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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节能优先政策。节能政策是实现环境与经济“双赢”的战略,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长期实施节能优先的战略就是能源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首选政策。建议加快理顺节能管理体制,政府机构应率先示范节能,促进节能与清洁生产一体化。利用排污收费政策促进节能政策的实施。
促进能源结构“绿色化”。建立环境友好的能源结构调整是中国能源可持续发展的长期任务,也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必然要求。建议逐步降低城市能源煤炭使用比例,大力发展低碳无碳能源、氢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依靠技术进步削减污染。一方面利用环境标准推动能源技术进步、降低单位经济活动的能源消费,实现发电排放绩效与发电煤耗标准、环境标志与能效标准、汽车排放标准与燃料经济性标准的衔接。另一方面,大力开发低污染排放发电技术、零排放技术以及高效脱硫脱氮技术,加快提高汽车排放标准,发展低排放甚至零排放汽车。
运用经济手段促进环境友好能源。在未来20年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过程中,应全面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控制污染,促进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市场手段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利用硫税、氮税、生态环境补偿、电力环保折价等税收价格政策实现能源活动环境成本内部化,二是利用排污交易、绿色电力市场、可再生能源配额信用等市场交易手段降低削减污染的社会成本。
由于不同政策的作用时间和实施的作用范围不同,因此,在政策实施的优先级和时间序列上会有所不同。如节能优先战略是中国应该长期坚持和贯穿于各个领域的基本政策,电力行业排放绩效标准的引入则是特定于某一领域和时间的一般性政策。
2.若干重要能源政策方案建议加快电力脱硫进程:
电力行业(尤其是火电)将是中国未来20年能源行业发展最快的行业。火电行业未来20年削减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将直接影响国家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目标的实现。电力污染控制将是中国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的重点。
目前火电厂减排二氧化硫的主要途径有:煤炭洗选、洁净煤燃烧技术、燃用低硫煤和烟气脱硫。各种技术的选择和减排方式的组合是一种综合性的判断和决策过程。根据电力行业目前二氧化硫控制现状和管理基础以及二氧化硫排放控制目标的要求,各阶段的减排技术路线为:2005年前,燃用低硫煤和脱硫工程措施起步阶段;2006年~2010年,低硫煤和烟气脱硫的混合阶段;2011年~2020年,全面烟气脱硫阶段。在环境经济政策与管理措施方面,目前二氧化硫污染控制方面,实施的经济政策就是排污收费制度;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开展了环保折价标准研究;同时,有些省市开展了排污交易方面的试点研究。各项经济政策对二氧化硫排放控制都会起到促进作用,但其作用方式及实施基础各不相同。建议以排污收费制度和排污交易为基本政策组合方向,资金扶持为辅助手段,折价标准是对排污收费制度的补充或完善。具体建议措施有: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实施电力环保折价标准;实施严格的电力行业排放标准;引入发电排放绩效管理机制;推行电厂环境信息公告制度;加强监督管理能力的建设等。建设西电东送绿色工程:“十五”期间,国家将重点加快实施“西电东送”南线的电源和输电线路建设。
按照“西电东送”南部通道的战略规划建议,“十五”期间,在云、贵两省交界的狭长地带内将新建10余座火电厂,新增供电能力600万千瓦,如果“十五”期间不采取任何措施,贵州省火电项目将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20.17万吨,云南省火电项目将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13.68万吨。如此集中地在滇东和黔南酸雨控制区及周围的区域建设大规模的火电厂,若不采取严格环境保护措施,将对当地和周边地区的大气质量以及我国“十五”期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实现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建设“西电东送”项目的同时应加大二氧化硫治理的投入,采取有力的治理措施,确保二氧化硫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十五”期间总量控制的要求,空气质量能够有所改善,实现建设“西电东送”绿色工程的目标。
建议国家逐步提高二氧化硫排污收费标准并扩大收费范围,使其接近或高于治理成本,真正使污染控制成本成为产品总成本的组成部分,形成谁污染谁就会在经济上受损失的机制,促使排污企业积极增加投入,主动治理污染。在云、贵两省试行二氧化硫排放权交易制度,发挥市场机制在二氧化硫控制方面的作用。在实行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逐步建立二氧化硫排放权交易制度,使全社会二氧化硫与酸雨污染防治的成本不断降低。国家应尽快组织开展云贵两省“西电东送”火电项目的脱硫可行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二氧化硫削减计划和方案,以最低成本实现二氧化硫的削减目标。
[中图分类号]F2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5)07 ― 0095 ― 03
“城镇化是伴随工业化的发展,非农产业在城镇聚集、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自然历史过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新型城镇化与传统城镇化有哪些区别,新型城镇化对传统城镇化又有哪些扬弃呢?本文拟通过对传统城镇化和新型城镇化的对比,论述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道路。
一、传统城镇化道路的问题
(一)传统城镇化的概念
传统城镇化,指片面强调城镇化建设速度而机械性的减少农业、农村人口,忽视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城镇化建设道路。
城镇化建设初期,由于发展经验不足、发展理念落后,我国的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城市出现了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就业压力大等城市病,农村也出现了乱占耕地、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等问题。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我们利用了体制中的某些缺陷,形成了一种低成本推进城镇化的格局,正是这种低成本才使得城镇化的速度大大加快。传统城镇化往往重外延、轻内涵,大规模推进农民卖地、进城、上楼,使土地由属于农村地域变为属于城镇地域,带有明显的粗放型特征。至于农业转移人口今后能否真正融入城镇生活等后续性的工作则置之不理,是一种虎头蛇尾的发展模式。
(二)传统城镇化的问题
应该承认,重速度、简单化的城镇化模式使我国在短期之内实现了城乡经济的快速增长,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和人均收入,为我国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但是,随着经济持续发展,这种粗放的城镇化模式也显现出很大的问题。
1.忽视人的城镇化
地方政府为了短期之内提升城镇化水平,运用土地征收等手段,不顾现实条件地将农民赶进城。农业转移人口缺乏基本的职业技能,城市的就业竞争往往对其很不利。这样,农民进城后就处在了一种既失去土地又面临失业的尴尬境地。农民进城后,随之而来的还有子女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户籍等一系列问题,传统城镇化往往忽视这些问题。农民进城后难以享受市民待遇,无法共享城镇化发展成果。还要看到,人的城镇化的滞后,在城镇内部甚至衍生出贫富差距悬殊的城镇新二元结构。
2.环境污染、资源浪费严重
传统城镇化采用了一种以资源消耗进行经济积累的方式。为了发展城镇经济,加快城镇化速度,地方政府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盲目引进高污染高耗能企业,以低污染治理成本来节省建设资金。一味追求城镇化速度、规模,忽视了城镇化质量和生态环境保护,造成了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削弱了可持续发展能力。
3.忽视产业的基础作用
传统城镇化没有认识到产业集聚对城镇化的重要作用,产业支撑的缺乏造成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压力加大。由于一系列配套政策尚未出台,城镇吸纳农村、农业转移劳动力的产业条件尚未具备,农民进城后首先就要面临就业的难题,使城镇化本身也始终缺乏动力。
4.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割裂开来
传统城镇化对城镇化发展道路本身存在理解上的偏差。认为城镇化就是要么发展小城镇,要么发展大中小城市。片面地强调小城镇或大中小城市,没有统筹协调意识。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割裂开来,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的浪费。
二、新型城镇化是对传统城镇化的超越
(一)新型城镇化的概念
新型城镇化,指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缩小区域、城乡差距,贯彻可持续发展、绿色生态理念,使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城镇化发展道路。新型城镇化是对传统城镇化的扬弃,是在城镇化的长期实践过程中总结经验教训而找到的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切实可行的城镇化发展道路。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而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在于城镇化。新型城镇化的思路是使大量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镇,由农村生活方式转变为城镇生活方式,其消费也必然由农村消费水平提升为城镇消费水平,从而扩大内需。由于城镇生活需要各种配套基础设施,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镇也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向第二、第三产业和城镇转移,而留在农村的劳动力可以将转移人口退出的土地通过流转承包等多种形式进行承包耕种。这样,人均土地资源占有量的增加,也会相应地促进农业规模化、机械化水平的提升,为农业现代化准备条件。
