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论监督汇总十篇

时间:2023-01-15 16:08:47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网络舆论监督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网络舆论监督

篇(1)

一、网络舆论监督的概述

所谓舆论,即多数人的共同意见。所谓监督,即“监察督促”,也就是说,监督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监察,二是督促,监察的目的是发现问题,督促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所以网络舆论监督就是通过网络媒介来揭示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并促使其解决的一种舆论监督,就是社会各界通过网络传播媒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形成舆论,从而对国家、政党、社会团体、公职人员的公务行为以及社会上一切有悖于法律和道德的行为实行制约。

网络舆论监督是计算机技术与通讯技术相结合的产物,是高科技信息化社会的产品,其实质是借助互联网这个平台,普通老百姓可以和政府共同对某一件事进行及时跟踪、了解、关注、研究,并提供信息或介入支持,在公开、公正、公平的条件下促使事情得到圆满解决。相较于传统舆论监督方式,它具有以下特点:

1、网络舆论监督具有广泛性:

互联网的发展,促使网络上的信息平等对称流动和透明共享,也让让信息垄断彻底地成为历史。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使用网络上的信息资源,同时每个人也可以是消息的来源,在网络空间里自由交流。据中国网络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3年1月15日第31次的互联网络发展状况报告显示,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中国网民规模已达到5.64亿人。普通大众借助网络拥有了足够的表达权和话语权,民众成为网络舆论监督的主体,这是传统舆论监督方式所不可比拟的。

2、W络舆论监督具有高效性

首先,网络舆论的形成具有高效性。网络信息的快速传播使得人们能够及时了解事件动态并对此发表自己的看法。其次,网民人数的激增,不仅扩大了参与事件讨论的主体,而且会使相关部门承受更大的舆论压力。网络已经成为当今中国民间舆论表达最活跃的平台,回顾近几年发生的几乎所有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广大网民都能够通过新闻跟贴、论坛上贴等方式在网上迅速形成舆论,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相关部门对事件的处理,相对的提高了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

3、网络舆论的监督方式具有灵活多样性

网络技术引领了传播方式的飞跃,带来了传播技术的解放,实现了传播内容的生动性和传播方式的灵活性。文字、图片、声音、视频多栏目出击,多样化的形式带来了传播方式和传播内容的多样化,赋予网络信息更为绚丽的着装。这种多媒体形式,集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的优点于一身,使相互之间即使相距千里也有种面对面、身临其境的感觉,真正做到及时便捷、透明开发、自由互动,从而顺利实现意见的交流和自由碰撞,并最终促成舆论的形成。这种形象、直观、立体化的舆论监督报道具有更强的感染力和影响力,使民众能够更有效快捷地整合信息,让舆论监督有声有色,灵活凸显。

二、完善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对策

网络舆论监督以其广泛、高效和灵活多样等独特优势和时代特征,对社会民主政治生活的积极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为了充分发挥网络的舆论监督作用,基于目前我国网络舆论监督存在的问题,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着力完善和突破。

(一)加大网络硬件投入和加速互联网的普及

我国目前的网民是5.6亿左右,网络媒体的受众范围仍然偏小,这就要求我国政府还要加大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互联网络的普及力度,积极平衡互联网发展的地域差距,降低互联网使用的资费和技术门槛,,方便更多的公众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监督。在政策上,可以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倾斜,在网络资费上也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只有从硬件与网络两方面加快互联网的普及,才能为更多有能力但没条件的公民提供参与网络舆论监督的机会。

(二)健全网络舆论监控系统

1、在网络主流网站“设置议题”,充分发挥网络“网络议题”的功能

既然互联网是一个全人类共同拥有的信息平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热门舆论话题必将如百川归海一样在网上交汇。在众多的热门话题中,哪些是网民最关心的问题,哪些是需要优先考虑的问题,网络新闻媒体同传统新闻媒体一样具有为公众设置议题的功能,尤其是官方网站更应该利用其非凡的可信度来实现网络议程的有序。

2、完善网络舆论监控系统

如今,网络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政府应该给予特别关注,并为此特别建立专门的网络监督服务部门,招收网络技术专员来指导和完成网络监控。另外,要和官方及民间组织网站负责人员合作,扩大网络舆论监督系统的范围和主体。通过政府网络监督部门和网站负责部门的双重把关来监控网络舆论,通过技术手段从海量的网络信息中及时准确地检测到目标舆论,并过滤和屏蔽非理性舆论。这需要网络技术人员的努力创新,针对实际出现的新问题,不断改进舆论监控系统,将恶意攻击他人、社会或国家以及其他违反法律的不良言论过滤或屏蔽在网络之外。

(三)平衡网民发言权的权利义务机制

网民发言的情绪化发泄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权利与义务的不平衡。人民在享有法律权利、成为权利主体的前提下,应当承担与其权利相适应的法律义务。③我国目前并没有因网络言论造成损害而追究责任的案例,正是因为这种言论无限制的自由才使得网民无需也无意控制自己的情绪。因此,应该通过法律规定,追究不实消息者和人身攻击者的责任,对被针对者造成损害的要在原网络信息地址公开赔礼道歉,对被针对者的生活造成影响的,要给予处罚,另外要求给予被针对者一定的补偿。通过法律规定的责任,促使网民在网络行为之前有所顾虑,从而能够更理智地行使自身的表达权,为网络情绪化降温。

(四)设立网民认证实名制制度

篇(2)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各项制度的完善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的政治民主建设取得很大进步,公众的政治参与意愿逐渐增强。列宁对人们参与政治活动有过精彩的论述,他认为政治就是“参与国家事务,给国家定方向,确定国家活动的形式任务和内容”,“要确立民主,必须群众自己立刻从下面发挥主动性,实际参加一切国家生活。”舆论监督是宪法赋予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参与政治的重要途径。互联网的出现为社会民主的实现提供了一个平台,为公众监督提供了一个较为自由的话语空间,使人们直接进行监督成为可能,激发了人们的参政热情,实现了舆论监督主体的公共性,形成了一种全新的监督方式—网络舆论监督。

