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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美术研究生论文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声乐表演艺术是以歌唱为主、器乐伴奏为辅的一种音乐表演艺术,也是一种常见的艺术表现形式。目前,我国比较流行的声乐表演艺术主要有民族声乐、美声和流行音乐等。这种音乐表演形式不但能使器乐和人声完美融合,还能将声乐作品与众不同的艺术魅力呈现在观众面前。在声乐表演艺术中运用接受美学的理论,不但能将声乐表演艺术的美学特性充分展示出来,还能进一步推动声乐表演艺术的发展,提高我国声乐表演艺术者的表演水平。
一、接受美学理论的基本概述
接受美学的概念最早是由德国康茨坦斯大学的文艺学教授姚斯所提出,他打破了人们传统的审美观念,将美学实践细分为生产、流通和接受三个方面。接受美学在文学审美方面与传统的文学理论不同,而且欣赏的重心也发生了改变。接受美学更重视接受者的主观感受,从受众的角度出发,淡化了生产和流通方面的重视程度。在接受美学的理论下,人们将作品的创作和欣赏结合起来,形成了一个有机体,从而增进了读者、作者和作品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受众的审美需求为主,加强了作品的文学创作。随着时间的推移,接受美学理论变得更加完善,并被逐渐应用到社会各个领域。声乐表演艺术作为一种重要的艺术表现形式,不仅要提高声乐表演艺术的美学特性,还要加强对受众艺术的欣赏能力的提升。传统的声乐艺术表演在创作过程中,只重视作品本身,忽略了受众对作品的主观感受,导致声乐艺术表演的发展受到了限制。所以,在创作声乐表演艺术作品时,要运用接受美学的理论,不仅可以提高受众的欣赏水平,还能更好地促进我国声乐表演艺术的发展。
二、接受美学理论在声乐表演艺术中的意义
(一)声乐表演艺术引入接受美学理论的必要性
随着声乐表演艺术的完善和发展,其在艺术领域中艺术魅力,并在艺术体系中呈现出不同于其他艺术表现形式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声乐表演艺术的理论具有很强的推动作用,它不但促进了声乐表演艺术的健康有序发展,还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声乐表演艺术中的不足之处。但在传统的声乐表演艺术研究中,专家和学者研究的重点通常只是声乐艺术作品和作曲者,对于声乐表演艺术的受众几乎没有任何研究。因为忽视对受众主观感受的研究,因而给我国声乐表演艺术的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而采用接受美学理论对声乐表演艺术的受众进行研究,能够使创作者根据自身的欣赏感受,对作品进行二次创作,从而增强声乐作品的艺术魅力,让更多受众喜欢和接受声乐作品。
(二)接受美学理论引入声乐表演艺术的可行性
接受美学理论引入到声乐表演艺术中,不但能够将音乐和文学融合到一起,还能为接受美学理论在声乐表演艺术中的运用打下坚实的基础。首先,声乐表演艺术和文学艺术具有相同的受众。声乐表演艺术和文学艺术有很多相似之处,两者的受众都是人,而且两者创作的目的都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不同的地方在于,接受美学侧重于对受众进行研究。因为两者的受众相同,因而为接受美学理论引入声音表演艺术中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其次,声乐表演艺术和文学艺术存在相同的构成要素。接受美学产生于文学艺术,而文学艺术的构成要素主要是作者、作品和读者。声乐表演艺术的构成要素是作品、作曲家、受众和歌唱者。两者的构成要素相同,也为接受美学理论引入声乐表演艺术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接受美学视域下的声乐表演艺术
在引入接受美学理论后,声乐表演艺术为了更好地展示自身的艺术魅力,演唱者还要加强与受众之间的互动,在表演过程中给受众留下想象的空间。同时,演唱者还要对作品进行全面分析,掌握一定的表演技巧,以便更好地提升自己的表演水平。
(一)留白
留白就是在表演的过程中,给受众留出一定的想象空间,让受众对此进行艺术想象,并进行艺术填充的表演技巧。如果声乐艺术的表演者在演唱的过程中,能够有效运用留白的技术,不但能够有效激发受众的想象力,还有利于双方的互动,调动受众对声乐艺术作品欣赏的积极性。在文学创作中,留白主要侧重于对人物的性格和心理描述,以激起读者阅读的好奇心。声乐艺术因为留白的空间比文学作品要大,演唱者可以改变表演策略,对留白艺术进行处理。常见的处理方式是通过变换高低声,营造情感变化,例如表演者在演唱过程中的高昂声音逐渐回落、声音渐渐减弱等。
(二)对话艺术
只有声乐作品、受众和演唱者三者紧密相连,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艺术审美体系。所以,上述三要素如果要达到密切关联的目的,首先要对演唱者提出更高的要求。演唱者不仅要掌握声乐作品的表现内容,还要对声乐作品的思想情感有更深入的理解。另外,声乐表演中的演唱者要具备良好的艺术修养、演唱水平和丰富的舞台经验,以便在舞台表演中能够更好地与受众进行互动和对话交流。因为对话艺术在声乐表演艺术中能够起到促进受众积极参与声乐作品表演的作用。例如在声乐表演中,演唱者在表演作品的部分时可以邀请受众参与演唱,或是带动受众跟着音乐节奏打节拍等。
(三)全面观照艺术
不同受众之间的价值观念差异较大,因而在欣赏声乐表演艺术时,受众对声乐艺术作品难以形成一个统一、客观的评价标准。而且,受众都是以自身固有的认知去欣赏声乐作品,所以演唱者在进行声乐表演时,还要从主观和客观的角度对声乐艺术进行全面的观照。在声乐表演中,演唱者一方面要在受众对自身的表演进行审视时保持客观的态度,并对自己的表演进行全面考查,以便确定自己的表演是否存在不足之处。另一方面,还要进行不断的内省,对自身在舞台上的表演进行反思,从而能够及时进行改善。
四、接受美学视域下的声乐表演艺术美学特性
(一)接受美学理论中的审美准备对声乐表演艺术的影响
审美准备作为接受美学理论中受众期待审美活动时的主要动力,既是指受众对声乐表演艺术的欣赏期待,也包含了受众对声乐表演艺术作品的欣赏能力和理解能力等内容。因为受众在对声乐表演艺术进行审美前,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因而不同受众的审美准备也是不同的。比如,受众的审美准备影响因素有受众的受教育水平、生活经历、社会关系和审美实践等,在种种因素的作用下,受众的审美能力差异会比较大。而且,即便是同一受众,在进行审美活动前的心境不同,也会表现出不同的审美准备。所以,声乐表演艺术中的审美准备对于接受活动的影响是很大的。因此,演唱者在进行声乐表演艺术时,还要将审美准备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并运用到具体的声乐表演艺术创作实践活动中。
(二)接受美学理论中的审美接受对声乐表演艺术的影响
审美接受在接受美学理论中,是指受众完成对艺术作品欣赏过程的心理活动。声乐艺术作品通过演唱者的演绎,不仅能使受众为声乐作品的文艺特性所吸引,还能调动受众对作品产生欣赏的积极性,进而促使受众接受作品,并继续欣赏声乐作品。在声乐艺术表演中,文字和乐谱作为受众接受的审美对象,是演唱者激发受众对声乐作品产生欣赏热情的关键。同时,演唱者也是受众和声乐作品互动交流的桥梁。演唱者本身是声乐作品的受众和创作者,所以,演唱者在舞台上的演唱技巧和现场表演,不但能为受众带去视觉和听觉上的冲击,还能唤醒受众内心的情感流动,从而使受众在欣赏声乐作品时产生情感共鸣。因此,审美接受可以被当作演唱者、创作者和受众者之间的心理互动交流。同时,审美接受也可以将声乐作品的艺术魅力充分展现出来。
(三)接受美学理论中的审美留余在声乐表演艺术中的美学特性
声乐表演艺术是一项不同于其他艺术的艺术表现形式。受众在欣赏完声乐表演艺术后,受众与作品产生的情感共鸣以及声乐作品对受众精神意识造成的影响不会因为欣赏活动结束而停止,这种现象在文学欣赏中被称为审美留余。在声乐表演艺术中,受众的审美活动会不断增多,审美留余也会随之不断增加,对受众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随着时间的积累,受众在审美准备过程中,对声乐艺术作品的欣赏能力就会得到提高,同时,受众欣赏声乐表演艺术的审美品位也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接受美学作为文学艺术发展创新的一种美学理论,不仅被应用到文学艺术创作中,还被运用到声乐表演艺术中。声乐表演艺术是一种综合性的艺术表演,因而演唱者在舞台表演的过程中,不仅要将声乐艺术丰富多彩的一面呈现给受众,同时还要在表演时兼顾感情的细腻性和表演形象的丰富性。在接受美学的视域下,声乐表演艺术不但具有很强的协调性和统一性,而且能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受众的审美情趣和欣赏能力。这不仅能够使声乐表演艺术得到传承和发展,还能促进声乐表演艺术和我国传统民族文化的融合,进而提高我国声乐表演艺术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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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是讲美术学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的“仪礼”,是在于强调认识和把握美术学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的一些基本程序、环节、形式与礼节,而不仅仅是讲求美术学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的礼仪。在汉语的语境美苑2008年第1期里,“礼仪”,多是指“礼节与仪式”。礼节,又多是指特定族群中各种表示尊敬、祝颂等类的惯常使用形式。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属性是一个学术辨析性仪式。在有基本仪式的基础上还存在一些基本的礼节内容。仪礼,是把“仪”置前,因为“仪”是特指仪式与礼节,也就是说“仪礼”先强调和重视的是仪式。仪式,是指特定活动的程序、形式等环节性内容。而“礼”多指特定族群或社会共同遵守的仪式。一句话,“仪礼”,是强调仪式与礼节。在学校教育中,仪式及其仪式感的教育是不能缺失的。人类需要许多的仪式。因为人们在特定的仪式中,可以培养尊敬意识和能力、也可以获得体验被尊重的感觉、还可以升华自己的情感、可以获得诸多良好的教益、可以烙落下永恒的记忆。经典完善的教育应该包含必须的仪式教育内容。美术学科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的仪礼水平如何,不仅将揭示其教育水平、而且也影响研究生的公共形象塑造与展示。那么,美术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应该具备什么样的基本仪礼呢?我们试从以下方面来探讨。换言之,美术学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仪礼应该具备以下一些基本的环节与规格内涵。
一、着装与仪态的规格
无论是讲究礼仪,还是讲究仪礼,核心都是指人们的一种文明性规范行为。它对人们的行为既具有规范促进性,也有一定约束性。人们遵守它既能保证和促进特定活动中彼此的交流沟通,又能增进和谐的情景和友谊。所以,礼仪具有智慧性、具体性和操作性等特性。作为美术学学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仪礼的首要环节与内涵是着装与仪态的准备和展示。
1、穿戴正装
