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5 09: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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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抽样调查结果推算,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261万人,比上年增加983万人,增长3.9%。其中,外出农民工16336万人,增加473万人,增长3.0%。住户中外出农民工12961万人,比上年增加377万人,增长3.0%;举家外出农民工3375万人,增加96万人,增长2.9%。本地农民工9925万人,增加510万人,增长5.4%。
(二)中西部地区农民工人数增长快于东部地区
从输出地看,东部地区农民工11191万人,比上年增加401万人,增长3.7%,东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42.6%;中部地区农民工8256万人,比上年增加314万人,增长4.0%,中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1.4%;西部地区农民工6814万人,比上年增加268万人,增长4.1%,西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26.0%。
(三)东部地区农民工以就地就近转移为主,中、西部地区以外出为主
从不同地区看,东部地区农村户籍劳动力中农民工占54.9%,其中,外出农民工占20.2%,本地农民工占34.7%;中部地区农村户籍劳动力中农民工占37.2%,外出农民工占24.3%,本地农民工占12.9%;西部地区农村户籍劳动力中农民工占28.7%,外出农民工占19.2%,本地农民工占9.5%。东部地区本地农民工比例高,而中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的比例高。
二、农民工流向及就业地域分布
(一)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数量较快增长
从农民工的就业地区来看,2012年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16980万人,比上年增加443万人,增长2.7%,占农民工总量的64.7%,比上年降低0.7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4706万人,比上年增加268万人,增长6.0%,占农民工总量的17.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4479万人,比上年增加263万人,增长6.2%,占农民工总量的17.1%,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
分省看,农民工就业地区主要分布在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省。与上年相比,广东、浙江、江苏、上海、河北、重庆等省市的比重有所下降。
(二)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总量增加、比重下降
在长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为5937万人,比上年增加109万人,增长1.9%,在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为5199万人,比上年增加127万人,增长2.5%,增长速度分别比上年快1.6和2.4个百分点。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分别占全国农民工的22.6%和19.8%,分别比上年下降0.5和0.3个百分点。
(三)跨省流动农民工所占比重继续下降
在外出农民工中,在省内流动的农民工8689万人,比上年增加299万人,增长3.6%,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53.2%;跨省流动的农民工7647万人,比上年增加174万人,增长2.3%,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46.8%。在省外务工的比重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
东部地区83.7%的外出农民工省内流动,其中在乡外县内占32%,县外省内占51.7%,跨省流动的仅占16.3%。中、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则是以跨省流动为主,分别占66.2%和56.6%。
(四)在地级市务工的农民工比重提高
从外出农民工就业的地点看,在直辖市务工的占10%,在省会城市务工的占20.1%,在地级市务工的占34.9%,在县级市务工的占23.6%,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务工的比重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在地级市务工的农民工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三、农民工就业情况
(一)农民工从业仍以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为主,从事建筑业的比重提高
在农民工中,从事制造业的比重最大,占35.7%,其次是建筑业占18.4%,服务业占12.2%,批发零售业占9.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6.6%,住宿餐饮业占5.2%。从近几年调查数据看,变化较明显的是建筑业,农民工从事建筑业的比重在逐年递增,从2008年的13.8%上升到18.4%,从事制造业的比重则趋于下降。
(二)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以制造业为主,比重略为下降
从农民工的从业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以从事制造业为主,占44.6%,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中、西部地区制造业比重分别为23.2%和15.4%,中部地区制造业比重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东、中、西部地区建筑业比重分别比上年提高0.5百分点、0.8个百分点和1个百分点。
(三)受雇人员的增长快于自营人员的增长,自营比重继续下降
在外出农民工中,受雇人员占95.3%,自营人员占4.7%;在本地农民工中,受雇人员占72.8%,自营人员占27.2%。自营人员主要从事批发零售业,占38.9%;其次是从事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占19.3%,从事制造业占11.9%,从事服务业占11.2%。外出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中自营人员所占比重继续呈下降趋势,本地自营和外出自营分别比上年低0.9和0.5个百分点。
四、农民工收入情况
(一)农民工收入增速回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农民工收入趋同
2012年末,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为2290元,比上年提高241元,增长11.8%,但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18元,增幅回落9.4个百分点。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为2286元,比上年增加233元,增长11.4%;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为2257元,比上年增加251元,增长12.5%;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为2226元,比上年增加236元,增长11.8%。另外,在境外就业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为5550元。
(二)在大中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收入水平相对较高
从外出农民工的从业地点看,在直辖市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2561元,比上年增加259元;在省会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2277元,增加236元;在地级市和县级市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分别为2240元和2204元,分别增加229元和222元。大城市的务工收入水平和增加额都要高于中小城市的水平。
(三)不同行业收入水平差别较大,住宿餐饮业和服务业平均收入水平较低
截止20XX年6月底,XX市外出农民工总数为37.01万人,占乡村总人口的比重为25.9%,占乡村劳动力的比重为51.47%。按外出从业地域分:县内乡外打工4.45万人,占12.02%;省内县外打工7.35万人,占19.86%;省外打工25.21万人,占68.12%。
1、外出劳动力比上年减少。受金融危机影响,今年上半年我市农村外出劳动力有所下降。监测调查结果显示,上半年,全市乡村总人口为142.94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44%,乡村实有劳动力 71.91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94%。上半年外出农民工37.01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2.29万人,减少5.83%。按外出从业地点分:到东部打工人数为23.14万人,减少1.03万人,减少4.25%;到中部打工人数为12.04万人,减少1.18万人,减少8.95%;到西部打工人数为 1.83万人,减少0.xx万人,减少4.33%。
2、一二产业减员是导致外出劳动力数量减少的主要原因。从我市外出农民工从事的行业来看,今年上半年我市外出农民工减少主要受行业减员因素影响,由于全国外出农民工均呈不同程度的回流,使我市外出农民原在外从事第一产业打工的人员大幅度回流。上半年,我市农民工外出从事第一产业的人数为1.01万人,同比减少1.29万人,减少56.12%;从事第二产业的人数为23.93万人,同比减少2.12万人,减少8.12%;
二、农民工外出呈逐月增加态势
为解决金融危机给农民工带来的就业困难,市委、市政府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切实引导农民工返乡就业或创业,加大了返乡农民工的培训力度,将农业部门的“阳光工程”、统战部门的“温暖工程”、扶贫部门的“雨露工程”、科技部门的“星火工程”、劳动部门的“技能就业计划”统筹起来,采取“招标定点、政府采购”的形式,实行项目化运作。同时,积极组织定点培训机构主动下乡镇、进社区,灵活设点办班,对需要培训的返乡农民工进行专业技能、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和维权等方面培训,为农民工再务工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打下了良好基础。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千方百计为返乡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务工提供岗位,主动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劳务对接,争取务工岗位,成效显著。
从农民工外出从业情况监测来看,我市农民工回流从20xx年9月份开始,到2019年2月底达到最高峰,之后农民工外出呈逐月增加态势。今年2月底,我市外出农民工人数为32.02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7.28万人,减少18.53%;3月底,外出农民工35.42万人,比2月底增加3.4万人,增长10.62%;4月底,外出农民工35.83万人,比3月底增加0.41万人,增长1.16%;5月底,外出农民工36.58万人,比4月底增加 0.75万人,增长2.09%;6月底,外出农民工37.01万人,比5月底增加0.43万人,增长1.18%。预计今年后几个月我市农民工外出人数还有增加的可能。
三、返乡滞留农民工再就业情况
到6月底,我市因失业返乡而滞留在家的农民工大约有2.29万人,这一部分农民工在各级政府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扶持返乡农民工尽早实现就业创业的多项具体举措帮助下,也基本实现不同程度的就业。从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20xx年4季度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着力改善农民工就业创业环境,XX县对返乡农民工做小生意一律不受注册资本数额限制,申办农民合作社实行零费制,还为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开辟了“绿色通道”。XX市积极鼓励和引导外出劳务人员返乡创业,在用工、小额贷款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到目前为此,全市自主创业800多人,带动就业0.5万人,占21.8%;约有0.72万人在当地的工程中打零工,占31.4%;就地从事种植业、养殖业1.07万人,占46.7%。
四、我市农民工再就业存在的一些问题。
1、缺乏有效的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没有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农民工相匹配的就业市场,很多文化水平不高、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的农民工就会盲目就业,甚至无法就业。从6月份的有关数据来看,近八成的农民工为自发外出打工,政府和中介组织不到10%,由此看出我市在关注本地或外地企业的用人情况,及时就业信息,有效地把剩余劳动力安置到位、输送出去方面做的还不够。
2.外出务工人员技能素质与现实需求差距大。调查表明,近七成的劳动力没有受到过专业培训,且有的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外出后只能做些粗活、脏活、累活,而相对收入又很低。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其原因一是对技能培训的认识不足;二是短期行为,急需挣钱;三是农民工对培训的质量和培训后就业的愿望不能有效得到满足。
3、农民工有创业愿望急需创业扶持。一些农民工反映通过多年的务工有了一部分资金积累,也认识到金融危机不是几个月所能好转的,他们总希望在家乡特别是依靠土地有所发展,但从事种植业、养殖业,规模小了很难有盈利,大了资金又难以周转。受项目和资金的双层影响,其创业之路较为艰难,急需政府在政策、项目和资金方面给予扶持。
五、做好农民工再就业工作的几点建议:
1.建立多种农民工务工信息平台。
目前农民工流动的组织化程度很低,大部分农民工外出是一种自发的行为,依靠的主要是自己的社会和亲属网络,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盲目性,增加了农民工外出务工的成本。除了农民工个体利用社会网络自发外出务工的模式外,劳务市场、经纪人制度、地方政府组织的劳务输出模式均可以发挥中介的作用。因此,政府建立以市场导向为基础的多元化务工信息交流平台,将农民工组织起来,将来自企业和市场的就业信息,通过政府的渠道,与农民工实现信息共享,使其能够应对市场变动的风险。既可以达到政府促进就业,避免农村剩余劳动力浪费,还可以利用市场信息引导农民工正确的自主择业,有利于实现政府、农民工、企业等“多赢”的局面。
人们教育水平越高,就越容易掌握各种工作能力,从而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最终获得更高的薪资。
(二)农村职业培训投资对城镇化的作用
对农村转移劳动力进行职业教育不仅能使其获得更高的工资收入与更好的就业前景,同时还能满足企业对技术技能型人才日益增长的用工需求。
(三)农村迁移投资对城镇化的作用
