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汇报材料汇总十篇

时间:2022-08-03 14: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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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汇报材料

篇(1)

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的总体要求是: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848户危房改造任务,D级危房拆除、农户搬迁入住、水电路基本到位。具体做法是:核查档案资料,清点建房(维修房屋)数量,检查五项内容。在年12月29日以前完成验收工作,做好迎接省级验收的准备工作。

二、验收内容

按照总体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分资料检查、现场检查两个部分,具体内容有:

(一)资料检查:

1、查验并收取各乡(镇)危改办机构成立的相关资料。

①各乡(镇)成立本乡(镇)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情况,并专门进行发文,有公文材料;

②各乡(镇)有专门危改小组的成员名单,并配备了危改专职工作人员(在公文材料中有体现);

2、查验危房改造农户档案资料:

①是否填写《县二OO九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户花名册》。要求:有乡镇公章,填表人、负责人签名;

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否公示。公示内容要求:1、房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危房危险程度,乡(镇)主要领导电话和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公示期为一周;2、公示相片清晰度要达到能看清监督电话并在8月20日前已张榜公示;

③是否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规划”鉴定材料。要求:每户的鉴定报告书、危房情况统计表、危房情况汇总表三份材料齐全;

④是否提交整体验收申请书。要求:填写数据真实,有据可查;

⑤所有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档案是否做到一户一档。存档资料是否齐全,要求:一式三份,资料规范、三张相片齐全、印章和签字等情况俱全,证明材料与收入情况相符,时间相符,面积符合规定,无明显错误;每户现场验收时,填写《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维修)户验收表》(见附件),要求:验收人员现场签字,乡镇出具验收意见及加盖公章;

⑥集中建房点是否办妥用地手续。如手续正在办理中,须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复印件;

⑦所有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档案信息是否录入互联网。要求:录入完整,特别是三张相片要齐全,且无明显错误,面积符合规定。

(二)实地核实、查看补助对象建房情况:

1、清点建房数量:

清点建房数量是这次验收的主要工作。根据各乡(镇)提供的《农村危房改造户花名册》,逐户清点建房(维修)房屋数量,核查建房竣工(房屋封顶,门窗安装完成)和维修房屋竣工的总数与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数是否一致;核查有无以旧代新,以非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维修)的房屋抵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维修)房屋的情况。

2、核实维修对象:

随机抽查10%的农村危房改造维修户,对照花名册、户口或身份证,询问住户,核定是否属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3、检查五项内容

(1)现场验收:

在清点房屋数量的同时,对每户建房户根据《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标准》要求进行现场验收,填写《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维修)户验收表》(见附件),并安装“政府资助援建”标识牌。要求:验收人员现场签字,乡镇出具验收意见及加盖公章;标识牌应在补助对象住房的显著位置进行悬挂,做到每户必挂。

(2)规划执行情况:

①新建房屋选扯科学,是否遵循村庄规划要求;

②是否做到“四避开”,即:一避,就是避开山体滑坡、泥石流、土质松软地段;二避开水道、风道;三避开高坡、高地、高台上建房;四避开高压电线,地震断裂带;

③集中建房点是否按规划进行建设,是否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土地确权资料;

④新建住房面积是否符合规定。

(3)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①水到家,解决建房户生活饮水用水;

②电入户,装配规范,无乱搭乱接现象;

③道路平整,排水顺畅;

④检查附属用房,即猪牛栏、禽舍与住房是否分离。

(4)工程质量情况。

现场入户查验:检查农户新建住房是否符合国家建设部门颁布的质量标准,是否存在基础下沉、墙体裂缝、屋面漏水等质量情况。

(5)拆旧还基情况。

现场查验旧房拆除情况:查验D级危房是否全部拆除;异地建房户的旧房宅基地是否交回;集中建房点是否办妥用地手续(如手续正在办理中,须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复印件)。

三、验收办法

验收按《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评分表》,对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行打分。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按百分制计,得分在90分(不含90分)以上的为合格,得分在9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评分表》中档案资料情况占30分;建房数量完成情况占20分;检查其他五项完成情况(补助对象、规划执行、水电路、建房质量、拆旧还基)占50分。

对验收不合格的乡镇,要限期整改,并进行补验;验收合格的,原则上不进行补验。

四、方法步骤

(一)验收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原则上成员单位挂点哪个乡(镇),就负责哪个乡(镇)的验收工作。具体任务安排见附件。各验收检查组组长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

(二)验收组到达各乡(镇)后,先听取各乡(镇)关于本乡(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后查阅文件、档案资料、有关表格等,并深入村、组逐户清点建房(维修房屋)情况,对建房(维修)农房进行验收。

(三)各组完成验收工作后,由负责该乡(镇)验收检查的单位将有关材料(含汇报材料、档案资料及相关资料、评分表等)汇总,报送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时间安排

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安排在年12月24日开始至12月29日结束。具体安排为:

(一)各乡(镇)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于12月23日以前完成验收资料、档案资料准备和自查自验工作,并于12月23日以前将本乡(镇)的《二OO九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户花名册》等材料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年12月24日开始,各验收组人员将分赴各乡(镇)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验收。具体验收时间由组长单位与受检乡(镇)商定,但必须在12月29日以前结束验收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验收情况报告,于年12月30日前报送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此次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是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一个总检验,具有政策性强、任务重大等特点,各乡(镇)和各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重视此项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作,受检和验收的单位务必相互配合、协调,本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严格地做好验收的各项工作。

(一)对受检乡(镇)的要求

1、各乡(镇)要对照验收的内容先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完整、真实地提供本乡(镇)的验收档案资料和工作总结;

2、为验收工作组配备相应的能到达各农村危房改造现场的交通工具;

3、严格按照县验收方案要求及县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考评,数据要求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若出现数据失真,将按照误差率翻倍的原则扣除该乡(镇)工作考核分,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4、对在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的,将视情况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对验收工作人员的要求

1、各成员单位和乡(镇)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同志参加验收工作;

2、要充分认识验收工作的重要性,不怕艰苦,不厌其烦,实事求是地进行验收检查;

3、验收实行验收组组长和组员共同签字负责制,对核点的建房(维修)数量、拆旧还基和其他验收事实负责;

4、要廉洁自律,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和任何礼品,做到严格公正,严格按照县验收方案要求和县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考评。对因、马虎了事或不实事求是而造成情况不实的,将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篇(2)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总书记、总理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全面完成上级安排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努力改善我县农村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安全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对象及任务

(一)危房改造对象

按照《贵州省农村危房评定暂行标准》,有下列几类情形的列为改造对象:

1、维修加固户。指现居住房屋属二、三级危房,经维修加固后仍可继续居住的农户

2、择址搬迁户。指现居住房屋属一级危房,且因自然条件恶劣、规划等原因,需择址搬迁的农户。按照搬迁对象的贫困程度,又分为一般群体择址搬迁户、特殊群体(农村低保对象、贫困户、残疾人)择址搬迁户和五保家庭择址搬迁户。

3、原址拆除重建户。现居住房屋属一级危房,可以在原址拆除重建的农户。按照搬迁对象的贫困程度,又分为一般群体原址拆除重建户、特殊群体(农村低保对象、贫困户、残疾人)原址拆除重建户和五保家庭原址拆除重建户。

4、地质灾害搬迁户。指自然原因诱发的地质灾害而导致现居住房屋遭到损坏的农户。

(二)工作任务。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全县所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建房方式、要求和阶段任务

(一)建房方式

建房分为择址搬迁、原址拆除重建和维修三种方式。自然村寨一级危房超过10户以上的,原则上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建设。五保户建房采取与亲友合建和村委会代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属代建的,产权归代建单位所有,属合建的,产权通过与合建人签订供养协议确定;有条件的地方可统一修建敬老院,安置五保户。

