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5 05:24:53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一)硬件软件招标。在*年3月底前,由县信息中心、县诚信办负责完成项目技术方案审查及硬件软件招标的申报准备工作;由县政府采购中心牵头,负责系统建设的硬件和部分软件的公开招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系统开发建设。在*年6月底前,由县信息中心牵头,完成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及交换部署的建设工作;由县诚信办和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督促中标的专业公司完成相关软件开发建设工作;由县信息中心负责,指导专业公司完成各有关单位数据采集的专门信息系统建设和技术准备工作,并为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提供技术服务、中心机房等支持。
(三)由县治贿办、县金融证券办牵头,负责协调组织各单位开放数据库,按照数据采集标准提供数据,进行网络连接,在*年4月底前,建立集中加分布的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及逐步完成数据采集、数据库开放等工作。
(四)推进信用信息的使用。由县诚信办负责应用信息技术,整合工商、税务、公安、法院、劳动、金融、建设等部门掌握的企业信用数据资料,整理分类并建立信息档案,形成长沙县市场诚信网站。
(五)征信系统验收。由县治贿办、县金融证券办牵头,县诚信办负责,指导与协调各级各部门配合信用征信系统建设中有关数据采集与整合等相关工作,督促各部门对相关数据库进行更新与完善;由县治贿办、县金融证券办牵头,组织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对征信系统进行验收审查。
(六)后续建设管理。由县诚信办负责系统管理等日常组织运转工作;由县信息中心负责进行系统的日常技术维护工作。
二、加强信用信息归集
(一)出台长沙县各类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标准
1、由长沙县信用信息归集目录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本行业规章制度,出台各类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标准,为征集市场主体不良信息提供基础。
2、由县诚信办整理出台《长沙县市场诚信系统成员单位信用信息归集目录》,对各成员单位报送信息的范围、传输方式、更新时限、信息安全等进行详细规定,确保信用信息数据库的良好运转。
(二)各征信成员单位应明确分管领导和征信联络工作人员,完善各项信用信息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对发生的信用情况,应在其前置机外接端口录入并随时更新信息。
三、强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一)落实《长沙县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宣传工作要点》,结合普法教育、廉政文化建设,通过省、市、县电视台和《今日星沙》等新闻媒体扩大诚信宣传范围,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的氛围,使诚信意识深入社会、深入人心。
(二)遵守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原则,督促各部门将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所反映的信用情况按A、B、C、D类或1级、2级、3级、4级的方式划分为不同的等级类别,即:具有良好商业信用的企业为绿牌企业(守信企业);有一定的失信行为或有一定的失信苗头的企业为蓝牌企业(警示企业);有较严重的违法行为的企业为黄牌企业(失信企业);有严重的违法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为黑牌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在日常工作中按照“谁登记,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谁处罚,谁录入”的原则,对违法违章行为实施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依法依规强化监管。
1、各部门单位在季后15日内向县诚信办报送一次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2、县诚信办及时收集各部门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守信、失信的奖惩实施情况,并于每个季度末根据各部门单位信用信息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进行排名,在县《工作通讯》和《信息参阅》上公示,年终纳入政府对各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
(三)继续开展信用乡镇、企业、村创建活动。
(四)在县电视台和《今日星沙》开辟“信用建设”专栏,实行红名单和黑名单通报制度,每个季度播报一次“红黑榜”。
四、推进信用信息的使用
(一)制定文件
出台《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各职能部门推广使用信用报告的通知》,并要求各职能部门制定工作规划和流程,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在哪些工作环节需要查询使用《信用报告》,培育和形成市场诚信的产品需求。
(二)推进使用
1、在政府采购、纳税、银行信贷、招投标、公共服务、银行贷款等活动中优先使用信用良好的企业产品。对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在政策上给予更多的支持,在参与县内各项评比、资格认定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
2、加大对失信市场主体的惩戒力度,依法实行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公开曝光等惩戒方式,限制其市场准入,并对其生产和经营行为实行跟踪监督。
要求中还对各级部门的工作做出具体指导。其中包括强电子商务中长期发展规划与业务指导工作;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建章立制工作;加强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建设;加快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抓好电子商务应用促进工作等六大项内容,从各个方面对电子商务工作做出指导。此外,通知还将六大项内容具体细化,从各级地方和商务部两方面的工作分别着手,有利于各级地方部门的进一步理解。
实现管理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
在食品安全的管理方面,要实现法制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继续做好屠宰、餐饮、酒类流通等相关行业的法规规章和标准制修订工作。按照行业发展特点,从规范企业主体行为、从业人员行为、行业服务行为等环节入手,制修订相关法规标准,加快形成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大行业标准的推广实施力度,全面提升行业标准化水平,开展标准化培训、宣传贯彻、示范工作,引导流通企业规范经营。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通过建立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和联席会议等制度,完善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防止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落实责任主体,确保食品安全刑事责任追究到位。
强化行业管理功能
要点强调,应严抓商务领域行业管理,强化屠宰行业监管。进一步完善屠宰行业法规标准体系,加大屠宰行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肉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深入推进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依法取缔达不到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屠宰企业的定点屠宰资格。加强屠宰行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履职能力与责任意识。同时,加强餐饮企业管理。继续落实《商务部关于加强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引导企业诚信经营,督促餐饮企业加强原材料的采购和使用管理及过程控制,严把餐饮服务入口安全关和加工质量关;督促企业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餐厨废弃物的处置。加强品牌企业的建设,发挥好知名餐饮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行业规范化发展水平。同时,加强信息报送和舆论宣传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引导行业发展。还要加大酒类流通行业管理,全面贯彻《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对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随附单溯源等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推进全国酒类立法工作,修订《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研究建立符合国情的酒类现代流通体系。深入开展酒类流通电子追溯体系建设试点,促进酒类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推进商务领域服务体系建设
要点明确了推进商务领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要求继续推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继续推进以大中城市为主体、大型集散地批发市场和全产业链企业为补充、覆盖全国的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配套法规、制度和标准,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和经营主体责任,为追溯体系的建设和长效运营提供保障。加强与农业、税务、工商、质检等部门协作,打击场外交易,减轻体系运行成本,并探索建立全过程追溯体系;继续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支持地方建设屠宰监管技术系统和屠宰、检验、无害化处理、环保等设备设施,全面提升生猪屠宰行业监管能力和肉品安全保障能力;继续实施早餐示范工程,继续会同财政部在大中城市实施“早餐示范工程”,重点支持部分城市进行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及固定门店式标准化餐饮网点建设改造,妥善解决早餐不方便、不卫生等问题;大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落实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做好示范工程建设的交流与学习,进一步推动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
