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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制定燃煤标准,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强化煤炭经营、燃用、运输、存储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加快推广民用洁净型煤,有效解决燃煤和煤尘污染。
二、主要任务
1.落实全市煤炭经营燃用标准(硫分不大于0.6%,灰分不大于15%)。
2.落实煤炭经营、燃用单位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和政府相关部门质量监管责任。
3.开展煤炭经营、燃用、运输、存储等环节专项整治。
4.积极推进民用洁净型煤推广使用工作。
三、部门职责
1.县经信局会同环保局、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煤炭经营、燃用单位开展煤炭质量专项执法抽检,并根据抽检结果予以通报和处罚。
2.县经信局会同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制定《县禁止销售燃用高硫分高灰分煤炭的通告》,并以县政府名义公布。
3.开展煤炭经营专项整治。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并制定方案,县经信局参加,2016年6月底前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煤炭、超范围经营煤炭的违法行为。
4.开展单位燃煤质量专项整治。由县环保局牵头并制定方案,县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参加,对燃煤单位开展无缝隙、全覆盖的煤炭质量执法抽检,并对违法行为上限处罚。
5.开展煤炭运输专项整治。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并制定方案,县经信局、公安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参加,依托现有超载超限检测站、治安检查站,常态化依法检查通过公路运输进入县的煤炭。对不能提供合法煤炭质量检验报告的运煤车辆进行劝返,不听劝告的,依法予以处罚。
年,煤电运保障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福民强市总目标,加强要素监测与调度,实现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全面提升要素保障水平。
(一)煤炭储量。年我市7家统调电厂煤炭需求总量2574万吨。其中,签订重点合同量1339万吨,电厂自筹1235万吨。在电力迎峰度夏和保电度冬期间,各统调电厂储煤量不少于7天;在冬季供热期间,各热源点储煤量不少于1个月。
(二)电力供应。预计年我市最高负荷将达到630万千瓦,现最大供电能力为560-580万千瓦,负荷高峰时段缺口50-70万千瓦。在电力迎峰度夏和保电度冬期间,确保火力发电机组出力在85%以上;强化电力运行调度,全面提高电力保障水平。
(三)燃气供应。年天然气采购量累计3.01亿立方米;供气量累计3.03亿立方米。到年底,我市天然气日用气量达到100万立方米,其中市区日用气量达到45万立方米,伊川、汝阳等通气县日用气量达到55万立方米。
(四)运输保障。年洛阳辖区内铁路货物发运量803万吨。其中,洛阳车站发运量190万吨,洛阳车务段洛阳辖区内货物发运量316万吨,龙门车务段洛阳辖区内货物发运量297万吨。
(五)热力保障。采暖期我市城区(不含吉利区)供热面积将达到1908万平方米,其中当期新增供热面积160万平方米。
二、工作措施
(一)拓宽渠道,提高煤炭供应能力。
一是积极向上级争取供应量。市发改委、市工信局要积极向省有关部门汇报衔接,提高省内各矿务局对各统调电厂煤炭供应量,争取洛阳区域内煤矿优先供应我市统调电厂,提高电厂存煤量。
二是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按照省政府对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具体要求,市煤炭局要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进度,争取年中有一批兼并重组矿井复工复产,增加煤炭有效供给。
三是热力生产、经销企业要进一步完善供热方案和供热工作机制,加强供热工作运行协调,做好热源、管网、热力站、阀门井等供热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并组织演练,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统一调度技术力量、物资储备等,提高整体保障能力。各热力经销企业要强化服务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人员管理和业务培训,及时解决供热投诉,不断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调度,保障电力稳定供应。
一是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市发改委要坚持生产要素日报制度,跟踪监测煤电气运要素保障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经济平稳运行。
二是提高机组发电能力。市发改委、洛阳供电公司要督促发电企业尽快提高存煤量,保障机组在用电高峰时期稳发满发。在迎峰度夏、保电度冬期间,如因万基控股和伊川电力机组停运导致我市电力出现缺口,相应核减其用电负荷。
三是加快推进电网度夏工程。洛阳供电公司要加快电网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洛热改接、220千伏偃师北等输变电工程,提高洛阳电网输变电能力。
四是加强电力运行调度。按照“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的原则,迎峰度夏、保电度冬期间洛阳供电公司要严格执行有序供电方案,把人民生活、农业农村和重点企业用电需要放在首位,切实做好电力保障工作。
五是强化电力应急反应机制。洛阳供电公司要完善电力调度应急预案,组织反事故演练,提高应对电网突发事件的综合处理水平。六是落实县(市、区)政府煤电保障责任。建立县(市、区)保电和用电挂钩机制,对电网工程建设、电煤供应和运输组织、电厂经营资金等方面协调工作有力的县(市、区)给予用电指标倾斜;对电网工程协调保障不力、辖区内发电企业缺煤停机造成缺电的县(市、区),要相应扣减其用电指标。
(三)搞好衔接,提高燃气供应水平。
一是做好应急保障。市发改委、新奥燃气公司要积极推进天然气置换工作,建立与用户定期沟通衔接制度,做好工业用气大户天然气置换的衔接指导工作;在义马气化厂设备检修期间,向省煤气集团争取气源指标,做好煤气应急调度方案,确保我市经济平稳运行。
二是积极开拓燃气市场。市发改委要根据县县通天然气工程进度,积极帮助新奥燃气公司开拓伊川县、汝阳县天然气市场,组织天然气供需衔接会,提高天然气用量。
三是强化燃气运行调度。新奥燃气公司要加强用气高峰前的管线、设施维修维护,确保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合理、均衡安排企业生产,适时错峰避峰,努力做好供需衔接,实现有效供给。
(四)突出重点,确保我市运力供应。
一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市发改委要会同铁路部门定期召开协调会,进行工作沟通,分析运输形势、查找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二是突出保障重点。市发改委要突出抓好市重点企业产品外运,加强与省发改委和郑州铁路局的沟通联系,争取对我市给予必要的运力倾斜。