出席毕业论文答辩会的所有人员都应该穿戴正装。作为要进行答辩的毕业研究生本人,也必须是穿戴正装出场。所谓正装,是指符合正式场所穿的服装。严格地讲,穿戴正装,包含服装与佩饰两个方面。作为研究生参加毕业论文答辩会的正装,是指去除休闲装、运动装、常服之外的一切符合一般公认情况与标准的正式服装。男生可选择有一定款式的学生装、西装、中山装、长袖和短袖衬衣等既适合身份、又体现郑重与个性的服装。如果是穿西装,一是要上衣与下衣成套;二是要穿戴相配的素色硬领衬衣、领带与皮鞋。切忌着西装而穿运动鞋的穿戴模式出现。西服背心视其情况,可穿可不穿。如果穿了,那么西服上装的扣子就可以不扣了。女生可选择有一定款式的学生装、西服套装、衣裙套装、裙装、得体的编织装、长袖和短袖衬衣等适合身份而尽显贤淑、端庄、典雅的正式服装。如果是穿西服套装或衣裙套装,都要穿中长筒袜子与皮鞋。切忌穿戴袒胸露背、超短裙、迷彩裙、漏洞露肉裙等轻浮性衣服与佩饰。对于男女生着装的配饰,都以不复杂、不突兀、不轻浮为宜。
总之,参加自己毕业论文答辩会的着装原则是:正式、整洁、郑重、端庄、协调、得体、精神、气质和风格。只要遵循了这样的原则,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灵活地选配着装了。避免邋遢形象出现、避免应付随便情况出现、避免与所在场合的不和谐符号出现,尤其是要避免因为自己的不当而出现视觉污染的尴尬局面出现。让自己出场一次精彩一次,是其追求的理想目标。
2、仪容自然
仪容,是指一个人被他人可观看到的外在容貌和姿态与风度,也称为仪表。每个人不一定都是天生的仪表堂堂,但至少应该是可以做到具有可嘉的风度。尤其是美术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应当是具有翩翩的风度。所谓仪容自然,是指人的外表情态不给人呆板、局促、勉强的感觉。也就是要自然而然地展示自己的仪表。当然这里所谓“自然而然”的仪表,不是指那种完全不加修饰的不修边幅的样子。而是指那种把自己的头发、面容、五官、肌肤等清洁干净而给人舒爽的感觉。学习美术的人,留长头发和染烫发都行,怕的是不干净,以及没有艺术性、没有观看的舒适性。因此,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都要把自己的仪表清洗干净,要把自己的头发梳理得有真正的艺术性。女生的仪容表现比男生丰富和复杂一些。但女生的仪容打扮是切忌妖艳俗气。总之,整洁、适度修饰、自然、舒爽、得体、个性、协调是美术学科硕士研究生出席自己毕业论文答辩会仪礼之仪容自然的梳理原则。
3、举止大方
所谓举止大方,是指毕业论文答辩者系列动作与行为和言谈的自然不俗。也就是说,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研究生是要切忌那种举动拘束、俗气、轻浮和小气的行为出现。在答辩的整个活动过程中,答辩者的行为形态要给人落落大方自然沉稳的感觉、手势动作要给人有节奏而不是乱舞的感觉、谈吐要给人有文明修养厚度的感觉,千万不能给人一个不像研究生的感觉和认识结论。总之,美术学科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仪礼之举止大方的原则是:自然、文明、稳重和得体。
4、气象精神
美术学科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仪礼之气象精神,是指答辩者的整个神态气势具有生气与活力。切忌萎靡不振的样子出现。一句话,答辩者在整个活动过程中,要有一种精气神展现。不要因为担心自己的论文写得不理想而被答辩委员们批评,或者担心自己的论文答辩不能通过就显得情绪低落的样子。毕业论文答辩会,可以说是硕士研究生的最后一堂学位课程。所以,无论答辩的最终结果如何,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个答辩者都应该以饱满的情绪和精神去面对和参与,展现作为研究生应有的精神气质与风貌。总之,美术学科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仪礼之气象精神的原则是:自信、活力、气势、派头、向上、儒雅。
5、观赏性强
从架下视觉艺术视点看,美术学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会就是一场行为艺术展示会。因此,在这个“行为艺术”场或过程中的一切人物形象与行为展示,都应具有智慧外化性和视觉艺术可赏性。不仅答辩者的形象与气质要给人较强的观感舒适性,而且答辩者的答辩举止行为也要有给人可观赏的信息含金量。其实,整个答辩会的仪式环节本身就应该是具有较强的可观性的。这样才能让旁听答辩会的人,获得更多的教益和欣赏性记忆。总之,美术学科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仪礼之观赏性强的原则是:周全性、可观性、舒适性、厚重感、传播性。
二、答辩会议开始的规格
当自己一切准备就绪以饱满的热情进入答辩会场而该自己答辩时,以下程序与环节的内容是需要好好认识把握与完善实践的。
1、答辩者对答辩主席及各位答辩委员行鞠躬礼
当轮到某答辩者答辩时,答辩者自然大方地就位答辩席,之后答辩者站立向答辩主席台的各位答辩委员行鞠躬礼。在这个环节上,需要答辩者站立而神情自然、面带微笑、彬彬有礼、态度谦和、举止大方、行为节奏适度。
2、对参加答辩会的听众致鞠躬礼
在这个环节上,需要答辩者转身站立而态度诚恳、面带微笑、目视全场、彬彬有礼、举止大方、行为节奏适度。
3、自我报告及其内容
当答辩者向所有答辩委员与在场听众礼节性打完招呼之后,就要落座向所有答辩委员报告自己及其学位论文的研究情况。报告的时间一般是10-15分钟。具体的是以在场的答辩主席的要求为准。但自己在事先准备时,以报告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为宜。
(1)报告要求
首先,声音洪亮。以往有的答辩者在陈述时声音压得很低,以至于让答辩委员们不能够很好地听清楚自己的报告内容,这是应该避免的。当然那种一味追求大声而无节奏的声响也是应该避免的。所以,答辩者要好好地调控自己声音的大小与节奏的强弱,尽量让人们有一个良好的倾听接受效果。其次,简洁明了。答辩者的起始陈述报告的内容,需要逻辑性强、条理十分清晰、简洁明了,传播有效。最为忌讳的是如煮粥一样思维混乱:无逻辑、无条理、无观点。总之,要力戒那种云里雾里式或前言不搭后语状的报告现象出现。
最后,亲和力强。答辩者在陈述时,应尽量避免由于过度紧张而导致的面无表情。冷汗淋漓、说话生硬、思维呆板的情况出现。要尽量放松、适当表情、语气随和、娓娓道来,让人有如浴春风之感。
(2)报告内容
以往有的答辩者不知道自己在报告时到底要具体讲些什么内容,故而东一榔头西一棒的讲话不得要领。尽管不能规定每一个答辩者的报告内容完全一致,但从规范性出发,有些内容是不能遗漏的。体系性程序、环节、形式和内容,是答辩者在起始报告陈述时的必备项目,实践者可以依循而灵活地把握与实践。
4、听取导师向答辩委员会介绍自己的情况
导师向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简要介绍答辩者在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学习、生活、研究、学术活动和学术成果的情况。
5、听取答辩老师提出的问题
(1)认真记录下每一位答辩委员针对自己的毕业论文提出的每一个具体问题。每一个答辩委员对其研究论文的看法或评价不一定相同,提出问题的数量也不尽相等。除了不提问的以外,多的有五六个,少的只有一个,一般是三个左右,提出问题的难度是有难有易。总之,答辩委员的提问是没有完全等同的一定之规的。关键是答辩者对别人提出的问题要迅速反应所提问题的实质内容是什么?问题涉及的领域和范围在哪里?对自己一时不知道或不能把握的问题也不要慌乱,要稳住自己的情绪听完和记录下所有的提问。如果有没有听清楚所问的问题,答辩者应当及时申请提问者再讲一遍。所以,当答辩委员在对意见和看法与提出问题时,一定要专心听、要记录准确,不能似是而非地把握。其实,这时也是答辩者在答辩会上跟答辩委员学习的好机会。因为,有的答辩委员喜欢发表他自己对相关研究课题的看法,往往不急于提问,或者甚至根本不提问题。答辩委员所讲的意见,往往对自己该课题的深入和完善研究很有帮助。
(2)如果是要求在现场及时回答,那么,一是需要反应迅速,灵活与逻辑和条理化地马上应答。二是,回答时需要有针对性、主题性、观点明确、条理化地逐一回答。重点是要分析所问问题的原因、依据、范围、重点、难点是什么,这样才会有针对性的回答。因此,参加答辩前,对自己论文的内容要非常熟悉,对自己论文所涉及的有关学科或知识点或名词术语或概念,要熟悉和准确认识。避免对自己论文认识的盲点出现。三是,如果提出的问题相同或相近,可以综合后一并回答。当然,如果答辩主席要求答辩者在一个答辩委员提完一个问题后就马上回答,那么答辩者就对所提问题逐一回答。不过,即便是这样,如果在这个委员提的所有问题中,有可以综合回答的问题,依然可以综合后回答。四是,如果对有的问题实在是不能回答,可以如实汇报说“不太清楚”或“回答不了”。同时,可当场请教答辩委员释惑,因为毕业论文答辩会实际上是一场小型的学术讨论会,可以视其情况而请教。
(3)如果不需要在场马上回答,而是下来准备一会儿后答问。那么,答辩者应对答辩委员表示谢意之后,起立对主席台诚恳行鞠躬礼后从容地转身离席。
三、问题回答过程的规格
当答辩者获得全体答辩委员的提问后,一般是出场来准备10-30分钟后返回答辩场开始真正的毕业论文答辩。在这个过程环节,以下方面是需要注意和实践的。
1、礼貌用语、体姿语言运用要适度。
2、态度要谦和诚恳、行为有分寸。
3、对答辩委员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都不能遗漏。对提出的问题,可进行分类回答,也可以以问题提出的先后顺序而逐一回答。一般是只针对问题而回答,而不是针对某个答辩老师而回答。比如:有的答辩者常常在问题回答时说:“我现在回答丁老师的提问”,这不妥。即便要提到某个老师,也应该表述为:“我现在回答丁老师提出的‘关于研究对象的准确界定与表述的问题’。”
4、回答问题的内容要:明确、准确、简洁、条理清晰,忌讳无条理、无观点、无重点的表述行为。
5、对所提问题,不管能否回答,都需要有说明。即便是对不能回答的问题,也要说明为什么不能够回答,以求得的答辩委员的理解和解惑。
6、第一轮的问题回答完毕后的行为。当答辩者对第一轮的所有提问无一遗漏地回答完毕后,一是要听取答辩主席与各位答辩委员的总结性意见。如果有答辩委员对自己的回答不满意或不同意自己的回答观点时,答辩者在获得答辩主席允许后可继续深入辨析性回答;如果有答辩委员继续问有关问题而又明确要求回答时,答辩者就继续回答,如果没有要求回答时,则不回答。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时候也许才真正出现“答辩”的“辩”的环节和情境。所以,答辩者要思维敏捷、反应迅速、抓问题的根本、有张有弛、有理有节,注意自己的举止得体,切不可放肆和狂妄无度。也要避免过度紧张而出现脑海里一片空白的不利情况。尽量讲自己熟悉而又能够准确把握的内容。“辩”,是在高兴的、学术讨论性的氛围中进行。激烈的辩论,不表明自己的论文答辩将不被通过,反而有可能是自己的论文有引起答辩委员兴趣的有价值的地方。
四、聆听答辩结果宜布的行为规格
当所有答辩者的答辩结束以后,答辩委员会将对每一位答辩者的毕业论文答辩情况进行表决,并及时分别给出书面的表决结论,通过与否都要有明确的结论。待这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复请所有答辩者回到会场,聆听自己的答辩结果宣布。在此程序环节上需要实践以下仪式与内容。
1、站立聆听答辩结果。当答辩主席点名将宣布某人的答辩结果的时候,被叫到的答辩者应大方地走到答辩席,站立聆听答辩的结果。
2、站立发表答辩通过的感言。当答辩主席宣布完自己答辩获得通过的决定后,答辩主席一般将示意全场鼓掌表示祝贺。这时,获得答辩通过的人,应该即席发表感言。不过,这要看答辩主席的具体安排,因为多数时候一次参加答辩的不只一个人,故而是在所有答辩者的通过结果宣布完毕之后,才逐一地让答辩者发表答辩通过的感言。在答辩者发表的感言中,以下内容是不应该忽略遗漏的。
(1)倾情表达自我通过答辩后此刻的心情,表达应该是坦诚、真诚、深情、激情的。