同时,稳步推进酒类流通溯源工作,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纸质随附单使用管理,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电子随附单。在2011年酒类流通电子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增加试点企业和品牌,扩展试点工作涵盖内容,制定统一酒类流通电子追溯标准,建立酒类流通电子追溯平台,推进试点企业数据库与中央平台对接,研究进口酒入关、仓储、流通、消费等全过程溯源管理,为在全程建立信息关联、互联互通、责任衔接、查证可信的酒类流通物联网打下基础,切实提高酒类商品安全保障能力;继续深入实施三绿工程,深入实施三绿工程,打造一批上联生产、下联批零终端的绿色低碳供应示范链,推广绿色低碳商业采购,引导低碳生产,发展低碳流通,促进低碳消费。培育绿色低碳市场,支持和推动绿色市场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健全绿色市场质量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格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加强进出口产品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及时相关信息。发挥好肉类等食品进口许可证管理和供港澳活畜禽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作用,确保进出口食品安全。继续利用农产品贸易促进资金支持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项目和食品行业公共平台项目。加强食品出口公共服务。
继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要点要求,应继续开展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相关的专项治理,按照2011年10月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继续在全国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到2012年底,实现城镇销售的猪肉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按照2012年1月19日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打击农村市场制假售假行为,净化农村市场环境,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等重点食品综合治理,认真开展农兽药残留、畜禽交易和屠宰、调味品、餐具、食品包装材料及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本市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本市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农产品地产面源污染、农产品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及落实情况,督促完善监管体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这个监督项目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和农业与农村委共同组织实施。为此,教科文卫委、农业与农村委多次召开会议,共同讨论研究执法检查方案,明确了检点、检查方式和责任分工等内容,还与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委、市商务委等政府相关部门沟通执法检查工作。3月26日,两个委员会联合举办执法检查培训班,邀请专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60多位市人大代表及部分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参加培训。
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信用”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为重要手段,以建立统计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为主要方面,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治理重点,不断提升统计干部诚信履职意识和诚信行政水平,引导树立社会诚信意识,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优化统计工作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推进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作为统计部门与统计干部施政履职的根本准则,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将统计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二)推进政务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评价相结合,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统计政务信息,加快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提高政府统计工作透明度。
(三)推进守信践诺。在统计管理和统计服务的各领域全面贯彻公平正义原则,提高统计诚信施政、诚信作为和诚信执法能力。建立健全守信践诺机制,推动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干部诚实守信、清正廉洁、恪尽职守和敢于担当,为全社会做出表率。
(四)推进勤政高效。改进统计执法模式,创新统计服务模式,推行网上服务、并联服务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统计信息、咨询、监督体系。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纠正执法过程中趾高气扬、态度冷漠、敷衍塞责等现象;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故意刁难,办人情案、办关系案等现象。
(五)推进奖惩并举。按照联合惩戒管理办法,结合市信用“四张清单”,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机制。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领域进行重点治理,构建政务诚信联合奖惩机制。建立统计违纪违法举报制度和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加强社会各方对政务诚信的评价监督,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多方监督的信用约束体系。
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间安排
(一)保障机制和制度规范
1.组织保障(2020年5月至6月底)。修订完善本单位征信管理配套制度,成立县统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主管领导、责任科室及具体负责人员,及时更新联系方式并完成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
2.信用制度落实(2020年6月至6月底前)。根据县信用办出台的各项信用相关政策,及时制定本单位信用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办法。
(二)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
1.加强信用信息归集(2020年6月至12月底前)。继续以《省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及《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为指引,将统计诚信示范企业、统计信用承诺书及表彰奖励荣誉等公共信用信息及时归集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2.加强统计信用信息报送(2020年1月至年底)。县统计局高度重视信用信息上传与报送工作,围绕本单位信用建设的重点和热点工作,及时上报工作动态,并上传至“信用”网站。规范统计数据的采集与,推进统计数据信息在全社会的应用。截至到6月末,共上传信用信息10条。
3.完善落实“双公示”制度(2020年1月至年底)。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的要求,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编制本单位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动态更新。及时将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市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示。截至到6月末,我局无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件发生,按照信用要求完成了信息录入员和信息审批员的注册工作。
(二)加强统计信用监管
1.继续开展统计信用承诺(2020年1月至年底)。根据《县社会信用体系信用承诺实施方案》,县统计局在统计监督检查、统计信用修复等方面继续推行统计信用承诺制,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作为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
2.继续开展统计信用修复(2020年6月至12月底前)。根据《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依法依规开展失信主体的信用修复工作。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失信主体自愿参加各类信用修复培训,实施主动修复。
