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督导汇总十篇

时间:2022-10-20 23:30:06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幼儿园教育督导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幼儿园教育督导

篇(1)

1.请介绍《办法》制定出台的背景

答:《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要“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应当依法接受教育督导部门的督导”。《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学前教育规模迅速增加,普及程度快速提高。但在学前教育规模快速扩张的同时,办园条件差、教师队伍不稳定、办园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在全国还程度不同地存在。涉及幼儿的一些恶性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亟需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防控和督促解决。因此,制定科学的督导评估标准和办法,全面开展幼儿园督导评估,督促和引导幼儿园规范办园,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十分必要和紧迫。

世界发达国家,如英国、美国、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都建立了各具特色的幼儿园评估制度,有力促进了本国学前教育的发展,也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借鉴。近年来,国内大部分省区都制定了幼儿园分级分类评估标准或示范园评估标准,并开展了卓有成效的评估工作,为进一步在全国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积累了经验。

2.《办法》形成的过程是怎样的?

答:《办法》的研究起草工作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基础研究。系统梳理了国家有关幼儿园的政策法律文件和相关标准、发达国家和地区幼儿园的评估指标和评估标准、各省已经开展的相关工作和评估指标、专家学者对学前教育和幼儿园评估的理论研究成果和主要建议。这为研究制定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奠定了理论基础,提供了政策依据。

第二阶段:实地调研。课题组先后赴多个省市对不同举办者、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同办园水平的幼儿园进行了实地考察和深度访谈。认真听取了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学前教研员、幼儿园园长和幼儿园教师的意见和建议。这为研究制定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进一步理清了思路。

第三阶段:研制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在开展基础研究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组织专家拟定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召开专题研讨会,听取了部分省、市、县三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同志、学前教育专家及幼儿园园长的意见。经过反复论证,形成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要点。

第四阶段:起草督导评估办法。组织专家对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方式、程序、制度和各级教育督导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总体设计和规定,形成《办法》初稿。反复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督导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处室、幼儿园园长的意见,并修改完善。提交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讨论,根据会议精神进行修改,形成本《办法》。

3.《办法》做了哪些主要规定?

答:《办法》共五章十七条,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目的、原则、范围、周期、内容、组织实施和结果运用等作了具体规定。

第一章主要对督导评估的目的、原则、范围和周期进行了规定,第二章明确了督导评估的内容,第三章明确了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中的职责和督导评估工作程序,第四章强调了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第五章为附则。

4.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将会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答:出台《办法》,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一是将会推动各地加强对幼儿园的分类指导和监督管理,实现依法治教;二是将会引导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不断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5.与以往的幼儿园评估相比,此项督导评估工作有何新特点?

答:与以往的幼儿园评估相比,此次督导评估在评估范围、评估周期、评估内容和评估结果运用等方面都有较大的不同,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评估范围上,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现了幼儿园、附设幼儿班、幼教点的全覆盖,未取得办园许可的幼儿园也被纳入评估范围。

二是在评估周期上,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是周期性的,3~5年为一个周期,在一个周期内,所有幼儿园(班、点)至少要接受一次督导评估。

三是在评估内容上,根据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水平和当前幼儿园办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导评估的内容聚焦在幼儿园的办园行为方面。

四是在结果运用上,本次评估强调既要发现问题,又要督促整改,通过评估既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又为幼儿园办园提供指导和帮助,不再单纯把评估工作作为判断幼儿园优劣、对幼儿园进行分类定级的手段,充分发挥督导评估工作应有的监督、指导、激励和导向作用。

6.《办法》中规定的督导评估内容有哪些?

答: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办法》规定的督评估内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和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具体涉及幼儿园的办园资质、园舍场地、设备设施、玩教具材料配备情况,膳食营养、卫生消毒、健康检查、疾病防控情况,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活动组织实施、师幼关系情况,教职工配备、师德师风建设、专业成长和权益保障情况,制度建设、组织机构、管理机制、经费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等。

7.按照《办法》,督导评估将如何组织实施?

