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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育文学的发展
2.1、体育文学的发展情况
随着体育事业的蒸蒸日上,体育研究越来越受到时代的推崇。并且研究的范围已经涉及到各个领域,虽然以体育为题材的体育文学确实比较冷淡,但是体育文学这方面的发展潜力还是相当大的。汉语言文学与体育融合的可行性的第二个表现就是在体育文学方面的发展,研究这一方面,有利于促进体育文学和体育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体育文学在我国文学发展史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一段时期内,由于社会的转型,体育文学曾处于一度的低靡期,与我国文学发展并不是同步的,甚至是落后于我国文学的发展。在体育文学发展的近期,体育文学也有许多的文学作品,而且这些作品有许多是借鉴了文学的体裁,在体育报刊杂志上也出现了与体育相关的内容,例如说,体育诗歌的发表,体育小说和体育戏剧的出现,增加了许多的优秀的文学作品。这种趋势的发展为汉语言文学中文学的发展增加了不少的色彩,同时也丰富了汉语言文学中文学的内容。从另一个方面来讲,体育比赛的前后都具有强烈的艺术感和思想深度,在某种程度上,体育与文学所表现出来的特点是有深层次联系。
2.2、体育文学的发展表现
近几年来。我国的体育事业的发展取得了非常惹人瞩目的成绩,以前一贯发展较为冷淡的体育文学在近几年来也取得了一些成就。例如说,中国古典文学与体育的融合方面。中国的古典文学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髓部分,古典文学与体育相融合的体育文学具有极其重要的并且独特的文化价值和健身功能。这种古典文学与体育相结合产生的体育文化不仅传播了我国的传统文化,而且对我国体育的发展和文学的发展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也会推进我国体育事业与文学的快速发展。除此之外,文学中融入了体育中动态的因素,使得文学中静态的因素与体育中动态的因素充分地结合起来,更加突显出汉语言文学与体育融合的协调与一致。体育文学的发展变现还体现在一些具有代表的体育文学作品当中,例如中篇小说《足球流氓》,这篇小说不仅写出了一种当时环境下的一种特殊的文化,同时也呈现了体育界一种特殊的真实形态。还有体育网络文学的发展,代表作有李寻欢的《足球男人》等,这些体育网络文学虽然只是一些散文、随笔或者是评论,但是他们真实的反映出体育文学当中的多元化显现,既凸显了体育的发展状况又显示了汉语言文学中的一些写作方法和手段。以上所表现的就是汉语言文学与体育融合的可行性的第二个表现,即体育文学的发展。通过研究汉语言文学与体育融合的可行性分析,不仅可以为体育文学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参考价值,更重要的是能够促进我国的体育文学的快速繁荣发展。
第一种意见认为:中国古代没有语法学这门学问,甚至连语法学的观念也没有,语法学是19世纪末从西方引进的,1898年马建忠的《马氏文通》出版后,中国才开始有汉语语法学。
第二种意见认为:中国古代没有比较完整和比较系统的语法学著作,可是这并不等于说中国古代没有语法学,语法学的萌芽自春秋战国时代就产生了。
第三种意见认为:中国古代的语法研究有自身的特点,既然虚词是汉语语法学中的重要内容,那么就该承认虚词的研究具有语法学的性质。
第四种意见认为:作为描写和研究不同语言的语法学,有着鲜明的民族特色,汉语语法学的雏形当以元代卢以纬《语助》问世为标志。
不难看出,第一种意见认为汉语语法学是1898年诞生的,诞生的标志是《马氏文通》的问世;在《马氏文通》问世之前,中国古代根本就没有语法学,语法学纯粹是从西方引进的。很明显,这种意见从根本上否定了中国在《马氏文通》问世前有语法学存在的事实,即使是《马氏文通》问世以后中国有了汉语语法学,也不是中国自己的东西。因此,我们认为这种意见不但与汉语语法学的史实不符,而且于逻辑事理也是不能自圆其说的。关于汉语语法学史的史实,后面将有说明。这里着重分析一下这种意见的自相矛盾之处。首先,既然以《马氏文通》为代表的语法学是从西方引进的,那么它就没有资格称为汉语语法学,只能叫做中国的西方语法学。语言学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引进包括语法学在内的语言学理论和方法,必须在本民族语言学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也就是说,西方语法学绝不可能在本民族语法学的一片空白的土壤上立足。其次,既然《马氏文通》问世后中国有了汉语语法学,那么就不能不承认《马氏文通》问世前或问世时就存在汉语语法学或汉语语法学的萌芽这样的事实,可是,持第一种意见的学者却断然否定了这样的事实。这就是第一种意见不能自圆其说的症结所在。
第二种意见认为中国在《马氏文通》问世前就有语法学,语法学的萌芽从春秋战国时代就产生了,而且语法学的诞生不以有比较完整和比较系统的语法学著作为标志。我们认为这种意见是立足于汉语语法学的史实来观察问题的。持这种意见的学者不但承认《马氏文通》问世前有语法学的萌芽,而且承认有语法学的存在。更为可贵的是没有用西方语法学的相当成熟了的范本去评判汉语语法学的事实,也没有把相当成熟了的汉语语法学的著作《马氏文通》作为汉语语法学诞生的标志。这种意见的不足之处是没有明确肯定汉语语法学是何时诞生,是以什么作为诞生标志的。也就是说,没有在汉语语法学的萌芽和汉语语法学的诞生之间划出明确的界限。
第三种意见也是立足于汉语语法学的史实上来观察问题的,但比第二种意见又进了一步。这种意见肯定了汉语语法研究是同汉语语法的基本特点相适应的。汉语语法是缺乏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的,语序和虚词是十分重要的语法手段,因此,汉语语法研究自然就把重点放在句法特别是虚词方面。这样,虚词的研究当然就成了汉语语法学的重要内容。就这点而言,汉语语法学与西方语法学有显著区别。持这种意见的学者,理所当然地就肯定元代卢以纬的《语助》是中国第一部研究文言虚词的语法专著。但不足的是也没有明确指出汉语语法学是何时诞生,是以什么作为诞生标志的。
第四种意见从各民族语言的语法学的共性和个性对立统一的观点出发,认为汉语语法学有鲜明的民族特色,这种特色是由汉语语法的民族特色决定的。因此,持这种意见的学者把《马氏文通》问世前的汉语语法研究划分为两个阶段,以元代卢以纬的《语助》问世作为前后两个阶段的分界点,并明确提出《语助》是汉语语法学的雏形。也就是说,《语助》是汉语语法学诞生的标志。我们认为这种意见是符合汉语语法学史实的。我们认为,判断中国古代有没有语法学,首先必须有一个最基本的观察问题的出发点,其次还要有足以构成该学科成立的一些基本条件。
我们认为最基本的一点就是应该从汉语语法学的实际出发,而汉语语法学的实际又确实是同汉语语法的特点密切相关的。吕叔湘、熙先生在50年代初就说过:汉语的词是没有形态变化的,所以汉语的语法也可以分成句子的结构和虚字的用法两部分,不过这两部分不能完全分开,因为有些虚字是和句子结构有关系的。①我们认为吕、朱两位先生的看法讲出了汉语语法学的特色,勾勒出了汉语语法学的框架,是同印欧语法学有显著区别的。我们还认为语法学科的成立至少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第一,要有特定的研究对象,即语言结构规律本身;第二,这种研究应该是独立的系统的,而不是顺带的零星片断的;第三,这种研究要有为一定目的服务的行之有效的方法;第四,要有比较系统、比较完整的著作作为标志,并且对当时和后世产生比较深远的影响。如果用这些条件来衡量《语助》,应该说《语助》标志着中国古代语法学科的诞生,或者说《语助》已是汉语语法学的雏形,尽管它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点。从这个基本认识出发观察《马氏文通》问世前的汉语语法研究成果,我们就会发现先秦至唐宋时代的汉语语法研究的确还属零星片断的,但是到了元代泰定元年(公元1324年)就出版了卢以纬的体现汉语语法特点的系统的虚词专著《语助》。这部著作收66组虚词或跟虚词有关的短语,共136个词条,其中单音节词68个,复合词和短语68个。它有着独特的研究路子,即从语气角度对虚词进行分类和综合分析,重视虚词与实词在语法功能上的区别,有针对性地区别虚词在不同句法位置上的不同作用,注意词和短语的区别,通过虚词的语法作用来分析句型句式等。②应该说,《语助》已不再是文字学、训诂学的附庸,而是开创了独立地对以虚词为重要内容的汉语语法进行综合研究的局面,构建了体现汉语语法特点的汉语语法学的初步框架,并且对后世的《虚字说》(袁仁林)、《助字辨略》(刘淇)、《经传释词》(王引之)乃至《马氏文通》等语法著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因此,《语助》的问世应该是汉语语法学诞生的标志。
二在汉语语法学史研究中遇到的第二问题,是根据什么标准去评价汉语语法学现象。如果运用的标准不同,那么对同一语法学现象就会有不同的评价,甚至是截然相反的两种评价。如果运用的标准是不科学的,那么在评价某一或某些语法学现象时就会得出错误的结论。相反,如果运用的标准是科学的,那么就会正确评价各种语法学现象,得出符合客观实际的科学结论。
以往的汉语语法学史论著,应该说都是根据一定标准去评价史实的方方面面的。比如,对中国古代或《马氏文通》问世前有没有语法学这一具体问题,学者们之所以有不同意见,就是因为从不同标准出发观察问题的结果。概括起来,学者们用来评价汉语语法学现象的标准大致有三个:一个是“因西文已有之规矩”的以西律中的标准;一个是用现代语法学观点衡量古代语法学现象的以今律古的标准;一个是从汉语语法学史实出发,坚持共性和个性对立统一观点的实事求是的标准。我们赞成第三个标准。
有的学者断言中国古代没有语法学,或者说《马氏文通》问世前没有语法学。他们为什么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呢?这是因为在他们的头脑里早就装着一个语法学范本,这个范本就是西方已经发展得相当成熟了的源于希腊和拉丁语法学的18世纪的传统语法学体系。他们认为,在中国跟西方语法学范本最接近的语法著作是《马氏文通》。于是,《马氏文通》就成了中国有语法学的标志,在此之前中国当然就没有语法学了。
不可否认,世界上各种语言的语法是有共性的,语法的共性粗而言之至少表现在都存在着词有一定的类别和语句有一定的构造规则上。但是,这种共性又表现在具体语言的语法的个性之上。换句话说,各种具体语言的语法既有共同之处,又有这样或那样的差别。汉语和印欧语都存在着词的类别问题和语句构造问题。但是,汉语在词类问题上,实词和虚词相比,虚词占有非常重要地位;在语句构造问题上,短语和句子的构造规则是基本一致的。③印欧语在词类问题上,实词和虚词相比,实词由于有形态变化,因而在语法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语句构造问题上,短语和句子的构造规则是不一致的。因此,中国古代的汉语语法研究是以虚词和句读为重点的,而印欧语的语法研究是以实词的形态变化和主谓二分的句子构造为重点的。持以西律中标准的学者,没有把语法学的共性和个性统一起来去看问题,而是以西方语法学的特殊性否定了汉语语法学的特殊性。这怎么能得出正确结论呢?
