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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的目标,坚持解放思想、敢为人先,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和市民共同参与的要求,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扩面提质”,构建与__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模式,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居住生活品质.
二、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力争到20__年年末,__市区(包括__区,以下简称__区)实施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后的住宅小区(共约__幢房屋,建筑面积约__万平方米,涉及住户约__万户)基本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未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的住宅小区根据实际条件开展物业管理改善,逐步建立老旧住宅小区“低收费、广覆盖、有补贴”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具体目标:在整治完善老旧住宅小区硬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建立物业管理机制,争取实现“八个有”,即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修管理.
三、实施范围
__市区__区范围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和零星住宅:
1.20__年以前建成;
2.房屋标准成套;
3.尚未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
四、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组织指导作用,因地制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坚持突出重点.主要针对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且目前尚未推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重点是在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的老旧住宅小区建立日常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3.坚持“软”“硬”共建.在开展住宅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完善的同时,建立健全日常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建管并举.
4.坚持项目结合.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应与危旧房改善工程和庭院改善工程紧密结合.实施危旧房改善工程和庭院改善工程的老旧住宅小区,要结合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对住宅小区的硬件设施进行改善,做到危旧房改善和庭院改善完成一个、物业管理改善推进一个,避免重复施工影响居民生活.
5.坚持业主参与.要重点突出业主、居民共同参与,在工程中切实落实“四问四权”,确保业主、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明确业主、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职责.
五、实施步骤
1.调查计划阶段.20__年__月底前,完成机构组建、__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现状调查、相关政策标准制订及计划安排等工作.
2.全面推进阶段.20__年__月-__年年底,全面推进__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主要针对已开展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的住宅小区,按照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完成一个、物业管理改善工程推进一个的原则组织实施,其中20__年完成__万平方米,20__年完成__万平方米,__年完成__万平方米,累计完成__万平方米.
对未列入庭院改善或危旧房改善计划的其他老旧住宅小区或零星住宅,每年根据财政预算安排和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实施住宅小区整治和物业管理改善工程.
六、改善措施
(一)完善硬件配置.
1.已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除完成原定改善任务外,还要按照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同步完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所需硬件设施的配置完善.本方案出台前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的住宅小区,市庭改办或危改办要通过“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按照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硬件配置.具体新增硬件配置任务如下:
(1)划定物管区域.在住宅小区设置围墙,形成相对封闭独立的物业区域;零星住宅和小规模住宅区,可因地制宜归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管理.
(2)建设特种设施.包括小区房屋单元防盗门和小区内电子监控器安装,小区消防等设施设备检查和修缮.
(3)配备物管用房.补充配置小区物业管理用房,有条件的要争取按总建筑面积5‰的标准配置,暂时不能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可临时采取租赁、借用等办法过渡.
2.未列入庭院改善或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和零星住宅,由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实施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具体由市物改办根据住宅小区实际,因地制宜、有选择性地组织实施.小区整治和硬件配置主要内容如下:
(1)新增配置.同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新增配置内容.
(2)环境整治.包括小区道路平整、汽车停车位划定、自行车棚(库)整饬、绿化整理、公共照明配置完善等.
(3)房屋整治.包括屋顶等共用部位维修整理、立面整治、楼道刷白、管线序化、危房修缮等.
(4)公用事业管网整治.包括小区内自来水、电力和燃气等公用事业管线和设施的基础改造.
(二)建立物管机制.
在对住宅小区开展硬件设施整治改善的基础上,根据居民意愿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组织实施社区化准物业管理,建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1.确定管理模式.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在硬件设施整治改善项目竣工并接收后一个月内完成居民意见的征求工作,确定小区管理模式.部分老旧小区(或零星住宅)因特殊原因未开展整治或硬件配置改善未全部完成的,经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确认同意后予以接收.
征求居民意见以户为单位(一个独立产权单位为一户),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告知居民专业化物业管理和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组织形式、服务内容和相应收费标准.小区内1/2以上户数居民选择采取专业化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居委会在两个月内组织小区居民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指导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居民户数达不到总户数1/2以上的小区统一采用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模式,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在两个月内组织建立日常物业管理机制.
2.实施物业管理.
(1)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组织开展.可以分别聘请保洁、秩序维护等工作人员负责小区日常管理,或统一委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或组织居民自治管理,为小区居民提供基本服务,包括公共区域保洁、小区内安全秩序维护、停车秩序维护、共用设施维保、公共绿化养护、小区内道路保养、房屋共用部位维修管理等服务,并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按照__市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向住户收取一定的服务成本费.小区内公共路面停车、物业管理用房等的经营性收入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统一收取和使用,作为小区物业管理资金,以弥补小区管理经费不足.
(2)专业化物业管理.专业化物业管理由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专业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受聘的物业企业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向住户收取物业服务费.
七、资金政策
1.硬件配置工程列入庭改和危改工程实施的,其硬件配置项目费用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专项经费.
2.硬件配置工程列入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实施的,其硬件配置项目费用列入物业改善工程专项经费.经费承担方式如下:
(1)环境整治涉及的道路平整、雨污管道改造和收水口设置、照明及休闲设施设置、环卫设施改造、绿化改造等纳入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以及电力“上改下”工程的土建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2)房屋整治涉及的平改坡、外立面和楼道等房屋公共部位的整治费用,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产权单位承担;承担确有困难的,由产权单位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经区政府审核并报市物改办同意后,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直管公房、房改房和无产权单位的房屋整治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3)弱电杆线“上改下”和合杆序化梳理所需费用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各产权单位承担;电力杆线“上改下”的电气配套费及一户一表改造经费由市电力局承担;管道煤气的建设(改造)费用由市燃气集团承担;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费用,除居民按规定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外,其余由市水业集团承担.
(4)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原则上免缴工程涉及的绿化补偿、占道挖掘以及因市政工程需要迁移综合管线等费用.工程实施单位必须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绿化恢复和路面修复工作.
3.住宅小区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后,困难群众物业服务费用减免补贴和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物业管理人员岗位补贴所需经费由市、区财政按1:1配套解决.
八、保障措施
1.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市物业管理改善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改善工程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具体负责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组织、监督和政策制订等工作.各区政府及所属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各项具体工作,协调有关问题.各级建设、规划、房管、民政、公安、城管、城管执法、交通、绿化、环保、价格、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工作.
2.落实资金保障.物业管理改善专项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具体使用规定另行制订.各级财政应确保资金的配套落实,并实行全程跟踪审计.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审计结果作为最终决算依据.
