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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市政府和市局确定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针对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有效解决当前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二、主要任务
总的要求是: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局的工作部署,按照“全面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努力构建安全长效机制”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在巩固前阶段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突出问题,消除重大隐患,切实抓好措施落实,全面实现药品专项整治总体目标。
三、集中整治的工作分工、主要内容和突出问题
(一)药品生产环节
1、药品生产企业全部严格按照核准的生产工艺和处方组织生产。
2、加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培训和宣传力度,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全面完成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计划;继续开展上市后药品再评价工作。
3、进一步规范物料采购和药品质量检验,消除物料管理安全隐患,杜绝未按标准全检即放行出厂问题发生。
4、严格制剂管理,督导改善制剂配制条件,按照规定条件和工艺流程标准进行生产;禁止医院制剂未经批准对外销售。
(二)药品流通环节
1、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对挂靠经营、走票、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出租柜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率100%。
2、加大对涉嫌违法违规广告药品的质量监督力度;全面清除经营场所张贴、散发的违法药品广告;对夸大疗效、误导消费、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虚假药品广告,及时上报,并提请省级药品监管部门采取取消广告批准文号、暂停销售等强制措施;对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违法药品广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移交工商部门予以禁止并取缔。
3、对未经许可擅自变更注册地址和企业质量负责人等行为的查处率100%。
4、消除驻店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又不挂牌告知以及不持证上岗现象;直接接触药品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率100%。
5、强化药品分类管理,基本消除药品非药品混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内用药与外用药混放的现象,分区标志设置明显,警告语和忠告语标示醒目;生活区与药品经营区有效隔离,发送设备设施和卫生环境。进一步加强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兴奋剂的监管。
(三)药品使用和医疗器械环节
1、认真贯彻《省药品使用条例》和《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的监管,加大中药饮片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抽验力度,对使用假劣中药饮片和过期药品的行为查处率100%。
2、指导管理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规范处方行为。
3、加强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的网络建设。
4、监督检查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规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原材的采购、生产过程、出厂检验等记录,完成国家、省、市重点监管企业、发生不良事件企业和被举报有违规行为的企业质量体系现场检查工作。
5、加强监管,严格查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产品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或一证多用等问题,依法规范擅自改变经营条件(如仓库面积、经营面积验收前与验收后不一致)等问题。
6、严格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加强进货、采购单位法定资质监督检查,规范采购记录。
(四)督查宣传工作
1、基本原则
(1)明确主体,分级负责的原则。把局党组工作部署落实和具体市场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自觉主动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督导工作不能影响、干预各检查且专项整治以外的工作。
(2)突出重点,重在推动的原则。依据方案要求,积极开展督导调研,确定被督导区域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重点环节、重点单位,强化督导,有的放矢的开展工作,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
(3)客观公正,务求实效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和监管相对人进行督导,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所督导区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具体的效果,保证督导工作取得实效。
(4)科学规范,依法工作的原则。遵循督导工作的规律,科学规范地开展督导工作,对涉及法律法规的工作内容,严格依法开展工作,保证督导工作在法律法规确定的范围内进行。
2、主要内容
依据市局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方案提出的目标和第三阶段专项整治标准作为督导的主要内容,同时负责专项整治的信息报送工作。
3、工作程序
(1)制定督导工作计划并开展工和。
(2)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并督促进行整改。
(3)对需要整改问题较多的单位,组织进行复查。
(4)依据中检查组专项整治计划落实情况和整治的实际效果,对专项整治工作作出评估。
(5)根据督导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请示局领导后,在局有关会议上进行通报。
4、工作方式
(1)听取被督导检查组的专项整治情况汇报。
(2)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
(3)对检查的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和医疗器械企业,按照10%、50%、3%、10%的比例随机抽查。
(4)发现问题较多并督促进行限期整改的检查组,整改后要进行复查。
(5)召开由有关方面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他们对督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实行公开检查与明查暗访的方式,采取督导与调研、督导与了解相结合。
5、工作制度
(1)责任制度。专项整治督导工作在明确任务、职责的同时,建立督导责任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承担责任。
(2)报告制度。将所督导范围内的专项整治情况实行天天报告制度。如遇重大特殊情况和问题,应随时报告。在督导工作结束时,对所督导的情况进行总结,写出书面的评估报告。对在督导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向上级报送。
(3)反馈制度。每天向督导对象反馈在专项整治工作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四、时间方法步骤
(一)11月16日前为集中整治自查整改阶段
根据第三阶段集中整治的主要内容和突出问题,按照市局有关处室制定的统一整改和验收标准,由监管科通知行政相对人进行自查整改,同时,对我局自身监管工作也要进行整改。借鉴“迎检”期间的经验,组织督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作出评价。
11月17日至30日为重点整改阶段
积极参与市100个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单位的选树工作,并开展创建示范街等活动。
(二)在巩固前阶段对城区珠海路、珠山路、人民路三条主要干道重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查找不足,继续扩大整治覆盖面,对问题多、隐患大的涉药单位实行重点检查、重点整治,对检查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接受业务指导。对前阶段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本阶段仍不改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专项整治活动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责任科室主要责任制,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不能切实加以解决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行为的,要严肃处理。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各责任科室要加大整改力度,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狠抓责任目标落实,做到“三个到位”,即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违法必惩、立案必办、漏洞必堵;监督检查到位,要重心下移,深入一线;工作衔接到位,各项工作做到无缝衔接,不留盲区。
一、高度重视
自行动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认真部署涉枪涉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成立以党组成员、副局长、交战办主任薛威为组长,交通派出所所长刘汉林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为成员的涉枪涉爆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订《永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每阶段的活动安排,确定了检查的主要内容,确保了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宣传迅速
