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2 02:12:03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风险投资案例论文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一、委托理论的发展和主要观点
(一)国外的研究状况
美国等由于发展风险投资历史较长,效果显着,即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又对风险投资中的委托进行了多角度的研究,形成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凯伯和谢恩(Cable and Shane,1997)曾提出了一个风险企业与风险投资企业关系的合作博弈模型,但在模型中未考虑到风险企业与风险投资企业之间的分工属性问题。L.吉本斯在《博弈论基础》中对以知识和创新能力为基础的风险企业与风险投资企业之间的合作博弈模型从信号博弈方面进行了模型构建和分析[13]。Gompers(1993)在其博士论文《理论、结构和风险投资模式》中认为:一方面,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能力和努力对风险企业的成功至关重要,设计合理的机制可以使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回报主要取决于风险企业上市或被兼并收购时的股票价值,从而将风险企业经营团队(风险企业)的利益与风险投资企业的利益紧紧地“绑”在一起;另一方面,风险企业经营团队在运营企业过程中可能会为了获得更多的个人好处而采取机会主义行为,这将严重损害风险投资企业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合同中将一部分控制权配置给风险投资企业(且与所有权配置无关)以提高投资效率,即通过设计合适的金融工具作为筛选和激励的有效手段。[14] 另外,萨尔曼(Sahlman,W.A,1990)、勒纳(lerner ,1994)、J.lerner 和Rodney Clark等也对风险投资中的委托关系进行了实证性研究。
(二)国内研究状况
国内学者已开始吸收委托理论的成果并已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姚佐文(2001)在《风险资本家与风险企业家之间的控制权分配和转移》中指出,风险投资中的控制权分配直接影响企业的价值以及风险投资企业与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个人利益,并通过模型分析了风险投资合同中控制权的分配和转移,认为控制权尤其是剩余控制权是一种“状态依存权”,并且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是可分离的,且不必完全对应。[15] 黄美龙(2001)在《美国风险投资治理机制及借鉴-基于委托理论的分析》中,详细地分析了风险投资中的有限合伙制和风险企业的治理机制,并比较分析了股份公司、有限合伙制和风险企业治理机制的异同。认为政府作为我国风险投资主体,极容易导致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要促进我国风险投资健康发展,必须改变我国风险投资主体为民间机构或个人,并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16]张帏和姜彦福(2003)在《风险企业中的所有权和控制权配置研究》中指出,“所有权必须与控制权相匹配”的原则并不能很好地解释风险企业中的实际现象。基于风险投资的特点和风险企业经营团队人力资本特性,利用Tirole(2001)模型分析了风险企业常常难以获得风险投资的原因,并引入连续控制权变量,对此模型进行拓展,导出风险企业为了获得风险投资所必须放弃的控制权的均衡解,在此基础上分析了风险企业融资时经营团队所拥有的非人力资产数量、运营企业时的个人非货币收益大小、经营团队声誉好坏等重要因素对风险企业中控制权配置的影响,认为:从静态来看,风险企业经营团队控制权随所拥有的非人力资产的增加而递增、随运营企业的个人非货币收益增加而递减;从动态角度分析,随着风险企业经营团队人力资本逐步转化为企业的实际资产,其必须放弃的控制权将相应减少。同时,进一步分析了风险企业中所有权与控制权配置特征及其原因,提出风险投资中采取的治理机制应当是特殊的相机治理机制,即根据风险企业的实际发展绩效和运营状况以及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能力是否适应企业的发展要求而配置控制权。[17][18] 田增瑞(2001)在《创业资本在不对称信息下博弈的委托分析》中提出,在投资者和风险投资企业之间,风险投资企业应承担无限责任,并应建立信誉机制,风险投资企业和企业之间应签订可转换优先股的契约,以转移风险。[19]南立新和倪正东(2002)在《中国风险投资企业与创业者之间的委托问题及解决方案》中,通过对大量的实际考察,认为委托的主要问题表现为:签约前隐藏信息和约后隐藏行动,提出的具体解决办法是:进行尽职调查;投资协议制约;分阶段投资等。[20] 另外,俞以平和张东生等人对风险的控制和激励也进行了研究。
二、一些启示
根据委托理论的发展,结合国内外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研究现状,本文认为对风险投资的研究如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则更好地分析风险投资委托关系的特点:
(一)从风险和分担的角度来研究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
国内外研究主要是借鉴委托理论关于在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下的委托关系,从人的风险控制及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研究,内容集中于风险投资企业与风险企业之间的委托关系,局限于所有权和控制权的配置、人(风险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如何通过投资前的尽职调查来消除和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等方面,却忽视了风险投资高风险特性下的委托关系形成和维系机理,缺乏对风险投资整体运作模式的系统分析,特别是对风险投资的整个委托关系中的风险问题这根主线的作用,这样,对风险投资中委托关系的研究不能区别于一般产业投资过程中的委托关系,对实践缺乏相应的指导作用,因此,从风险投资的风险和分担角度出发,有助于将风险投资委托关系形成的前提即对高风险的逐级和分担,与利益主体在关系过程中风险控制与激励相结合,较为完整和系统的解释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特点对风险投资运行效率的作用,抓住了风险投资委托关系的实质,明确了各利益主体的角色定位问题。
(二)研究的范围和对象
从风险和分担角度研究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问题,应看到风险的逐级转移和释放是一个完整的链式结构,因而,研究的范围应将投资者到风险企业的风险过程纳入研究,侧重于A级和B级各自的关系特点,以及与整个关系链条的关系的研究,以阐述风险投资委托关系的特点。从研究对象上而言,为适应风险、分担及提高投资效率的需要,各利益主体所采取的不同组织结构形式及相互作用关系来适应风险的转移和分担的过程,说明了对风险效率的改善和提高具有不同的作用机理。所以,研究的范围和对象应是投资者、风险投资企业到风险企业的完整关系链,个体对象是投资者、风险投资企业和风险企业,这样,为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提供了明晰的研究载体。
(三)研究方法
国内外学者们对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的研究已取得一定的成果,但由于国外的发展环境 与我国有较大的差异,国内发展风险投资事业也远晚于国外发达国家,涉及风险投资的相关资料数据较难以获得,因而,国外纯理论的研究不一定完全适应我国的具体制度环境,实践的经验通过运作比较的方式给予我们启发,所以,在系统对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研究中,可考虑在借鉴前人成果的基础上,通过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定性与定量想结合的方式,采用一定的调查、统计等方法,并结合作者自身的风险投资实践,在研究风险投资委托关系的共性下,运用案例研究的方法来说明我国风险投资中的委托关系特征及关系的行为过程。
(四)研究内容的扩展
1、在考虑风险条件下,将投资者、风险投资企业和风险企业这三个“黑箱”打开,对风险的效率传递机制问题及各种委托关系路径下的激励约束机制等问题进行深入而系统的研究。
2、研究风险投资效率与委托的风险效率相关性。委托理论在风险投资中的运用和研究,是企业内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条件的拓展,应层级委托关系的效率对风险投资投资效率的影响因素,以及不同委托关系路径下效率问题。
3、对委托人和多人进行探索性研究。我国风险投资市场的政府主导型风险投资企业也可能出现“委托人缺位”、“激励机制缺位”等问题,对风险分担的影响将决定风险效率的传递机制问题。多人可能是在一定区域内的关联产业内企业,或是具有产业链关系企业,或是企业内部治理过程中团队成员的分别选择问题,其相互作用机理,关系效率及相互监督成本等系列问题,及可能存在的“人缺位”问题等,有着积极的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1] Holmstorm ·Bengt,1998. The firm as a Subeconomy. MIT working paper.
[2] [3] [4] [5] 均译载自《企业的经济性质》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6] 李春琦和石磊《国外企业激励理论述评》 《经济学动态》2001、6
[7] [8] [9]均译载埃瑞克·G·菲吕博顿 鲁道夫·瑞切特编 孙经纬《新制度经济学》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10] 张维迎《所有制、治理结构及委托关系―兼评崔之元和周其仁的一些观点》《经济研究》1996、9
[11] 徐新 邱菀华(1998)《委托—理论中自然状态的不确定性对最优契约影响的研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学院
[12] 高程德《现代公司理论》P167-204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3] [美] L·吉本斯《博弈论基础》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9年版
[14] Gompers, 1993 《理论、结构和风险投资模式》译自“The Theory, Structure, and Performance of Venture Capital (Funding), Ph.D. thesis, Harvard University.”