[DOI]10.13939/ki.zgsc.2015.15.014
1 当前物业服务企业在消防方面存在的问题
1.1 指导和监管力度不足
《物业管理条例》作为当前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依据,并未明确具体的公安消防机构对物业公司的指导应当采取什么方式来进行,物业服务企业由原来的物业管理企业转换为物业服务企业后,定义也趋于不明朗。尤其是涉及一些管理资金,罚没款之类的关键问题,这个问题尤其突出。但是,对公安机关通过何种途径、采取什么手段来指导、监督物业公司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却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1.2 企业责任主体意识不强
有的物业管理公司过分强调为业主和物业使用者“服务”,在消防安全问题上不想管、不敢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单位的物业保修责任,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单位的依赖性大,对业主、经营场所的自治自律和行政部门的指导干预期盼值高,造成对业主进场装修使用把关不严、跟踪服务管理不到位,对消防设施故障损坏发现维修不及时,出现问题推、拖,产生“责任不清”状态,不能主动实施管理、积极解决问题、勇于承担责任。多数物业公司没有建立小区消防安全预警机制。
1.3 目前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水平较难向沿海等较发达城市水平看齐
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虽然在资质上达标,但在实际的管理水平上仍有较大差距,高层管理人员缺乏对小区消防工作的整体把握,履行消防安全防范职责方面也缺乏对员工激励和制约。除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经消防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外,其余人员基本上没有经过专门消防培训,导致从事消防管理的人员没有掌握基本消防常识,不能发现火灾危险性,不懂得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和检查、维护、操作的基本方法。
1.4 维护资金缺乏
实际生活中,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业主要求,服务质量与物业收费不成正比,是物业纠纷的核心所在。作为业主,往往采用拒交物业费作为自身的维权手段,长期积压、歉收的费用给物业服务企业造成较大压力,不得不缩减开支、压缩管理项目,造成服务质量降低,产生恶性循环。另外,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等虽有专项维修资金,可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但其使用条件和程序较为复杂,能够成功动用使用的在现实中并不多见,没有资金,物业服务企业对一些隐患问题的整改也是有心无力。
2 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2.1 物业服务行业整体发展水平不高
开发商连带发展物业服务公司,在新房交房时候物业服务企业已经存在,而很多小区根本没有成立业主大会,以业主大会名义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非常少见,这种权利主体缺位、双方地位不对等、被服务者成了被管理者的现状是物业服务水平不高的最基本、最深层次原因。
2.2 法律责任解决渠道不畅通
基于管理水平和收费标准不统一等各种问题,小区居民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经常呈现紧张态势,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对存在的消防隐患也仅仅能调解了事,如果出现例如小区内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占用消防车通道、堵塞封闭楼梯、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等较为严重的问题时,从行政法律关系来说,违反了消防法律法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但很多行为确实不是物业服务企业直接所为,物业服务企业也进行了劝阻、制止,最多也就是管理责任,只处罚物业服务企业似乎不尽合理;笔者在实际工作中还接到过来自物业公司的举报,称业主拒不整改隐患,请求消防部门处罚。而执法部门如果要对众多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者直接实施处罚又谈何容易。
2.3 行政管理方式效率有待提高
当前经济运行环境下,企业主体消防安全责任制没有彻底落实、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没有完全形成,将个人和企业全部造成的消防问题都依赖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监督来敦促落实是相当困难的。消防机构和社区民警身兼数职,不管监管还要指导培训查处受理调查,加之内部管理,几十万人的辖区都落在十几个人身上,消防监督目标的重心、消防监督检查的方式和重点、消防警力的配置等因素使得消防机构无力、无法对物业小区实施太多的监督管理,在具体问题的解决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干预往往显得很表面化,甚至很被动,被管理的各方都不理解、不满意,具体隐患问题解决效率并不高。
2.4 物业消防维修费用有限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委托,对共用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其所需资金来源于物业服务费(但是当前消防设施的管理中还有定期检测、维护保养、城市远程消防监控系统的运行等支出都没有稳定的保障渠道);如果需要维修、更新和改造,则要动用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共同交存、属业主共同所有,其使用决定权在业主,需要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或者经由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再由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向其备案后划转列支。其中的复杂程度可想而知。
3 加强物业消防管理的几点措施
3.1 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管理的职责与标准
在现行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可以由公安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联合出台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部门规章,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管理的具体职责和责任追究办法;制定行业强制性或指导性标准,确定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管理的具体标准,包括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防组织机构、消防制度、消防宣传与演练、消防设施管理、消防通道与安全出口管理、消防巡查检查、火灾隐患督促整改、火灾报警与处置等都应当细化、便于操作;制定物业服务消防安全管理合同示范文本,或者在通用示范文本中专节或专条列入消防管理范围和质量的内容。
3.2 切实加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管理质量监督检查
以高层、地下、商用、人员密集、自动消防设施为关键要素,将相应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被检查对象和责任主体,列入监督抽查范围,随机抽查,防止产生失控漏管。在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为重点内容,严格查处物业服务企业在公共消防管理中的消防违法行为,特别是对其擅自关停消防设施、擅自改变或同意改变建筑物和场所使用性质,以及其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形成火灾隐患的,要责令改正并依法严格处罚。同时,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在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秩序中遇到的业主或物业使用者的无理阻挠、拒不配合行为,要对相关责任人履行消防宣传教育、监督执法等职责,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与管理,同时对公众进行教育和警示。
3.3 明确物业消防管理费用的收取、列支和管理办法
在物业服务收费中单列消防日常维护管理费用,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消防管理开支的范围、条件、程序和标准,特别要明确第三方消防技术检测、维护保养、远程监控等服务所需费用来源和支出标准,详细界定日常设施设备故障老化更换、维修与大修、中修、更新、改造等需要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项目的情形和区别。对于消防设施瘫痪、严重故障等应当视为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职能部门都要高度重视,简化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程序和环节,保证建筑消防设施及时功能恢复和公共消防安全。
积极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定员、定时、定岗、定责、定标准、定奖惩”“六定”为具体实施方法,努力推进物业管理网格化制度,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以管理思路的改革、增强服务的理念、机构效能的突破为目标,努力形成覆盖整个城区的物业小区管理模式。
(一)管理密度最大化。从时间、地点、空间上实行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管理。
(二)管理责任目标化。目标明确、职责清晰,最大程度发挥每个网格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三、工作任务及区域划分
(一)工作任务
严格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能,努力做到小区日常管理标准化,监督管理经常化,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区域划分
根据我县小区的实际情况,将物业小区分为六大责任区:
(三)具体实施办法
1、队伍设置网格化。
(1)各物业公司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2)各物业小区建立网格人员分配,确定每个网格人员和职责;
(3)网格直接责任人对所服务小区工作人员要做到: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服务、文明礼貌;对保安、保洁、绿化负总责;对网格责任区内的信息作好记录;对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劝阻、批评教育,制止不了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建立高效投诉、回访处理机制。
2、网格管理标准化。
(1)物业小区内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消毒,对水井要化验水质,并投放消毒药品,无垃圾死角;
(2)绿化及时补种修剪整齐,无白色垃圾,要有温馨明示牌,环境优美。
(3)“牛皮癣”清理干净,并覆盖式恢复。
(4)物业小区内要有安全生产宣传栏,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网格管理领导小组,切实有效的保障网格化管理制度的实施。
(二)加强督查