3.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2020年1月至年底)。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统计领域法人、统计从业人员诚信制度和信用档案,建立并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探索运用“双随机+信用”监管模式,加大对失信、不良信用主体的监管频次,优化对诚信主体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统计失信企业的认定和公示,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要实施联合惩戒。
4.拓展“信易+激励”应用场景(2020年6月至12月底前)。积极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多领域、多途径地探索创新“信易+”应用场景。充分发挥统计诚信企业的激励作用,推广企业注册“信易贷”。到6月末,共推广15家企业注册“信易贷”。
(三)加强依法统计诚信统计
1.加强统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2020年1月至年底)。将统计诚信教育贯穿到统计工作全过程,提升统计人员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利用对“四上企业”及相关部门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契机,进行政府诚信教育,3月20日至21日,我局召开了五期的“五上”企业及相关事业单位、限下贸易抽样单位、劳动工资抽样调查单位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会议,共13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有效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增强了统计诚信意识。我局将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将诚信教育纳入党校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和公务员培训课程。
2.加强企业统计信用监测(2020年1月至年底)。完善“四上”企业统计数据信用监测制度,加强统计数据日常监管,对在统计调查、业务管理和执法检查等履职过程中获取的企业信息进行信用信息认定,引导企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
3.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2020年6月至12月底前)。2020年持续保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高压态势,积极开展执法检。制定全年执法检查计划,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问题开展重点检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
4.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2020年5月至年底前)。认真做好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线索工作台帐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完善市统计局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办法,签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书,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第一责任、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到统计工作的全过程,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四)加强统计诚信宣传
1.开展统计诚信宣传活动(2020年1月至年底)。结合“12.4”国家宪法“12·8”《统计法》颁布日、人口普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统计诚信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深入开展统计诚信宣传,打造全社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环境。
2.发挥统计违法违纪案件警示作用。加大统计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力度,加强统计失信案例警示教育,不断提升统计执法影响力,提升统计诚信宣传水平。
(五)完善工作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统计局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计执法监督局为责任处室,责任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具体负责信用建设管理工作,各处室、单位协助配合,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2.健全机制制度。根据县信用办要求和统计工作的特点,及时制定统计信用建设工作要点及相关制度,使信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全面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把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推动信用建设与业务工作、诚信教育与管理举措融为一体。确保2020年实现信用工作“八个有”,即有实施方案、有组织保障、有信用记录、有项目经费、有政务应用、有市场应用、有宣传教育、有创新示范。
【正文】
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总结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备门槛。一是推进企业注册许可便利化,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截至9月,我区企业开办所需用时保持在1.5个工作日内。二是提升企业开办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压减企业开办环节,不断提高企业开办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三是全面推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审批改为备案、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实施。四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倡导全程网上办,办照“不见面”。对于涉及抗击疫情的登记注册开辟绿色通道,并结合实际采取容缺后补等受理方式实行特事特办,利用网上办事平台和邮寄服务做到企业登记全程“不见面”。截至三季度末,新登记市场主体共5370户,其中企业190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8户,个体工商户3751户。
深化“互联网+政 务服务”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一是以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 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在政务 服务网上公布了 420 个“最多跑一次”事项和 100 个“最多跑一 次”高频事项,开通网上办理渠道,方便群众办事、咨询,行政 许可等六类共 583 个事项网上可办达 90%。1-9月,累计受理办 理审批服务事项143997件,接待群众134245人次,事项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9.16%;加快政务服务智慧平台“i 安康”推广,积极引导办事群众安装、注册“i 安康”手机 APP,不断提升网上办事平台使用率;“互联网+监管”与市级 系统对接联通,实现信息共享,精准监管。二是持续抓好12345便民服务热线平台。全面落实“群众有所呼、政府必有应”要求, 畅通“听民声、汇民意、解民忧”渠道。按照市上要求,启动建立“吹哨报到”新模式,目前正在汉滨区有序推进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打电话办事”可办事功能,按照市上要求,区上已配 合市上在区级各单位和试点社区进行了多次专题调研。2020年1-9月,全区共办理工单 12392 件,按期办结率 100%,回访满意97%。三是积极推进“好差评”工作。已建立“好差评”工作机制,目前已在各窗口运行推进,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各窗口单位考 核体系。四是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实现新开办企业营业执 照申领当日办结。五是在政务中心设立复工复产专门窗口,为企 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绿色通道。2020年1-9月,全区共办理工单12392件,按期办结率100%,回访满意97%。
二、推进十大行动、五大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一是制订了《汉滨区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关于加强信息共享落实联合惩戒措施的通知》等问题。截至目前,我区在全省信用信息平台上传各类信息11万条,信息上传量居全市第一;目前我区正加紧完成市级信用信息平台“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二是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信用监管,推行承诺制,让市场主体和公民讲诚信,自主承诺。我区制订了《汉滨区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关于加强信息共享落实联合惩戒措施的通知》等文件。截至目前,我区在全省信用信息平台上传各类信息11万条,并积极向安康市信用信息平台上传双公示信息,信息上传量居全市第一。
在规范中介服务方面:一是公布了《汉滨区区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二是积极打造中介服务平台。启用“汉滨招标采购”信用评价APP软件,运用实名制管理和通过对从业人员的招投标相关法律知识、业务知识测评,实现对参与招投标活动从业人员进行招投标及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宣传;提升招标人员、造价员、评审专家的业务素质;提高公司和区招投标采购中心的服务水平;规范招标人和投标人在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三是全面加强中介服务监管。建立全区中介服务机构名录。我区印发了《关于做好规范中介服务机构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区级中介机构名录库的公告》等文件,对行业内中介服务机构名单进行了汇总,各行业部门加强相关机构的监管力度,并对违法失信等信息予以公示。
