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科学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1-24 02: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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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科学论文

篇(1)

1经济学科学性质之“惑”

对经济学的科学性质的争论从经济学的出现至今就没有停止过。罗森伯格指出,经济学是一门“处于纯公理系统与应用几何学的交叉点上、类似于数学的一个分支”的科学;米塞斯(L.V.Mises)认为:“经济学不是来自经验,它先于经验,是行动和事实的逻辑”,“经济学的定理不是来自于事实的观察,而是从行动的基础范畴中演绎出来的”。按照米塞斯的这段话,其认为经济学因为无法进行精确可控的实验,所以经济学不是一门科学;1974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瑞典经济学家谬尔达尔在获奖后批判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设立,因其认为经济学不是一门科学。

2波普尔的科学划界标准

在批判逻辑经验主义和实证主义的基础上,波普尔在其自传中简单明确地提出了自己对科学的划分标准:可证伪性。从逻辑上来说,每次的实证描述都只是单称描述,而一个全称陈述的理论是不可能被一个个的单称陈述所证实的。经济学的三大基础假定之一:资源是稀缺的,我们可以从对某种资源的观察得出结论来证实“资源是稀缺的”这一假定。但是我们是不可能穷尽世界所有种类的资源是否稀缺来证明这个假定的。因此它是不可证实的。但它却有被证伪的可能性。我们或许可以找到这个假设的反例,从而推倒这个假设。但是人类发展至今,还未能找到什么资源不是稀缺的,因此这个假设暂时未被证伪。但是它有被证伪的可能性。这就是命题的可证伪性。可证伪性正说明了科学的科学性。波普尔从这个角度说明,科学的分界应该是可证伪性。此外,对科学性质无任何争议的物理学,有存在无法实证的假定,例如物理学中的随机性假定。

3经济学的客观性

3.1关于客观性

科学的客观性并“不是建立在脱离了科学家个人的价值断定采取超然态度的基础之上的”,这是波普尔的前提观点。由于科学的客观性在于科学方法的公共性质,所以具有不同意识形态的各种偏见的社会科学家们正是在充分彻底的讨论中产生出客观性。所以,相信自然科学家的态度比社会科学家的态度更客观,这是完全错误的。人们之所以认为社会科学不具有自然科学的客观性,是因为他们将以前自然科学的标准强加于社会科学的后果,是对客观性本身的误解。我们应该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考察客观性问题,而不是去注意研究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与社会科学研究对象有何不同的问题。“与此相反,……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客观性不是建立在科学家们的不带偏见的心境的基础上,……建立在科学事业的公众性和竞争性的事实……客观性建立在相互的理性批评,建立在批评的方法,批评传统的基础上。”从中可以看出,波普尔认为的客观性与一般意义上的懂得不同。他认为科学的客观性是方法的客观性,而不是内容的客观性。

3.2关于经济学预测不准确

经济学家预测的不准确性是受人们诟病的一个方面。历史决定论者主张:在经济科学中不可能建立起客观性。其根据之一就是预测具有自我实现和自我毁灭的双重效果,波普尔把这两种效果总结为俄狄浦斯(Oedipus)效果。具体来说,这种效果也就是指预测既可以成为引起某事件的原因,也可以成为阻止该事件的原因。如果经济学家有意图的进行预测,那么,他就要按照自己的爱好和自身的利害关系来进行行动。这种价值断定就会影响预测本身的内容,给预测内容的客观性和研究成果的客观性造成各种各样的损害。弗里德里希•哈耶克(FriedrichHayek)曾经说过,在他认识的人里,很少有因为根据经济预测采取行动而赚钱的人,倒是有不少靠卖经济预测赚到了钱。

但是,波普尔认为俄狄浦斯效果属于科学的处理操作内部的事情,即预测的准确与否不能成为一种理论是否成为科学的衡量标准。乔治•荷曼斯(GC.Homens)也认为:有效性和精确解释等科学构成因素虽然说对一门科学而言极为重要,但它们只是社会科学的目标而不是科学研究的结果。乔治•荷曼斯(GC.Homens)举了达尔文的进化理论为例:虽说它并未精确地叙述进化的过程,也未从其理论中引申出有效的预测,但没有任何科学家会否定进化论在科学界中的地位以及它对现代遗传学的贡献。

3.3关于经济学受经济学家意识形态影响

人们广泛的看法是:在自然科学中,研究者比较容易保持“价值中立”,而在经济学中,研究者既是观众,又是演员,很难保持“价值中立”。经济科学中没有广泛的永久性的法则,而自然科学中却有。罗宾逊夫人坦言:经济学的著作中几乎找不到不包含自己主观性偏见的论述。

从波普尔对科学的客观性的看法可知,经济学常受到的关于阶级属性的质疑是无意义的。因为经济学的客观性在于其研究方法的客观性。经济学发展到今天,不管是西方经济学还是马克思经济学,其研究方法在任何制度、任何意识形态的国家里都是可以借鉴的。在经济学的方法上,是无阶级意识之分的。因此,对经济学的阶级属性的质疑是对经济学不公平的对待。至于部分经济学家的带有阶层性质的,“巧”借客观的经济学分析方法的为某个阶层服务的经济理论,那就是那些经济学家个人问题,而不能成为论证经济学不是科学的论据。

4经济学和自然科学的统一性

4.1研究对象

在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上,广泛的看法是,社会情况比自然情况更加复杂——这在经济学科的研究中不胜枚举,计量经济学者更是常常为变量的选取与舍弃而大伤脑筋。也因此,认为经济学没有自然学科诸如物理学那样的客观性。波普尔认为这种偏见可能有两个来源。一是我们往往把不应比较的事情加以比较,即具体的社会情况和人工隔离实验的自然情况。二是一个古老的想法,认为社会情况的描述必须涉及有关的每一个人的精神状态乃至生理状态。他认为,这种看法是一种曲解,是不加思考随波逐流的一种看法,“社会科学不但不如物理学那么复杂,而且具体的社会情况一般说也不如具体的自然情况那么复杂……”。波普尔的话可以这样懂得,经济学中的经济现象分析,不必考虑进社会全部的因素,我们能够建立一些简单的模型来分析经济行为和经济现象。而这种简化的模型与自然科学的模型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事实上,在自然科学的模型中,我们同样不可能完全的掌握所有的变量。而那些广泛的自然科学研究对象可以更简化,乃至可通过实验来模拟,由此认为自然科学更具客观性的看法只不过是自然科学的发展更具深厚的传统罢了。经济学和自然科学进行模型分析和应用的困难只是程度问题而并不是性质问题。:

4.2科学发明方法

除了提出理论的划界方法这一对经济学有利的论断之外,波普尔在理论发明的看法上也有力支持了经济学是一门科学的观点。在波普尔看来,科学发明的方法是试错法。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都应该是保持试错法,他们都是人类理性的产物,理性是可批判的,因而在可错性这一点上没有本质的差别。经济学中,从古典经济学派,到凯恩斯学派,再到新古典综合派,无不说明经济学是在问题的不断提出、解决过程中发展的。二战后凯恩斯的国家干涉主义,正是为懂得决当时经济中出现的问题而产生的。经历了约40年的统治时期,资本主义进入滞涨发展阶段,凯恩斯的国家干涉主义也渐渐地失去其威力,于是新的学派出现。经济学在不同时期出现的不同发展流派恰好体现了经济学理论的发明遵循着波普尔的科学发明公式,这一点和自然科学的发展不存在本质性的差异。

4.3经济学发展现状

波普尔指出:“所谓科学学科不过是以人工的方法划分的问题与尝试性解决方法的混杂物,真正存在的是问题和科学传统”。由此我们甚至不应该太过注意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划分,这可能只是一种传统的偏见。确实这一看法也是符合社会科学发展现实,随着自然科学家的新论点和文化研究的兴起,“从根本上破除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这两个超级领域之间的组织分界”。许多科学家都承认不仅两个领域的彻底区分是不可能的,就是对“对社会科学知识所作的鲜明制度性区别也具有相当大的人为性”。

5总结

波普尔的科学哲学观点,应用在经济学的科学性质上,从科学的划界标准,研究对象,到科学发明方法等方面都可以得到论证,可以得出经济学是科学这一结论。另外,经济学发展至今,已经有了相当的规模,由于其与自然科学的融合,更有“经济学帝国主义”之说。资源经济学、环境经济学、人口经济学等新兴交叉经济学的兴起,更是说明了经济学和自然科学的不可分割性,他们在科学性质上并无本质上的区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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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米塞斯著,梁小民译.经济学的认识论问题[M].北京:经济出版社,2001.

[3]卡尔•波普尔箸,周熙良,周昌中译.科学:猜想和反驳[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

[4]谭华海译.物理学家质疑随机性假设目前的物理学地位[EB/OL].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20060214.