(二)建房要求

1、在集中连片建房点,各有关部门要在抓好各类危房改造工作的同时,按照“渠道不乱、投向不变、捆绑使用、各计其功”的原则,配套安排道路、饮水、通电、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改变农村面貌。

2、本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各示范点应集中优先考虑公路、铁路沿线和旅游点、文明村寨的危房改造工作。

3、要充分征求建房户意见,设计具有民族和地方特点的多套户型设计方案,同时注重民族民间建筑文化遗产的保护。

4、危房拆除重建或搬迁应本着经济适用、功能合理,量力而行、不因建房而返贫的原则,建房面积一般不少于人均20平方米(不含附属设施),除经济条件较好的外,原则上人均不超过30平方米(不含附属设施);五保户建房户均30平方米左右。

5、注重质量。本着节能、环保、抗震的原则,进行设计改造。

(三)阶段任务

1、建设准备阶段。有关乡镇按本人申请、群众评议、村委会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确定建房对象、拟定方案,县安排本级补助资金,上报规划方案,申请市级、省级补助资金。

2、工程主体施工阶段。层层签订责任书和协议书,组织群众实施工程建设,乡镇按进度拨发建房补助款。

3、总结验收阶段。县级组织验收和总结;市级评估验收;省级评估验收。

四、项目申报与审批

(一)集中连片建房的项目申报与审批

1、程序

集中连片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县逐级审核申报,市级危改办审批,省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报县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村组建房方案;

(3)县级危改办所需其它资料。

3、县危改办报市危改办申报材料

(1)《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

(3)《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4)房屋平面图、立面图。

(二)分散建房的申报与审批

1、程序

分散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市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报县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建房方案;

(3)县危改办所需其它资料。

3、县危改办报市危改办备案材料

(1)《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五、补助标准、资金筹集及拨付、工作经费

(一)补助标准

1、维修加固。每户补助0.4万元。

2、择址搬迁。特殊群体(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户)择址搬迁每户补助2万元,一般群体择址搬迁每户补助1.6万元,五保户择址搬迁每户补助1.4万元。

3、原址拆除重建。特殊群体(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户)原址拆除重建每户补助1.6万元,一般群体原址拆除重建每户补助1.4万元,五保户原址拆除重建每户补助1.4万元。

4、地质灾害搬迁户。每户补助2万元。

(二)资金筹集及拨付

1、资金筹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按照“农户自筹为主、外部扶助为辅”的原则筹集,除国家及省、市补助资金外,按照第一条确定的补助标准,整合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县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后,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其余的建房资金缺口由农户自筹解决。

2、资金拨付。危房改造任务下达到乡镇后,县财政一次性将项目资金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补助标准拨付到乡镇,乡镇再根据建房进度拨付给建房农民,具体为确定宅基地,开始下基础拨付补助资金的30%,主体工程完工支付50%,拆除旧房后支付余下的20%。维修加固首付70%,剩余的30%待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3、工作经费。集中建房点地形图测设费、规划设计费为户均200元;项目工作经费为项目补助总额的2%的,其中60%给乡镇,40%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使用。

六、建房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采取“部门监督指导,乡镇组织实施,相关农户自建”的方式进行。对危房改造对象,有关乡镇要以户为单位,明确实施责任人,对村民建房和维修加固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按照一户一挡的要求,建立健全项目申报、宅基地选址、户型设计、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等相关档案资料。资金拨付必须经项目实施责任人和改造对象签字认可。由县建设局和民政局对相关项目实施责任人进行培训,实施过程中由县建设局和有关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对集中择址搬迁建房户,工程规划设计及质量监督由县建设局负责,乡镇和有关部门配合。

七、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罗资湘任组长;县委副书记谢承厚,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吴仕泽,县政府副县长张忠阳任副组长;县建设、民政、扶贫、残联、发改、财政、国土资源、民宗、审计、监察局、公安、消防、水利、农业局、交通、林业、供电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建设局,县政府副县长张忠阳任办公室主任,政府办副主任谭方智、建设局局长杨九生、民政局局长陈正鹰、扶贫办主任牛光龙任副主任。

建设规划部门是危房改造工程的综合协调部门,负责及时安排危房改造工作任务,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危房改造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对策建议。负责整村规划和集中建房点规划设计;负责为农户提供经济适用、具有地方特色的房屋设计图;负责组织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验收。

民政部门负责提供有关低保户、贫困户、五保户档案,并结合危房改造工程,积极探索五保户连片集中建房供养模式。

扶贫部门负责将在档的农村茅草屋纳入危房改造工程并牵头组织实施。

残联负责将残疾人建房项目纳入危房改造工程并牵头组织实施。

财政部门负责及时安排项目配套资金和保证工作经费;认真研究整合部门资金;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集中建房点规划设计地形资料;负责及时审批宅基地手续。

交通部门负责以项目的形式配套建设集中建房点道路基础设施的建设。

水利部门负责以项目的形式配套集中建房点的人畜饮水基础设施,保证危改户人畜饮水需要和饮水安全。

供电部门负责将低压供电线路搭接到集中建房点,并提供足够的村民生产生活所需的用电容量,同时对农村危房改造户电表安装费用给予优惠。

信贷部门尤其是农村信用合作社要给危改户开辟“绿色通道”,在贷款方式、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

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宣传力度,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舆论监督。

广播电视部门要积极配合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村村通工程”,扩大农村广播电视覆盖面。已有农村广播电视接收器的,拆除重建后广播电视部门要帮助恢复;集中连片建设的,广播电视部门要统筹考虑广电配套。

审计部门切实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农业部门对有条件修建沼气池的农村危房改造户,优先安排沼气池配套建设,并给予资金补助。

林业部门对农村危房改造户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零星林木,可以不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对用于危房改造采伐的林木,免收育林基金。

其他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危房改造工作。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社会扶助等措施,努力改善我区农村困难群众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全面提高广大农村住房的防灾抗灾能力,为全面启动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提供示范性经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我区农村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相协调,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乡村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与我区正在实施的国有煤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棚户区改造等重大民生项目相结合,注重保护旧有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和民族特色,统筹搞好规划,科学选址设计,提高防灾避险能力。

2、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建为主。政府对建房困难户给予适当补助和特定优惠支持政策,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3、坚持经济实用,加强防灾减灾。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科学选址,分类指导、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和安全适用的房屋。异地搬迁集中重建要合理配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美化居住环境。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必须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扩大试点对象及任务

(一)扩大试点对象

按照《贵州省农村危房评定暂行标准》,有下列二类情形的(以下简称二类危房)列为扩大试点对象:

1、中、轻度危房中的五保户;

2、重度危房的低保户、困难户和一般户;

(二)扩大试点任务

全区共安排400户试点任务,其中市下达给我区任务数为375户,为确保此任务的全面完成,区政府在此基础上再预增加25户(全部安排给大河镇实施),分别在大河镇、大湾镇、老鹰山镇、月照乡等4个乡镇实施,各乡镇的具体任务为:

1、老鹰山镇117户。重度(一级)危房低保户56户,重度(一级)危房困难户61户。

2、大湾镇111户。中度(二级)危房五保户3户,轻度(三级)危房五保户2户;重度(一级)危房低保户41户,重度(一级)危房困难户65户。

3、月照乡80户。重度(一级)危房低保户10户,重度(一级)危房困难户20户,重度(一级)危房一般户50户。

4、大河镇92户。重度(一级)危房低保户13户,重度(一级)危房困难户29户,重度(一级)危房一般户50户。

三、建房方式、要求和时限

(一)建房方式

建房可分为拆除(恢复)集中重建、分散重建和局部修复等方式。地质灾害危房户和自然村寨重度危房超过10户以上的,原则上应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建设。建房设计规划应经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全区400户危房改造试点扩面任务,分散建房339户,集中建房56户(老鹰山镇木桥村),维修房屋5户(五保户)。