便民服务方面:一是推行“不见面”审批。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将更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纳入网上办理,持续提供“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帮代办”等“不见面”审批服务,切实为企业群众服好务,积极引导群众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i安康”等平台网上办理业务;创新实施申请人网上申请、工作人员后台审核审批服务新模式;对于有特殊业务确需急办、必须到现场办理的,实行分时段实名预约办理,错峰办理。二是深入开展各类变相审批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按照省市统一安排,以汉政办函〔2020〕100号印发了《关于开展各类变相审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相关部门对610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自查,未发现变相审批和行政 许可事项。
“双包一解”推进情况:今年区委、区政府印发《2020年区级领导和部门包抓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通知》(汉办字〔2020〕50号),我区29个区级领导包抓重点项目、重点招商项目和重点企业,努力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一是明确了包抓领导责任。根据企业和项目需求,深入实地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要素保障,对因电力、原材料等关键要素制约正常生产和项目建设的,积极协调推进解决。三是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资金困难,对周转资金短缺的企业,积极协调金融部门、融资担保机构、投资公司,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四是协助企业实现招商引资目标。帮助企业寻找战略合作伙伴,引进战略投资者,引进投资规模大、产业体系好、带动能力强的工业项目方面取得突破,帮扶企业做大做强。截至目前,我区29个区级领导包抓重点项目32个,包抓招商项目36个,包抓重点企业31户。梳理重点企业问题41个,已解决销号问题31个,剩余10个问题正在协调解决。
三、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情况
一是制订了《汉滨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单位,建立的信息报送机制,夯实工作责任。二是企业开办推行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全流程在线申报,确保实现企业开办3个工作日内办结。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推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三是方便登记财产,推行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地籍管理信息互联互通。提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服务。四是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公众、机构注册并实名认证后,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推行纳税“最多跑一次”, 实行纳税人线上“一表申请”“一键报税”, 持续优化金融服务。五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统筹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面取消不必要的证明事项,方便群众、企业办事。通过受理群众、企业投诉、检查等手段,评估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成效,坚决杜绝已取消的证明事项继续存在或变相存在。
四、复制推广和借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推进情况
(一)强化基本药物经营环节监管。明确属地监管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档案和日常监管工作档案,做到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检查全覆盖、无遗漏。督促辖区内企业做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环节电子监管码的核注核销工作,将电子监管实施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定期上网检查企业基本药物扫码率和上传数据准确率。
(二)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一是定期开展药品流通安全形势分析,排查可能产生药品流通安全风险的各种因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严格防范。二是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继续打击“挂靠”、“走票”等变相转让、出租证照或票据的违法活动,严格药品购销渠道管理。三是加强对医疗机构药房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规范药房建设。四是进一步做好药品销售人员登记备案工作,及时公布备案信息。要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对批发企业业务员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检查,规范和指导药品批发企业加强对业务员的管理。
(三)医疗器械方面,重点抓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抓住关键环节,严把质量关。督促生产企业把好原材料购进和投放、生产流程和工艺、产品检验关口。指导流通环节规范进货渠道,加强产品可追溯性,建立预警机制,避免群体性不良事件的发生。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的覆盖面达到100%。
二、强化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大力做好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版)(以下简称新版GSP)的实施工作。根据药品经营企业的整体现状和药品监管的实际要求,制定实施新版GSP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抓紧做好实施的准备工作。积极开展对全市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员和零售企业质管员新版GSP及附录的培训工作。严格执行GSP认证标准、程序以及《省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操作方法(试行)》,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扎实推进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继续做好GSP认证跟踪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三、加强重点环节监控,做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监管。加强中药饮片流通监管,严禁经营企业从事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等活动,严禁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不具备饮片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中药饮片,批发企业销售给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的中药饮片,应随货附加盖单位公章的饮片生产、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及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全面规范中药饮片市场秩序。
(二)加强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等重点品种的监管。加大对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生物制品、终止妊娠药品、抗菌药物等品种的经营资质、购销渠道、仓储管理、冷链管理等监督检查力度,实施流通全过程监管,确保重点品种安全。
四、推进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落实省发改委、省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完善企业信用档案,采取公示信用记录、加大检查频次等措施,充分发挥信用机制惩戒功能。全面实施药品批发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督促药械企业加强行为自律。在市区范围公开评选50家“放心药店”。促使药品经营企业良性竞争,逐步提升我市药品经营管理整体水平。
五、继续开展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工作
1.抓运行保增长。面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强运行形势研判和经济政策预研储备,开展调结构稳增长抓落实有关综合协调工作,每季度重点调度分析200家左右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走访服务业重点企业40余家,积极帮助协调解决问题。落实部门和区市稳增长责任制,将18项主要经济指标和21项服务业增加值核算指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区市,加大指标预调度力度,定期跟踪通报,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形成稳增长强大合力。预计上半年全市生产总值增长7.7%,高于全年目标0.2个百分点。
