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2 10: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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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提高全体员工的工作效率,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议从五月1日起对基层和管理人员在非正常上班期间进行加班的人员 按照工作时间和工作性质给以适当的加班补贴 每月随工资一起发放 加班补贴的标准.......。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请示人:
日期:
加班补贴申请书二:加班费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上月7、8、9月份由于部门人员编制不到位,人员紧张,多数员工本休日加班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员工加班加点、不说不讲,始终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确保了整个度假村的安全。由于本部不存在说淡旺季,且十一黄金周将近,部门实在无法进行大量的调休。
经研究,请示度假村领导,给予本休日加班加点的员工发放加班费。
妥否,请批示。
申请人:
加班补贴申请书三:关于技术人员加班费的申请
to:湖南公司人事行政部
attn:刘部长
fm:总经办20xx-8-16
sujb:关于技术人员加班费的申请
一、申请原因:
因公司技术人员目前工作量比较大,同一人员负责的工作任务比较繁杂,存在身兼数职的现象。有的岗位,比如it人员,实际上一直是由技术质量工程师在完成本身的技术质量工作之外,再额外负责it、通讯等方面的工作,由此产生的较多工作量通常都是他利用加班时间完成的。
公司原来实行的调休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因生产线工作时,技术人员都必须跟进生产线工作,而生产线放休时,技术人员却因为需要跟进产品或新项目而无法休息,导致实际每月允许休息的时间少于调休时间。
为了调动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申请将现有调休制度改为加班费制度。
二、目前申请所覆盖的人员名单:技术质量工程师,电气工程师
三、建议生效时间:从20xx年8月份开始实行
四、加班费计算方式:按《劳动法》执行,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4.1平时加班加班费=底薪/21.75/8*加班小时数*1.5
4.2周六、周日加班费=底薪/21.75/8*加班小时数*2
4.3法定节日加班费=底薪/21.75/8*加班小时数*3
以上,敬请批准,谢谢!
加班补贴申请书四:加班补贴申请书
尊敬的单位领导:
您好!我是本单位员工xx,因上月加班费未计算入上月工资,故申请补助。
我在工作中一直认真负责,以百分百的热情与仔细对待每一项任务。正所谓一份付出一份收获,每一份收获都是源自自己的努力,更是证明了自己的价值。而每一份收获更是激励自己继续努力工作的力量源泉。为了能够更好地工作,证明自己的价值,所以我申请补助,望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加班补贴申请书五:关于客服人员加班补助的申请书
个人贷款申请书1我是__中学__班的__,我家住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家里有六口人,家中的劳动力只有父亲和母亲,可是他们一直有病在身。因为没有文化,没有本钱,只好以做苦工短工为生,十几年来一直过着贫苦的生活。
小时候,家中四个小孩一起读书,父母亲为了让我们都能上学,日夜劳碌奔波,但是他们那些辛苦赚来血汗钱根本不够我们几人的学费,只能想亲戚借。那时候真的太困难了,大姐初中没有毕业就辍学回家帮忙;二姐和我一起初中毕业,也想读高中,可是家里真的无法担负我们的学费,所以二姐也把上高中的机会让给了我,自己回家帮忙。
我家只有__亩左右的水田,每年所有收获的水稻勉强能提供家用。我家的.经济来源也只有依靠那一点点八角和木薯。因此全家的年收入也只有__元左右,除去还债、日常开支,所剩也就无几了。所以学费一直困扰着我们。但是为了将来,我必须读书,上大学。
为了完成我的学业,圆我的大学梦,我很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我会努力拼搏,努力去实现我的梦想。感谢你们!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
个人贷款申请书2_______银行________市________分(支)行:
我叫________,性别________,今年________岁,________婚,身份证号是________,职业为________,月均收入________。我为人诚实,恪守信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现因________需要资金________元,而自有资金只有________元,距实现________目标还差________元。现经家庭主要成员和保证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岁,家住________。协商一致,特向贵行申请保证担保贷款________元,作为________之用。本人已在贵行开有储蓄账户,账号为________,且此次贷款由具有正常经济收入和偿还能力的________提供保证,借款期限________年,并保证按季(月)交息,期限内还清本金。如果到期本人无法还清所欠款项,本人会接受贵单位(行)的所有合法催收措施及其他与还款有关的合理事项,直至还清为止,本人及保证人家庭均无异议。上述申请,望批复。
申请人(签字及手印):
家庭成员:
保证人: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个人贷款申请书3__支行:
__有限公司创建于20__年,至今已有__多年历史。公司拥有__条生产线年产__产品__万吨。公司20__年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取得__质量体系认证书。严密完善系统的管理体系,确保了公司能连续稳定生产各系列高质量产品,并不断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公司所在地紧临(机场港口高速路铁路),海陆交通发达,有利于国际国内市场开拓,
公司获得__生产许可证,生产的产品销售到全国__多个省地市,应用于__行业。目前产品价格有一定上涨,处于供不应求的局面,公司盈利水平明显提高。公司现有员工__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__人。占地__余亩,注册资本__万元,资产总额__万元,年均销售收入可达__亿元,实现税金__万元,已经迈入新一轮快速发展的新平台。
20__年市场趋好以及灾区灾后重建需求给公司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公司决定同时进行设备挖潜和新技术改造,扩大产能,以满足市场不断增长的需求。今年主要原材料价格涨幅较大,同时公司预计20__年下半年销量都会有一定增加,库存原材料无法满足扩大产能后生产需求,需要增加流动资金以扩大原材料库存,保障生产。因此特向贵行提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用于购进原燃料储藏物资。公司用新增销量所增加的收益及折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以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及生产厂房设备作为抵押。贷款使用期为两年。希望贵行给予公司授信和贷款支持,帮助公司实现新的发展!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
个人贷款申请书4尊敬的银行领导:
本人是________ (单位)人员____,现任职务____,家庭平均月收入____元,为购买____________(公司)开发的商品住房(商铺)___套,房产编号为____________,特向贵行申请住房(商铺)按揭贷款____万元,期限____年,并同意以所购房产抵押给贵单位(行),作为偿还与贵单位(行)签定的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保证;同意贵单位(行)通过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本人信息,了解本人资信情况。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本人申明该套房产是家庭以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所购的第____套住房。
本人按照贵行要求在所在分____(支)行开立了还款帐户,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和贷款到期日前足额存入当期还本付息项,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和贷款到期日从该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罚息);如果更换还款帐户,本人将及时提供新的帐户资料;如果帐户内资金不足并出现拖欠贷款现象,本人接受贵单位(行)的所有合法催收措施并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字及手印):
有效身份证号:
___年___月__日
个人贷款申请书5__农村信用联社:
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进一步做大做强__产业,提高企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有效解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
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在现有基础上扩大生产规模、实施技术改造、改善检测条件及引进两条现代化无菌灌装生产线。通过技改后,年产量达千吨规模。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年产侗乡蜜系列产品__吨,年销售额达__余万元以上,实现年利润达__万元以上,可实现就业岗位__余个。经认真测算,项目建设投资共__万元,我公司自筹__万元,特向贵办申请小额担保贷款__万元,期限二年。用__作为贷款抵押。
敬请审查批准为谢!
本人系**镇***,年龄**岁,民族**族,籍贯****,学历****,个人公积金账号:********,现购买自住住房,房屋坐落在:******住宿区,面积*****平方米,一次性须交房款****万元,因资金不足,需向贵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期限****年。
申请人愿意遵守相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并愿意用贷款所购的房产进行抵押。若不履约,同意你中心(管理部)及委托的贷款银行处理变卖抵押物和扣划承诺人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申请人:**(手印)
20xx年6月30日
贷款申请书范文2 尊敬的银行领导:
本人_____,想开_____来维持生活,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已发放小额贷款,帮助了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至此,小额担保贷款已走上了一条运作的新路子。现已形成了由银行提供资金,地方政府做担保,劳动保障部门具体承办的新模式,有效的提高了小额贷款的发放率。
有这么好的政策,为了改善生活条件和减轻政府负担,我们自谋职业,准备扩大经营范围,可资金短缺,无法运转,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xxxx元,从贷款之日两年内保证还清,我诚实守信,按合同约定按期还清,并感谢贵单位领导的支持,给予帮助。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贷款申请书范文3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荣昌支行广顺分理处:
我公司与X年下半年开始考察广顺街道农贸市场片区项目,该项目是广顺街道的中心地段、是居家的理想场所。我公司将该项目打造广顺一个高品质的居住典范,项目占地面积2996㎡,建筑总面积5510.84㎡,建筑容积率2.11,绿化26%。我公司已经取得了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朴准数、土地权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合法手续。
目前工程已经全部完工,项目总投资约750万元,目前资金已投600万元。项目房屋销售70套,占总数的82%,实现收入1300万元,该项目有部分购房户要求按揭贷款。为此,我公司向贵行申请项目按揭贷款。贷款额度为700万元,贷款期限为1-30年,商铺1-20年,抵押人为按揭贷款户本人,我公司将为按揭户提供全程连带责任担保。望贵行批准为感!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
时间:XX年XX月XX日
贷款申请书范文4
尊敬的米县长:
您好!