图1、表1,正是通过这种迁移投资,农民才得以进城务工,增加收入;更有甚者,通过进城务工,使农民视野不断开拓,汲取了更多的成功经验,为城镇化的推进提供智力支持。
图1 2008―2012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年度统计公告
表1 农民工数量 (万人)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农民工总量 22547 22980 24227 25283 26265
外出农民工 14045 14536 15337 15865 16339
(1)住户中外出农民工 11180 11568 12265 12587 12963
(2)举家外出农民工 2865 2968 3072 3278 3376
本地农民工 8502 8444 8890 9418 9926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二、当前我国农村人力资本投资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教育投资存在的问题
农村教育体系不健全,教育体制改革滞后。如表2,由表中可以看出,教育部门和集体办的学校数量最多,而社会和民办学校却寥寥无几。
表2 2011年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学校数
(所) 注册
学生
数(人) 结业
学生
数(人) 教职
工数
(人) 专任
教师
数(人)
总计 129530 50211202 51465876 521758 298332
职工技术培训学校 3049 3365040 3302902 67470 47898
教育部门和集体办 1392 1811091 1803700 45820 33833
其他部门办 919 1193335 1140310 12473 8002
民办 738 360614 358892 9177 6063
成人技术培训学校 103420 34969530 37946868 188523 94474
教育部门和集体办 100206 34024779 36791291 180779 89546
乡办 16419 16749524 18432746 67599 37844
村办 81384 14477588 15355601 95303 40421
其他部门办 2434 759777 974045 3432 1882
民办 780 184974 181532 4312 3046
其他培训机构 23061 18876632 10216106 265765 155960
教育部门和集体办 922 1037320 991477 10872 7965
其他部门办 2254 1830340 1795570 17557 9579
民办 19885 9008972 7429059 237336 138416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年鉴
表3 2012年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构成(%)
非农
民工 全部
农民工 本地
农民工 外出
农民工 >30岁
农民工
文盲 8.2 1.3 2 1 0.3
小学 33.7 14.2 18.1 10.2 5.4
初中 45 60.3 58.7 60 57.6
高中 7 13.0 13.5 12.4 14.5
中专 1.8 4.4 3.1 5.7 9.0
大专 1.5 5.3 3.4 7.6 12.4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二)农村职业培训投资存在的问题
农村劳动力缺乏专业技能和职业技术培训。如表4,通过分析表中数据可知,年龄层次越低,接受农业技术培训的比例也越低,但接受非农职业技术培训的比例较高。
表4 2012年不同年龄组农民工参加培训情况(%)
岁数 有过农业技术培训 参加过非农
职业技能培训 都没有参加过
16-20岁 4 22.0 74
21-30岁 6.0 31.4 62
31-40岁 10 26.5 63
41-50岁 14.7 22.8 69.2
50岁 14.3 16.7 74.2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三)农村健康投资存在的问题
饮食、健康的医疗保健水平低下。如图2所示,农民收入低,极少部分花在医疗方面,导致卫生机构收入得不到保障,而国家对卫生事业的财政支持很少,进一步使得医疗保健水平低下。
图2 2008-2012卫生技术人员人数
资料来源: 2012年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表5 监测地区5岁以下儿童和孕产妇死亡率
年份 新生儿死亡率(‰) 婴儿死亡率(‰)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城市 农村 城市 农村 城市 农村 城市 农村
2009 4.5 10.8 6.2 17.0 7.6 21.1 26.6 34.0
2010 4.1 10.0 5.8 16.1 7.3 20.1 29.7 30.1
2011 4.0 9.4 5.8 14.7 7.1 19.1 25.2 26.5
数据来源: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
三、改善我国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政策建议
(一)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加大农村教育的投入力度
政府要落实好以下方面:①改革教育经费保障制度,对经费的使用进行逐笔登记,登记明细账,并对其执行过程进行有效监督;②加强农村师资队伍的建设,改善农村教师的教学条件;③加大政策扶持,对贫困学子减免学杂费,提供生活补贴。
(二)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加强农技培训和科技推广
一方面,政府应该邀请具有某方面农业知识及技能的专家,对农民进行针对化的农机培训。另一方面,政府还应该定期组织成员下乡宣传农技培训的重要性与可行性,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各种农业技能培训,使这种培训在乡村能够得到更好地推广。
(三)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加强劳动力转移的监管
据国家统计局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6894万人。由此可见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主力,也是城镇化中市民化的主力。真正的农民工市民化不仅仅是让其住进城市,而是要真正成为市民。就目前来看农民工并未真正融入市民,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其主体地位的低下。农民工主体地位主要表现在经济上、政治上、精神文化上,这不仅仅需要提升农民工的生存技能,也要提高他们的维权、参政议政能力和精神素养,其途径除了有限的教育、培训之外,更重要的是需要足够、实用自学书籍。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在农民工中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为12528万人,占农民工总量的46.6%,占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农村从业劳动力的比重为65.5%。新生代农民工中,具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仅占6.1%,具有初中文化水平的占60.6%,具有高中文化水平的占20.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的占12.8%。可见新生代农民工具有一定的阅读能力和水平。但是目前农民工的书籍占有量很不乐观,通过对长春市200名农民工的调查显示,50%的农民工一本书都没有,拥有3本以上书籍的农民工也只占20%左右。这种现状无疑制约了其主体地位的提升。
一、目前农民工类书籍出版存在问题
(一)流通渠道不畅,限制了出版和需求
目前来看农民工书籍流通渠道很窄。首先,农民工书籍的出版在选题上并没有单独列出,基本上是放在是“三农”图书的大的框架当中。在我们的观念中并没有把农民工和农民区别开来,实质上农民工和农民已经有了实质不同,既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一部分。其次,就是农民工进入城市后,其工作地点比较分散、偏僻,致使弄农民工与书籍的接触机会很少,上图书馆和书店的时间和条件不便利。从图1中可以看到大多数农民工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工作,一般来讲这两类工作离繁华的服务区都较远,这也大大加大了农民工与书籍的距离,使农民工类的书籍在流通上受到阻碍。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整理。
出版商在流通不畅的条件下商业利益就会受到影响,所以出版这一类书籍的积极性也不高。有些出版商虽然参与农民工类书籍的出版,更多的是配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有关部门的活动和计划,如在培训书籍出版上主要是配合阳关工程等。所以出版商从利润角度来讲就要调高图书价格,而对于农民工来说,过高的图书价格极大的限制了购买欲望,这也是此类书籍流通渠道不畅的重要原因。流通渠道不畅既限制了农民工购书和阅读的积极性,也限制了出版商的出版的积极性。
(二)农民工专业类书籍内容不切合实际性,弱化了其经济地位
农民工专业培训类书籍是农民工提高生存技能和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但是大多数书籍过多的强调理论和专业,在书中往往涉及很多专业术语,这对于大多数农民工来说无疑就像天书一样难懂,更别提实际效果了。甚至有些技能培训书籍中首先阐述一些历史沿革、物理和化学原理等,使只有初中文化水平的农民工开卷就一头雾水,很难在农民工技能提高上起到明显的效果。在书店也不难发现,冠有农民工标题的图书很少,涉及农民工的一些专业性书籍也是放在大的专业柜台上,如建筑、化工、装潢等柜台上,并没有从农民工角度设计图书的出版,这也说明这类书籍实用性比较低。
(三)农民工政治类书籍短缺,弱化了其政治地位
政治素质是一个人政治心理和政治行为的综合体现,人的政治素质的高低是一个社会文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无疑一个集团的政治素质也是这个集团在社会上的社会地位的体现。提高农民工的政治素质关键在于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这也需要农民工参政议政类书籍的指导。农民工在家乡参政议政大多通过村委会来实现,但是当他们到城市打工之后,其参政议政意识逐渐淡化,原因在于一方面对城市参政议政环节和方式的陌生,以及对参政议政途径的不了解造成的。目前对于农民工参政议政指导类的书籍很难找到。人们更多的是把农民工当做弱势群体出版一些维权、法律援助等类书籍。
(四)农民工思想道德类书籍的缺乏,弱化了其精神文化素养
农民工出版的书籍从其需求对象来看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供有关学者研究和政府部门决策需要的调查报告和研究著作,如《中国农民工问题》、《中国民工潮的经济学分析》、《农民工与中国社会分层》、《中国农民工的政治经济学考察》、《中国农民工打工调查》等;另一类是供农民工阅读需要的培训、教育、咨询和娱乐等方面的书籍。第一类书籍农民工根本看不懂也没必要看,第二类书籍从出版总类上看更多地体现在培训、咨询等方面,如各种工作的培训指南、城市指南、法律保障、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书籍。而关于农民工了解职业性质和危害、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以及人文关怀的书籍很少。在出版中往往以城市居民为参照指标,把农民工定义为弱势群体和低素质,所以一些文学作品往往缺乏深度和教育关怀意义,出版一些内容肤浅的口袋书,缺乏农民工喜闻乐见的、通俗易懂又具有教育引导意义的阅读书籍。
二、农民工类书籍出版的对策分析
(一)拓展流通渠道
流通渠道的拓展是拉近农民工和图书距离的关键一环,也是提高利润,激发出版商积极性的重要方面。拓宽流通渠道需要调整图书发行方式,象“农民书屋”那样建立农民工流动书屋,适应农民工生活、工作区域分散和偏远的问题,送书到人。在书店经营方式上也要调整,设立农民工书籍专柜,强化对农民工的购书服务,可以考虑网上订书、送书活动。出版商也可与一些电商联合,拓展流通渠道。从政府角度讲,各有关部门可以采取补贴的方式降低图书价格,增加图书销售市场活力,激发农民工购书的积极性。
(二)明确图书定位
农民工是农民中文化素养较高,眼界比较开阔的群体,特别是以青年为主的新生代农民工不但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而且具有积极的接受新鲜事物和提高自我的心态,所以说农民工是农民中对知识需求比较强烈,阅读积极性比较高的群体。但我们在图书选题和出版上要定好位。
首先,在选题上定位为农民工。“三农图书”的选题要摆脱以前以农业种植、养殖为主的基调,要首先面对农民工进行选题。农民工目前迫切需要的书籍主要有提高技能方面的书籍(如建筑、装潢、保安、服务等)、生活知识类书籍(如入城指南、就业指南、居住指南等)、维权类书籍(如法律援助、劳动合同签订等)、休闲娱乐类书籍、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教育类书籍等。在选题上应该紧紧围绕这些类别,并以农民工的需要、文化水平进行图书定位。
其次,专业类培训书籍要定位为实用。另外在农民工图书选题上也要具有实用性,要以农民工为切入点,而不是广泛意义的农民。如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的《农民工进城务工指导手册》就非常好,也很畅销,其原因就是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现实问题。
再次,提高政治权利类图书的出版。政治权利类图书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权利咨询和维权类书籍。这类图书包括公民基本权利读本、法律咨询与援助、用工合同签订等。这类图书的出版要体现出实用性和通俗性。另一类图书就是权利参与类图书。这类图书主要包括工会和各团体组织的参与权利、参政议政权利等。鉴于这类权利的行使是在农民工不熟悉的城市,所以就要求要有专门的权力行使指导类书籍,包括行使方式、行使地点和行使途径等的指导。
最后,精神类图书要定位为人文关怀。农民工离开家乡后都会感觉到孤单寂寞,这也需要一些通俗而有质量的精神类读物作为精神寄托,所以这类图书要体现人文关怀。人文关怀就是要在图书内容设计上既要给农民工以精神慰藉,又要在内容中让他们感受到社会道德的正能量,而且也应该有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引导。让他们既能感受到社会的关怀,也能够提高自身的精神素养。
(三)强化数字化出版物的出版
据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组织实施的第十一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显示,2013年数字化阅读方式越来越成为阅读的主要方式,通过在线阅读、电子阅读器阅读、手机阅读、光盘阅读等阅读的人群占全国总人数的50%以上,这部分群体中中青年占大部分,在阅读方式选择上手机阅读人均每天阅读时间为21.70分钟,为最主要的数字化阅读方式,其原因在于其方便性和免费特征。据统计与2012年相比,表示能够接受付费下载阅读的人数下降1.4%,为38.7%。所以在出版方式上应该更重视于数字化出版物的比重。对于农民工来说,用手机阅读已是很普遍的现象。由于农民工更多的倾向于免费阅读,国家可以投入建立农民工电子阅读平台,推动电子出版物的发展。也可以以补贴的方式与各大出版集团联合推动电子出版,在此过程中也可以向农民工发放阅读卡等方式,激励农民工的参与,提升其阅读的积极性。
选题合理、数量足够、通俗易懂的农民工书籍不但能够提高他们的生存技能和精神文化素质,进而也能够提升他们的政治地位、经济地位。只有农民工的主体地位提高了,才能够使他们真正融入城市,推动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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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强.农民工与中国社会分层[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3]李奋生,李柱勤.进城农民工政治上弱势地位的表现、原因及对策[J].新农村建设,2012(06).
