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8 08: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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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部的[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及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颁布执行一年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核验制改革为备案制,沿用多年的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的工程进行质量等级核定改为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对竣工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通过办理备案手续得到确认。但在实际竣工验收过程中,有些现场工程师还不了解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不熟悉《暂行规定》及《暂行办法》,不清楚施工单位要做的工作以及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的质量评估报告的内容。
1、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单位的本职工作
1.1组织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1.2要求监理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且要求监理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在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意见。
1.3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1.4在竣工验收会议上,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
1.5接受有关方面对现场所有资料的审查。
1.6在验收各方人员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字。
2、竣工验收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的工作
2.1就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及咨询,协助建设单位制订竣工验收方案、确定验收组成员名单及竣工验收程序。
2.2协助取得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用文件。
2.3协助通知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4协助组织竣工验收。
2.5记录、归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的汇总材料。
2.6协助审阅上述各参与方的工程档案资料。
2.7协助组织实地工程质量查验。
2.8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协调各方意见,起草竣工验收意见。
2.9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3、竣工验收程序
3.1竣工预验收:(1)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验收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评定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竣工图)报送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2)总现场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现场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督促及时整改;(3)验收合格后,由总现场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要求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3.2竣工验收
我们施工单位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1)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3)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检验。(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3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4、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建设部的[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及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颁布并实施了几年,但在实际竣工验收过程中,有些工程监理人员还不了解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不熟悉《暂行规定》及《暂行办法》,不清楚工程施工相关单位要做的工作以及工程施工相关单位应该提供的质量评估报告的内容。
在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单位的主要工作是组织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要求施工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且要求施工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在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意见;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在竣工验收会议上,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接受有关方面对现场所有资料的审查;在验收各方人员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字。
在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单位应该就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工作内容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协助建设单位制订竣工验收方案、确定验收组成员名单及竣工验收程序;协助建设单位取得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用文件;协助通知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助组织竣工验收;记录、归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的汇总材料;协助审阅上述各参与方的工程档案资料;协助组织实地工程质量查验;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协调各方意见,起草竣工验收意见;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竣工验收程序分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验收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评定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竣工图)报送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总现场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现场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督促及时整改;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要求施工相关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别向验收组书面汇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验收组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并实地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检验。验收组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有工程概况、质量评估依据、工程质量概况、质量评估意见。
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2)建筑面积。(3)层数。(4)建筑使用功能。(5)结构形式(地基处理方案,基础及主体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结构抗震等级。(6)建筑装饰特色。(7)水、暖、电、通风、空调等设备安装工程的特点。(8)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名称。(9)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名单,现场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
质量评估依据:(1)设计图纸;(2)施工承包合同;(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4)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施工验收规范;(6)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必须设立几个工程相关的岗位管理人员,对整个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尽量做到“事前控制、事中介入、事后把关”的全过程审计监督。
