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管理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2-04-29 05: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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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管理论文

篇(1)

“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内容。安全工作的成败决定企业的前途和命运,良好的安全环境,可以给企业带来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国家和集体财产免遭损失,职工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否则就会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从水上的轮船触礁事故到陆地的重大交通事故;从瓦斯爆炸的现场到地下的透水事故;从脚手架倒塌到塔机失稳事故;从高空坠落到触电事故的发生;从地下工程的塌方到地面的山体滑坡等等,一件一件触目惊心的现实已经给世人敲响警钟。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做好安全工作,再不能让生命付出代价,再不能让财产遭受损失。安全工作不是单一的部门和个人的工作,它是一项社会化工程、是一项系统化的工程。只有企业领导和全体员工高度重视起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安全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事求是地按照客观规律、扎实的工作才能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安全组织机构与规章制度

安全组织机构在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中是一项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工作,组织机构的设置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也就是说企业第一责任人同时也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工作重大问题的组织研究和决策。机构第二内容就是主要安全的负责人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构的第三个内容是企业安全职能部门,施工企业的性质决定必须设立安全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监督和落实。安全组织机构的设置应体现高效精干,既有较强的责任心又有一定的吃苦精神;既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法律意识又有丰富的现场实际经验;既有一定的组织分析能力又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也就是说安全机构不能是框架,不能是迫于形式要求的一个设置机构。组织机构要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了解掌握;并贯穿到基层中去;负责修订和不断完善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学习、培训企业在职人员安全管理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负责查处企业安全生产中违章、违规行为;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相应处理。在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的同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制要浑入到单位、部门和岗位。

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实现制度化管理是一项重要课题,安全制度的制定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齐全、针对性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应该体现更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反映企业性质面向生产一线贴近职工生活,让职工体会并理解透彻。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有利于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有利于规范企业和企业职工行为,有利于指导企业生产一线安全生产的实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

职工的安全教育在施工企业中应该是一堂必修课,而且应该具有计划性、长期性和系统性,安全教育由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纳入职工育、培训计划,由安全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和组织实施,目的在于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知识,有效地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安全教育培训要适时、适地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

1、进厂教育

对于新入厂的职工和调换工种的职工应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一般企业对于进场的职工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它也是新职工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企业对新职工进行初步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劳动保护意识和任务的教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的教育;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二级单位对新分配来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法律和文明施工要求;工程的基本情况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班组对新分配来的职工进行工作前的安全教育包括:从事施工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教育;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本工种容易发生事故环节、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2、特种及特定的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除按一般性安全教育外,还要按照《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的有关规定,按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规定进行特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再就对季节性变化、工作对象改变、工种变换、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以及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后,应进行特定的适时地安全教育。

3、经常性安全教育

企业在做好新职工入厂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的对象和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方法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反应安全教育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长期性,有利于加强企业领导干部的安全理念,有利于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更加具体地反映出安全生产不是一招一式、一朝一夕而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社会化公益性工程。施工现场的班前安全活动会就是经常性教育的一个缩影,长期有效地班前活动更面向一线、贴近生活,具体地指出了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该怎样做,注意那些不安全因素,怎样消除那些不安全隐患从而保证安全生产,提高施工效率。

4、安全培训

培训是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培训分为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规定、新法规也不断的在施工活动中得到推广和应用。因此就要组织职工进行必要的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通过培训让其了解掌握新知识的内涵,更好的运用到工作中去,通过培训让职工熟悉掌握新工艺、新设备的基本施工程序和基本操作要点。同样对一些新转岗的职工和脱岗时间长的职工也应该进行实际操作培训工作,以便在正式上岗之前熟悉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注意事项。

三、危险源的识别与控制

全面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准确及时地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有效的控制。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是一项事前控制,安全生产只有事前进行有效的控制才能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危险源的确定一般考虑因素有:一是容易发生重大人身、设备、爆破、洪水、塌方、高边坡、滑坡危害等;二是作业环境不良,事故发生率高;三是具有一定的事故频率和严重度、作业密度高和潜在危险性大。施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最常见的危险源有:施工生产用电、民用爆破器材管理与使用、特种设备作业现场、地下涌水、有毒有害气体、高空作业、滑坡、塌方危险地质段、重点防火防盗区域等。对危险源的识别和确定要准确才能有效地制定针对危险所采取的相应的技术措施和防护方法。危险源一经确定,就必须纳入控制管理范围及时传达到施工作业区的每位工作人员,并设置危险源安全标志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危险源区域内的安全警示标志,现场指挥人员和施工人员要高度重视本区域安全动态,危险源若发生变化,尤其是升级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人身和机械设备的安全。危险源的撤离和消号必须在确定无安全隐患时才能实施。

四、安全生产的检查与奖罚

篇(2)

既有线路铁路在施工之前肯定会进行一些会议,在这些会议上一定要把安全管理问题加入进去,而且在会议进行的时候还要包括以下这些内容:第一,对施工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第二,把一些新引进的技术教授给具体的操作人员;第三,对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提前防御。而且其中对铁路的安全施工有比较大帮助的有施工培训会以及施工总结等会议。我们说到的预防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指的就是在会议中提出一些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一些安全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一个系统的分析,然后提出一个比较可靠地解决办法,而且在施工结束之后的总结会上还要对在施工过程中已经出现的安全事故进行全面的分析解决,并探讨如何才能够有效地避免这些安全问题的出现。在进行技术交底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下面的几个问题:第一,清楚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第二,对在铁路上将要运行的车辆运行时间有一个比较清楚地了解;第三,对整个工程的施工方案和具体的施工情况有比较清楚地认识;第四,对施工过程中会出现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施工的顺序全部掌握。

1.2防护管理

既有线铁路在施工之前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对施工人员和行车进行安全防护工作。既有线路铁路在施工现场应该对所有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的保护工作,除此之外,施工单位还应该派遣专门的工作人员去负责铁路两端的工作人员安全问题,这样就能够最大限度的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以及在工作过程中的行车安全了;第二,对接触网进行安全防护工作。对既有线铁路进行施工的时候,为了能够有效地避免在施工的过程中出现接触网伤人事故,就需要施工单位保证好施工中的大型机械和接触网之间的距离;第三,对基坑的安全防护工作。在进行既有线铁路工程施工的时候肯定会有基坑的参与,通常基坑都是在铁路的两侧的,在施工的过程中基坑可以帮助施工人员更好的去进行施工工作,但是如果对基坑没有利用好,那么很可能就会导致基坑伤人事件,一旦发生事故就是非常严重的。施工单位一定要在基坑的附近设立起安全防护网;第四,对消防设备的安全防护工作。在既有线铁路工程施工中不可避免的会用到一些易燃易爆的物品,在这些物品附近一定要做好消防工作,如果不慎发生了火灾,就可以把损失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了;第五,对施工用电方面的安全防护工作。现在的火车在铁路上运行时都是使用的电能,在既有线铁路工程施工时附近肯定会有高压电的存在。

