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6 15:30:38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小说读后感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第一次读长篇的武侠小说,就有了无比震撼的武侠体验。沧月在《镜》里面创造了一个广袤的世界,横亘万里的云荒大地,波澜壮阔的碧落深海,是她笔下故事的发源地,冰族,空桑人,鲛人,是她笔下鲜活的民族,是一切鲜血和争端的起始点,海皇苏摩,空桑皇太子真岚,白族郡主白缨,冰族少将云焕,是她笔下可以为了一己执念奉献一切的活生生的人。那笙,飞廉,炎汐……那么多新鲜的生命,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执念,每个人又都有每个人的宿命,在被命运扼住咽喉时,他们无一例外的选择了自己的一贯坚持的信仰,有的人,选择的是家国,有的人,选择的是爱情,有的人,实现的是大爱,有的人,成全的是小爱。
写武侠小说的人,心里都装着和周围完全不一样的世界吧?在这个世界里,他是造世主,每个人物,都是一个不同的他,或许温润如水,或许坚毅如刚。在这个世界里,千里战场,万年光阴,都只在我的笔尖流连处,所有英雄梦,家国情,都可以得到轰轰烈烈的演绎。每个人物都是一个不同的我,他们和我一样,有着对未来的无力,有着对爱情的渴望,甚至有那不为人知的邪恶,最终也都和我一样,守着那一点点执念,走向自己的宿命。写文的快乐,就在于此,现实生活中需要埋藏起来的真实自我,可以在虚幻世界里肆意张扬,人群面前需要掩饰的真实情绪,可以在稿纸笔端波澜壮阔。
然而,写文又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沧月写《镜》花了整整四年,写完之后决定封笔一段时间,她说,这部小说已经几乎将她的心力榨干。每天跟着云荒的人儿一起悲喜,他们的丝丝痛苦,丝丝无奈,都是沧月倾注笔端的,自己最真实的感受,谁说天地间不存在感同身受?每一个作者,若非自己曾经经历过同样情感的炙烧,就不可能将这些情感赋予给笔下的诸多生命。从这个角度来看,作者的情感炽烈程度,甚至比角色还要强烈千万倍,才能将点滴笔化成风,赋予角色炙热的生命。写文的时候,每天都要活在这样的强烈的情感世界里,一个故事结束,就好像一个勇敢的水手,在常年抗击风浪的生活之后,会被突然袭来的风平浪静抽空思绪,一蹶不振。我常常想,写文好像爱情,恋爱的人总是幸福的,失恋的人总是空虚的,寂寞的原因总是因为曾经拥有。写文,应该就是和自己创造的世界恋爱吧。
读完保老师《白鲸小久》,儿子哭了。儿子说白鲸妈妈没有死,不要让白鲸妈妈死的。看来儿子也是善良的人,容易心软的人,也是和我一样重感情的人。这样是好还是坏呢?我和他解释了,这是环境所迫,适者生存。这个就是生物链的,在北极北极熊为了生存,必需练就了一身游泳的本领,他们需要捕鱼为生,要不冰天雪地的去哪里寻找食物。白鲸是一种生活于北极地区海域的鲸类动物,通体雪白,生性温和,现存数量约10万头,十分珍稀。因此白鲸也是他们猎杀的食物之一。因为书上说到小白鲸是从尾巴先脱离母体的,因为我还带着怀疑的态度找了下百度,也搜索到了相关视频,感觉老师写作很细心负责,连这个小细节都没有放过。
泉泉说封面的这一只白鲸是白鲸妈妈的,可是我认为应该是白鲸小久。不过泉泉发现了,白鲸妈妈吐了很多的泡泡好像在说话,是啊,那些泡泡就是母爱的表现,无声的语言是用形状来体现的。特别是文中有很多很多的泡泡都是爱心形状或者是圆形的。这些是母爱无形的力量。
关于前环衬的这一只苍鹰,儿子说是猫头鹰。我也不知道生活子在北极应该是什么鹰来着,感觉天上翱翔的应该是苍鹰吧。大地是一片的蓝白相间,感觉一切是那么的和谐宁静。真不敢想象在这里也有为了猎物搏斗的一幕。
名字页是一对亲情洋溢的白鲸母子,泉说他们在亲亲。
接下来的我们看到了北极的陆地和海洋,生活着两个不同的种族,一样是都是有家庭成员的温馨的家族。隐约还能看到红色的小鱼游来游去,这些当然是白鲸们的食物啦。白鲸们还是吐着泡泡,他们好像是在互相倾述,在对话聊天吧,真是自由自在,有无忧虑过着快活温馨美满的日子。
