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2-07-18 02:07:45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篇(1)

一、新《公司法》中财务会计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

财务会计报告是公司提供的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是公司各类利益群体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主要途径。财务会计报告的基本目标是系统、有重点地、简明扼要地向公司经营者、股东、债权人、潜在投资者、潜在交易对象和政府财税部门等使用者提供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必要的财务信息和会计信息,为其做出合理经济决策提供帮助。《公司法》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制度主要应该包括财务会计报告的制作、审核、送交、置备、承认、公示、验证等内容。我国新《公司法》在第165条、166条规定了财务会计报告的审验、送交、置备及公示制度。

二、《公司法》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制度的缺陷

尽管新修订《公司法》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制度方面取得了一些突破和创新,但在制度设计、指导实践操作和立法技术等方面仍存在着缺陷。具体体现在:

(一)财务会计报告的制作主体和责任承担主体不明

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公司法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承担应该根据公司各组织机构的权责,明确加以规定。但新公司法165条只是笼统规定,而对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制作主体、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如何承认以及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由谁负责,并未作明确规定,不利于明确责任、防范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二) 财务会计报告的审验制度未能区分对大小公司适用的不同

新《公司法》新增规定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需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增强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公信力和可信度,但这种审验制度过分注重其价值目标的“安全性”而忽视了“效率性”,没有区分公司的类型和规模大小,没有考虑到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所带来的“效益”与公司所承担“成本”的关系。由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外部监督固然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的监督功能,但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监督的成本也是不容忽视的。我国新《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要求所有公司都必须接受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无疑对那些规膜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了额外的负担和费用。而且由于抽样审计技术的采用,审计并不一定能够发现被审计公司账目中所有的问题。因此,对于那些股东人数较少并且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实行强制审计制度并“不经济”,不利于小公司的发展。

三、完善财务会计报告制度

(一) 明确财务会计报告的制作主体

我国新《公司法》对财务会计报告的制作主体规定不明,根据我国新公司法的规定,由董事会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所谓年度决算方案,是指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结果所编制的、尚未批准的公司年度会计报告。因而可以认为我国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是由公司会计部门编制,由董事会审核制定,董事会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对公司负责。建议我国再次修订公司法时,可以明确规定: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应由董事会审核制定,并对其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

(二) 明确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承担主体

公司法财务会计制度应该明确规定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等主体应如何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承担责任以及在财务会计报告由初步制定到最终承认的各个阶段应分别承担何种责任,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责任承担机制。

(三) 对小型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实行豁免制度

如前所述,我国新《公司法)规定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强制性的全面审计制度,存在着未进行类型化区分,未考虑成本与效率关系的缺陷。从国外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法定审计模式的演变来看,全面强制审计模式曾经出现过但逐渐被各国放弃。这是由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模式的选择与公司的类型、规模、所处行业有关。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特定行业(如银行、证券、保险业等)及具备一定规模的有限责任公司,因其财务会计报告所反映的信息或涉及国家的经济安全,或涉及潜在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或需要加强对债权人的保护,强制审计带来的“效益”高于“成本”,所以这些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模式应实行强制审计模式。而对于那些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财务会计报告所反映的信息并不涉及公共利益,其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模式就可以考虑以较低的成本进行,实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的豁免制度。

因此,待条件成熟,我国也可以考虑在今后修订《公司法》时借鉴国外的经验,增加对小型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实行豁免的制度,具体来说:

1.小型有限责任公司的界定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国外根据收入、资产负债表总额对公司规模进行界定的经验,我国《公司法》实行财务会计报告豁免制度的“小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界定为工业、建筑业、电子业销售额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商业及其他服务业年销售额5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

2.对小型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实行豁免的附加规定

(1)代表1/10以上资本的一名或若干名股东请求时,公司须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

(2)对实行豁免的小型有限责任公司,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由具有中计会计师资格的会计师编制。

(3)实行豁免的小型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制作人,必须在其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中附上声明,说明公司符合豁免的条件且未有代表1/10以上资本股东请求,并且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的人员须声明其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合法、准确性负责。

四、结语

本文主要针对新《公司法》中财务会计报告制度存在的不足,结合我国目前公司财务会计的实际操作,并借鉴国外相关立法的先进经验,提出了较为详细而具体的完善我国《公司法》中财务会计报告制度的对策和相关立法建议:在财务会计报告制度方面,要明确财务会计报告的制作主体和责任承担主体,并对小型有限责任公司的审计实行豁免制度。

参考文献:

[1]《公司法释义》编写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义.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

[2]江平主编.新编公司法教程(第二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篇(2)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制度安排包括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人、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时间、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财务会计报告质量的审查验证与认可、财务会计报告的公示等。

1.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人。我国《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属公司业务范围,因此财务会计报告应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编制。修订后的《公司法》时应规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并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时间。《公司法》第156条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在每个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这说明公司既要对外提供中期财务会计报告,也要对外提供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期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期限为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股东大会会前20日编制完毕,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公示。

3.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公司法》第175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利润分配表。《会计法》第20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将两者进行比较可以发现:①《会计法》将财务情况说明书单独作为财务会计报告的一个独立组成部分;《公司法》将财务情况说明书作为会计报表附注的一部分。②《会计法》明确会计报表附注是财务会计报告的一个独立组成部分;《公司法》不仅没有明确提出会计报表附注,而且将财务情况说明书作为会计报表附注的一部分。③会计报表名称表述不一致,依据《会计法》制定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将反映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变动的报表称为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法》则将其称为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因此,修订《公司法》时应注重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与《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协调一致。这里必须指出的是,《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6条规定,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12条对相关附表的解释是,相关附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补充报表,主要包括利润分配表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附表。补充报表指按不同基础编制的提供附加信息或其他信息的表格,如分部报表、增值表、物价变动信息表等,它不属于附注,而属于其他财务报告的。因此,《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12条的规定实质上是把附表与补充报表混淆了。

