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总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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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

第二条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以下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并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企业规模、专业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个项目不得少于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有个人培训教育档案;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10、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任何建筑施工活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不得承接工程。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批程序:

1、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系统内进行填报,并下载已上报的申报表一式三份;

2、根据《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实施细则》(苏建管质[2004]39号)中的要求,提供书面申报资料一式三份;

3、申报材料报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原件核验,并留存申报资料一份;

4、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月正式行文,集中向*市考核站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进入材料评审程序;

5、*市考核站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全体考核站成员会议,汇报材料评审情况,留存申报资料一份;

6、通过评审企业将申报材料报省建设厅行政审批中心施工类窗口;未通过评审的,出具书面评审意见告知申请人。

7、省行政审批中心经过受理、审核、公示程序,20个工作日公布审批结果;

8、*市考核站根据公布结果,集中到省建设厅行政审批中心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一正二副)后,通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取。

第五条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名称变更、增加附本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程序。

第六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

1、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发证机关同意,不再考核,有效期延期3年,由企业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申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2、发生死亡事故的,由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缴有关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上交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

3、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达不到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情况严重的,建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4、安全生产许可证遗失的,应在省级以上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在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第七条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政处罚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第128号令《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章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的任职考核制度

第八条本制度适用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称“三类人员”)的任职考核。

第九条“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知识两方面。能力考核标准: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第十条“三类人员”必须要经过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具体考核程序:

1、凡报名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三类人员,企业需在《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系统》“三类”人员考试申报页面填写报考信息,并填写《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表》,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

2、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管处对所属建筑施工企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签署考核意见后,统一将参加考试人员的能力考核表和考核意见汇总表(附电子文档)报送*市考核站。

3、*市考核站根据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意见,在《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系统》中审批上报,由省建管局统一进行知识考核安排。

4、各企业及时在《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系统》中查看考试通知,并在考试现场领取准考证。

5、考试人员在《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系统》中查询成绩合格后,可带1寸照片1张,持企业介绍信、成绩合格证明到省建设厅、省建管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办理领证,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到省领证。(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23号建达大厦7楼建筑施工类窗口电话:025-83346921联系人:陈新)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管理。

1、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发证机关同意,不再考核,有效期延期3年,由持证人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申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2、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每年参加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成规定学时的培训,并记入培训档案。

3、发生死亡事故的,由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缴有关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上交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

4、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遗失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应在省级以上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在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6、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变更姓名和变更法人单位等,应当在姓名或法人单位变更后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予以处罚。

第三章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

第十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依法确定施工单位后,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备案。

第十七条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二)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复印件。

(三)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五)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六)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七)甲、乙双方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名单。

(八)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九)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十)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十一)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

(十二)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现场防火、防汛、防毒、防尘、防爆、防雷安全技术措施。

(十三)施工单位编制的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申报资料和现场开工条件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向建设单位出具备案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四章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

第十九条凡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工程,必须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接受项目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第二十条在办理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手续前,建设单位应审查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开工要求,并将审查结果报送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第二十一条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资料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结果后,在3个工作日内到施工现场进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第二十二条工程项目开工条件的审查内容包括:

1、施工单位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否建立,是否按规定组建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足额配置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3、参建各方、总包和分包的安全责任是否明确,是否按规定已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4、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是否与现场条件相符;

5、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费是否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是否有安全防护、临时设施的搭设计划;

6、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是否满足生产要求和周边环境要求;

7、施工现场的“五牌一图”、围档、冲洗台、临时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8、是否针对性地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公布上墙。

第五章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建筑施工的起重和垂直运输机械的司机、司索工、起重吊装(安装)工、信号指挥工、起重工、电工、焊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第二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第二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第二十八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和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三十条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或者用人单位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第六章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十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城市房屋拆除等生产和管理活动的,应当编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第三十三条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制定市区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对市区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并对本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企业编制的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应急救援(处置)组织机构情况,包括负责人和成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等。

(二)应急处置(救援)组织机构的职责分工,包括成立现场抢救组、技术处理组、善后工作组、事故调查组等,各组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各组的具体行动方案。

(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指定机构、人员、联系电话。

(四)救援器材、设备、车辆等的落实。

(五)与事故处置的有关部门做好协调、沟通的工作方案和要求。

第三十五条企业和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以企业正式文件下发到企业的各部门、各项目,并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由工程承包单位编制。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编制。实行联合承包的,由承包各方共同编制。

第三十七条建筑施工项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建设工程的基本情况。含规模、结构类型、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部基本情况。含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等姓名、证书号码等;

(三)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救护组织。包括具体责任人的职务、联系电话等;

(四)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

(五)安全事故救护单位。包括建设工程所在地医疗救护中心、医院的名称、电话,行驶路线等。

第三十八条施工项目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作为安全报监的附件材料报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工程在第一阶段进行达标验收前,必须进行现场演练,演练结果作为达标验收的条件之一。

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告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期间,其内容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第四十条施工现场发生轻伤事故,启动施工项目的一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施工现场发生重伤事故,同时启动施工项目和施工企业的两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施工现场发生1人死亡事故,同时启动施工项目、施工企业、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三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施工现场发生2人以上重大死亡事故,依次启动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第七章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工艺、设备、材料。

第四十二条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不得使用国家、省、市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和使用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并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第四十四条凡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一经淘汰,禁止继续使用和转让给他人使用。相关违法行为将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第八章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第四十五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以下简称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省建管局《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四十六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起重机械的登记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起重机械是指各类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和整体提升脚手架。

第四十七条市建设局负责全市起重机械登记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起重机械登记管理工作。

第四十八条起重机械登记包括产权登记和使用登记,分别由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申请办理。

第四十九条起重机械产权登记编号,实行一机一号终身编号制度,在全市通用,直至设备报废或不再在本市使用(编号规则见附件一)。登记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登记文件和编号。