2加强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2.1做好各方面的预防铁路工程施工单位必须要预防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在施工之前一定要做好准备工作,给施工人员提供一个比较安全的施工环境,而且做好这些工作之后还可以让企业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我们在安全管理中一定要做到下面几点:第一,快速的找到危险的源头,并采取相应的防御措施;第二,对施工中会用到的一些工具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第三,把应急工作做好,这样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就可以把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了。

2.2加强对细节的安全管理因为既有线铁路在施工的过程中旁边可能会有列车在运行,所以安全施工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进行安全施工管理的时候要重视对宏观的把握,还要把一些细节性的问题注意到。很多施工单位都把宏观的一些安全问题注意到了,但是,他们的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不尽如人意,就是因为他们在施工之前和施工过程中没有对施工中的一些细节问题进行处理,没有对这些细节问题可能会引发的问题进行预防。

2.3对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现在社会发展迅速,各种技术也在快速的发展着,在施工过程中用到的一些设备和技术都在不断地更新,这些都要求施工人员有更高的专业素质。所以,我们在进行施工之前一定要对施工人员进行一个专门的技术培训,这样不仅可以保证施工的质量,还能够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问题有一定的保障。在开始施工之前一定要保证施工人员对施工中会用到的所有物品有一个比较好的了解,然后再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同时还要在施工场所设立一些安全标语。

篇(3)

(1)死亡、重伤、人为机械事故为零;

(2)年轻伤亡率低于8‰;

(3)无食物中毒;

(4)创文明安全工地各项达标90%以上。

2、计划目标

(1)X月X日—X月X日开展三级入场教育。

(2)X月X日—X月X日开展施工现场100%戴安全帽,100%系安全带双百活动。

(3)X月X日—X月X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周”活动及上级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文明安全工地验收及安全生产红旗工地检查,推动施工现场小责任区整洁,大现场文明标准化管理。

(4)X月X日—X月X日开展架子搭设标准化、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教育和施工用电预防触电伤亡专项教育活动及文明施工教育。

(5)X月—X月份开展小责任区整洁,大现场文明标准化检查活动,迎接下半年文明安全工地复查及验收。

(6)X月X日—X月X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重点开展对“三宝、四口、五临边”雨期施工及冬期施工教育管理活动;

(7)X月X日—X月X日进行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当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先进集体与个人。

3、机构人员

(1)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书记、执法经理为副组长,分包队长、工长、技术人员、安全人员等为成员,组成的现场管理领导小组。

(2)执法监督部下设安全组:设组长一人(安全人员按以下要求设置)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检查。

12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设专职安全员1名;

22—6万平方米的工程设专职安全员2名;

36—10万平方米的工程设专职安全员3名;

410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设专职安全员4名;

(3)施工现场根据工程大小配备2-5人组成安全整改队,负责施工现场安全问题的整改。

(4)分包管理:分包单位100-300人必须有专职安全员一名;300-500人必须有专职安全员两名,每天到执法监督部由执法部长统一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

(5)班组长、分包专业队长是兼职安全员,负责本作业班组工人的健康和安全,负责消除本作业区的安全隐患,对施工现场实行责任目标管理。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等有关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的责任,保障生产者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责任制。

本责任制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各级、各部门、各项目经理部组织实施。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如下:

(一)公司经理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

4、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部门或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

5、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和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二)公司生产经营责任

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分公司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组织设计。

3、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审批本企业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外包工队长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5、领导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

6、认真听取(三)公司技术经理责任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公司经理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 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 领导安全技术公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贯彻实施“一图九表”现场管理法及业内资料管理标准。参与文明施工安全检查,监督现场文明安全管理。

(四)安全部门责任

1、积极贯彻和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公司范围内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企业内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参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签发合格证。

5、开展危险预知教育活动,逐级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监督检查公司每月一次、项目经理部每周一次、班组每日一次。

6、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会审;参加架子搭设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方案会审;参加生产会,掌握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参加暂设电气工程的设计和安装验收,提出具体意见,应监督执行。参加自制的中小型机具设备及各种设施和设备维修后在投入使用前的验收,合格后批准使用。

8、参加一般及大、中、异型特殊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或人员解决落实。

9、深入基层研究不安全动态,提出改正意见,制止违章,有权停止作业和罚款。

10、协助领导监督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对削弱安全管理工作的单位,要及时汇报领导,督促解决。

11、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使用。

12、凡进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安全人员有权监督其符合现场及上级的安全管理规定,发现问题立即改正。

13、督促班组长按规定及时领取和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指导工人正确使用。

14、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一图九表法、业内资料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正常运转。

7、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五) 技术部门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性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六)组织部门(劳资、人事、教育)责任1、劳资、劳物

(1)对职工(含分包单位员工)进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工人培训、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对招收新工人(含分包单位员工)要组织入厂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

(2)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领导通报情况;

(3)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4)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人事

(1)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企业实际,配齐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和实施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施工、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

3、教育

(1)组织与施工生产有关的学习班时,要安排安全生产教育课程。

(2)各专业主办的各类学习班,要设置劳动保护课程(课时应不少于总课时的1-2%)。

(3)将安全教育纳入职工培训教育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七)生产计划部门

1、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保障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项目必须视同生产任务,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2、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项目的执行情况,对施工中重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实施工作(如支拆脚手架、安全网等)要纳入计划,列为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

3、坚持按合理施工顺序组织生产,要充分考虑到职工的劳逸结合,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4、在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解决安全工作的实施。

(八)项目经理责任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部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工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8、对外包队加强文明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

(九)项目技术负责人责任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开工前的全面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具有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 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确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每月四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贯彻实施一图九表法及业内资料管理标准。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

9、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10、加强外包平米包干的结构安全评定及文明施工的检查评定。

十)项目工长、施工员责任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工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行为。

3、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安全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每周或不定期组织一次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现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

(十一)项目班组长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进现场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十二)项目工人责任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4、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6、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7、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或检查。