(二)新型城镇化的创新
我国新型城镇化是在坚持科学发展理念的前提下,把人的城镇化和物的城镇化结合起来而探索出的现代化发展道路。新型城镇化道路充分考虑到了我国农业人口多、城乡差距大、区域发展不平衡等基本国情,吸取了传统城镇化道路的经验教训,并进行了创新。
1.贯彻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发展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新型城镇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新型城镇化关心人的全面发展,使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相应的建立一系列配套措施,使农业转移人口不再有后顾之忧。在离开土地后,他们能够在就业、医疗、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各方面享受无差别待遇,最终完全融入城镇。新型城镇化作为促进当代中国社会变革的战略构想,以人为本的理念使其具有了广泛的社会基础。以人为本,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走把提高人的物质文化水平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发展成果由城乡居民共享的城镇化道路。
2.注重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城镇
能源资源不足是我国的一个基本国情,这个国情决定了我国城镇化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走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的路子。坚持科学发展是对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观的否定,注重发展内涵和质量,加强环境治理,集约高效地建设生态文明新城镇,是新型城镇化最明显的优势,并且只有绿色和谐的城镇生活才能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城镇化建设中来。
3.强调产业支撑和规模经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有城镇产业的支撑,新型城镇化强调以发展城镇产业促进农业人口转化。城镇产业是实现农业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的关键因素,也是农民市民化转化过程的中间环节。产业的集聚意味着农业转移人口的集聚,这是吸纳农业人口的前提,是城镇化的第一步。
城镇化、城乡一体化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城镇化可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城乡一体化可以促进城镇化质量的提高。党的十报告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新四化是密不可分的。工业化、信息化的发展增加了城镇就业岗位,吸引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城镇化使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口安顿下来转为城镇人口,农村人口减少。同时,农村劳动力的减少为农业生产规模化铺平了道路,使农业朝着现代化方向发展。工业化处于主导地位,是发展的动力;农业现代化是重要基础,是发展的根基;城镇化具有不可替代的融合作用,能够一举托两头,有利于促进工农和城乡协调发展,可以有效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城乡居民收入。
4.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协调发展
新型城镇化摒弃了传统城镇化片面强调小城镇或大中城市的做法,认识到了协同发展的重要性。在工业化、信息化起步阶段,大中城市率先发展,小城镇无法为大城市分散城市职能。同样,中心城市辐射发挥出的效力不显著,甚至只吸收周边资源,而起不到带动作用。随着工业化、信息化的迅速发展,特别是以高速铁路为核心的交通网络建设,使这种协调成为可能。新型城镇化把建设城市群、城市圈与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结合起来,在发挥中心城市规模效应的同时辐射周边中小城市、小城镇,有效地摆脱了无法协调发展的困境。
三、新型城镇化遇到的问题
随着新型城镇化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进,一些积聚已久的制度性问题显现出来。这主要指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
(一)户籍制度
户籍制度之所以长期在中国实施是有原因的。由于长期以来的不平衡发展,城乡、区域差距非常明显。一方面,经济发达地区凭借国家优惠政策和天然地理优势率先发展,基础设施完备;另一方面,欠发达地区长期落后,基础设施建设仍未达到平均水平。在这种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如果完全放开户籍限制必然会出现向大城市大规模迁移的浪潮,我们国家就会重蹈拉美地区国家出现城市贫民窟的覆辙。于是,这个问题就一直搁置下来。现在看,户籍制度已成制约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首要障碍。户籍制度不仅仅是一个农村户口还是城镇户口的问题,而是关系到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方方面面的系统性问题,户籍的限制已经阻碍了城镇化潜力的发挥和农民市民化的进程。
(二)土地制度
土地制度是限制农业人口离开农村融入城镇的又一个重要障碍。改革开放新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传统的一家一户的农业耕作形式已经不再适应现代机械生产。因此,必须要发展产业化、规模化农业。然而,土地制度的僵化限制了关于土地使用权流转,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使土地使用权始终限制在分散的农民手中。
四、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
(一)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1.逐步放开落户限制,完善居住证制度
城镇化最根本的是实现人的城镇化。要按照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坚持两手抓,一手推动户籍制度改革,一手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合理规划农业转移人口的落户问题,要因地制宜地逐步放宽落户条件,促进农民市民化;要探索户籍制度与农民工等农业转移人口的城镇建设贡献挂钩的机制,增加户籍制度的灵活度;要明确地方政府责任,将人口城镇化水平与地方政府政绩挂钩;要完善居住证过渡制度,通过积累年限等鼓励机制缩小居住证与城镇户籍的差距。
2.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强经济适用房和保障房建设
同志指出,“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目的,除了有利于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外,就是要解决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问题,并逐步让农民工进城后有个房子住,面积可以小一点,但得有住的地方。” 要不断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建立健全适合不同收入水平人群的城镇住房多层次供应体系。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增加对城镇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供给,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提供住房政策保障。
(二)建立灵活的土地制度
1.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交易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是牵制农民市民化的重要制度问题。目前,我国的土地流转还很不成熟,土地流转交易没有统一的规范的市场。由于农村土地流转缺乏相应的制度支撑和政策解释,地方政府往往在引导土地流转有序发展时无所适从。所以,当前最重要的是出台规范土地流转的政策文件,探索使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适当分离,农民自主流转承包地、宅基地,农村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等灵活的形式。
2.建立健全土地占退均衡机制
建立健全城镇人口集聚退出耕地与城镇化建设占用耕地占退均衡机制。要明确地方政府责任,严格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审批,在建设城镇化过程中保护耕地,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五、结语
中国经济经过长期的高速增长后增速逐渐放缓,这其中既有全球经济整体趋缓的外部因素,也有中国传统经济增长点已基本发掘尽的内部因素。未来,摆在中国面前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发掘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第二次经济高速增长,而中国新的经济增长无疑需要扩大内需来实现。中国扩大内需的潜力是巨大的,实现共同富裕,使人民都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就必须使农民富起来。而使农民富起来,最根本的就是减少农民。亿万农业转移人口的消费潜力就是中国经济在今后持续快速增长的重要保障,而中国的新型城镇化就是要释放这种潜力。
城镇化是造福后代的伟大工程,而上一代定居城镇也为下一代定居打下了基础。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重大战略目标的长期战略抉择,对于彻底改变中国发展面貌,实现乡土中国向城镇中国的转变具有深远的影响。
〔参 考 文 献〕
〔1〕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中国社会发展研究报告:城镇化进程中的社会发展问题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12-29.
