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方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3-01-17 04: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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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方案

篇(1)

长宁县在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及有关纪律要求,早行动、早部署、早落实,措施有力、敢于探索,截至8月初,全县18个乡镇的党代会已全部圆满召开,实现了组织、群众“两满意”。

严肃纪律,强化监督,确保换届不越“红线”。一是开展换届纪律承诺活动。由县领导带头公开承诺,全县18个乡镇党委、67个县级部门的科级领导和科级干部后备人选、中层干部、纪检组工人事干部分别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签订《长宁县干部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600余份,实现换届纪律承诺100%。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建立电话、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体系。设立两个专用举报电话和一个举报邮箱,专人负责查收受理。三是制作纪律明白卡。以“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等相关内容,制成“换届纪律明白卡”,分送科级领导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四是印送换届纪律宣传册1000余册,发送换届纪律短信3000余条,确保人人知晓和参与换届纪律监督。

严格程序,把握关键,确保步骤环节一个不减。一是精选考察队伍。抽调24名政治过硬、综合素质高的同志组成6个考察组,由组织部副部长和县纪委常委任考察组组长,到18个乡镇开展工作。二是细化考察方案。精心编制工作方案,专题培训,绝不允许合并、减少和简化考察环节,确保考察程序公正透明。三是严格按职数配备干部。根据省、市要求,在领导职数范围内安排领导职务,绝不超职数配备。

注重细节,因地制宜,确保充分表达民意。一是注重实绩选拔优秀干部。对群众公认、成绩突出的干部予以提拔或重用;对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30%或在全额定向民主推荐中推荐票数未达到50%的不再提名。二是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适当调整干部。对工作任务重的乡镇,原则上采取就地提拔或同级重用熟悉基层工作的优秀干部,以保持工作的延续性。三是拓宽考察范围。将考察范围扩大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乡镇机关全体职工、县级派驻负责人,村(社区)“两委”负责人以及“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代表,将考察工作延伸到上一个工作岗位和主要生活群体,确保科学准确。四是扩大选人视野。将符合条件的干部全部作为乡镇班子全额定向推荐对象,采取全程差额推荐方式,将“差额”要求贯穿“一推”、“二推”、考察分析所有环节,确保“优中选优”。五是启用优秀年轻干部。对40多名优秀的年轻干部予以提拔或重用,保证班子中有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

(作者系长宁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篇(2)

一、实践经验

(一)谨慎动议,合理选配

组织部门对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进行定期分析,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对急需岗位进行梳理,形成干部情况报告,报公司党委参考。党委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求,选准重点,确定需要进行公开选拔的岗位。

(二)严谨程序,掌控重点

组织部门依据干部选拔制度、文件要求,编制严谨的干部选拔方案。从竞聘小组、竞聘监督小组成立,到下发通知、公布方案、时间安排、竞聘程序等工作细节,以及工作标准、工作要求进行仔细规划,把所有的环节、所有的节点尽量涵盖。重点掌控评分标准、方法及民主推荐程序。

(三)全面考察,客观评价

客观公正地考察干部是防止简单以票取人的关键,是党委决策干部人选的重要参考。选择素质高、党性强、做人正、态度平的干部作为考察组成员,尽量避免主观化、片面化。考察干部要多方面,既要看政治品德,又要看情操道德;既要看到工作业绩,更要看重思想品质;既要看到平时能力,又要看到发展潜力;既要看到执行能力,又要看到创新能力;既要看关键时刻表现,又要注重日常表现;既要看到优点,又要看到缺点。考察干部要多渠道,既要找人谈话,又要实地考察;既要听取干部评价,又要听取职工评价;既要查看平常资料,又要查看档案资料,这样组织部门对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方面才能有一个客观的评价。

(四)按规操作,接受监督

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地有效运行,重在按照制度、规定、既定方案刚性操作,把工作过程放在阳光下。组织部门要有敬畏之心,敬畏制度、敬畏群众。对党委汇报要全面、客观、公正,包括工作方案、民主推荐结果、考察结果等;公示材料要具体,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详细工作经历、原任职务、拟聘任职务等。拟聘任人员交党委会讨论决定前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建议,纪检监察部门对选拔任用工作要全程跟进,能力测评、民主推荐等重点程序都要参与。