第五十条起重机械产权登记手续由设备产权单位在购机后到企业注册所在地登记部门办理,起重机械登记部门应当对符合登记条件的设备进行编号,向产权单位核发《*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产权登记证》(见附件二),永久性置于设备底部。产权单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时,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一)《*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产权登记申请表》(见附件三)一式2份;

(二)设备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1份或所有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产品制造许可证复印件1份,未实行产品制造许可证的产品应当提供省级有关部门的产品鉴定证书复印件1份;

(四)产品出厂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设备购销合同或发票复印件1份。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实施前已购置使用的起重机械办理产权登记时,除应提交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一)技术改造、大修情况资料;

(二)事故记录和累计运转记录等资料;

(三)超过使用年限的必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性能试验和结构应力测试报告。

第五十二条凡列入使用登记范围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取得《*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证》(见附件四)。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时,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一)《*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见附件五)一式2份;

(二)产权登记证号;

(三)起重机械安装承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起重机械安装质量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使用登记证应当置于或附着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五十三条办理产权登记和使用登记手续时,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必须齐全、合法,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申请单位提交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由登记部门核查后退还,其余文件资料由登记部门存档。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

(一)属国家和本省明令淘汰的、禁止使用的起重机械;

(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使用年限且未通过性能试验和结构能力测试的;

(三)达到《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所规定报废条件的;

(四)磨损严重、基础部件已损坏,进行维修不能达到使用安全要求的;

(五)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没有改造、维修价值的;

(六)按照有关规定检验不合格的。

第五十五条产权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登记管理档案,并加强日常安全使用管理,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起重机械产权变更时,应当将设备登记档案资料一并移送给新的产权单位。

第五十六条外市的起重机械进入本市使用,须提供起重机械所在地登记部门发放的产权登记证。由工程所在地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第五十七条起重机械租赁、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办理起重机械产权登记和使用登记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五十八条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在拆除前一周内,使用单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登记部门办理使用注销手续,办理注销手续应提供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原件,并填写《*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注销表》(见附件六)。

办理注销手续时,使用登记证由原登记部门收回。使用单位对重新使用的起重机械凭注销表和产权登记证到下一个工程所在地登记部门重新登记。

篇(2)

(一)、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公司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经营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安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七)、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质量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九)、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一)、劳资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二)、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三)、项目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四)、项目部预结算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五)、项目部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六)、项目部文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七)、项目部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八)、项目部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九)、项目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项目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一)、项目部机电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二)、项目部动力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三)、项目部综合治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四)、项目部保卫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五)、项目部炊事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六)、项目部清洁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七)、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八)、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九)、木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瓦工、抹灰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一)、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二)、架子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三)、模板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四)、钢筋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五)、砼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六)、打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七)、油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八)、机械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九)、起重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司索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一)、机械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二)、信号指挥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三)、防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四)、管道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五)、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六)、普通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实施安全措施。

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并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性的业务指导,定期不定期对分包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监督落实整改。

三、几个分包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总包单位统一领导,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总包单位必须给分包单位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四、分包单位进场前,总包单位不许与其签订安全生产劳动合同。在现场施工中,如分包单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总包单位有权对其停工整顿。

(二)、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和总包单位的“安全教育标准”、“安全技术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检查规定”、“施工安全管理标准”、“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

二、要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并赋予布置、检查、落实整改措施权,有停工和越级上报权,有奖罚权,充分发挥专(兼)职安全员的作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要经常性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章守纪,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搞好自我防护。

四、要编制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制定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按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合理组织施工,不冒险蛮干,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五、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一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六、要积极参加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结合分包单位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七、由于管理不善,造**全事故的饿,由分包单位负责,除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外,按“三不放过”原则查**因,追究责任,采取防范措施,按上级和总包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事故教训,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问题。

三、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每年备好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财务部、材料部及项目部要落实项目,组织力量按时完成,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四、根据建筑施工特点,按照国家规定的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要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使他们真正做到有职、有权、有责。

五、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随时组织检查,不断充实完善。

六、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开展安全达标活动,消除不安全因素。提倡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保证本企业的产品符合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七、评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要严格把关。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全事故的项目部和班组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凡有严重违章或发生责任事故者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八、经常性组织中层领导干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作业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

(四)、公司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二、对公司、项目部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技术工作。及时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机械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脚手架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四、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篇(3)

1.1作为安全生产主体的企业,安全生产保证能力与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不相适应

一是部分企业领导和相当数量的企业管理人员不能正确处理安全、生产、效益的关系,对安全事故存在侥幸心理,基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未按有关规定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管理粗放,基础工作薄弱,涉及安全生产的规定、技术标准和规范得不到认真执行,安全检查流于形式,事故除患得不到及时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不严。三是低资质的中小企业,技术人员不足、设备简陋,安全生产保证能力严重低下。

1.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仍需加强

一是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尚未建立起来,给依法监督管理造成一定困难。二是有关配套政策得不到有力执行。

1.3建筑企业作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绝大多数是农民工,而国家对相应的工人教育培训框架仍不完善

据统计,经济发达国家高级工占到从业工人的35%以上,而我国仅占7%左右。建筑行业的从业人员85%以上属农民工,大都没有经过系统的教育培训,高级工所占的比例就更少。大部分中小企业的项目经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起码的条件和素质,有些只有小学文化程度。

1.4作为传统产业,建筑企业技术准备改造发展水平与形势发展需要差距较大

建筑行业生产力水平较低,在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的研究开发,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等方面,不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就是与制造业、服务业等其他行业相比,也有较大差距,特别是一些小企业,技术装备水平更低。

2.下一步监督管理工作的对策

2.1加强基础工作,提高监管水平

一是要继续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实践证明,针对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事故多发类型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是解决建筑安全突出问题的有效措施。根据近年来的实际情况,要大力开展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塔吊倒塌和房屋拆除等事故多发类型的专项治理工作。政府的工作重点是督促和检点地区和重点企业专项治理措施的制定与落实。对于不落实专项治理措施发生事故的,要依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严肃查处。二是要组织编制各类别各层次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纲要,认真搞好一线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坚持培训上岗制度。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组织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考核工作,制订安全管理和执行监督人员的培训教育计划,切实提高其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建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制度,将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核纳入资质管理中。