为使邮政、快递企业及货运物流行业充分认识到涉枪涉爆隐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我局通过“3.15诚信”、“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微信公众号、微信联络群等阵地宣传,积极动员宣传,普及寄递渠道非法枪爆物品知识,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提升了全行业抵制非法枪爆物品意识。特别是联合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开展了道路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培训,进一步增强了企业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目前,我局已组织培训企业安全员、联络员、投递员500余人,并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彩页5000余份、组织企业和车站悬挂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内容宣传条幅300余条,张贴安全通告200余张,在全市500余辆出租车上张贴涉枪涉爆宣传内容,在交通运输领域形成较好的舆论氛围,有效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良好的打击氛围。
三、执法有力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组织、抽派执法人员,分片分区深入寄递企业分拨中心、营业网点开展密集式、货运物流等容易滋生枪爆违法犯罪重点区域进行全方位排查。通过现场查看、调取监控、查阅台账资料、询问了解等方式,对全市邮政公司、中通、等多家营业网点、分拨中心和货运物流运输行业进行了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了寄递安全三项制度落实、安全监控设施运行、安检机操作使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应急制度执行、安全宣传培训和员工队伍稳定等情况。通过检查,各寄递企业能够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安全检查及保障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进行了整改。与此同时,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及“双十一”、“双十二”物流高峰期,积极会同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以主要领导带队查、职能部门联合查、行业科室突击查、安委会督导查的工作模式,“地毯式”开展了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检查1280人次。
四、联合督导显成效
为进一步落实寄递渠道涉枪涉爆专项整治工作,我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联合交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执法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交由交通执法部门依法处理。9月份,商丘市公安局、交通局、邮政管理局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赴我市检查指导寄递渠道涉枪涉爆隐患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对我局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所采取的工作措施和具体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五、2019年工作计划
以省“811”新三年行动有关要求为指针,以“规范整顿、清理取缔、标本兼治”为工作方针,确保规范整顿和清理取缔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彻底改变“三废银”冶炼的无序状况和较为严重的环境影响,促进“三废银”冶炼行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政治专项行动,规范全镇“三废银”冶炼加工单位经营行为,全面清理取缔非法冶炼,引导散户无序冶炼向工业集聚区加工企业积聚加工冶炼,促进“三废银”行业走上有序的成业道路,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修复区域生态环境。
三、整治时间及范围
专项整治时间为2012年3月1日—2012年8月10日。本次专项行动对没有通过环保审批或原已审批但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三废银”回收加工店和企业进行整治,并督促帮助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加快项目竣工验收。
四、实施方法和步骤
整个专项行动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3月至2012年4月)
1、成立“三废银”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全镇冶炼户动员会;
2、开展辖区内“三废银”的排查摸底工作,明确各冶炼点清理目标、要求;
3、制定相关宣传手册和标语并发放到各冶炼点,营造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5月至2012年6月)
此阶段非为自查自纠阶段和集中清理整治阶段
1、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5月1日—5月31日)
(1)各清理取缔对象要按照要求自觉对“三废银”冶炼点进行妥善处置、清理,对乱搭建的建(购)筑物进行自觉拆除;
(2)镇机关将对辖区内的“三废银”冶炼户进行取缔督查、抓典型,并通过工商、税务、国土、环保、建设、水利、公安等职能部门进行查处,实行综合执法。
2、集中清理取缔阶段(2012年6月1日—6月30日)
(1)对于自查自纠不彻底的冶炼户和心存侥幸、拒不配合的冶炼户,镇机关将组织力量进行强制清理整治;
(2)镇机关在专项行动工作期间将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村要集中力量参与清理取缔行动;
(3)对一些阻挠、破坏专项行动的反面典型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三)考评验收阶段(2012年7月1日—7月31日)
在镇机关对各冶炼点考评验收的基础上,县级部门将进行最后的考评验收。
(四)长效巩固阶段(2012年8月以后)
总结工作经验,制订落实长效目标管理制,坚决杜绝“三废银”冶炼死灰复燃。
五、工作要求
街道将严格按照__市综治办、禁毒办《关于对吸毒人员问题突出地区开展分级挂牌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督导组的督导帮扶下,对照《__市吸毒人员问题突出地区挂牌整治工作考评验收标准》,从组织保障、职责分工、工作措施、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方面从严从实进行为期一年的重点整治,力争期满摘牌。
(一)落实领导责任。街道党工委担负挂牌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办事处负主要责任,全面统领街道挂牌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禁毒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将禁毒工作纳入街道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挂牌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禁毒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以街道主任王茂盛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__、纪工委书记__、派出所所长__任副组长;禁毒民警、专职禁毒社工等相关人员;党政办、财政所、综治办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__街道禁毒工作市级挂牌整治工作小组。细化小组成员工作职责,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各社区也高度重视,将禁毒工作市级挂牌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建立相应领导机制,研究部署、狠抓落实。大力推动辖区中小学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积极参与,配合做好禁毒工作的宣传、动员和开展市级挂牌整治工作。
(一)街道禁毒委工作职责。一是将禁毒挂牌整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好抓实,持续加大对专项整治的人、财、物的支持力度,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二是积极协调派出所、社区等相关单位;财政所、党政办等相关部门,共同推动挂牌整治工作开展;三是加强督导和检查,通过定期不定期督导,听取汇报、查看台帐、走访抽查,查找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挂牌整治工作开展,取得实效。
(二)__派出所工作职责。一是加强吸毒人员管控。指导帮助社区、禁毒专职社工对吸毒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确保排查率90%以上;对进入办案场所的犯罪人员、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进行尿检,并保留上报尿检报告等相关材料;对吸毒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规定将吸毒人员列入重点人员管理;指导帮助工作站、社区工作,确保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80%以上,报到率90%以上。二是落实强戒出所人员管控衔接制度。建立强制隔离出所衔接工作规范,落实强制隔离戒毒出所四类人员转社区康复衔接工作,确保强制隔离戒毒出所未满三年管控率达60%以上。三是加大对本辖区户籍、非本辖区户籍吸毒人员查获力度,并将相关资料进行整理上报。
(三)社区工作职责。一是配合段警、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开展吸毒人员见面排查工作、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强戒出所人员管控衔接工作。二是对本辖区内在册吸毒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每个月至少开展一次禁毒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场所等“五进”活动。四是完成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交代的其他任务。
(四)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__街道禁毒工作市级挂牌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进行落实,配合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开展好此次挂牌整治工作。
(一)工作保障