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思考

(一)干部考核机制要配套

不但要把好的干部选出来,更重要的是要把选出来的干部引导好、教育好、管理好,只有对干部定期进行科学考核,才能有效激活干部队伍。目前我们对干部考核的评定标准主要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是一个定性的标准。在对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时,也会掺杂很多个人主观因素在内,参评人员秉承好人主义,被测评人员也会为了当好人,工作缩手缩脚,怕得罪人。完善的考核机制一要定量考核,合理划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得分标准。二要把握好分数权重,要把握好德、能、勤、绩、廉分数权重;把握好上级领导、同级干部、党员群众评分权重;把握好完成年度经营指标与平时工作表现权重。三要有效运用考核结果,把考核结果与效益工资挂钩,与诫勉谈话挂钩,与任免挂钩。

(二)要合理运用选拔方式

目前,公开选拔干部方式有公开竞聘、组织选拔、竞争上岗。虽然公开竞聘方式范围较广,但是也有不足之处。一是对于实干精神较强、不善言语表达者不太适宜,也可能出现高分低能者;二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笔试、管理情景模拟测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竞岗演说及答辩等能力测试环节侧重点不同,可能出现不同的评分结果;三是参聘人员长期在野外,部分竞聘考评组人员对其认识可能不太深刻。组织选拔和竞争上岗较适宜于实际操作,但是在一些重要环节稍有不慎可能会出现漏洞。

干部选拔方式的合理运用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选拔岗位情况、参聘人员情况、现有干部队伍状况等进行合理运用。在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的前提下,既要把思维活跃、精力旺盛、创造力强的年轻干部选,又不让工作能力强、踏实肯干、无私奉献的人吃亏。

篇(3)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落实党重要的科学发展观为重点,以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国土为出发点,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为落脚点,通过考察,全面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发现典型、发现人才,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上台阶而努力工作。

二、考察的对象

二〇〇七年度全系统在职在编的干部职工。

三、考察内容

以干部职工个人的职位职责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察的方法步骤

集中测评、个别座谈,征求相关领导意见

1、局机关:个别座谈;

2、二级单位:民主测评、个别座谈;

3、国土所:民主测评、个别座谈、征求乡镇 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意见和建议(民主测评: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名额暂按总人数30%推荐,推荐结束后,由考察组汇总,不公开)。

五、分组安排(略)

六、各单位材料准备

1、机关各科室:①单位工作总结②负责人述职报告③其他同志个人总结;

2、二级单位和国土所:①民主测评表②单位工作总结③负责人述职报告④其他同志个人总结。

七、考察组应收集的材料

①单位工作总结②负责人述职报告③其他干部职工个人总结④民主测评表及汇总表。

八、考察结束后,应形成的材料

1、单位的综合考察材料:包括对单位的总体评价、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对每一个干部职工的基本评价、干部调整的建议;

2、拟提拔

任正股级或副股级干部的考察材料;

3、表现较差拟降职或通报批评、处分人员的考察材料;

4、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初选名单。

九、具体要求

1、希望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对待,以事业为重、以大局为重,敢讲真话、敢说实话,客观、公正评价每个干部职工;

2、考察组要认真作好记录,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偏听偏信、不乱说、不表态、不许愿。

3、考察材料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真实地反映被考察单位及干部职工现实情况;

篇(4)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尽其才、用人所长、适人适岗的原则。

(三)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二、范围和对象

竞争上岗的职位为区纪委、监察局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中确定的部分室副主任(正科级)。对象为委局机关中除区管领导干部和现任中层干部外的公务员。

三、任职资格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二)能努力钻研业务,具有较丰富的知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能胜任竞争职位的领导、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三)机关工作人员民主测评综合评价优秀和称职率须达到80%以上,其中优秀率须达到30%以上。

(四)新任中层干部,应具备三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和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