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牵头组织考评工作,考评发现问题要及时准确,处置问题高效规范,对各小区施行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进行考核。
(三)严格奖惩
中图分类号:D03 文献标识码:A
1 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活动面对的具体状态
(1) 关注效益忽略安全。在具体的活动之中,物业管理单位没有很好地将消防安全拿入日常管理工作去,该项安全活动一般只是表面话的,因此很多的区域之中经常性的会存在防火距离不合理,相关的消防通道被使用等等的一些不利现象。有时候个别的物管机构为获取更多的利润,忽略了相关的法规体系,在消防通道等区域设置建筑体,将其转租出去进而谋利。还有一些社区物管单位为了所谓的小区内环境安静,在小区的一些主要消防车道上设置路障,严禁任何车辆进入。试想如果小区一旦发生火灾,这在很大程度上人为的导致消防活动无法有效的开展。
(2) 过分的关注防盗,忽略了防火活动。很多的物管机构无法积极的将这两项活动放到一起来对待,在管控的时候总是不能等同分析。个别物管机构把去之中的消防设备随便的停止,把其中的水源等断开,把消防设施拆掉,此时就导致很多的不利要素存在了。
(3) 没有做好相关的维护活动,随意其自认发展。很多的物管机构,因为消防思想太差,不具有最基础的设备的养护知识,不在固定的时间之中对其开展养护活动。此时导致这些设备不能正常的使用,这些现象在很多的高层等社区之中出现的频率非常高。
(4) 物管工作者的素养太差,不能够及时的察觉存在的不利现象。在日常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中我们发现,因为物管工作者并不是固定的,很多都没有受到专门的培训,而且相关的组织也未结合设定好的规定开展管控活动,再加之一些物业管理人员由于年龄偏大、文化水平较低、接受能力差,不能够对发生的不利现象积极的分析,无法察觉存在的不利现象,这样就往往导致小火酿成了大灾。
(5) 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安全隐患突出。由于小区业主在用火用电方面缺乏起码的安全常识,违章用火和超负荷用电非常普遍,家庭火灾发生的概率在不断增加。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前进,此时群众对于物质生活的规定更为严苛,而且家居活动的思想也出现了很大的转变,很多有着较高的功率以及能耗的设备被大量的使用,同时因为许多业主在装饰的时候对设备的能耗不了解,导致其线路过载,此时就会导致其因为使用不合理而引发火情。
(6) 火灾隐患整改难度大,处罚执行难。由于社区整体消防意识淡薄,对消防安全重视不够。一旦存在火灾隐患,整改时需要多家单位配合,整改资金有时也需要多家单位承担,由于经济状况和消防安全意识不同,虽然有的单位愿意承担,但有的单位不愿意承担,造成很难整改的局面。再加之社区房屋在最初开发建设时遗留下的许多问题得不到解决,一部分建筑涉及多个产权,物业管理单位又不能参与管理,无人协调,消防部门下发法律文书时,无明确主体,造成隐患整改难,实施处罚时,各产权单位互相推脱,消防执法难以落实到位。召开协调会时,因无法理清关系,效果不明显,以致于各产权单位均拖延整改。如果消防部门强制处理,一旦措施不慎,极有可能造成社会不稳定。
2 提高社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1) 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明确指出:“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公共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由此可见,社区物业管理单位不是无法可依,国家已经从法律层面上赋予了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在社区管理服务中应当承担的消防安全职能和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也明确规定: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2)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3)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4)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这说明政府为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社会消防监督,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已经将城市社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了每一个物业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也要将消防安全工作层层分解,明确好各级人员的职责。
(2) 健全机制,规范服务。社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并通过组织一系列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物业管理人员业务素质。
(3) 加大基础投入,提高防控能力。今后,城市规划开发、旧城改造和社区建设要与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进行,新建投入使用的社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验收达标。对短期内不能开发和改建的老城区、城乡结合部的平房区、棚户区等要加大消防投入,要广泛开展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龙头,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业主委员会为核心,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的群防群治消防安全管理模式,真正形成“社区是我家,消防靠大家”的管理氛围。必要时在一些没有物业管理的社区,可以利用社区警务室设置社区消防服务网点,推选一名思想觉悟高,热爱公益事业,责任心较强的业主确定为专(兼)职消防安全员,配备最基本的灭火器等工具,随时接受群众的求助。
(4)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氛围。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对社区内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定科学规范的宣传教育计划,设置动态消防宣传栏、消防漫画,利用社区文化站、社区楼宇电视和广播等手段,建立社区消防文化阵地来宣传防火、灭火及火灾逃生、安全疏散等消防基本知识,让居民意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从而形成人人重视消防、家家关注消防的文化氛围。
物业管理单位消防管理工作牵系于千家万户,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作,共同努力,物业管理单位充分认识到当前的火灾形势,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为居民的安居乐业和城市的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证,营造居民小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1 高层住宅楼典型火灾事故案例
案例一、2011年2月3日零时13分,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b座公寓楼发生火灾。火灾是业主燃放烟花引燃b座11层1109房间南侧室外平台地面塑料草坪,致使建筑外窗破碎,引燃室内可燃物,形成大面积立体燃烧。
案例二、2010年11月15日14时15分发生的位于上海静安区胶州路728号的一栋28层高层公寓楼火灾共造成58人死亡,70余人受伤。
由以上两起案件可以看出,由于消防设施未能及时发挥作用,以及群众未能掌握正确的火灾逃生等因素,导致了严重人员伤亡。所以,做好高层住宅小区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十分重要。
2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消防法》第16条对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进行了规定 企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消防控制室应当24小时有操作人员值守,及时处理报警信号。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 当前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 消防管理经费的不落实,造成物业管理及消防管理不落实
消防安全管理经费涉及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费,管理经费主要来自两个渠道:一是,开发商提供的一定比例的物业管理维修资金;二是,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物业使用者收取的物业管理费。而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仅靠契约,物业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的不规范,使缴纳者产生误解,因而消防管理费用难以收取。
3.2 物业管理的职业队伍未形成,消防管理不规范
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社区管理中一个重要的基层管理体系,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物业管理的职业队伍尚未形成,作为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更是严重缺乏,面对物业管理中设置的现代消防设施,物业管理人员往往知之甚少。
3.3 各责任主体消防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
物业管理单位承担着公共部位的消防设施管理、维护,对于安装在居民家庭内的消防设施(火灾探测器、喷头等)由于工作时间错时、人户困难等原因,很难按时进行有效维护;街道、社区居委会由于缺乏消防专业人员,较少开展防火检查、检查时也很难发现火灾隐患;作为居住小区消防监督管理机构的公安派出所,从职责、警力等方面很难对涉及改变消防设施使用功能的室内装修进行监管。
3.4 业王消防安全意识及维权意识低
由于消防安全意识薄弱,许多业主使用大量可燃材料进行室内装修,装修过程中,普遍存在电气线路及设备安装不规范;私自改装燃气管线及设备等不安全行为;随意拆除、封堵、遮蔽消防设施。大部分业主对物业服务的诉求停留在环境卫生打扫、公共照明保障、电梯服务、绿化养护等方面,而对消防设施的管理很少关注,不关心自身消防安全方面的权益。
3.5 承建商建管脱节,留下火灾隐患
目前一些开发建设项目与物业管理存在明显的脱节,未从物业的生产、流通与消费的全过程出发来设计、施工和监督。这种建与用、建与管脱节的现象,造成物业投入使用和消费过程中建筑消防安全分区、分隔、疏散不合理,消防设施设备不齐全不配套,留下先天隐患。
4 解决物业消防管理问题的对策
4.1 规范物业管理单位消防管理行为
物业管理单位的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场准入、等级评比时应增加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要求和人员数量要求,明确物业服务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应承担的责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对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
4.2 加强消防监督管理
公安派出所对物业服务单位履行消防管理的职责应加强监督。依法定期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小区,在房产交付时,督促房产开发商、物业服务单位向业主发放装修消防安全须知;帮助居民成立多种形式的互助组织,帮助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逃生自救演练等。