(2)致感谢辞。致辞的言语以简洁明了为好,不宜拖沓罗嗦。往往是一句话一层意思,几句话能够把所要表达的意识表述清楚和准确就可以了。总之,以周全表达和情意到位为准则。
五、宜布答辩仪式结束后的规格
毕业论文答辩会进行到此环节,从学校的工作任务上来说是结束了,但从人文与历史等视点看,答辩活动还没有完全结束。这个时候是答辩者与答辩委员和有关师长、来宾、朋友进行零距离及时交流的历史性时刻。所以,此刻答辩者需要做的事情是既简单而意义却深远,不可忽视或缺失的。
1、答辩者真诚地给自己的导师执弟子礼献上鲜花。此程序和环节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表意与节约原则。给自己的导师送花主要是以表谢意与执弟子礼为重,故不要追求高额花费,以免增加答辩者的经济负担。当然,不愿意送的也一定不要勉强,贵在心诚和心意的表达。二是以了解花意得体选择为原则。不同的族群对各种花卉陚予了不同的含义,因此,要解花语深意才能准确表达自己的情意。比如:一般情况下,象征友谊的有玫瑰花,表示健康长寿的有万年青、文竹、君子兰等,寓意德高望重的有兰花,比喻圣洁高雅的有百合花、水仙、马蹄莲花、莲花等,表示喜庆的有康乃馨、山茶花、月季花、石榴花等花卉,牡丹等花卉则代表吉祥幸福之意。同时,不同的颜色也有不同的象征寓意与情意。总之,只要能够表意和得体就圆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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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回忆我“音乐硕士”的学业历程
3.音乐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能力的培养研究
4.山东省音乐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现状调查
5.我院首次颁发音乐硕士、学士学位
6.中美音乐教育方向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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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音乐教育硕士研究生教学模式初探
9.综合性大学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之研究
10.音乐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现状与思考
11.上海音乐学院第一个音乐硕士诞生
12.日本东京艺术大学音乐学部的研究生教育情况
13.关于高师音乐学硕士研究生教育规模及质量的探讨与思考
14.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师范大学音乐教育硕士培养解析
15.中美德音乐表演专业硕士教育的并置比较
16.台湾师范大学在职音乐教学硕士培养模式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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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我国音乐学硕士学位论文使用调查研究方法的分析与反思
19.积极探索 勇于实践 积聚能量 服务社会——记流行音乐作曲与理论硕士研究生论坛
20.从NBPTS音乐教师专业标准谈我国高师音乐教育硕士的培养
21.谈音乐学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的创新
22.浅议英国的音乐表演硕士教育
23.音乐教育研究的社会调查方法应用探索——基于108篇硕士学位论文的调查分析
24.音乐学硕士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
25.音乐专业艺术硕士课程设置量化分析的可行性
26.回忆我“音乐硕士”的学业历程(上)
27.关于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思考
28.谈音乐学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的创新
29.2000-2010年中国近现代音乐史方向硕士毕业论文综述
30.音乐学硕士学位论文的假劣之风当遏止
31.新疆音乐学硕士点建设的回顾与展望
32.中美艺术管理硕士研究生入学要求比较之思考——以中国音乐学院艺术管理专业和美国乔治梅森大学艺术管理专业为例
33.儿童钢琴音乐在硕士研究生论文中的研究状况综述
34.中美音乐学科专业学位硕士培养之比较及思考
35.社会现实下的分享与抗争——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入学、教学与毕业要求
36.音乐硕士研究生扩招现状与分析
37.音乐教育社会调查研究的方法学探索——基于108篇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
38.留美硕士座谈音乐治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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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民族音乐学方向硕士论文的社会调查方法审视
42.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硕士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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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音乐专业艺术硕士教育教师调查问卷简析
46.音乐学系92届硕士研究生通过论文答辩
47.音乐专业艺术硕士教育学生调查问卷简析
48.普通高校音乐艺术硕士[MFA]培养的定位思考
49.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态度调查研究——以音乐舞蹈生为例
50.我国音乐教育硕士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
51.我国应当设立音乐表演类硕士专业学位
52.音乐治疗的临床操作规律
53.音乐艺术硕士教育研究中的标志性参数
54.论艺术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平台构建的学科价值与意义——以广州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学术活动周为例
55.音乐专业艺术硕士课程设置的动态致变因素分析
56.音乐专业艺术硕士舞台表演实践的教学保证
57.音乐专业艺术硕士课程设置问卷的调查分析
58.《民族乐器演奏》选修课程在高校音乐学硕士研究生课程中设置的必要性及其意义
59.音乐专业艺术硕士课程设置研究的数学实证
60.音乐学硕士“声乐教学与研究”方向专业课程改革探析
61.赴美留学生马淑慧获音乐教育学硕士学位回国
62.武汉音乐学院2003届硕士研究生毕业
63.音乐学硕士“声乐类研究方向”名称需准确和规范
64.中国音乐学院、中国美术学院获准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
65.吉林艺术学院喜获音乐学、绘画艺术(油画版画)两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66.高师音乐学硕士研究生教育课程体系的建构
67.長江師范學院艺术硕士(音乐)学科简介
68.来自汾河畔的歌声——中国音乐学院声乐硕士研究生杜兵印象
69.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现状调查与思考
70.音乐教育学科研究方法现状分析——基于五所高校硕士学位论文的定量研究
71.音乐类硕士学位论文的定量评估
72.音乐节奏与英语节奏的共性研究
73.聚焦多元选题理念 彰显传媒音乐特色——中国传媒大学2011年音乐学硕士学位论文综述
74.中西音乐专业艺术硕士教育现状比较及启示
75.音乐艺术硕士需提高文学修养
76.思考与实践——表演方向硕士研究生的西方音乐史教育
77.技巧·修养·境界——音乐“专业硕士”学位教学的三个基本追求
78.对吉林大学音乐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思考
79.从博硕士论文看流行音乐传播的研究
80.皖西锣鼓——中国传统音乐的一支奇葩——读田耀农先生的硕士论文《皖西锣鼓研究》
81.高师“音乐艺术硕士”(MFA)培养在课程设置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82.高等师范院校音乐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中引入“社会导师”的可行性研究
83.音乐殿堂里解译密码的行者——记徐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杨健
84.中央音乐学院一九八七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试题
85.《西安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序言
86.大陆电视音乐传播的价值观调整
87.音乐和语言神经基础的重合与分离——基于脑成像研究元分析的比较
88.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改革
89.音乐训练对认知能力的影响
90.四川音乐学院表演专业首届硕士研究生举行毕业音乐会
91.民族音乐学:学术前沿与教学研究——访中央音乐学院杨民康教授
92.民族器乐演奏专业的就业形势
93.“普通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师资培养模式与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报告
94.国际关系中的音乐与权力
95.关于歌剧《党的女儿》中音响运用的实践与探索
96.春花秋实 继往开来——武汉音乐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
97.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导师谈研究生教育
98.为了一个承诺,呈一片赤子之心——高佳佳教授
99.聚焦区域音乐文化研究 促进音乐地理理论建设
100.开启心灵 共筑前沿——访著名音乐心理学教授周世斌
101.面向移动终端的普通高校音乐教学云平台构建研究
102.论仪式音乐的系统结构及在传统音乐中的核心地位
103.音乐与情绪诱发的机制模型
104.中国传统音乐在高校存在方式的反思
105.北京市音乐旅游资源分布规律研究
106.音乐疗法配合长强穴按压对初产妇产程及分娩结局的影响
107.音乐疗法在失语症康复中的应用
108.美国音乐版权制度转型经验的梳解与借鉴
109.音乐干预在痴呆症患者中的应用研究
110.高师音乐学硕士生课程结构失衡的审视
111.民族音乐学:学术前沿与教学研究——访中央音乐学院杨民康教授
112.中国当代音乐学家
113.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概况
中图分类号:J0 文献标识码:A
引言:如何对待艺术学理论研究?