2.2着眼长效机制,强化治本措施

一是不断完善和落实建设领域安全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部门规章制度。总结施工新技术、新设备使用经验,及时将其转化为标准规范。二是大力推进建筑工业化、绿色施工,不断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及时制定公布限制、淘汰和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目录。研究建立安全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科技投入。结合生产实际,推广一批安全适用、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三是建立和推行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制定国家标准,引导和督促企 业安全生产实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将施工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作为企业资质审核中安全条件和能力评价的重要内容以及市场准人的重要先决条件。四是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积极培育安全咨询服务中介机构,将施工企业风险的防范引入市场机制,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的能力。

2.3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制度

建设部已经在全国建立起建设系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快报系统,对全面掌握每一起事故和提高事故统计分析工作效率提供了有力保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与有关部门沟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并及时结案;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处理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该降级的降级,该撤职的撤职,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还应突出规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涉及安全的项目审批,审批后的督查,安全生产监督和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对于企业,政府要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制度,尤其是要落实工程项目部经理和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经理的责任制。

总之,我们每个与建筑安全有关的人员都要提高自已的工作责任心,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奋发向上。在工作中要发扬团队精神,提倡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相互谅解、相互协作,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把关,这样才能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质量,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促进建筑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2.4强化重大危险点源监管,遏制群死群伤事故

(1)全面做好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系统的推广使用工作,积极开展人货电梯安全信息化管理的学习、试点工作,规范起重设备构配件使用管理。

(2)推行深基坑变形监测自动化试点,提前介入指导深基坑施工,加强质量安全预防控制。

(3)强化对高大模板工程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模板支架材质的监督抽查,规范模架租赁行为。

(4)严防火灾隐患,对不符合防火要求的活动板房坚决要求整改。

2.5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

(1)开展监督质量评价,提高监督效率,探索建立质量安全监督质量评价制度。通过每月目标考核、站领导带队督查并结合交叉检查情况对各监督小组质量安全监督质量进行评价、考核,提高监督工作质量。

(2)深化事前告知、靠前服务制度,进一步明确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操作标准,规范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程序,促进监督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和监督检查执法的公正廉洁。

篇(4)

2.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 近年来,安全生产引起了全社会的共同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也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

我国现有建筑工人约4000万人,约占全世界建筑业从业人员的25%,是世界上最大的行业劳动群体。对于这个庞大的劳动群体,如果我们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跟不上,势必会引起众多伤亡事故的发生。

据统计,2006年全国施工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2.6%和11.2%; 2007年施工安全事故死亡9.8万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4.3%和14.6%。

从以上信息可以看出,虽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但施工安全管理形式依然不容乐观。

3. 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范执行不到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管理工程,监督管理过程中应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各级人员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及其它安全责任主体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特别是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制度内容不能切合本单位实际。(3)安全投入不到位,是制约安全生产的关键。(4)安全隐患的整改和落实不到位,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5)管理部门安全监督不到位,是制约安全生产的主要方面。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整理安全管理资料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大体分为硬件管理和软件管理两个方面。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文明施工属于硬件管理的范围,安全保证体系、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资料属于软件管理的范围。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资料,应视为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的一部分,同时安全管理资料又是企业实施科学化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实现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加强科学化安全管理起着考核和指导的作用。

(二)构建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就是施工企业以保证安全生产为目标,把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阶段、各环节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能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既有明确的任务、职责和权限,又能互相协调、互相促进的有机整体。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由多个要素组成,根据系统论和组织论的基本理论,这些要素应包括:安全方针和目标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安全技术管理,设备与设施管理,安全生产评价管理。

(三)完善建筑安全管理体系 要运用安全系统论把建筑安全管理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建立起完善的建筑安全管理体系,并使建筑安全管理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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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how to innovatio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afety production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mode, and put forward the strengthen building the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 production safety work of suggestion.

Keywords: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TU7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大事;安全生产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人民的生命和健康,安全生产是对企业的最根本要求,安全管理是每个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这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主题,是生产的保证,也是员工效益的最大体现。“安全”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重要的。拥有了安全,不等于拥有一切,但没有安全就一定没有一切。事故大都是由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的发生告诉我们安全是天,不论在任何时候和地方,我们都要处处小心,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总是都要把安全放在首位。 因此,我们说安全为天,并不仅仅要求大家增强对不安全生产危害性的认识,更重要的是增强对安全生产与自己密切相关的认识。只有全面认识到生产事故的复杂性、突发性、严重性,才能更好地领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我们必须站在时展的新高度,深入分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成为现实而迫切的需要。

2监督管理模式的构建

2.1建立三种体制

建立规范、科学、依法行政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体制;建立完善、有效、持续改进的企业自我约束工作体制;建立从业人员敬业、守信、满足岗位能力,能有效改善生活、生存环境的人员培训、使用及保险、保障体制。

2.2建立三个体系

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筑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建立相对独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监督管理体系;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企业改革、人员流动的安全培训体系。

2.3建立三个机制

建立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评价、认证、发证管理保证机制;建立建筑安全的方案措施、教育培训、检测检验等技术保证机制;建立安全生产条件许可、审查、检查、评价、奖惩的激励保证机制。

2.4建立三个系统

建立快速反应的行业、企业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系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识别、整改、控制系统;建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和安全技术推广应用系统。

3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议

3.1建立和完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包括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重大事故隐患登记、整改、销案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处理、结案制度;建筑施工企业风险抵押金制度;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起重机械设备及大型安全设施检测合格、登记备案制度;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登记档案评查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3.2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

起码要求是应有和行业监管制度相对应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还应有覆盖本企业主要工种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行作业工法或指导书标准化作业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安全施工技术设计、计划、方案审批制度,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专家评审论证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大型设备、设施安装验收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危害监测控制制度,企业及项目安全档案管理制度等。

