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申报材料汇总十篇

时间:2022-09-30 14:00:23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上市申报材料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上市申报材料

篇(1)

一、加强学习,廉洁自律,不断提升队伍形象。

以学习、践行“三个代表”为主线,认真开展权力观自我教育、和先进典型、反腐倡廉的示范和警示教育,坚定全所人员的政治方向,提高全所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品质修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六项禁令”和市局“五项制度”,多年来所未发生一起利用公务之便搞吃、拿、卡、要、报等违纪行为,未接到一起类似的投诉举报。

二、尽职尽责,依法行政,营造公平放心市场环境。

依法行政,营造公平放心市场环境是我们应尽的职责。两年来,按照市局部署,该所以实施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开展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以切实保护“三农”利益为重点,深入开展“所街道挂钩”和“红盾打假护农”活动;以严把市场准入关,规范市场主体准入行为为重点,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打击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金等违法行为;以净化广告市场、规范广告行为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广告行为;依法取缔和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违法行为。尤其在“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该所更是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已任,以奶粉检查为重点,于第一时间深(来源:文秘站 )入市场进行了检查、宣传,并在其后的时间里多次公布合格和不合格奶粉、液态奶粉的相关信息,并多次检查,督促下架、退市。两年来,该所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取缔无照经营250余户,查处商标广告等各类违法案件近130件。

三、全心全意,强化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篇(2)

(二)封面

1、标有“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申请材料”字样;

2、发行人名称;

材料侧面须标注公司名称,正本需注明。

(三)份数

申请材料首次报送三份,其中一份为原件。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会”)审核之前,补报九份材料。发审会通过后,除原件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存档外,其余申请材料退发行人。

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以下简称“公募增发”)申请材料目录

第一章 发行人公募增发的申请

1-1 发行人公募增发的申请

1-2 主承销商对发行人申请公募增发的推荐意见

第二章 有关本次发行的授权文件

2-1 董事会决议公告及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复印件)

2-2 股东大会决议

2-3 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公告复印件)

2-4 发行人最近一次股份变动公告(公告复印件)

2-5 发行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三章 招股文件

3-1 招股意向书

3-2 发行公告

3-3 发行方案

第四章 有关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文件

4-1 有全体董事签字的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

4-2 政府有关部门同意投资立项(包括固定资产、技改项目等)的批准文件

4-3 资产评估报告和/或审计报告(涉及收购资产或股权)

注:4-2为参考文件

第五章 发行申请材料的附件

5-1 发行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在下半年申报发行申请材料的,应附上经审计的当年中期财务报告)

5-2 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盈利预测报告(如有)

5-3 法律意见书

5-4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5 全体董事签字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5-6 主承销商尽职调查报告

5-7 承销协议

5-8 发行人承诺函

5-9 主承销商承诺函

5-10 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的管理建议书

5-11 一年来信息披露情况简介

5-12 近一年股价走势

5-13 验证笔录

5-14 各中介机构及签字人员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篇(3)

一、按照统一要求,组织企业申报

(一)按照《*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本通知要求,组织符合*年省名牌产品申报条件(见附件1)要求的企业申报。今年到期的*年省名牌产品按照附件1所列产品名称和申报条件要求重新申报,符合《*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年省名牌产品申报条件的新申报企业可以申报*年评价过的产品。

对列入各种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范围的产品而未获证的,近三年被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监督检查、环保安全检查判为不合格的,发生过质量、安全、环保等重大事故的,污染排放达不到国家和地方标准的企业,取消其申报*年省名牌产品资格。

(二)指导申报企业认真阅读《申报*省名牌产品告知书》(附件2),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承诺遵守告知书条款,并附在申报材料正文的第一页。

(三)指导申报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填写《*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申报数据必须真实、可查,并附申请表要求的证明材料。申请表“表2”中用户满意水平不必填写,省局统一安排调查。申请表“续表2”中“申报产品的实物质量指标”不必填写,须按规定的项目提供检测报告(数据),各类产品实物质量指标见附件4。检测报告(数据)可用*年至*年地级以上市质量监督检查的结果,也可用*年或*年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委托检测报告,提供的报告均应覆盖本通知附件4所列相关产品的所有实物质量指标。销售量(额)、出口量(额)以及税收数据由地级以上市统计、海关、税务等政府权威部门提供证明(一式两份),其中统计及税务数据应按规定格式提供证明(附件5至7)。其他机构提供的证明、排名不作为评价依据。申报企业近三年排放必须达标,没有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并由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以总公司名义申报的,企业相关经济数据可以包含子公司或分公司以及委托加工贴牌产品的相应数据,但申报企业必须在表3中予以具体列明。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的,需提供能说明子公司或分公司与母公司关系的证明文件;委托加工的,需提供委托加工合同、销售证明和税收证明,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产品还需提供委托加工方在质监部门的备案证明。

(四)指导企业制作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律使用省质监局制定的申请表。申请表可从省局网站直接下载,按格式要求填写。除申请表要求的内容外,不接收其他格式、内容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封面统一用白色A4打印纸(70g以下),沿长边双面编印装订,不另制作封面及封底,不采用硬皮材质,整册厚度不超过1cm。

(五)要求企业按附件10的规定提供电子文本申报材料。

二、严把申报材料受理审核关

各地市质监局受理企业申报材料时,应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坚决不予受理;对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进行汇总,填写*年*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申报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8)。审核重点是:

(一)申报企业是否符合《*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管理办法》及*年*省名牌产品申报条件的有关要求;

(二)审查申报企业是否获得了生产、经营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等证书;

(三)审查申报企业连续三年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环保、安全是否合格;

(四)审查申报数据及证明材料是否真实;