4.财务会计报告质量的审查验证与认可。修订后的《公司法》应明确规定:①公司治理结构层应设置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与权限。内部审计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审查验证应属于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属于公司的自我审查。②公司治理结构层设置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制度。在公司治理结构层究竟是设置监事会还是设置审计委员会的上,《公司法》须做出明确规定。无论设置监事会或设置审计委员会,都须明确规定监事或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命、职权、义务与责任。③制定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大会认可制度。董事会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审查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审查报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认可。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应制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对外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其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法》应规定注册会计师由股东大会任命,为公司的常任审计员,有权随时检查公司财务和参加公司会议,并承担与其职权相应的责任。

5.财务会计报告的公示。修订后的《公司法》还应规定公司在公示财务会计报告时应同时公示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二、公积金制度

公积金制度是国家干预组织的一种积极手段,有利于促进公司的生存和,维护债权人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进而维护秩序的稳定。我国《公司法》第177条、178条、179条和180条对公积金进行了制度安排。总体来讲,这些制度安排存在不清晰、不严密和不准确的缺点,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1.关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计提依据。《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这里没有考虑公司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若公司持续盈利无亏损,法定盈余公积金可按所得税税后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若公司当年出现亏损,下年度盈利,按《税法》以及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公司盈利应首先用于弥补亏损,补亏后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再按税后剩余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盈余公积。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只能持续五年,五年后须用所得税税后利润弥补亏损。

2.关于公司弥补亏损的顺序。《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而《所得税法》与财务制度规定,公司发生亏损时,应首先用以后年度所得税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弥补亏损的期间为连续五年;公司连续五年尚未弥补的亏损,所得税税后利润弥补;当公司无利润又需要分发股利时,公司可用法定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法定盈余公积金不足以弥补时,可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只有当公司当年无利润,需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时,公司为维护其股票信誉,须先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而后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可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但分配股利后公司的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3.取消公益金制度。《公司法》规定公司须提取法定公益金,并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此规定存在不合理之处,主要表现为:①侵犯了投资者的权利。根据产权制度,只有公司的投资者对公司资产有要求权,公司职工没有权利向公司所有者的资产提出要求权。②法定公益金专用于建设,而公司已不再具有社会职能。③公益金制度是我国由计划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产物,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它已经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篇(3)

一、财务会计报告的现状

现行财务会计报告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可以满足某些报告需求者某些方面的需要,然而随着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特别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现行的财务会计报告已经很难适应社会各方面的要求,尽管现在电算化会计软件已经普遍地应用于会计系统中,但其发展思路还是没有在根本上改变现行会计系统的传统性及其所提供会计信息原有的局限性。

二、现行财务会计报告的局限性

现行财务会计报告提供的会计信息单一,难以满足不同使用者的信息需求,在传统会计系统下,考虑到会计人员的工作量和提供会计信息所需花费的成本,企业不会为其他需要财务会计报告的各方提供非常详细的财务资料。报告使用者只能了解到企业非常有限的经济信息,因为企业只为他们提供了这些资料。另一方面,现行财务会计报告是通用的,它在形式和内容上都主要以股东为主要服务对象,在客观上忽视了企业其他相关利益集团所关心的信息的披露。然而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信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报告的使用者也对财务会计报告的信息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报告使用者内心所强烈需要的相关信息如企业员工素质、企业组织结构、市场网络分布、企业风险状况、知识产权结构等却很难得到满足。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使广大的报告使用者处于被动的地位,令他们难以做出正确的决策,从一定的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未来财务会计报告主要具有如下特性

(1)财务会计报告的实时性

在传统会计系统条件下,由于受制于成本效益原则,企业不可能去每天进行一次企业财务信息的披露。目前的财务报告频率仅限于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并且一旦发现经审计之后的会计报告还存在错误,企业可能不能够及时将该重要信息送给所有的报告使用人而导致“无效决策”,但采用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之后,由于服务器上已经存储了企业本年以及以前甚至到企业开办年度以来的所有经济交易信息,会计人员可以在需要明细账、总账、会计报告的时候实时生成,在减轻会计人员工作量的同时又最大限度地提高了会计数据的准确性。报告使用者也可以在最短的时间里拥有企业的最新的财务会计报告。

(2)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多维性

在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下,会计人员的职责范围可以简单到仅限于交易事项的录入,企业管理部门完成对企业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录入。从而,会计信息系统中包括了所有与企业有关的财务信息以及非财务信息。财务信息主要是常规的会计报告信息,而后者则可以延伸到报告使用者所想了解到的几乎所有信息。如:①企业管理当局对财务与非财务信息的分析;②企业产品的构成情况以及销售状况;③企业管理层人员的相关信息;⑤带预见性的信息:如为完成一定任务所拟订的投资计划、生产计划、销售计划等。

(3)财务会计报告信息呈现的多样性

在传统会计系统下,财务会计报告只会局限于企业提供的一种形式,报告使用者只能被动地进行接受,但在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下,报告使用者却可能根据自己的特定要求来定制财务会计报告,通过强大的数据库存储,再经过简单的查询条件的设置,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可以只显示特定的会计报告项目,根据个人的要求来进行汇总、

进行分类、显示明细等等,而不会再出现像传统会计系统下所独有的单调及不便。

四、具体的多样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会计报告数据显示的多样性,报告使用者可以得到企业的特定时期、特定时间、特定项目的详细会计报告,或者是只有汇总数据的会计报告,或者是不同年度期间之间的比较会计报告,任由报告使用人的要求而定。

②报告使用者可以获得多种不同会计核算方法下的比较会计报告,遵循可比性原则,要求相似的企业就同种事项所采用的会计核算方法一致,遵循一致性原则,则要求企业前后各期所采用的会计核算方法一致。但如果报告使用者需要企业采用不同核算方法时所产生的影响的比较报告时,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便提供了很大的便利,这在传统会计系统条件下是不可能实现的,除非企业做两套帐,甚至多套帐。

③计算机会计信息处理系统可以生成指定企业不同年度的特定时期、特定时间、特定项目等的对比会计报告。

④财务会计报告的强大预测性。

篇(4)

关键词:

大数据时代;财务会计报告;会计信息;问题

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书面文件,财务会计报告的主要体现形式是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告是会计核算的一种专门方法,是会计主体提供会计信息的主要手段,是会计核算的最后一个环节。会计核算工作,经过原始凭证的审核、记账凭证的填制以及各类账簿的登记,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分散的、无条理的、不系统的。为使企业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层,以及企业外部工商、税务、银行等行政管理部门了解掌握企业经营活动动态,需要通过财务会计报告形式来进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财务会计报告的报送形式也在不断变化,从手工填制、计算机打印到通过互联网传输,及时性、准确性不断提高。互联网、大数据下,借助云计算技术,会计核算手段更加先进,财务会计报告从事后编报转为实时编报成为可能。会计核算环境的变化,需要应对一些新问题,保证会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现行财务会计报告的现状与问题

财务会计报告是会计主体经营管理活动情况的概括总结,是企业管理者进行经营决策的依据,是投资者、债权人规避投资风险的重要参考资料。在国际国内市场风云变化下,经济运行步入新常态,企业经营风险飘摇不定。及时准确掌握会计信息,进行正确的预测决策,是企业管理层迫切需要的。现行财务会计报告还有许多片面性和局限性。

(一)财务会计报告信息内容不够充分

财务会计报告是了解掌握企业情况的最主要信息来源渠道,只有充分全面的财务会计信息,才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尽管会计核算手段从手工到电脑到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时代,但财务会计报告体系依然如故,没有什么变化。企业信息披露不够充分,直接影响经营业绩的反映和监督效果。财务会计报告信息还停留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阶段,缺少预测性、前瞻性信息,缺少风险披露和影响财务状况的非财务信息,缺少企业社会责任信息、低碳环保绿色会计信息等等。

(二)财务会计报告信息披露方式单一

财务会计报告的具体体现形式是财务报表,会计主体的财务报表主要是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财务会计报告的信息披露方式单一,不能满足各个层次使用者的需求。一成不变的报表格式,固定的项目数据,无法满足千差万别的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个性化需求。财务会计报告的最初设计,服务对象是企业投资者,忽视对其他利益相关者所关心问题的披露。债权人、行政管理机关、上级部门,关心企业的角度各一,了解企业信息的内容不尽相同。解决会计信息使用上的差异,满足不同需求,是会计信息披露的新课题。

(三)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缺乏时效性

知识经济、信息时代,时效性占有重要地位。会计工作特点是事后工作,财务会计报告报送延后进行,导致会计信息缺乏时效性。传统财务会计报告是手工完成的,同时受股利分配工作按年度进行的影响,财务会计报告的完成周期均耗时较长。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要在下一年度的第一季度后才能完成,中期财务报告也会延时两个月。市场经济瞬时万变,这么长的报送周期,财务状况会发生很多新变化,进行正确预测决策缺乏有力依据。同时,长时间的报送周期,为企业的幕后交易提供了时间条件,资金的时间价值也被忽视。

(四)财务会计报告信息可靠性难以保证

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处处需要讲诚信。可靠性是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一直以来,一些企业甚至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受到诟病。财务会计报告虚假,会计信息失真,是危害国家、投资者、债权人利益的大问题。企业经营者为达到粉饰经营业绩的目的,常常借助期末会计核算中的配比转账机会,带有更多的主观性,收支确认、计量随意进行。财务会计报告的过度粉饰,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作出正确判断,影响宏观经济的预测和决策,减少国家税收,扰乱正常经济秩序。

二、解决大数据下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措施

市场经济形势下,企业间竞争激烈,经济信息瞬息万变,财务会计报告的时效性、有用性格外重要。随着会计核算手段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财务会计报告要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创新发展,提高服务水平,满足需求。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为了使会计工作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财务会计报告将扮演重要角色。

(一)提高财务会计报告内容的完整性

完整的会计信息才能全面、准确反映企业发展情况,为投资者、债权人、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预测、决策提供依据。相关部门要结合经济快速发展的实际情况和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需求,及时调整财务报表的内容构成和项目设置。遵循重要性原则,对可以合并的债权债务等项目进行调整,新增那些具有经济发展时代特征的项目。为适应不同会计主体的需要,应当增加一些空白项目,以备个别企业的特殊需求。对内容表达含糊的项目进行重新设置,避免填报或使用者的误读。例如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项目,应当直接列作“固定资产净值”,或者通过“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分别反映。

(二)建立多样的财务会计报告披露方式

信息社会和互联网时代,人们的生活节奏不断加快,了解社会经济发展的数据情况,能够有多种形式和手段。简单明了的会计信息,通过快捷的技术手段传播,可以减少财务报告使用者的阅读时间,更轻松、更快速做出评价和判断。传统的表格数据,可以在数据处理时自动生成示意图、曲线图等形式,使得提供的信息更加直观和形象。为适合不同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需求,应报送不同风格、不同格式、不同数据角度的报表。当然,报表之间需要有内在的关联,避免造假情况的发生。同时,也应照顾到统计部门的需求,在报表系统设计上能够完成统计报表的填报任务。

(三)提高财务会计报告的时效性

互联网让世界变成地球村,信息传播手段的不断翻新,对提高财务会计报告的时效性成为可能。及时的会计信息才有价值,才能适应瞬息万变的社会经济发展,才能做出正确的预测和决策。改变传统的财务会计报告的报送周期规定,借助信息技术,应当采用定期报送和实时报送并存的形式。压缩财务报表尤其是年度财务报告的报送间隔,为使用者提供及时的会计信息。对会计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数据,进行及时处理,自动生成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实时报送。需要进行数据深加工,借助人工分析的定性内容,可采用定期报送形式。

(四)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的可靠性

财务会计报告是会计主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报告性文件,是会计信息使用者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主要手段。准确无误的财务会计报告,才能让企业关联方和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正确判断。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和传输方式,也离不开人的操作。要提高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创造良好和谐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让会计人员安心工作,没有后顾之忧,没有来自工作之外的干扰和压力。保证财会人员队伍稳定,确保会计核算工作的延续性。表彰工作兢兢业业,责任心强,制度、政策落实到位的会计人员。对那些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财务会计报告的人员及时惩处。

参考文献:

篇(5)

在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和以知识驱动为基本特征的崭新的经济时代。对于企业所处的财务环境受整个经济环境的影响,也发生了较大的变革。财务与会计作为企业中一项重要的管理活动,如何面对变化的环境,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是需要我们不断研究的一个课题。

