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0 20: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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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对工程变更产生影响的问题有很多,其中最根本的问题就是建设项目自身发生了变更。这里的自身主要指的是业主和承包商,首先假设市政工程的业主方面,其选派的参建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并不达标,而且还存在着一定的道德问题,那么这个项目变更是极有可能的;或者这个项目本身就是以虚假的工程变更来骗取建设资金。其次假设承包商方面,参建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都没有过强、过硬的技术素质,使得设计文件粗制滥造,与预期的质量标准相差甚大,这势必会在施工之后导致工程变更;再或者这些人员身心和道德观念也极易动摇,很有可能在利益的趋势下,人为的进行不合理的工程变更乃至恶意的工程变更。
1.2设计上的变更
在市政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可避免的变更需求。因为最初的设计方案是设计人员基于在各种资料以及自身臆想中产生的,所以这极容易使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际的地质条件发生改变,导致设计方案不能满足真实的施工需求,迫使工程进行设计变更的情况。通常在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果在路基的基底发现了软土层,而设计方案中并未提到,那么此时为了保证工程建设的速度和质量,就需要及时的采取换土或打桩等技术措施,而这就产生了设计上的变更连带着对应的施工措施也要进行变更。而且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往往还会受到罕见或恶劣天气情况的影响,这也会使施工过程发生速度上的变更。
1.3计划上的变更
市政工程项目涉及范围非常广,牵连部门非常多,所以无论是市政工程的业主,还是设计方、承包商,其在计划实施的工程中,总是会存在考虑不到或考虑不周全的地方,同样这都是引诱工程发生变更的因素。例如,在政策法规方面,建设项目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文件中使用了明令禁止或者限制使用的产品、工艺等,就要立即按照政策法规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设计变更或施工措施变更;或者,工程项目所需的某种材料在项目施工期间发生短期现象,而为了保证项目工程能够在期限内顺利完成,就需要将材料品种进行替换,这就产生了设计变更。再有,由于施工条件无法满足施工方案的要求,导致工作质量的低劣,此种情况下工程项目是必须变更的。而且还有一些建设单位,想要创造品牌效益,就会提升原本约定好的工程质量等级标准,以求评优,所以设计上的变更和施工措施的变更都是必要的。
2工程变更对市政工程造价的影响
1)工程变更影响着市政工程项目的投资成本和经济效益。
市政工程项目设计的变更越多,其项目成本的投资也就越来越大,这样产生的影响也随之加大,极有可能导致前期投入成本过多,而后期回笼的经济效益太少,无法达到收支平衡。所以要尽可能的阻止变更的出现,或者尽量在工程项目施工的前期,发现问题,及时变更,减少对工程项目的影响,将成本资源的消耗量降到最低,从而保证后期施工的时间、空间。
2)市政工程项目在进行设计的时候
一旦某部分的施工出现了设计变更,就会导致整个工程的全部施工都要进行重新的设计,连带着施工项目的成本、施工进度、施工范围都要进行改变,受到影响。如果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发生的变更次数和种类越多,而发生时间与工程收尾期限越接近,就会加大工程的造价,影响市政工程的投资收益,不妥当处理的话,甚至会致使投资崩盘,施工失控的情况。
3)工程造价还受到工程项目变更占投资总成本的比例影响。
当工程变更占投资资金的比重并没有超过总数的10%,这时业主完全可以根据进度来进行价款支付,同样能够确保施工的正常进行和完成;一旦超过20%,在变更后很有可能会造成工程施工成本的严重缩水,整个施工队伍管理水平的降低。
3如何控制建设项目中的工程变更
1)制定出有着较高操作性的招标文件。
在招标文件中,应当严格罗列出变更费用的处理条款,清晰的标注出项目单价的原则、定额、收取标准以及与原合同单价的关联等等,让承包商明确风险问题。而且要特别注意有关于子项目的范围、质量标准以及执行规范的明细。以防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时,监理工程师无法提供变更依据,发生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争执现象。
2)严格编制工程量清单。
建筑单位要重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问题以及工程价款的计算问题,可以聘请专业的有编制资质的、责任心强、信誉好的造价咨询公司来进行编制,不过还要将编制好的工程量清单送往相关部门进行审查,补缺查漏,从基础上降低工程价款的计算偏差,避免发生因为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符造成的工程变更。
3)重视设计图纸。
设计图纸是工程项目的基础,所以建设单位要在得到图纸的第一时间,组织相关的技术人员,细致、深入的研究设计图纸,将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扼杀在图纸的会审阶段,以控制工程的变更量。评审的内容有:对限额委托设计执行情况进行评审,对设计深度进行评审,对概算进行评审,对技术和经济的结合性进行评审。
4)签订严谨的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可以将各方的权利、义务,以法律的手段合理的体现出来,这是工程管理的一个有力的依据。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可以保证各方按照合同履行职责,减少因合同问题产生的纠纷,保证合同双方的利益。要将施工过程出现的变更的责任问题进行划分,减少合同双方在施工过程的争执。
1.1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的特点
由于水利工程施工设计涉及的内容广阔,且受工程规模大小、工程涉及范围、施工种类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工程设计变更存在更多不确定因素,加大了变更难度。水利工程设计变更一般存在施工设计图设计时期、工程招标时期以及实际施工时期等阶段,主要包含了基础工程规模、任务的更改,也包含了工程施工等级、任务布置实施以及工程结构型式、尺寸等设计,影响施工设备型号、设备数量与施工具体细节方案的更改。从种类划分,水利施工工程可分为堤防施工、调水施工、灌溉施工、水库施工、城市供水施工、水土保持施工、水库施工以及河道治理施工等水利施工工程,不同施工工程除了在施工内容的不同,施工成本、施工规模均有所差异,这就对设计变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水利施工工程规模上可将其分为大型水利施工、中型水利施工、小型水利施工的水利施工工程,由于大型与中型的水利施工工程对施工投入成本、施工工期的长度、设计方案更改中不确定因素等方面更加重视,因此更容易出现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事件。
1.2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现状
水利施工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建设,与民生工程、经济工程有巨大的联系,因此国家加大了对水利工程建设的投资力度,相关设计部门根据项目的具体实施,从每一设计环节关注设计变更情况,优化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流程,为水利工程的安全建设提高保证。但由于我国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再加上设计变更这一环节本身具有一定缺陷,导致我国水利施工工程变更管理方面存在巨大问题,主要问题有:(1)缺乏明确的分界标准管理大型、中型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导致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难界定的问题,设计变更权限不明确,部分建设工程随机减少或变更工程内容,可以缩减建设成本,以小报大现象突出,逃避设计变更的质量审核与经济审核问题严重,不利于水利施工工程的安全建设;(2)变更项目管理缺乏管理力度,无完善的设计变更约束制度,因监管制度的不完善导致部分水利施工部门的设计变更不能完全按照常规审批制度进行施工,出现“先建设,后审批”的不良现象,严重影响工程质量;(3)对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缺乏专业的、系统的认识,相关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重大修改权限、范围、界限以及内容,更加缺乏相关的实施细则,加大了管理难度。
2加强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具体方法
由于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对工程规模、施工工期、质量以及安全性方面具有重大影响;除此之外,对水利工程施工效益以及单位投资也有一定影响,因此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建立系统的、科学的管理流程,为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提供保障。
2.1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需严格遵守相关原则
在划分设计变更类型的等级时,需综合考虑施工工程的效益、投资、安全、质量以及功能等因素,对于可严重影响工程施工的更改内容,经过相关审批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更改;在具体建设中,工程的建设管理与变更类型要一致,最大程度发挥所有管理层次的作用,体现所有管理层次的责任与权限,尽量减少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的施工成本,保证施工工期与建设质量,提高建设速度;另外,从设计变更的界定标准看,小型的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较为繁复,可学型、中型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分类方法进行更改。
2.2制定严格的施工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措施
在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对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有密切关系,因此,政府要对工程的基本情况进行综合考虑,随后进行设计变更,并制定相关的管理流程与管理措施。设计单位要与施工单位进行积极沟通,保证可以按照新的施工标准施工,减少安全隐患的存在。另外,建设部门与施工单位要明确其权责,研制出可行性、科学性强的管理措施,加强基础建设管理,保证施工前期质量,完成工程建设目标。