一、网络舆论监督的内涵

(一)网络舆论监督的概念界定

网络舆论监督是传统监督方式在网络信息化条件下的拓展。周甲禄在其著作《舆论监督权论》中指出,“网络舆论监督是指公众借助互联网对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公众人物与公众利益有关的事务进行揭示、批评、建议的行为,是公众通过互联网形成舆论进行监督的行为,是新时期舆论监督的新形式和重要组成部分。”

笔者认为,网络舆论监督就是社会公众利用互联网对国家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行政等活动广泛、充分地交流和发表意见、建议,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公众人物进行褒贬和评价,通过网民的互动和交流形成一股强大的网络舆论压力,对现实社会进行监督、检查和评定。

(二)网络舆论监督的特征

1.参与主体的多样性。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2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已经达到5.38亿。互联网成为人们获取新闻信息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成为社会舆论的重要发源地。相对于传统媒体,网络传播信息的速度更快、范围更广、成本更低,因此公众参与监督的门槛也更低。通过网络载体,无论你身处社会的哪个阶层、哪个行业,无论你的教育背景,知识构成如何,都可以站在不同的立场和角度参与社会热点问题事件的讨论、评价,并且针对不同的意见表达自己的见解。

2.监督内容的广泛性。高度开放、透明度极强的虚拟网络空间给公众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网民信息时,无需透露真实姓名和身份,每个人都可以成为网上的信息传播者。正如万维网的发明者伯纳斯·李所言:“在网上,任何一个人都是一个没有执照的电视台。”从时事政治到国计民生,从道德到法律,公民通过网络舆论监督参与社会管理的范围在不断扩大。

3.传播速度的迅捷性。在舆论形成的时效上,网络媒体具有迅捷性的优势。报纸传播信息受到出版和发行时间的制约,广播和电视播报同样也受到播出时段的限制。相比之下,互联网的出现打破了传统信息传播时间与空间上的局限,在信息者与信息接受者之间几乎没有时滞,缩小了公众传播和接收信息的距离,加快了网络舆论的形成速度。

4.意见反馈的交互性。网络传播的最大特点是双向互动性。传统媒体的报道一般呈单向性,人们获取新闻信息的方式基本是被动的。开放的网络平台打破了话语特权的垄断,公众享有了前所未有的话语权。公众既可以是信息的接受者,又可以是信息的者。正如陈力丹所说,“在网络上,所有用户都可以自由地选择接收的信息和表达观点,所有用户既是传播者也是接受者,逻辑上地位是平等的。”任何人都可以在同一时间对同一问题相互探讨、争论,做到人与人之间的实时相互交流,从而顺利实现意见的交流和自由碰撞,并最终促成舆论的形成。

二、当前我国网络舆论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缺失导致侵权现象泛滥

目前我国关于网络管理、网络监督的相关法规尚不健全。互联网的发展日新月异,网络舆论监督的力量随之不断壮大,然而法律对于网络舆论监督进行有效规范与保障的步伐相对滞后。一方面缺少对舆论监督的主客体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清晰界定,另一方面缺少对网络暴力的有效制裁,特别是当前我国网络舆论监督过程中侵权现象泛滥,没有明确的法规对其加以规范和调控。这极大地增加了公众受到网上不法言行侵害的概率和机会,引发人们对滥用网络舆论的忧虑。可以说,网络舆论监督是游走在法律和道德的边缘,稍有偏离,就可能给公众造成困扰。

(二)道德失范导致监督存在异化

网络舆论监督主体成员组成复杂,结构多样,同时网络传播的匿名性,使得网民在匿名的情况下真实或虚假地发表自己的想法,网络上发表的内容参差不齐、鱼龙混杂。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社会各阶层、群体利益的调整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与日俱增的生活压力,网络给那些在现实生活中积累了心理压力又无处宣泄的人提供了一个绝佳的释放出口。一些人在网络匿名的掩护下,大肆渲染一些病态心理,发泄在现实生活积累的不满和怨恨。更有甚者通过网络宣扬恐怖、暴力、、迷信等低俗之风,传播各种消极、低迷的观念。网络的匿名性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网民的诚信品质,使其陷入非正义非道德的伦理困境,从而降低了网络舆论监督的公信力。

(三)信息虚假导致舆论引导流变

网络是一个大的信息“收容器”,许多网络信息传播者为吸引他人眼球,利用互联网虚假信息将信息发酵放大甚至变形,或出于商业利益的需要,或有意编造新闻大肆炒作,或出于其他个人目的。在信息不足的情况下,网民具有从众心理,因此舆论往往因为缺少足够的事实支撑而容易走向偏差。不知情的民众在网络舆论中盲目地跟从,在意见表达过程中由于非理性因素作梗,而一旦偏激或极端情绪化观点占据了上风,便会影响整个舆论氛围,最终将网络舆论监督引入歧途,违背舆论监督的初衷。

(四)把关缺位导致舆论监督失效

真实可靠的信息是网络舆论权威性的源泉。然而海量网络信息时常出现重复、失真等现象,不仅使受众易于陷入注意力分散的困境,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公众对舆论监督的严肃性。此外,在很多网络舆论监督事件中,网民缺乏专业的眼光公正对待,往往夹杂着自己的主观情绪,占据道德或正义的制高点对监督对象及其行为任意评判,使得以维护正义为名的舆论监督偏离正轨。由于缺少专业的把关人,缺少理性的规范,网络舆论的产生往往激情有余而理智不足,自由有余而规范不足,网络舆论监督的信誉度倍受质疑,这将成为网络舆论监督发展中最为致命的软肋。

