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汇总十篇

时间:2023-01-11 23:45:08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社会公共服务设施

篇(1)

今天,我们所说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在城市主要是指图书馆、博物馆等大型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设置;在乡村主要是指村镇文化馆、图书室和信息共享工程的基层服务点等。在中央政策引导下,文化主管部门制定、出台了相应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2008年,《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和《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陆续公布实施。根据2006年制定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在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文化部陆续开始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的建设用地指标和建设标准等6项标准的编制工作。此外,《文化馆建设标准》和《博物馆建设用地指标》已经完成初稿,《博物馆建设标准》的编制工作也已经启动。另外,据新华网消息,文化部已与有关部门协调,争取早日启动《剧场建设标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的编制工作,以期形成系统、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标准体系。应该说,这些标准均较充分体现了公共文化服务“以人为本”、“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原则;也推动了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有助于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

《光明日报》一组较新的数据显示:“经历改革开放30年不懈努力,今天,全国有公共图书馆2799个、文化馆和群众艺术馆3217个、博物馆1722个、文化站37384个、社区和村文化室137665个,初步形成了以大型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以社区和乡镇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覆盖全国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相关服务体系日益完善

公共文化服务不仅要有基础设施,而且要有科学、民主的管理、运作程序和人性化的服务。在这个方面,近年来一些省市进行了新的尝试。从2009年3月公布的《上海市公共图书馆行业服务标准》可以看出,文化部有关标准已经在系统内向下延伸。这一标准除了让建设用地面积、建筑及设施规范等进一步在上海落地,而且对借阅服务作出详尽的规定。例如该标准第13条规定:“市和区县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应在70小时以上,街道(乡镇)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应在56小时以上。各级少年儿童图书馆(区域)每周开放时间应在36小时以上,在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全天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7小时”。标准还规定“公共图书馆须确保不外泄读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开架图书错架率要低于2%。开架书库内要有专人巡视,帮助读者尽快寻找到需要的书籍”;“要严格遵守‘首问责任’,尽力为读者解决问题”等。类似的标准也已经在江西等省。

一些地方还在探索打通城乡的服务模式。如浙江省嘉兴市从2007年起,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公共图书馆服务模式。目前,全市实现乡镇分馆全覆盖,市馆与乡镇分馆实行联网管理,读者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图书预约、网上续借、馆藏书目查询等,并且实现了图书通借通还。显然,图书馆公共服务的水平近年已经有了明显的提升。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面,各地也有一些新的探索。如台州市建立“三项文化制度”,即“百分之一文化计划”共建机制、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以奖代补机制、公益性文化项目政府采购制度。这三项制度拓宽了社会资金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渠道,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使政府可以长期稳定地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为进一步搞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一些地区还建立了年度性经验交流机制。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江苏省文化厅和浙江省文化厅举办的“长三角公共文化论坛”到今年为止已举行了5届,分别探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公共文化活动开展等方面的问题。这些均表明,我国公共文化设施的相关服务体系正在日臻完善。

激发社会参与热情 提高利用率

关于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利用,我们认为可引入“善治”(governance)的观念,即一种政府的公共部门和民

间各种非政府非营利组织(NGO)、公民个人乃至私人部门一起,共同协商管理公共事务,从而促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善治观念在发达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方面,常常表现为各种公共文化机构的决策必须通过相关的理事会进行,从而使得公民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得到充分表达,政府的公共决策实现尽可能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我国由于文化体制改革尚在进行之中,“善治”结构尚未形成,公共文化管理部门与公民社会的沟通渠道更是没有建立起来,整个体系的许多宏观机制问题还亟待创新。

实际上,公共服务并不要求完全由政府提供,公民社会甚至私人部门也可以参与其中。文化发展本来就是公民生活和发展的组成部分。健康的公共领域应该是政府、公民社会与私人部门的持续对话与互动。理想的公共文化服务,应当是既有公共部门的必要承担和主导,也有公民社会的积极响应和参与。有两方面积极性的公共文化服务显然成本更低:一方面可以更少依赖公共财政;另一方面可以更多借用市场经济手段提高公共财政的使用效率。但近两年来各级政府强化公共文化服务时较多依赖投入,而不善于兼顾社会和市场,进行巧妙设计、科学决策。例如全国博物馆免费开放就显得处理简单化,行政命令“一刀切”。实际上,人们到博物馆参观消费也是一种文化认同、一种货币投票,合理而具有灵活性的票价制度也许更有益。从国际经验看,周期性的免票制度也许是更成熟的做法。现在“一刀切”的政策反而使得最应有限免费开放的国家级博物馆(如故宫博物院)被排除在外,而一些地方级博物馆因强制免费开放而严重忽视藏品展示质量。

我们看到,只有不断扩大公共政策决策环节的公共参与才能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效率。事实上,如何形成“善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是一个更宏观、更亟待解决的制度建构问题。

公共文化服务是市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

包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在内的整个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我们这个采用了市场经济制度的社会实现持续发展的一种必要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不仅普遍地推广社会公正理念,促进社会和谐,而且努力培育文化资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对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理念,全社会已趋于形成共识,但仍有必要通过思考和讨论进一步深化。我们把这样的基本共识概括为下述几个基本环节:

第一,公共文化服务是我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制度建构。21世纪,民族国家之间的发展竞争越来越是一场文化的竞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一定会表现为这个民族在文化上的昌盛和繁荣。而今天,中国文化还远没有取得像其经济表现一样令人瞩目的成就。文化的繁荣已经成为新世纪中华民族最重要的发展课题。文化发展最终靠的是制度。经过几年的试点,新一轮文化体制改革已经得出一个结论,即文化产业和公共文化服务(即“文化事业”)是推动中国文化发展繁荣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我们必须分别构筑好这两种有差别的制度基础,让两种制度互补互动,相得益彰,为文化人和所有中国人营造文化表达和伟大创造的适宜环境。

