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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督查形式
此次督查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综合指导、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 经济开发区、各承担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实施。采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半年考核与综合督查相结合、专项督查与依法监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前期全县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基础,各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别组织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依法监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 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排查、治理、督查和配合工作,全面开展督查。
三、督查内容
县委召开的全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县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通知》通政发[ ]13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通政办发[ ]7号)和《关于印发 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 ]10号)文件部署的工作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
(一)考核与综合督查内容:
1各乡镇人民政府、 经济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奖惩制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执行情况。
2各乡镇人民政府、 经济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按照《关于印发 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 ]10号)文件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和完成情况;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人员和机构建设,明确职责分工,信息调度统计工作制度等情况;针对“安全生产月”北京奥运会期间和汛期的安全生产特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事故、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和瞒报事故情况;认真汲取事故教训,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4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投入,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企事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
5各乡镇、 经济开发区及有关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基础业务和保障能力建设情况。
6各类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建档、治理情况,暂时难以整改完毕的否已落实了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对正在整改的隐患,否加强了监控监测。
7全面排查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明确治理责任单位、治理内容、措施和时间情况。
8各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二)专项督查与依法监察:
1非煤矿山、冶金专项督查: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尾矿库专项整治与管理情况;冶金企业防喷溅、灼伤、煤气泄漏中毒等措施的落实情况。此项工作由县安监局负责。
2危险化学品专项督查: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整治,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反“三违”开展情况,现场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超温超压措施的落实等情况。此项工作由县安监局负责。
3烟花爆竹专项督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此项工作由县安监局负责。
4道路交通专项督查:加大道路交通违章查纠力度,加强管控;依法取缔非法运输,严肃查纠带病车辆上路、无证经营、农用车非法载客、客货混装以及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违规违章行为。打击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情况;客运“三关一监督”落实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安全管理情况;水上交通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管理情况。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县交通局负责。
5铁路专项督查:公铁平交道口安全措施及管理情况。此项工作由县经济局负责。
6建筑施工专项督查:各类建设工程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劳动安全防护用品采购、检验、使用情况。此项工作由县建设局负责。
7城市燃气专项督查: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预案情况。此项工作由县建设局负责。
8消防安全专项督查: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建筑,易燃易爆单位等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及运行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等情况;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等情况。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