[5]卡尔•波普尔箸,赵月瑟译.波普尔思想叙述[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

篇(2)

机器系统在十九世纪机器使用的初期由传动机、发动机、工具机或工作机三个部分组成。电子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发展过程中作为机器的一个部分进入机器体系,为传统的机器系统增加了自动控制和调节装置,将机器大生产转变为全盘自动化的大生产。生产的全盘自动化能够用机器操纵机器,还可以使人类能够用机器制造机器。机器代替了一部份人脑的功能,而且也代替了人繁重的体力劳动,让人们有更多的精力与智慧参与更多的创造性劳动。国外有人统计:物化在生产中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比在机械化初期为9∶1;在中等机械化水平时为6∶4;而在高度机械化时为1∶9。

1.2科学技术使劳动对象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人工合成材料正在向多品种、料正以每年约5%的速度增长;还可以使人类在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探索。现寸的人工合成的化合物全世界已知的有800多万种,并且每年在以25万种的速度持续上升,特别是像新型合金材料、非晶态金属、超导金属材料等,其独特良好的性能,令劳动对象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

2科学技术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根本动力

一个国家国民经济系统中各个产业之间的比例关系和相互联系的形式就是我们所说的产业结构。英国的配第1691年初步提出了三次产业的分类方法,并使用了商业、农业和工业的概念。新西兰的费舍尔1935年第一次明确使用了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概念用来分析产业结构。此后,克拉克对三次产业的内涵作了明确的界定,认为第一产业即指农业,包括所有的畜牧业;第二产业即指工业;第三产业又称服务行业,主要包括建筑业、运输业、通讯业、商业、金融业以及国防和行政管理部门,还包括私人家庭服务等。产业还可以分为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和知识密集型产业(技术密集型产业)。此外,西方学术界还有朝阳产业(或新兴产业)与夕阳产业(或传统产业)的划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经济增长的基础,而科学技术则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根本动力。

2.1科学技术使劳动生产率提高和劳动力转移,进而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随着经济的发展,第二产业国民收入和劳动力的相对比重逐渐上升,第一产业国民收入和劳动力的相对比重逐渐下降;随着经济进一步发展,第三产业国民收入和劳动力的相对比重也开始上升,这是根据配第•克拉克定理得出的。生产领域所需劳动力在生产规模不变时,与技术成反比,劳动力渐渐从技术进步的部门中游离出来,然后向需求上升的新兴产业和服务部门转移,这样一来就使产业重心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进而促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18世纪中叶,以蒸汽机广泛使用为标志的第一次技术革命,使欧美一些国家逐渐由农业占主导的产业结构转变为轻纺工业占主导的产业结构;19世纪下半叶,以电力应用为标志的第二次技术革命,不仅使欧美一些国家原有的采矿、钢铁业加速发展,同时形成了电力、电器、石油、化工、汽车、飞机等一系列新兴产业。20世纪中叶以来,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的现代技术革命,使第一产业在国民收入中的相对比重趋于减少,使第二产业在国民收入中的相对比重在逐渐下降,而第三产业则在国民收入中的相对比重快速发展。

篇(3)

(一)逻辑起点和起始范畴

任何经济学理论体系都有其逻辑起点和相应的起始范畴或概念。

1《资本论》体系的逻辑起点

《资本论》体系的逻辑起点是商品理论,其起始范畴既不是资本,也不是产权,而是“商品”。当然,这个“商品”是资本主义的商品,不是前资本主义社会存在过的商品。马克思认为,“商品”是整个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最一般的形式,“商品”范畴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最一般的范畴,在其中包含了能够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矛盾的各种矛盾或矛盾的萌芽。

这一逻辑起点是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历史演变顺序一致的。商品既是马克思资本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也是资本关系发展、演变的现实起点。资本并非一开始就表现为资本,它经过劳动力的购买并实现了货币的增殖,才转化为资本。资本主义的占有规律也是由商品所有权规律演变而来的。所以,商品关系是资本关系的历史演变的现实起点。

马克思分析了商品的二重性和决定商品二重性的劳动二重性,揭示了蕴涵在商品中的矛盾: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从而建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而资本的一切矛盾,也在商品分析中得到初步的揭示。这些矛盾正是资本内在矛盾的胚芽,是资本矛盾最抽象和最一般的形式。

2制度经济学的逻辑起点

制度经济学的逻辑起点,是对企业性质和存在原因的分析,“企业”是其起始范畴。

“企业”是一种组织,是市场经济中的主要的微观主体或经济细胞。正统微观经济学对企业的研究构成了其厂商理论,但它把企业视为一个既定的主体,一个既定的存在,一个与其他个体一样的追求利益最大化者来看待,它所分析的是企业如何运行以达到利润最大化。至于企业的本质是什么?为什么会产生?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如何?正统经济学没有回答。科斯的理论构建,则从探讨企业的本质及产生原因开始。

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是交易费用理论,“交易”是其对经济活动分析的基本单元,又是现实经济活动中最普遍、最一般的活动。科斯从企业分析开始切入,对企业本质、产生及规模变动原因的逻辑追问,直接引出了“交易费用”的存在,从而修正或否定了正统经济学的“零交易费用假设”,也开始了交易费用理论的构建。“交易费用”理论是整个制度经济学的基础,后面的分析都是围绕着各种各样的交易及其成本展开的。科斯认为,市场交易不一定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最优的或最有效的。因为市场交易本身是有代价的,即存在交易费用。然而,为什么不能把所有交易都纳入企业内部呢?因为企业内部交易也是有成本的。于是,在二者之间就有选择的必要,企业规模与市场交易就有一个边际均衡点。这样就进入了交易方式或交易规则的选择问题,也就是制度选择问题了。

科斯在分析“企业本质”、“企业存在及规模变动原因”等问题时,已经将“交易费用理论”的基本框架建立起来了,后继的其他产权经济学家无非做了两个方面的工作,要么补充和完善交易费用理论,要么是将这一理论作为分析工具,运用到其他具体领域。

(二)核心范畴

马克思经济学的核心范畴是“资本”与“剩余价值”。它们本质上是一个范畴。因为“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剩余价值体现的关系就是资本关系。而对“资本”和“剩余价值”的分析也就是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即对资本产权制度的分析。

产权经济学的核心范畴是“交易”与“交易费用”。不过,与“资本”和“剩余价值”的关系不一样,“交易费用”并非是“交易”的本质,“交易”是人们从事的活动,“交易费用”是人们在活动中消耗的资源或代价。“交易费用”只是揭示了“交易”中有成本这一事实而已。

(三)理论主线

所谓理论主线是指贯穿一个理论体系的逻辑主线,它将各个理论构件或组成部分串成一个整体。

《资本论》的逻辑主线是对剩余价值或资本增殖的分析,剩余价值理论是贯穿整个体系的主线。整个《资本论》,从头到尾,都以剩余价值的分析为核心。从总体框架看,《资本论》第一卷研究资本如何增殖或剩余价值如何产生;第二卷研究剩余价值如何通过流通,使其增殖部分得以实现;第三卷研究剩余价值如何在不同的资本家阶层之间分配;第四卷研究剩余价值理论的发展史。其不同卷、篇、章、节中的具体理论,也都贯穿这一主线。

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主线是产权的交易费用分析,交易费用理论贯穿在其理论体系中任何一个组成部分。

两条主线各自在其理论体系中发生作用的方式或把理论构件联系起来的方式是有差异的。

剩余价值理论是作为马克思经济学一切理论构件的内核而存在的,它是任何一个理论组成部分的实质。例如,劳动价值论是为剩余价值理论奠基的,揭示商品价值的源泉,其真正目的和作用在于揭示剩余价值的源泉;对资本生产过程的考察,实际上是研究剩余价值生产的理论;对资本循环、周转,对资本再生产的分析,是为了研究剩余价值实现的规律;对利息、利润、地租等的分析,是研究剩余价值在资本家阶层分享的转化形式。

“交易费用”并非每个理论构件的实际内容,而是其中的方法或工具。用它分析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构建企业产权理论;分析制度变迁,构建制度变迁理论,等等。

(四)主要理论组成部分

马克思经济学体系的组成有两种划分意见:一是按《资本论》四卷的逻辑顺序,分成剩余价值生产理论、剩余价值流通或实现理论、剩余价值分配或分割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史;另一种则超越四卷的先后顺序,将其划分为劳动价值理论、剩余价值理论、再生产理论、资本积累理论、经济周期和经济危机理论、资本主义发展趋势理论等。两种划分都能成立,而且不矛盾。

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构件是松散的。“交易费用理论”是其核心部分。以交易费用理论作为工具分析的理论,包括:(1)企业性质理论;(2)企业产权结构理论;(3)制度变迁理论;(4)法律经济学等。

二、方法论比较

从整体上看,两种理论范式建立在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基础上,有着不同的分析方法、概念和理论逻辑。

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方法论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其含义和内容一般概括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上层建筑也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变化都是由客观规律决定的,具有必然性,最终的决定因素是生产力,人类社会的不同历史时期,生产力发展状况不同,生产关系和支配分配、交换关系的规律也不同。这是一种唯物主义的和整体主义的分析方法。

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哲学基础是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三者合一,本质是自由地追求个人功利。它遵循的是古典主义的个体分析方法。这种方法认为,一切社会现象都应追索到它们的个人行为基础,都必须从个人的角度来分析阐发;个人的目的或偏好是经济学分析的出发点和基石,必须把个人的有目的性放在首位。因为,个人根据他们自己的利益采取行动,个人的有目的性乃是一切社会行为的起因。三、产权理论比较

马克思经济学的产权与新制度经济学定义的产权有许多共同之处。(1)它们都认为产权是财产权,不是单一的权利,而是一系列权利的组合体;(2)它们都认为产权可以分解;(3)它们都认为产权是一种法权。尽管如此,通过比较,我们还会发现二者有许多不同之处。

(一)产权的本质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生产资料的归属是所有制的本质规定,财产权利是所有制的法律形式,经济上的所有制关系决定法律上的财产权利。而诺斯则认为“产权的本质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是一种私有权。产权是其制度理论的核心范畴,并认为法权(产权)关系决定经济关系。