2.3严格控制勘察设计质量
勘测设计是水利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同时也是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的重要内容,因此要严格控制勘察设计质量。在勘测实施中,工作人员要提高质量控制意识,保证勘测周期、资金、技术的可行性与合理性,提高基础工作的执行力度,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避免重大漏洞出现在工程设计中;另外施工单位与设计部门要积极沟通,严格执行各项施工标准,提高安全管理力度,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现象发生。
2.4加强中小型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管理
在大型水利施工工程建设中,设计变更现象较为普遍,设计变更管理经验也较为丰富,相关管理制度与管理流程也较为完善,但中小型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制度、管理流程与管理经验比较缺乏。因此,中小型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践中,可参考大中型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标准。现阶段由于基础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水利施工工程项目不断增多,小型水利工程数量也持续增加。在具体管理中,因管理经验或相关制度的不完善,缺乏对细节的重视,在遇到需进行设计变更时,可根据具体的施工工序设计变更策略,并加强管理力度,提高设计的精准性与可行性,根据建设单位设计要求与具体施工条件进行更改。
(2)因设计变更而使得某些工程内容被取消
(3)因设计变更或技术规范改变而导致的工程质量、性质或类型的改变
(4)因设计变更而导致的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结、位置、尺寸的改变
(5)为使工程竣工而必需实施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
(6)因规范变更而使得工程任何部分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
从以上类型可以看出,FIDIC条款中的工程变更范围很广,这些变更均涉及到设计图纸或技术规范的改变、修改或补充,只要有监理工程师的工程变更令,承包商参必须进行工程变更,而没有监理工程师的工程工程变更令,承包商就不能进行工程变更。值得注意的是,当工程变更超出上述范围时,随之也超出了监理工程师的权力范围,此时的变更应由业主和承包商平等协商,签署变更协议,之后方可由监理工程师按变更协议执行。另外,为便于合同管理和造价管理,对工程质量、性质或类型改变引起的工程变更在实践中是有限制的,即通常要求变更后所出现的新的工程类型应是原承包合向中本己存在的工程类型。例如,将当合同中本已存在桥梁工程时,则将高路堤改成高架桥的工程变更才是可以考虑的,反之,这种变更是要限制甚至是不允许的。这是因为
第一,这种变更会使得质量控制难度加大,甚至会出现重大质量责任问题。因为当原合同中无桥梁工程项目时,意味着招标或资格预审时,并未对承包商的桥梁工程施工业绩和施工能力进行审查,承包商不一定能胜任桥梁工程的施工
第二,这种变更会引发大量施工索赔。因为,在这种变更下意味着承包商要重新更换已进场的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甚至要为此添置新的施工机械设备,承包商的施工队伍调遣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为此增加,索赔因而不可避免。
第三,这种变更会增大工程结算和投资控制的难度。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工程量清单中不可能有相应的计价项目和计价依据,变更工程的单价被迫要重新协商,原有的招标成果无法有效地发挥作用。
2工程变更的审查和管理
工程变更是监理工程师的一种权力,但监理工程师只有在满足独立、公正的前提下才能享有和行使这种权力。因此,FIDIC条款规定,当监理工程师的业务素质或道德素质无法满足这种要求或监理模式改变时,可以通过专用条款对监理工程师的上述权力进行进一步限制或通过业主的监督和审查来进行进一步的管理。在变更工程的审查过程中应本着控制投资、保证质量、加快进度、提高效益的原则来确定工程变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当上述原则在实施中存在着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的现象时,应加强变更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和评审,并贯彻分级审批和互相监督的审查原则,避免滥用权力的现象发生(文2)。监理工程师在变更工程的造价管理中应贯彻合理定价和有效控制的基本原则,即变更工程的结算一方面要有合同依据,另一方面又要公平合理,即客观地反映施工成本以及竞争、供求等因素对价格的影响,且总造价原则上应控制在概算或投资估算的范围之内。
3变更工程的定价方法
3.1合同中有相应计价项目时的变更工程定价
3.1.1定价原则
l、以合同单价为计价依据
根据FIDIC条款第52条的规定,当合同中有相应的计价项目时,原则上应按其相应项目的合同单价作为变更工程的计价依据。此时,可将变更工程分解成若干项与合同规定相对应的计价项目,然后根据其完成的工程量及相应的单价办理变更工程的计量支付。
实践中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尺寸的改变引起的工程变更以及设计变更或工程规模变化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均可按上述原则来定价。这样能保持合同履行的严肃性,有效地发挥通过招标而产生的合同价格的作用,同时能有效地避免双方协商单价时的争议以及对合同正常履行带来的影响,且只要合同单价公平合理,则这一原则也是公平合理的。但当合同单价不合理时,则按上述原则计价时可能给业主或承包商带来不利影响(单价偏高时对业主不利、单价偏低时对承包商不利)。但只要不损害公平原则或出现显失公平的现象,则上述计价原则是仍应坚持的。
造成单价不合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承包商有意采用不平衡报价,将开工早的工程细目报价高一些,而将开工晚的工程细目报价低一些;或者将工程量可能增大的工程细目报价高一些,而将工程量可能减小的工程细目报价低一些等等,详见文3。除此之外,还因为现行的招标文件中各工程细目的工作内容或单价构成并不十分明确,因而使得承包商无法将某些工作费用准确地进行分摊。例如,路面施工中要进行拌和场地的建设工作,当合同中对该工作的费用分摊方式有明确规定时,承包商在报价时可以明确地按规定分摊,但如果合同规定不明确,则承包商可以采用多种不同的分摊方式,他可能将其均摊到路面工程的报价中,也可能将其放入开办项目的报价中等等,由此,也会相应地产生单价偏高或偏低的现象。为避免单价不平衡现象,在招标时,一方面应进一步完善现行招标文件的计量支付规定,对每一个工程细目的单价构成(包括计价内容和费用构成)应进行全面详细的规定;另一方面,在评标时应对承包商的不平衡报价现象进行限制。
2、合同单价的变更原则
当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较大或工作性质有重大改变使得继续沿用原有不合理合同单价计价会损害公平原则或出现显失公平的现象时,原有的合同单价应进行变更。FIDIC条款规定了变更合同单价的双控条件。其表述是:“合同内所含项目的费率或价格不应考虑变动,除非该项目涉及的款额超过合同价格的20%,以及在该项目下实施的实际工程量超出或少于工程量表中规定之工程量的25%以上”(见文1)。但由于该条件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以及翻译的原因,因而导致出现各种不同的理解,以及执行中出现各种不同的做法。如规定中的“项目”一词,有的理解为被变更的项目,有的理解为变更后出现的项目(文6)。实际上这些理解均不符合FIDIC条款原文之精神,见文4。在这里,由于讨论的是合同单价,即工程细目的单价,因此,规定中的“项目”一词指的应是工程细目(Item),文5对此作了更清楚地规定。即当工程变更使得工程量的变化超出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细目的工程量的25%以及该细目的合同金额超出合同总价的2%时,应对超出部分的工程量按新的合理单价办理结算。新的合理单价的确定原则是:原单价偏高,应相应降低,反之,应予以提高。
3.1.2单价变更方法
变更单价的确定方法是较复杂的,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以一示例予以说明。某合同中有一“挖方”工程细目,按其工作内容以及当前的市场价格(考虑成本、供求及竞争因素),其合理的价格组成应为:
(1)直接成本:6.5元/M”;
(2)间接成本:1.5元/M3
(3)利润:0.5/M3
所以其合理的价格应为8.5元/M3。(假定该价格为标底价)。但在报价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可能会出现以下三种报价:
第一种报价:8.5元/M3以上,即报价与标底相当甚至更高。
第二种报价:8.0元/M3,即报价中采取了让利策略,利润为0。
第三种报价:6.5元/M3,甚至更低,即在第二种报价的基础上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法或将管理费分摊到了其它工程细目的报价中,此时的单价为一亏损价。
现假定因工程变更而使得挖方工程量有较大的增加,且超过了合同规定的“双控”标准。此时单价的变更方法会因以上三种不同的报价方法而不同。
对于第一种报价。由于工程量的增加,承包商增大规模效益,其增加的工程量部分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均会降低,因此,原有合同单价应予以降低,当单价因不平衡报价而超出8.5元/M3时更应如此。
对于第二种报价。尽管承包商并未承诺对变更工程继续向业主让利,但由于规模效益的增加会使得承包商获利,因此其单价可维持不变。
对于第三种报价。由于其单价为一亏损价,因此继续使用原单价对超出“双控”的工程量计价是不公平的,此时应对超出部分的工程量宜采用8.5元/M3或8.0元/M3的价格来计价。
3.2合同中无相应计价项目的变更工程定价
3.2.1定价原则
l、以计日工为依据定价这种方式仅适用于,一些小型的变更工作。此时可将这些小型变更工作进行分解,并分别估算出人工、材料、以及机械台班消耗的数量,然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指示,最后按计日工形式并根据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的有关单价计价。对大型变更工作而言,这种计价方式是不适用的。因为一方面他不利于施工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发生的计日工数量的准确确定会有一定难度。
2、协商确定新的单价这是合同中无相应计价依据时的常见做法,协商确定单价的方法通常有两种,一种是以合同单价为基础的单价确定法,另一种是以概预算方法为基础的单价确定方法。
3.2.2定价方法.