〔2〕丁守海.中国城镇发展中的就业问题〔J〕.中国社会科学,2014,(01):30-47.
1、研究背景
道路经济作为我们所关注的一个重点,目前评价多道路运行状况采用车速、行驶时间和饱和度,那么使用经济作为道路评价的指标也更加合理重要。汽车在道路上形式没有各种形式的经济消耗,国内外的研究多停留在道路能源消耗,并没有给出具体的经济指标。本论文将以小汽车的经济消耗为研究对象,给出道路评价的经济指标。[1]
2、模型建立
小汽车道路经济损耗是由不够良好或者非正常道路交通状况造成的,车辆在非正常状况(如交通拥堵)下行驶,与正常状况相比造成的额外经济损失。这其中包含有能源损失、时间损失、尾气排放、噪音污染等。其中能源的额外消耗和时间损失是比较直观且容易度量的,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是远期的经济损失,所以论文讨论能源损失和时间损失这两部分。
3、结论
本文以期望车速下的经济消耗为基准,得出小汽车在非正常行驶下,额外的经济损失模型。对于评价汽车在道路上的经济损失给出了基于期望车速的模型。由于现状理论技术的不足、汽车磨损以及对环境的污染目前还无法用经济来进行精确估计,有待以后在此领域之内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参考文献:
[1]张生瑞.交通流理论与方法[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10
[2]王建.公路燃油消耗统计模型的建立与实证研究[J].济南:山东师范大学学报,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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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山路位于肥西县西南部地带,起点位于国道G312与官亭街道交口处,终点省道S311杨桃路山南镇汽车站,路线全长22.210km,三级公路,设计速度30km/h;荷载标准为公路-Ⅱ级;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免费论文。
1 选择改建、扩建设计的要求
当公路交通量接近或达到饱和时或对行车安全有影响时,应对公路改建、扩建与新建进行充分比选论证。采用改建、扩建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改建公路应遵照利用与改建、扩建相结合的原则,按规定公路级的技术指标,合理、充分地利用原有工程。
(2)公路改建、扩建应符合相关等级公路标准的规定。利用有公路的局部路段,因提高设计车速而可能诱发工程地质病害时经过综合分析和技术经济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可维持原型计速度设计,但长度不宜大于相应设计路段长度。改线路段按新建公路标准执行。
(3)其它公路改建、扩建时,应做保通设计。并确保既有公路通行安全。
(4)公路改建、扩建设计必须遵照“远近结合、设计要有预见性”的原则。改建、扩建设计时,应为为后续改建、扩建留有余地和创造有利条件。
2 平面线形设计
2.1 平面方案
官山路改建工程自北向南布设,起于国道G312与官亭街道交叉处,经官亭街道后在K2+179处上跨宁西铁路;至K5+150处下穿合武高速铁路;在K10+699下穿肥西水利渡槽;拟合磨墩水库坝上现状公路中心,在K21+260大房庄处向南改线,终点位于省道S311杨桃路山南汽车站处。本项目牵涉到街道段的利用、下穿铁路和渡槽的处理、水库段的老路加宽和利用,老路的局部改线处理等诸多影响公路平面方案确定的因素,具体我们都根据现场和设计要求进行设平面设计和调整。
2.2 路线方案的确定
官山路改建工程由于终点路段老路两侧房屋较多、线形较差,如其沿老路改建方案存在安全隐患,且局部路段侵占河道。为了合理布设路线线位,首先在1 / 10000 地形图上进行纸上定线。布设在1 / 2000 的地形图上,针对路线平、纵面进一步优化和多方案比选论证,选择合理方案。经过方案比选,确定采用K21+260~终点路段线位改线方案作为推荐方案。
改线方案的优点:拆迁房屋减少1000平方米;减少侵占河道150米;消除终点交叉口山南路、山双路与省道S311交点错开36米的安全隐患。
2.3 平面线形设计
2.3.1设计一般原则
平面线形设计时,应以老路为主要控制物,充分利用老路,同时还应将大型建筑物、大河等作为控制点。在一般较为顺直的路段,尽可能采用较高的指标进行调整,以求改建、扩建后的良好行驶条件下;在较困难路段,应充分利用规范允许的曲线组合,在满足技术指标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老路;穿越城镇区时,应注意结合地方发展,尽量与城镇规划相协调。
2.3.2 直线及其应用
现行规范对长直线没有具体规定,本次设计中长直线控制为20V,即72秒的行程,使线形更趋合理。平曲线间最小直线长是基于保证线形连续性考虑。按公路路线规范规定,官山路设计时,我们通过计算,并参见相关设计经验,针对官山路设计速度30 km/h;同向和反向曲线间直线最短长度取50m ,这对司机调整方向盘和心理感受基本不会有影响。在达曲线间直线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将其设为复曲线。
2.3.3 圆曲线及其应用
目前规范针对大半径小偏角问题。在官山路定线时,一般将转角控制在7°以上,平曲线长度控制在150m以上,最小值也在50m,这对提高老路利用率十分有帮助。S形曲线的设计中,充分使用以反向曲线为主的曲线线形。本段路线在定线过程中,对S 形曲线的转角、圆曲线半径反复进行了调整,将相邻圆曲线半径之比控制在1 ~1 / 3 范围之内,全线线形组合成一条整体美观的水波线形。官山路设计缓和曲线均采用了回旋曲线,其长度基本与圆曲线等值。
3纵断面线形设计
老路改建、扩建项目的纵坡设计,追求路线的提高老路的利用率。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拟合老路纵坡,减小公路的平均高度,降低工程造价。免费论文。免费论文。
3.1 纵断面设计
本项目纵断面设计时尽量利用老路的路面作为新建结构层的底基层,以减少对老路的破坏,降低工程造价。根据对老路面弯沉的检测,通过验算确定老路的最小补强厚度。在路线纵坡设计时,本着最大限度地降低路基高度、减少工程造价的原则,对路线纵坡反复进行了调整,从而达到平纵组合较好、整体线形在视觉上连续的效果。
3.2 平纵线形组合
平纵线形组合原则为:合理设置平曲线内变坡点位置及变坡次数,在视觉上能自然地诱导驾驶员视、线,保证平面、、
纵断面线形指标大小均衡。老路改建、扩建公路变坡点较多,平纵线形组合不容易达到一一对应的要求规范规定,驾驶员在任一点所看到的纵面线形起伏一般不超过5 个。
4 先进技术设计手段
在路线设计中,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软件技术。将GPS 全球定位系统用于公路勘察设计全过程,极大地提高了平、纵、横断面的测量速度和线形组合设计的合理程度。设计中运用了众多的设计软件。其中有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和西安海德公司的纬地三维道路CAD系统、广州阿安毕路桥软件公司的RoadCAD路线设计软件及东南大学的路面结构分析软件成图系统等。
5 结束
老路改建、扩建公路线形设计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综合性工作。官山路的设计经过反复地平面定线、纵断面设计、横断面检查、平面调整及技术经济比较,经过多次优化设计、方案比选,才设计出经济上合理、技术上适用的路线方案。对于老路改建、扩建工程应灵活运用线形设计指标,在困难地段适当调整,在满足线形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老路。以上为笔者的一点浅显的认识。
参考文献:
[1] 张雨化.道路勘测设计[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
[2] 李嘉.公路设计百问.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