(五)审查申请材料的填报和制作是否符合要求等。

上述证明材料要求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地级以上市局质量科(处)公章。

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要组织本地区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对申报企业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严格进行联合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书面推荐意见,并填写申请表的表4(由分管局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凡是未加具地级以上市质监局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申报要求,或企业申报数据、材料虚假,在评价过程和公示阶段发现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将取消该企业的申报资格。

三、公示申报数据,接受社会监督

(一)为保证申报数据的真实性,接受社会监督,省局将对初审合格的申报企业及其申报产品于7月4日至7月10日在省质监局网站进行公示。

(二)公示内容:按照附件9格式公示申报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品牌、申报产品近三年的销售量、销售额、申报品牌及贴牌产品的出口量、出口额以及纳税额等数据,同时公示出具证明单位。

请各地级以上市局于7月1日前将本地所有申报企业有关情况,按照附件9格式要求填写完整,并汇总发送至省局质量管理处电子邮箱。

(三)公示意见处理。省名推委申诉处理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方面对公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的,取消不符合条件企业的申报资格。

(四)联合审查把关。省局汇总申报企业公示数据后,组织省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该企业的申报资格。

四、按照规定时间,组织报送申请材料

请各地级以上市局将填写好的附件8电子文本、纸质文本连同所有企业书面申报材料各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应附政府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于7月8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省局质量管理处,同时发送附件8的电子邮件至省局质量管理处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申报材料更换。

五、严格遵守有关纪律,维护省名牌产品申报及评价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省名牌产品申报和评价,严格遵守《*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增加企业负担,不举办关于评价工作的论坛和培训班,不与其他任何评价结果对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反对不正之风。各地质监部门要引导申报企业严格自律,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省名牌产品评价工作,自觉拒绝和抵制假借名牌产品评价名义的任何活动和收费,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或省质监部门反映。各级质监部门要严格自律,遵守名牌评价工作纪律,不得参与、庇护企业弄虚作假,不得接受申报企业的宴请和财物,不得带企业到省局、省名牌产品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其他机构介绍与申报评价相关的情况。申报评价期间,省局拒绝申报企业来访。申报企业不得委托咨询机构编写申报材料,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自本通知发出以后,如有上述类似情况发生,省局将作出严肃处理。同时,省质监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邮寄地址及电子邮箱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

篇(4)

一、做好建设规划工作

根据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工作目标、要求和各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建设情况,经综合平衡,现制定了《*年度省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表》(附件1)。各地级以上市经贸主管部门要根据全省的规划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市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规划。要鼓励、引导承办企业在尚未建立农家店的乡镇和行政村建店,重点建设改造村级日用消费品农家店。

二、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企业条件。

流通企业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自愿申请承担“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提出拟实施的地区及拟建设的农家店数量。

1.在广东省范围内依法登记设立,以经营生活必需品为主的各种所有制连锁经营企业;

2.拥有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的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配送商品品种(单品)1500种以上,已经发展日用品连锁店不少于10个;或拥有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农资配送中心,配送农资商品品种两大类以上且单品数量在30种以上,已经发展农资连锁店不少于100个;

3.工商营业执照显示具备2年以上从业经验;

4.商品分类分品种摆放,有相匹配的仓储设施,有必要的商品配送运输工具;

5.制定了*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规划;

6.自愿与县(市、区)经贸部门签订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承诺书;

7.已建立商品的准入制度和可追溯制度,有与连锁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台帐管理制度。

(二)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经贸局会同当地财政局按照规定,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有关申报工作(省直有关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经贸、财政部门提出申报),并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加具意见后,报地级以上市经贸、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地级市以上经贸、财政部门将本地区申报企业的材料审核汇总后统一报省经贸委、省财政厅。

(三)申报材料。

1.县(市、区)经贸、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推荐;

2.地级以上市经贸、财政部门验收报告;

3.企业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条件、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新增销售收入、利润、税收等)以及增加社会就业等;

4.《广东省省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年度省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中心项目申报表》(附件3)、《*年度省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项目申报表》(附件4),须附每个项目(配送中心和农家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表格可在省经贸委网站“市场建设”栏目下载;

5.申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6.涉及药品经营或设立药品专柜的需提供药品零售经营资格证以及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经验收合格,同意上报”的意见;

7.当地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有关企业税收证明(包括纳税金额)。

申报材料需用文字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报送,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省经贸委邮箱。

(四)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请于9月25日前由地级以上市经贸、财政部门汇总后统一报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注意事项。

各地经贸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财政部门认真做好申报企业的资格审核工作,确保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提高文件材料的报送质量。

三、项目建设标准

(一)项目必须在*年1月至9月底建设或改造完成;

(二)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坑农害农的记录;

(三)达到四个统一,即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标识、统一价格;

(四)各地要按照《商务部关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验收的通知》(商建发〔*〕533号)、《商务部关于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的通知》(商建发〔*〕600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复查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129号)、《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SB/T10393—*)、《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的通知》(粤经贸市场〔*〕777号)等文件的精神,准确把握配送中心和农家店验收的标准。

四、验收工作

(一)各地县(市、区)经贸部门应会同当地财政部门于9月10日前完成本地区*年省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验收工作,并将企业申报材料和验收报告报各地级以上市经贸、财政主管部门。

(二)各地级以上市经贸、财政主管部门应对本地区上报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进行复检验收,并于9月25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和地级以上市的验收报告报省经贸委、省财政厅。

(三)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在收到各地级以上市经贸、财政主管部门的验收报告后,组织开展对地级市进行交叉抽查,省经贸委会同省财政厅届时派员进行督查。

五、扶持方式

省扶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资金采取补助的扶持方式,即根据省认定的申报企业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补助。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按规定通过财政部门核拨到承办企业。

六、省财政厅根据有关规定,对下拨的扶持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将按规定对资金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被检查的用款企业要主动配合检查人员做好相关工作,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不得阻碍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七、申报企业要对扶持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行为,依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篇(5)

