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8 17:43:04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法制征文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不错,人人都崇尚自由,每个人也都非常希望自己有极大的自由权力。那当然,我也希望自己这样。没有人像警察一样限制着我,可以随心所欲的上网玩游戏,想玩多久就玩多久,尽情的睡大觉,毫无顾忌的吃大人们称之为“垃圾”的食品……呵呵,这生活,怎一美字了得!现实不可能是这样,我只能在这个范围内想象一下了。至于别的,啊?那可不行啊!阴森的铁窗把我从美梦中唤醒。
21世纪是个法治社会。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人人都认为自己应该拥有绝对的自由,而且要有自己来决定自己的权利,那我们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呢?我们还会有平静祥和的校园吗?闲暇时间我们还敢和小伙伴们远离家长的视线自在的游戏吗?甚至,天黑了,我们还敢到楼下散步吗?好可怕,不敢再想了。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一件事。我在练字时姥爷曾提醒我注意“手法”,妹妹学习吹笛子时姥姥提醒她注意“指法”,就是奶奶扭秧歌锻炼身体还要注意“身法”。为什么那么多事情都离不开这个“法”字呢?“法”究竟是什么?我感觉“法”就是悬崖峭壁边坚实的护栏,护栏里面是可以放心行走的人行道,而外面则是深不可测的万丈深渊,这道护栏就是生与死的分界线!
人物:市长,某开发商
情节:市长坐在一张华丽的沙发上,十指交叉在一起,眼睛微微地睁开一条缝,透过这条缝,他看着毕恭毕敬地站在他面前的这位圆肚子的开发商。圆肚子开发商舔了舔嘴唇说:“市长,您也知道,最近赶上暴雨,给市里建设的那批楼的楼基有了一点问题。工期就开结束了,再修也可能完成了。况且修楼基是要花不少钱的。您看,能不能
—”说着,圆肚子从身后的袋子里拿出一叠钱,双手捧着给市长。
市长的眼睛睁开了一些,说:“这恐怕不行,毕竟这些楼以后是要作居楼的,我们可要对人民负责啊。再说了,这事是违法的”圆肚子连声应着:“对,对,您教训的是”。圆肚子迟疑地从袋子里又拿了些钱来,然后把空袋子丢了一边。圆肚子捧着这些钱像送佛像一样递给市长,说:“您放心,楼从表面上看不出来,住几年也没问题,只是有了些小毛病罢了。这些钱就当作过节我给您送的礼物好了。”
市长把身子往前挪了挪,笑着说:“既然这样,也无大碍嘛。看你,刚才把事情说得那么严重。明天我把文件批一下就可以通过了。这些钱—我先收下了。”圆肚子满面红光,不住地点头哈腰:“行,行,我改天一定登门谢您!”说完颠着肚子走了。
地点:天堂
人物:上帝、小天使
情节:
“妈妈,那个叔叔怎么把手伸进了那个阿姨的包里了呢?”一个稚嫩的童音打破了沉寂。我转过头来,看到了一个四五岁的男孩正认真地盯着他的妈妈,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忽闪忽闪。而他妈妈却迅速把他拉到怀里,严厉地责备他乱讲话,泪珠儿从男孩委屈的大眼睛吧塔吧塔滑落下来。
那个叔叔涨红了脸,站在那里不知所措,全车厢的人议论纷纷,窗外的景色顿时笼上了一层灰色。
在这时,一个稍大的男孩站起来:“小弟弟说得对,叔叔这样做是不对的,是违法行为哟!妈妈说要做一个守法护法的好孩子,别人的东西是不可以乱拿的。不过,妈妈还说过,知道自己做错了然后及时改正的孩子还是好孩子,那叔叔愿不愿意做一个好孩子呢?”他的妈妈会心地笑了,大家也露出了笑容,纷纷劝说那个一时糊涂的年轻人,关心地询问他是否遇到了困难。原来他是因为母亲病重交不同医疗费才一时做了错事,大家又都帮他想办法,有人说可以通过法律的有关规定,减免部分医药费,有人直接向他提供了帮助,那个阿姨也向他伸出援助之手。那个叔叔站起来,向大家鞠了一个躬:“对不起,今天我做了件很不光彩的事情,但大家却热心地帮助了我,谢谢大家!是你们让我懂得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要遵守社会公德,遇过困难要通过正当的手段向社会寻求帮助。你们让一个身处困境的青年人知道了人间有真爱,今天,此刻,就是我生命新的开始!”车厢里掌声不断。
那窗外,灰色迅速在清澈湛蓝的天空中消逝,阳光在树梢上跳跃,山随汽车奔跑,星星点点的绿闪烁着令人陶醉的光芒,风景,好美!转过头来,看到大家说说笑笑,才感悟:其实,每个善良的人,他心中的风景,才是最美的!阳光透过车窗照进来,车厢里满是阳光的甜蜜味道!