(二)建房要求

1、本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4个试点镇乡要选择部分交通便利、基础条件好的村作为农村危房改造示范点,各示范点应优先考虑公路(月照乡独山公路、水小路等)、铁路沿线和旅游点、民族村寨的危房改造工作。

2、各镇乡及相关部门要按下达任务数20%的比例并结合新农村建设要求,积极协调、整合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公路主干线的农村房屋进行维修改造,逐步改变我区农村面貌。

3、各镇乡要加强引导,注意把握建房标准,控制建房规模,确保工程质量。建房面积一般不少于人均20平方米(不含附属设施)。

(三)工作时限

2008年12月中旬正式启动全区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工作,2009年4月底全面完成试点任务。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1、建设准备阶段(1月10日—1月14日)

(1)1月10日—14日:各镇乡确定试点村、按程序确定建房对象、安排建房方式、拟定扩大试点方案。

(2)1月10日—14日:建设部门负责编制规划方案及相关资料,并报省、市备案。

(3)1月10日—14日:财政部门负责安排整合建房资金,并及时下拨。

2、工程主体施工阶段(1月14日—4月20日)

(1)1月14日—2月20日:层层签订责任书和协议书,组织群众或施工队伍拆除危房,进行“三通一平”和备料,集中重建点动工。

(2)2月21日—4月5日:实施主体工程建设。

(3)4月6日—20日:开展沼气、水、电、圈舍、道路等配套公共设施建设。

镇乡按进度发放建房补助款。

3、总结验收阶段(4月21日-4月30日)

(1)4月21日—25日,区级按扩大试点实施方案、规划方案、村庄整治规划等组织全面验收和总结。

(2)4月26日—30日,接受市级评估验收,工程全面完工。

四、补助标准与资金筹集

(一)资金筹集

1、省、市根据我区试点任务数375户和人均财力状况共安排扩大试点资金442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302.4万元,市级补助67万元,区财政按照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的要求,安排补助资金72.6万元。另外,区政府在上级安排建房任务数的基础上预安排的25户重度危房困难户建房资金由区财政先行承担,资金数额为30万元,并安排8万元工作经费,区财政共配套资金110.6万元。

2、在上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有条件的乡镇应发动社会捐助、部门帮扶等措施,多方筹集资金,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各试点乡镇应根据工作情况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

(二)补助标准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的补助标准为:低保户重度危房为1.6万元;五保户中、轻度危房分别0.6万元、0.35万元;困难户重度危房1.2万元;一般户重度危房0.675万元。试点乡镇可根据建房户贫困程度、住房状况、筹资能力等因素适当调剂到户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由各试点乡镇根据经济状况和人均财力等因素确定。

五、项目申报与审批

(一)集中连片建房的项目申报与审批

1、程序

集中连片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区逐级审核申报,市级危改办审批,省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村组建房方案;

(3)区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3、区危改办报市危改办申报材料

(1)《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

(3)《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4)房屋平面图、立面图。

(二)分散建房的申报与审批

1、程序

分散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区审批,市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建房方案;

(3)区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3、区危改办报市危改办备案材料

(1)《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六、职责分工

(一)部门责任

1、区危改办负责危房改造资金的调度、拨付及监管,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落实职责,负责整个工程的实施、监管和牵头组织验收。

2、区建设局负责规划设计、工程质量监督,集中建房和分散建房的规划、设计。规划设计要根据试点村组的民族特点,体现民族特色;免费制作工作所需图纸、资料;加强对试点村组消防建设的指导;制定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房屋的平面图、立面图;制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对工程质量督促检查,减免有关费用。

3、由区民政局牵头,区扶贫办、区农办配合。负责危房改造户基本情况的核查,帮助困难建房户解决生活问题。

4、由区农办牵头,涉农部门配合。负责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配套串户路硬化和民居改造、沼气池、圈舍建设资金补助,帮助建房户发展生产;组织实施人畜饮水配套工程;减免育林费,对用于危房改造的自有木材免费办理相关手续。

5、由区交通局牵头,卫生、供电等相关单位配合。负责试点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试点村组有良好的交通条件;负责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村组电网改造,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电表安装费给予减免;负责试点村组的卫生防疫及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6、由区国土分局牵头,区建设局配合。负责在宅基地审批上,把落实旧宅基地恢复农田与新址占地相结合,对宅基地的审批给予特殊照顾,简化手续,方便搬迁,并减免土地占用费;负责集中连片建房的选址,组织具有资质的专业部门进行地质评估。

7、由区发改局牵头,民政、国土、农办、水利、农业、林业、交通、财政、残联、扶贫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对项目资金的整合,把与农村危房改造有关的资金调整到试点村并组织实施。

8、由区财政局牵头,监察、民政、审计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工程进度及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严肃纪律,确保资金高效使用;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和匹配资金、工作经费等所需资金;帮助解决试点村组群众建房小额信贷。

9、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文广局和新闻媒体配合。大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及试点工作做法、成效、总结试点经验,做好典型宣传报道;积极配合扩大农村广播电视覆盖面;收集相关资料,制作汇报光碟。

10、由区农信社牵头,帮助解决群众建房小额贷款。

11、由区乡企局牵头,区经贸局、区建设局等部门配合,积极协调各驻区各建材企业对农民建房所需的砖瓦、木材、水泥等原材料给予帮助支持,尽量按优惠价供给。

以上各组要根据本组工作职责制定相关工作实施细则;除做好本组工作以外,要积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区领导包保分工

1、月照乡实施组

区包保领导:*(区政府区长)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区危改办)

实施小组组长:*(月照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月照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员:区建设局(1人)、财政局(1人)、民政局(1人)、国土分局(1人)、扶贫办(1人)、残联(1人)、农办(1人)、农业局(1人)、水利局(1人)、发改局(1人)、文广局(1人)、交通局(1人)、团区委(1人)和月照乡政府抽人组成。

2、大湾镇实施组

区包保领导:*(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责任人及牵头单位:*(区危改办)

实施小组组长:*(大湾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大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区建设局(1人)、财政局(1人)、民政局(1人)、国土分局(1人)、扶贫办(1人)、残联(1人)、农办(1人)、农业局(1人)、水利局(1人)、发改局(1人)、文广局(1人)、交通局(1人)、团区委(1人)和大湾镇政府抽人组成。

3、老鹰山镇实施组

区包保领导:*(区政府副区长)

责任人及牵头单位:*(区危改办)

实施小组组长:*(老鹰山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老鹰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区建设局(1人)、财政局(1人)、民政局(1人)、国土分局(1人)、扶贫办(1人)、残联(1人)、农办(1人)、农业局(1人)、水利局(1人)、发改局(1人)、文广局(1人)、交通局(1人)、团区委(1人)和老鹰山镇政府抽人组成。

4、大河镇实施组

区包保领导:*(区政府副区长)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区危改办)

实施小组组长:*(大河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大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区建设局(1人)、财政局(1人)、民政局(1人)、国土分局(1人)、扶贫办(1人)、残联(1人)、农办(1人)、农业局(1人)、水利局(1人)、发改局(1人)、文广局(1人)、交通局(1人)、团区委(1人)和大河镇政府抽人组成。

各包保实施组工作职责:整合资金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按要求完成项目实施镇乡的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任务;按新农村建设要求完善串户路硬化、民居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按项目申报与审批程序,做好资料收集,搞好档案管理,按时报送相关资料;完成区包保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工作是全区全面推进危房改造的重要工作环节,各镇乡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为省、市、区全面推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供示范性经验。

(二)健全机构。在区政府和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危改办要充实力量,抽调成员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并解决相应工作经费和车辆;乡镇政府要设立危改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统筹抓好危改工作。

(三)落实资金。要将民政、财政、发改、建设、民宗、国土、农业、水利、扶贫、农办、林业、文广、残联、电力等部门资源和资金进行整合,本着“渠道不乱、投向不变、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

