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考察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2-08-09 02:24:36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换届考察报告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换届考察报告

篇(1)

全镇以片为单位,建立6个考察组,分别负责本片区所属各村的考察工作。考察组由挂片领导任组长,片长任副组长,镇分工干部为组员。考察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各考察组具体实施。

二、时间安排

2016年8月22日至28日。

三、考察对象

各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

四、考察程序

1、全面总结。各村“两委”班子对2013年以来工作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内容侧重于本届以来班子建设运转、经济社会取得成绩及存在问题与不足。所有现职村干部撰写好个人书面述职报告。

2、听取报告。考察组主持召开由村“两委”班子成员、老党员、老干部、村民议事代表等参加的会议。由村党(总)支部书记代表村“两委”班子作工作报告。全体村干部逐一简要报告个人工作情况,特别是近年来的工作实绩。

3、测评推荐。由参加会议的对象根据村“两委”班子的工作情况及其成员的现实表现,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填写《村“两委”班子民主测评表》(附件1)、《村“两委”班子成员民主测评表》(附件2),填写《村后备干部推荐表》,民主测评表、推荐表由各考察组收回,统一汇总统计。

篇(2)

 

注重创新,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该同志注重创新党建亮点,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都较强。XX年担任组织科长以来,注重与上级组织部门及兄弟县(市)组织部门的学习交流、沟通联系,总结提高。近年来,该同志先后参与X年、X年和X年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负责的总结、汇报等材料得到了省、市各级领导的好评。同时,该同志善于提炼、探索创新,打造了不少党建亮点,为不断提升全市党建工作水平付出了辛勤的汗水。XX年省委实施“书记项目”以来,该市每年的“书记项目”都列入省委和X市委组织部“书记项目”库。如XX工程、推行流动党员“XX”工作机制等“书记项目”入选了省委组织部“书记项目”库;XX党建工作被列为X市党建示范点创建对象,并打造了一批省、XX市党建示范点。

 

热心指导,文字功底扎实。该同志作为组织科长,他统筹安排分工,具有亲和力和感染力,努力做好传帮带,热心指导下属提高文稿撰写质量,得到了年轻同志和上级组织部门相关科室的好评。该同志在工作中,能认真整理提炼基层党建实践中的经验做法,并形成组工调研文章。如负责执笔的“XX”入选X省党建研究会X年度重点课题,被评为自选课题一等奖;撰写的《X》等被《X党建》采用。X年至今,该同志撰写反映党建调研文章和信息被各级采用X多篇(条),多次被XX各级组织部门评为“组工通讯优秀通讯员”“组工宣传标兵”和“优秀调研信息员”等称号。

 

廉洁自律,自我约束严格。该同志严格约束自我,把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干事创业的标尺,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做到不触红线、不越底线、不碰高压线,自觉将“三严三实”要求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带好头、做好榜样,以实际行动维护干部形象,真正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

 

篇(3)

一.这次考察意义重大

第一、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今年前三季度,我们**县完成GDP16.20亿元,同比增长了16.9%,全县实现财政收入1.61亿元,同比增长了26.2%。经济发展保持强劲势头,质量也不错。但是放在全市来看,却仍处在中等偏下水平,也就是说纵向看,自己和自己比成绩不小;横向看和兄弟县市相比差距还是很大。所以,我们还不能够太盲目乐观、沾沾自喜。应当看到如今**的经济发展势头猛,但遇到的矛盾还很多,有的还比较尖锐。比如说我们的乡镇场发展就很不平衡,只有旭光、葛溪、南岩等少数几个乡镇场做得较好,一些原来认为有潜力、有冲劲的乡镇场并没有把优势表现出来。尤其是在我们的农村工作中,农村的上访量非常多,形势严峻,这就需要包括我们组工干部在内的广大干部必须做好稳定基层的工作。**的经济发展需要我们根据实际形势提出正确的发展战略,党建工作也是如此,所以我们组工干部的工作一定要与经济的发展、党委的重大决策及个人的成长相联系。为此,部里在九月份组织了这一次组工干部培训班,实行内外并举的方式,对内,以培训提高组工干部的理论素质;对外,则大胆走出去,通过考察学习增长组工干部见识,积累基层党建工作经验。

第二、这是新形势下探索和实践党建工作的迫切需要。我县经济发展到了攻坚克难的关键时刻,经济要科学发展持续发展,离不开“上层建筑”的支持,需要我们进一步夯实组织基础,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我刚来**时,江枝英书记就对我提出了明确要求,说我们**的党建工作还很薄弱,一定要想方设法“出彩”。市委组织部姚平部长也指示,上饶的党建工作要争取在省里有地位,必须加大探索和创新力度,她希望**能有所作为。领导的热切期望既是压力更是动力,那么我们应当如何做呢?紧密结合当前形势和**实际,积极进行探索和实践是势在必行的选择!