9水利电力专项督查:水利工程和小水电工程的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病险水库治理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情况;河道违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较大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渔船取得合法检验证书和登记证书情况。县级管理的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的安全情况;水电大坝安全注册、定期检查、安全监测、缺陷处理和补强加固情况;水利发电厂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等情况。此项工作由县水利电力局负责。
火力发电厂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由县安监局负责。
10农业机械专项督查:农业机械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持证的管理情况;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此项工作由县农业局负责。
11特种设备专项督查: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运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等情况。此项工作由县质监局负责。
12民爆器材专项督查:开展“四超”专项整治情况;打击民爆器材经营企业违法经营、其它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使用民爆器材企业的安全条件及管理情况。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
上述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督查方案。具有执法主体责任的部门在专项督查工作的同时依法实施监察,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安全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及时消除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处理。安委会办公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对前期部署的各项工作严格考核,务求真实,对前期工作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及部门报县政府挂牌督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 经济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认真抓紧、抓实、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分析督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于 月 日前,制订下发具体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并将有关情况报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将督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县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4月2日至17日。
二、排查巡查方式内容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省将派出8个暗查组,市派出10个暗查组,县成立7个巡查组对发现的焚烧火点、焚烧痕迹、焚烧异味、焚烧隐患进行督导、排查、巡查。按照“空间覆盖无死角、职责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本着“零容忍”的原则,对全县范围内,特别是重点区域、高铁高速沿线、红外监控未覆盖区域开展全方位、无死角,全环节、全覆盖督导巡查、排査整治。督导巡查监控系统拍摄火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交办,处置人员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反馈。
(一)及时处置,夯实基础。“发生即发现,发现即处置”是对禁烧工作最基本的要求,乡迅速成立专班,建立巡逻巡查队伍,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加大焚烧隐患、焚烧痕迹清理力度,从源头杜绝露天焚烧问题的发生。
(二)传达压力,压实责任。各村、各企业对禁止露天焚烧工作再研究、再安排、再部署,克服乡村干部麻痹思想,压实乡、村、组三级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大24小时巡查值守力度,对巡查处置不到位造成露天焚烧火情的,将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追责问责。
(三)加大宣传,营造声势。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把发动群众作为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的有效手段,充分利用微信矩阵、宣传车、大喇叭广播、条幅等方式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将露天焚烧行为纳入举报有奖范围,鼓励群众举报,打一场全民参与、共同监督的人民战争。
(四)严厉打击,从严处理。对发生的露天焚烧火情发现当事人的,要及时移交派出所、乡环保所进行处理、处罚。对违法露天焚烧责任人一律进行高限处罚;对因特殊原因未查找到违法责任人的一律对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高限处罚;对符合行政拘留条件的违法人员一律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对涉嫌犯罪的违法人员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对查处的违法露天焚烧问题一律移交纪委监委部门倒查责任,进行追责问责。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对禁毒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大禁毒宣传力度,预防和减少吸毒、种植原植物现象,积极组织开展无毒村活动,为建设平安青龙村做贡献。
二、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
利用广播、村社微信群、标语、图片、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对社会、家庭、人身的危害,教育全村村民远离,自觉抵制。
2、突出重点
把排查村在册吸毒人员、禁止青少年吸毒作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到户排查,重点监控。同时针对青少年思想单纯、易冲动、好奇、易受骗上当的特点做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领导
1、明确责任
校舍隐患:
1、主要隐患为男厕和周边围墙,出现了多处裂缝,有随时崩塌的危险。
2、教学楼外侧人行道出现裂缝有地基沉陷的迹象。
3、三楼微机室和四楼多功能厅存上方的楼顶隔热层发生了漏雨迹象。
4、护栏高度较低,达不到安全标准。
5、门窗老化,关不拢,朽坏多。每层楼的天花板白灰脱落,有随时掉落的危险。
设备设施隐患:
1、 部分电线老化,导致教室日光灯经常熄灭
2、 部分排水沟没有盖板
消防隐患:
1、校门高度不够,消防车无法进入校园
2、校内无一个消防栓。
2、马路口乱停乱放车辆多,且有占道经营的现象。
课间及放学管理隐患:
1、 校内坡道长,坡陡、下滑,如机动车刹车失控,容易造成校内交通事故。
2、校门前没有车辆回旋的空地,正对着中南一路,路窄车多人多,隐患极大。且路边没有明显安全标识。
3、下午放学时有部分长安车超线营运到校外接学生,并存在超载现象;也有不少摩托车到校外接学生,并存在超载现象。
体育锻炼组织与管理隐患:主要为体育课中学生安全
二、加强整改,组织实施。
针对以上相关情况,除部分硬件设施改造学校无力整改或延期按规定的程序改造外,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
1、加强安全工作领导和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首先进一步强化值周、门房管理、学生监督岗、科室管理等安全管理责任、职责,加强安全台账的管理,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梳理、补充、完善、确定了部分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针对学校通道较窄、校门通混乱、男厕围墙炸裂等情况,学校制定了相关安全工作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全校教职工进行了学习。
2、严格实行安全责任首问制。
学校建立领导安全巡视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值周领导带领值周教师每天对校园进行巡视,各位教师发现问题应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处理和报告,严格实行安全责任首问制,学校将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部门及区教育局报告。并将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考核严格落实到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方案中。
3、进一步加强对教职工、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
①、让师了解安全隐患增强教师安全意识。根据排检出的各类安全隐患,我校严格贯彻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全体教师的安全意识。学校多次组织全校教师认真学习上级相关安全教育文件,然后将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向全体教职工进行传达,要求教师对学校安全隐患做到心中有数,并进一步强化放学护送职责,更要对学生加强教育,做到让学生心中有数,此举进一步提高了全员安全警戒意识,安全工作受到教师的高度重视。
②、让生知晓安全隐患增强学生防范意识。在隐患排查工作中,学校要求大队部通过国旗下讲话、板报、广播、班队等德育平台全方位进行安全教育宣传,让学生知晓学校校舍及设备设施等相关地带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强调课间及放学安全教育,特别是针对近期发生的楼道踩踏安全事故的教训,广泛宣传楼道拥挤、防火、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安全知识教育,宣传交通、用电、逃生安全常识,两次组织安全逃生演练,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增强了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4、加强家校联系争取家长配合。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学生的生命安全,共同做好学生校内外安全工作,并通过下发《告家长书》、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了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并取得家长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5、积极开展隐患治理。
针对各类隐患,学校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不等不靠,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积极开展隐患治理工作:
①、积极解决围墙挡土墙隐患和校门交通隐患:自10月发行围墙裂缝增大后,学校每天进行严密观测,在区教育局相关领导指导下,多次和旭光村、西陵房管所等项目负责人进行交涉,已经达成由相关建设方将我校危险段围墙挡土墙拆除重建的意向。本学期结束前夕施工方将进驻学校进行施工。校门安全隐患于10月初向区教育局和万寿交警中队递交了交通隐患报告,并多次反映校门交通安全隐患。并于10月中旬学校自筹资金500元制作了两块交通警示牌于校门外。并加强了值周教师和学生在校门值周监管的力度。早中晚学生监督岗和值周老师一天三查进行课间巡视,中午、下午放学期间值周教师和学生必须到校门坚守岗位,放学后值周教师清场后才离开校园。严格门卫管理制度。
②、积极解决电器线路老化隐患。学校对校舍所有线路进行了检修,对部分线路进行了更换。中途多次请家长义工进行检查维修。累计花费资金2000元。平时由后勤及各科室定期进行观测排险,做好日常安全台账。
③、积极解决消防隐患:利用10月中旬全市消防安全检查为契机,逐一检查各办公室、功能室及电器线路,检修线路,配备灭火器,更换、修理部分淘汰电脑,重要部位张贴警示语,平时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监管,并做好日常安全台账。
④、积极防范体育课中学生安全隐患:积极规范体育课教学管理,教导处对全校特异体质学生进行了备案存档。通过检查,学校发现体育教师在运动队训练和体育课别关注到了特异体质学生。体育组教学计划中有体育活动及体育课安全预案,体育教师在备课中有安全预防内容的授课,并且在备课别备有安全防护的措施。
⑤、积极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台帐。各班建有班主任工作手册,卫生员建有班级学生每日安全台账,各办公室和功能室建有设备设施安全自查台账,学校建有行政值周和校产安全自查台账。各类台帐定期学校收齐进行检查,实行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今后的工作
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我校安全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校舍老化隐患不断、周边环境治安整改工作仍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对此,我们认真分析和勇于正视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治安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强有力措施,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搞好学校安全和治安工作,向社会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1、强化思想认识。
