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6 15: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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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实施科教兴街、人才强街战略,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巩固和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努力开创教育工作新局面。推进街道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社会和谐。
自评的主要依据
(一)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和计分方法(修订)。
(二)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备查材料及标准说明。
(三)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
自评的组织实施
开展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是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各有关职能部门参与,区教育局和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负责实施”的原则进行。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是一项常规性、制度化的工作,区级自评每年一次,市级复查至少每两年一次,省政府将根据区级自评和市级复查结果开展综合性督导评估。每年的区级自评参照本实施方案进行。今年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必须在年10月份完成区级自评,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
1、组织学习相关文件,解读评估标准与计分方法。
2、部署自查自评工作任务,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面启动“对县督导”工作。
3、对照评估标准,认真开展“对县督导”调研工作,制定实施工作方案。
4、调整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制定督导评估工作方案。
5、组织开展相关的业务培训。
6、印发相关材料,细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与工作任务。
(二)自查自评阶段(
1、各学校及相关部门按照评估标准,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形成自查报告及相关数据材料,于10月15日前完成并上报办事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办事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狠抓整改,做好补缺补漏和整改提高工作。
3、形成自评报告,上报区教育督导工作领导小组。
(三)“对县督导”自评迎检阶段
1、组织各评估小组采集有关数据,对有关数据进行核实,初步完成《省区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登记表》的填写工作。
2、学校协同做好相关备查材料的收集、整理、建档。
(四)市级“对县督导”复查阶段
1、市教育督导室对办事处教育督导工作进行指导。
2、区政府接受市级复查评估。
3、市级复查结束后,根据市级复查的反馈意见,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准备迎接省级督导评估。
(五)省级“对县督导”评估阶段
接受省政府对我区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
主要工作措施
二、检查督导标准
(一)基础工作扎实
1.领导体制完善。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本单位普法规划,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议程。“六五”普法启动及时有力,组织实施工作进展顺利。
2.工作机制健全。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工作制度健全,人员到位,职责明确。认真做好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分类指导基层工作。
3.工作保障有力。普法经费纳入单位预算,专款专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专职队伍建设和培训,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法制宣讲、志愿服务活动,确保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的认同和支持率≥90%。配备必要的法制宣传教育器材和设备。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活跃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围绕党和国家的重大部署、重大任务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基本法律和地方性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有声势、有效果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
2.“法律九进”活动广泛开展。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法律九进”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针对每一“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推进活动,落实长期工作实践中建立起的运作机制及责任分工,加强工作考核和交流,有效推进“法律九进”活动向面上拓展,“法律九进”活动成效显著。
3.重大节点法制宣传教育集中开展。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各专项法律的颁布实施纪念日,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认真开展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三)法制宣传教育感染力、影响力不断增强
1.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蓬勃开展。善于运用文化的力量增强普法效果,充分利用公共场所和公共资源,建立各种类型的法制宣传教育基地、阵地。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平台,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不断丰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制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宣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定期利用公共文化场所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
2.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注重依托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部门的窗口平台作用,结合法治实践中的鲜活案例开展宣传教育。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扎实开展“法治城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
3.积极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开辟法制宣传栏目。充分利用手机报、政务微博等现代传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视探索和运用新媒体、新手段,围绕城市最活跃的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互动活动,进一步扩大普法的受众面和影响力。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利用自身优势,开展有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时间步骤
检查督导工作从7月份开始,9月份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整改阶段(7月)。结合实际,制定检查督导方案和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检查督导各项准备工作。
(二)检查督导阶段(8月)。完成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包括检查的内容、形式、效果和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并上报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择机对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