(十三)分包单位负责人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单位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单位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单位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必须保持本单位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新来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4、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单位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监督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5、参加每月四次的项目文明安全检查,检查本单位人员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 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7、服从总包管理,接受总包检查,不准跨省用工及使用外地散兵游勇。

8、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三、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求与实施

(一)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具有的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组织设计的安技措施必须渗透到工程各阶段、分项工程、单项方案和各工艺中。

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及本工种的工序转移都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提出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3、对于爆破、吊装、暂设电气、深基础、大中机械安装和拆除等特殊工程要编制单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编制脚手架搭设方案。绘制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编写搭设说明,提出安全技术措施,50M以上外架有计算书并向有关人员交底。

5、施工组织设计要在消灭危险作业、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劳动、消除噪声、治理尘毒和提高文明施工水平方面提出治理措施。

6、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存放位置,要在设计中明确,并提出使用要求。

7、大孔径人工扩底桩基础工程必须根据地质水文资料、设计要求、作业环境拟订方案并报公司,经总工审批后方可开工。要防止土方塌方。

8、脚手架、吊篮、吊架、桥梁的强度设计及上下道路、安全网、密封网的架设,要求架设层次、段落达到验收要求。

9、外用电梯的设置及井架、门式架等垂直运输设备拉结要求及防护技术措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和交叉施工作业场的隔离防护措施。

10、易燃、易爆、有毒作业场所,必须采取防火、防爆、防毒措施。

11、季节性的措施。如:雨季施工防雨、防洪、冬季施工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等。施工工程与周围通行道路及民房防护隔离棚的措施。

1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任何涉及安全的设施和措施不得擅自更改,如需要更改必须报原审批单位重新审批。

(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措施

1、工程开工前,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工地负责人、工长和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应进行重复交待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有关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具体内容和施工要求,应向工地负责人、工长进行详细交底和讨论,以取得执行者的理解,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2、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应列入任务单,落实责任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3、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是重要的,但是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落实就更重要。项目技术经理、执法经理、施工负责人(工程部长、技术部长、工长等)、编制者和安全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行为,并且要注意发现和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的不足,使其更加完善、有效。各级安全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每天对各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4、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除认真监察检查外,还应建立必要的与经济挂钩的奖罚制度。四、安全技术交底1、施工工长对分项工程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各留一份,另一份作资料保存。

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分工种、分项目、分施工部位进行。

3、各班组每天要根据工长签发的安全交底,工序程序技术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讲话,讲话应有记录。

4、为了帮助工长及时对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专为施工负责人(工长)编制了一套常规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供施工中参考。在使用中要根据施工环境、条件做一些调整或增加五、安全教育

(一)、安全教育制度

1、违章教育制度。

2、换岗教育。

3、特殊工种培训教育。

4、对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应由有关技术部门制订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训练。

5、对变换工种及换岗、新调入、临时参加生产人员应视同新工人进行上岗安全教育。

6、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由卫生和有关部门在工作前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后方可上岗。

7、综合教育。

(二)安全生产教育

1、项目班子必须先受教育。

2、思想和方针政策教育。

3、劳动和纪律教育。

4、安全知识方面的教育。

(三)安全教育形式安全教育培训可以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开展活动,如建立安全教育室,举办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培训班,进行图片和典型事故图片展览,放映有关安全教育的电视片,举办以安全生产为内容的书画摄影展览,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出版报、墙报,编印简报等。

(四)法制教育定期和不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发生。

(五)安全技能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就是结合本工种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的教育。每个职工都要熟悉本工种、岗位专业技术知识。

(六)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1、确定特殊作业的范围和培训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3号,《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标准对特种作业的定义、范围、人员条件和培训、考核管理都做了明确规定。

2、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正式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七)三级教育

1、公司或分公司安全科组织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

2、项目部进行的安全教育。

3、班组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

(八)经常性教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把经常性的普及教育贯穿于管理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形式的教育方法,以起到良好的效果。有针对性的交底内容,以保证六、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检查是我国工人阶级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它是在劳动保护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是推动开展劳动保护工作的有效措施。它包括企业本身对生产卫生工作进行的经常性检查,也包括由地方劳动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组织的定期检查。还可以对安全卫生进行普遍检查,也可以对某项问题,如防暑降温、电气安全等进行专业重点或季节性检查。

1、迎接上级安全检查的各项准备。

2、安全生产检查的具体方式:

(1)安全执法检查(2)企业定期安全大检查(3)专业性安全大检查(4)季节性安全大检查(5)验收性安全大检查(6)班前班后安全检查(7)经常性安全检查(8)职工代表安全检查(9)工地巡回安全检查(10)工地“达标”安全检查3、安全检查记录(1)班组安全检查记录(2)专职安全员检查记录(3)项目安全值班记录4、安全生产检查中应注意的问题(1)检查要有领导、有计划、有重点的进行。除工地上安全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其他的各种安全检查都必须有领导有计划的进行,特别是组织的大检查,更为必要。

(2)建立安全检查的组织机构。

3、要制定安全检查计划。

4、检查中重点要突出。

5、安全检查的评定

6、检查结果的处理安全检查是发现危险因素的手段,安全整改是为了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因素,把事故和职业通病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以保证安全生产。因此,不论何种类型的安全检查,都要防止搞形式、走过场,更要反对那种“老问题、老检查、老不解决”的官僚主义作风。要讲究实效,每次安全检查都要本着对安全生产、对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积极广泛地发动群众搞好整改。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施工作业中的安全。

七、工伤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一)施工事故的预防

(二)施工伤亡事故的处理程序

1、迅速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2、组织调查组。

3、现场勘察。

(三)施工伤亡事故的处理八、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制度九、施工现场安全色标管理制度

1、安全色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险的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2、安全标志

(1)禁止标志: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图形为黑色,禁止符号与文字底色为红色)。

(2)警告标志: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图形警告符号及字体为黑色,图形底色为黄色)。

(3)指令标志:是告诉人们必须遵守的意思(图形为白色,指令标志底色均为蓝色)。

(4)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示目标的方向,用于消防提示(消防提示标志的底色为红色,文字、图形为白色)。

十、施工现场安全动态管理日检表施工项目: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 气象气温 片区责任人施工层数 检 查 员 负责工长序号项目检查内容说明

