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8 05: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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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评标准
检查考评内容以评定环境卫生先进村委会、环境卫生先进社区、环境卫生先进农场、环境卫生先进学校的考评标准进行,详细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环境卫生检查考评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镇环境卫生综合检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镇党委委员)
成员:由市创卫办,镇各包点工作组组长及爱卫办工作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爱卫办(504室),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具体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同志兼任。
四、考评分为:月检、季检、上半年及年终交叉评比检查等方式进行。
1、环境卫生检查考核采取平时督查与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检查考评方式为“看、查、问”三个方式相结合考评。“看”是看整体环境卫生情况;“查”是查阅有没有相关的制度、措施、村规民约;“问”是随机抽问村(居)民对本单位环境卫生满意度;
3、月检查考评总分为暗访得分乘以60%﹢月检得分乘以40%;
4、季检查考评总分为月份检查平均得分乘以60%﹢季检查评比得分乘以40%;
5、上半年交叉检查考评总分为月份检查平均得分﹢季检查评比得分的平均分乘以60%﹢上半年检查得分乘以40%;
6、年终交叉检查考评总分为月份检查平均得分﹢季检查评比得分﹢上半年检查评比得分的平均分乘以60%﹢年终检查得分乘以40%。
7、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计分等次。90分(含)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达标,69分以下为不达标,考核名额从考核结果中筛选;
五、考评奖罚措施
考评实行奖罚制。
(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到位、日常保洁效果好的,月检查考评综合得分排序前三名的村(居)委会各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卫生工作经费5000、3000、2000元,先进农场奖励卫生工作经费2000元,镇属学校奖励卫生工作经费1000元。村组(连队)奖励卫生工作经费300元、管护员奖励卫生工作经费200元,文明卫生户每户100元(生活用品),奖励经费从获得市当月的奖励资金中支付。镇政府排在市当月第四名后,对倒数后三名单位及被检落后村庄、村(居)委会以及卫生管护员进行处罚,并对爱卫办通报批评。当月被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检查的被检单位,获得第一名的镇政府给予被检的各单位奖励卫生工作经费20000元,第二名的奖励10000元,第三名的奖励8000元。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促进发展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以评促纠、以查促纠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从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一线服务窗口抓起,以加强环保行政执法和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以解决辖区群众普遍关注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结合新一轮的思想大解放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本局行风建设,确保区长环保目标任务的完成,确保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验收,为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构建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标志区作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和分工
全局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在区政府纠风办和市环保局行风办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局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区环保局行风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区环保局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
成员:*
三、评议对象
评议对象为全局各科室和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
四、评议内容
根据玄纠办发(20*)2号文件精神,我局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紧密结合环保部门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基本内容主要有六项。
l、履行职责
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环保部门的职责,圆满完成年度环保主要目标任务,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
2、执法公正
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重视服务窗口建设,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秩序良好,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执法行为,维护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政务公开
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积极推行“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环保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均在网上运行。通过报纸、杂志、政府网站、《服务指南》、“多媒体电脑查询”、办公场所(服务窗口)张贴等形式,主动、全面、准确地公开本部门和本行业的服务信息;公开投诉和监督电话,并设有专门接待部门和人员,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提供信息的要按规定的期限予以答复;严格执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建立高效、透明、方便的查询平台,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的监督。
4、办事效率
简化办事程序,改进服务态度,为基层和办事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严格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环保有关事项,积极改进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5、服务态度
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积极开展争创“文明示范环境监察大队、文明示范环境监测站、文明示范环保服务窗口”活动;建立健全服务规范,完善服务登记、质量跟踪回访等制度;全面落实《条例》,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诚恳听取服务对象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改进工作,想方设法帮助服务对象合理解决“急、难、愁”等问题。