[15] 姚佐文《风险资本家与风险企业家之间的控制权分配和转移》《预测》2002.1
[16] 黄美龙 《美国风险投资治理机制及借鉴-基于委托理论的分析》硕士论文(2001)
[17] 张帏和姜彦福《风险企业中的所有权和控制权配置研究》清华大学中国创业研究中心2003、3
一、委托理论的发展和主要观点
(一)国外的研究状况
美国等由于发展风险投资历史较长,效果显著,即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又对风险投资中的委托进行了多角度的研究,形成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凯伯和谢恩(cable and shane,1997)曾提出了一个风险企业与风险投资企业关系的合作博弈模型,但在模型中未考虑到风险企业与风险投资企业之间的分工属性问题。l.吉本斯在《博弈论基础》中对以知识和创新能力为基础的风险企业与风险投资企业之间的合作博弈模型从信号博弈方面进行了模型构建和分析[13]。gompers(1993)在其博士论文《理论、结构和风险投资模式》中认为:一方面,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能力和努力对风险企业的成功至关重要,设计合理的机制可以使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回报主要取决于风险企业上市或被兼并收购时的股票价值,从而将风险企业经营团队(风险企业)的利益与风险投资企业的利益紧紧地“绑”在一起;另一方面,风险企业经营团队在运营企业过程中可能会为了获得更多的个人好处而采取机会主义行为,这将严重损害风险投资企业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合同中将一部分控制权配置给风险投资企业(且与所有权配置无关)以提高投资效率,即通过设计合适的金融工具作为筛选和激励的有效手段。[14] 另外,萨尔曼(sahlman,w.a,1990)、勒纳(lerner ,1994)、j.lerner 和rodney clark等也对风险投资中的委托关系进行了实证性研究。
(二)国内研究状况
国内学者已开始吸收委托理论的成果并已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姚佐文(2001)在《风险资本家与风险企业家之间的控制权分配和转移》中指出,风险投资中的控制权分配直接影响企业的价值以及风险投资企业与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个人利益,并通过模型分析了风险投资合同中控制权的分配和转移,认为控制权尤其是剩余控制权是一种“状态依存权”,并且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是可分离的,且不必完全对应。[15] 黄美龙(2001)在《美国风险投资治理机制及借鉴-基于委托理论的分析》中,详细地分析了风险投资中的有限合伙制和风险企业的治理机制,并比较分析了股份公司、有限合伙制和风险企业治理机制的异同。认为政府作为我国风险投资主体,极容易导致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要促进我国风险投资健康发展,必须改变我国风险投资主体为民间机构或个人,并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16]张帏和姜彦福(2003)在《风险企业中的所有权和控制权配置研究》中指出,“所有权必须与控制权相匹配”的原则并不能很好地解释风险企业中的实际现象。基于风险投资的特点和风险企业经营团队人力资本特性,利用tirole(2001)模型分析了风险企业常常难以获得风险投资的原因,并引入连续控制权变量,对此模型进行拓展,导出风险企业为了获得风险投资所必须放弃的控制权的均衡解,在此基础上分析了风险企业融资时经营团队所拥有的非人力资产数量、运营企业时的个人非货币收益大小、经营团队声誉好坏等重要因素对风险企业中控制权配置的影响,认为:从静态来看,风险企业经营团队控制权随所拥有的非人力资产的增加而递增、随运营企业的个人非货币收益增加而递减;从动态角度分析,随着风险企业经营团队人力资本逐步转化为企业的实际资产,其必须放弃的控制权将相应减少。同时,进一步分析了风险企业中所有权与控制权配置特征及其原因,提出风险投资中采取的治理机制应当是特殊的相机治理机制,即根据风险企业的实际发展绩效和运营状况以及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能力是否适应企业的发展要求而配置控制权。[17][18] 田增瑞(2001)在《创业资本在不对称信息下博弈的委托分析》中提出,在投资者和风险投资企业之间,风险投资企业应承担无限责任,并应建立信誉机制,风险投资企业和企业之间应签订可转换优先股的契约,以转移风险。[19]南立新和倪正东(2002)在《中国风险投资企业与创业者之间的委托问题及解决方案》中,通过对大量的实际考察,认为委托的主要问题表现为:签约前隐藏信息和约后隐藏行动,提出的具体解决办法是:进行尽职调查;投资协议制约;分阶段投资等。[20] 另外,俞以平和张东生等人对风险的控制和激励也进行了研究。
二、一些启示
根据委托理论的发展,结合国内外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研究现状,本文认为对风险投资的研究如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则更好地分析风险投资委托关系的特点:
(一)从风险和分担的角度来研究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
国内外研究主要是借鉴委托理论关于在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下的委托关系,从人的风险控制及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研究,内容集中于风险投资企业与风险企业之间的委托关系,局限于所有权和控制权的配置、人(风险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如何通过投资前的尽职调查来消除和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等方面,却忽视了风险投资高风险特性下的委托关系形成和维系机理,缺乏对风险投资整体运作模式的系统分析,特别是对风险投资的整个委托关系中的风险问题这根主线的作用,这样,对风险投资中委托关系的研究不能区别于一般产业投资过程中的委托关系,对实践缺乏相应的指导作用,因此,从风险投资的风险和分担角度出发,有助于将风险投资委托关系形成的前提即对高风险的逐级和分担,与利益主体在关系过程中风险控制与激励相结合,较为完整和系统的解释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特点对风险投资运行效率的作用,抓住了风险投资委托关系的实质,明确了各利益主体的角色定位问题。
(二)研究的范围和对象
从风险和分担角度研究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问题,应看到风险的逐级转移和释放是一个完整的链式结构,因而,研究的范围应将投资者到风险企业的风险过程纳入研究,侧重于a级和b级各自的关系特点,以及与整个关系链条的关系的研究,以阐述风险投资委托关系的特点。从研究对象上而言,为适应风险、分担及提高投资效率的需要,各利益主体所采取的不同组织结构形式及相互作用关系来适应风险的转移和分担的过程,说明了对风险效率的改善和提高具有不同的作用机理。所以,研究的范围和对象应是投资者、风险投资企业到风险企业的完整关系链,个体对象是投资者、风险投资企业和风险企业,这样,为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提供了明晰的研究载体。
(三)研究方法
国内外学者们对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的研究已取得一定的成果,但由于国外的发展环境与我国有较大的差异,国内发展风险投资事业也远晚于国外发达国家,涉及风险投资的相关资料数据较难以获得,因而,国外纯理论的研究不一定完全适应我国的具体制度环境,实践的经验通过运作比较的方式给予我们启发,所以,在系统对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研究中,可考虑在借鉴前人成果的基础上,通过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定性与定量想结合的方式,采用一定的调查、统计等方法,并结合作者自身的风险投资实践,在研究风险投资委托关系的共性下,运用案例研究的方法来说明我国风险投资中的委托关系特征及关系的行为过程。
(四)研究内容的扩展
1、在考虑风险条件下,将投资者、风险投资企业和风险企业这三个“黑箱”打开,对风险的效率传递机制问题及各种委托关系路径下的激励约束机制等问题进行深入而系统的研究。
2、研究风险投资效率与委托的风险效率相关性。委托理论在风险投资中的运用和研究,是企业内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条件的拓展,应层级委托关系的效率对风险投资投资效率的影响因素,以及不同委托关系路径下效率问题。
3、对委托人和多人进行探索性研究。我国风险投资市场的政府主导型风险投资企业也可能出现“委托人缺位”、“激励机制缺位”等问题,对风险分担的影响将决定风险效率的传递机制问题。多人可能是在一定区域内的关联产业内企业,或是具有产业链关系企业,或是企业内部治理过程中团队成员的分别选择问题,其相互作用机理,关系效率及相互监督成本等系列问题,及可能存在的“人缺位”问题等,有着积极的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1] holmstorm ·bengt,1998. the firm as a subeconomy. mit working paper.
[2] [3] [4] [5] 均译载自《企业的经济性质》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6] 李春琦和石磊《国外企业激励理论述评》 《经济学动态》2001、6
[7] [8] [9]均译载埃瑞克·g·菲吕博顿 鲁道夫·瑞切特编 孙经纬《新制度经济学》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10] 张维迎《所有制、治理结构及委托关系?兼评崔之元和周其仁的一些观点》《经济研究》1996、9
[11] 徐新 邱菀华(1998)《委托—理论中自然状态的不确定性对最优契约影响的研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学院
[12] 高程德《现代公司理论》p167-204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3] [美] l·吉本斯《博弈论基础》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9年版
[14] gompers, 1993 《理论、结构和风险投资模式》译自“the theory, structure, and performance of venture capital (funding), ph.d. thesis, harvard university.”