第二,公共文化服务是对文化市场的必要补充。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就已经清楚地表明,市场是一个能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精神需求的制度安排。但市场有自身的缺陷,即所谓“市场失灵”。文化市场的“失灵”只有用公共文化服务弥补:既开展一些生产,也调节某些分配。

第三,认真处理好与文化市场的关系是新时期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中心任务。市场和公共服务之间的界限不是固定的、一成不变的。良好的公共文化政策首先应该是让文化市场在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公共服务毕竟是以公共财政支撑的,而公共财政无论如何都不会是充分的。在保证社会公正的前提下,公共财政支出少就等于减税,这同样是惠及全民的好事。

篇(2)

一、我国城市社会性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

 

( 一) 城市社会公共服务的供给方面城市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空间布局不合理。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城市各级政府在职能实施中仍不同程度存在着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为重,偏好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对关系城市居民生活的社会性公共服务缺乏足够的重视,供给不足,存在明显的“挤出效应”.同时,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市发展呈现出一个显著的特征,即城市区域面积不断扩大,但老城区人口聚居效应并没有减弱,新城区人口的分流作用没有显现。

 

( 二) 城市信息化程度不高,智慧城市需进一步发展。城市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化是我国智慧型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目前,各地智慧型城市建设步伐逐步提高,但是就城市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化来说还处于起步阶段,各地的信息网络建设参差不齐,信息网络建设滞后,社会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尚未能有效整合,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机制也未建立。

 

( 三) 社会公共服务人才总量缺乏,质量不高。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人力资源是公共服务资源供给和配置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城市发展的必要条件。但是,长期以来,由于我们对社会公共服务发展缺乏足够的重视,在社会公共服务人才培养方面,虽然有不少地方组织和公益性组织做了诸多工作,但是整体上人才培养意识还比较单薄。

 

( 四) 多元主体参与城市社会公共服务供给亟待制度创新。首先,政府在城市社会公共服务中“选择偏好”依然严重。其次,社会组织自身参与动力不足。第三,社会资金介入不足。当前,我国城市公共服务的运营资金主要靠政府财政投入,企业和个人参与较少,这一方面导致了城市公共服务对政府的过度依赖,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城市公共服务资源的运行效率。

 

 

二、城市社会公共服务统筹管理和政策衔接的制度设计与创新

 

( 一) 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公共服务治理。城乡社会公共服务的“共同繁荣”,一是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公共服务项目对接制度。可以采取建立“个人社会公共服务账号”和 “全国性社会公共服务项目目录”,两者相结合,突出个人在所在区域的贡献程度、发展特征以及地区对相应人才的吸引,废除地域之间的限制,保障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实现; 二是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区域之间由于发展程度的不同,社会公共服务的标准也有所差别,特别是在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等方面,可以建立相应的“政府补助基金”,缓解由于区域差异所带来的不同待遇。三是打造社会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的治理平台。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在城乡之间进行社会公共服务的统筹规划和布局。四是打破城乡分割的户籍壁垒。消除户籍决定身份等级的功能,对户籍制度进行实质性改革,彻底剥离依附在户籍制度上的各种福利,真正做到城乡居民公平的享受各项社会公共服务。

 

( 二) 城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的治理变革。1、调整城市公共服务的组织结构关系,改变过去以层级、职能划分为特征的社会性公共服务供给格局。从纵向上看,实现社会公共服务各层次的整合,改变以往政府纵向结构上的职权交叉、服务缺失的局面。从横向上看,要整合同一组织内以及不同组织之间的服务功能,解决城市公共服务供给中职责不清、多头管理所带来的服务供给破裂和责任模糊的问题,实现不同社会公共服务资源之间的联动、调解和利用,确保城市社会公共服务的无缝隙对接。2、加强城市社会公共服务的信息体系建设。通过信息的整合实现城市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相关利益主体的信息共享。充实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要素。提高网格管理员的工作责任,将社会性公共服务进一步细分,纳入网格管理员的工作范围之内。3、加强城市区域间社会公共服务的协同配合。在城市社会公共服务领域通过建立区域合作协议的形式,共同承担趋同性和关联性的社会公共服务对于不断提升城市社会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最终提升城市竞争力也是极为重要的。

篇(3)

中图分类号:D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2-0055-02

在我国,社会组织作为公民社会的构成要素,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特别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和完善的结果。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社会财富的积累,政治环境的宽松以及新出现的形形的利益关系为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因社会大众和政府对于公共服务供给更高期待而催生的公共服务外包对社会组织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些先行城市部分公共服务事业外包工作已在迅速推进,但在实际工作中更是暴露出作为公共服务外包的承接者――社会组织各方面的不足。本文是在通过对南京市栖霞区社会组织培育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和访谈,并综合整理的基础上完成的。

一、对公共服务外包视域下社会组织建设的理论认识

通常认为,“社会组织”一词指代的是人们为实现特定目标而组成的共同活动的群体。但是本文的“社会组织”是民间组织的正式官方说法,在政府的语境中指的是政党、政府之外的各类民间性的社会组织,主要涵盖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还有部分中介组织以及社区活动团队,与我们常说的非政府组织、人民团体、第三部门可以基本等同。民政部于2007年11月在南京召开的全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首次使用“社会组织”取代了“民间组织”,从此作为民间组织替代用语的“社会组织”正式进入学术视野。十七大报告第一次将社会组织纳入了基层民主的范围,“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专章论述社会组织,明确了“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刚刚召开不久的党的十更是明确提出“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20世纪70年代末,发达国家政府普遍面临着财政赤字、办事效率低等问题。这时,公共服务外包应运而生,作为西方行政制度改革的制度创新,在西方公共部门中广泛运用。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是政府所有服务外包中最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它是指政府将原来由政府直接供给的、为社会经济和群众生活提供的各项服务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是一种“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新型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党的十提出的“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这一目标,对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倒逼着政府必须进行公共服务供给体制的改革。无疑,将公共服务外包给社会组织是一个很好的选择,这就对我们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现实却是社会组织由于各种内在外在的原因发育不良,能力不足,无法担当起历史赋予的重任。所以加强社会组织的建设势在必行。