一、目前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存在的问题

1.信息的不完整,不能满足使用者的需求。现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信息的不完整性。这是由于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企业内外环境的变化,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使用者大大增加,除了企业直接投资者,债权人外,还有政府、顾客、社会伙伴、社会公众等。而现行的企业财务报告由于在向使用者提供时通常不会报告与交易无关却于某方非常重要的会计信息,因此对某方面信息的缺乏,即时不会影响与之相关的利益方,但是对企业日后的经营决策,其他使用者的使用有着消极影响,因此无法满足各利益方的需求。

2.非实时性。现行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大多侧重历史数据的统计,因为是一种非实时性的记录,因此其时效性受到很大的影响。尤其是一些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周期较长,时限过宽,年度报表要求年度末四个月报出,可想而知这样的信息的滞后已经不能满足企业及相关方面的快速决策、投资评估等经营组织的需要。基于这样的信息所做的决策的可靠性也就大大降低。

3.信息不确定性,可靠性较低。一方面表现在现有技术的发展,还不可靠的计量人力资源、知识产权等这样的软资产;另一方面,财务报表项目内容中本身就存在估计判断的成分,难以确定数字准确表达其涵盖意义;再者,现行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还有粉饰的成分存在,虽然会计提供单一准确数字的报表,但是不同使用者根据自己需要对之进行的不同再分析,再加工,再粉饰,进一步降低了报告的可靠性。

4.侧重总结,忽略分析,缺乏预见性。正如我们所知道,现行财务会计报告侧重于历史数据的总结,大多只是各种报表,数字的罗列,虽然经过会计信息的处理和分析,但是这种基于历史成本的会计报告无法具有对未来企业发展决策状况的分析,缺乏预见性,无法预见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尤其是对价格波动性强的金融工具,无法呈现及时的预警,致使监督管理部门或者企业造成决策失误等严重后果。

5.过分强调利润分析,忽略其他信息。这些信息一方面包括资产负债的分析,企业实际现金流量状况等财务信息,一方面也包括企业的社会声誉、社会责任、以及货源,销售等渠道的相关信息。也就是说从现行报告上看,使用者无法通过这些方面的信息展示了解该企业的财务状况。这也是现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局限。

6.会计行为缺乏规范和制约。会计行为对财务会计报告的影响不言而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企业制度的普遍推行,对会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会计行为规范必须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另一方面,目前一些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着粉饰行为甚至是弄虚作假,这是谋求企业短期利益或者私人利益,忽视长期利益,国家利益的行为。实际情况是,目前存在的会计规范得不到遵循、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大多与领导行为不当、缺乏外部监管具有紧密的联系。

二、规范和完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1.现行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需要规范。使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和完整,使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提供不是会计人员个人行为,企业负责人也应该对其质量负责。

2.现行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还需进一步完善。由于现行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分析流于形式,无论是内容还是方法都不够深入,因此应该完善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不仅是一个体系,更是一个创新的体系。完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体系,首先,应明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这个目标应该定位于为国家、企业、债权人、公众提供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财务信息。其次,完善现行的财务分析的八比率指标的指标体系基础上创新深入的分析指标和方法,建立起适应新经济形势下比较通行的指标模版。

三、未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发展

1.未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目前,我国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大多建立在受托责任占主导地位的目标之上,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变革的深入和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以及我国加入wto后面临的世界性的挑战,通过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的未来发展前景,盈利预测、现金流量信息,企业信用评估等信息,吸引更多资本和投资者,就成了更高的目标。

2.未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方式。随着网络迅猛发展,网络化的经济生活已经逐步展开。未来企业财务报告将从信息表格载体,到传输方式,再到查询阅览方式都将向网络转移。未来的企业财务报告的载体将不仅仅依赖于纸张这种不易存储的物质,而更多的依赖于磁介质或者光电介质等。网络传输、阅览、搜索将加快财务会计报告查询速度,同时财务信息的记录与表述也不仅仅靠文字、表格或数字,将会出现图片、音频与视频等多媒体形式的载体。

篇(6)

一、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概述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事业单位提供的反映事业单位某一特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书面文件。

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会计报表是财务会计报告的主体和核心。

会计报表是以日常会计核算资料为主要依据,按照一定的格式加以汇总、整理,用来总括地反映事业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文件。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财务情况说明书是为了解和评价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提供的书面资料。

事业单位除完成国家预算计划、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以外,其财务会计和核算体系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大部分事业单位除财政拨款外,还有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支业务,事业单位除了完成国家计划实现社会效益外,还有挖掘潜力为社会多作贡献的一个侧面,从而实现增收节支,改善自身的运营条件和职工待遇,体现资产保值增值和按劳分配的薪酬制度。

第二、事业单位虽然不提供物质产品直接生产,但向社会提供精神产品,具有服务性并产生服务价值,如科、教、文、卫等各种事业单位。这些部门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因为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越高,对第三产业的智力服务依赖就愈加显著。

第三、多主体,多形式办事业,多渠道筹集发展资金已成为事业发展的趋势;收入分为预算内、外两部分和经营收入,而事业支出难以区分预算内、预算外和经营性支出的情况尤显突出;以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如国立高等院校、广播电视、报社、医院等),经费来源主要系自身的事业性收费,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不足依赖信贷资金。其会计核算办法应当较多地运用企业核算办法,从而保障会计报告对利益相关者的有用性。

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现状和问题

随着经济时代的变迁,现有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还存在着多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息的不完整,不能满足使用者的需求。现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信息的不完整性。这是由于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事业单位内外环境的变化,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使用者大大增加,除了事业单位直接投资者,债权人外,还有政府、顾客、社会伙伴、社会公众等。

现行的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由于在向使用者提供时通常不会报告与交易无关却于某方非常重要的会计信息,因此对某方面信息的缺乏,即时不会影响与之相关的利益方,但是对事业单位日后的经营决策,其他使用者的使用有着消极影响,因此无法满足各利益方的需求。