三、健全网络舆论监督的对策分析

(一)加强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规制

任何文明社会都离不开法律,通过法律来进行社会治理是现代文明社会的通行法则,网络舆论作为一种日益重要的传播手段,同样需要法律来进行引导和规范。当前我国虽然针对互联网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为处理网络相关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却存在着调节性不足、适用性受限、操作性缺乏等问题。此外,许多法律法规在网络言论管控,著作权、隐私权保护,网上虚拟财产保护等领域尚存滞后。因此,加强对网络传播内容的有效监管,明确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责任,加快针对网络侵权、犯罪的相关立法工作,形成完整、系统、全面的网络舆论监督法律法规显得迫在眉睫。

(二)加大网络公民教育力度

网络舆论监督的质量关键在于公民素养的高低。如果网络空间没有理性和负有公共精神的公民存在,我们也很难期待用网络民主去推动现实社会中的良序民主。因此,引导公民理性地参与网络舆论监督的关键在于提高其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首先,政府有关部门对网民开展道德和法律教育活动要常态化,使其熟悉网络法规和条例,促进发表网络舆论自律性的增强。其次,建立健全上网实名认证制度,力求杜绝网民以隐蔽身份发泄情绪或散布错误信息,防止网络舆情的偏差对社会产生的危害。再次,网民自身要学会自律,不盲目跟风。健康的网络舆论氛围,既需要刚性法律制度加以规制,更需要网民的柔性自律作为保障。

(二)强化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合作

目前来看,我国网络媒体对信息编辑过滤机制不完善甚至缺席,这是网络媒体权威性不足的根本所在。因此,为了充分发挥网络舆论监督的力量,加强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的合作,能够使两者相得益彰,促使监督效果的最大化。相对于互联网而言,一方面传统媒体可以恪守新闻专业主义精神,坚守职业道德底线,对信息的内容和形式有一定的甄别和过滤。另一方面,传统媒体对舆论监督事件的调查、原因分析、结果处理等方面更具专业性和针对性,易于形成高质量的舆论监督。借力传统媒体的把关功能以及对事件的后续声援和跟进,有助于推进网络舆论监督机制的良性运转。

(四)健全网络舆论引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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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力培植网络监督的文化土壤和制度环境

首先,在社会上大力宣传网络监督对反腐的重要意义,为网络监督鼓与呼。让网络监督的理念通过各种新闻媒体进入千家万户,为人们所了解,形成强大的网络监督文化氛围。

其次,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要从源头上保障网络监督的可靠与完备,给网络监督一个法治的支撑点。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制度性和长期性。制度化反腐,是反腐倡廉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要认真总结以往经验和教训,强化制度的作用。针对网络监督,应尽快出台和完善各种有关网络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要加强立法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以保证既可以减少网络监督过程中出现诬告、诽谤、干扰案件查办等情况,也可以保护监督主体权利的实施,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给予网民一个合理合法的制度环境。

再次,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构建和谐网络。以国家与地方主流网络媒体的品牌优势为基础,开拓舆论引导的主阵地,以主流的声音、权威的言论及时地帮助人们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转化。对于网络中的热点问题,可利用政府网站的论坛、新闻评论等及时披露信息,加强与公众的互动,正面引导网民的讨论,及时批驳带有恶意的造谣、攻击和污蔑,充分发挥网络监督的导向作用,有效地管制网络公共空间,使网上舆论监督真正反映民众呼声。

(二)要加强和改进网络举报工作,为网络监督建立通畅、高效、规范的主渠道

要进一步发挥网络举报平台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升网络举报平台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对可能在网上的相关举报信息进行有效引导、分流和承接,使网络举报平台的特殊优势得到切实发挥。

(三)加强政府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为广大网民的监督开辟顺畅的监督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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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3)01-0040-1.5

一、何谓网络舆论监督

网络舆论监督,是指民众以互联网为平台,通过网络技术,对国家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行政等活动进行褒贬与评价,对社会管理者行使管理权力的行为进行监督的过程。

近年来,随着我国网络技术的日臻成熟,社会民主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普通网民通过互联网这一形式参与到国家与社会事务的管理中来。网民这一群体日渐成为网络舆论监督的主要实践者和参与者。

二、网络舆论监督中网民群体的角色扮演

做为主要的实践者和参与者,网民群体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利用互联网络这一有利媒介参与社会监督。近年来,许多社会问题以及部分问题官员纷纷被揭出,网民在网络舆论监督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而在参与网络舆论监督的过程中,网民这一群体也有所分化,扮演着不同的参与角色。综观诸多研究材料后,笔者发现,在网络舆论监督中,网民这一群体分化并扮演着以下几种角色。

(一)旁观者

顾名思义,旁观者,即置身局外,从旁边观看或者观察的人。而在网络舆论监督中,部分网民正是充当着旁观者的角色。这一角色,具体又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概览事件而并不参与其中,只是单纯地对各个事件有所了解;另一类则是热衷于观光、看热闹,怀着浓重的看客的心态。对于第一类旁观者,他们的作用仅在于增加了网页、帖子的点击率。这类旁观者虽没有明显的建树,但却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各类信息的传播度。再来看第二类旁观者。他们具有鲁迅小说中典型的看客心态,猎奇、冷漠却热衷于看热闹,说“风凉话”。

(二)鼓动者

网络舆论中的所谓鼓动者,在我看来,是指那些勇于发表言论,对各类事件积极评论并提出个人观点的角色。当然,这一角色同样分为两类,一类是积极的鼓动者,另一类则是消极的鼓动者。积极的鼓动者,他们在网络舆论监督中占据主力军的地位。他们能够及时发现新的热点现象并及时跟进,在这些事件发生后,亦能发表有力观点及合理化建议,能够推动网络舆论监督的发展。

