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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平台大较量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6.10.076
[中图分类号]F830;F713.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16)10-0110-02
1电商互联网金融概述
1.1电商平台的定义
电商平台是一个网上交易平台,它是在互联网上建立的一个供企业或个人商务活动的虚拟空间,很大程度上保证了网上交易活动的及时进行,对交易过程的信息整合、资金运转、商品流通起到关键的作用。电商平台是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负责资金、信息安全传递的第三方平台,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离不开电商平台的支持。电商平台的建设以提升企业的交易业务为宗旨,把现实社会的交易转移到网络虚拟空间上来,电商平台的互联网金融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首先,电商平台具有电子商务所具备的所有优点,即不受时空限制、交易便捷、省时省力,这种跨时间、跨空间的交易模式能为企业带来更深远的发展前景;其次,利用电商平台进行交易能很好地减少人工和交易成本,在该平台进行交易时,中间环节被省去,大大节省了因商品流通给企业带来的成本。电商平台为我国企业交易提供了重要的场所,它在互联网的基础上产生,是一种虚拟的交易环境。
1.2互联网金融的定义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有机融合的一种新型金融模式,它使用现达的通信技术手段,实现资金交付流通、信息传递等业务。这种全新的金融交易模式体现了传统金融与现代互联网金融的融合精神,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又是截然不同的,不仅体现在企业交易媒介上,还体现在交易思想上,互联网金融具有更高的交易协同性、各方参与及交易的透明性,有效地为企业节省了中间成本。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互联网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企业来说,利用互联网平台交易能够极大地提升市场竞争力。
2电商金融的要素与模式分析
2.1电商金融的四大要素
电商金融融入了四大要素,保证其顺利进行,即大数据、资金需求方、资金提供方及电商平台。(1)大数据。大数据,是电商平台最重要的数据,是交易过程中所有有效数据的汇总,包括风险控制过程中应用的电力、税务、海关的数据和资金需求方申请贷款时填写的各类单据。(2)资金需求方。资金需求方一般由3部分组成:产品供应商、消费者、第三方网店。(3)资金提供方。资金提供方的来源很多,一般包括电商平台自身、电商平台以大数据为基础向银行做担保、电商信贷市场。(4)电商平台。电商平台支撑着电商金融的稳定运行,它可以对资金流进行监管,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对资金需求方提供担保服务。
2.2电商金融的模式分析
电商平台有消费者信贷和中小微企业信贷两种不同的应用对象,中小微企业信贷又分为信用贷款与应收账款融资两个类型。2.2.1消费者信贷电商平台在消费者信贷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具有一定信用额度的信用支付服务,其依据是对消费者的消费数据进行精准的整合处理。消费者利用此种信用支付服务在电商平台上进行交易消费,使用流程与银行信用卡类似,只需要资金提供方进行消费款的提前预付,消费者按期还款即可。2.2.2中小微企业信贷第一,信用贷款。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资金时可以进行信用贷款,在电商平台上获得足够的信用度,由电商平台提供担保。信用贷款的类型主要分为3种,分别为:上游供货商信用贷款、企业信用贷款及销售信用贷款,主要区别在于参与的对象不同。第二,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同样需要电商平台的信用度,与信用贷款不同点在于需要抵押,资金需求方才可以进行贷款。在这种信贷形式上,主要有两种方式:以第三方网店的形式进行的订单贷款和供应链贷款。
3以电商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中存在的问题
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是我国互联网的使用程度,统计显示,我国网民数量每年都以高比例的速度增长,这就为以电商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条件。但是,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互联网金融交易中的安全问题难以根治
制约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主要问题是安全问题,互联网金融交易中客户信息、资金转移方面的安全问题最为企业关注,首先,对企业自身而言,如果自身网络遭受病毒感染或黑客攻击导致客户资料的外泄,这属于网络系统出现的安全问题;其次,对于消费者而言,如果在交易的网页上出现病毒,那么整个支付过程就会出现问题,从而导致资金转移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就目前而言,互联网金融交易中的安全问题是一大隐患,需要进一步加大以电商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在其交易中的安全防护力度。
3.2我国互联网的普及情况不均衡
互联网是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基础,以电商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发展程度依赖于互联网的发展程度,因此,我国互联网的覆盖面积和密集程度是电商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必要保证。但是,在实际调查中,笔者发现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的经济水平、文化程度、科学发展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互联网系统并没有全面覆盖各个地区。在该情况下,我国的部分地区由于缺少互联网系统的支持,电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受到了限制。
