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工作方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2-04-30 20:23:43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招聘工作方案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招聘工作方案

篇(1)

1.招聘单位:开封市祥符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

2.招聘名额:

(1)义务教育阶段教师88名。其中:初中3名(英语2人,音乐1人)、小学78名(其中体育11人,音乐22人,美术15人,英语18人,科学10人,信息技术2人),特教专业7人(其中聋哑专业语文1人、数学1人;培智专业语文1人、数学1人、语训1人;特教专业理科1人;特教专业历史1人)

(2)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39名。其中:高中24名(语文3人,数学2人,物理5人,化学3人,生物6人,地理3人,心理咨询1人,信息技术1人)、幼儿园15名。详情可见职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与范围

1.幼儿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2.小学教师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对应专业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祥符区户籍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同时具有相对应专业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初中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对应专业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高中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对应专业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开封市辖区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报考中学、小学人员年龄35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正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者,或者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幼儿园人员年龄30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教师工作经历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5年内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7年0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报名地点:开封市祥符区教育体育局

(三)报名办法:

1. 2017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普通话证、毕业证。学校出具的学历和专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2.往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3. 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件、户口本,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4. 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 报名时现场填写《2017年开封市祥符区教育体育局各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

6. 报考人员应按报考流程进行资格审查、缴费并现场采集个人信息等。

7. 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教学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发放的相应年份原始工资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财务章。

(四)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一个岗位报考。

(五)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并作不良记录登记,5年内不准参加开封市祥符区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考试。

(六)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河南省相关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费30元。

(七)各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以上。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此岗位招聘核减直至取消。

(八)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

(1)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法规等。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念以及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张榜公示在人社局和教育局公示栏内。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分学校、学科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在祥符网上。面试采取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报考同一学校同一学科,面试考场设置两个以上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

3.应试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如果一个岗位参加面试的只有1人,本人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平均分。最后结果张榜公示在人社局和教育局公示栏内。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祥符网公示。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开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应届毕业生在考察前不能提供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的,取消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并按规定递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在祥符网上。如有弃权者依次递补。祥符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公开招聘中违反人事工作纪律及本规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考试工作保密规定,各级参与考务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应按照国家考试规定的保密范围签订保密协议,落实保密措施,严禁泄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凡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回避。

九、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

3.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4.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十、其他

(一)招聘相关公告在开封市祥符网。不另行通知本人,凡不能按规定时间、程序执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解释权归开封市祥符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祥符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篇(2)

为帮助企业更好地招贤纳士,让广大求职者找到更理想的就业岗位,**县总工会积极搭建企业和求职者双向选择的平台,并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搭建专业的招聘平台,为招聘企业与求职者提供快速的对接,最终达到招者有其人,聘者有其门,实现企业与个人的双赢。促进人才发展,推动企业招贤纳才!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工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服务好就业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搭建职工帮扶平台,建设工会人力资源市场,更好地为困难就业职工求职和企业招聘用人提供优质的保障服务。

二、招聘会名称

2019年**县总工会金秋招聘会

三、举办时间

2019年11月16日(星期六)

四、举办地点

**县市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县永定路118号)

五、组织实施单位

主办单位:**县总工会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工商业联合会

承办单位:**县聚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德仁招聘网、**招聘APP

**APP、**圈

六、参会企业

主要以**高新区工业园、新兴园企业为主(约100-120家企业)。

七、活动安排

1、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14日 招聘企业报名

2、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14日 招聘会宣传

3、2019年11月16日 上午8:30,各招聘企业入场就位

4、2019年11月16日 上午9:00,招聘会开始

八、责任分工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场地工作。责任人:

2、**县总工会负责做好招聘会的筹备、组织、协调工作。责任人:

3、**县聚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德仁招聘网负责招聘企业报名。责任人:

4、**德仁招聘网、**招聘APP、**APP、**圈、**县聚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招聘会前期宣传工作。负责人:

5、**县聚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招聘会场地布置、现场秩序、保洁等工作。责任人:

6、**县聚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招聘企业信息采集、招聘岗位信息采集、招聘人员信息汇总。责任人:

篇(3)

成立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下设招聘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为成员。