另外一些学者也断言中国古代或《马氏文通》问世前没有语法学,是用以今律古的标准衡量中国古代汉语语法研究成果的结果。其实,汉语语法学跟西方语法学一样,都经历了由萌芽、初创再到成熟的过程,都不是短时间内形成的。在这些学者中,有的并没有全盘否定《马氏文通》问世前的汉语语法研究成果,但是却认为统统是汉语语法学萌芽,只有《马氏文通》才是汉语语法学的初创的标志。
我们认为这种看法也没有正确反映汉语语法学的实际。不错,马建忠在评价自己的著作时曾说:“斯书也,因西文已有之规矩,于经籍中求其所同所不同者,曲证繁引以确知华文义例之所在。”④马建忠所说的“因西文已有之规矩”,是借鉴西方语法学的意思;“于经籍中求其所同所不同者”,是与汉语语法进行比较的意思,并不是全盘照搬西方语法学。马氏在序言里对我国古代的汉语语法研究成果是给予一定肯定的。比如,对《学记》中的“离经辨志”说,对刘勰《文心雕龙·章句》中关于字、句、章、篇的论述以及关于虚词的分类说等,都推崇备至。当然,由于时代的局限,马氏不可能对《马氏文通》问世前的汉语语法研究成果及汉语语法学发展史作出准确全面科学的评价。但是,这也足以说明《马氏文通》不是纯粹的舶来品,而是在汉语语法研究固有成果的基础上,借鉴西方语法学的新知,而成就的一部相当成熟的古汉语语法著作,已经不是什么汉语语法学的初创之作。因此,拿一部已经相当成熟了的古汉语语法著作《马氏文通》当作汉语语法学诞生的标志,是不妥当的。
持以西律中标准的学者心目中的西方语法学本身,实际上是经历了由萌芽、初创再到比较成熟的发展过程的。西方语法学的萌芽,大约始于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前4世纪,一般认为古希腊柏拉图的对话录《克拉底洛篇》是西方语法学萌芽的代表作,它是从哲学角度研究语言起源和语言结构问题的。西方语法学的初创,当推被美国学者布龙菲尔德誉为“人类智慧的丰碑之一”的古印度人波尼尼的《波尼尼经》。这部语法书大约形成于公元前4世纪,它是一部梵语语法书,用3996条经句概述了梵语的语音结构、词语的构成及变化规则。值得注意的是,初创的西方语法学是包括语音学内容的,并不是纯粹的语法学。同时,所谓语法学的内容也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全而又全的。比如,亚里斯塔克的学生特拉克斯对他的前辈学者的研究成果作了系统的整理,他自己也发现了一些语法范畴,明确了名词、动词、分词、冠词、代词、前置词、副词、连接词等词类的定义,因而被西方学者赞誉为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语法体系。其实,用我们今天的标准衡量,特拉克斯的语法体系并不完整,至少是没有句法内容的。西方语法学的成熟,一般认为是以在18世纪形成的传统语法学为标志的,它把语法学分为词法和句法两大部分,它的某些术语、概念、规则和理论一直在西方一些国家的语法教科书中沿用至今。无论持以西律中还是持以今律古标准的学者,断言中国古代没有语法学,都是用18世纪以来形成的相当成熟的西方语法学的范本来衡量《马氏文通》问世前的汉语语法研究成果的结果。
当然,各民族语言学中的语法学的萌芽、初创再到成熟,在时间上不会是完全同步的。西方语法学的萌芽至初创只经历了大约一两个世纪的时间,而从初创到成熟大约经历了两千多年的时间。汉语语法学的萌芽也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四五世纪,即战国时代齐人公羊高口说流传的《公羊传》。可是汉语语法学从萌芽到初创的时间却比西方语法学长得多,大约直到公元1324年,即元代泰定元年《语助》的问世,才标志着汉语语法学初创的开始。从初创到成熟大约又经历了五百年的时间,汉语语法学走向成熟的标志就是1898年《马氏文通》的问世。这里所说的语法学的初创,是语法学已经初具规模,已经独立形成学科的意思。初创阶段的语法学,应该具有基本上反映本民族语言的语法的主要特征的性质,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不完善的问题。我们认为这样观察和分析中外各种语言的语法学现象才比较客观,才是对语法学史实的尊重。
以往,一些学者一提到《马氏文通》就说它是“模仿”之作,接下去就说它只能算是汉语语法学初创的标志。这样评价《马氏文通》实际上也是一种以今律古的表现。我们认为应该给《马氏文通》以正确的评价,这涉及到正确把握汉语语法学发展脉络的问题。我们很赞成王海先生的意见:“《文通》的模仿,除‘次’的范畴外,大多表现在个别问题上,如:个别词类中小类的设立,个别句子成分的确定,个别句子的分析等。而《文通》的创新,则表现在整个体系上。《文通》体系既有宏观的高度概括,又有微观的深入开掘;既有普遍规律的阐述,又有专书特点的揭示,是一个相当完备、相当精深的古汉语语法体系。”⑤因此,我们认为把《马氏文通》看作汉语语法学步入成熟阶段的标志比较合适。这点可以从它问世以后的深远影响得到证明。拿本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一些语法论著跟它相比,无论是内容的广度还是深度上大都比它逊色。即使到了今天,我们还可以从它那里学到许多东西。
总起来看,研究汉语语法学史既不能以西律中,也不能以今律古,应该尊重客观存在的历史事实,用语法学的共性和个性对立统一的观点去分析评价语法学现象,从中理出作为汉语言学一个分支学科的汉语语法学从萌芽、初创再到成熟的发展脉络,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
三研究汉语语法学史的学者都很关注元代卢以纬的《语助》,但是对它的评价却是有分歧的。一种意见认为,《语助》是我国第一部研究虚词的专著,是汉语语法学萌芽阶段的语法著作。另一种意见认为,既然虚词是汉语语法的重要内容,那么就应该承认作为研究虚词的我国的第一部专著《语助》具有语法学的性质。再一种意见认为《语助》不但是我国第一部虚词专著,而且是汉语语法学的雏形,因为它体现了汉语语法学的基本特色。
很明显,前两种意见都承认《语助》是我国第一部研究虚词的专著,这种研究已不同于过去的零打碎敲地研究,而是从大量文献中搜集材料,然后加以分门别类进行综合研究。这两种意见的不同之处是承认不承认《语助》的语法学性质。所谓语法学性质,就是语法学的根本属性;有语法学性质,就是具有语法学的根本属性。语法学的根本属性是研究并说明客观存在的语言结构规律,包括语法单位的确定,语法意义和语法形式的分类,语法结构框架的构建等。第三种意见比第二种意见又进一步,敏锐地从语法学的共性和个性对立统一的观点出发,看到了《语助》是体现了汉语语法特点并初步构建了汉语语法学框架的价值。正如何容所说:“考察一种语言有多少种性质不同的表意单位,和它们怎样配合变化以表示出很繁复的意思,而予以系统的说明,这是文法学的任务。”⑥《语助》抓住了汉语语法的作为语言结构中的重要环节虚词这个内容,特别重视运用比较的研究方法,从虚词角度切入并进而触及到句子内部或句际间的语义结构关系以及词类等问题。⑦因此,《语助》不但是我国第一部研究虚词的具有语法学性质的专著,而且也应该说它是一部汉语语法学的初创之作。第三种意见说《语助》是汉语语法学的雏形是符合实际的。
前面已经说过,要正确评价语言学发展史上的种种问题,绝不能以西律中,也不能以今律古,不能用现代的观点和模式去套历史事实。学术界一般认为两汉时期的《尔雅》、《方言》、《说文解字》和《释名》等分别是中国古代训诂学、方言学、文字学和语源学的奠基之作。这样的评价,无疑是正确的,是唯物地历史地辩证地观察问题的结果。如果我们用当代的训诂学、方言学、文字学和语源学著作去比附的话,那么《尔雅》等著作是相当幼稚或不完善的,甚至会发生怀疑它们究竟是不是某学科的奠基作的错觉。对待《语助》也是一样,也不能用现代的观点和模式去苛求它。
我们说《语助》是我国汉语语法学的初创之作,还因为它不是一部孤立的语法著作,而是有着广阔深厚的学术背景的。早在《语助》问世前,历代学者就对虚词和句读等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
先说虚词研究。这方面的研究在汉代及其以前还是零星片断的,是在训诂学、文字学等学科里所开展的顺带的研究。比如,汉代《尔雅》这部训诂学著作的“释诂、释训、释言”三篇,基本上是以虚词为研究对象的,其他各篇都是实词。《诗经》的毛亨传、郑玄笺,许慎的《说文解字》里就用过“词”、“辞”、“语辞”或“语助”等术语指代虚词。它们所研究的虚词,大多相当于今天的助词,有些则是副词。虚词的研究发展到南北朝和唐代,就已出现了专论,开始从训诂学、文字学等学科中独立出来,并逐步走上较为系统的研究道路。比如,南朝梁刘勰的《文心雕龙》就以在句中所处的位置为标准,把虚词划分为“发端”、“答刂句”和“送末”三个类别:“至于‘夫’、‘惟’、‘盖’、‘故’者,发端之首唱;‘之’、‘而’、‘於’、‘以’者,乃答刂句之旧体;‘乎’、‘哉’、‘矣’、‘也’,亦送末之常科。”⑧唐代柳宗元则在《复杜温夫书》中以在句中的作用为标准,把虚词分为“疑词”、“决词”两类:“所谓‘乎’、‘欤’、‘耶’、‘哉’、‘夫’者,疑词也;‘矣’、‘耳’、‘焉’、‘也’者,决词也。”⑨宋代的虚词研究在以往的基础上发展到以所有的词为研究对象,并明确采用“实字”(相当于名词)、“虚字”(相当于名词以外的词)这样的语法术语,把汉语词分为实词和虚词两大类。除了区分“实字”和“虚字”外,宋代学者还区分了“动字”(相当于动词)和“静字”(主要指名词,也包括形容词在内),“死字”(指实字,也指静字)和“活字”(等于动字)等。
再说句(句子)读(主要指短语和分句)等语法单位的研究。为了读懂古代经书,早在汉代就产生了句读之学的萌芽。汉代王充说:“文字有意以立句,句有数以连章,章有体以成篇,篇则章句之大者也。”①0王充虽然没有给字、句、章、篇冠以语法单位的字样,但是他却实实在在地确立了这几种单位,而且论述了它们之间的联系。刘勰则进而论述:“夫设情有宅,置言有位;宅情曰章,位言曰句。故章者,明也;句者,局也。局言者,联字以分疆,明情者,总义以包体,区轸相异,而衢路交通矣。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积句而成章,积章而成篇。篇之彪炳,章无疵也;章之明靡,句无玷也;句之清英,字不妄也;振本而末从,知一而万毕矣。”①1刘勰从汉语的最小单位“字”谈起,一步步阐述由字至句、由句至章、由章到篇的组合过程,并且特别强调句和章的作用,句是“联字以分疆”的,章是“明情”达意的。总之,他是从语言形式和语义内容统一的角度论述语法单位的。再后来,学者们又把句法研究的重点放在了句和读上。对句读给予明确解释的是唐代天台沙门湛然,他说:“凡经文语绝处谓之‘句’,语未绝而点之以便诵咏,谓之‘读’。”①2所谓语绝,也就是表达了一个完整意思;所谓语未绝,也就是还没有表达一个完整意思。湛然的话,我们可理解为是在给句和读下了明确的定义。到了元代,程端礼继承并发挥了王充、刘勰和湛然等关于篇、章、句、字的理论观点。他说:“既于大段中看篇法,又于大段中分小段看章法,又于章法中看句法,句法中看字法,则作者之心不能逃矣。”①3尽管程端礼对汉语的四种结构单位还缺乏深刻的认识,但是他毕竟明确勾勒出了四种结构单位法则从大到小的层层制约的关系。
《语助》正是在这种广阔深厚的学术背景下问世的。在它问世之前虚词的研究实际上已支撑起了汉语词法学的框架,句读或篇章句字的研究已支撑起了汉语句法学的框架。《语助》则从系统论述常用虚词入手形成了汉语语法学的雏形。
我们说《语助》是从系统论述常用虚词入手形成汉语语法学雏形的。有两层含义:一是它把以往汉语句法研究成果运用于虚词的阐释之中了,即把对虚词的阐释放在句法单位的句或读当中了;一是它把以往汉语词法特别是虚词的研究成果继承并更加系统起来了。比如,在解释“也、矣、焉”时说“是句意结绝处”。①4在解释“初、始、先是”时说“文字中着一‘初’字于句首自为一读”。在解释“而”时说“是句中转折,带此声以成文见意。句首有‘而’字,亦是承上文转说下意。句末有‘而’字,却是咏歌之助声,与‘兮’字相类”。又如,在解释“者”时说“有‘者’前‘也’后,‘者’举其说于前,‘也’释其意于后以应之”,很明显这是在联系”……者……也”句式讲述“者”、“也”的前后呼应关系。这虽然是在解释虚词,但是显然是在运用以往关于句读的研究成果。卢以纬对句和读分得是非常清楚的,而且又是把虚词放在句和读的语境中去解释的。《语助》对虚词的论述不但是系统化的,而且在前人的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语助》的作者把他所认定的文言“语助”(大体相当我们今天所说的虚词)按语义内容和语法功能两个标准划分了类别。按语义内容作者把“语助”分成66组,有的组只有一个词,如“而”、“毋”、“恶”、“哉”等,有的组竟有9个词语,如“何则、何者、何也、是何也、是何、何哉、何以、何如、如之何”等。在此基础上,作者又按语法功能对大多数“语助”标明了类别,有用术语“××之辞”标明的,有用术语“××声”标明的。这是卢以纬的创造,至少卢以纬的分类意识是更加自觉的。其中有“疑而未定之辞”(如“乎”、“已矣乎”),“自问之辞”(如“何则、何者”),“发语之辞”(如“粤”、“殆”),“嗟叹之辞”(如“呜呼、吁”;“噫、噫嘻”),“继事之辞”(如“乃”),“禁止之辞”(如“毋”),“非然之辞”(如“岂”),“咏歌之助声”(如句末的“而”、“兮”),“句末助声”(如“止、忌、居、诸、且、思、斯”),“句绝之余声”(如句末的“夫”、“欤”、“邪”),“语余声(如“耳”)等。另外,作者对少数“语助”则是直接用语法功能的描写来暗示其类别的,其中对某些连词就是这样处理的。如“虽然:承上文义,固是如此,又别发一段论文”;又如“然则、然而、不然:此皆承上文”。还有用跟俗语相比较的方法暗示其类别的。如“未尝:俗语‘未曾’之意”,暗示其属于用来否定动作或性状的副词。卢以纬除了把“语助”按语义内容和语法功能分为若干类别外,还对某些“语助”的用法进行了辨析。如“夫:在句首者为发语之端。有在句中者,与‘乎’相近。有在句末者,为句绝之余声”。对虚词用法辨析得如此细致入微,而且这种辨析跟句法的联系又是如此紧密,都是大大超过历代学者的。
《语助》不但对虚词本身的研究达到了空前的水平,而且对虚词和实词作了比较严格的区分。比如,在解释“庸、顾、殆”时说,“‘庸’训常,训用,‘顾’训回视,然非语助,而有似语助者。”“殆,危也,也以‘殆’为发语辞者。”“声随语发,意不加重,且不训本字义,此等字多有之,亦语助之类也。”这是作者在利用前人关于实字和虚字的研究成果解释实词和虚词集于一身的三个词条。不难看出,作者所掌握的标准是科学的,所谓“训××”的用法就是实词,“不训本字义”的用法就是虚词,而且透露出许多虚词是从实词虚化而来的信息。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作者没有使用现成的“实字”和“虚字”这样的术语,而是用“语助”这个术语来指代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虚词,用“非语助”来指代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实词。“语助”这个术语虽然在西晋杜预和唐宋时代孔颖达、陈彭年等人就在使用,但是用来指代相当于我们今天的虚词,卢以纬还是第一个人。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确实是一种突破,反映了作者对实字和虚字的新的认识,为后人把动词从虚字中分化出来奠定了基矗
《语助》的问世除了有广阔深厚的学术背景外,还有广阔深厚的社会背景。元代是我国历史上由蒙古贵族居统治地位的封建制国家,也是一个民族大融合的时代。由于蒙古贵族统治者缺少浓厚的封建思想文化意识,“三教九流,莫不崇奉”,所以在客观上有利于各民族语言文化的交流,出现了我国历史上少有的多种语言文化交相辉映的局面。元代还是我国历史上对外开放的极盛时期,中外人士频繁接触与交流,因此在当时实行了蒙古语、汉语和色目人使用的波斯语等语言并行并用的语言文字政策。柳诒徵在谈到这个问题时说:“据至元诏书,则蒙古字未兴之先,已以汉楷与畏吾儿字并用。蒙古字既颁之后,各国之字,仍副之而行,则蒙古未代宋之时,固亦通用汉文。”①5这就是说,在元代至元以后,实行的是多语文并用的政策,以蒙古新字为官方第一文字,蒙古语为官方第一语言,汉语文和波斯语文等也是通用语文。
与此同时,元代统治者出于巩固统治地位的需要,还在中央设立翰林院、蒙古翰林院和集贤院等机构,在其中都各置译史之职,把汉文的经史典籍翻译成蒙古文,便成了这些机构的一项经常性的主要工作。另据《元史·百官志》记载,蒙古翰林院的主要职责是译写一切文字,颁降玺书,以蒙古新字为官方文字,以其他文字副之。此外,忽必烈即帝位后还在中统三年(公元1262年)创设了各路提举学校官,大力兴办各级各类学校;同时在京师则设立蒙古国子学,选蒙、汉、色目百官子弟入学,用蒙古语、汉语、波斯语等语言作为教学语言。
这种特殊的社会情况,给语言研究,特别是汉语研究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形成了元代汉语研究的鲜明特点,即非常重视现实课题的研究,并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其中音韵学和语法学是成绩卓著的两个部门。元代的音韵研究一反以往沿袭《切韵》和《广韵》的脱离实际语音的传统方法,而是以当时活的汉语语音为研究对象,描写并反映了当时汉语北方话的实际语音系统,编写成具有改革意识的《中原音韵》。周德清的《中原音韵》完稿于元泰定元年(公元1324年),修改定稿于元元统元年(公元1333年),是我国古代语言学史上的一部优秀著作。汉语、蒙古语和波斯语分属汉藏语系、阿尔泰语系和印欧语系,它们之间差别很大而密切接触,这就给语法研究提出了许多现实课题。其中不仅学习汉文典籍要突破虚词这个难关,即使是汉语与蒙古语、波斯语对译,也必须突破虚词这个难关。在这种情况下,语法研究必然要解脱文字学、训诂学的束缚,走以语法本身为研究对象的独立的发展道路。这样,卢以纬《语助》的问世就是不可避免的了。无独有偶,《语助》恰恰也是在元泰定元年(公元1324年)公诸于世的,这也许不光是时间的巧合,而且是一种历史的必然。正像元代胡长孺在泰定元年给《语助》作序时所说的:“‘乎’、‘欤’、‘耶’、‘哉’、‘夫’者,疑辞也;‘矣’、‘耳’、‘焉’、‘也’者,决辞也。昔人是言,为用字,不当律令发,惜概而弗详。予友卢子允武以文诲人,患来学者抱犹彼苦,爰摭诸语助字释而详说之。见者目豁心悟,悉喻所谓,成人之意厚矣。”①6胡序对以往学者研究虚词的状况是不大满意的,批评他们是“概而弗详”;对以文诲人的卢允武则大加赞赏,对虚词的研究做到了“释而详说之”,并且能使读者眼界开阔,心领神会。胡长孺在序中还说到:造句为文不用虚词往往是不能成句的;“法语直遂,巽与婉曲,阖癖变化,宾主抑扬,个中奥妙无穷”,这些都跟使用一两个起关键作用的虚词有关。胡序把虚词在汉语语法中的重要作用讲得非常透辟,对《语助》一书给予了高度评价。
Abstract:Asacounteractiontosuchwesternphilosophictheoriesaslogicismandconstructivism,deconstructivismoffersanoveltheoreticalperspectivetotheacademicworldincurrentdays.AdeconstructivistviewofChinesegraphologicalstudiesshowthat,sinceChinesetraditionallinguisticshasestablishedasetoffinetraditionsofitsown,ChinesegraphologicalstudymustbreakawayfromtheshacklesofEuropecenteredideologyandsucceedourowntraditions.Meanwhile,weshouldfollowacreativeselfrelianceroadofChinesegraphologytodevelopinnovativetheoriesbasedonexistingfactsofChinesebyapluralistapproachbytakingadvantageofthetheoreticaladvantagesofwesternlinguistics.