答:督导评估工作由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督导评估的方式包括现场观察、问卷调查、座谈访谈、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等。

篇(2)

一、幼儿园大班的作息时间的调整

要在大班教学的后期一段时间,逐步的增加每一节课的时间,减少课外活动和休息的时间,使得幼儿的作息时间接近小学的标准,这样潜移默化地过渡,幼儿进入小学就能够更好地适应小学的作息。

二、幼儿园大班的教学方式的调整

要先了解小学低年级的教学方式,我们可以组织学生定期去小学低年级去听课,与低年级的教师座谈,了解低年级的教学状况。幼儿大班期间的教学形式都是感性、直观的,小学低年级的则是理性、抽象的,所以,我们在幼儿大班后期的教学中,应该适量增加课堂上的教授量,逐渐增加理性的、抽象的教学内容,多给幼儿动脑思考的机会,慢慢地让幼儿接纳和适应小学的教学方式。

三、幼儿园大班学生身心素质的调整

在幼儿园的时间里,幼儿都过惯了特定的学习生活,学习中贯穿太多的活动和游戏,而且时间很充足,没有任何的压力可言。而要让幼儿尽快地去适应小学相对单调的课堂学习和有一定压力的学习生活,就必须要提前做大量的工作。要强化训练他们坚持认真上课的耐心和毅力,慢慢养成上课集中,不做小动作,遵守纪律和善于动脑的良好学习品质。同时还应该培养幼儿的自理能力,让他们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良好行为习惯。

四、幼儿园大班教学内容安排的调整

小学低年级的教学内容不同于幼儿园大班,小学教学的每一节课都有它相应的教学任务要完成,而幼儿大班则是每天或是每周有相应的活动主题,这就要求我们在考虑幼儿的接受能力的基础上,在幼儿园大班的后期,在教学内容安排上做一定的调整。为每一节课定下一个小小的任务,慢慢地再提升学习的要求。同时还要根据幼儿的发展水平,合理控制难易程度,科学地设计一些作业形式,让他们巩固所学的知识。

总之,幼儿园与小学是两个不同的教学层面,我们只有在大班时期多让幼儿做一些适应性的训练,才能让幼儿园和小学能够更好、更平稳地过渡。

篇(3)

中图分类号 G6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4604(2009)09-0032-04

在当今大力提倡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教育机会均等的背景下,专业道德的提出昭示着幼儿园教师在当代社会将面临更多的职责挑战。因为“教师作为变革的因素,在促进相互理解和宽容方面,其作用的重要性从未像今日这样不容置疑”,“他们要为培养一代新人的性格和精神作出贡献”。从保障儿童权利角度看,学龄前儿童自我保护能力弱,最需要法律保障与伦理关怀。因此,幼儿园教师在教育过程和专业发展中加强专业道德建设非常重要。

一、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的内涵

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是指教师在专业知识、技能和伦理道德基础上,在专业领域内合理行使其专业权力以完成专业职责与使命的一整套伦理标准和规范。主要包括对专业的道德信念与责任、对儿童及与其有关的教养者的伦理责任。它强调“从专业特点出发讨论伦理规范的建立,而不再是一般道德在教育行业里的简单演绎与应用。所建立的伦理标准都有较为充足的专业和理论依据,充分考虑了教师专业工作和专业发展的特点,实际,全面,具体,规范,要求适中”。与其他教育活动比较,幼儿教育作为特殊的文化或精神活动。其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幼儿园教师的专业伦理是首要的、基础性的要求。如果缺乏对幼儿园教师专业本质的认识,那么其专业道德就难以真正确立,伦理方面的审视就缺乏标准,因此,只有认清专业道德规范,才能保障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生活价值并确保他们正确行使专业权利。

二、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体系的向度

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发展的向度包括教师对专业的责任与信念、对幼儿发展的责任和伦理道德态度两方面。