二、招聘条件

1、*市户口,在市城区有固定住所;男性为年满18周岁至30周岁(40名),身高1.65米以上,女性为年满18周岁至28周岁(10名),身高1.58米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能适应城市管理工作要求和规定;

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军队复员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应聘办法

1、报名。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简历、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和居委会(社区)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和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事教育科报名,并交考试、资料费50元。时间为*年11月5日—11月13日上午8:30—17:30,联系人:何军卫,联系电话:7706370。

2、笔试。经初步的资格审查后,组织对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的考试,主要内容为:《行政处罚法》、《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行为守则》和当前的主要时事政治,试卷分值为100分,考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名。考试时间:*年11月23日上午9点,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排名的情况按1:1.5的比例组织进行身体检查(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并依次递补。时间:*年11月27日。

4、面试。按照考试成绩排名和体检情况组织应聘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综合能力以及容貌举止等,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并排名。时间:*年11月29日、30日。

5、录用。人事教育科根据应聘者各项成绩进行综合后提出录用名单,经局党组研究后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篇(4)

一、招聘条件

1.第一轮未被招聘聘用的考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3.专业对口(参见附件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小学、幼儿教师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1日至2003年3月21日出生)。

5.身体健康。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已就业者其就业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精神病史的;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8.报考人员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所有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证明)必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学历。

9.若参加面试的对象达不到1:3的比例时,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及以上。面试内容涉及到技能测试项目的,技能测试单项成绩应达60分(百分制)及以上,达不到60分(不含60分)的以面试不合格处理,不予聘用。

10.符合泰宁县2021年补充招聘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各项条件(见附件1)。

二、报名

参加补充招聘人员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网址:eeafj.cn),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21年7月11日-17日,报名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

三、面试

面试按《泰宁县2021年补充招聘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面试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执行。

 

附件:1.泰宁县2021年补充招聘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2.泰宁县2021年补充招聘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面试工作方案

 

篇(5)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通过公开招聘,为公司选拔优秀的业务骨干和急需人才,推进公司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在考察应聘者知识素养、业务水平、能力才干的同时,也要注重考察应聘者的道德修养、思想品质和工作作风。

(二)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在招聘环境、招聘程序、招聘标准等方面,为应聘者提供透明、平等、公正的竞争机会。

(三)竞争择优原则。依据招聘岗位对应聘者在能力素质、性格特质、团队精神等方面的要求,通过笔试、面试等竞争方式,选拔出适合岗位要求的优秀人才。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公司公开招聘工作策和方案,指导方案的执行和重大策的解释,并对公开招聘工作结果进行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策解释和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见《公开招聘岗位列表》,招聘岗位的具体职责、上岗条件等详细信息在《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中公布。

四、招聘范围

(一)面向系统内公开招聘的人员范围是:与公司各分公司或集团公司所辖各级企事业单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员工。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范围是:除应届毕业生外的其他社会人员。

五、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热爱公司事业,认同公司发展的理念与模式;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应聘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科主任领导序列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后出生),其中:现任正领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6年12月31日后出生);应聘管理序列、技术序列岗位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

(三)学历原则上为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

(四)应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5年以上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其中社会人员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当中,须具有3年以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经验。

(五)领导序列岗位任职或工作年限要求如下:

1.申报部门总经理岗位的人员,应为现任正及相当职务的人员,或任职满三年的副及相当职务的人员。

2.申报部门副总经理岗位的人员,应为现任副及相当职务的人员,或任职满三年的正及相当职务的人员,或从事管理工作满八年的人员。

3.申报科主任的人员,应为现任正的人员,或任职满三年的副人员,或从事管理或技术工作满五年的人员。

(六)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其他条件见《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七)应聘人员的任职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八)对于有特殊需要的岗位,经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可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年限适当放宽。

六、公布形式

(一)系统内招聘信息通过《XX报》、集团公司及公司办公网公布。

(二)社会招聘公告通过网、《XX报》、公司门户网站公布。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在网设置电子报名系统,分“系统内招聘”和“社会招聘”两个报名入口,应聘人员须进入电子报名系统相应入口报名,且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