四、聘用程序和方法

(一)续聘中层干部的程序和方法

1.公开述职。现任中层干部就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公开述职。

2.接受评议。现任中层干部接受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率低于80%的,应重新参加竞争上岗。

3.审核续聘。经组织考核,区纪委常委会审定后聘任。聘期为二年。

(二)新聘中层干部的程序和方法

1.制定方案。根据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对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等提出意见。方案报区人事局备案。

2.公布职位。根据区编委核定的委局机关职数限额和机关的实际情况,推出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职位,具体职位待现任中层干部述职结束后公布。如现任中层干部述职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率低于80%的,该中层干部职位一并纳入竞岗职位。

3.推荐报名。推荐采取自我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组织推荐由各党小组推荐。推荐或自荐人必须填写《竞争上岗申请(推荐)表》。根据推荐报名情况,由“区纪委、监察局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竞争上岗候选人名单。

4.演讲答辩。组织竞争者在全体机关干部大会上进行演讲,介绍本人参加竞争的优势、不足和工作思路,并就评委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答辩。演讲主要考察竞岗人对所竞争职位、职责的认识以及对该职位工作目标、思路、措施的阐述;答辩主要是对竞岗人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组织协调能力等进行考察。先由竞岗人演讲,再由评委提问,演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答辩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演讲答辩设评委,由委局机关全体区管干部担任,洪晓明同志担任主任评委,胡志明同志担任副主任评委,现场提问由主任评委、副主任评委进行,各提一个问题,提问范围是与答辩者所竞争职位相关的问题。每位评委根据竞岗人演讲答辩情况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作为竞争者演讲答辩的得分。

5.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在竞岗演讲结束后,委局机关全体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议竞争者的德、能、勤、绩情况以及能否胜任所竞争职位的工作。民主测评设“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测评结果实行量化计分,具体方法如下:测评总分=〔“优秀”票数×2+“称职”票数×1+“基本称职”票数×0.5+“不称职”票数×(-0.5)〕×50÷总有效得票数。

6.审核聘任。领导小组根据演讲答辩和民主测评折算总得分(演讲答辩评分占40%,民主测评分占60%),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初步聘任人选(如竞岗人民主测评未达到任职资格条件第三条的,自动失去任职资格),经区纪委常委会审定后聘任。聘任期为二年。

五、组织领导

本次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常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建立领导小组,由洪晓明、胡志明、高家萍三位同志组成,洪晓明同志任组长。

六、有关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加竞争上岗。

篇(5)

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机构变更和增减、编制调整必须经局党组研究后,报编制部门批准。禁止随意设置内设机构和超编超职数进人。

二、干部任免

干部选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组织、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本站管理八级以上干部选拔应经过民主推荐、测评、考察,经局党组研究后按管干权限报批核准;本站中层干部任命,由全站会议讨论推荐人选,经市局考察后报局党组研究同意,予以任命。干部职务免职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交流任职与回避

管理八级以上干部,任同一岗位职务满5周年(年龄在35岁以下的工作满3年),原则上轮岗交流(需具备专业资格的岗位除外);任同一岗位满6周年及以上必须交流。

人事、财务等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包括临时人员),必须实行“回避”制度。

四、人员调动与公开招考

本站工作人员调动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执行。本站工作人员的招考、录(聘)用、调入由站班子决定后上报局机关,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后,人事科牵头负责资格初审、考核考察等相关工作,报组织、人社部门核准批复。

五、临聘人员

本站因工作需要确需聘用临时人员的,须事先向市局上报聘用临时人员工作方案。因工种性质向社会购买服务确定人选,经市局批复后方能与第三方(服务类中介公司)订立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后,15日内将聘用人员个人信息和聘用合同报市局人事科备案。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若出现违法违纪和重大工作失误等行为,聘用单位应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条件参照《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等设立聘用条件,聘用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学历一般为高中以上文化(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年龄一般以18—45岁为限。

篇(6)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二、职级职数核定情况

市商务局局共有公务员编制11人。根据《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以及一二级主任科员之间、三四级主任科员之间职数比例按各占50%的原则,市商务局局可以核定四级调研员1个,一、二级主任科员职数3名,其中:一级2个,二级1个;核定三、四级主任科员职数3名,其中:三级2个,四级1个。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拟晋升职级的干部,应当符合信念坚定、为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以及《实施方案》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挺身而出接受组织挑选的优先考虑。