先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我是凤阳临淮人,我叫唐辉,今年23岁。首先我想说的是我很爱我的家乡,也觉得很欣慰凤阳能有您这样的好县长。您为我们老百姓想了很多,也做了很多有利于我们的事,以及凤阳的经济。这点老百姓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本人/我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于2020年_____月_____日复工开档。本人/我司严格执行各级政府部门的复工要求:
1、员工排查登记,掌握每名员工的健康状况、居住地、来自哪里、何时返回、过去14天去向、居住地有无确诊及疑似病例,要求来自或去过重点疫区的员工在“穗康”登记并居家观察14天。本人现居住在________小区,小区是________管理的。
2、健康安全宣传教育,要求员工不去人员聚集场所,出门戴口罩,咳嗽或打喷嚏时遮掩口鼻,加强锻炼、健康饮食。
3、加强防护消毒,购置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防护消毒用品,每天对商铺内物品消毒,员工每天戴口罩,分开或间隔用餐。不乱丢垃圾,不占用通道。
4、服从政府和商场管理,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上报防疫所需相关信息,不带未成年人到商场,配合商场所采取的各项措施。
第二条凡在本市(含市辖各县<市、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是指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按本办法规定,由投标人竞投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拍卖,是指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按本办法规定,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最高竞价者的行为。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方式出让:
(一)城镇(包括城市、建制镇、集镇、工矿区、独立居民点)规划范围内新增的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包括商品住宅、写字楼、商铺、宾馆、度假及各种娱乐设施)用地;
(二)改变原土地用途,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为经营性用地的。
有下列情形经审查批准,可以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高新技术项目用地;
(二)非国家限制的工业用地;
(三)市、县(市、区)政府投资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
(四)市、县(市、区)政府投资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等经营性用地;
(五)市、县(市、区)政府批准的重大招商引资公益性事业项目用地;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他用地。
协议出让地价不得低于基准地价或经依法评估确认的价格。
第五条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活动应遵循合法、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并按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工作。市、县(市)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土地交易中心)是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活动的具体承办机构,为合法的招标、拍卖人。
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合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招标、拍卖公告及招标邀请书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拟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的土地,应依法报批。涉及征地及农用地转用的,应当依法先行办理征地及农地转用审批手续。企事业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将土地用途改变为经营性项目用地,应统一由市、县(市)土地交易中心组织招标、拍卖。
第二章责任规定
第九条市、县(市)应成立土地招标、拍卖小组。招标、拍卖小组由土地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
土地招标、拍卖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编制招标、拍卖文件;
(二)提出招标、拍卖底价;
(三)订立定标条件或拍卖规则;
(四)审查竞标(买)人资格;
(五)指定拍卖主持人;
(六)监督开标、评标和定标活动。
第十条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应会同城建、规划等有关部门,对拟招标、拍卖地块确定规则设计条件、编制有关宗地图及其他有关文件,以保证土地招标、拍卖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实施。
第十一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的底价和拍卖保留价,应当经国有土地评估资格的机构按照规范程序评估,经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和招标、拍卖小组审核确认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
第十二条竞标(买)人应当充分了解招标或拍卖地块的有关资料,遵守规则,依法参与竞投或竞买,不得弄虚作假或串通压价。
第十三条竞投(买)人对招标、拍卖的地块人应实地勘察,对土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或申请竞买前提出。标书一经投入标箱或竞买参加拍卖应价的,视为无异议。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与中标者所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向中标者交付土地。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人的标书或竞买人的申请无效:
(一)在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标书或竞买申请书的;
(二)标书或竞买申请书及附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三)标书或竞买申请书及附件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四)投标或竞买人不得具备资格的;
(五)委托他人、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六)重复投标的。
第十五条本办法所称履约、竞买保证金,是指依照招标、拍卖公告的规定,能在招标、拍卖人指定的银行即时兑现的有效的银行支票。
中标人、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抵扣地价款。没有中标或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其保证金于招标、拍卖活动结束后五日内不计利息予以退还。
第十六条中标人、竞得人应按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规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缴清地价款。
第三章招标、投标
第十七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投标。
第十八条对不具备拍卖条件、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公开招标出让:
(一)除获得最高土地出让金外,还具有其他综合目标或特定的社会、公益建设条件;
(二)土地用途受严格限制,仅少数单位或个人可能受让意向的。
对土地使用者有资格限制或特别要求的,可对2个以上具有开发能力、资信良好的用地申请者进行邀请招标。
第十九条招标人可按照有利于公开竞争、有利于土地合理利用和管理的原则,选择下列一项条件确定中标人;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指标;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在竞投期内出价最高。
按本条(一)定标必须在规定投标的最后期限起三日内完成,符合本条(二)即当场定标。
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招标的程序:
(一)招标人于截标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当地主要报纸或其他新闻媒介公告或向特定投标人发出招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报名并索取有关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提交标书;
(四)按预定并公告的定标条件及程序确定中标人;
(五)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六)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与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中标人付清地价款后,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第二十一条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地块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限、用途规划设计要求(包括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等);
(二)投标人的范围及资格;
(三)投标人索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标书工本费;
(四)投票时间和截止日期;
(五)支付中标价款(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的方式和数额;
(六)评标方法;
(七)开标地点、时间;
(八)招标人认为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投标人投标时应当填写标书,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公章后密封。投标人为个人的,由投标人签名后密封。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标书投入标箱。
投标人的标书应当包括下列附件和履约保证金;
(一)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人为个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不低于公告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开标前终止招标:
(一)标底泄露的;
(二)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三)招标小组私下接触投标人,造成影响招标公正或接受贿赂的。
终止招标应当公告或通知投标人。
第二十四条全部投标低于底价时,招标人应当宣布本投标无效。宣布投标无效的,招标人应当确定再次招标的日期与时间。
第四章拍卖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采取拍卖方式出让:
(一)以获取最高出让地价为主要目的,以出价最高为条件确定受让人的;
(二)对土地使用权受让人资格没有特别限制的,一般单位或个人均可能有受让意向的;
(三)土地用途没有特别限制和要求的。
第二十六条土地使用权拍卖的程序:
(一)拍卖人应于公开拍卖前三十日内在当地主要报纸或其他新闻媒介拍卖公告;
(二)竞价人报名参加竞买并索取有关文件;
(三)在公告的时间、地点并按下列程序公开拍卖;
1、主持人简介拍卖地块位置、面积、用途、规划要求及其他有关事项;
2、公布拍卖起价(以人民币为单位);
3、竞买人按规定的方式竞相应价或加价,其最后应出最高价(或加价)者即为竞得人;
4、拍卖小组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四)竞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五日内与所在地的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地价款后,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第二十七条拍卖公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拟拍卖地块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限、用途、规划设计要求;
(二)竞买人的范围及资格;
(三)拍卖的时间和地点;
(四)支付成交价款(以人民币为单位)的方式和数额;
(五)竞买人索取竞买申请书的时间、地点及工本费;
(六)参加竞买的申请方法和申请的截止日期;
(七)查询竞买资格的时间和地点;
(八)拍卖人认为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竞买人提出竞买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和履约保证金:
(一)竞买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说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人为个人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不低于公告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九条所有竞买人报出的最高地价均低于出让保留价的,拍卖主持人应当宣布停止该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并明确宣布该幅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中止。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成交后,中标人或竞得人反悔,不按规定时间与招标、拍卖所在地的土地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三十一条中标人、竞得人未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清地价款的,招标或拍卖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已交付的土地出让金予以退还。土地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约定请求违约金赔偿。
中标人或竞得人已付清地价款,招标、拍卖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未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期限提供土地的,中标人或竞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按照《国有土地使用合权出让合同》中的约定请求违约赔偿。
第三十二条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活动中,以弄虚作假、行贿等非法手段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宣布招标、拍卖结果无效,并无偿收回其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人、竞买人所交的费用不予退还。对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土地使用招标、拍卖活动中接受贿赂、泄露秘密、,的,按国家监察部、国土资源部*0年9号令的规定,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Abstract: community property management process can occur in all kinds of disputes, these disputes have administrative, civil and criminal. Such as the construction unit and the realty management enterprise of disputes, realty service contract dispute, the old and new property management enterprise the authority the disputes, the owners' committee and property management enterprise of disputes, property management enterprise misappropriate the special maintenance funds, property management enterprise beating village owner of injury,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have to face how to property management for industry management of new questions. Therefore this paper mainly how to deal with these disputes, and put forward effective method.
Keywords: community property; Management methods; Dispute process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社区物业管理纠纷的基本类型
1、社区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社区物业管理民事纠纷是发生在社区平等主体之间的、涉及物业管理内容的民事纠纷,如物业管理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而引发的纠纷;业主未按合同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而引发的纠纷;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之间因物业服务合同的订立、履行、违约而形成的纠纷;业主的相邻权受到侵犯而引发的纠纷;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在交接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等。
2、社区物业管理行政纠纷物业管理行政纠纷是发生在不平等的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有关物业管理的纠纷,如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纠纷;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纠纷等。为了建立和谐文明的社区,在物业管理上,必须采用行之有效的措施来调节这些纠纷,一般来说,社区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种,以下将着重这几种常见的纠纷处理方法进行论述分析。