三是统筹运力组织。市发改委要加大对重点企业产品外运的监测,督促企业调整营销策略,合理安排产品销售方向,采用公路、铁路运输并举,尽可能减少积压库存。
(五)完善制度,提高供热保障水平。各热力生产、经销企业要进一步完善供热方案和供热工作机制,加强供热工作运行协调,做好热源、管网、热力站、阀门井等供热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并组织演练,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统一调度技术力量、物资储备等,提高整体保障能力。各热力经销企业要强化服务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人员管理和业务培训,及时解决供热投诉,不断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工作机制
(一)加强煤电运联合调度。进一步完善煤电运联动联调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形成齐抓共管、配合联动的良好局面,为完成煤电运保障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坚持定期召开煤电运协调例会,分析运行保障形势,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全市煤电运供应的动态变化,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多部门协调时,由市发改委负责召集会议,统筹协调解决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素保障单位负责人应按时到会,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负责贯彻落实会议决定。
按照“依法依规、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完善机制、合理应对”的原则,以及物资保障组职责任务,部门联动、协同配合,共同推动落实应急物资保障工作。
二、组织领导
物资保障组由区工信局牵头,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研究解决物资保障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全面掌握物资保障工作综合情况,确保应急物资保障到位。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职责分工
1.工信局。负责统筹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根据区卫健局提供的防控物资需求清单,向市工信局及省工信厅申请调拨应急防控物资;了解调度省内应急物资生产企业情况,协调采购我区应急物资;全面掌握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综合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应急物资采购,运输、储备,资金准备等工作;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制定保障措,跟踪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总整理情况,向区政府反馈保障信息;承担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区卫健局。负责调度全区应急物资需求动态,并及时向省、市卫健委提出申请;负责物资采、运、资金申请及到位物资调配。
3.区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防控应急物资(含仪器设备)紧急生产、采购(进口)、储备物资等专项资金。
4.区发改局。负责指导市场价格监测,稳定物价。
5.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保障应急防控物资(含仪器设备)采购(进口)、储备物资等工作的运输保障工作。
6.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违规经营应急防控物资行为,监测应急药品及医疗防护物资的市场动态,查处违规生产,维护市场秩序。
7.区商务局。负责监测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的市场动态及供给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境外采购有关事宜。
8.铁路。负责配合做好涉及铁路货物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物资保障工作对全区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具体保障措施,全力保障工作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落实
各成员单位要紧密围绕物资保障工作,结合各自任务分工,抓住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落实责任到人,采取有力措施,统筹谋划,做好各项工作。
(三)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为确保高中考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安排
(一)高考医疗保障工作安排
高考考点县城区小学的医疗救护工作由县人民医院承担,高考前一天(6月6日)县人民医院安排工作人员与县城区小学联系确定医疗救护的场所设置和救护车停放点位等事宜;高考期间(6月7-8日),县人民医院安排救护车一辆、医护人员各一名携带足够的急救药品和相关急救设备物资驻点承担医疗保障工作,高考期间预留一定的床位以备急救之需。
(二)中考医疗保障工作安排
中考医疗保障工作由县人民医院、县中藏医院和县半扇门中心卫生院共同承担,县城区小学考点由县人民医院承担、县中学考点由县中藏医院承担、县半扇门中学考点由半扇门中心卫生院承担。中考前一天(6月12日)承担医疗保障的医疗机构安排工作人员与考点学校联系确定医疗保障的场所设置和救护车停放点位等事宜;中考期间(6月13-14日),承担医疗保障的医疗机构安排救护车一辆(半扇门考点不安排救护车)、医护人员各一名携带足够的急救药品和相关急救设备物资驻点承担医疗保障工作,中考期间预留一定的床位以备急救之需。
(三)卫生保障工作安排
高、中考期间县疾控中心做好考前考点室内外消毒工作、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和卫生执法监督员进驻高中考考点协助和指导考点学校做好学校传染病、饮用水卫生工作,杜绝高中考期间发生传染病疫情和饮用水安全事件。
(四)巡考工作安排
高中考期间巡考工作安排高中考考务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各承担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务必高度重视高中考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统筹做好工作安排,高中考期间务必提前半小时进驻考点,承担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高中考结束后方能按照考务办公室要求离开。