这一页让我们见证了奇迹,白鲸种族是从尾巴先脱离母体,和老师说的一样,我也让泉泉知道了,他是怎么来的,就像白鲸妈妈生下小白鲸一样。白鲸妈妈的嘴巴边,冒着是爱心形状的泡泡。真如老师描绘的那样,这个孩子是妈妈期待已久的宝贝,所以叫小久,也因此妈妈的周围都环绕着无限的爱,小白鲸围着妈妈转来转去,游淌在充满爱和温暖的海洋。泉泉说小白鲸也是吐出爱心的泡泡,她对妈妈说“妈妈我爱你的”,妈妈也说了“孩子。妈妈爱你!”她们母女俩玩了魔法亲亲哦。
妈妈要带小久去熟悉环境去温暖的地方捕食。她们是那样的开心快活,生活很安逸。
一路上,妈妈让小久细心记住游过的每一条线路。这是爱的传递,妈妈教会小白鲸生存和独立。我们不也是这样,有时候要放手让孩子自己独立起来。可是小久不想离开妈妈,想永远和妈妈在一起的。妈妈也只是微笑不语。她们吐出来的泡泡还是爱心形状的,而且一路上遇到了很多水母。
冬天的北极,洋面覆盖了厚厚的冰,鱼儿需要呼吸就会露出海面。北极熊其实很聪明的,有点守着冰的突破口就可以捕食的,这个也是另类的“守株待兔”。在老师的提醒下,我看到了北极的冰确实裂得很夸张的,暗示着危险要降临了。
当白鲸妈妈和小久露出海面的时候,妈妈敏感的察觉不详,双方对峙了下,妈妈大声告诉小久,快游走,不要回头游得越远越好。妈妈用尾鳍最后拍打了一下小久的身体,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向她扑来的北极熊妈妈,白鲸妈妈壮烈牺牲了。为了她的女儿,牺牲了自己。要是没有白鲸宝宝,妈妈是完全可以逃跑的。可是伟大的妈妈,把剩的机会让给自己自己的孩子。这就是母性的博爱。小北极熊和小久的战争也开始了,生生相息的生物链,这是自然界每天都在发生的事情,我们必须让孩子知道,这就是我们生活的现实的世界。白鲸群游过来,小久得救了。小久沿着和妈妈一起走过的路,拼命的游,毕竟搏斗过程中已经让她遍体鳞伤的,她筋疲力尽失去了知觉,最后被人类救了起来。
小久来到了一个巨大的箱体水域,泉没办法理解。我就和他解释,这个就像我们去海底世界,去水族馆看到的那些鱼儿。就是我们这里没见过人类能陪同鲸鱼一起嬉戏表演的。泉很向往,有一天他也想去看看小久,看看水中的女孩骑在小久的背上,和小久一起表演海底梦幻曲。而且泉都发现了,蓝色的海洋部分是一只小久的影子,小久的眼睛嘴尾巴,鱼鳍都那么的明显。小久被放大了好几倍,小久的形象变得那么的魁梧壮观。
泉泉想知道为什么小久最后还要回去大海,我说了白鲸是大海的孩子,大海才是白鲸的家。孩子能接受这个观点,毕竟都要回家的。可是小久也依依不舍人类,跃出海面许久不愿离去,而且鸣叫声婉转清脆好像在和孩子们告别。两幕白鲸在温暖海域,都能看到夕阳西下,都能看到海鸥遨游于大海和天空,都能明显的看到灯塔指引方向。相信小久还是会认识回来温暖海域的路,回来找她的伙伴的路。
先说容止,他的出现令我迷惘,我不知道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他给我的印像总是淡淡的,微笑的,好像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事实上一切也在他的掌握之中。他的温柔,他的从容,他的未卜先知,他的读心术。我想也正是这些特质让楚玉在时时刻刻的防备之中有了第一次的心动,有了不得不放下的理由。也许在爱情的角逐里谁先爱上,谁就是那个失败者,但在这里有了不一样。再说容止,他好象对一切都很淡很淡,直到最后知道那是胸有成竹的体现。再被马贼给捉去后他依旧那样从容,用故事吸引孩子进而吸引马贼的头,从而谈条件。他是何等的聪明,何等的睿智,能在最不利己的情况下反客为主,达到自己的目的。也许在现实中有这么一敌人是很可怕的事,怪不得楚玉不想和他成为敌人,在得知他不是敌人时又是多么的开心。记得后来他在病的时候还要运筹帷幄,在洛阳而知平城事,他是天生的领导者,具有“看一叶而知天下秋”的本领,如何不让楚玉心生爱慕之情。这就是容止,让楚玉爱慕又不得不放弃的容止。
