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履职情况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2-02-22 12: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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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履职情况报告

篇(1)

积极有效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并在实施过程中强化监督,保证重大决策精准贯彻,是企业纪检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是积极有效地参与企业重大决策。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振兴矿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矿纪委主动介入,搞调研、提建议,对干部职工进行垞“城的发展和希望在外部”的主题教育,引导和激励职工走出去创业。矿领导班子通过实践反复论证,进一步明晰了“内稳外扩、内精外强”的发展思路,主要领导拿出相当的精力放在异地项目的拓展上。经过艰苦努力,先后拿下了托管两个矿井、产能达到300万吨的承包垞生产合同,实现了城矿史上第一次成建制综采、综掘队伍走出去创业的突破。目前,设计年产120万吨的甘肃酒钢集团裕源煤矿、日产已达6000吨、月进600米左右的*综采、综掘队等异地项目进展顺利。

二是围绕企业安全生产重要问题实施监督。我们狠抓了管理人员安全履职考核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履职过程的检查监督。根据集团公司关于管理人员安全履职考核的相关规定,专门研究下发了《某矿管理人员安全履职考核补充规定》,新增了12条内容,矿纪委专门设计印制了干部下井带班作业、必知必会知识抽查、每月下井工数以及隐患排查整改等四个表格,由部门负责日常考核,纪委月度汇总形成考核报告,考核结果与干部履职绩效挂钩。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就“三违”治理、动态工程质量、干部跟值班等,每月至少进行两次动态监察,凡没有完成任务的,一律停班追究,20*年管理人员共有98人次因敷衍应付等不尽职或不履职受到责任追究。通过强势督查,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较好的夯实了安全工作基础。

三是积极开展企业重点工作的有效督查。棚户区改造是加快振兴矿老工业基地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参与制定棚户区改造方案、工作规划的基础上,为防止操作简单化和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真正把惠民工程办好,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矿纪委参与、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了政策入户宣传、层级接待和集访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全矿352户棚户区24291平方米居民人人懂政策,个个知步骤,保证了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积极稳妥推进。在跟踪督查《节能减排管理办法》、《节能减排管理制度》等文件规定落实的基础上,形成了由规划发展科每天调度会通报主要能耗消耗情况、每旬进行分析、每月工作例会等制度,保证了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20*年矿被*市环保局、经贸委评为“清洁生产合格”单位。

二、抓住监督关键,在强化教育惩处中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业

企业重大决策能否得到精准贯彻,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为此,我们始终把党员干部和人、财、物管理岗位人员作为监督重点,通过开展教育引导、廉洁论证、查办案件等途径,促使各级干部自觉贯彻落实企业的各项决策,规范从业行为。

首先,努力营造强势本廉宣教氛围。垞为规范党员干部贯彻企业各项决策的行为,推进“本廉城”创建,矿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想法设法投入7万余元,对集学习、电教、网络、谈话等功能为一体的多功能廉洁文化室进行了软硬件补充,将人工湖进行重新布点和改造,发动党员干部取名,使之赋予具有群众基础的、较为丰富的廉洁内涵,建成了具有观光、教育、休闲等功能的“莲湖”。与此同时,我们还积极开展构建家庭“护廉网”、党员干部七项规定主题教育、举办廉洁讲坛、廉洁教育周、召开典型案件通报会等十多项活动,使廉洁文化渗透到了企业工作的方方面面。

其次,积极开展制度廉洁论证活动。围绕易发生违规违纪的重要规章制度进行督查,20*年矿纪委对《关于实行基层活动金制度》的文件进行廉洁检测和评估,通过调研发现,活动金制度规定中的使用范围的科学性、合理性不够以及各单位在执行中比例悬殊较大,且无明确规定。经过立项和充分论证,矿专门下文,明确了9项使用范围以及使用的数额规定,与此同时,我们还健全了“开放式二次分配”和区务公开等一系列制度,促进了党员干部廉洁从业,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在监督企业重大决策贯彻落实过程中注意发现案源,惩处违法违纪行为,先后排查出物业公司负责工资工作的李某、王某利用工作之便涉嫌贪污的案件和物业公司煤炭营销业务员孙某挪用公款的案件,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企业和职工利益。对克扣截留的2名干部、吃拿卡要的1名机关管理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20*年,共受理群众24件次,处理23人,立案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一起,通过惩处,教育警示了一大批党员干部,保证了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