我国正处于经济迅猛发展的阶段,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工业技术的进步,促使了交通运输行业的高速发展,这本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助力,我国交通管理和相关宣传、教育制度的不完善也促使了道路交通中事故的发生率逐渐增加,已经成为严重危害人们健康的公共安全问题。统计显示,自XX年以来,我国因车祸死亡的人数连续4年超过10万人,平均每天死亡300人,造成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巨大损失,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儿童道路交通伤害的死亡率近年来相对稳定并有所降低,整体情况不容乐观。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公安部联合开展的《中国儿童步行安全状况调研》报告显示,XX年,共有7078名中国儿童被道路交通伤害夺去了生命,有28017名儿童在道路交通伤害中受伤。该报告还指出,每天至少有19名儿童因道路交通意外死亡,77人受伤。每10起道路交通伤害中就有4起受害者是儿童,其中有44%是儿童步行者。近两年的统计数据依然呈上升趋势,XX年,公安部报告显示,当年我国共有1万余名儿童因交通意外伤害致死,3万余名儿童受伤,可见目前我国交通安全事故对于儿童的影响之重。
因此,研究交通安全策略成为国家发展中的必要内容。我国小学大都属于走读制,学生每日上下学时间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由于小学生本身的身体特点以及认知特点,使得该群体对于道路交通中的安全风险无法良好的规避,所以针对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就成为一种必要。
(二)从目前的相关研究来看,针对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普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教育和安全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视有所不足,尤其是针对低龄学生的教育规划和安排不足;
其二,大量安全教育内容和模式都沿用多年,实际效果远低于期待水平,许多传统的安全教育方式一直沿用至今,学生不愿意参与学习,预期效果难以实现,而且大部分教育内容和材料过于老旧,不能完全适应如今的安全需求;
其三,意识教育不足,对于小学生安全教育而言,思想教育比行为教育更为重要,但如今的小学安全教育体系中意识教育往往占比较少,依然集中在大量的行为约束和规范上。
本文专门针对小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这一防线,提出教育策略的制定,并对策略方案进行有效性分析,使之能够更好的应用到小学安全教育工作之中。
(三)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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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道路运输管路存在的问题
现在,我国运管机构沿用“市、区分级负责”的传统管理体制。但随着市场经济的成熟和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这种体制的弊端也显露出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运管机构职能的发挥。
1.1 现行运输管理体制缺“效”
第一,人员编制不规范,机构性质不统一,我们主要以我市为例来谈,按照交通部对运管机构每百台车定一人、每百站(场)定三人的设想,运管队伍应是一支精干高效的队伍。但由于我市的交管所都分属地方政府管理,而市运管局对区交管所无人事权属关系,导致区运管机构的人员与业务出现不平衡现象,存在“管事不管人,管人不管事”等诸多问题,甚至出现个别运管人员素质低、业务能力差、服务意识淡薄等现象。另外,我市各区县运管所的建制不规范统一,多为科级建制、甚至还有股级建制。科级单位要负责一个区的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和指导,还要对运输市场的发展变化进行分析预测,其实际能量实在有限,很多运管所都有“小牛拉大车”的感觉,难免在道路运输管理中存在着缺位问题,平日里往往疲于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处置各种道路营运纠纷,很难静下心来思考辖区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问题。第二,执法分离后弊端日益显现我市于06年成立了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在主城区实行了行政审批管权与执法处罚权分离,这种改革避免了执法部门间的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现象,加强了相互监督,提升了交通形象。但作为道路运输行业的许可管理部门缺失了执法权,或者说执法权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就像失去了“一只手”一样,在行使管理权的时候有时出现尴尬和不到位的情况。如对辖区维修企业超范围经营的治理上,没有了执法权,不能对其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及时、有效地处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第三,职权责任不明确。从对外来讲,运管部门所担当的职责是对道路客运、货运经营,站经营、机动车辆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的管理,具体行使着法律赋予的对以上行为的行政许可、行政管理、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职权,并在某种意义上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但这些管理职权实际被公安、建设、农机等部门所肢解,因而在管理职责上存在着重叠现象。如我区在进行的农村客运投放工作上,要与区属很多部门进行接洽,在参与类似的地方交通规划建设上存在一定的难度。从内部来说,市和区级的运管机构权责关系不明确,区交管所对客运企业及营运线路仅有初审权,而又要对本辖区的客运企业进行管理,而有终审权的市运管局对客运企业又没有直接参与管理,出现了“审批的不管理”、“管理的不审批”的局面,一旦发生线路纠纷,由于区交管所缺乏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所以导致纠纷升级,很容易演变成集体上访、甚至堵塞交通和罢运的现象,对社会稳定造成极坏的影响。以上因素导致在运输管理工作中,权、责、利不够明确,运管部门缺乏手段,对运输矛盾纠纷的处理不够及时等,工作难以实现高效率。
1.2 营运公司管理缺“责”
第一,经济意识过强,社会责任意识薄弱。就目前而言,我国客运市场普遍存在“乘客叫差、驾驶员叫累、承包者叫苦”的现象。究其原因,部分营运公司为追求垄断利润,为争取营运指标,不考虑任何社会责任,不惜公司形象和代价,甚至有意制造事端,以此作为向政府部门换取线路或指标的筹码,一旦得逞后,即刻转变目标,将资金风险、安全风险转嫁给承包者,根本不会在社会责任的承担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上下功夫。第二,管理松散,对驾驶员制约性差。交通行业是一个城市的窗口行业,代表着城市的文明程度。驾驶员言语不文明,着装不雅、不遵守交通规则等现象极大地影响了外界对重庆的评价和认识,尤其是在出租车和客车表现尤为突出,公司对驾驶员的管理只重经济效益,不重服务质量,缺乏经常性的沟通。货运公司大都采取挂靠的经营模式,公司只要收取了管理费,对驾驶员的其他行为根本不做任何要求,货运行业驾驶员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1.3 解决我国道路管理问题的具体措施
(1)加快运管机构编制体制改革步伐。
在我国的新疆运管机构全部纳入了公务员管理,江苏、山西和陕西等省市也在积极探索运管部门的机构体制改革。云南省的主要做法是:一是积极主动争取省交通厅、省人事厅、省编委办公室等部门的支持,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纳入公务员管理;二是采取清理编制、严格控制人事调动、经费控制等措施推进机构改革;三是对新增录用运管工作人员提出“从严控制,逢进必考”的原则,按年度增人计划,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新增录用运管工作人员。