孙悟空,号称“齐天大圣”,为花果山美猴王,是唐僧的大徒弟,其为天地所生,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所以会七十二般变化也。当年自由自在,在花果山里过的神仙日子,却被玉帝老儿叫道天庭上,做了弼马温,后因乱了蟠桃会,偷了仙丹等,被压在山下五百年动弹不得。
孙悟空在一路上对唐僧光顾不少,经常想方设法保护唐僧西天取经,吃的最少,但功夫用的最多,化险为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它的武器就是那小的能花针,大的能顶天立地的如意金箍棒,有了它,并有孙悟空的七十二般变化,那对付一般的妖魔鬼怪简直是小菜一碟。
孙悟空被唐僧赶走了三次,一次是在收小白龙以前,二次在三打白骨精时,三次在真假美猴王,孙悟空火眼晶晶,能一眼识破是人是妖,而唐僧却将妖误认为好人,总觉得孙悟空爱残杀性命,但孙悟空总是忍着,回归后依旧对唐僧忠心耿耿。
孙悟空非常的聪明、勇敢,千方百计跟妖魔鬼怪战斗,实在不行,及时请求神仙活菩萨帮助,我喜欢孙悟空。
《西游记》小说读后感
我最喜欢的书要数《西游记》了。《西游记》这本书的作者是吴承恩。主要讲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这四个人去西天取经,历经108难,经过了无数次挫折终于取到真经,里面我最喜欢机智灵巧,能七十二变的孙悟空;他勇敢机智、本领超群、忠心耿耿、任劳任怨、为了寻找神仙求学武艺,寻找了八九年,孙悟空这样对学习本领是多么的渴望,坚定不移。体现了孙悟空对学习的执着精神。当找到神仙,神仙只教他写字,焚香,养花修树……这样,又过了六七年。神仙这才教他本领,七十二变,长生不老的秘诀,驾筋斗云……当我面对难题时,我就没有那么大的勇气,而是变得害怕了,不想做那么可怕的难题,我也不去问难题怎么解,就是写简单的题目。里面还有贪吃的猪八戒,一心向佛的沙和尚共同保护他们的师傅—唐僧去印度取得真经。
孙悟空是西游记里很厉害的一个人物,如果没有他,西游记就写不下去,正是因为孙悟空,西游记才编出来的。
孙悟空有很厉害的七十二变,一个筋斗可以翻十万八千里,火眼金睛。他们师徒四人每次摇摆抓的时候它都会变成一只小虫子,想方设法救他们;师徒四人被妖怪抓去后他都会变成小妖怪,把他师傅和师弟就出来。过火焰山孙悟空去借芭蕉扇,被铁扇公主的芭蕉扇给扇到吉灵菩萨那去了,吉灵菩萨给他了一个定风丹,再和铁扇公主打。最后铁扇公主服了,就把芭蕉扇借给他了。西游记主要的意思是,师徒四人要去取经,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到真经,功劳没费。如果我是孙悟空,那该有多好啊!但是,我发现孙悟空是个急性子,他把这点改了就好了。
《西游记》小说读后感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吴承恩。讲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的故事。
这本书里的人物主要有: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还有一匹白龙马。我最喜欢其中的孙悟空了。他机智又勇敢,本领也很大:会翻筋斗云,一个筋斗云就十万八千里;还会七十二般变化,让妖怪们经常认不出他来;他的火眼金睛很厉害,一下就能看出谁是妖怪;他的如意金箍棒能变得很大很大,也能变得很小很小,孙悟空用它打死了很多想吃唐僧肉的妖怪。
我最不喜欢唐僧,他善恶不分,孙悟空打死了妖怪变的人时,他还要念紧箍咒,疼的孙悟空死去活来。但是他不管碰到什么艰难险阻,却从未放弃过去取经。
猪八戒是个贪吃贪睡爱偷懒的人,爱耍点小聪明,遇到困难就要退缩,但有时被孙悟空捉弄的也挺可爱的。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一件事一定要坚持到底,不能遇到了一点挫折就半途而废,那样永远也不能取得成功!