(四)社会动员。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调动村组积极性,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农户开展危房改造。

篇(4)

省办批复我县有示范村建设点10个231户1039人,目前10个点都已动工兴建,全县建好二层楼的有48户、5840平方米,建好一层的有49户、3920平方米,一层以下的110户,建筑占地面积8800平方米,拆除危旧房9000多平方米。拆除危旧房,建设新家园,成为库区移民议论的主要话题,移民参与示范村组建设热情高涨,作为移民办也在建设新农村工作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得到了县、乡两级党政组织的重视和密切配合,全县移民危房改造工作稳步进行。

二、主要做法

1、组建工作机构。从省办召开会议确定“四个一”工程作为05年工作重点后,我们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县政府成立了上犹县××库区危房改造示范村组建设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移民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移民办、县交通局、县供电局、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建设局、县扶贫办、县发展计划委等为成员单位,县移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并制定了相关措施和优惠政策。各有关乡镇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负责宣传上级有关移民危旧服房改造的政策,帮助和指导移民搞好规划设计,协调有关纠纷。

2、成立理事会。理事会的作用在于体现移民自主参与、自主管理、自主调解纠纷,体现以移民为主、政府为辅的指导思想,因此,我们要求每个示范村建设点成立一个5—7人,由移民投票选举产生组成的示范村建设理事会,负责协调有关纠纷,代表移民参与项目规划设计、预算、监督项目的实施、资金的使用。同时,我们提供规划方案让移民参考,提供房屋建设图案让移民选择,配套建设的项目让移民决定。在这次示范村建设中,事理会发挥了巨大作用,有些难以解决的问题他们通过宗族或长辈的作用很好地得到解决。如在建房过程中有一户已建新房户已离开旧房,在这次旧房改造中要拆除他3间住房,由于他提出的补偿标准过高,该移民户无法接受,镇、村多次做工作,问题未得到解决,政府又不能强迫拆除,直接影响整个示范村的进程。这时,理事会与该族长辈三次亲自到该移民户家做工作,矛盾得到化解,起到了预想不到的效果。

3、填写申请书。在示范村组建设中我们充分尊重移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不大包大揽,移民必须自愿向当地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经乡(镇)批准后,报县移民办审核备案。旧危房改造必须达到25户以上方可确认为示范村建设点,充分体现移民自愿、政府协调和适当扶持的原则。

4、签订建房协议。示范村组建设点移民户与当地乡(镇)政府签订旧危房改造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让移民吃下放心丸。协议的作用主要在于补助标准明确,每户补助4000元,分三批,第一批基础补1000元,第二批建好一层补2000元,第三批按要求建设完工后补助1000元,确保整个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配套优惠政策

示范村组建设是我县新农村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县政府整合各种农业专项资金、农村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和优惠政策,重点扶持移民示范村组改水、改厕、改路、移民知识化工程和农业产业化建设,据统计,目前其它部门优惠政策折合资金72万元。

1、建房占用老宅基地(含余坪)、空闲地、拆旧建新的只收取工本费5元/户。

2、建房占用菜地、水塘的收取开发基金12元/m2,工本费5元/户。

3、建房占用林地的,免收林木补偿费、林地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需砍伐自留山场林木用于建房的,由农民申请,经当地乡(镇)同意,每户免费审批5m3木材。

4、提供形式多样的住房建筑方案图案让移民建房选择,免收规划编制费、设计费。

5、建房所需砂石,免收河道采砂管理费。

6、新房安装电表开户,收取材料费146.98元/户,电表新装、移装费30元/户,免收内线工程安装调试费。

7、新安装固定电话,初装费优惠30%,电话移迁免收移机费,只按市场价收取材料费。

8、有限电视入户初装费,属县网络公司经营的,只收120元/户,免收其他费用。

9、办理房产证收取工本费5元/户,免收房产登记、测丈费。

10、新建文体和公共卫生设施,免收规费,只收办证成本费。

11、凡因规划和建设涉及到杆线、设施迁移等情况,采取“谁家的孩子谁抱走”的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迁移。

四、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补助标准低。××库区移民搬迁至今已50多年,经济条件稍好一点的移民已建新房离开了老移民房,剩下的都是一些生活困难、经济能力十分差的困难移民户,有些温饱问题还未解决,现在要进行危旧房改造,自身没有能力,困难还很大。

2、资金到位晚。建房最好季节是7月至第二年的1月,根据这几年的情况我们项目年底才能批复下来,春季雨水多,不利于项目实施。

五、下一步打算

示范村组建设是在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背景下省移民办作出的重大举措,是体现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让移民直接得到实惠的项目。

篇(5)

一、明确任务,狠抓推进,确保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完成

明确任务,就是明确省下达的任务。狠抓推进,就是在推进工作上不能手软,确保这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今年是实施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的第二年,也是我市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第一年。如何保障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希望大家一定要按照姜大明省长和郭兆信副省长的指示要求,很好地抓好贯彻落实。从刚才通报的情况看,多数县区完成任务的质量较好、速度较快。截止9月底,全市新开工整村改造建设项目285个,涉及村庄482个,在建53695户(占全年任务的67.1%)、完工46549户(占全年任务的58.2%),开工建设总户数达到100244户、占全年任务的125.3%,改造危房40358户、占全年任务的109.9%。共完成投资136.19亿元。去年全市完成了不到6万户,今年在建和完成的已经突破了10万户,这个速度应该说是比较快的。

目前,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认识问题。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是一项惠民工程,要通过实施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程,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最终实现群众得实惠、政府得民心、企业得发展的目标。当前,有些地方就建设论建设,没有把农房建设与农民的居住条件改善结合起来,没有与新村道路、绿化、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基础设施配套结合起来,没有与村庄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生态环境建设结合起来。没有认识到开展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是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必然要求,是一项利国利民、功垂千秋的大好事。这一点,要首先从我们干部的思想认识抓起,然后再去教育群众。二是工作问题。部分县区对这项工作缺乏重视,满足于一般的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没有把这项工作作为己任,没有采取得力措施,存在得过且过、畏难发愁情绪,致使工作进展缓慢。三是资金问题。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单纯依靠上级拨款是行不通的,必须利用好国家政策、利用好融资平台来筹措建设资金。土地政策是当前解决资金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工作破题的关键所在。目前,个别县区仍然没有研究好、研究透政策,工作推进较慢。四是配套问题。新村建设中,道路硬化、亮化、绿化、供水、供电、垃圾收集等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直接影响新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和设计功能的发挥。五是规划问题。有些新村建设项目没有聘请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没有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致使新村规划布局混乱、建筑色彩搭配不合理,既造成浪费,又形不成景观。

以上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加强规划编制。规划编制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注重设施完善、方便生产生活、保护生态环境、尊重风俗习惯、突出文化特色、促进产业调整的原则,切实提高农房建设规划的质量和水平。要根据当地地形地貌、交通条件、产业特点等实际情况,对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三年规划、农房集中建设改造项目详细规划作适当完善调整,特别要与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搞好衔接,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对准备实施的农房集中建设改造项目,各县区要统一组织编制详细规划,有条件的要做到编制任务统一委托、规划方案统一评审、编制资金统一拨付。农房建筑设计要力求体现内部实用性、外部艺术性、建筑节能性、群体协调性,努力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百年住宅”。