现场・一个IPO项目印刷费不低于10万

小小打印店荣大快印,占据了中国拟上市公司申报材料打印业务的90%。在中国证监会所在地――北京金融街富凯大厦外,人群之中的黑色拉杆箱、“券商之家”白底红字的荣大快印塑料袋,已成为拟上市企业“跑部前进”的标准装备。

快印店隐身在酒店

如果没有熟人指路,或提前通过百度搜索,你很难找到荣大快印总店,它隐身在位于西直门内南小街66号的金灿酒店。这里距证监会不到3公里,出租车费不过10元,高约8层的酒店外没有任何“荣大快印”的标识。

即便进入酒店大堂后,仍没有荣大印刷的显著指示牌。记者向工作人员询问后才得知,酒店除了住宿、洗浴、餐饮外还有财经印刷服务,三层和四层为荣大快印。

“荣大去年8月陆续搬到这里,如果你是荣大VIP客户,在这儿住宿可享受优惠,比如680元的标间,优惠后在480元左右,但一定要荣大的销售帮您申请。”酒店的前台服务人员耐心地告诉记者。

在来此探访之前,一位投行人士曾告诉记者:“荣大快印的红火正是得益于其一揽子服务,提供从住宿、餐饮、洗浴到校对、打印的一条龙服务。”

记者对比发现,即便优惠后的酒店价格与周边的如家快捷酒店等同类酒店相比还是要贵一些。“稍贵点没关系,毕竟打印资料的时候更方便,而且还可以提供发票让企业买单,荣大恰恰抓住了客户的心理。”一位不方便透露姓名的圈里人士如是说。

前台设计更像投行

尽管荣大如此“隐蔽”,但一进电梯,你会发现,这家酒店果然与众不同,电梯里的酒店广告上用红色背景烘托出“券商之家”荣大集团八个字,看着十分突兀。一出电梯,却又别有洞天,俨然一家投行的前台。现代风格的装修设计,长长的柜台后坐着身着工装的前台接待员,这与常人眼中“街边打印店”的印象完全迥异。

荣大的店面布局也很有大公司的气势,类似实木的书架摆放着诸如“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等诸多精致文件样本。如果没看到后台过道上扔弃的纸张,还真容易误以为这是某家投行在展示自己曾做过的项目。

荣大快印前台的接待员更像是“保安”,对来访者“十分警惕”,要求进门人员进行登记,出示包间门卡的人可以正常进出,但如果是“陌生人”,则要被仔细“盘问”,尤其是记者,则通常会被拒之门外。

在采访中,记者尝试以打印申报材料人员的身份询问该店的产品和价格,但前台接待员并不像一般打印店的店员笑脸相迎,而是提出类似“你负责的是哪个项目”这样的问题,如果不能准确回答,那么谈话通常会就此中断。

一个IPO项目印刷费超10万

记者注意到,荣大快印大部分都是“包间服务”――基本上每个项目的投行人员都被安排在独立房间内完成工作。对于这样的房间安排,一投行人士告诉记者:“金融行业向来注重保密性,券商申报的材料中更有商业机密等。”

“但要进这样的包间,必须要交20000元的押金,成为VIP会员。”这位投行人士说。

根据荣大的“服务指南”,VIP可以享受到三大优势服务:一是接待室、制作员的优先安排;二是折扣优惠;三是免费用车送至证监会等增值服务。

尽管有些发行企业对“支付预付款”的要求有些不满,但也只能忍受。对于他们来说,时间是个微妙的东西。同一天下午,5点钟报进证监会的材料和6点报进去的材料,仅仅相差一小时,审核时间可能就不一样。尤其是在每年3月、6月、9月,若是错过了每个季度的最后一天,申报材料又得新增一个季度的内容,会增加很多会计、审计成本。对于包间价格和具体项目收费,荣大的销售人员讳莫如深。

荣大前员工张工表示,最近两年,排队IPO的企业比较多,荣大趁势而上,主动创造需求,提升服务,从而增加收费项目,且收费较高。当然,作为行业的标杆,荣大推出新产品而带来的价格变动,比较容易被客户接受。

从IPO申报材料的制作流程来看,主要分为原件整理、原件套页码、原件扫描、扫描件处理、打印复印件、转电子文件、电子版刻盘等。“整个流程中,利润最高的部分来自扫描,客户的文件数量非常大,但实际上这部分业务几乎是零成本。”张工说。张工统计,一个IPO项目从递交申报材料到封卷在荣大的整体花费一般不低于10万元。

制作平台并不全封闭存泄密可能

记者看到,荣大的部分制作平台并不是全封闭的,两排电脑集中摆放在较隐秘的角落,工作人员之间虽然单独作业,但并没有与外界完全隔离,泄密并非没有可能。

一位投行人士就表示,曾在荣大见到了另外一家券商保荐的上市企业的首发申请资料,“我觉得去荣大打工一定能拿到不少一手消息,回报率不次于每天蹲在证监会门口。”

记者也参观了荣大目前算得上强有力的竞争对手时美印刷车公庄店。同是专门服务于券商,时美印刷非常关注保密性,他们将整个券商服务区与外界隔离开来,并设有门禁,服务区内部的制作间上面有明确“保密”提示,不许除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入内。甚至每个券商在VIP包间里有专人服务,“我们能做到一对一的制作流程”,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尽管如此,时美印刷对待媒体倒是较为“开放”,会介绍他们的一些特色服务,并允许参观硬件设施。

两相对比,荣大在公众眼中的神秘感颇强,引无数外人过来探访,金灿酒店的一名保洁员表示,这两天被经理一再叮嘱“最近来的人很多,一旦看见有人员拍照,要马上制止。”

质疑・荣大快印缘何“一枝独秀”