近五百名师生在校园内生活、学习和工作,学校安全工作任务极为艰巨,社会关注程度十分集中,绝不能有任何的松懈和疏忽。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我们必须从维护发展稳定大局,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高度,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理顺和建构学校安全整治长效机制,做到环环相扣,点点相连,密而不繁,疏而不漏,确保万无一失。积极争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理解、支持,做到人人重视安全、事事安全第一,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和治安整治卓有成效。
2、加强疾病防控
一要加强卫生保洁和晨检,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蔓延。进入夏季后,传染病在部分学校又有所抬头,发病率呈上升趋势,因此要引起重视,加强晨检和疫情的报告。
二要加强消毒、通风,切断传播途径。要选择合适的时间加强消毒,降低药物对学生的危害;同时,加大教室空气的流通,降低病菌的存活时间和密度,切断传播途径。
三要加强宣传,提高学生的预防意识。各班要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学生讲解传染病的预防常识,提高自身预防意识,降低人为发病率。
3、强化交通安全
一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最大限度的避免人身伤害。
二要教育学生不乘坐超载车、不合格车辆、农用车、三轮车。
三要要积极争取交警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在学校门口的中南一路上安装减速带和交通警示标志。
4、强化治安安全
一要做好校园封闭工作,严格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工作,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二要做好校园巡逻工作,确保学校、师生财产人身安全。
5、强化校舍改造
要千方百计争取资金进行教学楼外墙、电气线路、门窗、消防设施、运动场地的大力改造。
6、强化目标责任。
频率较高,容易出现行车安全事故。
对此,为确保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发生,我们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一岗双责”要求,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和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做到了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要求,定期研究安排相关工作,从以下三个方面狠抓了安全防事故工作的落实:
第一、重视内部安全防范机制的建立,加强了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局深化平安家庭、平安科部室等创建活动,及时修改下发了“遂宁市广播电视局应急突发事件总预案”等工作预案,在进办公楼门口处、网络公司收费室等地方安装有监控报警设备,在7个重点机房装有红外线和手动报警装置,各类机房、库房和财务室等重点部位均安装有防盗门窗,电梯落实了维保单位,门卫和重点机房24小时有人值班,聘用了7名保安人员守楼护院,对陌生人员出入办公、宿舍区实行了严格的询问、登记和放行制度,职工宿舍区实行了楼长负责制和红外线对射装置监控,严格了暂住人口和外来车辆停放的管理,自觉做好“防火、防盗、防车辆交通事故”和防插播等工作,坚决消除侥幸心理和厌倦情绪,时刻发现并消除不安全隐患,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017年根据稽查分局的情况,着力解决执行不力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解决工作作风的问题,塑造自身形象;解决自我意识的问题,增强团队精神;解决思维定式的问题,拓展执法领域。通过强化责任意思,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质监执法队伍。
一是抓学习。春节长假结束后,重点学习:新修订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等新出台法律法规。
二是抓好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扎实解决问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项具体规定,从思想深处敲响了警钟,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三是完善运行机制。认真落实局党组下达的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责、权、利。完善工作任务目标考核机制,做到干部职工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充分激发每个人的工作活力,促进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围绕“双打”,突出专项,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农资打假保春耕,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我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多次产品专项执法打假活动,执法人员对、农资、商用计量及定量包装商品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截止目前,全县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20人(次),检查企业40多家。
(一)重点开展农资专项执法打假“亮盾”行动,执法打假护三农。
根据市局农资专项执法打假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执法人员对农资产品开展了突击检查,重点检查了化肥销售企业,种子门店。截止目前,已检查全县20余家农资生产销售单位,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
(二)加强民生计量工作。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稽查分局联合计量科、检测室对我县定量包装商品开展了计量专项执法检查,对集贸市场(含商店超市)定量包装商品、计量器具,加油站场所、汽车检测线等进行了重点检查,严厉查处作弊和故意短斤少两等计量欺诈行为,并免费为全县集贸市场检查计量工具,受到市场和摊贩的好评,先后检查了集贸市场、超市、加油站、汽车检测线等场所8家。
三、加强建材监管为契机,确保扶贫建设工程安全。
今年以来,为确保我县扶贫建筑用产品质量,分局着重从源头把关,加大对我县建材产品生产环节(红砖)的检查力度,目前,共检查企业6家,出动执法人员40多人次.