[4]庞琳.曾诚农民工法律实用图书出版思考[J].观点,2013(03).
1.1调查对象
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对东南沿海某省会城市部分企业、建筑工地,宾馆、超市、各大市场、餐饮业等服务性行业中工作的280名新生代农民工进行调查。
1.2调查方法
采用自行设计的专题调查问卷,调查内容包括新生代民工的基本状况、参保情况,参保意愿等。调查资料由培训合格的调查员进行现场调查,对填写好的调查表进行复核、补缺、整理,采取双录入数据核对进行质量控制。
2统计分析
以Epidata3.1软件进行数据的录入和核实,采用SPSS22.0软件进行数据分析,采用x2检验或两独立样本非参数检验对新生代农民工参与医保的影响因素进行单因素分析,采用非条件Logistic逐步回归分析新生代农民工参与医保的影响因素,α入选=0.05,α排除=0.10,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3结果
3.1新生代农民工参与医疗保险现状
参与调查的280名对象中,参与医疗保险的有195人,参保率为69.64%。其中,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有86人,参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有95人,参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有82人,参与商业医疗保险保险的有41人。未参与医疗保险的85名新生代农民工,调查其未参保原因如下:表示不知道是否能参加保险,也不知道何时参加占20.41%;流动性较大,不方便参加的占36.73%;认为自己年轻,身体好,没必要参加的占22.45%;认为参加保险手续太麻烦的占12.76%;因为没钱缴纳医保费用的占7.65%。
3.2新生代农民工参与医疗保险的意愿及需求
参与调查的对象中,对社会保障制度和内容不了解的新生代农民工占41.22%,比较了解的占51.25%,表示非常了解的占7.53%。在问及对哪种社会保险需求最大或认为最重要时,59例(21.07%)认为是养老保险,160(57.14%)认为是医疗保险,32例(11.43%)认为是工伤保险,27例(9.64%)认为是事业保险,认为是生育保险的仅有2例(0.71%)。在医疗保险需求方面,17.50%的新生代农民工希望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8.93%希望参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1.07%希望参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6.79%选择购买商业医疗保险,而15.71%的调查对象则不知道选择哪种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在医疗保险应缴纳的年费用方面,7.53%的调查对象接受30元以下,16.85%选择30~49元,28.32%能接受50~99元,33.33%选择100~199元,13.98%则能接受200元及以上的费用。
3.3新生代农民工参与医疗保险影响因素分析
3.3.1单因素分析。采用x2检验分析参保组和非参保组的性别、从事行业、生病时看病方式的差异是否有统计学意义,采用两样本的非参数检验分析两组的年龄、文化程度、到城市务工时间、收入、身体状况及对社会保障制度及其内容的了解程度是否有差异。参保组和未参保组的收入水平和对社会保障制度及其内容了解程度的差异是有统计学意义的(P<0.05)。3.3.2多因素分析结果。将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从事行业、到城市务工时间、收入水平、身体状况、生病时治病方式、对社会保障制度及其内容了解程度作为自变量,以是否参与医保作为因变量(否=0,是=1),采用非条件Logistic逐步回归筛选对新生代农民工参保的影响因素,α入选=0.05,α排除=0.10。收入水平及对社会保障制度及其内容了解程度是新生代农民工参保的影响因素,其中随着收入水平的增长,新生代农民工的参保率是逐渐增加的,而随着对对社会保障制度及其内容了解程度的增加,参保率反而是下降的
4讨论
目前我国推行全民参保,已经基本实现了全民医保。本次调查中发现仍有部分新生代农民工表示“未参加医保”,或“只购买了商业医疗保险”。分析原因如下:部分新生代农民工远在外乡,对在家乡已经参加的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型农村医疗保险是否参保情况不了解,误认为还未参保;部分新生代农民工流动性比较强,保险意识淡漠,确实未参医疗保险。单因素分析显示参保组和未参保组的收入水平的差异是有统计学意义的;多因素分析显示随着收入水平的增长,新生代农民工的参保率是逐渐增加的。新生代农民工由于收入较低,加上对社会保障的重要性以及维权意识缺乏,直接导致他们对社会保险的参保意识淡薄[2]。根据《2017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农民工月均收入3485元,相对收入不高,扣除生活消费、居住支出等,医疗保险的费用会对部分新生代农民工造成一定负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需要农民工与企业共同缴费,部分企业“阳奉阴违”,医保费用成为了农民工的个人责任,也增加了其经济负担。多因素分析显示,随着对社会保障制度及其内容了解程度的增加,参保率反而是下降的。调查中发现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对现行医保政策的“了解”比较片面,表示医保无用;或不满参保程序,认为接续困难,“换个工作就很难接上”……综上分析,为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率,建议与对策如下:
4.1强化劳动技能,增加工作收入
为扩大参保率,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参保的主动性,应着力于强化其劳动技能,提高该人群的收入。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尽管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水平普遍得到了提升,信息时代的社会背景也赋予了他们更多的知识获取渠道,但从目前状况来看,新生代农民工依旧是城市中的“知识弱势群体”[3]。应为新生代农民工建立更多各级各类的知识获取和培训渠道,使新生代农民工能够胜任各类工作,增加其工作的竞争力,增加其工作的稳定性,提高其收入,更有余力可以接受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甚至可以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此外,在保证医保基金可以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医保缴纳的费用。
4.2正面政策宣传,加强参保意识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民工进城的体制与政策研究”(项目编号:10XJY0014)
中图分类号:F2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7)02-0017-05
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农民工进入城市务工,到2015年,农民工总数达到2.77亿人,成为城市劳动力市场的生力军。然而,大多数农民工至今未能成为城市的永久居民,不能完全享有城市居民拥有的政治、经济与社会权利。对于农民工进城就业却不能享受城市社会福利与公民权利的现象,学者们称之为半城市化现象①。对于半城市化现象,国内外学者有过许多论述。1960年代以来,地理学者开始研究亚洲发展中国家的虚假城市化问题。他们认为,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城市化并未造就一个庞大的中产阶级队伍;相反,只是把农村贫困转变为城市贫困,有时会对穷人造成更大的困境,形成严重的经济、社会极化现象②。郑艳婷等(2003)论述了中国空间层面的半城市化现象,即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沿海地区形成城乡土地利用混杂交错的过渡性地域类型,这些地区产业结构和就业的非农化水平高,但产业、人口空间集聚程度比较低,呈现出“村村像城镇、镇镇像农村”的景观③。社会学者王春光认为,“半城市化”是介于回归农村与彻底城市化之间的状态,表现为各系统之间不衔接,社会生活和行动层面不融合,在社会认同上形成“内卷化”,农村流动人口的“半城市化”出现长期化的趋向,国家应把推进农村流动人口城市化纳入经济发展的对策中,以便将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解决民生问题、社会结构调整有效结合,打破中国农村流动人口“半城市化”格局④。
本文认为,计划与市场结合的双轨制改革模式是半城市化现象产生和延续的制度基础,半城市化现象及其背后的双轨制制度安排,在允许农民工在城乡间流动与就业的同时,也造成农民工进城的暂时性、摇摆性与非定居性,以及农民工福利与权利的非完整性。建构以农民工市民化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城市化模式,不仅有利于改变劳动力市场的双轨制,形成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也是消解中国目前存在的消费断层,扩大内需,推动产业转型与升级,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的内在要求和基本动力。
一、双轨制是半城市化现象的体制基础
半城市化模式是中国双轨制改革模式的体现和产物。半城市化模式,实际上是允许劳动力流动的市场体制与限制城市福利分享的户籍制度的结合,也就是在城市劳动市场与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中形成了市场体制与计划体制相结合的“双轨制”制度安排。
Lau, Qian and Roland(2000)认为,中国实行的是双轨制自由化改革,企业间的计划合同被保留和冻结在之前的水平,价格自由化则发生在超出计划合同的边际上⑤。杨开忠等(2003)认为,“双轨制”就是在不触动旧体制的情况下,先发展“新体制”,然后随着经济结构的改变,逐步改革旧体制;双轨制包括价格领域的双轨制改革、区域发展领域的双轨改革、国有部门与非国有部门的双轨制改革等⑥。林毅夫强调双轨制改革具有明显的优点,改革的反对力量少,对既有秩序破坏少,有利于经济稳定,对经济增长具有正面的作用,是一种帕累托改进式的改革⑦。在双轨制改革逻辑下,计划经济时期的企业制度和用工制度逐步转型,对劳动力形成明显的增量需求;限制劳动力流动的制度、统购统销制度被逐步废除,农村剩余劳动力陆续进入城市务工,农民工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向城市流动的自由和C会,逐步进入城市务工,成为城市劳动力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放松管制改革的受益者。劳动力市场的改革提高了劳动市场的灵活性与竞争性,降低了企业成本,促进了城市制造业、基础设施、投资的快速增长,成为推动经济高速增长的基本社会因素。
双轨制改革方案作为一种过渡性的制度安排,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有其独特的作用,但如果长期维持,其缺陷也是非常明显的。Lau, Qian and Roland(2000)认为,双轨制自由化的可争议之处是没有消除以前存在的经济人的租金⑧。林毅夫(2013)认为双轨制改革也存在明显的缺点,就是对既得利益者的容忍和妥协,造成一系列结构性问题,包括收入分配、消费结构的不平等等⑨。在双轨制改革逻辑下,在大多数城市,特别是大城市,限制农民工获得城市居民身份和权利的户籍制度仍未得到根本改变。劳动力市场发育具备了市场与计划相结合的双轨制的特征,由于双轨制改革并没有触动地方政府和城市居民的既得利益,地方政府没有动机改革公共服务体制,对农民工提供与市民无差别的公共服务。“在城市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福利领域,地方政府和城市居民已经成为城市化受益的既得利益集团,他们是城市改革方案的制定者和具体实施者,不可避免地具有强化自身权力和利益的倾向”⑩。例如,尽管城市户籍居民住房自有率已达84%,中国城市居民的住房自有化率已高于许多发达国家,而进城农民工的住房条件极为困难,城市保障房仍然倾向于向城市户籍居民分配11。地方政府和城市居民并没有因为在改革时期受益而大幅度补偿农民工,没有赋予农民工与市民同等的权益,在农民工集中的特大城市,城市政府反而成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发育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阻碍者。如北京市政府出台“以业控人”、“以房控人”、“以证(居住证)控人”等措施排斥与驱赶农民工等所谓“低端人口”;上海、广东等地利用积分入户政策挑选高学历、高资产的城市居民,将大多数农民工排斥在城市户籍之外。既得利益者的阻碍与财政分权体制的分割使得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双轨制并未随着经济增长与农民工进城而被打破,也不像制度设计者预期的是一种过渡性的制度安排,反而成为固定化、长期性的制度安排。
劳动力市场与公共服务供给领域的双轨制是半城市化现象产生与延续的制度基础。双轨制造成就业制度、收入分配、社会福利等方面的二元制度体系,强化了半城市化现象,成为劳动力市场发育与建构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的障碍。更重要的是,双轨制与半城市化模式不仅是中国过去30多年工业化与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动力,也成为中国近年来产能过剩、内需相对不足的制度因素。半城市化制度制约着中产阶层的成长与勃兴,不利于产业升级与经济持续增长。
二、半城市化模式是过去30余年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动力
首先,劳动力市场的双轨制与半城市化模式降低了城市准入门槛,促进了经济增长。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虽然难以获得城市户籍,但是在市场机制驱动下进城就业,劳动力市场的双轨制使农民工获得了比农村更高的收入,更多元的就业机会。在不断宽松的政策环境下,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中国的城市化率已经从1978年的17.9%上升到2015年的56.1%,城市人口增加超过5亿人,成为史前无例的人口大迁移。劳动力从农业向生产率更高的制造业、服务业部门转移,对中国GDP增长的贡献率接近20%12。
其次,半城市化模式推动了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发展,造就了中国制造业超级大国与出口大国的地位。随着劳动力自由流动制度的逐步确立,大量农民工进城就业。2015年,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从业的比重为55.1%(国家统计局2015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国农村流出的剩余劳动力与国内外资本相结合,发挥了中国劳动力众多的比较优势,推动了劳动力密集型工业的迅猛发展,为中国成为世界工厂作出了重大贡献,造就了中国出口大国与制造业超级大国的地位。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出口占世界总额的比重不到1%,2014年达到12.3%,已成为世界第一出口大国。2010年,在全球制造业总增加值中,中国所占比重为18.9%,高于美国的18.2%,已成为世界第一制造大国13。