(二)承担医疗卫生保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考务工作纪律,穿平跟软底鞋,不得随意走动和大声喧哗等。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总书记在云南视察工作结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有关要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市场整顿力度,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进一步净化市场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积极推进国庆、中秋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通过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食品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面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重点整治环节: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畜禽屠宰等五个环节。
重点整治品种:月饼、肉及肉制品、大米及米制品、面粉、奶及奶制品、蔬菜、豆制品、水产品、植物油、饮料、酒、散装食品、节令食品及传统小吃等,尤其是中秋月饼和儿童食品。
重点区域:以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旅游景区、建筑工地为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商店)、饮食摊点进行整治。
重点内容:对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资格、食品生产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检查食品经营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等制度的执行情况(特别是中秋月饼的质量监督检验检测台帐),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超过有效期霉变及其它不符合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三、主要措施
(一)农业畜牧部门加强对食品源头的整治。一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监管和市场准入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重点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污染的监测。三是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自律意识,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和检验检测制度。
(二)质监部门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一是加强对全州月饼生产加工经营场所的监管,建立健全月饼生产销售台帐管理制度,对生产经营的月饼开展质量检测。二是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加大对小作坊产品的监督检验力度。三是加大重点食品专项抽查力度,专项抽点行业中高风险食品品种。
(三)工商部门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一是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以及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二是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它不合格食品行为。三是落实食品进货索证索票、质量查验等各项自律制度,并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市、销毁、公布制度。
(四)商务部门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病害肉、加工注水肉和销售未经检验的各类肉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城乡结合部规模大、危害性强的窝点。
(五)卫生部门加强对餐饮业、食堂消费环节的整治。一是严格卫生许可证审查,对不符合食品卫生条件的,要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二是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实行原料进货索证制,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四、专项整治时间
2009年9月12日至10月12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并落实好责任制。各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落实好“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检查。各县要根据本地实际,明确目标、重点和责任分工,把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落实到人。
(二)协同配合,合力推进。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按照全州的统一部署,围绕整治方案的目标和重点,密切配合,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各监管部门之间要通力协作,真正发挥共同监管的作用。
(三)加强沟通,畅通信息。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和信息沟通,及时报送有关信息,特别是整治期间发生的重大事故和大案要案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一)范围:
中心城市新罗区所辖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二)目标:
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包括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实施保障。
二、保障条件
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新罗区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并在市区工作或居住;
(二)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前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3倍以内,即本年度为585元/月(含);
(三)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
三、保障方式
廉租住房保障实行租赁补贴与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先租赁货币补贴,逐步向实物配租过渡的办法。
(一)享受租赁货币补贴的家庭,领取补贴后,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或用于冲抵租金。