在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体系中,教师对专业的责任、信念是基础。专业责任是教师作为一个专业人员不可或缺的道德品质,包括对教育专业的承诺、责任及对儿童的责任。一般而言,幼儿园教师应担负的专业责任通过教育法规、教育政策以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形式予以规定,例如我国《教育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教师法》第一章“总则”部分和第二章“权利和义务”部分规定了教师应遵守的行为规范、相应的岗位职责和可以享受的权利等。以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为例,其中包括了“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项要求,但这六项要求都在强调从事教师职业的人员必须遵循的一系列行为规范,具有职业化色彩,缺乏专业性特征,在教师专业标准方面还没有相关的准则。在教师对待学生的伦理道德问题上,也没有相关的、能够体现教师专业的法律法规依据,更多的是从传统道德的信念体系和职业道德角度看待问题。国外的一些相关文件则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如全美教育协会(NEA)1975年制定的《美国教育协会教育专业伦理守则》不仅提出了教育的专业道德规范。也对教师履行专业职责提供了判断标准,它规定“教育者有无限接近最高大的标准的责任,教育者要尊重每个人的价值和尊严,保护学与教的自由和保证所有人在教育上的机会均等”。为了得到同事、学生、父母以及社会成员的信任和尊重,教育工作者应当追求并保持最高水平的专业操守,要履行对学生的承诺、对专业的承诺。在“对专业的承诺”中指出“基于深信教育专业服务品质直接影响国家人民的福祉,教育工作者应当全力提升专业水准、带动行使专业判断的风气、吸收值得信任的人投入教育生涯、防范不合格的专业实习”。这些规定,表明教师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职责,确立了教师在专业工作过程中应坚持的道德职责标准,体现了教师道德的专业性。

与幼儿园教师对专业的责任相比,他们对幼儿的伦理道德与发展责任的意义与价值更为深远。鉴于我国目前没有针对幼儿教育专业责任和专业伦理守则之类的条文,笔者以美国为例对此进行分析。美国不仅具有整个教育行业的专业伦理守则,而且美国幼儿教育协会于1990年针对0~8岁儿童教育的特殊性专门制定了《美国幼儿教育协会的伦理守则》,该守则制定的初衷是“引导早期教育从业人员的责任及行为,并为解决早期教育可能遇到的主要道德困境提供一般原则”。该伦理守则分为幼儿、家庭、同事、社区与社会四个方面,并说明了这四方面的专业责任和专业关系。每个方面又包括守则的理念和原则两部分,具体阐述了幼教专业人员在该领域的主要责任,并指出幼儿园教师教育的道德行为准则是以对几个方面核心价值的承诺为基础的:承认幼儿期是人类生命周期中独特而且重要的阶段,以幼儿发展的知识为基础和幼儿共处……尊重幼儿的尊严、价值和独特性,在以信任、尊重和关心为基础的关系中协助幼儿和成人发挥其最大的潜能。在“对儿童的道德责任”方面,规定教师对幼儿的道德责任理念包括六个方面:熟悉幼儿教育的知识基础,并通过继续教育和在职训练跟上时代的潮流;以幼儿发展及相关领域的知识与对每位幼儿的特殊了解作为实务的基础;认识及尊重每位幼儿的独特性及其潜力;承认(认知)幼儿特别容易受到伤害;创造及维持可促进幼儿的社会、情绪、智力和身体发展的条件;支持特别需要参与与其能力一致的正规幼儿教育方案的儿童权利。

美国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守则成功之处在于不仅确立和表达了专业道德规范,还提出了幼儿园教师履行专业伦理责任的指标和判断标准,并把专业知识、技能与专业责任、信念有机融合在一起。这些经验值得我们在建构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体系和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发展过程中借鉴。

三、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发展路径

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发展是在完善教育法规、建构教育专业伦理体系、发展专业精神、走向专业伦理的过程中实现的。

首先,完善教育法规、建构幼儿教育专业伦理体系是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发展的基础。从我国当前的状况看,对幼儿园教师的要求多是从职业道德的角度来看待的,或者说是基于对教师职业崇高性的认识而对教师人格的期待。在日常社会生活中,幼儿园教师在人们的心目中往往被定格为“道德的化身”。在对教师的期待与评价上,存在过分突出教师的道德标准、忽略教师专业标准的现象。支持教师职业感的是“园丁”“春蚕”之类强调辛劳和奉献的道德准则,而非真正的专业标

准。这是一种理想的期待,而无坚实的法律基础和社会现实生活基础。上述提及的美国的两部守则,所规定的幼儿园教师专业职责都是基于法律和专业的视角,以充分考虑幼儿园教师工作专业特点为基础的,因此,幼儿园教师的各种行为规则都被定位在法律框架之内。如守则中关于教师与儿童、家长,教师与同事等伦理道德关系的处理准则,就是由法律规定的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派生出来的。这种在法律和教育行业理论守则指导下的教育活动显然是一种专业道德活动,而不仅是一种职业活动。在教师专业发展过程中,教师职业道德向专业道德的转换始终是一条重要的线索。从最初的一般性德行要求到具有道德法典意义的专业伦理规范,从重视知识、技能教育的技术性培养逐步过渡到专业精神与专业知识、技能水平提升的兼顾是教师专业化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侧面。笔者认为,我们也应结合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建立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规范,使幼儿教育专业工作者充分认识到违背教育伦理道德不仅涉及道德问题,更涉及法律问题,进而养成在法律意义上强化职业道德意识和行为的习惯。