第三,农民工进城就业推高了企业的利润与中国的投资水平。改革开放以来,在半城市化模式下,农民工的低工资与低福利对城市企业原有用工制度带来有力冲击,降低了城市劳动力成本,改善了企业的利润水平,提高了企业的积累与投资能力。同时,农民工在城市不确定的经济社会环境下就业,缺乏基本的公共服务与市民权利,具有很强的预防性储蓄动机。2015年,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3359元,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仅为1012元(国家统计局2015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不断累积的企业利润与农民工的预防性储蓄,推高了中国整体的储蓄率与投资率,高水平投资也是中国高速经济增长的基本动力。
第四,半城市化模式有利于城市政府集中财力投入城市建设,推动经济增长。在半城市化模式下,农民工虽然在城市劳动力市场就业,却仍然是农村户口,在多数情况下仅得到流出地农村的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农民工在城市自行承担了居住、医疗保健、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成本,基本上没有分享到城市居民的社会福利,没有给城市政府造成额外的财政负担。在城市经济和财政收入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城市政府通过维持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支出并没有明显增加,城市的公共支出范围并没有大幅扩张。城市政府通过有效地规避对农民工的公共支出责任,得以集中财力推进城市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发展本地经济。因此,中国城市日新月异的基础设施与城市面貌不仅得益于大量农民工直接参与建设,也和地方政府规避了农民工的公共服务支出从而造成城市政府的可支配财政资源较为集中与充裕有关。西方发达国家的地方政府则将财政收入主要运用于福利与社会事业开支,因而缺乏富余财力开展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
三、在新常态条件下半城市化模式不利于未来持续经济增长
在经济减速的新常态条件下,半城市化模式对经济增长的积极效应正在递减,半城市化模式内含的生产与消费、城市就业与社会融入、人口城市化与空间城市化的分离,不仅不利于维护农民工的福利和权利,也成为制约经济持续增长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制度障碍。
一是农民工在城市获得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福利不足,不利于形成持m扩大的中产阶级队伍。在半城市化模式下,城市政府与城市居民获得了高速经济增长与城市公共服务改善的大部分益处,却基本上未承担农民工所需的公共产品支出责任,农民工在城市获得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福利不足,致使农民工参与城市经济社会事务的人力资本积累不足,财富水平偏低,在城市定居的能力与意愿不足,不利于形成持续扩大的中产阶级队伍。首先,外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比例偏低,到2013年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比例未超过20%。其次,农民工在城市的居住条件差,居住面积狭窄,住房自有率低,很难获得城市的保障房,农民工从总体上不具备购买城市住房的能力,2015年仅有1.3%的外出农民工在务工地自购房 (国家统计局2015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农民工购房能力低下,导致城市住房需求增长放缓,多数城市房地产市场库存严重。第三,在半城市化模式下,农民工及其子女的教育与培训条件远不如城市居民。这不仅不利于农民工提高收入水平,顺利融入城市生活,而且必将制约企业创新能力与工艺水平提高,妨碍中国经济转型与产业升级。
在人力资本投资的各种类型中,除了迁移之外,农民工及其家庭成员的人力资本投资远远不足。农民工子女从幼儿园开始,就不能以本地居民的标准进入公立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虽对农民工开放,但那些较好的学校却不能给农民工子女实行同等待遇;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高中教育也不对外来人口平等开放;高等教育资源集中的省市往往将高考招生名额分配给本地考生,农民工子女必须回原籍参加高考,造成高等教育的机会不均等,阻滞代际的收入和社会流动14。农民工接受的培训不足,2013年,接受农业技能培训9.3%,接受非农职业技能培训仅为29.9%(国家统计局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农民工的教育水平偏低,2015年,农民工中小学文化程度占14%,初中文化程度占59.7%(国家统计局2015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水平与未来中国网络化、智能化、知识化的产业发展趋势不相适应,必将制约经济持续增长和产业升级。
二是在半城市化模式下,农民工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低下,造成国内总需求不足。2015年,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3359元,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为1012元(国家统计局2015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平均消费倾向只有30.1%。农民工将微薄的收入用来储蓄以应付未来不断增加的开支与不确定性,消费水平与消费意愿低迷。一方面,多年来大量农民工进城从事非农就业,使中国的生产能力不断提升,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制造业大国;另一方面,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农民缺乏基本的消费能力,从而导致生产与消费的梗阻,国内需求增长乏力,以至于中国过度依赖国际市场,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持续蔓延与发达国家再工业化的背景下,中国制造业出现严重的产能过剩。
在半城市化模式下,农民工虽然参与了城市就业与城市建设,但并未成为城市公共部门与优先发展部门垄断租金的获得者,被排除在1990年代以来住房制度改革、国有企业民营化改革与资产证券化改革的受益者之外。农民工虽然是城市产业工人的主体,在财富和收入分配中却处于低端和弱势地位,而地方政府和城市居民获得了改革以来大部分收入与财富增长的利益。据世界银行估计,中国最高收入10%的家庭拥有的资产占全国家庭资产的85%,他们的收入占全国家庭总收入的57%15。财富创造和财富占有的严重不均等意味着农民工制度的不合理和不公正性,半城市化模式制约着农民工的财富积累与投资能力,加剧了中国社会的收入差距,制约国内市场的扩张。
三是城市生活成本与社会服务的成本不断提高,推高了农民工工资与企业成本。农民工难以得到城市政府的公共服务,被迫自费承担城市生活与社会服务的费用。近年来,进城农民工用于城市教育、医疗与住房的费用不断上升。2015年,外出农民工月均居住支出人均475元,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6.9%(2015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城市生活与基本社会服务成本提高导致农民工工资要求不断提高,推高了企业用工成本。劳动力工资的过早、过快上升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中国的比较优势过早下降甚至消失,使中国经济过早出现去工业化的现象。
四是农民工进城速度逐步放缓,劳动力在部门间再配置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正在降低。在半城市化模式下,由于农民工得不到与市民同等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福利,城市生活成本不断上升,在农村经济与社会条件逐步改善的条件下,农民的进城意愿已不再像以往一样强烈,城市新增劳动力来源已不再大幅度增加。2013年,外出农民工增加274万人,比上年增长1.7%,2014年比上年增长1.3%,2015年同比仅增长0.4%(国家统计局2015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这表明尽管中国仍有38%的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远高于农业增加值在GDP中不足10%的比例,但是在半城市化制度安排下,农民工进城的速度正在放慢,劳动力在产业部门间的再配置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正在降低16。
四、深度城市化的制度变迁与经济持续增长
在双轨制与半城市化模式下,大量低成本的劳动力进入城市带来中国30多年的高速经济增长。但是,近期以来随着农民工工资上涨,制造业比较优势过早衰减,人力Y本的培养机制受到户籍制度等城乡分割制度的阻碍,城市市场发育不足,制造业产能严重过剩,农民工进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正在逐步下降,劳动力市场双轨制与半城市化模式的成本和弊端显现出来。解决这一问题的核心是逐步改革劳动力市场与社会保障制度的双轨制,打破地方政府与城市居民的福利垄断与既得利益,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完成农民工市民化即深度城市化。只有提高城市化的质量与深度,顺利推进城市化进程,才能为中国经济增长带来持续的需求与动力。
首先,实现政府职能与行为模式的转型,顺利推进双轨制改革。改革开放以来,在财政分权体制与双轨制制度框架下,城市政府逐步成为趋利的经济主体,偏离了提供普遍性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政府角色定位和职能,城市政府获得了双轨制模式下经济增长和税收收入增加的好处,却不愿意让农民工分享经济与税收增长带来的社会福利增加。因此,改革劳动力市场双轨制的关键就是改变地方政府忽视公共服务的趋利性、本位性的行为模式,使其有激励和财力从事均等化公共服务。具体来说,就是要改革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地方政府财权有限、支出责任过大的财税制度,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平衡的财税体制,塑造地方政府提供普惠式公共服务的财税激励。目前亟需强化中央财政在全国性公共产品中的供给责任,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民工市民化相挂钩的机制,根据城市所有成员的公共服务需求分配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同时,赋予地方政府与其事权责任相匹配的财政来源,逐步实施房产税、消费税、遗产税、环境税等税制改革,造就农民工市民化的财政基础。
其次,借鉴价格领域双轨制改革的经验,逐步缩小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的福利与权利差异,最终实现城乡之间、城市内部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价格领域双轨制改革的经验,在不降低城市居民福利的前提下,逐步提升农民、特别是农民工所享受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水平,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城市之间、城市内部不同阶层与人群之间的公共福利差异,最终使全国人民都能够享受到无差别的公共服务。惟其如此,才能减少大中城市的福利制度壁垒,减少既得利益者对农民工市民化改革的抵制;才能扩大内需市场,解决产能过剩问题;提高全民素质和人力资本水平,使中国逐步实现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第三,消除劳动市场不合理的管制和进入壁垒,建立城乡统一、自由的劳动力市场。户籍制度是城市劳动市场中最主要的管制性制度和进入壁垒,城市政府通过户籍制度分配稀缺的公共资源,只有逐步消除劳动市场的不当管制和进入壁垒,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强养老金转移接续改革,促进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才能建立城乡统一、灵活高效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2010)运用CGE 模型分析了农民工市民化对扩大内需和经济增长的影响,指出农民工市民化可促进消费和投资增长,改善消费结构,增加对工业品和服务业的需求17。王美艳(2016)利用2010 年城市劳动力调查数据研究表明,如果农民工转换为城市居民身份,按照城市居民的消费模式进行消费,但其禀赋特征保持不变,其人均总消费将大幅增长27%。如果将农民工的收入水平、养老保险覆盖水平和受教育水平等禀赋特征不断改善考虑在内,农民工的消费潜力将更大18。
第四,改革教育与培训制度,改善农民工及其家庭成员的人力资本。社会保障支出和人力资本投资应成为人口城市化支出的重点,这些投资将为中国产业升级与经济持续增长奠定社会与人力资源基础。中央政府已决定将9年制义务教育改为12年,这是提升农民工及其子女人力资本的深远举措。实行12年义务教育后,城市政府和公立高中就没有理由不接收农民工子女,当前亟需促使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这一决定。要利用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网络教育等多种手段加强对农民工及其子女的教育与培训,建设能够供农民工使用的普惠性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如社区活动中心、社区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等。以社区图书馆为例,图书馆为包括农民工及其子女在内的城市居民提供了学习与交流的重要社会场所,能够有效缓解农民工住房条件的不足。
第五,统筹兼顾、运用多种形式解决农民工的居住需求。在城市规划与城市建设进程中,应充分考虑农民工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为农民工预留住宅用地与生活空间。改革城市保障房制度,将农民工纳入保障房的供给范围,鉴于城市居民的住房自有率已大幅提高,各级政府应逐步将农民工列为保障房分配的重点。针对农民工的住房建设,加上相关基础设施投资、装修、建材、家具、家电购置等,将有效拉动经济增长。
注释:
① 王春光:《农村流动人口的“半城市化”问题研究》,《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5期。
② T. G. Mcgee, The Urbanization Process in the Third
World, London: G. Bell and Sons Ltd., 1971, (2), pp.134-135.