二要明确建设重点。要以城中村、城边村、乡镇驻地村、大企业周边村、经济强村、矿区搬迁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村为重点,按照规划实施整体改造。城中村改造必须提速,确保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对城边村要由近及远、分期分批进行改造,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内的村庄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的村庄要优先改造,暂不改造的要严格管控,防止私搭乱建。24个省级中心镇和沿国省道的重点镇,要抓住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利时机,今年都要在乡镇驻地启动1至2个社区建设项目,有条件的要形成较大规模的社区,吸引周边村庄的村民进镇居住。要充分发挥大企业的作用,充分调动经济强村村集体和村民的积极性,加快整村改造步伐,腾出土地满足企业扩张和村集体经济发展需要。要加快采煤塌陷区和压煤区村庄搬迁改造,维护群众安全,促进煤炭生产。对于离城镇较远的一般村庄,应先选择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水源地附近的村庄,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改造。对于规划确定的合并村庄和重点发展区域中暂时不能集中改造建设的村庄,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宅基地。在农房建设中,要高度重视危房改造,采取空闲房安置、租借、修缮加固、翻建新建等方式,优先安置无房户和整体危房户,抓好对鳏寡孤独、残疾人、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扶持救助。

三要全面落实政策。一是落实收费政策。城中村、城边村和镇驻地村庄改造项目中的村民安置房,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规划区外的农房建设项目实行行政性事业性费用“零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二是落实资金政策。市财政今年将安排奖励资金,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县区给予资金奖励,前三名的县区给予重奖。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把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要统筹安排农村道路、供水、沼气、电网、广电、中小学、卫生室、社区、党建等涉农专项资金,集中用于农房集中项目中的配套设施建设。要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农房建设融资平台,提前注入建设资金,使项目早启动、新房早建成、农民早受益。三是落实土地政策。要健全机制,搞好运作,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使土地收益成为农房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尽可能让农民少花钱甚至不花钱就能住上新房。要按照“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原则,鼓励拆除危旧房、交还宅基地。进一步争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指标,尽快建立土地转换平台,搞好土地收储和出让、转让。各县区一定要严格执行增减挂钩有关文件,通过农房建设节约的土地置换到城区或乡镇驻地后,要安排不低于40%的置换指标用于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实现的大部分增值收益要返还农房建设项目;结余的指标首先要留足农村发展用地,不得将结余指标全部拿到城市。要简化工作程序,缩短挂钩资金兑现时间,为农房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四要搞好设施配套。推进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周边环境建设,坚持与农房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城中村和城边村改造,必须按照城市社区的标准,同步配套建设城市路网、公交站点、停车场所,完善供水、燃气、热力、污水等地下管网,支持“一校一园(标准化学校、中心幼儿园)、二院(中心卫生院、敬老院)、二站(综合文化站、农村综合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镇驻地和村庄农房集中建设,必须同步配备水电,硬化道路,设置路灯,敷设排水管线或沟渠,配置简易适用的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收集转运系统,进行绿化美化,有条件的要配备管道供气、集中供热设施和太阳能热水器。达到一定规模的农房集中项目,必须建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综合配置科教文卫、治安、社保等服务设施,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所有集中建设改造的农房,都要使用新型墙材,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并积极推广应用秸秆气化、秸秆型煤、大中型沼气、节能门窗、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地源热泵等节能环保适用技术。

五要抓好工程监管。农房建设工程质量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整项工作的成败。各县区要认真吸取青州“10·3”墙体倒塌事故教训,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农房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要把所有农房集中建设改造项目纳入工程建设程序,由建设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管,在项目选址、地质勘察、建筑设计、施工组织、建材选用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要规范工程档案记录、收缴和归集,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到实处。加强对工程承发包和大宗材料设备采购的监管,防止发生腐败。加强对农房专项资金的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要从规划设计到竣工验收,全方位、全过程向村民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竣工交验农房,要根据土地性质依法核发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保障农民住房财产权。为最大限度地降低建设成本,各级政府要大力推行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和大宗材料设备统一采购。

六要加强检查考核。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农房建设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继续实行“周通报、旬调度、季观摩、年底考核”制度,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每周要上报市委书记、市长等市领导,并通报各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及有关部门。各县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统计调度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严禁扩大申报范围和虚报瞒报,确保上报数据准确、及时,反映情况真实。对虚报瞒报的,要一查到底,在城镇化考核当中加重扣分,并且问责通报。

二、认清形势,统一认识,做好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

(一)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省农村住房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调度会要求,要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到9月底,今年计划建设的项目必须全部开工;到年底,建成或基本建成的要达到60%以上。10月份,省政府将根据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约谈没有全部开工的市分管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年底,将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没有完成的地方,要通报批评,并对有关领导实施问责。

从我市情况看,各县区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工作的组织领导,使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稳步推进。截至9月底,全市开工建设各类城市保障性住房6999套,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30%。总体进展情况是好的,但工作还很不平衡。根据调度统计的情况,曹县、巨野、东明经济适用房建设进度较快,已经完成或即将完成主体工程;最慢,还没有完成拆迁工作;定陶次之,9月29日刚刚开工。另外,定陶县2009年度中央投资项目146套廉租住房也刚刚开工,距年底竣工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同志们,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硬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当成惠民生的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特别是进度较慢的县,要认真研究,分析原因,落实改进措施,加快工作推进。

下一步,总的要求是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土地供应,加强规划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目前已进入施工的黄金季节,各地要抓住有利时机,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全面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一要加强督查。各县对列入今年建设计划的项目,要逐个进行检查督办。对已经开工的项目,要严格按照计划加快建设进度;对尚未开工的项目,要逐一进行调度研究,做到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开工日期,抓紧协调落实项目各项前期手续,确保10月中旬全部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到年底建成或基本建成的要达到年度建设项目的60%以上。特别是2008、2009年度的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要确保年内全部竣工。二要完善政策。要按照“保基本、可持续、促公平”的原则,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入、退出机制。为使这项工作更符合实际,允许在建设任务总量不减少的前提下,对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具体任务适当进行结构调整,但今年的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明后年的任务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意见并按程序审批;允许对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租售并举,促进各类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有机衔接;在满足低收入家庭需要的前提下,廉租住房可以和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安排,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三要强化问责。年底,国家和省将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没有完成的地方,通报批评,并对有关领导实施问责。市里也将照此办理,请大家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

(二)关于棚户区改造。截止9月底,全市共完成棚户区改造2130户,全部完成省下达的建设任务。其中曹县、成武、单县棚改工作完成的较好,各项手续齐全;其他县区均存在手续不全等问题,需要引起注意。总体上看,我市棚户区房屋大多超过30年,且破损严重,阴暗窄小,基础设施条件差,改造区域零星分散,成方连片改造困难大,再加上群众认识不到位,违章搭建多,拆迁成本高,商业开发价值低,且工矿企业95%以上属于破产、停产企业,职工支付能力低,遗留问题多,这些都是棚户区改造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但是推进棚户区改造,改善低收入弱势群体住房条件,是政府应尽的职责,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也是完善城市功能,集约利用土地,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必然要求,更是转方式、调结构,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所以各县区务必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央“确保群众得到实惠,确保资金及时到位,确保优惠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改造工作规范有序,确保分配过程公平公开”等五个确保的要求,按时高质量完成棚改任务。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工作实效。要明确工作责任,由市政府负总责,县区政府抓落实,县区长是第一责任人。市里成立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的组织、推进、综合协调和督导等工作,棚改涉及的发改、经信、财政、国资、地税、人行、开发办、国土、房管、建设、规划、城管等部门及各县、牡丹区、开发区的负责人为成员,并抽调部门业务科室及城区办事处、社区政治素质高、作风过硬、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组成办公室,推进棚改造工作。各县(区)政府要把棚户区改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要严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区根据三年改造计划,把目标落实到责任单位,具体到每个项目或片区。要分清轻重缓急,把握工作节奏,优先改造规模大、条件差、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集中片区,逐步解决零星分散片区。要根据棚户区居民人口、收入、住房面积特别是安置意愿,精心制定改造方案。所有棚改项目,都应先建安置房,后建商品房。