4.3 建立高素质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队伍
中图分类号:TU9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09(a)-0068-02
近几年来,三亚市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岛城市渐渐地蜕变成了一个家喻户晓的“明星”城市。因自然环境得天独厚,城市建设快速发展,三亚市荣获了中国人居环境奖,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外地人前来买房置业。然而,无论是国际旅游城市的成功建设,还是房地产业的稳步健康发展,都需要借助物业管理的力量。在对三亚市低、中、高档住宅小区调查的过程中发现,部分住宅小区的许多消防安全设施往往跟不上小区的发展节奏,这就导致许多小区存在着消防管理滞后或者不到位的现象,小区内部存在不少的安全隐患和盲点,进而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也会严重影响国际旅游城市的崭新形象。所以积极探讨小区面临的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应的措施势在必行。
1 海南三亚住宅小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1.1 物业管理单位相关责任落实情况较差
海南三亚地区有不少新兴的住宅小区,其中既有价格比较高昂的高档小区,也有符合普通大众的住宅小区,但是这些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责任都没有得到完全的落实,进而造成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不少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为了追求自身的经济效益,忽视了小区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和保养,而且很多物业管理单位对自身的职责认识不足,以为自己的工作就是对小区内的各项安全事务进行简单管理,一旦小区内部的建筑消防设施出现损坏,因为物业管理单位难以发动业主收集相关的维修资金,使得物业管理单位往往对小区内部的建筑消防设施的损坏和缺失视而不见,进而为整个小区的安全造成一定的隐患。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对相关的消防安全责任没有认真落实,对于小区内部的诸多问题选择无视或者简单处理,比如在三亚的某一小区内部发现部分消防栓已经丢失,部分消防设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但是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没有做到及时处理,这就导致小区内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出现消防安全事故,小区内部的消防安全设施无法为相关人员提供可靠的帮助,比如消防栓无法出水、无法正常使用等,这些问题就会在火灾发生时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以及相关的财产损失。还有一点就是不少物业管理单位为了防止小区内的消防设施或相关器材被小偷盗走或被居民破坏,进而对很多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安装门锁,这样就导致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具体的消防设施如消火栓箱、水泵房、配电间、消防控制室等难以及时发挥其作用,延误了消防人员进行火灾扑灭的最佳时机,进而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1.2 小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不够
海南三亚住宅小区内部的居民众多,而且居民的来源广泛,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本地普通住宅小区,这类住宅小区的业主 80%是本地人,20%是外来务工人员;另外一种是“候鸟”人群住宅小区,这类小区“候鸟”人群住宅小区的业主,85%是北方已退休了的老人,15%是北方收入不菲的在职人员。这些居民的文化、生活水平和知识结构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进而导致他们对小区的消防安全存在着不一致的认识。
同时,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很多家庭都已经购买了自己的私家车,但是小区内部的停车位由于设计或者其他原因等导致难以满足居民的停车需求,进而导致小区内的道路或者消防车道被居民的私家车占据,一旦发生消防事故,相关的消防车难以顺利抵达指定位置进而造成巨大的消防损失。有的小区居民由于思想认识水平较低,对消防法规也没有清晰的认知,他们以为消防用水是免费的水源,就私自借用消防栓里的消防用水,但是消防栓的供水一般来自建筑在楼顶的消防水箱,其储水量有限,这些消防水箱的供水一般只能满足水灾发生的前10 min的扑灭工作,如果在平时被居民大量使用又得不到及时补充,那么一旦出现火灾就没有足够的用水来扑灭火灾,其影响是可想而知的。还有的居民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把小区内部的消防通道进行改建,用作自己的杂物间或者储藏间;还有不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够,将许多生活杂物放置在疏散电梯前,这些行为都造成不小的消防安全隐患,在火灾发生时往往造成巨大的人员损失和财产损失。
1.3 公共维修基金使用阻力较大
海南三亚地区的消防设施设备完善,体积较大,而且一旦出现损坏需要大量资金进行维修,但是维修经费的来源只能依赖小区的专项维修基金。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小区的业主数量较大,业主对消防安全的认识不统一,因为这类“候鸟”人群住宅小区业主每年都只在三亚住一两个月,所以没有业主提议成立业主委员会。对于平时小区内出现的物业纠纷,业主的处理方法一般是去小区物业投诉然后不了了之,加之物业管理单位的协调宣传工作往往不到位,相关的物业服务未能满足业主的具体需求,这些都造成小区的消防设施因为没有足够的资金进而难以及时地完成维修和更换。
1.4 开发商建管脱节,留下火灾隐患
房地产开发商未从物业的生产、流通与消费的全过程出发来设计、施工和监督,甚至一些建筑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就投入使用了。这种建与用、建与管脱节的现象,造成物业投入使用和消费过程中建筑消防安全分区、分隔、疏散不合理,消防设施设备不齐全不配套,留下先天隐患。
2 住宅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
2.1 加强对相关物业管理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
物业管理单位以及相关的房地产行政部门必须加强对海南三亚地区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从业人员的相关业务培训,进而全面提升相关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技能,为小区的物业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相关部门比如消防安全机构和当地的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等组织要加强对物业管理人员的监督,同时也要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培训班。可以采用现场教学的方式对相关的物业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务必使物业管理人员做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2.2 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消防工作制度
为了确保物业管理单位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做好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就要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消防工作制度,对小区内部的各项管理事项进行仔细确认,明确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定科学合理的消防巡查制度,做好相关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整改工作,及时对相关的重大消防问题进行检查和报告,同时做好与业主的沟通交流工作,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相关的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都要保证公开透明,争取业主的支持和理解,促进业主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人员的工作。保证物业管理人员积极完成其主要责任和工作,对小区内部的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排查,做好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对于比较重大的物业管理问题可以与业主进行交流和探讨。
2.3 加强对物业管理单位的监督执法
我国制定了具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机关和消防机构要根据规定对小区内部的消防安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积极了解小区内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以及物业管理人员的防火巡查的执行情况,检查小区内部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以及消防车通道的具体情况,保证各项消防器材和设施的完整和有效,对于在巡查中发现的各项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将有关情况告知具体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小区业主委员会,进而形成部门联动制约机制,为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确定必要的约束机制,全面保证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长期处于正常水平。
2.4 加强小区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普及
对于小区内的居民要积极普及相关的消防安全知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工作职责定期组织开展小区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可以在小区内采用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比如为居民发放各种消防安全资料,在小区的公示栏里张贴宣传图画,利用小区广播对居民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还可以组织业主进行火灾逃生的疏散演练等。
小区的物业消防至关重要,对于保护小区内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同时做好小区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也是物业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
参考文献
[1] 李波.住宅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4(3):182.