疑问一:申报材料印刷门槛有多高

最近,记者调查了十多位投行人士,他们虽然说法不同,但确实对荣大的专业性给予高度认可。

为何投行人员一定要到荣大去打印IPO资料?华泰联合证券一投行人士表示,投行的人都是在上报材料的最后几天才定稿,对时间和业务的熟练度上要求很高。而荣大这么多年在和投行人士的磨合中积累了不少经验,对相关资料的格式更为熟悉。这一行经验积累很重要,与荣大上海相比,成立时间早的荣大北京业务还是相对熟练一些。

“因为今年IPO核查,来打印核查材料的人比较集中,时间也比较紧张,我们也曾尝试去另外一家做银行业务的打印店,虽然价格便宜了一半,但对格式的熟练程度真的差不少,下次还是会去荣大做。”这位投行人士告诉记者。

不过,时美印刷副总经理曹国亮表示,拟上市企业申报材料的打印,主要是对证监会文件格式的熟悉程度,并没有多少技术含量。“而证监会对上市文件的格式要求是公开的,这并没有多少难度。”

荣大前员工张工说:“实际上,荣大并不神奇,只是把证监会的要求做到了最熟、做精。”比如格式、字号等,都必须按照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的要求。此外,荣大还能帮助客户发现和改正申报材料中的一些常见错误。比如,有些企业由于原件底稿年限过久,将顺序搞错了,有的文件漏签名或少文件等.cn。

据张工介绍,一般来说,相关申报文件可以分为几大类型,比如IPO、重组、公司债、中期票据、新三板、股权激励等,虽然文件类型不同,但格式上大同小异。

显然,荣大的优势来自于先发优势和经验积累,而这些东西并非不可复制。

疑问二:荣大快印究竟有无背景

由于老板周正荣的低调,投行圈外人无法真正地了解这家打印店。坊间流传着荣大的种种传奇,一名投行人员都很难知道一个证监会官员希望看到怎样的材料。而在荣大,从项目建议书到招股书制作,都有丰富的经验。更有甚者,荣大快印的传奇故事还包括:投行人在一些程序上的小疏漏,会被打印员发现并指出。

而一些投行人员则经常抱怨,证监会预审员对拟上市企业申报材料的要求已经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

“低调”和“神奇”往往容易引起人们的猜想,包括投行圈里的一些人都在微博讨论,荣大老板是否有着不同寻常的背景。

对此,荣大的竞争对手――时美印刷的曹国亮表示,这可能只是一种营销手段。荣大一年的流水最多时也无法超过一个亿,在整个发行上市的利益链条中,实在微不足道。很难想象,会有人甘于冒此风险。目前,谁也没有证据证明两者之间到底有何“关系”,但荣大快印的江湖传奇地位却因此奠定。

疑问三:荣大为什么“一枝独秀”

既然技术上没有门槛,也没有证据表明荣大有何背景,那为何出现荣大“一枝独秀”的局面?对此,曹国亮也有些奇怪,“在市场经济中,还有一个细分领域要客户排队才能享受服务,这有点让人难以理解。”他迟疑了一下表示,这恐怕主要还是因为客户的惯性比较大。

荣大前员工张工说:“因为保密性和重视度,使得一般企业不敢将申报材料放在街边的小打印店制作。”

对于以上两人的分析,一投行人士并不认同,同样是企业发行上市,香港市场就容纳了RRD、Toppan、Bowne等好几家打印店,中国内地不应只有一家荣大快印。

事实上,时美印刷进入这个细分行业已有两年多的时间,也取得一定的进展。曹国亮透露,“这次IPO核查,时美也从荣大分了一杯羹,因为客户对时间要求紧迫,有60多家企业来时美做了申报材料。”但此次参与IPO核查的企业数量在六七百家左右,从此次时美和荣大的正面交锋来看,荣大在这个细分市场仍处于明显的强势地位。

“尽管这个行业利润丰厚,但因为这个细分行业受政策影响比较大,比如暂停IPO等,风险和收益并不十分成正比,比如荣大在此次核查启动之前,就因为IPO暂停,闲置了几个月,人员工资照付,而因考虑到客户便利性因素,选址一般要在证监会附近,房租成本也比较高。”曹国亮说。

有观点认为,荣大之所以能撑下来,因为在高峰的时候能盈利,能把自己的水池蓄满,在低谷的时候,即使平淡也仍能盈利。

印象・“只是街边小打印店”?

如果说荣大的生意对外界来说是“隐秘的江湖”,那么荣大老板周正荣则可以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记者多次联系周正荣,他仅表示,从未接受过媒体采访,“荣大只是一家街边小打印店,没什么可说的,我们没打算上市”。

荣大前员工张工(化名)透露,周正荣是一名退伍军人,40多岁,为人谦逊、低调,“这么有钱的大老板办公室很简陋”。

根据北京市工商局网站的公开信息,记者了解到,周正荣在2000年8月29日成立了荣大伟业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公司创始之初,业务注册范围十分宽泛,涵盖零售计算机软硬件、百货、通讯设备、装饰材料、电脑图文、设计企业形象策划,打字、复印服务等业务。2002年,周正荣又成立了北京荣大伟业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主营电脑图文。

时美印刷主管财经印刷的副总经理曹国亮称,周正荣平时和同行甚少交流。对于周正荣的低调,曹国亮分析,原因不外乎“担心外界过多的关注会影响荣大的生意,闷声发大财嘛!”