2、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忠于职守,工作实绩较好。

3、群众公认度较高。

4、符合拟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和资历。

5、作风品行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

(二)晋升资格

1、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2、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3、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4、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5、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

6、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

公务员晋升职级所要求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称职以上等次,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或者不定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从2019年年度考核开始,公务员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

(三)不予晋升情形

1、不具备本方案明确的晋升职级基本条件、基本资格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影响晋升职级的其他情形。

四、晋升职级程序

公务员晋升职级程序分两个层面进行。即乡局级领导干部晋升职级程序和普通公务员(非乡局级领导干部)晋升职级程序。

(一)乡局级领导干部晋升职级程序

1、召开商务局党组会议,对领导干部晋升职级情况拿出初步推荐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定。

2、市委组织部根据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一贯表现、急难险重工作担当作为情况,结合推荐意见和职级空缺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晋升职级动议。

3、由市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进行民主推荐和考察。

4、由市委组织部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审查干部档案、查核举报后,报市委组织部预审。

5、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讨论决定。

6、对拟晋升职级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对晋升职级的领导干部,填写《省公务员职务职级任免呈报表》,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存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二)普通公务员(非领导干部)晋升职级程序

1、根据公务员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一贯表现、急难险重工作担当作为以及职级空缺情况,召开商务局党组会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晋升职级动议。

2、对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含二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的,由市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进行民主推荐和考察。对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含三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的,由商务局负责民主推荐和考察。

3、对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含二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的,由市委组织部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审查干部档案、查核举报。对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含三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的,由商务局负责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审查干部档案、查核举报。

4、对拟晋升一至四级主任科员职级的,由商务局负责报市委组织部预审。

5、对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含二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的,由市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议研究讨论;对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含三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的,由商务局召开会议研究讨论。

6、对拟晋升职级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对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含二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的,由市委组织部印发任职文件;对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含三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的,由商务局印发任职文件。

8、对晋升职级的公务员,填写《省公务员职务职级任免呈报表》,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存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五、晋升原则

1、德才兼备的原则。必须坚持既要重视政治立场、思想品质,又要重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2、注重实绩的原则。把工作实绩作为公务员职务晋升的主要依据。

3、逐级晋升原则。按照职务等级序列,由低到高,一级一级地晋升。

4、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党组会商讨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程序进行职级晋升审查考核。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晋升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干部选拔工作的公正与规范,成立晋升职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七、相关要求

篇(7)

(一)学院领导、分团委老师推荐;

(二)现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推荐;

(三)自我推荐;

二、岗位设置

本届学生会主席团设有分团委委员若干名;主席一名;分管主席若干名。

三、参选条件

(一)热爱学生工作,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二)工作积极主动,拥有吃苦耐劳的素质,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活动策划能力;

(三)必须有两年或者以上的学生工作经验,要求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对工作积极热情。在校、院学生会工作过并表现良好的优先;

四、领导小组成员

顾问:陈书记

组长:姚老师

组员:董老师、陈老师、郑老师、现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五、选举流程

(一)公开报名阶段:6月1日-6月12日,有意愿申请并符合要求的学生,向学生会主席李真递交自荐书;

(二)初步审查阶段:6月13日-6月X日开始进行资格审查,在广泛征求辅导员老师、各分管主席以及报名者本人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候选人;

(三)民意测试阶段:6月X日由分团委老师+学生会部门干事+大一大二学生代表进行民意投票选举;

(四)主席团选拔:6月X日候选人首先进行笔试,6月X日对候选人进行单独面试,确定主席团名单;

六、选举后的工作

(一)考察任用:由分团委老师对主席团成员进行工作指导监督、考察任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对全院学生负责的原则,期限为一个月,如合格则正式录用,如不合格则另行安排;

篇(8)

第二条公开选拔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

本规定所称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是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面向社会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选拔党政领导干部。