2011年6月中旬,由南京艺术学院主办的“第一届全国艺术学青年学者论坛”在艺术学界引起关注,同时国内重要文艺报刊均作了专题报道和评论。其中,特别引起议论的焦点话题是,关于艺术学升格为门类学科之后,如何看待艺术学理论作为一级学科的定位,以及学科所涉及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的问题。为此,我在论坛闭幕式上有过发言,主要是从艺术学理论学科发展方向的宏观角度来谈。现整理成文谈几点认识,以求教于艺术学界的同仁。
众所周知,艺术学理论学科的定位,首要问题是涉及对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的探讨。对此问题的确认,最为直接的触动莫过于是针对培养艺术学理论学科研究生的论文选题,以及培养方向的争论。这一话题我在南京艺术学院艺术学研究所成立伊始,招收研究生工作以来就一直提起。我想,这也是我们与其他高校或研究院所共处于承担教学工作和研究工作所无法回避而必须正视的问题。换言之,作为一个学科,艺术学理论研究不能没有自己明确的研究对象与相应的研究方法,也不能没有自己的教学内容,更不能没有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的产出。一句话,不能没有自身的教学常态和教学成果。否则,这个学科便难以持久维系,更无法前进。而艺术学理论学科教学内容的特殊性,又最终都体现在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论文选题上,即研究什么和怎样研究。所以,我所思考、所谈论的,可以说是从一个教学的具体环节,即从高校或研究院所研究生培养的终端,来反思艺术学理论学科建设的诸多问题。
现在的艺术学理论学科,前身是作为文学门类学科中一级学科,即艺术学下面的二级学科的艺术学。升格为门类学科之后,艺术学理论成为一级学科,其下的二级学科分类,目前艺术学界比较认可的是:1.艺术理论,2.艺术史,3.艺术批评,4.艺术管理。当然,还可以细分下去,但大致可以涵盖在这四个大类学科之中。这四个大类二级学科虽然都很重要,但从学科建设来看,它们之间还是应当有主次之分。比如说,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理论研究之分。像艺术理论、艺术史,就是比较典型的基础理论研究,而艺术批评与艺术管理就属于应用理论研究。这在其他学科序列中也同样存在,如经济学中就有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等。话说回来,一门学科的基础理论总是该学科赖以成立的根本所在,也是其应用理论研究的重要依据。由此可见,艺术学理论学科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大多是以艺术理论、艺术史这样的基础理论作为专业方向或者说是培养方向,这是很好理解的。而无论是艺术理论、艺术史、艺术批评抑或艺术管理,都离不开“艺术”二字,也就是说,无论是哪一个二级学科、哪一个专业方向,艺术学理论都必须冠以艺术作为研究对象,都必须立足于艺术,以艺术为研究领域的问题作为出发点与归宿点,这是没有疑问的。
然而,现在的问题在于,就研究对象而言,艺术又有广义与狭义之分,有艺术一般与门类之分;就研究路径而言,有从一般原理出发研究具体现象与从具体现象研究中抽绎出一般原理之分,用通俗的话说,即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之分;就研究角度而言,有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之分;就研究指向而言,又有举一反三与举三证一之分。那么,艺术学理论学科应该研究什么样的“艺术”问题呢?又应该以怎样的路径、角度和指向研究艺术学理论问题呢?说的具体些,就是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可以有哪些论文的选题?又应当如何去做论文?这是我着重讨论的内容。
一、艺术与艺术门类的关系
在谈论艺术学理论学科研究对象的问题时,有必要先明确艺术与艺术门类的关系。一般说来,“艺术”是广义的称谓,即对各艺术门类给予的抽象总称。目前,我国关于艺术学的学科设置,就是以这个总称来命名的。而在各种艺术中,通常习惯将综合两种或是两种以上的艺术说成是综合艺术,这种方式占有很大的比例。借助综合艺术的概念来说,艺术与艺术门类的关系,其实是有区别,又有联系的。
关于艺术的概念,通常分为广义与狭义两种概念,我想对这个概念不需要费太多的口舌。但从历史上看,我们中国人的艺术概念大多是广义的,不必说中古以前“艺”与“术”的所指①,就从晚清刘熙载的《艺概》与近代黄宾虹、邓实主编的《美术丛书》②来看,我们的“艺术”概念也还是所有的艺术门类的总和。而西方人则把造型艺术视为狭义艺术,把包括音乐、戏剧和舞蹈之类的表演艺术,还有诗歌乃至文学视为广义艺术。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问题,相对于作为门类艺术总和的广义艺术概念而言,既然造型艺术是狭义艺术,那么,表演艺术又何尝不是另一类“狭义艺术”呢?在这个意义上,甚至诗歌、文学也可以说是一种“狭义艺术”。所以,我们在谈论艺术学理论的研究对象时,区分艺术的广义与狭义并没有实质性的意义,它们指向的都可以说是各种不同的艺术门类。
这样解说“艺术”与“艺术门类”这两个范畴及其相互间的关系,对于艺术学理论研究而言是十分重要的。这里有必要再多说几句。关于“艺术”的范畴概念,其实是针对所有艺术门类的抽象。用哲学的术语来讲,“艺术”实际上是指“艺术一般”,是对不同艺术门类所具有的共同性质的指认。这里又有一个概念的细分,是说作为“艺术一般”的“艺术”,是有别于作为所有艺术门类总和的“广义艺术”。这话怎么说呢?我们认为“艺术一般”是从哲学高度对艺术门类的整体观照,而“广义艺术”则是对各种艺术门类的历史罗列。相对的说,艺术门类是“艺术特殊”,是艺术一般现实存在的具体形式。艺术学理论研究中的“艺术”与“艺术门类”(包括美术、音乐、戏剧、戏曲、舞蹈、设计、影视等)之间的关系,如同文学学(又有称“文艺学”)研究中的“文学”与“诗、词、歌、赋、散文、小说”等一样,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为什么要谈论这个问题?因为不管如何争论,有一点是艺术学界的共识,即艺术学理论研究主要偏重思辨③,是对艺术活动一般规律的研究。所以,人们自然会认为,艺术学理论的研究对象最好是“艺术”(即艺术一般),至少是广义艺术(即对多种艺术门类的综合考察)。这种看法并没有错,但不能绝对化、单一化,甚至唯一化。我们的研究生在做开题报告时,常常因为选择了美术、书法或音乐作为研究对象而受到质疑,说这不是艺术学理论研究,更像是艺术门类的选题。这样的质疑实际上就是将艺术学理论的研究对象绝对化、单一化了,是对艺术与艺术门类之间的一般与特殊的辩证关系缺少认识的结果。哲学的基本常识告诉我们,一般存在于特殊之中,而特殊是一般的具体反映。没有特殊便没有一般,反之亦然。一般与特殊是相对而言的,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相对于文学,诗成了特殊;相对于风雅颂、离骚、汉乐府、建安古风、唐宋格律诗、近现代白话新诗,诗又成了一般。同样,在人文学科――艺术学――造型艺术学,再细化到绘画,乃至国画……,但凡在纵向范畴链中,每一个层级对上都是特殊,对下都是一般。因此,艺术学理论研究不应该仅仅是以艺术或广义艺术作为对象,而是应该把所有的艺术门类都当作是艺术学理论研究的基础对象。我在这里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是,艺术学理论研究并不是越抽象、越宽泛就越好,也不是一定要跨越多少艺术门类,这是因为,如果选取具有典型阐释意义的某一个艺术门类的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也同样可以讨论具有一般意义的艺术规律问题,那么这并不妨碍它成为艺术学理论研究的好选题。
如上所述,一般总是存在于特殊之中。诚如,艺术学之父、19世纪末德国学者康拉德・费德勒的研究是从绘画入手的,20世纪中期最重要的艺术学学者、法国人保罗・梵乐希则侧重于诗学研究。举证费德勒、梵乐希的研究,绝不意味着我们要照搬照抄西方人的那一套来建立中国艺术学;我们当然要结合中国艺术的特征、考虑中国具体的国情来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艺术学理论研究。我想说的是,借鉴西方艺术学研究,我们会很清楚地看到,一个美术学或者音乐学的研究论文选题,哪怕是一个很小的个案研究,只要它能够指向一般,并对艺术门类有上升的指导和引领作用的,甚至对其他艺术门类活动也有启示或参证的功能,它便具有了一般的意义,便可以视作为艺术学理论研究的具体形态,视之为艺术学理论研究的课题。因此,有一些艺术学理论研究选题与艺术门类研究选题相吻合是很自然的事情,关键是看其着眼点与结论是否指向一般。既然艺术学理论研究可以用艺术门类的素材为研究对象,那么,这样的研究论文与艺术门类研究论文又区别何在呢?
我们认为,艺术门类研究与艺术学理论研究之间虽然存在着复杂的交叉关系,但其中的区别是可以界定的。总体而言,艺术学理论的研究对象可以是艺术一般,也可以是艺术特殊,但其研究指向必须是对一般规律的揭示。正像文学学(文艺学)领域可以有抽象的、跨门类文学的文学一般规律的研究论文,也可以有借助于文学门类研究而抽绎出文学一般规律的论文一样,艺术学理论论文无论是以艺术一般还是以艺术门类为对象,其最终都应当指向艺术一般规律的研究,否则,它便不具有理论的普遍意义及其应有的指导价值,便不能被视为艺术学理论论文。而艺术门类的主要研究对象是特殊,其研究指向可以是特殊,也可以是一般。一般规律可以包含特殊规律,但特殊规律的揭示却并不一定都上升到了一般,也就是说,艺术门类的研究论文中有许多命题并不需要上升到一般,或者研究者仅仅停留于具体论事的层面而没有上升到一般,这样的研究论文当然只能被列入艺术门类研究的范围之中。如果艺术门类的研究命题能够通过具体的艺术现象考察抽绎出具有普遍意义的艺术规律,即从特殊上升到一般,那么,这样的研究论文既可以看做是艺术门类研究,也可以视为是艺术学理论研究,学科的发展允许一定的交叉。
二、艺术学理论研究的路径与指向
在学界有一个基本共识,就是对任何一种理论研究、一种学问乃至一门学科,都认为应该是有特定的指向、依据特定的视角研究现象世界的特定方面,从中发现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抽象提升而形成概念、范畴及其逻辑体系。当我们运用这些已知的规律或范畴去探究未知世界时,它们便成了方法。由此可知,理论研究乃至一门学科的研究方向的确立,其规律、范畴与方法是对同一“智识”的不同认知或不同表述;另一方面所谓研究、学问、学科可以由两种不同的路径来完成,一是自上而下,一是自下而上。艺术学理论学科建设也是如此。很显然,硕士生和博士生的研究方向,以及学位论文的选题也不例外。
如上所述,艺术学理论研究应该从高度抽象的艺术理论(即艺术学原理)出发,运用艺术学所特有的范畴与方法研究具体的艺术现象,解决各艺术门类之间的具体问题,这便是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我相信,艺术学理论也应该像文学学或文艺学那样,有跨越各种艺术门类之上,具有高度抽象的艺术学理论的研究论文,也热切希望我们的研究生能够做出这样的理论文章。然而,常识告诉我们,艺术的一般规律正是从艺术门类的特殊规律中抽绎出来的。没有一种艺术的一般规律,可以脱离各种艺术门类而存在,因此从艺术门类研究中抽绎出的艺术学理论一般规律,这便是自下而上的研究路径。从学理上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这两种研究路径是相辅相成的,相互间也是不可偏废的。但是,鉴于艺术学理论学科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以及我们的研究生实际的知识积累与研究能力,我们又不能不对这两种路径作务实的考量。
首先,我们应当认清艺术学理论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它与文学学或文艺学的研究对象有显著的不同。
文学学或文艺学属下的各文学门类(如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虽然同样存在着形式的差异性和规律的特殊性,但它们都是以语言文字作为自己的物质载体和表现手段,应当说,文学学或文艺学研究者作跨门类的、抽象的研究相对方便一些。而艺术学理论研究对象则大不同,不仅美术、设计等造型艺术门类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音乐、舞蹈、影视等表演艺术门类之间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直至造型艺术门类与表演艺术门类之间更是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对于研究者几乎可以说是隔行如隔山。这给艺术学理论研究进行跨门类的、抽象的研究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我想,西方的一些艺术学理论学者常常将自己的研究设定在某一领域也是依据其差异而定的,比如有选择造型艺术门类范围,或者说设定在相邻近的几种艺术门类的范围。也许就是出于这样的考虑,专家们跨门类跨得太大,难免要说外行话,闹出大笑话。换言之,艺术学理论自上而下的研究选题,不仅需要有抽象思辨能力和对艺术学原理的把握,还需要具备既广阔又深厚的艺术门类研究的积累,二者缺一不可。依此推论,没有对各种艺术门类既深且博的研究,绝无可能做好高度抽象的艺术学理论研究。从现实状况看,我们的大部分研究生,不仅硕士生很难有这样的知识积累,博士生也很少有能这样精通两门或者更多艺术门类专业知识的储备。即便是我们的教师,在这方面的积累又能做到什么样程度呢?