KeyWords:deconstructivism;Chinesegraphology;constructiv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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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初期的结构主义曾经以其完整的系统和功能为西方提供了思想资源,为语言、文学、哲学等领域提供了一套封闭的研究方法。自20世纪中叶开始,随着人们对社会和政治问题认识的深入,逻辑中心主义和结构主义等在人们的政治文化生活中不能发挥有效的功能,西方思想逐渐陷入迷惘、失望和忧愤之中。西方语境也出现了反形而上学传统的后现代思想。作为后现代思想之一的“解构主义”思潮,对政治、哲学、文学、语言以及人的思维方式等产生了重要影响。以德里达为代表的解构主义思潮开启了西方政治和哲学思潮新的发展方向。
解构主义产生的思想渊源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是尼采哲学。19世纪末,尼采宣称“上帝死了”,要求重新评价一切价值,这种质疑理性、颠覆传统的叛逆思想对解构主义产生了重要影响。其次,是海德格尔的现象学思想。海德格尔在《形而上学导论》中探讨了西方哲学史上的存在与逻各斯问题。他要研究古代的逻各斯(Logos)是怎样变成近代的逻辑(Logic)的?它又是如何以理性的名义取得西方思想史上的统治地位?海德格尔通过对古希腊哲人巴门尼德残篇的研究发现,逻各斯与存在的原始意义是相通的。而自柏拉图后,西方人开始与存在发生对峙,越来越自信自己拥有支配存在的主体性与知识能力。海德格尔对形而上学和逻各斯中心主义加以批评,德里达则直接继承了海氏的理论。再次,解构主义的出现与欧洲的左派批评理论密切相关。1968年,一场激进的学生运动席卷整个欧美资本主义世界,法国的运动被称为“五月风暴”。但革命后随之而来的是激进学者不得不把革命的激情转向学术思想深层的拆解工作。他们明明知道资本主义根深蒂固,难以撼动,却偏要去瓦解其存在的各种基础,包括语言、信仰、机构、制度和规范等。
解构主义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其代表人物德里达以《文字学》、《声音与现象》、《书写与差异》三部书的出版宣告解构主义的确立,形成以德里达、罗兰•巴尔特、福柯、保尔•德•曼等理论家为核心并互相呼应的解构主义思潮。德里达为了达到反形而上学、反逻各斯中心的目的,选择从语言学和符号学的角度入手,提出了自己一系列的消解策略。解构主义内容冗杂,缺乏统一的理论和解释。解构主义者也拒绝为自己的理论下一个明确的定义。它们主要的批判理论与策略包括:反逻各斯中心主义(anti-logocentrism)、延异(différance)、替补(supplementarity)、互文性(intertextuality)。
反逻各斯中心主义是解构主义的核心思想。海德格尔认为,西方形而上学的思想传统发端于柏拉图对古希腊逻各斯的强行曲解,认为言语与意义(即真理,上帝的话)之间有内在、直接的关系。因此,逻各斯中心论也被称为“语音中心论”,强调言语优于文字,书面文字是第二位的。德里达对此说法进行了解构。他说,书写文字并不见得天生就低劣于语言发音,为了打破传统的“语音中心”偏见,他力图建立一种“文字学”,以便突出并确认书写文字的优越性。这种文字优越性,首先表现在它在符号学意义上的“可重复性”。其次是符号应该在不考虑讲话人意图的情况下,依然能被人们正常地加以理解和接受。符号上述的两个必备特征,即“可重复性”和“不考虑讲话人之意图性”,验证了德里达所说的文字优越。在更大的范围说,文字包括了整个语言学的符号系统,因而它也是狭义上的言语和文字赖以存在的基本条件。这便是德里达所谓的“元书写”(arch-writing)。元书写概念一经确立,必然打破逻各斯主义的语音中心说。
德里达从言语与文字的关系入手,成功地消解了传统的二元对立的价值观。整个西方形而上学的思想传统以人的理性和自我意识为中心,形成了在二元对立中的等级秩序观念。如在言语/?文字、男人/?女人、灵魂/?肉体、意识/?无意识、开明/?蒙昧、西方/?东方等的区别对立中,逻各斯中心论认为前者优于后者,具有鲜明的等级观念。德里达独辟蹊径,从语言学角度入手,通过对言语和文字的解构,瓦解了二元对立的观念,提出二元之间只有差异,而没有等级秩序区分。不仅如此,“对立”的两项之间还存在大量的相互渗透和包容等。
德里达还发明了“延异”概念,即延迟与差异。他直接利用索绪尔的符号任意性观念,打破语言是外在“真理”体现的神话。他说“延异(différance)”既非概念,也非一个单词,本身是一个杜撰的词。在法语中,difference和différance两者的发音相同。若要区分它们,我们必得借助文字拼写上的差异,这本身就是对言语优于文字逻各斯主义论点的一个极好讽刺。解构主义关于“替补”和“互文性”的策略主要为文学批评理论所借鉴,这里不再介绍。
通过以上提到的一系列的具体策略,尤其是从言语与文字关系入手,德里达批判了逻各斯中心论,打破了等级森严的二元对立观,提出了概念之间没有等级和中心而只有差异的思想。解构主义从语言学的角度入手,目的是解构西方的形而上学和逻各斯中心论,对现存的等级秩序提出挑战。强调通过对旧秩序的打破,建立新秩序,重新塑造新的价值体系,在日常生活中找到自身存在的价值。这种批判与重建的双重姿态,德里达称为“双重约束”(doublebind)。他说:“事实上,我一直被两种必要性拉扯着,或者说我一直尝试公平对待两种可能看起来相互矛盾或不兼容的必要性:解构哲学,即思考哲学的某种关闭范围,但不放弃哲学。我承认这么做很困难,但无论在写作还是授课中,我重视始终尝试尽可能地同时采取两种姿态。”[1]
这一思想产生后在思想和文化界产生重大影响,其影响甚至波及到建筑理论领域。它在政治学上就是对西方中心论的瓦解,重视多元文化价值。而这恰恰是任何一个处在全球化过程中的民族和国家都不得不面对的问题。解构主义思想对民族价值和民族文化的重建,对世界多元化格局的确立起到积极作用。当然,解构主义思潮自产生后也受到很多批评。因为其理论本身漏洞很多,而且它所运用的逻辑、方法与理论,大多从形而上学传统中借用而来,这样说来有点以己之矛攻己之盾的味道。而且解构主义发展下去也陷入了另外一种历史困境,即真理虚妄、意义不确定以及漫无边际的任意解释等。因此我们对这样一种影响巨大的理论思潮也应该抱一种批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利用解构主义审视我们传统的汉语言文字学研究,最主要的是承认语言多元性,承认每种语言与文字都有各自独立存在的价值与作用,而不可轻易否认自己的语言文字。现代的汉语言文字学研究深受西方语言理论体系的影响。有的学者认为中国古代没有语言学,中国古代谈不上语言研究,进而否定汉语和汉字研究的传统和成就。从汉语言文字学理论体系的建立到对汉语和汉字的认识与评价都带上了西方学术思潮的烙印。如汉语的语法研究一直是跟在西方的语法理论后面的,如汉语的语义学研究一直没能好好继承自己的传统,没能发展出自己的理论体系,如对汉字的误解导致的汉字落后、汉字要改革等错误观念,如汉语目前的理论体系对很多汉语现象缺乏解释力等等。这都是西方逻辑中心主义的深层观念所导致的结果。
兴起于西方的解构主义思潮,是对西方中心主义传统思潮的反思。现在“解构”一词不再属于哪一个领域或地域,而是属于人类自身。中国是世界的一部分,我们今天研究“解构主义”,吸取其精华,也就是为了更好地认识中国。
2解构主义思潮提供了一种新的研究视角,在中国的影响也日益显示出来。在此视角下,我们反思汉语言文字学研究,既要承认我们的成就,同时也要发现我们的问题。我们应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从汉语言文字的客观事实出发,破除欧洲中心主义的思想,总结出汉语言文字的规律,开拓新世纪汉语言文字学的研究道路。
中国的传统语言学形成了很多优良传统。在今天的汉语言文字学研究中,我们首先应该继承自己的优良传统,并将其发扬光大。中国传统语言学最值得我们发扬的传统有以下三点。
(1)重视实证和归纳。
现代学术意义上的实证法来自西洋。但是,作为学术研究的一般方法,实证法在中国本土有厚实的基础、悠久的历史和持续的传统。中国传统语言学研究从许慎开始就特别重视实证和归纳。许慎在《〈说文解字〉叙》里说,他考据文字“至于小大”,都“信而有证”,“其于所不知,盖阙如也”。“叙曰:此十四篇,五百四十部,九千三百五十三文,重一千一百六十三,解说凡十三万三千四百四十一字。”[2]316仅仅这几个数字就无可争辩地说明了许慎重视实证的态度和做法。许慎之子许冲在《进〈说文解字〉表》里,称其父秉承了“圣人不空作,皆有依据”的问学传统。许慎以实事求是、信而有证的学术精神和态度成就的《说文解字》奠定了汉字学基础。着眼于汉代的这种实证态度,学术史上汉代古文学家的学术成就称为“汉学”。这种实证方法一直延续下来,到清代还有很多追随者。正是由于坚持了这种求实的态度和精神,清代的语言学研究达到了传统语言学的高峰。清代的实证表现为考据法的盛行,梁启超曾在《清代学术概论》一书中给予考据法以高度评价。
中国语言学史上的大量著作都是通过实证和归纳而成就的。如在《说文解字》研究上,清代乾嘉学派通过实证研究取得卓越成就。但是,从20世纪50年代后,乾嘉和传统实证方法一直处于被否定的地位,这是不尊重传统的表现。对此,王力先生曾强调:“能不能因为乾嘉学派太古老了我们就不要继承了呢?决不能。我们不能割断历史,乾嘉学派必须继承。特别是对古代汉语的研究,乾嘉学派的著作是宝贵的文化遗产。段王之学在中国语言学史上永放光辉。他们发明的科学方法,直到今天还是适用的。”[3]鲁国尧先生也认为,研究汉语史的最佳方法,或者最佳方法之一是“历史文献考证法”与“历史比较法”的结合。[注:参阅鲁国尧《“历史文献考证法”与“历史比较法”的结合——兼论汉语研究中的“犬马-鬼魅法则”》,《民俗典籍文字研究》第3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
可见重视实证是中国语言学的重要特色。
(2)重视书面语言及其意义研究。
中国传统语言学重视书面文献的研究,重视意义的独立研究价值。中国从先秦时代起就形成了一套汉语的书面语言——文言文,文言文一直是古代中国记录文献的语言,也是知识分子进阶应试所用的语言,故名“雅言”。文言文不仅在中国文化的传承上起到非常重要的历史作用,而且还是形成现代汉语的源头之一。当然,由于书面语和口语的脱节,从隋唐时期开始文言文和口语分离日渐严重。到近代,文言文就成为影响中国走向现代化的一个间接因素。白话取代文言,成为汉语历史发展的必然。但是不能就此否认文言文在汉语发展历史上的积极作用。
我们需要实事求是地评价文言文及其在历史上的功用。文言文是汉语的一个传统,一个与汉字的表意性质有关的传统。汉字作为表意体系的文字与西方拼音文字性质差异巨大。中国学者把意义作为独立的对象加以研究,形成了以汉字的形、音、义为研究对象的文字学、音韵学和训诂学。《说文解字》所包含的字在离开语言环境后,还可以见到它的本义,看到其本义如何引申出新的意义。古代学者一直把意义当作可以独立研究的对象看待,而不认为它从属于语法。在训诂学中,意义是可以分析的,它运用“义界”的训释方法,就是在意义内部进行结构分析。传统语言学还特别重视语音在词汇语义系统、词源系统、诗词韵律中的表现,古人很少做纯形式的运作,而是在务实的基础上以音证义,以义证音。这是传统语言学研究的又一特色。
(3)重视语言和文化的关系。
在中国古代的语言研究中,一直有很浓厚、很自觉的人文传统,“离经辨志”、“随文释义”、“微言大义”等说法,都表明人们自觉不自觉地追寻语言背后的东西。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说:“盖文字者,经艺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后,后人所以识古。故曰:本立而道生,知天下之至啧而不乱也。”[2]316他研究文字的根本目的是解经传道。这种传统一直延续下来,并且形成了中国古代“小学”与经学融合的现象。《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里,语言文字学著作即在经部。因此,传统的文字学、训诂学研究历来与文化有着密切关系,如文字构成的理据、古代名物典章制度的训释,都直接牵涉到文化,或是直接为文化服务。这就是语言研究和文化研究相结合的学术传统。
这个传统一直延续到现代。如张世禄先生在《文字上的古代社会观》中写道:“居今日而欲知茫昧之古代社会,史策既无征考,则惟有求诸古来之余形遗迹,俾可想见其一斑而已。例如考化石而知生物之递嬗,察地层而识地壳之胎成,皆其类也。世界言象形文字者,必推吾国,则此文字者,诚有史以来,先民遗迹之所留,曷借之以窥其政俗之梗概,以补史策所未及者乎。”“世上言上古文化者,或且欲吐弃一切,并文字之不知谓何,吾又乌睹其可哉?”[4]他在这篇论文中从汉字的构造入手来看古代社会的风土人情、物质生产和精神建构,体现了语言文字与文化相互参照研究的特点。20世纪50年代初,罗常培先生出版《语言与文化》一书,是自觉研究语言与文化关系的划时代专著。
中国现代语言学由于受到西方语言学影响很大,在解释汉语现象时并不能完全适合,甚至常常碰壁。原因在于西方语言本身较重形式,而汉语和汉字则具有较浓厚的人文色彩。为了促进汉语研究,找到一种较为切合汉语实际的解释框架,从20世纪80年代起,在中国兴起了文化语言学。[注:新时期文化语言学的代表性著作有:邢福义主编《文化语言学》,湖北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游汝杰《中国文化语言学引论》,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年版;戴昭铭《文化语言学导论》,语文出版社2003年版;张公瑾、丁石庆《文化语言学教程》,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等。]汉语中的很多语言现象都可以通过这方面的研究得到合理的解释。因此结合文化来研究语言一直是汉语言文字学研究的一个传统。
中国语言学的这三个传统都值得我们继续发扬。尤其是后两个传统恰恰是解构主义所重视和强调的。解构主义着力打破西方中心论的观念,客观而实际地认识其他语言文字的地位。解构主义非常重视书面语,这从德里达的《论文字学》、《书写与差异》等著作名称中就可以看出端倪。德里达正是看到了逻辑中心主义、结构主义等存在的局限性,才利用语言的差异,强调书面语言和文字的重要意义。
汉语和汉字重意义的特点和现代语言学的从形式到意义的转向是非常吻合的,这本来是我们的优良传统,但却被以西方为中心的语言学者认为是落后和缺乏理性的表现。西方逻辑中心主义认为,语音和思想的本质、存在的意义之间有最直接、最接近的关系。从“语音中心主义”出发,言说和口语受到推崇,文字被贬低。而且他们责难对象不包括字母文字,而是针对非语音文字。不少西方哲学家都表达了类似的见解,黑格尔批评汉字说:“他们的文字对于科学的发展,便是一个大障碍。或者,相反地,因为中国人没有一种真正的科学兴趣,所以他们得不到一种较好的工具来表达和灌输思想。大家知道,中国除了一种‘口说的文字’以外,还有一种‘笔写的文字’,后者和我们的文字不同,它并不表示个别的声音——并不把口说的字眼记录下来,却用符号来表示那些观念的本身。”“中国因为语言和文字分了家,所以文字很不完善。”[5]黑格尔的这种见解代表了西方人看待汉字的普遍观念。西方人对汉字的偏见,还进而扩展到对汉语的认识。对汉语和汉字的偏见甚至一度成为西方人不自觉的思维习惯。
结构主义语言学奠基人索绪尔力图创立一个具有普遍理性的语言学理论,将语言学变为一门科学。尽管索绪尔在心理上不愿意舍弃语言材料和语言现象的丰富多样性,但是为了建立一个具有整体性、普遍性以及独立性的全新理论体系,事实上他将理性的语言观和人文现象对立起来,舍弃了语言符号的人文性。他对人文现象的舍弃,根源就在西方近代哲学中根深蒂固的逻辑中心主义,他的语音中心论实则是逻辑中心主义的翻版。西方形而上学传统的逻辑中心主义和理性主义以及二元对抗的思维模式是建立在西方拼音文字基础上的,长期以来被西方学者认为是代表人类思维发展的最高阶段,这种观念与拼音文字血肉相连,互为因果。这严重影响到对人类语言文字的公正认识,导致弱势民族语言被边缘化以致面临失语的困境。
解构主义实际上是西方学者对西方文明中心论的反思,它检讨和总结了西方世界因为自己的科技成就和物质丰富而产生的西方中心主义的错误思维,以及将文化系统建立在逻辑中心主义之上的缺点。解构主义承认东方非拼音文字和拼音文字所代表的文化一样,具有各自的价值。德里达从融合表音与表意的汉字中发现了在逻辑中心主义外发展出强有力文明的证据。德里达的理论阐释有一定的历史背景。历史上部分西方学者的汉语言文字观念曾对西方逻辑中心主义造成过威胁,“一次是与科学思想的结合,汉字通过一般语言,通过莱布尼兹使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历史产生了偏离。再一次发生在20世纪初的东方学家费诺洛萨(ErnestFenollosa)和现代派诗人庞德(EzraPound)那里,这次是与诗学的结盟”[6]。德里达认为,从文学和诗学方面,汉语言文字展现的魅力能打破逻辑中心主义。