③ 郑艳婷、刘盛和、陈田:《试论半城市化现象及其特征》,《地理研究》2003年第6期。
④ 王春光:《对中国农村流动人口“半城市化”的实证分析》,《学习c探索》2009年第5期。
⑤⑧ Lawrence J. Lau, Qian Yingyi and Ro-land Gerard, Reform Without Losers: An Interpretation of China’s Dual-Track Approach to Transition,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98, 108(1), pp.120-143.
⑥ 杨开忠、陶然、刘明兴:《解除管制、分权与中国经济转轨》,《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
⑦⑨ Lin Rifu, Demystifying the Chinese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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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陆铭:《玻璃幕墙下的劳动力流动――制度约束、社会互动与滞后的城市化》,《南方经济》2011年第6期。
随着工业化进展的不断加快,农民工群体的扩增是一个势必会出现的现象,在党的十报告中有关于农村劳动力问题的明确指示,即应当积极探索多渠道的农民增收办法,使农民得到更多就业机会,解决他们的生存和生活问题。参考我国《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的数据可知,2014年,中国农民工群体的总数是2.74亿人,在我国人口中,农民工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重要而且数量仍在不断扩增的群体。尽管农民工数量巨大,但是大多都是低端劳动力,能够有一定职业技能基础的很少,而要提高农民工职业能力水准,就必须搞好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使农民工的自立能力得以提升,这才是彻底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
1 我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中的不足
(1)政府对农民工培训工作缺乏重视,投入较少
当前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并不是一项常规性工作,政府给予的关注和投入很少,根据《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的数据可知,我国曾经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仅为总人数的34.8%。出于成本考虑,政府很少就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给予资金支持,因此大多数时候不得不由农民工个人支付培训费用。而且由于针对农民工的职业培训活动很少,比较分散,有时农民工必须到较远的地方学习,成本更高,远远超出农民工的承担能力。最好的办法是以县为单位组织农民工进行培训,但是目前县财政对这一部分所列支的资金很少,而国家补助数额有限,不仅是培训时间很短,而且培训内容也并不具有针对性。
(2)企业很少对农民工培训提供经费
关于职工培训问题,我国的相关规定非常详细,尤其是职工培训费用的提取标准,而实际上大部分企业都没有按照规定执行,很少对此投入资金,或是所提取的经费并没有按照规定要求使用,往往是用作领导者的学习考察经费,农民工并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培训。也有许多企业,认为农民工只需要做一些简单劳动,而且不会长期留在企业,对他们培训等于是浪费,因此对农民工培训经费控制非常严格,不仅提取的经费额度很少,所提取的经费也并没有用于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3)培训机构专业性较低
当前我国针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并不少,但是这些机构运作并不规范,所开设的各类培训活动都过于简单,方式落后,所设置的培训课程也并不符合农民工实际就业要求。
2 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作用和意义分析
(1)缓解中国人口压力
我国人口数量众多,在十四亿人口中,农民要占一大半,农村的广大劳动力为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巨大的人力资源,但如果这些人力资源得不到有效管理和使用,对于经济也会有阻碍作用。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的作用在于,为农民工个人技能提升奠定基础,使其有能力满足个人和家庭生活所需,逐步改变单一的体力劳动形式,使其适应城市就业要求,逐步脱离对土地的依赖。通过开展各种技能培训活动,使农民工对城市工作要求和竞争形势有更明确的了解,能够通过个人的努力来学到更多知识,并将这些知识转化为就业优势。
(2)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助力
如果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能够不断完善,则意味着有更多的农民工可以在城市中找到合适的工作,不必再一定依赖土地谋生,农村劳动力可以适度转移到城市中,不仅丰富了城市劳动力资源,也解决了农民劳动力剩余的问题,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通过参加各类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农民工的视野更开拓,思想更开放,这也有助于他们反哺农村。
(3)实现国民经济的不断进步
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建设最大的人力资源保障,因而农民工的培训关系到社会经济进步和和谐发展,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推手,提升农民工的就业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民工的职业技能素质与城市进步和我国产业机构三者是保持同向变化的,前者对后两者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
3 如何完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1)明确政府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的重要职能,给予更多支持
第一,我国各级地方政府作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主要领导者和组织者,应当充分明确自身职责,从资金和人力、物力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同时也要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不能因为接受培训而让农民承受过多经济压力,既要确保农民有条件接受培训,也要确保这些培训活动是规范的、高质量的。第二,政府应当要求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针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制定专项方案,加强指导;第三,政府应当从优化农民工就业环境入手,为农民工在城市中的就业和生活提供更多保障,确保农民工权益的完整性。
(2)企业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供更多帮助
对于企业的农民工职业培训活动,政府是最重要的监管者,不仅仅是要让企业领导者明确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之于职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也必须严格要求企业拨出专项经费用于此项工作,同时应当对农民工培训成效实施考核,确保资金使用取得实效。
4 结语
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不仅关系到农民工个人,更关系到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政府、企业和培训机构在这项工作中都负有一定责任,应当共同努力,才能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一、“十二五”期间农民工流动和工资水平分析
1、农民工的行业分布新特点
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1-2014年外出农民工人数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2.1、0.4、1.3和0.4个百分点。从行业分布上看近五年制造业和建筑业一直是吸纳农民工最多的行业,2014年占到了53.6%,其中制造业占31.4%,建筑业占22.2%,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从业人员增加最快,占比11.3%,其它依次为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等。各行业工作时间2010年平均每月工作26-27天左右,每天工作9小时,2014年每月工作25天左右,每天工作8.8小时,劳动时间长,强度大。
2、农民工的低工资状况
2015中国农民工最新情况调查报告研究表明,农民工不希望成为城里人的原因中排在前四位的依次是“城市压力大,不如农村生活舒适”,“城市就业风险大,害怕失业后生活没有保障”,“城市房价太高,买不起住房”,“城市生活费用太高”。分析这些原因,主要还是收入低和社会保障差两方面。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公开数据(表1)显示,农民工平均工资水平年增速放缓,但增速维持在10%左右的较高水平。由于农民工工资基数较低,平均月工资仅有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的60%左右。工资虽然有所提高,但幅度不大。
二、农民工收入过低的危害
1、农民工收入过低,导致农民工群体贫困化,社会地位边缘化
农民工收入处于社会平均线下从事非农生产的最低层次。他们只能穿最廉价的衣服,吃最便宜的食品,租住最简陋的房子,业余文化生活单调。此外,由于收入过低,农民工社会地位被边缘化。农民工由于收入过低,交际面很窄,导致他们在城市可供利用的社会资源极为有限。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缺乏关系或组织帮助,要么忍气吞声,要么采用极端手段,不利于矛盾的化解和社会稳定。
2、农民工收入过低,阻碍了农民市民化,不利于消化城市剩余产能,延缓了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
按照刘易斯的观点,劳动力从农村流向城市,主要取决于城乡实际收入差异。刘易斯还估计,外出农民的收入要比留在原地高出大约30%以上,农民才会迁移城市;而当工资水平较低时,出于消极保护自己权利和理性考虑,农民工会返回农村。农民工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他们只能在较低层次的工作岗位上就业,接受较低的工资,而面对较高的城市生活成本,他们又没有足够的收入去接受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失去了寻找高收入的机会。他们即使节衣缩食,也无力完成物质积累,无法在城市购房,送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完成市民的转化。也阻碍了农民市民化进程。农民不能市民化,购房这一最大的需求首先受到抑制,紧接着装修、家电等一系列需求得不到有效挖掘,不利于消化城市大量过剩的工业产能,延缓了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
3、农民工收入过低,不利于农村发展资本的积累
调查显示,由于低工资、高房价和种种制度性限制,绝大多数农民工积累一些资金和技术后,终将返回农村。打工积累的资本是农村发展资金的一个重要来源。根据2013-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农民工月均收入的一半左右用于日常生活消费和居住开支,而另一半将是农村发展资金积累的重要来源。打工收入返回农村不仅提高了农村的消费水平,还缓解了农村建房、子女教育、农业生产等方面资金短缺的矛盾。
三、农民工工资过低的原因
1、制度性原因
户籍管理制度限制了农民工改变自己身份的诸多途径,如求学,招考等,也就从本质上阻碍了农民工从社会底层向国家机关、大型国企、事业单位等待遇较好的单位流动。此外,不同城市在就业管理制度上规定了就业资格,如学历,户籍;在社保、医疗、失业、工伤补助以及子女教育等方面与城里人的不同待遇,歧视外地求职者。在这些制度作用下,农民工进城几乎不可能进入国家机关,大型国企,留给他们的就业选择就只剩下了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劳动环境差,报酬低的低端制造业、建筑业、采矿业等行业就业。
2、组织因素
我国的工会在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有一定的不足,第一,农民工密集就业的中小企业工会组织职能不健全,甚至没有工会。农民工的组织维权成为盲区。第二,从工会的经费来源上看,个别单位工会经费来源于企业职工工资的按比例拨款,工会的行为要受到单位的财务制约,沦为企业行政的附庸,不可能为农民工维权。第三,农民工对工会缺乏信任,不愿意加入工会组织。
3、企业原因
珠三角地区的企业,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特色,很多企业靠低工资实现生产的低成本。长期以来,这些企业都是在假设劳动力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安排生产,利润空间狭小。因此,在产品价格一定时,工资上涨,势必会造成企业成本大幅度增加,利润也随之会减少,甚至出现亏损。
4、农民工自身原因
农民工大多数都只有小学初中文化且缺乏职业技能训练,大多只能从事简单体力劳动,这就使得农民工的工资只能保持在较低的水平上。与此相反,具有中高级以上的熟练工却成为企业努力争取的香饽饽。随着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深入,企业转型的升级,这种劳动力供需的结构性矛盾愈发明显。再者,农民工自身素质不高,严重影响了农民工获取信息的能力。据调查,目前跨省市流动寻找工作的农民工,其信息获取主要靠亲戚、朋友或老乡介绍。由于信息渠道有限,致使农民不清楚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不知道什么时候向那个城市流动最有效,不知道如何获取就业机会,更不知道如何推荐自己。