今天,心中的风景告诉我:法律,不只是冰冷的条文法令,它是我们制约自己行为的准则,是保护我们合法权益的武器;而当人性深处的光芒在它中间绽放时,它会更具生命力,更具活力,会更加深入人心,就像阳光透过冰冷的空气,树梢才会出现跳跃而和谐的韵律一样。
那些杂技表演者骑车带着个站在炎箭筒上的同学,竞丝毫不紧张,和后面张牙舞爪的乘客谈笑风生。更厉害的骑车带人还敢脱把,不知道这样好的车技有不有惹旁人眼馋呢?
上学路上,会突然从旁边闪过一个弓腰骑车的背影,缓过神来,那狂飙者早已超过我大截了。眼看着飞快地从视线中消失,一点也不比旁边的汽车慢。
最惊险刺激要数那些在汽车中穿梭的表演了。他们一个个像特技表演者似的,在川流不息的车流中不时变换方向,“S”形前进,就像在大海中的帆板冲浪者一样,乘风破浪。
我想这样表演如果被他们的家长看到了,能像我这样安危地观看的不多吧。
原因很明显,这样不安全。
别以为这些芝麻大的事没什么大不了,可我在网上查了一下交通法,原来骑车带人、互相追逐、曲折竞驶、闯红灯等等都是违法的。
那些没有防护措施的杂技,我再也不敢碰,因为我有一次骑车带人,发现车反有千斤重,很难掌握平衡,当前面有人时,躲都躲不开,只能把车闸捏到最底“嗤—”在离那个人还有几厘米的地方停下了——当然免不了接受个白眼。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带人了。每当我在路上看到骑车带人的同学,心里满是羡慕,不过更多的是替他们担心。
又有一次我在路上看到一个同学骑得飞快,正羡慕他胆量时,听得一声尖锐的刹车声,抬头一看,好险,那人的车和一辆汽车差一点撞到了一起,他的车和汽车相比是那么“单薄”,如果汽车司机反应不是那么快,我想,他的车会更“单薄”吧。
那些在车流中“冲浪”的就更不用说了,我可知道堵车的其中一个原因了:当这个冲浪者穿梭在机动车道时,后面汽车猛地刹车,再后面的汽车被迫停了一大串。后面的司机一定在咒骂着:“前面这干什么的,刹什么车!”却不知,这一连串的堵车是因为一个学生。
“我还不了解你,准是书店又进新书了,否则你怎么放弃看电视的美好时光而溜出来?”这个“韩非子”心思果然缜密,只好和她一起去了。唉,真不想带她去,她这个人什么都好,就只有一样—十分热爱法律,总是动不动就给我上课。
书店离这还有些距离,我们回家骑自行车一起去。虽然本人极爱看书,但从不看关于法律的书,我压根就认为我和地法律根本没关系,到了下班的时间,加上周围路口又多,性急的我当然没有耐心。我正飞速急驰在马路上,听见耳旁风声呼啸,当然还有心中的喜悦,让我心旷神怡。这时,一阵刺耳的喇叭声穿过我的耳朵,这小司机可真狂,怒火三丈的我,与那司机开始进行激烈的角逐,至于“韩非子”早不知道让我“扔”哪儿去了。
我一会儿“漂移”一会“加速”,玩得不亦乐乎,可人家小司机却根本没把我当回事儿。经过一个路口,人家一拐弯,跑了。而我却直接扑倒在地,好好地拥抱了一下大地母亲。接着就听见“韩非子”响彻云天的叫喊。
把我扶起来之后,当然在她扶我的时候我就意识到了,“韩非子”果不其然的对我进行长篇大论式的攻击:“你这么大的人,怎么不长记性,老师说过多少次了,在马路上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逞一时之勇。平时让你多看些法律书籍你从来不看,现在吃亏吧。还有上一次,那张你捡得一百块,是假钞,被人家警察批评了一顿你还不长记性。还有上次,也是和别人赛车,你怎么这么没有法律意识,你再不看重法律,我看你还不一定惹出什么事……”
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然而在社会上,有些虽然没被制裁,但其实已经被法律盯上的事件,例如:群抠、吸毒、抢劫、偷窃、迷恋网吧等。
在一个由贵阳市公安局延安派出所抓获的入室盗窃未成年人犯罪团伙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11岁,在甘荫塘派出所打掉的抢夺妇女首饰团伙中,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11岁,其中16岁以上的6人、14—16岁7人,14岁以下6人1.在一些案件中,许多都是未成年人所干的。据我所知:刑法的第十七条标明:已满十六周岁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1世纪是哦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严重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无法正常的进行,也许同学们对这些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有自己决定,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在没有规矩的生活中,也不能不顾一切的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作为一个社会的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青少年是祖国ideas未来,是21世纪国家建设的主力,我们应该大力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从小培养他们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提高我们的责任,不仅是加强青少年的保举,遏制青少年严峻的犯罪发展态度的现实需要,也是全面提高战略的基础性工程。
“诺子科教,家之希望、青少年是整个社会中最热情、最有生气,和创造力的群体,是国家未来的、民族的希望,是21世纪国家建设的主力。
同学们,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只有学法,才你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才能辨别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只有学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作为民主法制建设基础性工程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何适应当今社会发展,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新型公民,这是摆在我们广大普法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回忆过去20多年的普法,对广大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无疑取得明显成效,但从现实和长远角度来看,还有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表现在确立工作思路上,“一个调”,科学性不够;在制定工作目标上,“一般高”,讲远近不够;在宣传教育对象上,“一锅煮”,分彼此不够;在宣传教育活动上,“一阵风”,抓经常不够;在宣传教育方法上,“一副样”,出生动不够;在宣传教育推进上,“一家忙”,搞合力不够。这些问题,既是我们现实工作的薄弱环节,也是我们今后工作改进和创新的着力点。因此,仅就xx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践,笔者认为,必须在精心打造好普法“1234”工程上狠下功夫,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要做到“一个确立”。就是要确立理念创新的科学工作思路。