1 脚 手 架 间距、拉接、脚手板、卸荷、剪刀撑兜立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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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断面长隧洞施工过程中,在全面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政策的基础上,一定要对各项安全规定、法规及操作规程予以严格贯彻执行。通过相关措施确保小断面长隧洞施工安全,以此保护重要设备与施工人员生命安全不受损害。小断面长隧洞施工过程中,如果施工安全和工程进度出现冲突,一定要无条件地服从小断面长隧洞施工安全。

1.2安全施工工作内容

小断面长隧洞施工安全主要内容有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工程管理、安全考核及规章制度等。应不断完善与健全小断面长隧洞安全施工责任制,主要是全面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应加强工程安全交底体制建设,确保各级施工者安全意识与施工技术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并与执行安全奖惩体制相结合,从而取得理想的小断面长隧洞安全施工效果。

1.3注重小断面长隧洞施工质量

小断面长隧洞施工过程中,必须重视目测观察与日常观察,依照以往工程实践经验,正确分析判断观察信息,并立即采取有效对策,以保证小断面长隧洞施工安全。而且施工工作人员一定要意识到安全技术和工程质量同等重要,每个人都要严格遵守小断面长隧洞安全生产与施工的操作及管理规程。而且还要意识到小断面长隧洞安全施工既是安全技术问题,也是工程质量问题,应将安全技术和工程质量放在同等位置。

2某小断面长隧洞施工分析

2.1基本情况

以广西宾阳清平水库补水工程III段为例,小断面长隧洞围岩类别是V类,具有相对较差的稳定性,洞底下为地下水,洞顶上花岗岩与覆土层厚度达到6m~48m。该段隧洞长度为6664m,隧洞走向为63.12°,属于无压明流隧洞,长隧洞断面属于马蹄形断面,断面尺寸为2.5*3m。

2.2小断面长隧洞施工工艺流程

小断面长隧洞施工工艺流程为:开挖准备-放线测量-安装管棚-人工开挖上半洞-机械开挖上半洞-出渣-挂网-人工开挖下半洞-机械开挖下半洞-出渣-挂网-风水电线路延伸,紧接着进入下一个循环系统。

2.3小断面长隧洞施工安全监测

施工过程中,通过预先埋设的仪器认真监测相关数据,从而了解隧洞围岩收敛及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支护参数与指导施工。

3小断面长隧洞施工安全管理

3.1确保小断面长隧洞洞口安全施工

小断面长隧洞安全施工中,因为受到长隧洞洞口选址的限制,有时洞口不得不设在地形较为复杂的地段。小断面长隧洞施工安全一方面能够保证小断面长隧洞的施工进度,另一方面还会制约隧洞施工。只有在小断面长隧洞洞口段采取到位的安全施工措施,才能保证小断面长隧洞顺利施工。所以,施工前,为确保长隧洞洞口安全施工,一定要依照洞口周边工程地质、地形、环境条件及水文地质等,评估各种可能影响施工环境的因素,制定有效的小断面长隧洞洞口安全施工基础及应急方案。

3.2锚杆安全施工技术

首先,小断面长隧洞锚杆施工中,为确保锚杆安全施工,必须将松动的围岩彻底清理掉,强化目测观察,减少机械扰动,及时查找危险征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理措施。其次,根据相关规定,对锚杆抗拔力进行定期试验,避免由于锚杆缺乏足够的拉拔力而引发滑脱,导致发生相关事故。再次,在应用砂浆锚杆过程中,注浆作业前后,必须对机械接头与管道予以仔细检查与冲洗,再进行运转调试,这样才能正式应用,避免发生管道阻塞、剧烈抖动等现象。注浆过程中,如果出现接头或者管路堵塞,必须在压力释放后认真检查与维修。

3.3混凝土喷射安全施工技术

在小断面长隧洞安全施工中,开挖结束后开展喷射混凝土作业。首先,喷射混凝土前,必须仔细检查岩石受喷面,查看浮石、危石清理干净与否,并依照混凝土配合比与具体喷射方式等,通过除尘通风方式,严格控制施工现场中空气粉尘含量。其次,在长隧洞内拌和过程中,一定要全面覆盖皮带运输机、拌和机等有粉尘产生的部分,避免大量粉尘产生,引发职业病伤害事故。再次,开始喷射混凝土前,必须有专业工作人员对接头、管路予以认真检查,避免在喷射过程中由于接头断开或者软管破裂而导致质量或安全事故。最后,在喷射混凝土过程中,为防止拌和、运料及喷射间形成干扰,必须规定统一联络信号与方法。由施工组长根据相关规定正确指挥混凝土喷射,防止因机械操作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

3.4钢拱架安全施工技术

第一,制作与运输钢拱架时,应该牢固绑扎钢拱架构建,避免发生连接件或者整体构件撞伤人等事故。其次,架设钢拱架时,必须安排专业人员根据规定正确指挥,对混凝土喷射层变化与围岩动态予以随时观察,避免由于落石或坍塌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再次,钢拱架架设前,必须通过垫板、混凝土垫石等方式垫平钢拱架基础面。钢拱架架设时,要用钢筋牢固连接相邻钢拱架,防止钢拱架倾覆、扭转及变位等。最后,应用新奥法施工过程中,因为锲紧钢拱架、钢拱架顶部连接螺栓等工程施工为高空作业范畴,需要施工人员以正确姿势在平稳且牢固的脚手架上站立,克服麻痹理念。相关人员一定要佩戴安全带,而且升降设备必须有安全栏杆或者扶手,以避免发生作业人员坠落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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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的问题

我国当前的建筑设计领域集中了大批优秀的人才,学历高,学术能力强并且经验十分丰富。在我国所发生的建筑事故中,因为工程设计所引起的事故占总体事故数一个非常小的比例,绝大多数的问题出现在施工这个环节。可以说施工是建筑领域最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在这个地方本应该汇聚大量的优秀及高学历人才,可恰恰与之相反的是我国建筑施工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整体不高,很多都是没有上过学的农民工,这就使我国建筑施工队伍水平整体不高。

2.材料质量问题

建筑领域一直都是腐败发生的重灾区,严重的腐败使得建筑领域偷工减料时有发生。很多商家生产的建筑材料并不能满足工程的技术要求,但却通过不正常渠道流入施工领域。如果是一些不重要的构件可能还不至于引起严重事故,但是如果这些构件是重要的结构受力构件或承重构件,那么一旦出现问题往往就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例如有些工程中出现混凝土梁和柱子中所配钢筋完全不符合要求,有个别地方甚至使用竹条来代替钢筋,这样的工程如果不发生事故是偶然,发生事故则是必然。