(二)实物配租优先解决无房家庭,并按照先解决低保家庭,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顺序进行,同等条件下特殊困难家庭优先。今年下半年根据部分可供房源进行分配。2008年度要求实物配租的家庭,经复核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通过评分后符合实物配租的优先安排。因房源不足未能安排住房的,可轮侯到下一批次廉租住房可供房源中安排,或同等条件的申请户以摇号方式确定入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分配及管理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四、补贴标准
(一)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对自住住房(自有房屋,或居住父母、子女的房屋)的家庭,按与可享受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计算配租面积。
(二)按可享受的保障面积,每人每月每平方米的租赁补贴标准:低保家庭为6元,低收入家庭为3元。
租赁公房的家庭,若实际租金低于租赁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进行补贴。实际租住面积低于可享受保障面积标准的部分,可进行租赁补贴。
(三)实物配租租金标准。享受配租面积标准内月租金:低保家庭为每平方米1元,低收入家庭为每平方米2元;超出标准的部分,均按照市场平均租金每平方米6元收取。
五、申请资料
(一)新申请家庭(即初次申请和中断保障后重新申请的家庭)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薄和结婚证;
2、申请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城镇低保家庭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城镇低收入家庭应提供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3、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住房状况证明。属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属租赁单位公房或政府直管公房的,应提供租赁合同和租金收据,属租赁市场住房的应提供租赁方房屋所有权证明和租赁合同;
4、申请人为非户主的,应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5、户主如实填写《××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并签名承诺;
6、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2008年已享受保障家庭应提供以下资料:
1、如实填写《××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年度复核表》,并签名承诺。如已不属于2009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属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应当提供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2、家庭人口、住房状况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变更证明;
3、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审核认定
(一)城镇户籍认定。需认定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新罗区城镇户籍和家庭人口数,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
(二)住房面积核定。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照自住住房或租赁公房面积,除以申请家庭人口数计算确定。
(三)人均月收入核对。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有价证券、储蓄存款及利息、借出款及红利、资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七、工作时间安排
(一)宣传阶段(7月20日—7月27日)。组织召开新罗区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的2009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具体工作,并通过《闽西日报》、电视台和××建设信息网公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二)申请、审核阶段(7月28日—8月21日)。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新申请家庭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申请,领取《××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2008年度已享受租赁补贴并符合条件的家庭到受理机关领取《××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年度复核表》,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同时需提供齐全完整的申请资料。
材料备齐后,居委会和受理机关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签署初审意见,并在居委会和受理机关公共场所内各张榜公布7日,公示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将表格和相关材料一并报送上一级受理。受理机关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申请资料报送新罗区民政局复核后,再报送市房改办。
(三)复核、公示和登记阶段(8月22日—9月中旬)。市房改办收到申请资料、组织房管等相关部门复核后,签署核准意见,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规定条件的,在《闽西日报》、××建设信息网站上或以其他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市建设局批准,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出具书面通知,说明理由。
(四)发放阶段(9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经公示后确定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户主签订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协议,领取银行卡,发放2009年1月至6月份租赁补贴;7月至12月份租赁补贴安排在年底发放。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当地政府是落实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责任主体,务必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组织领导,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来抓。要求新罗区政府所辖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具体责任,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切实把好事办实办好。