1、专题研究部署。街道每季度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听取整治工作小
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街道检查组围绕各项管控执行率,以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对吸毒人员见面、尿检、帮教等关键环节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再部署、再落实。2、成立整治领导小组。街道9月底成立以街道主任为组长的__街道吸毒人员问题突出地区挂牌整治工作小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社区和派出所的责任分工。
3、专项整治经费。街道财政所将挂牌整治工作经费列入本年度财政预算,并做到专款专用,保留相关财务凭据并形成《__街道吸毒人员问题突出地区挂牌整治工作经费记录簿》。
(二)吸毒人员排查工作
1、落实见面制度。吸毒人员排查工作采取与吸毒人员本人见面的方法,由__派出所负责指导帮助社区、专职社工对辖区吸毒人员进行逐一见面排查,进行尿检,并在检查表中捺按指纹、签字,实现见面排查率达90%以上。
2、贯彻“逢嫌必检”原则。__派出所对进入办案场所的违法犯罪人员全部进行尿检,每月汇总尿检相关资料形成《__辖区进入办案场所登记簿》。
3、熟知在册吸毒人员情况。社区禁毒康复工作站、社区在派出所的指导帮助下,将辖区内在册吸毒人员严格按照在册吸毒人员、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参加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在押吸毒人员等进行分类成册并实时更新。禁毒专职社工要对在册吸毒人员底数清、情况明。
4、加强重点人员管理。__派出所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列入重点人员管理,已进入监管场所或戒毒已满3年的吸毒人员要及时解除重点人员管理。
(三)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1、夯实工作基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大力推进禁毒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街道党政办牵头,各部门共同参与,按照规定成立工作站。禁毒专职社工在日常工作务必一方面确保工作站的电脑、电话、文件柜、档案盒、传真机等办公设备配备完整、正常运行,办公场所有序、整洁、美观;一方面确保《福建省吸毒人员戒毒康复信息管理系统》正常使用。二是积极培养优秀禁毒专职社工。在上级部门指导下,按照规定从绩效考核、业务培训、工资待遇等方面入手,确保街道禁毒专职社工业务素质强,责任心强。
2、规范人员档案。按照《福建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手册》的要求,规范、齐全建立工作档案;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制定工作计划、逐个成立“五位一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
3、加强系统信息维护。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将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帮教尿检、就业安置、救助服务等信息录入《福建省吸毒人员戒毒康复信息管理系统》,吸毒人员参加社区戒毒康复期满,按规定及时解除。
4、执行率、报到率、就业安置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社区在派出所指导帮助下,务必确保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80%以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报到率90%以上;阿片类吸毒人员就业安置率90%以上。
(四)强戒出所人员管控衔接工作
派出所要建立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衔接工作规范并造册建档,落实强制隔离戒毒出所四类人员转社区康复衔接工作并造册建档;确保强制隔离戒毒出所未满3年管控率高于60%。
(五)宣传教育工作
加大经费、人员投入,充分利用和大力创新各种宣传形式和宣传载体。社区每个月至少开展一次禁毒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场所等“五进”活动,并将活动信息、简报在规定时间内刊登至鼓楼区政务网。社区戒毒康复站适时组织开展禁毒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禁毒工作社会氛围,并将活动信息、简报刊登至鼓楼区政务网。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9月-2015年10月)
根据文件精神,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各项具体工作措施,召开禁毒挂牌整治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迅速掀起禁毒挂牌整治行动。
(二)整治攻坚阶段(2015年11月-2016年5月)
切实落实和强化吸毒人员见面排查和管控等措施,强力开展宣传发动攻坚战、排查管控攻坚战、部署开展挂牌整治工作,实现群众全面发动、排查全面开展、管控全面落实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全面推进。做到管控防范体系全面建立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报到率全面提升。
(三)整改巩固阶段(2016年6月-2016年7月)
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再摸排、再研判,深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提升挂牌整治工作水平,巩固整治成效。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6年8月)
由街道禁毒委和纪工委抽调人员组成考核验收组,对此次禁毒挂牌整治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模拟验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以充分准备迎接上级检查。
(一)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我街道将坚决贯彻在会见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市区等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坚决将禁毒整治专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清醒认识当前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对社会治安的危害性,意识到只有扎实开展挂牌整治工作才能把利国利民的禁毒工作做好做实。
(二)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细化、明确各责任单位、各部门、个人的禁毒职责。层层签订挂牌整治工作责任书,健全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社区的禁毒工作职责。辖区派出所要制订落实整治方案和明确社区段警包干责任。二是强化工作考核奖惩,严格责任追究。将禁毒挂牌整治工作绩效列入今年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相关部门、个人在禁毒重点整治专项工作中的表现开展考核奖惩。
(三)确保措施到位。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决定,全面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督监测工作,切实解决我市食品卫生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大力开展食品卫生许可、集体食堂、餐饮业及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有效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促进和谐新*的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卫生系统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市卫生局成立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简任昌副局长任组长,市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领导、部署和督导全市卫生系统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研究解决综合整治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卫生局食品综治办”),设在市卫生局防保科。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各相关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统计和汇总综合整治工作相关信息,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全市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各镇(街)医院要成立相应的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辖区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二、工作重点和安排
(一)食品卫生许可专项整治
1、整治重点:根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结合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发放审核和监督,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本着“谁发证、谁清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全市食品卫生许可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要求的单位依法予以清理。
2、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在6月底前,对已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按照食品卫生法规、相应卫生标准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通知》(东卫[*]37号)的要求进行逐一清理审核。未达到卫生许可准入条件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准入条件的或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对没有按规定发放的或超出法定职权范围进行审批的要依法撤销其卫生许可证;对超过有效期限和因单位注册变更等原因致使食品卫生许可证失效的要及时注销或收回。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清理并收回不符合发证条件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有关卫生许可证废止情况。对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要做好许可资料整理、归档和保存工作,必须建立一户一档,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2)对申办新证或换发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现场审查,按照我局制定《卫生行政许可需提交及保存资料目录》进行资料审核和保存归档,严把发证关。