二、社区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协商和调解方法
1、社区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协商方法
所谓物业管理纠纷的协商,是指纠纷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后,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对各方已发生的纠纷进行解决的方式。这种方式不需要第三人或其他任何部门的介入,有利于节约成本;同时,这种处理方式建立在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有利于修复纠纷各方的关系,使之长期友好相处,从而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纠纷。这种方式通常是首先采用且效果最好的方式。
2、社区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调解
物业管理纠纷的调解,是指纠纷各方当事人在第三方的主持下,根据各方的意思提出一个解决方案,经各方同意并执行,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调解包括民事调解和行政调解,前者是在非官方的第三人的主持下进行的;而后者则是在官方的主持下进行的。物业管理纠纷行政调解的行政机关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但是,如当事人一方对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调解结果反悔时,此调解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
【案例分析】:某市“花园城”是20世纪80年代入住的老住宅区,由于当时设计的遗留问题,原设计首层架空层并作为商铺出租,现部分商铺送货车辆夜间进出、装卸货物产生的噪声和小区车位少导致道路拥挤堵车鸣笛现象,影响小区住户的正常生活,引起业主强烈投诉,针对这一问题,管理处经理组织管理层人员,召开了研讨会并制订了限期整改方案。经过分析发现导致噪声有以下原因:
① 个别车主素质低下(外来车辆居多),乱鸣笛;
② 小区商铺送货车辆早出晚归及装卸货产生的噪声;
③道路不畅通,出现暂时堵车现象。
管理处根据导致噪声的原因制订以下整改方案:
① 由车管员向小区月卡车主上门发放“温馨提示”,宣传进入小区请勿鸣笛,避免噪声发出。
② 外来车辆进入小区时,进口处车管员发放“进入小区,车辆慢行,请勿鸣笛”的温馨提示卡,并对进入小区的临时停车进行登记。
③ 对首层有货车的商铺,由经理出面沟通,与商铺协商在小区内的进出和上下货时间上达成一致,要求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所规定的时间放行。
④ 加强首层护卫员巡逻力度,及时疏散和引导车辆,确保道路畅通,对违规鸣笛和装卸货物的车辆及时制止并对进入小区鸣笛的车主进行记录车牌在案,如有三次以上鸣笛现象的车辆将通知车主不让其车辆进入小区。
⑤ 在小区内加大宣传力度,增设标识、挂横幅。同时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入(特殊车辆除外),把车辆进入小区相关规定纳入《小区公共秩序管理规定》中。使广大业主住户共同遵守并监督。
【案情结果】花园城管理处一方面制订并实施控制车场噪声整改方案,另外与相关业主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与沟通,最终得到了广大住户和业主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与肯定,目前小区车辆鸣笛等噪声比以前有很大改观,晚上也清静了。
【案情点评】此案例充分说明了社区管理中的某些问题是完全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加以解决的,只要管理者勇敢地面对问题,本着为业主着想的基本立场,以务实的工作态度制订并实施整改方案且与相关业主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与沟通,就一定能取得良好的管理效果。长城一花园管理处的做法值得其他社区物业管理者学习。
三、社区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仲裁与诉讼方法
1、纠纷仲裁方法
(1)物业管理民事纠纷仲裁的概念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仲裁是指物业管理纠纷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根据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把物业管理纠纷交给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居中裁决的活动。
(2)物业管理民事纠纷仲裁的特点
①自愿性:物业管理纠纷当事人的自愿性是仲裁最突出的特点。物业管理纠纷仲裁以各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否提交仲裁、交与谁仲裁、仲裁庭如何组成、由谁组成,以及仲裁的审理方式、开庭形式等都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当事人各方协商确定。
②灵活性:由于物业管理纠纷仲裁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思,仲裁中的诸多具体程序都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与选择的,因此,与诉讼相比,仲裁程序更加灵活。
③快捷性:物业管理纠纷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物业管理纠纷当事人可以以这种方式迅速解决纠纷。
④保密性:物业管理纠纷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有关的仲裁法律和仲裁规则也同时规定了仲裁员及仲裁秘书人员的保密义务,仲裁表现出极强的保密性。
⑤强制性:仲裁机构虽为民间机构,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但法律规定,仲裁裁决生效后,当事方不执行仲裁裁决的,另外一方通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使得仲裁裁决也具有强制的执行力。
(3)物业管理民事纠纷仲裁协议应包括的内容物业管理民事纠纷仲裁协议,是指各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仲裁协议是仲裁解决的前提条件,没有仲裁协议,就不存在有效的仲裁。
物业管理纠纷仲裁协议一般应包括以下三个内容:
①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协议中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应当是具体、明确、肯定的。
②仲裁事项,即当事人提交仲裁的具体纠纷的事项。
③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纠纷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应当明确、具体。如可以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写明“在本合同履行时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4)物业管理纠纷仲裁的程序
①一方当事人向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
②仲裁委员会于收到申请后5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
③立案后在规定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④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答辩。双方按名册选定仲裁员。
普通程序审理时由3名仲裁员组成,双方各选1名仲裁员,仲裁委员会指定1名任首席仲裁员;案情简单、争议标的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1名仲裁员审理。⑤开庭,庭审调查质证、辩论、提议调解。⑥制作调解书或调解不成时制作裁决书。⑦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与司法审判的两审终审制不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2、社区物业管理纠纷的民事诉讼方法
(1)物业管理纠纷民事诉讼的概念物业管理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物业管理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活动。
(2)物业管理纠纷民事诉讼的特征与协商、调解、仲裁这些诉讼外的解决物业管理纠纷的方式相比,物业管理纠纷民事诉讼有如下特征。
但是一般来说,对于时态不严重的社区纠纷管理,常常通过协商、调解和仲裁来进行解决,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采用民事诉讼的方法。
综上所述,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要科学合理地管理好社区物业,就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有效的处理纠纷的方法来维持社区的良好秩序,这样才能保证社区的安全、文明与和谐。
参考文献:
[1]王纲.湖南省物业管理纠纷透析及对策研究 [J] .改革与开放2010(8)
二房屋面积测算
《厦门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中房产面积的精度分为两级。各级面积的限差和中误差不超过下表计算的结果。
(1)外业测绘前准备工作
外业前准备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查阅,查看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竣工备案证明通过时间,以确定面积计算适用的规范和细则。外业测绘记录数据所用图纸是否是经过规划部门审核的图纸,测绘所须的工具是否带齐,联系被测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现场配合,安排好现场测绘的先后顺序。
(2)外业测量房屋尺寸
首先是测量第一层的外廓尺寸,控制外框,这样控制住了分层的面积,确保每层的面积准确。若以上各层有退层或挑楼,外业一定要测量其退进或挑出的尺寸,挑出尺寸一般不好直接测量,可从房屋内部测量。地下室也不能直接测量其外廓尺寸,可测量其内墙面的距离加两边外廓墙厚,外廓墙厚可按审定的设计图纸墙厚确定。异形房屋的外廓尺寸可用全站仪采集坐标,编辑图形,计算外框的面积。测量完一层外廓尺寸后,再测量内部尺寸。内部尺寸的测量要求测量每个房间、厨、卫、厅等各个空间的长、宽及户内墙厚度、外墙厚度,分户墙的厚度要尽量量取。每户从南到北、从东到西的四至墙的内墙面的距离能一次性量取的要直接测量,测量所得尺一寸与该户每个空间在同一方向尺寸加户内墙厚度之和应在误差范围之内,同时应满足直接测量每户四至墙的内墙面的距离加分户墙厚之和与外廓全长尺寸的较差也在误差范围之内。对于不同内部格局的层要分别测量其内部尺寸。
(3)内业整理房屋测量草图
当室内分段测量的数据需要按比例进行配赋时,为与外业测量草图数据不相互混淆,我们需要另绘制一张经过配赋的房屋测量草图。这张房屋测量草图我们采用电脑绘制,使用CAD绘制1∶1的双线图,墙体厚度按实际厚度绘制,图上按规范注记有权属人、项目名称、房产分区号、房屋坐落、幢号、比例尺、房屋结构、总层数、草图所在层次、北方向,各开间的净空尺寸、墙体厚度、实际开门处,并用红色封闭实线体现各权属单元的四至范围,当有计算一半面积的地方(如阳台)时红色封闭线为虚线形式,这样就能区分计算全部建筑面积或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并且在封闭线内注记各室号,或是公共建筑部位的名称,如楼梯,注记梯并在后加流水编号以区别。绘制四至红色封闭线后,就可计算出各封闭线内的面积,并标注在草图上,一目了然。
(4)转入分层分户管理系统进行分户面积定义分摊
分层分户管理系统最大的特点是能根据功能区自动分摊面积。经过配赋后的草图,并绘制四至红线后,把四至线转入分层分户管理系统,形成分层分户图,在图上定义各户室的门牌号、户室号、功能区号,直接计算各户室面积、自动生成外半墙面积,自动标注各边长,然后点击分摊命令按键自动完成分摊,即可打印户室面积信息表。户室面积信息表内含有各户室的套内面积、公摊面积、建筑面积合计、用地分摊面积。此表是房产测绘最重要的表格。
三检查验收为了保证测绘产品的准确性、尽量减小误差
最终测绘成果产品要经过测绘单位二级检查后才能提交给委托方验收。一级检查是最重要的检查,在自检互查的基础上由专职或兼职检查人员承担,检查的内容分外业检查和内业检查。外业检查主要检查测量尺寸的准确性,属抽查,主要数据应抽查20%以上,还要做随机巡查,看有否漏、多、错的地方。内业检查是100%检查,核对测量数据与设计是否一致、公共设备房与设计是否一致、面积计算是否准确、分摊方案是否符合技术规范。一级检查后方能提交二级检查。提交二级检查的资料包括成果封面、目录、项目概要、宗地地籍图、分摊说明表、楼层面积表、户室面积信息表、共用数据采集表、分层分户图、房屋测量草图。其中分摊说明表概述了本项目的开发商、项目名称、坐落、采用的规范、分摊的原则、各公共建筑部位分摊的方案,各功能区的分摊系数。上述资料按顺序整理好后,提交二级检查。二级检查在一级检查的基础上进行,检查、核对面积计算是否准确、分摊方案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资料是否完整、齐全,样式是否统一。经过二级检查后,成果资料提交给委托方做最终验收,委托方验收完后写出《厦门市房产测量成果最终验收书》,验收书中要把检查的内容、方式,检查的依据、检查的情况,检查的结论;各产权单元划分与该房屋建筑现状是否一致、无误;各产权单元门牌是否无误,单元号是否无误;测量数据误差是否在规范之内,是否可满足面积测算精度要求;共有共用面积计算是否正确,分摊方案是否符合要求;各产权单元的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计算是否正确;各产权单元的土地分摊面积计算是否正确;对此成果资料是否有异议写入验收书中。
风险管理部门述职报告1刚刚走出大学校园的我们是幸运的,被领导选中来到__公司,正好赶上公司开业筹备,我们三月份就步入了期待已久的职业生涯。时光如梭,转眼间一年就要结束,历数这一年做的工作、得到的肯定、犯过的错误,我看到了自己由稚嫩的学生渐渐变成职业人。在这个过程感谢领导和同事给予的信任、包容!
报表方面
1、协助经理梳理人行、银监会(局)报表,与其他__公司、监管机构反复沟通、核对,重点关注表样是否完整、报送时间是否准确,确保及时、全面的报送报表,最后按方便取数的原则将报表按部门分配,发予各部门。
2、协助经理汇总上报银监会1104报表及其他银监报表,包括计财资金部、信贷管理部及本部门填制的报表,汇总后进行检查,保证报表可以通过银监报表系统的表内、表间校验。
报表上报后针对已经或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与监管部门沟通。
3、协助经理填报人行、银监局其他经常性或临时性报表,主要是风险方面以及跨部门的报表。
按季度汇总上报财协报表。
风险防范方面
1、协助经理对信贷业务进行贷前调查,分析风险点。
为深入了解可能的风险,在开展或将要开展新业务前,对其业务特点、操作流程、以及存在的风险点进行分析,并形成初步成果,如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买方信贷、消费信贷、商业汇票业务、房地产贷款等。
2、协助经理对贷款资料是否真实、合法、完整进行审查,组织贷审会,完成会议的记录工作,完成相关文件的签批工作。
放款时,协助经理对放款各要素进行检查,包括线上和线下的合同文本、协议及各方面材料是否完整、准确。
协助经理对资产五级分类结果进行复核。对相关材料进行分类和保管。
合规方面
1、在领导的指导下,收集、整理、学习与财务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明确财务公司合规环境。
为方便各部门查阅,制作电子书同时整理后打印装订成册。在日常工作中,持续关注、更新。
2、在开展各项业务,特别是信贷业务前,协助经理进行合规性分析,寻找解决合规问题的方案,规避监管风险。
3、协助经理开展监管评级自评估工作,协同其他部门及本部门进行自评估、改进,完善规章制度,并按制度要求开展业务。
以期完善公司管理状况、经营状况,顺利通过银监局现场监管考核,为未来更好地发展夯实基础。
除此之外,积极参与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开业初期,由于综合?a
href='//xuexila.com/yangsheng/kesou/' target='_blank'>咳嗽苯粽牛斡胪瓿闪瞬?a href='//xuexila.com/chuangye/zhucegongsi/fengongsi/' target='_blank'>分公司物品的采购工作,主要是餐具、茶壶、暖壶及部分文具。按领导要求,整理小会议室,为方便取物按大类对物品进行分类,并贴标签。
2、按领导要求,参与分析了__银行金融服务方案,并形成初步成果《__金融方案总结分析》;
3、参与搜集了注册地在__、集团旗下有上市公司、集团没有整体上市的财务公司,汇总了包括组织架构、人员结构、经营情况特别是资金归集率的信息,形成报告;
4、按领导要求,参与研究了财务公司归集上市公司资金的法律、政策限制,需要履行的手续,需要签订的文件等方面问题,并形成报告。
后期参与设计与上市公司签订的三个文件的模板,负责《风险评估报告》模板的设计;
5、积极参与了公司开业庆典的准备与实施,参与礼品的采购与分装、制作大堂的大屏幕欢迎画面、制作与安置楼梯引导标识,活动过程中充当引领员;
6、积极参与内刊的投稿,前期参与各模块设计的讨论,日常关注热点、特别是与集团产业有关的新闻,积极投稿。
7、参与__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期间参与调研了__公司、__公司、__公司、__公司及__协会,最终形成报告。
8、协助审计稽核部经理制作《资金管理电子系统客户服务协议》、《资金管理电子系统业务申请表》、《资金管理电子系统客户证书领取单》,打印全部成员单位的申请表、领取单、密码信封,检查各要素的准确性后盖章交给综合管理部及结算业务部。
9、协助审计稽核部经理开展对结算业务部的审计工作。
经过一年的工作,感谢领导的指导、同事的帮助,我主要在以下方面得到提升:
风险与收益成正比,银行既是经营风险的机构,财务公司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势必不能规避这个问题。__经理有20余年银行从业经验,在她的悉心指导下,我对银行业的各业务模块有了较为直观的认识,特别是信贷业务方面,掌握更为深刻、直观。
在__经理的指导下,学习了"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贷款通则》以及信贷业务有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初步了解了信贷业务的合规问题。通过参与了公司自营贷款业务和委托贷款业务,了解了信贷业务的操作流程、信贷合同文本内容、放款所需材料等方方面面。
通过报送报表及文字性材料,对金融业所面临的监管环境有了一定的感受,对监管部门的监管重点有了一些认识。通过填写本部门报表及检查汇总报表,对金融行业经常涉及的财务指标有了一定的了解。
通过对其他财务公司经营情况的..搜集分析、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了解、小贷公司可行性分析,对本行业及相关行业有了一定的了解。
通过对本部门制度的学习和梳理,对现代企业的管理模式、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等方面有了一定的认识。
更为重要的是,在公司上上下下勤恳、务实这一风气的感染下,我培养了敬业、务实、虚心的工作作风,开创了比较好的职业发展起点。
作为一名职场新人,我对本年度工作表现基本满意,表现在态度比较积极、工作比较勤恳、认真、对新事物求知欲较强,有较好责任意识。但是,我同样意识到自身还有诸多地方有待提高,在新的一年,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保持良好习惯的同时,改进缺点,更好地工作。"聚如一团火,散若满天星",我相信,公司在新的一年会红红火火,我也会凭借努力成为其中一颗闪亮的星!