篇(2)

汤月是其中一位。望着这片鲜红,她的思绪回到2011年9月9日。

这天,她和400多名重师学生庄严地在“向曹瑾校友学习,献身基础教育事业”的签名板上签下自己的名字,许下诺言。

“面对这片鲜红,我们能清晰地感受到一种坚定的信仰。”汤月说。

如今,他们奔赴教育一线,如约履行了自己的誓言。

坚定信仰的背后,是重师党委“育心术”的凝聚作用。

党员承诺

2011年,初秋。

周春红站在承诺墙前,面带微笑。

就在当天,她把奖学金交到学院里,希望帮助困难同学,这是她承诺的事项之一。

每完成一项承诺,她都会站在这里,重温誓言。

这样做的,远不止周春红一个。

“每次经过承诺墙,心头都会微微一震,那是一种见证,回响着我们对党的庄严承诺。”2008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党员学生李露说。

“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句承诺就是一种行动。我们在承诺墙前定期开展党员理想信念主题教育活动,就是希望在师生心中形成一种仪式的庄严。”重庆师范大学党委书记邓卓明说。

重师的党员承诺制始于1997年,近些年来,学校二级党委也有了各自的创新——外国语学院的学生党员110联动活动;生命科学学院的党员公示制;图书馆的党员群众双承诺制等。

党员学生有承诺,党员教师同样也有承诺。

2010年初,税强履职政治学院党委书记,摆在她面前的第一件事就是“三年履职规划”。

“规划做好了要编辑成册,在全校公示,三年之后完成情况如何,大家一目了然。”税强说,“这将会督促教师党员履职尽责。”

于是,税强通过调研,集中全院智慧制订了“三年履职规划”。

“按照规划一步步扎实推进,相信一定能顺利完成。”税强胸有成竹地说。

在加强党员师生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重师还通过创新“青年者培养工程”,以党建带团建,培养的信仰者。

信仰工程

2010年7月,石柱总工会——重庆师范大学“青年者培养工程”实践基地。

徐霞整理着办公桌,心里有些不舍,她的挂职就要结束了。

作为培养信仰者的“青马工程”高级班学员,十几天的锻炼,让徐霞学到了很多。

从办公室简单的文件处理,到联系接待工作,再到帮助困难职工,徐霞在实践锻炼中对基层工作有了切身感受。

“这些经历坚定了我将来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徐霞说,“‘青马工程’给了我一种信仰,给了我一个平台,给了我一次成长。”

“青马工程”是团中央发起的一项教育活动,旨在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009年4月,重师在全市率先开办了“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养班。

“学校提出了‘三三四四’的‘青马工程’创新工作模式,保证了青马学员综合素质的提高。”重师团委副书记高菁励说,“三三四四”即“三梯次”培养格局、“三结合”培养原则、“四个环节”培养过程、“四个保障”具体举措。

凭借这一模式,2010年,重师荣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

“通过党建带团建,‘青马工程’培养了一批的信仰者、传播者。”“青马工程”指导教师、教育科学学院党委书记陈洪说。

开办“青马工程”以来,重师已培养一大批高级学员、中级学员和初级学员。

如果说,“青马工程”是对少数人的精英教育,那么,知行合一的社会实践活动则面向全体学生。

知行合一

2011年寒假期间,沙坪坝区曾家镇白林村来了一群特殊的客人——重师的38名党员学生。

38名同学分散到群众中间,与村民一起劳作,感受火热的农村生活。

“我们切身感受到农村发展的不易,更加坚定了我毕业以后服务基层的决心。”党员学生、政治理论宣讲团团长潘文举感慨地说。

“培养知行合一的复合型人才,是现代教育发展的基本要求。”邓卓明说,“青年学生只有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国情、市情、民情,才能进一步加深对党的宗旨的认识。”

从2010级本科生开始,重师将《思想政治实践课》作为必修课,纳入培养方案,制订了专门的教学大纲和实施方案。

“目前,这一方案已经开始试行,之后会全面推广。”税强说。

与此同时,重师党委积极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让各年级学生都有实践主题:大一新生开展学军一个月活动;二、三年级学生开展学工、学农社会实践活动;毕业年级参加就业竞争及自主创业活动。