(一)加强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监督
监理工程师是一个专业性的行业,其职责是对整个工程从开工到完工,利用其专业技术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进行每一道施工工序,达到质量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由于监理的独立性、公正性和专业性,为建设部门更好地完成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了保障。工程监理应该从工程开工开始,包括图纸的汇审、材料的选定、合同的修改或调整、施工过程的监督、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等工作。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监理工程师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调查,科学的作出判断,通过协商,以合同为准则,公正的作出决定。
(二)加强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的监督
为协调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关系,建设单位需委派一名熟悉施工专业知识和预(结)算技术的人员(甲方代表)进行现场监督和管理。甲方代表监督施工合同的执行,及时协助监理处理日常事务、向建设单位领导汇报工作,对监理的签证进行现场监督,并且现场拍照取证、搜集等相关隐蔽签证资料,为日后的结算打下基础。甲方代表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主要有:工程放样定位;隐蔽工程验收;图纸变更及签证;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各项工作;工程款拨付额的审核;参与项目的各种分项验收,主要包括基础验收、主体验收、各专项验收;参加分管工程的工程例会、工程协调会、工程竣工验收会、工程总体验收等。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甲方代表单位对基建主管部门领导负责,定期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工作,所作出的签证经主管部门领导签字盖章认可。
(三)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
在工程项目立项前,审计人员应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测试,对拟邀请(公开招标)的投标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质、诚信度进行测试、评估。施工过程中,按照施工合同的要求,经常到施工现场进行突击检查,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质按量进行施工,材料购进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监理和甲方代表的签证是否属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有关领导,并及时进行纠正。特别是隐蔽工程,在签证前内部审计部门必须进行现场勘察、拍照取证、丈量相关数据资料。工程付款必须严格按合同进行支付,并且经内部审计部门签字认可,否则容易出现工程款多付的现象,并且可以有效地杜绝单位主管人员虚立工程项目骗取单位的资金。内部审计部门内部也应建立监督机制,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向内部审计部门领导负责并汇报工作,所作出的审计结论,必须经内部审计部门或预算管理部门领导签字认可。
基本建设工程的预(结)算在送审之前,各个部门必须事先进行审核,并有审核记录。例:某高校在刚开展基建审计时,由于经验不足,主管基本建设的部门没有进行审核,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时,必须对每个分项工程都必须进行审核、测量,调查核实所用材料,工作量非常大,审计效果也不好,往往一个工程经审计后,结算造价在施工单位报价的基础上减少50%~20%。后来经过审计程序上的改革,要求监理和基建主管部门利用其对工程较熟悉的有利条件先进行审核,内审部门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审计把关,既减轻了审计人员的工作量,又降低了审计风险。该高校还规定,基建主管部门审核后,如果审计部门再审减20%,基建主管部门就会受到处罚。经过改革,现在审计部门的审减率一般在2%~6%之间。
二、对零星工程进行工程招标是降低内部审计风险的好方法
通过公开招标(外部招标和内部招标),施工单位为了中标,必然会根据自己的实力和经济承受能力,比价格、比技术、比质量。工程造价自然会降到一个比较真实、合理的位置。
招标的工程,审计人员只需在施工前把好合同关,施工中抽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完工后只对增减和更改的工程进行审计,既减少了工作量,又可以降低审计风险。例:某高校的单身楼装修工程,在统一的图纸和招标说明书的情况下,限定了材料、工期、工程质量等级,4个工程队进行投标,最高报价38.76万元、最低为28.47万元,经过综合考虑,最终选定了报价28.47万元的施工队且签订合同为固定包干总价。结算时,由于更改、签证的项目不多,本来要用一个月时间审计的工程,几天时间就完成了。
对于用量较大、单价较高、没有当地信息价作为参考的主要材料、设备,以及进行高级装修而没有定额指导价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市场询价、调查,确定双方都能认可的价格,这样,才能避免日后由于价格问题而争执不断、结算不了。
三、重视审计调查和取证是降低内部审计风险的关键
1 引言
建设单位对施工阶段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一直是建设项目控制的重点,也是投资方和建设单位相互之间经济利益的保障。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直接影响整个工程项目的成功,其工程管理的有效性控制措施直接决定建设项目的质量。建设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的直接操作者,应该切实从工程状况出发,考虑具体的施工环境,结合投资者的相关要求对工程造价进行严格的控制。按照相关的规范认真实施合同方案,切实保证购买材料的价格和质量,时刻注意市场材料和设备的价格波动,保证建设项目保质、保量的竣工,实现投资双方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2 加强施工阶段工程管理的有效性
2.1 工程造价的控制
工程造价的控制是实现项目效益的有效途径。对于不同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该结合项目投资者的要求和预算,考虑市场相关元素的影响,采取正确的工程造价控制办法。
(1)工程标底编制的控制。建设单位应按照投资者的要求,结合自身建设项目的特点,寻找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进行工程项目标底的编制。不能只考虑到编制费用而使用建设单位内部的人员或者没有相关编制技能的人员进行编制,从而造成编制成本过高,给双方带来经济损失。例如,可以聘用一些专业技能强的人才,投标前对项目进行合理估算,同时做好相关保密措施。编制过程中的操作,要严格执行相关规范,避免因偷工减料而影响工程项目质量和工期。
(2)工程变更的控制。施工过程中如果实在需要变更相关的工程项目,就需要提早做出预算,尤其是对一些影响到工程造价的重大变更,应该在预算后进行合理的资料审核,避免材料的遗漏而给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于内容详实,结果预算等都符合要求的变更工程量,要有相关部门的签署意见。在工程项目变更之前,要根据相关专家的专业技能,对工程项目的整体信息进行重新评估,保证工程项目信息的完善性。在工程变更之后,要按照相关的要求对建设项目进行合理的交接,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手续的完善性。首先,应严格控制变更工程量的基准,增加建设内容。其次,对于实在需要变更的工程量所涉及的费用,必须制订相应的标准,只有设计、建设、监理三方共同签字才能认为文件有效。这样,需要变更的工程能够提早发现,减少经济损失。
(3)工程材料的控制。建设单位施工的工程材料要进行严格的控制,按期保质保量的购买,同时要保留相关的材料交易文件,以方便竣工时的复查。对于建设过程中单价较高、数量较多的材料,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从而保证采购的公开、透明。例如,土建工程中的商品混凝土供应,为了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建设单位可以通过招标采购,通过建设单位工程现场提供场地、水、电等设施的条件下,供应商建立大型混凝土搅拌站供应混凝土。这样,不但可以降低运输成本,同时也能降低工程造价。
2.2 工期和工程质量的控制
对于建设项目的工期和工程质量的控制,可采取相关人员进行监督。建设单位应该考虑投资者的意见,及时、有效地反馈,聘用第三方工作人员进行合理的监督。对于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突发事件,监督人员可以透过调查、审核、统计、汇总,然后将相关的材料信息汇报给投资方,以方便制订相应的紧急方案。
对于工程质量的控制,例如,重要材料设备可以由“甲供”变成“甲控”的材料供应方式来实现具体的材料、设备的管理,保证了工程质量,发挥批量采购的优势,利用集团采购的特点,降低采购的成本。同时,监督人员也可以制订相应的监督安排,定期抽查施工单位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对施工建设单位的项目安排,监督者也能够从整体上提供合理的、科学的意见以供参考。为方便建设单位能够按期竣工,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人员也可以做到定期反馈投资者的信息要求,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带来损失。
2.3 合同方案具体实施的控制
