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工作成效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2-04-30 08: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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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普法工作成效总结

篇(1)

自接相关文件通知后,我镇赓及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自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严格按照督查清单分解工作任务,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人员,整合镇党政办、维稳办、司法所等力量,对我镇“七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对照工作任务,查漏补缺,清理自身问题,同时严格按照方案时间节点完成工作落实,完善对“七五”普法档案卷宗的归类整理工作。为之后迎接省、州相关检查做好迎检准备。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设,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我镇自活动开展以来,严格按照省、州、县相关要求加强对“七五”普法工作落实,将“七五”普法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中,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编撰了本镇“七五”普法五年规划,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认真开展对“七五”普法专题研究。同时在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当年“七五”普法工作计划及相关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并将对“七五”普法工作任务落实,纳入对全真领导干部的目标考核中,切实保障我镇“七五”普法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强化对重点内容宣传

严格对“法律七进”活动开展推进,有机的将“法律七进”活动与重点宣传工作相结合,针对不同社会群体,开展广泛法治宣传工作,将主题宣传作为重点内容,同时根据本地区群众法治需求,制定适合本地区的“法律七进”工作方案,切实将群众需求与普法宣传工作相结合,确保法治宣传工作见真章有成效。进一步充实了基层法律明白人、法律服务志愿者、法治宣讲团人员,强化基层普法宣传力量。加强对新媒体平台运用,广泛提升干部群众对宣传省、州、县相关新媒体平台的关注度,利用本镇乡、村两级微信群实时转发各类法治宣传内容。同时针对本镇农牧民群众、学生、僧侣、基层领导干部等重点人群众,采取因人宣法、因时宣发等方式,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的实用性、有效性。进一步加深对提升我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级法律素养。

(三)加强学法用法守法,提升干部群众法律认识

在干部群众中广泛开展“学法守法用法”活动,将《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作为学习内容,提升干部群众的学法积极性。一是针对本镇干部职工,在充分利用每周二干部例会开展会前集中学法的同时,积极发挥领导先锋带头作用,将法律法规学习及党内规章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积极强化领导干部对法律规章的认识度。同时严格按照县委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守法述职工作。二是严格要求各村支两委,强化对本村党员群众的法律学习工作,充分利用好群众大会、支部“”等时机,将对法律法规级、近期重要精神及相关政策学习作为重点,积极进行落实。三是做好对寺庙僧侣的学法工作开展,各寺管会严格落实学法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僧侣开展学习。同时镇党委、政府相关负责定期深入各寺庙看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

(四)加深法律服务纵深,落实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切实将法律法律服务工作纵深延伸到基层,在为群众发放相关便民法律服务明白卡的同时,依托县司法相关项目建设,为我镇完成镇法律法律服务站规范化建设一个,部分村建立健全对村法律服务工作室规范化建设,相关制度及硬件基本完成,初步完成对乡村两级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并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依托共创共建工作,为全镇11个村配备法律顾问。同时建立本镇法律服务工作微信群,方便群众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咨询。通过相关工作开展,切实确保我镇群众能在第一时间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

(五)落实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强化法治示范建设

积极投身法治示范县、法治示范乡镇级法治示范村的建设,将示范创建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在本镇内广泛开展。积极提升对法治文化的建设工作,切实将法治文化与本地区文化相结合,打造适应本地区特色的法制文化。积极在法治宣传作品、方式等方面开拓创新,在本镇内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存在问题

经此次自查验收,我镇在“七五”普法工作中仍然有许多不足之处:一是法律专业人才依旧欠缺,在普法宣传及法律服务工作中,缺乏大量专业法律人才,特别是对于基层村寨。二是工作方式创新不足,大多数工作开展,依旧采取以前的工作模式,缺乏群众参与度,造成群众法治意识提升依旧缓慢。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篇(2)

2015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工作收官之年,自2011年起我院在上级部门的领导和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医疗卫生工作重点,结合医院工作实际,逐步开展各项普法工作,有力促进了依法治院、依法执业,有效保护了职工和患者的利益,现将今年来我院普法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 普法工作实施情况

1.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2011年,我院“六五”法制教育宣传工作全面启动,为加强对我院普法工作的有效领导,成立了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实现了院长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副院长为副组长,具体抓、负主责,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监督落实,全院有关科室、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形成了强大合力。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领导不力、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地开展和实施。同时结合医院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切实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工作有检查,年终有自查,并不断建立健全激励考核机制,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医院全面质量考核管理。为推动医院法制宣传工作起到积极作用,提高了各级人员履职尽责能力。