在了解了积极的鼓动者角色后,我们来看一下消极的鼓动者。他们的基本特点就是明显的情绪化并且言论偏激。勒庞曾在他的专著中指出:群体的一般特征是无意义、情绪化和低智商。他们几乎不用理性思考问题,并且他们的观念和态度具有传染性,有时还会升格为暴力行为。的确,他们对于许多社会现象不能理性应对,有些甚至在网络上散播不实言论,诋毁党和政府,造成社会恐慌和骚动。他们非但不能积极履行网络舆论监督的权利,反而会将网络舆论引向无序发展。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应对这些消极的鼓动者。

三、群体角色的重要影响

基于以上对于群体角色的认知,下面笔者将讨论群体角色的重要影响。从以上的群体角色分类,我们可以看出,在网络舆论监督中,网民群体的角色扮演有着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对于积极影响,主要是由网络舆论监督中的积极鼓动者推动的。笔者认为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推进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网络舆论监督的发展有赖于较高的民主化程度。而网民群体作为网络舆论监督的主体力量,如果他们能够认真履行自己手中的权利,那么必将使网络舆论监督获得极大的进步。而这也有利于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

二是有利于实现有效地社会监督。在网络技术日渐发达的今天,网络舆论监督已经成为社会监督的有力形式。而网民群体的高参与度,能够揭出社会中的问题现象并加速问题的解决。同时,也可以对政府机构的行政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三是有利于端正社会风气。网民群体对于社会问题或是不公平现象的揭发,会提升社会各部门对于该现象的重视。同时,这也是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发声,让他们有机会享受到公平待遇。这些都有利于端正社会风气,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消极影响

消极影响的产生,主要是由网络舆论监督中的消极鼓动者造成的。其影响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由于部分网民在网络上散播不实言论,教唆犯罪等行为,容易造成社会的骚动和恐慌,扰乱社会秩序。

二是许多网民在对某一问题现象进行评论时,态度消极,以偏概全,许多言论过于情绪化,或是走向偏激,这些都会影响舆论的理性走向,易造成社会舆论的混乱。

三是部分网民甚至在网络上肆意地抨击、诋毁党和政府,如果不对这些舆论加以控制,那么势必会造成社会的动乱,动摇国家的根本。

四、群体角色的重要启示

网民群体在网络舆论中的角色扮演,为网络舆论的引导提供了许多有利启示,使我们对于监督舆论的引导更具针对性。这种启示不是单一性的,它给国家、社会以及网民个人都带来了思考。

从国家的角度来看,政府应该扩大正面舆论,展示积极、实在的生活目标。从不同的角色入手,使价值取向有序、合理。同时提供更多的社会沟通机会,适当地聚合舆论。以应对消极的舆论扩散。

从社会的角度看,应该不断弘扬科学、积极的世界观、价值观,以更为理智的姿态面对各种现象。同时,为民众提供更多的参与社会事务的平台。

而对网民自身而言,最重要的是增强理性意识和责任意识。不要以偏概全,看到某种不公平现象就将整个社会描黑。网民应正视某些问题现象,尊重自己的权利并科学、合理地加以运用。

相信随着时代的发展,网络舆论的监督机制会日渐完善,网民这一群体的监督权利也会得到更为合理地运用。

【参考文献】

[1]孙建,徐祖迎.网络舆论监督及其规范[J].中国行政管理,2011(12).

篇(5)

高校网络媒体是随着校园网络的建立和运行而出现的一种新的校园媒体形式,它以其更新速度快、信息丰富图文并茂、迅速快捷的特点,在高校改革和发展中发挥出了宣传与舆论导向、信息传播和舆论监督以及特殊的教育功能,是我国新闻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开展宣传思想工作的主要载体。校园网络媒体主要由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两大类构成。传统媒体主要包括校报、校园广播、校园电视,网络媒体主要由学校新闻网、校园BBS、二级网站、学生网站、个人博客等媒介构成。这两大类媒体直接服务于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笔者认为,高校的师生员工和学生既是进行舆论监督的主体,又是舆论监督的客体。探索高校网络媒体舆论监督的有效形式对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进学校工作,推进学校改革,整合传媒力量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网络监督作为一种特殊的、崭新的监督形式,与传统的监督相比,具有与传统监督相同的一些特征。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匿名性、互动性等特征,为学生提供了一个更为自由、及时、充分的意见表达空间,也使得网络监督相对于传统的监督体系有了一些新的特性。

高校网络监督的特性

1.网络监督的广泛性

校报以文字传递信息,广播以声音传达消息,电视以视频和音频表达诉求,三者的传播手段相对单一且各自独立。网络媒体则以文字、声音、视频等符号系统兼集一身,校园新闻媒体以多样的形式向广大学子传递大量信息,为他们提供多样的资讯。相对于传统媒介如电视、报刊、广播,网络平台广阔畅通,而且几乎是用之不竭的。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为广大师生参与校园网络监督提供了物质和技术保障。从网络监督的主体来看,我国的数量已经位居全球第一,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数量还将继续增加;从网络监督的客体来看,包括政治发展、经济建设、社会文化、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国家和社会事务都属于网络监督的范围,任何一项内容都可以成为师生所关注的热点。从这个角度说,网络监督较以往的监督形式范围更加的宽泛。