四、提升农民工工资水平的对策建议
1、提高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水平,提升农民工素质
提高农村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水平,提升农民工素质,是企业提高产品品质和服务水平的需要,也是农民工提高劳动生产率进而提高收入水平的需要。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从教育这个根本抓起。首先,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增加农村教育投资力度。农村中小学、职业中学改扩建应纳入相关主管部门的年度投资规划,逐步提高农村地区办学条件。其次,确保农村教师工资的按时发放,稳定高素质教师队伍,确保教学质量。再次,制定城乡间教师互换制度,制定政策鼓励城乡间教师的流动,农村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选拔本地区优秀教师到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学成回乡任教。最后,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短期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方面技能;对农村学生实行免费的职业技术教育,对于农村学生参加职业院校校内培训或认证,给以费用减免;尝试以多部门联合的方式,对从事非农产业的精准扶贫对象进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确实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提高收入。
2、沿海地区应积极发展先进制造业,提高产品品质
制造业先行的东部沿海地区企业应着力提高产品设计和加工工艺,提高品质和售后服务,打造品牌,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企业定价能力,增加利润空间。一部分有品牌影响力的企业应该尝试建立农民工的福利保障和提高机制,如率先向符合条件的工人提供住宿、孩子教育等福利,用制度激励的方式吸引高素质农民工。
3、积极促进沿海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内地转移,降低企业的劳动力成本支出
东部地区产业升级,一些如纺织、服装、塑料、水泥等传统产业已不具备竞争优势,有明显的产业转移动力。中西部地区要承接这些东部转移产业,首先要舍得投入,重点发展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承接产业创造硬件环境;其次,国家和地方政府在产业转移的过程中,要在土地管理政策、税收政策、环保政策等方面对企业产业转移给予优惠,吸引产业转移。
4、逐步取消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劳动力市场结构
二元户籍制度是历史遗留产物,应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进而逐步取消依附在城市户籍上的住房、医疗、教育、保险赔偿等一系列排他性的福利措施。特别是探讨建立并推广将满足一定条件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和购房补贴制度,为他们提供进城购房资金支持。这不仅能化解当前三四线城市巨大的商品房存量,还有利于加速农民工市民化。总之,要消除制度对农民工从事行业、工种、工资和福利待遇的歧视,同工同酬。
5、建立独立的农民工工会和三方协调机制
为从制度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和维权难题,就要在农民工密集就业的行业如建筑、煤炭开采,制造等行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普遍建立财务独立的农民工会组织,提高农民工的话语权。其次,建立企业、政府、农民工工会三方协调机制,形成政府、企业和农民工自我管理三结合的体系,是改善农民工管理现状的关键。即由政府、雇主组织和工会通过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运作机制共同处理所涉及诸如就业门槛、工资水平、劳动条件、劳动争议等问题,积极引导双方更好地实现其签订的集体合同和协议,指导帮助企业更好地通过协调机制来达到双方的目标。
目前,城市出现产能过剩,总的来讲是有效需求不足引起的,而引起有效需求不足的主要原因是,高达近1.7亿的农民工群体收入低下,市民化过程受阻导致。所以,只有多渠道提高农民工素质,消除限制农民工工资提高的各种障碍,加速农民市民化、居民化进程。在良好的市民化示范效应引导下,城乡人力资本才会有序流动,才能化解城市过剩产能,加速工业化进程,使中国由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迈进。
本文的新意在于,以“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以下简称“固定观察点调查”)微观数据为基础,结合其他统计数据,纵向连贯地考察受雇农民工的数量和工资的变化趋势,并尽可能与国家统计局“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相衔接;同时,在描述性统计上揭示一些新现象,结合我国经济发展情况分析变化趋势背后的原因,从而为研究受雇农民工提供基础性资料。考虑到农民工发展的阶段性,本文选取2003年作为考察的起始年。固定观察点调查由农业部组织,在全国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抽样调查,样本选择充分考虑了各省、区、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地域类型、农业生产结构类型,对考察农村、农户的变化情况具有典型代表性。固定观察点调查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连贯性和追踪性较强。该调查始于1984年,一直逐年调查至今,详细记录了农村劳动力的来源地、外出时间、从事行业、从业地点、收入类别等外出从业信息,通过对固定不变的村和户进行长期跟踪调查,准确了解家户的动态变化。这也是固定观察点调查优于其他一些专题调查之处。二是职业分类较细。借助细分的职业变量,可以将农民工细分为受雇农民工和自雇农民工,从而能以统一的口径来考察受雇农民工的数量和工资及其变动情况。
二、 受雇农民工数量变化趋势
为了使本文的数据尽可能与其他主要调查特别是国家统计局“农民工监测调查”中的口径相一致,本文将“受雇农民工”界定为:到乡镇外受雇于他人,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业以及其他个私企业,从事非农劳动6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受雇农民工有以下一些特征:农村住户,外出以乡镇为界,从事非农劳动6个月及以上,受雇于单位或个人。显然,这里的受雇农民工实际上就是“外出且受雇农民工”,是外出农民工(到乡镇外从事非农劳动6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中举足轻重的一部分。本文外出农民工的统计口径与国家统计局《2011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中外出农民工(在本乡镇地域以外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口径基本一致,尽管剔除了外出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但这部分人员的比例非常小,无碍于对农民工或受雇农民工数量总体趋势的把握。
本文对受雇农民工数量估算的具体思路如下:首先,根据固定观察点数据估算外出农民工占乡村劳动年龄人口的比例(以下简称“外出比例”)。本来比较合适的指标是“外出农民工占乡村劳动力的比例”,但由于笔者无法根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农户调查表”中的问题直接判断个体是否是劳动力,国家层面的乡村人口数和乡村就业人数也在调整譬如,国家统计局编写的《中国统计年鉴(2009)》中2008年乡村人口和乡村就业人数为72 135万人和47 270万人,而《中国统计年鉴(2012)》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进行调整后的2008年数据则分别为70 399万人和43 461万人。,而且乡村中许多人即使过了法定劳动年龄仍会参加劳动,因此考虑将“乡村劳动年龄人口”作为“乡村劳动力”的变量,而“乡村劳动年龄人口”则界定为“15周岁以上的乡村人口”。不过,年龄在15周岁以上的历年乡村人口总数也无法直接得到,笔者根据历年《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中抽样人数中的15周岁以上乡村人口占乡村人口的比例,乘以《中国统计年鉴(2012)》中历年的乡村人口数,估算出历年“15周岁以上乡村人口数”。其次,将外出农民工占15周岁以上乡村劳动力的比例乘以“15周岁以上乡村总人口”,得到全国外出农民工的数量。最后,根据固定观察点数据中受雇农民工占全体外出农民工的比例(以下简称“受雇比例”),进一步推算出全国外出且受雇农民工的数量。简言之,受雇农民工的推算公式如下,具体结果如表1所示。
受雇农民工数量=外出比例×15周岁以上乡村人口总数×受雇比例
(2)15周岁以上乡村人口总数根据历年《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2012)》计算所得。其他变量的数据来自历年固定观察点调查或计算所得。另外,表中的人口数是取整的结果,实际计算过程采用了更准确的数值,直接拿表中数据计算的结果会略有偏差。
根据表1的结果,可以发现农民工数量有三个重要变化趋势。
趋势一:外出农民工的数量从2008年开始总体上已出现企稳态势。从2003年到2007年,农民工数量从9 940万人增长至12 445万人;2008年至2010年,外出农民工的数量一直在12 000万到13 000万之间徘徊。为什么外出农民工数量会趋于平稳呢?从数据结构看,趋稳的直接原因是乡村劳动力外出比例的缓慢上升与乡村劳动年龄人口的逐年下降达到了相对均衡状态。外出比例从2003年的167%上升到2007年的217%,再到2010年的228%,2007―2010年的外出比例缓慢增长。相对地,15周岁以上乡村人口数在8年内减少了5 215万人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编《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12)》(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年版)的资料也显示乡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从2003年的595%下降到2010年的501%,降低了近10个百分点。,其中2007―2010年的平均增长率为-135%,人口数量逐步减少。正是这一正一反的力量使得外出农民工数量趋于平稳。乡村人口这种变化与我国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密切相关,随着农村并入城镇、农民工逐步市民化,乡村总体人口势必不断减少,况且许多农村优秀人才进入城市后也不再返回农村,乡村劳动力的减少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另一方面,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政策的不断放松以及经过这么多年的劳动力转移,乡村能转移的劳动力已基本转移,剩下的多是“613899部队”――儿童、妇女、老人等留守群体,可以说已经不存在大规模和高比例的可转移的劳动力。总之,外出农民工供给持续增长的能力已经式微,总量上保持相对稳定状态会成为近期的主基调。假如外出农民工比例和乡村人口数保持这种变化趋势(外出比例从2003―2006年的年均增长137个百分点下降到2007―2010年的037个百分点;乡村人口数的平均增长率则从2003―2006年的-034%扩大到2007―2010年的-135%,表明外出比例的增长速度跟不上乡村人口规模的减少速度),此消彼长之下,外出农民工数量很可能在保持几年的平稳态势后便进入下降通道。
需要说明的是,与国家统计局的外出农民工数量相比,本文的估算结果稍微偏小。国家统计局正式系统农民工相关数据始于《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至于2008年前的数据,国家统计局则没有专门公布过。不过,卢锋[2]曾转引过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2003―2006年外出农民工数量的数据,2003―2005年分别为11亿、12亿和126亿,2006年为13 212万人卢锋的外出农民工数量也是转引自其他资料,其中2003―2005 年的数据转引自盛来运2008年出版的著作《流动还是迁移――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过程的经济学分析》(上海远东出版社),这些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农调队。2006 年数据引自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2007年发表在《调研世界》的文章《2006 年全国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继续增加》。2008 年数据引自国家统计局网站的文章《2008 年末全国农民工总量为 22 542万人》,该数据和国家统计局《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的数据是一样的。2009―2010年的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2011年我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07年数据缺失,卢锋取了前后两年的平均值,为13 626万人。。从这四年的数据看,本文估算的结果每年都偏小约1 000万人,这很可能是因统计口径、抽样调查方式、推算估计方法等不一致所造成的系统性误差导致的。