四、加强特种设备监管,确保安全生产。
针对一些特种设备是要机构使用未申请检验等问题,今年我局作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家,立案查处1起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行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五、今后工作安排
(一)加强新闻信息宣传报道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下半年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争取上大报,确保宣传报道任务的完成。
街道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项整治行动专题工作会,保障此次行动全面、迅速有效地进行。针对我街道的实际情况,安排部署了整治工作,由街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商业街区、门脸底商的安全检查,由各社区负责各小区内部的排查检查,按照细致排查,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的标准,彻底消除煤气中毒安全隐患。
二、组织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按照“快排查、重治理、见实效、成常态”的标准开展排查治理工作,严格对照《通知》中的工作标准进行地毯式排查,街综合执法大队各包片中队负责各自管理辖区内商业街区、底商门店集中排查,重点检查餐饮企业和有人留宿的小作坊、小门店;各社区对小区内部公建房、地下室进行逐一摸排,特别是对有人居住的地下室进行重点检查。经周密排查,我街未发现煤炭取暖现象。
三、加大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进展情况。
(二)针对“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安排表和文件中所列重点活动内容、进度进行调研。
(三)各单位领导重视情况,职工参与度、配合度和活动相关资料整理存档情况。
二、督查组成员
组长:
成员:
三、督查方式
(一)统一督查与分组督查相结合。督查组将按照活动进度,定期对所有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统一督查;各具体工作责任人可按照安排表分工,自行安排时间,对具体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定期督查与随机督查相结合。按照活动安排表所列重大活动时间和具体工作任务开展时间,督查组将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定期督查;针对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督查组和相关负责人还将不定期到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随机督查。
(三)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明察主要采取听汇报、看资料、调查问卷和座谈交流的方式,主要检查活动任务进展情况。暗访主要采取实地察看、走访群众、现场巡视等方式,掌握各单位工作作风、日常工作进展和重点活动开展情况,暗访事先不发通知。
(四)一般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一般督查,主要督查活动方案中所提的基本要求、基本任务;重点督查,主要督查活动进行到某一阶段时重要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进展情况,以及各项年度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
(五)实行督查通报制度。每次督查结束后,督查组要将督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局党委,并形成督查通报,在卫生网进行公示,督促各单位将存在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四、督导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督查组到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以资料和事实为依据,及时了解各单位活动进展情况,客观记录督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和检查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局党委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
(二)突出重点原则。紧紧围绕“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实施方案中的重要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安排开展督查工作。
(三)厉行节约原则。督查组到各医疗卫生单位督查时,要尽量在用餐时间赶回,到距离较远的单位督查时如需用餐,要用工作餐,坚决不给各单位增加负担。
(四)注重实效原则。督查工作要注重实效,督查的目的是为了落实工作,要把注重实效、强化落实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将督查结果整理反馈给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单位要及时拿出整改方案,有效解决存在问题,努力使督查事项落到实处,防止走过场、搞形式。
五、督导要求
以《市公路局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为指导,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全面深入了解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查摆整改突出问题,推进创业服务年活动深入有效开展。
二、督查对象
1、路政大队;
2、行办;
3、养护公司;
4、财务科;
5、工会;
6、机械工程公司。
三、督查方法和内容
督察方法:督查活动采取集中督查与分散督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查阅有关资料与走访服务对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听取汇报。听取各科室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进展及组织实施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各科室在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2、查阅资料。查阅各科室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有关文件,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举报案件线索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核实,看问题是否得到解决,责任人是否得到处理,群众是否满意。