6、清正廉洁
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机制;落实党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有效治理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坚决制止、吃拿卡要、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行业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总局“六项禁令”、省环保厅“八项承诺”、市局“七条纪律”和本局“十条禁令”,不索取、收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收受红包、回扣,不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不将本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到被管理、服务对象单位报销,不利用部门和行业的权力强行指定工程施工单位和强行指定购买某种商品。
7、践诺守信
忠实履行服务承诺,树立诚信环保形象,做到有诺必行,诚实守信。
五、评议的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步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依靠群众、面向社会、自查为主、督导为辅、分类评议、综合评定等方法进行。整个评议活动从20*年5月下旬开始,20*年12月下旬结束,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下旬―6月中旬。
1、参加区“20*年度行风评议工作动员大会”。
2、成立局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本局《20*年民主评议行风实施方案》,召开局行风评议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学习区动员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局同志自觉做到:“一时一刻不忘行风建设”,“一言一行接受群众评议”,“一举一动树立环保形象”。
3、公开承诺服务标准。在公共服务场所和有关媒体公布工作规范、服务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
4、于6月10日前,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机构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和负责人名单及其联系电话,上报区行风办。
5、6月18日前,上报参评部门基层单位和服务窗口名单和20份服务对象资料(以电子版方式上报),报送内容包括单位(个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时间为6月下旬-8月上旬。
1、全面自查。按照评议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部门工作规范、岗位要求、评议内容、群众投诉和举报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
2、通过开展“十、百、千”活动,即召开10个座谈会,走访100家服务单位,发放1000份问卷调查,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
3、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的组织行风民主听证对话会,集中听取群众的意见,对一些群众反复投诉的老大难问题,局领导及相关部门分工包干,限时整改见效,切实解决一批辖区内环境污染的“难事”、“旧事”,赢得群众的认可。
4、分析原因。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要特别注重发现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边查边改,以查促改,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完善行为准则,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三阶段:检查整改:时间为8月中旬-10月上旬。
1、区行风办组织行风监督员代表,采取发问卷、模拟电话报急、投诉报案、上门咨询、节假日抽查、实地录像等方式,对各参评单位的行风状况进行明察暗访、实地调查。通过全程随同群众办事,掌握参评单位真实状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按照工作程序向参评部门反馈,促进参评部门切实整改。全局人员应积极主动的搞好配合,实事求是的反映情况。
2、局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通报行风建设情况,安排监督任务,征询对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围绕自查、明查暗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写出有数据、有分析、有实例、有措施的整改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区行风办。
4、对群众反映强烈,但本部门难以独立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区行风办报告,由区行风办帮助协调解决。
第四阶段:述职评议:时间为10月中旬-11月中旬。
在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检查整改等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综合分析本部门的工作、服务、行风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述职报告,择期组织召开“向服务对象述职,接受群众评议”大会。局领导代表领导班子面对面向行风监督员和服务对象代表述职,现场接受咨询和民主评议。
第五阶段:测评总结:时间为11月下旬-12月中旬。
1、在自下而上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及时上报本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总结报告。
2、对民主评议行风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在整改见效的基础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行风评议的成果。
六、工作要求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申少平兼任办公室主任,袁永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具体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年在我市选择84家企业(名单见附件二)开展试点工作,20*年全面推行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并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
三、工作原则
1、认真组织、稳步推进。要提高认识,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对企业、公众、社区的宣传动员,建立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机构、培训、部门协调等各项基础工作机制,有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环境行为评价。
2、轻重结合、突出重点。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选择对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大、社会普遍关注的企业作为环境行为评价的重点对象,如有重要影响的企业(包括第三产业)和重点污染源、严重超标和超总量控制指标排放的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的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排污企业。所选评价企业排污总量占我市排污总量的80%以上。