3.3现阶段互联网金融消费的群体比较单一
目前,利用互联网进行交易的消费者群体趋于年轻化,大多数集中在18至30岁之间,尤其集中在大学生群体中,这就使以电商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消费群体过于单一。电商互联网金融的消费单一化导致其交易收入不能满足我国电商互联网的发展需要,互联网金融消费市场有待进一步完善。
3.4我国关于互联网金融消费的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
在互联网交易过程中用户遇到过很多纠纷,究其原因还是在于交易责任方的归属不清、权责不明,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准确来说,我国只有电子商务相关法律,针对电子商务中互联网金融这部分还没有完善的法律,因此,在网上交易的过程发生纠纷,不能有效寻求法律的保护。
4促进以电商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有效措施
本文针对以电商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几条建议。
4.1加强电商互联网交易的基础建设,保证交易的安全性
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关键在于基础设施的完善,基础建设越完善、质量越高,以电商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的交易就会越安全,从而吸引更多的商家和消费者参与。因此,加强互联网基础建设非常必要。首先,要加大互联网交易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交易系统是否完善直接决定着交易的安全性,能否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降低网络交易风险是进行电商互联网金融基础建设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内容。其次,要加强互联网金融的交易政策和网站建设,此方面的完善可以更大程度上吸引企业和消费者。在进行基础建设过程中,了解企业和消费者的需求尤为重要,可以通过调查问卷、对网上订单进行大数据分析等措施来实现。
4.2建立完善的电商互联网交易客户关系数据库
客户是一切经营活动的核心,互联网金融交易中亦是如此。通过各种渠道发现客户、创造商机是保证以电商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交易发展的重要途径。首先,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客户关系数据库,来全面了解客户的实际情况;其次,客户需求情况的变化是企业需要掌握的另一指标,可以通过分析网页的点击时间、点击次数、客户偏好来实现。
4.3明确企业电商互联网交易的发展目标
只有明确企业电商互联网交易的发展目标,才能打造具有企业特色的电商互联网交易。企业要想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必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方案。然后,以客户的意见和兴趣为导向,分析客户的实际需求。
5结语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极其迅猛,企业在以电商平台为核心的金融交易过程中,应该扬长避短,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及完善客户关系数据库等,克服互联网金融交易不够安全和消费群体单一等问题,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电商互联网交易平台。
主要参考文献
[1]黄海龙.基于以电商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研究[J].上海金融,2013(8).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尤其2013年以来,互联网金融呈爆发之态,确实给国内银行业带来了非常大的冲击和挑战,但也是银行的机会所在。”在北京宇信易诚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宇信易诚)高级副总裁欧阳忠诚看来,构建新型服务平台将是未来的发展机遇和趋势。
确实,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一些新的银行服务渠道已经逐步涌现。而这些新的服务渠道的产生,互联网技术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现在,国内各个银行对于互联网技术与传统业务的融合都十分重视,很多银行已经将其视为是下一步发展的战略重点。”在欧阳忠诚看来,这种变化意味着国内银行将会更加注重互联网技术的应用。这对于服务于银行业的IT服务商而言,既是一个很好的发展机会,同时,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这要求IT服务商不仅要对互联网技术十分了解,同时也要有很深厚的业务积淀,更重要的是,还要能够把两者很好地融合在一起。”不过,欧阳忠诚坦言,做为国内领先的金融行业IT服务商之一,宇信易诚一直都十分关注互联网银行的发展,而且也很高兴看到银行业出现的这种变化,“宇信易诚不仅具备完善的产品线,同时,也具备将银行的业务需求同最新的互联网技术融合的能力和经验”。
构建互联网银行金融服务平台
当然,对于IT服务商而言,在这种趋势下,为银行提供IT服务和系统建设的思路也要做出改变。“我认为,未来互联网银行的建设,将不再是以网银为中心,而是要构建一个统一的新型互联网服务平台,在这一平台上,融合了交易、营销、服务、管理、交互等多个模块,而原来传统的网银、电话银行等都会成为这个平台的渠道,各个渠道通过这一服务平台,完成协作和交互”。