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十一运为主题,坚持安全第一、运输有序、文明服务的工作原则,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狠抓工作落实,为十一运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树立*交通良好的形象。
工作目标:实现“一个展示、三个不发生”。即充分展示我市交通三个文明建设成果和运输服务保障能力;确保十一运期间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不发生严重旅客滞留积压现象,不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
二、组织领导
为了全面做好道路运输保障工作,市交通局成立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孙华斌局长任组长,王克平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各有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道路运输处。各县(市)交通主管部门、相关道路运输企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根据本方案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统一组织、协调本地区、本单位的十一运道路运输保障工作。
三、运输组织
(一)科学预测客流。十一运是北京奥运会后我国最重要的体育赛事。这次运动会参赛人数、观众和游客都将超过历届全运会。各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企业要认真分析十一运旅客运输特点,借鉴北京奥运会和历届全运会运输保障工作经验,科学预测旅客流量、流时、流向,特别是分赛场和旅游风景区所在地交通部门、运输企业,要制定高峰客流、突发客流应急预案,确保旅客进得来、走得了、走得好。
(二)准备充足运力。针对十一运期间客流量大,高峰集中的实际情况,要备足正常运力和储备运力。市局储备50辆客车作为机动运力,各县(市)储备不少于20辆客车作为机动运力,确保运输需求。
(三)强化运力调度。十一运期间,全市分正常调度、紧急调度和应急调度三种调度方式。
1、正常调度。天气晴好,公路安全畅通,全市道路旅客运输日客流量在7万人次以下时,由道路运输企业进行正常调度。
2、紧急调度。天气晴好,公路安全畅通,全市道路旅客运输日客流量在7万人次以上时,在道路运输企业进行正常调度的基础上,各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及其管理机构要在市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统一协调下,科学调配运力,确保旅客走得了、走得安全。
3、应急调度。遇有大雾、大风等突发恶劣天气,公路交通不畅,造成旅客大量滞留,市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相关地区交通部门和运输企业进行突击抢运,防止旅客长时间、大量滞留。
四、安全生产
严把“四个关口”,确保运输安全。
(一)严把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关。9月20日前,对所有参加十一运服务保障工作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乘务员,要进行一次增强安全意识,遵守规章制度,应对恶劣天气,提高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处置突发状况的能力。加强跨省、跨市等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农村短途客运驾驶员的管理。严格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严格双班驾驶员、途中休息和夜间禁行等规定,严禁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争道抢行等违法违章行为。
(二)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9月20日前,对所有参运车辆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特别要做好客运车辆制动、转向和应急设备的检查,保障车辆具有良好的安全技术性能。充分发挥GPS及行车记录仪的作用,加强对车辆的运行监控,即使查处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恶劣天气客运车辆管理规定,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时,汽车客运站不得发车。严格执行客运包车特别学生、旅游包车管理规定,只限三级及以上客运资质企业经营客运包车,并“一次一办理”包车手续,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严把汽车客运站源头管理关。汽车客运站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要求,按照规定售票,严禁超车员车辆出站;加强对旅客行包“三品”的检查,充分发挥安检设备的作用,确保对旅客行包和捎带货物进行全面安检;明确驾驶员、乘务员对旅客行包的“三品”检查责任,做好“三品”检查记录和“检查标识”,杜绝“三品”上车,严防破坏事件发生。
(四)严把监督检查关。要结合全省交通系统正在开展的“迎国庆、保全运”交通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每一个基层单位都要针对安全生产的重要部位、薄弱环节,进行一次拉网式的自查。各县(市)交通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道路运输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导被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五、市场监管和运输服务
(一)市场监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相关管理机构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强化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拉客、倒客、宰客、甩客”等违章经营行为;加强客运价格监督,严格执行运价政策,严禁乱涨价、乱收费。对发生严重服务质量事件,特别是粗暴待客、侵犯旅客合法权益、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各级交通执法机构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形象。道路运输驻站管理机构要加大车辆抽查力度,做好抽查记录,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运输服务。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措施,积极开展四化管理活动,打造文明服务工作新亮点,树立交通行业良好的形象。
一是在人员密集场所打造“温馨如家”服务品牌。汽车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改善服务条件,完善服务措施,做到服务场所整洁、美观,服务设施齐全、有效,服务内容周到、全面,服务用语(动作)标准、规范,为广大旅客创造“温馨如家”的服务氛围,打造“温馨如家”服务品牌。