3、科学评价,公正、公开。制定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程序,并严格执行,力求评价过程公开,评价方法科学,评估结果公正。
4、不断总结、持续改进。定期对评价工作进行评估,跟踪企业和社会各界对评价情况的反映,不断改进工作,建立配套的奖惩措施,引导企业不断改善环境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8月10日-8月30日)
在这一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并做好宣传工作。
(二)评价阶段(8月10日-12月1日)
1、确定评价对象(8月10日-8月30日)
20*年选择84家企业(见附件二)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
2、公布评价标准(8月10日-8月30日)
参照国家环保总局的《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技术指南》中给出的评价标准B类,公布*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市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标准》。《*市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标准》、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方法与等级划分逻辑框图及《企业环境行为分级标准:颜色等级》分见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
3、收集数据(9月1日-9月30日)
在现有环境监测、监察、统计、污染控制等环境信息的基础上,按照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的工作需要,建立企业环境行为数据库和相应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的合法性及准确性,使评价结果客观、准确、公正。必要时,补充监测。
4、建立管理信息系统(10月7日-11月10日)
利用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对我市的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涉及的数据进行处理和计算。
5、初步评价(11月10日-11月30日)
运用管理信息系统,输入相关数据,进行数据分析,生成初步评价结果。
(三)公开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1、公开方式
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公开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结果,每年公开二次,在每年的6月5日和12月31日。
2、试公开(12月1日-12月10日)
试公开在政府和相关企业内部进行,主要目的是提高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的可靠性和准确性。通过试公开,发现和纠正公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技术问题和政策问题。
3、正式公开(12月20日-12月25日)
通过媒体向社会正式公开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结果,公开的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地址和评价等级等。
4、公开效果评估(20*年1月)
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结果公开后,对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前后的评价等级进行评估,掌握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的效力。同时,采取问卷调查、网络调查或设立热线电话的方式,对公众进行调查,促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四)持续改进
1、制定相关政策
在企业环境行为评价过程中,编制相应的操作技术手册,媒体宣传材料及公众参与的具体办法,促进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的制度化。
2、管理制度衍接
对于环境行为评价结果连续两年为绿色的企业,可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的,可免除环保核查;对于环境行为评价结果为红色和黑色的企业要实行限期治理;连续两次以上评价结果为黑色的企业,责令其停产治理,治理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同级人民政府实施关闭。
四、工作要求
二、环评备案
实行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登记备案制度,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环评单位开展环评工作前,须到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环评工作备案时须提供以下情况,一是项目背景情况;二是项目建设位置情况。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环评登记备案时,应审核环评单位的行业资质。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评报告的类别,并根据有关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环评工作需要编报环评大纲、工作方案或直接编写环评报告。
三、环评大纲(工作方案)的审批
对受理的环评大纲,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项目环评工作复杂程度,确定委托技术评估部门进行评估,主持召开专家会议审查后进行审批或直接审批。对受理的环评工作方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项目环评工作情况复杂程度,确定主持召开专家会议审查后审批或直接审批。
四、环评报告审查
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除环境影响较小的高新技术研发和示范项目外,其余项目均需经环境技术评估部门进行技术评估,具体应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环评报告的审查形式:
(一)技术评估的项目。
以下项目须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环境技术评估部门进行技术评估,形成评估意见后审批。一是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工业、矿山、水利项目。二是位于环境敏感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
(二)会议审查项目。
以下项目须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主持召开专家和有关部门参加的会议,形成会议评审意见后审批。一是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其它项目。二是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工业类项目。三是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矿山、农业、林业开发项目,畜禽养殖项目,交通、水利项目。
(三)直接审批的项目。
除了经技术评估和会议审查的其余项目。
五、环评报告审批