(二)产权的形成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所有制及所有权(产权)的形成与发展同社会生产力水平及变化相联系。而诺斯则认为“产权的出现是国家统治者的欲望与交换当事人努力降低交易费用的企图彼此合作的结果”。

(三)产权的功能

马克思经济学强调所有制对社会制度的性质以及社会公平的影响。而新制度经济学则强调产权的激励功能与效率功能。

四、制度变迁理论比较

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仍然是建立在经济人假设基础上的。(1)经济人是制度变迁理论的基点,只有个人才进行选择和行动,集体是无法选择和行动的;(2)与经济人相联系的成本一收益法是“标准经济学方法”,也是制度变迁理论的核心分析方法;(3)制度变迁取决于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平衡,是制度非均衡走向均衡的过程,是经济人在成本约束下追求收益最大化的趋利过程;(4)国家拥有利用暴力“规定和强制实施所有权的地位”,它以提供“保护”和“公正”的服务换取统治者的收益,一旦制度创新会使统治者私人收益超过私人成本,制度调整就势必发生;(5)意识形态是个人与其环境达成协议的一种节约费用的工具,它有利于克服搭便车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资源的非市场配置及降低社会经济运转的费用。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1)人类的生产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因此,人类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变迁,主要应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变迁来解释;(2)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与激化,从而引起社会经济制度乃至社会经济形态的变革与革命;(3)人类社会的两大基本矛盾,在社会经济关系中,主要体现在不同社会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或不同阶级之间的矛盾,不同的社会生产方式决定了不同社会制度变革的性质、方式和程度;(4)制度变迁的主体是代表生产力的社会集团或阶级,阶级斗争在制度变迁中起着杠杆作用;(5)制度变迁的动力源泉在于现有的各种法权关系或社会制度不能适应潜在生产力的实现和发展,致使掌握新的生产力的社会集团为获取自己所能控制的、潜在的、新的收益而推动制度的变革;(6)由于社会基本矛盾和不同社会利益集团矛盾的性质不同,决定了制度变迁的方式是不同的;(7)尽管国家、社会意识形态对制度变迁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并且不同的民族文化差异会影响到制度变迁的模式与方式,但起决定性作用的仍是社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的差异是世界各民族文化差别与制度变迁模式差别的客观根据与决定因素。

五、几点结论

1马克思经济学从人类社会历史变迁的宽广角度,研究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发展与灭亡的规律,着重分析资本与雇佣劳动、资本家与工人阶级的对立,指明社会制度变迁的方向,为无产阶级的解放提供思想武器;而新制度经济学则是在肯定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如何修补、完善私有产权制度,以减少制度的磨擦,提高经济绩效。前者是宏观的、整体的、深刻的,对人类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变迁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后者是微观的、个体的、精细的,对调整企业、个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提高经济效益,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马克思经济学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引入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范畴,分析了人们在历史形成的生产方式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分析了由这种关系所决定的不同的利益集团或阶级,揭示这些集团和阶级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相互关系的变化,从而较好地解释了人类历史上重大社会制度的变动。

但由于它把研究的重点放在揭示资本主义制度的内部矛盾、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上,而对资本家之间、资本家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以及像个人的心理活动、行为选择等微观个体的行动特征的揭示,没有列入自己的分析框架内,或者没有作为自己研究的重点,因而,它对基本经济制度相对稳定条件下的、日常的、微观的企业制度变迁缺少针对性较强的分析。

篇(4)

摘要:

路桥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和工程经济成本的控制是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经济效益最基本的两大因素。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和描述性研究法,以路桥工程为研究对象,简要的阐述了在路桥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和成本控制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分别探讨了管理施工质量和控制经济成本的具体措施,以期为路桥工程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提供质量管理和成本控制方面的参考和帮助。

关键词:路桥工程 施工质量 经济成本 控制路径

路桥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需要均衡考虑施工质量与施工成本这两个元素,科学合理地管理工程施工质量和控制工程经济成本,以此实现和落实路桥工程项目建设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一、路桥工程质量管理和成本控制的关系

随着中国社会生产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现代化建设速度的不断加快,人民日益升高的生活水平对路桥工程建设的数量需求和质量标准都提出了更加严格的高要求。作为中国土建工程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路桥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质量直接影响着人们对道路交通的满意程度。如果投入使用的路桥工程发生了安全事故,还会对国家的信誉、财政和人民的人身安全造成巨大的损失和伤害。所以,路桥工程的质量管理是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放在第一位考虑的问题。然而,同时也要考虑路桥工程项目施工的经济成本和投入使用后的经济效益问题。就目前中国路桥工程建设市场的现状来看,行业竞争的现象异常激烈。施工单位要想在这种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将施工的经济成本控制在可能的最低限度,从而提高路桥工程项目在投入使用后产生的经济效益,确保公司能够回收到较高的经济利润。要想保证路桥工程施工质量的优质和优化,就需要极大对项目施工的资金投入。这样一来就会降低路桥工程的经济效益,却也降低了工程项目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由此可见,路桥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管理和经济成本控制之间是相互影响却又相互矛盾的关系。

二、在路桥工程中管理施工质量的具体措施

(一)提升施工队伍全员的质量意识

要想有效管理路桥工程中的施工质量,首先就应该让施工人员们正确认识和理解到保证路桥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意义。通过在施工过程中培养起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来保证项目各个环节的质量要求达到预期的标准。路桥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需要建立在施工队伍全员质量意识的基础之上,一方面提高路桥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水平,另一方面则是建设环节中出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问题的时候能够尽早发现,以便对症下药,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来修缮、弥补这些缺陷和问题。大多数路桥工程项目的施工队伍都是以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为主,所以质量意识的教育和普及不能采用盲目灌输的单一方式,而要由浅及深地逐层落实下去。先对复杂繁琐的知识理论进行分析和总结,尽量以简单化的文字语言传授给工人们。在工人们清楚明白地认识和理解了这些简单的质量管理理论之后,再将简化的知识原理拓展开来,举一反三。这样就能将质量意识深入地贯彻到整个路桥工程项目的施工队伍的意识体系中。

(二)严把项目建设计划的质量关卡

路桥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在施工开始之前就要进行安排和部署了。在路桥工程项目建设的设计阶段,一方面要针对各个施工环节中的薄弱环节进行科学有效的预警和防范,参考施工队伍全员的专业知识技能、综合素质水平、职业道德素养和其它各方面的能力等实际情况,对路桥工程项目建设进行全面、系统而周密的设计。另一方面要对施工过程中原材料、硬件设施和软件设备的质量和生产安全性进行严格的审核。即便是在施工的过程中也要定期安排对生产材料和相关的生产器材进行专业性的技术安全检查,确保路桥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性生产。还有一方面,在正式动工进行建设之前,工程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应该对施工地区的地质、水文、气象、交通和周边相关的地理条件等进行彻底的环境调查,并且将调查结果以报告的形式附加在设计图纸的送审文件里。

(三)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

路桥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阶段,首先要重点注意的是对施工器材和机械操作进行质量管理的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那些违章违纪的施工操作行为,遇到违规情节较为严重的,一定要给予一定的惩罚以儆效尤。其次就是对每一道施工工序的质量检查工作。施工工序的排列就像多米诺骨牌,环环相扣,联系密切。前一道施工工序的质量缺陷必然会影响下一道施工工序的进行。所以在对施工工序的质量在展开检查工作的时候要注意对细节部分和隐蔽工程的质检和验收。不仅是为了方便下一道工序的实施,也是为了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埋下安全隐患,进而导致质量问题。最后,如果在路桥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在找不出问题源头或者暂时没有解决方法的前提下必须果断采取停工的处理,以最快的速度向上级报告现场质量问题的具体情况,由上级组织召开质量问题的研究会议来制定临时的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方案,经过审核批准之后才能对施工现场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理。

三、在路桥工程中控制经济成本的具体措施

(一)完善对成本信息化系统的建设

建立起经济成本信息化系统并逐步健全和完善系统内部的框架结构,改进和更新信息系统的信息化技术,是路桥工程项目建设所必须的重要举措之一。只有科学整合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经济成本信息,应用经济成本信息化系统对这些经济成本信息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规划,才能在预期的经济成本范围之内尽可能地压缩资金的使用价值。充分发挥出成本信息化系统对路桥工程项目建设的服务职能,对施工全过程中的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的控制。

(二)重视项目前期的经济成本控制

路桥工程项目建设前期的经济成本控制主要分两个方面:造价决策和工程设计。从造价决策的方面来说,施工经济成本的高低对工程造价全过程的资金流通有着直接的影响和作用,施工过程中成本资金是否足以流通则会直接影响到路桥工程项目建设的整体利润。所以,路桥工程项目建设前期的造价决策是整个工程经济成本控制过程中的关键性环节。从工程设计的方面来说,相比起路桥工程项目建设的经济成本控制这个整体,工程设计主要是对经济成本前期投资的预期金额产生影响。中国的路桥建筑行业正处于蓬勃向上的发展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路桥工程项目建设的需求量有了质的飞跃。供不应求的结果就是一些假冒的或是不合法的路桥设计单位也参与了进来。这就让路桥工程施工的经济成本被哄抬过高,施工质量却是大打折扣。所以招标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建设前期的经济成本控制阶段就要严格审核设计单位提交上来的工程造价和工程设计,同时还要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具体施工过程中出现设计和技术上的偏差,对经济成本造成不必要的损耗。