3.管理制度问题

(1)法律责任体系不完善所有问题中,“法”的问题才是最重要的问题,也是最根本的问题。目前我国建筑安全管理基本法的支柱地位尚未建立,法律体系的系统性、协调性以及条文的可操作性较差;法律责任体系不完善,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在建筑安全管理中的主动控制作用难以落实;法律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规定不够细致,而对行业协会、工会等组织在建筑安全管理中的地位、性质等没有明确规定;建筑安全违法责任设定存在责任缺失、责任不合理、行为与后果的非应对性、法律责任落实的非必然性等缺陷。

(2)建筑分包制度不完善翻看建筑法规,我们的建筑分包制度表面上很完美,但是在这个外表完美的分包制度下,却因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或法律效力太低而难以施行。比如目前我国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建筑分包管理的法律法规,仅在《建筑法》、《招标法》的有关章节就相关分包问题进行规定和说明,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而且法规中禁止再分包的规定阻碍了多元化发包模式的发展,而且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市场需求相悖。此外,我们管理违法分包的措施往往依靠以罚代管,没有有效的事前监管机制,因此,整个管理效果收效甚微。

(3)重生产偏安全当前我国建筑业都在抓经济效益,所有的公司都在以这个指标为基础来进行公司的效益评价。而且公司效益好了,地方税收就得到保障,政府就可以完成上级所分给的税收任务,因此,政府这里基本上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另外,公司效益好,公司的高层就可以赚得盆满钵满,与安全问题最有厉害关系的农民工也可以得到高工资,而且即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也可以用巨额赔偿进行“私了”,这样一来大家相安无事,对安全问题都不重视。这些安全相关主体只在乎眼前利益的行为不仅给我们国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4)监督机制欠完善监督是我国建筑施工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一个好的监督机制可以将事故的发生扼杀在摇篮之中,在问题没有演化成建筑事故之前,通过监督机制首先发现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然后把问题和隐患按照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进行改正,以此保障建筑施工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实际工程操作中,很多施工单位没有行之有效的安全规章制度,或者说安全规章制度仅仅是一个摆设,并没有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实行,这样就无法保证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无法保证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二、安全措施的优化

1.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建筑施工是一项极其复杂且技术含量高的工作,需要大量优秀的高学历人才来支撑这项工作的进行。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现在所建工程的高度越来越高,危险性也越来越大,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严重后果。而我国建筑施工领域的主力却是来自农村的农民工和低学历的高中毕业生,他们的知识水平非常有限,专业能力较低,虽然能够适应施工现场的艰苦条件,但却没有胜任建筑施工技术要求的能力。施工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是我国建筑业良好发展的重要前提,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我国应当积极引导优秀大学生队伍积极参与到建筑施工领域中去。

2.加强建筑材料监管

建筑工程材料是确保建筑工程安全的保障,建立完善的建筑材料监管机制是解决由材料质量问题导致安全事故的根本办法。就建筑材料使用而言,可以建立“政府方监管、采购方负全责、使用方监督”的监督管理体系。具体而言,政府应对施工现场材料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以及质量检测报告证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责任主体依法做事;采购方应当对自己采购的材料负全责,一旦发现采购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及时中止材料使用,如有需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另外,对于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或指定供货单位提供的建筑材料,材料使用方即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承担监督责任,如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提出,否则也要承担相应失职责任。

3.优化管理方法

(1)完善法律责任体系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需要各参与主体的共同努力,强调“保护每一个人的安全和健康”,应明确不同项目参与主体的安全责任,促使大家共同参与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我国传统建筑安全管理理念片面强调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忽视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建筑从业人员等在建筑安全管理中可起到的积极作用,导致项目参与主体安全意识与安全责任失衡,安全管理水平长期得不到有效改善。虽然目前我国基本建立了多方参与的建筑安全管理体系,但是各方安全责任条款数目和强度差别较大,比如建设单位安全责任条款较少,参与建筑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并未充分调动,工会虽有明确的安全责任条款规定,但是可操作性不强。

(2)完善分包制度首先就建筑分包管理问题进行专门立法,提出系统性、完整性、可操作性于一体的建筑分包法律制度;其次,创新建筑分包管理模式,顺应国际分包模式潮流;再次,将各国、各地区探索、制定并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措施提升到法律层面,以弥补制度上产生腐败的缺陷;最后,对违法分包者加大处罚力度,对执法单位的越权或“不作为”行为,应加强责任追究制。

(3)强化安全意识当前建筑行业中,从业人员伤亡的数目触目惊心,但是企业管理方和政府方都可以神奇地将这些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由此造成了一种极其荒唐和悲哀的现象。那就是大家只注重生产不重安全,这种现象的危害是长远的,并且难以估计。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那就要让企业重视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要对施工企业施以重罚,一旦出现人员伤亡重大事故,就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于有明显过错或者明知故犯者应当终生禁止其参与建筑施工行业,并且对所属公司按事故严重等级施以重罚,增加其不尊重生命的成本,让其不敢掉以轻心。

(4)完善监督机制当前建筑业的监督机制并不十分完善,监督人员应当拥有一票否决的权利,发现质量问题可以随时停止工程进度,并且责令其立即改正。同时监督人员要检查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质量,检查建筑设备质量,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限期整改,坚决杜绝劣质建筑材料流入施工现场。完善建筑安全法规制度,促使建筑企业加大安全工作投入,严格依照安全管理章程对施工现场进行不留死角的检查,并且做到随时检查,随时抽查。任何现场工作人员都应当积极配合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管工作,积极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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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影响施工安全的因素

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响安全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水利工程施工的战线比较长,施工现场的规模大,施工单位非常多致使施工现场比较分散,而且各个工地之间的距离比较远,相互之间的联系比较困难,因此安全管理工作难度比较大;水利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涉及到河道管理以及大坝等施工项目,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很容易受到洪水等影响,但是这些自然因素是无法避免而且是很难把握的,实施安全管工作就非常棘手;因为施工现场并不是封闭式的,因此就加大了对工人,建筑材料以及设备安全管理的难度;水利工程在施工时难度比较大,技术方面比较复杂,难免会出现安全隐患。由于工人本身也缺乏安全常识,因此在施工过程中会经常发生事故;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有很大一部分安全意识比较缺乏,不能对施工现场随时监管,也会导致一些事故的发生;在现代水利工程建设中,更多的趋向自动化,施工速度不断加快,一个比较大型的工程从施工到竣工只需要大约四五年的时间。在有限制的施工场地,施工速度加快会使安全管理工作实施起来更加困难。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使人们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工程的顺利施工。