(2)加大监管力度,发挥市场调节功能。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应对市场变化,维护市场稳定。进一步加强对运输市场特别是出租汽车市场的监督管理,对无照经营的车辆要进行彻底清理。通过整治“黑车”,规范市场秩序,为合法运营的出租车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积极探索和研究各类运输市场主体的准入、退出及日常监管的办法和机制。建议出租车经营推行市场化,首先,要放开出租车行业的特许经营权,让经营权真正成为商品,这样做只是减少了政府批指标的权力,把政府不该管的事,放给了市场;其次,在行业内部应建立起竞争机制,奖优罚劣。
(3)明确权责关系,充分发挥区县运管机构职能。
一是应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职责权限,明确市、区级运管机构的权利和责任,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杜绝“好处大家抢,麻烦大家让”的不负责现象。二是明确区运管机构在区里的职责,以便更好的参加地方交通规划及建设。另外,尽可能实行着装标示上的统一,维护运管部门的威信,现在的运管机构“卸装”上门指导检查工作,很容易产生误会和误解,有形无形地破坏了运政管理部门的形象。
(4)建立和完善客运市场准入、监管和退出机制,规范客运市场管理。
在市场准入上,深化客运班线管理改革,全面推行客运线路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通过招投标,公开、公正、公平选择经营者,实行公司化经营模式,从源头上规范客运经营,提高行车安全保障系数和服务质量。在市场监管上,一是要大力推行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对客运企业的经营行为、诚实信用、安全生产、服务质量进行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作出相应处理。对违法经营活动和公司蓄意制造不稳定事件,非法堵塞交通等行为要坚决打击,决不手软。二是积极推行安全行车和服务质量承诺合同制,各客运企业新增班线、新增车辆以及车辆更新要作出以服务质量为主的相关承诺,层层签订安全行车和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在市场退出上,积极推行客运线路经营期限制,废除客运线路终身制。运管部门要根据客运线路的流量、投入运力的价格和效益情况合理确定客运线路经营期限。经营期满后,运管部门根据经营者在经营期限内规范经营和服务质量情况确定其能否继续经营,切实解决客运市场“只进难出”老大难问题,做到有进有出,有序发展。
(5)创建道路运输企业品牌。
第一,加强管理者品牌意识。运输企业要不要创建自己的品牌关键在于管理者的有没有品牌意识。管理者没有品牌意识,就不可能打造出运输企业自己的品牌。因此管理者要加强品牌意识,注重做好品牌创建的策划,建立品牌创建组织,制订品牌创建规划,落实品牌创建责任,推进品牌创建,强化品牌管理和维护工作。第二,加强员工的培训教育。任何品牌的创建都离不开单位员工,道路运输企业品牌的创建同样对员工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道路运输企业可以通过对员工进行有计划地培训,有组织地练兵,有目的地比武,来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通过持之以恒和潜移默化地教育和星级服务制考核等来增强员工的文明、优质、诚信服务意识。努力发现和培养员工中的先进典型,并逐步培育成企业的品牌。第三,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安全是道路运输企业的生命线,要通过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充分利用gps卫星定位、行车记录仪、电子巡更、电子监控、危险品检查仪等科技设施加强安管,加强车辆人员的资质管理,提高安管人员素质,加强安全隐患检查整改,大力弘扬安全文化,努力营造安全氛围。第四,加强企业品牌的管理。要对企业品牌有计划地进行宣传、推广和维护。形成一套管理制度和体系,通过举办各种竞赛、创建、评比等活动进行品牌提升,借助竞赛、促销等营销手段进行品牌推广,充分利用简报、板报、条幅、橱窗、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品牌创建氛围,不断提高顾客的知晓度和认知率。
(6)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的文化建设。
第一,企业领导要把企业文化建设当成一件大事来做企业领导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企业文化建设当成一件大事来做、来干。以真抓实干、率先垂范的作风,做企业文化建设的实践者、组织者和推动者。要率先学习理解企业文化理论,认真学习新知识、新理论、新信息,以科学理论、现代管理和文化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企业文化建设的“传教士”,承担领导企业文化建设的职责,做企业文化建设的第一设计者、第一宣传者、第一实践者。通过自身的行动,从基础抓起,结合岗位规范、职责,在日常行为规范上下功夫,在职工普遍接受上下功夫,进行潜移默化的养成教育,塑造优秀的车站文化、班组文化,使企业的价值观、经营理念进车站、入班组、到人头。第二,企业职工要加强自己的主体意识,强烈的自主意识。企业职工要以企业为家、以主人的姿态全面地投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去,为企业的兴旺发达出谋划策,为企业的跨越式发展奉献力量,与企业拧成一股绳,与企业结成命运共同体,同呼吸,同进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企业职工要以对国家、社会、旅客高度负责的精神,尽职尽责,忘我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要以方便快捷、安全舒适、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赢得旅客的满意和社会的认同。真诚的敬业精神。企业职工要热爱工作,勤劳肯干,甘于奉献,勇于担当。在业务上要千锤百炼,精益求精,在工作中恪守职业道德,真诚待人,热情服务,让旅客“走好、走了”。热爱集体的团队精神。企业职工要继承、发扬中华传统美德和集体主义精神,将个人与群体紧紧地连在一起,和谐共处,携手并肩,团结一心,勇于奋进。
2 结语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道路运输乃至整个交通运输体系都得到了空前的快速发展。道路运输因其具有灵活机动的特点,而成为人们最早采用且应用最普遍的运输方式。随着道路运输工具的发展、道路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和运输需求结构的变化,道路交通已成为区域间的主要运输方式之一,人类社会已经形成了以道路运输为主体的新的运输大动脉。道路运输的快速发展与道路运输的管理是息息相关的,只有道路运输管理的好、管理到位,才能保证道路运输市场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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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U4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 我国道路桥梁防水发展状况
我国自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重视桥面防水技术.目前,我国的桥梁防水层主要为:北京地区采用厚4mm的热熔法APP改性沥青桥面专用防水卷材,而南方各大城市采用厚l㎜的聚合物改性沥青桥面防水涂料.}4J从这两类比较流行的桥面防水材料的实际工程实例来看,均存在不同的缺陷.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沿用建筑屋面防水卷材的做法,由于厚度偏厚,过多的沥青在水泥砼面板与沥青铺装层形成作用,导致高温下层问抗剪强度不足,使沥青铺装出现滑移、脱落等病害.聚合物改性沥青桥面防水涂料易于施工,但由于涂层太薄,在沥青混凝土摊铺时容易受到损坏,从而影响防水效果.