从2010年到2011年,重师社会实践取得显著成效,完成了580亩的“大学林”植树目标;共组织2631名大学生到多家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农村,广泛开展学生带薪实习活动。

“通过知行合一的社会实践,让学生在活动中锻炼身心。”邓卓明说,“同时,我们也通过榜样的力量,启迪和带动师生共同成长。”

典型引路

2010年11月的一个晚上,重师校友会大楼。

“我生活在一个困难家庭,但我没有把这点当成我自卑的借口,而把它当成我奋斗的动力……”

这是重师第九届先进事迹报告团宣讲会的现场。

台上,2009年感动重庆十大人物“砍柴男孩”李露讲述着自己自强自立的故事。

台下,重师学子被李露的坚强所感动,2010级贫困学生胡魁容就是其中一位。

“别人如此坚强,我有什么理由放弃自己。”胡魁容告诉自己。

从此,她通过打工锻炼自己,提升自信。今年5月,她成了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也成为第十届先进事迹报告团的成员之一。

篇(3)

一、政治学习方面

存在的问题:

思想认识不够深入,政治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度不够。 

整改措施:

进一步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政治意识。 

二、工作主动性方面

存在的问题:

能够履职践诺、担当有为,只能按照支部规定的工作进行学习,但没有深入思考,主动性欠缺。 

整改措施:

全面提高工作效率,主动对党的相关理论进行学习,主动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本人承诺,针对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每季度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 2019年05月前,将上述问题整改完毕。

篇(4)

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使代表增强归属感。自成立人大工委以来,龙潭区人大常委会坚持高标准创建街道人大工委,基本达到了“五有”:有阵地、有牌子、有计划、有制度、有办公用具及设施。一是健全了组织机构,明确了编制,配备了工作人员;二是强化了制度建设,规范街道人大工作,确保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常委会还要求各街道人大工委建立了“五簿一表”,即:街道人大工委会议记录簿、代表活动记录簿、代表建议和意见登记簿、代表为选民办实事办好事记录簿、群众来信来访登记簿和代表基本情况一览表。

以街道人大工委为平台,组织代表述职,使代表增强责任感。龙潭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利用街道人大工委这一平台,组织开展代表述职活动。各街道人大工委定期组织本辖区或本单位的选民代表、私营业主、党员干部听取代表述职报告,使各位代表既有动力,又有压力。在人大代表向选民进行述职活动中,代表结合本职工作,向选民们就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述职后,结合自身履职实际和选民提出的意见,制订详细的整改方案。通过述职,进一步增强了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建立代表QQ群,通过QQ空间街道中心工作及社区开展的各类活动进展情况,这是龙潭区部分街道人大工委的又一项创举。依托QQ群这个平台,居民通过网络交流可以更加直接地反映问题,讨论问题。大家在QQ群里不受地点限制,交流方便,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以街道人大工委为载体,发挥代表作用,使代表增强义务感。龙潭区各街道人大工委把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服务群众、联系群众为己任,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的表率作用,积极带头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真正承担解民忧帮民困的责任和义务。各街道人大工委多次开展向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和贫困学生奉献爱心活动。仅2012年,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就向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和贫困学生捐款20余万元,提供就业岗位132个。

以街道人大工委为窗口,安排代表定期接待选民,使代表增强使命感。龙潭区人大常委会以街道人大工委为窗口,坚持从选区中来,到选区中去,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解决群众难题。从2012年开始,区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开展“人大代表进社区(村),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活动。各街道人大工委组织代表定期到所在选区,以接待选民、走访、调研等形式,听民声、聚民意、解民忧。各街道人大工委对接待选民中收集的意见、批评、建议,及时归纳整理,在工作范围内能解决的立即办理;属于政府部门落实解决的,及时反馈给政府相关部门,督促政府部门尽快办理落实。此外,部分街道人大工委为了方便代表和选民面对面联系,在街道设立了代表接待室,室内张贴了代表的姓名、照片、电话号码、“代表接待活动制度”和“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制度”等,另外还存放《中国人大》、《吉林人大》、《人民代表报》等报刊杂志,供人大代表和选民阅读。现在,许多街道的选民都说,过去只知道在选票上划圈圈,只见代表其名而不见其人,现在我们老百姓不仅认识代表,而且还可以直接到街道人大工委,找代表面对面反映问题,真正让老百姓体验到“当家”的感觉。