篇(6)

一、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

(一)申报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执行,主要文件目录见附件1。

1.凡申报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在201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中成绩合格或在2011年度考试中成绩合格。申报人员原则上应按考试专业申报相应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

2.评委会设置及评审的学科专业参见《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学科分类表》(附件2)。

申报临床、中医、口腔、预防等专业主任(副主任)医师资格的,必须具有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并已登记注册,执业范围应与申报专业相符。

申报妇女保健专业技术资格,医师资格证书为临床类的,在妇产科专业高评委会评审,公共卫生类的在预防医学专业高评委会评审医学全在线申报儿童保健专业技术资格,医师资格证书为临床类的,在儿科专业高评委会评审,公共卫生类的在预防医学专业高评委会评审。

执业类别为临床类,拟申报预防保健专业主任(副主任)医师资格的,统一归在预防医学专业高评委会评审。

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也可在各临床或预防医学专业高评委会评审,通过评审的人员取得“卫生系列(副)主任技师”资格。

3.根据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改革和完善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方式的通知》(粤人发〔2005〕311号)要求,2012年所有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须进行答辩,答辩内容由答辩委员根据申报者的申报材料确定,每人答辩时间约为15分钟。答辩时间安排及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4.职称外语条件执行《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并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和粤人发〔2007〕120号文的有关规定,2001年广东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不作为职称外语条件的有效依据。

5.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的规定,符合专业工作岗位条件和资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两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但不得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同一系列或同一专业的两个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转换后要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并提交反映现岗位的工作业绩,同时将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用原岗位的业绩申报现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有关政策。

1.事业单位的申报评审工作,要按照国家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意见精神,严格执行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提高申报和评审质量,并逐步实现与岗位聘用的有机结合。

2.国家公务员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过渡为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论其在何种岗位、从事何种工作,都应严格执行原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说明》(人职发〔1991〕17号)、人社部发〔2011〕90号文,以及原省人事厅《关于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问题的批复》(粤人函〔2005〕301号)、粤人发〔2007〕197号文有关规定,一律不予受理。

3.从国家部委、军队和外省(市)通过组织调动、转业安置或个人自主来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我省的职称政策申报评审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原专业技术资格需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粤人发〔2010〕306号)的要求进行确认。

4.突出贡献人员申报评审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突出贡献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2〕38号)执行。

5.所有申报人员在提交申报材料时,需提交在现工作单位缴交今年度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单,复印件一律无效。缴交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或不连续的,不得申报。

6.申报材料的填写及审核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执行。2012年的论著鉴定仍采用“双盲”形成进行,提交鉴定的论文需盖去姓名后再复印。申报材料准备及装订的有关要求可在省卫生厅公众网站载。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提交申报材料。个人填报的表格见附件3,有关表格可在省卫生厅公众网站下载,表格规格及填写以表格上的要求为准。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我省的职称政策和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认真、客观、如实申报,并按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过后不得补充和更换),送单位审核和公示。

申报人提交的论文必须是医学期刊公开发表的论文。根据《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发表的论文的期刊属于“一号多刊”的,该论文不能作为有效期刊是否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许可,可登录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查询,查询结果随同论文、论著材料一起上报。

凡未如实申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当年申报(或评审通过)的资格,并从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视情形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二)单位审核。单位组建由人事职改干部、技术主管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审核评价小组”,对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及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性等提出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在《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申报评审卫生版表三)》相关栏目加具意见。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重点把握如下几个方面:

1.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申报材料是否依法取得,是否符合执业类别与执业范围的规定。同时,还要审核申报人所申报的资格与其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是否相符,申报专业和考试专业及实际从事的专业是否相符。

2.审查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是否与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论文、业绩及所起的作用、年度考核等客观事实相符。

3.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的基础材料、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是否完整提交,评审表必填栏目是否空白(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和时效等),是否如实填报负面情况,是否如实填报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其他系列(专业)的资格及其名称。

4.审查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人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考取的计算机模块合格证、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取得的学历(学位)证及执业资格证等,不得作为2012年评审的有效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注明原因,及时退回。

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及时将申报的有关材料,特别是申报人的《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申报评审卫生版表三)》和单位的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同时其他申报材料应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备查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受理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凡经受理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和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先行报送,但不得停止核查,核查结果应及时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用表八)和《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申报评审卫生版表三)》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报送。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核报送的材料,重点把握如下几个方面:

1.审核数量。当场清点申报材料的种类是否齐全,数量与送评材料目录单的记录是否相符。

2.审核程序。重点审查申报程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委托评审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单位公示是否规范,有关证书、证明复印件是否有审核盖章,申报时间、公示时间、单位审核时间之间是否矛盾等。

3.审核条件。按照省的职称政策规定和资格条件的要求,逐项审查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范围和条件。有严格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限制的专业,还要审查申报人所申报的资格与其执业类别是否相符,其业绩是否依规取得。

对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的申报材料,及时说明原因,并将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同时书面告知申报人。

三、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2012年9月6-7日为受理省直、厅直属单位申报材料的时间,受理地点为省卫生厅办公楼南座4楼会议室(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9月16日为受理各市、汕头大学医学院、广东医学院申报材料时间,受理地点为广州市南沙资讯科技园(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南2号,联系电话:)。逾期不再受理。

各市各单位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由各市各单位自定。

四、评审收费

按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执行。每人收取评审费580元(含各市送审费用),论著鉴定费200元,共780元;需要参加答辩的人员另收取答辩费140元;申报人上交的费用缴交财政专户已提交申报评审材料但因不符合要求而被退回的,一律不予退费。 省(厅)直有关单位收取的费用全部上交,各市留存的送审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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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申报时间

*年我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8月16日至9月15日(休息日除外)。申报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

继续执行1998年以来我省颁布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刊物等级划分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300号)、《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120号)和《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197号)等文件的各项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其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年8月31日。由此日上推,凡未满规定年限的,一律不得申报。

对省外来粤人员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政策,做如下调整:

(一)从中央、外省(市)和军队,通过组织调动、转业安置或个人自主来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根据我省的职称政策,申报评审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其在省外(军队)通过人事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或国家规定的考试)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可作为在我省申报评审的有效依据。