第三,这是组工干部健康成长的需要。由于刚换届不久,我们的组工干部很多接手党建工作时间还不长,业务还不熟,在这种情况下,县委组织部组织你们出去走一走看一看,目的之一,就是希望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再者说,我们组工干部的工作也很繁重,不仅要做好自己本职的组织工作,还要分管别的工作,不集中学习,勤学苦练,哪能尽快地磨合磨练队伍呢?你们又怎能迅速地健康成长呢?正是基于以上考虑,我赞同并且批准了你们出去参观学习。组织上希望我们每一个组工干部,人人都能成为一个复合型人才,即能以党建工作为主,同时熟悉经济、法律等知识,又能够做好农村工作,只有这样的干部,我们才能大胆地推荐使用。

二、这次考察收获很大

归纳大家的感受与体会,可概括为“三开”。

一是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刚才在座的15位干部进行了汇报,都谈了自己的体会,这说明你们是带着问题用心地去学的,然后形成了调查报告。汇报时,每个人选择的角度都不尽相同,或从经济发展角度或从党建工作角度或从某经验启示、某一典型事例来谈。从这,我看到了大家这次考察并没有游山玩水,回来后都有了实实在在的触动和进步,可以说这次考察是成功的。

二是开拓了思路,找准了切入点。考察的压力是很大的,因为是要带着目的去学,要把思路带回来。盲无目的的考察是很轻松的,因为只要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就可以了。但是,带着目的和思考的考察绝不是一次轻松和开心之旅,因为最后是要寻找良方,回来后解决实际问题的。说实话,要有思路不难,难就难在找方法。通过这次考察,你们的工作思路能够与党建工作和发展经济相结合,而且思路清晰,这就很好!但从汇报来看还是有些欠缺的地方,有些归纳和总结并没有融合在一起,很多人把韶山村与三华村分开讲,樟树墩的贾永安说得较好,他把两者连起来分析了。三县岭的余小华也说得比较好,为什么没钱的地方就不可以搞党建呢?葛溪的张船东提出的干部联系党员也很好,我很赞同。当然还有一些同志发言也很精彩,我就不一一点名了,总之希望大家能够大胆地去想,勇敢地去尝试。

三是开发了潜力,激发了工作热情。潜力需要挖掘,否则就会沉睡。组织部门的工作与其他的部门有所不同,常规性的工作比较多,而真正需要动脑的地方也不少。这次考察回来,每个人都需要动脑去思考,于是有了今天各位的思路,这就是潜力。你们的考察报告将会择优摘录在《**组工》上,让大家看到你们这次考察的成果。作为组工干部,你们的作用是有很大提升空间的,因为你们是县委派出的组织员,县里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都需要你们去思考,要把触动、感动转化为行动,然后服务组织,服务群众。

三、考察后的探索和实践力度必须加大

1、要勤于思考谋方略。我们的思路是有了,如何理清思路找出方略,这还需要一个消化过程。我希望组织科能把好的体会和好的思路抽取出来,然后研究、归纳、总结,拿出全县的党建工作方案。在寻找方略时,要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中找,部里研究过了,希望你们在半个月内理清思路,拿出方案,形成下一步党建工作方案,经党委研究通过后把方案上报组织部。

2、要勇于探索抓试点。要加大探索和创新的力度,在实践中抓好党建示范点和创建工作。通过这次考察,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不仅可以借鉴韶山村、三华村的经验,使之在我们**开花结果,我们还可以从网上、报纸上借鉴更多的典型,开拓思路,在实践中探索。张船东同志提出的“干部联系党员”问题,如果真正达到谢剑平同志所说的“党员平时有人问,难时有人帮,病时有人探,老时有人管”这个效果就难能可贵了。但他所提出的具体方法还不多,如果每个人都能想一些点子,汇总起来就能形成一个好的思路。

勇于探索抓试点,要注意解决三个问题:

一个是特色问题。韶山村的党建工作有个闪光点,就是把这个伟人的品牌做大。我们**的故里完全可以成为**党建工作的闪光点,关键是如何像韶山一样把这篇文章做细做活。漆工镇湖塘村如果能以品牌这个特色来做党建工作,我相信他们的工作也能做得很好。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特色,大家要联系各自的乡镇场实际抓特色。曹溪镇可以打好邵式平这张牌,清湖乡可以发挥汪东兴老同志的政治优势做好经济发展和党建工作的文章,没有出伟人的地方也可以创造出特色。我和张船东同志探讨过的“干部联系党员”的方式,这也是一个特色。在此我希望每个乡镇场都能找准自己的特色抓好党建工作,争取**的党建工作在今年走在全市的前面。

另一个是载体问题。什么是载体?载体就是一个平台。载体其实就是一个形式,但不是表面形式,而是有其典型性,要能够包装,能在市里乃至省里都能成为典型的载体,让载体明朗化。那么用什么载体来搞试点,寻求一个怎样的载体去实践党建工作?如上面提到的两个特色就是很好的载体。江枝英书记在全县十五次党代会上所作的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党员三优先一改善”要求,但时至今日我们还没有取得明显成效。关于“三优先一改善”的思路,需要我们全县组工干部在实践中去探索,从而找到一个能真正激发党员积极性和战斗力的组织载体。

还有一个是资金投入问题。很多人说搞党建工作没钱,因为村是个“空壳村”、“贫困村”。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当前最好的时机就是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机会,结合市、县挂点的机会建好党建示范点,争取利用部门投入的资金一并解决党建问题。前不久,县里组织到义乌考察,那里新农村建设搞得很漂亮。义亭镇有一个村,远看绿水和绿树环绕,灰的瓦、白的墙,近看才发现很多是泥土墙,但墙都刷的很白,给人一种外观干净整洁的新农村感觉。我觉得,农村做到了美化、绿化、亮化、硬化,就应该说达到了新农村的初步标准。刚才说的就是美化。这个村还实现了绿化,山上满是绿色,屋前屋后种上花草树木;实现了亮化,村里不但通了电还用上了沼气;实现了硬化,村与村之间户与户之间都是水泥路。村支部党员活动室里,墙上的规章制度很规范,用相框框起而且陈列得非常好,挂在白的墙上效果很好。其实他们做的这些都花不了多少钱,但就是看到了成绩。同时,要引起县直挂点扶贫单位的重视,如果真的有决心有好的思路搞党建示范点,那么不管在经济还是在工作上,我们都会不遗余力地支持。

篇(4)

基层法律服务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创建于广东、福建、辽宁等沿海地区农村的一些乡镇,是基于我国国情和社会需要逐步发展起来的一项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向广大群众和基层社会提供的法律服务。在三十余年的发展演变中,基层法律服务经历了从无到有、迅速发展到逐渐萎缩的过程,随着党和国家对法治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及广大基层基层群众的迫切需求,基层法律服务在服务主体和服务形式上需要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来进一步完善,以更好地发挥作用。

一、服务主体的多元化:1+X模式

只要一提到基层法律服务,人们往往会马上联想到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其从业人员,的确,其主要职责就是提供基层法律服务,但在我国,除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其从业人员外,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等广为人知的法律服务组织和从业人员在基层法律服务中也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本文所说的基层法律服务主体多元化的“1+X模式”中的“1”即是指传统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其从业人员,“X”即是指广大的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等法律服务组织,以下分别予以论述。

1.基层法律服务所

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前身是乡镇法律服务所,虽然司法部曾在1987年和2000年两次下发文件规范其名称,但各地称谓仍比较混乱,有叫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站的,有叫法律事务所、法律咨询站的,其在业务上侧重于提供相对专业的法律服务。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性质,在2000年以前,基层法律服务所大都与司法所“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2000年司法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将基层法律服务所界定为“在乡镇和城市街道设立的法律服务组织,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机构”。要求基层法律服务所依法自主执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到2002年底,全国绝大多数基层法律服务所实现了与司法所的分离,基层法律服务所成为独立的法律服务机构,相对于律师事务所被称为面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基层法律服务所可称之为面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准”社会中介组织。

2.基层司法所

基层司法所的设立晚于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所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才设立的。司法所是设置于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的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是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侧重于调解纠纷,协调政府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更多地具有行政职能。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基层司法所在群众心中的威望明显超过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律师事务所,有时甚至会超过基层法庭。

3.律师事务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按照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加强内部管理和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活动,不得侵害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4.法律援助机构

依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地方律师协会应当按照律师协会章程对依据本条例实施的法律援助工作予以协助。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律师应当依据《律师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国家鼓励社会对法律援助活动提供捐助。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5.人民调解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人民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服务形式的多元化:1+X模式