风险管理部门述职报告220__年上半年我在南京路支行任柜员岗位。柜台是银行的基础工作,直接面对前来办理业务的八方客户,是客户认知__的第一道窗口,因此,我深刻地体会到此岗位的重要性和责任性。从事柜员岗位以来,一直严格遵守__银行柜台人员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学习各项业务知识,了解和熟练掌握相关技能,及时快速地办理各项业务,为客户做好柜台服务。坚决按照岗位职责严格要求自己,按照业务要求办事,保证业务无误和资金安全的同时,积极的向客户介绍我行理财和电子银行等业务,顺利的完成了支行下达的任务指标。
到了8月份,我非常荣幸的被调任到分行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是负责风险管理政策的落实、风险监测和控制的综合管理部门,是风险和内控的日常管理职责部门。作为风险管理部授信后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主要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对__银行青岛分行运行的cecm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对本部门档案进行整理保管,日常办公相关工作。
面对新的岗位、新的环境、新的挑战,让我既感到陌生,又感到空前的压力,但是在这将近半年的时间里,我受到领导和各位前辈多方面的关心和照顾,在工作上受到了无微不至的指导,帮助我快速的熟悉和胜任这个岗位。在风险管理部几个月的时间里,我抱着谦虚好学的态度努力工作,积极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操作技能、适应工作岗位,基本能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工作。由于首次进入风险部,面对全新的工作岗位,面临着全新的挑战,这个过程不仅是角色的换位,更是一种思考方式和学习方法的换位,在实际工作中,认识到授信后管理需要严谨的态度、正确的方法、积极的沟通、全面的思考,才能更好的管理授信系统和提高工作效率。青岛__优良的培训系统使我能够养成在每一天的工作生活中不断学习和获取新的知识,努力了解学习授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业务知识,把所学所悟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虽然目前在风险部的工作时间很短,但是我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努力向各位前辈学习业务知识和管理工作,努力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工作方法,近来的工作使本人越来越深刻的理解了良好的工作习惯是能力和效率提升的基础,特别是在工作的条理性上,受到各位前辈的耐心指导,受益匪浅,今后还将更加努力。
工作中的不足:
由于家在异地,生活习惯和地域习俗有很大差异,接人待物和沟通交流方面亟需改进和提高;首次担任授信后管理岗位,日常工作涉及很多方面,工作条理和时间安排还有很多不足;对很多业务和流程还没有完全熟悉掌握,需要多加强学习。
风险管理部授信后管理岗是一个需要责任心与耐心的岗位,通过这几个月的学习和工作,我坚信能够胜任岗位并做出良好的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进取,力争成为优秀的__一员。
风险管理部门述职报告3各位领导:
大家好!
我代表风险管理部汇报20__年第3季度工作总结。报告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部门职责与目标,第二部分汇报第二季度工作总结,第三部分分享经验教训,第四部分提出下季度工作计划。
一、风险管理部主要职责是推行制度、提供法务支持、开展内部审计审查。目标是及时完成重点工作计划和日常合同审核任务,保证公司顺利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审核,尽量为公司规避风险、减少损失等。
二、20__年3季度,风险管理部重点工作和日常合同审核均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
三、工作总结
1、质量管理体系推行方面:风险管理部对A分公司开展了合同管理培训,对B分公司开展了制度管理、风险管理、反腐倡廉、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培训,对总部档案管理培训。
对A分公司进行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检查,对总部职能部门和项目部进行了档案管理检查。
2、合同审核方面:风险管理部审核各部门初次送审的合同共232份,其中总部78份,A子公司89份,B子公司25份,C分公司14份,物业公司共25份。
3、法律咨询和风险防范方面:
1)风险管理部拟制并了《对经济类文件授权审批和签字盖章事宜的特别要求》,要求各部门与对方签订经济合同时,应同时向对方书面明确仅有指定的授权人才是代表本公司对外签署经济文件的合法有效人,合作方与其他人员签署的经济文件对本公司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2)针对商铺带租约销售的策略,风险管理部建议公司设立运营公司以规避《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对返租销售的禁止性规定,在托管合同中设计对租回商铺经营管理的基本思路,界定管理内容与责权利等,并协调解决运营公司与客户的租期和与租赁户租期不一致的'问题。
3)商务宿舍蓄客阶段,所有资料是按超高一层销售。办预售证时,因房管局限价,只能由一层改为两层卖。风险管理出具法律意见书和相关文书,指导营销策划部公告取消前期宣传广告内容,并进行公证。请认购客户签订知悉取消前期宣传广告内容的确认书,并出具不修二层楼板的申请。
4)风险管理部根据C公司咨询,向其提供意外伤害赔偿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指导其完成赔偿并防范负面影响。
4、诉讼仲裁方面:20__年第3季度风险管理部顺利推进奥的斯电梯仲裁案,圆满完成__园林仲裁案,受理并有序推进商铺客户要求双倍返还定金50万元的诉讼案等。
对A子公司与总包单位的经济纠纷进行了全面、深入地调查,秉承尊重客观事实、诚实守信、合情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向公司提交专题报告,并强烈建议A子公司与对方协商解决,避免给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声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专项调查和危机应对方面:针对物业公司匿名举报信进行专项调查,发现举报内容均与被举报人无直接关系,但同时发现被举报人存在其他不当行为。
公司其后对被举报人换岗处理。参与广告公司举报事宜调查,发现举报事宜的确存在,但当事人之间存在较大误解。协助公司处理总部总包单位工人闹事危机事件,并准备相关往来函件和公关报告。
6、员工培训方面:根据师徒协议,指导新员工学习公司制度和文化、风险管理部职责和法律专员岗位职责,带领两人前往各子公司开展审计审查等,在日常工作实践中开展培训。
带领新入职风险管理部的资深专家学习风险管理部职责和内审专员岗位职责,带领她开展档案管理培训和检查,在工作中学习审核技能技巧。
二、分享经验
__园林仲裁案于20__年7月结案,关于此案,风险管理部于20__年3月9日收到A子公司的法律协助申请,由于距仲裁委要求提交的证据期限(收到仲裁申请后15日内)仅剩1日,我方举证面临巨大风险,风险管理部及时与仲裁委取得联系,并提交延期审理申请书、中止审理申请书、调取证据申请书,并通过选取需回避的仲裁员获得第二次选择仲裁员的机会,以争取宽限期限。
之后风险管理部与A子公司及总部成本部密切配合,积极准备开庭资料,反复审查结算资料,共同参加开庭、调解、质证共计5次,到司法鉴定中心现场核对工程造价1次,提交我方异议或质证说明共计5次(具体工作记录参见附表),最终为公司减少经济损失1,034,137.75元。此案不仅可作为公司齐心协力应对仲裁的成功案例,还可作为公司向社会弘扬正气,向供应商彰显规范、阳光、透明企业文化的经典案例。
20__年第4季度,风险管理部将继续认真完成全公司日常合同审核和法律服务工作;推进奥的斯仲裁案、___总包单位仲裁案等;完成总部档案管理检查;开展全公司工程结算和经济签证检查;收集各部门质量目标达成情况,并组织改进;开展分/子公司例行财务审计。
谢谢大家!
风险管理部门述职报告4银行是经营风险的行业,银行的经营活动始终与风险为伴,其经营过程就是管理风险的过程,我行开办的小额贷款业务更是一项高风险、高收益业务。20__年,被确定为____银行的“合规管理年”,根据“合规管理年”活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行严格贯彻小额贷款业务制度,规范业务操作程序,加强资产质量管理,严格控制风险。现就我行小额贷款业务上半年风险状况和防控措施报告如下:
一、信贷基本情况
截止6月_日,我行累计放款330笔,金额1396万元;累计回收回177笔,金额945.88万元;累计结存153笔,金额450.12万元;6月_日所有逾期贷款户数33笔,逾期金额107.74万元,逾期率23.94%。其中有4户逾期贷款为次级类客户,16户为可疑类客户,均产生不良贷款现象,风险防控形势非常严峻。
二、风险管理工作情况
半年来,我行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总行会议和文件精神,适时分析形势,认真执行政策,严格按照规范化管理要求,切实加强信贷基础工作,规范内部管理,切实防范风险。
1、严格按照总行下发的《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和《小额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开展业务,严格拓展、筛选小额贷款准客户,把风险防控关口前移,进一步对信贷风险进行控制,对授信行为进行规范。
严密了贷前调查、审查及审批手续,对信贷人员贷前调查的范围及要求,确保信贷调查材料真实有效。
2、严格控制信贷风险,严格执行信贷风险防范控制管理体系,全面实行审贷分离,规范了贷审会,实行了贷审例会制,严格按照贷审会议事规程召开会议,明确各环节主责任人职责。
3、扎实细致地开展贷后检查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客户经营状况和家庭状况进行检查,认真填报贷后检查表。
2月份我行对发放贷款先后开展了信贷自查及全面排查。此次排查工作通过调阅客户档案、现场走访客户、拍摄客户经营场地和走访信贷员家庭情况及信贷员思想排查等形式,重点关注逾期贷款客户、联保贷款客户和放款金额较多及逾期贷款较多的信贷员。从排查情况来看,我行未发现与中介合作、编造虚假资料骗贷等现象,也未发现收受客户好处费、代客户收取贷款本息等情况。
4、强化管理,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
我行在不断加强和改善日常信贷工作的同时,不断强化管理,重点是制度执行管理和从业人员管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贯彻落实。注重加强信贷人员的业务学习,以便能在业务操作中得心应手,提升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在搞好管理的同时,我行还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手段,积极开展优质文明服务,树立“阳光、惠农、方便”的信贷形象,以优质的服务和阳光的品牌促进业务的发展。
5、抓好逾期催收,严格控制资产质量。
我行领导及信贷人员从产生第一笔逾期贷款起,就对逾期催收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集丛人之力,尽职尽力开展信贷还款管理及逾期贷款催收工作,并把这项工作长期作为信贷业务发展中的重中之重来抓,最大程度的控制好风险。及早成立了以行领导、业务主任、信贷主任及信贷员组成的催收小组,集中人力、物力,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坚持不懈开展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在做好电话催收、上门催收和联合催收的同时,果断决策,将逾期30天以上的客户依法提起诉讼,申请资产保全,利用法律的手段进行贷款的清收,最大程度的控制好逾期贷款风险,防止贷款出现损失。
三、下一步风险防控强化措施
为有效促进我行小额贷款业务稳健发展,我行要加强小额贷款的合规管理,促进小额贷款经营和操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有效维护我行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的良性循环。下一步,我行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1、完善规章制度
一是建立否决贷款登记制度。对每笔被否决贷款进行详细地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客户基本信息、申请信息、否决原因等。二是对联保贷款分行业分用途、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分组调查等控制风险的措施。三完善审查人员岗位职责。要求审查人员在对权限范围内的信贷业务进行审查时,除对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外,还须进行电话核实客户信息,在必要时还须进行现场核实。四要严格系统岗位配置制度。严格执行岗位兼职的合规性,规范信贷人员工号及岗位设置、变更,保证系统中客户信息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五要严格落实档案管理。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办法,对提交审贷会成功的资料要严格把关,认真检查相关资料及贷款信息,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2、规范信贷操作流程
一是提升贷前调查质量。对于收入、成本等关键信息应尽可能取得纸质单据或书面证明做支撑;关键的财务数据必须进行交叉检验;对于房产或车辆等信息,应查看和复印房产证、行驶证、租赁合同等。调查项目应全面,坚持“眼见为实”原则。二要严把贷中审查。审查人员必须电话核实借款客户的真实性。审贷会必须有2名以上管理人员参加,且被审查贷款的主副调必须全部参加审贷会。审贷会提问提升质量,问到关键风险点。三是落实贷后检查。信贷员在贷款发放后的四周内,必须到客户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进行首次贷后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和贷款投向进行监控,以后每月不少于一次贷后检查。
3、加强逾期贷款管理。
对于逾期贷款,除对信贷员进行考核外,还对贷款的逾期原因进行分析,采取一切措施和办法,不惜代价进行逾期贷款的催收,以防微杜渐,保持贷款的良好回收和质量。
4、加强信贷队伍建设。
每天晨会及每周例会对信贷所有人员进行信贷业务、操作规范性、法律法规等知识进行集中地学习,同时加强对信贷人员的思想品德教育。要每半年对信贷员进行一次梳理,同时对信贷从业人员实行年审,年审不合格的调离信贷岗位。要加强对信贷人员良好作风的培养。严格执行“八不准”要求,打造邮储小额贷款品牌,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风险管理部门述职报告5__年,在总行领导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全行工作中心,全面履行风险、合规部门的管理职责,扎实工作,以强化信贷管理为突破口,全力抓好全行贷款风险分类、不良贷款监测、清收、考核工作及超权限贷款风险审查审批工作,有效地履行了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职责,较好地发挥了部门的职能作用。现将就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方面的工作做如下汇报:
一、部门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1、做好风管部职责内的报表、报告制作和报送工作
一是及时做好__工程报表的制作和报送工作;二是做好风险分类相关报表;三是做好不良资产监测报表;四是做好市办要求的业务经营分析报告、风险监测报告及相关报表;五是及时向人行报送风险监测指标报告及相关报表;六是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业务经营风险分析报告及相关报表。
2、全力抓好全行贷款的五级分类和十级分类管理工作
一是每季末月下旬均向每个网点下发季度清分通知,要求各网点按照我行贷款分类规定及时做好季度清分工作,并对下季度每月贷款分类或分类调整的注意事项做出提醒。二是每月末,我部均能及时监测全行贷款台帐,督促各网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当月新增贷款的分类确认工作及部分存量贷款的分类调整工作。三是每月初及时收集各网点超权限贷款的五级、十级分类认定表,并认真审核,对其中分类错误、分类理由不规范的认定表一律予以清退并要求重做。以此保证每月新增贷款的准确分类。四是坚持每半年下各网点检查五级分类、十级分类情况。对其中分类不准确、分类未及时调整的贷款及时做出指导和修改。通过以上工作,保障了我行贷款五级分类、十级分类的准确性和分类调整的及时性,为我行不良贷款的管理打好了基础。
3、积极做好诉讼案件的起诉、执行工作
根据各网点上报的诉讼材料,我部及时做好起诉材料准备、证据收集、申请诉讼、出庭参诉、执行申请、参与强制执行等工作,极大减轻了基层各网点的工作压力。
4、抓好每月逾期贷记卡的风险预警和清收工作
根据每月测贷记卡的逾期情况,根据历史监测数据和向基层信贷员了解的情况,针对部分信用观念差、多次逾期或资产情况出现明显恶化的贷记卡持卡人提出风险预警,并采取冻结卡片或取消用卡资格、向公安机关报警等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5、做好贷记卡复核工作
根据银行卡部的贷记卡办理流程,我部负责贷记卡的`复核工作。准时按内部规定完成贷记卡的复核工作,为贷记卡的快捷办理和风险控制履行了应尽职责。
6、积极协助基层清收不良贷款
7、做好贷款的审查工作
根据总行工作安排,做好每日基层上报审批贷款的资料审查和风险审核工作,严格控制信增风险、及时辅导和纠正各基层网点贷款档案资料的合规、合法、风险可控情况以及风险分类的准确性情况。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部能较好的履行部门职能工作,积极发挥本部门的职能强化作用,为总行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作出了应有贡献,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不良贷款清收成绩不理想,贷款起诉后执行难问题依然突出;二是组织开展信贷人员岗位培训及深入基层进行指导的工作仍有待加强;三是还未能实施更为有效的贷款管理,个别新发放贷款仍潜在风险。四是部门职能的强化及作用仍有待于增强。
三、工作思路
为进一步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降低我行所面临的各项风险,针对____年度风险与合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部拟在____年的风险与合规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1、继续加强管理,提升信贷资产质量。
实时动态监测贷款情况,及时发现风险点并采取措施,以尽量减少新的不良贷款的产生。
2、改变执行思路,加大依法清收力度。
进一步加强对借款人综合信息的跟踪监测,及时向法院执行局提供借款人实时信息,力争使执行工作进入常态化和及时性。。
3、加大对基层的服务、指导、协调、管理和培训。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如下:
出租方 :
住所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电话 :
传真 :
承租方 :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电话 :
传真 :
位于成都市成华区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资建设并经营的商业物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成都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成都A商城商铺事宜订立本《成都A商城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用语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的含义:
1.1 “本合同” 指甲方和乙方订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双方不时就修订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
1.2 “A商城”
1.3 “该商铺” 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铺。
1.4 “营业额” 指乙方在该商铺内从事的任何经营活动或利用商铺,直接或间接收取的所有现金、支票、营业款与赊账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税款和费用。
1.5 “租赁保证金” 指乙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该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或推广费,仅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
1.6 “管理费” 指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为维护整个A商城的正常运作,而对A商城的公共区域执行保安、清洁、维修等工作而发生的必要费用以及该公共区域本身的水电费,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该商铺和公共区域使用的空调用冷水费、供热费费用。
1.7 “起租日” 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
1.8 “书面形式” 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9 “元” 指人民币元。
1.10 “‰” 指千分之一。
第二条 出租商铺
2.1 甲方将坐落于成都市成华区成都A商城第 层 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2.2 该商铺的具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铺位置示意图)中以红色予以标注,该红色标注只作位置确定及方便鉴别之用。
2.3 该商铺的承租面积(GLA)约为 平方米,建筑面积(GFA)约为 平方米。
(最终以成都市政府认可的具有测量资质的测绘部门测量面积为准)。
承租面积(GLA)包括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间。柱体面积包含在承租面积内,租户之间内墙按照一半墙体计算其面积,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墙体按照全部计算其面积。
2.4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其正常经营需要与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通道、卫生间、电梯、电动扶梯等,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临时限制。
2.5 乙方租用该商铺的期限: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 年。
第三条 商铺用途
3.1 号商铺只供乙方作为 品牌经营之用,甲方保证该商铺能够作为该用途使用。
3.2 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权证》。