据欧阳忠诚介绍,针对这一变化,宇信易诚已经推出了新型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来满足国内银行用户对于“互联网银行”建设的需求,而且还专门成立了一个“互联网银行规划委员会”,来研究互联网银行的发展方向和如何落地应用。“我们认为未来的互联网银行体系是体验银行与智慧银行的结合,新一代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依靠服务与营销、管理与管控、数据分析三大体系为客户提供智能化、个性化的营销和服务”。
新型互联网银行服务渠道体系
关键词:
P2P网贷平台;互联网金融
一、P2P网贷平台风险体现
1.信用风险体现。P2P网贷平台带来的信用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客户个人的信用风险问题。现阶段很多央行都对P2P网贷平台开放,各个金融企业公司之间也建立了一种数据共享机制,在这种机制下会对顾客的个人信息、工作情况等进行显示,但这些这些的真实性不能得到保证。另外,P2P网贷平台的业务需要在网上完成,其信贷审核工作存在一些困难。另外,逆向选择的实行导致企业内部积攒了很多信用差的记录者,甚至还出现了借款人的包装行为,为P2P网贷平台风险管控力工作带来了负担。第二,合作企业和机构的信用风险问题。P2P网贷平台和一些小额担保贷款之间存在竞争关系,小额担保为了留住高质量的顾客,会将一些不好的金融项目转嫁给P2P网贷平台,因此P2P网贷平台的项目质量存在一定的问题。第三,P2P网贷平台不具备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法律监管,导致其发展的担保合同缺乏合理的认证,在和企业的发展合作中存在很多风险问题。
2.资金流动的风险体现。资金流动风险一般体现在产品的异化发展方面。P2P网贷平台和传统的金融管理模式不同,存在一些债券转让和违约担保的问题。P2P网贷平台是一种信用贷款,且对不良贷款记录以及风险补偿信息没有明确的记录,对于一些借贷行为缺乏规范,在资金不受控制的积累下能够导致资金断裂问题,诱发金融企业的风险问题。
3.技术风险的体现。小额信贷的技术风险一般是各种信贷产品中风险系数最高的,对于这种风险一般是通过社会发展指标的信贷技术来补偿。但尽管有补偿机制,但是从发展实际上看,P2P网贷平台的坏账率仍在3%以上,甚至达到了10%,这种现象对金融企业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同时,我国P2P网贷平台的发展环境不成熟,依靠网络的力量不能保证信贷平台的稳定、健康发展,很容易出现发展的技术问题。
二、P2P网贷平台风险控制的必要性
1.P2P网贷平台风险控制对金融行业发展意义重大P2P网贷平台的出现和发展迅速,但是这种快速发展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危机。同一行业的发展出现三个巨头企业是市场发展规律支配下的正常情况,但是P2P网贷平台企业发展数量过多、过快会打破这种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要求。P2P网贷平台的发展效果体现在是否能够得到投资者的认可,而投资者最关注的是自己的资金能不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被收回,即资金应用的安全性问题,投资者需要选择风险最小的P2P网贷平台,由此意味着哪家平台风险控制做得好,投资者就会更青睐于哪家的网贷平台。但如果整个网贷平台的发展都不能让投资者满意,就会导致P2P网贷平台发展的疲软。由此可见,P2P网贷平台的风险控制对整个金融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P2P网贷平台风险控制对投资市场的稳定发展影响意义重大P2P网贷平台得到投资者的关注重要原因是高收益,但是并存的风险问题也容易让投资者望而却步,特别是P2P网贷平台的非正常风险,会扰乱整个金融市场发展秩序。P2P高收益和低门槛的特点吸引了大批投资者的关注,同时在投资者缺乏风险意识的情况下,加重了网贷平台发展的风险。
三、P2P网贷平台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控制策略
1.提升投资人员对风险的认识,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建设。一般投资群众的非理性、从众性心理,加上他们对投资金融知识的了解不够,导致他们不能认识P2P网贷平台存在的风险。针对这种情况,有关人员需要借助多媒体以及网络平台的力量加强对一般投资群众的金融风险知识渗透,减少他们投资的盲目心理,从而实现理性的投资。另外,互联网金融行业本身也要加强自律建设。互联网金融行业要根据2014年的报告显示互联网金融发展需要处理好政府监督以及金融企业自律管理之间的关系。金融企业要建立金融协会以及专业委员会,加强对重大金融风险的监督,并针对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过的重大风险和投资陷阱进行负面分析,从而保证P2P网贷平台的发展。
2.行政部门要积极应对P2P网贷平台的融资风险。金融企业自律发展的同时需要和监管部门一齐发展,行政部门通过行政法规的制定能够发挥重要的监管作用。第一,针对金融市场不真实的信息制定规定。P2P网贷平台的发展需要遵循五个原则,即客户信息的保存原则、不虚构借贷信息原则、风险告知原则、披露经营信息原则、保证客户信息安全原则。P2P网贷平台发展具有资金和技术的支持,通过对其发展信息的披露能够吸引更多的客户加入网贷平台发展中。在众多客户支持下,更需要政府部门发挥作用,及时管控金融发展信息,加强对信息的披露。第二,P2P网贷平台具有金融发展特质,为此需要采用行政手段规定其发展。首先,要设置其准入门槛,在对企业考核之后允许它进行发展。其次,对于网贷平台的资金池,要设定第三方托管制度。
四、总结
综上所述,P2P网贷平台的发展具有金融企业的性质,在为人们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会存在一些发展的风险,为此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对P2P网贷平台发展的管控,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以及知识培训的多管齐下下保证P2P网贷平台的健康、稳定发展,从而在真正意义上通过网贷平台带动我国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金融中介理论;职能解构;职能衍生
中图分类号:F8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68(2015)05010307