2.网络监督的交互性

与传统舆论媒体的单向传播相比较, 网络的传播是交互流动的。在校大学生作为一个特定群体,拥有自己的语言、思想和兴趣。当前,随着高校校园网络建设和应用日趋完善和广泛,大学生的信息获取和接受行为逐渐依赖于校园网络,基于信息内容、网络媒介、大学生用户群体三个基本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而形成新的校园舆论环境,校园网络舆论是影响大学生思想和行为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学生在网络上可以自行选择自己关心的内容;另一方面,通过开设电子论坛、网上调查、设置讨论等手段,网络提供给了教师与学生交流的场所,使广大师生能够自由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参与国家和社会的管理,对校内外事务进行有效监督,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3.网络监督的及时性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从某种程度上说网络监督就是适应现代社会的特点而产生的。校园网络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它的及时迅捷,它能够全天候地传播信息与实时信息,实行网上政务公开制度。学校对政务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程序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院系部、各处室等必须在网上公开政务信息,对本单位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教学科研工作等信息进行公开披露,把时间的占有权完全交给了教职工与学生,广大的师生也可以随时就自己感兴趣的内容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正因为如此,当网络被人们用作社会监督的一种手段时,它的及时性就被充分的体现出来了。

4.网络监督的灵活性

网络技术引领了传播方式的飞跃,带来了传播技术的解放,实现了传播内容的生动性和传播方式的灵活性。网络可兼文字、声音、图像、动漫为一体,展现的内容更加丰富多彩,学生可以多渠道搜集证据和信息,通过多样化的表现形式使得舆论监督更加形象、直观和立体,增强了舆论报道的感染力和影响力,它不仅能够帮助公众更有效更快捷地整合信息, 而且能够让舆论监督更加有声有色。

5.网络监督的个性化、多元化

校园网络给广大师生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他们可以自由浏览各种网络信息,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他们既是信息的接受者,又是信息的者。网络身份隐匿性使得大学生在言论方面拥有极大自由度,他们在发表言论的时候顾虑很少,大多为真实的意愿表达和心声倾诉。学生思想和视野具有多维性和开放性的特征,每个人对事件都有自己不同的看法,而且,网络舆论一般是自发性的,没有经过精心的组织,绝大部分是通过BBS、QQ、博客等个人与个人或者个人与群体的传播而扩散开来,是无数个网友个人观点的汇集。因此,网络舆论中的观点呈现出个性化、多元化的特征,在校园网上,无论是理性的表达,还是另类的言论,甚至对现实的声音,都可以被容纳,都有被尊重被理解的机会。

6.网络监督的有效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网络监督的平台已经得到了广泛的提升,包括各式各样的网站,包括一些传统网站所新设立的评论栏目, 都为民众提供了全新的交流平台, 使得民意能够更快地得到重视,提高了网络监督的有效性。校园网络媒体是高校了解社会和社会了解高校的窗口,通过对校内新闻事件的报道,以及对热点问题的探讨,形成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舆论氛围,促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校园网络是校园公共的论坛,具有不同思想和观点的人可以在这里相互交流,这不仅扩大了舆论参与的主体,而且也增强了网络监督的有效性。高校新闻媒体不仅仅承担信息传播媒介的作用,还具有教化育人的功能。通过典型人物的塑造、先进事迹的报道,弘扬正气,潜移默化地影响广大学子,教育他们树立崇高理想、拥有高尚的道德情操。

实现网络监督的对策

与传统舆论监督相比,网络监督有着许多优势,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诸多问题,如法律缺失、政府管理引导不力、信息失真等。我们应当正确认识网络监督,不断进行规范和引导,建立起有利于校园网络监督的制度与途径,使校园网络监督成为扩大师生政治参与、实现政治民主、建设政治文明的有效途径。网络新闻编辑要做好信息的把关工作,网络信息海量多样,良莠不齐。校园网络媒体应该根据大学生群体的特点,选择贴近学生、贴近教学科研一线,学生们喜闻乐见又能够弘扬正气、积极向上的新闻进行,这些新闻内容要反映正确的舆论导向。这就需要网络媒体的主办者、网络编辑有一定的判断力和理论高度,在新闻信息选择、加工整合的过程中做好“把关”工作,对主流、正面、健康的舆论声音能够有意识地放大,使正面的舆论占有强势地位。

1.推进校务公开势在必行

深入推行校务公开是加强校园内部舆论监督的基本前提条件。如果校务未公开,教职工对学校各项重大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一无所知,舆论监督就没有了客观对象,教职工只有首先获得充分的知情权,才有可能依法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权,才有可能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以权利制约权力的民主机制。因此,只有推行校务公开,才谈得上舆论监督。高校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和健全校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协调监督,各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要把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广大师生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的职称评定和奖惩办法、经费预决算、教职工购(建)房方案、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应通过多种形式让教职工参与和知晓。要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随意性,注重实效性。监督部门要对校务公开工作实行有效监督,确保其真实性和实效性,要定期组织教职工代表对校务公开情况进行评估。

2.全面加强舆论监督

高校内部的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作为,在以正确的舆论引导师生的同时,也应对各种不良现象进行有效的舆论监督。首先应向师生客观、全面、及时地报道学校各方面的工作,因为只有先知情,才可能谈得上监督;其次还应对各种滥用权力,有损党的形象,危害广大师生利益的不当行为提出批评,运用强大的舆论力量,在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的干预下,促使其改正。舆论监督既要从实际出发,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又要从服务学校工作大局和维护学校稳定出发,遵循适时适度的原则。因为无论是引导还是监督,媒体都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广泛的覆盖面,其影响相当大。所以,必须抓住师生普遍关注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注意选择适当的内容,在适当的时机开展批评报道,同时还应注意把握好批评的分寸和力度,使舆论监督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舆论监督的效果。

3.校团委应加强横向联系,形成舆论监督的合力

在舆论监督方面,高校团委应主动出击,加强与校内相关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广泛搜集信息,拓宽监督视野,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譬如,可以建立由大学生新闻中心、学工部、各类社团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定期舆情通报会制度,由各部门通报近期师生舆论焦点,及时了解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此举既可形成舆论监督的合力,促进学生工作的开展,又可起到桥梁纽带作用,为学校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团委还可以围绕学生关心的某些热点问题,以某种适当的方式如临时召集座谈会或发放问卷调查表等随时了解掌握学生舆论动态,加强舆情调查的针对性。团委在以上定时、定向掌控舆情的基础上,在日常工作中还应广泛倾听群众呼声,对舆论所指向的焦点及时进行分析整理,并采取恰当方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参考文献:

[1]范凌子.论网络媒体的舆论监督[J].现代视听,2008(10).