1.2强化方法措施,提升管理水平。①按照市卫计委普法工作相关安排,我院积极制定了《鄂州市妇幼保健院2011~2015年法制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教育工作规划》,以五年工作规划为基准结合每年普法工作具体安排,先后制定了各个年度的法制教育工作计划,并按计划逐步实施,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执行、事后有总结。②将普法工作纳入我院年度工作要点,结合我院全面质量考核工作,将熟知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作为我院行政管理考核标准,每月对各个科室进行考核评分。

1.3完善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执业。①聘请了湖北鑫卫律师事务所王庆律师为我院法律顾问,主要负责为我院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参加我院相关会议和重大活动的考察、谈判等。②在每年的目标工作内容及工作要点中,将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行整体工作部署并作为年终考核重要内容。③结合医院实际,制定了市妇幼保健院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以及法制管理责任制度等。保证普法工作的实施、监督与考核工作。④制定《鄂州市妇幼保健院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行重大决策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决策制度进行设备、医用耗材等物资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依法签订合同,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切实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

1.4开展法制教育,强化法制意识

1.4.1围绕医疗工作重点,积极学习法律知识。①利用各科室晨会、业务学习、岗前培训等途径,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与本职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学习,重点学习科目有: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②组织各科室观看学习了《警示录》系列影片,以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③医疗行业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是全院医务工作者的学习重点,各临床科室自行组织医务工作者进行认真学习,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医务人员依法、规范行医的意识。

1.4.2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多途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①积极征订各类普法宣传读物,如《法制热点面对面》,并购置安装普法学习考试系统,保障了普法教育的学习材料及平台。除此之外,医院自行组织购买了一批《如何做一名会说话的好医生》、《中层干部》等课外读物分发至各个科室,从另一个角度提高职工阅读积极性,旨在提高个人工作责任意识,为普法学习奠定基础。②每年组织一次以上院职工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每次都在 96%以上,合格率达到 100%,为提高医院法制化水平,推进依法治院、依法行医,打下了坚实基础。③组织全院中层及以上干部集中观看法制教育专题片,提高管理人员法制知识水平、意识,促进其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牢筑廉洁之墙。④充分利用各类会议和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注重加强对新出台的党纪政纪和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⑤邀请法制专家授课,先后聘请法律专家为院职工作了3次精彩的法制讲座,受到了职工的极大欢迎。为创造良好的医院法制环境起了重要作用。⑥发挥院内短信平台宣传作用,每周编发两条法制内容的信息。医务人员主要以与其专业技术有关的法律法规为学习内容,如《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母婴保健法》等,行政人员主要以国家政策方面法律法规为编发内容,如《宪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六五普法法律知识读本》等,结合各自岗位特点,明确学习侧重点,提高自身责任意识。⑦利用医院官网、微博、微信及宣传栏等阵地进行法律宣传教育。为院职工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⑧结合5.12、7.11、12.4、母乳喂养周等主题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连续2年以5.12护士节活动为契机,开展医务人员法律知识问答竞赛;第一个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我院通过门诊大厅的LED显示屏进行了宣传,将普法相关宣传标语进行了滚动播放;每年8月1日~7日在医院门前进行“母乳喂养周”宣传活动。⑨医院保健相关科室每年至少6次到医院对口帮扶村进行义诊及相关医疗保健相关知识宣传,前后开展义诊咨询活动30余次,咨询人次到3000余人次。

1.5经费保障到位,基础保障落实。为创造良好的普法学习培训环境,我院将门诊七楼大会议室重新装修,配备了挂式投影相关教学器材、音响系统等。我院先后投入近万元购置法律相关学习读本、教材,分发至各科室及相关领导干部。

2 普法特色工作

2.1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今年是母婴保健法实施20周年,我院坚持以“一法两纲”为工作基础,认真学习妇女儿童与健康、教育、经济、社会保障、环境、法律等多个方面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技术鉴定、行政管理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严格按程序、规矩办事,行政执法工作体现明显。

2.2承办全市孕妈咪比赛。自2008年鄂州市首届孕妈咪比赛开展至今,我院已成功承办八届孕妈咪比赛活动,通过这项活动,不断将妇幼保健院相关服务工作向全市妇女儿童进行宣传。

2.3全市唯一一家“爱婴医院”。我院是鄂州市唯一一家“爱婴医院”,严格按照爱婴医院建设标准,积极调整、不断完善我院相关工作,今年6月顺利通过全省爱婴医院复评工作。

2.4母乳喂养周义诊、咨询活动。每年的8月1日~7日为“世界母乳喂养周”。我院坚持每年开展母乳喂养周活动,活动期间会在街道或社区提供义务诊疗及咨询等服务,2011年至2015年,累计发放宣传册4000余份、咨询达1500余人次。