结束语:

在路桥工程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中,质量管理工作需要提升施工队伍全员的质量意识,严把项目建设计划的质量关卡和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而对工程经济成本的控制则需要完善对成本信息化系统的建设,重视项目前期对造价决策和工程设计的成本控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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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经济学课程论文范文二:工程经济课程教学改革

1《工程经济》课程教学的现状

《工程经济》课程教学内容十分丰富,其中包括技术经济评价的基本要素、资金的时间价值等应用内容,而我国高校之所以开设这门课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为了帮助学生学会工程的相关理论与方法,从而对各项工程项目和技术方案进行评价,选择最为优质的方案,全方位、立体化的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从而实现各项技术方案以及各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现阶段,我国高校《工程项目》这门课程主要存在以下劣势:首先,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普遍存在,《工程经济》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一门学科,教师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应当着重注意实践同理论的有机结合,避免出现实践与理论相脱节的现象。该门课程的教学任务以及教学目的就是为了能够帮助学生深入的了解所学的经济学基本理论以及基本方法,从而对各项工程的技术方案以及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进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选择最优方案进行施工,也就是以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为目的。然而,在实际教学过程中,绝大多数教师都仅仅向学生灌输理论知识,忽视了对学生进行实践教学,这就极大的降低了学生的实践水平,不利于为社会输送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其次,教学方法落后。现阶段,《工程经济》学这门学科的绝大多数教师都在利用传统的教学理念进行教学,教师在整个课堂上居于主体地位,依据自己的实践经验以及课本的叙述,机械的向学生灌输理论知识,学生在课堂上处于被动地位,长此以往,势必不利于培养学生学习的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近些年来,我国已经进入了信息社会,信息技术已经深入到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然而,在《工程经济》学该门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教师依旧没有将信息技术应用到课程当中,由此可见,教学方法的落后是阻碍《工程经济》课程效果不佳的最主要因素。再次,教师素质普遍偏低。《工程经济》学科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一门学科,因此,对教师的实际水平要求非常的高,教师只有具备一定的实践基础才能胜任教师的职能,然而,我国高校的绝大多数教师都是刚刚走出校门后,就进入到了工作岗位当中,因此,缺乏必要的实践教学经验,难以在授课过程中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的结合到一起,在这种情况下,也很难培养出更多的高素质人才。

2《工程经济》课程教学的改革

篇(5)

将物质生产方式理解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中介,进而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决定生产关系。“决定”一词意味着单方向的影响,在“生产方式决定生产关系”中,代表着只能是生产方式决定生产关系,而生产方式不能反过来对生产方式起作用。从时间维度看,“具有决定性的事物”在前,“被决定的事物”在后,而具有“适应关系”的两个事物可以同时存在,不存在时空的差异。我认为这种观点是不妥的。在现实的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不存在脱离生产关系的生产方式。一定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必然有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体现其中;反过来,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也只能存在于一定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之中,而不能够存在于其外。按照这样的理解,手推磨的生产方式,是封建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标志;同时,封建社会封建地主和农民的有一定人身依附关系的特有的生产关系也就蕴含在这种生产方式之中。同样,蒸汽磨的生产方式,是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表标志,同时,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建和雇佣工人的剥削与被剥削关系也就包含在这种方式之中。与此相适应,揭示封建社会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政治经济学,其直接的研究对象就是手推磨的生产方式。同样,揭示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政治经济学,其直接的研究对象就是蒸汽磨的生产方式。

二、广义生产关系学说

第二种派别经济学家的观点是则认为,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生产方式理解为生产关系,即一定生产资料基础之上的社会生产关系(包括生产关系,交换关系,分配关系和消费关系)。我们知道,在学术界,“广义”的规范性范式是内涵规定性少,外延范围大。然而,这里定义的“广义”更像是“总和或综合”的意义。如果真的要给广义生产关系下定义,也只能是适用于一切社会经济形态的定义,即一定历史阶段的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经济关系,进一步地,如果“广义的生产关系”是由生产关系,交换关系,分配关系和消费关系构成的经济关系系统,那么,前者与后者就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我们不妨看看《资本论》序言中的经典语句“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这里的“生产方式”是“广义的生产关系”,从而句子前后成了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但是,引文中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后面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并不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这个定义抹杀了“相适应”一词的内在逻辑关系。所以说,某些学者用“广义生产关系”代替“生产方式”是不正确的,不符合马克思原意的。如果承认生产方式具有自然和社会二重属性,也就是承认生产方式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那么《资本论》序言中的那句话在逻辑上是可行的,因为这里的生产方式绝不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简单加总,而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有机统一,是一个新事物。

三、生产的自然形式和社会形式的辩证统一

众人皆知,任何生产都是由生产的主体—劳动者和生产的客体—生产资料构成的或者说任何生产总是劳动者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下,借助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对象的经济活动,所以说,生产方式,即生产的方式,是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有机结合形式或者说是生产要素(经典的三要素论)的结合形式。显然,这是最一般、最抽象意义下的生产方式,适用于任何社会经济形态(社会经济类型)。一定历史阶段的社会经济形态的特殊性表现在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特定的结合方式上,这里的结合既有技术形式的结合,与生产力相关;又有社会形式的结合,与生产关系相关。实际上,既然商品经济时期的生产活动总是通过社会分工进行的,那么这个历史阶段的人们的生产活动必然发生两方面的关系:一是自然关系,表现为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技术方式;二是社会(生产)关系,表现为劳动的社会组织方式。因此,生产方式包含两方面的内容,具有二重属性:自然属性-反映生产力的内容和社会属性-反映生产关系的内容。既然生产关系是生产方式的社会属性的内容,所以也就不存在生产关系可以脱离生产方式而独立存在的问题了。马克思曾说,“在一定的生产方式本身中具有其活生生的现实性,这种生产方式既表现为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又表现为他们对无机自然界的一定的实际的关系。”

运用生产方式二重性原理不难看出,“协作—工场手工业—机器大工业”在现象形态或者说在形式上表现的是劳动或生产的自然形式的变化,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自然形式或技术条件的演变,反映了劳动的自然形式的内容。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这些“形式”的变化,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隶属”发展为“劳动对资本的实际隶属”,反映了劳动的社会形式的内容。“协作—工场手工业—机器大工业”的演变过程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逐渐建立过程,是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向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转变过程,是工人阶级与资本家阶级矛盾升级的过程,是生产社会化和社会分工不断深化的过程。因此,这个演变过程不仅有物的自然的关系,还有人的关系,而且后者是本质的、最重要的。它们表面上是生产工具的更新换代—手工到大机器,表面上是生产力方面的内容,其背后却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即生产关系的内容。因此,这正是马克思的历史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的体现,马克思总是运用由现象到本质,由形式到实质的方法论剖析(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如果抛弃了这个方法论,就会犯割裂生产方式或劳动方式二重性的错误,从而使得《资本论》研究对象的研究方向偏离正确轨道。

篇(6)

(1)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水利建设的资金来自于人民,应造福于百姓。近年来,中央水利投入的大部分为国债资金,这是人民借国家的钱,政府部门必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利用好这笔钱,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益。建设期间,政府要做好监督监测机制,防止的出现。一旦发现,立即上报组织和媒体。组织好施工队伍,并保护其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福利工作。并且做好移民工作的相关事项,书面和口头说服程序都要做好,真正的把水利经济的事情落到实处,发挥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并且促进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2)实现水利经济科学发展的有效方法

在水利工程的财务收益中,存在着各部门收益不均平衡的现象。针对此特点,政府就需要在水利工程建设的过程中综合考虑、统筹兼顾、多面思考,既要满足中国农业的发展所需,又要有意识地使各部门能够相互配合工作互相帮忙解决问题,共同促进水利水电科学发展。这样就使得水利的社会效益和财政效益共同体现,达到双赢的目的。统筹兼顾的作用不仅是使得水利经济能够科学地发展,而且能够提高人民对水资源的认识水平,从而能够更加合理地利用水资源,提高国民素质,目前我国对水利和水电不是统一管理,因此就需要加大科技力度投资,提高技术水平,让水利水电共同发展,使得水利部门的财务收益再上一个台阶。

(3)依法治水

政府要全面推行建设监督监察机制,规范工程项目建设,依法治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按要求清理河道维护水利工程和做好移民工作等,全面推进水利局各部门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工作。做好《水法》的公布和宣传作用。深入普及水法知识,提高村民教育程度,各部门做好水利执法工作,做好因水利工程项目带来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科学治水

注重水利创新,加快水利研究体制改革,加大水利科技管理,培养水利型人才、大力奖励水利科研技术开发,不断提高水利科技水平,把水利工作做到扎实,保证质量问题,防止出现不必要的伤害。大力推进水利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实行网民网上评价、网上监督,真正的把水利工程这件事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让全社会都重视这件事。继续实行南水北调这一重大战略,做好沿途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时时去检测和观察,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保护环境。促进水利经济科学发展。

(5)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水利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党风廉政政策,做好党员分子带头领导作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爱护百姓,促进水利水电科学发展。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有好的口碑才有好的未来。而不仅仅在意部门的财务效益。各部门要实事求是、脚踏实地,不搞花架子;要顾全大局、统筹兼顾。把发展放在首位。要坚持科学防治、综合治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根治水利出现的问题,把水利工作做到实处。致力于解决因水利工程带来的一连串社会矛盾。加大对水利重点部门的监测力度,防止贪污事情发生和工作漏洞出现。严肃处理安逸无劳者,为水利改革和发展提供保障。加强学生在学校的节约和保护环境节约水资源的意识,在农村宣传水利水电的好处,提高百姓的科学文化素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向河道乱扔垃圾、污染物不乱排乱放,真正做到可持续发展,政府更应该带领全体人民奔小康,促进和谐社会。