思路决定出路,确立一个创新的、科学的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指导实际工作的灵魂。从1986年至今,××县普法经历了“一五”探索、“二五”实践、“三五”重在建设、“四五”依法治理、“六五”全面建设法治县五个阶段,我们的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深化和发展,很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坚持不断创新的科学工作思路。“六五”普法初期,根据普法依法治理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县提出了“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典型引路,分类指导;拓宽渠道,活化形式;普治并举,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实践证明,这条思路是科学的、可行的。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抓好“两个强化”。即:强化职能定位,强化工作手段。
强化职能定位。就是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县纲要》的要求,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能的实际情况,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将各职能部门的抓普法工作职责用文件分别固定下来,达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权明确、任务落实”的工作目的,克服过去单靠依法治县办“唱独角戏”和“小马拉大车”现象,形成强大合力,从而构成“条块结合、纵横相融”的大普法格局。
强化工作手段。就是要建立科学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体系,具体就是建立科学管理机制、严格考核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一是要合理分类。合理分类是为了科学定标有的放矢,就××县共分七大类,即:中省市县直执法综合管理类、中省市县直社会服务类、县人大、政协及党群机关综合(事业)类、农村乡(镇)类、教育类、企业类和社区类。二是要科学定标。确立科学目标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归宿和起点,在整个法制宣传教育系统中处于指导和支配地位,对于确定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目标的确立就是按照不同类别、实现时间和可能程度,可以分为根本目标和具体目标,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根本目标可分为组织领导重视程度、基础工作、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和超前工作五个方面,具体目标可分为若干条,近期目标就是当年可实现目标,长远目标就是五年可实现的综合目标,由近及远、阶梯式、;连贯性将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导向一个更高的层次。三是要严格考核。就是由县委、县政府目标考评办牵头,汇同组织、宣传、依法治理办等部门,采取平时抽查、半年检查、年终兑标相结合方式进行分类严格考核,逐项逐条兑标。四是要落实“一票否决”权。就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部门、各单位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大目标考核体系,对年度未达标的落实“一票否决”权机制,确保普法依法法理工作的顺利推进。五是要强化各种监督手段。就是人大的法制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团体的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等手段,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六是要强化激励手段。就是要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既要制定好方案,又要组织好每年度的经验交流会、总结表彰会,大力宣传、树立、表彰和奖励先进典型,以此来带动中间,激励后进,形成“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工作浓厚氛围。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突出“三个结合”。即:普法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普法与文化建设相结合,普法与现代科学相结合。突出这“三个结合”就是打破过去就普法而普法的工作做法和工作方式,跳出固步自封的工作怪圈,拓宽渠道,活化形式,寻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一是普法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围绕法律服务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根本要求,只有在开展法律服务中找准普法工作方位,才能使普法与法律服务互为促进,相得益彰。普法可以搞些必要形势,但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也就是群众最关心的就是我们普法工作正要搞的。法律服务也是如此,目前要着力开展关系民生与发展问题、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人民内部矛盾调解问题、公民权益保障问题和贫弱群体法律援助问题等法律服
六五普法征文:新时期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践与思考第2页
“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征文:法制宣传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及作用
普法的核心环节是法治的宣传教育,法治的宣传教育与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是否存在着一个关联关系呢?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会产生一个什么样的作用呢?找出它们之间的关系,找出它们之间的影响,对我们科学地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具有积极的作用,所以我们有必要对之进行研究,这一点正是本文的指导思想。