以街道人大工委为阵地,组织学习培训,使代表增强荣誉感。街道人大工委的建立,为代表的素质培训提供了固定的阵地,各街道人大工委采取举办讲座、收看人大工作录像、召开履职交流、发放学习材料、开展座谈讨论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有计划地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并通过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其他代表好的做法和经验,促进代表们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篇(5)

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开启了“法治中国”的新征程。依法治国,关键在各级党员干部。组织部门肩负着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重任,更要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依法治国与从严治党的辩证关系,运用法治思维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保障。

强化教育培训,培育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强化对各级党员干部的法制教育,通过法制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意识。组织部门要立足法治宣传教育新要求,突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强化对干部的法治培训。要完善培训内容。把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相关知识及国家各项基本法律等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对各级党员干部开展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法律知识轮训,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对普通党员干部,着重锻炼提高其依法办事、依法履职能力,使他们学会用法治思维来思考问题、用法治手段来解决问题,自觉做到有事情按法律规定办理、有问题用法律武器解决、有矛盾靠法律途径化解。对党员领导干部,着重锻炼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能力,使他们善于用法治思维来谋划工作、用法治方式来推动工作,无论是想问题、办事情还是作决策、抓工作,都要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在法律框架内妥善处置。要创新培训方法。采取举办专题班、报告会、案例教学、警示教育、网上在线学习等好形式好方法,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干部坚定法治信仰,培育法治精神。要健全配套制度。把党员干部参加法治教育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并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法治素养任职资格制度,让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办事成为党员干部工作中的自觉行动。

强化依法办事,树立用人导向。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与此同时,要求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贯彻这个要求,组织部门要主动跟进、积极探索,努力建立一套体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要求的考察识别干部机制。要严格依法选人用人。在干部考察任用工作中,切实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按照条例要求,严格落实考察识别干部的程序,保证法律法规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得到全面有效落实。要以“依法治国”新要求选准用好干部。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把能否坚持依法办事作为重要依据,着力将那些坚持依法依规履职的干部选。在干部推荐考察中,要多角度、全方位了解干部依法办事情况,作为提拔任用和安排岗位的重要参考,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浓厚风气。要进一步加大急需紧缺法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完善政策措施,打破体制壁垒,畅通交流渠道,以选人用人的科学性、精准度和公信力,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

强化刚性约束,严格考核监督。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这一要求,既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的职责和任务,也对组织部门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提出了新的课题。第一,要拓展实绩考评范围和领域,及时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干部实绩的重要指标,纳入政绩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法治建设目标责任加以强化和落实。第二,要完善考核体系,突出法治建设指标,把各级领导干部在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作为实绩评价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专项考核等手段,全面了解法治建设成效和群众评价。第三,要运用好考核结果。对自觉学法守法、坚持依法办事、政绩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法治意识不强、不依法办事、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要进行党纪国法处理。通过运用考核结果,引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增强对法律的敬畏,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切实维护法治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第四,要从严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法治监督机制,以法律法规为遵循,着重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手段,下大力气规范和约束干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强化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和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大问责惩处力度,督促党员干部严格依法用权、依法办事。

篇(6)

(一)开展法人履职评估工作的动因

1、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存在盲区。海安县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从2008年2月份开始,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机构编制责任审核主要是针对各区镇、部门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部门(区镇)职能的执行情况。并未涵盖到绝大部分事业单位的职能履行情况。

2、事业单位管理缺乏有效载体。目前对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主要工作集中在设立审批阶段,后续管理措施相对薄弱。不少事业单位依法登记后,拿到法人证书就万事大吉,该变动的登记事项不主动申请变更,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得不到保障。事业单位实际运行的状况更是难以掌握,少数单位不能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正常开展工作,单位之间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仅靠年检报告根本不能准确了解情况。因此,机构编制部门迫切需要一个有效载体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