施工单位应该按照项目前期的合同方案进行施工,对于方案中可能存在的内容复杂、投资大、工期长、涉及原料种类多、工序复杂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可以进行适当的再培训,提高自身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签订合同后,施工单位可以进行现场学习,对合同内部的条款进行合理的推敲,增强合同条款的保密性。例如,对工程项目合同,建设施工单位要明确合同内容和相关规范界限,做到资料齐全、文字严密、避免含糊其辞,准确理解和领悟相关条款,这样,才能保证合同方案的有效执行,避免纠纷的发生,减少施工过程中由于双方理解误差所造成的工程损失,降低工程费用。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3)08-0120-01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近几年来国家对服务性事业单位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加大,但长期来,事业单位的项目的财务管理是一个薄弱环节,而项目的财务管理,是对项目的前期的准备、项目执行、财务日常监控直至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的整个全过程管理与监督,是一条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管理体系,项目的财务管理是项目建设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应进行独立的财务核算,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成立财务机构,配备财会人员,财务负责人由主管部门或施工企业委派,项目经理不得自行调换。项目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项目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现就项目的建设周期的财务管理做以下探讨:
1项目前期准备管理
目前,许多单位在确定或安排项目时应充分进行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分轻重缓排序后视当年财力状况择优进行安排。建设准备阶段主要包括初步设计编制与审查、概算审核与报批、实施方案制定、建设条件准备等内容。依据审定或批复的初步设计,项目建设单位编制实施方案,并做好建设条件准备等工作,业务主管处室负责实施方案审查并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另外,事业单位的项目的前期准备要服从上级部门中长期的计划的安排,依据审定或批复的初步设计,项目建设单位编制实施方案,并做好建设条件准备等工作,业务主管处室负责实施方案审查并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
2项目执行管理
项目执行过程中主要是对资金和成本的管理,根据项目的可研报告加强对项目资金的运用,加强成本管理。建设实施阶段主要包括年度项目任务安排、投资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内容。
2.1重视项目实施执行
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着重预算,轻执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资金分流、财权分离、管理分散的现象,导致项目不按可研方案实施,改变项目资金用途,超预算支出等情况出现。单位应该通过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项目建设负责人及时查看项目建设类会计报表和相关财务资料,有计划地安排项目资金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同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纠正,保证项目实施实现风险最小化,效益最大化。
2.2加强项目成本的管理
在项目支出过程中,荐单位不得随意调整预算,如确因项目调整需要,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并进行预算调整。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成本的管理要加强,不得随意开支项目成本,项目成本、费用开支要合理,不得乱挤、乱摊成本,并通过乱摊成本方式改变项目资金用途。单位应要求财务管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对各项支出内容进行分析,严格控制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通过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挖掘降低成本潜力,提高经济效益,按项目实施预算进度分期进行,内容包括计划、实际差异和差异原因分析,以便修正计划或提出改进管理措施。
3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的管理
3.1组织竣工验收
由竣工验收小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2项目的绩效考评、追踪问效
事业单位的项目一般是在规定的执行期结束后三个月内组织验收,验收的主要形式包括:会议审查验收、网上评审验收、实地考察验收、功能演示验收等。可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验收需要,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验收。验收专家在审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考核、观看演示、提问质询的基础上,独立提了意见,经专家组详尽讨论或专家组长归纳汇总,形成验收结论意见。在项目验收过程中,需要提供财务资料,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及其批准的文件;招投标文件(书);历年投资计划;经审核批准的项目预算;合同、工程结算书等有关资料;有关的财务核算制度、办法;其他有关资料。
在进行项目验收工作后,项目建设单位应该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领导,组织专门人员,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建设单位会计报表是综合反映建设单位资金来源、资金使用和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建设单位会计报表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是监督基本建设投资的合理使用、分析概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果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应加强对建设单位会计报表编制工作,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建设单位在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表时必须编写财务情况说明,其主要内容包括:概算完成情况分析、在建工程情况分析、交付使用资产分析,转出投资及其他待摊投资的说明。财务情况说明必须简明扼要,条理清楚,有情况、有说明、有分析、有建议。
3.3项目档案管理
基本建设财务档案包括基本建设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竣工财务决算及其他资料:如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概算及批复文件,经批准的施工图预(决)算、合同、工程结算书等有关资料,历年投资计划、批复文件等有价值的资料均应立卷归档,以备后查。
中图分类号: G2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根据合同及有关要求,对工程建设参与者的行为所进行的监控、监督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制止建设行为的随意性,保证建设行为符合要求,促使建设项目按计划实现。我国从1988年开始开展建设监理工作,从根本上改善了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提高了管理效率和工程质量。但就目前许多工程建设监理来看,由于对监理档案管理的重视不够,给监理工作业绩评定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都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一、监理档案的形成
监理档案是指在监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一定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献,它不仅反映出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情况,而且是监理工程师公正处理索赔和延期、合理解决合同纠纷的依据,是监理单位进行工程建设管理的成果,对该工程项目竣工后的管理和维护具有长期或永久查询、考证和指导作用。监理档案是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完整、准确、系统的监理档案能为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维护提供可靠的依据,是评定监理工作、界定监理责任的证据,也是工程建设管理、审计检查工作的重要依据,其重要性不言自明。
二、监理档案的重要性
监理档案对于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都有非同寻常的意义。监理工作不同于工程勘察、设计和建筑施工,有着自身明显的特点:即不以实物形式体现,是一种管理性质的软服务,它的工作效果不能单独呈现出来,而是隐含在建设产品之中,这就要靠完整、翔实的监理档案来体现。同时,监理档案的质量,也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在建设单位项目档案中举足轻重。因此,监理档案是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档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监理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项工程项目的建设,尤其是规模大、投资多、自然条件复杂、涉及面广、建设周期长的工程,所形成的监理档案是十分浩繁的,而且杂乱无章,形式不一。由于部分监理单位对监理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不重视,造成了监理档案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监理人员档案意识淡漠。在工程建设中,监理人员将主要精力放在了抓进度、抓质量、抓关键目标的实现上,忽视了档案管理工作,档案意识不强,对监理档案重要性认识不够,不重视原始资料的形成和积累,导致原始资料内容填写不准确、签署不全、墨迹不符合要求、签字潦草难以辩认。