互联网已经渗透到各个行业中,不断改变着各行业原有的属性和运作方式。其中,最为显著的是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崛起并在金融领域占领了一席之地。近几年,各种形式的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大规模兴起,尤其网络小额借贷呈现井喷式发展。如以阿里巴巴金融为代表的网络小贷模式,通过构建交易平台,获取客户交易信息,在数据筛选的基础上评估客户的还款能力,并通过网络进行贷款审批和放款。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呈现出势不可挡的发展态势。
互联网金融是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融资方式,称为“互联网金融模式”。金融中介理论曾有力地解释了传统的银行等中介机构为什么得以存在: Diamond认为在信息获取和交易监督上的比较优势使金融中介得以形成;Kapur和Dutta[3]认为当事人的流动性偏好导致了金融中介的形成;Allen和Santomero[45]认为,正是由于金融中介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参与成本和信息不对称并进行风险管理,金融中介才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然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破竹之势使得人们会设想银行是不是会就此消亡,互联网金融是否会成为银行的“掘墓者”。
近年来,关于互联网金融对银行影响的研究屡见不鲜,但从银行职能的角度剖析互联网金融平台对银行中介影响的研究却是学术界的空白。本文旨在填补这块空白,从职能的视角对此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不同类型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如何导致对银行中介的“职能解构”以及相关的“职能衍生性”。
一、文献综述
当前学术界关于互联网金融是否会对银行产生冲击还未形成统一的定论,但总体的观点是基本认同在互联网金融时代银行不会消亡,其中的分歧在于这种影响会以怎样的形式表现出来。尽管从现实看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崛起导致了银行部分业务的萎缩,比尔・盖茨也曾预言:“传统商业银行是要在21世纪灭绝的一群恐龙。”但学术界却似乎对这种影响持有正面的积极态度,认为互联网金融的竞争会给对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带来“鲶鱼效应”,促使它们进一步降低成本,注重客户体验,加快技术创新,同时有利于打破传统银行的垄断地位等。冯娟娟[6]指出,商业银行相较于互联网企业在客户资源、资金实力、风控体系方面具有比较优势,而互联网金融所具有的便捷的交易流程、庞大的用户群体与海量数据的优势也是银行所欠缺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对传统银行业务既存在推动作用又具有竞争关系,短期内不会动摇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部分文献提出这种影响不会动摇银行的地位,如罗翔[7]认为,虽然网络时代使得借贷双方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匹配进而成交,但是从大量信息中筛选有用且真实的信息仍需要成本,并且网上的借贷双方还存在着时间和空间上的不匹配性,于是他指出互联网时代,金融机构不会消失,相反,它会比以往显得更加重要。
现有的文献倾向于从宏观来探讨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等机构的冲击,但却鲜有以相对微观的角度――金融功能――为切入点。基于此,本文从银行传统金融职能的视角对这种影响的形式进行研究,旨在更加微观深入地揭示这种影响,以及提出为应对这种影响银行应当采取的策略。根据Merton[89]的金融功能观,可知在不同时期的经济背景下,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是稳定的,但是其执行方式――金融中介的组织形式――是不断变化的,且朝着更加高效的方向发展,最终导致整个金融体系各项职能效率的提高。也就是说,银行职能是必需的,银行职能的组织形式和执行方式是随着经济社会背景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凭借其便捷性、低成本的服务正在迅速地占领小微金融市场,信用记录较低的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更倾向于通过互联网参与各种金融交易,商业银行传统职能的执行方式将会发生变革以促进机构结构的必要变化,而不是试图维持原有的结构。与此同时,银行机构自身的职能和执行方式也在不断变化。互联网金融的崛起,影响的不是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的生存与否,而是其存在方式。
二、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类型及其对传统职能的解构
2013年作为互联网金融元年,如P2P网贷、众筹融资、电商大数据金融等互联网金融典型业态都有着势不可挡的发展趋势。各类电商平台上,以“余额宝”牵头的的宝宝类产品、企业小贷融资业务、线上多样化保险理财产品等等层出不穷,台电商大数据金融正在以传统金融业没有的独特方式闯进我们的生活。本文将梳理近些年电商金融的开展状况,逐步剖析该模式的产生背景、业务特点、风险点,最后给出驻足长远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电商平台;大数据金融;普惠金融
一、电商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如火如荼
互联网与金融业务的结合,在近几年的中国成为了不可逆转的潮流。而其中推动这一潮流的弄潮儿首屈一指的便是各大电商巨头。
2010年6月8日,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下称阿里小贷)创立了。依靠互联网信息技术,该公司专门为淘宝以及阿里巴巴电子商务平台上中小企业及个体户提供小额融资服务,开创了我国电子商务小额贷款模式。