再者来看看艺术学理论这一学科的研究现状,尤其是它在我国的发展,也同样制约着我们采取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
在西方,现代意义的艺术学理论研究虽说是建立于19世纪末,但始终是被当作处于变幻流动的学术研究,没有真正进入到高等教育的常态化教学体系。所以,它可以不断出现新视角、新指向,产生新观点、新方法,却难以像文学学或文艺学等其他学科那样形成精密完备的、具有经典意义与权威性的理论体系。西方艺术学早在20世纪40年代中后期传入我国,但真正全面产生影响,以至在我国学界获得认同却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90年代的事。而且,在我国又有一个特殊现象,就是艺术学学科设立在前,理论研究反而滞后。就是说,我们已经培养出一批又一批艺术学理论学科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也有一些学者在努力撰写这方面的理论著作,但由于学界至今对艺术学理论的基本理念、基本构架、基本范畴还没有形成较为明确的共识,甚至还在为“什么是艺术学”争论不休,还在为艺术学学科究竟是不是一个“伪命题”存有疑虑,因而学界始终没有能拿出一部普遍认可的艺术学理论教材。在这样的学术背景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一定要求研究生作自上而下的研究呢?因此,我认为,现阶段的自下而上的艺术学理论研究,绝不仅仅是由于个人能力或整体研究的不足而不得不采取的权宜之计,可以说,这主要是一种务实的、有利于学科建设的长久之计。
当然,我们不能要求艺术学理论研究者精通每一门艺术,但同时我们也无法相信,一个甚至连某一个艺术门类都不精通的人会成为真正的艺术学理论家。这种说法可能会引起争议,但在这里,我只是就共性而言,就事论事。事实上,倘若研究者不能根植于艺术门类的研究,甚至连研究对象的学术发展状况、学术前沿都不了解,又如何去深入研究,揭示出规律性的问题呢?同样,对各艺术门类都只知道一点皮毛,不深入了解研究对象,就急于提升上去,描述一般性规律,犹如沙滩上造房,没有不失败的。我们的硕士生和博士生,包括我们教师在内,如果能够扎扎实实地以各种门类艺术的理论研究为基础,从中抽绎出跨越各种艺术门类之上的艺术学理论,逐步形成高度抽象、较为完备的艺术学理论体系,这无疑是对艺术学学科建设极有价值的贡献;也只有学科建设发展到这一阶段,才能有真正属于这个学科的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
三、艺术学理论与美学的区分
说到这里,有必要谈一谈艺术学与美学的关系。因为,艺术学理论偏重思辨、指向一般的特征,从表面上看与同样以艺术为研究对象的美学(这里主要是指18世纪末以来又被称为“艺术哲学”的美学概念)很近似,所以人们常常将二者混淆起来。现在有不少采取自上而下研究路径的艺术学研究论文,实际上是不自觉地从美学立场出发的。我在这里不能不加以辨析。
大家知道,艺术学创立之初,是因为其时对艺术做理论研究的任务主要由美学(艺术哲学)承担。然而,美学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它来自于对人的感性认识的研究。艺术之美包括形的美、音的美、色彩之美,乃至风格之美,固然也是美学的研究对象,与艺术学理论在研究对象上有一定的交叉重合,但由学科性质所决定,美学对艺术现象的哲学思考是指向人类的一般认识规律的,与艺术学理论对艺术现象的研究指向艺术创造的一般规律大相径庭。由此,也决定了二者的着眼点、思维方法的不同。换句话说,美学(艺术哲学)是从美学本身的观念原则出发评判艺术,它对艺术品的研究方法、所获结论,与其把包括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在内的一切美作为对象,并没有根本的不同;美学的任务,是要揭示人类感性认识的基本规律,揭示作为人类认识“初级阶段”或“低级形式”的审美活动,有怎样的独立价值、特殊意义,以及如何发展与完善人类的感性认识。这种以艺术作为典型性对象自上而下的美学研究,对于以往偏重理性认识进行研究的哲学,当然是极为重要的补充,但对于艺术领域涉及的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来说,却显得有点不着边际,难免有隔靴搔痒之弊。美学家可以不精通艺术门类,艺术家也可以不懂美学(艺术哲学)。正因为如此,艺术学应运而生便有了自己的存在空间。
进言之,与美学(艺术哲学)不同,艺术学理论的研究不论是自下而上,还是自上而下,其指向必须是包括艺术起源、艺术本质、艺术创造、艺术作品、艺术发展规律等等在内的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换言之,艺术学理论不仅以艺术作为研究对象与出发点,更把艺术作为自己研究的终极指向。费德勒曾经严辞批评美学对艺术的研究只是抓住了艺术表层的、部分的附加属性,而无法深入研究艺术活动内层的本质,这样的研究对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是有害的。因此,他在创建现代形式的艺术学的同时,努力与美学划清界限、分道扬镳。用日本学者黑田鹏信的话说:“美学,把美做对象,是最稳妥的事。倘使把艺术当作对象,还是艺术学来得妥当。”④由此可见,美学(艺术哲学)理论体系再高深、再抽象、再完备,也不是今天的艺术学理论应该直接拿来作为自上而下研究的逻辑起点的。如果我们仍以美学(艺术哲学)的立场来讨论艺术学,那只能是走回老路,扼杀艺术学。
了解这段历史,认清艺术学与美学(艺术哲学)关系的目的性,是要提醒我们的研究生不要把艺术学理论的研究论文写成纯粹的美学文章。艺术学理论研究偏重思辨、指向一般,唯有深刻的理论抽象与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揭示,艺术学理论才有可能对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产生启发、引领的作用;但它的抽象上升是有特定的范围的,也就是说,艺术学理论研究只能抽象上升到艺术一般,而不需要像美学(艺术哲学)那样指向认识一般。由此,我想概括出以下几点艺术学理论研究应有的特征:
1.艺术学理论论文应立足于艺术本身并且以艺术活动为终极指向,而不是泛泛地立足于哲学,并且以哲学认识为终极指向;研究对象不是以艺术为典型的感性认识,而是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本身。
2.艺术学理论论文选题应侧重研究艺术创造者与艺术活动之间的关系,研究艺术创造者如何从事艺术创造,其基本问题是艺术创造者与艺术对象之间、与艺术创造之间的关系。
3.艺术学理论论文主要是考察具体的艺术活动,从各种门类艺术的理论研究中总结抽绎而来,所要揭示的应是艺术活动内在规律,或者艺术创造者观照现实、从事艺术创造的一般规律,而不是从一般美学原则演绎而来,以主观性原则对艺术现象作一般的价值判断。
4.艺术学理论研究中的艺术主体可以是艺术接受者,但更主要指向艺术家,艺术创造可以涉及艺术审美,但主要指向艺术品的创造、传播过程。
5.艺术学理论论文的研究结论,不应是给艺术家一些何为美与不美或者如何判别美与不美的抽象原则,而是必须对艺术家及其创作行为具有直接的引领作用。可以说,是艺术家迫切需要的,对艺术活动有指导、引领意义的研究命题,就是艺术学理论论文的好选题。
如此说来,对于艺术学理论研究并不意味着我们绝对排斥借鉴美学的一些理论来研究艺术学。为什么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各种学科的观点或方法来研究艺术现象,却独独不能借鉴美学的观点或方法呢?当然不是。艺术学研究可以从政治学、历史学、文化学、社会学等各种学科获取营养和方法,当然也可以从美学中获取营养和方法。我们反对的是,不知道艺术学与美学的分工,直接以美学原理来研究艺术,甚至以美学取代艺术学,以为这就是艺术学理论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结果一脚踩空,得出一些大而无当的结论。
四、艺术学理论研究视角的广度与深度
以上是从艺术学理论学科中的一般艺术理论研究与艺术门类研究的关系,从艺术学理论研究与美学(艺术哲学)研究的关系,谈论了我对艺术学理论研究论文选题的总体看法。接下来,我想谈一谈艺术学理论研究的广度与深度及其相互关系的问题,这也是与我们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密切相关的问题。
与其他学科一样,艺术学理论研究大致有两种视角,一是广度;一是深度。艺术学理论的研究广度与深度各自都可以有多方面、多层次的理解。所谓广度,是衡量涉猎艺术门类或多或寡、运用方法或综合或单一、研究结论或普适或专门的维度。所谓深度,则是衡量我们的研究无论抽象提升,还是深入挖掘,所能达到的透彻程度的一个维度。相对而言,广度是一种横向的研究视角,而深度则是一种纵向的研究视角。这两种视角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例如,我们可以借鉴、运用多种其他学科的范畴或方法来考察某一艺术现象。从跨学科的开阔视野或方法的综合运用来看,这样的研究是有广度的。如果做得好,有助于人们全面认识、深入理解这一艺术现象,那么,这种研究的广度也同时具有深度的体现。但如果对所运用的各种范畴或方法缺少深刻的理解,对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缺少深层次把握,这样的研究必然是杂芜零碎的,既没有深度,也不见广度。同样,我们可以用一种范畴或方法来考察多种艺术门类,从涉猎的范围来看,这样的研究是有广度的;如果做得好,有助于人们从多种艺术现象中认识艺术一般规律,它又体现出另一种深度。但如果不精通所涉猎的多种艺术门类,对它们的共同艺术规律缺少把握与抽绎能力,这样的研究又只能是生搬硬套的,同样是既没有深度、也没有广度。此外,从揭示某一艺术现象所隐含的艺术规律中作举一反三的研究,也可视为既有深度又有广度;同样,从综合考察多种艺术现象所共有的艺术规律中作举三证一的研究,也是既有广度、又有深度的。但如果举一而不能反三,其深度必然大打折扣;举三而无法证一,其广度也会受到质疑。由此可见,艺术学理论的研究广度与深度,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辩证关系。