3.3 乙方将该商铺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但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4 乙方在该商铺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如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该等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3.5 乙方必须以正当手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做出对甲方或A商城的商誉及名声有不良影响的行为。
3.6 乙方在该商铺内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禁物品或进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保证甲方不因乙方在该商铺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诉或索赔且保证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
3.7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 号商铺是“ ”(英文为“ )商标及所经营商品/服务的其他相关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许可/被授予人,该权利有合法来源且不存在影响该商铺正常经营的限制。
3.8 如因上述3.7所述之权利瑕疵导致甲方被责令先行或连带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 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租金
4.1.1 乙方每月租金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
营业额提成租金以每月总营业额(税前)为基数计算,面积均统一以GLA计算。
1) 第1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m2* m2),
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 %,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2) 第2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 m2* 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 %,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3) 第3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 m2* m2), 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 %,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 第4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 m2* 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 %,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1.2 上述租金并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广费、管理费、因乙方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所有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4.1.3 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如此时A商城尚未对外营业,则起租日为A商城对外营业之日)。
4.1.4 除首月基本租金于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须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基本租金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基本租金额。
日基本租金额为该商铺承租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额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每月的营业额提成租金须于次月第15日前依据本合同第4.1.1条约定的营业额提成租金计算方式结算,如结算出的数额少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基本租金为准;如结算出的数额多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提成租金为准,乙方应于该月第15日前向甲方补足提成数额多于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如因营业额差异造成提成租金差异,于结算后的下月调整。
4.1.5 根据本合同第4.1.1条规定,如遇乙方租金调整,租金调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计算方式为:按本合同约定的调整时间及调整前后的租金标准,分段计算调整前后各时段的租金。
4.2 租赁保证金
4.2.1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 2 个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费及推广费数额的租赁保证金,该租赁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及推广费,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
4.2.2 租赁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
该商铺的面积最终确定后,甲乙双方应计算租赁保证金的实际数额;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多于该实际数额,甲方应在5日内向乙方退还该多余部分,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少于该实际数额,乙方应在5日内向甲方补足该不足部分。
租赁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汇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内。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4.2.3 租赁期间,如果乙方有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损害,在甲方发出要求乙方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拒不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赔偿款(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该等行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方法),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该等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或者损害,但甲方应在抵扣行为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
乙方应在收到前款所述书面抵扣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赁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剩余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剩余租赁保证金的,仍有权追索。
4.2.4 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什么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
4.3 管理费
4.3.1 乙方应交纳的管理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管理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装修期内,如乙方使用空调,则管理费 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调,则管理费为 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4.3.2 首月管理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管理费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管理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管理费。
日管理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管理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3.3 空调的正常供应时间为全年每天上午10:00时起至晚上10:00时止。如乙方根据经营需要需于空调正常供应时间以外使用空调,应支付额外空调费,额外空调费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 元/建筑面积平方米,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不足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按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算。
4.4 推广费
4.4.1 甲方将不时为A商城进行商业推广活动,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广活动并承诺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广费。
4.4.2 推广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计算。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推广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广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推广费于每月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推广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推广费。
日推广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推广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4.3 租赁期间,如乙方欲在A商城内、租赁区域外组织商业推广活动,事先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费用,收费标准届时协商确定。
4.5 水、电费
4.5.1 水、电费的计算标准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及A商城实际情况结合制定,乙方须自行负担每月的水、电费,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费通知单所约定的日期支付。
4.5.2 水、电费押金共计 元,乙方应于该商铺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户 元/㎡,餐饮租户 元/㎡,按照建筑面积GFA计算)。
4.5.3 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水、电费押金(不计利息)。
4.6 其他费用
4.6.1 乙方须自行负担与该商铺使用有关的电话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及其他费用;
4.6.2 乙方须按该商铺独立记录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业单位账单,在收到该等记录表或账单后7天内支付所有因使用该商铺而产生的燃气、电话费用及其他费用。
4.7 乙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费用以银行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但应向甲方提交相关转账凭据,以便甲方核实),甲方核实收妥乙方交纳款项后,应向乙方出具发票(其中管理费的发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出具,开具发票主体由甲方确定)。根据需要,甲方有权变更收款账户,变更账户信息需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银行账号(人民币)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
4.8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从其向甲方缴纳的租赁保证金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保证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须向甲方缴纳的租金和其他款项。
4.9 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时提供服务设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而减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据本合同须支付的费用。
4.10 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视作甲方放弃其向乙方追究乙方违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协议、条文、规定及条件的权利。
第五条 商铺交付与验收
5.1 该商铺的交付日期为 年 月 日之前,甲方应当于该日期前交付该商铺,而乙方应当于该日期前接受交付。具体交付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
5.2 甲乙双方交付/接收该商铺时,应当签署一份交接凭据,交接凭据应当载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状况,该商铺交付状况以交接凭据所载为准,交接凭据一旦签署,则甲乙双方的交付/接收义务立即完成。
5.3 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之日在 年 月 日之前(含 年 月 日当日),则该商铺交付之日以交接凭据签署日期为准;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日期在 年 月 日之后,则该商铺交付日为 年 月 日。
5.4 乙方有权并应该在交付日期前详细查看该商铺现有装修、设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验收的具体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二(商铺交付条件)。
5.5 甲方应于该商铺交付时向乙方说明承租该商铺建筑物的状况,包括空调、照明、用电、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项。
5.6 乙方接收该商铺时,应当谨慎和适当的检查该商铺;如果乙方认为该商铺存在缺陷,应当于接收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7 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响乙方装修的,则乙方应当立即接收该商铺;同时,甲乙双方应当将该等缺陷书面记录,而甲方则应当于交付/接收之日起21日内对有必要修复部分修复。
5.8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没有在 年1月1日前与甲方办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则乙方应被视为在 年1月1日办理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 年1月1日视为交付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 年1月1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况下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如管理费、推广费等。
5.9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过 年1月1日一个月后仍未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有权追索因乙方的该等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10 甲方迟延交付的责任见本合同第15条中的规定。
第六条 免租装修期
6.1 乙方有 天的免租装修期,自该商铺交付之日起算。
6.2 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担管理费、推广费以及装修和/或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6.3 免租装修期内,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其他义务均不免除。
6.4 乙方需在该商铺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装修押金和装修垃圾运输费,装修押金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 60 元/平方米,装修垃圾运输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 8 元/平方米。
6.5 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装修的规定,于免租装修期届满,且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无息返还前款所述的装修押金。
6.6 如因乙方原因,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30天内仍未开始进行装修工程,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租赁保证金的,甲方仍有权追索。
6.7 若乙方于免租装修期结束之前完成装修工程,则不论乙方是否进行经营活动,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开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一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
6.9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此之外,甲方还有权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当月基本租金的2‰作为违约金,直至乙方完成装修并开业。
6.10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三个月内仍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则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被扣除租赁保证金在内的责任,且无权要求甲方赔偿任何装修费用,或就商铺内的装修、设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张、补偿或索赔。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装修而支付的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6.11 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装修期内未能进行装修或乙方免租装修期不足 天的,乙方的装修免租期应相应的予以延长。
第七条 商铺装修
7.1 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必须:
7.1.1 该商铺内之建筑、装修及有关机电工程,所有室内设计图、平面间隔、机械及电力需求,以及各装修物料之挑选,事先报甲方会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提交的会审材料1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会审意见,逾期未答复者,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见);
7.1.2 获得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执照或许可证;
7.1.3 保证该等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进不得影响整个A商城结构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经营活动;
7.1.4 即使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的申请书,由甲方代为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乙方仍须支付一切为符合本条规定而引起的费用,且乙方须独自承担因政府有关部门拒绝、修改乙方装修工程申请书或因此而引起的延迟及损失的后果;
7.1.5 乙方如对该商铺进行机电系统、消防系统或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A商城整体机电系统的工程,应聘用甲方推荐或甲方认可资质的施工单位,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7.2 甲方在会审乙方的装修申请时,有义务向乙方说明该商铺的装修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租户装修手册》,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进行装修,以确保装修安全。
7.3 在没有获得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装修时,特别不得:
7.3.1 在该商铺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装、拆除或改装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设施;