《西游记》小说读后感
我想整个世界上的人可能都看过《西游记》这本书吧!首先我先介绍一下这个故事里的主要人物。有猪八戒,为什么他叫猪八戒呢?因为他本来就是一头猪。自从师父领他之后就让他戒掉八条不良的习惯。所以他叫猪八戒。猪八戒好吃懒睡不干活,肥肥大大的。还有沙僧,他本是天上的一名大将,犯了错误被打入流沙河成了妖精。自从师父带他去西天取经后,他才变成了好人。他勤劳,老实,憨厚,听师父的话。再说孙悟空,孙悟空原本是从石头里碰出来的,所以是只石猴。为了学本领,他不怕艰苦,到处拜师学艺。他忠于师父,降妖除魔,他还很勇敢。最后说唐僧,就是我所说的他们三个的师父。唐僧一心想到西天去取到真经,但是他经不住妖魔鬼怪的诱惑,经常被妖精逮住,有时候还差点被蒸了,亏了他的徒弟来救他,才得了一条性命。
他们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了真经。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做什么事情都要三思而后行,不要太鲁莽。还有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能做到一半,就不做了,就象小婴儿学走路,即使摔倒了也不要害怕,爬起来继续向前走,最终才能达到目的。
《西游记》小说读后感
这个学期,我读了吴承恩写的小说《西游记》,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
孙悟空是《西游记》里的主人公,是个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很强的反抗精神。他虽然有大英雄的气度,但还是喜欢听恭维的话。他机智勇敢,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敢和三界之主----玉皇大帝斗。
再说猪八戒,他可没有孙悟空那样的气度,又好吃,好女色,好占便宜,爱偷懒,经常是心里惦记着高老庄的老婆,还有时不停的让师傅念紧箍咒,伺机报复一下孙悟空。虽然他这样,但人们还是很喜欢他。
“拥有一笔可观财富的单身汉总向往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独特的开场白,经典的名字,它来自于《傲慢与偏见》。一段关于等级阶级的爱情故事。它向世人揭示了爱情在金钱与权势的面前人们所展现出的各种姿态。有些人抵不住诱惑,而向它们屈服,有些人却不为之所动。这篇名著歌颂的不是崇高的爱情,只是以亲切的手法描绘出当时人们的真实面貌——对金钱与地位的追逐与执着,讲着门当户对的爱情。但也正是这些人性的弱点才使枯燥无趣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
英国女作家简?奥斯丁以无比轻巧、细腻的手法讲述了一个关于出身于名门世家且每年拥有一大笔财富的傲慢男士达西与一位出身卑微、生活在下等阶级且对达西有着严重偏见的女子伊莉莎白从相识到相知最终步入幸福礼堂的故事。这本书描写了在本奈特家,本奈特夫人疯狂地想把五个女儿嫁入豪门的故事。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有着独特的个性,唯唯诺诺的本奈特先生,贪财、愚昧、目光短浅的本奈特夫人,美丽、善良却软弱的简,聪明、美丽、个性十足的伊莉莎白,放荡、无知的丽迪亚,富有、傲慢的达西等等。他们每一个人都反映出了人类身上所无法避免的“缺陷”。
在众多人物中,我最喜欢伊莉莎白,她的聪明才智与伶牙厉齿使我明白女人不是花瓶,而是有内涵的、会思考的完美艺术品。伊莉莎白和她那愚昧无知的母亲不同。本奈特夫人所追求的拜金主义及不劳而获的思想在当今的社会里可谓成了主流,如今的少女整天做着明星梦,嫁入豪门当少奶奶,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不仅如此,在当今的青春偶像中,少男却也占有一席之地。过分的注重外表而忽视了内在,使人类的精神世界正逐渐空虚起来,人那贪婪的本性也一一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再来说说伊莉莎白与达西那段阶级爱情吧。达西对于伊莉莎白的卑微出身一直耿耿于怀,从小被灌输了强烈等级阶级的达西在无形中变得无比傲慢与自负,在他的眼里对于伊莉莎白那样没有良好出身的女人,却能有一个像他一样高贵、富有的人愿意娶她,她简直应该在暗地里偷笑了。当达西自鸣得意地向伊莉莎白提出求婚,妄图用权势及显赫地位来收买伊莉莎白的心时,却被伊莉莎白无情地一口回绝。在权势和金钱诱惑的面前,伊莉莎白表现出了不屑一顾的鄙视态度。正是这种不畏强权,视钱财如粪土的性格深深打动了我。在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生活中,很少有人能抵御这些诱惑,也很少有人能像伊莉莎白那样的坦白直接的披露出高阶级中的阴暗面——那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阶级观念。