1、以合同单价为基础定价例:设某合同中沥青路面原设计为厚4cm,其单价为80元/M3。现进行设计变更为厚5cm。则按上述原则可求出变更后路面的单价为:5/4×80=100(元/M3)该方法的特点是简单且有合同依据。但如果原单价偏低,则得出的新单价也会偏低,反之,原单价偏高,则得出的新单价也会偏高。所以其确定的单价只有在原单价是合理的情况下才会相对合理,当原单价不合理(有不平衡报价)时,该方法对增加的工程量部分的定价是不合理的。
2、以概预算方法为基础定价仍以上例说明之。先确定沥青路面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进行资源价格的预算,之后按《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应的编制办法,确定其预算单价。该方法的优点是有法律依据,产生的价格相对合理,能真实的反映完成该变更工程的成本和利润。其缺点是不同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会有不同的单价,另外该方法无法反映竞争的作用以及原有招标成果的作用,特别是当承包商有不平衡报价时,该方法会加剧总造价的不合理性。例如:假定本项变更发生后沥青路面(5cm)的预算单价为120元/M2即比前述方法确定的单价(100元/M2)高出20元/M2,它表明原合同中沥青路面(4cm)的单价80/M2偏低。其偏低的原因可能是承包商的报价普遍较低(即合同总价也偏低),也有可能是承包商在该单价上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法(即合同总价不低,但单价偏低)。对于前一种情况,采用预算单价后会使投标竞争所产生的积极成果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使合同的结算价回复到预算价。对于后一种情况则不仅不能使投标竞争所产生的积极成果发挥作用,反而提高了合同的结算价格,使合同的总结算价超过预算总价。下面以示例说明。
设某项目有挖方、填方以及路面三项工程,其工程量和标底价格如下表。当承包商采用平衡报价或不平衡报价时,其报价结果有所不同(承包商采用不平衡报价是基于路基工程开工早,适当报高有利于资金周转及提前受益)。现假定路面在施工中由4cm变更为5cm;则采用不同的定价方法时会有不同的结算结果。从表中可以看出,如果未采用不平衡报价,则采用第一种方法定价时其结算总价为3965万元。该价格的不合理之处在于,对增加的路面(1cm)工程量同样要求承包商向业主让利(10%),而承包商在投标及签约时并末作此承诺。而采用第二种方法结算时,其结算总价为4420万元。该价格的不合理之处在于,由于采用路面的预算单价作结算价,使得承包商在投标及签约时作出的让利l0%的承诺没有真实执行(承包商的路面报价是90元/M2,标底100元/M2,故让利10%)。
如果合同单价是一种不平衡报价,则采用第一种方法结算时其结算总价为4300万元。其不合理之处在于,对增加的路面(1cm)工程量同样要求承包商以低于标底20%的水平结算,而承包商在投标时并未作此承诺。而采用第二种方法结算时,其结算总价为4820万元,其结算总价已大大高于预算(标底)总价(4520万元)。其不合理之处在于原合同路面(4cm)的降价和不平衡报价因素使得其单价偏低的现象被新确定的单价完全消除,而挖方和填方报价偏高的现象仍在继续执行价。
变更工程造价分析表
工程细单位数量(万)标底平衡报价不平衡报价备注
单价金额(万元)单价金额(万元)单价金额(万元)
挖方31008.58508.080010.01000
填方M31005.55505.05007.0700
路面(4cm)M226100.0260090.0234080.02080
合计400036403780
变更路面(5cm)M2261203120112.52925100.02600以第一种方法定价时
合计452039654300
变更路面(5cm)M226120312012031201203120以第二种方法定价时
合计452044204820
变更路面(5cm)M226120312011429641042704以加权定价法定价时
452042644404
3、加权定价法以上两种方法均存在不足。合理的定价方法是在考虑路面(5cm)的单价时,在保持原有报价不受实质影响的前提下,对新增工程部分按概预算方法定价以此加权确定路面的单价。就上例而言,其合理的单价应为80+120/5=104(元/M2)该方法的不足之处是未考虑规模效益对成本和价格的影响。
4、定价方法的适用范围上述方法中第二种方法适用于新增工程的定价,而第三种方法适用于原有合同工程作设计修改(尺寸修改)时的定价。在造价管理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会比上述示例要复杂得多,但不管如何复杂,价格公平是造价管理的基本原则。
4工程总价的管理和控制
工程变更为承包商摆脱合同价偏低困境,扩大自身利润提供了机会,也为监理工程师进行管理和控制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监理工程师要搞好工程变更的造价管理和控制,首先应具备丰富的经济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其次,在进行造价管理之前,应对承包商的合同造价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评估,确定该项目的成本以及承包商可能获得的预期利润,并且加强单价分析,对因不平衡报价产生的单价偏高或偏低的工程细目及与此有关的工程变更,更应加强跟踪和控制。以下是一些在造价管理中应加强控制的工程变更:
(1)工程规模扩大的工程变更;
(2)单价偏高的工程细目其工程量会增大的工程变更;
(3)单价偏低(亏损价)的工程细目其工程量会减小的工程变更。
在变更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除应加强变更工程的定价及单价合理性分析外,还应加强工程总造价的管理和控制,注意由此引起的其它索赔和反索赔的可能性,并保证工程总造价的公平性和合理性。FIDIC条款52.3款规定,如果在工程交工结算时,由于工程变更以及工程量的估计误差使得工程结算款额的增加或减少合计起来超过“有效合同价”(有效合同价是指合同总价中剔除计日工和暂定金额报价)的15%,则对超出部分给总价公平性带来的不利影响进行调整。这一条款实际上是对工程总价的公平性进行有效控制的一个有力规定。如何准确地执行这一规定则是在实践中难度较大的问题。关键是监理工程师首先应通过造价分析确定合理的总造价,然后比较二者之间的差别,再对超过15%的部分按造价公平原则予以调整。
现仍以前面的示例为基础进行说明。设该项目在实施中除路面(4cm)变更为5cm外,其工程量清单中的挖方和填方的工程量有估计误差(或变更),其实测数量均为120万M3,而不是100万M3,则此时,如按前述的单价确定原则结算,项目的结算价格分别为4524万元或4744万元(见下表)。
总价合理性分析一览表
工程细目单位数量(万)实测数量(万)平衡报价不平衡报价备注
单价金额(万元)单价金额(万元)
挖方M31001208.096010.01200
填方M31001205.06007.0840
路面(5cm)M2262611429641042704采用加权法确定单价
总额45244744
有效合同价36403780
超出比率24%26%
可以看出,不管承包商采用何种报价,其结算款的增加额均将超出有效合同价的15%。其中,当承包商采用不平衡价时,其结算款的增加额更大,说明如按原合同价(或工程变更的单价确定原则确定的单价)结算,其结算价的不合理性加剧,因而有必要对结算总价进一步进行调整。
当承包商采用平衡报价时,承包商会从土方的增加中获得规模效益,但本例中承包商报价时已向业主让利(挖方、填方单价均比标底单价低),因此,两者相抵后,其结算款额4524万元仍是相对合理的,即总价可不作调整。.当承包商采用不平衡报价时,承包商除获得规模效益外,还会从土方的超高报价中获得不合理利润,其结算款额达到4744万元,为有效合同价的26%,超过有效合同价的15%,因此其合同款额有必要调低。如考虑15%内的变化不作调整,而只调整超过15%的部分,且将挖方、填方的价格下调到8元/M3及5元/M3,,则调整后的结算情况是:
挖方:10×100(1十15%)十8×(120-100(1十15%))=1190万元;
填方:7×100(1十15%)十5×(120—100(1十15%))=830万元;
路面:26×104=2704万元;
合计:4724万元。
因此,通过该方法,下调了20万元,总价的不合理性相对受到控制。总价调整问题也是造价管理和控制中十分复杂的问题,它取决于监理工程师对合理总造价的正确估计。上述示例中已作了许多简化,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如工程量的变化意味着开办费用也要发生相应的变化,但该例中没考虑。
参考文献
1.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应用指南,航空工业出版社,1988
2.交通部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人民交通出版社,1995
3.杨子敏,袁剑波,公路工程造价指南,人民交通出版社,1999.7
由于土木工程地质水文条件的复杂性,发生合同变更是较常见的,几乎每一个土木工程项目都会发生工程变更。土木工程合同文件中技术规范或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法等发生改变,总是发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有时是事先不可预见,无法事先约定,需要监理工程师依据工程现场情况而决定,若处理不当,即使是正常的工程变更也会影响工程进展,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一、工程变更的分类按提出工程变更的各方当事人来分类摘要:
1、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承包方签于现场情况的变化或出于施工便利,或受施工设备限制,碰到不能预见的地质条件或地下障碍,或为了节约工程成本和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等原因,可以要求变更设计。