2、归档制度不健全、资料收集滞后。工程建设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人员变动大的特点,容易造成监理资料交接手续不到位,导致原始资料遗失。由于制度不健全,没有合理确定归档时间,导致该归档的原始资料滞留在个人手中,也容易造成原始资料的丢失。部分监理项目的监理人员平时不注意资料的收集、编写和整理,一旦工程验收或检查时搞突击,粗制滥造、漏洞百出。
3、忽视对施工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工程监理对施工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是监理的工作职责,工程监理要对施工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情况进行质量检查把关,在控制节点进行审核、签署,发现问题及时令其整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规定:“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署竣工文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收集、编制、整理后的项目竣工文件的完整准确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
四、加强监理档案管理的措施
1、加强宣传,提高档案意识。工程监理单位应充分认识到档案管理对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定期开展档案知识讲座,深入学习《档案法》、《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和整理规范》等法律法规,逐步提高监理人员的档案意识,使监理人员了解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明白档案整理规范要求,支持档案工作并发挥每个监理人员的作用,共同做好档案工作。
2、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重视监理档案管理工作,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设置专职监理档案员,并将档案工作纳入工作责任制,加大考核力度。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收集、整理、组卷、编号、编目、鉴定、审核等各环节的程序和标准。明确监理档案的收集范围、保管期限和分类方案,确保档案工作协调及时有力,档案收集整理有章可循。
3、监理工作与监理资料收集同步。监理资料是在工程监理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根据这个特点,为了保证监理资料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项目监理机构还应建立内部工作制度,确定工作程序、内部会议制度、工作检查、汇报制度,监理人员汇报监理工作时,应同时汇报监理资料的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监理人员工作时,也应同时检查其负责的监理资料。
4、监理施工质量与施工资料并重。监理档案管理要做到及时、真实、有序,在施工监理中,还必须重视对施工资料的监理。施工资料是施工过程的记录,对工程的验收是在审核施工资料的基础上,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施工资料不符合要求,则工程实体质量就无从谈起,因此对施工资料的监理也是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促使施工单位对施工资料管理的重视,在工程施工之初就要强调施工资料的重要性,要严格把关施工单位对其资料管理的质量,坚持工程报验必须资料先行。
5、监理资料的分类整理与收集并重。监理资料是在工程生产过程中形成的,虽然资料已经按要求生成,但许多监理工作者在检查时不能提供所需资料,究其原因是监理资料管理人员未对监理资料进行有效整理,致使在需要查找某份资料时不能及时提供,其实有效的分类能使监理过程比较明朗,同时也能体现一个监理组的管理水平。
总之,监理档案是建设项目档案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评定和竣工验收都有很重要的意义,监理企业应重视监理档案的管理,从源头上把好监理档案的收集关,为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提供保障,真正发挥好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工作的作用。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概述
工程建设是指与建设相关的、要达标的、有期限限制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工程阶段,其中包括计划、调查、设计、采购、实施、运行、验收和交接等阶段。工程资料主要指工程建设从项目的提出、筹备、设计、施工到竣工投产等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图纸、图标、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各种形式的信息总和。因此,工程资料是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真实反映,应具有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可靠性、细致性等特点。
做好工程资料的搜集和整理也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达到两个条件:一是建筑物体达到验收条件;二是施工过程中质量技术管理资料达到验收条件,两者缺一不可。工程资料则是来源于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又再次用来还原工程的原貌。对于建筑有形物体,验收时只能在外观上加以评价,对于内在的施工质量情况,以及将来的维修、管理、使用、改建,只能通过翻阅整个施工过程的有关质量技术资料,看其是否清楚齐全,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来检验。
工程资料和工程建设是相互依赖,相互并存,而且工程资料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同步产生的。如何更好的使工程资料取之于工程,用之于工程,这是当前工程资料搜集整编中值得探讨的问题。
2实践
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提出工程资料分类与搜集整编方法,同大家一同学习。
2.1 工程资料的分类与归存
2.1.1工程资料的分类原则
(1)工程资料应按照收集、整理单位和资料类别的不同进行分类。
(2)施工资料分类应根据类别和专业系统划分。
(3)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分类、整理和保存除执行本规程规定外,尚应执行国家及行业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地方有关规定。
2.1.2 工程资料的分类
工程建设一般将工程资料分为四个部分。
(1)基建文件,包括工程科研、立项、审批、征地、拆迁、勘测、设计、招投标、开工审批、概预算及工程竣工验收等阶段的项目建设文件。
(2)监理资料,包括监理规划、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监理通知、工程总结、合同、勘察、设计、施工等实施过程的监理资料。
(3)施工资料,包括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安全与功能检查、观感质量检查和竣工图等资料。
(4)工程档案资料,包括工程档案立卷及移交等,由建设单位整理提供。
2.2 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编制
工程施工资料是整个工程建设资料中的重点内容,在施工过程中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整编等过程,尤其是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收集过程尤为重要,用于工程的原材料、设备、构配件等进场时必须有厂家的出厂证明及合格证,如不及时收集,将造成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缺失。
2.2.1工程的开工报审资料
工程的开工报审资料必须在工程施工开始前完成,开工报审资料完成,意味着施工准备的各项工作已经完成,开工条件已具备。如:征地工作已结束,施工所需水、电、路已通,施工设备已进场,人员已到位,原材料已检测等,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开工资料签发工程开工令,工程开工令签发后,工程才能正式进入施工阶段,才会产生关于工程的评定、质量保证、工程结算、完工验收、竣工决算等一系列相关资料。
2.2.2工程施工资料的编制、管理
同时,在工程施工期间,隐蔽工序要在隐蔽前及时签证,工序工程完工后,质量评定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工程结算时的计量资料应及时签证。工程施工资料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何收集、编制、管理:对于一份排列有序、内容齐全、清楚明了的分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必须在施工中根据工程实际物体去量化,并按照有关规范、规程去检测、评定,做到物体实际质量等级与资料内所记载的质量数据相符,这是物体质量的实质反映。任何一个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如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对该工程质量具有否决权。
2.2.3工程项目验收