二、南京市栖霞区社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栖霞区对于社会组织发展和建设投入了很多精力和财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栖霞区社会组织建设总体上来说,尚没有对整体工作的一个统筹规划方案,资源整合不足。社会组织不上规模,从业人员不稳定,管理方式也比较粗放,缺乏长效工作机制,往往出现社会需求和社会组织服务对接不畅的情况。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资源整合不足,缺乏对整体工作的统筹规划。栖霞区通过近几年的工作,在高校成功培育了一批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在区外引进了一批成熟的社会组织,同时也对社区基层的社会组织加大了扶持,但是基本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由于没有对三种资源进行整合,更谈不上出台一个统筹规划方案,从而造成了一方面有些领域处于空白,有些领域却在重复建设的状况。

2.组织不上规模,从业人员不稳定。截至2012年9月,全区的社会组织不到100家,一共只有32个公益性项目实现对接并签署合作协议。除了引进的少数几家较为成熟,绝大多数社会组织不上规模,人数较少,经费短缺,甚至没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大多数从业人员都是以兼职志愿的形式,以学生,离退休人员为主,缺乏专业社工人才,专业素质可想而知。

3.管理方式粗放,缺乏长效工作机制。栖霞区本土社会组织普遍存在管理方式比较粗放的问题,组织比较松散,没有对会员的专业培训以及志愿精神教育;在提供服务时经常出现以活动代替服务的状况,活动时轰轰烈烈,平时不管不顾,使得委托单位和社区群众意见比较大;加上缺乏对服务效果的监督,这种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善。

4.社会需求与社会组织服务对接不畅。目前栖霞区公共服务外包和社会组织服务的对接方式还是委托方将社会需求搜集形成材料,交与社建委整理成档,然后再由社建委联系相关社会组织,过程繁琐不说,还具有相当的滞后性,效率低下,往往导致对接过程需要几个月的时间,严重影响对接的顺畅。

三、南京市栖霞区社会组织建设问题的原因分析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管理体制上的混乱,多头管理,难以形成合力;其次是没有广泛发动社会公众的参与,单靠政府力量的推动,难以激发基层动力,同时存在公共服务外包领域过窄,社会组织生存空间不足的状况;再次在社会组织建设的制度方面也是处于摸索状态,很多服务项目运行并不规范;最后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公共服务的需求方和供给方沟通不畅,没有长期渠道。

1.多头管理,难以形成合力。目前栖霞区社会组织建设存在多头管理的情况,高校社会组织工作主要归口在区团委,在具体工作上与各个学校团委对接;社区基层社会组织主要分在社会建设工委,社区汇报公共服务的需求,在社建委扎口后与各类社会组织对接;区外社会组织的合作主要在民政局这边,签订的多项委托协议委托方都是民政局。这种局面不仅沟通成本较高,而且也形不成合力,不利于各项工作的开展。

2.基层动力较弱,服务领域较窄。社会组织不上规模,组织涣散,主要原因还是在于目前政府放开的公共服务外包项目过少,领域狭窄,主要局限于社区少儿、助老、助残、便民等领域,而且参与公共服务外包的社区和部门不多,从而形不成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需求环境。没有基层动力的助推,社会组织建设只能是发育不良。

3.制度建设处于摸索阶段,项目运作不规范。社会组织管理粗放,根本原因还是制度建设的缺乏。首先是主管部门没有一个针对社会组织的各项组织,财务,服务活动以及管理规范细则,使得各个社会组织对于自身建设的规范缺乏了解。再次是相关委托单位在发放委托项目时缺乏规范的委托流程,多是临时协议,或者是私人关系的介绍。没有按照规范的投标招标,从而造成了服务水平的低下和长效机制的缺乏。

4.信息不对称,没有对接渠道。信息的不对称首先是公共服务的委托方比较分散,形成委托要时间,再次是委托到中介单位即社会建设工委也需要一定的时期,社建委整理发包到具体的社会组织更是耽误了效率。由于现行的对接手续的繁琐,委托方和承接方没有直接沟通的平台,要达成合作协议往往要经过很多审批环节,使得对接过程十分漫长。

四、推进社会组织建设的几点建议

通过以上的原因分析,笔者认为要更好地推动栖霞区社会组织发展,以便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提供服务,推动公共服务外包从而促进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必须解决栖霞区社会组织建设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建议:

1.归口管理,明确主管部门。由于区团委,民政局,社建委都在社会组织建设上有工作交叉,同时又各自有各自的分管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形不成工作重点,所以明确社会组织建设的主管部门十分必要。建议根据国家层面的划分,把社会组织建设归口到民政系统,社建委和区团委在工作开展时加以辅助,从而改变大家都在管,都没有管好的被动格局。

2.鼓励社会创业,放宽服务领域。要让社会组织茁壮成长,必须营造良好的需求环境,只有政府各级单位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放宽服务领域,降低参与门槛,让社会组织有事可做,有服务可以承接,才能促进社会组织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同时,要鼓励社会创业,鼓励有专业技能的人才注册社会组织,参与到公共服务中来。

篇(4)

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具有社会人口老龄化的普遍性,也有自身的特殊性。庞大的老龄人口基数、复杂的老年人口结构,城乡间、区域间人口老龄化的高度不平衡,大大增加了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难度;再加上未富先老现象,很多农村地区居住和医疗条件落后等问题,使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

近年来,走社会化的养老道路,加快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逐渐成为各界的共识。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大部署,加强制度建设,采取有利措施,为老年人提供全面、优质的养老服务,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因此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努力。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性引导和扶持力度,鼓励各类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要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着力打造政府、企业、社会共建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模式。

篇(5)

社会公共服务事业是农村社会公共服务薄弱环节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瓶颈。目前,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各单个领域的研究成果丰富,而整会公共服务事业落后和制约发展的原因及对策方面仍

1造成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落后的原因

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发展与落后,现有研究认为的原因是以下几点:

1.1制度建设落后。目前,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以公益性为主体的制度体系未形成,城乡差距、区域差距之间平衡状态仍未根本改变。理论界一致认为最根本原因是制度体制不健全,没有形成有效的机制。