[15] 姚佐文《风险资本家与风险企业家之间的控制权分配和转移》《预测》2002.1
[16] 黄美龙 《美国风险投资治理机制及借鉴-基于委托理论的分析》硕士论文(2001)
[17] 张帏和姜彦福《风险企业中的所有权和控制权配置研究》清华大学中国创业研究中心2003、3
一、网络企业的界定及特点
本文所讨论的网络企业是指在互联网上注册域名,建立网站,利用互联网进行各种商务活动的企业。这些网络企业所从事的商务活动主要包括通过互联网进行商品采购和销售,通过互联网对实体企业进行宣传和对其他产品进行网上营销,通过互联网向特定顾客提供信息服务,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的人们提供虚拟的社区服务等。
网络企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成本递减性;边际报酬递增;赢者通吃、强者更强;注意力经济下的“免费”原则。
二、初创期网络企业如何吸引风险投资
根据我国学者关于风险投资评估的研究和著名风险投资机构IDGVC、软银中国创投等的成功案例,可以知道风险投资企业选择投资项目时一般考虑以下几个方面:行业环境、创业管理团队、技术因素、市场因素、商业模式、变现能力等。本文从创业管理团队、商业模式两个方面阐述初创期网络企业如何吸引风险投资。
1.创业管理团队。美国风险投资之父General Doriot曾说:“可以考虑对有二流想法的一流企业家投资,但不能考虑对有一流想法的二流企业家投资”。技术和市场的不确定性使得网络企业的发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风险投资机构更看重管理团队的以下特征:
(1)激情。创业者必须具备激情,这种激情会感染周边所有的人。在一种激情的环境中,每个人的心态都会变得积极主动。这种激情同时也是一种带动作用、感化作用,会激励整个团队,甚至团队的新成员行动起来。
(2)互联网行业背景。从互联网行业的投资案例来看,那些有着良好互联网行业背景的人很容易获得风险投资。如季琦在创办如家酒店连锁公司时,由于他在携程的成功经历以及和IDG多年的良好合作,使得IDG为季琦投资了l50万美元,不久又追加投资至200万美元。
(3)良好的教育背景及丰富的管理经验。处于高新技术企业顶端的网络企业,要求它的管理团队必须是高素质的管理人才,要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如雅虎的杨致远是美国斯坦福大学电机工程硕士;搜狐的张朝阳曾在1986年考取李政道奖学金,赴美留学,并于1993年获麻省理工学院博士学位。
(4)创新精神。创新或创意是互联网世界的生存前提,无论是雅虎的网络门户模式,亚马逊的网上超市模式,还是eBay的网上拍卖模式,创新使网络企业具有无穷无尽的增长动力。
(5)团队结构。一个管理团队是由管理、财务、技术、生产、营销等各方面人才组成的,是企业发展的基本保证。投资者更希望网络企业的技术人员有强大的创新能力,更希望管理层利用掌握的信息按照顾客的需要调整发展计划,更希望企业的管理者有全球性扩张经营的长远目光。
2.商业模式。风险投资家在被问到“评估被投风险企业时最重要的考虑因素”问题时,大部分风险投资家会首先回答是商业模式。由于互联网的本质就是分享、沟通和娱乐,因此,构建互联网商业模式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的优势和效率,来替代传统行业所能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以批批吉服饰(上海)有限公司为例,在2007年9月举行的商界论坛最佳商业模式中国峰会上,PPG获得年度最佳商业模式第三名。PPG的商业模式是将男装交给七家合作企业贴牌生产,PPG负责产品质量的管理,然后通过无店铺的在线直销和呼叫中心方式,将产品直接交到消费者手里。这种直销模式,去除了中间商所赚的利润,同时将存货率大大的减低,极大地降低了成本,取得了巨大的竞争优势。PPG的概念吸引了风险投资的关注。其首席运营官黎勇劲就来自于PPG的第一家投资商,当时他的身份是集富亚洲董事。他选中PPG的原因有三:商业模式好、市场够大、管理团队能力很强。
(2)开发“长尾市场”。在网络时代,由于关注的成本大大降低,人们有可能以很低的成本关注正态分布曲线的“尾部”,关注“尾部”产生的总体效益甚至会超过“头部”。通过对市场的细分,企业集中力量于某个特定的目标市场,或严格针对一个细分市场,或重点经营一种产品和服务,创造出产品和服务优势。Google AdWords、Amazon都是长尾理论的优秀案例。
(3)寻找新的收入模式。Google AdSense是针对网站主的一个互联网广告服务,它面向的客户是数以百万计的中小型网站和个人,对于普通的媒体和广告商而言,这个群体的价值微小得简直不值一提,边际收益很少,且需求各异又使得边际成本大,但是Google利用自己开发的“搜索”技术,大大地降低了边际成本,从而能为其提供个性化定制的广告服务,将这些数量众多的群体汇集起来,形成了非常可观的经济利润。
(4)吸引“注意力”。网络企业吸引用户注意力的目的在于获得更多的“点击数”,成为用户心目中能够经常想到的领域经营者,那么企业面临的商机是无限的。网络企业赢得注意力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关联性。网站必须有浏览者需要的东西,而且应该重点考虑用户访问网站是为了得到什么。②权威性。身处信息爆炸时代,在Google、百度随便键入一个关键词得到的都是成百上千的网站地址。要想获得高度黏着力,网站必须具备权威性。③参与性。参与性通常体现在互动、竞争、娱乐等方面。④共有性和个性化。如当当网有“我的当当”,使购物者比较轻松方便的管理自己的定单。
美国等由于发展风险投资历史较长,效果显著,即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又对风险投资中的委托进行了多角度的研究,形成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凯伯和谢恩(CableandShane,1997)曾提出了一个风险企业与风险投资企业关系的合作博弈模型,但在模型中未考虑到风险企业与风险投资企业之间的分工属性问题。L.吉本斯在《博弈论基础》中对以知识和创新能力为基础的风险企业与风险投资企业之间的合作博弈模型从信号博弈方面进行了模型构建和分析[13]。Gompers(1993)在其博士论文《理论、结构和风险投资模式》中认为:一方面,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能力和努力对风险企业的成功至关重要,设计合理的机制可以使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回报主要取决于风险企业上市或被兼并收购时的股票价值,从而将风险企业经营团队(风险企业)的利益与风险投资企业的利益紧紧地“绑”在一起;另一方面,风险企业经营团队在运营企业过程中可能会为了获得更多的个人好处而采取机会主义行为,这将严重损害风险投资企业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合同中将一部分控制权配置给风险投资企业(且与所有权配置无关)以提高投资效率,即通过设计合适的金融工具作为筛选和激励的有效手段。[14]另外,萨尔曼(Sahlman,W.A,1990)、勒纳(lerner,1994)、J.lerner和RodneyClark等也对风险投资中的委托关系进行了实证性研究。
(二)国内研究状况
国内学者已开始吸收委托理论的成果并已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姚佐文(2001)在《风险资本家与风险企业家之间的控制权分配和转移》中指出,风险投资中的控制权分配直接影响企业的价值以及风险投资企业与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个人利益,并通过模型分析了风险投资合同中控制权的分配和转移,认为控制权尤其是剩余控制权是一种“状态依存权”,并且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是可分离的,且不必完全对应。[15]黄美龙(2001)在《美国风险投资治理机制及借鉴-基于委托理论的分析》中,详细地分析了风险投资中的有限合伙制和风险企业的治理机制,并比较分析了股份公司、有限合伙制和风险企业治理机制的异同。认为政府作为我国风险投资主体,极容易导致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要促进我国风险投资健康发展,必须改变我国风险投资主体为民间机构或个人,并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16]张帏和姜彦福(2003)在《风险企业中的所有权和控制权配置研究》中指出,“所有权必须与控制权相匹配”的原则并不能很好地解释风险企业中的实际现象。基于风险投资的特点和风险企业经营团队人力资本特性,利用Tirole(2001)模型分析了风险企业常常难以获得风险投资的原因,并引入连续控制权变量,对此模型进行拓展,导出风险企业为了获得风险投资所必须放弃的控制权的均衡解,在此基础上分析了风险企业融资时经营团队所拥有的非人力资产数量、运营企业时的个人非货币收益大小、经营团队声誉好坏等重要因素对风险企业中控制权配置的影响,认为:从静态来看,风险企业经营团队控制权随所拥有的非人力资产的增加而递增、随运营企业的个人非货币收益增加而递减;从动态角度分析,随着风险企业经营团队人力资本逐步转化为企业的实际资产,其必须放弃的控制权将相应减少。同时,进一步分析了风险企业中所有权与控制权配置特征及其原因,提出风险投资中采取的治理机制应当是特殊的相机治理机制,即根据风险企业的实际发展绩效和运营状况以及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能力是否适应企业的发展要求而配置控制权。[17][18]田增瑞(2001)在《创业资本在不对称信息下博弈的委托分析》中提出,在投资者和风险投资企业之间,风险投资企业应承担无限责任,并应建立信誉机制,风险投资企业和企业之间应签订可转换优先股的契约,以转移风险。[19]南立新和倪正东(2002)在《中国风险投资企业与创业者之间的委托问题及解决方案》中,通过对大量的实际考察,认为委托的主要问题表现为:签约前隐藏信息和约后隐藏行动,提出的具体解决办法是:进行尽职调查;投资协议制约;分阶段投资等。[20]另外,俞以平和张东生等人对风险的控制和激励也进行了研究。
二、一些启示
根据委托理论的发展,结合国内外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研究现状,本文认为对风险投资的研究如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则更好地分析风险投资委托关系的特点:
(一)从风险和分担的角度来研究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
国内外研究主要是借鉴委托理论关于在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下的委托关系,从人的风险控制及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研究,内容集中于风险投资企业与风险企业之间的委托关系,局限于所有权和控制权的配置、人(风险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如何通过投资前的尽职调查来消除和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等方面,却忽视了风险投资高风险特性下的委托关系形成和维系机理,缺乏对风险投资整体运作模式的系统分析,特别是对风险投资的整个委托关系中的风险问题这根主线的作用,这样,对风险投资中委托关系的研究不能区别于一般产业投资过程中的委托关系,对实践缺乏相应的指导作用,因此,从风险投资的风险和分担角度出发,有助于将风险投资委托关系形成的前提即对高风险的逐级和分担,与利益主体在关系过程中风险控制与激励相结合,较为完整和系统的解释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特点对风险投资运行效率的作用,抓住了风险投资委托关系的实质,明确了各利益主体的角色定位问题。
(二)研究的范围和对象
从风险和分担角度研究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问题,应看到风险的逐级转移和释放是一个完整的链式结构,因而,研究的范围应将投资者到风险企业的风险过程纳入研究,侧重于A级和B级各自的关系特点,以及与整个关系链条的关系的研究,以阐述风险投资委托关系的特点。从研究对象上而言,为适应风险、分担及提高投资效率的需要,各利益主体所采取的不同组织结构形式及相互作用关系来适应风险的转移和分担的过程,说明了对风险效率的改善和提高具有不同的作用机理。所以,研究的范围和对象应是投资者、风险投资企业到风险企业的完整关系链,个体对象是投资者、风险投资企业和风险企业,这样,为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提供了明晰的研究载体。