7.3.2 改装、增加或允许他人改装、增加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空调设备、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监测或保安系统;
7.3.3 安装或允许他人安装任何需要附加电气/燃气、市电布线/管道、或不通过分表计量的电/燃气、或其重量超过了地面的设计载重的设备、机器;
7.3.4 在该商铺的门窗、天花板、墙面、横梁、地板、结构件、卫生设施、空调设备、消防/火警监测设备上装钉、插入或允许他人装钉、插入任何钉子、螺丝钉、金属钩、托架或类似物件;也不得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或允许他人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 铺设或使用任何可能损坏或穿透地板的覆盖物。
7.4 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门指定安装消防铁门,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铁门,不得改装消防出口现有之门锁、门闩及装配。
7.5 甲方有权就乙方对该商铺的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包括对乙方施工人员的进出、材料运输、施工时间、施工安全等事宜进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体的运作安全及顺畅,避免因乙方的行为给A商城其他商铺的使用人造成滋扰。乙方应服从甲方规范及管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营业时间之内进行装修施工。
7.6 在装修期内,甲方应乙方的事先书面要求,为乙方在该商铺内的装修提供临时用水及用电,但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7.7 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移除该商铺内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规格的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无论该等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时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对乙方因此蒙受的损失概不负责。
7.8 如乙方对该商铺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装任何附属物、装置、附加物,即使该等装修、改建或安装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终止交还该商铺时,复原、移去或拆走该等改建、附属物、装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9 合同期限内,甲方确因合理原因而需对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应提前30天获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八条 商铺修缮
8.1 在该商铺使用过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该商铺及甲方提供的设施出现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1日内进行维修。
8.2 租赁期内,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内部的各项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墙面、所有店面、门窗、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线缆和管道等,并确保其处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状态。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该商铺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8.3 租赁期间,甲方应尽力确保该商铺屋顶、墙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动力电缆处于符合国家安全规范状态。
8.4 租赁期间,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保证A商城中的电梯、消防/火警监测系统、空调系统及其他各种设施处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状态。
8.5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进入该商铺视察该商铺的维修状态,检查该商铺内的电气、燃气、给排水等设备的运作情况,进行必要的修缮和保养工作,但甲方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前,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以选择合适的时间,并避免因此而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6 租赁期间,遇到火灾等紧急事态时,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可在无通知的情况下强行进入该商铺,且甲方不需赔偿因强行进入该商铺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坏,甲方有过失的除外。
8.7 无论乙方是否购买相应的保险,亦无论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导致该商铺的窗户或玻璃破裂、毁坏,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或偿还因甲方更换该商铺所有破损的窗户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8.8 乙方对下列行为和事件引起的损失和损害,必须进行赔偿。该等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维修费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赔或主张其权益而导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项,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赔所发生的一切开支和费用(包括律师费用):
8.8.1 因该商铺内任何电器装置、电器用品、电线等的故障、失修、危险而导致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8.8.2 因乙方原因而导致该商铺水管通道、厕所、器具堵塞、损坏或停止运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失;
8.8.3 因乙方原因而导致火、烟雾在该商铺内扩散或任何来源的水(包括风暴或雨水)在该商铺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满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第九条 经营条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租用甲方提供的POS专用收银系统(下称“POS系统”) 台,并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专用收银系统租用规定》。
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将租用该商铺内的每一笔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如实、实时、全额通过POS系统进行结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营业额,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约定,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相当于未提供或少提供销售金额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租金,租金金额以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月租金为准,与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应保证其POS系统数据的真实准确,甲方可以对该数据进行核实。甲方核实时,乙方应配合并提供本商铺经营有关的账册及原始凭证等资料。
9.2 乙方应配合甲方于指定的时间开业。
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为10:00-22:00(法定节假日期间营业时间另行通知),乙方应服从甲方对A商城营业时间的安排,不得于营业时间内无故停止营业、撤离派驻人员或商品。
9.3 乙方并应配合甲方对整个A商城进行的推广活动的时间安排。
9.4 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制定及商品标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9.5 如因乙方的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引起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正当合理的要求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直接做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合理的决定,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6 乙方应确保该商铺内商品的货源充足,避免发生商品脱销的现象。
第十条 转租、转让和续租
10.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转租、委任或特许第三方经营和管理该商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终止期,乙方应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商铺再行转租。
10.2 发生下述各项行为及事件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对转租的约定:
10.2.1 乙方为公司,而公司发生收购、重组、合并、清算;
10.2.2 乙方的名称发生变更;
10.2.3 法定继承事实发生,致使该商铺的使用人发生变更。
10.3 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该商铺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10.4 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对该商铺续租,则甲方有权携同该商铺未来的任何租户或有关人士在租赁期结束前或提前结束前的3个月内的所有合理时间内,预先通知乙方后视察该商铺,乙方不得阻挠,但甲方的该等行为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保险
11.1 乙方应当在商铺交付完成以前或最迟不超过商铺交付完成之日自费为该商铺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险种至少应包括装修工程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保险责任期间为开始装修之日起至开始营业之日止。
11.2 乙方应当于开业前的15日自费为该商铺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乙方开业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该等险种至少应包括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
11.3 乙方所购买的公众责任险不应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并在保险单中将甲方列为共同被保险人,且粘贴交叉责任条款。
11.4 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11.5 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为、事件,导致A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无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许乙方所雇佣的相关人员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为、事件,致使A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风险增加。
11.6 若本合同第11.5条所述保险风险增加,并导致保险金增加,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其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补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险金,而不论该等保险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 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
12.1 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公司”)负责包括A商城在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事项;甲方得将本合同书载明之权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业公司行使。物业公司于行使权利时需知会乙方其行为代表甲方,乙方须与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协议》。
12.2 甲方保留不时制订、引进、修改、废除任何其认为经营和维持A商城作为一流购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规章制度的权利。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上述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减损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规章制度和本合同发生歧义,须以本合同的条文为准。
12.3 乙方须遵守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以下简称“物业管理规定”);该等物业管理规定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12.4 不论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专门规定,甲、乙双方现就下列事项特别约定如下:
12.4.1 在获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权以甲方指定的统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称。
12.4.2 乙方有权自费在该商铺入口处或其门上,安置经甲方批准设计的LOGO。
12.4.3 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号及标志或该名号及标志的图片、声明及画像。
12.4.4 乙方须把该商铺的普通垃圾、废物,以及物业公司指定的废物箱盛载,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倒卸。
12.4.5 乙方的废旧报纸、纸箱(皮)、木箱、潲水(餐饮)以及其他特定行业的商业垃圾应由物业公司认可人员收取或处理,乙方不得随意聘用其他人员收取或处理。
12.4.6 乙方如需聘请专门的清洁公司进行该商铺的清洁工作,应聘请物业公司指定的清洁公司,且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4.7 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进出口、楼梯、平台、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铺设、安装、竖立、附加任何电线、电缆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将货品或其他任何东西摆设或堆放在该商铺之外。
12.4.8 甲方有权在没有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置乙方在该商场公共区域内留下或未处理好的任何装箱、纸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障碍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且甲方无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因其执行本条规定而引起的所有损失、开支或费用。
12.4.9 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该商铺免受台风、暴雨或类似事件的破坏,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应保持该商铺的外窗始终处于关闭状态。
12.4.10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顶、天花板、墙壁等地方安装任何天线、接收器、管道、附属物、遮阳物、凉蓬或其他任何类型、性质的安装物和附属物。
12.4.11 乙方不得破坏、损毁或涂污A商城结构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楼梯、电梯、自动楼梯的任何装饰外貌,包括A商城内的任何树木、植物及灌木。
12.4.12 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装或固定甲方认为适合的机器、设备、标记、广告架及其它设施并有权维修、拆除、更换该等设备和设施。甲方应尽量减少干扰乙方。
12.4.13 除非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商铺、窗框、玻璃外墙、玻璃或墙壁的内面或外面涂漆、喷漆、使用或黏贴任何东西、物件或悬挂霓虹灯广告。
12.4.14 乙方应以甲方满意的风格和方式布置该商铺店面玻璃及陈列橱窗,在收到甲方对其展示提出反对意见的书面通知后,立即改变或更换有关摆设。
12.4.15 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请并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挡该商铺的橱窗以及面对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橱窗玻璃。
12.4.16 乙方必须使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货物装卸区、出入口处及货物电梯,并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装卸货物。
12.4.17 乙方需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专用停车场、车辆进出通道或用来装货、卸货的场地的使用规定。
12.4.18 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户电梯或电动楼梯作运货用途。
12.4.19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电梯内放置任何重量超过该电梯的最大载重的物件。
12.4.20 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在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使该商铺营业标志、店面和窗户保持照明;为达到理想的视觉效果,乙方应允许甲方控制该商铺的营业标志、店面及窗户电路。
12.4.21 乙方不得在该商铺或A商城内进行任何拍卖或类似的促销活动,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业手法进行商业活动,但纯周期季节性的促销活动或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公共区域内进行任何兜售、招徕行为;亦不得分发各种宣传性的小册子及广告资料,甲方或物业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 除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该商铺而生产、制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进行生产、制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货物或商品。
12.4.24 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在该商铺内放置或贮存任何武器、弹药、火药、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烧的物品或危险货物。
12.4.25 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或容许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气体或气味。
12.4.26 除本合同约定乙方可在该商铺内经营餐饮行业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预备食物或饮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热任何食物。
12.4.27 乙方不得在该商铺饲养任何动物、宠物。
12.4.28 乙方须自费采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骤及预防措施,以防止白蚁、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虫、寄生虫在该商铺内滋生。
12.4.29 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居住或容许他人居住。
12.5.30 不论甲方在该商场内设置保安人员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与否,甲方对该商铺及其内部财物不负任何保安及保管责任。
12.4.31 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的屋顶、主要结构、墙壁、水管通道及电缆电线在良好的使用状态。
12.4.32 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的公共地方清洁及妥当的状态。