第三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必须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第四条公开选拔适用于选拔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工作部门或者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以及其他适于公开选拔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不宜进行公开选拔。

第五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有计划地进行,逐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进行公开选拔:

(一)为了改善领导班子结构,需要集中选拔领导干部;

(二)领导职位空缺较多,需要集中选拔领导干部;

(三)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无合适人选;

(四)选拔专业性较强职位和紧缺专业职位的领导干部;

(五)其他需要进行公正选拔的情形。

第六条公开选拔工作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六)办理任职手续。

第七条公开选拔工作在党委(党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公开选拔工作应当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合理的工作方案,提高科学化水平,降低成本。

第二章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

第八条公开选拔应当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选拔职位以及职位说明、选拔范围、报名条件与资格、选拔程序和遴选方式、时间安排等。

第九条公开选拔应当在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根据选拔职位的层次、人才分布情况和国家有关政策,合理确定报名人员的范围。

第十条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对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可以附加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根据选拔职位对人才的需求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需要,可以对报名人员的职务层次、任职年限等任职资格适当放宽。但报上一级职位的,需在本级职位任满一年;越一级报名的,应当在本级职位任满四年;不得越两级报名。

第十二条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人员等,其报名条件和资格由组织实施公开选拔的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有关政策确定。

第十三条报名人员通过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第十四条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第三章考试

第十五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第十六条笔试、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命题前应当进行职位分析,增强命题的针对性。试题一般从全国领导干部考试通用题库以及经认定合格的省级组织部门题库中提取。

第十七条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第十八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

第十九条面试应当根据需要选择适当的测评方法,注重科学性。

第二十条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专家、组织人事干部等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同一职位的面试一般由同一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

第二十一条面试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公道正派,并熟悉人才测评工作。面试小组中必须有熟悉选拔职位业务的人员。面试小组成员要实行回避制度。面试前应当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

第二十二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

第二十三条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应当及时通知应试者本人,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第二十四条市(地)、县(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条件允许时可以由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考试。

第四章组织考察

第二十五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

第二十六条组织(人事)部门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第二十七条实行考察预告制。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考察时间、考察组联系方式等,向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或者向社会进行预告。

第二十八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第二十九条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应当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第三十条跨地区、跨部门的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并出具鉴定材料。

第五章决定任用

第三十一条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

第三十二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

党委(党组)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第三十三条对党委(党组)决定任用的干部和决定推荐、提名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第三十四条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第三十五条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可以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第六章纪律和监督

第三十六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二)严格按照公开选拔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三)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四)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考试试题分情况、考察情况、党委(党组)讨论情况等。

篇(9)

第二条公开选拔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

本规定所称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是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面向社会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选拔党政领导干部。

第三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必须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第四条公开选拔适用于选拔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工作部门或者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以及其他适于公开选拔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

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不宜进行公开选拔。

第五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有计划地进行,逐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进行公开选拔:

(一)为了改善领导班子结构,需要集中选拔领导干部;

(二)领导职位空缺较多,需要集中选拔领导干部;

(三)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无合适人选;

(四)选拔专业性较强职位和紧缺专业职位的领导干部;

(五)其他需要进行公正选拔的情形。

第六条公开选拔工作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六)办理任职手续。

第七条公开选拔工作在党委(党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公开选拔工作应当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合理的工作方案,提高科学化水平,降低成本。

第二章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

第八条公开选拔应当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选拔职位以及职位说明、选拔范围、报名条件与资格、选拔程序和遴选方式、时间安排等。

第九条公开选拔应当在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根据选拔职位的层次、人才分布情况和国家有关政策,合理确定报名人员的范围。

第十条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对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可以附加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根据选拔职位对人才的需求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需要,可以对报名人员的职务层次、任职年限等任职资格适当放宽。但报上一级职位的,需在本级职位任满一年;越一级报名的,应当在本级职位任满四年;不得越两级报名。

第十二条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人员等,其报名条件和资格由组织实施公开选拔的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有关政策确定。

第十三条报名人员通过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第十四条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第三章考试