[2]傅丁根.舆论监督的广阔平台.社会观察[N].人民日报,2009-2-3.

[3]陈红梅,廖新根,谢慧芳.高校网络媒体舆论监督现状与途径探析[J].南昌高专学报,2010(4),89.

[4]方军.论信息化时代的网络舆论监督[J].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08(1).

[5]吴先琳,陈权.对高校新闻媒体如何引导校园网络舆论的思考[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7(04).

[6]朱晓明,关于加强高校内部舆论监督的思考[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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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在推动政府公共管理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对政府的公共管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和问题,需要各级政府、大众传媒工作者以及社会公众等的共同努力。各级政府应充分认识网络社会对政府管理的积极作用和消极影响,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从法律法规、行政监管、技术控制和道德舆论导向层面,对网络社会实行多元化的管理,推动网络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传媒平台。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针对我国网络立法总体规划性不够和立法工作失衡的局面,今后制定的法律法规不能仅仅停留在宏观层面和网络管理层面,应力图解决众多现实问题,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在实际操作中,制定关于网络舆论的监督、筛选、过滤权,凸现的网络舆论导致的网络暴力问题的解决方案,还有信息垃圾问题和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等诸多方面的专项法律,使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更加细致化。

在选择法律手段中,从单纯注重控制转向重视引导。网络立法不是为了限制网络的发展,而是要通过制定法律规范网络行为,确保网络能够朝有利于引导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也就是说,网络立法不在于“堵”,而在于“疏”,在于控制和引导。

二、加强政府监管,创新网络舆论引导机制

建立相对集中统一的网络管理职责。目前,网络治理由多个部门分散管理的模式一定程度上减低了管理效率。因此,要充分认识网络的跨平台、跨行业的特点,逐步加大多部门联合发文、一致行动的力度,明确主导者和行动者,细分权力和责任,不断提高网络管理的效率。建立互联网管理专门机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协调各方、共同管理的机制。

推进信息公开,增加政府信息透明度。网络上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的信息不够透明,从而引发公众的误解和猜忌。只有政府重视信息公开,及时让公众了解政策的流程、新闻事件的真实情况,才能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从而达到遏制不良言论的效果。

三、推广和应用先进技术手段

网络技术是控制网络越轨行为的有效手段之一。目前主流的网络舆论管理办法是采取信息过滤技术。通过网络技术的推进和使用,删除和过滤不良信息,对网络信息及时监测和跟踪,从而净化网络环境,促进网络舆论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目前,值得推广的主要三种技术手段,包括实行绿色上网、加强局域网安全过滤和过滤广域网网络。

同时,应充分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大多数国家都倾向于采取以“技术手段”与“网络自治”为主导的方式来规范网络内容。通过对网络空间中的信息进行分级与过滤,能够有效防止有害内容的传播和,从而屏蔽有害信息,提供实现网络舆论良性发展的外部环境。

四、加强网络道德规范和网络道德行为建设

加强网络道德自律。相对于传统依赖型道德而言,网络道德完全是一种自主型的道德模式。基于自由互惠、全民共享原则建立起来的网络社会,人际交往具有极大的隐匿性,直面的道德舆论抨击难以企及,个体的道德自律成为正常的伦理关系得以维系的主要保障。因此,进入网络空间,只有自己决定自己的行为,只有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每一个网民行为的高度自律成为网络社会对网民的基本道德要求。加强网络道德自律就要求网民在网络实践中自觉追求高尚的道德境界,自觉遵守各个层面的道德规范,履行自己的道德责任,并自觉监督其他网民的违规行为,在人人自律的前提下,形成一种高度自治的理想社会。

五、循序渐进推行网络有限实名制

针对目前网络鱼龙混杂的局面,可以循序渐进地推行网络实名制。网络实名制是指在网络上发帖、跟帖以及上传照片和动态影像时需要确认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真名的制度。韩国是网络实名制的典型例子。韩国在推行实名制后,一些主要网站论坛上谩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的内容减少了一半以上,实名制收效显著。

实现网络实名制,首先需要制定并完善相关法规以切实保护网民隐私。在相关法律不健全的情况下,网民的隐私存在着被窃取、泄露的危险,对网民造成潜在的威胁。因此,通过法律手段加强网站对用户隐私保护的监管将有效消除网民的顾虑,促进网络实名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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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络服务公司的审查权、删帖查封权的法律限制

网络服务公司在网络舆论监督监督种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为网络舆论监督提供了平台,开阔了网络舆论监督的空间。《侵权责任法》也对网络服务公司的侵权责任作出了规定。①网络服务公司在为网络舆论监督提供平台的时候有保障合法的网络舆论监督权的义务,也有防止异化的网络舆论监督侵犯公共利益及公民个人利益的义务,并且网络服务公司处在接触网络舆论监督信息的第一线,因此有必要在《网络信息传播法》中授予其一定权限的审查、删除网络舆论监督的信息查封违法账号的权利。有了权利就有滥用权利的可能,这种权利可能被网络服务公司当作权力寻租的资本。为防止这种授权的滥用,应该尽可能明确具体、尽量压缩自由裁量的幅度并且要规定违法责任。责任形态可以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舆论监督监管的手段之一的删帖、查封ID号的方法因为效果直接,简单易行而被广泛经常采用。目前没有法律具体的规定,所以被滥用也就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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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网络舆情指的是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通过网络围绕中介性社会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民众对公共问题和社会管理者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信念和价值观。它是较多民众关于社会中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等等表现的总和。