(3)市卫生监督所要做好全市新版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启用工作,协助各镇(街)解决新旧食品卫生许可证更换的过渡衔接问题。
3、工作目标:完善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和监管工作、建立卫生许可资料一户一档,规范卫生许可档案管理。通过整治,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使学校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95%以上,餐饮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70%以上。
(二)集体食堂专项整治
1、整治重点:以控制食物中毒为重点,加强对集体食堂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件责任追究制度,有效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具体要求
(1)各镇(街)医院要在10月底前,组织卫生监督员对辖区内的集体食堂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是尚未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集体食堂,督促建立健全相关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按《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要求完善卫生设施,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符合发证条件的,按规定发证并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不符合发证要求的,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故意阻挠执法的,要从严从重实施行政处罚。各镇(街)医院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报告集体食堂整治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争取政府的支持,会同经贸、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联合行动,提高工作效率。
(2)在秋季学校开学前后,各镇(街)医院要组织力量对学校食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了食品安全责任制、集体食堂的加工经营环境和设施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堂承包(经营)方是否建立了食品和食品原料索证登记管理制度及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体检证明等,对未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学校食堂,必须予以取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主动通报同级教育部门,共同促进学校食堂的监管工作。
3、工作目标:学校和企业集体食堂监管覆盖率分别达100%和80%;集体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0%。
(三)餐饮业专项整治
1、整治重点: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以检查食用油、肉类、食盐等食品原料为重点开展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集中整治。
2、具体要求
检查餐饮单位是否建立进货索证、验货登记管理制度,重点检查餐饮单位是否采购具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的肉品,是否有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索取食用油、食盐等食品原料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或其它有效票据,有否做到入库前验收、出入库时登记、作好记录。严肃查处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10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餐饮单位食用油、肉类、食盐等食品原料的监督检查。
3、工作目标:经过整治,对食用油、肉类、食盐等食品原料建立进货索证、验货登记管理制度的餐饮单位达70%以上,逐步建立餐饮业食品原料索证登记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1、整治重点:规范餐饮单位、商场、超市及熟食摊档自制食品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及时发现并查处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2、具体要求
以五一、国庆等节假日为重点时段,开展对餐饮单位、商场、超市及熟食摊档自制食品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有否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有否将非食品添加剂当作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相关标准及管理办法的,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3、工作目标: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
(五)加强卫生监测工作
1、工作内容: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卫生监测工作,重点加强餐饮单位食品、调味品、饮用水等卫生监测,积极扩大卫生监测覆盖面。对监测不合格的单位要及时进行跟踪,依法进行处理。同时,提高食品卫生监测工作透明度,定期公布食品卫生监测结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食品消费环节的卫生监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和评价工作,及时将食品卫生监测结果报卫生局食品综治办。
2、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我市食品消费环节食品卫生监测系统;调查食品污染物的本底情况,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进行预测、预报;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提高食品卫生质量。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年4月)
制定全市卫生系统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步骤和要求,召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整治工作。各镇(街)结合各自职能,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明确人员职责,并将整治工作方案及人员分工情况〔见附件1〕上报卫生局食品安全整治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5月一10月)
各相关单位按照既定的专项整治方案,采取各项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其中6月底前须完成食品卫生许可专项整治,10月底须完成集体食堂专项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查漏补缺阶段(*年11月)
各相关单位对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照本方案工作目标查漏补缺,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整治,进一步巩固综合整治工作成效。
(四)总结评价阶段(*年12月)
*年12月20日前,各镇(街)医院将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书面总结报卫生局食品综治办,由卫生局食品综治办汇总后于12月30日前上报市卫生局食品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12月30日前将食品卫生监测工作总结报卫生局食品综治办。市卫生局食品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于12月下旬组织对各相关单位的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食品专项整治,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为民意识,自觉把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抓,相关责任要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认真对照各项工作目标,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大监管力度,树立执法权威。各地要把专项整治工作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树立卫生监督执法权威,符合移送公安司法条件的,要坚决向公安部门移送,追究违法行为刑事责任,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
、工作进度情况
一是完成了两个试点村的整治任务。根据镇政府的安排,将隔坑村和半仙山村作为我镇整治旧村工作的试点村。在一年多时间的整治工作当中,山头村共投入资金270多万元,组织人员对村内的淤泥、垃圾、杂物等进行了集中清理;村道巷道全部硬底化;村内明渠全部改为暗渠;在村内的闲置地上加建了围墙;加强了对村内古树的保护,在古树周围建起了花坛,并在树旁立碑介绍古树的年份、品种等内容;制定了对古建筑群的保护方案,并对其周边环境进行了集中清理,使古建筑群同门前的水塘和前面的荷花池构成了一处既有文化底蕴、又具观赏价值的特色景观区。坑尾村共投入整治资金130多万元,村道巷道基本实现硬底化;进一步改善了村内的排水系统;对道路两旁、门前房后乱摆放的杂物、垃圾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拆除了影响观瞻的乱搭建物;在闲置地上搭建了围墙,并进行了一定的绿化;加强了对古树的保护,清除了古树周边乱堆放的杂物、垃圾等。两个试点村通过以上整治,使村容村貌得到很大改观,基本完成了整治任务,并于10月29日顺利完成了市整治旧村办的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结果已通过公示,尚未正式下文确认。