二是在客运车辆运行方面打造“情满旅途”服务品牌。客运企业要制定驾驶员操作规范和乘务员服务规范,完善服务措施,做到车辆保养及时,车容整洁,设施齐全,正班正点,规范操作,安全驾驶,文明服务,站内上下客,为广大旅客创造“情满旅途”的服务氛围,打造“情满旅途”服务品牌。
三是在为广大游客服务方面打造“方便快捷”服务品牌。旅游客运企业要按规定组织旅游包车,不断拓展服务渠道,完善服务措施,想游客所想、帮游客所需,方便旅客购票,减少中转环节,减少乘车时间,降低旅行费用,打造“方便快捷”服务品牌。
四是在客运出租行业进一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加强对客运出租企业管理,进一步完善出租车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加强对驾驶员教育培训,十一运以前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全员培训,保证驾驶员遵纪守法、城信经营。加强出租行业品牌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加强对出租车辆的管理,严格落实“六规范、十统一”,使出租车成为城市文明建设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五是提升公交服务水平。对全体驾乘及工作人员进行迎“十一运”安全行车、优质服务业务培训,提高全员素质和服务水平,为“十一运”提供更加温馨的公交服务。对全部公交运营车辆进行车容车貌、安全技术状况及公交站点、站牌等服务设施进行检查、整治,保障运营安全,提升公交形象和城市形象。
六是在为公众咨询方面打造“全时全面”服务品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管理机构和企业,要向社会公布服务和监督电话,建立服务热线;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各种媒体,为广大旅客、交通运输经营人及时提供运力、班线时刻、售票、天气、路况等交通运输出行信息,打造全天候、全行业、全过程的“全时全面”服务品牌。
(三)宣传工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宣传,及时报道交通部门应对客流高峰、恶劣天气和加强运输市场监管、加强安全管理的措施,运输企业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情况等;宣传好人好事,展示交通良好形象,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六、应急处置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交通系统道路运输和安全生产等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做到应急组织健全,管理职责明确,应急报告及时,接警反映灵敏,处置迅速,保障有力。
一是做好恶劣天气应急处置。针对十一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大雾、大风等恶劣天气,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有关运输企业,要制定、完善突发恶劣天气条件下旅客紧急疏运方案,完善旅客大量积压时的候车、生活需求等相关措施,储备应急运力,随时组织抢运。
二、主要内容
(一)新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
1、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征收房屋89户,占地49.8亩,建设350套安置住房,项目工程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已完成开工任务。
2、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征收房屋36户,占地56亩,建设90套安置住房,目前正在进行征收工作,6月份开工建设。
(二)发放租赁补贴
2021年,我县完成发放100户公租房租赁补贴任务,自一季度开始至四季度累计发放100户公租房住房租赁补贴。
(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成于2000年,共占地21810平方米,现有楼栋7栋(共28个单元),建筑面积39326平方米,居民270户。改造内容:完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实施电气改造、规范燃气敷设和改造消防通道、安防设施,以及完善照明、井盖、甬道、围墙等设施;完善小区内部及与小区相关联的供水、排水、道路、供热、弱电、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总投资1036.59万元。该项目在3月中旬挂网招标,4月上旬开工建设,8月底竣工验收。
三、棚户区改造工作责任分工
1、县审批局负责立项工作,要求3月底完成。
2、县征收办负责拟定征收方案,要求4月中旬报政府出台正式文件。
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土地收储、出让及回迁房用地手续工作。
4、县征收办、各项目单位负责征收补偿及回迁房建设工作。
5、凡涉及部门积极配合,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棚户区改造工作打开快速通道。
四、加强老旧小区改造组织保障
按照“突出重点,以面保点”的工作思路和“规范、科学、高效、细致”的工作原则,以“平安和谐”为总体目标,扎实做好各项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努力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平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党的十举办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或有影响的火灾,为党的十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领导机构
街道成立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同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
街道各职能科室要立即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净化消防安全环境,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
1:召开“三次”专题会议
街道召集领导小组和消防安全成员单位召开一次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十消防安全保卫战;各点点长组织中网格负责人召开一次“网格化”管理工作部署会,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派出所要组织区域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召开一次“户籍化”管理工作部署会,全面落实“户籍化”管理责任和十消防安全保卫任务。
2:开展“五项”整治行动