1.1.1二元分割的城乡体制没有改变。从城乡体制看,是我国长期实行的户籍制度造成的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身份不同,造就这种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不等是我国目前公共服务事业的不平等。安徽省发展改革委指出,城市优先的战略与片面强调经济增长的发展观一脉相承,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发展,必然体现为农村人力、物力、财力单向流向城市,农村自身发展的潜力则受到严重剥夺。迟福林也提出,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根源之一就是城乡二元分割的公共服务制度安排。

1.1.2中央与地方事权、财权划分制度不明晰。丁元竹指出,从政府间关系看,目前我国非对称性财政结构不利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央财政收入和支出占整个国家财政收入和支出的比重缺乏合理的制度安排,各级政府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本养老保险等方面的事权和责任划分不清,中央政府有关政策文件在涉及政府间关系问题上过于模糊,不利于政策实施。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也指出,各级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中的职责缺乏明确的划分,使得公共服务均等化难以考核和问责。

1.1.3财政体制不合理。迟福林指出,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根源之一是没有形成公共服务可持续的财政支持体制,财政功能性支出比例最大的仍然是经济建设性支出。丁元竹认为,业已形成的转移支付制度还不完善,具有财政能力均等化意义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不合理,作用不明显;建立在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不清基础上的专项转移支付缺乏科学分配依据,申报方式随意,分配方式不规范;省级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落后等。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提出,在现行层级财政模式下,每一级财政都主要考虑本级财政的收支平衡,对辖区内下一级财政的均衡作用不明显,基层政府往往因财政能力不足而无法真正履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责任。

1.1.4改革管理机构和运做机构的落后后。使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管理机构和运做机构改革落后,针对一些地方农村单位市场化改革,各级政府机构缺乏及时有效的引导,抑制了其发展活力。由于事业单位改革和社会公益性组织发育滞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缺乏高效率的组织载体和组织平台,这使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农村和落后地区相当困难。

1_2没有统一的规划和标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认为,对农村公共服务的内容、目标和措施等,国家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规划,没有专项的法制和政策支持。丁元竹认为,造成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的原因,从技术上看,主要是我国还没有针对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来建立一套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标准和与这些标;隹相对应的客观因素评估法。…

2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实现平等化的意见

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应致力于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目标,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事业的城乡平等化,充分体社会公平。理论界认为发展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实现平等化应采取的政策取向是:

2.1平等化的规划和标准尽快制定。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建议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牵头,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政策意见,增强国家对农村社会事业工作的指导。丁元竹认为,应确定全国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建立全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明确我国在法定基本公共服务上需要均等化的地区和领域,奠定计量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所需要财政支出的技术基础。田毅指出,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最重要的措施之一是标准法治化。常铁威认为,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加强规划指导,促进新农村社会事业有序建设和科学发展。陈昌盛提出,要加强公共服务规范化管理,分类别制定“公共服务国家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认为,应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将农村社会事业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按区域确定发展目标、发展任务,统筹资金安排、建设项目、配套政策,有计划按步骤推进。

2_2转变政府职能,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政府核心职能之一。安徽省发展改革委提出,应确立政府在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并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将重心转向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江明融指出,实行城乡统筹的公共服务供给制度不仅是简单的财富转移,只有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能定位,才能有效解决政府职能的“越位”问题,切实将主要精力用在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的薄弱环节。迟福林认为,从我国的现实需求出发,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要的是中央地方关系要从“以经济总量为导向”向“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转变。赵白鸽认为,必须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进一步加强评估的科学性和监督的有效性,形成明晰的部门分工及问责机制,以促进公共投入的效益最大化,将效率、公平和生态发展列入发展的评估指标,将公共服务作为重要的考量指标,以确立正确的政绩观和问责机制。

篇(6)

社会公共服务事业是农村社会公共服务薄弱环节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瓶颈。目前,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各单个领域的研究成果丰富,而整会公共服务事业落后和制约发展的原因及对策方面仍

    1造成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落后的原因

    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发展与落后,现有研究认为的原因是以下几点:

1.1制度建设落后。目前,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以公益性为主体的制度体系未形成,城乡差距、区域差距之间平衡状态仍未根本改变。理论界一致认为最根本原因是制度体制不健全,没有形成有效的机制。

1.1.1二元分割的城乡体制没有改变。从城乡体制看,是我国长期实行的户籍制度造成的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身份不同,造就这种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不等是我国目前公共服务事业的不平等。安徽省发展改革委指出,城市优先的战略与片面强调经济增长的发展观一脉相承,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发展,必然体现为农村人力、物力、财力单向流向城市,农村自身发展的潜力则受到严重剥夺。迟福林也提出,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根源之一就是城乡二元分割的公共服务制度安排。

1.1.2中央与地方事权、财权划分制度不明晰。丁元竹指出,从政府间关系看,目前我国非对称性财政结构不利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央财政收入和支出占整个国家财政收入和支出的比重缺乏合理的制度安排,各级政府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本养老保险等方面的事权和责任划分不清,中央政府有关政策文件在涉及政府间关系问题上过于模糊,不利于政策实施。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也指出,各级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中的职责缺乏明确的划分,使得公共服务均等化难以考核和问责。

1.1.3财政体制不合理。迟福林指出,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根源之一是没有形成公共服务可持续的财政支持体制,财政功能性支出比例最大的仍然是经济建设性支出。丁元竹认为,业已形成的转移支付制度还不完善,具有财政能力均等化意义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不合理,作用不明显;建立在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不清基础上的专项转移支付缺乏科学分配依据,申报方式随意,分配方式不规范;省级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落后等。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提出,在现行层级财政模式下,每一级财政都主要考虑本级财政的收支平衡,对辖区内下一级财政的均衡作用不明显,基层政府往往因财政能力不足而无法真正履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责任。