如皋市主城区老旧小区共计37个,建于上世纪90年代,建筑面积近260万平方米,涉及户数2.5万余户,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基础设施不完善
由于老旧小区建设年代久远,小区的规划设计标准低,配套设施不全,导致基础设施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居民目前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主要表现在:老旧小区普遍绿化养护缺失,扒翻种植、破绿毁绿、利用绿地违章搭建等行为屡见不鲜。机动车停车位缺少,小区车满为患,公共场地挤占一空,有的甚至将车辆开进了绿化带内。居民体育健身和文化活动空间较小,一些老旧小区根本就没有体育健身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环卫设施简陋,乱倒垃圾现象时有发生。小区道路、路灯等损毁严重。上下水管网严重老化,化粪池无人清理,经常堵塞,污水横溢。有的小区没有煤气或天然气,小区居民使用煤气罐,生活不便。
(二)管理费用收取难
老旧小区产权呈多元化格局,有全产权商品房、房改售房、回迁房、农转居的承租房、居民承租房。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要求和经济承受能力差异大。承受能力强的希望得到全方位、高层次的服务;承受能力差的则认为只要不交费,有无管理无所谓。小区居民往往以一些问题没有解决为由,长期拒缴卫生清运费。社区每年收取50元左右的卫生保洁费,收取率只能达到20%左右,街道和社区居委会不得不垫资雇佣老弱病残人员清扫小区,人员费用向共建单位化缘解决,由于保洁机制不健全,老旧小区普遍存在脏乱差现象。
(三)物业管理介入难
受传统思想观点影响,老旧小区部分居民存在无偿享受服务的传统观念,认为实行物业管理就是想多收钱,不少人不习惯,不愿意缴费。另外,老旧小区由于基础设施老旧、缺乏物业用房、环境脏乱等问题,物业服务企业不愿意接手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
以上问题长期制约了老旧小区的长效管理,老旧小区因为脏乱差成为城市市容环境的“低洼地”。要彻底解决老旧小区的管理问题,只有实施物业化管理,而物业化管理的前提必须是由政府主导对小区的基础设施进行不同程度的改造。因为老旧小区改造动辄几十万、上百万,只有财政投入才能解决资金来源问题。改造的目的不仅是提升老旧小区设施、绿化、道路状况,化解居民难题,同时也让物业服务企业进驻提供较好条件。
二、老旧小区改造与物业化管理策略
(一)科学民主实施改造
1.政府主导实施
2013年起,如皋市每年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十大工程之一,市人大将老旧小区改造写进了人大工作报告,并每年听取专题汇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季度进行督查推进。市财政充分保障改造经费,三年来共计投入8000多万元对23个老旧小区进行了改造,惠及居民15000户。
2.科学民主推进
对拟改造小区调查摸底,分类、分批实施改造。制定具体方案时,将需整项目(市政、绿化、车位、管网、墙面、环卫设施等)广泛征求居民意见。首先将拟改造项目在小区张贴进行公示,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然后根据居民意见和小区实际状况制定初步方案;再公示、组织居民讨论反馈;听取意见和修改方案可以反复进行,直至居民之间、居民和工作组之间基本达成一致意见,最后由规划设计单位制定专业改造方案,组织实施。
3.规范组织实施
改造中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实行项目化管理。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招标和施工过程,定期派员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进行现场质询,测评居民满意度,确保改造质量。对改造过程中出现工程增量,严格按程序逐级申请,完善手续,验收后接受审计,保证工程建设阳光透明,规范高效。
4.发挥党建作用
在改造中,虽然已经充分征求意见,但仍有少数居民对改造方案不满意,影响施工进度。工作组创新思路,在小区建立临时党支部,依靠组织力量强化改造工作推进。一是利用此平台倾听群众心声,尽可能解决疑难问题;二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让党员给其他居民做样子,作表率;三是通过此平台对不满意的居民进行思想教育,要求顾全大局,带头服从既定改造方案,并对其他居民进行宣传动员,保障小区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二)落实物业化服务
1.健全管理制度
为推进老旧小区物业化管理,如皋市修订完善了《如皋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了《如皋市安置房居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如皋市住宅老旧小区、安置房居住区实施基本物业服务考核管理办法》《主城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为健全完善物业管理政策制度体系,规范小区物业服务行为、引导业主依法理性维权等强化了制度保障。
2.建立管理机构
如皋市城管局报请市编办同意成立了物管中心。主要负责开展物业小区、物业企业星级评定及争先创优等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业务培训;负责协调老旧小区、安置区物业企业“三基本”服务(即“基本保洁、基本保绿、基本养护”);负责老旧小区、安置区基本物业服务的业务指导、监督考核与政府奖补资金的拨付;协调处理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物业纠纷。
3.落实物业服务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全面验收后,由街道所属社区或业主委员会委托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小区“基本保洁、基本保绿、基本养护”的“三基本”物业服务,严把准入关,选择有资质、负责任的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物业管理服务。
(三)构建物业化管理长效机制
1.政策引导奖补机制
落实老旧小区物业考核补贴。每季度对老旧小区“三基本”物业服务进行考核,市财政按每月0.15元/平方米的标准对“三基本”物业服务进行考核发放补贴;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物业服务企业享受现代服务业的各项鼓励补贴政策;提高老旧小区物业费收缴率,市政府建立机关部门与老旧小区、安置房居住区的挂钩共建制度,协助社区收缴物业服务费用,作为机关部门作风建设与文明创建的重要考核内容。两年来,共发放“三基本”物业考核奖补资金298.2万元,对物业服务企业按现代服务业考核奖励44.6万元。
2.基层自治组织机制
大力推进和指导各街道社区牵头组建老旧小区业主委员会。明确业主委员会工作职责、要求、享有权利等,并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居民之间的“桥梁”作用:如倡导居民养成良好居住习惯,督促居民按照标准缴费,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工作,提高小区管理效率。定期召开业主委员会工作座谈会、培训会,调查、协调、指导业主委员会工作。定期对业主委员会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显著的给予经济奖励,两年来共发放业主委员会考核奖励资金11.6万元。
3.物业纠纷化解机制
建立行政、司法、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基层组织等参与的“四位一体”物业矛盾调解机制,两年来共受理和调解各类物业纠纷1457件。积极争取法院的支持,开通“物业绿色司法通道”,对业主无故拖欠物业费的案件,进行“快立、快审、快结”,通过物业纠纷“四位一体”调解制度和物业绿色司法通道的有效运行,取得了预期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4.物业缴费诚信机制
将业主特别是机关公职人员缴纳物业费列入诚信体系建设。市级机关工委将机关党员干部缴纳物业费情况作为党员干部道德表现社区函调考核内容。公职人员无故仍不缴纳的,物业服务企业除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维权外,还可通过函告所在单位,由该单位负责人教育并督促其主动缴费,经教育仍不缴费又不依法维权的,年终考核不得被评为先进。
三、老旧小区改造和物业化管理取得的成效
(一)居住环境大幅提升
三年来,如皋市共投资8000万余元,完成20个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工作,面积达140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2万余户。新建及维修道路2.8万平方米,新增车位1138个,补种绿化4.6万平方米,对污水管网、路灯、落水管等市政设施进行更换,因地制宜开辟健身场所,增添健身器材。改造工程很好地解决了老旧小区“面子”和“里子”问题,小区环境设施水平得到大幅改善。
(二)缴费比率大幅提高
老旧小区居民明显感受到改造工程带来的变化,加之老旧小区物业费通过政府每月每平方米补贴0.15元,业主缴纳物业费的积极性得到提高。物业缴费率由过去不到20%上升到75%,少数老旧小区达到87%以上,实现了居民与物业服务企业的良性合作,双赢共进。
四、老旧小区物业化管理启示
(一)老旧小区改造是前提
老旧小区由于历史原因,在环境、设施、交通、安全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经过实施改造,基础设施、管网管线、绿化车位等都得改善,增强了居民的生活幸福指数,为物业服务企业的入驻管理提供了良好的物质、环境条件。
(二)群众参与管理是基石
在老旧小区改造和管理中,要不断创新群众参与机制,调动群众的积极性,鼓励广大居民参与小区改造和管理,并搭建参与平台,如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建立小区志愿服务队伍、文明劝导队、“和事佬”俱乐部等,让群众参政议政、出谋划策,共建共享,探索新形势下老旧小区的管理新路子。
(三)落实管理责任是根本
落实街道社区为老旧小区管理责任主体,将责任主体属地化,有利于发挥社会基层组织职能作用,加强社区与居民联系,促进物业服务协调有序,提高物业管理能效。积极发挥业主委员会的自治作用,落实老旧小区自治,增强老旧小区自我管理功能。
(四)物业化服务是关键
过去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是空白,大多数是社区维持基本保洁,收费也很低廉,收费难度大。把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社会化,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专业、规范化服务不仅可以减轻社区负担,更是老旧小区落实常态长效管理的关键。
(五)政策奖补扶持是推手
通过完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努力提高物业小区服务水平、提高物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加强物业承接查验、小区环境巡查整治、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提升我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推动我区物业服务行业整体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
1.调整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住建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把小区物业管理的工作纳入全区城市管理和文明社区建设内容,并继续将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区政府对各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