二是组织开展了第二批4个村的整治工作。按照镇整治办编排的工作计划,涌甲等4个村属于今年的整治旧村工作范围,上述4个村在我办的指导督促下,先后开展了整治旧村工作,其中**村整治动作较大,村内实现了道路硬底化、明渠暗渠化和街巷洁净化,已经可以达到市整治办的验收要求;**村、**村有一定的整治效果,但尚需进一步将整治工作做细致;**村整治旧村工作比较滞后。
三是有其他部分村也已开展了旧村整治。**等村结合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和创建国家卫生镇活动,对村内局部旧村进行了整治,整治侧重点为道路硬底化、明渠改暗渠和平整泥土裸露的路面,但旧村内堆放杂物的现象普遍存在。
二、所取得的工作经验
通过一年多时间的整治,部分村环境卫生状况明显好转,村民得到了实惠,住得舒服满意。为了全面推进我镇整治旧村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拥有一个优质的人居环境,我们对前期整治旧村工作认真进行了总结分析,积累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经验向全镇推广。
一是从道路硬底化入手,完善基础设施。有条件的村可以将村道巷道逐渐硬底化,便于清扫保洁;条件暂不成熟的村可以先将村道巷道平整化,并铺上石粉,覆盖裸露的泥土。
二是从明渠改暗渠入手,防止污水横流和蚊虫滋生。明渠改暗渠是一项花小钱、办大事的工程,是整治旧村的重要工作内之一,石涌、隔坑、山厦、新四等村在这方面已有了成功的经验,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从清理闲置地入手,防范卫生死角。闲置地普遍杂草众生,经常被堆放垃圾余泥,对镇容镇貌影响较大。因此,要对闲置地进行重点清理,清除杂草,并在临街位置砌上围墙。
四是从清理卫生死角入手,确保环境洁净。要大力组织干部群众对全村范围内的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清理,切实消除卫生死角和脏乱差现象。
五是从清理乱堆放入手,保持村容整齐。由于农村传统的习惯,村民经常喜欢将木柴、砖头、杂物等堆放在门前屋后,使村容村貌凌乱不堪。要耐心细致地向村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村民自觉清理门前屋后堆放的杂物,对坚决不愿意清理的,要采取一定的强制清理措施,保持村道巷道畅通整齐。
六是从保护文化古迹入手,使历史文化传统得到较好继承。对村内的古树、古建筑物等文化古迹进行科学合理的修缮保护,保障历史文化遗产能够得到源远流长地发展。
七是从打造亮点入手,增添本村魅力。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地利用一些闲置地、边角地,建设景点,打造亮点,既可以给村民群众提供休闲娱乐的方便,又可以美化村容环境。
三、存在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的不平衡性。部分村对整治旧村比较重视,开展工作的力度较大,效果也较好;但还有一部分村不重视整治旧村工作,对镇整治办的检查督导落实不力,导致村内环境卫生状况没有根本好转,达不到市的整治标准和要求。
二是宣传发动工作力度不够。不少村民对整治旧村的重要意义认识仍然缺位,支持、配合和参与整治旧村工作的积极性不高,给整治工作增添了一定难度。
三是部分村整治资金不到位。部分村在整治旧村工作中投入的资金非常有限,严重制约了整治工作进度。这既与资金困难的客观原因有关,又与部分村主要领导没有拍板落实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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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2009年整治旧村工作总结
自去年6月整治旧村工作铺开后,我镇成立了整治旧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建设办,制定了《**镇整治旧村工作实施方案》。我办在市整治旧村办的指导和镇委、镇政府的部署下,扎实开展整治旧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按时完成了整治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共2页,当前第1页1
一、工作进度情况
一是完成了两个试点村的整治任务。根据镇政府的安排,将隔坑村和半仙山村作为我镇整治旧村工作的试点村。在一年多时间的整治工作当中,山头村共投入资金270多万元,组织人员对村内的淤泥、垃圾、杂物等进行了集中清理;村道巷道全部硬底化;村内明渠全部改为暗渠;在村内的闲置地上加建了围墙;加强了对村内古树的保护,在古树周围建起了花坛,并在树旁立碑介绍古树的年份、品种等内容;制定了对古建筑群的保护方案,并对其周边环境进行了集中清理,使古建筑群同门前的水塘和前面的荷花池构成了一处既有文化底蕴、又具观赏价值的特色景观区。坑尾村共投入整治资金130多万元,村道巷道基本实现硬底化;进一步改善了村内的排水系统;对道路两旁、门前房后乱摆放的杂物、垃圾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拆除了影响观瞻的乱搭建物;在闲置地上搭建了围墙,并进行了一定的绿化;加强了对古树的保护,清除了古树周边乱堆放的杂物、垃圾等。两个试点村通过以上整治,使村容村貌得到很大改观,基本完成了整治任务,并于
10月29日顺利完成了市整治旧村办的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结果已通过公示,尚未正式下文确认。
二是组织开展了第二批4个村的整治工作。按照镇整治办编排的工作计划,涌甲等4个村属于今年的整治旧村工作范围,上述4个村在我办的指导督促下,先后开展了整治旧村工作,其中**村整治动作较大,村内实现了道路硬底化、明渠暗渠化和街巷洁净化,已经可以达到市整治办的验收要求;**村、**村有一定的整治效果,但尚需进一步将整治工作做细致;**村整治旧村工作比较滞后。
三是有其他部分村也已开展了旧村整治。**等村结合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和创建国家卫生镇活动,对村内局部旧村进行了整治,整治侧重点为道路硬底化、明渠改暗渠和平整泥土裸露的路面,但旧村内堆放杂物的现象普遍存在。
二、所取得的工作经验
通过一年多时间的整治,部分村环境卫生状况明显好转,村民得到了实惠,住得舒服满意。为了全面推进我镇整治旧村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拥有一个优质的人居环境,我们对前期整治旧村工作认真进行了总结分析,积累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经验向全镇推广。
一是从道路硬底化入手,完善基础设施。有条件的村可以将村道巷道逐渐硬底化,便于清扫保洁;条件暂不成熟的村可以先将村道巷道平整化,并铺上石粉,覆盖裸露的泥土。
二是从明渠改暗渠入手,防止污水横流和蚊虫滋生。明渠改暗渠是一项花小钱、办大事的工程,是整治旧村的重要工作内之一,石涌、隔坑、山厦、新四等村在这方面已有了成功的经验,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从清理闲置地入手,防范卫生死角。闲置地普遍杂草众生,经常被堆放垃圾余泥,对镇容镇貌影响较大。因此,要对闲置地进行重点清理,清除杂草,并在临街位置砌上围墙。
四是从清理卫生死角入手,确保环境洁净。要大力组织干部群众对全村范围内的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清理,切实消除卫生死角和脏乱差现象。
五是从清理乱堆放入手,保持村容整齐。由于农村传统的习惯,村民经常喜欢将木柴、砖头、杂物等堆放在门前屋后,使村容村貌凌乱不堪。要耐心细致地向村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村民自觉清理门前屋后堆放的杂物,对坚决不愿意清理的,要采取一定的强制清理措施,保持村道巷道畅通整齐。
六是从保护文化古迹入手,使历史文化传统得到较好继承。对村内的古树、古建筑物等文化古迹进行科学合理的修缮保护,保障历史文化遗产能够得到源远流长地发展。
七是从打造亮点入手,增添本村魅力。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地利用一些闲置地、边角地,建设景点,打造亮点,既可以给村民群众提供休闲娱乐的方便,又可以美化村容环境。
三、存在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的不平衡性。部分村对整治旧村比较重视,开展工作的力度较大,效果也较好;但还有一部分村不重视整治旧村工作,对镇整治办的检查督导落实不力,导致村内环境卫生状况没有根本好转,达不到市的整治标准和要求。
二是宣传发动工作力度不够。不少村民对整治旧村的重要意义认识仍然缺位,支持、配合和参与整治旧村工作的积极性不高,给整治工作增添了一定难度。
三是部分村整治资金不到位。部分村在整治旧村工作中投入的资金非常有限,严重制约了整治工作进度。这既与资金困难的客观原因有关,又与部分村主要领导没有拍板落实整
治资金的主观原因有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坚持“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禁毒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建经济强市、创文化名城”这一主题,以深化和推进创建“无毒害社区”活动为主线,以营造健康、高尚、文明的社会治安环境,保障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立足点,全面落实以“禁吸、禁种、禁贩、禁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禁毒工作任务,并将各项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分解到基层,为实现“无毒害社区”打下扎实的基础。现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特制订2006年禁毒工作计划。
二.组织建设
创“无毒害社区”活动在三合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三合村综治委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及时调整、充实创建活动小组成员。要把创“无毒社区”活动纳入创文明村寨活动中,努力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楚。
三、工作目标
(一)及时查明、依法收戒吸毒人员,戒毒出所人员一律落实社会帮教,新滋生吸毒人员年增幅逐年降低,吸毒人员三年脱毒率逐年提高,三年内达到戒断数高于新增数。
(二)年度破获涉毒犯罪案件数、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数和缴获数增幅高于实有吸毒人员增长比率。
(三)禁毒宣传教育全面普及,禁毒知识家喻户晓,地区禁毒氛围浓厚。
(四)创建“无毒害社区”活动规范、深入开展,覆盖面达到100%。
(五)歌舞娱乐场所防毒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防毒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苯丙胺类等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六)禁毒工作组织健全、措施有力、责任落实、保障到位,禁毒长效机制形成并不断完善。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毒情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对吸毒人员的排查。组织村民组、、学校排查,及时发现暂住人口、辖区单位、学校中的新增吸毒人员;积极鼓励群众举报,公开举报电话,街道、学校都要建立举报接待制度,对群众的举报应立即核实,对举报有功者实行奖励。