2.5出生证明依法管理。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文件精神,严格出生医学证明办理、补办等程序,杜绝不良行为,养成依法管理、依法治院的习惯。

3 普法工作成效

3.1法律意识明显提高。通过近年法律相关知识测试的成绩中可以看出院职工法律知识逐步巩固,同时也促进了医院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学性,提高了依法管理水平,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

3.2依法决策能力明显提高。切实执行院内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按照议事程序,事前咨询相关专业机构及医院法律顾问意见,集思广益、制定可行性方案,对方案进行集中分析讨论,在实施方案的过程中进行反馈调节促进决策,最终做出科学化、民主化的决策。

3.3行政执法明显规范。①母婴保健、出生证明管理等工作做到了依法依规执行程序。②严格审核医护人员执证上岗工作,保证在岗医护人员执业证件齐全并做好个人信息档案工作。体现了依法执业、依法行医的重要原则。③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配合上级单位认真自查,注重搞好内部监察,执法能力明显提高。

通过近年来在全院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使我院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份决策、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促进了我院民主法制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篇(3)

一、认真回顾2014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

刚刚过去的一年,我局紧紧服务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切实推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2014年度我局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农民工维权工作先进集体”、“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局表彰为“目标考评先进集体”,纪泽新同志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先进个人”,邹开兵同志被省司法厅记“个人二等功”,各项业务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法制宣传工作重点突出。围绕“元宵节”、“3.15消费者权益日”、“助残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开展“法律六进”活动60余场次。分3次对全县40多名科级干部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开设电台“法律在你身边”14期,编制报“普法园地”5期,滚动电子屏幕宣传语80余条,发转“普法”微博20多条。加强民主法治村的创建,省级建成率30%,市级建成率98%。二是人民调解工作亮点纷呈。全县累计开展网格排查4670次,累计调处矛盾纠纷3280件,调处成功3277件,调处成功率99.9%。推进调解组织派驻部门工作,最大限度避免社会矛盾纠纷进入渠道。建立农民工维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累计兑付农民工工资1086.5万。三是法律援助工作再创佳绩。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49件,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11052人次,均位于全市第一。强化案件质量监督,做到案前严格受理审批程序,案中跟踪督办案件,案后进行回访。在交通、工伤死亡援助案件中实行提前介入制,实现快办案、快结案,防止引发上访和集访。四是法律服务工作持续推进。全年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各类法律顾问967家,办理各类案件2334件。律师通过参与领导接待、突发事件处置、重大项目认证等,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协助政府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00件,无错假伪证。司法鉴定所办理法医临床鉴定业务和酒精检测鉴定业务1480件,采信率100%。法律服务所及工作者积极为地方党委政府和基层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五是特殊人群管理工作规范运行。学习宣传《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实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手机定位、风险评估和定级管理。强化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和队伍建设,新招录了16名社区矫正工作者。全县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70名,全部得到了有效管理。加强安置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和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全县1132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率100%,局基层科被省表彰为“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六是队伍建设工作扎实高效。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活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动和法润春风行动等。成功组织干警参加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职业培训考试,并取得了平均分91.58的较好成绩,实现了干警业务素质的提升。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和“12345”政府热线平台服务工作,我局执法质量考评位列全市第一,被省厅和市局评为优秀等次。全年我局信息和新闻宣传两项工作均列全市第一。

二、准确把握新常态下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

2015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扣“扩量提质、充分发展”主题主线,以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以“4+2”工程建设为重点(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控、矛盾纠纷调处“四个全覆盖”和基层基础、队伍建设“两个上台阶”),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导向、基层导向,忠实履行维护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使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今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全系统在做好今年司法行政工作时必须树立四种意识:一是强烈的使命意识。张志勇县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2015年将进一步强化社会治理,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推进普法教育,提高全民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我们的法律援助工程也列入了2015年县政府民生十件实事项目,要把上述任务落实到位,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二是执着的攻坚意识。始终保持昂扬向上,锲而不舍的精神状态,牢牢抓住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破解司法所管理体制、公证体制改革、司法行政服务窗口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重点。三是积极的创新意识。要针对自身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订既有年度特点、又满足群众需求的改革创新举措,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和社会效益,使行业发展契合大局需要,使工作成果赢得社会认可。四是严明的纪律意识。把从严治警的要求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加大督查力度,启动问责机制,用纪律约束权力、用纪律规范行为,始终心怀敬畏之心,时刻绷紧廉洁之弦。

三、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认真抓好全年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一)着力提升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质量,扩大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影响