三要确保把国家和省制定的棚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根据鲁政办发﹝2010﹞10号文及鲁建房函﹝2010﹞27号文的要求,对棚改项目免征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棚改安置房用地要优先安排,优先供应,新建棚改小区的路、水、电等市政设施,由相关单位统筹考虑建设,并适当减免入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四要创新方式,将棚户区、危旧房和城中村就近整合,用项目捆绑的办法,进行统一规划、连片开发、配套建设、系统改造。

五要加强监督,严格履行工程建设程序,确保棚改工程质量,同时要在使用功能、配套设施、绿化等方面和同一小区内商品房保持一致,杜绝歧视。

六要严格规范运作,切实把棚改工程建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廉政工程。特别是拆迁安置方案要阳光操作,安置要“大分散、小集中”,防止形成新的贫民区。

七要积极开展综合整治,多渠道筹集资金。道路、楼体、绿化等公共部位的改造和电力、通讯、供水、燃气等管线改造由相关单位通盘考虑,予以倾斜。建设、房管和城管部门要搞好组织协调,并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的作用,拆除并制止违章搭建。

三、切实加强对农村住房和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农村住房和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惠及民生的大事,也是拉动消费、扩大投资、增加财源、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党委、政府要把农村住房与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领导体制,规范决策程序,优化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分线推进工作进程。对年度农房与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要有目标、有任务、有措施、有考核,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抓好落实,形成推进两项工作的整体合力。

篇(6)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县城发展目标战略,始终把县城的文明创建和绿化生态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和环境建设,认真做好市政道路管护和城区绿化、美化、亮化建设,为打造宜居、宜业的靓丽县城不遗余力。

今年一季度以来,在护城河周边共栽植意杨20000多颗,开垦育苗基地5亩,栽植红叶石楠10000柱,扦插意杨30000株,城北公园栽植香樟86株,水湖公园花池栽植蜀桧40多平方米;维修县区内路灯90盏,新装高杆路灯3柱,抢修路灯杆线5次,同时负责水湖公园2个泵房及4个公厕的电路维修工作,维修铁路道口泵房12次,抢修8次,确保亮灯率达到95%以上,为县城的夜晚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维修缺损人行道彩砖560m²,清理城区排水不畅的窨井18处,城区下水道清淤26处,清理南北污水口17余次,转运垃圾36车,更换窨井盖、下水鼻、盖板共计52余块

在市政管理上,坚持每天对城区内市政设施进行巡查,做到每天巡查至少两遍,坚持记录巡路日记,以备查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解决,避免了多起民事纠纷事件。加大力度整治乱拉乱挂现象,制止违章破挖路面10处,清理花池内占道行为6处,使县城内道路保持着整洁、畅通,进一步提高了城区的环境形象,为创建文明县城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加快推进锦湖家园建设。

锦湖家园拆迁安置小区(一期工程)建筑面积约12.2万平米,地面以上建筑面积约10.34万平米,地面以下(车库)建筑面积约1.86万平米,共由20栋楼组成,其中用于安置的住宅楼共有18栋11层小高层,社居用房(社区卫生服务配套用房)及幼儿园各1栋,全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工期为15个月,总投资约2.2亿元。该工程去年底所有楼体的主体结构工程已全部竣工。目前,锦湖家园一期所有主体工程和室内、外粉刷均已完工,电梯安装正在进行。此外,锦湖家园建设工程去年已移交县重点局负责,我局目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监管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

三、完善县城排水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县城污水厂提标改造工作。

为加快推进创建文明县城,净化县城环境,完善县城排水设施建设,做好县城的雨污水排放工作是我局今年的重要目标任务之一。今年一季度以来,已实施完成了高铁排水渠链接管工程,该工程位于高铁排水渠于护城河交汇处,长150米,主要是实施污水管网链接和截流井建设工程;长新路污水管网工程,目前图纸设计和审查已经完成,长度1380米从杨公路至城南污水主干管,管网直径1200mm,,正在进行施工、监理招标;长寿路排水设施建设工程,从杨公路至长淮路,长度1100米,目前已列入建设计划,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以上几条污水管网建成后,将大大提升县城污水收集率。

县城污水处理厂技改提标项目,作为我县节能减排考核重要项目,被县政府列入2012年的重中之重,工程概算总投资1270万元。该技改项目由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院设计,去年12月底完成设计。今年以来,我县积极筹措项目资金,4月6日完成施工招投标,预中标单位为建工集团,中标价923万元。项目监理的招标工作正在进行,待招标单位确定后,即可开工建设。

篇(7)

一、坚持和谐发展理念,让残疾弱势群体共享社会文明进步

我县共有各类残疾人人,占全县总人口的%,是一个规模相对较大的弱势群体。随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如何实现好、保障好这一特殊群体的利益,解决他们收入普遍偏低、生活缺乏保障、自救能力较弱的现实问题,成为县委、县政府“求发展、保稳定、促和谐”的重要议题之一,并经历了一个从探索到逐步清晰的过程。

为掌握全县残疾人的具体情况,尽快解决现实问题,县委、县政府最初安排了一名主管领导深入一线进行了全面调研,并由电视台把资料带回来,在常委(扩大)会议上进行播放。面对特困残疾人生活窘困的画面,在场的人心里都很不是滋味。“想办法、寻出路,再难也要解决特困残疾人的生产生活问题,让这一弱势群体共享社会文明进步”这一扶残助残的共识由此很快形成。按照“全党动手、全民参与、更新机制、共创和谐”的指导思想,一系列措施随之出台:

每年将扶危济困和助残工作纳入为百姓办实事的具体内容,并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年专题研究残疾人事业发展问题;在县四大班子领导成员中实施“五个一”工作机制,其中之一就是每人分包一个特困残疾人家庭,从日常生活到残疾人就业、子女上学等事项一包到底;建立长效机制,残联与民政部门统一协调,把名经济困难残疾人列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并经常性开展慰问送温暖活动。

扎实的工作举措,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我县多次被省、市评为残疾人工作先进县,先后三次承办全省残疾人工作现场会,年被国务院残工委授予“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县”称号。省残联理事长同志评价我县实现了四个“全省第一”:第一个开展了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第一个建立了为残疾人无偿发放物品的“爱心超市”,第一个进行了乡镇残联换届,第一个成立了乡镇残疾人慈善救助会。

二、大力实施危房改造,为贫困残疾人撑起安居的蓝天

随着助残工作的拓展和深化,解决好残疾人住房问题成为当务之急。安居才能乐业,没有安全舒适的住房,就谈不上提高生活质量。为此,我县自年起,按照“摸清底数、分清缓急、动态追踪、逐步消除”的工作思路,连续实施“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三年来,全县累计投入资金万元,维修、翻建残疾人危房户、间,名残疾人喜迁新居。危改工程的大力度实施,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营造了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树立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地位,促进了干群和谐,维护了社会稳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今年,我们又将残疾人危房改造列为解决好“三方面问题”的重要内容,确定全县剩余危房年底前全部改造完成。目前,工程进展顺利,预计月底即可全部完工。几年中,我们牢牢把握了三点:

1、工作上求细。为查清底数,成立了县、乡、村三级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状况调查领导小组,对全县个乡镇个村街的残疾人进行逐户走访,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为实施“危改工程”提供了准确数据。在此基础上,科学制定年度改造计划,保证新出现的危房能够得到及时改造。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对涉及到的残疾人进行提前妥善安置,做到有处住、有人管、有饭吃,确保民心工程真正让群众满意。

2、工程上求严。县委、县政府把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各乡镇分别确定具体责任人。为有序推进,建立了档案跟踪制度,根据危房破损程度及残疾人生活状况,制定具体改造方案和资金支付清单,不搞平均分配,保证整体工作效果。工程实施过程中,坚持一步到位原则,统一施工材料,统一施工标准,安排专人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验收,保证改造后的房屋既美观又耐用,不留隐患。