二、道路桥梁防水技术的现状
1、所使用的防水材料落后
目前在道路桥梁的防水过程中使用的主要防水材料仍然是沥青混凝土,虽然沥青混凝土在道路桥梁的防水方面有一定的作用,但很难达到日益提高的交通量对路面的要求。由于沥青混凝土的半刚基层抗低温能力很差,而且在温度降低时发生低温收缩裂缝的现象十分普遍,因而沥青混凝土道路桥梁的使用寿命往往都比较短,相比之下造价十分昂贵。在水分渗透到路面以下后,在水分的散失过程中沥青混凝土道路桥梁很容易发生干缩裂缝,在一定的条件下就会在形成反射裂缝。此外道路桥梁的沥青面层与半刚性基层的连接也比较困难,在结合面上的不连续应力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从而也会对其使用寿命产生很大的影响。由于水分散失比较困难,从而使得水分大量滞留在半刚性层而形成泥浆,使整个路面的承载能力下降,严重时还可能导致界面形成滑动,从而使整个路段严重损坏。
2、道路桥梁的结构设计不合理
在道路桥梁的防水过程中,使用好的防水材料固然重要,然而道路桥梁的结构对于其防水能力也有很大的影响。目前在我国的道路桥梁的设计过程对于道路桥梁的结构显得重视程度不够,很多道路桥梁的结构都很不合理。很多道路桥梁都没有完善的排水系统和渗入水排出系统,这些在结构设计方面的缺陷严重的影响了道路桥梁的排水能力,降低了其使用的寿命。经研究表明若干细微构造设计的不合格而形成的道路桥梁的薄弱环节是道路桥梁渗漏的主要原因。例如在桥梁建筑时,如果桥头的搭板、桥墩甚至是栏杆底座等设计不合理都会对整个的桥梁产生极大的影响。
3、相关法规不完善
目前我国在关于道路桥梁防水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显得很不完善。由于对于道路桥梁的排水系统的建造会增加成本,加上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因此很多的不法承包商在道路桥梁的建设过程中偷工减料,不注重对道路桥梁排水系统的建设,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使得道路桥梁的使用寿命大大降低。在道路桥梁的设计过程中,很多设计图纸都没有非常细化的防水设计,更没有详细的防水材料的选择方案,有时候是由于设计人员的工作态度所致,然而更多的是因为没有相关的行业标准和规定,在设计的过程中无章可循。没有一个完善的行业标准不仅会使得当前的道路桥梁建设出现很多的问题,而且出于长远的考虑其也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
4、施工环节没有做到位
由于城市道路与桥梁结构防水现在还没有一个严格的检验标准,也没有在施工质量上形成一套统一的操作规范和验收标准,这对于防水施工来说无疑将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而现在极少有专门的城市道路和桥梁专业施工队伍,由普通的施工队伍负责防水施工工作,无疑也会对施工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改进道路桥梁防水性能的措施
1、加大投入研究新型的防水材料 防水材料作为提高道路
桥梁防水技术主要因素,其在道路桥梁防水中的作用不言而喻。然而现阶段我国使用的主流的防水材料与西方的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显得非常落后。使用好的防水材料不仅可以使得防水层的厚度大大降低,而且其抗拉强度、耐热性、低温柔度抗裂、不透水性等性能都会得到极大的提高。例如自粘YN——桥面防水卷材,其需要的厚度仅为1.6~2mm,但其高温抗剪强度却大于0.5MPa、其沥青混凝土的摊铺温度在130~180度的范围内,而且其经高温碾压后完全不渗水,拥有如此优越的使用性能,你可能会认为他的造价会非常高,但事实并非如此,其工程造价仅为30元/m2,这比几乎所有的防水材料的造价都低。
2、改进我国桥梁防水结构设计
应充分认识到桥梁结构自防水是解决桥面漏水的症结所在,要重视、加强和提高混凝土自防水功能。在混凝土材料上,要提高本身的密实程度,抑制和减少混凝土内部孔隙的产生,堵塞和杜绝渗水的通道,使外部水分无法渗入材料的内部。同时对混凝土外加剂也应进行系统的研究,对桥梁施工中采用早强剂,从而产生大量水化热,造成混凝土干缩裂缝及徐变次应力等问题,应予以高度重视。 3、采用透水性的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高速水泥稳定碎石的级配,应在组成级配试验时充分考虑到排水性的要求,总的原则是在级配符合基层施工规范要求的同时,还要作如下调整:减少4.75毫米以下的细料(300m/d,要作变水头或者常水头试验,以确保其可靠性
4、要重视桥梁结构安全度和耐久性的研究
在我国沿海地区,空气中含氯化钠成分较高,同时北方城市冬天消除桥面积雪采取洒盐方式(新型环保型的融雪剂亦含氯离子成分),当结构开裂后,内部钢筋容易受氯离子侵蚀。因此应从总体上提高混凝土的品质,积极采用高性能混凝土,以达到桥梁结构高耐久性、高强度的目的。提高结构防水性能的同时,也应重视和加强对现有混凝土桥梁的维修养护工作。
5、真正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任何事情的发展如果没有相应的约束,其发展的速度必定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当前我国在道路桥梁防水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在很多时候都会出现无章可循的现象。对此政府部门要切实加速完善《城市道路桥梁防水系统的设计、施工、检测技术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得在道路桥梁的排水系统的设计中在设计图纸的细化、防水材料的选择等方面有相关的行业标准可以参照。一个好的行业标准是整个行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保证,为此,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要引起高度的重视。
6、桥面排水的对策
道路桥梁的防水问题说白了就是防治水对于桥梁和道路的损害,从另一个方向考虑,如果我们从根本上就杜绝了水的入侵,在桥面上就把水排出,没有积水的情况下就不会出现任何危害了,针对这一点,出现了桥面排水这一新对策。桥梁结构防水采用防排相结合的方针。城市桥梁桥面排水系统是由桥面边沟排水和桥面泄水孔设备组成的。桥梁车行道桥面排水,按不同类型桥面铺装设置l%一2.5%横向坡,形成边侧排水;如有人行道时,应设置向行车道倾斜1%的横向坡。桥梁较长时,桥面排水应由设置的纵向坡完成。桥面边侧泄水孔设置的间距,应视桥梁的长度和纵向坡的大小而定:(1)桥梁纵向坡小于l%时,桥梁泄水孔间距一般以5 m为宜;(2)桥梁纵向坡大于1%时,中小(长度≤50 m)桥梁,一般可不设泄水孔,可排至桥头雨水口或桥头簸箕。桥梁较长时,泄水孔间距可适当加大至10~20 m。泄水孔设在桥梁跨河桥上,直接向桥下排水;跨线桥泄水孔应借助在下部结构墩柱侧面设置的落水管排至地面雨水口。要求桥面排水作好细部布置,确保桥梁结构的任何部分不受水流侵蚀。桥梁横断面悬出部分两侧下缘应设置供排水用的滴水槽。桥面铺装顶层为沥青混凝土时,需排除伸缩缝较低端积水,应采用直径4 cm三层土工布包直径为O.5 cm的小豆石,排水槽由侧向排至桥外。排除桥台伸缩缝间积水,需在台帽顶设置带有横向坡的排水槽,再接至台身内两侧竖向封闭型排水管(直径为15 cm塑料管),将积水排至地面。
7、 加设土工布防水层
现在在城市道路施工当中一般采用乳化沥青防水层,这虽然能够在短时间内提高路面的防渗能力,但是公路投入使用以后受到车辆载荷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旦路面出现病害,乳化沥青防水层的几乎都没有。这种情况下,施工人员可以在粗粒式沥青混凝土与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的中间增加一层土工布防水层的方法,这样就在沥青混凝土表面上形成一种类似有机玻璃的结构,使混凝土的面层抗裂能力明显提高。下乳化沥青层在这一结构当中的作用主要在于填充粗粒式沥青混凝土的表面空隙,这样能够增加面层的密实度,使上下层乳化沥青的整体性明显提高,提高面层的抗裂能力。在土工布防水层铺设以后,可以用慢裂型乳化沥青撒布,这对于提高城市道路整体性和防水性也具有不错的效果。
结束语
总之,我们必须重视城市道路和桥梁防水技术的标准化建设,发挥科研、材料、设计、施工、管理等各方面的作用。掌握道路和桥梁防水构造,提高道桥防水技术,已经是未来道桥工程建设发展的必然趋势。抓好道路防水技术的施工要点,是保证道路使用寿命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论文关键词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立法
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有效的带动了世界各地的经济进步,但同时也带来了不断上升的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的威胁到了人们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问题,道路交通事故甚至成为打破当今和谐发展的一大“元凶”。因此,如何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科学的合理的明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保证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则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本文就如何科学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