对于系统内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统一征求其所在单位意见;对于社会人员,招聘工作办公室在审查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筛选简历。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逻辑推理能力、资料分析能力、公文处理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笔试由专业机构统一命题、阅卷和组织,在报名人数较多的省份可设立分考场。

(四)第一次面试

由专业机构派面试官主持,主要考察应聘者团队合作意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面试成绩由专业机构面试官给出。在入围第一次面试人数较多的省份或地区可设立面试点。

(五)管理能力测评

入围领导序列岗位第二次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参加管理能力测评。由专业机构组织,并提供测评报告,主要考察应聘者管理素质、管理技能和管理风格。

(六)第二次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应聘动机、对应聘岗位的认识、能岗匹配程度。根据不同岗位,组成相应的考核小组,负责面试和评分。面试地点设在公司。

(七)聘用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第一次面试和第二次面试成绩,由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按最终成绩排序后,与用人部门确定拟聘人选,提交领导小组审查,确定聘用人选。

(八)体检

聘用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患有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考察

应聘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科主任领导序列岗位且涉及提任的,按照企业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公示。

(十)聘用

系统内聘用人选,先交流至公司工作一年,进一步考察其实际工作能力,一年期满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社会聘用人选,先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并约定一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的,直接解除合同。合同期满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再续签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履行正式聘用手续后,即按所聘岗位兑现相应薪酬。对于京外人员,不承诺解决户口进京和住房问题。

八、时间安排

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于2011年12月26日启动,2012年3月7日前完成。

(一)2011年12月13日起,下发公开招聘文件,公开招聘广告。

(二)2011年12月30日-2012年3月29日,接受应聘人员报名。

(三)2012年3月30日-5月2日,进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

(四)2012年5月4日,组织开展应聘人员笔试。

(五)2012年5月10日-5月16日,组织开展第一次面试。

(六)2012年5月18日-5月24日,组织领导岗位应聘人员管理能力测评和第二次面试,领导小组确定聘任人选。

(七)2012年5月25日-6月6日,组织科主任、管理及技术序列岗位应聘人员第二次面试,领导小组确定聘任(用)人选。

具体时间安排见网站公告。

九、要求

篇(6)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相关规定,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招聘范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二)组织方式。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岗位的等级、类别和专业条件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进行。

    1.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七级以下管理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可参加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笔试。具备自主组织笔试条件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也可由招聘单位自主组织笔试,或由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统一组织笔试。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应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标准化要求、回避规定和保密规定。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

    2.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五级、六级管理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招聘五级、六级管理岗位人员,须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3.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博士,可以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也可采取考察的方式组织。

    4.招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根据岗位需要采取技能操作等方式测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

    5.招聘体育、艺术、音乐、舞蹈等侧重考察专业技能的特殊专业人员,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采取先面试(侧重专业技能测试)后笔试的考试方式。

    (三)组织实施。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市属事业单位在下达的用编进人计划内(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单位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制定年度招聘方案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市属事业单位依据有关规定、招聘方案研究制定招聘简章,经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官方网站同时。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原则上应在报名截止后两个月内完成考试、考察和体检工作。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结束后应严格按照考试考务有关规定公布成绩,及时公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笔试成绩占比可按40%或50%掌握,具体比例应在公开招聘方案、简章中予以明确。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原则上不再递补。

    人员聘用备案须报送以下材料:公开招聘工作总结、拟聘用人员基本信息、备案承诺书、公示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人员信息等。本年度公开招聘工作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其他要求

    1.市属事业单位要积极开发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定向招聘岗位一般为普通管理岗位或专业条件要求较宽的专业技术岗位。我省2016年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以及外省市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我市统一招募的“社区工作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2.实行面向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遴选制度。为激励引导优秀人才服务基层干事创业,规范完善基层人才交流机制,对于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的正式在编(含人员总量控制)在岗工作人员向市、区属事业单位交流实行统一公开遴选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3.市属事业单位要积极开发适合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特点的定向招聘岗位。2021届西藏、新疆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新疆生源2019—2020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4.市属事业单位要按照《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令第270号)要求,积极开发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对残疾但不影响履行工作职责的应聘人员,不得以残疾为由而拒绝聘用。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2021年4月23日前核发)的残疾人,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7.2021年,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中、初级岗位原则上不作工作年限要求。