2、业主方提出变更业主方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提出的变更。
3、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质、水文、材料、运距、施工条件、施工难易程度及临时发生的各种新问题各方面的原因,综合考虑认为需要的变更。
4、工程相邻地段的第三方提出变更例如当地政府和群众提出的变更设计。
5、设计方提出变更设计单位对原设计有新的考虑或为进一步完善设计等提出变更设计。
按工程变更的性质和费用影响来分类摘要:
一般可分为三类摘要:
1、第一类变更(重大变更)
包括改变技术标准和设计方案的变动摘要:如结构型式的变更、遂道位置的变更、重大防护设施及其它非凡设计的变更。
2、第二类变更(重要变更)
包括不属于第一类范围的较大变更摘要:如标高、位置和尺寸变动;变动工程性质、质量和类型等。
3、第三类变更(一般变更)
变更原设计图纸中明显的差错、碰、漏;不降低原设计标准下的构件材料代换和现场必须立即决定的局部修改等。
二、工程变更的审批原则1、变更设计必须遵守设计任务书和初步设计审批的原则,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符合节约能源、少占耕地、提高工程质量、方便施工、利于营业、节约工程投资、加快工程进度的原则。
2、变更设计必须在合同条款的约束下进行,任何变更不能使合同失效。变更后的单价仍执行合同中已有的单价,如合同中无此单价或因变更带来的影响和变化,应按合同条款进行估价。经承包商提出单价分析数据,监理工程师审定,业主认可后,按认可的单价执行。
3、无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签发的设计变更令,承包商不得做任何工程设计和变更,否则驻地监理工程师可不予计量和支付。
三、申报审批程序摘要:
1.业主指令的变更摘要:业主指令的变更,由总监理工程师直接下达变更令,交由驻地监理监督执行。并将变更资料交工程师、合同部存档。如涉及设计变更要由设计代表作变更设计图纸。
2.监理工程师根据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的变更摘要:
监理工程师决定根据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变更时,向承包人发出意向通知书,内容主要包括摘要:变更的工程项目、部位或合同某文件内容;变更的原因、依据及有关的文件、图纸、资料;要求承包人据此布置变更工程的施工或合同文件修订的事宜;要求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此项变更给其费用带来影响的估价报告。
3.承包商提出的变更摘要:
承包商应按程序提出变更申请,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具体的申报审批程序如下摘要:
1)承包商申请先由承包商提出申请及内容报告,包括变更的理由、变更的方案和数量、以及单价和费用、报驻地办审批。
2)驻地监理审核驻地监理接到承包商变更申请后及时进行调查、分析,收集相关资料,审核其变更内容、技术方案及变更的工程数量、签批意见后上报监理代表处工程部。
3)工程部的审查和核实工程部接到驻地监理签批的工程变更申报资料后,应认真按图纸、规范等审查其提出的工程变更的技术方案是否合理,并组织有关人员复核变更的工程量。对于工程变更的技术方案的审查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工程变更的技术方案一定要合理,变更的工程内容才能成立。所以,技术方案一定要尽可能地提出两种以上,以便进行对比,要结合经济技术分析选择最优的方案作为最终的工程变更方案执行。
对于变更工程量的核定一般程序是承包商先提供工程变更数量的计算资料,包括图纸及计算公式。驻地监理对承包商提供的变更工程数量先进行核实签认,工程部再对工程变更数量进行核实签认后转合同部核定单价和费用。
4)合同部审核单价和费用合同部根据驻地监理和工程部的审核意见,对承包商提出的申报单价进行审核,通过单价分析确定建议的单价和费用。签批意见后上报总监理工程师。
5)总监理审核总监理审核后,报业主审批。
6)业主的审批业主审批,然后下发工程变更批文,包括对工程数量的确认和对工程单价的审批。
7)签发“工程变更令”
在变更资料齐全,变更费用确定之后,征得业主审批同意,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签发“工程变更令”,然后监督执行。
2变更估价条款的运用
笔者在市政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处理过很多变更估价条款的案例,在案例处理过程中,均会经历从不同意到同意的过程,部分案例处理起来阻力较大。同时也深刻体会到“如不深入分析、理解合同、解释合同,对方只会按最浅层理解处理问题”。所以运用合同变更估价条款应灵活、多分析,才能获得满意的结果,现举2个案例说明变更估价条款的运用。
2.1案例1
某市高架立交桥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且支架、模板、地面硬化均含在箱梁混凝土的综合单价内。由于线路标高调整,现桥面比招标图纸桥面标高高2m左右,相关人员从施工过程至竣工结算编制,均未体现及说明该问题,认为箱梁混凝土是固定包干,不能调整。笔者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并询问相关事项,提出箱梁混凝土的单价需要调整,应增加箱梁支架因高度变化引起的超高增加费。考虑到原综合单价已包含报价风险,因此在原综合单价不变的情况下,单独计算支架高度变化引起的超高增加费。自问题提出,相关人员、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财政审核均不认可,部分人员持肯定或反对态度,认为应按原箱梁混凝土单价执行,但笔者坚持自己的观点并提出2条反驳意见:1)该项变更是成立的,各方人员均认可,不存在争议;2)对于合同已有项目的单价是否适用于变更项目的单价,不能简单的从名称相同来判断,原合同中箱梁混凝土的综合单价只适用于箱梁底至地面平均高8m左右,设计变更抬高2m,现箱梁底至地面平均高10m左右,所以原合同中箱梁混凝土的综合单价不适用变更后的单价,其价格应调整。经过漫长的解释和谈判,最终竣工结算审核一致同意上述意见,获得250余万元的变更价款。
2.2案例2
某市轨道交通工程某标段为2个车站、2个盾构区间,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采用全费用模式(含规费、税金)。模板、支架、水平运输、垂直运输等措施费用含在混凝土的综合单价内。联络通道的临时钢支撑、防护门、冻结孔施工、冻结施工、积极冻结、维护冻结、停止冻结、充填注浆、解冻、融沉补偿注浆、冻结孔封孔及钢管片处理等费用含在联络通道土体加固的综合单价内。项目实施过程中,车站附属围护结构的支撑由原来的覫609×16mm钢管支撑更改为钢筋混凝土支撑,尺寸为600mm×800mm,混凝土量增加1500m3。原车站主体围护结构第1道支撑也采用钢筋混凝土支撑,尺寸为800mm×1000mm。联络通道土体加固采用冷冻法,原设计图纸加固范围为联络通道及泵房边界线外3m,加固体积为1447m3,工程量清单中的加固数量为1430m3。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与设计单位对原加固方案进行优化,修改后的加固方案为联络通道及泵房边界线外2m范围内进行加固,结构内部尺寸范围内不进行加固,变更后的加固体积为759m3。审计与业主代表审核意见:混凝土支撑、冷冻加固的综合单价直接采用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项目的综合单价,其依据是混凝土支撑、冷冻加固在原工程量清单中已有,不必重新确定单价,应按合同已有的价格执行。笔者不同意该审核意见,并提出反对意见。虽然变更的混凝土支撑、冷冻加固与原合同已有项目的名称相同,但所含的内容有所区别,提出应按“合同只有变更工程类似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理由及依据如下:1)混凝土支撑、冷冻加固属于合同工程变更定义“a.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和“d.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的2种情况;另外,合同工程变更定义还约定“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费用都由业主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所以上述工程变更成立,且费用增减应由主业承担。2)既然工程变更成立,就应按合同变更估价条款处理。混凝土支撑与冷冻加固只有在“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的情况下,才能采取合同已有的价格,但变更的混凝土支撑、冷冻加固与合同中已有项目存在一定区别,即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不能采用合同中已有的价格。3)原混凝土支撑尺寸为800mm×1000mm,变更后的混凝土支撑尺寸为600mm×800mm,原混凝土支撑模板含量为2.8m2÷0.8m3=3.5m2/m3,变更后的混凝土支撑模板含量为2.2m2÷0.48m3=4.583m2/m3,每立方米混凝土支撑增加了1.083m2模板的工作内容,变更后混凝土支撑的综合单价应为534.50元/m3(计算公式为: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468.93元/m3+增加含量1.083m2/m3×60.54元/m2模板综合单价)。4)冷冻加固费用由可变费+固定费组成,可变费随工程量增减而调整,固定费用不随工程量增减而调整。冷冻加固的开孔、钻孔、冷却管等与冷冻加固体积基本上成正比;首次充氟费用、氯化钙费用、冷冻机械的电费(一般联络通道土体冷冻的用电量在30万kW•h左右,电费为20~30万元)、冷冻施工演练、防护门、联络通道两侧的临时钢支撑加固(设计参考数量约70t)、拆除钢管片残值等费用不随土体冷冻加固体积变化,相对常规的联络通道施工而言,这些费用属于固定费用(累计约65万元)。原设计图纸冷冻加固范围为联络通道及泵房边界线外3m,冷冻加固体积为1447m3,固定费用摊入冷冻加固的综合单价应为65万元/1447m3=449.21元/m3;设计变更后,冷冻加固范围为联络通道及泵房边界线外2m,冷冻加固体积为759m3,固定费用摊入冷冻加固的综合单价应为65万元/759m3=856.39元/m3,则变更后冷冻加固的综合单价应为1845.26元/m3(计算公式为: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1438.08元/m3+变更后摊销费856.39元/m3-变更前摊销费449.21元/m3)。综上所述,笔者从施工图变更前后的对比分析、施工工艺、综合单价的构成、合同工程变更的定义、变更估价条款解释等方面,阐述了上述变更工程价款调整的依据,最终审计与业主代表均同意了上述意见。