2013年京东商城上线“京宝贝”为京东中小商户提供小贷,线上完成审批、风险控制、放款,全程最快需要3分钟;2013年8月份,苏宁被证实筹建银行,为上游中小型供应商理工金融扶持,基于自有第三方支付工具――易付宝为消费者提供基金、保险理财产品等服务。9月12日,“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国家公商总局企业名称核准。1号店推出“1金融”平台,面向用户发售“1元保险”、面向供应商发售“1保贷”、未来还会面向商城商家融资的“1订贷”、“1信贷”。“1元保险”是由1号店网站携手正隆保险经纪和长江财险联合推出的“出行无忧险”,实行T+0闪赔机制。后期,“1元保险”将陆续推出生活化、个性化的保险品种。“1保贷”是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达成战略合作后的产品,是银行基于供应商与1号店之间的应收账款提供的一种融资服务。根据自营供应商已确认的应收账款为基础,无抵押、纯线上操作,全过程只需3分钟,随借随还,周期最长6个月。据悉,1号店的商必赢云平台为超过20000个供应商及入驻商家提供服务。而聚美优品、唯品会、凡客等中所大型电商已陆续筹备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
说到这就不得不提阿里巴巴的火爆货币基金网销产品――余额宝。这个由互联网巨头支付宝于6月携手天弘基金推出的创新型货币基金,截至目前数据显示,其开户用户超过1600万户,货币基金累计申购超1300亿元,已经是我国最大公募基金和货币基金,短短4个多月就占领了货币基金超过10%的份额。
据支付宝官网介绍,“转入余额宝的资金是购买了一款增利宝货币基金,其综合费率水平在目前国内货币基金中是最低的,管理费率仅为0.3%,托管费率是0.08%,而普通货币基金的管理费率一般为0.33%,托管费率一般为0.1%。天弘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还特别引入T+0机制,使余额宝内的资金能随时用于网上购物、支付宝转账等支付。此外,增利宝还在产品设计上面进行了创新,例如收益结转方式由目前普遍的按月结转收益改为按日结转,投资者可以清楚地知道账户每日最新可用余额。
支付宝与天弘基金旗下的天弘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的这种合作模式在互联网金融、互联网基金领域具有重大意义。对于支付宝,与基金合作可以增加客户的活期资金收益,提升客户粘性;对于基金公司而言,不需依赖银行渠道就能带来上亿级别的潜在客户,基金规模将快速提升。然而,这对于银行而言影响或偏负面,活期存款竞争方面将面临支付宝这一强大的对手,目前货币市场基金的年化收益在4%左右,远超活期存款利息。对于那些之前较少接触基金的年轻淘宝客户来说,有可能将自己存在银行的钱转入余额宝。互联网基金这一创新理财工具的兴起有可能大大推动存款“搬家”的进程。
由此可见,电商巨头已经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全面拉开了战役。
二、电商互联网金融业务产生背景及特点
电商开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可以说是水水推舟、水到渠成的。其推动因素我归纳了两点:1、电商盈利多元化动力驱使。目前线上经营的成本相比实体商铺优势下降,因为电商对人力、网络技术的资金投入随规模而扩张,以往依靠服务费和差价来盈利的模式已经难以支撑平台运作。因而提供金融服务成了电商盈利的创新途径。2、网络商户的融资需求。电商平台每到大型节日展开的促销大战使得网络商户需要提前加大库存,因而常常产生资金链紧张的状况。但这些中小微企业却是由于融资风险问题使得传统金融机构不愿给予贷款的对象,而电商提供的小额贷款服务便捷高效的解决了这一需求。
电商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特点掌握大数据。对电商平台上采购、销售、财务等数据进行集成和处理,今儿完成自动化审批和风险控制,可以提升营运效率、增加用户粘性、电商金融业务为供应商及商家创造了一个从供货、销售、融资、结算的一体化链式服务,将商家和平台的发展高效互赢地连接起来。
这种金融服务具有小额、快捷、便利的特征,具有普惠金融的特点和促进包容性增长的功能,在小微金融领域具有突出的优势,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传统金融覆盖面的空白。同时有助于促进金融产品创新,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三、电商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风险点
第一,网络技术安全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本身以技术为支撑,在技术方面如果不过关,而对互联网金融的资金安全和正常运作带来很大的影响,并且会长期影响投资人的信心,对平台的影响更加深远。一旦出现遭到黑客攻击不能妥善应对的情况,那么大量的客户数据可能面临被泄露被盗走的风险,对平台的打击是巨大的。
第二,传统银行业的冲击。为了应对互联网的冲击,传统银行业也开始触网,例如民生银行的直销银行、兴业银行“钱大掌柜”、工行的“天天益”等等,拥抱互联网同时也意味着“革命”,无论是对传统思维、传统利益还是传统法规都存在一些挑战。近期,北京银行、民生银行相继内测或上线了直销银行。浦发银行推出“电商通2.0”,为电商提供短贷。在资料齐全情况下,完成贷款审批只需10分钟。浦发通过与电商ERP解决方案服务商e店宝合作,获取电商交易信息。未来还将和快递公司合作,通过快递出货量来判断整体经营情况。
第三,监管层的谨慎管制。不久前,中银协借金融专家之口,称“从维护公平竞争金融市场秩序与国家金融安全计,应将‘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货币基金存放银行的存款纳入一般性存款管理,不作为同业存款,按规定缴纳存款准备金。货币基金纳入一般存款”。监管机构倾向于将余额宝们配置的同业存款作为一般存款对待,计入存贷比,同时缴纳法定存款准备金。对余额宝而言,作为一般存款,利率会受到存款利率上限的限制,目前不能超过基准利率的1.1倍,这对货币基金十分不利,收益很难上去。
四、电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建议
笔者认为电商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有着先天的优势,属于水到渠成的事情。但是,为了避免以上谈到的风险波及该业态发展,产生系统性动荡,在此我提出三点建议。