(1)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各有关科室、所站等要按照分工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8月15日前要完成排查整治各项工作任务。派出所要做好消防重点单位、宾馆、饭店、商场、“三合一”合用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所要做好规模以上企业、物流园区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行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社会事务科要做好学校、卫生院、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社会保障科要做好敬老院、公墓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宣传口要做好各类小庵、小庙火患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城管科要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各类煤气、燃气代充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综治科要做好村(社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8月底前,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所和派出所要结合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星级宾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2)易燃易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9月底前,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所和派出所要配合区有关职能部门或自行组织联合检查组、要对区域内石化企业、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市政消火栓专项整治。9月底之前,城管科要对区域内市政消防水源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提高消防水源覆盖率和市政消防栓完好率,确保满足灭火需要。
(4)重大节日活动消防安保专项检查。国庆节和十召开期间,街道有关科室及有关职能部门要以大型群众性庆典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针对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夜间营业的特点,加强错时消防安全检查,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5)重大火灾隐患落实整治。派出所等部门每月排查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积极争取区级职能部门支持和帮助,隐患严重的要想方设法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同时,积极做好隐患整改服务指导,力争在十开幕前完成整改。
3:推行“三项”强化措施
(1)推行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6月29日,区政府出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意见,明确街道为“大网格”,以行政村、社区为“中网格”、以街区、楼院、村组,单位场所为“小网格”。目前,街道已对区域内中小网格进行了划分。中网格责任人为驻村各街道班子成员,“小网格”责任人为村(社区)主要领导。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主要内容:一是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各级网格责任人要对所辖消防安全重点地区及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等簿弱环节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并对社会单位进行登记造册。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一般火灾隐患,应当场督促单位(场所)整改;对于拒不整治,要逐级上报街道,由街道协调有关部门综合治理。二是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各类消防教育。三是组织村(社区)义务消防队开展防火灭火工作。要加强治安巡防队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员的消防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提高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要大力培育群众性消防志愿组织,大力倡导志愿消防服务。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一是工作例会制度。“中网格”包干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形势,掌握动态,通报情况,研究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网格”包干负责人每周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报告工作进度,部署排查任务。二是排查整治制度。“中网格”包干负责人每月组织对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小网格”包干负责人每周组织对所辖网格的单位开展排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和消防宣传员要结合岗位职责,每天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三是教育培训制度。派出所每半年对中、小网格包干负责人、社区(村)“两委”成员进行集训或轮训一遍。
(2)推行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7月下旬,公安消防部门将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出台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实施意见,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人“户籍化”管理工作会议,制定印发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考评标准和报先备案表,“四个能力”自查考评通告,推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档案。
(二)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筑好灭火救援防线。
街道将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制度预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应急救援演练,完善火灾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提高应对各类突发灾害事故的处置能力。
(三)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群众消防意识。