一、如何准确的定义交通事故的概念
(一)如何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定义
据相关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的机动车数量以远远的超过了1000万辆,并且会随着经济的发展与进步不断的快速的增加,因此社会对保证有效地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所谓的交通事故是指: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我们就交通事故的定义来看,我国法律就交通事故的定义规定叫过去更为严谨,但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首先,定义中有关过错的主体为车辆,而车辆只是一个物化的东西,起没有思想活动,造成过错的应该是驾驶车辆的人,因此在表述时,应该给予其一个物理性质的定义将会更加的确切、周密与严谨。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与交通事故责任主体
我们通过对对道路交通事故的概念的确定,可以明确的辨别什么样的事故属于交通事故,什么样的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而要想保证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则需要明确的认识到在整个交通事故中谁交通事故发生的责任主体,以及谁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在过去的研究中,很多人都错把“交通事故的主任主体”与“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混为一谈”,而实际上二者是完全不同的。
其中,“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是指因为无视或者故意违反交通法规而引起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一方,“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要受到行政的处理与制裁;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的一方,它可以是肇事司机,或着肇事车辆的主人,亦或是其他队肇事车辆有支配使用权利的人,因此二者不可以混为一谈,因此,我们可以在实际的交通事故中看到,“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与“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主体”在有些事故中是一致的,但在很多交通事故中二者是不一致的,因此明确的了解“交通事故的这人主题”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区别与定义是我们保护受害者权利的重要保证。
二、我国目前所存在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立法的规定
据我国目前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责任赔偿方面的相关立法而言,主要有以下三部,即:《民法遇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
首先,在《民法通则》中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就这一法律法规而言,很多学则表示在表述上仍有很多让人模棱凌两可的地方,尤其是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的很多条文规定具有不一致的地方,因此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很多人会巧妙的钻法律的空子,进而使受害者的权益得不到很好的保证。
其次,面对《民法通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不够完善,我国相继又推出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保证人们的安全。但仍存着很多不尽如人意的缺陷。
三、如何完善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立法的缺陷
从我国所设立的 《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三个法律的来看,虽然已经趋于完善,但仍然有大量的缺陷与不足存在,尤其是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界定问题上,我国的相关法律始终为有一个明确的成为和科学的界定标准,外加司法人员在审判交通事故时自我思想的投入,都使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判定缺少一定的说服力,因此,要想明确和解决我国因交通事故而产生的损害赔偿问题,较少和降低我国的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采用科学的方法明确的界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则显得十分重要。而就国外有关交通事故安全问题仍然有很多值得我们加以借鉴和学习的地方。例如日本在1955年颁布的《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以及学者们对此法进行延伸和总结出来的“二元说”。
首先,就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称谓的确定问题上,随着汽车工业的不断发展,各国都在为减少和弥补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而在不断地研究与制定立法,而就我国而言,目前针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责任赔偿的责任主体仍然没有一个固定的称谓,而纵观中国的相关法律,可见无论是“高度危险作业人”、“交通事故责任者”、“机动车辆作业人”、“机动车一方”。这些法律上出现的有关道路交通是个赔偿责任主体的称谓都不是十分的科学与准确,相比之下,日本的“运行供用者”的说法更为准确与完善。
其次,就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界定而言。实现对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的界定是为了使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补偿,通过法律的手段对受害主体加以保护与补救,进而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所以对交通事故损害配差昂责任主体的界定也是侵权法中的一个内容。在我国的法律中,有很多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界定标准的阐述,但仍存在诸多的不足,而主要则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点,则坚持国外盛行的“二元学说”,即在进行道路交通事故判定时,一定要满足两个条件,就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责任主体不仅要对肇事车辆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还要是车辆运营获利的主体,只要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才能算作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二者必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尤其是近几年,我国在就对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司法解释和判定上也坚持了“二元说”的理论。
第二点,国内的一部分学者则把“一元说”理论作为判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题判定标准,即只要某人满足其对机动车辆在运行上处于支配管理的地位即可,而不需要满足对运行利益的归属问题。这种判定方式较“二元说”理论,在判定时更加的简单,但仍然存在着不足与缺陷。