    8.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9.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10.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博士,以及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可公布中、长期简章。

    二、参加统一笔试的初级综合类岗位招聘

    (一)招聘岗位

    岗位任职条件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明确、具体,易于界定。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也可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对专业要求不高的通用型招聘岗位可设置为专业不限。专业名称、类别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

    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款。

    招聘信息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变更。

    同一主管部门所属不同事业单位的相同、相近岗位,可适当归并,集中招聘。

    参加市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统一笔试的单位,请务必于2021年4月13日前将经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审定汇总后的《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通过金宏网发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信息。招聘简章分别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官方网站,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报名、初审和缴费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9:00—4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23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报考人员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点击“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4月2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4月23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招聘单位可进行初审。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3日11:00—4月2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5月18日9:00—5月22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五)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且计划招聘名额为1人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本次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4月23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残疾人还需提供残疾人证。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1年4月23日。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应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可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外聘考官比例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人员比例。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面试人选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八)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一)加强领导,优化机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配强工作力量,积极稳妥做好公开招聘工作。

    (二)严格程序,强化监管。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要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形式,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简章、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考试考务、体检、考察、回避等材料须存档五年备查。

    (三)严肃纪律,确保公平。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填

            表须知

  

附件1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招聘

单位

主管部门

岗位

类别

岗位

等级

岗位

名称

岗位

说明

招聘

人数

学历

学位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其他条件要求

是否紧缺专业

面试比例

笔试和面试成绩比例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信息公布网站

备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手机号:

 

填表说明:1.此表由招聘单位填写,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2.岗位类别填写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填写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管理岗位填写七级以下,工勤技能岗位填写技术工三级、技术工四级、技术工五级、普通工;

3.定向招聘岗位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附件2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填表须知

 

一、“岗位名称”栏:岗位名称应从岗位职责的角度表述,明确具体、规范简练。同类岗位专业要求不同时,应后缀阿拉伯数字以示区分。例如,招聘教师的岗位可用“教师1、教师2…”表述。

二、“学历”栏:“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限”限选其一。“学位”栏:“学士、硕士、博士、不限”限选其一。学历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可以报考,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当具有相应或更高学位。

三、“专业名称”栏:填写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也可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专业名称应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学科门类与一级、二级学科名称相同的,须加括号注明。多个专业名称之间用“、”间隔。

四、“研究方向”栏:招聘单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时填写,如无要求则不填。

五、“其他条件要求”栏:填写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一)对资格职称类证书有要求的,可填写与岗位要求相符的证书名称,如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等。

(二)对英语及其他语种水平有要求的,表述为“通过英语四/六级或425分及以上”“通过英语专业八级”等。

(三)对计算机等水平有要求的,表述为“全国计算机二级”等。

(四)面向研究生招聘的岗位,如学科专业有连贯要求,可表述为“本硕专业一致”,或具体罗列出本科适合专业。

(五)如有其他条件要求,须规范表述。

六、“笔试和面试成绩比例”栏:填写“50%:50%”或“40%:60%”。

七、“咨询电话”栏:按区号加“-”加号码的格式填写,如0532-87654321。

八、“备注”栏:定向招聘岗位注明“定向岗位”,统一表述为“面向××人员”;对工作地点、工作性质及其他需说明的,统一表述为“工作地点在××”等。

九、完整填写“填报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

十、相关政策咨询电话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85912185 、85912091。

 

 

篇(7)

二、实施方式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业主管理、事权统一”的原则,根据各自实际,选择改造实施方式。不管采取哪种方式,达到有关规定招投标数额的,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如果采取节能服务公司改造方式,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参与投标的节能服务公司应满足下列条件:具备国家或省(市)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节能服务资质、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银行授信额度2亿元以上,社会融资能力3亿元以上,专业技术雄厚,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2014年10月底前完成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室内及所属公共区域的LED照明改造;

(二)2014年底前完成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建设的县直其他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有办公楼及所属公共领域等LED室内照明改造;