传统的基层法律服务形式是基层法律从业人员在其工作单位为有法律需求的基层群众提供服务,但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和我国广大基层地区的实际情况要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必须采取各种形式主动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服务,将法律服务送到基层群众的家门口,同时加强法制宣传,切实提高基层群众的法律知识和水平。本文所说的基层法律服务形式多元化的“1+X模式”中的“1”即是指传统的基层法律从业人员在其工作单位为有法律需求的基层群众提供服务,“X”即是指基层法律服务送上门,鼓励法学专业学生参与,加强法制宣传等多样化的形式主动为基层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1.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建设

第一,加强基层司法机构的建设。基层司法机构如基层法庭、司法所、公证机构等在基层生活中起到至关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在广大基层应以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为单位(有的地方可以延伸到村委会和居委会),建立、健全基层法庭和司法所、公证机构等基层司法机构,以便强化其基层法律服务。第二,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人民调解委员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范下,调解民间纠纷,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第三,加强基层法律从业机构建设。基层法律从业机构主要是指基层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鼓励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积极与基层群众联系,一方面为基层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端,维护权利提供便利条件,另一方面在进行基层法律服务的同时扩展其相关业务。

2.基层法律服务送上门

第一,法律知识送上门,提高基层群众法律素质。基层群众有广泛的法律需求,却很少有法律方面的相关知识,因此,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应该积极采取发放法律书籍,举办普法讲座等形式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法律知识。第二,调解疏导送上门,预防和化解基层群众纠纷。基层生活看似普通,实则丰富所彩,其中的矛盾纠纷也多种多样,最常见的如婚姻纠纷,拆迁纠纷,借款纠纷等,如果得不到及时处理很有可能破坏基层稳定的大局,因此,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应该早发现早解决,将基层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第三,法律援助送上门,解决基层群众实际困难。一大部分基层群众因生活所迫无法聘请专业法律从业人员为其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这时就需要党和政府为其提供帮助,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加大基层法律援助的范围和力度,简化援助申请手续,缩短申请审批时间,以便更好地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3.鼓励法学专业学生参与

法学专业学生,特别是高年级的法学专业学生,已经掌握了较多的法律知识,有强烈的参与社会实践的想法,有强烈的运用法律知识的愿望。也就是说,他们具备了提供简单法律服务的能力,并且具有参与基层法律服务的愿望。目前我国某些高校已经在基层设立了专门的法律服务中心,由法学专业学生为基层群众提供相关法律咨询与帮助。此外,积极鼓励法学专业学生到基层地区就业,通过引入法学专业学生从业,还可提高基层法律工作者的素质,推进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改革。需要注意的是,法学专业学生尚缺乏基层法律实务经验,其参与基层法律服务还需要专业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组织和指导。

4.加强基层法制宣传

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可以通过送法下基层、现场授课、针对性辅导、法律咨询等形式,在继续利用板报、墙报等基层传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现代化大众传媒的作用,就基层自治、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契约化建设等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对基层群众在基层生活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答咨询,提供法律意见。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要结合基层“两委”换届选举,宣讲宪法和选举法、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方针政策,增强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康有序发展。要引导、帮助基层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和途径表达利益诉求,提高基层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

此外,基层法律服务还可采取其他各种适合本地区的有效形式,这需要基层法律服务的提供主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需求对象的特点和要求,积极探索,敢于创新,主动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好更及时的服务。

三、小结

基层法律服务在我国基层地区有着极为广泛的需求,为基层群众提供及时、专业的法律服务关系到我国广大基层地区的稳定,但目前我国的基层法律服务还比较缺乏,无论是基层法律服务的主体还是形式都比较单一,迫切需要建立多元化的基层法律服务主体和服务形式,形成基层法律服务多元化的1+X模式,此外这种基层法律服务多元化的1+X模式还需建立一个长效机制来予以保障,可以把基层法律服务加入到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考核中,鼓励基层政府积极作为,否则只能是昙花一现,无法实现广大基层地区民主法治的大业。

参考文献:

[1]吴钰鸿.关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改革的方向[J].中国司法,2006(1).

[2]王绪联.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的新举措[J].中国司法,2000(10).

[3]樊华.对法律服务市场割据现状与规范化的思考[J].中国律师,2001(5).

[4]张富才.当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J].人民调解,2006(10).

[5]魏杨.广州基层法律服务制度研究[D].中山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12).

上一篇: 医院标语 下一篇: 孝敬之星事迹材料
相关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