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人正在壮大这一强势群体,人们对于地区区域认识的严重分歧,作为上海人的我,体会由为深刻。从小的教育中,父母会警戒我,如果我不努力读书,就会像那些乡下人一辈子呆在山沟沟里,永远不会有出头之日,我在不知不觉中变得自视清高起来了,像普通上海人那样轻视起外乡人来。在许多上海人的眼里自己是如何的高贵,高人一等。而从那些发展不如上海的、贫穷的周边区域来的人被上海人“亲切”地称呼为“乡下人”、“乡巴子”、“民工”,时常用这一种鄙视、轻蔑的态度对待他们,使上海人的臭名声在全中国里广泛流传,许多外乡人对上海人产生了偏见。近年来提出的“做可爱的上海人”也是想缓和上海与其他各乡省的关系,给人们留下好名声。上海人的傲慢、自负最终让上海人尝到了苦果。若达西不放下他那少爷架势与自命不凡的处世态度,我想他永远不会得到伊莉莎白的芳心。
人是可以避免这些可笑的瑕疵的,也完全可以摆脱那世俗的阶级观念的,像伊莉莎白那样大胆呵斥自己的弱点,像达西那样勇于面对自己的弱点吧,新一代的可爱的上海人即将诞生。
《傲慢与偏见》小说读后感
最近《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又引起了巨大的关注,我在周末闲暇的时候重新的看了遍这本关于婚姻的书。故事的背景是在英国中产阶级与贵族阶级之间,男主与生俱来的傲慢令女主产生了偏见,两人在不断接触的过程中,逐渐拨开迷雾看清楚对方以及心灵上的逐渐契合。
虽然《傲慢与偏见》看上去是在说我们如何婚姻,但每个人身上发生的故事都让我们可以追寻到自己的影子,简看上去沉默不做声,实际上温柔有力量,中间与爱人发生了误会,风清云淡的告诉妹妹自己已经忘记了所有的事,可以重新好好生活。而好友夏洛特与牧师最终结成伴侣,因为牧师可以给他带来无忧的生活,这在伊丽莎白看来并不是一个对自己负责的决定。伊丽莎白想要的是自己的灵魂伴侣,所以拒绝了牧师的求婚,最后成全了好友。
贵族资产给达西带来的对他人的猜忌傲慢与伊丽莎白因为贵族而给达西的偏见,在达西逐渐清晰自己的感情,与伊丽莎白的解开种种误会,两人互相靠近,最终在一个有雨露召回与薄雾清晨,达西向着伊丽莎白缓缓走来,吞吐的言语表达了内心深藏的心意,最后她们是幸福的。
人都有自己傲慢的一面与对他人有偏见的时候,而我们都应该克服这些人性中所带来的缺点,用自己的真诚去拥抱身边的人。
《傲慢与偏见》小说读后感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汀的一部著作,这部作品在当时轰动整个英国文坛,乃至世界文坛。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名叫伊丽莎白的十分聪明、很有智慧的女孩,她有四个姐妹,却没有一个兄弟,如果有一天她们的父亲死了,那她们五姐妹和她们的妈妈就要面临流落街头、身无分文、无依无靠的生活,而他们家的所有财产也会被一个陌生的亲戚继承。她们的妈妈不希望这一天的发生,便设法将五个女儿全部嫁出去。
伊丽莎白和姐姐吉英因受父亲影响,所以要比其它三个妹妹聪明得多,她们平时一起看书、学习,拥有很强的应变力与分辨能力,使包括我在内的许多人十分的崇拜。我特别希望自己也能像伊丽莎白一样聪明美丽、气质文雅,不会因为表面现象而被迷惑。
在一次舞会上,吉英与一个叫彬格莱的又帅又有钱的小伙子一见钟情,可因为两人地位的悬殊,遇到了重重困难。彬格莱的朋友达西不像他那么和善,而且十分傲慢,这引起了班德瑞家二小姐伊丽莎白的不满,而产生了偏见。
小说《温暖的弦》读后感
这部小说给我的最深的印象就是有智慧、有主见、独立的女性是最性感的,也是最有魅力的。我喜欢!小说中的温暖就是一个入得厨房、出得厅堂的事业型女性,可以说是相当的完美啊!我喜欢!这可能也是我努力的目标吧。
《温暖的弦》是安宁所着,笔风纤浓丽密,语言典雅优美,细节描画传神入骨。其作品擅长以情节设局构阵,爱情与心机巧妙交缠,繁复结构环环紧扣,既生出层层精彩波澜,又流畅自然一气呵成,让万千读者手不释卷,深陷其中。这部小说还有广播剧呢,第一次听广播剧,挺好玩的!