街道各职能部门,要将消防宣传纳入十宣传整体方案,建立齐抓共管的消防宣传工作机制。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
五、工作步骤
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8月6日前)。街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动员大会,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措施。
(二)实施阶段(8月7日至9月30日)。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稳步有序推进十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三)攻坚阶段(10月1日至党的十闭幕)。十开幕前,街道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查漏补缺,全力攻坚。有关领导要分片包干,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确保十期间消防安全。
(四)总结阶段(党的十闭幕后6日内)。对十消防安全保卫战进行回顾分析,总结经验做法,巩固工作成效。
六、工作要求
局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局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局属相关单位和局机关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森林草原火灾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应急管理科,负责相关应急协调等日常工作。
组长:州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应急指挥部决策部署;决定启动森林草原火灾抢险救灾道路交通保障工作应急响应,组织开展道路抢通保通、客货紧急运输等应急工作;完成上级政府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任务分工
为统筹高效推进森林草原火灾抢险救灾道路交通保障工作,按照职能职责及任务分工成立五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牵头科室:局安全科;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负责严格落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草原火灾公路水路交通应急保障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州森林草原火灾公路交通应急保障具体工作。
(二)道路抢通保通组。牵头科室:局公路科、建管科;责任单位:州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州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州交城投集团、在建公路项目指挥部及参建单位(包括电站还建项目)、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主要职责:负责根据灾害损失情况,指导开展公路保通保畅工作,快速制定道路抢通、保通方案;迅速组织、调集交通专业工程抢险保通队伍和机械设备奔赴受灾沿线开展抢险保通工作。
(三)运输保障组。牵头科室:局运输科;责任单位:州公路运输服务中心、相关运输企业、各县(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负责应急运力的筹集和调度,参与救灾指挥部指定物资运输和抢险人员、灾民转移运送工作;组织开通应急救援“绿色通道”,确保抢险救灾物资人员的紧急运送。
(四)宣传报道组。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各有关运输企业、建设单位。主要职责:负责收集汇总、整理提炼火灾交通保障相关新闻资料,及时准确报道道路交通通行、交通管制、交通运行、紧急物资人员运输等动态新闻,全面总结、深度挖掘交通运输保障过程中先进人物、感人事迹,通过报纸、电视等新老媒体广泛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后勤保障组。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局财务科等,州交城投集团。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抢险救灾物资装备筹集、分配,以及抢险救援人员后勤保障、机具装备维护保养和应急抢险救灾经费支持等支撑保障。
三、提升应急能力
(一)加快基础建设。各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森林草原火灾道路与航空灭火设施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涉交要求,加快工程规划项目实施,统筹要素保障,力争提前完成建设任务。
(二)提升防灾能力。州公路运输服务中心要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指导运输企业储备必要客货应急运力,适时开展运输演练,满足应急运输需求。针对自然灾害较多、风险隐患突出路段,州公路建设服务中心要指导地方制定专项保通方案,确保火灾发生时通行顺畅。特别是我州12个森林草原火灾高危县(市)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防大火、救大灾”标准,更新储备油料、装备、机具等物资物质装备,加强实战演练,提升交通运输保障能力。
四、强化响应举措森林草原火灾
Ⅰ、Ⅱ级响应启动时,按照省、州森防指工作部署,迅速成立前线指挥部交通保障组,局相关部门(单位)立即落实专人到位到岗。局应急办及时联系州森防指,及时调度运输及保畅信息。相关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即时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全要素运行状态。做好以下工作:
(一)应急运力调配保障。调用州级应急运力时,州公路运输服务中心按指令要求,迅速调动应急储备运力,督促应急运力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集结待命。做好应急运输任务执行过程中与公安局、应急局等部门的衔接协调工作。研究落实好运输路线沿途油料供应、就餐休息点位,确保运输任务圆满完成。
(二)道路抢通保通保障。全力做好公路抢通抢修及保通保畅工作,受森林草原火灾影响区域的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要迅速开展公路通行情况排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报告公路受损及保通保畅情况,如遇重大险情,迅速请求州局增派力量支援。配合公安交警部门交通管制公告。州公路建设服务中心要加强普通公路抢险救灾保畅通技术指导、人员机具支援,指导沿线公路分局全面开展巡查,强化公路路面、桥梁、隧道、高边坡等设施的养护监管,确保通畅。如遇公路受阻、交通不畅,立即启动应急保通畅预案,第一时间部署应急抢通工作,快速抢通,持续保通。州交城投集团要做好在建项目抢险队伍、装备、物资等保障,全力开展公路抢险保通,积极帮助支援其他有抢险困难的单位。受森林草原火灾影响的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对接同级森林草原火灾指挥部,做好应急疏散、生活物资、救灾装备运输保障工作。
五、健全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