当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无论莱布尼兹,还是费诺洛萨、庞德,乃至德里达本人对汉语言文字的揄扬都是建立在“误读”的基础上,他们都没有彻底了解汉语言文字。无论是相当多的西方学者对汉语和汉字的贬低,还是少数学者的褒扬,他们的观点和认识都没有建立在对汉语言文字深刻了解的基础上。因此,还必须依靠我们自己,从汉语现象出发,才能真正看清自己的传统,并将其发扬光大。
3
从解构主义的立场看,汉语言文字学的发展,应当从汉语现象出发,走自主创新的道路。
中国语言学在两千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些优良传统,但是这个传统在中国近代向现代的转折时期遭到质疑,受到冷落。与之同时,西方语法理论却极大地影响了汉语言文字学研究。那么现代的汉语言文字学研究的道路应当如何走呢?答案很明确,只能走自主创新之路。
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都必须走自主创新之路。文化的发展更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寻找适合自己民族的发展道路。汉语言文字学研究也不例外。在这方面,前人和现代的语言学者已经导夫先路,提供给我们可资借鉴的探索。
马建忠最早借鉴西方的语法理论写出了《马氏文通》。该书并不是完全模仿西方语法写成,而是马建忠用“普世语法观”分析汉语语法的结果。对此许国璋先生的评价颇中肯綮:“(《马氏文通》)不象是模仿学习《拉丁文法》,也不象以法国《普世唯理语法》为范式。此书之成,我以为只是马建忠根据普世语法字别种、句司字的通理,凭个人的哲学自信(conviction),经过十四年的勤求深探,写成这部中国向所未有,在体系上又超过当时西方语法书的力作。”[7]马建忠利用“普世语法观”分析汉语语法现象是有道理的,因为作为人类交际工具的各种具体语言,必然会有很多共同的特征。《马氏文通》对汉语语法分析贡献很大,但总体上看,其中更多的是总结出汉语语法和西方语法的共同方面。因而汉语本身的特点还值得我们继续研究。王力先生说:“各种具体语言,作为人类的交际工具,当然具有共同性,因此世界上的各种语言的语法也是具有共同性的。”然而更重要的是,“就一种具体语言的语法来说,世界语言的共同性是次要的,而特点是主要的,没有这种特点,就会丧失其为独立语言的资格,和另一语言同化了”[8]。可见,对一种具体的语言来说,人类语言的共性固然重要,但各自的特点是更值得关注。
王力先生说的世界各种语言的共同性,应更多体现在日常语言中。而对于某种语言来说,日常语言只是这种语言的表层部分,其深层部分应当是文学语言等,文学语言更容易展现一种语言的民族特点。科学语言的民族特点很不明显。自然科学的那些诸多概念、公式、定理与逻辑推理,很难说有什么民族特色。能代表一个民族语言特色的,必然是其文学语言。在结构主义思潮影响下,语言学十分重视口语,重视语音中心主义,重视共时描写,其最大的贡献就是促成语言学作为一门科学的独立。但如果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甚至走到语言科学主义,则会导致很多意想不到的后果。如对书面语不重视,就容易使语言研究失去民族特色。我们以往的汉语研究由于过分借用西方语法理论来构建自己的体系,想利用这种体系来解决汉语的所有现象与问题,但结果并不遂人意。
合理的做法是从汉语的实际现象出发,扩大汉语的研究领域。我们过去的语言研究只管散文,而不管诗词骈文,只能分析形义相应的词语,不能分析形式压缩、内容积蕴的典故之类,这显示了汉语语言学的贫血现象。试问,如果汉语中去掉了“葛郎玛”(grammar)套不住的一些特点,那我们的汉语还是汉语吗?这些现象包括:第一,汉语中的对偶、平仄和骈文等;第二,汉语句法构造比较特殊,主语、谓语、宾语常有省略;第三,汉语的词难以确定词性等。
在这方面,启功先生的《汉语现象论丛》为我们开辟了道路,为汉语言文字学研究的自主创新做出了贡献。启功先生摆脱了从语言理论出发到汉语中寻找汉语规律的模式,坚持从汉语语言现象的实际出发去研究总结汉语自身的结构规律。从对一些具体汉语现象的观察中,分析归纳出若干条汉语规律。如古代诗歌骈文的语法问题,修辞与语法的关系问题,语言环境对语法结构的影响问题,语气、语调跟语义、语法的关系问题等。启先生对“葛郎玛”不能包括的汉语特点都有一定探索和解释。[9]
关于汉语词性灵活的问题,19世纪英国汉学家威妥玛曾提出:“汉语词的多功能性(theversatility)——如果可以这样称呼的话,即汉语中对于这么多的词语(尤其是我们倾向于称之为名词和动词的词)有共通性,在有广泛差别的语法功能的可容性方面达到如此程度:任何把语言权威性地划分到像我们语言中词性的范畴里去的努力,都将枉费心机。而且,我们语言中的此类分析当然得有它们相对应的汉语语法,且不管能否对它们做词类分析;在所有的别的语言中用屈折变化生效而产生的大部分结果所需的那些方法,汉语自身也拥有,否则汉语就不成其为一种语言。”[10]对此,王宁先生也有精彩比喻:“象英语、俄语这些种语言,一个词象一根小铁钩,一边有环,一边带钩,这个钩钩进那个环,连成一条就是一句话。钩和环得对合适了,大钩穿不进小环,大环挂不牢小钩,词的自由结合度很小,错了一点就被判为语法错误。可汉语的词象一个多面体,每面抹的都是不干胶,面面都能接,而且用点心都可以接得严丝合缝。比如回文诗,干脆结成一个圈儿,从哪儿都能念。这虽是文字游戏,可难道不启发人去想汉语的特点吗?”[11]39-40
以上认识使我们看到,要想真正认识一种语言,就必须不带偏见,承认其独特的价值。在此基础上,无论是西方学者还是中国学者对于汉语现象的认识都会有更多的一致,都会发现更多的汉语特点,并总结出相应的规则和理论,这也才是汉语言文字学发展的必由之路。
4
我们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从汉语现象出发,借鉴解构主义思潮建立适合汉语特点的语言学理论和方法。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解决好下面问题。
(1)如何看待继承传统与借鉴西方的关系问题。
中国传统语言学已经有了两千多年的历史,在其发展中积累了大量的成果,形成了一些优良传统,这些是我们继续发展的最重要基础。但我们的传统研究也有自己的弱点和不足。如传统的语言学有注重实证和归纳的优点,也有不善于演绎和推理的不足。单独的归纳法,难以产生现代意义的语言学。训诂学中字、词不分的问题,还有语音研究上,由于受到音节的模糊性和笼统性限制,而没有细致精确的声音分析的习惯等。这些都是我们的弱点,反映出我们传统语言学理论的不足。
西方语言学在中国语言学走向科学的过程中,曾经起到很大的作用。现在我们使用的结构分析和描写方法等,都来自西方。西方语言学具有的科学精神和哲学的思辨精神以及逻辑的推理与表述,造就了中国现代语言学的基本方法。西方语言学的不少流派都对中国语言学研究给予了很多的启示和帮助,我们应当继续学习和关注。此外,西方学者关于汉语传播和研究的著作也很值得我们重视。这些著作的成果有利于我们看到汉语的特点。[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有:张卫东《威妥玛氏〈语言自迩集〉所记的北京音系》,《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4期;《试论近代南方官话的形成及其地位》,《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1998年第3期;《北京音系何时成为汉语官话标准音》,《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1998年第4期;《论十九世纪中外文化交往中的汉语教学》,《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4期等。张西平《传教士汉学研究》,大象出版社2005年版等。计翔翔《十七世纪中期汉学著作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等。]
当然有些西方学者对汉语言文字的偏见,我们必须加以抛弃。我们不反对学习西方,但反对亦步亦趋地跟在别人后面,甚至重复别人遗弃的东西。西方语言学也有一定的片面性,如果我们盲目追从,把那些本身片面的东西用在汉语上,结果只能是削足适履。
(2)如何看待书面语言和口语的关系问题。
现代结构主义语言学曾对中国语言学的发展产生了极大影响,起到了有益的作用。结构主义以来以语音为中心的重口语和共时的方法对当代语言学的独立具有重要贡献。但这种过分重视口语和语音、轻视书面语的情况也产生了一些弊端。很多汉语现象不是单纯的形式结构所能解释的。如启功先生所说,一个五言诗可以变换十种句式,只有一句不通。比如为什么汉语中那么多四节拍,多于四拍的压成四拍,少于四拍的加成四拍。虽然现代语言学重言轻文,是苦苦挣脱了因文废言的传统语文学发展起来的。但是如果把结构主义强调到极点,就会导致另一个极端,即限制了语言学研究的范围,影响了语言学研究的丰富性,导致汉语言文字学研究出现贫血现象。
而解构主义则给我们一种更广阔的视野。我们对于口语和书面语都不能偏废。(3)如何看待实用语言和文学语言的关系问题。
在目前的汉语言文字学研究中,对文学语言的研究是不足的。汉语有常用部分和非常用部分,常用部分即实用语言,非常用部分如古代汉语、现代文学语言等。文学语言与实用语言不同,实用语言以明白清楚为目标,因此逻辑、语法重于形象;文学语言则以有意味有情趣为目标,因此形象重于逻辑。“常用部分和非常用部分是一个整体。如果我们把母语比做一颗大树,树干、树枝、树叶、花朵,都属于表层的常用部分,根是深层的非常用部分。”[12]因此对汉语的研究,实用语言和文学语言是不可偏废的。(4)如何处理好汉语本体与应用研究的关系问题。
当前的汉语言文字学研究中,还有重本体、轻应用的倾向,似乎只有本体研究才是真正的语言学。实际上任何本体研究如果脱离了应用就很难取得真正的成果。启功先生紧密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发现了很多实际问题,然后考虑理论上如何解决。他在自己的研究中,立足于应用,注意古今汉语、文言白话的等值翻译,注意中文信息处理的“电脑传译”,注意辞书编纂的义项归纳与排列等等。这都给我们树立了极好的楷模。正是由于没有很好处理本体和应用的关系,目前语言文字学许多应用领域,如语言的规划和规范问题、汉语的国际传播和对外汉语教学问题、汉字规范和国际通用标准问题、辞书编纂问题等,都存在由于本体研究的滞后或游离而产生的诸多难题,影响了我国社会语言生活的健康发展,阻碍我国向高科技信息时代前进的步伐。因此,今后的汉语研究必须重视本体与应用的结合。
为了解决好上面的几个问题,我们必须坚持语言学研究理论和方法的多样化。“语言学的方法必须多样化,用一种方法排斥和否定另一种方法是不妥当的。这是因为,人类认识自然、认识社会都比认识自身容易,认识自身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不是某个单一的研究路线能够解决的。”[13]只有我们的汉语言文字学有了自主创新的能力,才能和西方语言学界进行平等对话,汉语言文字学研究的道路才会越走越宽广,这就是解构主义给予汉语言文字学研究的启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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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汉语言文学的追求
汉语言文学的追求,其实就是文学的追求,文学是没有界限的,虽然有形式的差别,但是主题和本质上还是一致的。文学所追求的,我们中国的文学自然也会去追求。汉语言文学比其它文学类别发展的早,发展的也更全面以及漫长。在漫长的中华文明之中,汉语言文学形成了其特有的形式以及风格特征,但是和世界文学一样,其所追求,无外乎三者:真、善、美。
1、追求真。文学在本质上追求的就是真,本真的反应社会,反应人的内心世界。文学是人内心诉求的外在表现,是人内心最纯真的强烈追求。不管文学还是客观的人,对真都孜孜诉求。不管是文学作品的主题,还是正面的主人公,所表现出来的都是一种本真。文学所追求的真,可以分为两个方面进行理解:
(1)客观的真。客观的真,是指作家在创作文学作品的时候,多以客观生活为基础,来写作自己的文学作品。客观的真不仅对客观环境进行如实的描写,也对客观人物的境遇进行如实描写。客观的真,既是文学作品环境的真。
(2)内在的真。这多指在叙述人物的心理时,进行真实的描写。文学作品中,人物的心理是多种多样的,但是作家都务求真实而写作,不管这心理是对是错,是否符合逻辑,都求真实的表达出来。内在的真,就是文学作品人物内心的真。
文学追求真实,而不掩盖任何黑暗或阴面,不管所追求的真是否符合客观的逻辑,只求符合文学作品内部的逻辑以及内在属性。
2、追求善。善恶有分,是人在后天养成的品质,而文学则直观的把它表现出来。不管是哪部文学作品,其描写的都有善,对善的歌颂,对善的渴求,对善的淋漓尽致的描绘。有的时候是用恶来衬托善,例如:《巴黎圣母院》中,用副教主的恶来衬托敲钟人的善。不过不是所有时候都有善恶同存的,有的时候文学作品中只有一个主题,那就是善,用善来言善。例如:沈从文的《边城》没有恶人,全是善者,虽然最后结局不好,但却把善发挥到至极。虽然有全描写善的文学作品,但是不会存在全描写恶的文学作品,恶不能独立成材,只有善可以。
3、追求美。文学不仅在形式上追求美,也在本质上追求美。对于文学的形式,不管是整饬的还是散落的,其都追求形式的美,没事多种多样的,也是多层面的。诗歌形式之美是整饬押韵,散文形式之美是散乱无序之美。不过先这两种形式的美已经渐渐结合在一起。在本质上追求美,就是在主题上追求美,文学主题不管是悲伤的还是喜悦的,其主题都是美的。既是正面的主人公最后没能完成目标而死亡,例如哈姆雷特,但是其主题也是美的:悲壮之美。追求美,是文学最外在的表现,美既是文学,文学既是美。
二、汉语言文学追求与人的涵养提高
涵养是人的内在气质,也是外在行为表现,涵养有高低之分,也有好坏之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气质,也就有不同的涵养。有的人见义勇为,有的袖手旁观,有的好逸恶劳,有的勤劳肯干,这就说明了涵养的有不同性质,有不同的表现。各式各样的修养,在总的要求上,却有一个质的规约,那就是向真、善、美方向发展。这正好和文学的追求一样,文学的追求,客观上来说,也就本质上人的涵养的追求。
1、追求汉语言文学能够指导人的涵养。涵养是后天的修为,其需要对一定的物质形态进行模仿,而文学则能很好的指导人的“模仿”。涵养的模仿,可以是现实的行为方式,也可以是虚拟的行为方式。对于现实的行为方式,其总是存在着一定的瑕疵,世上没有圣人,圣人这个名词只是给圣人取的客观名字而已,其实也是意识形态的一种表现。在此基础上,人模仿的行为方式,总是或多或少的存在着偏差。汉语言文学是世界文学的代表,是中国长达5000年的人类文明的结晶,也是中国人涵养形态的客观沉淀,对国人的涵养起着很大的作用。我们必须正视汉语言文学对人涵养的作用,尤其在现在异化越来越严重的社会,规范自己的涵养,美化自己的涵养,使文学和涵养有机的联系起来。
2、追求汉语言文学能够修正人的涵养。人的涵养是各有特色的,有好的一方面,也有坏的一方面。文学对于好的一面,可以使其更加坚固的存在,对于坏的一面,则能细致的修正。文学,因其内在规律的性的存在,对人发之以感染力,让人陷入情知理的思考,以反思自己的行为。人对情知理的思考,是一个久远的课题,其历史源远流长。而文学正好对这个课题进行了很好的解释和规定,在高的层次上,对人的情知理进行合理合情的概说,在这个基础上对人的涵养不好的一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修正作用。
3、追求汉语言文学能够提高人的涵养。文学,是至真至善至美的天地,只要进入到文学的世界,你就会被其所有美好的东西所包裹。对于人的涵养,文学则能提高人的涵养。涵养,首先就是“涵”,有什么样的“涵”,就有什么样的“养”。人的后天模仿性很强,不管是对好的事物还是坏的事物,人区分好坏的能力也不是天生就有的,是在后天的道德基础上形成的。也就是说,涵养的好坏,与其涵养的环境有很大的关系。所谓“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就是这个道理。
参考文献:
1 导言