第三点主张则是“名义车主责任说”,即在判定某人是否为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时,只要满足一个条件,即在法律上,某人是不是该激动车辆的合法啊所有者,也就是说,如果某人是该事故过错机动车的车主,其则为这场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主体,而起应该对其所有的机动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进行损害责任赔偿。
由于以上三种观点的存在,导致了我国目前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认定上的一个混乱与不科学,因为无论是“一元说”理论、“二元说”理论还是“名义车主责任说”,都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和不足,都仅适用于一定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中,而无法满足所有道路交通事故对事故损害责任赔偿主体的认定,所以我国以后在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认定进行立法的时候,则应该坚持“任一说”的理论标准,即某人只要满足“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中的任何一项 ,该主体便可悲认定为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要对该道路交通事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总而言之,坚持以“任一说”理论为判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既满足了国际上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界定的理论,又有效的你不了“一元说”理论与“二元说”理论所存在的不足与漏洞,同时也满足了我国的实际国情。具有灵活性与原则性相统一的要求,有利于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可有效的解决我国在判定道路交通生死蛊损害赔偿责任主体上的混乱情况与不足。
中图分类号:TD3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2-0024-01
1 我国道路运输管路存在的问题
现今,我国运输管理机构沿用了“市、区分级负责”的传统管理体制。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成熟及交通运输业的飞速发展,显露出这种体制相应的制约了运管机构职能的发挥。
第一,人员编制不太规范,机构性质不相统一。以我市为例,按照交通部门对运输管理机构每百台车定一人、每百站定三人的假想,运管队伍应该是高效的队伍。但由于我市的交管所都分地方政府来进行管理,而我市运管局对区交管所并没有人事权属关系,以至区运管机构的人员与业务的不平衡,存在“管事不管人,管人不管事”等众多问题,甚至个别运管人员素质不够、业务能力不够、服务意识淡薄现象都会出现。此外,我市各区县运管所的建制不同,多为科级建制还有股级建制。科级单位是对一个区的道路运输行业进行管理和指导工作,还要分析预测运输市场的发展变化,实际能量有限,缺位问题难免会在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中出现,平时疲于完成各项任务以及处置各种道路营运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去思考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问题真的很难静下心来。
第二,执法分离后其弊端日趋明显。我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于2006年成立,在主城区,行政审批管权与执法处罚权分离开始实行,这避免了执法部门间的推诿等现象,可以相互监督,提升我市的交通形象。
第三,职权责任不明确。对外来说,运管部门的职责是对道路客运,货运经营,站经营等的管理,行使着法律给予的对以上行为的行政许可、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权,并在某种意义上维护着社会的稳定。但是这些管理职权被公安、农机等部门所肢解,所以出现了管理重叠现象。
交通行业代表着城市的形象,象征着城市的证明程度。假如驾驶员谈吐不文明,着装不雅观,不遵守交通规则,则很大程度的影响了外地人会城市的评价,特别是出租车了客车的司机,影响力尤为重要,公司应该经常和驾驶员进行沟通,要求注重服务质量,经济效益居后考虑。挂靠的经营模式被多数货运公司采用,公司只要收取管理费后,其他都不做要求,所以货运驾驶员的服务态度有待完善。
2、解决我国道路管理问题的具体措施
(1)加快运管机构编制体制改革步伐。
我国部分运营部门的机构体质进行了相应的改革,比如新疆运营机构已经纳入了公务员管理,江苏、陕西和山西等省市也积极的探索着管理部门。云南省积极主动的在争取省交通厅、省编委办公室和省人事厅等部门的支持,也已经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纳入了公务员管理。然后采取了清理编制、经费控制、严格控制人事调动等措施推进机构改革。三是“从严控制,逢进必考”的原则会运营工作人员新增录用。
(2)加大监管力度,发挥市场调节功能。
有力措施、应对市场变化、维护市场稳定应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格加强监督管理运输市场尤其是出租汽车市场,彻底清理无照经营车辆。为了给合法经营的出租车创造好的经营环境,我们要严格整治黑车,这样才能规范市场秩序。认真摸索和研究各种运输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以及日常监管机制。出租车经营推行市场化时首先我们要放开出租车这个行业的特殊经营权,让营权成为真正的商品,这样做就仅仅减少了政府的批准指标权力,把政府不该管理的是交给了市场,再者,在行业的内部应该建立起竞争的机制,奖优罚劣。
(3)明确权责关系,充分发挥区县运管机构职能。
一是权责一致,调整好职责权限,明确市区级运营机构的权利和责任,“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任务要严格落实好。“好处大家抢,麻烦大家让”的现象不能出现。二是要明确落实区运营机构在区里的责任,这样就可以更好的参加地方交通规划以及建设。此外,为了维护运营部门的威信,我们要尽可能的做到着装统一,现今运营机构的“卸装”现象导致上门指导检查工作经常产生误会误解,无形中破坏了运营部门的形象。
(4)建立和完善客运市场准入、监管和退出机制,规范客运市场管理。?在市场准入中我们要深化客运部门的班线管理改革,大力推行客运经营线路。在招投标时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择经营者,随着公司实行经营化模式,从根部来规范客运经营工作,提高行车安全体系。在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上,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要大力推行。要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客运企业的经营行为、诚实信用贷款、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然后对考核结果做相应的处理。决不放过对公司蓄意制造不稳定事件,对违法经营活动以及非法堵塞交通等行为。
(5)创建道路运输企业品牌。
第一,要加强管理者的品牌意识。如果管理者对品牌没有深刻的认识,没有品牌意识,那就不可能打造出运输企业的自己的品牌。所以管理者要做好品牌创建的策划,加强品牌意识,创立品牌和组织,创建规划,对品牌进行落实,创建责任,对品牌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进行强化。第二则是要加强员工的培训教育工作。单位员工是品牌创建的一部分,道路运输企业的品牌创建对员工的素质要求也渐渐提高了。通过对员工进行有计划的培训,有目标的比武,有组织的练兵来提高道路运输企业里员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通过通过持之以恒的教育和高级服务制来提高员工的文明素质和服务意识。在工作中发现并培养员工心里的先进典型,并逐步培养成企业品牌。第三,加强安全的管理工作。安全是道路运输企业的重中之重,通过利用卫星定位,电子巡更,电子监控,行车记录仪和危险品检查仪等科技设备来逐渐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第四,要加强企业品牌的管理工作。对企业品牌有计划的进行宣传维护,通过举报各类竞赛创建和评比等工作来对品牌进行提升,充分利用板报和简报广播等媒介广泛宣传,制造品牌创建氛围,提高顾客的认知度。
3、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逐渐发展,道路运输得到了飞速发展。因为道路交通具有灵活机动的特征,因此它成为了人们最普遍采用的运输方式,成为了主要运输方式之一,以道路运输为主体交通运输方式已经成为了人的运输大动脉。道路运输的快速发展与管理息息相关,只有管理好道路运输才能保证市场持续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杨晓光等.城市道路交通设计指南[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