2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重要性

水利工程相对于其他工程项目来说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程,尤其是水利工程的工期比较长,而且在施工过程中会受到天气或是洪水等方面影响,所以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许多安全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加强安全管理在水利工程管理中起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水利工程主要是用于汛期挡水、储水等,对于建筑物的抗渗、抗压、抗冻等一些方面有严格的要求,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按照国家的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水利工程整体项目的质量。对于地基的选择是非常严格的,而水利工程一般情况下是在一些地质条件复杂、自然环境恶劣的地方,一旦地基处理不好就会留下安全隐患,造成非常棘手的问题,难以及时处理。而且生活条件差,大多情况下都是住在临时搭建的房屋内,安全设施缺少,水利工程一般都是在河道、湖泊等有水的地方进行施工,需要求进行水下作业等,会危及到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因为每个季节的降水量是大不相同的,水利工程可以有效利用枯水期进行施工。水利工程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会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造成施工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需要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对于施工中有可能会出现的事故可以采取一些有效措施进行预防。

3加强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措施

3.1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能够确保过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而且对于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我们可以采用技术交底对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再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使施工人员对安全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即使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也能够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顺利解决。

3.2加强安全监管工作

水利工程的工期比较,而且涉及到很多方面,因此在对安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不但要将重点工作做好,还要做到统筹兼顾,也要。在施工过程的关键工序上一定要做到严格把关,安全操作。一些比较危险的施工,比如在高空施工等,企业一定要将管理制度落实,确保施工安全。同时要加强标准化管理,对工程全过程进行安全监控,防止出现安全隐患。在现场作业时要注意以下几点:建立管理制度以及机械设备等使用制度,并严格执行;禁止出现无证上岗的现象,要特别注意的是非专业电工禁止维修施工现场的电器等,避免出现意外事故;在施工工序交换或者工人的工种发生改变时,一定要避免因为情况不明导致安全隐患的产生;一定要避免工程因为赶进度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特殊情况发生时,相关人员一定要加强巡视工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因为水利工程具有特殊性,在安全管理过程中我们可以应用水利工程建设系统管理的理论。为了使安全管理工作更好的落实,企业应该做到以人为本,合理安排工人工作时间,也可以添加一些娱乐活动,使工人做到劳逸结合,保持心情愉快,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3.3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施工单位可以将以往施工过程中比较容易出现的安全事故进行统计,根据统计结果,可以清楚的看出各个环节中容易出现的安全事故,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有关部门一定要做到及时调查,明确事故发生的原因,有无人员伤亡,造成的损失情况等。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及时做好处理工作。施工单位可以将此事故作为案例,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并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二次发生。

3.4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企业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将工人的神明财产放在第一位,要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意识的培训,还可以将安全培训作为对施工人员的考核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由于施工人员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施工单位一定要做起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4结束语

质量和安全是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重点内容,它直接影响着国家的利益,而且对于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等都有着一定的影响。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又是重中之重,只有安全管理工作做到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施工过程中,才能保证水利工程的整体质量。

作者:蔡雪峰 单位: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新江海河闸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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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施工现场,很多企业的设计方案和工艺措施的执行都未按遵从法律规定,安全教育执行不到位,多数为形式主义。而施工现场的脚手架也未依照国家指标搭设,且周围杂物较多,所用材料不规范,这些都未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是重大事故的诱因。

1.2施工现场监管不到位

建筑施工的一个特点就是劳动密集性,但是多数从事人员的文化水平不高,这就导致施工管理较难。而且,在施工现场上,施工工具随意堆放、施工材料规整差、施工步骤不合理等现象多发,从事人员之间没有协作精神,现场没有严格的纪律管制。

1.3建筑施工单位不重视

建筑施工单位的领导安全意识薄弱,对经济效益的重视程度高于人员的安全,这就导致安全生产的责任制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甚至于一些单位未签订安全保证责任书。部分单位为了节省开支,不设置安全员或者监督人员较少,且专业能力不达标,导致施工过程中无人监管或者监管不到位。

1.4安全监管投入不到位

建筑企业为了降低项目成本,缩减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费用和保障设施,安全管理所需的资金配备较少,导致事故频发,影响恶劣。甚至于有些施工企业完全忽略安全管理,不仅不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还存在违法行为。有些企业为了提高自身利益,在采购环节大打折扣,降低建筑质量,而监理单位也未履行自身职责,造成安全隐患。

2建筑工程现场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对策

2.1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

安全施工和企业的利益是息息相关的,安全施工直接关系着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管理人员要做好安全意识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避免出现安全隐患。首先,责任到个人,制定奖罚制度。其次,通过对设备故障率、事故起数以及人的精力等方面的评判找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完善责任管理制度,不仅可以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还能够提高施工的安全性,每个员工都明确自身在安全施工中的责任,一旦事故发生则追究责任。

2.2加强施工现场材料管理

建筑材料的控制与管理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利益,还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施工安全。在采购材料时要做好调查工作,对比市场上的材料,开阔进货渠道,采购部门还要简化采购环节,避免中间环节出现材料偷工减料等情况,对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进行检验,确保材料合格。材料发放要进行跟踪,避免施工现场中有材料随便堆放现象。

2.3加强监管力度

建立专门的安全监管部门,对监管人员专业能力进行考核,确保其能力合格;制定监管制度,责任到人,每天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细节进行检查,避免微小隐患,发现隐患后要立即根据有关标准和施工现场情况进行整改。

2.4加强施工现场技术管理

结合建筑工程的施工图纸,对工程施工的工序进行合理优化,落实施工方案,有效的管理施工组织。对已经完成的工序进行测量和排查,确保每个工序都符合标准和施工要求。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技能,熟练各种新材料和新技术,确保各个施工工序的规范性。

2.5做好施工前的管理工作

在施工之前要对施工建设工作做好准备,通过图纸和技术人员对施工的难点、重点以及易出现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讨论和分析。负责施工现场管理的工作人员要对施工中的各管理项目熟悉,确保在管理和施工中能够及时发现安全问题。在工程开建前,将组织工作做好,对多使用的机械、采用的技术和所用的工程材料要全面了解,做好质量工作。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做好科学计划、落实方案、符合规范。