首先,电商为应对网络技术风险,应该加强平台运营系统的建设。在互联网科技创新、稳定性方面加大研发的资金力度和人才培养,防止系统轻易被黑客攻陷的窘境。并在大数据和云计算方面多加重视。未来的互联网金融市场,谁掌握了大数据谁就掌握了未来发展的主动权,加强客户数据的保护及分析能力。
其次,基于电商平台的互联网金融,应认清自己的优势找准定位,专注于服务平台上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及贴向网购顾客的生活化金融产品。这样,一方面形成自有商业链条,发挥小额、高效、便捷的优势,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另一方面,与传统金融机构形成两个平行的生态圈,让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于大型企业,而电商金融依靠大数据服务于大型金融机构无暇顾及的小微企业和普通大众,弥补传统金融行业的不足。
最后,电商最该做的还是应该在提升商品质量和商户品质,而互联网金融业务是基于为商户和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来展开的。如果本末倒置,只是利用自身掌握了大数据的优势打算在油水丰厚的金融领域淘金的话,长此以往对实体经济将没有好处。
五、结论
电商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大趋势以势不可挡,其对中小微企业融资、多样化金融服务,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但应看到电商金融的优势和劣势并存,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分析的模式需要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提高和创新,并找准自身定位,以免与资金实力雄厚的传统金融机构形成恶性竞争。
参考文献:
[1]CFCA.2013中国电子银行调查报告.热点探究.2014
[2]汤浔芳,董文萍.京东金融平台上线电商加速抢盘互联网金融.21世纪经济报道.2014.3
[3]未央网.电商角逐互联网金融.2013
基金项目: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资助项目。
日本重磅级网络经纪商入驻自贸区再度引爆证券行业对网络证券经纪商牌照放开的预期。业内人士指出,参考成熟市场发展轨迹,设立专业的网络证券试点公司为大势所趋。SBI借道自贸区进入金融服务领域,有望推动中国证券行业与互联网加速对接。
自贸区拓展券商业务创新空间
SBI集团是全球知名的亚洲互联网金融综合集团。公司依托互联网高速发展,旗下汇集证券、银行、保险、外汇交易、盘后交易等多个平台。网络证券业务尤为出彩,目前市场占有率日本第一。
分析人士指出,SBI选择落户自贸区并非偶然。日前,监管层出台多项积极政策,拓宽证券公司在自贸实验区的业务创新空间。
9月底,证监会《资本市场支持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若干政策措施》。其中包括:符合一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双向投资于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可按规定在境内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等五大举措。
长江证券分析师刘俊认为,虽然实施细则尚未,但从五大举措看,证券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发展空间。自贸区将为券商带来的业务方向包括投资类、融资类、财务管理类和交易类业务。具体的创新业务则包括为跨境融资提供投行服务、为区内企业提供新型融资服务、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财富管理业务和参与区内各类金融市场的建设。预计未来三年自贸区人民币债券规模有望突破1万亿元,管理的高净值客户资产规模将达到1.65万亿元,而离岸债券和股票市场合计达7.31万亿元。
猜想网络证券经纪商诞生
北方大型证券公司网络金融业务相关负责人指出,为推动行业发展,促进产品创新,增加证券行业的竞争力,今年年初,监管层提出筹建专业网络证券试点公司。若未来在政策更为灵活的自贸区率先试点,将对中国证券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一、互联网P2P行业分析
网络借贷平台模式从国外引入中国,于2007年,国内首家P2P网络借贷平台在上海正式成立,许多互联网投资的投资者开始关注这一新的借贷方式――P2P。随之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中国互联网P2P金融服务平台快速发展,已经具有相当清晰的规模。在2014年,国家也正式地表明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态度,并在政策上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给予了大力支持。截止2015年底,网贷行业投资人数与借款人数分别达586万人和285万人。较2014年分别增加405%和352%,网贷行业人气明显飙升。2014年网贷行业投资人数与借款人数分别达116万人和63万人。
其次,所谓机遇,也由于国家对P2P的重视,于2016年国家出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多项监管政策,表明国家把控P2P的健康发展的同时也表示国家对P2P的认可;与此同时,有越来越多的金融界精英和互联网人才进入互联网P2P行业,为互联网P2P注入新鲜的力量。
所谓风险,则是由于中国目前还没有完善的征信系统,在运作环节上还有很大的问题。据2015全年统计,全国网贷平台将有896家出现严重问题,2015年是2014年问题平台的3.26倍。在2015年有大量网贷平台出现,造成平台之间出现非常激烈的竞争 。
因此,目前急需研究市场上的互联网P2P借贷运作模式,是否符合国情,是否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是否应该做进一步的优化。
二、互联网P2P运作模式研究
首先,我们要知道P2P起源于国外的个人对个人借贷模式,国外P2P运作模式大致分为以下四类:
1.Lending Club模式
承担的工作是最多的,主要包括:平台需要为借款人信用评级,由平台制定利率,并利用已有的大规模社交网络作为服务手段。