篇(7)

1.2西方制度经济理论西方的制度经济学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20至30年代的旧制度经济时期,代表人物是凡勃伦和康芒斯;第二阶段是30年代及战后的过渡时期;第三阶段是战后至今的新制度经济时期,代表人物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以加尔布雷斯为代表,另一类以科斯和诺斯为代表。新经济制度时期的相关理论及研究重点对我国现阶段制度经济的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1.3旧制度经济时期及过渡时期由于旧制度经济时期和过渡时期理论的哲学基础、思维原理和技术方法相近,有学者将两个时期合并,称为“老制度经济学”。凡勃伦是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他引入了达尔文的进化论思想,坚决反对同时期的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其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和对经济的过分抽象没有太大的意义。凡勃伦认为制度是人们在生产生活中形成的一种生活习惯。凡勃伦用生物进化论的思想解释制度的演化与变迁。另一位代表人物是康芒斯,他引入“交易”的概念,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都可以归结为交易,法律制度是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工具。这两个时期的研究主要是从资本主义内部存在的问题出发。

1.4新制度经济时期

新制度经济学是当代经济学思潮中发展最为迅速的经济学分支,在新古典经济学基础上进行修正,认为新古典经济学是“黑板上的经济”。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市场完全有效,没有交易成本、不确定性和信息费用,新制度经济学派认为这种假设不合理。制度与完全竞争市场的假设相悖,其存在的真正目的是为了促进市场有效运作。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理论如下:

①人的有限理性。新制度经济学派认为,理性经济人不存在,人们无法拥有完全的信息,做出完全理性的决定,而且,即便拥有完全的信息,也会因为个体的认知能力,判断能力和个人倾向等无法做出完全理性的判断。因此,新制度经济学派假设个体是有限理性的,人们的行为与判断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②交易费用。科斯1937年提出“交易费用”的概念,认为人们在进行经济活动的过程中,搜寻价格信息的成本以及运输费用、谈判费用、佣金等一起构成了交易费用。科斯以前的学者们普遍忽视交易费用的重要性,科斯“交易费用”的提出是产权理论及制度经济学进一步发展的基础。

③产权理论。“交易费用”概念是产权理论的基础,科斯(1960)认为在交易成本为零的前提下,清晰的产权关系促使资源有效配置。科斯定理指出:在交易费用为零情况下,无论最初的产权如何界定,通过经济活动总可以达到最优的配置效果。产权理论的提出打开了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一个新的视角。

④制度的创新和变迁。制度对经济活动进行调节的同时,也受到经济发展的影响,制度创新是指为了适应经济的变化而进行的变化。合适的制度设计可以促进经济效率,相反,会阻碍经济效率。同时,制度是否发生创新或变迁还要考虑制度发生变化的收益和成本,只有收益大于成本时,制度才会发生变化。

二、制度经济学与中国经济发展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同于计划经济,又与市场经济有很大的不同,我国经济要进一步市场化,探索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意味着制度层面的深层次变革,因此,对制度经济与我国经济发展的关系的分析是关键。

首先,制度经济学强调了制度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我国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是对制度最优选择的结果,同时,规范经济主体的行为和明确客体归属也属于制度范畴,实践证明制度是经济效率提高的关键,在我国逐步加强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的过程中,更应该强调制度的作用。

其次,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如,对交易费用理论和产权理论的理解可以指导我国制定相关政策,激发生产者的生产和创新积极性,同时,通过减少交易费用提高经济效率。

然后,明确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一方面,政府在经济生活的诸多方面需要让位于市场,让市场进行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活力和效率,另一方面,政府是唯一合法使用强制性手段的主体,因此,在市场失灵的环节以及市场环境方面,政府应通过颁布法律、制定制度等措施来予以保证。

最后,新制度经济学促进我国企业理论发展。科斯提出的交易费用的概念,从新的角度对企业的性质进行阐述,认为企业是对市场部分交易活动的有效替代。同时,委托—理论的完善也对企业发展有重要意义,我国的国有企业存在着严重的委托—问题,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和研究方法,有利于找出解决或减弱委托—问题的方法。

篇(8)

1、课程设置

现在很多本科环境设计专业往往还是沿用2012以前的环境设计课程设置,做出的改动也只是简单的拆分课程,增加授课时间。具体体现在追求大而全的课程设置,没有更多的完善课程体系,使学生不能够专心于重点的关键课程,以至于贪多嚼不烂,不利于知识的消化吸收。

2、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上依旧是多传授设计理论等基本知识和设计方法,不注重具体实施当中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法和突况的应对等实际问题,没有把所学知识系统的联系应用于实践中。另外,有些学校还停留在装饰、工艺美术的层面,在大一阶段没有把培养学生的创新和专业设计思路放在首位。有的学校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方面还处于原始的等待自我觉悟状态,也没有认真的下功夫启发。因此授课范围的广度、教学的实践性和学生的自由度等等方面得不到保证,于是学生设计出来作品的创意性也大打折扣。

3、学生和社会的联系

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很多学校没有及时有效的和社会需求相结合,造成毕业出来的学生动手能力较差,自主学习动机不强等一些问题,在毕业之后给他们自己和所在单位造成麻烦,也影响了学生自己未来在环境设计行业中的发展。

二、本科环境设计专业教学改革的探索

1、精简统一课程

精挑细选出适合市场需要的课程。有目标,有顺序,有重点的培养符合时展和市场需求的专业人才。环境设计专业中就可以删除与小环境设计关联不大的城市景观设计、建筑外观设计等宽泛的环节。同时,还要删掉太多的艺术性、装饰性的课程,合并到基础课程中去,结合设计方法的学,让学生在大一、大二就能自我架构起专业的设计框架。教学中可以在大三阶段分专业方向统一调整课程,使学生根据选择的室内设计和景观设计不同的方向,有针对性的进行学习。

2、基础课程中融入专业性

基础课程的训练中就要突出环境设计专业的特色性,不能所有的基础课程都是统一的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要早早的把专业观念融入其中。例如《立体构成》课程可以当作是模型制作的启蒙篇,突出它的空间性,加强作品中对结点的重视度,充分和专业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教学中启发学生学会用三维的角度观察、构建。接下来设置的《空间构成》课程可以对《立体构成》起到很好的衔接。培养学生的空间能力。在基础课中融入专业性和联系性。外出写生课程教学中训练的观察角度和注意内容也要往陈设、环境、景观、建筑方向靠,有意识的经常做单线场景练习。使学生脱离考大学时候纯艺术的思路,逐渐往专业素质方面转化,从而能够自觉的提高专业造型意识和能力,为以后的专业表现技法课程及设计专项训练中的草图表现打下很好的基础。

3、注重设计方法学习

因为环境设计的学生多来自艺考生,他们习惯的思维是美术的思维、技术的思维,是老师教,学生临摹、写生、创作的思维,而不是空间的思维和尝试的创造的思维。在教学培养中,不单纯从教授课程出发,而要循序渐进的培养学生学习正确的设计方法。从认识设计主题入手,通过调查论证逐步进行设计。

4、培养具有中国文化传承精神的设计师

在教学培养中,要针对我们国家的传统文化创意资源,努力培养学生的立足本土性。可以通过开设民居测绘、民间美术考察等相关课程,增加学生对于传统文化的认识,提升学生的专业水平,增强其设计修养。立足中国文化能给学生带来更多的创作灵感,争取培养出具有中国文化传承精神的设计师而不是千人一面的设计匠。

5、注重交流能力的培养

作为一名合格的设计师,和客户的沟通非常重要。在学校学习阶段,教师要注重培养学生语言表达和交流方面的素质。不仅在社会实践中鼓励学生进入社会这个大舞台,而且在课堂教学中也不能满堂灌,要给学生一个舞台,利用小组化团队合作等方法使得他们能够通过集体沟通、调研、解说自己的设计意图展示效果这样一个过程,练就展示、沟通、交流能力。这种能力的培养在学生毕业以后的工作中将会成为提高他们的整体竞争能力。

6、培养正确的价值观

增强人文方面的修养,引导学生在学校就树立起自信心,懂得认识自己的优点、缺点。并在教育教学中积极正面引导,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价值观,能够独立创新,积极创新,具有自我学习的能力,从而能够在毕业后更好的适应变化万千的客户群体和市场发展变化。

篇(9)

心电放大单元采用日本光电6353心电图机,用PC586通用计算机系统进行量化处理。导联采用改良的IESA连接方式和心电图机frank网络专利技术,用专用监护线和粘贴电极完成心电信号的提取,通过软件依据改良的DOWER矩阵法完成模拟12导联同步心电图的转换。

1.2受检者均为来本院胃镜室就检的病人,共170例,男性92例、女性78例。年龄17~83岁,其中<20岁10例,20~40岁32例,40~60岁74例,>60岁54例。患者有临床确诊的心脏病者54例,其中冠心病33例,心肌梗死(陈旧性)11例,高血压心脏病9例,风湿性心瓣膜病6例,特发性慢性心房颤动3例,肥厚性心肌病和心肌炎各1例。每个受检者均从胃镜检查准备工作开始到检查结束,进行持续性的心电监护,除检查前后、胃镜检查达到各个部位和取活检等特殊操作时进行详细的记录和提取心电图外,检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也随机提取相应的心电图并作标记,由专业工作经验15年以上的心电图医师进行阅图和诊断。

