项许可限于要办理土地管理部门土地利用的市政工程项目。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或个人具备相关资料提出用地许可申请后,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建设项目用地位置、界限,并审查同意提交的总平面布置图或初步设计方案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或个人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第五章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根据《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进行施工图设计,具备相关资料后,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申请组织建设项目图纸审查,审查合格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政设施管理部门不予核发相关建设许可。
第十九条市政建设单位须委托由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单位实施放线,经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现场验线后,项目方可施工。
第六章市政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许可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完成竣工测量(市政隐蔽工程在工程覆土前须进行竣工测量),取得竣工测量资料后,向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测量成果和相关资料,提出项目竣工规划验收申请。
第二十一条竣工测量单位须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竣工测绘单位应采用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平面坐标系和国家85高程系。竣工测量成果必须符合《*市*区UPGIS数据入库技术标准》。
第二十二条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查验相关资料是否完备并符合技术标准。审核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划审批要求实施,经验收合格后核发《市政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
第二十三条在建的单位用地、居住小区等项目内市政项目与地上建筑一同验收,不再单独办理市政工程规划验收许可。
第二十四条未取得《市政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的市政建设项目,审计部门不予最终审计,不予出具审计报告,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不予备案,财政部门不予进行项目结算,且工程不能移交。
第七章零星工程规划许可
第二十五条对于短距离(100米内)延管、建筑项目给水、燃气、排水接管、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等零星工程,为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不再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个人具备相关资料提出申请,经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核发盖有“*市*区规划管理局市政工程规划专用章”审批签字的施工总平面图。项目竣工后须进行竣工测量,并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许可。
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或个人获得经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施工总平面图后,方可向市政设施管理部门提出施工申请。
第八章数据管理
第二十七条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并会同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数据技术标准,实施数据共享。
第二十八条地下管线普查成果和竣工测量成果应及时入库,保证系统具有良好的现时性。
第二十九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竣工测量内容和数据要求。
第九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城市规划检查制度,依法实施监督,并对违法建设依法进行查处。
中图分类号:F407文献标识码: A
一、规划前期现状调研和收资
好的规划,都是要立足实际,适应建设的需要,科学指导区域协调发展的。在进行规划工作时首先要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分析工作。电力规划前期现状调研和收资一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了解当地负荷分布现状、供电能力等基础资料
了解当地负荷分布现状、供电能力等情况,这关系到规划区内电源的布局、输配电网络架构建设及与上级电源引入或输送和衔接问题。
2、了解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和工农业用电等自然条件