3、惩处措施没有威慑力。虽然对事业单位违反《条例》规定的处罚手段有“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等方式,但在实际中动真碰硬执行起来有难度,加之缺乏有力的措施保障,更使处罚工作流于形式。

(二)开展履职评估的基本做法

1、确定评估对象和内容。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确定第一批评估对象,涵盖各种不同单位类别和经费管理类型的事业单位,既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又与民生休戚相关。为引导事业单位正确履行职能,海安县着重从按职能职责和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情况、遵守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情况、遵守事业单位法人相关规定情况三个方面对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2、实施履职评估的操作流程。一是宣传发动。将《实施方案》和评估通知及时发给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二是单位自评。事业单位接到评估通知后,按要求准备好各类文件资料并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召开进点会。与会人员包括:评估组工作人员,举办单位的分管负责人,被评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无内设机构的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均应参加。会上先由评估组负责人作动员讲话并通报履职评估实施方案,再由被评估单位法定代表人作履职自评报告。四是广泛收集情况。开展履职测评。评估会议结束后,被评估单位与会人员按要求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测评表》,表格当场收回;对主管部门领导、单位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及相关服务对象代表进行个别座谈;发放《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情况调查问卷》,了解各方面情况;查阅相关台账资料。五是形成报告并反馈。认真分析履职评估情况,形成事业单位法人评估报告。及时向被评估单位反馈评估情况,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3、评估结果的运用。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被评估单位履职等次,并合理运用评估结果。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事业单位法人进行通报表彰。对不合格的单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对其进行机构编制调整,直至撤销法人登记。

二、履职评估的初步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开展的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情况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增强了事业单位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开展履职评估,对事业单位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有利于引导事业单位自觉增强法治理念和履职意识,规范自身行为,不断提高依法履职、高效服务的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效能。有效地检验了事业单位是否有机整合了内部资源,是否最大程度激发了各要素的创造活力,是否有效产生了单位的综合效能,为科学调整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切实管住、管好、管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开展履职评估,有效遏制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的现象。一些单位减少了办事审批环节,简化了办事程序。企业、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同时,因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业务性强,在具体的评估工作中,面临着突出问题:

(一)少数事业单位无法依法运行。主管部门的牵制使部分事业单位不能独立对外开展社会活动,主管部门长期习惯将下属事业单位按其内设机构进行管理,担心事业单位成为独立的法人后,削弱了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控制权,一些事业单位长期依附于主管部门,人、财、物不独立,根本不具备成为法人的资格;虽然目前市场经济已经深入到各个阶层,但是一些事业单位仍然存在着靠主管部门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计划开展工作的不正常现象,造成这些事业单位参与市场竞争、走向社会化的意识十分淡薄;个别法人单位无视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无视机构编制部门界定的职责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见利就上,无利就让,不能严格按照职责范围开展工作;有的单位成立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职能逐渐萎缩,长期“有岗无为”,不能发挥作用。

(二)兼职现象影响履职。部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机构编制及登记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知之甚少,缺乏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职能的能力较低。对机构编制部门开展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理解,草草准备,应付了事,影响了评估工作的有效开展。在评估工作中我们还发现,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兼职情况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兼职范围广,兼职时间长,兼职人数多,而且这种发展趋势还有继续蔓延扩大之势。一些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有的由行政人员兼任,有的由举办单位领导兼任,有的一人身兼多个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兼任者由于工作多、精力有限,不可能全身心扑在事业上,这样势必会不能正常履职,影响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评估主体过于单一。当前履职评估工作,考虑到起步阶段工作难度较大,故对自身力量倚重较多,其他力量在评估工作中总体而言分量不足、权重偏低。此举固然有利于迅速打开工作局面,但长此以往,将导致举办单位、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功能弱化,不利于实现评估主体多元化的目标。

(四)评估指标操作性不强。实践中,我们发现:不论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还是参评的社会方方面面代表,均对所评估的事业单位了解不多,特别是对一些机构编制、登记管理方面的业务性较强的问题,更是一头雾水。尽管我们采取了提供自评报告、详细介绍情况等办法,但凭印象打分、凭感觉打分的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评估的准确性。评估过程中,如何突出重点、抓住要害,精简指标体系,这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

(五)评估结果运用范围有限。目前我们对评估结果的应用,形式还比较单一,局限性较大,运用范围很有限。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的主导性和权威性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估工作的实效性。