第十五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第十六条笔试、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命题前应当进行职位分析,增强命题的针对性。试题一般从全国领导干部考试通用题库以及经认定合格的省级组织部门题库中提取。

第十七条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第十八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

第十九条面试应当根据需要选择适当的测评方法,注重科学性。

第二十条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专家、组织人事干部等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同一职位的面试一般由同一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

第二十一条面试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公道正派,并熟悉人才测评工作。面试小组中必须有熟悉选拔职位业务的人员。面试小组成员要实行回避制度。面试前应当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

第二十二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

第二十三条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应当及时通知应试者本人,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第二十四条市(地)、县(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条件允许时可以由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考试。

第四章组织考察

第二十五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

第二十六条组织(人事)部门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第二十七条实行考察预告制。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

况、考察时间、考察组联系方式等,向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或者向社会进行预告。

第二十八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第二十九条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应当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第三十条跨地区、跨部门的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并出具鉴定材料。

第五章决定任用

第三十一条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

第三十二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

党委(党组)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第三十三条对党委(党组)决定任用的干部和决定推荐、提名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第三十四条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第三十五条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可以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第六章纪律和监督

第三十六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二)严格按照公开选拔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三)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四)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考试试题分情况、考察情况、党委(党组)讨论情况等。

篇(10)

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中,我中心党委高度重视、指导原则明确、精心准备、周密部署,并得到了市卫生局的有力指导和支持,整个实施工作开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目标。2011年自2月14日动员以来,到3月16日总结聘任,历时1个月时间,先后经过动员报名、测评考核和考察聘用三个阶段,完成了成立组织、宣传发动、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竞争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谈话、宣布聘用等11个规定程序。这次竞争上岗范围25个科室负责人,共有57人报名,其中原中层干部34人,新竞争报名23人;53人进入组织考察;41人被聘任为中心中层干部,其中保留原职务22人,助理提拔为副科10人,副科提拔为正科2人,新提拔科长(主任)助理8人,岗位调整6人。因年龄原因退出中层干部岗位2人。另外,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的建议人选也在本轮竞争上岗中一并考虑,到时由党委分别向职代会、团员大会提出建议候选人名单。

2 竞争上岗主要做法

中心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原则,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抓细抓实竞争上岗工作。

2.1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以书记、主任为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其他中心领导为成员的竞争上岗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推动竞争上岗工作。下设考核组,负责落实测评、考察等具体事项。同时,结合中层干部队伍现状,制定了《中心本部第五轮中层干部公开选拔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2.2 深入宣传动员,组织报名审查。2月14日,召开全体中层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谢国祥书记阐述了竞争上岗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原则、程序步骤、工作纪律等,动员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打消顾虑、积极报名、展示自我、接受挑选。各科室及分支机构也进行了全面动员,在五天的报名期限内,有57名同志踊跃报名,并全部通过了资格审查。但对报名表中有超过45周岁的问题,党委也进行了认真讨论。方案中规定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从鼓励报名,拓宽用人渠道来说,还是应该尊重方案规定。

2.3 组织书面考试和竞争演讲。2月21日,组织对57名竞争人员进行有关管理知识等方面的书面测试。2月22日、24日组织了防病科室、卫生与检验科室和职能科室三场竞争演讲。经统计,笔试最高分为89.5分,最低分为41分;其中60分以下14人,70分及其以下16 人,80 分及其以下14 人,80分及其以上13 人。在演讲的56 人中,演讲最高分为94.2分,最低分为71.7分,其中70分及其以上4人,75分及其以上13人,80分及其以上16人,85分及其以上16人,90分及其以上7人。

四是开展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参加竞争演讲大会的中心领导、中层干部、派和高级知识分子等代表,从工作大局出发,本着公平公正客观地对每位竞争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2月23日,考核组到科室进行民主测评和推荐。经统计,大会和科室民主测评结果优秀及合格率为100%的有5人,大会和科室民主推荐结果同意率为100%的有9人。其中,大会测评优秀及合格比例在90%及其以上31人,80%及其以上10人,70%及其以上8人,60%及其以上3人,60%以下5人。