1、巩固平台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一是强化三级平台建设。在架构上,我县和11个镇已基本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9个村和23个社区建成了司法惠民服务站。为使三级平台发挥更大效用,要通过12348、微信、QQ信息网络平台将三级窗口服务互动、工作联动,实现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在机制上,要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县、镇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立以政府主导、司法行政统筹、社会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工作机制,实现服务窗口对外服务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管理无缝对接。在保障上,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并建立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二是扩大法律服务项目。项目多少涉及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影响力。年内,县、镇两级要拿出公共法律服务重点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开,通过政府购买、社会贡献、市场供给等多种渠道,扩大法律服务项目,让法治建设成果更多更广地惠及于民。三是引导法律服务人员进基层。推动服务重点向农村和社区延伸,依托“法律快车村村通”载体,推进一村(社区)一顾问制度建设,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村,围绕土地流转、水利工程建设、环境治理、征地拆迁、基层自治等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农业的健康发展。

2、强化能力建设,推动法律服务行业做大做强。一是树立服务大局理念。按照市局要求,依托12348综合法律服务平台,组建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的法律服务团,努力提升法律服务业在现代服务业中的占比。年内,依托司法局行政网络平台,建好律师法律服务网页,通过律师与市民群众在线互动,拓宽法律服务渠道。二是树立做大做强理念。引导律师事务所向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努力打造核心业务突出、服务定位清晰、在专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的律师事务所。引导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进一步明晰职能定位,以规范化促品牌化,在服务提档升级中不断做优做强。三是树立诚信执业理念,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培训力度,增加培训内容和课时,强化督查考核,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鉴定人员诚信执业评价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不良记录存档和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披露制度。

3、加快改革步伐,促进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将法律援助由低保人群向低收入人群扩展。围绕2015年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落实好法律援助工程,具体要建好“12348”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组建法律服务专家团,完善援助调解对接机制和联动机制,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0件以上。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强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的关系,扎紧律师管理制度的笼子。按上级要求,积极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拓宽公证员入口渠道,释放公证行业活力,进一步提高公证公信力。落实司法鉴定管理制度,推进鉴定机构能力验证。要坚持错位发展,严格职业准入,加强执业监管,推动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

(二)深入实施法治宣传全覆盖工程,积极推进法治建设

1.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法律需求收集分析机制。依托社会矛盾排查网格、12348服务平台等服务窗口搜集需求,建立“点对点”普法需求分析机制,提供个性化、精细化、高效性普法服务。二是完善部门联动机制。通过政府采购、项目补贴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参与专业性较强的普法产品研发。联合各部门针对矛盾多发领域、重点人群、重要行业实现普法与法律服务的一体化运作。三是建立法治宣传教育责任义务机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制定相关实施意见,督促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履行普法职责,推动“六五”规划圆满收官,“七五”规划顺利启动。

2.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模式不断创新。一是形式创新。将普法与治理相结合,推动法治县创建;将普法与公民道德建设相结合,营造全社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良好风尚;将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建立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以案释法制度,让当事人通过具体案件了解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二是手段创新。研究制定加强和推动各类重点对象学法守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守法工作考核办法,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守法、依法办事。三是载体创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广泛地运用“普法园地”报纸专栏、“科级干部法治手机报”、“法治之窗”政府电子荧屏,以及“普法、司法行政在线”微博等现代手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打造普法现代品牌。

3.确保“六五”普法工作目标全面实现。把争创“六五”普法全省先进作为今年法治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研究考核标准,及早谋划、提前部署,同时深入实施“五大行动”:一是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成果展示年”行动,广泛收集各地、各普法成员单位普法成效,列出普法成果清单,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展示。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六进实践年”行动,结合“法治宣传月”、”“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法润春风行动”、“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形成各具特色的“普法路线图”。三是深入开展“法治文化提升年”行动,将普法与文化建设相结合,加大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开展法治文艺演出,创作法治文化作品,激发群众自觉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四是大力开展“普法志愿者服务行动”。组建志愿者队伍,以普法助力企业行、助学校园行、助民村居行“三助三行”为重点,落实志愿者服务行动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推动其有效运作。五是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提档升级”行动,不断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规范、引导作用,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深入实施特殊人群管理全覆盖工程,积极推进平安建设