1.1.4改革管理机构和运做机构的落后后。使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管理机构和运做机构改革落后,针对一些地方农村单位市场化改革,各级政府机构缺乏及时有效的引导,抑制了其发展活力。由于事业单位改革和社会公益性组织发育滞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缺乏高效率的组织载体和组织平台,这使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农村和落后地区相当困难。

1_2没有统一的规划和标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认为,对农村公共服务的内容、目标和措施等,国家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规划,没有专项的法制和政策支持。丁元竹认为,造成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的原因,从技术上看,主要是我国还没有针对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来建立一套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标准和与这些标;隹相对应的客观因素评估法。…

2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实现平等化的意见

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应致力于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目标,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事业的城乡平等化,充分体社会公平。理论界认为发展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实现平等化应采取的政策取向是:

2.1平等化的规划和标准尽快制定。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建议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牵头,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政策意见,增强国家对农村社会事业工作的指导。丁元竹认为,应确定全国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建立全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明确我国在法定基本公共服务上需要均等化的地区和领域,奠定计量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所需要财政支出的技术基础。田毅指出,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最重要的措施之一是标准法治化。常铁威认为,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加强规划指导,促进新农村社会事业有序建设和科学发展。陈昌盛提出,要加强公共服务规范化管理,分类别制定“公共服务国家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认为,应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将农村社会事业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按区域确定发展目标、发展任务,统筹资金安排、建设项目、配套政策,有计划按步骤推进。

2_2转变政府职能,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政府核心职能之一。安徽省发展改革委提出,应确立政府在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并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将重心转向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江明融指出,实行城乡统筹的公共服务供给制度不仅是简单的财富转移,只有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能定位,才能有效解决政府职能的“越位”问题,切实将主要精力用在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的薄弱环节。迟福林认为,从我国的现实需求出发,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要的是中央地方关系要从“以经济总量为导向”向“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转变。赵白鸽认为,必须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进一步加强评估的科学性和监督的有效性,形成明晰的部门分工及问责机制,以促进公共投入的效益最大化,将效率、公平和生态发展列入发展的评估指标,将公共服务作为重要的考量指标,以确立正确的政绩观和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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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发展与落后,现有研究认为的原因是以下几点:

1.1制度建设落后。目前,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以公益性为主体的制度体系未形成,城乡差距、区域差距之间平衡状态仍未根本改变。理论界一致认为最根本原因是制度体制不健全,没有形成有效的机制。

1.1.1二元分割的城乡体制没有改变。从城乡体制看,是我国长期实行的户籍制度造成的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身份不同,造就这种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不等是我国目前公共服务事业的不平等。安徽省发展改革委指出,城市优先的战略与片面强调经济增长的发展观一脉相承,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发展,必然体现为农村人力、物力、财力单向流向城市,农村自身发展的潜力则受到严重剥夺。迟福林也提出,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根源之一就是城乡二元分割的公共服务制度安排。

1.1.2中央与地方事权、财权划分制度不明晰。丁元竹指出,从政府间关系看,目前我国非对称性财政结构不利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央财政收入和支出占整个国家财政收入和支出的比重缺乏合理的制度安排,各级政府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本养老保险等方面的事权和责任划分不清,中央政府有关政策文件在涉及政府间关系问题上过于模糊,不利于政策实施。[1]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也指出,各级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中的职责缺乏明确的划分,使得公共服务均等化难以考核和问责。

1.1.3财政体制不合理。迟福林指出,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根源之一是没有形成公共服务可持续的财政支持体制,财政功能性支出比例最大的仍然是经济建设性支出。丁元竹认为,业已形成的转移支付制度还不完善,具有财政能力均等化意义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不合理,作用不明显;建立在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不清基础上的专项转移支付缺乏科学分配依据,申报方式随意,分配方式不规范;省级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落后等。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提出,在现行层级财政模式下,每一级财政都主要考虑本级财政的收支平衡,对辖区内下一级财政的均衡作用不明显,基层政府往往因财政能力不足而无法真正履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责任。

1.1.4改革管理机构和运做机构的落后后。使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管理机构和运做机构改革落后,针对一些地方农村单位市场化改革,各级政府机构缺乏及时有效的引导,抑制了其发展活力。由于事业单位改革和社会公益性组织发育滞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缺乏高效率的组织载体和组织平台,这使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农村和落后地区相当困难。

1.2没有统一的规划和标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认为,对农村公共服务的内容、目标和措施等,国家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规划,没有专项的法制和政策支持。丁元竹认为,造成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的原因,从技术上看,主要是我国还没有针对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来建立一套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标准和与这些标准相对应的客观因素评估法。

2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实现平等化的意见

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应致力于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目标,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事业的城乡平等化,充分体社会公平。理论界认为发展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实现平等化应采取的政策取向是:

2.1平等化的规划和标准尽快制定。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建议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牵头,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政策意见,增强国家对农村社会事业工作的指导。丁元竹认为,应确定全国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建立全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明确我国在法定基本公共服务上需要均等化的地区和领域,奠定计量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所需要财政支出的技术基础。田毅指出,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最重要的措施之一是标准法治化。常铁威认为,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加强规划指导,促进新农村社会事业有序建设和科学发展。陈昌盛提出,要加强公共服务规范化管理,分类别制定“公共服务国家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认为,应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将农村社会事业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按区域确定发展目标、发展任务,统筹资金安排、建设项目、配套政策,有计划按步骤推进。

2.2转变政府职能,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政府核心职能之一。安徽省发展改革委提出,应确立政府在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并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将重心转向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江明融指出,实行城乡统筹的公共服务供给制度不仅是简单的财富转移,只有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能定位,才能有效解决政府职能的“越位”问题,切实将主要精力用在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的薄弱环节。迟福林认为,从我国的现实需求出发,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要的是中央地方关系要从“以经济总量为导向”向“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转变。赵白鸽认为,必须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进一步加强评估的科学性和监督的有效性,形成明晰的部门分工及问责机制,以促进公共投入的效益最大化,将效率、公平和生态发展列入发展的评估指标,将公共服务作为重要的考量指标,以确立正确的政绩观和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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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0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851(2011)08-0-02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既要建立在健康发展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管理基础之上,更要有和谐文化的内在支撑。大力建设和谐文化,是公立博物馆的使命与责任。如何贯彻落实这一使命与责任,是各级公立博物馆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充分认识建设和谐文化的重大意义,是公立博物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动力