(二)上述人员参加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除按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外,应提交个人人事档案内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考试报名发证审批表(复印件)以及单位聘用评价意见。其中自主流动来粤人员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鉴定证明,供各级人事部门和评委会审查。

粤人发〔*〕196号、364号文暂停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有关表格,提交规定材料。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填写评价意见和公示情况表并加盖公章。

(三)报送单位把申报材料连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表》一起密封报送。

四、公示

(一)评前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应及时将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材料,特别是申报人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登记表》和单位的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同时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不便于张榜和网上公示的其他申报材料应统一有序放置在会议室等场所对外开放,以备查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监督公示必须由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未设纪检、监察部门的民营企业及其他单位均由其业务归口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按《条例》要求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凡经受理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和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报送;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先行报送,但核查不得停止。公示结束后,由受理的纪检、监察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表》和《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如实加具意见,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报送。

(二)评审结果公示。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通过的资格名称反馈至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和方式均按申报前公示要求进行。公示结束后,由受理的纪检、监察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上如实加具意见,盖公章,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凡经受理查实申报人存在严重弄虚作假和其它严重违规行为的,评审前查实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评审后查实的取消其评审通过的资格或撤销已取得的资格,并自下年度起3年内均不得申报评审。

五、关于代评环境保护工程师技术资格问题

篇(8)

一、项目推荐

*省农业技术推广奖推荐实行归口管理制度,不受理个人申报和推荐,所有申报项目必需通过推荐单位进行形式审查、初评和推荐。

(一)推荐单位

1.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农机、水利、林业、海洋与渔业、气象局等部门;

2.省直有关单位。

(二)推荐要求

推荐项目应符合《*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试行办法》、《*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所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项目应当立足*农业生产需要,应用先进技术,解决农业生产实际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2.申报项目必须是在*省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

3.项目完成单位必须为有效的注册法人单位。

4.项目推广年限至少3年以上。

5.技术成果,手续完备,特殊类型项目如农药、兽药、肥料、饲料等在未获得准入、准产证前不得推荐参加评审。

6.凡存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参加评审。

7.给予奖励对象为省内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

二、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和推荐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申报和推荐单位请登陆在“服务大厅”“业务系统”《*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评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项目网上申报和推荐。

(二)项目推荐单位、项目申报单位需详细阅读《*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登陆*农业信息网,推荐单位按照*省农业技术推广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农技推广奖办公室”)指定的账户和密码(新增推荐单位另行通知)登录《系统》,查阅、审核和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自行注册本单位的账号和密码(如同一单位有多个申报项目,请分别进行注册账号和密码),然后由申报单位登陆系统填写申报书和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相应附件材料(原件为准)经扫描后以JPG图形格式或PDF文件上传至系统。(具体操作手册在*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励申报评审系统下载)。

(三)申报材料:

1.书面申报材料包括主件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等两部分。主件申报书(经推荐部门网上提交后由申报单位从《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及附件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首页不另加封面。

2.附件材料包括:(1)县级(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立项任务书;(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验收证书或品种审定或产品证书;(3)推广计划和技术方案;(4)技术推广工作总结;(5)生产应用效益证明。

3.各推荐单位负责对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和报送。书面材料必须与网络申报材料完全一致。申报材料经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和有关人员签名后,由推荐部门统一上报省农技推广奖办公室。

4.报送材料:种植业、畜牧业、农机申报项目一式1份;水利、林业、海洋与渔业、气象申报项目一式2份。同时报送项目简表(《系统》自动生成件)正反表复印一页纸一式20份。汇总表一式2份。

三、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时间为:;

书面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

省农技推广奖办公室地址及电话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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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经济下行和宏观政策调整的新形势下,提高授信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从源头上规避授信风险,最大限度防范和减少资产损失,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收集归纳了银行经常出现的授信申报信息真实性问题,并分析了原因,提出了应对措施。

一、授信申报信息真实性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授信申报资料信息失真

在当前经济下行、企业资金链紧张的市场环境下,针对商业银行的各种造假和欺诈行为呈高发态势,通过假项目、假合同、假证明、假报表、虚增注册资本等方式套取银行信用的事件不断发生。

1.企业财务报表不真实。不少企业存在隐瞒对外担保、虚增长期投资,报表年度间数据不衔接,关联企业的交易信息不能相互验证等现象。个别小微企业提供虚假财务报表,隐瞒实际银行负债,降低资产规模,以大充小进行融资,以致财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及风险事项,影响审批人对借款人实际偿债能力的评估以及信贷准入控制。

2.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相当一部分企业存在银票业务缺乏真实交易背景、贸易融资业务未能体现其自偿性特征、国内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真实性不足等现象,以此套取授信额度。

3.企业虚假注资。不少企业利用第三方资金或关联企业账户之间的临时资金划转等方式进行注资,造成注资不规范,对银行风险限额测算、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额度核定产生不良影响。

4.贷款资金支付依据不实。少数企业通过变造支付凭证、套印发票或涂改合同等方式规避银行监管、套取信贷资金,个别企业存在发票领购人与交易对手不符、发票核销日早于开票日、交易对手于合同签订日前已被工商注销等现象。

(二)授信调查评价不实

部分商业银行基层机构信贷业务贷前调查不能客观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行业标准、关联交易、或有负债等事项,部分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

1.行业标准准入不严格。部分基层行规避国家和地方有关限制类和淘汰类行业的授信限制,如对从事行业为批发零售业借款人申报为制造业,高评借款人信用评级或对生产经营扩大的客户未及时调整规模等级,得出的评级结果无法合理识别、度量客户信用风险情况。