(三)各镇公共照明领域(即公共场所、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建设的照明工程领域)LED室内改造任务于2014年底前完成。

四、任务分工

(一)各镇推广应用LED室内照明产品工作,由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方案可参照本方案制订。

(二)县LED照明技术及产品推广应用联席会议负责制订全县推广应用LED室内照明产品实施方案,并按照《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及《推广应用LED室内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的要求协调组织实施。

(三)县委宣传部、科技局、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开展LED室内照明产品的宣传推广工作。

(四)县直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制订本单位推广使用LED室内照明产品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县本级公办中小学校、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单位制订推广应用LED室内照明产品的实施方案,并督促各镇公办中小学校、学前教育、等单位LED室内照明产品推广应用工作。

(六)县国资委及负有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负责组织所监管国有企业制订推广应用LED室内照明产品的实施方案并督促实施。

(七)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县本级各公办医疗卫生机构制订推广使用LED室内照明产品的实施方案并督促实施。

(八)县文广新局负责组织指导县本级文化娱乐、群众体育活动等公共场所推广使用LED室内照明产品。

五、政策支持与保障措施

篇(8)

(一)面试原则

面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综合考核、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回避的原则,面试考生与评委有直系或旁系亲属关系的,评委要主动回避。通过面试测试应考人员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确保特岗教师招聘质量。

(二)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8月13日

面试地点:新县第一初级中学。

(三)面试对象

报考新县2017年特岗教师并经笔试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1.2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说课内容为新县小学、初中现用教材。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考生,选八年级上册教材内容,化学学科选九年级教材内容。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选五年级上册教材内容。

(五)面试程序

1.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资格复审地点:新县教体局六楼会议室。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携带)等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现场填写《2017年xx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登记表》。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考生如缺少有关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自负。复审合格后,复审人员在考生提交的《2017年xx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登记表》上签署面试资格复审意见,并在面试准考证上加盖新县教体局公章。

2.面试命题。2017年8月13日之前,由考务办公室组织命题。

3.面试抽签。2017年8月13日上午7:20分开始,考生必须在7:20分以前到达面试考点(凭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进入),在工作人员的组织下,分学科抽取面试顺序号。

4.培训评委。2017年8月13日上午7:30分,对评委进行集中培训。

5.面试抽课。

(1)面试抽签排定顺序后开始抽课。8月13日7:30开始,各组联络员按照抽签的顺序,带领面试考生进入候考室抽说课内容,并开始备课。其余考生按序号每隔15分钟抽课一次。

(2)抽课方法:为防止课题难易相差过大,体现公平,每人可抽取两个课题并从中自选一个课题说课。

(3)面试时的备课教材、教参教辅资料由考生自备。

6.面试准备。面试考生在候考室内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过程中,考生可使用教参、教辅资料。30分钟时间到,由各组联络员带入面试室。

7.面试进行。面试考生进入面试室,开始说课。说课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时间到评委提示停止说课。说课过程中,考生可使用小黑板、备课稿和课本说课,但不能携带教参、教辅等。

8.成绩评定。每位评委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按照评分标准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值控制在80—95之间。记分员根据各评委所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出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最终得分。每个学科开始时,各组要对前三名的考生成绩进行综合评定,以确定评分尺度,对比打分,确保宽严适度,前后一致。

9.公布面试成绩。每位考生面试后,评委小组当场将面试成绩通知考生。

(六)面试评审组织

按学科成立8个面试评审小组,即:语文组、数学组、外语组、历史地理劳技组、政治信息组、物理化学组、音乐美术组、生物体育科学组,每组评委7人,由相关学科的教育教学骨干教师组成;每组另配3名记分记时员。评委的抽调由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1.评审组组长职责:负责该组的管理,控制好面试时间与进度;准确登记各应试考生的面试顺序号和说课内容;对工作人员所统计的成绩进行审核并签名负责;即时公布该组考生的面试最终成绩;负责将该组所有面试考生的成绩汇总上报。

2.评审组成员职责:充分认识面试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树立保密观念和公正意识;按联络员提示准确登记面试考生顺序号;按既定的评分标准独立评分。