在这里,我想侧重谈谈艺术的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的关系。从目前本学科研究状况看,艺术学理论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基于“艺术自律”的认识,将艺术视为相对独立、自成体系的艺术家特有的精神活动,侧重于艺术形式、艺术活动自身规律的内部研究;这样的研究被称为艺术形式分析。一是基于艺术是人类精神活动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的认识,认为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始终处于人类社会政治、经济、学术、宗教、风俗乃至技术的全面包围与直接影响之中,努力揭示社会文化与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的必然联系;这样的外部研究被称为艺术文化学。据此来说,无论艺术形式分析(内部研究)还是艺术文化学(外部研究),这两类论文选题也都属于艺术学理论研究的范畴,都是我们需要和欢迎的。至于艺术形式分析大多表现为对深度的追求,艺术文化学大多体现出研究的广度,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绝不能因此而错误认为,艺术形式分析方面的论文只应追求深度而无须考虑广度,或者艺术文化学方面的论文只需追求广度而可以不考虑深度,那样做,我们不可能有真正的深度或广度。
如前所述,在艺术学理论研究中,深度与广度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作为关于艺术的内部研究,艺术形式分析既可以侧重研究艺术一般,也可以重点考察艺术特殊;既可以从艺术一般出发而指向艺术特殊,也可以从艺术特殊出发而指向艺术一般。可见,它的广度,可以表现为对多种门类艺术中存在的共性形式因素的综合考察与比较研究,也可以是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对某一艺术门类的某种形式的考察,甚至还可以表现为某一艺术门类某种形式的研究结论具有较为广阔的艺术学意义。假设这样的研究只限定在某一门类艺术的某种形式,只会运用某一种方法作就事论事的研究,获得的结论也仅仅局限于此而不具有艺术一般的意义,那么,它既没有广度,也不可能有艺术学理论意义上的深度。如果说它有价值,充其量也只是艺术门类研究的价值。反过来看,假设艺术形式分析虽然横跨几种艺术门类,但考察的形式因素并不真正具有跨艺术门类的共性;运用的研究方法虽然种类繁多,但研究者并没有理解这些方法各自的功能、适用范围以及它们之间的互补性;获得的结论虽然抽象、具有一般意义,但超出艺术之外而指向其他学科,那么,虽然表面上看它有广度,但不可能有艺术学理论意义上的深度,因而这种广度也是虚假的。
作为关于艺术的外部研究,艺术文化学同样必须是广度与深度的统一。其深度的体现,主要是研究者能够深刻把握与透彻阐发社会文化(包括政治、经济、学术、宗教、习俗乃至技术)对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的影响作用。实际上,在社会文化诸因素和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之间,存在着各种层面的联系与种种发生作用的中介环节。假设这类研究不能揭示出其间真正的联系,做实中介环节,也就是说,如果艺术文化学研究缺少深度,便会造成两张皮的现象,其广度只能是虚假的。假设这类研究虽然揭示出社会文化诸因素和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的联系与种种中介环节,但只停留于表面,而未能深入到艺术形式内部考察社会文化因素如何影响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或者所得的结论不是指向艺术,而是指向社会文化,那么,它既不见深度,也不具有艺术学理论意义的广度。
进言之,艺术形式分析如果真正做到了研究深度与广度的统一,常常会类似于艺术文化学研究。同样,如果艺术文化学研究真正能够深入,又常常与艺术形式分析有相似之处。换言之,艺术形式分析与艺术文化学这两种研究仅仅是各有侧重,而不应该绝对的对立起来。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认为,艺术形式分析如果能够有效地引入艺术文化学的一些观点与方法,便获得了研究的广度;艺术文化学如果能够有效地进入艺术形式分析的层面,便获得了研究的深度――这两种情况都是我们乐于见到的。
五、关于艺术学理论学科研究生论文选题的基本意见
综上所述,在对艺术学理论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的思考基础上,我想再来谈谈对本学科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的基本意见,这是本文探讨问题的具体落实,也是我们艺术学理论学科建设的根本所在。
首先,我认为,艺术学理论学科的硕士生和博士生既可以选择艺术一般为对象,也可以从艺术门类中找选题,关键是看如何去研究;只要研究生所作的研究不是陷入艺术门类无法上升,而是从艺术问题、艺术史料、艺术现象中揭示出隐含的带有普遍意义的规律,用以指导艺术活动、促进艺术发展,无论所选择的研究命题和对象在哪一层级上的,都应视为艺术学理论研究范畴,我们教师都应予以鼓励。
其次,在现阶段,应当肯定硕士生和博士生沿循自下而上的研究路径。也正因为如此,南京艺术学院艺术学研究所在总结以往研究生教学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每一位硕士生、博士生应该努力熟知两个以上的艺术门类研究,同时努力至少具有一种艺术门类的实践经验。如果该研究生缺少这些必备的研究条件,必须补修相应的课程。只有精通某种艺术门类,以此为根基,才能通过相邻艺术门类的比较研究逐步做到触类旁通,跳出门类的的局限,揭示出具有普遍意义的艺术发展中的规律性问题,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打通”。当然,这绝不是仅仅读“艺术概论”所能获得的浮于表面的“打通”,而是深入研究之后的真正的打通。
鉴于艺术与艺术门类的辩证关系,我们可以要求基础好、已具备两门以上艺术知识的研究生做跨艺术门类的艺术学学位论文,但必须防止沦为大而空。同时,对于愿意立足于自己熟悉的艺术门类之中,自下而上、以点带面,抽绎出有价值的一般规律,实事求是,将艺术学学位论深做实,也应该给予支持。这就是说,在研究对象问题上,我希望我们的硕士生和博士生打消顾虑,消除误解,所有广义艺术与狭义艺术、艺术一般与艺术特殊,都可以进入我们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的视野。而判断其是不是艺术学理论论文选题的关键,是看它们的思维指向与方法运用的是不是在力图揭示具有普遍意义的艺术活动规律。当然,我的这一说法和提倡也多为个人意见,是根据现实状况而提出的,期待大家的讨论。
最后,我想补充谈一下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之下的各类二级学科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我们硕士生和博士生所选择的不同研究方向之间的关系。它对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也有直接的影响。
我们知道,在艺术学理论学科下的二级学科中,艺术理论侧重研究艺术本质、艺术起源、艺术分类、艺术活动(包括艺术创作和艺术形式)的基本范畴或基本规律等等。艺术史侧重研究作为历史现象的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发生、发展、演变的规律,可以包括中国的、外国的、古代的、现代的,又可切块为艺术通史、艺术断代史、艺术思想史、艺术风格史、艺术类型史、艺术接受史、艺术传播史、地域艺术史、民间艺术史、艺术考古等等。这是两门最主要的艺术学基础理论学科,也是目前艺术学理论学科研究生主要选择的研究方向。作为应用理论研究,艺术批评、艺术管理也可以涉及多方面领域,包括古代的、现代的,研究领域所涉的内容也十分丰富。在史与论、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之间,我们不能只注意专业方向之间的差异性,而忽略它们的相互关系。否则,将它们孤立对待,只能作茧自缚,致使研究思路受到很多限制。再进一步说,如果我们仅着眼于二级学科之间的差别性,这些专业方向看起来很细碎、很繁杂,但实际上,它们是密切联系的,是我们研究同一艺术问题的不同观照侧面。同样以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为对象,艺术理论侧重于观念体系、范畴体系、方法论体系的研究,虽然比较抽象,但却是靠艺术史研究支撑的,是从艺术史研究中抽绎出来的。艺术史侧重于对已经发生的历史现象的研究,从中揭示具有普遍意义的艺术发展规律,这样的研究显然也离不开艺术学理论研究的支持。而艺术批评、艺术管理作为直接干预艺术创作和艺术活动的研究,更是以艺术理论与艺术史的把握为根据的。因此,一方面,我们应该依据对艺术学理论研究与艺术门类研究的关系的认识,从总体上把握我们研究生学位论文命题的性质,确保其属于艺术学研究界域;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认清艺术学理论各专业方向的各自侧重及其相互关系,使我们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既有明晰的专业方向的指向性,又不至于割裂地看问题,而能综合运用艺术学理论各二级学科的知识与方法,展开史论结合、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结合的研究。