(三)研究方法
国内外学者们对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的研究已取得一定的成果,但由于国外的发展环境与我国有较大的差异,国内发展风险投资事业也远晚于国外发达国家,涉及风险投资的相关资料数据较难以获得,因而,国外纯理论的研究不一定完全适应我国的具体制度环境,实践的经验通过运作比较的方式给予我们启发,所以,在系统对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研究中,可考虑在借鉴前人成果的基础上,通过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定性与定量想结合的方式,采用一定的调查、统计等方法,并结合作者自身的风险投资实践,在研究风险投资委托关系的共性下,运用案例研究的方法来说明我国风险投资中的委托关系特征及关系的行为过程。
(四)研究内容的扩展
1、在考虑风险条件下,将投资者、风险投资企业和风险企业这三个“黑箱”打开,对风险的效率传递机制问题及各种委托关系路径下的激励约束机制等问题进行深入而系统的研究。
2、研究风险投资效率与委托的风险效率相关性。委托理论在风险投资中的运用和研究,是企业内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条件的拓展,应层级委托关系的效率对风险投资投资效率的影响因素,以及不同委托关系路径下效率问题。
3、对委托人和多人进行探索性研究。我国风险投资市场的政府主导型风险投资企业也可能出现“委托人缺位”、“激励机制缺位”等问题,对风险分担的影响将决定风险效率的传递机制问题。多人可能是在一定区域内的关联产业内企业,或是具有产业链关系企业,或是企业内部治理过程中团队成员的分别选择问题,其相互作用机理,关系效率及相互监督成本等系列问题,及可能存在的“人缺位”问题等,有着积极的实践意义。
【摘要】本文对委托理论的演进过程和新进发展进行综合评述,并结合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研究状况,提出了从风险角度等方面对风险投资深入研究的一些启示。
【关键词】委托理论风险投资启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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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2265(2013)06-0020-04
2012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使不同的市场主体匹配起来,并且达到一个稳定的状态。同其他市场一样,金融市场的一项重要的功能就是把市场的一方主体与另一方主体匹配起来。但是如何使双方达到一个稳定匹配的状态,使匹配更有效率,是当前金融市场面临的一个核心问题。本文将对双边匹配理论的发展与应用进行梳理,并重点对该理论在金融市场的应用问题进行研究。
一、关于双边匹配理论
(一)双边匹配理论的起源与发展
罗思(Roth,1985)是最早明确公开提出双边匹配概念的,他不仅明确地界定了“双边”和“双边匹配”的概念,而且分析了双边匹配的现实案例。罗思认为双边就是指事先被指定好的两个互不相交的集合,而双边匹配是指在这些市场中双边人的匹配。
201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颁布丰富了双边匹配问题的研究方法。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提出了“稳定匹配”的概念,从而使匹配由“个人理性匹配”①走向了“稳定匹配”。沙普利(Shapley)采用合作博弈理论,在比较了不同匹配方法的基础上,用“G—S算法”来保证总能获得稳定的匹配,这一算法还可对各方试图操纵匹配过程的做法加以限制。罗思在沙普利的理论基础上,通过一系列的研究,发现稳定是市场机制运行成功的关键因素,并运用这些研究成果重新设计了现有的很多市场匹配机制,使匹配更有效率。
(二)双边匹配理论与搜寻—匹配理论的关系
搜寻—匹配理论与双边匹配理论都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搜寻—匹配理论研究的是在“摩擦市场”中,哪些因素会影响求职者的求职策略、工作搜寻强度及失业持续时间,以及如何匹配市场上的空缺职位和失业者;而双边匹配研究的是在具有双边市场特征的市场上,如何使市场双方主体匹配起来,并且形成稳定的状态。戴翔(2012)指出,搜寻—匹配理论的核心思想是:因为现实中存在着各种交易摩擦,从而产生了搜寻与匹配成本,这最终会致使交易的不顺利;双边匹配理论的核心是双边市场的双方人如何达到一个稳定的匹配状态。搜寻—匹配理论的研究方法包括匹配函数、劳动力市场基准模型——DMP基准模型;双边匹配理论的研究方法包括G-S算法、H-R算法、线性规划方法等;搜寻—匹配理论主要应用在网络金融信息等方面,双边匹配理论的应用方面更广,主要包括劳动力市场、人与组织匹配、电子商务、器官捐献和金融市场的风险投资、企业合并、银行信贷等方面。
(三)稳定的双边匹配与有效配置②的关系
有效配置状态就是指处于帕累托最优状态。稳定匹配的概念强于帕累托最优匹配,因为每个稳定匹配是帕累托最优的,然而不是每个帕累托最优匹配都是稳定的。帕累托最优要求没有两个人希望匹配在一起并且需要对方的同意。相比之下,稳定匹配要求没有两个人希望匹配在一起,无论对方是否同意。
二、双边匹配理论在国内外的应用
学者们对双边匹配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加以提炼,针对现实中的双边匹配问题进行了分析,尝试用双边匹配决策理论来解释具体的现象和问题。双边匹配理论的研究结合实际应用背景进行了有实用意义的扩展,广泛地应用于很多领域。
(一)双边匹配理论在国外的应用
1. 实习生与医院的双边匹配。实习生与医院的匹配是匹配理论较早的运用。在美国有一个制度,医学院的学生毕业后都要到各医疗机构实习。在早期,医学院毕业生实习市场比较无序,双方匹配很不稳定。为了达到稳定匹配,这个市场引入了“全国住院医生匹配项目(NRMP)”,刚开始比较成功,但后来NRMP也遇到了问题。1995年罗思和他的同事合作,对已有的匹配算法进行了改进,从而使这个市场运行更加稳定。
2. 学生与学校的双边匹配。学生入学匹配问题也是较早提出的双边匹配问题之一,匹配双方是学校和学生。学生在学校的录取优先权排序是学校对学生的偏好排序,而学生对学校的偏好排序是传统匹配理论中的排序,匹配的目标是使学生与学校都达到满意的结果。张、塞特曼和谭(Teo、Sethuraman和Tan,2001)对新加坡小学生升入中学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小学生和学校在匹配过程中诚实地表达自己的偏好有利于形成稳定的匹配结果。
3. 人—组织双边匹配理论的应用。关于人—组织的双边匹配,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大多数学者认为人—组织的匹配就是组织成员的个人特征与组织特征之间的相互包容性;少数学者认为人—组织的匹配是组织成员的个人特征与组织特征之间的互补性。克里斯托夫(Kristof,1996)认为一致性匹配就是组织的价值观、目标、文化等基本特征与个人的价值观、目标、人格等基本特征在很大程度上都一样,而互补性特征就是组织和个人双方的特征可以互为补充。另外,卡普兰(Caplan,1987)构建了关于个人—组织匹配的模型,包括需要—提供匹配和要求—能力匹配两种模型。其中需要—提供匹配就是组织能提供满足个人需要的岗位;要求—能力匹配是个体的能力能够适应组织的需要。
4. 电子商务中双边匹配的应用。匹配理论在电子商务方面的运用起于20世纪,并一直运用到现在,而且运用面更广、更灵活。郑(Jung,2000)用人工智能的方法来研究电子商务中的双边匹配问题,并且获得了稳定的匹配结果。萨尔尼和克劳斯(Sarne和Kraus,2008)建立了在电子商务中面向多个人的分布式的双边匹配机制。
(二)双边匹配理论在国内的应用
国内关于双边匹配的研究起步较晚,相关的理论研究相对滞后,研究成果主要是应用方面,但是应用研究范围相对较窄,研究的领域主要包括高考招生、劳动力市场、电子商务和金融市场等。
1. 高考招生中的双边匹配理论应用。双边匹配理论在高考招生中应用的研究范围涵盖了稳定匹配方案的存在性、研究方法的选择、信息环境对匹配效率的影响等。温忠麟(2006) 使用操作性方法验证了校方优先方案和考生优先方案,即稳定匹配的方案是存在的。李坤明(2010)分析了完全信息条件和不完全信息条件下考生的偏好,表明信息环境对高考录取机制配置效率有重要的影响,反过来高考录取机制又对信息环境具有依赖性。
2. 劳动力市场中双边匹配理论应用。张成(2010)借鉴双边匹配理论在国外劳动力市场的应用,并结合国内劳动力市场的特点,利用双边匹配理论的语言建立模型对我国大学毕业生劳动力市场进行描述。赵希男等(2008)构建了组织中人—岗匹配的纵向匹配度和横向匹配度测算模型来测算人与岗位的匹配程度,并通过实际案例证实了模型的有效性。
3. 电子商务中的双边匹配理论应用。近年来电子商务飞速发展,在电子商务中基于电子中介买卖双方的匹配问题,是一个典型的双边匹配问题。对双边匹配理论在电子商务中应用的研究是由理论到实证层层推进的。徐晓辉和陈剑(2000) 从产品和服务的标准化程度、顾客对产品网上销售的态度和顾客体验度三个方面,提出了一个判断产品是否适合在网上销售的标准框架,从而开启了对产品电子商务匹配度的初步探讨。基于电子商务业务的特殊性,可能出现多对多的情况,张振华、贾淑娟等(2008) 将Gale-Sharply和H-R算法从理论上扩展到了“p-k”的情况,以处理多对多双边匹配问题。
三、双边匹配理论在金融领域的应用
在我国金融领域,有些市场是研究双边匹配理论的天然场所,但是国内外学者们对双边匹配理论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只有一些具体金融方面的研究,至今未形成一个体系。目前的研究主要在风险投资项目、企业并购、投资以及银行信贷方面得到应用。
(一)双边匹配理论在风险投资中的应用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风险投资商与风险投资项目或者创业者的匹配是一种典型的双边匹配模式,最优秀的风险投资商期望能够选择最好的风险投资项目,最好的项目也期望能有一个最优秀的风险投资商对其投资。 索伦森(Sorensen,2007) 采用定量分析方法分析了风险投资商与风险投资项目的双边匹配效应,认为双边匹配模式对风险投资商和风险投资项目产生双向的正的积极影响。在国内,曹国华、胡义(2009)认为,风险投资家和创业者的合作都是为了获得最大价值,所以两者之间建立稳定的匹配关系非常重要。他们根据自身的评价标准选择与对方建立匹配关系的理论基础,建立了风险投资家和创业者之间的双边匹配模型,并加以应用。
(二)双边匹配理论在企业并购中的应用
目前,双边匹配理论在企业并购中应用的研究比较零散,大都是从企业并购活动的某一个方面来研究的,如战略匹配、资源匹配等单个方面的研究,缺乏一个系统性的研究。
刘仲英等(2004)研究了企业并购活动中的战略匹配问题,建立了EKMS柔性和环境不确定性的匹配模型。马锐军、张勇(2006)分析了企业并购中人力资源匹配的问题,他认为人力资源的匹配要以人的能力为核心的管理和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张海珊(2007)将企业并购活动中的资源匹配分为资产匹配和能力匹配,并通过建立BP神经网络模型来判断并购双方总体的匹配性。
(三)双边匹配理论在银行信贷中的应用
双边匹配理论在银行信贷方面应用的研究比较少。文胜(2006) 认为我国银行信贷市场存在着两个有完全不同运行机制的市场——目标客户信贷市场和非目标客户信贷市场。目标客户信贷市场的议价过程可以采用递延接受算法,结果稳定;非目标客户信贷市场如果采用递延接受算法,运行结果不稳定,因此需要设计一个中央化的匹配程序以保证结果的稳定。张继军(2011)通过分析中小企业贷款现状和贷款难的原因及城市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贷款的实际案例,认为小银行和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是匹配的。
银行和贷款客户之间的稳定匹配,对于银行来说,可以规避客户的违约风险、减少银行的不良贷款、实现银行的稳健经营;对于贷款客户来说,稳定匹配可以减少贷款客户的搜寻成本、贷款成本,实现企业的持续稳定经营。所以学者们有必要深入的研究双边匹配理论在银行信贷中的应用。
四、结论与启示