3.3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把握处理的若干关系问题

作为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它的功能定位主要应为管理、监督、考评和奖惩方面。如何把握安全达标工作问题:在目前形势(认识和社会氛围)、经济因素(费用无来源、欠款、压价)、人员素质(领导者、安监人员、一线民工)等情况下,既不能急于求成又不能无所事事;要争取做到:目标合理、责任分解、管理有序、技术先进、精品要精、有奖有罚,积极进取。相关方人员各自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角色、作用如何发挥问题,主要应当做到:按法规、规范标准要求,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3.4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把握好的七个关键管理环节

(1)抓好年度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合理分解目标,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

(2)抓好制度建设,完善法规体系,引导企业规范安全管理;

(3)抓好对企业年度评价,把好安全许可、考核、发证及年审关,严格执行奖罚激励机制;

(4)抓好对项目过程安全评价,树好典型和精品工程,考核项目经理业绩;

(5)抓好多发性事故专项治理,落实安技措施方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6)抓好对总包企业安全监督,考核第一负责人,督促指导企业体系运转;

(7)抓好等级以上事故处理,严格按法规进行处罚,起到警示作用。

3.5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水平和执法能力。要通过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监管的质量和效率,试点推行施工现场“数字化”监控,安全管理数据“信息化”采集,实现“适时监控、及时决策”,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6监督管理工作方法方式的创新

搞好六个结合: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相结合;对企业安全行为监督与对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监督相结合;安全生产达标与文明施工效果相结合;专项治理活动与安全管理活动整体推进相结合;典型引路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突击性检查抽查与日常规范性巡查相结合。

实行三个转变:由监督工程实体安全状况转变为监督企业安全行为为主,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为辅;由跟踪过程监督向事前预防、事后结果考核监督转变;由计划经济的传统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的转变。

4结束语

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需要监督机构认真分析自身的特点,充分利用自己的长处,采取规范科学的内部安全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加强监督管理。文中只是探讨了监督管理模式,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议等问题。在实践工作中, 作为安全监督人员,必须事无巨细,随时做好施工安全预防工作,方方面面均需有所准备,才能按时保质地完成任务。

参考文献:

[1]丰剑;吴新江;对提高建筑安全管理现状的建议[J];才智;2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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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建筑领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然而,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亦十分严峻。因此,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是进一步提高安全水平的关键。

一、建筑安全管理的概述

建筑的安全管理指的是安全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应用在建筑领域,它由宏观上的建筑安全及微观上的建筑安全两方面组成。宏观上的建筑安全管理不是直接的管理,但它是微观管理操作的行动纲领。微观上的建筑安全管理指的是直接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管理工作,由建设单位、业主、监理组织和中介机构等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操作的策划、施工、控制、调解、监控及管理[1]。微观的管理是具体和直接的,它反映了安全管理的理念、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二、建筑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加强建筑施全管理对提高社会经济发展、建筑行业管理水平、促进建筑企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1、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筑行业是安全事故频发行业,建筑施工过程是各类安全事故多发场所,尤其是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展率在逐年上升,因此通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可以有效规范建筑施工规范,避免各种安全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避免给社会造成各种负面影响。

2、有利于提高建筑企业的管理水平。基于经济利益以及人员素质的影响,建筑企业在施工中存在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会给建筑安全生产带来潜在的危险,而通过安全管理可以让建筑企业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而根据这些问题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最终有利于提高建筑企业的管理水平。

3、有利于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通过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可以提高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因为施工安全管理是对现有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针对他们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决绝或者

三、当前建筑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监管部门力度有限。当前,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呈现出政府监管力度有限、没能树立良好的安全意识、培训教育不完善、责任主体操作无法遵循标准规范、安全生产投入不够充分等问题。当前,政府安全执法管理工作队伍的现实状况无法同新时期不断更新变化的形势有效适应。建筑工作人员同执法工作人员的总体比例存在不良失衡问题。一些区域令安全工作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合并导致安全专职管理监督流于形式。还存在政府监督管理人员欠缺良好安全业务素质,没能形成超前预见性的现象,导致监督管理工作效能形成了层层衰竭的问题。

2、安全意识淡薄。在一些政府和建筑企业中,抓安全生产得过且过,存在着“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普遍现象,对建筑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许多建筑企业没有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摆在应有的位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只做表面工作,安全管理形同虚设。

3、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在我国的建筑行业,建筑工人的主要组成人员大多数来源于进城务工农民, 由于其自身文化素质的限制,因此对安全知识的掌握方面也比较缺乏。此外,由于我国的建筑行业发展较快,数量也较多,因此出现了比较激烈的市场竞争,很多施工单位都把大量的资金运用在对设备的更新和对新项目的投资上,从而忽视了对施工人员的技能以及安全意识上的培训,因此从这两个方面而言,我国目前存在着普遍的建筑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的现状。

四、建筑安全管理研究的现状与展望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提出的“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借鉴国际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笔者认为应着重对以下方面进行改革和加强:

1、优化安全生产建设责任制,强化政府监督管理。全面履行当前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的同时,应由法规层面进行责任主体的有效划分。针对重大伤亡事件,施工方应依据鉴定结果负有一定责任。业主则在该事故之中负有间接责任。政府监督管理机构承担检查失职的责任,该体制细化,将令建筑安全管理受到不同部门的广泛重视,创建形成一整套优质的安全管理制约控制机制。另外,政府部门应积极支持组建技术咨询中介单位,进而为建设施工方、监督机构提供更为有效专业的安全管理咨询服务。