在工程资料中,还有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工程结算资料。一份准确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能准确的反应工程施工期间的投资控制。所以在结算资料形成时,及时、准确地进行结算计量资料的计算、签证极为重要。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工程在验收中要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消防、环保、规范、城市建设档案等验收文件或准许,最后再由建设单位组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工程的各项指标和问题以及技术等层面进行考察和检测。
(1) 竣工工程档案资料整理的内容
建筑工程资料整理应按建筑工程施工主要部位分类,即质量控制资料应按地基、基础、主体、装饰、屋面、水暖电卫等分部工程独立装订成册。
(2)关于档案专项验收的条件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公用设施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建成;项目经试运行考核各项指标已达到设计能力。
(3)申请需提报的资料
档案行政许可申请表;档案专项验收申请报告;项目档案工作汇报材料;自评分表。
(4)关于档案专项验收的程序
验收组组长主持验收会,通过档案专项验收组成员名单;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汇报,建设单位汇报项目档案管理总体情况;施工单位汇报项目施工档案管理情况;设计单位汇报项目设计档案管理情况;监理单位汇报项目监理档案管理情况。分组进行,并且按照分卷资料的总量进行抽查,评分等,对于抽查不合格的资料要及时进行整改,整改达到要求后方可下发档案验收报告。同时在进行工程的验收时,注意保证其质量。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器具及设备等的质量证明和进场材料试验报告等,这些资料全面反映施工全过程中质量的保证和控制情况。
结语:在工程建设中,要坚持档案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尽可能地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档案的收集和整理是十分繁琐的,对收集者的素质和专业修养要求比较高,需要全面专业。在现代化建设日趋发展的中国,各大工程建设将更加如火如荼,在做好建设实施的同时要更加严格地做好工程档案的规范化,这对于工港口、桥梁、城市的工程项目建设的设计、施工、修建、运营等各个环节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工程建设的规范化,工程资料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作用和意义越来越显著,所以,管好用好工程资料,我们每个工程资料管理人员都身负重任。
参考文献:
[1] 王军花,尹杰.加强工程建设资料管理及利用[J]. 工程建设与设计. 2006(01)
[2] 肖玉强.浅谈工程监理对施工资料的监控[J]. 科学之友. 2011(08)
中图分类号 :S27
近几年来,国家每年投入大量资金发展高效农业、规模开发,充分发挥项目对农民增收的作用。本人从二00五年开始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监理,根据此项目的特点,谈谈具体监理工作的开展:
一、 监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域跨度大、工程散、工作量大、交通困难。虽然每个项目规模小、造价少,但仍要求必须严格把好材料关、工序关。关键、重点部位采取旁站措施,控制工程质量。所以,监理人员数量的安排必须充足、专业配备必须齐全,并且人员各方面素质要高、责任心要强。
二、 监理合同的履行
经监理招投标,监理合同一经签订,公司迅速组建项目监理组,认真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各项监理业务。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及时安排人员进驻现场实施监理,行使监理的义务、职责,实施现场的“三控制”“两管理”和“一协调”工作,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三、监理任务完成情况自我评价
1.进度情况:严格按合同要求实施控制。工程开工前,审查总进度计划报审,是否符合施工合同工期要求。每月要求报月进度计划表,定期检查、纠编,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
2.质量控制情况:该工程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目标为合格,最终验收达合格标准。
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组积极地熟悉掌握图纸,对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向建设单位汇报;及时、详细地对施工单位进行了施工监理书面交底;严格要求施工与资料同步;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图纸等。为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打下了基础。
在施工质量控制过程中,监理组关严把材料。履行材料报验手续,对进场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严格认真地检查,审查质保资料,对要求复试的原材料,监理员见证取样、送检、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准使用,杜绝不合格材料使用在本工程上。
在严把材料关的同时,严把工序质量关,履行工序报验手续,凡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严禁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等。
在施工阶段监理过程中,正确运用监理工程师联系单、通知单等,及时与业主、承包单位进行沟通,得到了业主的支持和承包商的共同配合,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工程竣工扫尾阶段,监理部组织工程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在承包单位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在自检合格的情况下,监理部组织再验收。在资料、工程实体全部合格的基础上向业主作竣工报告。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3.工程造价控制情况: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做好计量工作,按实提供给审计单位进行扣减,并参加最终审计结算工作。审计结余资金根据实际需要,增做项目。
4.安全情况:每日巡视必查安全,检查安全防护、安全警示标志、工人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等,杜绝安全隐患。
四、 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需农业资源开发局、财政局、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的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下,工程才能正常顺利开展。在施工过程中,对发现的有关质量、安全、进度等问题,第一时间同施工单位进行交涉,要求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签发整改通知单并与向农业资源开发局汇报,请求建设单位的支持。
五、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监理工作难度
1、由于目前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还无验收规范及标准,结合本工程特点,在监理工作中,先后查阅水利、市政、国土项目等规范、资料标准,进行了参照、对比、学习,结合实践寻求适合本工程的验收和资料要求,但仍需完善。
2、本工程施工队伍数量多、素质不一,管理较困难。有时,一个小问题需要苦口婆心说若干次结合书面要求。而导致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本人认为同施工招投标有很大关系。只有规范招投标市场,杜绝无施工资质的人员挂靠资质,非法中标,才能规范施工、监理。虽然在建设单位的共同督促下,各施工队伍的自身意识和工程均有较大的改善。但某些方面很难实施,如施工技术资料与工程很难同步,无法改变。许多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误认为施工技术资料属于监理资料范畴,由监理负责收集、整理、完善等。
3、在这几年的工作实践中,经过与业主领导、各施工单位的多次沟通、交流之下,大家的质量、安全、资金意识、责任心等都有很大的提高。
中图分类号:O2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1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重要性
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是一个由投入物质量控制——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产出物质量控制的整个过程。施工工期、施工技术、施工气候、施工的地理环境以及人文环境等因素对市政道路质量都有很大的影响,无论哪一个因素没有控制好都会出现质量问题,这就是典型的木桶效应,因此对该项目的质量控制就显得极其重要。
1.2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
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图纸)、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与方法,是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共同依据。在施工过程中,工序及原材料的质量控制还以一些专门的法规作依据,主要包括:
有关工程施工规程及验收规范。如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地基与基础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质量检验、取样的技术标准,使用的相关材料的验收、包装、标志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二、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对质量进行控制