12.4.33 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内任何电梯、自动楼梯、消防及保安设备、空调设施及其他设备在妥当及可运作的状态。
12.4.34 甲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向该商铺提供空调服务。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时间外提供额外空调服务,须预先向甲方或物业公司申请并缴付相应的收费。
12.4.35 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额外空调服务的合理通知后,应责成物业公司向乙方提供该等空调服务。
12.4.36 乙方承租区域内的照明系统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区域与A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边界区域单独设置照明回路,由甲方控制,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正常营业时间内边界区域的照明。
第十三条 商铺交还
13.1 交还日期及适用范围
13.1.1 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租期结束之日起不超过5日内交还该商铺。
13.1.2 除租赁期限届满合同正常终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则乙方应当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不超过3日内交还该商铺。
13.2 交还状况及装修和附属设施/设备的归属
13.2.1 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还商铺:
13.2.1.1 乙方自费将该商铺内的所有动产(附属设施/设备除外)搬离该商铺,该商铺交还时的状况应当与乙方在最后一段正常营业时间时的状况一致;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商铺的装修或附属设施/设备遭到破坏,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导致的损失。
13.2.1.2 乙方自费将商铺内的所有物品搬离该商铺,并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
13.2.2 如果该商铺交还时之状况不符合前项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自行采取措施,使得该商铺之状况符合前项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由乙方负担。
13.3 交还通知、查验及接收
13.3.1 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各方均应提前3日通知对方交还/收回该商铺的具体日期,甲方应当按照该等通知查验及接收该商铺。
13.3.2 甲方应当依照通常合理的标准及本合同第13.2条规定查验该商铺。
13.3.3 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当签署一份交还凭据,交还凭据一经签署,乙方交还该商铺的义务立即完成。
13.4 逾期交还的后果
13.4.1 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条的规定交还该商铺,则甲方有权在公证机关的公证下选择采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铺,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13.4.1.1 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该商铺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
13.4.1.2 将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并将该商铺内的一切装修、附属设备/设施拆除。
13.4.2 乙方逾期交还商铺,除应当依照合同最后一个月的标准交付逾期期间的租金、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外,每天还应按照合同最后一个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交还该商铺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条的规定收回该商铺。
13.5 质量保证金
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乙方在撤场前应向甲方缴纳商品质量保证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类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如乙方系美容美发、餐饮等特殊类型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额度双方另行协商。如三个月内没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权利主张,甲方将向乙方退还该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四条 合同变更和提前终止的条件
14.1 变更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14.1.1 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如出现下述情况,双方可变更本合同:
14.1.1.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合同的。
14.1.1.2 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3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14.1.1.3 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14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
14.1.1.4 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15天的。
14.1.1.5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14.1.2 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14.1.3 因变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14.2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14.2.1 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出现下述情况,可解除本合同:
14.2.1.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14.2.1.2 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6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14.2.1.3 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30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14.2.1.4 在租赁期间,政府决定征用该商铺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该商铺的。
14.2.1.5 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30天的。
14.2.1.6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14.2.2 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14.2.3 因提前终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第十五条 甲方违约责任
15.1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逾期交付商铺,每逾期一日则应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5.2 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商铺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5.3 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15.3.1 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商铺供乙方使用,超过60日的。
15.3.2 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该商铺的。
15.3.3 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15.3.4 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将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
15.3.5 甲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
15.3.6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15.3.7 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乙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15.4 乙方依据本合同第15.3条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还租赁保证金,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如有)并赔偿损失,并在3日内迁离该商铺。
15.5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登记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5.6 乙方因甲方违约行为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一切律师费),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向甲方追讨该等费用、开支。
15.7 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谅、宽恕甲方违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得构成乙方放弃追究对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依据,亦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的义务的权利,除非乙方以书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 乙方对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构成乙方对某一特别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亦不得理解为乙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放弃须获得其特别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书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条 乙方违约责任
16.1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水、电、空调费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付金额的2‰支付滞纳金。
16.2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空调及其他费用,经甲方书面通知,仍未能于7日内交付的,每逾期一天,应按上述费用的2‰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滞纳金。逾期达14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委托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水、电、空调或其他设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6.3 租赁期限内,乙方非因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6.4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商铺,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6.4.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商铺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
16.4.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商铺结构,或损坏商铺,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16.4.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商铺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16.4.4 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商铺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16.4.5 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之一或全部的达到30日。
16.4.6 乙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
16.4.7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16.4.8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中断、停止其经营活动1天(含1天)以上的。
16.4.9 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甲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16.5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16.4条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3日内迁离并交回该商铺;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6.6 甲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赋予其提前收回该商铺的权利,并构成甲方对该项权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无须以实际进入该商铺的行为作为行使该项权利的标志。
16.7 甲方根据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滞纳金,并不损害及影响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赋予的其他权利和补救的权利(包括收回该商铺的权利)
16.8 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费用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一切律师费),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项下其他任何权利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开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该等费用、开支。
16.9 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谅、宽恕乙方违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得构成甲方放弃追究对乙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依据,亦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的义务的权利,除非甲方以书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 甲方对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构成甲方对某一特别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亦不得理解为甲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放弃须获得其特别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书面作如此表示。
16.11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7条、第3.8条约定,不论甲方是否实际支出了赔偿或处罚款项,甲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商铺,并向乙方追究相关损害赔偿。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天灾、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17.2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
17.3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定期及时地告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现状,如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7.4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的影响。
17.5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提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或其他适当机构)出具的证实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证明,如其不能提供该等证明,对方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通知与送达
18.1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下述地址或双方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联系人:
18.2 任何文件、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如以邮寄的方式,在寄出后第3个工作日将被视为已送达,邮政局出具的挂号投送收据,将作为有效证明;如以传真的方式,则发出时视作已送达,对方传真机收到的传真报告将作为有效证明;如以手递的方式,则于对方签收时视作已送达,收条将作为有效证明。
18.3 甲方在乙方租赁商铺门口或其他醒目位置张贴的与日常物业管理有关的通知或文件,即视为已合理通知乙方。
18.4 甲乙双方之间的书面函件,如任何一方在其中提出具体要求或建议且要求在收到函 件后指定期限内(不得少于5日)回函的,则另一方有责任于指定期限内回函,否则,视同同意函件内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第十九条 法律适用
19.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定下列19.1.2方式解决:
19.1.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9.1.2 依法向该商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9.2 本合同条款业经双方协商和谈判而达成,不构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条款。
19.3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其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及受其管辖。
第二十条 合同效力
20.1 本合同构成甲方和乙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有关本合同的所载的各事项先前的所有口头及书面协议。
20.2 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内容为本合同双方就本合同有关条款内容所作之补充、修正、解释及说明,为本合同双方所确认及同意,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0.3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的公章之日起生效。
20.4 甲方负责向成都市成华区租赁管理办公室办理合同登记手续,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20.5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合同登记机关执两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0.6 本合同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参阅方便而设,不得用于解释合同条款。
20.7 本合同条款业经双方协商和谈判而达成,不构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条款。
20.8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如其他文字文本与中文文本不符,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十一条 税费负担
21.1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费(如有)、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等将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按有关规定负担,如果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负担方法的,则由双方各半负担。