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条件。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维系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精神纽带,和谐文化是社会和谐的集中体现,没有精神和文化上的和谐,社会的和谐就没有思想根基。和谐文化有着丰富深刻的科学内涵,其核心是全社会思想道德的和谐。我们所建设的和谐文化,是一个立足社会主义制度,面向未来,以思想道德和谐为核心、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一致、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相承接、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思想文化体系。这一特性,决定了和谐文化的核心内容,使其能够为塑造共同理想,弘扬民族精神,提高全民道德素质,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和良好的文化条件。

二、自觉明确建设和谐文化的主要方向,是公立博物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前提

建设和谐文化就是要坚持不懈地进行共同理想教育。和谐文化的核心内容和价值取向,是引导全社会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这一共同理想,代表了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凝聚着全国人民的坚定信念,是号召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建设和谐文化,就要坚持不懈地进行理想信念教育,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凝聚人心,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举措鼓舞人心,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果安定人心,使广大人民群众坚定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心、坚定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牢共同的思想基础。

建设和谐文化就是要坚持不懈地弘扬伟大民族精神。建设和谐文化,就要牢牢把握弘扬民族精神这一主题,坚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安定、人际和谐的传统价值追求。同时,还要深入开展革命历史、基本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大力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使全体人民正确认识国家民族的前途和命运,牢固树立祖国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自觉把个人荣辱与国家盛衰紧密联系在一起,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

建设和谐文化就是要坚持不懈地开展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一个社会的和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道德素质。如果公民道德价值偏离、行为失范,就难以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遵循“爱国守法、明理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大力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精益求精、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推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三、发挥自身优势,千方百计搞好和谐文化建设,是公立博物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着力点

博物馆是陈列、展示、宣传人类文化和自然遗存的重要场所,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博物馆文化属于大众文化,对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促进文化传播,提升公民文化素养及鉴赏水平,大有裨益。博物馆的主要特点体现在展现藏品和展品价值及其品味,通过钩沉历史文化,陶冶民族精神达到自身价值和教育群众的目的。

在博物馆的三大职能中,藏品是基础,展示是手段,教育是目的。然而长期以来,许多公立博物馆展出内容和形式与现实社会距离遥远。针对这种现状,要建设和谐文化,就必须转变公立博物馆“重物轻人”的传统观念。对此,许多公立博物馆已经进行了有益探索,开始从“以藏品为中心,以馆舍为基础”向“以人为本,面向全社会”迈进,从“侧重藏品的保护和研究”向“以社会教育与合理利用为主,两者兼顾并行发展”转变,取得了可喜成果。公立博物馆开展和谐文化建设,需不断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努力完善和充分发挥社会教育和文化传播功能。公立博物馆不能成为“物”的储藏室和单纯的“研究室”,而应该成为以人为本、进行社会文化教育的终身课堂。

(一)全方位融入社会,是公立博物馆开展和谐文化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好服务。作为公益性的文化事业单位,为社会服务是公立博物馆工作中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也是获得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公立博物馆与城市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等都有着密切的联系乃至相互交融促进的关系。尤其是公立博物馆收藏的是人类文明的珍贵遗产,保存的是文化之根,弘扬的是文化之魂,它对于提升国民素质、优化人居环境,提高地方或城市影响力,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公立博物馆应当抓住良机,积极与社会各个行业加强合作,利用自身的优势开展全方位的社会服务。一方面根据观众的(下转第254页)(上接第240页)需要,提高馆内的基础设置,展览水平,增加一些观众喜闻乐见的互动性、参与性、趣味性甚至是服务性的项目,让更多的人喜欢博物馆,走进博物馆;另一方面,大胆地走向社会,融入社会,贴进民众,采取各种方法、措施,举办各种具有民族特色的活动,积极参与社会的变革和发展。实践证明只有不断提高社会参与度与适应力,积极搭建平台,展示自己独特的文化风貌以及感人的魅力,才能获得大众的支持和扶持。只有当博物馆关怀社会、研究社会、服务社会时,它才会从社会中获得新的生命力,新的进步和发展,才能有效地建设和谐文化。有个性才有风采,有个性才有才气。

(二)设置专门的建设和谐文化的教育机构。经过不断的积累和发展,目前各地博物馆无论大小均有着丰富的藏品资源,或曰教育资源。尤其是各馆藏品的艺术、历史及民族(民俗)文化信息的直观性,更是其它教育机构所不替代的。各地公立博物馆多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或学校教学实践基地。但是,在展览、讲解、宣传特别是教育活动中,以人为本的思想做得很不到位。如有些讲解员不分对象,只是一味地背诵讲解词,有些讲座也是专业性很强的解读,市场上或公立博物馆内少见专门为学校学生和社会民众编制的教材、讲义或是图书。公立博物馆应该设置一个教育部门,专门负责博物馆的教育工作。面对不同的参观群体,采取多种手段与方法,统一组织、策划各项教育项目与活动。特别是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合作,在学生教材中增加部分珍贵文化遗产的内容。同时,积极配合并向学校推荐、派遣老师走进学校课堂进行教学,以强化博物馆的教育功能,提升博物馆的教育效果。这比简单地进校区举办展览更有效果。

篇(9)