3.联络员职责:负责做好场内外联络工作;负责应试考生资格确认,按时引领应试考生入退场;帮助考生代管随身所带物品;向评委报告应试考生顺序号和课题。

4.记分记时员职责:负责分数汇总、计算,记时和提醒,通知考生面试成绩。

(七)面试组织

为加强面试工作,成立面试巡视组、考务办公室、保卫组、后勤组等相关组织。

1.面试巡视组职责:负责面试工作各个环节的指导和监督。巡视组由县政府办、监察局、人社局、财政局、编办、教体局各派1人组成。

2.考务办公室职责:负责面试的各项准备工作、资格复审、成绩登录上报、公示等工作。办公室成员8人。

3.保卫组职责:负责面试考场的安全保卫等工作,维持面试室秩序和场外秩序,面试期间面试室保持相对安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督促完成面试的考生离开,不得让其再次进入候考室。保卫组成员5人。

4.后勤组职责:主要负责面试考场的布置、茶水伙食等后勤服务。后勤组成员5人。

(八)纪律和要求

面试评委和工作人员在面试期间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提醒注意以下事项:

1.上缴通讯工具,由保卫组集中保管。

2.所有面试评委和工作人员早晨、中午均在考点统一就餐,不得外出。面试结束后方可离开。

3.不得从事与面试工作无关的事务,绝对禁止打招呼走后门。

二、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岗位设置数的比例为1:1,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组织体检时间:初中为8月17日上午7:00;小学为8月18日上午7:00。体检标准参照《xx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在新县人民医院进行,要求空腹体检。体检工作人员由县监察局、人社局、教体局相关人员组成。

三、岗前培训

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时间为8月24日—28日。岗前培训采用网上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地点在新县第二高级中学。

四、工作分配

根据乡镇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将220个特岗教师岗位设置到农村学校,分学段(中学、小学)、学科,根据录用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如学科出现综合成绩并列者,选岗序号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五、组织领导

篇(9)

8月4日,市防汛办召开“7.18”特大暴雨洪灾防汛工作总结视频会议。会议指出,当前,我市仍处在主汛期灾害随时有可能发生的关键时期,各级防汛部门要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减灾工作,重点做好避险转移的预报、预警等各项工作,努力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篇(10)

按照我市取水井清理排查和电子标识认证工作安排,5月12日前我市完成取水井清理排查和信息登记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取水井清理排查工作已初步完成,共排查机井6000余眼,其中:完成数据排查75眼,信息订正115眼。

二、开展情况及方式方法

1、高度重视,加强管理

按照上级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取水井清理排查和电子标识认证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提前谋划,召开班子会对取水井清理排查和电子标识认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明确了取水井清理排查和电子标识认证工作重点。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时限要求。在此基础上,我单位制定《非农机井标识牌认证工作APP操作指南》,组织我市纳入管理范围的非农取用水户,集中培训操作APP及具体实施指南,同时,采取到现场指导演示非农取用水户工作人员具体操作方式,使各用水户对此项工作有了更加细致的了解,为推进我市取水井清理排查和电子标识认证工作进度打下了坚实基础。

2、多方联动,全面推进机井排查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取水井清理排查和电子标识认证工作方案》、《取水井清理排查和电子标识认证APP操作指南》,方案将此项工作分为动员部署、开展取水井清理排查和信息登记、电子标识认证和安装取水井电子标识牌、复核报送取水井信息、制定取水井关停计划五个阶段。二是召开专题会。市政府组织由各镇街、相关市直单位、经济开发区等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取水井清理排查和电子标识认证工作专题会”,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并在会议上发放解读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各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三是联合各相关单位开展排查。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对本管理区域纳入清理排查范围的所有取水井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按照“井有登记表、村有花名册、镇有统计表”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填写取水井清理规范有关表格,各单位通过“取水井清理排查工作微信群”及时反馈工作进度。四是招聘工作人员。针对此项工作,通过人力资源中心招聘应届大学生见习人员10名,并组织专门人员培训,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可靠的人员保障。五是制作常见问题汇总。针对前期非农取用水户取水井清理排查和电子标识认证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并提出解答方法,为下一步全面开展取水井电子标识认证工作提供了经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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