1、严格刑罚执行,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一是严格衔接程序。完善调查评估、人员交付、外出审批、接茬帮教等各个流程的衔接程序,防止脱管漏管。推广使用《审前调查及假释前评估量化得分表》,全面施行评估合议制度。研究制订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体系、管理程序体系和综合评估体系,探索建立管理等级升降有效激励机制。二是加强督查指导。定期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建立完善执法监督内控机制和职务风险预警防控机制,依托基层工作平台确保完成社区矫正执法环节“规定动作”。三是协调多方参与。不断加强矫正小组,对重点和未成年人全部建立“6+1”模式。加强与村民、居民委员会工作的融合,保证日常教育管理、困难帮扶等任务的有效落实。

2、大力推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强化衔接管理。加强监地协调协同,做好信息对接、回归评估等衔接管理工作,落实重点人员“必接必送”要求,确保重点帮教对象、一般帮教对象接回率达到100%、98%以上。二是推进安置帮教基地和社区矫正基地一体化建设。

3、加强工作保障,切实推进特殊人群管控工作规范化。一是推进指挥中心建设。按照新标准完善提升县级监管平台,全面完成“阳光基地”建设并投入使用。二是配强工作人员。严格落实政法专编专管专用要求,不断壮大专职社工队伍。建立考核评比科学化依据,将改造质量作为重要指标。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加强经费使用督查,确保省级专项经费使用合理、地方配套经费保障到位,试行评估工作补贴制度。实施科技强矫,建设完善集电话汇报录音、矫务通、生物识别考勤、电子腕带定位等与一体的技防系统,提高执法和管理水平。

(四)深入实施社会矛盾化解全覆盖工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机制建设,切实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法治化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调解质量考评机制建设。要在强化依法调解上下工夫,引导人民调解员更多运用法律事实分清是非、用权利义务思维判断对错,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二是进一步完善排查分析、研判预警、信息反馈等源头治理机制建设。注重探索矛盾调处规律,善于从苗头性、偶发性矛盾纠纷中发现普遍性、趋势性问题,发挥好矛盾纠纷调处的提醒、警示、建议作用,有效防控各类风险。三是进一步完善公调、检调、诉调和访调对接联动机制。积极拓展各类调解机制对接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2、加强调委会建设,实现矛盾纠纷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一是不断完善群众性的镇、村两级调委会建设。发挥其在调解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涉及人身、财产权益的常发、多发民事纠纷的主导作用。二是不断完善行业、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规范“派驻式”调解运行机制,强化医患、交通事故、劳动人社、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专业领域的纠纷调解,200人以上企业全部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三是积极探索新媒体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加强与新媒体的融合,探索网络调解的新途径。做好《省人民调解条例》宣传工作。

3、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努力完善专职调解员资格准入机制,规范完善个案补贴制度。二是大力推动调解工作社会化建设。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注重运用听证、社会评价、群众议事、心理调解、联合调解等方法开展调解。组建人民调解员协会。三是大力推进调解工作信息化建设。将调解信息网络向村(社区)及各类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延伸,实现调处中心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类调解组织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五)深入实施“一所三站点规范化建设年”工程,促进基层基础建设上台阶

1、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一是继续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提升司法所的规范管理水平。二是继续推进“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的服务半径要求,依托司法所或镇行政服务中心设立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社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三是继续推进“村(社区)司法惠民服务站”建设,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一公里警务圈等现有服务平台,建立起覆盖全市、运行规范、服务高效的司法惠民服务站网络体系。四是继续推进基层人民调委会建设,深入开展村(社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倡导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在全县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个人调解工作室。

2、规范实施基层信息化建设。按照建设以“2+1+N”为总体架构的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的要求,推动形成“全员采集、全员录入、全员应用、全员共享”的信息化应用工作机制。建立规范的基层信息采集机制,运用电子腕带、移动执法设备、新媒体等新型信息载体便捷高效的优势,建立健全信息采集网络。年底前,实现信息化全覆盖,以村(社区)为单位普遍使用移动信息终端进行信息采集上报。

3、大力推进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贯彻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切实加强司法所业务用房的建设、管理和使用。“三站点”要有与工作开展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及办公设备,规范标识标牌,方便服务群众。切实提升基层设施装备水平,改善信息处理、通讯网络等装备条件,年内全县司法行政基层装备配备水平要基本达到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装备配备实施标准(试行)》规定要求。

(六)以“三化”建设为中心,促进司法行政队伍上台阶

1、全面推进正规化建设。一是规范组织机构。加强司法所和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管理服务中心等机构设置。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和省、市有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文件要求,推动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二是严格岗位管理。建立健全体现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行业不同职责、不同类型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岗位职责说明书,积极推进专职社会工作者、专职人民调解员等级管理。三是严格执法执业。制定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基本行为准则,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健全完善公证执业规范体系,加强司法鉴定执业和人民调解工作监督,强化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规范的监督检查,确保法律服务队伍依法依规执业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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