三、提升履职评估效果的对策措施

(一)积极宣传,增强对评估工作的重视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营造有利于此项工作开展的浓厚氛围。同时要积极向主要领导汇报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争取领导重视,把评估结果纳入事业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做到开会不忘讨论、下基层不忘检查、平时不忘过问,使部门负责人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在思想上时刻绷紧职能履行这根弦,变被动接受检查为主动关注职能履行工作。

(二)科学设置,提升评估工作准确性。一是注重评估内容的全面性。要跳出单纯的机构编制工作,站在全局的高度来科学设置指标,准确反映事业单位规定职能的履行情况,综合考虑履行职能的绩效和社会满意度。通过目标明确的评估内容,引导事业单位增强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二是注重评估过程的连贯性。要注意日常评估和年终评估相结合,特别要结合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全面掌握相关情况。评估工作不仅要通过日常工作了解法人履职情况,而且要通过年终综合考核全面了解法人在一段时间内的履职绩效。日常评估重在平时表现,并逐渐积累形成整体印象,为年底评估提供详细的基础资料,从而有效地克服了年度评估走过场的可能,更准确地评估法人履职情况。三是注重评估指标的可操作性。对不同层次或不同类型的评估对象的评价,指标应不同对待。在这个前提下,评价指标要细分为“个性指标”和“共同指标”、“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要根据不同机构的特点和职责,设置一些详细的指标,每项指标应有具体和详细的说明,以增强参评人员对评估指标的理解度。

(三)加强联动,拓宽评估工作渠道。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情况评估,必须坚持多部门联动。建立健全由编办牵头、财政、审计、人社等部门参与的工作责任机制。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作出实效,各部门之间要主动沟通信息,健全工作网络,整合相关资源,合理调配力量,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运转协调的整体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评估工作的水平。一是多层面邀请人员参加评估。在具体评估工作中,不应局限于被评估单位内部,应扩大到其管理或服务对象和关联单位,听取了解相关单位及群众的反应和评价,同时,还要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从各个层面反映事业单位的履职情况和社会反响,增强评估的真实性和说服力。二是建立健全民意反映机制。为畅通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渠道,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强化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的严肃性,要建立健全“简便、安全、高效”的民意反映机制,扩大“12310”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信箱的知晓面,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群众及舆论等方面的作用,使履职工作始终在有效的监督下正确行使。特别是推行政务公开活动,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构建履职评估工作信息网络。从党政群机关和社会各界热心关注机构编制工作的监察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任特约监督员,聘期一般为两年,期满后视情况续聘。对监督员要明确权利和义务,加强业务培训,对工作成绩突出,实绩较为明显的监督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由机构编制部门及时予以解聘。

篇(7)

【正文】

按照济南市历城区《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济南市历城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等要求,现将街道2020年度普法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部署普法工作情况

(一)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了由街道办主任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社区负责人任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年普法工作。

(二)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工作计划。年初,普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上报年度普法计划,各社区按照各自需求上报普法活动方案,司法所汇总各方信息,完成街道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详细列明工作计划,街道普法领导小组要求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确保计划落实到位。

(三)建设普法队伍情况。以社区法律顾问为依托,成立普法讲师团,共9人,全年开展活动20场,包括华信银座广场、宪法公园、七里河社区广场等大型广场宣传;各社区利用三八节、重阳节、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社区党员活动日、老年大学、家长课堂等平台开展普法讲座。

二、重点对象学法考法情况

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目前共有6名同志参加培训课程,2月底将参加全市统一考试。

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情况

(一)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宣传活动,受众1000人次。主要活动具体情况:

1.在街道办事大厅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宪法系列宣传片,在各社区通过悬挂条幅、电子大屏等方式宣传宪法精神。

2.12月3日司法所联合东风街道政法科、禁毒办、山东元序律师事务所及龙信社区,在绿地隆悦公馆小区广场开设宪法宣传专场,为群众发放了历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统一印制的法律常识一点通及宪法常识宣传材料100余份,同时邀请山东元序律师事务所侯天瑜律师现场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内容涉及房产继承、遗嘱公证、物业管理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3.各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对接所服务社区,通过线上线下双平台开展宣传活动,利用社区法律服务微信群,宣讲《民法典》知识,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积极引导居民尊法、学法、用法,提高居民的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二)组织开展“法治六进”活动5场次,受众1000人次。主要活动具体情况:

1.2020年6月,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辖区部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取得良好活动成效。

2.2020年7月,政法科、司法所、禁毒办、元序律所联合走进百花社区、辛甸社区、祝甸社区等进行普法宣传,主要包括反、禁毒、法律条文知识,并进行现场法律咨询解答。

3.2020年10月,街道政法科、司法所与元序律所联合在化纤社区宪法公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关于房产继承、遗嘱公证等法律问题。

篇(8)

针对上述问题,在征求部分事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海安县启动了事业单位评估试点工作。县编办确定了几家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又与民生休戚相关的试评估事业单位,明确了对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的内容、流程和结果运用,试点工作正式开展。

一是明确履职评估内容。为引导事业单位正确履行职能,着重从按职能职责和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情况、遵守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情况、遵守事业单位法人相关规定情况三个方面对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二是明确评估工作流程。召开评估会议,与会人员包括:评估组工作人员,举办单位的分管负责人,被评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无内设机构的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均应参加)。被评估单位法人作自评报告,开展履职测评,由被评估单位与会人员按要求填写表格,表格当场收回。广泛收集情况,通过个别访谈、座谈会、现场核验、问卷调查等形成,收集评估内容所需的相关信息。调阅相关资料。三是明确评估结果运用。综合各方面情况,形成评估对象履职评估报告,确定其履职等次,并合理运用评估结果。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事业单位法人进行通报表彰。对不合格的单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对其进行机构编制调整,直至撤销法人登记。

二、评估初步成效及存在问题

从目前开展的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情况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增强了事业单位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开展履职评估,对事业单位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有利于引导事业单位自觉增强法治理念和履职意识,规范自身行为,不断提高依法履职、高效服务的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效能。有效地检验了事业单位是否有机整合了内部资源,是否最大程度激发了各要素的创造活力,是否有效产生了单位的综合效能,为科学调整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切实管住、管好、管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开展履职评估,有效遏制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的现象。一些单位减少了办事审批环节,简化了办事程序。企业、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另一方面,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业务性强,在具体的评估工作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努力加以解决。

(一)少数事业单位不能依法运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牵制使部分事业单位不能独立对外开展社会活动,主管部门怕失权,长期习惯将下属事业单位按其内设机构进行管理,担心事业单位成为独立的法人后,削弱了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控制权,一些事业单位长期依付于主管部门,人、财、物不独立,根本不具备成为法人的资格;虽然目前市场经济已经深入到各个阶层,但是一些事业单位仍然存在着靠主管部门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计划开展工作的不正常现象,造成这些事业单位参与市场竞争的意识十分淡薄;个别法人单位无视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无视机构编制部门界定的职责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见利就上,无利就让,不能严格按照职责范围开展工作;有的单位成立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职能逐渐萎缩,长期“有岗无为”,不能发挥作用。

(二)部分法定代表人履职意识淡漠。部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机构编制及登记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知之甚少,缺乏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职能的能力较低。对机构编制部门开展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理解,草草准备,应付了事,影响了评估工作的有效开展。这方面问题的原因之一是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兼职情况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兼职范围广,兼职时间长,兼职人数多,而且这种发展趋势还有继续蔓延扩大之势。一些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有的由行政人员兼任,有的由举办单位领导兼任,有的一人身兼多个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影响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评估主体过于单一化。当前履职评估工作,考虑到起步阶段工作难度较大,故对自身力量倚重较多,其他力量在评估工作中总体而言分量不足、权重偏低。此举固然有利于迅速打开工作局面,但长此以往,将导致举办单位、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功能弱化,不利于实现评估主体多元化的目标。

(四)评估指标操作性不强。实践中发现:不论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还是参评的社会方面代表,均对所评估的事业单位了解不多,特别是对一些机构编制、登记管理方面的业务性较强的问题,更是一头雾水。尽管采取了提供自评报告、详细介绍情况等办法,但凭印象打分、凭感觉打分的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评估的准确性。评估过程中,如何突出重点、抓住要害,精简指标体系,这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