21.2 租赁手续费由甲方承担,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21.3 除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协议由甲方代扣代缴的以外,乙方须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因租赁及经营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政府税费。
21.4 各方因签署本合同而发生的律师费,由双方各自负担。
第二十二条 其他
22.1 甲方声明,本合同签署时,A商城包括该商铺尚未设置抵押,但甲方作为所有权人有权将A商城及商铺进行抵押。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承租房屋抵押权状态。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在设定抵押权时无需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如为抵押权登记需要,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必要协助。
22.2 甲方保留对A商城的命名权,甲方在给予乙方不少于3个月的通知后,甲方有权更改A商城的名字,且无须对乙方做出任何赔偿。
22.3 租赁期间,甲方因合理变更、修缮需要,在事先知会乙方后,有权临时封闭该商铺所在建筑物公用区域(包括广场)及公用设施或其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走道、门户、窗户、电动装配、电缆电线、水管通道、燃气管道、电梯、自动扶梯、防火、保安设备、空调设备),变更该商铺所在建筑物之公用区域整体结构、布局及安排。
22.4 甲方有权在该商铺所在建筑物本体的内外及室外空间设置广告及获取利益,但该等设置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22.5 甲方有权对该商铺所在建筑物的中庭、屋顶、车库、广场、通讯网络使用和获取收益。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登记人(签章):
(本页以下无正文)
年 月 日
合同登记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商场场地租赁合同参考书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明确权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及附属物,乙方用于商业经营用途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
1.1 本合同租赁物为 号 共计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屋、附属设备设施和附属场地。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上述权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2 本合同租赁物的房屋共计 层,其中一层面积 平方米、负一层面积 平方米(以双方共同测量数据为准)。详见租赁房屋平面分界图,该租赁房屋平面分界图,由甲乙双方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1.3 本合同租赁物的附属设备设施包括:合格并正常使用的消防系统、合格并正常使用的供水供电系统、有线电视线路、有线电话预留线路、自动扶梯(2台)、货梯(一台,甲乙双方共同使用)、合格并正常使用的中央空调等。具体见甲乙双方列出的附属设备设施清单,由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三。
1.4 本合同租赁物的附属场地包括租赁物部份顶部及外立面的商场店招位、广告位、停车位,以及门前场地、员工通道等。详见附属场地清单及分界图,该附属场地清单和分界图由甲乙双方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四。
1.5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本合同租赁物交付乙方。甲乙双方在交付时应签订交接清单,注明本合同租赁物的详细状态。甲方保证乙方能安全、正常、有效地使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2 为利于乙方的装修等开业筹备工作,甲方提供 月装修期,装修期期间甲方不收取租赁费,并且保证水电等的供应,乙方承担装修期相应的水电及其它一切费用。
2.3 优先租赁权。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或租赁物继受人是否继续租赁该商场。乙方如决定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利。续租的租赁协议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
2.4 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甲方或租赁物的继受人将租赁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出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2.5 撤离期。合同到期或双方根据合同约定中途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约定的撤离日后15日内撤出。在撤离期内,乙方将所有权属于乙方的设备设施及货物清除出租赁房屋。在撤离期间,甲方不收取租赁费用。
第三条 附属设备设施及甲乙双方维护保养责任
3.1 有关水电方面
3.1.1 甲方应于交付租赁物的同时向乙方提供不少于210KV的电量供乙方照明、展示使用,并将电源接至乙方租赁房屋的配电柜并独立按装计量表,由乙方独立控制。中央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货梯、自动扶梯的用电不包括在前述的210KV中,由甲方另行提供并能满足上述设备的正常使用。甲方在移交时应确保现有照明、灯具、开关、插座、配电柜等供电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电气使用标准并处于正常完好的使用状态。
3.1.2 甲方应对本租赁物的“表前” (“表前”:指甲方主供设备至乙方租赁房屋的配电柜(水)电表,“表后”:指乙方租赁房屋的配电柜(水)电表至乙方使用的全部设备设施)供水、供电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应对本租赁物的“表后”供水、供电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承担全部费用。若因甲方维保不当或欠费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甲方应按合同第七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一书两证”的规划管理。
“一书两证”是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工程项目,必须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没有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发改部门不予办理立项手续;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准意见的,国土部门不予办理土地使用证;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部门不予办理施工报建;没有取得规划验收合格证的,房产部门不予办理房产登记手续。
(二)实行规划公示制度。
1.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旧城保护规划等重要规划报送审批前应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2.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旧城保护规划等重要规划和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应进行公示,增加规划的透明度。
3.重大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前进行公示,充分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4.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后验线开工前应在施工现场显眼处悬挂公示牌,公示时间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公示牌尺寸与式样由市规划局提供,建设单位负责制作与维护。
5.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情况进行公示,加强公众对规划的监督。
(三)山体与水体的规划管理。
1.在东至新台高速公路、南至沙岗湖芒果山、西至桂水河、北至水步大道范围内确定为公共绿地的山体和保护水体,一律不准开挖和填埋,不准占用河道进行建设。
2.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挖山、填塘、覆盖河道等建设项目,必须取得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方可开工,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进行建设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界线、面积和设计高程进行挖山、填塘或覆盖河道。挖山后与周边地块存在较大高差的,应同时按建设部《滑坡崩塌地质灾害易区城镇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指南》和相关法规完成防止山体塌方与水土流失的挡土护坡等防护配套工程。斜坡工程竣工时应提交《斜坡安全使用及维护须知》和与斜坡安全管理机构签订《斜坡安全责任书》。
(四)村民宅基地建设的规划管理。
1.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村民建房,统一由市规划局核发“一书两证”。
2.城市规划区重点控制区内,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由市规划局负责;非重点控制区内,村民住宅工程报建后,规划放验线、规划验收与违法建设巡查工作由台城规划办负责,台城规划办发现违法建设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并应及时上报市规划局处理。
3.台城街道办负责组织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并按程序报批,凡未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或村庄规划图纸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无地形底图、与总体规划冲突或不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一律不予受理村民私人住宅报建申请。
4.考虑城市景观的要求,城市干道旁私人建房原则上不予审批,因特殊原因确需建设的,必须提供效果图送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对于成片规划的村民住宅,应统一设计、统一材料、统一颜色。
5.村民住宅报建必须提供有资质的单位设计的施工图。其报建收费按规定执行。
(五)临时建设的规划管理。
1.申办《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提供土地使用证。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必须先到市规划局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再到国土部门办理临时土地使用证,方可申办临时建设。如属租赁他人土地的,还必须提交原土地证明文件和租赁合同。
2.建设单位必须提供符合规划要求的规划总平面图和单体建设施工图,重要地段或大型临时建筑,必须提交景观效果图。
3.临时建设的批准期限最长为两年,建设单位申请续期的,应在使用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逾期没有申请续期而继续使用的,市规划局可以无条件进行拆除或要求其重新申报。
4.临时建设工程经市规划局批准后,必须经消防、建设、环保、安全等部门审批同意方可开工,工程竣工后办理规划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户外广告招牌的规划管理。
1.户外广告作为城市公共资源,实行有偿使用,由城市资源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根据户外广告规划进行分期分批出让,广告使用者必须按市规划局有关管理规定和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户外广告设计、制作和。
2.商铺招牌未经报建擅自设置的,凡不符合有关设置技术规范要求或影响城市景观的,市规划局将统一进行清拆,不影响城市规划的,可以给予补办手续并处罚款。
3.户外广告招牌报建必须提供平面位置示意图、施工图、四至图、效果图、工商部门审查意见书以及有关产权证明文件,若属城市公共地方,应持有城市管理部门意见书,资料不全的,市规划局将不予受理。
4.规划临街商业建筑(含商住楼),其户外广告招牌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报建(一并缴纳报建费)。主体工程验收时,应完成广告、招牌框架及底板工序,并列入规划验收的内容之一。尚未完成广告招牌框架及底板工序的,不予发放验收合格证。
5.户外广告的施工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七)市政工程、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
1.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城市道路挖掘管理的通知》(台府办〔2004〕88号)文件精神,建设单位应于每年4月下旬和12月中旬前将下半年和下一年度管线敷设、改造计划报市规划局和城市管理局,实行集中统一审批,统一安排,同一申请单位在同一路段三年内不得重复建设。
2.市政、管线工程必须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在办理完有关施工报建手续后,必须向市规划局申请施工放线、验线(其中管线的验线须在工程敷设完、掩埋前),工程完成后须办理规划验收手续。
3.市政、管线工程报建必须提供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的施工图。施工图必须标明平面位置、走向、有关尺寸、坡度,纵横断面、节点坐标位置和高程等资料。
(八)建筑物使用功能的规划管理。
1.建筑物使用功能应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使用功能一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需要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物产权所有人必须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同时涉及土地使用性质发生改变的,应先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然后到国土部门办理有关土地变更手续。
2.不得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情形:(1)新建建筑物,以改变使用功能的方式规避国家有关土地、房产税费的;(2)改变使用功能后不符合建筑、结构、消防、环保等技术规范的;(3)汽车停车库和首层架空作为公共活动空间或停车位(库)的;(4)属于文物古迹、古建筑、纪念性建筑、标志性建筑、具有地方特色和传统风格的民居,改变使用功能不符合保护要求的;(5)属于规划配套设施,改变使用功能后无法满足配套要求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6)建筑物与他人共有,未经共有人同意的;(7)改变使用功能后,对周边土地、建筑物的相邻关系造成影响,未取得相关单位或个人同意的。
3.未经市规划局批准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属违法建设,不得投入使用,影响城市规划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九)城市设计(建筑色彩、环境设计)的规划管理。
1.建设工程的建筑风格、色彩、材料及立面形式必须符合市区建筑风格与色彩规划的要求。
2.临城市主干道的建设工程报建必须提供效果图,重要地段必须同时提供建筑日间效果图与夜间效果图。
3.室外地面铺装、雕塑与建筑小品、户外广告与橱窗、城市道路、公共空间与城市广场建设等必须提供室外环境设计图和室外地面标高示意图、包括与邻近地面关系示意图。
4.临街建筑物室外装修必须报市规划局审批,除房屋产权证明外,还必须提供安全鉴定意见书、现状照片、建筑平、立面图与效果图。
5.建筑物的外观色彩与立面形式纳入规划验收内容,建设单位擅自改变已经批复的建筑物外观色彩或立面形式的,应自行改正。无法改正的,市规划局将依法处罚。
(十)规划指标和方案的审查。
1.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市规划局核发的地块控制指标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串通擅自修改市规划局核定的指标骗取有关规划许可文件的,市规划局将撤销该行政许可,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2.修建详细规划送审时建设单位必须提供单体建筑方案和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主要规划控制指标等详细数据。
(十一)严格控制随意修改规划的现象,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规划方案或建筑方案经审批同意后,市规划局原则上一年内不受理修改申请。因特殊原因确需修改方案的,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专业评估,并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建设单位对相关权益人进行补偿后,方可持听证意见书、咨询意见书、申请书与新旧方案送市规划局办理。
(十二)建立健全规划信用制度。
1.工程项目详细规划和建筑单体方案,一经批准,被许可人必须严格执行,并对擅自改变审批要求或不完全履行审批内容的行为负责。申请人弄虚作假,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可能不真实(包括他人投诉、法院受理的案件、金融或拍卖行公告等情形),应当中止审查审批,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经查证核实,申请人存在主观上故意隐瞒、欺骗行为,对申请人给予警告。申请该项目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申请人不得再次申请该规划许可。
2.设计单位应严格按规划条件要求进行建筑设计,若在未有规划部门书面同意情况下,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串通擅自修改规划报建设计文件的,将在规划报建大厅给予通报,同一设计单位一年出现两次上述情况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十三)土地规划管理。
1.国土部门应会同规划、发改、建设、房产、土地储备中心等部门共同编制下一年度国有土地出让计划,报市政府审批后,由规划部门编制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由国土部门根据市政府安排负责实施。
2.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土地,一律不得出让。
3.土地出让必须附具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已取得土地使用证,但没有附规划设计条件的地块进行转让时,必须按程序补办规划设计条件方可进行土地交易。
4.土地出让转让受让方在取得规划部门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土地使用证。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市人民政府将依法撤销有关批准用地文件。
5.城市绿地、道路广场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使用性质一律不得改变。
6.房地产、商业、旅游等经营用地出让后确需更改规划设计条件的,必须进行科学论证,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并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差价,并凭有关缴费凭据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手续。
7.土地出让附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除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限高等基本指标外,必须明确停车泊位、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工程设施配置要求,避免配套不足;必须明确地块开发期限,避免土地闲置或烂尾楼,工业用地应明确投资强度要求。
二、村镇规划建设管理
(一)村镇规划编制和审批。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制镇(中心镇除外)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2.各镇规划控制区、风景旅游区以及沿路(省、市道、高速公路)两侧各200米和沿河、沿海、沿湖或水库(面积大于10公顷)边缘200米范围内,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3.自然村详细规划由镇规划建设办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4.村镇规划编制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二)村镇规划报建。
1.各镇(含川岛镇)规划控制区、风景旅游区以及沿路(省、市道、高速公路)两侧各200米和沿河、沿海、沿湖或水库(面积大于10公顷)边缘200米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由市规划局统一核发“一书两证”,办理规划报建手续时,统一由市规划局收取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配套费的90%由市财政返还各镇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结余部分留存财政专户,用于镇规划管理专项经费,市规划局根据需要申请财政局划拨,保证专款专用。
2.村民利用原有宅基地建住宅的,在镇规划建设办办理报建手续。
3.公路两侧设置户外广告牌,在征得公路部门同意后由镇规划办审批。
(三)村镇规划批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