还有这部小说里面写出了很多很好听的歌曲,还包括很多纯音乐,我觉得这让那些歌曲听起来更加有味道了。就好像我之前听的一些电视剧的歌曲,虽然欢迎度不高,但是我每次听那首歌的时候我都想起那部电视剧的情节,这让我感觉很感动。就像这部小说的广播剧的主题曲《心弦》,也就是郭静唱的《总算我们也爱过》,听了好感动。
还有,在《温暖的弦》的贴吧中,很多人都说了这部小说要改编拍成电视剧,还让大家列出自己心中的男女主角,呵呵,刘诗诗和胡歌的呼声挺高的,但是也有很多人说千万不要拍啊,拍了就毫无想象可言了。嗯嗯,我也赞成不要拍!
这本书里面设定了四对母女,而书中的故事基本上就是围绕着母女之间因为代沟产生的矛盾展开的。这些故事之中有的关于成长,有的关于婚姻,但是我觉得这些故事无疑都围绕着一个关键,那就是女人的幸福。书中的四位母亲,都是成长在战争年代,有的富有有的贫穷,但是都因为机缘巧合有了人生的转折,来到了美国。她们不懂得怎样说一口流利的英文,但是却希望自己的女儿们能够在这里走向成功,获得幸福,不会走母亲们的老路。这种强烈的、带有中国传统色彩的愿望,与从小成长于美国文化的女儿们身上产生了巨大的碰撞。女儿们大都能够理解母亲们的苦心,然而却不能够接受他们母亲的想法。以至于他们都陷入了困境,然而在母亲的帮助下,又再次收获了幸福。
真希望静秋能嫁给老三,哪怕只有几天,也把最宝贵的情感在婚姻中升华,让他们彼此拥有,老三去了,静秋以妻子的身份替老三活着,死后与老三合葬在山楂树下,这样两个人的人生才会完整。如果老三可以活得更长一些,她们婚后再有一个孩子,静秋在老三走后把孩子抚养长大,一个极度像老三,一样懂得心疼静秋的孩子,让老三和静秋的血脉得以延续,是何等的另人期待又是何等的完美。
“我不能等你一年零一个月了,我也不能等你到二十五岁了,但我会等你一辈子”。看完老三的这句日记本扉页的话语,触动了心底深处最敏感、最柔弱的神经。
老三生前把他的日记、写给静秋的信件、照片等,都装在一个军用挂包里,委托他弟弟保存,说如果静秋过得很幸福,就不要把这些东西给她;如果她爱情不顺利,或者婚姻不幸福,就把这些东西给她,让她知道世界上曾经有一个人,倾其身心爱过她,让她相信世界上是有永远的爱的
即使他的一只脚踏进坟墓了,听到她的名字,他也会拔回脚来看看她!如此深切的承诺,让人看了忍不住泪流……
纯真的爱情,让人感动,让人流泪,让人心痛,只可惜太悲惨,老三在即将等到静秋的时候,老三的人却成了一个美丽的梦想。老三的爱平凡的,是无私的,是忘我的,是彻底的,是毫无保留的,愿我们永记记这痛彻心扉的爱恋,也祝福静秋,愿百年之后静秋能和老三在一起,愿老三安息!
老三既是平凡的,也是伟大的。他对静秋的爱既是情人之爱,也含有兄长之爱,是那种纯纯的爱,他爱得彻底,爱得毫无保留。在许多细节的描写中,我们看得出他从来没有考虑过自己的生活和身体,他为了见自己的爱人一面,常常一个人孤独地在那个冰冷的亭子里一坐就是一整夜,而他却把静秋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面对静秋的年少懵懂无知和她母亲不尽人情的冷淡,老三从没怨言,他始终默默无私地付出自己的关爱,却从来没想要回报,这样的男人世间少有!