2.抓项目促后劲。坚持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促进“稳调创”工作的抓手。牵头协调推进总投资6446亿元的200个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加强用地和融资等方面协调服务,推进一汽商用车物流基地等53个新开工,开工在建项目达157个,上半年完成投资799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1.5%。强化投资运行调度分析,开展千万元以上新开工、国家重大工程包和产业、住房、基础设施三大板块项目的月调度通报,促进上半年全市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193个,完成投资250亿元,同比增长43.6%;组织区市、部门走访1000个在建及拟新开工亿元以上产业类项目,为新机场、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协调新增贷款105亿元。预计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880亿元左右,同比增长15%左右,高于全国、全省3个和0.2个百分点左右。争取新机场可研报告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标志着新机场进入全面建设阶段。
(二)促转型,蓝高新产业引领产业结构加快调整升级。
1.大力发展蓝色经济。全面综合协调服务我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制定印发____岛市推进“一带一路”战略规划总体实施方案,协调组织编制经贸合作、交通物流合作等重点领域专项规划。推进服务“一带一路”战略政策、信息、金融、法律等重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向上争取____岛新亚欧大陆桥陆海口岸支点功能提升。争取省政府5部门联合出台支持蓝色硅谷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滚动推进14个海洋特色产业园区、140个蓝色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培育壮大海工装备、海洋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促进海洋生产总值增速高于全市生产总值增速预计上半年2.6个百分点。
2.加快发展服务业。围绕国务院确定的生产业11项主要任务,逐个产业协调督促落实,已出台研发设计、电子商务等9个落实意见,其它2个即将印发。继续推进企业主辅业分离和个转企工作,上半年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34家。协调推进高端服务业十个千万平米工程433个支撑项目建设,上半年完成投资311亿元,施工面积1509万平米,新竣工面积435万平米。重点调度推进101个投资10亿元以上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投资212亿元,占年度计划53%。预计上半年全市服务业增长8.4%左右,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左右。
3.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协调落实全市十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加强调度,梯次推进中国移动____岛云计算基地等150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36亿元。获批3家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和7家省级创新平台。重点跟踪服务62个10亿元以上重大工业招商引资项目,上汽清洁能源客车、北汽新能源轿车项目取得重大进展。
4.深入推进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坚持以试点园区、示范项目建设带动绿色低碳发展,争取我市获批开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先行先试,成为全国碳市场启动以来唯一获批城市。争取西海岸经济新区列为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强化循环经济服务与监管,加快推进董家口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及2个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完善重点用能企业能耗监控系统和预警机制,对40家单位节能监察、28个项目能评审查和59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评价认证,上半年我市万元gdp能耗可完成预期目标。
(三)抓改革,重点领域改革突破进一步改善社会民生。
1.制定出台2016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建立90项改革事项台账并纳入考核。全面开展我市公车改革调研摸底统计工作,研究制定2个改革方案和5个配套政策,为下一步车改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2.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围绕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三项试点、四项改革、四项工程、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制定实施2016年统筹城乡工作要点,确立轨道交通产业区、汽车产业新城等8个统筹城乡发展示范片区并印发实施方案。争取平度市获批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是山东省唯一获批试点城市。
3.深入推进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我市新版核准目录,制定投资便利化改革试点方案,首批选取胶州市和高新区开展先行先试。会同财政部门研究提出我市ppp项目融资操作具体流程,推介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组织市民健康中心、市立
医院东部院区二期等项目研究ppp模式融资。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实施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实现城乡医保在基本制度、管理体制、政策标准、支付结算、信息系统、经办服务方面的“六统一”。
5.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启动开展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实施《____岛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同步积极向上争取信用建设示范试点。围绕落实《____岛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4-2016年)》及其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会同有关部门对确定的95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逐项调查评估,有针对性督促推进。协调推进千万平方米社会事业公共设施建设,上半年开工115个、157万平米。第三人民医院、聋校综合楼和南九水路老年公寓等投入使用,五所新建高中、社会福利院等“三院”改造等进展顺利,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科技馆、艺术学校迁建等项目启动实施。上半年争取中央、省专项资金9.9亿元支持社会民生、农村生产生活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节能环保、产业转型和蓝色经济区等领域建设。
(四)谋长远,重大战略规划和课题研究取得新进展
1.加强重大规划编制和落实。组织编制____岛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和45项重点、一般专项规划,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一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纳入省和国家专项规划。牵头开展“互联网+”、“海洋+”和胶州湾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全力争取国家批复古镇口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胶东临空经济区发展规划、国家级示范物流园等事关____岛发展的重大事项。
一、运行的基本状况
(一)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户数、产值、销售收入、利润和从业人员及增长幅度,占全部企业、产值、销售收入、利润和从业人员的比例;
(二)规模以下中小工业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户数、产值、销售收入、利润和从业人员及增长幅度,占全部企业、产值、销售收入、利润和从业人员的比例;
(三)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亏损企业数、亏损额及增长或下降幅度;停产、半停产企业户数和从业人员数;
(四)当前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和趋势,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采取的相关措施。
以上数据截止时间*年9月底。
二、*年工作的主要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配套法规、政策和措施情况(已出台的提供复印件);
(二)在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加快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方面的措施、做法和成效;
(三)政府部门或机构在促进企业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方面的典型做法(1-2个);企业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积极调整结构、优化升级,克服困难,用于开拓和创新的中小企业典型1-2家(典型事例材料另附);
(四)各地在信用担保、信用服务、融资服务、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技术创新、产业集群、结构调整、对外合作、市场开拓、企业信息化建设和加强企业管理等工作进展情况;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专项资金设立情况(见附表);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措施建议。
三、下一步主要措施和工作安排
(一)2009年工作重点、主要部署、落实措施;