在统计口径方面,本文外出农民口径不包括外出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员,而国家统计局包括了外出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员;本文采用的外出农民工口径为外出6个月及以上,口径较窄,而国家统计局在2008年前采用的口径为外出1个月及以上,口径较宽,这些必然导致本文的估算结果偏小。另外,在固定观察点数据中“家庭劳动力数”包括了超过劳动年龄但能经常参加劳动的人员,并按一个劳动力计算,而国家统计局将这部分人员按半个劳动力计算,这也会导致本文“外出农民工占比”偏低,进而造成最后估计结果的偏低。在调查方法和推算方法方面,不同抽样方法得到的抽样数据以及由抽样数据推算全国数量的推算方法的不同,会导致估算结果产生系统性误差。固定观察点调查的抽样原则在上文已有较详细介绍,国家统计局的样本则是每年轮换1/3,具体实施规则不详,而且是否像本文那样采用点估计的估算方法也无从得知,由此带来的抽样误差也暂时无法估测。不过,尽管在具体数值上存在一些偏差,但上述缘由产生的系统性偏差不会对同一套数据的趋势性变化带来影响。事实上,本文估算的2003―2006年期间外出农民工年均增长率为664%,与国家统计局632%的年均增长率非常接近,表明两者的趋势是一致的。这从侧面佐证了本文估算的外出农民工数量特别是趋势的可信程度。
从增长率的角度看,国家统计局的“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外出农民工数量的变化(增长率从2008年的35%下降到2013年的167%),也支持外出农民工数量开始逐渐趋于平稳的观点。其实,从毕业生进入劳动力市场的视角考察每年外出农民工的增量,同样显示外出农民工数量趋于平稳。我们可以大致将外出农民工的数量表示如下此计算公式只是一个粗略的估算,因为2010年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为100%,故公式中不包含小学毕业就进入劳动力市场的群体;另外,本专科的学生可以在入学的时候将户籍迁入学校所在地,所以用此公式计算农民工数量的波动可暂时不考虑本专科毕业生。此外,虽然公式中没有考虑毕业生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比例,但假如前后两年该比例变化很小,则最后计算得出的外出农民工增量和真实增量也相差不大,无碍本文的结论。:
外出农民工数量=(初中毕业生数-高中招生数)+(普通高中毕业生数-本专科招生数)+
普通中等专业毕业生数+职业高中毕业生数+技工学校毕业生数
那么,外出农民工的增量则为:
外出农民工增量=(初中毕业生增量-高中招生增量)+(普通高中毕业生增量-本专科招生增量)
+普通中等专业毕业生增量+职业高中毕业生增量+技工学校毕业生增量
根据《201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数据,2010年初中毕业生增量为-4735万人,高中招生人数增量为780万人,普通高中毕业生增量为-2929万人,本专科招生增量为2227万人,普通中等专业毕业生增量为2312万人,职业高中毕业生增量为105万人,技工学校毕业生增量为611万人。如此,可计算得到2010年外出农民工增量的大致估算数为-7643万人。同样,我们也可根据历年的统计公报数据算得2008―2012年的增量分别为-3765万人,-11972万人,-733万人,-7729万人。假如进一步考虑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农民工数量,农民工减少的数量可能更大。因此从毕业生视角考察每年的农民工流量,外出农民工的数量趋于平稳也是一个比较合理的结论。
此外,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的微观数据分析结果也支持外出农民工数量趋于平稳这个结论。CFPS是由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设计和实施的调查,样本覆盖25个省、市、自治区,目标样本规模为16 000户,调查对象包含样本家户中的全部家庭成员。该数据详细跟踪记录了个体、家庭、社区三个层次的社会、经济、教育和人口特征等方面的情况,是一套很有代表性的面板数据,可以较好地进行纵向上的对比分析。对CFPS数据进行分析后发现,2010年共有属于农村地区的抽样个体为40 135名,其中外出打工或工作的个体为4 730名,占比1179%;2012年共有属于农村地区的个体为39 858名,其中外出打工或工作的个体为4 522名,占比1135%。虽然CFPS数据的口径不是准确的外出农民工统计口径,但它从另一个侧面显示农村地区外出打工或工作的人员基本保持稳定。
趋势二:受雇农民工数量总体上稳中有升,但上升潜力已十分有限,一旦受雇比例保持不变或降低,受雇农民工数量就将趋稳甚至减少。在外出农民工企稳的情况下,受雇农民工数量还是从2003年的5 467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8 176万人,其直接原因是受雇比例在不断提高2008―2012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外出受雇比例分别为931%、936%、939%、948%、953%。相比之下,本文受雇比例偏低,所以受雇农民工的估算数量可能偏低,但这不影响对变化趋势的分析。此外,2007年中国家庭收入项目调查(CHIPS)的微观数据分析显示,在7 085个有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样本中,自我经营人数为1 593个,除去总体中家庭帮工388个后,自我经营比例为2379%,即受雇比例约为7621%。该比例更接近本文的受雇比例,因此,统计局的受雇比例数据可能偏高。。根据我国近十年来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受雇比例上升的原因可能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方面:(1)自雇或自我经营环境比较恶劣导致受雇比例提高。中国许多地方都不允许街头摆摊,时常发生小摊小贩与城管猫鼠游戏乃至事件,而街头摊贩是农民工自雇形式中最灵活,也是成本最低的一种方式。当这种自雇形式受到限制,就意味着自雇成本的增加或者说需要更多的原始资本才能跨过自雇的门槛,这就使新进入城镇的劳动力更偏向于选择受雇。另外,中国整体的企业经营环境在恶化[7],也会使受雇比例有所上升。(2)受雇比例在2009年出现了小幅跳跃,这可能与国家应对金融危机的措施有关。为了应对金融危机,我国于2008年底推出了“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其中大部分的资金投入到铁路、公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支持以及对廉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的支持,这些投资增加了对受雇农民工的需求。而自雇农民工受到金融危机冲击后可能面临失业,或者转为受雇农民工,从而造成受雇比例的小幅跳跃。(3)自雇农民工的收入往往高于受雇农民工,这意味着从经济角度自雇农民工更容易融入城市变成市民,“消失”在农民工的数据中,从而也会使受雇比例有所提高。但需要引起关注的是,受雇比例并不会一直上涨,尤其是在经营环境改善、灵活就业(比如开淘宝店这种就业模式)逐渐被人们接受时,且乡村人口减少的趋势会一直持续下去。因此,如果受雇比例在短期内继续小幅攀升,则受雇农民工还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一旦受雇比例不再上升或出现下降,受雇农民工的数量也将走向平稳甚至出现“拐点”。
趋势三:受雇农民工中青年农民工(35周岁以下)的比重在持续下降。青年农民工的比例从2003年的794%下降到2010年的650%,年均下降21个百分点,青年比重的过快下降让人诧异。为何会出现这一现象?本文认为可能存在以下两个层面的原因:(1)人口结构上,农村青年人口比重快速下降。对比“五普”和“六普”的数据可以发现,农村15―35周岁青年人口的比重由2000年的333%下降到2010年的282%,这直接导致了青年劳动力供给的减少。(2)就业结构上,青年农民工的就业期望和要求更高,从而增加了就业难度。上一代农民工是带着“工具”来的,新生代农民工(青年农民工的主体)是带着文凭和证书来的。这种求学和培训经历影响了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期望与职业选择,使得他们不屑于父辈所从事的那些脏苦累的工作,对工作待遇、工作环境、生活条件等都比较挑剔。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的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平均每人每年换工作045次,远高于上一代农民工的平均水平[8]。同时,新生代农民工离职原因也更加多样化,一定比例的新生代农民工仅因为“做这份工作时间长了所以就不想干了”即“职业倦怠”而随意离职。在没有成为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之前,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行为显得更具不确定性,更具游移的特征[9]。由于本文数据统计的是已经就业的群体,那些失业的青年农民工没有进入本文所指的“受雇农民工”这个群体,进而导致青年比重的下降。
三、 受雇农民工工资变化趋势及其比较
(一) 工资变化趋势分析
本文采用的“受雇农民工工资”(以下简称“受雇工资”)是指在外镇工作期间受雇于单位或个人而获得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各种补贴等现金和实物收入。该口径与国家统计局“农村住户抽样调查”中的“工资性收入”口径是一致的,反映了受雇农民工的外出劳动所得,不仅仅是基本工资国家统计局“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将“工资性收入”的口径界定为:农村住户成员受雇于单位或个人,靠出卖劳动而获得的收入。该定义中的收入包含了实物收入和现金收入两个方面,具体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实物收入应当折价,其中应得而未得部分也计算在内。。
本文对受雇工资的估算思路如下:因为固定观察点数据提供的是个体的日工资,故先估算出各个省市受雇农民工的日平均工资,再根据各省市的抽样人数,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全国的日平均受雇工资,再乘以30得出全国月受雇工资水平。然后除去通货膨胀(在此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表示)的影响,进一步估算全国实际月受雇工资。另外,我们还估算了全体外出农民工平均工资(外出农民工自雇或者受雇于他人而获得的收入,包括现金和实物收入)用来对比分析。
为了表明本文估算结果的可信度,我们对比了本文估算的外出农民工工资和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外出农民工工资(见表2),除个别年份的数值有略微波动外,大部分年份的数值基本是相同的,且两者的变化趋势基本一致,可见本文估算的农民工工资结果是可信的。
注: 国家统计局没有正式公布过2009年前的外出农民工工资的数据,此处的数据转引自卢锋的研究,其中2003年数据摘自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2004年发表在《调研世界》的文章《2003年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11亿人》;2004年数据摘自农民工城市贫困项目课题组2008年发表在《改革》的文章《农民工生活状况、工资水平及公共服务:对北京、广州、南京、兰州的调查》;2005年和2006年的数据摘自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2007年发表在《调研世界》的文章《2006年全国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继续增加》;2007―2009年数据摘自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编的2008―2010年的《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8―2010年版;2010年数据摘自新华网的报道《为了242亿农民工的福祉――我国农民工工作取得新进展》,2011年2月12日,http:///politics/201102/12/c_13729271.htm, 2014年9月30日。
本文估算的受雇工资结果(图1)显示,2003―2010年间受雇农民工名义工资从642元增长到1 448元,年均增长率为1231%,8年时间实现工资翻番。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后,2003―2010年的实际增长率为913%,说明即使控制了通胀的影响,受雇工资也有显著提高2007年工资的下降可能是受金融危机冲击的影响,因本文关注的是趋势变化,故在此不对某一年份工资下降的具体原因进行详细阐述。。本文受雇工资的估算结果和国家统计局“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中的受雇工资也比较接近。报告中2009年外出受雇农民工月收入为1 389元,2010年收入为1 645元,2011年为2 015元,年平均增长率为2044%,本文2008―2010年的年均增长率为1671%,两者比较接近因为统计局没有提供2008年的受雇工资,所以只能比较2009―2011年的年均增长率。。
图1受雇农民工和全体外出农民工工资变化趋势
但需要注意的是,受雇工资与全体农民工的工资(以下简称“全体工资”)虽然趋势基本一致,但仍有两个地方存在不同:第一,在绝对数值上,全体工资高于受雇工资。2003年全体工资为789元,比受雇工资高147元。第二,在增长幅度上,全体工资增幅要大于受雇工资。2007―2010年全体工资年均增长率为2301%,比同时期受雇工资增长率高1个百分点。两者的差异主要是由于自雇农民工收入要高于受雇农民工,在经济快速增长期,自雇收入的涨幅也明显快于受雇工资。可见,如果不加以区分而直接用全体工资来代替受雇工资,就会造成上文提到的“被平均”现象,使得受雇工资虚高,不能真实反映受雇农民工现状。
受雇工资的较快增长主要受到以下几个因素的驱动:
(1)生活成本上升对工资上涨的推动。生活成本包括在城市的日常支出、扎根城市的购房成本、社会保障支出、教育支出等各项开支。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我国各大城市生活成本也在不断上升,根据美国美世人力资源咨询公司公布的“2013年全球生活成本调查”,我国四大一线城市北上广深全部冲入了这份榜单前五十,而且四个城市排名与去年相比均有上升资料来自《京沪生活成本高过巴黎纽约北上广深排进前五十》,2013年12月19日,http:///fortune/201312/19/c_125881602.htm, 2014年9月30日。。各个城市的房价更不必多说,早已成为融入城市的“楚河汉界”。因此,高昂的生活成本必然推动工资的上涨。
(2)农民务农收入的增加对农民工进城打工的保留工资上涨的推动。务农收入是农民工进城打工的机会成本,对打工的工资会形成“棘轮效应”[10]。随着国家对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和对农业发展的补贴,特别是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务农成本明显下降,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我国农民每年减负总额将超过1 000亿元,人均减负120元左右参见《取消农业税》,2006年3月6日,http://test200603/06/content_219801.htm,2014年9月30日。 。同时,居民对有机食品、精品农作物的需求与日俱增,两相结合下,务农收入必然增长。可见,即使务农收入的提高不影响劳动供给数量,也会通过提高农民工保留工资推动受雇工资上涨。