第二、非实时性。现行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大多侧重历史数据的统计,因为是一种非实时性的记录,因此其时效性受到很大的影响。尤其是一些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周期较长,时限过宽,年度报表要求年度末四个月报出,基于这样的信息所做的决策的可靠性也就大大降低。

第三、过分强调分析,忽略其他信息。正如我们所知道,现行财务会计报告侧重于历史数据的总结,大多只是各种报表,数字的罗列,虽然经过会计信息的处理和分析,但是这种基于历史成本的会计报告无法具有对未来发展决策状况的分析,缺乏预见性,无法预见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忽略其他重要信息的披露,这些信息一方面包括资产负债的分析,事业单位实际现金流量状况等财务信息,一方面也包括事业单位的社会声誉、社会责任,也就是说从现行报告上看,使用者无法通过这些方面的信息展示了解该企业的财务状况,这也是现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局限。

三、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完善

现行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着种种需要解决的问题,而高科技的迅猛发展,金融创新,国际经济融合,给我们的经济环境带来了变化和风险,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面临着规范和完善的迫切形势。

现行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需要规范,为了使从根本上规范财务会计工作以及经济行为,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和完整,使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规范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提供不是会计人员个人行为,事业单位负责人也应该对其质量负责,双管齐下,才能杜绝不规范不合法的会计行为。

现行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还需进一步完善,由于现行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分析流于形式,无论是内容还是方法都不够深入,因此应该完善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不仅是一个体系,更是一个创新的体系。

完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体系,首先,应明确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这个目标应该定位于为国家、事业单位、债权人、公众提供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财务信息。

其次,完善现行的财务分析的指标体系基础上创新深入的分析指标和方法,建立起适应新经济形势下比较通行的指标模版。

另外,完善财务会计报表中的信息披露,增加财务报表的批注,取消无用信息,增加有用信息,如无形资产的相关分析,企业风险等相关信息。

再者,尽可能缩短报表的提供期限和周期,及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保证所提供财务信息的及时性。

最后,除了通用的规范化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以外,增加专项报告,提供特殊指标和财务信息分析,满足不同使用者的需要。

参考文献:

篇(7)

1.财务会计报告的概念

新会计准则给财务会计报告的定义是:综合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验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被分为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其中后两种包括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和其他财务状况说明书。本文所涉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定义为对外报送的规范的经相关机构审计的书面材料,主要面向股东、债权人、政府和供应商等公司外部人员,是评价公司业绩的重要会计信息。

2.财务会计报告出现虚假的原因

本文将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成因,分为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进行讨论。

(1)内因

出现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根源,在工利益的驱使,是为企业内部牟取不应得的利益。当两个利益集团发生冲突时,财务报告部门一方面要自保,一方面又不能得罪双方,只能选择擅自更改财务报告,使其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财务信息,蒙蔽财务报告的使片j者。提供虚假财务报告违背会计职业道德,一旦被发现势必影响自己的前途;拒绝按照公司要求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在公司的地位甚至职务都很难保证。在面对两难选择的情况下,财务人员常常会选择屈从,造成了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诞生。

另一个原因是部分财务工作人员本身职业水平不够,一些会计人员没有提高自身觉悟,不重视学习,客观上造成了财务核算和财务报告出错。会计人员的职业操守在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被重视,造成某些会计专业知识较强的从业者没有相应的道德水平约束其行为。

(2)外因

企业内部缺乏相对完善的监督控制体系,高层领导者有机会钻空子命令会计人员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而游离工企业之外的其他投资者难以对此进行监督,造成了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时有出现。

而各级财政部门的工作重心放在了建立健全公共财政预算体系上,无暇或无权过问会计师的注册情况,导致社会监管不力,即使出现问题,也会因为各种理由不了了之,无法对整个行业造成威慑。

二、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识别

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形形,上市公司借其报告粉饰出现的问题,如何识别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减少其造成的危害,是所有从事经济工作的业者、学者都应深入思考和探索的。本节将就错误型虚假和舞弊型虚假做简要分析。

错误型虚假指无意识造成的虚假陈述,主观上不存在故意,是由于会计人员专业素质不够造成的。舞弊型虚假则是为了实现某种经济目的而刻意进行的虚假陈述,偏离了会计从业道德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又进一步分为财务数据虚假和非财务数据虚假。分清这错误型虚假和舞弊型虚假,有助工做好针对性防范。

三、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防范

因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出现有其内因和外因,对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防范也要从会计人员自身和监管层的角度分别进行讨论。

首先应加强的,是对于财务和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一方面需要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行为规范,强调会计人员对企业经济方面监督和核算的重要性,提高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另一方面要对其进行专业技能和素质的培养,确保财务报告的整体性和真实性。

其实要健全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完善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灵活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科学的管理、决策、监督体系,维护公司内部利益与股东利益,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第三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做到事前有监控,减少犯错的机会,降低财务造假机率。做到事后有监督,及时发现漏洞,避免差错和舞弊行为,减少企业损失。

第四要明确产权,给予经营和财务一定的关系保障,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披露企业财务信息,有效防止弄虚作假的发生。

第五要保证政府、内部会计、社会三方面的共同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国财会体系,设立相对健全合理的注册会计师审核制度,有效发挥监督部门的监督、协调作用。

篇(8)

金融环境的不断变化以及信息技术在会计领域的高度普及,使得财务环境也发生了巨大改变,资产负债表外业务与项目不断增加,如果继续沿用传统的财务报告,是无法满足当前信息使用者需求的,也无法与企业发展相契合,因此企业需要研究财务报告的创新模式以及发展趋势,这对于企业未来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1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发展过程

首先,初期的财务报告,实际上会计对资产的一个计价过程,但是在资产与权益方面,缺乏监督,资产负债表是唯一的报表,而在核算损益方面比较缺乏,财务报告只对某个使用者作为唯一的信息需求者,而在“公认”会计原则方面比较匮乏。

其次,国家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经济业务也更加复杂,报表为了满足市场需求,表内陈述的内容也需要不断丰富,但是由于会计专业性较强,其中内容很难被大众投资者所理解,那么为了能够提高报表的可行性,会计报表增加了附注和附表,并且也逐渐出现了损益表和先进流量表,会计重心开始逐渐从资产计价向利润计量、现金流量方面转移。目前的财务会计报表有三个主要特征,包括复式薄记系统进行记录;进行确认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历史成本计量。