首先,我们知道一个社会的法律制度是该社会的上层建筑,是其经济等的集中反映,并为其服务;那么该社会的经济等是其经济基础,是决定该社会上层建筑的基础;这是经典作家的经典理论,根据这一经典理论,社会的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是一对矛盾的对立统一体。法治的宣传教育是为法律制度服务的,所以这种行为也是社会的上层建筑的范围;社会的经济发展,社会本身的发展都是社会的实体内容,是经济基础的范围;所以我们可以根据经典作家的理论知道,法制宣传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关系。但是在我们国家,由于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制度和产生它的经济基础虽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体,作为它们的主体都是人民,所以两者在代表利益上是一致的,也就是说两者的价值取向是同构同向的。那么基于此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对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本身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反过来也一样,我们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越是发展的好对我们的法律制度走向完善就越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基础性保障;当然有了更加有力的基础性保障,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也就会更有物质基础,也就会做得更好;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法制宣传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着一种矛盾统一关系,它们之间具有相互促进的作用。所以我们应当明白做好法制的宣传教育虽然相对于经济发展来说是一种务虚性的工作,但它同样重要,也是对社会的经济发展的一种促进;同样道理,做好社会的经济发展是我们的现实需要,对不断地完善社会的上层建筑是一种物质前提,两者都很必要,都很重要。
我们认为,法制的宣传教育是法律制度落实执行的观念实现途径。也就是说立法的目的,立法的内容,只有向全社会广泛地宣传和教育,才会在全社会中产生对该法的了解,知晓,才会在人们的观念中树立起该法的观念,才会在人们的意识中以之为规范,从而去自觉自为的规范自己的行为。这个过程我们看到它其实就是法的执行和落实的一个观念上的实现过程。当然法律一旦经过合法程序产生,并不以社会某些成员是否了解其内容为其生效的前提条件;也不以某些成员不了解该法的内容而对该成员不产生拘束力;但是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们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反映,是用来维护人民的利益的,所以不希望任何人糊里糊涂地受到制裁。我们的法律不是以事后的惩罚为唯一目的的,所以法律的观念实现显得尤为重要,这就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我们的法律以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秩序,在观念上实现为最高境界。法律在观念上的实现,是在社会成员中形成自觉自为地守法,以良好的社会秩序规范成员的行为。所以法制的宣传教育是实现法制观念实现的有效途径和手段;社会更多成员自觉自为的守法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内在积极因素;社会更多成员的自觉自为的守法以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性条件;所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构成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一种环境动力,具有积极的意义。比如,我们的行政执法以往的做法都是一种被动性的执法,也就是当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产生以后才去给与惩罚的,但是这种惩罚(来源:文秘站 )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同类违法现象,为什么呢?就是这些行政相对人并不是人人都从观念上形成了一种自觉自为的守法意识,从而没有内在的拘束力,当然也不排除某些行政相对人根本就不知道相关法律的内容,当然也就不知道他们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所以被动执法的结果是:同样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执法工作量很大,效果不明显。我们的行政执法体系,对象多,领域广,具有源头性,如果在这里使我们的对象能够自觉自为的去守法,那么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本身的发展都会大有改观的。
法制的宣传教育是强化社会法制环境的有效手段,依法治国不仅仅需要把立法工作和执法工作,司法工作做好,更重要的是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法制环境;因为不管是执法,还是司法,这些工作在更大程度上具有事后性,也从而使之具有被动性;但是全社会形成一种浓厚的法制环境后,这种环境本身就是一种力量,对社会成员具有矫正力。我们做好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不仅使社会成员树立起法制意识,还会在这种宣传教育的过程中进一步强化人们的法制意识,就会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浓厚的法制环境,在这个环境中人们的言行就会受到环境的制约,同时这种环境的强化还会推动社会的法治进程,这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说无疑是一种推动力量。我们知道,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没有一个很好的法制环境,没有一个良好的法律制度,市场经济高效有序地运行就是一种不可能,所以我们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竞赛的主题和内容
培养中小学生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尊重宪法、维护法律的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树立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理念,提高分辨是非和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参赛文章体裁不限,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一是学校根据《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和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主要成效;二是思想品德课教师结合教材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经验体会或教案;三是班主任教师结合学生学习、生活实际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经验体会或教案;四是语文、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相关学科教师在本学科教学中挖掘法制内容、渗透法制教育,对学生进行法治文明、公平正义、恪守规则等方面教育的经验体会或教案;五是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心得体会,特别是学校组织观看省教育厅配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卫生教育专题资源》、《呵护——未成年人伤害事故处理与预防》、《小小律师》等专题教育教学光盘后的心得体会。