通过对目前国内外关于双边匹配研究文献的回顾与综述可以发现,国外学者对双边匹配问题进行了大量探索性的研究,并取得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学者们在研究中明晰并扩展了双边匹配理论的应用背景,探索了匹配的目标和获得稳定匹配结果的算法,并尝试在研究中用双边匹配思想来阐明并解决现实中大量存在的、不同参与主体之间的匹配问题。201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颁布必然将双边匹配理论的研究和应用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毋庸置疑,双边匹配理论尚处于发展过程中,还有许多尚待进一步明确的具体问题。另外,国内学者对双边匹配问题的关注和研究还相对较少,研究内容也较为分散。但是,在我国金融领域,有许多市场是研究双边市场理论的天然场所,尤其是在双边市场条件③下运作的银行卡市场。作为一种典型的双边市场,市场需求和供给均呈现独特性,发卡机构必须围绕双边用户的联合需求提品和服务、必须协调双边用户的需求以达到均衡。因此,加强对发卡机构、特约商户、持卡人、银行卡组织等多方匹配机制的研究,能从根本上提高银行卡市场的匹配效率,这对于竞争不断加剧的银行卡市场④而言,无疑是增强银行卡市场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注:
①匹配研究是从“个人理性匹配”概念入手的。如果每个人对其派遣结果是可接受的,这就是个人理性匹配。
②有效配置意味着在资源和技术条件限制下尽可能满足人类需要的运行状况。帕累托最优状态表示,当事物的状态在给定的约束条件内时,通过重新改变这种事物的状态使之满足可用的约束条件,已经不可能使任何一个人的处境按照自己的观点来说变得更好。
③罗切特和蒂罗勒(Rochet和Tirole,2004)将双边市场定义为,通过一个或几个平台能够使最终用户相互作用,并通过合理地向每一方收费而试图把双方维持在平台上的市场。双边市场涉及到两种类型截然不同的用户,每一类用户通过共有平台与另一类用户相互作用而获得价值。
④截至2011年底,银行卡发卡量累计超过28.5亿张,同比增长18%。银行卡跨行交易全年超过16万亿元、104亿笔,同比分别增长44%、24%。其中,POS跨行交易13.4万亿元,同比增长47%;ATM跨行交易2.3万亿元,同比增长37%。刷卡消费额超过16万亿元,同比增长超过5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预计超过40%,比2010年提高约6个百分点——中国行业研究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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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风险投资;创业投资;激励机制
一、引言
风险投资简称是VC,在中国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具有特定内涵的概念,翻译成创业投资更为妥当。根据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具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一种权益资本。在国家深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大背景下,风险投资有效的解决了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促进了行业的创新发展,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到中小企业发展的路径之中,获取高额回报。除提供资金之外,风险投资家还向企业提供丰富的行业知识和社会关系,帮助早期创业者发展,这也是风险投资区别于其他融资方式的重要特征。尽管如此,风险投资行业也包含着较大的失败风险。合理的筛选企业,交易模式的设计和企业增值管理服务,这些专业技能对风险投资公司的管理者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公司的出资人往往不具备管理风险投资公司的能力。由于风险投资公司的出资人和管理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建立有效的激励制度,吸引优秀的专业管理人才,往往是风险投资公司创造高收益的关键性因素。
二、风险投资行业的现状
中国的风险投资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中国的风险投资行业发展迅速。20世纪90年代,VC在中国所投资的企业几乎全部都是互联网企业,比如现在耳熟能详的阿里巴巴、京东、腾讯、百度、新浪、当当等互联网企业都是在这一时期得到风险投资的青睐。根据CVSource投中数据终端统计,中国VC/PE市场活跃度自2011年后开始即呈现下滑态势,2012-2013年以来市场投资规模一直保持较低水平,从2014年开始,VC/PE市场的投资数量和投资规模有了小幅提升,而2015年度的VC/PE市场的投资案例数目和投资金额规模均达到了近6年来的最高值。根据CVSource投中数据终端统计,2015年共募集1206支基金,总规模达573亿美元,创下近几年新高。投资方面,2015全年国内创投市场(VC)共披露案例2824起,披露的总投资金额为369.52亿美元。同比2014年(披露的投资案例2184起,投资金额为155.38亿美元)的投资案例数目略微提升,投资金额规模有成倍的增长。2015年随着国内多层资本市场的日益丰富及完善、行业监管政策的逐步落定及成熟,“十三五”规划的出台、“双创”“四众”的提出、国企改革加速、中概股回归、险资设立私募基金以及众多政府引导基金的成立等等造成了整个VC/PE市场的腾飞。展望2016,“深港通”开闸、《证券法》修订、注册制的落实、新三板分层制度的完善带给整个VC/PE市场的又是一个新的。
三、我国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风险投资公司大多是政府主导型、境外合资型以及民间风险投资型等,由于中国金融市场还不完善,因此政府主导型的投资公司占较大比例。政府主导型的投资公司基本上采取国有企业的经营模式,存在所有者权利比较特殊、经营管理过程中相对保守和业绩评价不够客观的问题。在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激励机制中,报酬激励与企业业绩相关性不大,收入结构不合理,名义工资偏低,灰色收入多,极大的影响了国有企业的积极性,使国有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民间风险投资和境外合资型的有限合伙企业机制有效的缓解了部分公司管理者的激励问题,管理者团队出资基金总金额的2%左右,获得基金投资收益20%的回报,有效的激励了管理团队。但是在日益竞争的形式下,外资基金年限较长,一般为8-10年,管理人员往往短期希望获得更多的资金回报,这样就形成了双方诉求的不匹配,造成外资基金管理者离职的现象时有发生。国内民间风险投资公司基金年限较短,一般不超过5年,其中包括项目投资决策的时间和项目退出的时间,这样项目的投资周期一般只有不到3年,3年内一个创业公司要发展成熟还是比较困难的,造成了国内的风险投资机构更偏向于后期的投资,这也就是俗称的股权投资,即PE投资,风险投资的性质被偏离了。这种PE投资也吸引不到真正专业的风险投资管理人才。近几年风投行业投资神话被媒体的过度宣传,社会从事风投行业的人员暴涨,但行业一片光鲜火爆的光芒下,背后的风险也只有行业内的人甘苦自知,大多数风司都靠着每年2%的基金管理费维持经营,部分风司存在投资项目亏损的情况,还有资金借出去放高利贷的市场也是有发生,行业发展并没有媒体宣传的那么好,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更加大了行业的风险。2016年中国基金业协会才规定了投资基金行业的从业资格准入门槛,对行业从业人员的规范和专业化要求制定行业规范,但考试教材和内容过于老化,真正的规范性和专业性效果比较弱。对于出资人而言,不是专业的管理机构来管理,风险投资公司的资金投出去以后往往血本无归。四、解决方案和激励政策风险投资公司的出资人与管理者之间从根本上讲是一种委托——关系,激励政策建立在委托双方收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出资人想要管理者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资,不能依靠强制合同来实现。管理者依靠自己在信息方面的优势,寻求一个工作效率的平衡点,不以出资人的收益或损失为行为动机,最终能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利用帕累托最优的概念,这个均衡政策的建立既不能损害委托人利益,又要有利于人的利益。因此激励政策不仅需要双方的合同关系,更需要整个行业层面、政策层面以及社会道德层面的约束,才能使出资人和管理者实现最大化的帕累托最优均衡。
(一)提高市场准入标准,政府政策资金支持,使行业健康发展
1、提高市场准入标准
政府监管层面,建立更加合理严格的准入标准,提高行业人员专业水平,从而给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人的资金带来内控保障。
2、政府资金支持行业健康发展
以财政方面为核心进行运作,从而支持行业健康发展。2015政府引导基金爆发式增长,巨量政府资金涌入VC/PE。从接二连三的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到2015年初设立400亿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再到现在600亿规模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政府越来越重视市场化运作的作用。政府把资金交给更加专业的投资公司来管理,而不是自己来管理,让市场来选择,这样更加专业的风险投资公司才能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让整个行业更加健康发展。
(二)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委托风险
1、建立市场声誉激励机制
在目前竞争的风险投资市场,风险投资家已经不再是一个比较低调的行业,而是高调的行业,国内各种创投节目使稍微知名一些的投资机构和管理者工作在媒体的聚光灯下,过去的经营业绩带来的良好的市场声誉是风险投资家博得公司出资人青睐的重要砝码,市场声誉激励机制能够对风司的管理者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2、形成对风险投资家行为约束机制
无论工资和项目提成按照何种比例的报酬方式,都必然会存在效率损失。因此,风险投资家要定期向风险投资者报告财务状况、提供投资情况和披露公司实际价值,限制投资范围与规模,限制投资行为,这样可以有效的改善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
(三)建立市场化的激励机制
任何激励政策不都是一层不变的,需要不断创新,跟上市场的发展。目前有很多新型的风险投资公司的激励机制值得去学习和借鉴。目前比较受投资人欢迎的一家风司的管理方式是:风司如果获取3倍以内的投资回报,不再收2%的管理费,仅收取20%的基金收益分成。3倍以上投资回报才收取2%管理费,5倍以上的回报收取30%的基金收益分成。重要的一点体现在,新的基金管理模式把过去2%的管理费作为铁饭碗扔掉了,基金的管理人更有动力去获取高倍的收益。而且基金收益的分配不仅仅局限于基金的合伙人,所有外部人员推进投资后,都可以获得该项目5%的收益分成,基金管理公司执行团队获得5%的收益分成;内部人员(出资人/已司/基金管理团队)推荐项目后,获得该项目8%的收益分成,执行团队获得2%的收益分成。同时吸引各种对创业者有帮助的投资者成为风司的出资人,剩余10%的投资回报用来奖励创业者发展过程中关键资源的解决者,一切以创业者服务为核心,创业者决定VC赚多少钱,真正从利益机制上去实现帮助创业者。其次在风司的内部管理层面,极度透明的决策机制,让每一个投资经理说话都能有分量。基本的原则需要把握以下几点:有贡献就有回报,无论职务高低;投资团队和服务团队都参与利益分配;所有一年以上的投资团队成员都有投票权,鼓励年轻人加入;像创业企业一样,所有人都会在基金管理公司持股。公司的理念也需要把握几点:通过透明、公平、公正的方式,来做一件或许非常难的事情,但是相信正确比容易重要,通过真正帮助别人让所有人获得应得的回报。这种激励模式不仅激励了风司内部的激励人员,还激励了外部的合作者,一起使行业健康发展。不仅从物质上,也从精神上激励了管理者团队,考虑到了高层和低层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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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理论的发展和主要观点
国外的研究状况