根据工程质量形成的过程和时间段来划分,可以将工程质量控制分为三个阶段: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竣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
2.1 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对各项工程参与者进行审查。首先,监理工程师应该持证上岗,并且是懂经济、管理、技术、法律,并且还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的全面技术人才;其次,施工队伍的素质(包括思想、技术、身体)将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因此,在审查时发现有不合格者,取消上岗资格。对施工方法进行审查。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提交施工方案上报监督部门,经审核通过后即作为施工依据。对工程设备进行审查。对于重要的施工机械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测,经质量管理人员认可后方可使用。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进行抽查。所有用于工程中的材料必须有抽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在施工前进行环境调查,熟悉施工环境。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明确各部位的质量标准。
2.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依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设计说明及施工图)等;技术标准、实验及取样的技术标准、材料验收的技术标准以及相关建筑安装作业的操作规范。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是保证质量的关键环节,工序质量控制的目的是在没有形成产品前,也就是这条市政道路没有结束工程建设时,对项目的质量进行监控,跟踪质量变化,分析引起质量变化的原因,采取措施纠偏。
工序质量控制的原则是通过对工序的一部分进行检验,统计、分析、判断整个工序的质量。如果工序质量与预期标准出现偏差,则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影响质量的主要因素,对其进行控制和修正。其控制内容包括:工序活动开始前对条件的控制,要求人、技术方法、材料、机械和环境能满足施工要求,为保障工序活动的质量,严格控制这五大影响因素是基础;采用必要的检测手段或工具,对工序活动结果进行质量检验;对检验所得的数据进行分析,从中找出这些数据所遵循的规律。根据工序数据分析和质量标准,对整个工序的质量进行判断,当工序质量正常,则进入下一个流程,当工序质量发生波动时,就进行工序分析,以寻找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特别是主要因素;找到主要影响因素后,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修正,以达到规定要求;为了检查调整和修正的效果,需要对调整后的工序再次进行检测、分析、判断,直到质量达标为止。
三、工程竣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工作当道路修建工程完工后,对该道路的路基、外观按规定进行质量核查,看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文件要求。工程质量验收分为过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3.1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对于工程质量的验收,应遵循一定程序:各个小项的工程完工后,由施工方的检验人员自行检验,并汇总;当各环节质检符合标准时,由施工方提出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应联合监理部门对该工程进行质检,并写书面报告。3.2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内容及依据
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内容是:保证资料检查、对分项工程的内容进行抽样检查;其中以原材料、施工检测、试验资料为重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主要依据:国家有关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法律法规、经审批部门核准的项目相关材料、以及工程承包合同等。
3.3过程验收的要求
施工过程是形成质量的关键,因此,对影响施工质量的各因素进行监管对保障工程总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市政道路建设的质量验收应该在施工单位自行验收评定后进行。凡是参与质量验收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要求。应该做好原材料的取样和检测工作。
隐蔽工程要在隐蔽前由建设单位通知相关的监管单位进行验收,同时还要上报验收文件。只有通过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才能保证施工质量与规定要求相符合。
3.4竣工验收的要求
竣工验收时由政府牵头,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的,具体的要求如下:
1. 施工单位第一次质量检验
为了在正式验收时顺利通过,所以在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质量验收,即第一次工程检验。第一次质量检验一般分为三个层次;分包方自验:工程分解成很多小块,负责每个小块的施工方在完成工程后自己组织质检人员,根据验收标准、合同条件和设计图纸对拟报的竣工工程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工程施工结果与设计要求是否符合,质量与规定和合同标准是否一致。项目负责方自检:根据分包方提交的自检报告和相关资料,由该分项的项目经理组织质检专职人员来进行检查。经过严格的检验,如果工程建设项目达到竣工标准的,可填报竣工验收的通知,如果没有达到标准,要进行整改。公司汇总检验:项目经理将分管的项目质检情况汇报给公司,公司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质量进行审核和抽检。如果项目质量不合格,则专家会根据项目特点给出整改意见,整改后再次进行检验,直到通过,然后正式申请验收。
2. 施工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竣工预检合格之后,建设单位正式向监管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接到申请后,监管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现场初验
建设单位所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监管部门将对其进行初步检验。将检验结果及时通知建设单位,责令建设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修补的工作,如果必要则进行返工作业。
4. 进行正式竣工验收
初验合格后,由监理单位牵头,组织上级主管部门、质检局、使用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部门,进行正式竣工验收,通常正式竣工验收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分部工程竣工验收:把总工程分解成多个部分,其中某个分项工程己按设计要求建设完成,符合生产要求和使用条件,并通过预验合格,可以进行正式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过程中应该请总包的施工单位参加。全部竣工验收:当施工方自建自查各分部的质量都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并且通过了建设单位的总体审核,建设单位将与项目审查相关的所有资料上报给监理方,并与质检、主管、使用、设计等单位一起参与工程的质量的正式验收。当项目的质量验收完毕、交接手续办理结束、工作总结做了汇报、工程款进行结算后,此时该工程的所有工作才算结束。
四、结语
总之,由于市政道路的特点及建设规模和环境的特殊性,对市政道路质量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必须特别关注市政道路建设的质量问题。在市政道路建设过程中,每个环节都涉及质量的控制。要保障市政道路的总体质量,必须对工程的全过程进行控制。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甲方):
单位名称: 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单位名称: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及证书号: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a1031365010401本工程由发包方经比选并经建设单位(乌铁局工程项目管理所)审核同意后,确定由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铁路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建设项目和工程名称:南疆线库尔勒至喀什段平交改立交工程(1)k984+144.85新建1-14m框架桥;(2)k1407+522.13新建1-3.68m框架桥;
1.2 工程地点:南疆线库尔勒至喀什段
1.3 承包范围:设计文件框架桥主体及附属工程。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2条 工期
2.1 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月日开工。
2.2 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月日竣工。
第3条 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价暂定为4060000元(大写:肆佰零陆万元整)。(待工程竣工后以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结算价款为准)
第4条 工程质量
4.1 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及铁道部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设计文件的要求组织施工。