2结果

2.1ST-T变化

胃镜检查前存在ST-T改变者40人,占23.53%,其中器质性心脏病者占85%(34/40);胃镜术中出现ST-T改变者98人,占57.65%,其中器质性心脏病占42.85%(42/98);胃镜术后10分钟仍存在ST-T改变者38人,占22.35%,其中器质性心脏病者占78.95%(30/38),术中较术前及术后10分钟的发生率均高(P<0.05)。其中T波低平及ST段压低者术中较术前及术后发生率明显增加(P<0.01)。

2.2在监护过程中,记录了如下特殊表现的心电图,并在胃镜检查中进行了相应的应急处理

篇(10)

一、市场国际化与国际调节的产生和发展

市场是随着商品交换关系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发展的。市场作为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它涵盖着一定社会经济的各行业、部门及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等再生产各环节,它是由社会经济的各种结构及运行组成的一定的社会经济系统,犹如自然界各个生态系统一般。在同一市场中,各种要素有机联系和制约,形成完整的体系。早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社会经济形态尚处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时代,各国和各地区就存在着许许多多相对独立、彼此基本隔绝的市场。后来由于商品经济发达,加之资产阶级革命消除了封建割据,各国范围内的各个分散的小市场相互渗透、融汇,形成了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此亦即所谓“国民经济体系”。很早以前,也出现一些跨越国境的商品交换活动。只是由于过去交通、通讯等条件限制,特别是各国政权当局的严格管制,加之当时商品经济不发达,社会经济自身缺乏强烈要求,跨国境的商品交换长期未得到发展,更形成不了国际市场。近代以来,由于科技和生产力发展,推动着商品经济进一步发达,科技发展同时还使交通和人们间其他联系工具和方式更加发达,跨国境的商品交换和其他经济交往逐渐发达起来。20世纪终于出现规模空前的市场国际化和全球化趋势,国际市场逐渐形成,并在继续发展。市场国际化作为一种趋势和过程,是逐渐形成和发展的,并呈阶段性。如果说中世纪末航海技术和航海事业的发达及随后发生的一系列殖民战争,可视为市场国际化的前奏,那么,19与20世纪之交,轮船、火车、航空及电话、电报业的兴起,以及后来发生的两次世界大战,则正式拉开了市场国际化的序幕。

至20世纪末叶,由于电子信息时代的到来,加之两大阵营对垒的冷战局面结束,各国政府的管制措施相应放松或取消,为国际经济联系创造了适宜的国际环境,市场国际化和全球化进入了一个迅速、全面和深刻的发展阶段。推动市场国际化进程加快的因素很多,但最根本的还是高科技的迅猛发展,只有它才为全球化提供坚实的物质条件和现实可能性。在因特网上,人们可以足不出户而通过点击鼠标即可同全球任何地方的人们发生各种联系,实现信息、商品、资本和技术的流通。其速度、规模和范围是过去包括在诸如铁路、航海、航空以及电话、电报等交通、信息条件下所不能比拟的——过去人们所谈论的市场国际化和全球化,当时主要还是一种理念化的东西,如今它已是任何人都不能否认的一种现实的状态和趋势。市场作为社会经济的一个系统和体系,其中的各种经济要素的结构比例关系大致均衡和协调,并且是在不断的“不协调——协调——不协调”的矛盾运动中求得协调;经济的总体运行大致平稳和逐步发展,并且是在不断的跌宕起伏中求得稳定和发展。这是什么原因?其中必然有某种机制和力量在发挥作用。而事实上,影响社会经济结构和运行的力量和作用机制不仅存在,而且多种多样。其中有些是正面起维护、促进作用的,有些则是反面起阻碍、破坏作用的。对于社会经济结构和运行能够或起码当初期望能够发挥维护、促进作用的力量和机制,被称为调节机制。这种调节机制可以分为社会经济内部(自身固有)的与外部的两类。内部调节机制主要指市场调节,即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的自发作用。外部调节机制是指诸如政治的、社会的等各种力量和因素对社会经济结构和运行自觉施加的影响。后者例如20世纪以来发生和逐渐加强的国家调节(在各社会主义国家称为“计划调节”)。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资产阶级革命成功以后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国家基本上不介入社会经济生活,其调节机制基本上是一元化的市场调节。19世纪末出现生产社会化并形成垄断以后,市场机制由于自身固有缺陷已不能充分有效地调节经济,国家调节应运而生。它在市场调节基础上发挥配合、辅助有时甚至是主导性的调节作用。这就是调节机制的二元化。因市场国际化而形成的国际市场,也需要有相应的调节机制。国际市场的基本调节机制仍然是市场调节,只不过它是一种国际性的市场调节。但是,一方面由于市场机制本身也存在着诸如市场障碍、市场的唯利性、市场盲目性与滞后性等固有缺陷,[1](P15-23)单靠它难以实现充分和有效的调节;更为重要的是国际市场乃主要由各国的涉外市场共同构成,国际市场经济活动主体来自各国,他们分别受到各自国家的管理和调节。也就是说,国际市场仍然受到各国的国家调节。各国的国家调节措施和力度不同,妨碍国际市场上市场机制的统一调节作用,并直接阻碍着国际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例如各国设置的关税和各种非关税壁垒即如此。因此,国际市场迫切需要有新的调节机制,藉以协调或统一规制各国的国家调节,并弥补市场调节固有的不足。这种调节机制即为国际性调节,或称国际调节。这样一来,国际市场的调节机制便“三元化”了。[2](P13-18)

国际调节的产生和发展是同市场国际化进程同步的。因为没有国际性市场,便没有国际性调节的必要;而没有相应的国际调节,国际市场便难以正常运行,甚至难以形成。同前面所述市场国际化的发展阶段相适应,国际调节的形成和发展也呈现着阶段性。在国际市场萌芽阶段,市场的规模和运行主要由相关各国奉行的外贸政策的自由和开放性程度决定,各相关国家偶尔也会进行政府间的协商和协调。19世纪以后,首先在欧洲,由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跨国境经济贸易活动逐渐发达,各国间进行的双边或多边协商增多。1815年还出现“欧洲协作”这种多国协作形式,在其存续整整一个世纪中召开了一系列多边协商会议,形成了比较连续和稳定的协商制度。19世纪中期,欧洲国家在亚当·斯密和李嘉图的经济学理论指导下,放弃长期奉行的重商主义,一度掀起贸易自由化。1880年英、法两国率先签订具有历史意义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双边协定——“科布登——切维勒尔条约”,并首创无条件最惠国待遇模式。在英、法的带动下,欧洲各国之间签订了一系列双边自由通商、航海条约,还签订了莱茵河自由航行公约。这些即为早期的国际性调节措施,这些措施使当时国际贸易额大幅度上升。(P4)

随着国际贸易和其他国际经济联系的发展,在对国际性市场进行协调和调节的双边、多边条约继续增多的同时,一些带全球性的公约和国际性组织也逐渐出现。其中重要一点的例如:1804年欧洲成立了莱茵河管理委员会、1865年成立国际电报联盟、1874年成立邮政总联盟、1883年成立国际保护工业产权联盟、1886年成立国际保护文学艺

术作品联盟、1899年成立海牙常设仲裁法院。以上这些国际组织虽然主要是政治性或行政性的(因而被人们称为“国际行政联盟”),(P20-21)但同经济也不无关系。20世纪以后,为适应市场国际化的发展,要求加强国际性经济调节,建立作为其载体的国际调节组织形式。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建立了国际联盟。它虽然主要是政治性组织,具有广泛职能,但也包括处理和协调战后经济和社会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1945年签订了《联合国》,建立了联合国。它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大、最有权威和影响的国际组织。联合国及其体系下有关金融、贸易等方面的专门机构,特别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即世界银行)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在国际经济生活中担负着十分重要的国际经济调节职能。上述后三个机构被誉为战后西方世界经济体系的三大支柱。二战以后还出现了各种区域性组织,如欧洲联盟(EU)、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非洲统一组织(OAU)等,它们也对所在区域和全球的经济发挥着重要的调节作用,都是现代国际市场国际调节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5年在GATT基础上,诞生了一个新的全球性经济(调节)组织——世界贸易组织(WTO)。它成为当代国际调节机制的中心和主力,标志着市场国际化和国际调节机制发展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二、国际调节的性质和特征国际调节或称国际性调节,是国际市场(国际社会经济)的一种调节机制或调节活动,它是由两个以上国家或区域性、全球性组织,通过协商或签订国际条约,或以国际性组织的决定等形式,对国际市场的经济结构和运行实行调节,以维护和促进国际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国际调节同市场调节、各国的国家调节互相配合、制约、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国际市场的经济调节机制体系。国际调节同市场调节不同,它不是社会经济自身固有的由价值规律自发作用的机制,而是从外部施加的作用和影响,并且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的自觉活动(不同于其他并非以直接影响社会经济结构和运行为目的的社会事件,更不同于各种自然现象对经济产生的影响)。至于同各国的国家调节比,他们在调节主体、作用范围和方式等方面区别十分明显。国际调节虽然也需要各国国家调节的配合,但前者往往是对后者的某种限制和约束;特别是当国际市场尚处于形成阶段,尤其如此。