(五)评估结果运用范围有限。目前对评估结果的应用,形式还比较单一,局限性较大,运用范围很有限。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的主导性和权威性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估工作的实效性。

三、提升评估效果的对策措施

要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履职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营造有利于此项工作开展的浓烈氛围的基础上,采取四个方面的措施确保评估取得实效。

(一)科学操作,提升评估工作准确性

一是注重评估内容的全面性。要跳出单纯的机构编制工作,站在全局的高度来科学设置指标,准确反映事业单位规定职能的履行情况,综合考虑履行职能的绩效和社会满意度。通过目标明确的评估内容,引导事业单位增强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不断优化社会经济发展环境。

二是注重评估过程的连贯性。要注意日常评估和年终评估相结合,特别要结合事业单位年检工作,来全面掌握相关情况。评估工作不仅要通过日常工作了解法人履职情况,而且要通过年终综合考核全面了解法人在一段时间内的履职绩效。日常评估重在平时表现,并逐渐积累形成整体印象,为年底评估提供详细的基础资料,从而有效地克服年度评估走过场的可能,更准确地评估法人履职情况。

三是注重评估指标的可操作性。对不同层次或不同类型的测试对象的评价,指标应不同对待。在这个前提下,评价指标要细分为“个性指标”和“共同指标”,“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要根据不同机构的特点和职责,设置一些详细的指标,每项指标应有详细的说明,以增强参评人员对评估指标的理解度。

(二)加强联动,拓宽评估工作渠道

实施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履职情况评估工作,必须坚持多部门联动。具体是由编办牵头、财政、审计、人社等部门参与的工作责任机制。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作出实效,各部门之间要主动沟通信息,健全工作网络,整合相关资源,合理调配力量,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运转协调的整体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评估工作的水平。

一是多层面邀请人员参加评估。在具体评估工作中,不应局限于被评估单位内部,应扩大到其管理或服务对象和关联单位,听取了解相关单位及群众的反应和评价,同时,还要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从各个社会层次反映事业单位的履职情况和社会反响,增强评估的真实性和说服力。

二是建立健全民意反映机制。为畅通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渠道,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强化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的严肃性,要建立健全“简便、安全、高效”的民意反映机制,扩大“12310”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信箱的知晓率,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群众及舆论等方面的作用,使履职工作始终在有效的监督下正确行使。特别是推行“政务公开”活动,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构建履职评估工作信息网络。聘请特约监督员,特约员可以从党政群机关和社会各界热心关注机构编制工作的人事、监察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任,聘期一般为两年,期满后视情况续聘。对监督员要明确权利和义务,加强业务培训,对工作成绩突出,实绩较为明显的监督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及时予以解聘。

(三)固本强基,提升评估工作水平

要做好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面对不断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就需要加强学习,固本强基,不断提升评估工作水平。

一方面,加强履职评估队伍建设。评估人员要到位、水平要提升,要把那些事业心强、有责任感和进取精神的同志,选拔到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上来。通过学习交流和考试,做到持证上岗,并加强对他们的考核和奖罚。组织他们认真学习机构编制理论知识,特别是事业单位履职评估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对履职评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履职评估能力。另一方面,增强评估对象依法履职能力。举办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培训。精选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通过学习不断增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市场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规范事业单位的行为,维护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

(四)严明奖惩,强化结果运用力度

评估目的是通过评估结果的使用来实现的,结果运用是评估系统的动力机制。对评估结果一定要进行广泛公示,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使优胜者广受赞誉,让庸碌者无地自容。根据目前机构编制管理现状,主要是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强使用力度:

篇(9)

一、 加强宣传发动。

为进一步强化中秋、国庆期间“”问题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正“”,结合实际就开展中秋、国庆期间“”问题监督检查工作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工作重点,强调责任分工,同时加大宣传发动,引导各党支部、街直各单位党员干部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以案为鉴,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二、 强化监督检查。

篇(10)

坚持坦诚相待、实事求是、有的放矢、教育疏导、注重实效、保密等五项原则。

二、约谈对象

全办科级以下党员、干部。

三、方式方法

结合单位实际,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约谈相结合。定期约谈是指在每季度尾旬安排约谈1次。不定期约谈是指在每季度中发现问题及时约谈。

四、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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