4.2 该建设工程项目执行铁道部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全质量
监督按照《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细则〉的通知》(乌铁建[XX]453号)文件要求执行。
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4.3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验收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经济支出。由于非乙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责任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4.4质量缺陷的经济责任
所称质量缺陷是指工程不符合国家或铁道部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中对质量的要求。
乙方对工程质量缺陷的返修的经济责任按下款执行。
4.5.1乙方未按国家或铁道部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要求施工,造成质量缺陷,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4.5.2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在施工之前,乙方应及时提出,如甲方及建设单位不改,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乙方发生的返修费用由甲方及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协调解决。
4.5.3 因为乙方采购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缺陷,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5条 设计文件
5.1 甲方须在开工前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3套的设计文件和图纸。
5.2 乙方要求增加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份数,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自负。
5.3 乙方收到设计文件和图纸后,在 2 日内组织现场核对。
5.4 非经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不能作为乙方施工依据。
5.5 变更设计文件按本合同第16条办理。
第6条 双方驻工地机构及代表
6.1 建设单位代表姓名:袁珍
6.2 甲方代表姓名:张毛成
6.3 建设单位委托的驻工地监理单位名称: 乌鲁木齐铁建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6.4 乙方驻工地机构名称:南疆线库尔勒至喀什段平交改立交工程
(1)k984+144.85新建1-14m框架桥;(2)k1407+522.13新建1-3.68m框架桥项目部
乙方项目经 理:金 龙
乙方项目副经理:袁宪灿
乙方技术总负责:张劲松
6.5 涉及营业线时,乙方施工各项目部必须配备满足需要的经考核合格的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并持证上岗。
第7条 甲方工作
7.1派驻工地机构和代表,履行甲方职责;向乙方提供由建设单位办理的与该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负责因本工程施工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的协调工作及有关部门的交叉配合协调工作。
7.2按本合同约定,供应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组织乙方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7.3向乙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7.4办理开工报告手续;审查乙方报送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既有线改造及过渡工程施工方案,并督促实施。
7.5负责办理本工程对建设单位的验工计价手续,及时将建设单位批准的本工程进度款拨付乙方。
7.6协助乙方维护合法权益,支持乙方正当行使权利。
7.7帮助及指导乙方解决施工生产及项目施工管理中的困难,为乙方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8条 乙方工作
8.1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并在保修期内履行保修义务。
8.2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既有线改造及过渡工程的施工方案,报送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8.3根据甲方及建设单位的要求,按期报送年、季度施工计划,用款计划,年、季、月工程统计报表,质量安全事故报表。于年末 6 天、季末 5 天、月末 5 天内报送工程形象进度及其他有关情况。
8.4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检验、加工和管理。
8.5 涉及既有线改建或过渡工程施工,例如"天窗修"、提报施工计划等,必须严格执行乌铁总[XX]426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的有关规定。承担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必须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8.6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
8.7 坚持文明施工,对每日的施工料具均要分类堆放,集中管理,防止机械和料具侵限现象的发生。对铁路线路旁和两线间的旧轨、旧枕、配件等路料,要做好清理、回收工作,对暂时不能回收的,要分类堆码整齐,并派专人看守。对暂时不能上道的新轨,要按规定码放、加固,并派人巡检。对线路旁的建筑施工垃圾要及时进行全面清理,确保线路安全和整洁美观。并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生产。
8.8 按照规定提交竣工文件,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8.9 及时向甲方提报验工计价资料。
8.10 对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装的设备,在验交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8.11 对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规定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8.11.1 本工程保修期自建设单位签认验收报告次日起 年。保修金为合同承包总价的5.0%。保修期满后且无保修责任全额无息退还。
8.12 严格执行和自觉服从乌鲁木齐铁路局关于安全监察的有关规定及安全监察大队的检查,与运输设备产权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同时执行投标时有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规定。
8.13严格按建设单位制定的《施工安全信息汇报、反馈、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加强调度指挥信息管理的规定》文件要求。在营业线路上施工或进行影响营业线安全的施工,必须经铁路局或站段审核批准,按规定要求日期上报施工计划申请,铁路局审批的项目于施工开始前月的15日前上报甲方和建设单位施工技术部(工作站或项目部),提报的施工计划应包括:施工方案设计(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施工方案及验收安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及负责人、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及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施工技术部(工作站或项目部)审核签字后,于20日前汇总上报至安调部,由安调部统一向运输处提出月度施工计划申请表。对施工中影响安全的重要信息和一般信息,按《施工安全信息汇报、反馈、考核管理办法》及时进行汇报、反馈。
8.14 乙方在接到设计文件后,必须自觉的与监理方进行施工图现场核对及设计优化。并及时将结果上报甲方和建设单位。
第9条 进度计划
9.1 乙方在接到由建设单位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一个月内,向甲方和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并于每一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提出下一季度工程进度计划。
9.2 甲方代表应在收到乙方年度施工进度计划 3 天内,以书面形式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并通知乙方,逾期未批复,可视为同意乙方报告,乙方可据此组织施工。
9.3 经甲方和建设单位同意的施工进度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
9.4 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进度滞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甲方代表备案。
第10条 延期开工
10.1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如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开工日期前 7天,书面向甲方代表和建设单位提出延期开工理由和要求的报告。