汉语言文化是我国众多文化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其中包括汉民族文化、古代诗歌文化,以及世界华文文化等等。汉语言文学中语言的独特用法,以及语言营造出来的意境,能够将读者充分的带入到文章当中,这也就使得汉语言文学受到了全世界更多学者的学习和研究,为了我国的语言更具有特色,更富有哲理,这就需要我们继续努力研究汉语言文学,更加深入的进行分析,分析汉语言文学中语言实际的应用方式,以及如何营造出更引人注意的意境。
2 语言应用与意境分析的作用
2.1培养学生文学作品的欣赏能力
如果不了解汉语言的应用方法和意境,就无法安心阅读,也不能完全理解文学作品中极尽深刻而优美的语言。例如,在欣赏海子的诗歌《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最后四句包含作者所有的寄托:“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简单的语言朴素明朗却又隽永清新,作者对世界充满希望,充满感恩,善良虔诚的祈祷,愿每一个人在尘世间都可以获得幸福,而自己却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仅仅依靠语言根本无法理解全诗的深刻内涵,必须深入体会诗歌描绘的意境,才能在眼前出现一幅美丽的画面,才能全面、深刻地理解诗歌。所以在学习汉语言文学的过程中,文学鉴赏能力会逐渐得到提高,欣赏者的审美观也会更加准确和健康。
2.2语言应用与意境分析有助于增强学生的文笔书写能力
汉语言文学的目标不仅包括对语言的应用及意境的分析,也包括学生文字书写能力的培养。学生具备一定的文笔能力,才能更加的施展语言功底。因此,我们必须客观看待汉语言文学在语言应用意境分析方面的作用。毕竟,文字也是语言表达的一种形式,能口述,也能用笔来书写,才是真正懂得语言应用的人,才是真正能够领会语言意境的人。比如,如果将“沏茶”的过程用文章表达出来,并加以立意的提升,联想到人经历风雨,人生才会更加精彩,必然会通过文字语言感染更多的人。
3 汉语言文学专业在语言应用及意境分析方面的特点
3.1汉语言文学专业具有主体的特定性
汉语文学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具有较好语言、文学素养和应用能力的专门人才,学生乐于进行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可见汉语言文学的魅力所在。理所当然,语言的应用及意境的分析自然被得到重视,因为这是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的重中之重。
3.2汉语言文学专业具有明确的目的性
汉语言文学专业通过其所涵盖的内容增强学生的语言知识,从流程的与人交流沟通,进行理性的思维,对文学作品进行有效的鉴赏品读。具备了这些综合能力,学生对汉语言的应用及语境的拿捏会更加准确到位,从而使自身的语文能力得到较为明显的增强。
4 提升语言应用与意境分析能力的策略
4.1增加必要的背诵内容
背诵是提高语言综合运用能力的最佳途径,无论中国人学习外国语言还是外国人学习汉语,增加背诵量必然会提高语言的运用水平。我国具有五千年的历史文明,从古到今流传下来很多经典名篇,学生如果可以对这些经典文学进行背诵,不仅可以弘扬中国优秀的文化历史,还能增加汉语言的理解和应用。最终,通过深刻记忆,学生可以在自己的文章中引经据典,增加文章的亮点,提高文章的层次,使文章更具有灵性。
4.2掌握语言规律
由于我国的人口较多,地域分布广泛,少数民族以及各个地方的方言都独具特色,在众多语言中,普通话是最通用的,但是并不是所有地区都在使用普通话,因为由于不同地区的人对语言的掌握程度不同,南方人很难分清卷舌,会不自觉的将一些读音弄混,然而北方人的卷舌的敏感度比较低,所以,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对于北方人来说也很不容易。在学习汉语言文学时,就是为了在实际应用语言的过程中,分析出语言的规律,正确的运用语言,进而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逐渐总结出一些语言规律。
4.3意境源于生活,并不断创新
我国的诗文中,一般是通过一些诗句或是一些词语来营造意境,不同的作者由于想要表达的感情不同,就会采取不同的方法来营造意境,这往往是因人而异的。而已经往往源于生活,是诗人通过日常的生活进行观察,运用普通的事物来营造诗歌的氛围,通过自己的感悟,来提升诗歌的美感,创造出一定的艺术境界。而营造意境,不仅能够使诗歌的美感得到很大幅度的提升,还会使诗歌中描绘的实物更加真实,甚至会具有更大的感染力,使诗中所要表达的感情更加真切,使读者犹如身临其境一般。
宋代大诗人苏轼在《题西林壁》这首诗中描写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这首诗就是意境的典型例子,作者通过不同的角度对庐山进行了详细的描写与真切的刻画,为读者营造了一个全新的意境,这样不仅是整首诗独具特色,更加吸引读者,同时还呈现出了很高的哲学道理,使读者在欣赏诗歌的同时,还能够将诗歌中的道理运用到实际的生活当中,读者在品读诗文的同时,也会拥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汉语言文学就是这样,能够充分的运用生活中的一些小细节,来映射出深刻的大道理,运用生活中真实存在的素材来为文章营造意境,又能够在营造意境的同时,实现突破,收获惊喜。
5 结论
汉语言文学专业有其自身的特点,其在语言应用及意境分析方面有着方面严格的要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当在老师的带动下,发展主观积极性,努力探求更为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从而更加方便快捷的体会语言应用与意境分析的力量。
参考文献:
2提升汉语言文学应用性的策略
2.1提高学生专业知识水平
若想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当中,首先要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提升汉语言文学专业水平。在理论知识的学习过程中,要注重传统中文基础(包括文艺理论、中外文学史、古代和现代汉语三大课程体系)与现代实用中文基础(包括应用文体写作、新闻学基础等)的统一,将二者进行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本专业教育的应用性;其次,在提升学生专业知识水平的过程中,要注重学生能力结构的构建与完善。从本专业的独特性出发,笔者认为本专业学生能力结构主要由四部分构成,一是培养学生一般学习能力,主要包含学习的记忆力、观察力、探究思考力等内容;二是培养学生具备较强的专业性,具体包括专业技能与职业技能两方面;三是培养学生普通话的听说能力,从发音、变调、轻声、儿化等方面掌握普通话与方言的发展规律,从而保障自己能够改变某些方言习惯,自由熟练的运用普通话与周围人进行交流;四是培养学生应用文写作能力,包括座谈会纪要、自荐书、调查报告等,并保证文字满足主题鲜明、条理清晰、格式标准、语句通顺等要求。2.2根据社会发展需要优化课程结构汉语言文学是一门具有较强人文特征的学科,因此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多门课程进行优化,对于提升该专业的应用性是非常重要的。在具体的课程优化过程中应当在社会发展需要的基础上,结合学科发展现状,合理设置课程内容,并不断完善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开设与课时调整,从而最终达到优化学生知识结构,提升其运用语言的实践能力,最终提升该专业的实际应用性。
2.3加强学生创新能力培养
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客观上要求汉语言文学教育摆脱传统的、陈旧的教育思想与教学模式,结合当今高速发展的信息技术,实现现代化教学,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与创新能力。该专业的创新要求教师在改变传统教学模式的基础上,使学生摆脱专业束缚,深度挖掘自身对某方面专业的理解与认识,比如新闻、文秘等专业作为本专业的分支,通过教师的引导,若发现学生对这些有兴趣就可以花更多的时间在这方面的学习上。因此,也可以说教师教学方法的创新也是学生进行创新的先决条件,正如同“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的道理,帮助学生树立创新思维,在未来的实际应用中做到举一反三。
2.4注重实践性教学
在传统的汉语言文学教学中,教师一般都是面对一张黑板、一本教科书与一盒粉笔与学生进行交流,帮助学生进行读、写、练,这种方式过于机械化,仅仅是简单的将课本知识传授给学生,忽略了对学生技能的培养,最终难免会导致学生无法适应社会需求,难以在社会上立足。因此,汉语言文学教学不应该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应注重理论与实践能力的结合进行明确定位,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策略,不断提升该专业的应用性。简单来讲,应用性教学就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将课本上的专业知识与具体的实践相结合,获得学生文化知识与实践能力的双重提升的硕果。具体来讲,大力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要做到两点:一是课内外的结合,学生的学习不能仅仅局限于校园内部,应当拓展的新校园外,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学校也应组织各种形式的、适合本专业学生就业的实践活动,深入挖掘学生自身潜力,并以此为基础,为学生走向职场奠定基础,实现汉语言文学教育的实际应用性;二是培育实习合作企业,应用性人才培养主要体现为工作能力,让学生能够提前感受未来的工作环境,有利于学生尽快找到未来职业方向,适应职业生活,让学生通过具体的实践做到学以致用。
汉语的上述特点启示我们,语文教学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语感。因为,这一特点使得语法规则的强制性相对较小而语言组合的灵活性较大。表达式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依靠经验,依靠语感。而在阅读中;感悟的意义则更大。语感的培养,必须通过多读。多读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接触大量的语言材料。只有大量阅读语言材料,才能充分了解语词的“分布”,才能学习更多的表达式,才能更好地比较和区别各种表达式的表达意义,才能了解不同表达式的不同语境。古人提倡“读万卷书”,其中就有这样的目标。二是反复地读名篇佳作。只有反复地诵读,才能更好地体悟作品的情感和思想,并反过来体悟某些表达式的特殊意义和特殊价值,才能从语音、词汇、语法的不同角度综合地体悟语言运用的奥妙和规律。所谓“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其中也应当包含这样一个语言学习的基本规律。当前,特别应当提倡朗读。要读得书声琅琅,读得痛快淋漓,读到“其言皆若出于吾之口,其义皆若出于吾之心”。一个从来不懂得享受朗读的学生,不会是语文水平很高的学生;一所听不到书声的学校,更不可能是好学校。
上述特点还告诉我们,语文教学应当重视虚词。如果说语文教学还应当让学生学一点语法的话,那么虚词便是其中的主要内容。这是因为,一方面,词序的把握在相当程度上靠语感,而虚词的使用则理性得多。另一方面,虚词,特别是连词在书面语中的使用频率远远高于日常口语。只有学好虚词,才能自如地运用书面语,并提高口语的水平。而且,虚词的使用与思维的发展关系密切。当然,虚词的教学也应当是动态的,结合语用实际的。比如副词“才”,可以以“那一年,他才四十二岁”为例。这句话表达了对焦裕禄同志英年早逝的惋惜之情。让学生去掉“才”试试,立刻变得冷冰冰的;再换一个“已经”试试,更糟糕,好像嫌他活得长了。这样学生就能生动地领悟到恰当使用虚词的重要。
汉语的另一个特点是有着很强的历史继承性。现代汉语中活跃着大量古代汉语的因素。不必说句法结构的基本格式“主—谓”和“动—宾”贯穿古今,也不必说“天”“地”“山”“水”“生”“死”“上”“下”这些基本词汇活跃始终,单是具体的表达方式就很多。现在常用的“瓜分”“血祭”和古代汉语“一狼犬坐于前”“寨中人又骛伏矣”中的“犬坐”“蛰伏”都是名词作状语,“发扬光大”“严肃党纪国法”中的“光大”“严肃”是古汉语中形容词用作动词这种表达方式的继承,“天地之间”“为语言的纯洁而斗争”中“之”“而”的意义和用法与古代汉语完全一致,这样的表达式仍然非常能产。就连作为现代汉语一般词汇的大量双音词,其词素也基本上是古代汉语的词汇。
从这一特点出发,必须重视文言文的教学。文言文教学的意义不仅在于培养和提高学生阅读浅易文言文的能力,而且在于提高他们的现代汉语水平。学生在文言文学习中可以了解灿烂的古代文化,而这种文化积淀又可以成为他们运用现代汉语时的宏观语境。那些文言文读得多学得好的人,在运用现代汉语时,也往往多一份雅致和凝重,少一份苍白和飘浮;多一份精练和轻灵,少一份芜杂和笨拙。教材的选文,如果说现代文应当多选优秀时文,那么文言文则应当多选传统名篇。文言文的教学更应提倡诵读,让学生在诵读中体验“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自然境界,“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的精神境界,领悟孔孟的庄重与热烈、老庄的智慧与洒脱、墨家的思辩与求实。作为课堂教学的延伸和补充,课外可进行对联鉴赏和属对练习。属对是一种充分体现汉语特点、集语音、词汇、语法于一身、沟通古今的极好形式。
作为汉语书面符号的汉字,是一种表意文字。表意文字的使用,与汉语少形态变化、多同音词的特点有关。表意文字的根本特点是字形有意义。从符号的编码系统来说,汉字符号是多码的。它不仅有音码、义码,而且有形码。符号的编码越多,信息量就越大,给人的刺激和联想就越多;同时,掌握的难度也越大。汉字的多码性至少决定了两方面的特点:一方面是初学难,另一方面是对于汉语书面语的易解、多解和深解。
一、问题提出
2001年9月,《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语文课程标准》)和按其编写的实验教材开始进入课改实验区。与以往不同,该标准通过免设“内容标准”,增设“教材编写建议”,为教材的选编提供了更加灵活的操作空间,但同时也给教师处理教材时把握新课程的理念增加了难度。
在小学一年级识字教学中,教师们遇到的困难之一来自“多认少写”“识写分开”的原则。按照规定,义务教育第一学段(1—2年级)的认字数量由原来的1250个增加到1600~1800个。”““这些汉字要求学生“认识”,即:在本课认识,放到其他语言环境中也认识,不抄,不默,不考。《语文课程标准》作出这一规定,意在减轻学生的负担,防止“识”与“写”的相互牵制,以利尽早、尽快、尽多地认字,并为学生及早进入阅读做准备。然而,教师在进行识字教学时常常违背了新课程的初衷。许多老师反映,在“学会”要求之外,每课仍提出10来个汉字要求学生“认识”,任务过重。为此,他们采取了一些对策,概括起来不外有二:其一,不断强化训练。这种方法的结果是造成师生负担进一步加重。其二,寄希望于后面课文对汉字的重复,在应用中掌握汉字。在我看来,这种做法更加切合新课程的理念。但是,这个问题能够得到解决吗?这种看似把教学任务后移的做法,很难让人信服。有鉴于此,本研究对小学一年级第一册语文教材中的汉字分布和识字效果进行了对比研究,希望能为教师们走出识字教学的困境提供一点帮助。
二、研究方法
(一)关于教材分析的说明
1.根据被试学校使用教材的版本,选择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进行汉字分布统计。该册教科书由课程教材研究所小学语文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2001年初审通过,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6月出版。本册教材要求“认识”400个汉字。
2.节:为便于统计和说明,将教材中相对完整的每一独立部分称为“节”。在本册教材中能够独立成“节”的板块包括:“拼音”“复习”“识字”“语文园地”“课文”五个板块。全书共计5l节。