本文后面在论及迄今为止国际调节现状时,将鲜明地体现:包括WTO在内的国际调节实际上主要是以各国的国家调节作为其调节对象(客体);或者说,迄今为止的国际调节主要是对各国国家调节的一种再调节。国际调节在调节主体、客体(对象)、领域、方式(手段)等方面,都有鲜明特征:

(一)国际调节主体调节机制作为一种力量和作用,必有其载体,此即调节主体。

国际调节主体是国际性的。从主体构成成分来说,迄今主要是由两个及其以上国家构成,包括双边、多边、区域性、全球性等形式。从成员组合方式来说,有些仅仅由各成员国协商或通过签订(加入)有关条约、公约,协调各国对所涉及的国际市场的管理活动,达到共同调节国际市场的目的——这类主体可姑且称之为“纯契约型”调节主体;有些则除缔结共同协定外,还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这些机构负责实施协定,执行一定的国际调节任务——此可称为“组织型”调节主体。以上组织机构中,有些只是临时性或松散型的,它们主要起一种联络、协调作用——此可称为“契约型组织”;有些则是有常设机构较为稳定并具有法律人格的组织,能够依照有关国际法律规范独立行使职权,执行国际调节任务——此可称为“法人型组织”。

同上述情况相适应,各种类型主体在其职权和权威性方面也是不相同的。从市场国际化进程和国际调节机制形成演变史看,国际调节主体的形态,基本上是由双边、多边发展为区域性和全球性,由“纯契约型”、“契约型组织”发展为“法人型组织”。20世纪以前,担负一定国际调节任务的主体多采取双边或多边协商、或签订条约的形式(即“纯契约型”)。从19世纪中、后期开始陆续出现了许多国际性组织,但直至20世纪中期,这些国际组织多为较松散、职能有限的机构(即“契约型组织”),例如GATT直至乌拉圭回合结束都基本属于这种类型。20世纪中期二战结束后以联合国及IMF、世界银行等组织为代表,出现了许多结构严密、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国际组织。

1994年由GATT演化而诞生的WTO,是这种“法人型”国际调节主体的典型代表。例如:WTO一开始就具有法律人格。《WTO协定》第1条、第2条规定:“建立世界贸易组织”,“为处理其成员国的贸易关系提供共同的组织机构。”第8条规定:“WTO具有法律人格,每个成员方都要赋予WTO以行使它职能所必需的法律能力。”该条并规定了WTO及其官员为履行职能所必需的特权和豁免。WTO不像GATT那样仅是一种临时性协议,它为国际贸易制定了“更有力和更明确的法律体制”(《马拉喀什宣言》)。其多边贸易协定“法律文件”对所有成员国具有约束力(《WTO协定》第二条)。“每一成员都应保证其法律、法规和行政程序与所附各协定对其规定的义务相一致(前引第16条)。这奠定了WTO规则”优于各国国内法的宪法性原则“。(P31)WTO有正规的组织机构,建立了健全的决策和运行机制。它除设”部长会议“外,还有常设机构”总理事会“。下分设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和知识产权理事会。还设立了”争端解决机构“(DSB)——这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司法部门;设立了”贸易政策审议机关“(TPRB)——这是监督机关。此外还有由总干事率领的秘书处,作为处理日常事务的工作班子。WTO同IMF和世界银行一样都是具有法律人格的国际法主体,但由于WTO的职权和所管理的经济领域远比后二者广泛,因此它是国际社会经济中更为重要的、综合性的国际调节主体。20世纪后半叶出现了许多区域性组织,它们也是一种重要的国际调节主体。它们不但对本区域的经济起着举足轻重的调节作用,也对该区域外乃至全球经济发挥着重要的影响作用。欧盟是其中典型例子。它不但直接调节着该区域及其所属各成员国国内的经济,并且在全球经济生活中充当着重要角色。欧盟各成员国分别参加了WTO,欧盟本身也作为WTO的独立一员。如前所述,迄今国际调节主体主要是由各独立国家为单位组成的各种形态的国家联合体,但也有些非政府(民间社会)的国际社会组织,在某种范围和程度上对国际经济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例如国际证券监管者委员会即为这种国际社会组织。

(二)国际调节的客体(对象)

国际调节的客体主要是国际社会经济的结构和运行关系。所谓经济结构,主要是指国际市场中的产业结构、行业结构、产品(服务品种)结构,地区结构等,是以上各方面的各种比例关系。所谓经济运行,主要是指国际社会经济的总体及构成总体的经济各方面、再生产各环节的变化发展状况。国际调节的基本任务就在于促进国际社会经济的各种宏观结构能保持动态平衡和协调,避免各种比例失调,维护经济总体运行稳定和持续发展,避免经济发生大的动荡起伏或停滞衰退,特别是力求避免和克服区域性或全球性的经济危机。本文前揭所列举的各个时期出现

的国际经济调节主体,其设立宗旨和后来的调节活动,都围绕着以上基本调节任务。

我们不难发现,每当战争或各次国际性经济危机发生前后,国家间的经济协商与合作往往十分频繁,国际性条约和经济组织大量涌现,其原因正在于当其时也,作为战争或经济危机的对策或作为其教训与启示,迫切需要采取国际调节措施,以调节国际社会经济的各种结构和运行。例如在20世纪20年代末发生第一次世界性经济危机和二次大战前后的情况便如此。1943年制定了《大西洋》,把建立稳定的金融秩序和贸易自由体制列为基本内容。1944年在“布雷顿森林”召开国际金融会议,制定了以稳定汇率为主要宗旨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建立世界银行等文件,并拟制了“国际贸易组织”。(P7)不久,IMF、IBRD、GATT相继建立。联合国也在这时宣告正式成立。国际社会经济结构和运行关系作为国际调节的基本客体,在不同时候有不同侧重点和表现形式。从历史演变上看,迄今为止,国际社会经济结构和运行关系主要表现为国家之间经济关系。①而欲调节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首先遇到和必须处理的,是因各国政府对各自国家的经济管理和调节而发生的各国之间的关系,简称各国间的国家经济调节管理关系。各国对各自国家的经济(尤其是其涉外经济那部分)所实行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如不能恰当协调和处理,势必妨碍国际社会经济的结构和运行;并且,它直接阻碍着国际市场(即国际社会经济体系)的形成和发育。

所以,迄今国际调节的首要任务是约束和指导各国政府的经济调节管理行为,协调和处理各国之间的经济调节管理关系。即使对于WTO来说也仍然如此。这就是如人们所说,WTO主要是规制政府的。或说,“入世”主要是“政府入世”、“规则入世”。也就是本文前面提到的:国际调节在当前主要是对各国国家调节的再调节。WTO对各国政府经济管理行为的规制,其目的在于排除因各国管理政策、制度和措施而给国际统一市场的形成和正常运行造成的障碍。市场障碍有两类,除各国政府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等等之外,还有如跨国公司等非政府的社会组织对国际市场造成的障碍,如与垄断相关的限制性商业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后一类障碍,WTO迄今尚未正式干预,但已开始注意到对非政府的社会经济组织经济行为的干预和调节。已有许多规则包含着对跨国公司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行为的约束。表明今后要制定“竞争政策”规则“限制性商业行为”。例如TRIMS第9条规定:“在不迟于《WTO协定》生效之日后5年货物贸易理事会应考虑本协定是否补充有关投资政策和竞争政策的规定。”其中的“竞争政策”就主要是针对跨国公司的“限制性商业行为”的。虽然后来进行的多哈谈判进展十分艰难,2003年9月的坎昆部长会议无果而终,但相信各国最终总会找到妥协的途径。今后WTO的规制对象除各国政府外,将会越来越重视对跨国公司这些社会组织的规制。WTO重在对各国经济管理行为的规制,这是当前市场国际化进程所处阶段决定的。当前国际统一市场并未完全形成。各国家的存在,以及各国国情和行使方式等等差异,必然会制约着国际市场化进程。国际调节是一种新的正处于形成初创阶段的调节机制,它必须和只能针对国际市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采取措施,不能全面顾及所有方面。至于今后,国际调节的对象和领域肯定会不断发展,WTO的调节对象和领域也会不断拓展。这种情形好比20世纪初国家调节刚出现时主要针对垄断采取规制,而以后再扩展到采取运用计划及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还采取“国有化”和“私有化”那种国家直接参与投资的调节方式,从而使国家调节臻于发达和完善的地步。

(三)国际调节的领域

国际调节的客体既然是国际社会宏观经济结构和运行,其调节领域必然涉及国际社会经济的总体和全局,必然要涵盖社会经济的各产业、各行业、各地区和再生产各环节。当然它不需要也不可能管得太细太死,而只是关注那些对国际社会经济总体结构和运行关系十分密切和关键的方面和部位。国际调节所涉及的经济领域一般分为:国际贸易,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技术贸易等;国际投资;国际金融。对于这些经济领域中的经济活动,国际调节只涉及其中同宏观经济结构和运行相关的部分和方面,而不干预各平等经济主体间正常的经济活动。在需要国际调节介入的经济领域的部分和方面中,有一个方面较为突出且具有特殊性,此即国际市场竞争的规制问题,包括反垄断、反不公平竞争、反倾销等。这些是国际市场经常发生的,它们直接扭曲国际市场价值规律(即市场调节机制)的正常作用,妨害经济结构和运行的协调、稳定和发展,因而是国际调节必须加以规制的。这一点虽然早就引起一些专家学者们的注意,他们呼吁有关国际组织制定国际竞争规则。但实践中进展缓慢。迄今主要是在其他有关货物贸易、知识产权和反倾销、反补贴②等法律文件中作了一些规定。今后关于国际竞争规制的立法和制度将会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WTO同包括GATT在内的以往国际调节主体比较,所管理和调节的经济领域有较大扩展,并有向更全面发展的趋势。WTO不但在货物贸易方面,把过去游离于GATT之外的农产品贸易、纺织品贸易纳入管理轨道,通过了《农产品协议》、纺织品协议(MFA),而且还扩展到了服务贸易、知识产权、投资等重要领域,分别制定了《服务贸易总协定》、《同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同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并设立了相应的理事会(委员会)负责实施。将服务贸易和投资纳入WTO管理和调节领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服务业涵盖门类十分广泛。