儿童社会工作是根据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成长、发展的需要,以专业的价值为指导和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充分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和技巧对儿童开展的助人服务活动。儿童社会工作作为社会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面向儿童的社会工作,目的是激发儿童自我发展、自我成长的潜能,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地发展,也就是把社会工作的理论、方法和技巧应用到儿童的教育和保护工作中,不仅帮助和保护儿童,而且关心一般儿童,使他们健康地成长。儿童社会工作是一项儿童福利工作,需要充分运用一切能促使儿童成长发展的个人和环境资源,以确保儿童福利服务的实施。儿童社会工作需要运用专业手段,辅之以非专业手段,需要专业人员与非专业人员的结合。从狭义上来说,儿童社会工作是一种事后补救性的工作,多采取机构服务的方式,救助和保护那些家庭或父母无力抚养的儿童或者有各种问题的儿童,包括孤儿、残疾儿、流浪儿、弃婴、受虐待儿童、情绪或行为偏差儿童等。但是在现实的社会工作中,开展社会工作并不是那么理想,就像我们预先准备的游戏没有得到实施,或者说没有组织起来,儿童福利院的那些小孩子并不都是好组织开展工作的等等。所以现实中在儿童福利院是面临多种困难的。

(二)问题与需求评估

1、R市儿童福利院儿童大多是无人抚养的孤儿、弃婴和残废儿童,由于自身家庭的缺失,和外人不同而引发自卑的心理,大多存在缺失性心理问题;

2、R市儿童福利院适龄儿童所占比例较大,且大多学习成绩不理想、学习意愿不强。需要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帮助其学习和发展;

3、R市儿童福利院的生活环境相对比较封闭,所以儿童好奇心、求知欲强烈,很多儿童存在各种复杂的心理,渴望了解外界社会,这需要专业的社会工作者联系各方资源,给予大力支持;

4、R市儿童福利院的儿童周末生活枯燥乏味,他们更多地把时间花在睡觉、看电视上,再加上周末来访者往往不懂得如何和孩子们交流沟通,只是简单地给予物质,所以很多孩子不喜欢周末,但是他们有才艺发展、课余丰富生活的需求。几乎每个孩子都希望自己有一种才艺技能,都希望参与一些琴棋书画、歌舞才艺兴趣班,不论年龄大小。这说明人是有发展潜能的,只是我们没有发现他们的长处,这就需要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为其提供服务,联系社会资源,开展不同的兴趣班,充分挖掘其潜力,使其全面发展。

5、人际关系问题。R市儿童福利院很大一部分的儿童人际关系冷淡、紧张,很[!]容易产生冲突。一方面是和福利院工作人员,由于零花钱,物品的发放等引起的人际关系,另一方面是同伴群体的人际关系,大年龄的儿童欺负小年龄的儿童。此外,异性关系也很冷淡、紧张。所以专业的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的理论和技巧为其提供沟通互动及支援,增进友谊,提高人际交往能力。

6、R市儿童福利院很大一部分儿童部分存在一些不良的行为习惯,如不良的卫生习惯(特别是男生)、相互抄作业的习惯、打架斗殴的不良行为、乱花零花钱的习惯等一些不良的行为习惯。这些都需要专业的社会工作者用专业的工作方法进行偏差行为矫正及培养。

7、R市儿童福利院的儿童大多是无人抚养的孤儿、弃婴和残废儿童,没有父母的监护、照顾、缺乏社会支持网络,在平时的生活、学习中和有父母的孩子相比,缺乏亲情的爱护和管理、照顾。这需要社会工作者用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构建儿童成长支持和互助网络,给予儿童尊重和爱护,联系动员社会各方资源,构建一个爱的社会网络,使其健康成长。

二、服务目标

(一)总目标

秉承“平等”“尊重”“接纳”的理念,为儿童提供社会工作服务,协助民政部门与福利院解决福利院儿童的生活和学习困难以及生理和心理的问题。激发儿童自我发展潜能和自我认同感,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增进福利院儿童自我效能感和面对生活的自信心。同时通过本次项目行动,推动福利院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发展,为儿童的发展营造快乐、幸福的成长环境。

(二)分目标

1、了解福利院儿童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福利院儿童社会工作档案,评估不同年龄的儿童生理、心理和社会的需求;2、福利院儿童的增能,提升他们独立生活的能力和自助的能力;3、心理情绪疏导,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注重负面情绪关注和疏导;4、提高福利院儿童的学习能力,开展学校家长会等活动,尽可能多地创造机会让他们学习科学知识,提升自身的科学知识水平,提高学习成绩,培养兴趣。5、开展不同的兴趣班,丰富福利院儿童周末生活,培养儿童的才艺技能,充分挖掘其潜力,使其全面发展。6、开展团体小组活动,增进沟通互动、团队协助,增进友谊,提高人际交往能力。7、进行偏差行为矫正及培养,改善儿童的不良行为习惯。8、就业支持:通过评估青少年的能力、兴趣、期望和就业意愿,帮助他们寻找合适的就业与训练资源,协助他们获得工作机会,实现个人成长。9、资源整合,整合利用社会物资、义工等资源,让社会更多人关注孤残儿童,整合社会力量构建儿童成长支持和互助网络发展儿童社会工作。

三、儿童福利院社会工作经验总结与启示

1、尊重和平等的理念是社会工作得以开展的核心

与志愿者不同,社工是一项长期提供服务的群体,而长期提供服务的前提是社工所具有尊重和平等的理念,这是我们在福利院能够长期开展社会工作,能被福利院儿童接纳,信任的重要因素。也正是因为我们拥有这种理念,社工才相信每个个体都是独特的,都有发展的潜能。

2、社会工作是一项持续的事业,它需要社工的热心和耐心

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是人,人的改变是一项缓慢的过程,我们的服务对象又是一群特殊的群体,这个群体的特点的防卫心理较强,心理敏感。当我们开始和他们接触时,社工用时间和耐心来取得他们的信任,使他们能敞开心扉,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儿童的改变是缓慢的,这难免会使社工产生迷茫的情绪,失去耐心。社工在面临一些棘手的问题时,一些儿童的防备心理特别强,社工与这些儿童在长期的接触中可能会丧失开始的热情,这就需要社会团队的支持。

3、社会工作需要在真实了解服务对象需求上开展工作

社会工作的需求评估是社会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条件,社会工作之所以是一项应用性的学科,它就必须在了解真实情况的前提下开展工作。我们开展的寝室