2.关联企业识别不充分。部分基层行在审查企业客户隶属关系或控制关系情况时,不能识别隐性关联关系,造成企业规避关联企业统一授信,能分别从同一银行或不同银行获得授信,目前无需纳入集团授信范围,整体上可能增加授信总量,容易导致多头融资及过度授信, 并使潜在的风险逐步积聚和蔓延。

3.对或有负债的揭示不到位。或有负债是基于或有损失事项而存在的一种潜在债务。这种债务以过去或现在存在的事实为基础,而不是人为的任意猜测;它是否能够转化成真正的负债不可确定。不少基层行在对贷款企业进行财务分析时,仅仅分析会计报告中揭示的会计事项,未对会计报告外的重要事项进行分析。或有负债一旦转化成真正的负债,对企业的盈利能力、营运能力特别是偿债能力都将产生直接影响。

二、授信申报信息真实性问题的理论分析

根据信息不对称理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类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人员,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在金融市场上,货币资金需求方与货币资金供给方所掌握的信息资源往往是不同的,前者要远大于后者。企业对自身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品市场份额及其信贷资金的配置风险等私人信息真实情况都有充分的认识,而银行则较难获得这方面的真实信息。银行作为公众性企业,其许多信息,诸如授信政策、风险偏好、审批流程等重要信息基本上是透明的,企业对银行尤其是上市银行的信息掌握得比较充分。他们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企业拥有私人信息,处于优势地位,银行拥有公共信息,处于劣势地位。

在对信息占有的不对称性情况下,我国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往往经历着重复博弈的过程。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有可能向银行粉饰自己的财务报表,故意隐瞒甚至谎报自己真实交易背景、关联状况、负债情况、偿债能力、还款意愿等私人信息,传递对自己有利的信号,积极争取贷款审批通过。银行当然也不会轻易相信这些信息,并会通过收集大量行业、地区、市场方面信息及通过征信系统、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等措施对企业财务及风险状况进行甄别。即便如此,也无法得到企业完全的真实信息,更何况随着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的变化,企业财务及风险状况都会随时发生变动。重复博弈的结果必然导致两种后果:一是授信合同签订前银行的逆向选择。就是银行不得不考虑通过提高利率水平来增加预期收益,试图覆盖因为信息不对称增加的成本,但客观上会造成高风险偏好的不计成本的企业将低风险偏好的企业逐出市场;二是交易发生后借款人的道德风险。利率提高的事后效应极可能诱使企业选择高风险的投资项目,并可能出现坏账损失。最终由于信息失真,信息披露不完全,造成信贷市场行为扭曲。

除了银行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外,还存在银行内部信息不对称。银行上下级机构之间以及管理层与客户经理之间存在相互博弈的文化,制约了银行政策和程序的制定及其执行的效力。借款企业的财务状况、信用风险、经营风险、抵押物真实价值、保证人担保能力等信息是否充分披露,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经办行客户经理工作努力程度,这种工作努力程度就成了客户经理的私人信息,与管理层形成信息不对称。同时,少数基层行为了拓展业务,希望授信项目尽快获得上级行审批通过,也经常会隐瞒企业真实财务情况或夸大企业的偿债能力,有选择性地反映企业信息,造成银行上下级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信贷管理行为扭曲。

三、加强授信申报信息真实性管理的对策

(一)解决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

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主要原因是企业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如果有健全的企业信息披露机制,很大程度上就会避免商业银行逆向选择行为,减少信贷市场交易价格的失真和扭曲及市场的无效率和低效率,减少银行的信贷损失。但是,即便是对上市公司,证监委制定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人也很难得到动态的详尽的真实信息。因为信息披露通常分为自愿披露与非自愿披露,自愿披露源自于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后会取得相应的好处或利益;非自愿披露在于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后不能取得相称的好处和利益,甚至相反。上市公司尚且如此,其他企业更是这样。所以,作为商业银行,对企业自愿主动信息披露不能苛求,关键是在提高自身信贷风险管理水平上下功夫。

1.完善信贷管理信息系统。我国商业银行基本建立了信贷管理信息系统,但在信息的全面性、真实性和时效性方面还远未达到高效的标准,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要保证系统基础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尽可能多地收集宏观经济、行业经济、地区经济、产品市场及有关金融、法律等综合信息;借款人信用记录、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贷款资金使用情况、抵押品、保证人情况等客户信息;信贷业务所有合同资料等信贷业务信息。二是要保证系统基础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对借款人提供的信息只能作为参考,只有经过仔细甄别后才能输入系统,并且对输入系统信息的可信程度划分不同等级,作为审批决策参考。三是保证系统基础信息的时效性,在瞬息万变的市场化经营环境中,借款人的情况是多变的,银行应该掌握和了解这些信息,及时更新有关信息,确保信息质量。

2.做实授信申报信息真实性调查。一是透过现象看本质,还原企业财务真面目。通过横向、纵向分析客户连续三年的财务数据,对比各报表之间、报表科目之间的钩稽关系等方式揭示客户财务风险。二是理顺企业关联关系。通过网络查询资讯、对比关联企业之间的报表、分析各关联企业所处行业的性质等方法理清关联关系,揭示关联方是否存在通过虚假交易虚增销售收入骗贷的风险、是否存在信贷资金挪作他用的风险、信贷资金是否存在流入房地产、高污染行业的嫌疑等等。三是审查现金流量的充足性,确保第一还款来源。企业生产经营是否正常、第一还款来源是否充足关键取决于企业的现金流情况。调查人员往往重视第二还款来源、轻视第一还款来源,认为只要企业能提供足额的担保,就忽视对企业经营现金流情况的分析。孰不知,即便是有足额的担保,如果企业不能用第一还款来源偿还贷款,那收回贷款本息的机会成本也是极高的,一系列的法律纠纷和抵押物的处置风险也将不期而至。