静秋对老三的躲闪我没遗憾,静秋对老三的猜疑我没遗憾,但是静秋没能陪老三走完最后一程,我是深深表示遗憾,可以想象一下,老三一个人躺在病床上忍受着病痛和相思的双层折磨,该是怎样的人间炼狱啊!我深深为老三而痛彻心肺,痛得不能再痛了,老三,你安息吧,愿来生苍天能给你一个好的宿命,愿来生苍天能给你一个完完整整的爱情!
静秋和老三,想起就让人心痛,落泪,虽然有遗憾,但这种爱值得静秋一生去追忆,我相信老三在天堂里会幸福的!世间有些东西虽然是残缺的美,但却美的惊艳,就像断臂维纳斯一样,感情也如此,静秋和老三的爱情如果是完美的结局,可能就不那么震撼了!
我不知道如何释怀,为什么这会是个真实的故事?老三为什么不让静秋陪他走完最后一程?如果我是静秋,我会遗憾终生,一生不得安心……
故事开始于美国南部一个大法官家中。我们的主人公是一条有着圣伯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混血血种的狗,巴克,一条养尊处优的贵族狗。但因为园丁助手的贪财被贩卖到阿拉斯加淘金所在地,又在一个地方被一个穿红毛衣的人用棍棒“教育”,在那里,他懂得了“棍棒与犬牙的法则”,这里,也是他从一条养尊处优的贵族狗到一条畜力被唤醒的狗。
如果说,这个男人的棍棒是唤醒他自身畜力的生存法则,那么后面卷毛的惨遇以及等等他的同伴的习性和遭遇则是真正交给他生存法则的教条。卷毛的死,让他明白了极地的生存法则:只能站着,绝不能倒下,倒下就是死。派克的偷盗,让他明白了,在这个地方没有道德之类的软实力可言,只有靠硬实力说话,比如说,他第一次顺利的偷窃,比如说丝毛犬的挑衅让巴克学会了如何真正变得狡猾:他能引起内哄,能自己结党。最后巴克找回了自己的硬实力战胜了他。
此时的巴克,已经彻底地相信了在这个地方是没有任何仁义道德之类的软实力可言。他适应了北方残酷的生存环境,习惯了弱肉强食的生活。他杀掉了丝毛犬,取而代之当上了领头犬。他,已经完全蜕变了。蜕变成一只堪比当地的爱斯基摩犬,甚至比爱斯基摩犬还要狡猾的“野兽”。
他辗转经过了许多主人的手中,有的主人比较善于利用畜力,有的根本不懂对畜力的管理,使得狗队民不聊生,最后几乎耗尽他的畜力和对生活的信心,幸运的是,就在关键时刻,是他最后的一个主人救了他,他在对他有救命之恩的约翰?桑顿和他的狗那里,他感受到了爱,感受到了温暖,开始了一段,也是最后一段,平静的生活。但后来桑顿死了,人类社会对于巴克而言再无牵挂,他走入狼群,以硬实力当上了狼王,并且被当地的土着看做幽灵一般的野兽。他每年,都会来到桑顿当年死亡的地方,默哀,然后,继续回归到它的狼群中去。
巴克原是一只文明犬,但为了生存,他挣脱了文明的束缚。他有着极强的适应能力,他能很快的认识到环境的改变带该人们信条的变化并及时的作出反应。在当时硬实力尚有提升空间的社会里,不也是这样一种弱肉强食的状态么?也就是说,当大多数人的硬实力都没有达到饱和的时候,发展就是硬道理,适者生存就是硬道理,在动物,乃至人类世界里,都是真理。巴克在众狗硬实力不均衡的情况下不断地磨练自己,成长为一只无可匹敌的狗,甚至转化为狼。而我们,当今的社会,与过去的社会形势已经有很大的不同了,如今是21世纪了,我们不仅继续提高硬实力,同时还要把软实力作为重点来加以提升。在生存法则中,我们不仅要面对硬实力的自然选择,还要面对软实力的“性”选择,在这两种选择之间不断学习,不断成长,成长为一个真正成熟的人。