副市长戴绍泉和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国庆分别在2月8日和4月12日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市整规办将两位领导的讲话及时印发给了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并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自贡市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领导小组将“加强市场经济秩序整治、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着力解决市场经济秩序不规范、用药安全性不高、招商引资环境不够宽松的问题”作为“整建活动”实施“三大行动”的重点内容之一。在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国庆和副市长戴绍泉的领导下,市整规办制定了《自贡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及招商引资软环境建设“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市场经济秩序长效机制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和招商引资环境建设三个方面,列出了17个“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并对每个问题明确了具体措施、责任(牵头)单位、责任人、配合单位、完成时间和达到的目标和效果。并及时通报、汇总反映其进展情况。按时完成了各项任务。
按照《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年总体规划的通知》(自府办发[2005]102号)要求,在2006年底,市整规办印发了《自贡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2006年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要点》(自整规办[2006]15号),对*年全市整规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明确了全市整规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整规工作重点、宣传报道、基础建设工作等。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市整规办于6月14日和26日分别召开了区县和市级部门整规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区县、各部门的工作任务。
二、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一)组织开展节日市场综合整治行动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重大节假日生活健康和安全,市整规办分别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节日市场全市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全市节日市场综合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7000多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52000多户次,取缔各种非法生产经营户400多户,捣毁各种非法生产经营窝点30个,查获各类案件1473件(其中:立案查处224件),涉案人数1551人,已行政处罚753人。
通过节日市场整治,使全市节日期间未发生重特大市场秩序事件,净化了市场,为广大人民群众节日生产生活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2月8日国务院、省、市政府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自贡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1737起,立案查处393件,规范和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和小作坊1173户,捣毁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窝点45个。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84件。
农业部门重点开展了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三大环节的执法行动,重点检查了2个蔬菜生产基地,6个超市、农贸市场,对3个农业专合组织等共计18个单位的蔬菜、茶叶、大米、水果4类产品进行了专项抽样检测,经检测未发现农药残留超标产品。同时,配合质检中心抽取蘑菇6个样品送省农科院检测中心检测。
畜牧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放心肉工程;深化畜产品无公害基地建设;加强兽药饲料企业监管,提高产品质量;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加大动物防疫检疫及监督工作力度。今年上半年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肉品2100公斤,没收、销毁不规范兽药23件(瓶、盒、支),无生产销售许可证、无批准文号及假冒伪劣产品1.5吨、不安全肉品2.1吨,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8件,挽回经济损失4.8万元。
水务部门进一步加强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和管理;从源头上保证水产投入品的质量安全;开展化肥养鱼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减少疾病传播,保障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对水产品药物残留实行抽检。检查渔药、渔饲料等投入品经销尚58户,未发现“三无产品”、假冒伪劣渔药、渔饲料以及禁用渔药;共检查养殖大户120户,养殖面积2500亩;实施成鱼检疫120批次,苗种检疫160批次;抽检了6组水产品。
质监部门开展了以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和利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两打”行动为重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80户、餐饮店13个、超市及其他经营户47个、查处食品安全案件41件,查获案件货值53.84万元,已行政处罚人数38人。
工商部门继续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农村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设;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和专项抽查力度,不断推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四制两查两书一承诺”的监管模式;重点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重点清理无照经营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检查食品经营户23981户次,取缔无照经营351户,查处食品违法案件43件,销毁假冒伪劣食品34073公斤,饮料2968瓶,受理消费者投诉12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83万元。
商务(商务经济)部门按照《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切实加强生猪屠宰企业标准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中的违法行为。共检查屠宰场(点)50个,生猪2600多头,菜牛54头,捣毁生猪注水窝点1个,取缔非法生猪屠宰点1个;查获销售假冒酒的违法商家7户,发出限期整改意见书35份,收缴假冒国家名优白酒280瓶。
卫生部门制定了《*年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与旅游部门建立了推动旅游事业发展合作机制,强化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食品、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日常监管;与工商部门建立了餐饮业联合整治机制。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2626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2件,涉案金额7.5万元;检查学校293所,学校食堂229家,限期整改36家,现场处罚1家,停业整顿1家,销毁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40公斤。
城管执法部门制定了《关于开展*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分阶段对城区各主街大道、广场、校园、旅游景点、车站周边的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饮食摊点、路边小炒店及夜宵摊点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查处无证饮食摊点824个,其中取缔276个,教育整改和规范摊点548个。
盐政部门开展了对食盐零售商、餐馆、食堂、各类大型超市、农村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行业用盐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盐业长效监管制度。共检查各类用盐户2000多家,捣毁私盐窝点1个,查获违章盐12.3吨,立案15件,结案12件,行政处罚15人。
食品药监部门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行为;以监督实施GSP和整治药品广告为重点,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的整治;抓好药品使用领域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疫苗监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用药用械安全。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84件,集中焚毁了前列治星胶囊、龟龄集等60个多个品规,共计20余吨,货值金额80余万元的假劣药品。