2、对涉毒场所的排查。结合日常治安管理,对酒吧、歌舞娱乐等休闲场所进行毒情排查;发挥基层群众组织优势,负责在辖区内,对易涉毒、易染毒高危人群经常聚集或相对集中居住地的排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
(二)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营造全民禁毒氛围。
按照“经常性、广泛性、多样性、针对性”的教育方针开展禁毒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居民群众识毒防毒的能力,牢固树立拒毒反毒的禁毒意识。
1、在内容上要重点加强对危害、禁毒法律法规、大要案例、戒毒成功与失败的正反面典型及禁毒斗争中涌现的先进典型等方面的宣传;
2、在形式上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尤其是青年人喜欢的宣传界面,广泛借助各类宣传媒体,依靠我村群众和我村资源,利用禁毒宣传画廊的阵地,扩大禁毒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3、在对象上要重点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预防教育,重点加强对社会闲散人员、外来外出务工人员、娱乐场所从业及娱乐人员等易涉毒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
4、在时间安排上既要在每年“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形成禁毒宣传的,又要开展常年不断、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全社会禁毒氛围。
(三)健全机构,落实保障
村委要进一步健全充实禁毒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和实施禁毒工作的职责。主动与派出所联系,要大力加强禁毒专业队伍建设,有效履行禁毒工作的职责。完善充实禁毒工作领导小组,依托群众,发挥资源,积极搞好禁毒整治工作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核
一:培训目的
为落实省农委《省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政治业务综合素质,为实现“两个努力确保”和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培训对象及目标
1: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15人)
2:区域畜牧兽医站全体人员(28人)
3:监督分所全体检疫员(75人)
通过培训打造一支“业务熟、素质高”的畜牧兽医综合执法队伍。检疫技能精湛,素质一流的动物协检员队伍。
三:培训整体安排
1:本次培训定于4月9日至10日
2:本次培训分为军训(1)天、集中讲授(1天)两阶段
四:培训课程
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主持人授课老师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计划范本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事实求是的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培训,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全县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要求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集中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强化提高企业责任人的生产质量意识,严厉打击禁用物资添加、私屠滥宰、病死畜禽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以人为本总体思路,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兽药、饲料经营、使用等环节监管力度,不定期检查养殖场用药记录,并随机抽查兽药残留的监督抽检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溯源查处,各区域兽医站及动物监督分所人员要提高责任意识,明确监管职责,全力推进监管工作,对出检动物实施检疫,对染疫或病死动物要严格现场监管,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把畜禽产品产地检疫和市场准入,全面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可靠。
三、整治任务
(一)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各区域畜牧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宰后检疫关,派驻检疫人员要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防病害肉上市,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监督其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二)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质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
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进一步增强动物免疫监督、疫情监测工作
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继续做好加强动物免疫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散养户疫苗免疫注射督查工作,强化免疫密度,并组织人员不定期抽查全县范围内动物抗体免疫、台帐建立、耳标加挂、消毒等工作,确保动物免疫率达到100%,抗体免疫率达到85%以上。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要严格监测动物疫情,做好动物疫情评估和预警预报,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工作要求
县畜牧兽医局根据畜禽质量安全要求,局领导对全县辖区内畜禽生产和市场监管整治进行部署落实指导,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要层层把关,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与兄弟单位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效应,进一步遏制不法行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各级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
五、整治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
召开全县畜禽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动员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和各部门职责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0月)
1、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动物免疫计划,强化免疫抗体检测工作。
2、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整顿兽药饲料市场、畜产品市场、定点屠宰、规模养殖场、运输等环节整治监管工作。
3、继续落实抓好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管统计上报及补助工作。
4、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宣传教育活动,重大节假日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宣传活动,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乡镇集市,现场发放宣传纸、咨询等形式,并采取悬挂横幅,开办食品宣传栏、出动宣传车及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一系列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来提升群众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5、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抽查检测工作,确保检验检测达到100%。对经营假劣产品和违禁产品等违法行为,查处一起及时公布曝光。
6、加强督导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2月)
六、强化纪律,责任追究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履行辖区内各项监管工作,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监管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计划范本三
为切实做好2020年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及任务,按照省、市、县工作会议要求,我股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职责拟定2020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强化规范执法监督
抓好执法队伍建设,2020年将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提高人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让每位同志在执法工作岗位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并做到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按章办事,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强规范执法人员岗位职能职责,全面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监督工作,完成拟定的全年工作任务。
二、市场监督
按照动物卫生监督赋予的职能职责及年初县“放心肉”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实施要求,继续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市场整治工作。从源头抓起,重点整治私屠滥宰、病害肉上市、无证无章白皮肉上市,监督做好无害化处置工作,严格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并加大执法力度做好案件查处工作,清理整顿市场秩序,规范行业行为,为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县打下坚实基础。
三、规模养殖场监管