五是认真组织考察,慎重研究任职。根据民主推荐得票高低,结合笔试、竞争演讲及综合得分情况,党委讨论53名同志为考察对象。2月28日至3月4日,考核组采取个别谈话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认真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召开党委扩大会,在认真听取考核情况汇报,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决定了41名中层干部拟聘名单,并进行任前公示。

3 竞争上岗主要特点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具有以下特点:

3.1 安排部署超前,主要领导督办。党委高度重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把竞争上岗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超前部署、通盘考虑,亲自督办每一重要环节的工作。在《实施方案》制定过程中,主要领导严格把关,特别对竞争上岗的指导原则、岗位职数、资格条件、方式程序等重要环节亲自审核,周密安排。遇到特殊情况时,主要领导亲自向市卫生局汇报,与人事、组织等部门沟通协调、说明情况、争取支持。在笔试、演讲环节中,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做好考试命题、演讲命题的准备。由于领导高度重视,超前部署,亲自督办,确保了此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有序推进。

3.2 公开公平公正,监督贯穿始终。在竞争上岗工作的每一重要环节,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始终坚持发扬民主,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始终坚持纪检监察的全程监督,增加了竞争上岗工作的公开透明程度。首先,及时将《实施意见》、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组织考察对象、拟聘中层干部名单、聘用决定等重要环节的结果公告,供大家了解、监督。其次,考试试题、演讲题目及笔试改卷,由主要领导亲自准备,亲自批改;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等材料的统计汇总工作,由考核组集体进行,并签名负责。第三,确定考察名单,以民主推荐同意达50%以上为原则,并据此确定了53位同志为考察对象。确定任用名单,以考核意见为基础,结合工作需要和事业发展,慎重研究决定。

3.3 不定职级职数,推进干部交流。在制定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时,充分考虑业务发展需要、推进干部交流、促进干部全面发展,兼顾个人意愿等原则性要求,作出了不明确岗位职级和职数,以及每位竞争人员申报2-3个岗位的规定,目的就是鼓励大家竞争报名,鼓励交流轮岗。按照这个指导思想,在工作内容相近、专业知识相通的业务科室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尝试,有6人进行了调整交流,既实现了干部的有序交流,又保持了业务工作的连续性。同时在部分重点、重要科室增加了中层干部职数,不仅为加强科室行政、细化业务管理充实了力量,而且为今后干部轮岗交流奠定了基础。

3.4 工作节奏紧凑,严谨细致周密。本次竞争上岗是在春节后提上议事日程,从工作需要考虑,领导班子慎重研究决定实施的。从决定实施到大会动员仅用了3天时间完成了调研、方案制定等前期的筹备工作。2月14日动员至今天总结,仅仅一个月时间,各环节安排紧凑,衔接严密,甚至将竞争演讲、党委会讨论等环节都放在晚上进行,工作节奏快、效率高。考核组成员及工作人员都能够服从安排,执行到位,全力投入到竞争上岗服务工作中去,放弃休息,加班加点,相互支持,通力协作。在公布《实施方案》后,及时制定工作具体安排进度表,对各个环节、工作内容、责任人员、完成时限等,都作了详细安排。在考试、演讲阶段,事先考虑全面周到,组织实施认真到位。统计测评推荐票数时,做到严谨细致,方法合理,确保无误。从德能勤绩廉方面认真汇总考察人员的组织谈话,形成了全面完整的谈话记录材料及内容翔实的考察。经统计涉及谈话人数达156人,占本部职工人数的五分之三。

4 竞争上岗工作成效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取得了以下工作成效:

4.1 强化了有关科室工作职能。为了适应疾控工作需要,成立了业务管理办公室,撤消质量管理科,质量管理职能并入业务管理办公室,意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考核与管理,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将学校卫生职能并入急性传染病防制科,急性传染病防制科更名为急性传染病防制与学校卫生科,实现了学校卫生与急性传染病防制的协作作用,有利于产生工作合力。此外,将环境卫生科更名为环境卫生与消媒控制科,职业卫生科更名为职业放射卫生科,性病艾滋病科更名为艾滋病性病科,意在强化和突出科室职能。看起来科室变动不大,但还是具有很大的意义。