(三)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我市各区县、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年)的通知》([2006]22号)精神,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市知识产权局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指导企业对创新技术加以知识产权保护,其中久大集团公司一次性申请专利6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月和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知识竞赛等活动。牵头组织开展了保护专利权专项检查,坚持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重点抽查了城区和贡井区的各大商场的5000余种商品,查获45种专利权已失效的商品和59种无法确定其法律状态的商品,涉案金额4600余元。根据抽查的情况印发了关于检查专利商品情况的通报,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
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以打击商标侵权为重点,保护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维护好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行动。积极指导企业新办理商标注册63件,其中农产品商标18件;深入企业,加强对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的指导,已培育4户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有3户企业材料上报认定;培育10户企业申报“四川省著名商标”,有7户企业已经经过初审处于等待认定中;对65件“自贡知名商标”进行复审认定,培育30户企业参加“自贡市知名商标”新认定;打造“城市名片”,办理“南国灯城、千年盐都、恐龙之乡、盐帮菜”四件商标注册,已办理39件商标注册;开展了商标专项检查工作,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50件;加大了商标工作宣传力度,在《今日晚报》开辟《商标园地》专栏,每月一期,已刊发5期。
文化局部门组织开展了文化新闻出版市场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反盗版天天行动”,建立了与公安、工商、教育、城管等部门联合行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区县文化市场举报电话12318联网工作,全市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守,全市共受理举报86次,做到了“有报必接,有接必查”。全市开展日常检查320多次,出动检查人员1662人次,检查经营场所1546家次,收缴非法音像制品27600盒(盘),收缴、捣毁电子游戏机349台(张),收缴非法书刊350本(册),受理案件25件,罚款8万元。集中销毁非法音像制品2.8万张。
烟草专卖部门大力发挥同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协作机制,针对市场上的“假、私、非、无”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查获违规卷烟702.56件,其中走私烟7.54件、假冒卷烟338.07件、非正规渠道进货卷烟356.95件,累计查获案件1411起;查获获制假窝点2个,贩藏假烟窝点5个;刑事拘留犯案人员14人,判刑2人。
(四)继续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
工商部门深入开展广告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和新《药品广告审查标准》,会同宣传、监察、纠风、卫生、食品药监、公安等部门制定了《自贡市*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要点》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联合会审制度(暂行)》,建立和完善了广告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广告的日常监测工作,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处罚。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76件(其中:药品广告12件,保健食品广告7件,医疗服务广告4件)。
工商部门严厉打击合同欺诈行为。继续深入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已帮助157户企业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新发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13户,其中:国家级7户,省级31户,市级75户。查处合同欺诈案件6件,涉案金额3.8万元,调解合同纠纷案件10件,涉案金额5.9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3万元。
卫生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市卫生局会同市整规办、公安局、监察局、人口计委、中医管理局联合印发《*年度自贡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和安排。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大要案件。检查医疗机构503家,取缔无证行医诊所及窝点12家,立案处理8家,并对部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黑诊所、假医生执业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对黑龙江省牡丹江水泥集团医院非法承包科室非法行医行为,给与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0余万元和一台设备。
(五)继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工商局部门认真贯彻《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自贡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和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行为,捣毁窝点3件,驱散传销人员66人。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校园”活动;加强舆论宣传工作,与《自贡日报》、《今日晚报》宣传5次,提高广大群众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通过“打、挖、防”工作体系,努力将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农业部门重点对种子、农药、肥料开展检查,强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治理。开展了种子备案工作;开展了农业投入品市场检查;加强了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建立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共检查农资市场268个,检查农资门市2309个次,查处农资案件28件(种子13件,肥料4件,农药11件),查获违规和质量不合格种子品种13个6884公斤;查获违规农药24个142公斤,其中登记证过期农药品种1个、过期农药22个、标签不规范1个;复混肥登记证过期等违规品种4个2410公斤。两杂种子登记备案品种423个,其中:玉米品种194个、水稻品种229个,比上年增加100多个。
质监部门加大了对化肥、农药、农机重点区域的整治工作力度,有重点有步骤的对对辖区内42个农资产品生产企业进行逐一排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大安质监分局还联合工商、农业部门对辖区内的农资经销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行为,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立案查处农资类案件10件,货值金额26.73元;检查化肥生产企业40家,经销户53个,抽样产品49个,其中24个不合格。
工商部门继续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维护农资市场秩序。据统计,共检查农资经营户2438户次,检查市场653个次,检查肥料350余吨,农药1100公斤,种子1280公斤,没收不合格肥料25.9吨,农药70公斤,种子130公斤,农膜1500公斤。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48件,取缔无照经营89户,受理农资投诉案件117件。
物价部门开展了对我市涉农收费单位和种子化肥经销点的检查。检查民政、计生、畜牧、建设等涉农收费单位和种子化肥经销点共244个。其中:检查化肥生产企业5家,化肥种子批发企业12家,发送种子经营户价格告戒书300份,整个专项检查查出违法所得金额30万元。
供销部门对所属农资经营户采取了分级负责制,监督进货渠道,采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配合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七)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
工商部门先后制定了《自贡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的通知》。元月9日召开了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中介机构参加的自查自纠工作会,要求经营单位3月15日前针对售房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开展房地产专项检查共立案11件,结案2件,罚款3万元。
房管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的紧急通知》,强化了商品房预售的管理。出动80人次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查处,对于违规预售的,下发停止预售通知书,已对5家企业的5个工程项目下发了停止预售通知书。主动积极宣传房地产交易知识,每月在《今日晚报》公示本月商品房预售信息。开通了商品房预(销)售网上签约、网上备案系统,为规范房地产企业一房多买、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规范房地产经纪、测绘、评估机构行为,在对房地产经纪行业进行了摸底、清查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房地产经纪机构登记备案制度。制定了《自贡市房地产评估行业自律公约》,在房地产测绘行业实行“预测绘成果审核”。