关于艺术史研究,有必要多说两句。现今西方的艺术史研究,大多放在历史学的门下。研究的对象主要是造型艺术史,除绘画外,建筑、雕塑和陶瓷等工艺美术及其他造型艺术都包括了。这相当于我国在美术与建筑、设计分家之前的美术史范畴。我们可以把它称为狭义的艺术史。前面我已经提到,造型艺术史之外,包括音乐史、舞蹈史、影视艺术史在内的表演艺术史研究,又何尝不是另一种狭义的艺术史呢?西方的艺术史似乎不包括它们;我国现在设置在一级学科艺术学理论中的二级学科艺术史,与西方现存的艺术史最大的不同,是不仅将造型艺术作为研究的对象,也把音乐、戏剧戏曲、电影电视等作为研究对象。概括来说,视觉艺术史、听觉艺术史、表演艺术史都涵盖了,我们可以称之为广义的艺术史。
我们如果注意到艺术史研究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就应该根据研究者的学术背景的不同,对其研究范围的广、狭采取包容的态度。要一位艺术学理论学者什么门类艺术都懂才能做研究,无异于天方夜谭。但是,我们可以要求研究者能够将一般落实到特殊、在特殊中抽取出一般,能够将研究的广度与深度统一起来,将外部研究与内部研究融汇起来,将史、论研究结合起来。那么,什么样的命题才是艺术史的研究对象而有别于常见的门类艺术史的研究对象呢?我提出如下几点仅供参考:
1.以艺术门类的历史素材为研究对象,但研究宗旨是讨论艺术本质、艺术分类、艺术起源、艺术形式的发生与演变等问题。
2.以两个和数个艺术门类的历史素材为研究对象,研究宗旨是讨论它们之间共同的规律性问题。
3.以历史上重大艺术现象为研究对象,而这些艺术现象并非局限于某一艺术门类,而是多种艺术门类共有的表现,研究宗旨是讨论它们之间共同的规律性问题。
4.以历史上某门类艺术的艺术现象、艺术作品、艺术家为研究对象,运用社会学、历史学、伦理学、人类学、文化学、语言学、图像学、经济学、政治学、考古学、民俗学、宗教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抽绎出其中与其他艺术门类具有共性的规律。
5.以历史上某一艺术流派、团体或艺术家为研究对象,讨论其与社会之间产生的多种相互影响,揭示其艺术思想、风格、传播等在社会历史中的发展规律。
6.以上诸种研究的交叉研究。
总之,不论是从两种或数种门类艺术素材出发,还是从一种门类艺术的素材出发,艺术史的研究,在总体上表现为自下而上的研究路径,它可以做微观的研究,但必须回到宏观的宗旨上来;它可以深入地剖析研究对象,但必须揭示某个具有共性的艺术规律问题。从一般到特殊,再从特殊回到一般。在这里,我要再次强调的是,艺术学理论研究必须从特殊上升到一般,上升到“艺术一般”。如果我们的研究仅仅满足于从特殊到特殊,仅仅在某个自己熟悉的艺术门类中兜圈子,不去思考或者没有能力从自己的特殊研究中抽绎出艺术一般规律,我们就无法真正建构起艺术学理论研究的框架,而只能永远停留在艺术门类研究的层面上,这同样是对艺术学理论学科的扼杀。
六、结语
隋唐文字锦在我国丝织物及艺术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受到汉晋文字锦的传承,并随着织锦技术的进步及西域文化的影响,逐渐发展演化出了自己的风格,对宋明清乃至现代的丝织物,都存在一定的影响,在我国丝织物的发展史上,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即使在我国今天的织物图案上,依然存在着唐锦的遗留痕迹,比如“帧薄“寿”、“福”等单字及其与花纹相配合的图案纹样仍频繁的出现和活跃在现代织物上。因此,隋唐文字锦的艺术风格对我们今天的艺术设计思路仍然存在深远的借鉴意义。
对于隋唐文字锦,已经有很多前人及学者进行过相关研究。[1,2,3,4,5]作为比较具有代表性的研究,刘安定[1]及李斌[2]等人对汉晋至隋唐文字锦的变化及其原因进行了分析。在大量实例的佐证下,其主要观点认为:首先汉晋文字锦以长语句为主而隋唐文字锦则主要呈现单字或短词。在汉晋之时,文字锦主要表现为祈福、求仙及纪事为主的长语句,如汉锦中的“恩泽下岁大孰常葆子孙息弟兄茂盛无极锦”及“王侯合昏千秋万岁宜子孙锦”。而到了隋唐,取而代之的是简明扼要的段语或单字,如“贵”“吉”“喜”等,例如隋唐之际的“吉字葡萄中窠立凤纹锦”和“红地簇四云珠日神锦”。其次汉晋文字锦与图案搭配较为单调,主要表现为图案中填字的方式,而隋唐文字锦中文字与图案搭配更为丰富,经常表现为文字与图案相互重叠的方式,并且图案也更为生动。
对于以上两个隋唐文字锦与汉晋文字锦的主要差异,刘安定和李斌[1,2]认为,造成该现象主要因素首先是外来织物纹样的传入和流行对中国传统织锦造成了冲击,丰富了唐锦的艺术造型;其次是隋唐统治阶层对西域外来文化的积极和开放态度,使得唐锦吸收了外来的纹样或风格;最后则是文字崇拜在隋唐时期逐渐衰落,导致汉锦中祈福类长语句不再流行。
在造成唐锦艺术风格变化的原因上,笔者认为刘安定等人的所列举的外来纹样冲击说、隋唐统治者开明说以及文字崇拜衰落说只是原因的一部分,而造成唐锦艺术风格进步的更为深层次的原因是:首先,织锦技术的发展使得更为生动的图案表现形式成为可能,对织锦艺术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及影响,促进了隋唐文字锦的进步;其次,社会生产的进步使得隋唐之际的平民阶层可以接触到甚至拥有织锦,进而影响了文字锦的发展历程;其次,汉语言的发展使得汉语表现更加简洁而内涵更加丰富,单字所承载的意义更加丰富;最后,隋唐时织锦市场机制的作用必然导致繁琐难以加工的图案及字句被抛弃,转而求之于丰富生动而又便于加工的图案及图文搭配形式。
为了方便说明,以汉晋文字锦与隋唐文字锦中较为典型的代表,可以看出,单从唐锦本身的花纹及文字艺术表现形式来说,相对于图案古香古色、并带有祈福类长文字的汉锦,除了唐锦中文字与图案搭配更为丰富,且经常表现出文字与图案相互重叠艺术形式外,还有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织锦的纹样题材在隋唐之际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为纹样从繁琐写实的祥瑞神兽往灵动写意的花鸟缠枝风格过渡。汉锦中的长语句大多以线状的排列方法,而唐锦中由于图案多以缠枝或团花为主,为了与其配合,唐锦中汉字排列多以四方连续构图的形式呈现。并且由于外来纹样的传入,隋唐织锦的纹样表现形式更加多样且具有异域气息,风格也更加灵动写意。可以看出,隋唐之际的织锦图文形式在艺术上表现了长足的进步。从表面上看,固然是外来艺术的影响及人们审美风格的进步造成的,但是更为深层的原因是,织锦技术的发展使得更为生动、丰富、图文重叠等的织锦艺术形式变为可能。不得不说,汉锦中文字与图案略显单调古板的搭配形式,一方面固然是由于历史局限性及当时人们的审美观影响所致,然而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即使汉代人民有更为丰富的想象力,但是汉代落后的织染技术尚不足以将更为丰富生动的图案表现出来,而到了唐代,织锦、印染以及丝织技术的发展,都为隋唐文字锦的辉煌做出了贡献。
生产及社会的进步也对织锦艺术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从汉晋至隋唐,随着生产的进步及物质的丰富,织锦变得更加普及,织锦艺术的拥有者从汉晋的贵族阶层逐渐向隋唐之时的平民阶层普及,到了隋唐一代,织锦不再像汉晋时代那样,仅是贵族专享物品,平民阶层中的富有者也有机会接触或者拥有织锦,平民阶层对织锦艺术形式的偏爱必然影响织锦艺术的发展历程。可以肯定的是,平民阶层的对汉语言的掌控程度必然无法与贵族阶层相媲美,他们不可能对“恩泽下岁大孰常葆子孙息弟兄茂盛无极”这类拗口而又类似于祭祀文字的语言感兴趣。
同时,随着汉语言的发展与演化,对于隋唐文字锦来说,绝不仅仅是从汉隶书演化成了唐楷书这么简单,而更为重要的是一方面汉语的表现形式变得更加简洁,而另一方面其所承载的意义却更加丰富,这是一门语言发展所经历的必然过程。在此过程中,必然有外来语言以及平民阶层口语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非常复杂的一句“恩泽下岁大孰常葆子孙息弟兄茂盛无极”还不如短短的三个字“贵”、“吉”、“喜”所承载的意义更多,而后者却更简洁,更容易为文化程度不高的广大平民阶层所接受和喜好,这也是汉晋织锦中长语句衰落而隋唐织锦中短字词流行的一个重要原因。
到了隋唐之际,随着织锦艺术及实物向平民阶层的普及,织锦被广大平民阶层接受以后,由于平民阶层对织锦的需求量大但却囿于其有限的购买力,织锦作坊为了节省织锦制造成本而增加产量,繁琐的长语句、难于加工而又繁琐的瑞兽纹等表现形式必然会被织锦作坊所抛弃,转而被简洁的单字、写意的花鸟缠织纹等生动而又便于加工的艺术形式所代替,艺术形式变得更加生动写意,这也是艺术发展的必然。
本文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对隋唐文字锦与汉晋文字锦之间不同的艺术表现形式进行进了叙述与研究,尤其是深入地辨析了隋唐文字锦相对于汉晋文字锦在图案、文字及搭配形式上的不同之外,并对造成该差异的深层次原因进行了分析。不得不说,对于隋唐文字锦与汉晋文字锦存在的差异,除了刘安定等人的所列举的外来纹样冲击说、隋唐统治者开明说以及文字崇拜衰落说外,更为重要的则是织锦艺术、社会生产及汉语言的发展,导致了唐锦中更为丰富、生动的图案出现,也导致了汉锦中祈福类长语句的衰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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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斌,李强,杨小明.中国古代丝织物中织造文字探析[J].进展与评述,2012(2):7-12.