2.各街道办事处要指定1人为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督导员,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各社区居委会要设立物业管理机构,指定2人为物业管理工作协管员,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日常巡查、物业纠纷调解和监督管理工作。督导员及协管员名单应于2012年月30日前由各街道汇总后统一报送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住建局)。
(二)加强制度建设
1.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建立并落实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牵头组织召开1次联席会议,及时有效解决物业管理活动中出现的矛盾、纠纷。要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调处机制,物业管理普通纠纷由社区、街道及时调处化解,并上报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重的矛盾由区相关部门牵头协调解决,区级各职能部门要及时靠前处置。
2.社区居委会要建立物业小区日常巡查制度。协管员每日对各自辖区的物业小区进行巡查,对物业小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二次供水(硬件)等的检查情况建立档案做好记录,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送街道办事处。配合街道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年度工作的考核,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评优评先、资质晋升提出意见,对物业小区项目的年度考评进行打分;对存在问题的物业小区发出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若物业企业拒不整改,及时向街道及区住建局书面报告。
3.街道办事处应建立物业管理责任制。负责对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工作的考核,对社区居委会的日常巡查工作每周至少1次督查,每月27日前汇总各自辖区社区居委会的日常巡查情况,报送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区住建局每周应对各街道、社区居委会的物业小区进行抽查,发现问题除要求物业公司及时进行整改外,同时反馈至所在辖区街道、社区,要求街道、社区进行督查落实。
(三)落实业主委员会职责
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大组建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力度,符合成立业委会条件的物业管理小区成立业委会应达到60%以上。加强业委会制度建设,引导业主委员会规范管理,推进业主大会成立和规范运作。促进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有机结合,逐步形成社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和睦相处、相互依托、和谐共建的新局面。
(四)推进老旧小区整治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要在年老旧小区整治试点的基础上,安排一定的整治资金,选择具有一定规模、居民整治意愿较强的老旧小区,继续推进老旧小区整治工作。要通过设置围墙、安防门岗,平整道路,整治绿化,完善改造雨、污管道等,使老旧小区面貌初步改善、基本具备或提升物业管理条件,并根据小区实际和居民意愿,采取引进专业物业管理、社区准物业管理、业主自行管理等方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加强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
根据市住建局制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相关规定,区住房和建设局要做好物业招投标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当年预售的项目应100%实行前期物业招投标,并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三、物业管理专项经费的使用
1.根据《市府办关于市规范提升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市物业管理工作考核规定的通知》文的要求,2012年我区拨出物业管理工作专项经费100万元,年底按实际支付情况调整,以后按工作需求逐年增加。
2.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定期牵头组织对各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及物业公司从业人员、业委会成员进行培训,该项费用每年计10万元。
3.从当年度区政府安排的物业管理专项资金中拨出部分资金,对老旧小区的整改提升进行适当补助。
4.在每期市城市卫生考评中心组织的物业小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考评中,对考评成绩位列当期第一、二名的小区物业公司进行奖励,其中:第一名奖励1500元,第二名奖励800元;同一年度考评成绩列全市倒数5名内(含)且考评成绩在90分以下,累计两期及以上的物业小区,其服务的物业公司将列入黑名单,并将通告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小区业委会;对考评成绩位列倒数一、二名的小区物业公司,同一年度第一次列入黄色监管,第二次逐级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并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降低资质或取消资质。
5.在每期市城市卫生考评中心组织的物业小区二次供水(硬件)考评中,对考评成绩位列当期第一、二名的小区物业公司进行奖励,其中:第一名奖励1500元,第二名奖励800元;对考评成绩位列倒数一、二名的小区物业公司,同一年度第一次列入黄色监管,第二次逐级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并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降低资质或取消资质。
6.鼓励辖区物业企业争先创优,对通过国家、省、市级优秀示范小区评选的物业企业进行奖励。其中:被评为国家级优秀示范小区的奖励40000元,省级优秀示范小区的奖励20000元,市级优秀示范小区的奖励10000元。
一、工作任务
XX镇政府负责城区229个无主管小区规范化物业管理。其中X社区X个,X社区XX个,XX社区X个,XX社区X个,XX社区X个,XX社区X个,XX社区X个,XX社区XX个,XX社区X个,XX社区X个。2021年底县城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二、工作时限
按照工作部署,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在6月底前完成30%,10月底前完成80%,12月底前达到100%。
三、分类实施
(一)基础条件较好的单位家属楼院。
须引入专业化物业企业进驻管理。
(二)基础条件一般的小区。
无法引入专业物业管理企业的楼院、单位家属院,由责任单位进行管理。其余的由XX镇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议事小组(党员议事小组),由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议事小组自治管理。
(三)单栋楼院的小区。
划片进行物业管理,由社区委派网格长或楼院长成立流动物业进行管理。
四、方法步骤
推进督导工作从2021年3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标准制定及部署发动(3月11日至3月31日)
县住房和物业中心制定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标准及具体内容,下达任务清单,组织专家指导、评定,建立进度台账,推进任务落实。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4月1日至10月31日)
XX镇成立督导组深入各社区开展推进督导活动,督促各社区、责任单位根据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抓好落实。每月在项目现场召开一次推进观摩会议,每月排名通报。汇总专项督查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第三阶段:评价验收(11月1日-12月31日)
县住房和物业中心、XX镇对全县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并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邀请县文创办、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相关部门等参与现场验收。
五、组织领导
成立XX县物业管理重点民生实事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负责同志、县住房和物业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组织部、人武部、老干局、县督查局、党校、法院、检察院、发改委、教体局、科工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卫健委、应急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扶贫办、税务局、融媒体中心、住房和物业中心、粮食和物资中心、移民工作服务中心、供销社、社保中心、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邮政局、烟草局、供电公司、淼源水务、热力公司、联通公司、人行、工商行、农行、建行、农商行、农发行、邮政银行、寿险公司、XX镇、北冶镇、交警队、县医院、中医院、二院、新华书店、医药公司、石油公司相关负责同志,XX镇相关社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物业中心,县住房和物业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该项工作的督导推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在县物业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县住房和物业中心负责制定标准、指导、培训,XX镇负责具体实施,各责任单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强力推进。XX镇各社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发挥机关党员、职工引领作用,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小区党员议事小组,未能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按照住建部等10部委的文件精神,组建社区居委会主导下的物业管理委员会。
(二)营造宣传氛围。
各社区要通过条幅、展板、公告栏、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物业管理的认知度,积极参与,共建共享,共同推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三)严格考核奖惩。