4.2 提高了中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在竞争上岗工作过程中,我们坚持以能力取人,以素质取人,以实绩取人,大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平等竞争,同台展示,接受检验,真正实现了竞争择优用人,使中层干部队伍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此次聘任的41位中层干部比第四轮增加了6名,充实了中层干部队伍,平均年龄为39.9岁,最大56岁,最小28岁; 博士3人,硕士7人,本科27人,大专4人;正高1人,副高13人,中级22人,初级5人。新聘任的8位中层干部平均年龄为36.1岁;博士1人,硕士1人,本科6人。

4.3 激发了干部职工开拓奋进的工作热情。在竞争上岗工作中,党委对每一个环节都精心设计、安排,力求科学、严谨、缜密,某些环节改变了方式,增加了难度系数,普遍使广大干部职工真正感到竞争上岗不是做样子、走过场,确实是不拘一格选人才、火炼真金选人才。通过竞争上岗,增强了危机意识,激发了干部职工积极进取,勤奋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的内在动力,一些年轻同志看到了希望,明确了努力方向,老同志也有了危机感,大大增强了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从而更好地促使大家克服减少在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浮躁心理和情绪,切实把精力更加集中到加强学习、勤奋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上来,在全中心形成了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

4.4 形成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新机制。这次竞争上岗,是对每个人工作能力、整体素质的一次全面、客观、公正的检验。为了使干部考核的结果更客观全面、科学准确,我们在坚持上级有关规定、以往竞争上岗工作实践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干部选拔任用的新方式。如:在考试环节中,注重对大家公共管理知识、工作实践及对中心改革发展的关注度等,同时又兼顾到职能和业务科室,体现了考试的公平性。在竞争演讲环节,首次开展了命题演讲,科学考察参与竞争者的综合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理解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现了由事先准备读稿子的演讲,向现场即兴演讲的转变;在综合评价方面实行了量化评分,将考试、演讲成绩、大会及科室测评按权重,测算出每位竞争者的综合分数,实现了定性与定量的有机结合。通过全方位的竞争,反复的比较,一批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优秀同志脱颖而出,拓宽民主选人用人渠道,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的良好机制。

5 竞争上岗工作思考

虽然这次竞争上岗工作总体上是成功的,也得到了广大干部职工的认可,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中层干部对竞争上岗认识不足,竞聘意识不强;因一定原因中层干部轮岗交流范围受到一定制约,未能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干部交流,此外对能上能下做得还不够。为此,需要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5.1 要正确对待竞争上岗。首先,竞争上岗是形势逼出来的。既是用人制度的需要,又是拓宽用人渠道的需要;其次,竞争上岗是传统用人制度“难”出来的,“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的传统的任命制的方法,阻碍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同时中层干部职数有限,僧多粥少,为此竞争上岗确实还算是一种好的方法;第三,竞争上岗是疾控中心成立十年来“摸”出来的。中心先后进行了五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其形式、方法、程序和内容得到不断完善,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心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新路子,不仅解决了中心成立之初中层干部人才的紧缺,也通过竞争上岗选拔出一批优秀中层干部,中层干部队伍得到不断充实。

5.2 要正确对待轮岗交流。轮岗交流既是干部管理制度的客观要求,又是锻炼干部的有效途径和现实需要,同时对人财物等重点岗位中层干部还有保护作用,为此中心党委在竞争上岗工作中对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做了认真细致的谋划。这次对人财物等重点岗位中层干部未能进行轮岗交流,主要是按照工作需要优先,保证工作连续性作出的,但是中心党委认为必须克服困难、待时机基本成熟时对重点职能科室中层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对业务科室中层干部今后还将加大轮岗交流工作力度,既要进行防病科室间、卫生科室间的交流,还要在卫生与防病科室间交流,以培养综合型、复合型、高素质的中层干部管理队伍。

同时,这次新聘助理绝大部分都都有未在原科室提拔,除有工作需要的原因外,就是要给大家树立一个轮岗交流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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