最后,在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企业会计核算行为与财务会计报告标准也逐渐统一化,在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由财政部颁布,后来又颁布了应用指南,新准则以国际会计原则为标准,对信息真实性,可靠性进行了进一步强调,同时,新的会计准则更加关注企业未来经济发展情况,要求企业应该依据会计信息以及财务报告,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预测,制定更加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经济发展规划,与旧的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这是对中国会计核算的一种突破,更加关注会计工作的实质,而不是表面化的工作。而这些准则对会计工作人员专业性要求更高,当代会计人员需要具备较高的职业判断力,并具备机枪的分析能力与思维能力,并且具备数学模型等综合素质。

2 现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分析

2.1 在缺乏资本市场完善性和估值模型和技术有效支持的前提下,公允价值计量基础的引入可能导致价值估计的随意性,无法满足信息的可靠性需求。在新的会计报告中,虽然引入了公允价值,有效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与谨慎性,并且也有利于企业机制运动真正情况的翻译,但是却没有从企业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公允价值估计模型的专业性方面出发,导致公允价值的实际可行性比较差。然后,在对客观存在估计和判断的时候,会计处理过程的风险依旧很多,并且还存在一定的确定性。

2.2 以货币作为计量手段无法反映企业的非货币信息,导致财务报告信息偏离企业的实际价值运动,无法满足信息使用者的不同需求。从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来看,计量单位是以货币作为基本的,而实际的情况是货币价值是经常变动的,比如:受到经济走势、物价上涨等方面的影响,都会导致货币真实性下降,这就会导致财务报告货币计量与企业实际的价值运动出现分歧,无法反映出真实的企业经营活动情况。比如:对于信息使用者来说,无形资产以及人力资源等都是费用游泳的信息,在市场经济主体不断变化,不断丰富的过程中,信息使用者对各种信息的需求量也会更大,除了财务信息,还包括一些非财务信息,单纯的定量信息已经无法满足信息使用者对信息的需求。

2.3 分期报告使会计信息无法满足信息的时效性需求,也为粉饰报表提供了可能。新会计准则颁布之后,企业依据其中规定,需要对会计进行期间划分,并通过分期编制的方法,对财务会计报告进行编辑和制定,但是这种方式非常不利于财务信息的流通,导致信息时效性很差,降低了会计信息的投资价值。比如:现行企业的年度财务报告要求在年度末4个月内报出,而中期财务报告要求在中期结束后两个月内报出。而且较长的报告周期为企业进行幕后交易和粉饰报表提供了可能,例如,口前新准则规定,对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采用定期摊销的方法,而应在会计期末进行减值测试,由于公允价值估计的随意性和技术缺陷,使得减值准备的计提存在较大主观性。

3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发展趋势

3.1 未来报告的目标

在未来知识经济背景下,企业会计目标逐渐发生转变,企业股东也渐渐多元化,受到这些外部环境的影像,传统会计受托责任也逐渐出现转变,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开始以企业发展为基础,以为企业所用为基本观念,另外,相关性以及可比性,都还是会计的计量原则。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在进行财务报告编制的过程中,必须要关注这些要素,通过这些要素来对未来的会计信息进行衡量。企业财务会计人员要将这些性质作为依据,确定和计量规范预测信息,从而达到提升财务报告目标决策可靠性的目的。

3.2 报告方式更便捷、更直观明了

计算机和网络的广泛普及,为财务报告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宽广的途径,会计报告的传递方式,信息载体都会因此而发生改变,电子文档终将却带纸质文档,会计报告也会进入电子时代,会实现信息的实时性,信息使用者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可以通过企业网站以及网页等进行相关查询,同时,信息储存也更加便捷,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随时删除和储存信息,信息形式更加多元化,除了文字之外,还包括表格,图像以及音频、视频等等,信息会更加精确,使用更加便捷,信息展现更加直观。

3.3 发展交互式报告系统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不断发展,未来会计报告事项会以会计作为基础,并且会向着更加便捷,更加清晰的方向发展,交互性、实时性更强。交互式报告系统是未来会计报告的主流趋势,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信息的反馈,会被纳入到财务报告中,这样大大缩短了报告编制的时间以及周期。实现了交互式报告之后,企业财务人员能够以此为依据,随时调整企业的生产与经营情况,能够更好的满足信息使用者需求。有效提升了财务报告的可行性与可靠性。

结束语

分析现行财务会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未来财务会计报告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对企业未来经济的稳定,可持续发展有巨大意义。从现阶段我国企业的现有财务会计报告的发展形势以及现状来看,其中还存在一些不完善,可行性差的问题。本文首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阐述,随之提出了相关的解决对策,希望能够对相关财务会计工作者提供一些建议和参考。

参考文献

[1]陈秋玉.关于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问题的研究[J].科技与企业,2014(22).

篇(9)

它是指各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应当遵循的基本规范、其它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对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2)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会计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款规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会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3)对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会计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的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会计核算的内容

《会计法》第十条规定:“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的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这是对会计核算内容的具体规定,

三、会计年度

《会计法》第十一条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这是对我国会计年度的规定。

四、记账本位币

《会计法》第十二条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货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这是对我国记财本位币的规定。

五、会计凭证

《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件或音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这是对会计凭证的种类、填制与取得、审核、更正的有关规定。

六、会计帐薄

《会计法》第十五条规定:“会计帐薄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帐薄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帐薄。会计帐薄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会计帐薄记录发生错误或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帐薄的登记、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帐薄的登记、更正,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薄上统一登记、核算。”这是对会计帐薄设置、登记、更正以及违法设置帐薄等问题作出的基本规定。

七、帐目核对

《会计法》第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帐薄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帐薄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帐薄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帐薄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帐薄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这是对帐目核对的规定。

八、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法》第十八条规定:“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这是对会计处理方法的规定。

九、或有事项的披露

《会计法》第十九条规定:“单位提出的担保、未决拆讼薄或有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这是对或有事项的披露的规定。