2、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宣扬安全文化,提升员工素质水平。纵观我国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例,较多由于管理人员不注重安全生产管理,一味的侥幸心理而导致,一些单位领导将正常安全经费投入错误当做额外支出,至员工安全劳动保障利益于不顾,没能配备必要的保护设施,随意的延长员工生产时间,令其长期在超负荷状态下工作。再者,基于工人自身素质有限,加之受到较大的就业压力影响,无法利用合法渠道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常常变成安全事故中的牺牲品。为彻底转变该类不良现象,在法律威慑、市场经济影响的基础上,应持续不断的加强安全管理思想教育,宣传企业安全文化,令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人命关天、生命为先、严防违规作业等意识全面的渗透到企业各个阶层,提升企业领导以及基层员工安全保护意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综合水平。

3、完善企业管理,提升安全建设水平。安全生产法中虽规定事故登记申报工作体制,然而在现实执行阶段中,却常常无法良好的落实贯彻,存在故意瞒报、漏报等问题,更有甚者隐瞒不报。为应对该类现象,应由管理制度层面防控漏洞,创建安全事故登记公告管理体制,受到广大社会的全面监督。另外,应提升对安全事故中受损害主体的赔偿金额,有效的预防私了问题的发生。对于安全事故之中存在违规乱纪的员工,应进行严厉的处罚,进而真正构建形成一整套公平、透明、可靠权威、接受大众监督的施工单位建筑事故申报核查管理制度以及重要资料归档记录的档案管理体制。

4、完善建筑安全事故的记录、检查、申报制度。我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安全事故的记录申报制度,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往往不能很好的贯彻和落实,建筑安全事故瞒报、漏报,甚至不报现象普遍存在。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从管理制度上堵塞漏洞,建立施工企业安全事故纪录的公告制度, 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其次加大对安全责任事故中的受害人赔偿额度, 根除“私了”现象;第三严厉惩处在安全事故中违法乱纪的人员。从而真正建立起一套权威和透明的、受群众监督的施工企业建筑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记录资料的档案制度。

五、结束语

“安全施工”是建筑施工企业要大力倡导的生产管理理念,安全管理是工程项目进行阶段管理的重中之重。为了构建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必须深入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建筑安全管理方法,提高企业现代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这样才能够保证整个建筑行业安全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郭红英;康香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和难点[J].煤炭技术,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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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L37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1-0-01

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施工建筑企业的首要任务,是施工建筑企业在建筑市场站稳脚跟的重要法宝。衡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败的标准是建筑施工企业在各种生产经营活动中作业人员的伤亡数量和企业财产的损失数量。从脚手架倒塌到塔机失稳事故;从高空坠落到触电事故的发生;从地下工程的塌方到地面的山体滑坡等等,一件一件触目惊心的现实已经给世人敲响警钟。

一、建筑安全管理的定义、安全方针

1.定义。建筑安全管理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筑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对建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监督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

2.安全方针。全体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各工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提高全员“安全施工”的质量意识。做好施工项目的安全建设工作,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本工程安全生产无死亡的目标。

二、安全管理体系与责任制度

安全组织机构在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中是一项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工作,组织机构的设置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也就是说企业第一责任人同时也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工作重大问题的组织研究和决策。

施工项目单位建立“以经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确定安全生产目标,施工项目建立“安全责任制”,项目经理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施工生产中制定“责任目标考核规定”,同时要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法规、标准及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检查和安全资料的整理。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将安全目标进行分解,要由项目经理主持安全活动,定期检查。安全检查员具体负责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整个施工过程中安全无重大事故,杜绝一般事故。

安全责任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实现制度化管理是一项重要课题,安全责任制度的制定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齐全、针对性强,项目部按照以上制度和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将责任落实到班组,直到落实到每一个从业人。同时要求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更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要反映企业性质面向生产一线贴近职工生活,让职工体会并理解透彻。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有利于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有利于规范企业和企业职工行为,有利于指导企业生产一线安全生产的实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进行安全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指导

作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必须在经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认可的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文化等项内容,经考核合格者,发给任职资格证,方能上岗任职。其次安全管理部门要树立建筑安全科学的管理观,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的管理观指导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管理安全生产,要实施建筑安全科学的管理观,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针对建设单位安全监察站、工程技术部向下实行安全施工生产技术交底,每项目工程开工前,安全监察站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技术交底书”,严格控制各施工环节的规范性和符合性,对不按交底执行的采用强硬措施实施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实施处罚,停工整改,直到整改符合要求方可继续施工。“人管人管不成,制度管人一管就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合理、合法、可操作、可实用,以制度规范人的行为,以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是我们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有力措施。

四、加大检查力度、制定奖惩措施

根据施工生产的需要,建设单位要制定了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要有计划、有布置地进行检查。检查形式是多样的,施工企业安全检查一般分为常规性安全检查、特殊性安全大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检查时必须有施工队、施工作业班组的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参加,对照“安全检查提示卡”实施检查,检查结论以“符合”、“不符合”、“基本符合”定论,由检查人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现场监督实施整改,确定整改结论,由施工队、施工作业班组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当场签认。检查结束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定,实行奖优罚劣。其次是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跟班作业巡回检查,随时指导安全生产,随时纠正施工中的违章违纪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企业的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安全工作做不好,企业遭受损失、职工生命受到威胁。安全生产同时建立奖罚机制,目的在于奖勤罚赖、奖优罚劣,对哪些管理混乱、无视安全生产、违规指挥、违规操作、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单位和个人按制度和规定给予处理。后果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程序予以严罚。同时对那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方针、政策、法规规定;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发生事故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能防止事故扩大;以及提出重要建议,有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总之,安全管理工作要向正规化、制度化发展,奖惩制度是必须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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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建筑行业固有的低效能劳动密集型生产活动特点也决定了其较高的危险性。本文就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提出了若干办法和建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与大家共同探讨。

1、简述建筑市场安全管理机制

1.1、安全管理机制

1.1.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必须明确、具体,针对地方、企业、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性强、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全面、具体、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兼顾体现行业、地方、企业的总体先进水平,避免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过高过大或过低过粗,不利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进步及保证项目的安全生产,更不利于保障企业和职工的生命与财产,违背了“以人为本”的精神,也违背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1.1.2、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科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是确保安全生产最基本、最关键的因素。没有一个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没有一个高效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没有一套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没有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就无从谈起。 只有加强制度建设与落实,方可进一步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最终保证生产安全,保障企业及职工的利益。