(3)劳动力供求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我国实施了“四万亿”的大规模刺激政策。在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稳健的财政政策指导下,投资需求的快速反弹以及产能的迅速扩张,衍伸出对劳动力的旺盛需求,推动了受雇工资的较快上涨。而与此相对的是劳动力供给于2012年出现拐点。《中国人力资源发展报告(2013)》指出,2012年我国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的比重自2002年以来首次出现下降,劳动年龄人口进入负增长的历史拐点;同时我国劳动参与率也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由2005年的760%降到2011年的708%资料来自《人力资源蓝皮书:2012年中国劳动力供给现拐点》,2013年10月10日,http://.cn/txt/201310/10/content_30249229.htm, 2014年9月30日。。在供需总量变化的背后,我们还应看到供需结构的变化。新生代农民工有更高的学历、更好的技能,他们渴望融入城市,向往更体面的工作,对岗位的要求高于第一代农民工。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对技术工人的需求在增加而对普通工人的需求相对在减弱,需求的结构性变化也带来了受雇工资的提升。在供需力量此消彼长的情况下,受雇工资也就必然会上涨。
此外,国家提高低收入者收入的政策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2007年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比重”,全国各省市于2008年调高了最低工资标准,使2008年的受雇工资有了明显的上升。上述因素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持续对受雇工资产生正向影响,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受雇工资还会保持增长趋势。
(二) 受雇工资与城镇职工工资的比较
对受雇农民工工资的分析,一方面是观察其自身的增长幅度,另一方面则是与其他群体的比较,尤其是与城镇职工工资的相对水平。为此,笔者选取了5个农民工输出大省根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和本文估算的结果,四川、广东、河南、安徽、湖南5个外出农民工数量最多的省份被列为农民工输出大省。,将受雇农民工工资与城镇职工工资进行比较,发现农民工工资与城镇职工工资的差距并没有缩小,反而略有扩大(见表3)。以安徽省为例,受雇农民工工资与城镇职工工资之比由2003年068下降到2010年的056。可见,虽然受雇农民工的绝对工资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城镇职工工资增长速度更快,受雇工资的相对水平并没有提高,这值得我们深思。如果再考虑社会保障和公共品的分享程度,农民工和城镇职工的差距将更大。
在我国城乡二元体制背景下,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工资差异已被众多学者讨论过[1114],虽然人力资本水平、社会资本、努力程度都会影响工资差距,但制度壁垒仍旧是最根本、最不公平的因素。在职业进入初期,农民工进入垄断行业的机会就远小于城镇劳动者;入职后,受雇农民工也没有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和职业成长路径,这就必然阻碍受雇工资的自然增长。即使在竞争激烈的低端领域,刚入职场的城镇职工和农民工可能获得相同的工资,然而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两者的工资会出现分化。受雇工资与城镇职工工资的对比表明,我国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制度措施可能都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我国劳动力市场一体化进程仍旧任重道远。
(三) 工资的学历结构分析
笔者进一步分析了不同教育水平的受雇农民工工资的变化,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受雇农民工教育回报率出现一个阈值(大专水平),超过这个阈值,可以获得较高的人力资本回报,而低于这个阈值,人力资本回报基本无差异。具体而言,2003―2010年小学、初中、高中、大专的受雇工资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29%、128%、114%和126%,高中学历的工资增长率相对较低,这导致工资分布从“阶梯状态”变成了“跳跃状态”(见图2)。2003年各学历工资大致呈等比分布,初中是小学的108倍,高中是初中的112倍,大专及以上是高中的115倍;到了2010年,小学、初中、高中三组之间的工资差距在缩小,分别是106倍和104倍,而大专及以上的工资与其他三组拉开了差距,大专及以上工资是高中工资的123倍。
造成该现象的原因可能与能力差异、就业机会、职业获得以及歧视有关。高考作为一种筛选机制,将能力较好的个体筛选出来,故大专学历以上的农民工个人能力可能相对其他学历的农民工要高。同时,进入大专院校后又获得了更好的技术培训,能匹配较高要求的工作岗位,因而获得了较高的工资报酬。在越来越依靠技术进步的市场环境下,大专可能是进入高工资岗位的门槛,如只有大专及以上的农民工有可能成为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高中以下学历的受雇农民工由于个体能力平平又没有专业的技术水平,只能从事相似的体力劳动,学历提高无法带来很好的工资溢价。即使低人力资本的农民工能进入较好的企业,也只是在次级劳动力市场(临时工),要进入主要劳动力市场(正式工)还是需要大专以上的文凭,低学历导致职业发展路径和升迁机会受阻,使得工资增长过早触碰到“天花板”。另一个值得考虑的情况是,相比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农民工,高中学历的受雇农民工可能受到更严重的歧视[15]。城镇中对高中学历要求的岗位都留给了城镇居民,只将初中学历要求以下的职位提供给农民工,造成没有合适的岗位匹配高中学历的农民工,高中学历无法得到足够的工资回报,导致受雇农民工教育回报率在大专水平出现阈值。
图2受雇农民工各学历工资变化趋势
这种现象及背后的原因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流传于农村的“读书无用论”。如果人力资本的投资一定要达到大专及以上水平才会有正常的回报率,高中学历收入与初中学历收入又比较相近,那么在投资资本受到约束或预期无法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情况下,次优的选择便是完成义务教育后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这也解释了为什么2010年外出农民工中初中及以下比例高达77%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的《2011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
四、 思考及建议
受雇农民工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群体之一,也是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农民工市民化的根本。本文窥斑见豹,在统一口径的基础上,利用“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数据对2003―2010年受雇农民工数量和工资的变化趋势及内在原因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对该群体的研究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研究结果显示,外出农民工数量已进入相对稳定阶段,其保持稳定的直接原因是乡村劳动力外出比例的上升与乡村劳动年龄人口的下降达到了相对均衡状态,更深层的原因是城镇化、市民化导致了乡村人口的快速减少和劳动力的流动。在这背景下,受雇农民工也开始呈现企稳态势。虽然2003―2008年间受雇比例大幅上涨使得受雇农民工数量缓慢上升,但受雇比例不会无限上涨,而乡村劳动力的下降却是不可逆转的过程。可以预见,受雇农民工的供给也将进入稳定阶段。此外,受雇农民工中青年农民工(35周岁以下)的比重持续性快速下降,预示着受雇农民工数量的“拐点”可能就快来临。另一方面,受雇农民工工资虽然有了明显的提高,但相对城镇职工工资的差距并没有缩小,反而略有扩大,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制度壁垒造成的。此外,受雇农民工教育回报率存在阈值(大专水平)这一现象,暗示了受雇农民工可能遭遇比较严重的就业歧视,使得高中学历无法获得应有的收益,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外出农民工的学历以初中为主。
本文的研究表明,我国可能很快就会面临受雇农民工供给不足的问题,而解决该问题已无法从增加农民工供给这一途径入手。如何在经济转型的背景下同时解决受雇农民工相对供给不足、受雇工资偏低以及农民工市民化等问题,是“十二五”期间的重点和难点。本文认为,关键要抓住今后几年的相对稳定期,通过提高农民工人力资本和劳动力匹配效率来改善整个城乡劳动力市场结构,还需要通过制度的顶层设计来完善工资制度、户籍制度、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之间的协调。短期内,首先要打破行业进入、职业获得的户籍歧视,依靠个人能力来匹配相应的岗位;其次要加快职业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打通城乡间的信息不对称;再次对农民工的职业规划、晋升路径要和城镇职工一视同仁,让农民工工资有正常的增长机制。长期看,则需要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和人力资本投资,依靠技术进步来减少对低技术劳动力的需求。针对受雇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投资困境,政府需要在教育投入方面对农村儿童和农民工培训有更大的倾斜,尽可能让受雇农民工的教育水平提高到大专及以上,从而获得较高的教育回报率。人力资本水平上升还能提高企业生产率,改善生产结构,促使企业利润率的增加高于劳动成本的增加,重构我国“双高”(高劳动报酬、高劳动生产率)的新劳动力成本优势。
值得注意的是,本文的研究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首先,由于笔者暂时无法获得2011年之后的固定观察点数据,本文没有分析2011年之后受雇农民工数量和工资的变化趋势,这将是作者今后继续努力的方向。其次,从更广泛的视角对农民工进行结构性分析也有待未来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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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领的工资状况究竟如何?在所谓的“高薪”背后又有哪些尴尬?
蓝领平均月收入突破4500元
58同城的“2015年中国蓝领就业大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蓝领平均月收入已突破4500元,其中北京、上海蓝领平均月薪已超过5000元。
在蓝领中,有些是进城务工的农民。据国家统计局的《2015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去年,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比上年增长7.2%,达3072元。
记者从58同城处了解到,从热门行业来看,相较于从事普工、技工、纺织等侧重技术、制造行业的“工厂蓝领”,国内“服务型蓝领”群体正快速崛起。
月嫂、保洁等服务类岗位成为“香饽饽”。高兰硕士毕业后在北京一家媒体做编辑,请了24小时服务的月嫂照看宝宝。“每月给月嫂6000多,比我的工资还高。”她说。
陈增平是北京某网约车平台的专车司机,每天收入八九百,给公司五百,月收入在一万元左右。他说,“现在工资低了,在专车刚兴起的时候赚得更多。”
用工缺口大推动蓝领工资上涨
蓝领职位存在不同程度的用工缺口,这对推动蓝领工资上涨起到一定作用。
人社部的“2015年第二季度部分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状况分析”指出,全国十大城市岗位需求和求职排行榜显示,推销展销人员、简单体力劳动人员、营业人员、收银员、餐饮服务人员、机械冷加工人员、治安保卫人员等职业的用人需求较大。以上海为例,餐饮服务人员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高达9比1。
特别是春节前后,月嫂、快递员、送餐员等职位用工缺口较大,一些企业不得不通过涨薪的方式来留住员工。
北京某家政公司工作人员在谈及月嫂“高收入”的原因时说,首先,月嫂在上岗前需要接受婴儿护理方面的理论和技能培训,有一定专业性;另外,“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导致月嫂需求量增加。
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指出,近几年,劳动者的工资逐渐提升,其中有技能的蓝领工资上涨较快,因为拿到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能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
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表示,近些年,最低工资标准不断提高,劳动力成本增加,也是蓝领工资上涨的原因。
蓝领“高收入”背后的尴尬
虽然收入有所上涨,但工作时间长、福利保障差成为蓝领面临的普遍问题。
每天从早上7点半忙到晚上10点半,周末只休息一天――这是北京西城区快递员张城的工作节奏。他对5000元的月收入并不满意,“投入多、回报少”,而且公司没有给他缴纳社保。
更让张城不满的是工资不能按时发放。按公司规定,快递员一年只能领两次工资,从去年11月到现在的半年多时间里,他一分钱都没拿到。“有同事离职两个月了,被拖欠的工资还没领到。找了人社局,暂时没有结果”。
张城把大部分钱都寄给了内蒙古的家人,在北京“漂”了10多年,他每年回家不到三次。“想老婆孩子,可是不想回去”,他说,“县城里工作少、赚得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