一、公路工程计量、变更简介
工程计量中的计量对象是施工方已完成并经检验达标的工程,其计量原则是合同中相关规定。工程量的多少直接影响着工程的最终成本和最终收益。工程变更多发生的工程建设期间,其必须根据合同要求完成相关工程设计及施工要求等的变更。公路工程的计量与变更就是要在公路工程中有效地去运用工程计量,合理的进行工程变更。在现阶段,对于计量变更已经有了许多范例,其可以有效促进公路施工中计量变更工作更趋于规范化和合理化,为工程计量和变更提供有力的规章及制度支持。其既可以避免合同经济纠纷的发生,又可以保证承包商与业主的利益不受侵犯,进一步促进计量变更工作的效率与质量的提高。
二、工作中常见的问题
1.计量方面的规定不够完善现阶段在我国的公路工程计量方面已经出台了一些规定,但是在公路计量工作进行的过程中亦然存在许多问题。例如,在进行灌注桥梁施工时,计量工作中并没有明确界定混凝土计量的标准;在路面基层建设工作中,计量工作对于厚度计量的规定未明确超出30cm路面的计量方式,不仅如此,对于这种类型的路面基层的标准也没有明确规定。上述所说的是现阶段公路计量工作中常常会遇到的两种情形,不仅严重影响了公路工程计量的准确性,同时还弱化了公路建设的真实性,这也是造成承包商与业主间发生合同纠纷的重要原因。2.计量工作中核实的效果较低计量工作核实的有效性关系到计量的误差值,执行力不强,误差值便会提升。公路工程计量工作开展的最基础的要求便是依照实际施工量计算,但是现阶段在实际的公路施工中,计量工作往往会受到工程的特点影响,计量人员如果生搬硬套地按照要求进行繁重的测量、计算,就会导致公路工程的计量工作受到科学技术的限制无法顺利开展。此外,在实际的工程计量工作开展时,通常会采取分阶段计量的方式,及简单的总量控制的方法进行,此种模式在面对实际审查工作来说,效果并不佳,且不能实现公路发展的要求。
三、工程的计量与支付
1.动员预付款动员预付款是由业主主动提供给承包方的无息预付款,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同时为了确保预付款的合规合法,双方必须签订相关的合同,确保各自的利益不受损害。动员预付款支付的基本工作流程是:首先由业主与承包商根据相关的规定制定合同协议并签订,然后当承包人接到通知书后,向业主缴纳合同中规定的保证金。与此同时,动员预付款的回收也必须依据合同规定进行,合同规定工程中期的回收总金额需要大于中标合同中规定合同金额的30%,同时承包方每月都需要按照合同规定退还部分预付款给业主,其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归还所有的动员预付款项。2.保留金工程中扣除保留金工作也必须以合同规定为依据,严格遵循合同所述,由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给出的数量进行审核,以此为依据制定相关计量支付报表及申请,同时将规定的工程款支付给承包商。对工程合同进行分析所知,保留金需要按月扣除,当保留金缴纳数目达到合同中规定的金额之后,就不用再继续缴纳保留金。保留金的返还:一般在工程移交时,业主将保留金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同时并出具相关的书面证明,剩余的保留金需要在工程质量保俢期满后,由工程师对其进行评估,并向承包商出具相关证明,业主将剩余的保留金支付给承包人。3.中期支付中期支付也被叫做月支付,承包人需要在付款周期末向将进度付款申请单交付给监理人,申请单必须按照监理人规定的格式要求以合同中的规定进行设置,同时申请单还必须和支持性证明文件一同交付。只有在发包人查验并同意后,监理人才可向承包人提供相应的进度付款证书。但是在付款周期内需要结算的价款,在扣留和扣回后的最终价款低于合同中规定的最低进度付款金额,其就不需要进行核准,由周期监理人直接批准支付。4.价款调整工程造价管理很容易受到劳务费用和材料价格的影响,会导致工程造价出现大幅度的波动,因此在公路工程合同中,大部分合同为可调价合同,需要实时调整合同的价格,做好投资追加工作。常用于调整工程价款的方式有下述几种:(1)通过造价指数对工程造价进行调整。其通常是在工程竣工期间进行的,工程造价指数是由工程所在地的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的,同时其也需要考虑工期的影响,以此为基础完成对合同规定造价的调整。(2)根据实际价格对工程价款进行调整。部分合同对于工程中使用量最大的材料如钢筋、水泥以及木材等要按照其实时价格进行结算,但是工程所在地的管理机构要限定建材的最高价格,并且在发包单位及监理工程师拥有可以要求承包商在不影响工程质量及进度的情况下,尽可能使用价格更低材料的权利,因此需要将明确写入合同之中。(3)调价文件计算法及调值公式法。
四、公路桥梁工程变更常见情况及管理对策
1.因设计与实际不符引起的变更部分路桥工程在工程设计开始之前未对施工现场采取详细的地质勘察,致使设计与工程实际不相符,给工程的开展带来了极大的阻碍,因此当工程开始之前施工方要做好工程的地质、水文等现场环境的调查,同时将设计图与实际情况进行比对,对图纸中不合理部分进行有效的修改和变动。2.为满足政府和群众需求而进行的变更在工程施工中,工程所在地的政府和群众对其有额外的要求时,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考虑和变通。比如,公路桥梁工程施工中,工程所在地群众期望能将该工程与灌区渠系结合进行复线设计,在商讨过后同意了这一要求,工程中额外增添了数道圆管涵,实现了群众的预期想法,这些都属于工程变更,必须做好相关的造价追加管理,以合同规定为依据制定相关的工程造价。3.为优化方案进行的变更因为路桥施工中,现场环境复杂多变,常有为了应对施工环境而变更施工方案的现象,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变更管理的重视。比如,工程建设中常会跨越高压线路网,这时就可以在不改变整体施工意图的前提下,对其进行适当的变更,但是因为变更审核的时间比较长,为了确保工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可以以记流水账形式记录台账,当审核通过后就能及时计量。
五、结语
总而言之,公路桥梁工程计量管理与变更管理之间是有一定联系的,二者互相影响,其管理质量的优劣与工程的最终效益密切相关。所以,作为工程计量人员必须熟悉掌控整个工程的合同、设计图、工艺技术以及工程标准要求等内容,以此作为工作的依据完成相关的计量和变更统计工作,从而进一步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一个工程项目的实施,因受工程前期工作的局限,工程变更就会明显地表现出来,如何正确处理工程变更与造价的关系、如何规范工程变更,需要我们知道工程变更的影响因素,然后才能去进行变更管理和有针对性地控制。
1、项目变更的影响因素
合理、时机恰当和有序的工程变更对项目建设各方是有利的,具有工程建设的正面效应和推动作用,这将使建筑物或构筑物更能满足其使用功能和安全功能,并在此基础上降低成本和提升外观美化等。但是,毋庸置疑,相对随意的、不合时机和无序的变更将极大地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导致项目成本增加。
1.1参建主体引起的变更
建设项目主体行为是影响工程变更生成的重要因素。建设项目主体行为包括业主行为、承包商行为、设计方行为、监理方行为、分包商行为和材料设备供应商行为等。其中,业主和承包商的主体行为对建设项目变更的生成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例如,工程的业主通过虚假工程变更套取建设资金或通过工程变更手段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另外,建设项目主体各方参建人员专业技术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也会影响项目变更,业主、监理方、设计方或承包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职业道德水准不高的情形下,极易诱发人为的不合理工程变更甚至恶意工程变更,如设计方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偏低,设计文件编制粗糙,达不到规定的设计深度和质量要求,势必引发工程开工后的设计变更。
1.2计划不完善引起的变更
在工程项目计划实施过程中忽略了某些环节,而引起工程变更。在政策法规方面,一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使用了政策法规明令禁止或限制使用的落后产品、工艺和技术时,必须以相应的设计变更或施工措施变更的方式予以调整,以满足政策法规要求;二是在成本方面,例如工程所在地部分材料供应短缺,需进行材料品种代换以保障工程顺利实施,从而产生设计变更。
在工程质量方面,一是工作质量低劣引起的工程项目变更,如施工方案不满足现场施工条件等;二是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引起的工程项目变更,如建设单位为了创造品牌,调整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标准,以达到评优的目的,势必会带来一系列的设计变更和施工措施变更。