篇(4)

一、履行教育督导职责,落实督导评估任务

(一)开展市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工作

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等级评定和开展市级示范幼儿园评估的通知》(宜府督[__]2号),依据《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估标准(试行)》,对申报的一、二、三级幼儿园开展评估认定;并推荐商业幼儿园、河溶星星幼儿园,创建宜昌市示范幼儿园。

(二)开展办学行为专项督导检查

围绕全市教育工作中心,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落实课程计划及执行情况、学生作息时间、办班补课、收费补课、乱发资料等有损教育形象的行为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市教育的满意度。

(三)迎接宜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宜昌市教育局对当阳市教育局__、__年度工作督导评估。

(四)完善镇处教育责任目标考核方案,建立对镇处中心学校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考核机制。

制定镇处中心学校年度工作考核方案,组织实施对中心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建立激励机制,规范和提高各中心学校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

(五)协助做好省示范高中、幼儿园复评以及其它督导评估工作。

二、开展教育创建活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一)做好迎检准备,巩固提高教育均衡发展成果

为了做好迎接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对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市的认定工作。一是落实过程督导,主要是按照《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深入到各中小学校指导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项具体工作,重点是指导整理和完善档案资料,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进一步完善与提升,学校基本情况介绍,做好评估认定现场准备,并面向师生和社会各界做好广泛宣传动员,强化学校内部管理,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二是自下而上反复统计、核对《湖北省县域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表》中各项数据,计算校际间差异系数,建立__年均衡监测数据库并完成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均衡发展。三是做好教育局内迎接评估验收认定的准备工作。主要是与办公室一起完成市政府自评报告、汇报材料,完善《当阳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专题片》,与相关科室按28个c级指标分别整理出各c级指标的档案资料,编印出《当阳市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情况介绍汇编》,完善《当阳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文件汇编》等,全力做好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对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市的评估认定工作。

(二)创建义务教育现代学校

根据宜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到__年基本实现义务教育现代化的工作目标,和宜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宜昌市教育局的工作要求。为了确保完成__年至__年我市创建宜昌市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数超过60%的具体任务,决定下列单位为今年创建学校。

小学:新民小学、坝陵小学、泉州希望小学、王店镇中心小学、胡场小学、太子桥小学。

中学:实验中学、两河中学

九年一贯制学校:烟集中小学。

上述学校要依据《宜昌市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评估方案》,扎实抓好创建工作,确保一次性通过验收。

三、加强督导队伍建设,提升督导工作能力

认真组织广大督学和督导干部学习《教育督导条例》和素质

教育理论,更新观念,研究教育督导规律,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督促和指导作用。要重视督导人员的学习和培训,督促督导工作者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督导理论,学习先进地区的教育督导工作的经验,不断提高教育督导工作者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理论水平,提升教育督导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五日

主要工作时间安排

(一)1至3月:

1、1月,组织实施对中心学校__年度教育工作考核,并下发考核结果通报。

2、落实并上报我市__年现代化学校创建单位。

3、为迎接宜昌市对当阳市教育局__至__年度教育工作考核做好档案资料、文字材料等准备工作。并做好迎检工作。

4、积极准备宜昌市召开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创建工作推进会的档案资料,上报相关文字材料;并组织部分校长准备好典型材料,参加现场会。

5、3月,召开__年教育督导工作会议;下发__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二)4至6月:

1、4月,对__年现代化创建学校进行调研,提请局党组确定创建学校的相关建设项目。并配合宜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开展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创建前期考察。组织开展幼儿园等级评估。

2、5月,进一步完善、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对部分中小学开展教辅资料专项督导。

3、6月,协助宜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市级示范幼儿园复评。

4、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接受国家复核认定工作。

(三)7至8月:

1、对现代化创建学校的相关建设项目进行视导。

2、组织教育督导人员开展有关学习。

(四)9至12月:

1、9月,上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数据及结果;对__年现代化创建学校进行专项督导。