故事里,狗也有不同的性格:有温顺随和的、有友善的、有的尖刻外向的、有很有威严的、有阴险狠毒的、有胆小怕事的、也有喜欢偷懒装病的。这些狗,其实也就如同一个人类社会的缩影。人类之间有竞争,狗之间也有竞争;人类有需要肩负的责任,他们也有。他们,也是人类灵魂的再现。他们有野性,人类,也有。每个人内心深处,其实都向巴克一样,潜藏着一份最深层的,最原始的,又不易被人们发觉的野性。现代人的生活,受到各种规则压制太久,不再能看到自身的潜在体能或潜在的创造力,只能看到一只只被驯服的家兽。而有野性的人,是不羁的,是充满活力的。他们不为机械化的工作生活所困扰,充满了积极向上的精神。他们敢爱敢恨,有残忍也有仁慈,有憎恶也有挚爱,而且他们从不吝于表达自己的情绪。他们的灵魂,敢于响应远古时期的呼唤;他们的灵魂,是属于自然的。他们,是人类的巴克。
东野圭吾是我比较欣赏的作家之一,他的代表作有《嫌疑人X的献身》《解忧杂货店》等。今天,我终于读完了这本脑洞大开的小说——《解忧杂货店》。
“这里不仅销售杂货,还提供烦恼咨询,无论你挣扎犹豫,还是绝望痛苦,欢迎来信。”浪矢杂货店是一家奇特的小店,它不仅做买卖交易,还为顾客排忧解难。它也成了70年代的`网红名店。而40多年后的一天,三名不速之客躲进小店,却发现了神奇的现象:这儿与时间隔绝,似乎是打开另一个时空的大门……而就在这时,他们收到了几封来自40年前的神秘来信……
这些信的主人分别是在理想与感情间挣扎的月兔(静子)、不顾家人反对坚持自己理想的鱼店音乐人(克郎)、因父亲破产而家道中落四处流浪的逃亡少年保罗(浩介)和没钱报答养母的孤儿迷途小狗(晴美)。他们都在命运的苦海和艰难的选择中苦苦挣扎。最终三人被深深地感动,改邪归正,投案自首,迎来新的人生。
本书告诉了我在有困难时,不能光顾着利用自己的力量,也要多听取他人的意见;浪矢先生利用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个人,即使是搞乱的成人或天真的孩子。正所谓上帝关上了你生活中的一扇门,却会为你打开另一扇窗……也许,成功会是一种你意料之外的方式。
《解忧杂货店》这本书虽不是推理小说,却更扣人心弦。也许现代人内心所流失的东西,这本书就能帮你找回来…
小说读后感《解忧杂货店》
有幸读过东野圭吾先生的所有作品,其中《解忧杂货店》算是所有作品中比较温馨的一部作品,延续其他作品的文风,他的文字依旧鲜活且充满张力,跟着环环相扣的情节,《解忧杂货店》书名本就吸引人,故事更是惊喜迭出,布局十分精妙,讲述了一个穿越时空的奇幻故事。
一家能够解决任何烦恼的杂货铺。只要把想咨询的事情写在信里,晚上投进卷帘门上的信箱投递口,第二天就能得到答案。三个“不良青年”误打误撞的闯入这间神奇的杂货铺,收到了一封封穿越时空的来信,故事由此拉开序幕,看似各个章节独立成篇的小故事,却因杂货店和丸光园的存在,形成完整的闭环。
浪矢雄治与其女友皆月晓子私奔未果后,深爱浪矢的晓子创办了丸光园,浪矢于晚年开了解忧杂货店,去到杂货店咨询的大多是在丸光园孤儿院长大的孩子,他们联结了杂货店与丸光园,也从另一层面让浪矢和晓子的爱情与思念延续了几十年。
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总有烦恼,也无时无刻纠结于内心,如同书中提到,每个前去杂货店咨询的人就好比是迷途的羔羊,通常他们手上都有地图,却没有去看,或者不知道自己目前的位置。解决这些烦恼的答案早已明了,想要的只不过是他人的肯定和支持,自己做出的选择,无论多艰难,前路发展的方向也定会朝着自己所期望的方向发展,因为事在人为,你热爱生活,生活才会绽放给你色彩。热爱身边的人,专注当下的事,记得发现有深度的人、有意义的事、有趣味的风景....
小说读后感《解忧杂货店》
书,我们每天都在读。可是一本好的,有益的书却很少。这本《解忧》我花了好几天的时间才看完,为什么呢?这本书不仅好看,还让我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