3、明查暗访。对窗口单位开展随机暗访,并记录在册,掌握科室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第一手资料。
4、反馈情况。督导结束后,督导组向各科室反馈督导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查报告将作为对各科室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之一。
督查内容: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根据《公路分局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工作重点是否制定相应实施方案以及落实的情况;创业服务年活动具体工作是否按《任务安排表》限时完成的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的情况;创业服务年活动工作动员、组织机构、实施方案、信息报送、活动氛围、宣传报道、阶段总结情况;对开展好创业服务年活动的意见建议。
四、时间安排
分局将对创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组织两次督查,第一次督查时间安排在2013年7月21日~30日;第二次督查时间安排在2013年9月21日~30日。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五、督查工作要求
(一)对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决定和决策,尤其是各级常委会议精神,市委督查室要组织人力定期搜集整理,特别是针对其中具体事宜、要求近期完成的具体工作,及时汇总,呈报市委学习贯彻。
(二)对上级决策政策,尤其是市委安排或市委书记批示要求督办的上级决策政策,督查室要尽快立项,制定督查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工作任务、督查时间、地点、要求,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确保上级决策政策在基层全面贯彻落实。
(三)责任单位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政策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不能自行解决或及时、全面贯彻时,要迅速报告市委督查室,督查室视情况及时研究制定对策或方案,提请市委通过有关会议研究解决。
(四)责任单位要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政策情况及时汇总,并书面上报市委,同时报市委督查室备查;对上级明确要求限期上报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室要及时安排部署专项督查活动,协同责任单位强化落实,以市委名义及时汇总上报落实情况。
(五)对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政策中责任单位或相关单位安排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上报材料不及时,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视为慢作为或不作为,要逐级追究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对市委重点工作实行每月督查通报制度
(一)对常委会研究确定的重点工作安排,市委督查室牵头组织督查组进行督促检查,按照过程督查与结果督查相结合,以过程督查为主的要求,重点对该项重点工作的责任单位在制定方案、安排部署、措施落实、结果反馈等环节进行督查。
(二)督查组对各项重点工作坚持每月跟踪督查三次以上,督查方式以电话询问、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明察暗访、专题汇报、媒体跟踪等为主,并根据每次督查事项的不同,将督查情况分别向市委书记、副书记或常委汇报。
(三)每月底,督查室负责将每次督查情况进行系统汇总总结,向市委常委会作详细汇报,重点汇报亮点、难点和问题,提出工作建议;根据常委会审核、评判情况,以督查室名义向各乡镇、市直各部门下发《督查通报》。
(四)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要对照安排表要求,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协助解决,督促落实;若因特殊原因,导致计划工作不能按时、全面完成时,要及时向市委汇报。
(五)把市委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纳入综合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对通报中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或者在落实过程中因措施不力、推诿扯皮、工作失误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责令责任人向市委作专题汇报,并结合相关要求严肃处理,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三、对市委文件、决策实行限期督办销账制度
(一)对市委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策、市委文件、市委其他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实行限期督办销账制度。由市委督查室或办公室参会主任制定督查计划,按计划逐项逐条限期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决策、决定全面落实到位。
(二)对市委文件,市委督查室要认真学习,吃透精神实质,明确和梳理需要落实的具体工作,逐一整理后纳入督查计划,做到有安排、有检查、有结果。
(三)属于短期内要求完成的事项,市委督查室要将督办情况每周向市委领导反馈汇报一次,属于长期内要求解决完成的事项,每半月反馈汇报一次。对已经解决落实的工作,及时销账,并登记备案。
(四)对工作落实中责任主体不明确、任务不具体、时间要求不明确等问题,要提出初步解决方案,报市委领导审核后付诸督查落实;对因责任单位措施不力、效率不高、敷衍应付,没有按规定期限、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要通报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研究解决;对因主观原因、工作失误导致落实不力的,要及时汇报市委分管常委,督促其进行二次落实,并将相关情况记录在案,以备年终考核参考。
四、对热点难点问题实行联席会议现场协调督办制度