1、全面加大规模养殖场监管工作,2020年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法人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全县规模养殖户认知国家的所赋予法律、法规所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职责,约束规范行业行为,逐步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
2、加强规模养殖场违禁物质“瘦肉精”抽查检测工作增加频次,做到不漏检测,确保不留死角,确保全年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3、全面加强规模养殖场台账登记、耳标加挂、产地检疫、强制免疫、无害化处置、动物防疫合格证办理等监督检查工作,在执法中发现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办事从严查处。
4、加大对规模养殖场宣传力度,发放宣传纸,张贴给规模养殖场的一封信,通过电视、新闻媒体等使广大养殖户合法经营,健康发展畜牧业使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
四、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在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强化责任、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依法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严重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
五、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1-2月)
召开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会议部署开展近期执法工作。
2、集中执法人员培训(3月)
组织开展全县执法人员培训增强执法队伍建设。并部署落实全年工作计划,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3、集中开展规模养殖(户)培训(4月)
组织开展对规模养殖场大户法律、法规及技术指导培训工作,通过指导培训使每位养殖户依法养殖,确保养殖风险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4、组织开展市场大检查工作(5-6月)
重点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市场大检查工作,全面整顿及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实施。
5、集中开展夏季执法监督整顿工作(7-8月)
高温季节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夏季病害肉、冷库、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督执法工作。
6、做好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9-10月)
重点做好“中秋、十一”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大检查工作,确保节日期间肉品消费安全。
7、验收总结阶段(11-12月)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计划范本四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实事求是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宣传、培训、整治工作,通过进一步强化监督,确保全县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集中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强化提高企业责任人的生产质量意识,严厉打击禁用物资添加、私屠滥宰、病死畜禽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在投入品环节监管力度,不定期检查养殖场用药记录,对出栏动物实施检疫,对染疫或病死动物要严格现场监管,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把畜禽产品产地检疫和市场准入,全面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可靠。
1、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质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宰后检疫关,派驻检疫人员要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防病害肉上市,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监督其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三、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质量安全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全县辖区内畜禽生产和市场监管整治进行部署落实监督指导,各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要层层把关,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与兄弟单位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效应,进一步遏制不法行为。各辖区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
四、工作计划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
召开全县畜禽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动员下一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及任务,并制定实施工作方案。
(二)集中开展及培训阶段(2月——5月)
1、组织开展春节前后的肉食品质量监管工作,确保重大节日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
2、组织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
3、加强保障执法队伍建设,由于受到缓征检疫费带来的负面影响,要积极向上级争取保障增加基层执法人员待遇问题,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扎实开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4、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整顿兽药饲料市场、畜产品市场、定点屠宰场、规模养殖场、运输等环节整治监管工作。
5、继续落实抓好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管统计上报及补助工作。
6、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宣传教育活动,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乡镇集市,现场发放宣传纸、咨询等形式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一系列畜产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来提升群众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7、继续深入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并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经营白条肉现象的发生。
8、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抽查检测工作,确保违禁物质“瘦肉精”抽检检测合格率达100%。对经营假劣产品和违禁物质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一起及时公布曝光,情节严重的并按照程序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9、加强督导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夏季病害肉整治阶段(5月——9月)
1、认真组织开展夏季病害猪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活动。
2、加强高温季节无害化处置监督监管工作,确保病死猪在监管人员现场监督下,做好无害化处置,确保无染疫、无私自转运贩卖发生,确保无害化处置监管到位。
(四)验收总结阶段(10月——12月)
五、强化纪律,责任追究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履行辖区内各项监管工作,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监管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计划范本五
(一)发展目标
全年存栏大牲畜存栏7329万头,生猪存栏48.45万头,山羊存栏18.36万只,家禽存栏283.2万只,全年出栏生猪87.1万头,出栏家禽584万只,牛出栏7.06万头,羊出栏33.45万只,实现肉类总产量10.3万吨,禽蛋总产量2.98万吨,畜牧业总产值达到30.82亿元,农民人均畜牧增收达到500元以上。
(二)2020年的重点工作
一是大力推广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推进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顺利实施。为保障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顺利开展,加快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生猪良种的利用率,加快我县的生猪改良步伐,提高生猪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下一步将扩大宣传,使良种补贴政策家喻户晓;严格种公猪生产,确保质量;及时配送,保障供给;做好跟踪服务,确保改良效果;建立健全改良网络体系,扩大良种覆盖面,努力实现全县生猪良种化、生产标准化、效益化的产业格局。
二是继续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重点落实四个“到位”和四个“不放松”。四个“到位”:一是宣传培训工作到位,提高全民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责任到位,切实将防控措施落实到实处;三是制度到位,建立健全动物防疫长效机制;四是经费落实到位,为动物防疫工作提供保障。四个“不放松”:一是集中强制免疫和常年补免不放松;二是疫情监测预警预报不放松;三是消毒灭源不放松;四是动物检疫监督执法不放松。切实提高畜禽免疫密度和质量,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疫情动态,防患于未然,加强消毒和执法监督,保障畜牧业生产健康稳步发展。