1.2、证件管理

对于证件的管理指的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人员要求具备相关证件之后才可以在相关岗位上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根本要求是管理人员需要做到持证上岗。主要包括有内容比较广泛涉及到项目施工管理之中的任何一个方面,大到目经理,小到施工人员。而对与特种作业,尤其是对周围设施有着较为重大危险的作业要求贯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特种作业岗位证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按期加入到复检,按时复检、不合格和长期没有在该岗位的工作人员工作的人员做好管理工作。

1.3、施工技术机械管理

施工机械、施工用电电器元件和一直相关的其他安全用品等需要具备出厂合格证,或者是质量性能检测报告等件。同时需要定期检测重要设施、安全用品的性能;制定各种专项检查、验收、维护、拆除等相关的管理制度;并且需要不断做好对于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装置(设备)的管理;及好对检查、维护等过程制造之中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的管理;专项整治的管理工作。

1.4、事故救援管理

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制定好救援预案并保证在安全事故发生之时可以做到有条不紊,不断提升安全应急能力。同时将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到位,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安全事故应该急救援预案需要依据企业、项目等等具体情况制订。

2、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2.1、我国建筑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2.1.1、培训缺失

教育和培训时间同样不足,导致管理人员平常的管理工作之中对安全工作不够重视,如何把安全管理工作同项目的生产、质量及成本管理工作彼此结合而缺乏常识,可以在第一时间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而在另外一个方面,当前我国对于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则一般是通过项目部依照相关的规章制度来执行,这样就比较缺少较为有效的监督以及指导。所以诸多的项目将成本节约,同时不断提升劳动生产率,那么在一定的程度之上减少安全培训的时间和强度,使得诸多的施工人员在进入到施工现场之后就有一定的危险。而这些都给以后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种下了安全隐患。

2.1.2、建筑企业需要不断地提升安全度

当前建筑施工管理的安全管理人员比较少,并且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素质有待提升,于此同时建筑施工内部安全管理的投入不够充分,在安全投入上就变为企业利润挖掘的一种方法。同时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有待提升,建筑施工企业全投入不够,而在安全上投入则变成企业利润挖潜的一种变相的手段,做好安全自查、自控工作形式化,企业安全检查工作则形同虚设,建筑企业如果过分依赖监督机构和监理单位,其在安全工作在一定的程度之上则是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没有形成一个严格明确细化的过程安全控制,全过程安全控制运行体系就没有办法获得高效的运行。建设工程的流水施工作业,作业地点环境更换频繁。当前工程进展以及作业人员需要面对的工作环境、作业条件、施工技术等等需要不断发生变化,此些变化则就给施工企业产生了较大的安全风险。

施工企业同项目部分离,使得安全措施没有办法获得充分的落实。通常一个施工企业会承担诸多项目的施工作业,企业同项目部之间一般是分离状态。此种分离可以使得安全管理工作更多的由项目部承担。然而,因为项目的临时性以及建筑市场竞争的逐渐激烈,其在经济上的压力也与日俱增,公司的安全措施通常会被漠视。

在建筑施工的现场会存在诸多不安全的因素,建筑施工作为一种作业强度高、能耗较高以及施工作业的现场存在一定的制约性,同时施工现场的存在诸多的污染比如说噪声、有害气体、热量以及沙尘等等。同时其劳动对象的规模的较大并且高空作业比较多,而此些工人则通常会露天作业,受到天气、温度的影响比较大,而此些则是工人经常面对的不利工作环境以及负荷。其施工作业的标准化程度通常达不到,也会使得施工现场危险因素逐渐增多。而工程的建设则是需要诸多参加,要求诸多专业技术知识;建筑企业数量比较多,同时在技术、人员、装备、资金等等方面也有一定的差别。而这些也会使得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难度逐渐提升,管理层次比较多,而管理关系也变得更加的复杂。

2.2、构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的措施

2.2.1、认真搞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划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划,这是保证施工项目安全的十分重要的措施之一。诸多项目在项目总体策划之中对于安全管理工作,通常较为一笔带过,缺少具备针对项目不同施工阶段存在的特点,编制较为详尽的安全管理方案,使得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之中缺少预见性,工作较为被动。

2.2.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需要逐渐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好,这样才可以事故的发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安全生产之中应该严格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首先应该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要求;对于具体安全生产程序也需要进行落实;其次,需要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落实到人;再次,需要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培训要求;第五,应该不断具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办法,使用考核的方式,实现奖优罚劣,这样就可以提升全体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自觉性,使得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不断巩固。

2.2.3、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

在科学技术发展的推动之下,建筑施工企业需要不断地提升其生产工艺,使用最新的技术,努力实现机械化、自动化进程,如此则就可以有效减少工人劳动强度,逐渐提升其施工安全技术水平,并且给安全生产创造条件。第一,应该对“四口”、“五临边”依照颁布标准进行水平以及立体防护的同时,同时设置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栏杆、防护门、防护盖板以及传部位防护罩等防护用具;第二,应该设置统一的标准化安全警示牌、标志牌,将警示牌、标志牌的作用及时发挥出来,发挥出警示作业人员促进安全生产的作用;第三,应该严格检查锅炉、提升设备、塔吊、压力容器、施工机具等安全设施,逐渐提升设备设置开门自锁停靠装置和防脱落断绳保险装置,坚持预防性电气绝缘检测、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机械强度试验以及检修制度,那么就可以使得伤亡事故在一定的程度之上有所控制。

2.2.4、规范防护用品采购、保管使用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这是施工生产过程之中预防事故、保护工人安全、健康一种十分重要的辅助手段,错误使用防护用品或者是使用假冒伪劣防护用品而导致出现的伤亡事故。因此对于伪劣防护用品流入应该做好管理工作,严禁其进入到施工场地。