2、10月,对创建现代化学校的小学评估、中学初评。并将结果上报宜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篇(5)

1.顺利通过了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检查工作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区今年代表长春市教育局迎接了吉林省教育督导工作检查,在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正处长级督学许世彬同志带领下,一行5人,于2011年11月14日—19日,在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张峰主任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团督学刘金山、市政府教育督导团督学王淑丽同志的陪同下,对我区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

督导评估期间,分别听取和审阅了区政府及教育、发改、财政、人社、公安、农业、地税等相关职能部门关于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抽检了合心镇和所属的中学、中心小学、村小、中心幼儿园和化技术学校各一所。在城区共抽检了两所中学、两所所小学和一所幼儿园;考察了长春市第87中学、迎宾路小和幼儿园,省督导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审核分析相关数据、实地查看办学条件、访谈师生、分析汇总等办法,对绿园区教育工作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督导评估,并召开了反馈会。检查组对我区的教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这次省政府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有力地推动了我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协调、快速发展,加快了学校标准化建设进程,实现了各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新的飞跃,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完成了第三批省“三a学校”的评估验收工作

3. 全面完成了长春市2011年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检查工作

按照长春市教育督导工作的要求,将市教育重点工作细则分解到各科室,加大工作力度,与职能部门配合,强化对全区学校落实市重点工作和局工作要点的过程性的检查指导,重点抓好迎检学校的督促、检查指导。

4.开展了全区中小学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5. 加强督导信息建设

6.落实了专项督导工作

篇(6)

1.顺利通过了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检查工作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区今年代表长春市教育局迎接了吉林省教育督导工作检查,在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正处长级督学许世彬同志带领下,一行5人,于2011年11月14日—19日,在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张峰主任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团督学刘金山、市政府教育督导团督学王淑丽同志的陪同下,对我区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

督导评估期间,分别听取和审阅了区政府及教育、发改、财政、人社、公安、农业、地税等相关职能部门关于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抽检了合心镇和所属的中学、中心小学、村小、中心幼儿园和化技术学校各一所。在城区共抽检了两所中学、两所所小学和一所幼儿园;考察了长春市第87中学、迎宾路小和幼儿园,省督导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审核分析相关数据、实地查看办学条件、访谈师生、分析汇总等办法,对绿园区教育工作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督导评估,并召开了反馈会。检查组对我区的教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这次省政府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有力地推动了我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协调、快速发展,加快了学校标准化建设进程,实现了各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新的飞跃,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完成了第三批省“三a学校”的评估验收工作

3. 全面完成了长春市2011年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检查工作

按照长春市教育督导工作的要求,将市教育重点工作细则分解到各科室,加大工作力度,与职能部门配合,强化对全区学校落实市重点工作和局工作要点的过程性的检查指导,重点抓好迎检学校的督促、检查指导。

4.开展了全区中小学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5. 加强督导信息建设

6.落实了专项督导工作

篇(7)

1.完善教育督导联席会议制度,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增长。定期召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分局联席会议,按照各项督导评估指标要求,分解责任,查找问题和不足,沟通工作进展,确保教育经费投入及时,管理规范,使用合理。全力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区政府落实教育经费投入法定增长责任书》指标任务。

2.积极筹备,精心组织,迎接各级督导评估。准确把握省、市各项督导评估标准,指导学校(幼儿园)以督导评估为契机,将评估指标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推动学校自我检测、自我评估、自主发展。年内,完成省2012年度学前教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和市2012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各项督导评估工作。

二、以学校(幼儿园)办学水平发展性督导评估为重点,督促学校(幼儿园)深挖内涵,特色发展

1.落实2011年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整改。指导学校根据《2011年区中小学办学水平发展性督导评估反馈报告》和学生、家长、教师网上问卷中反映的内容,总结提炼发展优势,梳理自身存在的问题,找准学校今后发展的方向,制定整改措施,上报整改报告。召开督学讲坛暨区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反馈会。

2.建立校本督导制度。学校根据《关于做好区中小学办学水平发展性督导评估自评工作的通知》(青四政教督字〔2011〕3号)文件要求,成立自评领导小组,建立专项评估机构,按照自评程序,实施专项自评。6月底前,完成学校自评报告。在学校自评基础上,建立校本督导制度,邀请家长、教师、社区有关人员、责任区督学等对学校三年发展规划2011-2012学年度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对学校自评结果进行复评。