(一)审批原则。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发展规划和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选址合理,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可行,实现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公众支持。
(二)审批要点。
1、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原则意见。
2、项目建设应做好的环境保护工作(审批重点)。
3、提示建设单位项目建成后应履行申请试生产(或试运行)和竣工环保验收程序。
4、明确施工期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督检查的责任。
六、试生产批准
建设项目试生产批准主要是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检查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中环保措施及其审批意见的落实情况,保证“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
(一)试生产的申请。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在具备试生产或正式投入运行条件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应及时向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
(二)试生产的办理。
负责审批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试生产申请文件收到之日起30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区别不同情况,应以复函或许可证形式告知企业是否准许投入试生产或投入运行,并提出相应环保要求。
(三)试生产的时限。
投入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自批准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对试生产3个月确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经建设单位提出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的理由及拟进行验收的时间。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七、竣工环保验收
建设单位三个月内经试生产后环保设施达到稳定运行,应到负责审批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环保部门受理后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验收监测。
(一)验收材料的准备。
1、建设单位向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以文件形式提出的验收申请。
2、建设单位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报告(建设单位编写)。
3、填写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报告(表)。
4、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由验收监测或调查部门编写。
(二)验收时限要求。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收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
[中图分类号] X828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7-273-1
1环境影响评价概述
1.1环境影响评价含义
环境影响评价,从其字面意思即可知是对环境影响进行的预测、分析,根据一定的评价标准最后做出或预防或改善环境影响的评价,这种评价主要是针对于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或者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方面的影响而言的[1]。根据评价标准做出的评价决定,具有确定效力及相对应的执行效力,并且在评价结束后进行进一步的跟踪监测,这种方法和制度即称之为环境影响评价。
1.2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从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当中我们不难看出,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涉及到评价前的准备过程、评价过程以及评价结果的执行过程这三个阶段[2]。首先是环境影响评价的前期准备阶段,在这一阶段首先要对国家或者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等有着清楚的认识,除此之外还要了解和收集与研究项目相关的技术文件,对该项目的具体工程建设和初步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结合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等进一步了解被评价项目的工作等级、评价标准以及相关评价范围,在工作等级上,从其评价范围、评价深度上,可以划分为三级标准,评价主体往往会根据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明确评价的重点,进而制定出工作方案,对各项环境要素的影响程度作出预测和评价,最后得出评价结论。
1.3影响环境影响评价的因素
环境影响评价由于其自身兼具变动性、区域性等特性,因此在影响因素方面也有很多。合理的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往往要涉及到广泛的公众参与以及对环境因素的全面把握。除此之外,还要对各种替代方案有着预先的制定和比较[3]。除了这些主观条件,建设项目的环境状况,审批期限和顺利与否都是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需要考虑到的因素。
2当前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审批过程中的问题
审批过程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的第一阶段。在这一阶段,建设单位首先会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公司作为环评工作开展的主体,相关环评公司在接受委托之后会进行现场踏勘,根据调查的资料和清单以及建设单位的相关材料到有关部门进行审批,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需要得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4]。
2.2评价过程中的问题
目前我国在开展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过程中,往往是根据前期勘测得出的数据进行分析后制定相应的评价工作方案,在评价过程中即是对工作方案的简单执行。这种传统的评价模式虽然目标明确、工作细节清晰,但是也存在着潜在的风险。
2.3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1)社会对环境影响评价的认知度不高
环境影响评价是关乎着建设工程项目是否对环境产生影响的重要评价,然而现实中不仅普通百姓对环评影响评价的认知度不高,部分企业管理者也存在着这样的认知缺陷,这种情况下就很容易导致部分企业不重视环境影响评价,往往只有在申请营业执照的时候才会想起需要办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手续。甚至会出现有些企业在完成建设项目后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这种错误的认识和做法直接导致整个社会没能对环境影响评价有个清楚正确的认识。
(2)公众参与程度较低
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公众参与是其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公众参与程度的高低往往也是影响评价质量高低的重要因素。