二、参赛对象
全省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班主任、学生(小学三年级以上)。
三、竞赛活动的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省教育厅领导及厅有关处室、各市(州、地)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征文竞赛活动办公室,设立在贵州教育报刊社。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局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征文竞赛活动组织领导工作。
四、竞赛活动的程序
竞赛于10月30日启动,至20xx年7月30日截止。
(一)初赛阶段(10月30日至20xx年5月30日)
1、各学校根据本通知确定的竞赛内容,组织本校师生开展本校法制教育征文竞赛活动,并按时间要求将本校优秀文章报送县(市、区)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县(市、区)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经遴选将本县优秀文章报送市(州、地)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
2、市(州、地)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本地区参赛征文进行复审,并于20xx年6月15日前报省征文竞赛活动办公室。
各市(州、地)限报优秀征文90篇。
(二)复赛阶段(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7月10日)
1、省征文竞赛活动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市(州、地)上报的征文进行公平、公正的评选。评选出的优秀文章提交省组委会审定。
2、经省组委会审定的评选结果在《贵州教育报》、《贵州教育》、《初中生辅导》等报刊上公布,并选登部分优秀作品。
3、评选结束后由省组委会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
五、编辑出版优秀论文集
征文初赛、复赛阶段,省教育厅《贵州教育报》、《贵州教育》、《初中生辅导》及团省委《少年时代报》、贵州师范学院《希望》、《贵州师范学院报》等报刊上均设置“中小学法制教育征文竞赛专栏”,各学校及其教师、学生可自由投稿。其中,《少年时代报》负责接受小学生的投稿,其他报刊负责接受学校、教师和初中以上学生的投稿。
竞赛活动结束后,获奖作品和优秀文章将汇编成集,交由出版社公开出版。成书后,免费赠送各地中小学。
六、竞赛活动的奖项
本次大赛分学校组、教师组、小学生组、初中生组、高中生组,并分别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名,同时设优秀组织奖3名,由省教育厅颁发证书及奖金。
七、相关事宜
(一)各市(州、地)教育局征文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名单,于**月20日前报送省征文竞赛办公室。
(二)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从“五五”普法年度经费中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一、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对目前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表面上是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消极执法等方面。但从认识和解决问题的角度来讲,深层的问题主要有:
(一)执法趋利问题
行政执法是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追求的应当是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而在目前的行政执法中,执法趋利的倾向严重扭曲了行政执法既定的目标追求,导致行政机关及执法人员以追求利益而执法,一些部门之间有利争着上,无利躲着走,争管辖,争权利,争罚款,争收费。有的对于违法行为不是及时制止,而是任其发展,事后收拾“残局”,有的故意设置“圈套”,引诱行政执法相对人违法,然而施以重罚,以达到自己邪恶目的。
(二)执法冲突问题
执法不协调和冲突已经成为一个严重影响行政效能和政府形象的突出问题。一是部门间的执法冲突。主要是在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领域,如城市管理、网吧管理、交通管理等领域,各部门间往往各自为政,或者不断争执法权,造成管理上的混乱和漏洞。二是上下级执法部门的执法冲突。这些问题与政府监管职能缺位有直接关系,同时,也是执法趋利问题带来的后果。
(三)监督管理问题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部门领导者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淡薄,认为自己就是执法主体,除了他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对他们进行监管之外,再没有人有权利对他们进行监管,造成行政执法有权无责,以此带来的结果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消极执法,很大程度上就暴露了执法中权责脱节的问题,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只有权力,没有责任。执法者没有责仟观念,更没有责任约束,习惯于抖威风、耍特权,甚至把执法变为谋取非法利益的手段。
二、对相关问题的分析
针对以上提到的政府的不作为或错误作为,究其原因,主要是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落后行政观念的消极影响
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从思想根源上讲,就是行政观念转变不到位,旧有落后、消极的行政思想如权力本位、官本位等思想仍在作祟,深深影响着行政活动。在这种思想的主导下,一些违法行政在个别地方和执法部门来看,就不是什么“大事”,而是发展经济的需要,是解放思想,而依法行政反倒成了妨碍地区经济发展的绊脚石。在这样的大环境中,行政执法工作自然也就没法搞好,更谈不上执法方式的创新,对于一些违法乱纪现象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二)行政体制上的不完善