3.在本册教材中,对汉字提出“认识”要求,往往不在该字首次出现的节。鉴于这一差异,笔者选取两个维度考察教材中汉字的分布特点,进而研究这些特点与识字效果的关系。
(1)以对汉字提出“认识”要求的节为起点,考察之前、之后是否重复。据重复的方式,将400个要求“认识”的汉字划分为四类:前后都有重复,仅前面有重复,仅后面有重复,前后都没有重复。
(2)以对汉字提出“认识”要求的节为起点,考察节前、节后该汉字分别重复出现在多少节,并计算该汉字在全书出现的节数。
(二)关于识字量测试的说明
1.宁波市海曙小学在使用本套教材后,于2004年1月,对一年级四个平行班的188位学生进行了识字量测试。四个班级人数分别为:46、46、48、48。
2,以2500个常用汉字字表为测试试卷,请学生勾选其中能“认识”的汉字,然后统计出教材中提出过“认识”要求,而学生未予勾选的字数。据此,得到400个要求“认识”的汉字中,每一个汉字在188名学生中的总误识人数,以此作为衡量该汉字识字效果的指标。400个汉字的测试结果中,有效数据386组。
(三)关于数据处理的说明
1.选用SPSSl2.0作为统计分析工具
2.从两个维度考察汉字的重复与识字效果的关系
(1)汉字在教材中的重复方式:分别考察前后都有重复、仅前面有重复、仅后面有重复、前后都没有重复与误识人数的关系,据此说明与识’字效果的关系。
(2)汉字在教材中的重复出现节数;分别考察节前重复节数、节后重复节数、全书重复节数与误识人数的关系,据此说明与识字效果的关系。
三、结果分析
(一)汉字在教材中的重复方式与识字效果的关系
1.400个要求“认识”的汉字在教材中的分布情况
本册教材要求学生“认识”的400个汉字在教材中的重复方式不同,其中:167个字前后都有重复;40个字仅前面有重复;152个字仅后面有重复;41个字前后都没有重复。上述结果中,值得注意的是,教材中有41个汉字,在学习的前后都没有出现过;同时还有40个汉字在学习以后就没有在教材中重复出现过,这对学生识字是非常不利的。
2.四种重复方式的识字效果比较
上图显示:汉字的不同重复方式,在四个班误识人数的平均数上存在极大的反差。其中,“前后都有重复”和“仅后面有重复”的平均误识总数,明显低于其他两种重复方式。意味着以这两种方式重复的汉字,比其他汉字的识字效果更好。具体来说:“前后都有重复”的平均误识人数是21.3;“仅后面有重复”的平均误识人数是24.5;“仅前面有重复”的平均误识人数是49.?;“前后都没有重复”的平均误识人数是49.2。
3.节后有无重复的识字效果比较
表1对四种不同的重复方式,进行了两两间的差异显著性检验。表中显示,不存在显著性差异的配对组包括:“前后都有重复”一“仅后面有重复”、“仅前面有重复”一“前后都没有重复”;存在显著性差异的组包括:“前后都有重复”“仅前面有重复”、“前后都有重复”一“前后都没有重复”、“仅前面有重复”一“仅后面有重复”、“仅后面有重复”一“前后都没有重复”。
据此,可以判断,造成四个班误识人数是否存在显著差异的主要因素是提出“认识”的节以后是否有重复。把数据按照“节后有无重复”重新分组,并检验两组在误识人数上的差异。
表3数据显示,节后有重复与节后无重复的两组,在误识总数上,存在极其显著差异。说明,在提出“认识”要求以后的教材中,继续重复出现该汉字,对提高识字效果有着重要意义。
(二)汉字在教材中的重复出现节数与识字效果的关系
1.从三个角度考察重复节数与识字效果的关系
上表显示,三个不同角度得到的重复节数与四个班的误识人数之间,相关程度不尽相同。其中,提出要求的“节后重复节数”与四个班的误识人数之间存在极其显著负相关,而“节前重复节数”与误识人数之间的相关性则很弱,没有达到显著水平,所以,可以认为“全书重复节数”与误识总数的相关主要是由于节后重复节数的影响。
2.节后重复的节数与识字效果的关系
注:标注“*”表示所对比的两项均值在0.05水平上有显著性差异。
上述散点图显示,所考察的386个汉字根据四个班的总误识人数与节后重复节数确定的分布情况,即根据这两个因素确定某个汉字在图中的位置。随着节后重复节数的增加,点分布越来越靠近横向坐标轴。通过局部加权回归(Lowess)绘制拟合线,我们可以观察到随着单字在节后重复节数的增加,总的误识人数有明显地下降趋势。也就是说,随着节后重复数的逐渐增加,识字效果越来越好。
3.分段考察节后重复节数对识字效果的影响
通过观察图2曲线的下降趋势,我们将汉字在节后的重复分为三类情况:全书出现0—2节、全书出现3—6节、全书出现7节以上。同时,将最后一组细分为“7—14”和“15节以上”两组,以检验这一组内的差异。
检验结果显示,节后重复。一2节与其他三组在误识总数上,分别达到了极其显著的差异水平。节后重复3—6节的组与节后重复?节以上的组,在误识总数上,也存在显著水平的差异。而节后重复7节以上,细分的两组之间并没有显著水平的差异。这样图2中的拟合线上,可以概略地分出三段。我们由此可以选择2和6作为汉字重复节数的两个重要的拐点。节后重复由。节增加到2节,可以使识字效果得到极其显著的改善;节后重复由2节增加到6节,可以进一步提升识字效果。此后继续增加汉字的重复节数,对于识字效果没有显著的影响。
四、结论与讨论
(一)本册教材体现了以重复应用促进识字的思想,但是在汉字重复上存在缺陷
本册教材在字的使用上体现出不断重复的特点。全书要求“学会”的400汉字,平均重复5.9节。如果对照上述研究结果,应该说这种重复量是比较理想的,十分接近6节的拐点。然而,由于不同汉字的重复情况有较大的差异,造成节后重复数量和重复方式上的缺陷:
在400个要求“认识”的汉字中,重复不足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同时也有部分汉字重复次数过多,占用了大量的课本空间。从节后重复节数来看,少于6节的有317个,少于2节的有162个,节后没有重复的有81个(这81个字也是从重复方式角度看没有节后重复的字)。这部分汉字由于重复方式上的缺陷以及节后重复数的不足,使识字效果难以保证。
(二)识字过后的复习巩固对提高识字效果有显著作用
通过上述结果分析,我们看到汉字在学习之前是否出现,对于识字效果并没有显著的影响。对于识字效果至关重要的,是作出“认识”要求以后的重复情况。所以,教师在进行识字教学时,就应该有意识地加强识字后的重复。
具体来说,教师可以针对自己授课所选用的教材,细化汉字复现的具体指标,例如:汉字复现的节数、汉字的重复方式等。做到各个汉字在全书的分布特点了然于胸,使自己的教学更加有针对性,更加有利于学生学习。在不加重学生学业负担的基础上,通过适当的节后重复,实现新课程标准提出的识字要求。同时,学生在不断重复应用中认识汉字,能够更好地保持对母语学习的兴趣。
(三)有针对性地补充材料,使学生在课上有机会复习所学的汉字
本研究涉及的班级,人均汉字误识率是3.7%。笔者在调研中了解到,教师在教学中常常自觉地补充一些学习材料,增加学生识字过后重复接触所学汉字的机会。补充的童谣、童话等对提高识字效果有积极意义。但是,在没有数据验证的情况下,这类补充往往追求面面俱到,没有针对生字的具体情况。一些重复不够的汉字虽得到了强化,但那些已经有大量重复的汉字也在其列。结果常常是400个汉字的整体学习效果得到了提高,这种提高实际上是以师生学习负担的大幅度增加为代价的,而部分汉字在教材中分布的缺陷还是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汉语言本科毕业论文范文:汉语短语的分类问题
一汉语短语结构类型的分析
1.1自《马氏文通》问世以来,有关汉语语法的论著对短语的分类基本上是按外部功能和内部结构这两个标准来进行的,其中以内部结构为标准的分类占有更重要的地位。其实,汉语短语分类中的“功能说”和
“结构说”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叶斯丕森和布龙菲尔德理论的影响。在结构分类方面,布氏的句法结构观念似乎特别适合于汉语,因为汉语词的构成方式、短语的构成方式和句子的构成方式是那样相似,以至布氏的句法结构类型的分析可以直接应用于汉语每一层面上的语法单位的结构分析。短语在汉语语法单位中处于一种枢纽地位,因此,短语的结构类型可以上通句子下至词。这是汉语语法单位进行结构分析的一条捷径,发展到顶峰就是“词组本位说”。如范晓先生在《说句子成分》、《关于结构和短语》①等文中多次提出:汉语的句子结构和短语结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是一致的,除独词句外,句子只不过是独立的短语而已。根据这种观点,应当
是有多少种结构的短语,相应地便会有多少种结构的句子。
1.2“词组本位说”把句法结构类型和短语类型完全对应起来,即以分析短语的结构类型为基础,扩展到句子结构。作为一种分析方法,它有可取之处;从实际的作业上看,它也具有相当的成效。它操作起来十
分简便,似乎可以一以贯之地分析汉语的一切“结构”,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恰恰是这种简便掩盖了汉语短语类型分析的句法分析中的一些实质性问题,如(一)是不是每个短语都可以在结构类型中找出它的归属?有的虚词和实词组合,其内部结构关系如何看待?(二)结构类型相同的短语,为什么其语法功能和转换关系不同?比如“人才交流”和“学者讨论”在结构分类中都是主谓关系,但前者能作“进行”类动词的宾语,后者不能;前者能在受定语限定之后作主语或宾语,后者不能。(三)许多结构类型不同的短语却有同样的语法功能,这是为什么?短语同词一样是静态的、备用的语法单位,对它内部进行分析以及据此而进行的分类,其标准与动态的、使用的语法单位—一句子的分析不应该是一样的,事实上,构成短语的成分和构成句子的成分也并不具有完全的同一性。吕叔湘先生认为“从语素到句子”有一个“中间站”,即短语。②这里我们借用下“中间站”这个说法。我们认为,如果说汉语语法单位由静态转化为动态有一个中间站的话,那末这个中间站不是短语,而是句子成分。语和短语都需要这个中间站的过渡,才能由静态的备用单位转化为动态的使用单位。③“词组本位说”所做的单纯的结构分析究其根源是混淆了两种不同性质的单位,因而没能解决上述问题,也就不能使短语研究向更深的方向发展。正因如此,目前有些学者对“词组本位说”提出质疑,试图把短语的结构和句子的结构区别开来,进而建立词法、短语法(有的学者叫“下句法结构”)、句法三足鼎立的语法分析体系,④这一步迈得很勇敢,也颇有见地。如果把短语法单列出来,那末短语分类就和句法结构分类有了质的区别。但他们的分类如仍按短语内部的结构关系来确定,上面提出的问题就仍无法解决。
二短语分类的原则
2.1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试图从一个新的角度来给短语分类。有一个原则问题必须加以强调,那就是同划分任何语法单位类别一样,给短语分类也应该遵守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则:划分出来的类别能够有效地
服务于分析。反过来说,就是:不管用什么标准来划分,只要划分出来的类别可以用来有效地说明语法规律,这个分类就应该是有效的语法分类。基于上述原则,就我们已经掌握的语言材料进行试验的结果来看,依据短语内部的语义关系进行的分类能够较好地服务于语法分析的目的,能够较好地解决至今尚未很好解决的一些句法分析问题,如句法分析中的主宾类问题。用这个新的分类能够较好地说明短语作为与词一样的静态单位,其内部语义关系的不同对它的句法功能以及对包括它在内的更大一级的句法结构有什么影响,而这些问题是依据结构关系分类所无法说明的。事实上,类似这种分类的观点已经有人在实际的语法分析中运用过,只不过是非自觉的罢了。比如许多学者分过“受事主语句”的特点,从这些分析中可以看出:在他们的意识中肯定是把“施事—一动作”格式和“受事—一动作”格式加以对比,而这两种格式正是从分析语义关系的角度确定的。我们不过是试图把这种零散的、不自觉地运用语义关系进行语法分析的做法当作一种理论依据加以系统化而已。
2.2我们给短语分类的标准是词与词之间的语义关系。当然,语义是一个相当宽泛的概念,因此这里就需要给语义标准界定一个范围。如前所述,从分类的目的和结果来看,以语义关系为标准的分类也应该是语
法分类,因为它最终是为解释语法现象或语法规律服务的。这种词与词之间的语义关系不是指个别的词与词之间的具体关系,而是指某类性质的词与另一类性质的词之间的概括关系。
任何一种语法分析方法都至少要完成两个任务:一是切分层次;二是揭示被切分出来的直接成分(immediateconstituent)之间的关系。切分层次是对结构的处理(实际上也与语义有关),而说明直接成分之间的
关系却与语义直接相联系,要想完全脱离开语义关系是不可能的。由于这种事实,再加上没有分清作为静态的备用单位的短语和作为动态的使用单位的句子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语法单位,目前许多语法论著中对短语结构关系类型的说明实际上是把短语内部的语义关系(如并列关系、补充关系)和句子成分之间的结构关系(如主谓关系)以及句法成分的语法地位(如偏正关系)纠结在一起了。
2.3有的语法学者早在十年前就提出了短语和句子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语法单位,短语同词一样是静态语法单位,“其内部的词与词之间就只有单纯的语义关系,而不存在其他关系”。并据此提出了十类语义关系,
见下:
Ⅰ并列:机关学校阅读欣赏
Ⅱ限定:秀丽景色大胆设想
Ⅲ补充:解释清楚热得淌汗
Ⅳ施动:风吹人住
动施:吹风住人
Ⅴ动受:展览书画维修房屋
受动:书画展览房屋维修
Ⅵ评议:应该参加能够胜任
Ⅶ同Ⅶ判断:是高山叫海洋
Ⅷ同一:首都北京班长小李
Ⅸ描写:衣着朴素成就辉煌Ⅹ双受:问他问题给我知识[⑤]
就我们目前收集到的资料看,这种分类大概是第一次以语义关系为标准的短分类,比较全面地体现了短语与句子的本质不同。我们将在这种分类的基础上探求一下语义关系的不同是如何影响短语本身的句法功能,如
何影响包括短语在内的更大一级句法结构的。需要说明的是“歧义结构”,因为从语义关系的角度无法确定“咬死了猎人的狗”是限定关系还是动受关系。“歧义结构”是短语脱离语境而产生的现象,在具体语境中,短语的内部关系只有一种,因此“歧义结构”对我们以语义关系为标准的分类没有影响。
三、验证语义标准短语分类实用性的方法
1如前所述,我们所做的语义标准分类是为了揭示短语内部语义关系的不同对句法结构和句法分析产生的影响。就我们观察的结果来看,它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产生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一是充当句子成分时的
搭配能力;二是句子结构的变换关系;三是如果短语由语言单位转为言语单位,即成为句子时,这些句子所具有的特点。语义标准短语分类的实用性即在于此。这里需要说明一点,在下面具体验证的时候,并不一定在三个方面同时进行验证,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们并不能在三个方面同时产生影响。这里只就其中的一个或两个方面进行验证。验证的方法是比较,比如用语义标准划分出来的两种不同类别,用结构标准来划分却是相同的,属于这种情况的如施动短语不同于受动短语,但两者的结构关系;却是相同的类别,用结构标准来划分却是不同的,与此相反,用语义标准划分出来的两种相同属于这种情况的如施动短语广义上相同于施动短语(主席团坐着/坐着主席团),但就结构关系看却是主谓短语和动宾短语。
2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只选择比较重要而且具有典型意义的施动动语和受动短语来比较。倘若把这两种短语区分开来能够更好地分析和说明一些语法现象和规律,那就证明语义标准分类是有实用价值的,因为,
如果用结构关系标准来分,它们就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主谓短语。我们希望这种比较能起到“管中窥豹,可见一斑”的作用。比较两种事物必须以一个在外的条件为参照点,被比较的事物在这个参照点上呈现出相同或相异之处,这样的比较才有意义。对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进行比较,也需要参照点。我们找到两个参照点:一是两类短语由静态的语言单位转为动态的言语单位时的自足条件,二是两类短语充当句子成分时的搭配能力。下面我们分节讨论。
四两类短语由语言单位转为言语单位时的自足条件
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在结构类型中都是主谓短语,按照一般语法著作的说法,一个主谓短语具备了一定的语调或加上一定的虚词就可以由语言单位转为言语单位—一句子。但是,是不是必定转成一个自足的句子呢?