随着因特网在全球范围内的飞速发展,网络媒体已被公认为是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网络成为反映社会舆情的主要载体之一,网络舆情已经成为社会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有以下几个特点:

1.1网络舆情的全时性和突发性

网络媒体是全天候的信息传播与实时信息,它把时间的占有权完全交给了受众,即时性增大了公共事件的冲击力。由于借助网络平台传播信息简单直接且身份隐蔽,网民能够快速、大胆地发表意见,呼唤声援,在短时间内形成一种力量,以期引起社会和政府的重视。

因此网络舆情的形成往往非常迅速,事先没有征兆。一个热点事件的存在加上一种情绪化的意见就能形成星火燎原之势。

1.2网络舆情具有强大的聚合力

作为一种信息交流平台,互联网为民众提供了一个个相互交流、自由发表个人观点的虚拟社区,用共同的兴趣爱好、信息关注点等,将各地的民众汇集到一起,通过共同交流观点,能够在短时间内最大范围地凝聚起多数民众,为进一步形成强大的舆论创造基本条件。

1.3及时、便利、充分的交互性

网络打破了话语特权的垄断,把部分话语转交给受众,就是说,受众通过粘贴、编辑、链接、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评论,来及时、便利、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他们既是信息的接受者,又是信息的者。

1.4网络舆情的不稳定性和多变性

网络大众具有很大随机性,很多只是看看热闹,并没有鲜明的自主意识,具有从众心理,容易受到别人的意见影响,因此具有很强的不稳定性。网络传播由于其匿名性和自主性,也降低了自身的准确性和客观性。于是同一件事件就会出现多种不同版本的报道,或真或假,使得受众舆论呈现多样性,随着事件报道的进一步深入,受众的舆论方向不可避免的会发生改变,从而导致网络舆论的不稳定性与多变性。

2.规范和完善网络舆论监督

随着我国使用互联网人数的迅速增长,我国的网络舆论监督中还面临着许多矛盾存在许多问题。一方面,它促进了我国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另一方面,它损害了公共利益和他人权利。我国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网络舆论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必须加强网络舆论的引导和管理。

2.1完善网络舆论监督法律法规体系

目前,我国缺乏比较完整的网络舆论监督法律法规体系,没有从法律的角度明确网络舆论监督的地位、性质、权力等。由于缺乏相关法律保障,监督主体的正当监督权和人身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护,致使民众不愿、不敢行使网络舆论监督权。这就要求我国需要完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首先,有关立法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加快网络立法的进程,推行网络实名制,明确网民上网的权利和义务,使网络舆论纳入社会日常管理的正常轨道,使得网络管理有法可依。各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对网上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追究。同时,网络行业部门要加强行业自律,制定文明上网公约,引导网民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观念,倡导网民文明上网、理性上网。国家公职人员应以身作则,做先进文化的传播者、文明上网的带头人,对网上不文明言行应该有义务批评和及时制止,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同时,法律的不健全给目前的网络信息传播带来了管理上的难度,对随意虚假信息甚至是恶意散播谣言的网民没有完善的法律机制来加以制止和管理,再加上网络的匿名性很难准确地查询到当事人的资料,这些都在无形中淡化了网民的法律意识,一些置他人的合法权益于不顾的网络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应针对现阶段网络舆论传播的特点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界定言论自由与侵犯他人隐私权等犯罪行为的区别,并用明确的法律条文来约束和制裁恶性的网络暴力事件,这样网民的行为才能有法可依,也才能真正地保障网民的舆论监督权利并切实有效地发挥其作用。

2.2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监督环境

舆论监督具有非国家权力性和非法律强制性,因为监督的主体本身并没有被赋于国家权力,因而也就不可能运用任何法律强制手段使政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改变或撤销其行为,监督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关人员的法律意识,民主观念,道德水平,以及舆论的力度。而且,舆论发挥作用的程度还依赖于公众获知必要社会信息的充分程度,依赖社会赋于主体公开讨论其所关心的问题的开放程度及自身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

因此对于网络舆论反映的有关问题,应及时组织力量或督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监督主体反馈。同时,对那些利用舆论监督恐吓他人或因为监督失当、失实、失误给被监督对象造成严重伤害者,也应当追究其相关责任。舆论监督属于非权力型的监督机制,要保证舆论监督的有效性,必须通过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等权力型监督机制的及时介入,相互协调,形成整体合力,才能得以提高效率。

同时用道德的力量呼吁社会保护和尊重他人的权利,用明确的法律条文制裁故意恶性网络暴力事件,用切实可行健康的方式保障人们的监督权,才能创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才能从根源上减少网络失控和网络暴力,最终保障网络舆论监督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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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将提升舆论监督高度的优势,充分发挥、确立传统主流媒体的优势。新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报道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常常遭人质疑,尤其是各种论坛中谣言和小道消息不绝于耳,这在很大程度上让受众对网络等新媒体产生不信任感。而传统媒体的报道更具有专业性和针对性,报道的质量也更加严谨和规范,所以更容易形成高质量的舆论监督效果。

其次,应提高传统主流媒体的公信力和说服力,坚持传统主流媒体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要想提高传统主流媒体的社会公信力,必须充分发挥传统主流媒体舆论监督的主导作用,加强传统主流媒体理应具备的社会责任感。传统主流媒体及其从业者必须反省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重新挽回其在广大受众心目中的形象。