2.3、特种设备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应采取的对策

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依法进行定期检验。特种设备的单位应该使用经检验合格的设备,特种设备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之前的1个月,使用单位需要向及时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各单位还要加强与外协队伍的沟通协调,形成整体合力,并对特种设备依法进行定期检验,以便于对特种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项目进行整改和维护。加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管理。为了避免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无证上岗,违反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管理规定的情况的发生,要求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培训且持有效证件的熟练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坚决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此外,必须需要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特种作业人员除了必须接受一般员工的安全教育外,还必须接受从事特种工种工作所要求的严格教育培训。主要是三个方面:专业技术知识、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这三个方面我们在传授过程当中主要是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教育、一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专业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教育、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案例教育来讲授。比如说机械司机安全教育培训梳理规范成以月度安全教育培训为主线,其他例行性教育培训(如岗前三级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教育等)、突发事件教育培训(如事故分析处理通报教育等)、季节性教育培训(如防风防台学习培训、防暑降温与防雷培训等)和专项性教育培训(如应急常识及其演练培训、回炉防疏培训、安全操作和技术攻关交流与培训等)等为支线,交接班安全生产信息交接以及临时性安全生产短会为补充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

3、信息化管理的应用

3.1、重视起信息化的作用,推动信息化发展

面对时展的趋势,我们不得不承认,不管是在现在还是在将来,信息技术化发展必将成为一个既定的发展趋势,所以,作为一个建筑企业,既然想要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住脚跟,就必须抛掉陈旧的思想,跟上社会发展的节奏,融入社会,全力推动信息化的发展,增加自己的竞争筹码。就目前而言,我国的绝大部分的建筑企业依然没有重视对于信息化的发展,这显然是不行的,这样的企业,在未来的科技化的社会竞争中,必将面临着淘汰的危险。作为一个建筑企业,就应该做到管理办公信息化,以提高企业的办公效率,同时减少企业对于工作人员的要求,降低建设成本。而且,相对于人类来说,拥有系统化规范化处理技术的计算机,在核算以及统计规划上,拥有着人类所无法比拟的巨大优势。这些,都将成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资本,所以,作为建筑企业,应该重视信息化管理的作用,推动信息化技术的发展,抛出现今存在的局限性,以及不完全性的弊端,全力发展信息化技术。

3.2、重视信息化管理的应用,加强软件的开发与更新

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不同的建筑企业可以建立不同的信息化发展战略,以改变建筑工程管理领域信息化应用程度较低的现状。企业要重视起信息化管理的应用,绝不能仅仅使用在施工中的机械自动化中,在企业的管理中,同样要利用起信息化,利用信息技术改造建筑业,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优势。此外,应用软件同样也是实现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应该具备的条件,而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相关业务缺少开发或者购置与之相应的软件,那么比较难实现信息化建设的预期目的,也发挥不出硬件资源的作用。所以,为了可以不断推进建筑工程管理的信息化,建筑企业需要对应用软件给予一定程度的重视,不断做好软件的开发以及更新工作。

3.3、数字管理系统

数字管理系统是与当下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在建筑施工领域的不断推广相适应的,目前我国在建筑施工领域已经大面积实现了施工资料和建筑施工管理的电子化与网络化,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无论是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数据的录入,还是教育培训的进行,都可以通过数字化文档进行,更可以与网络链接,传递与共享相关资料,而数字管理系统就是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产生的数字化文档进行整理和归并,一方面以备查阅,同时也便于形成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数据库。

4、结语

当前我国的经济保持着比较好的增长势头,而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建筑业表现出良好的发展,当前我国建筑业较为落后的安全管理将会严重影响到建筑业的形象以及竞争力,所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因此需要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深入的探讨。

参考文献:

[1]彭本.建筑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13.

篇(9)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内容,是对施工进行安全管理的一个过程,以投入资源和条件为基础,目的是为了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隐患的发生,及时妥善处理安全事故,将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降到最低,从而使工程得以顺利进行,本文分析当前建设行业和建筑施工安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具体措施。

一、目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在建筑施工活动中,施工企业按照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通过对生产要素的具体状态进行控制,减少或消除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降低事故发生率,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然而,目前我国在安全管理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1.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低,不能很好的满足现实的需要

安全管理机构被合并、安全管理人员被精简,专职安全员远远不能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很多安全员技术素质差,对安全管理知识知之甚少,既不能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又不能履行专职安全员的职责。

2.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没有统一一致的标准

不同的承包商有不同的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在同一工程项目上,总包与分包之间、分包与分包之间、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如不能很好地融和,势必造成安全管理的混乱。另一方面,承包商为满足业主的安全要求,针对具体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标准会有所不同,公司总部的安全管理制度与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也存在一定的差距。

3.在思想上对安全问题重视不够

随着市场经济的到来,企业自的不断扩大,企业支配国家财产、追求自己独立经济利益的意识不断增强,考虑得较多的是生产、经营、效益、利益、利润等硬性指标,而对安全效益的隐形性不甚了解,忽视了对安全生产的管理,造成管理不严,责任不到位。安全教育不落实,现场工人对安全意识认识不够,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及时、不落实,从业人员的素质远远达不到安全施工的要求。特别是大部分工人都是农民工,没有进行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进场后又没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差,“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严重,特种作业人员不能持证上岗。

4.随意缩短工期,安全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为安全生产埋下隐患

当前,不少工程由于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工期,使得本已紧张的工期变得更加紧迫,无形中加重了工人的劳动强度,增加了不少加班时间,特别是夜间施工频繁,增加了安全隐患。其中建设单位安全资金不到位,使施工企业的安全投入捉襟见肘,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安防设施大打折扣,甚至不符合安全规范。