3.做好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按照《市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通过督导推动学前教育政策的落实,保障学前教育健康、稳步发展。10月,依据《市幼儿园办园水平发展性督导评估体系(试行)》,对幼儿园三年发展规划制定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评估,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

4.深化“多元互助”教育督导评估模式品牌建设。以申报《“多元互助”督导评估模式的研究》市级教育督导课题为引领,继续深化“多元互助”督导品牌的内涵、体系建构、操作流程,积极探索评估主体多元、评价内容多元、评估手段多元的督导评估模式,实现督学、学校、家长、社区间的合作互助、平等协商的伙伴关系,共同推进学校的自主发展。

三、以专兼职督学队伍建设为抓手,推进督学队伍专业化发展

1.加强专兼职督学的培训和管理。依托“教育督导协同办公系统”,用好“网上学院”,上传视频、课件等学习材料,开展主题讨论,通过网络平台促进督学间的学习和交流。继续举办督学讲坛、督学沙龙、专兼职督学暑期培训班,编印《专兼职督学学习材料汇编》,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

2.建立多元的督学评价机制。督学要用好《督学履职手册》,建立督学成长档案。加强对责任区督学的业绩考核,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督学给予表彰奖励,对责任区督学履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激发督学的主观能动性和团队精神。年内,评选表彰优秀督学、优秀督导责任区。

3.扎实开展教育督导课题研究。以我区申报的省、市教育督导课题研究为引领,组织、动员专兼职督学深入研究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督导工作中的理论与实际问题,撰写教育督导论文和调研报告,为学校发展与提高服务。评选优秀教育督导论文和优秀调研报告,4月,推荐优秀论文参加省市教育督导论坛论文评选。

四、以创新工作机制为载体,促进教育督导工作科学发展

篇(8)

以党的十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和我区教育工作核心任务,以创建“教育强区”为目标,以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学校特色文化建设为抓手,以促进学校自主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重点,坚持依法督导,服务基层、服务发展,认真履行监督、指导职能,为促进我区教育内涵发展、提升教育品质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1.不断巩固提高“两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扎实开展“教育强区”创建工作,确保高质量通过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我区创建“教育强区”工作过程性预检和正式督导评估验收。

2.认真落实《区督学责任区制度》和《区督学责任区制度实施方案》,按照督学责任区划分安排,责任区督学对所辖学校、幼儿园开展经常性随机督导工作,强化对学校、幼儿园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

3.依据《学校特色文化建设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督促各学校、幼儿园继续开展特色学校文化建设的创建工作,并积极组织学校、幼儿园开展特色学校文化建设展示活动,不断促进学校、幼儿园特色发展和内涵发展。

4.积极推进各校园依法办学,不断完善“自主发展性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促进校园自主发展、科学发展。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适应教育发展的新形势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区四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区七届人民政府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树立“依法督导”意识,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政策和教育管理理论,及时了解当前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任务及教育督导评估新机制,并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督导水平,为推动我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二)科学部署,积极筹备,推进“教育强区”创建工作

继高质量、高标准迎接完自治区、国家对我区“两基”、“义务教育均衡”工作的评估验收后,我区将全面推进创建“教育强区”的各项迎检准备工作。依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活动意见》的通知精神和《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强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暂行)》,2015年上半年将根据创建“教育强区”的申报程序完成申请、上报相关材料、公示等相关工作,并认真完成各指标档案资料的准备工作,做好迎接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我区创建“教育强区”工作的过程性预检;下半年将进一步做好查漏补缺和整改工作,确保高质量通过自治区创建“教育强区”工作正式督导评估验收。

(三)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加强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

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印发市督学责任区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克教督发〔2013〕2号)文件精神,落实《区督学责任区制度》和《区督学责任区制度实施方案》,认真筹备第二届责任督学换届工作,并精心组织离退休教育督导专家、校长、书记等成立责任督学队伍,提高随访督导的质量。同时,区教育督导室将结合我区教育工作的核心任务和实际特点,根据学校、幼儿园办学性质的不同,每月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督导重点内容,组织安排责任督学按照督学责任区划分,对校园开展经常性的随机督导工作,以增强督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规范学校、幼儿园办学(园)行为,促进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四)明确主题,突出文化,提升校园文化特色建设