1.3不可预见事件引发的变更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地质条件的变化使得原先的设计方案不能满足要求,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如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路基基底出现软土层,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通常采用换土或打桩等工程技术措施,从而产生设计变更和相应的施工措施变更;罕见的暴风雨延缓了项目实施过程,则需要进行进度变更。
1.4工程合同引起的变更
工程建设工程合同中有关工程变更条款的约定,对建设项目主体各方工程变更行为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当合同中具有激励和约束作用的工程变更条款时,合同参与者将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工程变更,增加合理的工程变更,对建设项目的工期、质量和成本控制将产生积极的推进作用。
2、工程变更的管理
为加快工程变更处理进度、缩短时间周期、尽量避免或减少变更对工程实施的影响,工程变更可实行分级管理审批制,即:先按变更项目的种类、工作量大小划分为一般变更设计、重要变更设计、重大变更设计等三级;在实施中再根据所发生的变更等级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2.1一般变更设计
一般变更设计在项目实施中最为常见,也必然会发生,但它涉及规模较小、技术要求不高、投资变化不大,往往可由监理工程师在与设计代表会审后直接批复,报项目业主备案。一般变更设计通常有:为提高工程质量,少量改换工程材料;因季节等原因,为保证施工进度及质量,少量增加添加材料的变更;工程结构物位置的局部调整;工程结构物形式的个别调整;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但变化量不大于10%的变更;工作量在施工合同金额的1%以内的其他工程变更。
2.2重要变更设计
重要变更设计是指在项目实施中发生的涉及规模较大、技术要求较高、投资变化较大的工程变更。它由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代表)及项目业主提出审核意见后报项目法人主管单位(地市级)审批。重要变更设计通常有:因提高工程质量要求,主要工程大量改换工程材料;工程结构物的增加和删除的变更;主要工程形式的调整;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变化量在10%~50%以内的变更;工作量在施工合同金额的1%~5%以内的其他工程变更或项目业主认为有必要上报审批的工程变更。
2.3重大变更设计
重大变更设计是指超越上述重要变更设计规模的、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以及地(市)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上报审批的工程变更。它涉及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与工程投资变化都大,必须在监理、设计单位、项目业主、地(市)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级主管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处理。
3、工程变更的处理原则
在处理工程变更时应遵循的原则有以下几点:
(1)为严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加强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必须明确工程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任意变更。除非确实需要,才根据工程变更分级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并严格遵循部、省各有关规定。
(2)各级工程变更设计的管理与审批必须以确实需要、符合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有利工程进展、节约工程成本、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兼顾建设各方利益等为基本原则。
(3)工程变更项目不得将同一工程细化分解成多次、多项小额工程变更设计上报审批。
(4)在工程变更设计过程中,不得相互串通作弊,不得通过行贿、回扣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变更设计的审批,杜绝工程变更设计中的各项腐败行为。
(5)提出变更设计申请时,必须随附完整的工程变更设计资料,即申请报告、变更理由、原始记录、变更设计图纸、变更工程造价计算书等。
(6)对于工程变更设计,驻地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把好第一关,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数据、资料严格审查所提工程变更理由的充分性与变更的必要性,合理、准确地做好工程变更的核实、计量与估价,切实做到公平、合理并按规定程序正确受理。
(7)为避免影响工程进度,工程变更的审批应规定严格的时间周期,一般在7~15d内批复。
(8)工程变更设计经审查批准后,由监理工程师根据批复下达工程变更令,承包人应按变更令及批准下达的变更设计文件施工,并相应增减有关工程费用。
4、工程变更的造价控制
工程变更必然牵涉到变更费用的确定问题,也势必影响到项目业主和承包商的切身利益,所以必须公正、公平、合理地确定工程变更造价,尤其监理工程师要充分掌握变更处理原则和对工程变更单价的确定方法,才能较好地维护项目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利益。
所谓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作为建设工程管理人员,应了解工程变更的过程:提出工程变更、分析提出的工程变更对详密目标的影响、分析有关的合同条款和会议、通信记录、初步确定处理变更所需的费用、时间范围和质量要求确认工程变更。计算工程变更价款可选用以下方法:一是合同中有适合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二是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三是对原合同清单中没有可参考的工程项目单价,或若采用原合同清单细目单价明显不合理时,可由项目业主、监理、承包商共同协商确定一个合理单价。该单价应参照现行的各有关工程预算定额及编制办法规定计算确定,并附计算过程及相应说明。因为部颁工程预算定额及编制办法等文件具有权威性、代表性,据此计算比较合理科学,也较容易得到当事各方认可、接受。
5、加强对变更项目监督检查
由于工程变更影响项目建设管理,影响工程的三大目标控制,涉及建设各方切身利益,所以省、地等各有关主管、质监部门必须严格加强管理,检查监督项目实施中的工程变更行为,严防职务犯罪行为发生;项目建设各方也应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其变更设计行为的监督检查,并为检查提供方便。
6、结束语
工程变更是造价变化的主要根源,变更对造价的影响是复杂和多方面的,但是可以通过加强管理和应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地掌握工程项目的造价动态信息,达到主动控制造价目的,使不致发生工程做完、结完帐才知道工程已经突破预算的事情,各级领导在事情并未发生时采取有力的措施把超投资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工程造价就得到根本性的控制,造价控制是工程管理的一个方面,要控制好造价关键还得提高建设者们的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的、科学的管理体制,形成一种互相约束的机制,防止人为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工程规模、逃避监督的现象发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有效控制工程的造价、提高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建筑工程造价预算是对工程建设项目所消耗掉的全部生产资料的价值总和,通过对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合理的预算,可以对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为提高建设资本的利用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建筑工程实际造价受人为原因以及建筑市场发展变化的影响,实际工程造价超预算的问题非常普遍,工程预算超标问题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甚至影响工程建设质量。为此文章就分析了建筑工程造价超预算的具体原因,并就如何有效控制工作造价提出了几点建议。
二.建筑工程造价超预算的原因探讨
1.建筑工程预算编制不合理
由于建设工程预结算的编制是一项很繁琐而又必须很细致地去对待的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核算工作,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预算不合理的问题。如:在施工处理的过程中如果对工程定额换算不合理就使得工程总体支出预算与建筑初期的预算不相符合。而如果工程预算的编制过程中对工程所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和新材料的预算不合理等,也会产生预算编制的缺陷问题。另外,预算人员的技术能力问题也是影响预算编制的主要原因,预算人员对造价控制的忽视会使得整体的预算控制缺乏实效性。
2.工程变更对造价预算的影响