(八)结合地区和行业特点开展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税收专项专项整治。国税和地税部门继续深入开展税收专项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打击各种偷、抗、骗税行为,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处,广泛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倡导“依法诚信纳税”风尚。国税系统共对156户纳税人进行了检查,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411万元,查处偷税案件31件,移送公安机关涉税案件2件。地税系统查结案件72件,查补税金及附加、罚款共计1359万元。
整顿市场价格秩序,打击价格欺诈行为。物价部门组织开展了涉农、通信、医疗收费检查,加强群众价格投诉举报的查处工作。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4件,处理违法所得17.168万元,其中上缴财政13.569万元,退还消费者3.599万元。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投诉案件35件,在规定期限内案件办结率达100%。
开展建材市场等专项整治。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建材市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鞭炮生产企业检查、塑料管材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冬季高耗能专项执法检查、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
打击商业贿赂和反垄断专项执法工作。工商部门继续加大对商业贿赂的整治力度,扎实开展反垄断专项执法工作,立案商业贿赂案件5件,已结案3件,罚款14万元;充分发挥商品质量监测抽查职能,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提高消费维权效能和水平。
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规划和建设部门认真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进一步强化清理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检查。上半年完成建设项目报建备案52件,审查发放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书107个,建设工程报建率和施工图审查率均达100%;纳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招标项目57个,其中公开招标21个,邀请招标36个;办理省外、市外33家次建筑企业入市备案;已清理偿付工程款42769.03万元,占网上拖欠总额的99.57%,民工工资9494.32万元,占网上拖欠总额的100%;责令立即整改的有34个工程,责令限期整改的12个,责令停工整顿的9个;整改安全隐患130处/件。
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旅游部门开展打击欺客宰客、低价竞争、非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强制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以及“黑车”、“黑导”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加大旅游安全监管力度;组织开展了违规旅游广告专项整治;转变旅游执法工作作风,规范了旅游投诉和旅游行政执法办案程序。查处6个单位门市部违规签订旅游组团合同、订房、订餐等行为;对4个单位违规租赁“黑车”、“野车”提出警告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的通知书;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4起;对2家违规印发旅游宣传资料的旅行社进行了警告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受理旅游投诉20起,立案查处5起、调解处理13起、投诉办理的结案率达到90%。
加强海关监督检查。成都海关自贡办事处加强进出口货物监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查获进口免税设备违规案件1件,案值80万元;对加工贸易企业查补税款233万元;查处进出口货物中不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事件6起。
开展交通运输市场专项整治。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了汽车维修市场、客货道路运输市场、水运市场等交通运输市场专项整治。查获案件1089件,立案查处993件,取得无证经营和28户,查处安全隐患47起。
狠抓安全生产。安监部门完善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安全目标执行情况公告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事故案审制度。组织开展了煤矿安全、以反“双超”为重点的道路交通安全、乡镇船舶、渡口、渡船、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专项整治,开展了火灾隐患普查。该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80人次,查处安全隐患750起。
各级政法委、政府法制办、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司法局、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审计局、银监局、人民银行等部门积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整规工作,并根据本部门职能加强监管。
各区县整规办结合本地特点,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部署的整规工作,积极组织本地区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各种专项整治。
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推动整规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我市各级领导以及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高度重视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监察部《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即:“一个规定、两个意见”)的贯彻落实。*年4月12日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市紧接着召开了全市的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市委常委、副市长、整规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国庆对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推进整规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提出进一步的要求。
*年5月31日,由市整规办、市检察院联合组织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到宜宾汉王监狱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协作机制,联系会议制度,公安经侦信息联络员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力度,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落到实处。市检察院主动深入到工商、烟草专卖局、盐业稽查所、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了解行政执法情况,深挖立案监督线索,积极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上半年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单位移送案件线索2件,公安机关均已立案侦查。
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各项工作的推进,有力地打击了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已移送司法机关查处18人;各级公安机关共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62人,刑事拘留38人、取保候审26人、逮捕8人、直接移送4人;各级检察机关已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0件12人,其中:合同诈骗6件6人、假冒注册商标2件4人、虚开增值税专业发票1件1人、非法行医1件1人;各级法院已宣判偷税、合同诈骗罪犯4人。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规工作的良好氛围
工商部门组织质监局、物价局、知识产权局、卫生局、广电局以及各新闻单位等开展了“3.15”宣传咨询活动;市整规办、市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月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并于今年5月正式开通了自贡市食品安全信息网;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下乡”集中行动日的宣传活动。
在市委宣传部的精心组织下,我市各新闻媒体加大了宣传力度。据不完全统计,1-6月,《自贡日报》刊发稿件35篇,图片4幅;《今日晚报》刊发稿件42篇,图片17幅;自贡电台播发消息85条、录音报道12条、专访5个、专稿4组;自贡电视台播发消息80条、专题2个、专访3个、今日关注3期。通过努力,全市整规工作宣传形成了导向正确、上下互动、立体交叉、家喻户晓的良好态势。
五、开展调研,通报信息,加强整规工作基础建设
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根据省整规办《关于报送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川整规办函〔*〕10号)精神,市整规办组织开展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活动。通过调研,初步掌握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来下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在调研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整规办[*]8号),上报了省整规办,并印发给了各区县和市整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