3、力量上求广。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为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我们在资金筹措上,采取了县乡两级政府拿大头,并向上级争取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种筹资渠道。在责任机制上,分解落实乡镇、村街和有关部门责任,形成齐抓共建机制。工程建设过程中,党政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多次到施工现场检查质量、督导进度,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危改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务实举措,感召了广大群众,出现了许多群众为危改工程出义工、捐砖瓦木料的感人场景。

三、延伸织密服务网络,让残疾群众享受更多的生活便利

住房仅仅是生活必需的一个方面,要使特困群体切实感受到生活质量的提高,还需要提供“衣食住行医”等多方面的便利,对此我们也进行了积极探索。

1、以“爱心超市”为平台,建立经常性救助机制。扶贫助残工作不仅要能够“救急”,最重要的要靠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保障其有序运行。作为一种尝试,我县于年建立了“爱心超市”,通过拓宽社会捐赠渠道,实现了贫困残疾人的经常化救济,为他们的生活提供了最基本的保障。

一是抓基础。为解决“爱心超市”的办公地点和启动物资,县委、县政府为县残联及时划拨了新的办公场地,腾出平方米楼房作为“爱心超市”;在全县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捐赠活动,仅在三天时间里就收到衣物万件,捐款万元,为“爱心超市”的日后运行奠定了基础。

二是抓管理。安排了专职工作人员,建立了物品存储库房,配备了消毒设施,对收到的衣物进行清理、消毒、分类;制定了《募集与接收制度》、《仓储与保管制度》、《发放与领取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保证了“爱心超市”有效运转。

三是抓延伸。按照“分片服务,就近领取”的原则,在部分乡镇建立了“爱心分社”,更加方便社会捐赠和残疾人领取物品;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实行上门服务。

三年来,“爱心超市”共发放衣物万余件,发放特困救助款、慰问品总值近万元,为多名残疾人解决了实际困难。电视台、日报、青年报等多家媒体对我县“爱心超市”救济模式进行了报道,中残联领导来我县进行调研,对此也给予了高度评价。

篇(8)

一、坚持和谐发展理念,让残疾弱势群体共享社会文明进步

我县共有各类残疾人人,占全县总人口的%,是一个规模相对较大的弱势群体。随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如何实现好、保障好这一特殊群体的利益,解决他们收入普遍偏低、生活缺乏保障、自救能力较弱的现实问题,成为县委、县政府“求发展、保稳定、促和谐”的重要议题之一,并经历了一个从探索到逐步清晰的过程。

为掌握全县残疾人的具体情况,尽快解决现实问题,县委、县政府最初安排了一名主管领导深入一线进行了全面调研,并由电视台把资料带回来,在常委(扩大)会议上进行播放。面对特困残疾人生活窘困的画面,在场的人心里都很不是滋味。“想办法、寻出路,再难也要解决特困残疾人的生产生活问题,让这一弱势群体共享社会文明进步”这一扶残助残的共识由此很快形成。按照“全党动手、全民参与、更新机制、共创和谐”的指导思想,一系列措施随之出台:

每年将扶危济困和助残工作纳入为百姓办实事的具体内容,并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年专题研究残疾人事业发展问题;在县四大班子领导成员中实施“五个一”工作机制,其中之一就是每人分包一个特困残疾人家庭,从日常生活到残疾人就业、子女上学等事项一包到底;建立长效机制,残联与民政部门统一协调,把名经济困难残疾人列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并经常性开展慰问送温暖活动。

扎实的工作举措,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我县多次被省、市评为残疾人工作先进县,先后三次承办全省残疾人工作现场会,年被国务院残工委授予“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县”称号。省残联理事长同志评价我县实现了四个“全省第一”:第一个开展了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第一个建立了为残疾人无偿发放物品的“爱心超市”,第一个进行了乡镇残联换届,第一个成立了乡镇残疾人慈善救助会。

二、大力实施危房改造,为贫困残疾人撑起安居的蓝天

随着助残工作的拓展和深化,解决好残疾人住房问题成为当务之急。安居才能乐业,没有安全舒适的住房,就谈不上提高生活质量。为此,我县自年起,按照“摸清底数、分清缓急、动态追踪、逐步消除”的工作思路,连续实施“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三年来,全县累计投入资金万元,维修、翻建残疾人危房户、间,名残疾人喜迁新居。危改工程的大力度实施,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营造了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树立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地位,促进了干群和谐,维护了社会稳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今年,我们又将残疾人危房改造列为解决好“三方面问题”的重要内容,确定全县剩余危房年底前全部改造完成。目前,工程进展顺利,预计月底即可全部完工。几年中,我们牢牢把握了三点:

1、工作上求细。为查清底数,成立了县、乡、村三级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状况调查领导小组,对全县个乡镇个村街的残疾人进行逐户走访,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为实施“危改工程”提供了准确数据。在此基础上,科学制定年度改造计划,保证新出现的危房能够得到及时改造。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对涉及到的残疾人进行提前妥善安置,做到有处住、有人管、有饭吃,确保民心工程真正让群众满意。

2、工程上求严。县委、县政府把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各乡镇分别确定具体责任人。为有序推进,建立了档案跟踪制度,根据危房破损程度及残疾人生活状况,制定具体改造方案和资金支付清单,不搞平均分配,保证整体工作效果。工程实施过程中,坚持一步到位原则,统一施工材料,统一施工标准,安排专人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验收,保证改造后的房屋既美观又耐用,不留隐患。

3、力量上求广。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为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我们在资金筹措上,采取了县乡两级政府拿大头,并向上级争取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种筹资渠道。在责任机制上,分解落实乡镇、村街和有关部门责任,形成齐抓共建机制。工程建设过程中,党政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多次到施工现场检查质量、督导进度,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危改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务实举措,感召了广大群众,出现了许多群众为危改工程出义工、捐砖瓦木料的感人场景。

三、延伸织密服务网络,让残疾群众享受更多的生活便利

住房仅仅是生活必需的一个方面,要使特困群体切实感受到生活质量的提高,还需要提供“衣食住行医”等多方面的便利,对此我们也进行了积极探索。

1、以“爱心超市”为平台,建立经常性救助机制。扶贫助残工作不仅要能够“救急”,最重要的要靠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保障其有序运行。作为一种尝试,我县于年建立了“爱心超市”,通过拓宽社会捐赠渠道,实现了贫困残疾人的经常化救济,为他们的生活提供了最基本的保障。

一是抓基础。为解决“爱心超市”的办公地点和启动物资,县委、县政府为县残联及时划拨了新的办公场地,腾出平方米楼房作为“爱心超市”;在全县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捐赠活动,仅在三天时间里就收到衣物万件,捐款万元,为“爱心超市”的日后运行奠定了基础。

二是抓管理。安排了专职工作人员,建立了物品存储库房,配备了消毒设施,对收到的衣物进行清理、消毒、分类;制定了《募集与接收制度》、《仓储与保管制度》、《发放与领取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保证了“爱心超市”有效运转。

三是抓延伸。按照“分片服务,就近领取”的原则,在部分乡镇建立了“爱心分社”,更加方便社会捐赠和残疾人领取物品;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实行上门服务。

三年来,“爱心超市”共发放衣物万余件,发放特困救助款、慰问品总值近万元,为多名残疾人解决了实际困难。电视台、日报、青年报等多家媒体对我县“爱心超市”救济模式进行了报道,中残联领导来我县进行调研,对此也给予了高度评价。

篇(9)

一、总体情况

**镇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955户3715 人(其中深度贫困户45户81人),共安排结对帮扶干部453人。2016年脱贫271户1009人,2017年脱贫162户660人,2018年脱贫119户530人,2019年预脱贫306户1243人。有“十三五”贫困村3个,分别为大庄塅村、三千塅村、荣春村,大庄塅村2016年出列,三千塅村和荣春村于2017年出列。无深度贫困村。