2.Zopa模式
所做的工作主要包括:强制要求借款人按月还款,这样的手段降低了出借人的投资风险,保障了投资安全;但是过多压制了借款人的还款自由,提高了借款人的门槛。
3.Prosper模式
是典型的中介平台,借贷双方完全为自主交易,Prosper不进行干涉,投资者承担的风险更多。
4.Kiva
是非盈利的公益借贷平台,需要国家政府进行资金支持。
国内的互联网P2P借贷经过最近几年的发展,由刚开始的“水土不服”到现在独具中国特色化的运作模式,中国的P2P网络借贷已经有非常清晰的行业布局。有数据得出,行业中已有68家互联网P2P企业得到风投的资金注入,此外,国资国企入股的平台、上市公司分别为68家和48家,具有银行背景的平台为14家。
随着战略布局的逐步分化,中国的互联网P2P运作模式也已经出现细分:一部分只做平台,不介入交易,如拍拍贷,这类风险较小;而另一些则建立了资金池,如宜信、人人贷,介入了资金交易环节。另外,陆金所、有利网则把信贷资产证券化后,通过互联网对外销售。
接下来我将介绍国内P2P网络借贷的运作模式:
(1)P2P模式――信息中介模式
P2P中国化历程中,最开始是模仿国外P2P企业的运作模式,即个人对个人的借贷业务。中国的P2P在刚开始模仿国外P2P的Prosper公司。
信息中介P2P平台是中国最开始的P2P运作模式。但是中国的个人信用信息库不完善,导致P2P平台验证借款人的信息信息非常难,从而无法预测借款人逾期和坏帐的概率。所以,对于刚刚起的P2P来说,让市场接受很难。
(2)P2P模式――信息中介与信用中介混合模式
对于纯信息中介P2P模式水土不服问题,国内开始对P2P运作模式做的改变,P2P平台公司开始承担更多的责任,包括寻找优质的借款人、进行审核评价、参与调查和帮忙处置逾期、出现问题负责追偿、处置。有点类似国外的Zopa和Lending Club,承担起更多的责任。
P2P平台为了让贷款人相信,如果借款人的钱出现逾期情况,该平台有能力将钱追讨回来,一旦出现坏账情况,该平台负责将钱补偿给贷款人,决不让贷款人承受损失。因此出现了担保方。大多数为与P2P平台有关联的担保公司,P2P企业会先将钱偿付给贷款人,然后担保公司与P2P平台后果做平分,P2P平台通过这样的业务转变,开始形成P2P“中国特色”运作模式。
(3)P2C:个人与企业借贷模式
之后,P2P业务在中国发生了第二次的中国特色转变,出现了诸如P2C,即个人对公司的借贷业务――“个人向企业贷款,企业向个人借款”的方式。
借款企业代替了原来的借款人,因为借款的范围拓展到各行各业的实体企业,包括像传统金融中介们,例如传统线下的担保公司、咨询公司、小微金融中心、没有足够资金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开始向P2P平台推荐他们的线下企业客户。
(4)P2B、A2P模式:个人与类金融企业债权与资产收益权受让模式
P2C阶段后,传统类金融机构开始意识到自己也是要借款的企业,拥有的牌照和大量客户,因此众多担保公司、小贷公司、房贷、车贷、融资租赁公司纷纷积极与P2P平台接触。相比中小制造业客户来说,拥有相关牌照类金融企业对于P2P借贷平台风险更小,自此快速衍生出更多形式的P2C、P2B(个人对非金融企业)、A2P(资产对个人)模式。此刻,国内P2P开始向中国特色化的P2P平台转变。
1互联网金融产品交易
从广义上来看,在互联网进行有关金融业务的交易行为都可以称为是互联网金融交易;狭义上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交易是指实现互联网金融货币流通。互联网金融交易产品平台实际上就是将金融产品放在电子商务的平台上进行销售的行为。相对于传统的金融产品交易来说互联网金融产品交易平台获取信息更加便捷,信息的透明度比较高,这是人类理财方式的一个变革。
2互联网金融产品交易平台设计的技术与理论支撑
2.1 JSF技术
JSF技术的主体功能是服务调用框架,它适用于分布式框架下数据量小并发大的场景,它能够实现服务于服务的同步调用,在一个实力尝试失败之后可以接着尝试其他的实例。JSF技术的特点是可以进行高效远程调用,支持多种序列化格式,支持数据压缩,具有在线监控报表的功能。
2.2 Cobar技术
Cobar技术的主体功能是能够高效存储和访问数据,它能够在分布式的环境下为用户提供大量的数据服务。Cobar技术的主要特点是能够进行分布处理数据,也就是说数据不是放在一个统一的库而是被放在不同的库中进行调用,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提高调用数据的效率,另一方面就是当一个数据库发生瘫痪不影响整个数据系统的瘫痪。另一个特点就是数据系统的可线性得到了扩展,系统升级的成本低。
2.3 JMQ技术
JMQ技术的主要功能是实现信息的处理,连接各个不同环节与不同系统之间数据流缓冲,从而提高服务器的运行效率。它属于一个信息中间件平台,适用于系统解耦,非实时系统通讯,异步处理流程等。它具有高可用性,高性能性,能够提供更为丰富的监控图表,实现信息的监控管理等特点。
2.4 Redis技术
Redis技术主要提供的是数据的存储和提高访问速度的支持。
2.5 Nginx技术
Nginx技术主要作用是提高用户的并发访问数。
3互联网金融产品交易平台需求分析
一个互联网平台设计的是否得当,平台设计是否有存在价值,这就需要在产品设计之前进行市场需求分析,分析的对象主要涉及到产品与用户两个方面。
3.1平台特点分析
相对于传统的金融交易平台,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具有效率高、覆盖面积广、具有移动性以及生产成本低等方面的优点。互联网金融产品交易平台实现的是网上金融交易,一方面信息传递速度快,另一方面服务与购买流程标准规范,这就节省了很多的传统的到银行办手续所花费的人工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随着互联网网络普及速度的加快,移动电话的普及以及手机客户端的研发与完善,很多的金融产品交易在手机上就能够完成,就不需要到固定的地点才能完成金融产品的交易。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加入网购的人数越来越多,这样金融产品通过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宣传就扩大了受众的面积,扩大了受众人群,提高了金融产品交易的覆盖面。
3.2用户特征分析
相对于传统的金融产品交易,互联网金融产品交易用户最担心的应该是资金的安全问题。其实无论是传统金融产品交易还是互联网金融产品交易用户第一考虑的都是资金的安全问题,只有对用户提供了足够的资金安全保障才能赢得用户对使用平台的信心和信任,采样才能为平台的发展留下更多的用户,才能支持平台的长久发展。因此相对于资金而言,平台应该更加的关注用户资金的安全问题