各校(园)要以特色学校建设为抓手,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深化学校发展内涵,以学校文化建设为核心,突出课程文化和学校特色建设,逐步形成具有鲜明办学个性和风格的现代化特色学校。2015年,区教育督导室将组织各学校、幼儿园继续开展特色学校文化建设的创建工作,按计划抓好落实,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做好申报和迎检工作,确保各校(园)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五)展示成果,彰显特色,深化特色校园品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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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引领全市的家庭教育科研工作.我市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园长)和教师的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家庭教育督导评价机制,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学校(幼儿园)将教师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内容.(记者刘淼…… 28日,青岛市正式《开展家庭教育实验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实验工作,教师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绩效考核,同时搭建平台推广家教工作经验,计划到2018年建成100家市级优秀家庭教育服务站.

我市将建立家庭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平台,制定并实施《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评价标准》、《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建设评价标准》,形成较为完善的家庭教育工作评价标准体系.

我市还将建立标准的家庭教育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鼓励中小学幼儿园通过建立家庭教育服务站、成立家庭教育志愿者服务团队等方式,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市教育局将建立家庭教育工作经验推广平台,充分培育、挖掘提炼先进典型经验,到2018年建成100所市级家庭教育示范中小学幼儿园.

此外,市教育局还将设立家庭教育工作科研课题,引领全市的家庭教育科研工作.我市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园长)和教师的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家庭教育督导评价机制,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学校(幼儿园)将教师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内容.(记者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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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的意义

督学责任区制度是把某一行政区划内的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划分为若干小的区域,为每一区域配备若干名专兼职督学,专门负责对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日常督导检查的制度。其基本特点是划片到人、督导到校、及时反馈、推动发展。实施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促进教育督导工作的常态化、网络化和科学化,近距离观察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教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第一手信息,增强政府决策的预见性和科学性,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科学发展。实施这一制度是强化教育督导职能,丰富教育督导内涵,完善教育督导机制,建立现代教育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监控机制,确保国家关于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的需要;是依法规范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战略主题、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

二、督学责任区的设置

督学责任区分市和区县两级设置。市级责任区督学主要负责对辖区内高中阶段学校和市直学校的日常督导检查,县级责任区督学主要负责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的督导检查。市级督学责任区,原则上每一个区县为一个责任区。区县督学责任区可以按照乡镇等行政区划设置,也可按照学校类别设置。

三、责任区督学的职责

1、对责任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所制定的发展规划、教育教学计划以及实施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帮助和监督学校遵循教育方针、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规律开展各项工作;

2、对责任区内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情况,均衡发展情况,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中小学、幼儿园的生活实施、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及时监督纠正责任区内中小学出现的乱办班、乱收费、不按规定开齐课程或开足课时,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等违规问题和学前教育“小学化”问题。对中小学帮助自主发展困难学生工作和残障儿童随班就读情况进行督导,推进教育公平;

4、对责任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工作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和安全隐患发挥预警作用,及时制止危及学校安全、损害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5、对责任区内各校长、园长履行职责情况和师资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师资队伍建设督导检查的重点是师德建设、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工作负担等;

6、收集责任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向上级反映,向学校反馈并监督落实。

7、完成派出机构布置的专项或阶段性工作任务。

四、责任区督学的工作方法

市、县两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向所聘请的专兼职督学颁发相关证件,督学凭证开展工作。要在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设置责任区督学公示牌,内容包括姓名、联系方式及主要职责等。督学到责任区内开展督导活动可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走访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定期督导检查一般每学期不少于两次,随机督导检查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督导检查方式方法要灵活多样,主要是随机听课、走访师生、家长、乡村干部群众、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每次督导检查完毕要有书面记录。对于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责任属于被督导单位的要限期整改,责任属于其他部门的要尽快向派出机构反映,请求协调解决。责任区督学要定期向派出机构报告工作情况和意见建议,同时要定期向被督导学校、幼儿园的上级部门或区县政府反馈督导情况。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派出机构报告,向学校、幼儿园的主管部门通报。

五、几点要求

1、把好责任区督学的

选聘关。责任区督学应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熟悉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教育管理理论,有较高政策水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敢讲真话;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和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验,有较高学历和职称;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完成督导任务。

2、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责任区督学的培训,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工作情况,不断提高他们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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