二、工作开展情况

1、科学动态管理,完善档案资料。我镇年初组织各村开展镇村户的基础资料核实完善,重点核查955户贫困户基本信息、致贫原因、脱贫需求、帮扶措施、走访记录、帮扶成效等资料,确保数据信息全面、准确,及时更新明白卡和系统数据,确保各项数据同步到位。

2、认真组织脱贫攻坚“回头看”。一是紧紧围绕村退出、户脱贫标准,组织对全镇贫困户开展大排查,对全镇11个村,955户贫困户进行回头看,2019年排查出需要房屋维修改造的有40户,没有电视机的59户,没有卫生厕的54户,没有衣柜的72户,没有厨房的66户,庭院整改的154户,改路的191户,并结合危房改造、村庄整治、交通、新农村建设、户容户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镇扶贫工作站组织扶贫专干对955户贫困户进行电话访谈,5月16日完成了对全镇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情况的调查,5月17日我镇立即召开了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调度会,认真总结各村当前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间,落实整改任务。

3、认真排查五类人员建立台账。对全镇所有行政村“五类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共计605户1733人,其中住危房户24户57人,未纳入建档立卡的低保户、残疾人户、老人户445户1152人。对这些人员建立了台帐,完善了相关佐证材料。

4、积极推动十大工程的落实。

(1)产业发展扶贫工程。一是产业直补申报。在4月8日制定了2018至2020年产业扶贫工作规划,并于4月11日启动了申报工作,在4月15日前完善16年至18年贫困户直补台账工作,5月15日前已申报油茶6.2万、蚕桑2万、茶叶0.85万元、畜牧业102.5万元、农业0.7万元、小作坊3个。二是产业示范建设。目前我镇已申报16个基地,其中蚕桑基地7个,白莲基地1个,茶叶基地1个,油茶基地6个,蔬菜基地1个,目前16个基地已基本建成,16个已经建立了利益联接机制。农业农村局杨爱卿主任4月份已到16个基地进行核实和指导,大部分基地有建立了合作社章程和财务制度,签订了帮扶协议,各项材料基本完善,截至目前为止已有9个基地通过验收。

(2)易地扶贫搬迁工程。2019年的易地搬迁户14户,10户正在装修,4户准备装修;同步搬迁6户23人,1户正在装修,2户准备装修,3户未装修。同时为提升后续扶持水平,在大寨田易地搬迁安置点引进扶贫车间一个(服装厂),预计可落实30余人就业,确保搬迁安置后稳定脱贫。

(3)危房改造扶贫工程。今年全面开展危旧房摸底排查,以“维修加固”和“拆旧建新”两种方式积极稳妥推进贫困户危旧房改造。2019年已核查贫困户危房改造53户,非贫困户危房改造已核查155户,目前有43户贫困户已开工建设,4户竣工,确保在9月前完成2019年的危旧房改造任务并搬迁入住,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率达100%。

(4)就业扶贫工程。在村组设置了政策宣传栏,建档立卡户劳动力对就业扶贫政策的知晓率高,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79个,完成了安置任务;4月份对未外出务工的劳动力做好摸底登记工作,全镇共有贫困户劳动力1721人,其中在外务工的有539人,截至6月底2018年交通补贴已申报113人,目前正在开展2018年交通补贴补报和2019年申报工作;清水桥建立了扶贫车间,解决了8名贫困劳动力。今年农技已培训80人,就业介绍79人。

(5)基础设施扶贫工程。全镇共47个项目,其中45个已开工,竣工17个。

(6)健康扶贫工程。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执行报销政策,确保报销比例达到90%;不断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截至7月份已签约贫困户838户3338人,卫生院每季度组织人员进行家庭医生履约服务,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上门检查送药,对精神病患者进行随访。

(7)教育扶贫工程。一是开展信息核查工作。我镇共有在校学生993人,其中在外就读的学生有142人。4月15日前完成了春季县内贫困家庭学生信息摸查,确保县内就读的贫困学生资助资金及时到位;对县外的摸清底数和就读地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寄出了公函,截至7月底已寄出公函142份,收到回执联47份。二是加强控辍保学工作。4月份之前完成贫困户子女摸底工作,共有辍学11人。这些学生均已建立台账和签订控挫保学责任状,对于非身体原因辍学的加大了劝返力度,采取学校老师家访、帮扶人上户劝返等多种措施确保没有一名学生因贫困辍学。

(8)社会保障扶贫工程。一是严格低保动态管理,2019年一季度农村低保1079户1992人,十四类低保3人。二季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新增7户11人,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了14户33人。二是6月份起开展了2019年我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逐村逐户排查,新增137户158人,取消161户431人,重合率67%。三是开展未办证贫困户残疾人大排查,统计共105人,目前已上门为7户贫困户重度残疾人办理了残疾证。

(9)生态保护扶贫工程。安排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保洁员、光伏电站管理人等生态环境保护人员,让贫困人口从经济发展、生态保护中获取多重收益。

(10)村庄整治整体推进。一是新农村建设。拆除空心房、危旧房333栋,召开户主会200多场,“三清三拆”工作已进入攻坚扫尾阶段,已完成98%,改水、改厕、改房、改路、改沟、改塘、改环境等七改工作建设进展顺利,已完成60%,确保9月底全面完成。二是垃圾治理和村庄整治。垃圾治理和村庄整治有效结合,建立了垃圾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垃圾日常有人扫、有地方倒,户上门前有“三包”,形成人人讲卫生的好习惯。同时户容户貌改造已完成90%,提升了贫困户居住生活环境,改善了整体村容村貌。

三、下步打算

1.夯实扶贫基础。根据大排查问题台账,对照问题全面

整改,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重点瞄准住房、教育、医疗、饮水等基础环节,精准发力,全力攻坚,确保扶贫政策到村到户到人。

篇(10)

三、城乡医疗救助。各乡镇、社区、农场按要求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进行认真核查,完善相关手续,填写医疗救助审批表,于12月中旬前统一上报社救股。

四、重点优抚对象摸底调查。各乡镇、社区、农场要组织人员对重点优抚对象中的特困户进行调查。一是查看住房是否有危房,如有危房可结合现在的危房改造项目予以修缮,遇有特殊情况及时与优抚股联系沟通;二是查看是否能够安全过冬,如棉衣、棉被、取暖用煤等过冬物资是否齐全,确保优抚对象安全过冬;三是摸清自然减员情况,对自然减员人员要注明村名、姓名、年龄、优抚对象类别(如:伤残军人、“三属”、老复员军人、病退军人、两参人员等)随时报优抚股。

五、优抚对象信息录入。各乡镇要及时与信用社联系沟通,把享受优抚待遇的人员名单、帐号存入U盘,11月20日前将U盘报优抚股,以便及时发放第四季度优抚资金。

六、做好第四季度村务公开工作。各乡镇要组织人员,对公开阵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查漏补缺,该修的修、该换的换,确保公开栏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的公开内容,在2010年1月14日前进行公开,对不按要求公开的村要督促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公开率达到100%,公开档案要在2010年1月15日前报基层政权股。同时要做好2010年1月15日民主议政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敬老院安全防范。各乡镇敬老院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杜绝各类安全隐患,要加强管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加强对院民和工作人员的教育,确保院民能够安全越冬。

八、农村低保户身份证号码报送。各乡镇民政所要按照表格的填写要求,以第三季度低保金发放表顺序,在11月20日前将低保户身份证号码用电子版报送低保股。

九、新增农村低保户档案报送。要求档案填写要规范,乡、村两级都要加盖公章,同时有调查人员签字。在报送档案的同时,要附电子版,电子版顺序要与档案编号顺序一致。

十、五保人员审核。对享受五保待遇的人员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五保条件或自然减员的要及时进行清理,11月底前各乡镇将五保户人员名单报低保股。

十一、孤儿基本情况报送。各乡镇要按照上半年确定的孤儿,将孤儿的身份证号码、帐号、家庭住址于12月15日前报送低保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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