(3)处罚力度较轻
为了使环境影响评价能够顺利进行,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也规定了相对应的处罚以确保环评的开展。这种处罚主要是针对某些违法进行的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部分建设单位不够重视环评工作的开展,违法开工现象屡禁不止,这也与处罚力度较轻有一定的关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违法开工的建设项目一般仅仅是被责令补办相关手续,对于未经审批的项目,则是责令停止建设,补全手续后方可继续建设,这种规定不禁让我们思考,责令补办手续对于建设单位来说根本算不上处罚,而现实中被责令的建设单位往往能够很顺利的得到环保部门的后期批准。因此,这种处罚规定根本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3解决措施和完善机制
3.1完善审批制度,加强处罚力度
从上述建设单位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中,我们不难看出,环评工作之所以在某些地区形同虚设,跟审批制度的不完善密切相关。完善审批制度也与处罚力度密切联系,只有处罚力度有所加强,才能从根源上对违法建设单位有一定的震慑和警示作用,也才能进一步的确保审批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3.2进一步健全环保前置许可机制与替代方案机制
环保前置许可制度指的是在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开展过程中,将环保列入前置环节中,这也是完善审批制度的另一个重要要求,对于未经相关环保部门批准许可的建设项目,要严格限制和监督,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在环评评价过程中,替代方案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传统评价模式的一种补充和备案,其存在的意义主要是针对某些不稳定的环境因素而预先制定出的替代执行方案,这种做法也是确保环境影响评价能够顺利开展、保证评价质量的重要举措。
3.3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制度虽然在《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有所涉及,但是对于具体的操作细节没有予以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公众参与程度较低,这一制度没能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因此,对于这种现象,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法》,进一步细化公众参与制度。
参考文献
[1]张高奋.当前中国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研究[D].复旦大学.2010.
[2]骆天庆.中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制的实践思考[J].科学管理研究.2006(03).
今年以来,在园区办正确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下,围绕年初工作安排和责任分工要求,我虚心求教,积极学习,团结同志,服从安排,牢记职责,认真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扶贫包抓情况
按照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把扶贫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心扑到解决包抓贫困户的实际问题当中,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到了以常到贫困户家中拉家常、多见面、常联系的方式拉近感情,认真了解包抓户的实际困难情况、讲解政策、分析致贫原因,帮助贫困户树立脱贫信心。针对包抓户住房困难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帮扶措施,着力解决贫困户安全住房和经济增收问题,完成了包抓户的危房改造并搬迁入住,实现了经济收入逐年增加的帮扶目标。
二、积极落实环保各项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环保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稳步推进。
(一)环评工作稳步推进
按照环保工作要求,针对园区企业项目环评工作欠账较大的问题,园区办联合区环保局对联合开展了环评情况大检查,认真梳理当前企业环评情况,建立了动态的环保管理台账,并宣传指导企业完善环评手续的办理和验收,实时跟踪督促实行动态管理。截止12月底,园区环保手续不完善的20余家企业,均按照环保要求积极履行项目环评的申请、编制和验收进入实质阶段,使园区企业环评执行率达95%以上。
今年5月《汉中高新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经过省环保厅的两次审查修改,于5月8日下达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二)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一是结合市、区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园区办召开了“防污治霾”专项会议,制定了《汉中高新区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和《汉中高新区2018年保卫蓝天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明确了目标、落实了责任,使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开展了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检查,对辖区内10余家汽车销售维修4S店和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企业限时整改,落实完善污染处理设施,并稳定运行。
三是对区内建筑工地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要求工地严格落实防尘降尘措施,裸露地面及堆土必须实施覆盖洒水,进出运输车辆必须冲洗上路,施工作业面全部落实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任务。并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5份,限期整改,促使企业绿色施工。
四是为全面提升高新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印发了《汉中高新区关于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汉中高新区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同时建立了企业危废管理台账、环境问题排查清单,园区范围内有危险废物产生的13家企业,按照环保要求,在环保汉台分局进行了注册登记,由区环保局统一进行监督管理,各企业均与汉中石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并建立了危险废物转移台账,严格落实危废管理规范转移处置,确保了园区不发生污染事故。
五是联合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和公安汉台分局在园区范围内开展了拉网式环保大排查、大整治,对园区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摸清了底数、建立了环境问题台账,提出了整改措施和限期整改时限,规范了企业的环境管理。同时按照环保要求对个别企业的排污口进行了现场封堵,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了笔录问询、立案处罚等处理,对园区企业履行环保义务起到了警示作用。
六是按照省市区环保要求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通过对园区符合普查条件的54家企业普查工作的开展,全面掌握了园区各类污染源的数量、种类和区域分布状况和园区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污染风险提供依据。