十、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法》第十二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依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帐薄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第二十一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这是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组成、编制依据、注册会计师审计、签章程序作出的规定。

十一、会计记录文字

篇(10)

 

    案号一审:(2010)西民初字第02954号

    【案情】

    原告:徐尚忠。

    原告:付秀兰。

    被告:北京永盛联机电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公司)。

    2005年6月,机电公司由北京市西直门内机电产品采购供应站改制设立。改制时,徐尚忠、付秀兰分别认缴了占公司注册资本4%的股金,成为机电公司的股东。机电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经审查验证后于第二年2月1日前送交各股东。

    但是,出资之后,徐尚忠、付秀兰一直未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活动,公司也从未向二人出具全部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更未提供会计账簿供二人查阅。

    2010年1月8日,徐尚忠、付秀兰通过康达物流快运向机电公司寄送文件,快运单上载明的快运内容为“查阅机电公司会计账簿请求书”。同年1月11日,机电公司签收了该文件。

    关于上述文件的具体内容,机电公司认为,文件中只包括一份落款为打印字“徐尚忠”的请求书。请求书中记载:(徐尚忠、付秀兰)“出资完成后一直未能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活动,现请求公司提供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供其查阅、复制”。

    在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徐尚忠认为,虽然落款为打印字“徐尚忠”的请求书上没有其亲笔签字,但请求书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付秀兰表示请求书上虽没有其签字,但也是其意思表示。另外、徐尚忠、付秀兰还向法院陈述,其于2010年1月8日向机电公司寄送的文件,除了机电公司出具的请求书外,还包括落款为付秀兰的请求书。该份请求书中写明了查阅会计账簿的目的。

    机电公司收到文件后,没有向徐尚忠、付秀兰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徐尚忠、付秀兰遂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机电公司向其提供自2005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的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利润分配表)供其查阅、复制;提供自2005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的会计账簿及原始凭证供其查阅、复制。

    机电公司答辩称:不同意徐尚忠、付秀兰的诉讼请求。理由为:一、机电公司每年都会向包括徐尚忠、付秀兰在内的股东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二、财务会计账簿及原始凭证不属于股东知情权范围,并且是机电公司重要的商业信息。徐尚忠、付秀兰多年来从事的职业与机电公司经营范围一致,其查阅财务会计账簿及原始凭证的目的不明确,可能会损害机电公司的利益。

    本案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法院询问徐尚忠、付秀兰查阅会计账簿的目的,二人认为,改制之前机电公司连年盈利,改制之后几乎没有盈利,甚至亏损,故二人希望通过查阅会计账簿了解公司真正的经营情况。

    【审判】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徐尚忠、付秀兰分别拥有机电公司4%的股权,故其不应当作为共同原告提起诉讼。在法院向二人释明后,二人坚持作为共同原告起诉。因徐尚忠、付秀兰作为共同原告并不影响当事人的程序和实体权利,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法院决定以徐尚忠、付秀兰为共同原告审理本案。

    徐尚忠、付秀兰认为邮寄给机电公司的文件中还包含付秀兰的请求书。对此,法院的意见为,机电公司签收了徐尚忠、付秀兰寄送的文件,应就文件的内容举证予以证明。快运单上快运内容为“查阅永盛联公司会计账簿请求书”,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机电公司提供证据证明文件内容是落款为打印字“徐尚忠”的请求书。机电公司提交的请求书名称及内容均与快运单上快运内容一致,因此机电公司的证明责任已经完成。如果徐尚忠、付秀兰认为文件中还包含付秀兰的请求书,应当举证证明。但是,除口头陈述外,徐尚忠、付秀兰没有提交其他证据对此予以证明。因此,根据证据规则,法院对徐尚忠、付秀兰的口头陈述不予采信,进而认为,徐尚忠、付秀兰于2010年1月8日向机电公司寄送的文件中,不包括另外一份请求书。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财务会计报告,因此对于徐尚忠、付秀兰要求查阅财务会计报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是需要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如果公司在15日内拒绝提供查阅,股东才可以寻求司法救济。根据前文的分析,机电公司签收的文件不包括付秀兰签字的请求书。因此,在起诉之前,徐尚忠、付秀兰只是向机电公司提起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的请求,但是没有说明目的,这违反了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属于前置程序存在瑕疵。即使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徐尚忠、付秀兰向法院说明了查阅目的,该程序存在的瑕疵并不能因此得到救济。

    西城法院经审理判决如下:机电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本公司备置该公司2005年7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供原告徐尚忠、付秀兰查阅、复制;驳回原告徐尚忠、付秀兰的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均没有上诉,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评析】

    一、股东知情权的含义和设立目的

    股东知情权是指对一组股东权利集合、抽象之后形成的理论概念,是法律赋予股东通过查阅公司会议决议、财务报告资料、账簿等有关公司经营、决策、管理等相关资料以及询问与上述有关的问题,实现了解公司运营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务活动的权利。[1]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公司法中并没有知情权这一概念,我国公司法也不例外。公司法在第三十四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查阅权;第九十七条、第九十八条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查阅权和质询权;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及股份有限公司置备、公告财务会计报告,以上内容共同构建了我国公司法中的股东知情权制度。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在第246条规定了股东知情权纠纷,其法条依据即为公司法的上述规定。

    股东知情权作为股东的一项基本权利,是股东行使其他权利,例如参与公司决策、选择公司管理者、资产收益等权利的基础。股东如果对公司的基本信息缺乏了解,其他权利就很难实现。但是,在实践中,公司的优势股东可能会利用其优势地位,压制弱势股东的权利,使弱势股东的知情权难以得到实现。为了充分保护弱势股东的权利,公司法赋予了股东知情权,并规定在知情权受到侵害之时,股东可以寻求司法保护。

    本文股东知情权指的是公司法在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该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这些规定为有限公司股东保护自己的权益提供了明确的思路。相对于旧公司法,新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的行使以及公司的相应义务规定得较为全面、具体,一方面增加了范围,另一方面增加了实现手段,增强了知情权纠纷的可诉性。但是,公司法关于知情权的规定尚存若干不足,致使法院在审判实务中对相关问题难以进行界定。