5.管理模式的不合理

在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复杂的人际交往,建筑施工行业为了在微利的形势下保持市场竞争力,迫使相当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实际丧失了自和控制权,被动地依附建筑施工项目的承包人,违心听从和放任于项目承建人指挥,从而造成现在部分建筑施工现场未能很好贯彻落实国家的《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的规范等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文件,造成政令不通和建筑施工现场失控的被动局面。长期以来,行业内也一直存在重工程质量、轻文明施工,重经济效益、轻安全保障,抱着侥幸心理对待建筑施工安全的现象。

二、做好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

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工作应该重点加强,具体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依法管理安全生产,加强宣传教育

实施依法管理安全生产,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依法查处责任事故,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证。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清理不适用的法规,并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日常的监察,减少效果不大的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以预防为主,而预防就要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各级领导、企业经营者的认识,提高劳动者,特别是务工农民的安全生产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使劳动者具有科学态度,严格作风并遵守纪律。

2 改变不合理的管理模式,实现管理模式的创新

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进行逐级管理,避免越级管理。做到级级有责任,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抓好施工安全生产,也要发挥更多的职能部门,落实各自应负的职责,管好施工安全生产,从而能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各省市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文件。一级管紧一级,级级时刻专注严管,避免政令不通或上紧下松的被动局面。强化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的动态管理,并对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评估。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保障机制,用保障机制保证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和安全文明措施的认真落实,把好建筑市场安全资格准入关。

3 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根本措施,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1)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制定合理安全制度

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坚持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必须结合企业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开展企业的安全评价,积极稳妥地开展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要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的建设,提高监察人员的素质,依靠科技进步,为安全生产提供本质的、全新的条件。

(2)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要按照 《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设置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保障安全投入,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到位;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第一人的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班组、岗位,执行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施工管理,严格行业安全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对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实行层层挂牌督办、公告制度。工程建设、监理、设计等单位要依法履行安全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

(3)工程单位要认真贯彻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制度的目的是对工程建设中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防护及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评价、动态监控管理和督察,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督促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地把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以内,以确保安全性。

总之, 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企业成为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安全生产法》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给建筑施工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安全投入也不例外,投入的资金少了,相应的安全教育、配套的劳动防护用品以及 安全防护设施自然做不到位,这就使得建筑业安全事故在所有安全事故里面占据约1/4的比例。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到社会稳定的大局。当务之急就是要进一步做好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安全生产从制度上得到保障,从而实现我国建筑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 朱晓雯,郭琦.我国建筑业安全现状分析 [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8,18(3):175~177.

篇(10)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production safety accidents occur frequently, resulting in heavy casualties and property losses. Faced with this grim building security situation, the government works construction authorities must increase the safety of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and promptly the process of building the main responsibility for rectification of the hidden dangers that exist in the security, curb the occurrence of safety accidents.

Keywords: project, prod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status quo, recommended

中图分类号: F530.6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建筑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近几年占总的GDP 比例增长率都占有较大份额。随着各类建筑物的构造形式、立面造型多样化,具有高、大、新、特、奇、难等特点的建筑越来越多,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不断涌现,我国加入WTO 后建筑业按国际通行规则接轨运作,给建筑业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建筑业生产劳动密集型特点形成的安全生产条件使其成为高危行业;每年发生大量的工伤事故,造成重大的人力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了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和行业形象,甚至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历来是党和政府、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重大社会问题和政治大局。

一、建筑业施工的安全现状

1、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在管理工作中,未能将建筑施工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未能真正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责任重大,国家有关建筑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省级下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件,也未能及时传达贯彻和落实到每一个建筑施工现场,最终导致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安全事故频发。

2、企业方对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安全设施不到位。安全经费和安全设施的投入,是进行安全生产,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目前,由于建设资金不到位,垫资,不正当竞争等因素,导致部分施工现场无安全设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3、文明施工的意识淡薄。部分施工现场存在场容场貌较差,场地高低不平,无排水系统,道路不畅通,材料及废弃物乱堆乱放;部分工地现场防火意识不强或灭火器材配置不合理;部分工地现场封闭管理不到位或不够重视;部分工地施工现场标牌未能很好的落实设置,且大部分安全标志悬挂位置不合理和无针对性,流于形式。

二、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议

1、建立和完善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设安全监督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重大事故隐患登记、整改、销案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处理、结案制度;建筑施工企业风险抵押金制度;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起重机械设备及大型安全设施检测合格、登记备案制度;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报监备案制度;施工企业安全评价及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达标认定、评定制度;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及季度通报制度;安全技术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建设行业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制度;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级监督与重点地区监督检查制度;建筑工程安全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登记档案评查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2、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和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

起码要求是应有和行业监管制度相对应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还应有覆盖本企业主要工种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行作业工法或指导书标准化作业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安全施工技术设计、计划、方案审批制度,特殊专向方案的专家评审论证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大型设备设施安装验收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危害监测控制制度,企业及项目安全档案管理制度等。并且要严格贯彻实施;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管理。

3、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把握处理的若干关系问题

作为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它的功能定位主要应为管理、监督、考评和奖惩方面。同施工企业的关系主要应该是监督、指导、服务、协调关系。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在法制环境、市场经济中自我觉醒自觉参与竞争。

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监督机构和企业安技系统的业务关系问题,主要应作:督促、指导、帮助、配合关系如何把握安全达标工作问题:在目前形势(认识和社会氛围)、经济因素(费用无来源、欠款、压价)、人员素质(领导者、安监人员、一线民工)等情况下,既不能急于求成又不能无所事事;要争取做到:目标合理、责任分解、管理有序、技术先进、精品要精、有奖有罚,积极进取。

相关方人员各自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角色、作用如何发挥问题,主要应当:按法规要求、按规范标准,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同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有关部门的职能交叉与业务配合问题,主要应为:主动协调、简化程序、依法行政、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4、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把握好的几个关键管理环节

抓好年度计划,合理分解目标,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抓好制度建设,完善法规体系,引导企业规范安全管理;抓好对企业年度评价,把好安全许可、考核、发证及年审关,严格奖罚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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