第三,传统主流媒体的优势还体现在新闻报道的深刻性和延续性,要加强这种优势。网络等新媒体舆论监督中的情绪性言论较为突出,存在不少发泄情绪的偏激言论,甚至有进行谩骂和人身攻击的帖子,舆论监督有时会偏离正确的方向。而传统主流媒体凭借其权威性和影响力,更有利于把握舆论监督的正确方向,使得舆论监督朝着严谨、科学的方向良性发展,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

第四,应想方设法增强公开意识,提高传统主流媒体传播的透明度。舆论监督的主体是党和人民群众,新闻工作者在舆论监督工作中只是扮演社会舆论“传达者”的角色,而非“监督者”的角色。或者更形象地说,新闻工作者只是扮演一个具体执行人角色,是党和人民群众实施舆论监督的“代言人”。在进行舆论监督的时候,受众有权知道事件的发展过程和结果,传统主流媒体应积极向受众公布受众想了解的事项。

第五,应增强参与意识,为受众提供更广泛的对话空间。传统主流媒体的受众参与度往往低于网络等新兴媒体,若要加强传统主流媒体的舆论监督,积极提升受众参与度是必不可少的手段。传统媒体应就更多的内容,采取更为广泛的形式吸引受众参与事件发展以及节目的制作和播放,借此让更多的受众发表自己的看法,让大众的声音通过传统主流媒体更好地表达出来。这样一来,传统主流媒体不但成为广大受众心目中真正的舆论监督平台和渠道,同时也能够真正承担起传统主流媒体理应承担的社会政治角色,让更多的受众真正离不开传统主流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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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舆论监督的现状

在今天的社会中,以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以及电脑网络为形式的舆论监督其影响力正显现出愈来愈强的趋势,因为它在很多学者将舆论监督称作为传统的三权构成(立法、司法、行政)的“第四权”,因为它在许多方面一点也不亚于三者之间的制约,今天的舆论监督实质就是民主政治形式下人们监督政府,是人们行使民利的一种方式,因而其在执政机关中发挥的作用日益受人关注。

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无论是经济、政治、文化,还是社会生活等都正在或即将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与此同时,媒介自身内部也涌动着一股聚变的态势。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竞争日趋白热化,网络日益兴盛,手机报、手机电视等新媒体正以强劲的态势扑面而来。而这些媒体正不断成为群众进行监督的手段,特别是在网络日益发展的今天,微博成为了大家争相追逐的对象,也通过这样一种手段来实现舆论监督。

2.舆论监督在政府行政中得作用

政府行政中得舆论监督目前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得作用概括起来有一下几个方面:

2.1有助于广大群众积极参政议政,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人民群众发表意见、提出建议的渠道很多,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是最便捷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如果没有新闻舆论监督,那么人民群众就缺少一个参政议政的重要途径,他们的许多意见就得不到发表,很多建议得不到采纳。这样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打击,因此,新闻媒介通过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政府的决策进行监督。例如,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等都借助于舆论工具完善了决策,这说明我国的舆论监督已经开始发挥作用。

2.2有助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加强立法、执法工作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主要内容就是政治民主和依法治国。舆论监督就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依法治国包涵两个方面:一是健全各种法律法规;二是对各种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我国很多法律的制度都是在舆论监督的促进或参与下进行的。如对“包二奶”这一社会现象的披露,催生了新的婚姻法,就是一个典型事例。而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置方面仅靠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威力,调动广泛群众参与。在反腐倡廉中,对重大案件不应是在处理后才作报道,而是主动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或者在问题发现之初,新闻媒介就积极参与,有意识地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这样才能使腐败者有所顾忌,起到惩一儆百的功效。

2.3有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舆论监督对于属于道德范畴的是非问题是一种很好的解决措施。诸如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范围内存在的问题,既不违法也不违纪,法律关不了,处分又够不上的,这时就需要发挥舆论的作用。因为舆论对于人们的思想、行为起到了一种约束、规范的作用。当前,社会的诚信陷入危机,虚假浮夸成风,封建迷信盛行,职业道德水平下降,拜金主义和社会不正之风猖獗。新闻媒介应该和这些腐朽思想。行为和道德观念作斗争,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3.改善舆论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结合中国的国情,面对新闻舆论监督的紧迫性要求,我们必须尽快出台《新闻法》以规范舆论监督所涉及的各方面的权利义务以及违法行为的惩罚规定,逐步实现舆论监督的制度化和法律化。调整舆论格局,使舆论机构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培育公共领域,为舆论监督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实现政府依法行政,使政府政策的民主化和法制化,公共领域的建立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促进新闻行业自律,提高新闻舆论界人员的素质。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媒体在进行舆论监督时要深刻认识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的规律,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新变化新趋势,不熟视无睹、不主观武断、不推波助澜,在掌握新规律的基础上,力求舆论监督的方向更准确,把握更适度、更科学,这样才能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要求下使舆论监督水平不断提升,以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为构建和谐社会负起传媒应尽的责任。

4.结语

舆论监督其实是一种新的官民对话渠道,领导干部对待舆论监督要科学理性化,要摒弃防范思维,做到热情面对不回避、真诚相待不敷衍、满足信息不推诿,真正尊重网络民意,坦诚对待网络民意。要善于发挥舆论监督反映民意的渠道作用,在认真核查的基础上,“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采纳正确意见,去除错误或破坏性的言论,以平等、坦诚的态度进行良性互动,努力提升政府公信力,保证网舆论监督沿着健康轨道发展,使其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建设性力量。

参考文献:

[1]邹清奇.《论行政法的低位与作用和依法行政的意义》,,200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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