(三)迎接上级检查阶段(9月)。各单位将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在此基础上,做好迎接县、市、省10——11月份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组织好迎检工作。将中期督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协调联系,确保迎检有序进行。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六五”普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努力使检查督导的过程成为凝聚各方共识,合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过程。
县教育局成立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四个督导检查组。督导检查组将依据《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县教育局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工作方案》,采取定期调度和随机实地督查等方式,全面督查各学校(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进展和任务落实情况,对任务完成进展缓慢、防控措施不力的学校(幼儿园)进行重点跟踪督查。督查的重点包括:各学校(幼儿园)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情况;领导坚守岗位和落实值班要求情况;在校师生疫情防控和在外师生排查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延迟开学安排和开学前防控准备工作情况;工—3—作进展日报及疫情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等。
二、实行领导包保制度,确保工作责任全覆盖
县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负责包保一个组。包保人要经常与包保学校(幼儿园)和单位取得联系,及时跟踪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帮助所包保学校(幼儿园)和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所包保学校(幼儿园)和单位的防控工作给予指导(局领导包保责任分工具体见附件)。
三、进行实地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责任和任务落地落实
组长:宋xx
副组长:田xx
成员:宋xx 刘xx 刘xx 王东xx
二、 具体分工及自查内容
项目内容
责任人
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田xx
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田xx
教材和教辅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是否在开课前将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教辅材料的选用是否符合《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田xx
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刘xx
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
刘xx
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7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
刘xx
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消除所有D级危房。是否建立高校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台账,尤其对高校老校区危旧房屋建立整治规划,及时维修、改造和加固,对D级危房是否及时封存并落实拆除措施。
刘xx
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王xx
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宋xx
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王xx
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刘xx
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切实加强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是否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进行电器火灾综合治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
刘xx
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制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和反警示教育。
刘xx
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王xx
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是否经常协调有关部门对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
刘xx
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情况。是否利用开学初对中小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是否突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教育重点,是否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宋xx
三、 要求
主体性原则。充分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尊重学校办学的自和创造性,指导学校依据自身的发展状况进行自我评估,促进学校构建、完善自我评估机制,增强学校自我反思、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体现学校在督导评估中的主体地位。
发展性原则。确立以学校发展为本的现代督导理念,注重纵向比较和过程评估,既对学校管理和发展水平作现状评估,又对学校下一轮规划作发展分析,更要通过督导评估,促进师生与学校相互依存、共同发展。
差异性原则。承认学校发展的差异性和多样性,评估重点、标准和方法因校而异,充分考虑属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等因素对学校的影响,全面分析和把握学校发展的基础和轨迹。
激励性原则。注重学校发展的纵向比较,把评估作为学校发展的动力。采取质性评估和量性评估相结合、评估结果公开并与校长绩效考核有机结合等方式,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评估在学校发展中的监督、指导、激励、促进作用。
二、评估对象
我区第二批实施自主发展三年规划的中、小学校。
三、评估标准
1.评估指标的设置
评估指标包括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
基础性指标参见《区中小学自主发展督导评价基础性指标(修订稿)》。它由6个一级指标和36个二级指标构成。基础性指标是根据国家教育方针、法律法规和我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制定的,体现学校办学的基本要求,具有法定性和统一性。
发展性指标是由学校依据本校三年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及年度指标自行编制的评估指标,体现学校发展性评估“一校一指标”的特征和要求,具有选择性和个体性。学校在编制发展性指标时要认真审阅对照本校三年发展规划,特别是目标体系和年度指标,充分顾及指标的本质性、可测(察)性、独立性和可比性。学校编制的发展性评估指标体系一般应由评估指标、评估内容、权重系数等构成,评估指标和内容不做数量上限定。
2.评估方法的采用
评估采用学校自评和评估组评估相结合的方法。
基础性指标由学校按照督导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实施自主发展三年规划学校终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自行组织评估,评估组对自评材料进行审核,不组织复评。进行基础性指标自评,旨在敦促学校依法规范办学,增强依法办学的自觉性和约束力。
发展性指标在学校自评基础上,评估组组织复评。
3.量化分值的确定
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量化评估的总分各为100分。
基础性指标量化分值由督导室统一确定,学校经自评得出量化总分,作为评估组综合评定的参考;发展性指标量化分值的确定因校而定,先由学校根据发展性指标的具体内容,确定指标的权重及分值,再由督导室组织审核认定,经学校自评和督导评估组复评汇总,得出评估量化总分。
4.评估层级的划分
综合学校自评和督导评估组评估意见,将评估结果分优秀和良好两个层级,得分在90分以上的学校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自评审核未达到良好以上的学校暂不进行督导评估,允许延期申请评估。
四、结果运用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并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确保我区在省级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进一步推动全区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管委会主任为组长的迎检工作领导机构(文件另发)。
三、主要内容、检查范围及时间
(一)主要内容
主要评估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领导职责、经费投入与管理、办学条件、教育发展水平与特色等方面,共22项指标。督导评估重点是近三年(年、年、年)管委会及有关职能部门教育职责落实情况。