2.6建立信息化的安全动态管理模式

息化安全动态管理模式依靠的是计算机技术,建立动态管理平台,实际上是采用信息技术,将施工安全进行分解从而分配给不同层级的相关人员,也就是精细化和责任化一体的计算机系统。这个管理系统可以根据工程的进度查看最新的安全规范,对施工中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计划并指导到实际的工程施工中,从而减少因沟通或者技术等因素而产生的安全隐患;动态查看工程进度,安全管理的计划和引用情况清晰化,可以将整个施工阶段的安全重点准确的传达给施工和监管人员,从而避免了粗放式管理中出现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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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施工环节的安全管理

山区高速公路施工地形复杂,必须坚持建立把“安全预防”放在一切工作首位的管理思路,加强各施工环节控制和过程监管。现结合重庆G3项目实际安全管理做一些具体的说明。

2.1加强施工便道安全管理

施工便道是山区高速公路施工生命保障供给线。各种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都是通过它源源不断的运抵施工现场;它也是施工人员对外业务联系走出大山的唯一通道。它的特点是坡度大、转弯急,容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重庆G3项目5条施工便道初建时就充分考虑这点,提高了修建标准来保障安全,施工便道正常通车后每天安排有专人养护,及时修补凹凸路面,及时疏通排水沟,对两条直接通往施工现场的盘山专用便道增设安全防护墩。尽管安全做了大量工作,但还是抵不住自然力量的破坏,于2007年7月下旬,山洪暴涨冲毁两河口大桥施工便道,造成5#、6#、7#高墩(50米以上)停工一个月。每次由于山坡自然滑坡破坏挡土墙都会给工程造成一定得损失,雨天施工便道安全检查基本成为安全主管领导的必修课,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施工便道已上升为高速公路施工安全预防的首要环节。

2.2加强高边坡安全管理

高边坡施工是山区高速公路与平原微丘地区最显著的区别。山高坡陡的边坡给机械作业,施工人员上下自然增添很多安全隐患问题。不过它的动工标志着山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建设的开始,是振奋人心的,鼓舞志气的时刻。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现场施工人员不熟悉地形从山坡滑倒、滚落而摔伤,施工机械在50-90米高坡作业造成石块滚崖毁物伤人,在恶劣天气的情况下容易发生山体滑坡或坍塌,这些安全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不可忽视。

2.3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临时用电是山区高速公路不可缺少的能源动力。山区铺设和维护临时线路全部靠人力搬运,由于山路崎岖,一不小心就有滚下山崖峭壁的危险,我们通常7人合作完成此项任务,1人在前探路查看地形,6人分两头将电杆连抬带拖搬运到电线杆指定位置,因电杆是栽在山坡上,稳定性差,架设的线路自然破坏发生的比较多,维护抢修工作非常繁杂。山区高速公路施工各种用电器材前期进场多为能拆卸又便于组装的渣土提料机和空压机,它们是山区桥梁桩基开挖广泛使用的设备,数量多、用电多。井岗河特大桥31#右侧外2#挖孔到8米,施工人员上井准备休息时,正反向电开关拔向停止状态过程中有瞬间漏电,给人感觉突然麻一下,险些发生人员高处坠落事故,电工及时更换了开关。在现场工地临时用电使用正常情况下,检查三级电闸箱电源线的进入是否为下进下出,必须门锁齐全;每台用电提料机、空压机等机器应有各自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电闸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设备实行电源隔离,电闸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2.4爆破施工安全管理

爆破施工是山区高速公路特有的施工作业方法,作业面覆盖整个工地的高边坡路基施工土石方和桥梁桩基的开挖工程,具有很高的危险性和破坏性,一旦发生事故可导致人员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现场爆破安全主要采取预防的措施。结合现场工程技术要求编制专项爆破方案;爆破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爆破作业前爆破人员必须现场观察计划申请炸药用量,凭安全三方领导审批单到民爆物品仓库领用炸药;爆破作业时要特别注意安全,严格控制药量并控制爆破引起的飞石;施工队长与爆破安全员相互配合做好警戒保卫,并做好使用炸药登记记录;爆破后至少15分钟,爆破员要进入爆破作业地点进行安全检查,并和爆破安全员共同把剩余民爆物品登记退回库房完善手续;爆破施工工地要设置警告标志和提示标牌。

2.5人工挖桩安全管理

人工挖孔是山区高速公路桥梁桩基工程最简单易行的唯一施工方法,与平原微丘地区相比,大型钻空设备无法到达桩基位置,在山区桥梁基础施工中人工挖孔灵活机动被广泛采用。施工人员多以家族、夫妻相互的配合组成,俗称“夫妻洞”。重庆G3项目桩基深度达66米,远远超过极限规定,容易发生人员坠落、坠物伤人的事故,且不易被地面人员所发现。现场挖桩安全预防措施:桩口护壁高于地面20-30cm;提料机具断电、刹车系统必须灵敏;调运渣桶装渣不能超过桶口;提料机具吊钩与渣桶连接要360度闭合或有防脱装置;经常检查吊运钢丝绳磨损断丝状况;井上提料操作人必须集中精力关注井下人员状况,同是保证井口周围无杂物;井下挖桩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挖桩超过15米必须有足够新鲜空气输入;井上井下作业人员上班前必须检查提料机、空压机是否运转正常;提料机、空压机临时用电必须“一机一闸”,漏电保护器在任何漏电状态保持灵敏;下班后桩口必须盖好并悬挂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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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是工程施工的主要场所,也是安全事故的高发区。由于水利工程的施工任务比较多,而且许多工序较为复杂,再加上施工环境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从而导致在施工中很容易发生意外。因此,管理人员必须重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设置施工安全标志

截止到目前为止,由于未设置相应施工安全标志而导致的施工安全事故数不胜数,这也给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根据国家对工程施工的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在任何一项工程开展施工作业的时候,都需要在指定的施工范围内设置相应的施工安全标识,并且要在特殊地方设置围栏,防止外部人员介入。除此之外,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一律都要进行审核,以此来避免施工人员以外的人进入场地,诱发安全事故。

(二)现场设备的管理

施工过程中,为了更好的方便施工作业的进行,施工现场通常都是运行或放置相应的设备,如搅拌机、发电机、铲车、挖机以及桩机等,对于这些设备必须进行全面管理,此项工作应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做好机械设备台账登记工作,以此来防止出现设备砸伤、电伤工作人员的事故发生。此外,由于水利工程中涉及了诸多电器设备,比如说电线、发电机以及配电箱等,对于此类设备的管理,首先要确保设备原材料和配件的质量,配备专业电工作业人员,其次要根据设备的运行情况对其进行定期检修与维护,以此来确保施工状态下的人员安全。