回答是否定的。一个有趣的事实是:许多语法著述都讲到受事主语句的特点(或限制),而不提或很少提到施事主语句,因此给人的印象是施动短语似乎更容易直接转为自足的句子。其实不然,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转为言语单位进有各自的自足条件,而各自的自足条件又呈现出明显的对立,这种对立又主要表现在谓语动词方面。
1丁声树先生在谈到受事主语句的特点时说:“……从谓语方面看,谓语往往不是一个单独的动词,动词的前后多半有别的成分”。[⑥]这个概括当然是正确的,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受动短语转成的言语单位
就是受事主语句,因此,我们谈受事主语句谓语方面的限制,实际上就是分析受动短语转为受事主语句(言语单位)时表现在谓语动词方面的自足条件。施事主语句对谓语是否由一个单独的动词充当的这一要求不是强制性的,如一些不及物动词作谓语,前后可以没有别的成分,如:(1)明天下午的会李校长发言。(2)我休息,他劳动。以上两例的谓语都是由一个单独的动词充当的,而且这几个动词本身又不能带宾语,这和动词本身是不及物动词有关。
但是,汉语中的动词绝大多数是及物动词,多数施事主语句的谓语动词也是由及物动词充当的。另一方面,受事主语句的谓语动词则必须由及物动词充当。恰恰是在这一点上,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转为句子的自足条
件完全不同。由施动(及物)短语转化而来的施事主语句,及物动词必须带着它的受事,否则尽管从结构上看主语和谓语俱备,但它是不自足的,比较下面两个例子:(3)医生们治好了他的病。
(4)*医生们治好了。例(4)是不成立的。而由受动短语转化而来的受事主语句,因主语是它后面的及物动词的受事,因此,动词一般不带受事宾语仍是自足的,如:(5)他的病治好了。(6)这首诗背下来了。
2事实上,人们在理解句子时,必然会受到两种短语的不同自足条件的影响。我们可以通过比较下面两个例句来证明这一点:(7)敌人打退了。(8)我们打退了。例(8)无论怎样理解都是不自足的,“我们”不会是“打退”的受事,而例(7)尽管“敌人”也可以是“打退”的施事,但这个句子只有理解成受事主语句时才是自足的,而且按照常理,人们一定会把这个句子的主语理解成受事。受动短语转化而来的受事主语句,其主语担负着语法和语义两个层面的任务:从语法上看,一个句子必须有一个话题,即主语。假如这个话题在表层结构中没有出现,它一定被语境承担了。话题可以是施事,可以不是施事,受事主语句的受事就是话题。从语义上看,一个及物动词必须带着它的受事,不管这个受事在什么位置,也就是说,受事可以出现在动词的后面,也可以出现在动词的前面。及物动词的受事若不出现,它在语义上就没有着落,以施事、受事与同它们相联系的及物动词的关系而论,受事似乎更重要一些,这一点还可以通过“把”字句和“被”字句的比较中看出来。“把”字引进受事,“把”字后面的受事不能省略,如:(9)我把信写完了(不说“我把写完了”)而“被”字引进施事,在许多情况下施事可以省略,如:(10)小王被人打了(可以说“小王被打了”)我们认为受事主语句可能就是为了满足语法和语义两个方面的要求而存在的,也正是因为满足了这两个方面的要求,例(5)(7)才是自足的,而例(4)(8)不成立。又如:(11)罪犯枪毙了。(12)行刑人枪毙了。例(11)是自足的,因为它是由受动短语转成的句子;例.(12)不自足,因为按通常的理解,它是由施动短语转化而来的,如果它原本是个受动短语,那末当它
转化为句子时,动词的前边必须加上表示被动意义的虚词,如“被、给”等才合乎自足的条件。当然它也可以是施动短语,那就必须在及物动词的后面加上受事“犯人、罪犯”等才能自足。
总之,按结构关系标准分类,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属同一类型,那末这种分类对揭示两类短语因语义关系不同而导致的不同的语法特点就没有任何成效,相反,按语义关系标准把它们加以区分,就能很好地说明它们
各自不同的语法特点所产生的根源。
五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作句子成分时的搭配能力
按结构类型来说,主谓短语(包括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可以充当六大句子成分(这里仍沿用传统的称谓)中的任何一种,但是,充当某一相同的成分时,由于二者的语义关系不同对句子的另一成分有不同的要求,
或者对短语本身有一定的要求。下面分别讨论。
1作谓语
受动短语作谓语要受到比较严格的限制:一方面句子的主语必须是受动短语中动词所表示的动作的发出者(施事),另一方面短语内部的受事的范围也比较窄,或者由泛指代词“什么、谁”等充当,或者由遍指性名词或名词性词语充当,并且动词前有副词“也、都”等与之呼应。如果不是这样,往往是同式句子并列出现,如:(1)他什么都不说。(2)他样样事都会做。(3)大水……,头也不抬,话也不说。在意念上,以上各句的主语都是受动短语中动作的施事。从变换式上来看,遍指性句式的施事主语可以和短语里的受事互换而不改变句意。如:(4)什么他都不说。(5)样样事他都会做。它们可以自由变换的原因大概是这类句子的格式比较固定,以“S-O(遍指性受事)一也(都)-V”这样的格式作标志,不会把动作的施事和受事弄混。当然,除了上述两个条件外,还有一种情况,即受动短语里的受事是一般名词或名词性词语,如:(6)我这辆车买贵了。(7)王师傅那套西装做大了。(8)小刘帽子戴歪了。⑦(6)-(8)的主语都是施事,受动短语里的受事都是由一般名词或名词性词语充当的,而非周遍性词语充当的。这三句有两个共同的特点:一是主语和受动短语里的受事之间具有领属和被领属关系;二是充当谓语的受动短语中的动词后面都有形容词补充成分。我们知道,描写短语作谓语时,主语和描写短语里的被描写成分之间一般情况下是领属和被领属关系,如“他性格坚强”、“李明眼圈红了”。我们是否可以这样推测:这类受动短语作谓语对短语内部动词的要求是,必须有形容词补充成分,这个形容词补充成分的语义指向是短语里的受事,如例(8)的深层语义关系是“小李戴帽子,帽子歪了”,可以简说成“小李帽子歪了。”后者的结构关系和语义关系与“李明眼圈红了”完全相同。因此我们可以说,动词后面带形容词补充成分是这类受动短语作谓语的一个必要条件,如果没有形容词补充成分,这个句子就不成立,如“*小刘帽子戴了”,如果把形容词补充成分换成时态或趋向补充成分,句子就觉得不够自然,如“*小刘帽子戴过了”,“*小刘帽子戴出去了”。如果把主语和受动短语里的受事调换过来就成了施动短语作谓语。施动短语作谓语时对上述要求不是强制性的,而是可有可无的,如:(9)这辆车我买贵了。—一这辆车我买了。(10)那套西装王师傅做大了。—一那套西装王师傅做了。施动短语作谓语,一般不受这么严格的限制,其主语一般是非生命体,在语义上是作谓语的施动短语中动词的受事(这是最常见的形式),但也可以是生命体。如:
(11)桌子我搬走。(12)这个人我认识。例(12)的主语和施动短语中的施事都是生命体,可见施动短语作谓语对句子的主语和短语本身结构的要求都不严格,只要是生命体作施动短语的施事就可以了。又如:(13)谁的孩子妈都爱。当然,这方面没有限制,那方面就要有所“补偿”。从变换式上来看,许多施动短语作谓语,其主语又是非生命体时,二者往往不能自由互换,下面例子中右侧的句子都不成立:(14)汉语我辅导,(英语你辅导。)—一*我汉语辅导,(你英语辅导。)(15)桌子小王搬走了—一*小王桌子搬走了。有的施动短语作谓语,虽然主语是非生命体,但二者仍然互换,如例(9)(10)句可变换成例(6)(7)那样,这可能和二者之间具有领属关系密切相关,例(14)(15)句的主语和施动短语中的施事之间没有领属关系,因而二者不能互换。还有一种受动短语作谓语的情况,如:(16)姐姐手扎了。(17)我眼睛迷了.这种受动短语作谓语和上文讲过的情况不同,其主语在意念上并不是受动短语中的动作的施事,而是受事,真正的施事是另外一种事物,如“针、木刺”或“沙子、风”等等,在表层结构中它们都没有出现。主语和受动短语中的受事,在意念上不是施受关系,而是领属关系。正因为二者都是受事,它们之间尽管具有领属关系,仍不能像例(6)和(9),例(7)和(10)那样互换,而且这种“O[,1](受事)—一O[,2](受事)—一V”句式的谓语只能是受动短语,下面的句子是不成立的:(18)*姐姐木刺扎了(手)。(19)*我沙子迷了(眼睛)。
2作宾语
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都可以作宾语,表示事件或抽象的事物。但它们作宾语时,整个句子的谓语动词要受到一定的限制(这一点和它们作主语时对谓语的要求是一样的),即很少以动作性很强的动词作句子的谓语,
往往由表示心理活动、感觉现象或表示判断的动词来充当。因此,从总体上说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作宾语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但是有些意义类型比较特殊的动词作谓语,对两类短语有不同的选择;反过来说,正因两类短语的内部语义关系不同,才使其一可与此类动词搭配,另一个不可以与之搭配。如“进行”这个动词在意义上表示持续性活动,在语法上它是一个形式动词,本身不表示动作,真正表示动作的是它后面的动词,“进行”则在动作动词前承担表达时态的任务,并把后面的动词由谓语改变为宾语。“进行”的宾语一般是动词,而且用作宾语的动词本身下能再带宾语。有时,“进行”的宾语可以由受动短语充当,但不能由施动短语充当。如果我们按结构类型来分析,只能说有时“进行”的宾语可由主谓短语充当,这种说法掩盖了两类短语的不同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不同的语法现象。下面的两个句子都是不成立的:(1)*进行干部学习(材料)。(2)*进行我们交流(思想)。而我们可以这样说:(3)进行社会主义建设。(4)进行思想改造。许多语法学者在研究句型时,运用设计框架的办法来验证句型的不同,这里“进行--非名词性宾语”也构成一个框架,它是区别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各自不同的语法功能的一个标志。
.3作被限定成分
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如果前面没有限定成分都可以作主语和宾语,并对谓语动词有大体一致的要求。如果前面有限定成分,受动短语仍然可以作主语和宾语,施动短语一般不能。下面两句的被限定成分都是由受动短
语充当的:
(1)1984年,我国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展开。(2)我们必须做好机构变动中的人员调整。为什么不能换成施动短语呢?原来,施动短语既不是名词性
的,也不是动词性的。而作被限定成分的受动短语,其动词意义比较抽象,有兼类词(兼动词名词)的倾向,如(1)(2)句中的“改革”“调整”,又如“这个村的田间管理”,“家庭领域里的精神文明建设”等。因此,受动短语可以以其整体功能的名词性充当普通名词经常充当的成分,即被限定成分。受动短语的这种名词性使它在被限定成分的位置上的词序比较固定,因而又表现出一定的凝固性。上面两句的受动短语一般不能变换成相应的动受短语:(3)*……以城市为重点的改革经济体制逐步展开。(4)*……机构变动中的调整人员。受动短语的凝固性还表现在它可以做许多学科的术语,如“苗木定植”,“地质勘探”等等,许多刊物的名称也是这类学动短语,如“语文建设”、“汉语学习”、“哲学”研究等等⑧,这些学科术语和刊物名称一般不用施动短语或相应的动受短语来称谓。通过对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的比较,我们不难看出两类短语的不同语义关系对其语法功能的影响。我们上面分析的语法现象,恐怕是结构分类所不能解释的,反过来却证明了语义标准分类的实用价值。可供比较的短语还很多,如动施短语和动受短语,评议短语和动作性限定短语等等,限于篇幅,只好暂付阙如了。
附注:
①范晓《说句子成分》,载《阜阳师院学报》(社科)1983.1。《关于结构和短语》,载《中国语文》1980.3。
②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商务印书馆。
③参见申小龙《中国语法学方法论研究》,载《语文导报》1986.5。
④参见陆仁昌《关系·平面·成分--汉语词组法试论》,载《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科)1984.1-2。
⑤吕冀平《句法分析和句法教学》,载《中国语文》1982.1。
⑥丁声树等《现代汉语语法讲话》,商务印书馆。
义鉴别是对单个语句的语义性质进行认定,可将语句区分为单义句、歧义句、重复句、矛盾句等;语义比较
是对多个语句间的语义关系进行认定,可将语义关系区分为同义关系、矛盾关系、对立关系等。
【关键词】语义蕴涵虚指蕴涵解释蕴涵单义句歧义句重复句矛盾句同义关系矛盾关系
对立关系
***
运用现代语义理论对汉语语义进行分析是个新课题。
以语义场理论为代表的结构语义学派于30年代出现,是现代语义学兴起的标志,但是无论德国的特里
尔(J·Trier)还是英国的乌尔曼(S·Ullmann),他们的语义研究都只是限制在词(或小于词)一级上进
行。直到60年代卡兹(J·Katz)、福德(J·Fodor)创立“解释语义学"和莱可夫(G·Lakoff)、麦考
莱(J·McCawley)创立“生成语义学",现代语义学才开始了语句语义的全面研究。
现代语义理论引进我国始于80年代,近些年来已由“介绍"渐进到了“引用",探索以现代语义学的
观点和方法研究汉语,已现蓬勃态势。特里尔的语义场及义素分析理论,已被引入汉语教材,成为了词义理
论教学的一部分。
对汉语语句语义的探讨则还远远不够。
现代语义学的诞生是语言理论与逻辑理论“联姻"的结果,对语词语义、语句语义的解释、分析都大量
引用了现代逻辑的方法和模型。“蕴涵"(entailment)便是被引用来对语句语义进行分析的一种逻辑方法
。
本文尝试引鉴蕴涵理论,对汉语的语句语义进行探讨分析。
一、语义蕴涵
对自然语言语义进行“蕴涵"分析,不能直接套用逻辑蕴涵,逻辑蕴涵是建立在真值理论基础上的。“
蕴涵,即‘p蕴涵q’,或‘如果p那么q’。其意义是‘如果p不是假的,则q是真的’或‘或者p是假
的,或者q是真的’。"[①]这就是逻辑上所称的“实质蕴涵",由此可以引出“假命题蕴涵一切真命题
,真命题为一切命题所蕴涵"这一“蕴涵怪论"。这里说的“真"、“假"并非语句所陈述的事实上的真假
,它与自然语言的语义并无直接联系,因而是不可理解的,这种蕴涵理论当然也就不可能被引用来进行语义
分析。
“蕴涵"最基本、最简单的关系是“p真必然q真",避开抽象的纯真值解释,将“真"、“假"理解
为直观的事实反映,即语句的具体内容,“蕴涵"也就可以应用于语义分析了。
为与逻辑学中的“实质蕴涵"相区别,拟将语义间的蕴涵关系称为“语义蕴涵"。
语句是事实情况的反映,语句语义实际就是关于事物情况的各种“信息"。
“当语句‘p’在语义学上蕴涵语句‘q’时,语句‘p’所传递的信息包含着语句‘q’所传递的信
息。"[②]
这是对语义蕴涵最简明的阐述。p的信息包含着q的信息,p如果是真的,q也就必然是真的,“p真
必然q真"的蕴涵关系自可成立。
设语句p为“王前是翻译家",语句q为“王前懂外语",显然,p的信息包含着q的全部信息,而且
p语句是真的,q语句必然也是真的,这就可以说,在语义上,语句p对语句q有蕴涵关系,或者说语句p
蕴涵语句q。
“一句陈述句的蕴涵命题就是离开任何语境可以从句子本身推理出来的那些命题;只要那个句子本身表
达一个真实的判断,其蕴涵命题必定真实。"[③]
从这一阐述中,可以析出语义蕴涵应具有的条件:
(一)离开具体的语境,在同一个可能世界中进行讨论,即排除语境因素,独立分析语义,不涉及语用
问题。
(二)必须具有“p真,那么q真"的依存关系。
为叙述方便,本文拟将语句p称作“源语句",将其所蕴涵的语句q称作“蕴涵语句"。还要说明的是
,本文所称的“语句"绝非语法意义的“句子",它是语义单位,即语义学上所称的“义句",或者说是具
有逻辑意义的语句,即“命题"。文中所称的“语词"绝非语法意义的词、词组,它也是语义单位,即语义
学上所称的“义位"、“义丛",或者说是“概念"。
二、虚指蕴涵
虚指蕴涵是以语词为操作对象的,即以一个不定指称短语代替源语句中的各个成分,以形成多个蕴涵语
句。
“不定指称短语"的结构为:“某+属",即由任指代词“某"附加于源语句中语词的属概念之上而形
成。
设源语句为S,蕴涵语句分别为S1、S2、S3、S4……
源语句S:校长奖励了三好学生。
可蕴涵下列语句:
S1:某人奖励了三好学生。
S2:校长(实施)某行为于三好学生。
S3:校长奖励了某些人。
为确保虚指蕴涵严格可靠,应遵从下列两条规则:
(一)不改变源语句的表层结构。
以虚指方式导出的蕴涵语句直接来自源语句的表层结构,各个蕴涵语句一般都不改变原有的语法形式,
只是句中某些成分被不定指称短语所“置换"。
如上例的S与S1、S2、S3的短语结构均为:
SNp+Vp
VpV+Np
(注:TG理论中“"表“重写",并非蕴涵符号。)
以树形图显示则更明显:
(附图[图])
显然,源语句与蕴涵语句具有着“同构"关系。
(二)进行置换的虚指短语必须与源语句成分的语义范围同一。用于进行置换的短语是被限定的“属"
,这里的“属",可以是一般意义上的“范畴",如“人"、“物"、“行为"、“时间"、“地点"、“
形式"等等,“人"便是“校长"的范畴。“属"也可以是较为邻近的“类",比如采用“领导"、“学校
领导"也无不可。
无论“范畴"还是“类",语义范围都大于被置换语词,以虚指语词限定后范围缩小,结果两者语义相
等。如图:
(附图[图])“某人"与“校长"指称范围相同,只是“实"、“虚"之别而已。
蕴涵语句是有序的,其顺序是依着源语句表层结构“语符列"的顺序排列的,如上列的S1、S2、S
3的排列顺序便是依据着主语、谓语、宾语在表层结构中的语符位置。
蕴涵语句的这种有序性,对确认一个语句的语义具有着重要意义,其间音位因素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若依各个置换成分的顺序予以侧重,就会构成不同而有序的重音模式,从而可以传递出不同的信息,以回答
不同的提问。
S1:谁奖励了三好学生?