(一)对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和意见建议办理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全市重点矛盾纠纷、问题,以及群众关注的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突出问题,市委督查室要根据相关单位反映的情况,向市委督查协调领导小组汇报,并及时制定督查方案,实行跟踪督查落实。
(二)依据市委督查协调领导小组审定的督查方案,组织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或现场办公会议,研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督查室要始终参与,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会议记录,依据会议精神跟踪落实。
(三)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的关于各项具体工作、具体问题解决办法或方案,督查室要根据确定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其完成或解决时限和要求,逐一督促落实;对落实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直接向领导小组汇报。
(四)若因特殊原因致使疑难问题不能按既定方案付诸落实,领导小组要重新召开会议研究,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若经多次落实仍然没有完全解决问题,可由督查室整理相关情况,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向市委常委会或上级交办部门进行专题汇报。
五、对专项批示指示件实行限期督办通报制度
(一)对市委领导的批示件,由市委办机要秘书及时登记,交督查室催办督办。其中:对批转其他市级领导的批示转办件,在当天登记后,及时转交给相对应的责任市级领导所在办公室或领导本人协调办理;对批转基层乡镇或部门单位的批示件,视具体情况,填发书面《督办通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办结期限和具体要求,限期督促落实。
(二)转办件一般情况下半月跟踪询问落实办理情况,月底汇总,及时报告市委交办领导;下发《督办通知》的批示件,一般要求半月办理完成,并以责任单位正式文件书面向督查室汇报办理情况,由督查室每半月集中统一向交办市委领导汇报办结情况;急件要在5日内迅速反馈办理结果。
(三)领导批办件批到哪一级、哪一个部门,即由那一级、那一个部门负责承办、落实,并及时写出查结报告。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办理的督查事项,由牵头部门负责报告。查结报告基本要求是:一事一文,采用专题报告形式,如实反映调查处理和解决落实结果;文字简练准确,过程从略;要经承办单位有关领导审签,承办单位盖公章后上报。对批示件,在办理办结的同时,通过电话、书面、面谈等形式,及时将处理原则、过程和结果反馈给当事人。
(四)批示、交办事项由督查部门负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查办工作质量。审核办理结果主要看:事实是否查清,问题是否解决,任务是否落实,结论是否准确,处理是否符合政策和法律规定,文书格式是否规范等。对不符合批办要求的,不予销帐,并提出整改意见,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直至圆满办结。
(五)领导批示件办结情况在汇总时分为办结、正在办理、未办结三种,确因客观原因、不可抗力原因、不符合政策等原因而不能办理,需要给者解释答复的,也可视为办结;正在办理的,一般属于暂时不能办结,但要拿出合理解决方案,分期逐步落实,有待继续跟踪督促落实,并给者反馈答复;责任单位不重视,没有采取措施,没有认真研究,或推诿扯皮,导致问题不解决的,视为未办结,要责令其继续办理落实,对责任单位、责任人,以慢作为或不作为记载,责令其向市委领导专题汇报。
(六)所有批示件办结情况每半年以正式文件向全市通报一次,并将其纳入年终目标责任书中“市委交办工作”进行考核。对领导指示、批示件办理中产生的原件、批示件、督查通知、催办通知、处理方案、办结汇报、反馈意见、汇报批示件等一系列公文材料,按照“一事一档”的要求,及时整理归档,登记销账,以备核查。
(七)对市委领导在召开会议、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时以口头形式交办的事情,或要求解决的问题,在场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认真记录,及时办理;若一时办理不了的,在登记的同时,提出督办计划,跟踪督促落实,并将办理情况及时汇报交办领导;对有难度、一时难以办结的,可以交督查室列入专项督办件督办。
六、督查活动申报审批
(一)全市重要督查活动实行申报审批制度,由督查室具体协调审批。需要专项督查的工作,由责任单位至少提前一周向督查室交书面督查方案和报告,督查室综合统筹全市工作情况,并报告相关市委领导,确需开展督查的,予以批准;不需要或暂时不能开展督查活动的,不予批准。
(二)所有督查活动坚持集中统一、能并则并、轻车简从的原则,尽可能减少对基层正常工作的干扰,减少对基层的负担。督查方案要切合实际,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助于推动重点难点工作的落实;督查组成员要提前进行责任分工,明确具体工作,提高督查效能;督查期间,禁止大吃大喝、收受纪念品,尽可能减少随从人员和车辆,努力做到不扰民。
(三)督查活动结束后,要由随从记者及时整理相关资料,根据要求宣传报道;同时,按照方案要求,由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时汇总情况,形成书面督查汇报。所有督查活动总结或汇报,要及时报市委、政府,并报督查室备存。
(四)对不履行督查申报审批手续的市直部门督查活动,视为违纪行为,由责任单位向市委作书面检查,并在有关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
七、专题督查调研目标责任考核
(一)坚持督查活动与调研活动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在督查活动中提出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督查活动之后形成的总结或报告,仔细加工整理,提炼出具有敦煌特色的经验、特点或问题、对策,及时编发成《督查专报》,报上级督查部门,送市级四大班子领导参阅。
(二)实行督查调研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各乡镇每年至少形成6篇以上督查报告,各部门每年至少形成4篇以上督查报告,要按均衡进度上报督查室、政策研究室。对完不成任务的,年底考核时扣去相应分值,并通报批评。
(三)督查报告要坚持务实创新的原则,针对某一方面的问题展开深层次总结,既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又能提出对策;要确定有相当水平、有一定阅历、经验丰富的人员撰写,切实提高报告质量。
(四)对基层上报的有质量的督查调研报告,督查室要及时提交市委决策层,所反映问题或所提建议引起各界重视或被市委采纳的,对相关人员,通过不同方式给予嘉奖和鼓励。
八、部门督查联系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