(二)解决商业银行内部信息不对称

基层行客户经理和信贷经营部门直接与企业接触,容易受企业思维影响,贷款调查时更多的是站在企业的高度,加之由于调查人员对信贷政策及知识掌握不全面,难免出现对企业的调查不全面,对存在的风险揭示不充分的情况。另一方面为降低不良贷款或防止新增不良贷款,会出现“借新还旧”或者“以贷还贷”的情况,贷款调查容易出现放宽准入条件,忽视潜在风险的情况,贷款调查报告不一定能真实、全面反映借款人情况及贷款真实用途,造成商业银行内部信息不对称。上级行审批部门和专职审批人需要采取措施,站在不同的角度,揭示调查报告没有披露的内容和风险,弥补调查人员在贷款调查环节的不足,减少信贷决策失误。

篇(10)

中国股票发行制度的目标模式应是登记制,但立即实行登记制,眼下各方面条件尚不充分具备,因此,需要有一个让监管部门、券商等中介机构、拟发股公司、投资者等市场参与者逐步了解熟悉股票发行市场内在机制的过程。由此,从核准制到登记制的路程只能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实行核准制下的“通道制”,第二步是实行核准制下的保荐人制度。

2001年4月迄今,我们已走过了第一步,现在是迈开第二步步伐的时候了,即取消“通道制”、实行保荐人制度。

所谓取消“通道制”,是指各家券商在推保拟发股公司过程中不再受发股“通道”的数量限制,由此,实力较强的券商可多推保拟发股公司,在发股市场中充分展示其竞争优势。在取消“通道制”的条件下,保荐人制度将得到较为充分的落实,主要表现在:第一,由于发股家数已不再受“通道”数量限制,所以,各家券商承销股票的家数在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拟发股公司的质量和券商制作申报材料的质量。这样,券商就不得不努力提高其选择拟发股公司的能力、对这些公司进行辅导和培育的能力和制作既合规又具竞争力的发股申报材料的能力,而这些能力的提高与保荐人制度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第二,由于发股家数不再受“通道”数量限制,通过发股市场所供给的股票数量将明显增加。由此,一方面将改变长期以来由“指标制”和“通道制”所造成的股票供给严重不足而引发的高溢价的状况,推进股价向投资型回归;另一方面,又将促使证券监管部门将主要精力从实质性审核和控制发股速度转向监管发股行为,迫使券商在充分预期股市动态的基础上优化服务质量、注重培育发股公司、完善股票承销机制,变以数量取胜为以质量和信誉取胜,变争取短期收入为争取长期市场。这些变化与保荐人制度的要求是相符的。

第三,由于发股家数不再受“通道”数量限制,拟发股公司不需再为获得发股通道而向券商“攻关”。实力较弱的券商不再可能以“合作”为名将通道卖给实力较强的券商,证券监管部门也不再面临券商为增加发股通道而进行的“攻关”。由此,围绕“通道”而发生的各种不规范甚至腐败现象将自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拟发股公司、券商、证券监管部门彼此间的约束机制有效形成。这种各个主体各自履行自己的职责并相互制约的机制,是保荐人制度的内在要求。

一些人强调,如若大规模发股上市将严重影响股市投资者的利益,因此,还需要运用行政机制“有序”地安排发股速度。

这种认识是似是而非的。一方面,股市投资者并非仅以目前已入市的投资者计算,它应包括拥有资金而有意向入市的投资者。在中国13亿人口中,已入市的投资者还只是一个小数;在上千万个企业中,已入市的也只是一个小数。中国股市的发展应着眼于众多的投资者要求,只有股票供给规模达到比较充分从而股价具有投资价值的时候,才可能使真正的投资者大规模入市。这决定了发股规模必须着力扩大。

另一方面,限制发股速度并不能真实有效地维护现有股市投资者的利益。股市投资者的收益直接来源于股价的变动,其实质是股市投资者的可选择空间。在控制发股速度的条件下,众多中小投资者无法预期股市走势,其操作机制是,每当股市走势好转就加快发股步速,每当股市走势下落就放慢发股步速,结果常常是“庄家”获利而中小投资者利益受到严重损失。毫无疑问,在取消“通道制”条件下,发股规模可能有一个快速扩容的过程,它可能引致发股价格和交易价格的下跌。就此而言,现有投资者的利益可能暂时受到某些影响,但就长远而言,投资者的利益是能够得到市场机制保障的。事实上,即使不讲发股规模扩大,随着公司债券等非股票类证券品种的增加和规模扩大,股市价格也将面临回归本位的走势。

贯彻保荐人制度应重视的几个问题

第一,逐步弱化证券监管部门对发股申报材料的实质性审核。合规性审核有两种情形:实质性审核和报备性审核。二者的差别不仅在于审核程序、审核内容的不同,而且在于审核目的、审核机制的不同。实质性审核中贯彻的基本机制是行政机制,其内在涵义是只有经过证券监管部门审查通过的公司才是具备发股条件的“好”公司,但无数的事实证明,行政机制并不具备选择“好人”的功能。报备性审核,只要求券商和拟发股公司将发股申报材料按照规定内容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备案,一旦发现其中有虚假内容,则后果完全由券商和拟发股公司承担。中国现今暂时难以达到报备性审核的条件,但应努力向这一方向进取,因此,在实施保荐人制度的同时,应逐步减少实质性审核的内容并积极简化实质性审核的程序。

第二,调整发股排队机制。在“通道制”条件下,发股审核中需要排两个队:一是根据申报材料的送达顺序进行审核排队,二是在初步审核通过后进行上“发审会”的排队,如若拟发股公司不能通过“发审会”,修改后则只需加入上“发审会”的排队。这种排队机制不利于鞭策券商制作高质量发股申报材料,也与保荐人制度的要求相差较远,因此,有必要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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