在建筑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受到环境、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往往会出现工程变更的情况,而工程变更会对造价预算产生影响。工程变革必须要得到适当地控制,因为工程变更会影响工程的进度,对工程设计也会进行相应的改变,自然会使得原有的造价预算出现误差。而且目前有些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对于工程变更的管理过于忽视,随意允许出现工程变更的情况出现,导致了工程造价预算很难与实际的施工情况相符合,如果加上施工设计前的合同标明不合理就会使得施工单位的资金严重超长预算。
3.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的忽视
工程造价的预算管理在设计阶段有着重要的作用,也更受建设单位的重视,但是在工程实施阶段造价的控制往往会超过预算控制。因此,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地点会有变化、工程人员也可能有变更、加上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工程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自然更为困难。而对于工程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则是简单化的、程式化的设计内容,不能实现全面化的工程造价管理,影响了施工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4.建设单位对工程预算管理不善
工程造价预算的实施需要全面化的管理规范,通过必要的预算审计工作确保造价预算的合理编制与实施。但是目前建设单位对工程预算管理不够完善,使得预算编制内容与实际的预算实施之间存在脱节,严重影响了施工的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等,事情建筑工程建设处于过于自主,没有预算约束和审计监督的程序之中
三.建筑工程造价预算的具体控制措施
1.制定科学合理的工程造价预算编制
(一)预算编制人员应掌握项目现场的具体情况,在综合考虑工程的施工组织特点的基础上进行预算编制。在编制之前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收集工程勘查报告、地形测量图、施工设计图纸、各类标准图集等相关资料,深入瑚场勘察、调查施工环境并进行施工方案研究,了解现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取费标准、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材料预算价格。
(二)要熟悉施工图纸,精确计算工程量及套用定额单价
在造价预算编制过程当中,反复阅读设计图纸直至深刻理解设计者的意图,将阅读图纸的过程与熟悉工程、审核图纸的过程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做出准确的预算编制分项,计算出相应工程量,熟练套用单价,最大限度地防止漏记、重记、错套等失误出现。
(三)客观分析价格因素,对价差调整留有余地
建筑工程建设所需要的设备与材料品种多、价格不一,购置设备材料的费用在造价构成中占有很大的比重,这就要求工程造价编制人员对设备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价格做到心中有数。因为设备材料的价格水平是依市场价格确定的,还要对其进行差价调整和动态管理。为防止因价格波动影响预算对投资的控制效果,应该建立工程造价差价预测系统,对各项工程造价指标的变化趋势做出合理预测,以适时调整差价。
2.做好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预算控制工作
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是资金投入最大的阶段,经研究表明,建筑工程的实施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约为10%,在这个阶段节约投资的可能性较小。因此,不少建设单位忽视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造价预算控制。其实,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施工浪费投资的可能性非常大,造成工程造价上升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一)受造价控制人员无法控制或较难控制的因素影响。
(二)受施工组织失误、技术限制、合同变更等人为因素影响。在建筑工程的施工阶段,造价预算控制人员要切实落实合同造价预算的内容,将其作为控制的重要一环,并从经济、技术、合同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做好现场签证工作,对原合同价格中的主要费用进行正常计量,严格结算程序,派专人随时监督,保证各项费用如期、正常地发生,防止超前过量支付。
3.严格工程造价调整审批,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变更的影响
在工程的实施中,经常会出现项目的变更,包括设计缺陷引起的变更、业主意愿引起的变更、客观条件变化引起的变更等。我们十分清楚,项目的变更往往意味着以增加工程造价作为代价,因此工程造价预算控制人员应该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变更对造价带来的影响。造价预算控制人员要对变更部分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确认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尽量缩小因设计变更引起的造价超支,同时,在考虑项目变更对其它造价因素(如工期、工程质量等)影响的基础上,将项目变更朝向有利于节约造价的方向引导,还要严格工程造价调整审批,加强事前批准、事中监督和事后审查,对工程超量、超价部分从严控制,力争将项目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降到最低。
4.加强工程造价预算控制人员的培养,确保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素质
(一)工程造价预算控制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多种多样,既有自然环境因素同时也有人为因素,而且工程造价受市场环境的影响也十分严重,为此从事工程造价预算控制的工作人员就必须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以及良好的专业技能,掌握预算方面的专业知识,能够熟练的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进行预算控制工作。还要对建筑设计领域及其施工领域的知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市场分析能力,能够及时的掌握市场上各种原材料价格变动的真实信息。此外工程造价预算控制工作人员经常需要进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与检查工作。
(二)工作环境很艰苦,为此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工作责任感,有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工程造价预算控制工作的复杂性对工作人员的要求是多方面,工作人员必须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综合管理能力,才能够不断地提高工程造价预算控制工作的有效性。
四.结束语
工程造价预算控制工作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在进行工程预算控制工作时要突出重点,不断地采用新的控制方法和手段,提高造价控制工作的效果,努力提高建设资金的利用率,确保我国建筑工程事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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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是施工企业的成本中心,材料成本在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中占有很大的比重,要控制好施工项目责任成本,首先必须抓住“材料成本”这个关键环节。具体落实到工程管理部,就是如何在提高施工估料准确性、降低材料消耗、杜绝浪费、减少库存积压等方面狠下功夫,达到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建筑安装工程材料有主要材料与辅助材料之分,尤其是安装工程的材料,具有品种多样、规格不一、型号繁杂等特点,增加了施工项目材料成本管理的难度。为此,从施工材料管理程序入手,应着重把握六个要点:
1.推行单线图施工估料方法
施工估料是工程项目材料成本管理的首要环节。所谓单线图就是以工程项目的工艺流程或系统图为基础,根据平面、剖面的布置及空间走向所勾画的单线示意图。以管道专业为例,就要在单线图上标出根据平、剖面施工图的直管线长度、材质、规格、管配件型号、数量等。由于单线图直观、易懂,能准确地计算出所需的材料、配件等。免费论文。不单主材,所有辅助材料的估料也必须有计算依据、计算过程书。采取这种方法所作的施工估料才能把好现场材料成本管理的第一关。
2.运用材料ABC分类法进行估料审核