执法趋利和执法冲突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归咎于行政执法的财政保障机制和行政执法体制上的问题。由于多种因素,目前行政执法单位普遍缺乏财政经费保障,甚至一些地方和部门连执法人员的工资都不能保证。在这种情况下,执法者“必须得挣饭钱、挣经费”,当然,这当中也包括一些所谓的为单位谋福利,搞创收,从而形成了违法养执法、执法与违法相互依存、恶性循环的黑色“执法产业”。另外,部门间职能职责划分不清,权力交叉、模糊,缺乏协调配合。这是造成实践中执法扰民、执法打架、行政效率低的主要原因。
(三)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
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任何责任的设定都是徒劳的,造成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事实上的有权无责。现行监督尽管主体众多,但不少监督部门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地位偏低、权力不足,一些监督部门职能重复、交叉过多,同时各监督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难以形成监督合力。监督者的监督责任缺失,面对违法行政往往是“怕得罪人”,互相推诿,甚至无人查究。政府法制对于违法执法人员的处理只有“建议”权而没有直接处理权,严重影响监督效果和政府法制机构的权威,对依法行政工作产生负面影响。
三、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行政法制宣传教育
一方面,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促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转变思想观念,清除官本位、特权思想等封建专制意识的影响,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与“法治”的关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只有解决了思想问题,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格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才有可能做到自我约束,摒弃私心杂念,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的侵袭,确保秉公执法,文明处事。只有这样,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才会有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要作好人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不但知道法律,更要熟悉和掌握法制,增强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将普法有机地融入群众的生活之中的,在形式上注重趣味性,使“要我学法”逐步转变为“我要学法”,公众才会在接纳法律知识的过程中受到法治思维方式和文化的感染,逐渐地拥有法治精神,改善社会的法治文化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
对政府法制机构的设置取消“软指标”,制定“硬指标”。由国务院科学地制定出一个量化标准,确定政府法制机构的人员配备、领导职数设置、经费保障与当地干部总数、财政收入的比例,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政府法制机构的设置与当地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相适应,才能为依法行政构建坚实的组织基础。改变依法行政工作的体制,使政府法制序列从国务院到地方实行垂直领导,其人事任免、经费保障等直接由上级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不再是当地政府的工作部门,而是当地政府和部门在依法行政工作方面的领导和监督实施机构,使政府法制机构彻底摆脱地方政府的束缚和干扰,全心全意地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三)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第一要加强党内监督。党内要进一步完善权力结构,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机构和运行机制,使不同性质的权力由不同部门行使,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有效地防止滥用权力行为的发生;第二要把党内监督与国家专门机关监督、派监督和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第三要加强自我监督。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增强法制观念,模范地遵守宪法、法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依法办事,廉洁从政。可以开展经常性行政执法监督,扩展监督范围,加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防患于未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争议和矛盾的协调,明确执法权限和责任,化解执法矛盾,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打架情况的发生。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健全相关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主体资格、法定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办法;建立行政执法投诉制度,受理人民群众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投诉,严肃查处违法行政问题,加强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追究的范围和具体程序,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积极稳妥地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解决好多头执法、职权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以及政执法机构膨胀等问题,提高执法效率和服务水平。新晨
(四)切实履行政府服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