S2:校长对三好学生作了什么事?
S3:校长奖励了谁?
由重音模式转移所形成的语义各异的蕴涵语句,构成了源语句S的全部语义,而S在无语境、无重音模
式的情况下,可以包含S1、S2、S3的全部语义。
重音模式与语境因素密切相关,由于语义蕴涵遵从着“无语境"的条件,所以这不是本文要深入讨论的
问题。
虚指蕴涵的操作机制是对语句的表层结构进行“改造",实际只是一种“语法义蕴涵",由于它并未涉
及语句语义,当然也就无法应用于深入的语义分析。
三、解释蕴涵
解释蕴涵则是抛开语句的表层形式,完全凭借对源语句语义进行理解和解释以形成蕴涵语句。
凭借理解对语义进行解释,是分析自然语言的惯用方式,“所有关于自然语言的论证有效地证明,依赖
于未经训练的语言直觉的程度并不低于依赖于逻辑理论的程度。"[④]进行语义解释尤其要依赖“未经训
练的语言直觉"能力。
任一语句的语义都是可以进行理解、进行解释的,语句语义与其语义的解释是不同的,前者是复合总体
,后者是分解后的“肢体"。
源语句S:王工程师是刘师傅女儿的未婚夫。
可蕴涵下列语句:
S1:王工程师是男性。
S2:王工程师未婚。
S3:刘师傅已婚。
S4:刘师傅有个女儿。
S5:刘师傅女儿未婚。
S6:王工程师与刘师傅女儿已确定婚姻关系。
上列蕴涵语句是对S的语义进行分解的结果,进行这种分解的依据是纯语义的,与表层结构无关,蕴涵
语句是完全凭借直觉对源语句语义进行理解而形成。
源语句S分别蕴涵S1、S2、S3、S4,即:
SS1
SS2
SS3
SS4
“"表示蕴涵关系,可读作“蕴涵"或“那么"。
这种蕴涵关系可以用侧树形图表示:
(附图[图])
S是S1、S2、S3、S4语义的集合,因此下列公式是成立的:
S=S1+S2+S3+S4
反之,S1、S2、S3、S4是S语义的组成部分,因此下列公式是成立的:
S1+S2+S3+S4=S
对语句语义的解释不是任意的,源语句与蕴涵语句之间必须存有“p真必然q真"的关系,为此,下列
操作规则是必不可少的:
(一)蕴涵语句是不超出源语句语义的范围,就是说所传递的信息不能多于源语句,如“刘师傅是男的
"、“刘师傅女儿20多岁"等就不是源语句的蕴涵语句。
(二)不能导出与源语句相背的语句,如“刘师傅未婚"、“王工程师不认识刘师傅的女儿"等。
虚指蕴涵与解释蕴涵都是对语句语义进行分解,但两者大不相同,兹以下表进行对比:
虚指蕴涵解释蕴涵
操作依据语词语义语句语义
语形结构不改变改变
操作方式置换解释
蕴涵本源表层结构深层结构
蕴涵性质语法的语义的
蕴涵语义范围相等缩小
蕴涵语句组合有序无序
蕴涵语句数量定量不定量
语句语义的研究绝不止于“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之上,还应该对语句的语义性质及语句语义间的关系
予以认定,在这方面解释蕴涵是最为可行、最为有效的分析方法。
语义认定可从“语义鉴别"和“语义比较"两个方面分述。
四、语义鉴别
语义鉴别是对语句自身的语义性质进行认定。
依据语句的语义性质区分,有单义句、歧义句、重复句、矛盾句等。
1.单义句
一个语句所蕴涵的语句相互独立并可以组合成完整语义,此句为单义句。
“相互独立"是指蕴涵语句之间不重复、不交叉。“可以组合成完整语义"是指不含有语义相抵的不可
组合情况。
源语句S:甲的1号赛车荣获了本届越野赛的冠军。
可以蕴涵下列语句:
S1:甲是赛车手。
S2:甲驾的是1号车。
S3:曾举行越野赛。
S4:甲参加了本届越野赛。
S5:1号车荣获了冠军。
S1—S5各有自己不同的语义,相互独立,它们从不同角度反映了源语句的语义,彼此可以进行组合
、还原成源语句的完整语义,因此源语句为单义句。
2.歧义句
一个语句同时蕴涵多组语句,其间含有“异己"语句而无法进行组合、还原,此句为歧义句。
源语句S:我们见到了刚刚返回北京的小王的哥哥。
此语句可以蕴涵A、B两组不同的语句。
A组:
A—S1:小王有个哥哥。
A—S2:哥哥刚刚返回北京。
A—S3:我们见到了哥哥。
B组:
B—S1:小王有个哥哥。
B—S2:小王刚刚返回北京。
B—S3:我们见到了哥哥。
A、B两组语句都是S所蕴涵的,并且都是可以成立的,而其中A—S2“哥哥刚刚返回北京"与B—
S2“小王刚刚返回北京"是两组之间的“异己"语句,由于两者的存在,两组不可重新进行组合、还原,
因此可说源语句S是个歧义句。
歧义句的语义有如下特征:任一个语句组(A或B组)中引入另一组所含异己语句的否定式后,非但不
会出现矛盾,反而能组合成更为完整、更为明确的语义。
如A组S2的否定式为“哥哥不是刚刚返回北京",试将其引入B组:
B—S1:小王有个哥哥。
B—S2:小王刚刚返回北京。
A—S2哥哥不是刚刚返回北京。
B—S3:我们见到了哥哥。
新组成的这组语句,不但可以进行组合,组合后反而避免了歧义现象。
同理,B组中S2的否定式引入A组是如此。
3.重复句
一个语句蕴涵着语义同一的语句,此句为重复句。
源语句S:处女之作《泪痕》是小李发表的第一部作品。
蕴涵语句:
S1:小李写了一部《泪痕》。
S2:《泪痕》是处女之作。
S3:《泪痕》是发表的第一部作品。
显然,S2与S3的语义是同一的。
重复句大都是由于句中含有语义同一的语词所造成,如“处女之作"与“第一部作品"。
这里说的“同一"是指语义同一,即概念同一,并非语词形式同一,形式同一,语义未必同一。
源语句S:那个老运动员很老。
蕴涵语句:
S1:那是个运动员。
S2:他是老运动员。
S3:他很老。
这组蕴涵语句中,S2与S3都用了“老"这一语词,但语义并不同一。S2中的“老"是时间久长,
S3中的“老"是年岁高迈,因此源语句S不为重复句。
4.矛盾句
一个语句蕴涵着语义不可共存的语句,此句为矛盾句。
源语句S:在悠久的历史发展中,我国历来是统一的,分裂只是暂时的。
蕴涵语句:
S1: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
S2:我国历来是统一的。
S3:我国曾有过分裂。
显然,S2(历来是统一的)与S3(并非历来是统一的)是不可共存的。
“悖论"是一种特殊的矛盾句。此类语句包含有“预设语义",“预设"的语义与“显现"的语义形成
自我否定,因此“悖论"的矛盾语义是极其隐含的,运用解释蕴涵进行分析可以将其揭示出来。
源语句S:真实的判断是不存在的。
蕴涵语句:
S1:真实判断不存在。
S2:存在着一个真实判断(该判断)。
S2是言者默认的预设语义,S1是语句所显现的语义,两者不可共存。
五、语义比较
通过对不同语句的语义进行对比分析,以认定它们之间的语义关系,为语义比较。
大量的语句都是各自独立的,它们的语义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这些语句可称为“独立句",这里不予
讨论。
语句间的语义关系区分,有同义关系、矛盾关系、对立关系等。
1.同义关系
两个语句所蕴涵的语句完全相同,这两个语句为同义关系。
同义关系所传递的信息是等量的。
源语句:
A—S:中国队又一次荣获冠军。
B—S:中国队再次夺魁。
C—S:中国队卫冕成功。
上列三个语句都蕴涵着下列语句:
S1:中国队曾获得第一。
S2:中国队本次又获第一。
此类同义关系的形成原因是含有同义语词,因此它们的表层结构也大都无异,这是“同构"的同义关系
。
同义关系大都不是同构的,比如由核心句经“移动转换"而生成的转换句,表层结构就是不同的。
源语句:
A—S:秦国灭了赵国。
B—S:秦国把赵国灭了。
C—S:赵国被秦国灭了。
蕴涵语句:
S1:秦国曾与赵国交战。
S2:秦国胜利了。
S3:赵国失败了。
S4:赵国已不存在。
由“省略转换"生成的转换句,不但表层结构缩减,语义也有所省略,蕴涵语句的语义有了差异,不能
认为是同义关系。
源语句:
A—S:赵国被秦国灭了。
B—S:赵国被灭了。
语句B—S并不蕴涵S1、S2两个语义,信息量减少了,A—S与B—S不是同义关系。
2.矛盾关系
两个语句所蕴涵的语句不能共存且两者传递的信息量之和等于信息总量,这两个语句为矛盾关系。
源语句:
A—S:这是件不易褪色的新款服装。
B—S:这件服装已穿用3年而没有褪色。
A—S语句蕴涵着:
S1:这件服装是不易褪色的。
S2:这件服装是新款的。
B—S语句蕴涵着:
S1:这件服装是不易褪色的。
S2:这件服装已穿用3年。
A—S所蕴涵的S2与B—S所蕴涵的S2(不是新款的)是不能共存的,而且两者传递的信息量之和
等于信息总量,即“是新款的"与“不是新款的"包含了全部信息,除这两种情况外,别无其他情况。
矛盾关系语句之间有如下特征:
(一)可以由一个真推知另一个假,因为两者是不能共存的,只能居其一。比如由“这件服装是新款的
"真,可以推知“这件服装不是新款的"为假。
(二)可以由一个假推知另一个真。矛盾关系语句的信息量之和等于全部信息量,别无其他情况,所以
非此即彼。如由“这件服装是新款的"为假,可以推知“这件服装不是新款的"为真。
3.对立关系
两个语句所蕴涵的语句不能共存且两者传递的信息量之和小于信息总量,这两个语句为对立关系。
源语句:
A—S:这批先进的机电设备是中国产品。
B—S:这批先进的机电设备是韩国产品。
A—S蕴涵着:
S1:存在着一批机电设备。
S2:这批设备是先进的。
S3:这批设备是中国产品。
B—S蕴涵着:
S1:存在着一批机电设备。
S2:这批设备是先进的。
S3:这批设备是韩国产品。
A—S与B—S所蕴涵的S3是不可共存的,而且两者的信息量之和小于信息总量,即“是中国产品"
与“是韩国产品"只包含了信息总量中的部分信息。
对立关系语句有如下两个特征:
(一)由一个真推知另一个假。因为两者是不可共存的,只能居其一。比如由“这批设备是中国产品"
真,可以推知“这批设备是韩国产品"为假。
(二)不能由一个假推知另一个为真,对立关系语句所传递的信息量只是全部信息的一部分,如“这批
设备是中国产品"与“这批设备是韩国产品"并未包含全部信息(还可以是其他国家产品),所以非此未必
为彼,由“这批设备是中国产品"为假,就推不出“这批设备是韩国产品"为真。
注释:
①[英]罗素:《数理哲学导论》,转引自[美]帕特里克·苏佩斯《逻辑导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
社,1984年版,第6页。
②[日]末木刚博:《逻辑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1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