县物业管理领导小组按照年度物业覆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奖惩。
附件:1.XX县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标准(试行)
2.XX县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考评办法
(试行)
3.XX县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项目评分标准
4.老旧住宅小区实现规范化管理台账
附件1
XX县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
管理标准(试行)
1.公共环境卫生。小区(楼、院)路面、绿地、沟渠等公共部位每日至少清扫1次;按规定配置和摆放垃圾桶,并保持外观完好清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雨水井、污水井、化粪池每半年检查1次,每年至少清掏1次;定期开展“除四害”消杀。
2.公共秩序维护。有门卫的要建立公共秩序维护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外来车辆、人员登记制度;无门卫的,要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相关部门;定期清理楼道杂物;无“飞线充电”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制止无效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
3.绿化养护管理。绿地内无杂草、杂物等,各类乔灌木、草坪等植物修剪整齐,无病虫害现象;无毁绿种菜、毁绿停车、圈地饲养家禽等行为;有爱护绿化提示标识。
4.共用部位管理。对小区(楼、院)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保证正常使用;对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要采取必要的警示提醒和防范措施;对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需进行维修的,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协助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或筹集资金组织维修。
5.停车管理服务。合理规划机动车停车位及消防车通道标线标识,引导和提醒业主有序行驶、规范停放管理,严禁侵占消防通道、公共通道等行为;劝阻、制止楼梯间停放非机动车;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棚、充电装置,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规范非机动车辆管理停放。
附件2
XX县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
考评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县物业行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赋予的任务,结合物业行业实际,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实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一、考评对象
家属楼院的责任单位、XX镇。按照县委县政府年度民生实事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展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二、考评内容
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的内容应具备五大指标内容,设置对应的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小区管理标准结合小区实际配建情况进行评价,一是公共环境卫生;二是公共秩序维护;三是绿化养护管理;四是共用部位管理;五是停车管理服务。
三、考评时间
2021年7月底,初步对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小区进行现场评定打分,找差距、找不足,同时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12月底前,进行最终考评,确定是否达到老旧小区规范化标准,是否完成民生实事任务。
四、考评结果运用
根据年度分配计划,围绕考评指标内容逐条梳理,按照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标准对各老旧小区进行年度考评。考评结果可采取评分制原则,满分为100分,当满足指标项85分以上(含85分),可认定为“XX县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达标小区。各责任单位可把“XX县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达标小区作为评选县级先进和向上级优先推荐的重要依据。
附件3
XX县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项目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项目
大项
分项
评定单位计分
得分
得分
1
一、公共环境卫生
20
1.1
路面、绿地等公共部位每日至少清扫1次。
5
1.2
按规定配置和摆放垃圾桶,并保持外观完好清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
1.3
雨水井、污水井、化粪池每半年检查1次,每年至少清掏1次,并有记录;
3
1.4
定期开展“除四害”消杀,防治鼠害、虫害等有计划,有措施,并有记录;
3
1.5
管理区域内道路、绿化带(绿地)、停车场、文体活动区域等共用场地无纸屑、烟头、塑料袋等废弃物,及时清理公共场地、道路的积雪、积水等;
3
1.6
对公共区域宠物活动按规定实施管理。
3
2
二、公共秩序维护
20
2.1
有门卫的要建立公共秩序维护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外来车辆、人员登记制度,且有记录;无门卫的,要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相关部门,有巡查和上报记录;
7
2.2
楼道等公共通道无杂物堆积;
5
2.3
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有记录;管辖区域内无消防隐患,有排查记录;
5
2.4
无“飞线充电”现象;
3
3
三、绿化养护管理
20
3.1
绿地内无杂物、杂草等;各类乔、灌木、草坪等植物长势良好,修剪整齐,无折损、斑秃现象;
8
3.2
各类乔灌木、草坪无病虫害现象;
4
3.3
绿地内无毁绿种菜、毁绿停车、圈地饲养家禽等行为;
5
3.4
醒目处设置爱护绿化提示标识;
3
4
四、共用部位管理
20
4.1
对小区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保证正常使用;
5
4.2
对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要采取必要的警示提醒和防范措施;
5
4.3
区域内无私搭乱建现象。对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
5
4.4
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需进行维修的,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协助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或筹集资金组织维修;
5
5
五、停车管理服务
20
5.1
合理规划机动车停车位及消防车通道标线标识,引导和提醒业主有序行驶;
5
5.2
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无侵占消防通道、公共通道的行为;
5
5.3
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棚、充电装置,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有记录,规范非机动车辆管理停放;
4
5.4
非机动车辆停放有序,楼梯间无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6
附件4
老旧住宅小区实现规范化管理台账
序号
小区名称
管理形式
管理单位
位置座落
建设年代
2苏州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滞后的原因
拆迁安置小区,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住宅区。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住宅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小区中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小区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苏州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所涉及的拆迁安置问题也越来越多,政府有义务为被拆迁群众提供安全、温馨、舒适的住所。近几年政府通过一系列政策,拆迁安置小区的整体建造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硬件基本上已经满足了被拆迁群众的要求,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作为软件的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始终不尽如人意,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
2.1苏州拆迁安置小区的住户过于复杂
拆迁安置小区,由于住户多是被拆迁者,市政府作为拆迁他们原有住房后给予补偿而建造的住宅区,所以一般情况下都不需要被拆迁者支付任何费用即可入住。这就决定了拆迁安置小区和普通商品房小区具有本质的区别,苏州地处长三角经济发达区域,越来越成为一个拥有着大量流入人口的城市。流入人口多决定了有大量的外来人口需要住宅,获得住宅的方式一般来说只有购买或租赁这两种形式,而目前苏州的高房价,使很多中低收入外来家庭不可能具有买高端商品房的能力,那就只能租房子居住,而拆迁安置小区由于其业主大多是苏州本地居民,获得该安置房并没有支付任何费用。并且政府拆迁的房屋对象一般以两大类为主,一是城区的老平房,二是农村的自建房。城区老平房的住户很多原本就已经不再常住在那里而是有了其他住所,农村自建房由于面积本身很大故而如果拆迁一般都会获得两三套甚至更多的拆迁安置房。这就导致了拆迁安置小区成为出租房云集的区域。对于出租者来说,房子不是自己在住,当然不会过多关心环境等一系列问题,对于承租者来说,房子不属于自己,自己只是暂时居住在这里,同样不会过多关心环境等问题。另外,承租拆迁安置小区的住户一般文化层次和受教育水平都相对比较低下,他们没有多少环境保护以及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意识。所以,这三个原因导致了很多拆迁安置小区环境脏乱差,居民抱怨多,物业费征收难,物业公司更换频繁等等一系列问题。
2.2苏州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模式落后