美国等由于发展风险投资历史较长,效果显着,即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又对风险投资中的委托进行了多角度的研究,形成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凯伯和谢恩曾提出了一个风险企业与风险投资企业关系的合作博弈模型,但在模型中未考虑到风险企业与风险投资企业之间的分工属性问题。L.吉本斯在《博弈论基础》中对以知识和创新能力为基础的风险企业与风险投资企业之间的合作博弈模型从信号博弈方面进行了模型构建和分析。Gompers在其博士论文《理论、结构和风险投资模式》中认为:一方面,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能力和努力对风险企业的成功至关重要,设计合理的机制可以使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回主要取决于风险企业上市或被兼并收购时的股票价值,从而将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利益与风险投资企业的利益紧紧地“绑”在一起;另一方面,风险企业经营团队在运营企业过程中可能会为了获得更多的个人好处而采取机会主义行为,这将严重损害风险投资企业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合同中将一部分控制权配置给风险投资企业以提高投资效率,即通过设计合适的金融工具作为筛选和激励的有效手段。另外,萨尔曼、勒纳、J.lerner和RodneyClark等也对风险投资中的委托关系进行了实证性研究。
国内研究状况
国内学者已开始吸收委托理论的成果并已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姚佐文在《风险资本家与风险企业家之间的控制权分配和转移》中指出,风险投资中的控制权分配直接影响企业的价值以及风险投资企业与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个人利益,并通过模型分析了风险投资合同中控制权的分配和转移,认为控制权尤其是剩余控制权是一种“状态依存权”,并且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是可分离的,且不必完全对应。黄美龙在《美国风险投资治理机制及借鉴-基于委托理论的分析》中,具体地分析了风险投资中的有限合伙制和风险企业的治理机制,并比较分析了股份公司、有限合伙制和风险企业治理机制的异同。认为政府作为我国风险投资主体,极轻易导致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要促进我国风险投资健康发展,必须改变我国风险投资主体为民间机构或个人,并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张帏和姜彦福在《风险企业中的所有权和控制权配置研究》中指出,“所有权必须与控制权相匹配”的原则并不能很好地解释风险企业中的实际现象。基于风险投资的特点和风险企业经营团队人力资本特性,利用Tirole模型分析了风险企业经常难以获得风险投资的原因,并引入连续控制权变量,对此模型进行拓展,导出风险企业为了获得风险投资所必须放弃的控制权的均衡解,在此基础上分析了风险企业融资时经营团队所拥有的非人力资产数量、运营企业时的个人非货币收益大小、经营团队声誉好坏等重要因素对风险企业中控制权配置的影响,认为:从静态来看,风险企业经营团队控制权随所拥有的非人力资产的增加而递增、随运营企业的个人非货币收益增加而递减;从动态角度分析,随着风险企业经营团队人力资本逐步转化为企业的实际资产,其必须放弃的控制权将相应减少。同时,进一步分析了风险企业中所有权与控制权配置特征及其原因,提出风险投资中采取的治理机制应当是非凡的相机治理机制,即根据风险企业的实际发展绩效和运营状况以及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能力是否适应企业的发展要求而配置控制权。田增瑞在《创业资本在不对称信息下博弈的委托分析》中提出,在投资者和风险投资企业之间,风险投资企业应承担无限责任,并应建立信誉机制,风险投资企业和企业之间应签订可转换优先股的契约,以转移风险。南立新和倪正东在《中国风险投资企业与创业者之间的委托问题及解决方案》中,通过对大量的实际考察,认为委托的主要问题表现为:签约前隐藏信息和约后隐藏行动,提出的具体解决办法是:进行尽职调查;投资协议制约;分阶段投资等。另外,俞以平和张东生等人对风险的控制和激励也进行了研究。
二、一些启示
根据委托理论的发展,结合国内外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研究现状,本文认为对风险投资的研究如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则更好地分析风险投资委托关系的特点:
从风险和分担的角度来研究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
国内外研究主要是借鉴委托理论关于在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下的委托关系,从人的风险控制及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研究,内容集中于风险投资企业与风险企业之间的委托关系,局限于所有权和控制权的配置、人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如何通过投资前的尽职调查来消除和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等方面,却忽视了风险投资高风险特性下的委托关系形成和维系机理,缺乏对风险投资整体运作模式的系统分析,非凡是对风险投资的整个委托关系中的风险问题这根主线的作用,这样,对风险投资中委托关系的研究不能区别于一般产业投资过程中的委托关系,对实践缺乏相应的指导作用,因此,从风险投资的风险和分担角度出发,有助于将风险投资委托关系形成的前提即对高风险的逐级和分担,与利益主体在关系过程中风险控制与激励相结合,较为完整和系统的解释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特点对风险投资运行效率的作用,抓住了风险投资委托关系的实质,明确了各利益主体的角色定位问题。
研究的范围和对象
从风险和分担角度研究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问题,应看到风险的逐级转移和释放是一个完整的链式结构,因而,研究的范围应将投资者到风险企业的风险过程纳入研究,侧重于A级和B级各自的关系特点,以及与整个关系链条的关系的研究,以阐述风险投资委托关系的特点。从研究对象上而言,为适应风险、分担及提高投资效率的需要,各利益主体所采取的不同组织结构形式及相互作用关系来适应风险的转移和分担的过程,说明了对风险效率的改善和提高具有不同的作用机理。所以,研究的范围和对象应是投资者、风险投资企业到风险企业的完整关系链,个体对象是投资者、风险投资企业和风险企业,这样,为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提供了明晰的研究载体。
研究方法
国内外学者们对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的研究已取得一定的成果,但由于国外的发展环境与我国有较大的差异,国内发展风险投资事业也远晚于国外发达国家,涉及风险投资的相关资料数据较难以获得,因而,国外纯理论的研究不一定完全适应我国的具体制度环境,实践的经验通过运作比较的方式给予我们启发,所以,在系统对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研究中,可考虑在借鉴前人成果的基础上,通过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定性与定量想结合的方式,采用一定的调查、统计等方法,并结合自身的风险投资实践,在研究风险投资委托关系的共性下,运用案例研究的方法来说明我国风险投资中的委托关系特征及关系的行为过程。
研究内容的扩展
美国等由于发展风险投资历史较长,效果显著,即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又对风险投资中的委托进行了多角度的研究,形成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凯伯和谢恩(CableandShane,1997)曾提出了一个风险企业与风险投资企业关系的合作博弈模型,但在模型中未考虑到风险企业与风险投资企业之间的分工属性问题。L.吉本斯在《博弈论基础》中对以知识和创新能力为基础的风险企业与风险投资企业之间的合作博弈模型从信号博弈方面进行了模型构建和分析。Gompers(1993)在其博士论文《理论、结构和风险投资模式》中认为:一方面,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能力和努力对风险企业的成功至关重要,设计合理的机制可以使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回报主要取决于风险企业上市或被兼并收购时的股票价值,从而将风险企业经营团队(风险企业)的利益与风险投资企业的利益紧紧地“绑”在一起;另一方面,风险企业经营团队在运营企业过程中可能会为了获得更多的个人好处而采取机会主义行为,这将严重损害风险投资企业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合同中将一部分控制权配置给风险投资企业(且与所有权配置无关)以提高投资效率,即通过设计合适的金融工具作为筛选和激励的有效手段。另外,萨尔曼(Sahlman,W.A,1990)、勒纳(lerner,1994)、J.lerner和RodneyClark等也对风险投资中的委托关系进行了实证性研究。
(二)国内研究状况
国内学者已开始吸收委托理论的成果并已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姚佐文(2001)在《风险资本家与风险企业家之间的控制权分配和转移》中指出,风险投资中的控制权分配直接影响企业的价值以及风险投资企业与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个人利益,并通过模型分析了风险投资合同中控制权的分配和转移,认为控制权尤其是剩余控制权是一种“状态依存权”,并且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是可分离的,且不必完全对应。黄美龙(2001)在《美国风险投资治理机制及借鉴-基于委托理论的分析》中,详细地分析了风险投资中的有限合伙制和风险企业的治理机制,并比较分析了股份公司、有限合伙制和风险企业治理机制的异同。认为政府作为我国风险投资主体,极容易导致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要促进我国风险投资健康发展,必须改变我国风险投资主体为民间机构或个人,并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张帏和姜彦福(2003)在《风险企业中的所有权和控制权配置研究》中指出,“所有权必须与控制权相匹配”的原则并不能很好地解释风险企业中的实际现象。基于风险投资的特点和风险企业经营团队人力资本特性,利用Tirole(2001)模型分析了风险企业常常难以获得风险投资的原因,并引入连续控制权变量,对此模型进行拓展,导出风险企业为了获得风险投资所必须放弃的控制权的均衡解,在此基础上分析了风险企业融资时经营团队所拥有的非人力资产数量、运营企业时的个人非货币收益大小、经营团队声誉好坏等重要因素对风险企业中控制权配置的影响,认为:从静态来看,风险企业经营团队控制权随所拥有的非人力资产的增加而递增、随运营企业的个人非货币收益增加而递减;从动态角度分析,随着风险企业经营团队人力资本逐步转化为企业的实际资产,其必须放弃的控制权将相应减少。同时,进一步分析了风险企业中所有权与控制权配置特征及其原因,提出风险投资中采取的治理机制应当是特殊的相机治理机制,即根据风险企业的实际发展绩效和运营状况以及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能力是否适应企业的发展要求而配置控制权。田增瑞(2001)在《创业资本在不对称信息下博弈的委托分析》中提出,在投资者和风险投资企业之间,风险投资企业应承担无限责任,并应建立信誉机制,风险投资企业和企业之间应签订可转换优先股的契约,以转移风险。南立新和倪正东(2002)在《中国风险投资企业与创业者之间的委托问题及解决方案》中,通过对大量的实际考察,认为委托的主要问题表现为:签约前隐藏信息和约后隐藏行动,提出的具体解决办法是:进行尽职调查;投资协议制约;分阶段投资等。另外,俞以平和张东生等人对风险的控制和激励也进行了研究。
二、一些启示
根据委托理论的发展,结合国内外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研究现状,本文认为对风险投资的研究如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则更好地分析风险投资委托关系的特点:
(一)从风险和分担的角度来研究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
国内外研究主要是借鉴委托理论关于在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下的委托关系,从人的风险控制及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研究,内容集中于风险投资企业与风险企业之间的委托关系,局限于所有权和控制权的配置、人(风险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如何通过投资前的尽职调查来消除和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等方面,却忽视了风险投资高风险特性下的委托关系形成和维系机理,缺乏对风险投资整体运作模式的系统分析,特别是对风险投资的整个委托关系中的风险问题这根主线的作用,这样,对风险投资中委托关系的研究不能区别于一般产业投资过程中的委托关系,对实践缺乏相应的指导作用,因此,从风险投资的风险和分担角度出发,有助于将风险投资委托关系形成的前提即对高风险的逐级和分担,与利益主体在关系过程中风险控制与激励相结合,较为完整和系统的解释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特点对风险投资运行效率的作用,抓住了风险投资委托关系的实质,明确了各利益主体的角色定位问题。
(二)研究的范围和对象
从风险和分担角度研究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问题,应看到风险的逐级转移和释放是一个完整的链式结构,因而,研究的范围应将投资者到风险企业的风险过程纳入研究,侧重于A级和B级各自的关系特点,以及与整个关系链条的关系的研究,以阐述风险投资委托关系的特点。从研究对象上而言,为适应风险、分担及提高投资效率的需要,各利益主体所采取的不同组织结构形式及相互作用关系来适应风险的转移和分担的过程,说明了对风险效率的改善和提高具有不同的作用机理。所以,研究的范围和对象应是投资者、风险投资企业到风险企业的完整关系链,个体对象是投资者、风险投资企业和风险企业,这样,为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提供了明晰的研究载体。
(三)研究方法
国内外学者们对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的研究已取得一定的成果,但由于国外的发展环境与我国有较大的差异,国内发展风险投资事业也远晚于国外发达国家,涉及风险投资的相关资料数据较难以获得,因而,国外纯理论的研究不一定完全适应我国的具体制度环境,实践的经验通过运作比较的方式给予我们启发,所以,在系统对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研究中,可考虑在借鉴前人成果的基础上,通过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定性与定量想结合的方式,采用一定的调查、统计等方法,并结合作者自身的风险投资实践,在研究风险投资委托关系的共性下,运用案例研究的方法来说明我国风险投资中的委托关系特征及关系的行为过程。
(四)研究内容的扩展
美国等由于发展风险投资历史较长,效果显著,即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又对风险投资中的委托进行了多角度的研究,形成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凯伯和谢恩(CableandShane,1997)曾提出了一个风险企业与风险投资企业关系的合作博弈模型,但在模型中未考虑到风险企业与风险投资企业之间的分工属性问题。L.吉本斯在《博弈论基础》中对以知识和创新能力为基础的风险企业与风险投资企业之间的合作博弈模型从信号博弈方面进行了模型构建和分析[13]。Gompers(1993)在其博士论文《理论、结构和风险投资模式》中认为:一方面,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能力和努力对风险企业的成功至关重要,设计合理的机制可以使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回报主要取决于风险企业上市或被兼并收购时的股票价值,从而将风险企业经营团队(风险企业)的利益与风险投资企业的利益紧紧地“绑”在一起;另一方面,风险企业经营团队在运营企业过程中可能会为了获得更多的个人好处而采取机会主义行为,这将严重损害风险投资企业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合同中将一部分控制权配置给风险投资企业(且与所有权配置无关)以提高投资效率,即通过设计合适的金融工具作为筛选和激励的有效手段。[14]另外,萨尔曼(Sahlman,W.A,1990)、勒纳(lerner,1994)、J.lerner和RodneyClark等也对风险投资中的委托关系进行了实证性研究。
(二)国内研究状况
国内学者已开始吸收委托理论的成果并已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姚佐文(2001)在《风险资本家与风险企业家之间的控制权分配和转移》中指出,风险投资中的控制权分配直接影响企业的价值以及风险投资企业与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个人利益,并通过模型分析了风险投资合同中控制权的分配和转移,认为控制权尤其是剩余控制权是一种“状态依存权”,并且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是可分离的,且不必完全对应。[15]黄美龙(2001)在《美国风险投资治理机制及借鉴-基于委托理论的分析》中,详细地分析了风险投资中的有限合伙制和风险企业的治理机制,并比较分析了股份公司、有限合伙制和风险企业治理机制的异同。认为政府作为我国风险投资主体,极容易导致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要促进我国风险投资健康发展,必须改变我国风险投资主体为民间机构或个人,并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16]张帏和姜彦福(2003)在《风险企业中的所有权和控制权配置研究》中指出,“所有权必须与控制权相匹配”的原则并不能很好地解释风险企业中的实际现象。基于风险投资的特点和风险企业经营团队人力资本特性,利用Tirole(2001)模型分析了风险企业常常难以获得风险投资的原因,并引入连续控制权变量,对此模型进行拓展,导出风险企业为了获得风险投资所必须放弃的控制权的均衡解,在此基础上分析了风险企业融资时经营团队所拥有的非人力资产数量、运营企业时的个人非货币收益大小、经营团队声誉好坏等重要因素对风险企业中控制权配置的影响,认为:从静态来看,风险企业经营团队控制权随所拥有的非人力资产的增加而递增、随运营企业的个人非货币收益增加而递减;从动态角度分析,随着风险企业经营团队人力资本逐步转化为企业的实际资产,其必须放弃的控制权将相应减少。同时,进一步分析了风险企业中所有权与控制权配置特征及其原因,提出风险投资中采取的治理机制应当是特殊的相机治理机制,即根据风险企业的实际发展绩效和运营状况以及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能力是否适应企业的发展要求而配置控制权。[17][18]田增瑞(2001)在《创业资本在不对称信息下博弈的委托分析》中提出,在投资者和风险投资企业之间,风险投资企业应承担无限责任,并应建立信誉机制,风险投资企业和企业之间应签订可转换优先股的契约,以转移风险。[19]南立新和倪正东(2002)在《中国风险投资企业与创业者之间的委托问题及解决方案》中,通过对大量的实际考察,认为委托的主要问题表现为:签约前隐藏信息和约后隐藏行动,提出的具体解决办法是:进行尽职调查;投资协议制约;分阶段投资等。[20]另外,俞以平和张东生等人对风险的控制和激励也进行了研究。二、一些启示
根据委托理论的发展,结合国内外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研究现状,本文认为对风险投资的研究如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则更好地分析风险投资委托关系的特点:
(一)从风险和分担的角度来研究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
国内外研究主要是借鉴委托理论关于在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下的委托关系,从人的风险控制及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研究,内容集中于风险投资企业与风险企业之间的委托关系,局限于所有权和控制权的配置、人(风险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如何通过投资前的尽职调查来消除和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等方面,却忽视了风险投资高风险特性下的委托关系形成和维系机理,缺乏对风险投资整体运作模式的系统分析,特别是对风险投资的整个委托关系中的风险问题这根主线的作用,这样,对风险投资中委托关系的研究不能区别于一般产业投资过程中的委托关系,对实践缺乏相应的指导作用,因此,从风险投资的风险和分担角度出发,有助于将风险投资委托关系形成的前提即对高风险的逐级和分担,与利益主体在关系过程中风险控制与激励相结合,较为完整和系统的解释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特点对风险投资运行效率的作用,抓住了风险投资委托关系的实质,明确了各利益主体的角色定位问题。
(二)研究的范围和对象
从风险和分担角度研究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问题,应看到风险的逐级转移和释放是一个完整的链式结构,因而,研究的范围应将投资者到风险企业的风险过程纳入研究,侧重于A级和B级各自的关系特点,以及与整个关系链条的关系的研究,以阐述风险投资委托关系的特点。从研究对象上而言,为适应风险、分担及提高投资效率的需要,各利益主体所采取的不同组织结构形式及相互作用关系来适应风险的转移和分担的过程,说明了对风险效率的改善和提高具有不同的作用机理。所以,研究的范围和对象应是投资者、风险投资企业到风险企业的完整关系链,个体对象是投资者、风险投资企业和风险企业,这样,为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提供了明晰的研究载体。
(三)研究方法
国内外学者们对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的研究已取得一定的成果,但由于国外的发展环境与我国有较大的差异,国内发展风险投资事业也远晚于国外发达国家,涉及风险投资的相关资料数据较难以获得,因而,国外纯理论的研究不一定完全适应我国的具体制度环境,实践的经验通过运作比较的方式给予我们启发,所以,在系统对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研究中,可考虑在借鉴前人成果的基础上,通过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定性与定量想结合的方式,采用一定的调查、统计等方法,并结合作者自身的风险投资实践,在研究风险投资委托关系的共性下,运用案例研究的方法来说明我国风险投资中的委托关系特征及关系的行为过程。
(四)研究内容的扩展
区域创新体系的组织要素是创新活动的载体,是创新活动组织和推进的直接承担者和执行者。作为一种行为主体的承载者,区域创新体系组织要素主要包括:企业、公共研究机构、教育培训机构、政府机构、金融机构、中介组织等。区域创新体系组织要素结构是指各类组织要素的组合形式。基于组织要素结构的组合特征,区域创新体系组织要素结构可分为企业中心型、研究机构大学中心型、金融(投资)中心型、政府中心型等几种,由此,可将区域创新体系模式相应地划分为研究开发主导型、企业(产业)主导型、投资主导型。
1研究开发主导(中心)型创新体系模式
1.1模式的描述
研究开发主导(中心)型模式就是指独立公共研究机构(包括独立科研机构、高校科研机构)在创新体系中居于中心地位,是区域创新资源配置的枢纽。在这一模式中,公共研究机构是区域创新的源头、主要载体和创新成果的供给者,企业是科技创新的应用系统。公共研究机构提供的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转移等中介服务系统传播给企业应用。其结构与实施过程见图1.