(二)督导评估的检查范围
(1)相关部门:区党群工作部、管委办、教育体育局、财政局、经贸科技发改局、规划建设局、监察(审计)局、民生工程事务管理局、社区管理局、政法办、国土资源局开发分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地税分局、国税分局等。
(2)教育机构:区属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等。
(三)督导时间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3月15日—年4月16日)
1、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
2、制定迎接省级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各部门职责,召开全区迎检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3、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并将名单报管委会领导小组办公室。
4、开展业务培训,举办相关部门和中小学校有关人员参加的迎检业务培训班,组织相关人员到教育督导评估先进县区参观学习。
5、调查摸底。对照《省经济开发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评分细则》,摸清现状,找出差距。
(二)自查整改阶段(年4月17日—7月16日)
1、相关部门和区内各类学校认真学习领会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细则,对照督导评估标准和本单位职责分年段(年、年、年)总结教育工作成果,查找存在的问题,明确目标,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到人,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2、查漏补缺,对照督导评估标准完善各种器材、设备、设施,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3、相关部门、学校指定人员核准有关数据,收集各种资料,并按要求分类、汇总、造册,并全面整理好有关资料。写好工作总结和自查报告上交管委会领导小组办公室。
4、完成全区《省省级经济开发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统计汇总表》填报工作。
(三)检查指导阶段(7月17日—8月6日)
1、管委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认真对照督导评估评分细则,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出来的问题,限期整改。
2、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开展好校园文化、美化建设,为学校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3、突出重点,抓好薄弱环节的整改。
4、起草管委会汇报材料,写好区教育工作专题片脚本。
(四)复查提高阶段(8月7日—9月10日)
1、全面收集各项资料,完成迎检的各项工作。
2、邀请省市教育督导室来区进行过程评估。
3、集中精力抓好各项指标的巩固提高工作,全面完善过程评估中发现的问题。
4、完成乡经济开发区教育工作专题片的摄制编辑工作。完成乡经济开发区教育工作情况资料汇编。
(五)迎检阶段(9月11日—9月30日)
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检查。
(六)迎接省教育督导室“回头看”检查(11月上旬—12月下旬)
对省教育督导评估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做好迎接省“回头看”检查工作。
五、主要措施与要求
县教育局已成立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七个督导检查组。督导检查组采取定期调度和随机实地督查等方式,自2月2日起对全县各校(园)、民办教育机构和局直单位进行实地督导检查,掌握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进展和任务落实情况,对任务完成进展缓慢、防控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重点跟踪督查。
二、督查内容
1.对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及建立防控机制情况。
2.单位领导对疫情防控的掌握情况和落实值班值宿情况。
3.在校师生出门、返乡排查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经停重点疫情地区排查工作情况。
4.各校各园延迟开学安排和开学前防控准备工作情况;民办幼儿园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关停情况。
5.疫情防控预案的制定及防控物资准备情况。
6.通过各种通讯渠道对师生和家长进行疫情防控的宣传教育情况。
7.学校公共场所消毒杀菌和环境卫生整治情况。
三、责任分工
四、相关要求
每月至少督导一次,具体时间各组自行安排。
二、督导方式
采取自行督查与统一督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督导分组
由班子成员带队各组成员开展检查(见附件1)。
四、督导内容
详见附件2、附件3。
五、工作要求
1.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落实情况。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项目任务的分解落实情况,项目计划执行进展情况。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质量及工作真实性核实。
4.十一大类服务基本服务项目任务落实情况以及具体操作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
5.村卫生站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以及完成质量(每乡镇抽查2-3个村卫生站)。
6.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经费兑现情况。
二、督导方法
1.听取汇报: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困难;下一步工作计划。
2.查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的有关资料:主要包括是否按要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慢病管理、老年人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普通居民档案和专病档案存放管理是否科学、规范;免疫规划疫苗保障供应、安全接种及时效性;传染病报告管理的准确和及时情况、兑现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经费发放情况等级。
3.现场调查:上户核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走访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的满意情况。
4.向被督导单位及有关人员反馈检查结果和建议。
三、督导时间
1.10月—11月份开展年终考核和年初工作督导;
2.2月—3月份对公卫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
3.5月—6月份对公卫工作整改情况进行督导;
4.8月—9月份对全年公卫工作开展情况和迎检准备工作进行督导。
四、检查组成员
督导检查由县公卫指导中心具体实施,县卫生局领导带队,卫生局相关股室、县卫监大队、县疾控中心、县保健院、抽调部分乡镇卫生院公卫人员等组成专项督导检查组。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开展果品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通过专项行动,重点查处违法使用禁用农药和化学药品添加剂的行为和农药残留超标的果品,查清果品生产过程中投入品的使用情况,及时消除隐患,防止重大果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果品产业健康发展。全面增强果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果品质量监管能力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推动林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二、督导任务:
(一)开展果品生产环节的检查督导。检查生产过程中农药、化肥等投入品安全使用情况,产地周围企业排放有毒有害废水、废气、废料的情况,监督检查投入品登记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档案、索证索票制度情况。彻底清查果品生产过程中未经许可使用的投入品的类别、名称、来源、用途、用法等情况。检查果品安全生产制度执行及监管情况,果品生产记录和果品检测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是水果中使用的禁限用农药、化合物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开展果品储存、流通环节的检查督导。检查果品采收后存放环境,是否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及其它化学物质,在储存过程中防腐、保鲜剂和其它化学药品使用情况,储存果品来源及销售台帐登记情况。
(三)开展果品加工环节的检查督导。重点检查果品加工过程中的生产环境、果品原料来源、化学添加物品使用情况、产品质量检测情况、产品销售去向登记情况。
三、督导检查方法
本次检查督导采取“听、查、看”的形式:
1、听:听取县区工作汇报。
2、查:查看与检查督导内容相关的各种资料和图表。
3、看:实地查看和实物检查。现场察看果品生产基地生产情况,果品储存情况和加工运输销售情况。
四、督导检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