除了用户资金的安全题,用户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关于对自己隐私的保护问题。每一个人都会想要维护自己的信息隐私,保护自己的信息安全。因此平台在开发时要注意对用户信息安全方面的考虑。最后就是操作的手续要简便,所有人都不喜欢繁琐的操作程序,因此在设计平台时要尽量简化操作的手续,方便用户的使用。
还有就是页面的反应速度不应该持续太长的时间,在出现问题要有及时灵敏的反应机制。
4互联网金融产品交易平台设计
互联网交易平台的设计设计到许多不同板块的协调。第一是票据理财页面,它包括票据购买流程、票购买功能以及票据功能列表三个方面;第二是基金理财模块,包括基金申请流程、基金赎回流程、基金申购功能以及基金赎回功能;第三部分是资产总揽和我的资产两个方面;第四部分是交易模块;第五部分是交易数据库设计模块,主要是表结构的设计。通过了解这些模块的实际功能与详细设计,我们就能够比较全面的了解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设计流程与实现过程。
5结语
金融产品交易与互联网相连接是金融产品未来发展的一个方向,既是时展的要求也是金融产品发展自己的要求,在互联网金融产品交易发展的过程中需要许多的技术与理论方面的支持,因此要实现互联网金融产品交易就必须注重技术的变革与发展,这样才能促进互联网金融交易的长久发展。
参考文献
中小型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中小型企业以小额贷款为发展动力。近几年,人力资源价值和生产原材料的价格不断上涨,与拥有丰厚发展资金的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仍存在着发展资金周转困难以及小额贷款需求不断增加的现状。由于很多小企业处于发展的初步阶段,贷款额相对较小,实际市场中小额贷款很难满足现代市场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导致小额贷款处于供不应求。
(二)互联网金融优势
目前,很多电商大型企业不断从中小型企业面临的危机中获取丰厚的利润,在实际发展建设过程中,电商利用其本身具备的各种优势,有效处理了贷款信息不对称、风险大、贷款程序复杂以及交易成本高等问题。互联网金融的优势主要表现在:第一,电商金融必须在公开的电脑平台上注册商户,在很大程度上减小了贷款的风险;第二,电商以第三方支付为主要交易形式,有助于提高交易的安全性。
二、基于电商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参与要素
(一)大数据
笔者对大数据的来源做了以下总结:第一,电商平台自身具有非常大的数据优势,其主要数据来源于对上下有交易、物流数据、认证信息以及近期交易动态的处理,在实际处理过程中电商平台将自身的数据优势发挥到最大,形成交易业务中的主要数据;第二,资金需求方准备提交贷款申请之前,必须保障各类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将公司内部各种信息准时提交;第三,为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必须采取措施增强数据的维度,强化数据风险控制。
(二)电商平台
电商平台是维持互联网金融行业顺利发展的基础,在利用大量数据担保行业资金需求的同时,还要监督各项运作资金的流转情况,为互联网行业的顺利发展提供动力保障。
(三)资金需求方和提供方
资金需求方和提供方是基于电商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重要参与要素。资金需求方主要有互联网金融活动中的消费者、第三方网店和产品运输商等。资金提供方的来源有以下类型:第一,电商平台借助自身发展实力提供的资金;第二,电商平台为银行机构作担保的同时,银行机构提供的资金;第三,电商平台作为信贷平台市场的同时,由投资者和资金需求方提供的资金。
三、基于电商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探究
(一)消费者信贷
消费者信贷是指以电商平台为依据,通过存储的数据对消费着的日常消费状况进行分析的过程。消费者信贷过程会限制消费者的信用支付额度,消费者以电商平台为依据进行消费的过程中可以利用自身的信用额度购买自己想要的物品,资金提供方是信用额度的支付者,消费者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内还清所有的支付款目。下图1是消费者信用支付流程。电商平台在发挥自身作用的同时还会向信用支付单位收取服务费,这种支付模式与日常生活中使用的信用卡模式相似,以电商平台生成的平台为主要消费场所。
图1:消费者信贷支付流程
(二)中小企业贷款
1、信用贷款
信用贷款适当资金需求方处于资金匮乏时期,需要以第三方为依托进行贷款缓解资金流通困难的现状。信用贷款以在电商平台上积累的信用度为依据,改变了传统以实物为低压的贷款模式,电商平台为其提供担保后即可获得贷款。信用贷款的参与对象有很多种,以参与对象为依据,信用贷款可以划分为多种类型。
1.1自主B2C平台
自主B2C平台即供应商信用贷款,该平台所有的货品均来自平台货物供应商,在以电子商务网站为依据,将该平台内所有的物品按照实际价格售出。供应商在提供货物的过程中,系统会自动存储大量交易信息,凭借交易信息产生的交易信用既可以作为后期贷款的依据。自主B2C的供应商信用贷款流程如下图2所示。
图2:自主B2C的供应商信用贷款流程图
1.2销售平台式电商
销售平台式电商以第三方网店信用贷款为主,实际生活中常见的有淘宝网,该平台与自主B2C平台相比最大的特点在于它以提供B2C和C2C的平台服务。第三方网点在实际销售过程中,以电商平台为依据,交易过程中积累的交易信息会动转化成交易信用,第三方网点即可凭借交易信用申请贷款。销售平台式电商的第三方网点信用贷款流程如下图3所示。
图3:销售平台式电商的第三方网点信用贷款流程
1.3B2B平台
实际生活中常见的B2B平台以阿里巴巴为主,在实际运营过程中,B2B电商平台上的企业在购买产品和销售产品的过程中会积累大量交易信息,系统会自动将存储的交易信息转化为交易信用,B2B平台上的企业即可拼接交易信用申请贷款。B2B平台会员企业信用贷款流程如下图3所示。
图:B2B平台会员企业信用贷款流程
2、应收帐融资
应收账融资是实际施工过程中如果第三方需要贷款,必须以实际交易过程中积累的信用度为依据,向资金提供方提出贷款申请。常见的应收帐融资形式主要有自主B2C平台,及实际运作过程中的供应链贷款和以第三方网网点为平台的订单贷款。
(三)电商金融的风险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