    二、公司法对股东会计账簿查阅权设置了前置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股东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没有任何限制。股东提起查阅要求,其要求只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应该提供条件供股东查阅、复制这些材料。

    公司的会计账簿作为对公司生产运营过程中财务状况的记录,是对公司经济状况的真实反映。由于会计账簿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的反映更加深入,可能会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允许股东随意查阅就可能会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因此,在保护弱势股东利益的同时,为了平衡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法对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持谨慎态度,虽然规定对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权利进行司法保护,却设置了前置程序,即股东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如果公司在15日内拒绝提供查阅,股东才可以寻求司法救济。

    三、前置程序存在瑕疵能否通过诉讼程序得到救济

    公司法对股东会计账簿查阅权设置了前置程序。问题在于,股东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前置程序就提起了知情权诉讼,但在诉讼过程中对前置程序存在的瑕疵进行了补正(例如在诉讼中说明了查阅目的),是否可以视为前置程序存在的瑕疵因此获得救济?另外,股东提起诉讼是否可以视为向股东提起了请求?这些是审判实践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对此,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公司法对股东查阅会计账簿设立了前置程序,目的是让公司对股东的查阅请求进行审查。股东如果没有履行前置程序就提起诉讼,并且在诉讼过程中说明了查阅目的,则前置程序存在的瑕疵就可以得到救济。

    法院可以给公司15日的审查时间。公司如果15日内同意了股东的查阅要求,则可以调解或者撤诉结案。如果公司不同意股东的查阅要求,则诉讼可以继续进行。第二种观点认为,前置程序作为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股东行使此项权利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提起诉讼不能视为前置程序中向公司提起请求,在诉讼中说明了查阅目的也不能救济前置程序存在的瑕疵。股东如果违反前置程序直接提起知情权诉讼,应当不予受理,受理之后也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第一,公司治理首先应坚持公司自治。公司法从本质上来说是私法,私法以自治为生存基础。私法自治要求,私人的生活关系原则上应由个人依其自由意思予以调整,国家只需消极加以确认,并赋予其拘束力,不宜妄加干涉。[2]公司的私法自治包括公司自治,“公司自治意图在公司内部和外部将公司锻造为一种独立的法律主体,由公司自己决策和管理其内外事务。对这种决策和管理,股东、立法和司法机关均不得随意干涉。”[3]公司法赋予了公司自治的精神,司法机关就应该充分尊重并保护公司自治,不得过分介入公司治理。只有在公司自治损害公司、股东、他人合法利益的情况下,司法机关才可以介入公司治理中,对公司自治进行合法干涉。公司法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设置前置程序,也是尊重公司自治的表现。因为,如果股东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了目的,公司就可以根据股东的申请和查阅目的决定是否同意股东的要求。如果公司认为股东要求合理,进而同意股东的要求,股东就不需要提起司法救济。股东没有提起书面申请,或者提出了申请但没有说明目的就直接提起司法救济,如果将提起诉讼视为提出请求,将在庭审中说明目的视为对前置程序的瑕疵进行了救济,这就等于剥夺了公司的相关决定权利。不经过前置程序直接提起诉讼,这无疑和公司法的立法目的相违背。

    第二,知情权诉讼应穷尽内部救济。公司法规定了前置程序,意味着股东可以在公司内部寻求救济,以此为基础,司法对股东知情权的干涉还应遵循穷尽内部救济的规则。如果股东的权利通过前置程序在公司内部即可得到救济,就没有必要再寻求司法保护。司法机关不得直接干预公司内部事务,只有在股东寻求内部救济失效的情况下,司法才可以进行实体性的干预。因此,如果股东没有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公司就不可能知道并进而决定是否同意股东的要求。股东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违背了公司自治的精神和穷尽内部救济原则。只有股东向公司提起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公司拒绝了股东的要求,使内部救济无法得以实现,股东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第三,违反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如果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对前置程序进行救济,不仅会消耗司法资源,还会增加公司负担,干扰正常的经济秩序。表面上看来,股东知情权诉讼的成本很低,诉讼费只需要70元或者35元。但是,审判权的启动和运行需要花费一定的司法成本,一个知情权纠纷案件消耗的成本远远不是诉讼费所能体现的。司法资源是有限的,如果前置程序存在的瑕疵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得到救济,由于股东知情权诉讼的诉讼费用少,起诉成本低,会导致股东滥用知情权,会极大地加重法院的负担。同时,还会干扰公司的正常秩序,给公司增加不必要的负担。另外,如果在诉讼中前置程序存在的瑕疵可以得到救济,对于个案而言,其不利的一面容易被忽视。但由于判决具有榜样作用,其他人可能会参照特定案例,不经过前置程序就直接提起诉讼,不仅违背了立法目的,还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四、本案的处理结果

    (一)关于查阅、复制财务会计报告。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东有权要求查阅、复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机电公司认为,每年召开股东会时,其已经向股东提交了财务会计报告,因此,不同意徐尚忠、付秀兰要求查阅、复制财务会计报告的项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公司法并没有规定在已经向股东提交相关资料的情况下,股东不得再行使知情权。并且,机电公司即使已经向徐尚忠、付秀兰提供了财务会计报告,再次向其提供更不会影响机电公司的利益。并且,机电公司章程记载,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经审查验证后于第二年2月1日前送交各股东。因此,机电公司2009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在2010年2月1日前送交各股东。另外,公司法并没有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具体内容,机电公司章程对此也没有具体规定,因此,法院对财务会计报告的具体内容不进行一一列举。

    综上,法院对徐尚忠、付秀兰要求查阅、复制机电公司自2005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二)关于查阅、复制会计账簿和原始凭证。本案中,徐尚忠虽然向机电公司提出书面查阅会计账簿的要求,但是并没有说明目的,这违反了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属于前置程序存在瑕疵。即使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徐尚忠、付秀兰向本院说明了查阅目的,该程序存在的瑕疵并不能因此得到救济。因此,法院对于二人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和原始凭证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另外,公司法并没有赋予股东复制会计账簿、原始凭证的权利,对于徐尚忠、付秀兰要求复制会计账簿、原始凭证的诉讼请求,法院亦不予支持。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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