三是继续推进畜牧业产业化进程。积极培植壮大龙头企业,鼓励他们开发一批特色养殖项目,实行市场网络、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生产体系联动,形成龙头连市场带农户的产业链发展模式。二是抓住国家农业产业化推进的有力契机,大力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提高畜牧业经营组织化程序。三是抓好生态农业畜牧示范工程建设,以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农民受益”的原则,立足本地资源优势,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建设一批基础设施过硬、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带动辐射效益明显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促进畜牧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品质量的提高。
四是培训适应现代化畜牧业发展的新型农民。充分发挥养殖业主的主体作用,着力培养符合现代畜牧业需要的新型人才。利用新型农民培训,阳光工程、畜禽标准化养殖等平台,切实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养殖从业人员的生产、养殖、疫病防控和经营管理水平。
五是齐抓共管,强化规模养殖场污染减排。继续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制定并完善污染减排实施方案,与环保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规模养殖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推进新建畜禽养殖场的前置性审查,规范新建规模养殖场的环保审批。
六是强化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1、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资专项整治
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资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资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关,严防病害肉上市。监督屠宰场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七是聚力扶持,促进畜牧产业加快升级。
1、以主干道为主100%完成中小餐馆整改达标任务,实时监控及时解决中小餐馆无证经营的问题,使主干道上的中小餐馆消毒率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证持证率达90%以上,量化分级管理测评率达100%。
2、在抓好主干道的同时,在平原六(街)镇各创建3到5条次干道餐饮规范管理示范路段,通过示范路段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扩大和提高我区中小餐馆的卫生整体水平。
3、按照创建标准开展公共场所“五小店”的整治工作,不断改善和提升公共场所“五小店”的经营环境和水平;认真做好二次供水的监管。
主要工作措施
(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二)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明确责任。
严格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及依法行政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职能科室的责任分工,制定具体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对我区卫生监督人员进行分工,对卫生监督和办证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区监督所领导,针对重点工作安排稽查内容。
(三)加强中小餐馆专项整治工作。
1、进一步规范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程序,严格按照许可条件把好准入关,提高我区中小餐馆的卫生条件,同时制定评分表对已办证的单位进行抽样评分,对评分不合格的单位追究卫生监督员的责任。
2、对我区的中小餐馆进行拉网式检查,加大力度取缔无证经营的餐饮单位。根据整治工作需要,主动联合公安、工商、教育和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并调动和发挥有关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对餐馆经营活动的行业管理。
3、中小餐馆、学校食堂全面实施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力争量化分级管理率达成100%,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中小餐馆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索证台账制度。改进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措施。
4、利用年审办证的机会,要求中小餐馆提供消毒登记,未进行消毒登记的单位,不予办理卫生许可证,要求所有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力争消毒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率达90%以上。
5、加强食品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结合食品卫生监督执法活动,将查处的违法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曝光违法行为和不合格产品,达到惩处违法行为、教育广大群众的目的。对餐饮消费环节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危害健康因素,及时预警信息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四)对公共场所“五小店”专项整治工作。
1、对无证经营的公共场所“五小店”的整治措施:继续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小餐馆长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对辖区公共场所“五小店”进行专项整治,重点取缔无证经营,严格查处拒不整改的公共场所“五小店”,形成高压打击态势。
2、对有证经营的公共场所“五小店”的整治措施:对有证经营单位,实行“分片包干,任务到组,责任到人”的办法,开展拉网式督促检查,逐家规范。重点检查持证经营单位是否做到亮证经营,员工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是否建立健全台帐索票索证制度,是否落实了公共场所消毒制度等。
(五)对二次供水的监管和督导工作。
认真做好二次供水的水质监测,加强对管水员的卫生知识的培训和健康体检。游泳池开放期间,加强对游泳池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进行水质监测。
整治进度和时间安排
1、宣传摸底阶段(2010年3月-4月中旬)
区卫生局监督所对全区中小餐馆、“五小店”、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摸底,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公布各类经营单位的卫生标准与要求,组织单位业主和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2、监督整改阶段(2010年4月中旬-9月)
宝丰薯芋皂素有限公司。位于阳平镇宝丰村,建于1992年,1995年皂素生产正式投产,固定资产850万元,采用盐酸水解工艺,年产皂素80吨,属宝丰村集体企业,私人租赁经营。该公司于2005年建成了污水治理设施,后来由于市场滑坡,效益不佳,加之民营企业环保意识不强,生产废水未再治理直接排入渭河,在省市的专项执法检查中,连续三年被查出其污染物超标排放,属于淘汰落后工艺,要求区政府予以关停取缔。现已全面停产,部分设备已拆除。
市畅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周原镇太子沟村,建于2003年,采用盐酸水解工艺利用黄姜生产干燥物,年设计产量70吨,污水未经治理渗入地下,水污染问题突出。现已全面停产,设备未拆除。
二、专项整治依据
1、国家发改委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淘汰类石化化工第8条:100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生产装置;盐酸酸解法皂素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的皂素生产装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列入禁止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设备名录中的设备,或者采用列入禁止采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艺名录中的工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责令停业、关闭。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环保分局牵头,区工信局、区工商分局、市东供电分局和阳平镇、周原镇参加,成立区小皂素企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分局,区环保分局副局长王方全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检查、督导、联络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区工信局:负责小皂素企业淘汰方案;
区环保分局:负责吊销排污许可证,加大关闭小皂素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
市东供电分局:负责对断电情况进行复查,拆除皂素生产的供电设备,防止私自接电;
区工商分局:负责吊销营业执照;
阳平镇、周原镇:负责督促企业所在村与企业解除租赁合同,督促企业拆除生产设备,配合做好职工思想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关闭取缔阶段(2012年7月20日前)。区工信局负责于7月15日前制定淘汰方案,报请区政府批准;区环保分局、区工商分局、市东供电分局负责按期吊销排污许可证、吊销营业执照、拆除皂素生产供电设备。
(二)关闭验收阶段(2012年7月30日前)。阳平镇、周原镇负责督促于7月20日前解除租赁合同,区工信局与阳平镇、周原镇依据资产所有权归属督促村或企业拆除全部生产设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7月30日前完成生产设备全部拆除工作,并组织现场验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三)阶段(2012年8月1日-30日)。逾期不能拆除到位的,由环保分局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资产所有权者承担。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