(一)体育舞蹈的概念及功能
1.体育舞蹈的概念
体育舞蹈是一项体育与艺术高度结合,男女为伴的步行式双人舞的竞赛项目。按舞蹈的风格特点和技术结构,可以分为摩登舞和拉丁舞两大类,摩登舞包括华尔兹、探戈、狐步舞、快步舞和维也纳华尔兹五种;拉丁舞包括桑巴、恰恰恰、伦巴、斗牛和牛仔五种。它内涵丰富,融舞蹈、体育、艺术、音乐、服饰于一体,把体育的刚健雄壮之美与舞蹈的优雅多姿之美柔和到了一起。
2.体育舞蹈的功能
(1)健身功能
体育舞蹈是一种经过组织、美化、节律化的人体运动,比一般运动更具有艺术性,具有独特的风格,参加者在优美的旋律和节奏鲜明的音乐伴奏下练习舞蹈动作,不但可以刺激人体内脏器官,还可增强神经、呼吸、消化、循环等系统机能,减缓生活和工作带来的压力,维持机体在新的情况下的平衡,使人朝气蓬勃,充满活力。
(2)审美学培养功能
体育舞蹈的盛会是进行社交活动和自我审美教育的场所,可以陶冶情操。参加者应把自己的仪表美、语言美和举止美和美的环境结合起来,将自己独特的审美标准和风格尽情地展现出来。摩登舞更加庄重典雅,华丽多彩,舞蹈动作流畅、旋转性强、重心起伏跌宕,男士表现绅士风度,女士尽现高雅气质。拉丁舞相比摩登舞,舞步更加欢快活泼、节奏更加热情奔放,体现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2]在这样的环境下,人们无形中进行了自我审美教育。
(3)生理学功能
美国学者研究表明,适量跳舞能缓和肌肉、神经的紧张,达到安定精神、平静心态的效果,并且促使大脑更好地休息。选择在旋律优美、节奏明朗的乐曲中翩翩起舞,能使人的神经系统功能得到很好的锻炼。[3]进行体育舞蹈锻炼时,心率在 120 次 /min ~ 140 次 /min之间为宜,身体各组织能得到充分的血液供应,代谢状态最好。长期参加体育舞蹈锻炼,可以使人体心肌纤维增粗、心脏重量和容量增加,心肌收缩性增强,脉搏输出量增加,提高供血能力,为全身输送更多的氧和营养物质,促进人体新陈代谢。
(4)形体塑造功能
体育舞蹈锻炼的参与者必须重视人体的形态美,纠正各种不良习惯,才能充分体现舞蹈的艺术美,取得自身形态更加完美的效果,这与该项运动的风格特点有关。摩登舞和拉丁舞这两大舞种都有严格的技术要求:摩登舞着重强调男士应始终保持良好的身形,女士要求端庄含蓄,稳重典雅;拉丁舞在要求男女舞伴保持良好身体形态的同时,还着重强调动作洒脱轻盈,充满激情和活力。[4]经常参加体育舞蹈运动,可以使人体外型更加匀称和谐,脂肪含量减少,体态更加刚健优美。
(二)知识产权保护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者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三)体育舞蹈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
当前,法学理论界主流还是认为对于体育舞蹈作品应该受到知识产权保护,认为体育舞蹈表演与戏剧、舞蹈、杂技等著作权客体相似,完全可以成为作品,并受《著作权法》保护。“孔雀公主”杨丽萍带领她的原生态舞蹈《云南映象》却又一次使舞剧“开屏”:该剧已在全国26个大中城市成功演出了201场,创造了中国舞台阵容最大、巡演时间最长、所到城市最广、演出场次最多、上座率最高、票房收入最好的6个第一,并摘得了中国舞蹈最高奖──“荷花奖”。最近《云南映象》艺术团又漂洋过海,出访南美多国,已经成功地走向世界。作为云南民族文化艺术标志性的精品──《云南映象》,正在遭遇知识产权保护的缺失与尴尬。随着它社会知名度的提高、市场效益的良性运转,各种直接或间接地借其品牌而谋利的行为涌现出来。目前,国内有10余家单位和个人已抢注了不同类商品的“映象”商标,“云南映象”通用网址早已被人捷足先登,表演形式也被其他舞剧竞相模仿。[7]虽然至目前为止,在我国暂时没有出现体育舞蹈作品的知识产权被侵权的案件,但是我国的体育舞蹈产业正在蓬勃发展之中,体育舞蹈从业者每年都会创作很多舞蹈作品,包括竞赛表演作品。而户外体育舞蹈运动竞赛表演“实质上也是著作权法中的作品”。一些作品刚一问世,马上就有若干个克隆作品出现,从而影响了体育舞蹈作品知名度的提升。体育舞蹈创作者也很少意识到自己的知识产权被侵犯了。正是由于舞蹈编导和演出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使得我国体育舞蹈界知识产权保护滞后于舞蹈编导。影响了体育舞蹈这个课程甚至是这个产业的持续发展。因此,体育舞蹈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亟待解决。
二、我国法律对体育舞蹈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
为了保护舞蹈作品原创者的著作权以及演出单位的表演权不受侵害,我国于1990 年 9 月 7 日颁布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并于 2001 年 10 月 27 日进行了修订。《著作权法》中对舞蹈作品做出如下定义:“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著作权法》第 36 条中明确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著作权法》第 46 条中明确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第 1 款、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第 2 款、未经合作作者許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第 3 款、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第 4 款、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第 5 款、剽窃他人作品的;第 10 款、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三、我国当前侵犯体育舞蹈作品知识产权的几种主要形式及主要原因
(一)我国当前侵犯体育舞蹈作品知识产权的主要形式
体育舞蹈知识产权保护相对音乐、美术等其他艺术表现形式来讲,相对比较滞后,特别是对体育舞蹈动作的认定缺少有效措施。目前我国对于体育舞蹈知识产权的侵权方式较为普遍的为以下几个方面:
(1)原作完全不改变,或仅仅只改编其中部分技术技巧性较高的部分。
(2)改编部分舞段及作品名字,但体育舞蹈动作及结构基本保持不变。
(3)盗用原作音乐,并使用原作中的部分动作创作新的体育舞蹈作品。
(4)形式上的改编,将原有的独舞、双人舞等改编成集体体育舞蹈。
(5)组合型“编导”,这一类型一般是将几段风格相近的体育舞蹈重新编排,再配以新的音乐。
(6)将高校体育舞蹈课堂教学或演出内容盗录下来进行翻版。[9]
以上这些都没有得到原作者的同意,就对原创作品进行篡改,这样的篡改是有目的有意识的,并且有些篡改者并未意识到这样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体育舞蹈作品是一种无形资产,原作者很难控制和占有,体育舞蹈作品背后带来的巨大利益与利润就给了侵权者侵权动机。
(二)体育舞蹈作品被侵犯主要原因是
1.体育舞蹈自身具有一定模糊性和不确定性
对舞蹈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在国际上一直存在争议,争论的焦点在于对舞蹈作品的保护是否以存在舞谱或其固定物为必要条件。也有争议体育舞蹈是否属于体育范畴,而认为“体育比赛不是作品”。[10]美国、英国、法国都规定,如果没有固定物,舞蹈作品便不受保护。日本的著作权法规定,没有固定物也同样受保护。我国对舞蹈作品的保护同日本类似[11],舞蹈作品在我国受著作权法保护。但需注意,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舞蹈作品并不是指现场表演的舞蹈,而是指舞蹈的动作设计和编排。对于舞蹈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我国法律和国外法律基本都持肯定态度。但是体育舞蹈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属于一个新兴课题,体育舞蹈是否属于舞蹈范畴,是否属于体育表演范畴,体育表演是否应该受到知识产权中著作权法保护,这些问题在理论界尚存在一定争议。
2.我国体育舞蹈作品的创作群体法律意识相对淡薄
当代的体育舞蹈从业人员普遍持有一个心理,即自己创作的体育舞蹈作品如果能被人们广为传颂,是对创作者的一种肯定,而忽视了其中法律赋予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在此种情况下,创作者无法意识到其自身的正当利益受到损害,也就更无从谈及其应以何种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了。法律意识是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具备的基本知识,它贯穿于生活的点点滴滴,然而,我国当前的教育模式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即各学科之间的联系较小,这也是舞蹈对自己作品知识产权的保护识淡薄的原因。也正因为这种相对淡薄的法律意识,造成了体育舞蹈作品知识产权很容易被侵犯。
3.我国体育舞蹈从业人员创新意识的缺乏
体育舞蹈作品容易产生雷同,而出现雷同现象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体育舞蹈从业人员缺乏创新意识。创新是当前社会发展所倡导的主要趋势,任何行业都在进行创新改革、推陈出新。体育舞蹈作为一种文化艺术,以身体为载体,诉说着人们的情感,承载着故事和哲理,更应该是不断创新的。因为每个人的情感都是不同的,每个人的想法和经历、所处环境是不同的,每个人对历史的理解和对社会的看法也是不同的,那么所编出来的舞蹈作品也应该是不同的。只要编导按照自己的思路去编排,按照自己的理解去编排,就是独一无二的,就是创新。而之所以出现很多人模仿和抄袭其他舞蹈作品的现象和事件,最主要的原因,是有些人好逸恶劳、不思进取,把他人的劳动成果据为己有。
4.我国高校体育舞蹈研究人员知识产权分配不明晰
在高校中,有着大量的体育舞蹈教师和学生,由于教学的需要,高校从事体育舞蹈的教师和学生常常会自己编排一些体育舞蹈作品用于教学和日常练习。体育舞蹈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编创的舞蹈作品是否构成著作权法上的“舞蹈作品”,编创的舞蹈作品是否属于教师的工作职责,舞蹈教师所编创的舞蹈作品是其个人的智力成果,属于个人作品还是职务作品。学生表演舞蹈作品是否享有相应的权利。学校在利用这些舞蹈作品时是否应该给予创作人员报酬,这些问题目前尚存在一定争议,造成高校体育舞蹈作品知识产权分配不明晰,影响了高校体育舞蹈创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四、加强对我国体育舞蹈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的路径分析
为了适应艺术市场的新环境,促进体育舞蹈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当务之急在于:
(1)探索建立行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建构包括法律与相关条例规定的制定,这样既能够改善现状,又能够尽量追踪行业的违法行为。针对舞蹈作品知识产权的保护现状和艺术本身的特点,出台行业管理条例,制定行业内的行为规范。在行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当中应包括知识产权的登记制度。知识产权的使用及许可制度。知识产权的版税收费标准及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侵权的惩罚措施。
(2)普及法律知识。强化体育舞蹈从业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可以从三个层次加强:其一,中国舞蹈家协会与各分会对舞蹈界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应带作用。因此,在舞蹈家协会系统当中开展体育舞蹈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学习与集中培训,宏观把握和探讨舞蹈作品著作权现状问题的解决措施对优化法律环境有重要意义。其二,针对行业内部隶属不同类型艺术院团中的体育舞蹈团队进行普法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有关合同签订、权利归属等方面的教育和宣传活动是具有实际意义的做法。其三,将知识产权保护課程纳入体育舞蹈专业教育课程体系中。这是提升知识产权法普及的重要实现途径。建议将体育舞蹈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课程纳入到体育舞蹈专业本科教学的公共基础课程体系当中,设为选修或者必修课,并确保课程在教学当中的受众范围和接受程度。
(3)探索成立体育舞蹈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要保护体育舞蹈的知识产权不仅需要对舞蹈本体的创新,还需要给予法律上的维护和保障。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变化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舞蹈自身的创新和法律上对于舞蹈著作权的保护就是这样一对矛盾的对立体。由于国家版权局颁布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只是对总体的一个说明,而不是对个体的一个主要体现,所以很多行业出现了维护知识产权的团体,这些团体由一些专门的法律人士和相关行业的人士构成,是对该行业著作权保护的一个具体实施。音乐和舞蹈都是艺术门类,音乐是由音符的形式构成,舞蹈通过动作、姿态来体现,但是也可以用舞谱的形式来记录,所以说成立舞蹈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团体也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体育舞蹈作为一种艺术门类,它的知识产权也在国家保护的范畴,对于体育舞蹈的发展要有宏观的调控,一味的放任只会让对体育舞蹈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更加混乱。创新是体育舞蹈健康向前发展的有力保障,结合着舞蹈自身的特点进行有意义的创作,再辅之法律上的保护和约束,体育舞蹈的发展前景是可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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