设计大赛、增强团结协作的社区活动、开展兴趣小组等是在了解案主真实需求的基础上开展的,因此福利院儿童的参与性较强。 4、社会工作的开展需要在服务单位的框架下进行

篇(10)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社会保障、居家养老、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教育文化、群众健身及其他各类专业服务领域得到日益广泛的运用。对比政府部门自己生产提供公共服务,如果政府部门能够通过私人部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不仅可以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效率,而且还能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但相应地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

20世纪90年代,首先由英国提出了PPP的概念,同时积极开展公私合作在各个领域的运用。后来美国、德国、加拿大、法国、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发达国家也逐渐采用PPP模式。目前,联合国、世界银行、欧盟等国际组织在全球大力推广PPP 理念,很多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学习和借鉴PPP模式,如印度、中国、巴西等。

一、中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基础

政府采购的官方定义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与政府购买的区别需要从范畴上进行区分,政府采购除了包括政府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同时也包括工程、货物等物品的采购。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作为政府采购的一部分,它们的主要区别是:政府采购的是政府职能需要的商品和服务;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主要购买的是指政府通过邀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等形式将原本由政府自己承担的公共服务转移由私人部门供给。

伴随着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福利改革,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得到普遍运用。近年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已被各级政府应用到社会公共服务的各个领域,政府将其视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和方法。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于享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公平的社会福利、高水平的公共服务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另一方面,面临资源的稀缺性,追求持续高效的经济发展,产生了以私人部门为产业主体,结合市场化的竞争机制是符合效率性要求的。而高效、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是一个国家核心竞争力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因此,消费者的需求和私人部门的投资意向共同导演了以公私合作为导向的社会需求。

二、传统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弊端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作为政府采购的一个部分,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新型的方式,已在中国快速发展。将传统上一直由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形式转变为政府向社会私人部门购买提供的形式,不管是从政府角度还是从公众角度,各方都有不适应的问题存在。

首先,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复杂的利益关系,许多公共部门在身份上既是购买者,又是监管者。当出现监管不到位时,就很容易出现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导致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低质低效。虽然我国政府已经明确提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要通过公开招标和竞争的方式,但目前仍有部分购买公共服务属于政府有关部门与相关社会组织直接协商或委托的结果,真正通过公开招选承接公共服务的数量较少。这种行为导致了政府采购市场中的不完全竞争的现象产生,继而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博弈和寻租行为。

其次,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存在着“提供者垄断”现象。表面上部分政府开展的是多项购买公共服务,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只与某一个经常合作的社会组织合作,而没有寻求更多的公共服务提供者。目前,我国的社会组织发展的情况是不成熟且发展较慢,可谓是先天不足,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推行。于是出现了这样的现象:一方面,政府部门急于向社会组织推出购买一系列公共服务项目;另一方面,社会上有能力承接的社会组织数量不足。

三、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引入PPP模式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由于政府面临财政危机、信任危机和管理危机,必须取消传统支付对微观经济层面的干预,所以将由政府采购提供的大量的公共物品转而由企业或非政府组织来提供。政府应多渠道筹集完善公共服务的资金,创新资金使用方式,缓解目前财政资金的压力。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并非所有的公共产品和服务都要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来实现。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属性上是部分准公共产品,当政府直接生产效率不高或供给不足时,政府部门可以让社会组织或者非政府部门参与进来进行生产提供。

所谓的公私合作制,本质是充分发挥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各自优势。私人部门进行产业运营管理,发挥资金筹集和管理方面的优势,其清晰的产权能够激励市场边际效应,从而提高运营效率。政府作为公共部门拥有制定规则的权利,进行不完全对称性的制度设计和安排,特别是在市场准入、价格形成和公共服务方面监管和督促运营企业提供物美价廉的产品和服务。这种兼顾效率和公平的互补关系,这是对传统制度的创新。

四、引入PPP模式的社会效益分析

政府部门使用PPP模式具有潜在的社会效益。一方面,通过私人部门的参与可以帮助公共部门从资金限制的困境中走出来,有助于政府部门吸取私人部门的经验和接触最新的技术,也有助于实现外国投资者向国内的公共部门实现技术转移;另一方面,恰当的项目类型有助于推动竞争和市场化行为,有利于运用先进技术、鼓励创新,这些都是传统方式无法带来的。除了以上方面,目前更主要的社会效益是在以下方面。

(一)改善基本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将自己生产的公共服务转化为由私人部门生产。对比政府自己生产提供公共服务,通过购买私人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可以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改善公共服务的质量、提高管理效率。从竞争与垄断的角度来看,私人部门的效率总是要高于无效率的政府生产公共服务。

在市场化竞争中生存下来的私人部门往往能够提供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以供政府部门选择,私人产品的多样化、差异化的特点是政府部门难以做到的。政府部门可以根据社会公众的需求,选择不同类型的服务向社会公众提供。

(二)开启私人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的大门

2004年,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为私人部门消除了投资进入传统上由政府提品(服务)的领域的障碍。政府部门有限的供给和全社会的公共需求共同决定了单独依靠政府部门的能力去供给满足全社会的需求是很难得实现的,必须借助社会的力量。社会需要有更多的社会组织来参与到公共产品生产和提供中来,同时政府部门又给这些社会组织更好的发展机会。因此,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这种形式,不仅可以促进社会组织发展,而且可以实现公共服务主体的多元化。

同时,使用这种PPP模式有可能吸引外国投资者,他们会将先进技术向国内的公共部门进行技术转移,例如先进的收费技术。而且他们带来的恰当的项目类型有助于推动竞争和市场化行为,不仅能够将公共部门从资金限制的困境中摆脱出来,还能吸取私人部门的经验和接触最新的技术。

(三)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推进政府体制改革的进程

作为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的有效突进,在PPP模式中,政府部门是PPP模式的重要的一方,为了适应这种变化,各个部门的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都需要做出改变。当经济活动各方出现纠纷或问题时,以往需要行政干预方式就可以解决的,现在必须要依靠经济或法律手段。政府部门只有增强服务意识,才能建立相关部门的并联式的项目管理模式,使改革的成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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