(三)重视施工环境的影响因素

不同环境对安全施工所造成的影响也是不尽相同的,比如说在施工过程中遭遇降雨、大风天气,会给设备的正常运行造成安全隐患;炎热、寒冷的天气会导致施工人员身体不适,工作不在状态,不适宜进行高空作业等。因此,重视施工环境的影响因素,合理开展施工作业是非常重要的。

三、遵守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要求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先进技术被应用到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相应的安全技术也在不断进行完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因此,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要求,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一)重视关键部位与特殊环节的施工

水利工程施工中涉及了多个环节,其中有很多环节都非常重要,直接关系到工程的整体质量。因此,对于这些环节的施工,必须由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的施工人员来进行操作。在工程建设的全部人员当中,存在技能差异是一种普遍现象,每一位施工人员都各有所长。为了确保工程的质量能够满足要求,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对于关键部位和特殊环节的施工,管理部门一定要让具有相应施工水平的人来进行操作,比如说熟悉操作流程、有相关的施工经验等。

(二)掌握必要的操作技巧和安全技术

无论是哪一类型的工程施工,都离不开相应的操作技巧和安全技术,因此,想要做好水利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掌握必要的操作技巧和安全技术非常重要。首先,工作人员在开展施工作业之前,要对工程所处的施工环境进行全面勘察,并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安全施工条款进行落实。其次,要根据工程的地质情况,组织一批技术人员对具体的施工方案进行制定,最终择优实施。

四、制定并落实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使工程建设达到安全施工的目标,对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相关部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人员的控制和培训是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在工程各个项目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人都是作为主要因素存在的,人为因素是影响工程安全施工的重要因素。因此,一定要确保参与施工的人员素质能够达到工程的需求。首先,企业应该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其次,企业应该加强人员管理及责任制的完善,让各个部门的人员都能够充分认识到自身内在的职责;最后,企业还应该加强人员资质审查要求,明确必须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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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民事责任适用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之规定。

1、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侵权民事责任应适用《民法通则》之规定,而不应适用《建筑法》之规定。

《民法通则》调整的范围和有关相邻关系的规定及适用。《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加害方侵害相邻建筑物属侵害他人的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故该侵权的民事责任属《民法通则》调整。该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属建设单位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使用土地时侵害相邻方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财产权利,故该侵权的民事责任应适用此规定。

《建筑法》调整的范围和有关建筑安全管理规定及适用。《建筑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由于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的主体是管理机关,而并不包括建设工程相邻的一方,故该法调整的主体为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以及管理机关,而并不涉及相邻建筑物的所有人或使用人。虽然,该法第五章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中规定了建设各方的法定义务,但并未规定发生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时,加害方对相邻一方的民事责任。

2、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和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及区别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第3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2款规定了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第3款规定了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

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其构成要件为(1)行为违法,包括作为与不作为;(2)有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主观过错。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不要求完全具备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而是根据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对于他人的财产、人身损害承担的民事责任。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主观上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有过错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需承担举证责任。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主观上则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也称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或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加害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才能不承担责任,否则就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民事责任;或者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即对于损害的发生,加害人、受害人双方均没有过错,法院视情况分担损失的原则。(2)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由《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由法律特别规定。法律规定包括《民法通则》中的规定(第121条-127条、第133条)和民事法律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3、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民事责任属于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按无过错责任原则独立地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03条(下称意见第103条)规定:“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沟、水池、地窖等或者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消除影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笔者认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民事责任应适用本条之规定。理由如下:

(1)该条为法律特别规定。该条规定虽不在《民法通则》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规定之列,但由于该规定属于民法中有关相邻关系的司法解释,并具备民事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因此,该条规定为法律特别规定。

(2)该条规定主观上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不适用过错推定或公平责任原则。该条中没有“相邻一方(加害方)有过错”之类似规定,同时该条中也没有“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及“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之类似规定。因此,该法律规范为特殊侵权中无过错责任原则之民事法律规范。

(3)该条在建设工程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民事责任范围之内。该条虽未直接规定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情形,但在该条规定的假设条件中的“等”字,理所当然地已包括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情形。

(4)参照中国物权法研究课题组编制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第135条之规定,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民事责任也应适用特殊侵权中的无过错民事责任。该条规定:“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挖掘土地或进行建筑时,不得因此使邻地的地基动摇或发生危险,或使邻地的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受其损害。前款情形,邻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可以请求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停止施工、除去危险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受有损害的,并可请求损害赔偿”。同理,该条中也无加害人有过错、举证倒置、双方均无过错之规定,因此,该条规定更证明了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特殊侵权应适用无过错民事责任。

二、建设单位承担民事责任后的追偿权

在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纠纷中,建设单位按无过错责任原则独立地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如果参与工程建设的其他主体有过错,那么建设单位有权向有过错方行使追偿权。

1、追偿权的取得。

该权利不是按连带责任之规定取得而是按约定或者法定取得。连带责任,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共同责任人不分份额地共同向权利人或者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有权向所有连带责任人请求承担民事责任,也有权向连带责任人之一请求承担全部的民事责任。向受害人承担责任超过自己份额的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承担连带责任需要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约定。因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不可能与受害人约定承担连带责任;涉及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法律也没有规定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向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相反,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法律已规定建设单位应独立承担特殊侵权的无过错民事责任,故建设单位在承担民事责任后,不具有按连带责任规定取得追偿权。

由于建设单位与参与工程建设的他方均有合同关系,与勘察设计单位有勘察设计合同关系;与施工企业有施工合同关系;与监理单位有委托监理合同关系,因此,建设单位在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根据上述合同关系及履约事实,向过错方追偿。

《建筑法》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了建设各方注意安全义务。其中,主要是:第37条规定了设计单位的注意安全义务,即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第38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第44条、第47条、第51条规定了施工企业的注意安全义务,即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风险等措施,对相邻的建筑物等可能造成损害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采取措施保护地下管线,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发生事故时,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第40条、第42条、第49条、50条规定了建设单位的注意安全义务,即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施工前委托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将房屋拆除委托给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施工企业承担。如果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是由于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违反上述注意安全义务造成相邻方的损害,那么建设单位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向过错方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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