由图1可以看出,在研究开发主导型创新体系模式中,其起点公共研发机构的创新,围绕创新成果转移、应用,创新体系各要素、各功能子系统之间有机结合。其中,公共研发机构的创新需求主要来自于研究机构自身的定位和判断而非市场,整个实施过程具有较重的“计划”色彩,市场机制不完善。
1.2模式的特征
(1)线形非网络化特征。由于创新活动各个环节的分离,加上供给主导,因此,该体系模式各要素、各功能子系统之间形成一种围绕创新成果转移、应用的线性体系结构,创新成果供给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卞体间通常是单向交流创新过程中逆向反馈少,难以形成创新网络结构。
(2)“两张皮”特征。由于创新过程各环节的分离,创新成果供需双方职责划分的差异导致双方在资源配置上有较大的差异。公共研发机构主要着眼提供创新成果,重“研”轻“用”,企业重“用”轻“研”,使创新供需双方间既难以实现创新活动目标的集成、创新资源的集成,又难以实现创新供需环节的对接,进而形成双方各自独立、封闭运行的小循环体系。
1.3成功案例
研发主导(中心)型创新体系模式的成功案例主要有硅谷、北卡罗莱纳三角研究园区、英国的剑桥科学园、北京中关村等。这类地区的特点是,区域内科技创新资源丰富,自主创新能力较强,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机制良好、渠道通畅;在技术商品化、资本化、产权化的推进下,在智力密集区周边,衍生了大量的创新型企业,并逐步聚集形成特色产业聚集,形成区域经济竞争力,与此同时.形成了企业与公共创新机构相互融合的创新体系。
2企业主导(中心)型区域创新体系模式
2.1模式的描述
企业主导型创新体系模式是指企业在创新体系中居于中心地位,企业是创新决策的主体、创新投人的主体、应用的主体;在创新执行上,可有自己的研究开发机构,可能采取产学研合作等形式。企业主导(中心)型区域创新体系模式的结构与实施过程描述见图2。
由于企业的中心地位,能加速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以产业创新系统为主线形成若干产业创新链和产业群,逐步形成以产业为中心的产业创新系统。由图2可以看出,在企业主导(中心)型区域创新体系模式中,整个创新过程以企业为中心配置创新资源,创新需求来自市场;大企业的创新带动与创业聚集形成产业创新链,引导区域内外的科技资源、创新要素向区域内流动和聚集,形成逐步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推进区域特色经济的发展。
2.2模式的特征
(1)企业居中心地位。即企业不仅是成果转化应用的主体,还是研究开发的决策主体、投人主体,根据企业规模和发展战略,若企业创新能力足够强,创新网络足够健全,企业也可能是创新执行的主体。
产学研结合是重要的推进形式。尽管企业在创新体系建设中处于绝对主导地位,但是创新毕竟是个复杂的技术活动,它也不可能囊括所有资源、所有要素,只有充分利用外部知识、技术、资金、人才等要素,企业创新的效率和成功率才更高,产学研结合是企业主导创新过程的必然要求。
(2)网络化特征。企业的核心优势是市场能力,以市场的技术需求为主线,企业为加快创新进程,往往需要利用其他企业、科研机构、政府、中介机构的资源开展创新工作,整个创新过程呈现出网络结构。
(3)虚拟的组织形式。由于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创新网络的建设往往在不同的地区同步进行,创新空间布局已经完全摆脱了地域限制,形成异域结构网,创新组织上也比较松散,各主体以定单项目的形式开展,项目的结束时间也就是本创新活动的结束,组织上有相当的虚拟性。如我国广东、江浙很多地区的‘性产制造基地+总部研发中心”产业创新体系,在组织上就是虚拟形式。
2.3成功案例
企业主导(中心)型区域创新体系模式在表现形式上呈现出产业聚集和大企业带动两大发展趋势。产业聚集以区域板块经济、特色产业的发展及企业聚集为先导,因市场需求驱动而形成产业技术创新的压力和动力,从而引导区域内外的科技资源、创新要素向区域内流动和聚集,形成逐步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进一步推动区域特色经济的发展壮大。我国浙江的块块经济就是这种区域创新体系模式的典型代表。大企业带动即供应链带动,是产业聚集的特殊形式,表现在围绕大企业的配套技术及产品需求,推动配套企业的区域聚集并开发生产配套技术、产品,形成一种区域内部的供应链市场,从而推动形成以大企业为核心的特色产业品牌,增强区域经济实力。如:美国达拉斯以得克萨斯仪器公司为依托发展了高技术产业创新体系,西雅图地区则依靠波音飞机公司而发展了航空业创新体系,湖北十堰因东风汽车公司而形成了特色产业创新体系。
3投资主导型区域创新体系模式
3.1模式的描述
投资主导型区域创新体系模式是指社会投资成为创新资源配置的指针和决定性因素,成为创新的主要动力。资本是凝聚创新资源的纽带。在创新体系的构成中,金融等投资机构主要为创新活动的开展提供资金支持,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在研发主导型还是企业中心型模式,投资机构都是作为创新体系的保障支持体系处于支配或是辅助投资地位。因为,在这些模式中,创新投人主要来源于政府或是企业,这些机构在创新投人中通常只发挥一般性金融作用,如借贷、流通等。但是,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这种传统的状况已发生了重大变化。以企业为中心的创新体系模式正在向以投资为主导的模式转变。
企业中心向投资中心区域创新体系的转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理论上的表现。哈佛大学PORTER教授在他的《国家竞争优势》中,总结了国家竞争力的四个阶段,即生产要素驱动阶段、贸易与投资驱动阶段、技术与创新驱动阶段和财富驱动阶段。其中财富驱动阶段是国家竞争力的最高阶段和形式。二是风险投资正成为创新的主要推动力和支柱性体制。风险投资在现代技术革命中发挥如此大的作用,一方面得益于它能有效解决创新的融资问题,但更重要的开创了一种聚集社会资源的有效机制,有力地支撑了这一技术创新的变革,加速社会资本向创新领域聚集,推进技术从“创意”到取得市场突破的加速跃进。
风险投资有利于加速技术变革。一是风险投资给“创意”找到资金,意味着技、术和商务创新将加快。新创意能够迅速地从实验室或工作场所由虚拟的设想转移到真实的世界;二是风险投资为许多同时进行的技术创新提供资助,充足的资源被有效地用于探索各种可能的技术和商务模式,不同的技术路径和新的技术轨道同时接受检验,成功的创新能够更快地被发现并应用,在技术周期的“顶点上”,创意从制图板上跳出来,一夜之间能变成产品;三是风险投资带来的不同技术轨道、路径的竞争迫使大公司改变创新战略,加快技术创新。
3.2模式的特征
(1)投资机构及相关组织、个人成为创新资源配置、创新成果价值实现的中心环节。金融投资机构在创新体系中的作用发生了重大转变,由创新外围的支撑服务发展到创新方向的确定、创新载体的挑选、创新环节的控制管理、创新价值的实现与退出等等,由间接支持到直接参与,金融投资服务从单一的一般性金融服务发展到投资、担保、管理与会计咨询服务、技术产权交易、上市包装咨询、证券投资等健全的服务体系,成为区域创新的调控者和价值实现者。
(2)技术创新者个人的地位空前提高。技术创新个人不再单纯是创新机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的雇员,在投资主导性模式中,创新成果往往股权化,创新者个人因而也成为企业投资人与经营者;创新者的收益也并不仅仅是工资性收人,风险企业普遍采用了股票期权的分配机制。
(3)企业创新功能进一步增强。风险投资催生了一大批新型创新机构和创业者,尤其是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并在区域创新体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许多创新创业人员加人到创新主体的行列,极大丰富了创新的主体构成,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创新功能,并逐步改变大企业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支配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