20世纪末由于高科技的发展和广泛应用,推动了服务业的蓬勃发展,出现许多新的服务种类,如金融服务、电讯与计算机服务等。在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在其国民生产总值和出口总额占的比重越来越大。(P346)早在东京回合谈判中,美国就曾倡议把服务贸易列入多边贸易框架。至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最后,终于通过了《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这一涵盖服务贸易各个方面的框架协议。GATT原来根本没有涉及投资问题。虽然早在1948年的哈瓦那中,就曾把鼓励生产性投资的资金国际流动列为目标之一,承认国际投资“在推动经济发展与重建及以后的社会进步,具有重大价值”,但“各成员方有权采取任何适当的保障措施以保证外国投资不用作干涉内部事务或国家政策的根据。”只要求各成员方采取“以保证在其所辖区域内不从事(限制性商业)措施????并协助(国际贸易)组织制止这类措施。”③1973-1979东京回合期间,美国等曾提出讨论东道国对外国投资的“当地含义”和“出口表现”两项经营要求问题,因发展中国家反对而没有结果。1982年发生美国诉加拿大《外国投资审议法》一案(“FIRA”案),GATT专家组在审理中涉及对外国投资的“当地含量”、“当地制造”和“出口表现要求”等规定是否违反GATT的问题。这引起了人们对与贸易有关的投资问题的关注。乌拉圭回合经过反复协商,在综合各种方案之后,于1994年终于达成一致,通过了《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的协定》(TRIMS协定)。TRIMS协定是第一个世界性的有关投资问题的立法,是“向将贸易规则扩大到投资政策方向迈出的第一步”,[3](P424)它将开启投资领

域全面进入WTO国际调节范围的新阶段。迄今为止,有关金融领域的国际调节和监管任务,主要仍由IMF和世界银行担任,但在WTO框架中的GATS,也涉及大量金融服务贸易问题。GATT还设立了一个“国际收支委员会”(BOP)。GATT在其发展过程中,也一直同IMF关系密切。GATT第12-15条规定,对于一国是否陷入国际收支失衡,要由IMF作出认定或证明。因此,GATT的“国际收支委员会”离不开IMF的合作。[3](P49)WTO除了所调节的社会经济领域有明显扩大之外,对各国政府的经济管理权的制约也比以往广泛。前面提到的服务贸易、投资政策以及知识产权等许多问题,过去被认为理当属于各国正常管辖权和国内法范围,亦即国家范围,但WTO如今却广泛介入。WTO不仅加强了对各国政府的调节,还开始注意到对非政府的社会经济组织经济行为的干预和调节。

(四)国际调节的方式(手段)

国际调节需要采取哪些基本方式(即进行哪些基本类型的调节活动)?这除了由国际调节的基本任务所决定外,还主要同国际市场存在着的其他两种调节机制——市场调节以及各国的国家调节——的情况相关。市场调节本存在着一些固有的缺陷(局限性)。而各国的国家调节,由于各国间的国情不同、利益不同和行使方式不同,因此对各国经济(包括其涉外领域)的管理政策、制度和措施便不同,各国对于市场国际化、全球化进程所持态度也不同。各国往往设置各种障碍(如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这是直接关系到国际市场的形成和能否正常运行的障碍。正是由于上述两种机制存在缺陷,才需要国际调节,因此国际调节的基本作法,首先便分为针对国家调节局限性而采取的对各国(政府)经济管理调节行为的规制,以及针对市场固有缺陷而采取的调节措施。

1、对各国政府经济管理行为(国家调节)的规制。

规制的领域主要同各国的涉外经济相关——即同国际市场的形成和正常运行相关的各国政府的经济管理行为,包括相关的制度、立法、政策和措施。规制的目的是尽可能使各国上述那些管理行为基本接近或一致,尽可能克服、排除各国为市场国际化所设置的各种障碍(壁垒)。为此采用的基本手段通常包括:(1)协商——签约——组织。即当事国之间自动协商,或由国际组织出面安排或组织有关各国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或签订协议或条约,或进而建立国际性组织,以协调和统一行动,共同促进和维护国际市场的形成、发育和运行;(2)调解或调停。即各国之间或各国同国际组织之间发生争执时,由国际组织或其他第三方对当事各方进行居中调解和斡旋;(3)裁决与制裁。当事方因发生违反国际义务而损害他方或国际社会经济利益情形,诉诸国际争端解决机构,通过司法或准司法程序,强令其履行国际义务或赔偿损失,以维护国际市场秩序。

2、针对国际市场固有缺陷的调节。针对市场固有的三缺陷,国际调节需分别采取三种方式:(1)针对国际市场难免存在的限制竞争(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国际调节需要对市场竞争进行强制干预,规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2)针对市场的盲目性和市场调节滞后、被动性,国际调节需要采取指导调控方式,如全球经济统计数据,提供信息资料,作出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测,提出各种政策、发展建议,并制定有关政策,运用各种政策工具,引导各主体的经济行为,以维护和促进国际社会经济的结构和运行协调、稳定和持续发展。(3)针对市场的唯利性,在运用前面引导方式尚不能完全奏效时,有关国际经济组织还可以自己可支配的资本直接投入到某个领域或地区,以期调节经济结构和运行,例如IMF和世界银行以往所做的那样。④上述两种调节方式密切关联,并有所交叉。例如,对各国政府的规制,主要意义在于排除国际市场形成和正常运行的障碍,这同市场竞争规则密切相关。国家设置的各种壁垒也是一种限制。对各国政府经济管理行为的规制,除主要在于排除国际市场形成障碍外,国际调节主体也还通过信息、提供建议等指导调控方式、影响各国政府决策,并由政府引导该国经济活动主体的经济行为。

反过来说,针对市场缺陷的三种调节方式,也分别适用对各国政府的规制,只是这个时候各个国家被当作法人对待了。国际调节最终目的是影响国际社会经济的结构和运行。经济结构和运行最终由全体经济活动主体的经济行为所构成。国际调节从其达及最终被调节主体所经过的环节看,它又可分为直接式与间接式。间接式是指国际调节首先调节各国政府管理行为,通过它最终影响各国的经济活动主体的经济行为。直接式则无须通过各国政府这一中间环节而直接达及最终被调节主体。WTO迄今主要是对各国政府经济管理行为的规制和调节,但调节方式和效力有所加强。相对以往GATT,由于WTO是具有法律人格的组织,它不仅为各国之间协商谈判提供场所和条件,它制定的规则具有法律效力,其成员国必须执行。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将导致受到制裁的后果。以往GATT协定对各成员国的约束多是一种柔性即导向性的,成员国可以保留许多适用例外和“豁免”,即使是已承诺应当履行的条款,如违反,国际社会往往也缺乏可行的强制措施。WTO相对以往GATT,它减少了许多“适用例外”条款,废止了“灰色区”,从严规定了“豁免”(weive又称“解除义务)”。⑤这加强了调节措施的普遍适用性。WTO通过了《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DSU),设立了DSB这样的准司法机构,因而有力地保障协定的实施,保障WTO对各国的调节。

「注释

①这里包括区域性经济组织相互之间以及它们同其它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因为区域性组织也由其相关国家组成,是某种形式的国家联合体。

②现在国际上学者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国际反倾销和反补贴的核心实际上是竞争规制问题,纷纷建议加强国际竞争规制,并把反倾销纳入竞争法轨道。对此,可参照赵维田《世贸组织(WTO)的法律制度》第306-307页。

③参见《哈瓦那》第三章第12条,第五章第50条。

④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一项主要任务是在成员国国际收支发生不平衡时,向其政府提供短期贷款,以促进使其国际收支平衡。世界银行的做法,是向成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政府机构和政府所担保的私人企业,发放用于生产(或经济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等)目的的长期贷款;它并设立了多边投资保证机构(1988年),向其他投资者提供政治风险担保,鼓励私人资本向发展中国家流动,以促进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上述两组织的信贷相互配合并且各有所侧重。其基本宗旨都是为了调节国际社会经济的结构和运行。

⑤《WTO协定》第9条把批准豁免权的表决票从原来2P3提高到3P4,其附件IA中《关于GATT1994义务的谅解》中的规定,除已依照程序延期者外,“在《WTO协定》生效之日仍然有效的任何豁免均应终止。”

「参考文献

①这里包括区域性经济组织相互之间以及它们同其它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因为区域性组织也由其相关国家组成,是某种形式的国家联合体。

②现在国际上学者们越

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国际反倾销和反补贴的核心实际上是竞争规制问题,纷纷建议加强国际竞争规制,并把反倾销纳入竞争法轨道。对此,可参照赵维田《世贸组织(WTO)的法律制度》第306-3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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