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可以反映用电水平,便于准确选取采用合适的用电指标;从当地居民生活和工农业用电可以反映用电习惯、用电负荷的周期分布、地域分布等特点,便于进行电力峰谷调配和区域调配。
3、了解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相关标准或规划发展意愿。
了解并熟悉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的相关标准或规划发展意愿,才能更好地从实际出发,满足当地建设的需要。
二、电力负荷预测
电力负荷预测应在用电现状水平和城市分期规划发展的基础上进行。在进行预测时,要充分考虑各行业或产业用电之间的差异,并在对历史或现状用电水平的统计分析的基础上作出科学的预测。负荷预测的方法有多种,主要有电力弹性系数法、回归分析法、增长率法、人均用电指标法、横向比较法、负荷密度法、单耗法等。下面主要介绍一下简单常用的增长率法、人均用电指标法和负荷密度法。
1、增长率法预测电力负荷
综合用电增长率法:用电负荷可采用现状年人均综合用电指标乘以增长率进行预测。规划期末年人均综合用电量可按下式计算: Q=Q1(1+K)n
式中Q---规划期末年人均综合用电量(kWh/人•a);
Q1---现状年人均综合用电量(kWh/人•a);
K---年人均综合用电量增长率(%);
n---规划期限(年)。
K值可依据人口增长和各产业发展速度分阶段进行预测。
2、人均用电指标法预测电力负荷
当采用人均用电指标法预测电力负荷时,其规划人均用电指标的选取,应根据当地人口规模、地理位置、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居民生活水平、电力供应条件等因素,在用电现状水平的基础上进行综合研究分析、比较后,因地制宜选定。由于各地发展不一,用电水平也有很大不同,所以规划人均用电指标的选取建议由当地政府统计部门或电力部门的统计资料作为主要参考依据。
3、负荷密度法预测电力负荷
负荷密度法分为单位用地面积和单位建筑面积负荷密度法。采用单位用地面积负荷密度法进行预测时,在考虑不同用地性质的同时还应充分注意各地的发展潜力,预留弹性。在采用单位建筑面积负荷密度法进行预测时,要充分结合建筑规划,根据建筑物的性质、规模,容积率等多因素综合分析研究后选取合适的指标。
笔者在这里还要提醒一下的是,在选用单位建筑面积负荷密度法预测电力负荷时,有些套用建筑电气单体设计的用电指标,甚至还使用需要系数来预测负荷,其实这是不科学的。因为建筑电气的单位建筑面积负荷指标一般是指某建筑本体自身的用电指标,而规划的单位建筑面积负荷指标为规划区内同一类或多个建筑体归算至电源侧的用电指标。需要系数一般在建筑电气里预测负荷时使用,而规划不涉及需要系数问题,通常只需考虑负荷同时率的问题。
三、供电设施规划
1、电源设施规划
笔者这里说的电源设施主要是指域内发电厂和接受域外电力系统电能的电源变电站。电源设施布置除应符合国家相关能源政策和产业布局等要求并符合相关设计规程外,尚应跟地区总体规划布局、负荷分布及其与地区电力系统的连接方式、地理环境等因素综合分析比较,统筹考虑。
(1)发电厂:以大型、清洁、高效、环保电厂为主,适度发展分布式电源,鼓励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电厂选址除应满足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同时应满足电厂建设规程。
(2)500千伏变电站宜布置在城区边缘,有充足的走廊用地。 220千伏变电站宜靠近负荷中心,临近大型高压走廊和主要电缆通道。110千伏以下变电站宜深入负荷中心,并便于二次侧的出线。
(3)除用电量很大,负荷高度集中的市中心高负荷密度区外,110KV及以上变电站应尽量布置在城区边缘,或郊区、县,以缓解城市中心区紧张的用地并尽量远离公众聚集区。
2、配电设施规划
配电设施这里特指除上述所指电源设施以外的开关站、公用配电所等电力设施。
(1)开关站(或称开闭所),是用于电力的接受与分配,具有转供负荷的功能,能够有效地解决变电站出线间隔不足和出线母线过长的问题,在区域配电网中起到电源支撑、分配的作用。除大型超高压开关站以外,一般20KV及以下开闭所设置应体现集约节约用地原则,尽量减少独立占地,宜结合工业、商业、办公类建筑以及地块内公用配套建筑统一建设。单个10KV开闭所最大转供容量不宜超过15000KVA,20KV开闭所最大转供容量不宜超过30000KVA。
(2)公用配电所(或称配电房),是为保证各类终端负荷供电电压质量、经济运行、节省电能而配建的。在大型公建和住宅小区、高层楼群等负荷密度较高的地区宜规划采用户内型结构。在郊区和农村、道路桥梁等负荷密度较低的地区可因地制宜地规划采用户外型结构。具体布置要充分考虑负荷分布特点以及合理的负荷半径。
四、电力线路规划
电力线路分为架空线路和地下电缆线路两类。架空线路适用于高电压、大电流、长距离输送电能或在采用地下电缆困难或造价高昂的地方使用。而在城区建设密集地方、对景观要求高的重要风景旅游区或对架空裸导线有严重腐蚀场所等地方宜采用地下电缆。
各级电压不同供电线路结构的输送功率和输送距离及线路走廊宽度可参照下表的规定。
除上表以外需要指出的是,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和电缆绝缘技术的提高,高电压等级的电能输送采用电缆线路的机会越来越多。尤其是在经济发达、用地紧张的城区,220KV及以下的大多数逐步采用地下电缆线敷设。具体规划采用架空线敷设还是地下电缆线敷设需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总体规划,结合道路规划、市政工程规划及绿地规划等布局,通过经济技术综合分析、比较后统筹考虑、协调处理。
结束语:
本文从电力规划前期工作到电力规划中的主要内容做了简单的梳理和介绍,使读者对工程规划中配套电力专业规划工作有个大致的了解。
主要参考文献: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GB50613 中国计划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