材料A、B、C分类法是企业材料分类管理的一种方法。运用到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作为对工程项目施工估料的审核,就是对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材料,按其需用量大小,占用资金多少,结合重要程序分成A、B、C三类,审核估料时采取不同的办法。根据安装工程材料的特点,对需用量大、占用资金多、专用材料或备料难度大的A类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逐项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核,做到规格、型号、数量完全准确。对资金占用少、需用量小、比较次要的C类材料,可采用较为简便的系数调整办法加以挖制。对处于中间状态的通用主材、资金占用属中等的辅材等B类材料,估料审核时一般按常规的计算公式和预算定额含量确定。
3.在做好技术质量交底的同时做好用料交底
就安装工程而言,其主要专业有设备、电气、管道、通风、金属结构制作安装等。免费论文。同时,由于工程建设的性质、用途不同,对于施工项目的技术质量要求、材料的使用也有所区别。因此,。施工技术管理人员除了熟读施工图纸,吃透设计思想并按规程规范向施工作业班组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外,还必须将自己的施工估料意图灌输给项目现场施工部门,以单线图的形式做好用料交底,防止班组下料时长料短用、整料零用、优料“劣”用,做到物尽其用,杜绝浪费,减少边角料,把材料消耗降到最低限度。免费论文。
4.周密安排月、旬要料计划,执行限额领料
根据施工程序及工程形象进度周密安排分阶段的要料计划,这不仅是保证工期与作业的连续性,而且是用好用活流动资金、降低库存、强化材料成本管理的有效措施,在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下尤为重要。项目现场施工部门必须准确地把握工程进展的情况,不断提高协调能力和预测能力,及时发现和处理现场施工的进度问题。同时,要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在下达施工任务书中,附上完成该项施工任务的限额领料单,作为发料部门的控制依据,防止错发、滥发等无计划用料,从源头上做到材料的“有的放矢”。
5.及时、完整地办理签证及变更手续
工程设计变更和增加签证在项目施工中会经常发生。工程变更时,往往会造成材料积压,这是由于备料在前、变更在后所致。项目经理部在接收工程变更通知书执行前,应有因变更造成材料积压的处理意见,原则上要由业主收购,否则,如果处理不当就会造成材料积压,无端地增加材料成本。另外,随着法制法规的健全,应注意业主现场代表须具有法定委托权,可通过协调会的会议记录或文件进行双方确认,才能保证工程变更签证的有效性。对业主口头通知的变更,项目经理部应主动办理工程变更书,并由业主代表签字确认,既体现顾客至上的服务意识,又不损害企业利益。
6.认真处理“假退料”及边角料回收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施工企业能否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关键在于企业能否为社会提供质量高、工期短、造价低的产品。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目的是,在满足质量工期要求下招投标,通过成本管理的各种手段促成施工项目成本的不断降低,尽可能地完成成本计划的目标要求,以便实现最低的费用支出。在实现成本最低化原则时,应注意降低成本的可能性和成本最低化的合理性。
一、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与控制
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推行和完善招投标制,利用市场竞争达到优胜劣汰、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目的。这个阶段的管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论文格式范文。
1、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标底和合同价的审查把关,依法维护建筑市场主体各方的合法权益。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确定一套有效的工程造价和材料价格信息机制,提高评标专家的业务素质。
3、根据报价策略,确定投标报价。有了一个项目的成本与造价招投标,施工企业还应讲究报价策略。既要考虑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也要分析招标项目的特点。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类别、施工条件等来选择报价,对一个工程总报价基本确定的项目,灵活运用不平衡报价法。
4、合理确定项目实施成本。在招标投标中,投标竞争重点之一就是价格竞争,而价格优势的形成要求造价编制人员凭借对市场信息的掌握,从以往类似工程中取其实际成本资料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在工程量清单基础上根据技术部门提出的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方案、生产部门提出的设备规模、劳资部提出的各工种结构和人员规模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材料供应方式,确定工程量清单中各分部分项的费用。
二、施工过程中的造价管理
一般来讲招投标,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造价控制应由造价工程师来完成。FIDIC条款中赋予了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计量与支付的权利。因此造价工程师必须熟练地掌握和运用招标文件和合同协议书,抓住工程量清单和计量支付这个关键环节,认真审核承包商的每一笔支付申请,使资金得到合理控制和正常的流动论文格式范文。
1、工程单价控制
工程单价主要分为合同工程量清单已有细目单价和变更工程单价两种。其中,变更工程单价对工程造价的管理与控制影响更为明显。目前,国内公路工程项目基本采用FIDIC条款模式下的工程造价管理思路。变更工程的单价确定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应细目单价的。直接采用合同单价,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细目单价但有工作内容相似工作性质相同的细目单价的,可直接参照相应细目的合同单价作为变更工程单价招投标,或者在原相应细目的合同单价基础上,根据造价分析原理和变更工程的具体情况,经调整修正后作为变更工程单价。
2、工程数量管理
工程数量是工程计量工作形成的最终结果,根据计量对象的特点,计量工作分为关键性计量和非关键性计量。其中,关键性计量工作对工程造价的管理与控制影响更为明显。关键性计量仅指计量对象不可恢复或事后抽查成本极高的计量工作。关键性计量工作主要包括:原始地面线标高的测量、软基处理工程的范围、基底标高测量、土石分界线的测定和石方数量的确定光面爆破数量的核定隧道围岩类别的鉴定、废弃工程的数量核定、计日工的计量、单价构成分析中的关键基础数据等。
3、费用索赔管理
费用索赔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非合约内义务支出而要求对方给予补偿的诉求。引起费用索赔的原因很多,如地质条件、设计变更 、非本方责任等, 费用索赔是正常的合同行为招投标,是保证合同正常履行的一般程序。符合合同约定的处理程序和证据支持材料的要求,是费用索赔事件处理的关键论文格式范文。合理处理费用索赔事件是合同双方维护自身合同利益的重要工作,对工程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至关重要。
三、完善公路施工造价管理措施
1、强力培育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
工程造价咨询是指面向社会接受委托,承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预算、竣工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以及提供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业务工作。坚持重视造价管理的基础工作。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工作是我们进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依据,对合理地确定造价和有效地控制造价起着决定性作用。
2、加强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造价工程师队伍
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造价工程师除了对本专业的知识有很好的修养外,还应懂设计、懂施工技术、懂项目管理、懂经济法规法律 、懂 计算 机应用等,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招投标,融技术与经济知识于一体,是一个具有多层次知识的人才。
四、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造价管理控制与管理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在工程实践中除文中论述之举措为还需要从其它方面不断的加强调研和理论研究,由于作者水平有限,今后还需加强学习,争取为科学造价管理研究做出更大的成果。
参考文献:
[1]崔淑艳;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防灾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3年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