苏州由于城市化进程起步不算太早,相比北上广深这样的一类城市处理各类城市化问题的能力略显不足。这在拆迁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中就能充分体现。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一般采用的都是物业公司制度,居民上缴一定的物业管理费,由专业的物业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在高端商品房小区,由于相对较为高昂的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的管理较为规范和严格。而拆迁安置小区,由于本身业主是被拆迁居民,政府有义务为其提供安全、温馨、舒适的住宅,但是毕竟不可能有高端商品房小区那样的小区条件。这就决定了物业管理费不可能很高,低廉的物业管理费必然导致管理水平的相对缩水,而缩水后的物业管理服务又会招致住户的不满进而导致物业管理费征收的困难,本就低廉的物业管理费再征收困难,进一步导致管理水平的下降,这样就形成了恶性循环,导致苏州现在很多拆迁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不容乐观。
3苏州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创新的方向
拆迁安置小区是每一个城市在城市化进程中都会遇到的问题,借鉴北上广深等城市化发展较早的城市,我们可以找到苏州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创新的方向。
3.1政府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和健全各类机制
拆迁安置小区的建造主体是政府,其所代表的是政府的民心工程,意义不同于一般商品房。政府责无旁贷的要承担起改善拆迁安置小区的各类环境和管理水平责任。当然,并不是说要求政府以强制性的手段来进行管理,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的引导和进一步健全各类机制,从而解决困扰苏州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差的症结,进而全面改善苏州拆迁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具体来说,首先进一步明确对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要求,并设置一定的巡视制度,同时对巡视结果建立一定的奖惩机制,从根本上起到对担任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的公司既约束又激励的机制。其次,针对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收费较低的问题,应该由政府出面给予一定的税收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当然这种优惠同样需要和物业管理水平挂钩,这样才能有效的提高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3.2拆迁安置小区物业公司集团化、统一化、专业化
拆迁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和一般商品房小区不同,有其自身的特点和难点。所以应该引导成立专门的拆迁安置小区物业公司,这些物业公司就是只负责拆迁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并且逐步集团化。如此术业有专攻,客户明确,专业化水平大大提高后,自然就能形成更好的管理手段和方式。同时逐步统一化各个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的相关标准,这样可以大大提高拆迁安置小区物业公司的管理效率和效果。
3.3具体管理方式法制化、规范化
物业公司的具体管理是困扰小区物业管理效果的一大难题,这不仅仅体现在拆迁安置小区,哪怕在高端商品房小区也一样存在这个问题。拆迁安置小区由于自身的一系列特点,相比一般商品房小区存在着住户复杂,素质层次不齐等因素,在物业公司的具体管理中将进一步增加管理难度。对此应该对具体管理方法法制化、规范化,这里所说的法制化并不是上升到在国家法律中对此作出相应的要求和规范,而是指通过与住户签订协议的方式来实现物业管理过程中的法制化。为什么物业公司在管理过程中会遇到种种阻力,原因就在于其管理不具备强制性,对住户没有任何规范性约束条款。签订协议后,明确规定了日常中的各种方面,明确了住户和物业公司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自然可以解决物业公司平时管理难的问题,同时也使住户可以更好的监督物业公司,更具有主人翁意识,如此双向规范,互相监督,才能起到最好的效果。
3.4同步社会各类配套制度改革的深化
小区物业管理绝对不仅仅是一个小区的问题,因为小区环境本身就包括小区周边外环境。困扰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周边往往会比较杂乱,各类小商贩较多,这是和拆迁安置小区住户的消费习惯和小商贩对拆迁安置小区市场的期望决定的。我曾经在走访中发现很多拆迁安置小区外小商贩众多直接导致了交通的不通畅招致了很多居民的抱怨,但是物业公司对此类人员并无任何管理权。对此一方面需要社会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巡视力度和处理处罚力度,另一方面,可以考虑授予物业公司一定的周边环境管理权并定期检查其管理效果是否良好,并且可以将该部分内容一并计入对物业公司整体的各类优惠与奖励考核中,如此便可以充分发挥物业公司管理人员长期在小区的优势,进行常态化管理,只有常态化管理,才能彻底改变小区周边环境的一系列问题。
4苏州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创新模式的几个关键点
4.1物业公司提供管理服务流程重点的改变
物业公司提供管理服务的流程,长期以来一直都是重点在于中期在于关注具体日常管理阶段,然而笔者认为目前针对苏州拆迁安置小区的特点,进行良好的物业管理必须充分重视前期的规划计划和后期的跟踪调查,做到事前、事中、事后三者并重。(1)充分做好前期的管理规划和计划走访苏州多个拆迁安置小区,主要包括苏州市姑苏区南环新村、苏州市吴中区塘南新村、苏州市吴中区国泰新村等,发现这些拆迁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基本没有任何事前的规划和计划,很多方面的管理措施和方法不合理,同时在管理过程中又出现诸多问题。要解决这些困难,必须做好事前的规划和计划,充分了解本小区的特点,包括周边环境、内部住户构成、管理定位、管理目标等,在此基础上做好严格的物业管理计划,并向全体业主通报,逐一与住户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利关系,这样才能保证后续管理措施的有效执行,保证管理效果的有效实现。(2)充分做好后期的跟踪调查物业公司的后期跟踪调查其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可是目前在我们的走访调查中发现非但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几乎没有后期调查这一环节,就是一般商品房小区的物业管理也大多没有这一环节。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划和计划做得再好,毕竟只是一种事前的规划计划,在具体管理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发生一些事前所没有了解到的困难和问题,如果没有持续的后期跟踪调查,这些问题很难被发现,自然也就很难被改变,长期下去,问题将越来越多。必须通过一系列的手段措施来加强常态化的后期跟踪调查,及时发现管理过程中的所有问题,及时根据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且向全体业主通报,这样既能持续提高自身的物业管理水平,又能让业主知道物业公司做好本小区物业管理的诚意,增强业主对物业公司的信赖程度,可谓一举两得。
4.2物业公司提供管理服务时对其服务对象的必要权力
物业公司在行使其管理职能时,不可避免的会与某些业主产生矛盾和摩擦,这在拆迁安置小区尤为普遍。上文已经充分阐述,由于苏州拆迁安置小区住户的复杂性以及普遍存在的租赁户,导致苏州拆迁安置小区普遍存在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在很多方面无法达成共识或者住户漠视物业公司规定的情况,这种情况会严重影响物业公司管理目标的实现。之前已经做了阐述表明物业公司应该重视前期的规划与计划,并且与业主签订相关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责利关系,可是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仍然有住户未能按照协议的要求行事导致物业管理遇到阻碍,必须要有一定的惩罚措施,这种惩罚措施可以是经济上的,也可以是其他方面的。有了惩罚措施,必然可以大大提高条约的执行效果,可是目前苏州并没有相应的法规或者条文明确物业公司有类似权限,所有笔者认为要真正提高住宅小区尤其是各类问题比较多的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水平,赋予物业公司一定的处理处罚权是必须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有效完成物业管理目标。
4.3物业公司之间进行适当合并以及与其它行业进行联盟
(1)物业公司之间进行适当合并目前苏州的物业公司存在着数量多、实力弱的现状。要想真正全方位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同时保证物业公司自身的良性经济运作,必须进行适当合并以收获以下好处:(1)解决物业公司资金需求的困难。现代社会,无论是进行高科技投资,还是引进有发展潜力,有领导才能的高素质人才,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资金不足制约着物业公司的发展,合并可以很大程度的解决资金问题。(2)全面提高自身的业务承接能力。目前苏州的很多物业公司都只面向几家甚至一家小区,规模小,成本压缩,管理水平严重不足。合并后规模扩大,提供的服务范围自然也能迅速扩大,而且前文已经阐述了针对拆迁安置小区,可以合并组建专门为拆迁安置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司,客户群体特点一致,更便于其制定统一的管理规划和计划,在统一化的规划计划下进行统一化的管理,效率效果都将得到大大提升。(3)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增强提供全方位服务的专业实力。(2)物业公司与其他行业进行联盟。目前社会越来越明显的呈现出跨行业合作的趋势,物业公司也应当根据社会的变化及时的与其他行业进行联盟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比如可以与快递行业联盟。通过该联盟可以让业主通过本公司直接进行相关快递收发业务;比如也可以与外卖行业进行联盟,从而业主通过本公司可以直接进行外卖下单业务;比如还可以与医疗行业进行联盟,从而业主可以通过本公司直接获得常规化的医疗卫生服务。跨行业联盟可以更好的整合社会资源,增加物业管理的附加项目,从而大大提高业主的满意度,业主满意度上来了,对物业公司的自身物业管理自然是大有裨益。综上所述,随着苏州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涉及到越来越多的拆迁问题,对拆迁居民的安置是政府维持城市经济稳定和谐发展所必须妥善解决的问题,经济社会对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将会越来越高,苏州这方面本身起步较晚,物业管理领域的综合实力本就相对一线城市有着不小的差距,必须大力推进物业管理服务的理念和模式创新,才能早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苏州的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能够做到尽然有序,有条不紊,为我们的住户提供一个真正安全、温馨、舒适的居住环境,同时也为苏州城市化的进一步蓬勃发展增加一份助推力。
作者:徐鲭 单位: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会计与国贸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