10.2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 3 天内答复。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予答复,可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10.3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开工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10.4 由于非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甲方应在合同开工日期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推迟开工日期,并对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给予适当补偿,并顺延工期。
第11条 暂停施工
11.1 在确有必要时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 3 天内提出处理意见。
11.2 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11.3 乙方在接到甲方代表书面复工通知后,继续施工。
11.4 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停工责任在乙方,乙方负违约责任,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同时工期不顺延。
第12条 工期延误
12.1 工期延误原因及责任
12.1.1 不可抗力,非甲、乙方责任。
12.1.2 施工图不能按规定日期提交,属甲方责任。
12.1.3 重大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属建设单位责任。
12.1.4 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属造成事故责任方责任。
12.1.5 主要材料、设备推迟到货,属采购方责任。
12.1.6 建设资金不到位,属建设单位责任。
12.1.7 年度计划调整,属建设单位责任。
12.1.8 其它原因,依其性质确定责任方。
12.2工期延误后果及处理
12.2.1 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在情况发生后 24小时内,就延误工程内容、原因及要求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 2 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未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以补偿。
12.2.2 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2.2.3 非甲、乙双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13条 工期提前
根据工期安排,乙方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必须做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否则甲方将根据现场的工程实际进度情况,调整施工任务。
第14条 工程质量检查
14.1 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设立专职质检人员,负责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
14.2 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监察、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按要求返工或修改,并承担返工或修改的费用。
14.3 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或修改,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第15条 隐蔽工程检查和签证
15.1 在通知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检查前,乙方应严格进行自检。
15.2 乙方自检合格后,按部、路局有关规定格式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
及附件,于隐蔽前 24 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到现场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证上签字,方可继续施工。
检查不合格或检查证及附件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证,待乙方改正后重新检查签证。
15.3 如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到现场检查时,乙方注明原因,即可继续施工。监理工程师事后如有疑问,认为确需再行检查,可以提出重新检查,如检查结果合格,其检查返工费用由监理单位负责,否则由乙方负责。乙方同时将检查结果书面报甲方和建设单位备案,如乙方未报甲方和建设单位备案,建设单位有权进行重新检查,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隐蔽工程检查通知后,不按时到现场,对危及安全的工点,乙方有权视现场情况予以隐蔽,其后果由监理单位承担。乙方同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甲方及建设单位备案,如乙方未报甲方及建设单位备案,建设单位有权进行重新检查,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15.4 乙方未按规定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查,需重做检查及返工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15.5 与设计资料差异较大的隐蔽工程,乙方在通知监理工程师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参加检查、签证。乙方同时将检查、签证结果书面报甲方及建设单位备案,如乙方未报甲方及建设单位备案,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检查,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15.6 乙方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旁站监理、随时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
15.7 在既有的铁路运输设备区域或地方设备(通信设施、电力设施等)区域内施工时,乙方必须提前7天与设备产权管理单位联系,签订设备保护协议,设立防护区域,树立防护标志并派出防护员到现场负责防护工作,同时报甲方及建设单位备案。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16条 变更设计
变更设计的分类、程序、分工及费用处理,按《乌鲁木齐铁路局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乌铁建[XX]517号)办理。
16.1 ι类变更设计经原批准单位批准后,甲方应在收到建设单位文件后3 天内向乙方发出变更设计文件。
16.2 类变更设计经建设单位审定后,甲方应在收到建设单位文件后 3 天内向乙方发出变更设计通知单。
16.3 类变更设计经建设单位审定后,甲方应在收到建设单位文件后,立即向乙方发出变更设计通知单。
16.4 建设单位以"变更设计通知单"决定的、、类变更设计,乙方必须实施。
16.5 、、类变更设计按照批准权限批准后,按批准的增减费用调整合同价款。
第17条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除在合同中明确的由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和必须经过招投标确定的材料设备外,其余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凡由建设单位供应和经过招标选定的材料设备,乙方均不得再向供应方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第18条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
所有物资,扣除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外,其余的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主要设备及材料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和取样,并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实验,合格后方准进场。所有材料设备必须具有产品说明书、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三包证书和材料实验报告。
第19条 合同价款调整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9.1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损失;
19.2 国家计划有重大调整;
19.3 铁道部发文批准调整的有关费用;
19.4 已正式批准的、、类变更设计;
19.5 按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确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原则,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19.6 本合同执行期内的铁道部的有关造价调整文件。
19.7 任何施工方法的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一律不予调整。
19.8 凡未经甲方及建设单位同意,乙方自行采购的高于预算价格的设备、材料,其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20条 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按照施工合同生效后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5.0%为预付工程备料款,即1015000元(大写:壹佰零壹万伍仟元整)。本工程预付款在计价付款到合同价的50%时一次性扣回。
第21条 验工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