七是加强对园区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密切关注投产企业、商混企业及完成锅炉拆改任务的企业,督促落实污染防治措施,规范物料现场堆放,并对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进行严格监控,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厂容厂貌干净整洁。
八是邀请环保局和安监局组织入园企业和干部职工开展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会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提高了企业的环保意识、明确了环保责任、提出了整改要求,使园区发展和环境保护齐头并进。
三、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继续推进
为更好的落实园区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制定了《汉中高新区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以督促配合污水厂早日建成为工作目标,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大环境保障工作,及时跟踪汇报建设进度,力促污水处理设施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建设任务。截止12月底,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和污水管道埋设工程完成90%以上,已进入收尾阶段。
Abstract: the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is meant for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provides the basis for the administration, and at the same time, avoid to enterprise and society should not have caused some of the loss.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importance of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discusses the importance of the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measures.
Key words: the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Work; Importance;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B845.6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区域规划、开发建设活动及国家政策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问题进行科学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优选方案,指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是在决策和开发建设活动中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种有效手段和方法。环境影响评价的本意是为环境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提供依据,同时也避免对企业和社会造成一些不应有的损失。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重要性
1、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对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改革
环境影响评价已成为环境法中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 ,是实现科学综合决策的根据和前提 ,对社会公众的生活质量和经济建设的环境影响发挥着重要的控制监管作用 。由于环境问题的涉众性和决策民主化的必然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问题成为社会和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关注的焦点。 在传统的经济发展中, 往往考虑直接的、 眼前的经济效益 ,没有或很少考虑环境效益, 有时甚至为获取局部的暂时的效益 ,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 。结果就不可避免地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 导致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尖锐对立 。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能有效地改变这种状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 是认识生态环境与人类经济活动相互依赖和相互制约关系的过程 ,认识的提高和深化,有助于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2、 环境影响评价为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在传统的发展中 ,一个地区 、一个城市由于缺乏社会的、 经济的、特别是环境的综合分析评价, 盲目性很大, 往往造成畸形发展 ,出现资源和环境的严重破坏和污染。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 掌握区域的环境特征和环境容量, 在此基础上制定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才能符合客观规律并切实可行。
3 环境影响评价是为建设项目制定可行的环境保护对策、 实行科学管理的依据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 ,可以获得应将建设项目的污染和破坏限制在什么范围和程度才能符合环境标准要求的信息和资料。 据此, 提出既符合环境效益又符合经济效益的环境保护对策, 并在项目设计中体现 。使建设项目的环保措施和设施建立在较科学可靠的基础上, 同时也为环境管理提供了依据。
二、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措施
1、规范现状监测操作 ,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可靠
实践证明 ,现状调查是利用现有资料和开展现状监测的有机结合, 应充分关注现有资料与环境现状在时间 、地域、 事件突发频率 、背景条件等多方面的差异 ,严格规避现状监测中存在的不规范操作。 只有科学、 准确地取得代表环境现状的各种数据和资料 ,才能够在后期评价过程中正确判断环境现状对于项目建设的适宜度 ,得出科学的结论。
(1)合理确定监测因子
通过初步的工程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所产生的特征污染物及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点来确定监测因子.
(2)严格选择监测分析方法
每一监测项目往往有多种分析方法 其适用条件也有所不同 在环评文件编制过程对选择的监测分析方法均应明示。
(3)严格依照有关规范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处理
以严谨的工作态度, 依据数据处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统计处理 ,数据才可能具有可比性, 得出的结论才具有说服力。
(4)加强环境监督管理
为改变目前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情况较差, 环评在某些项目上成为办手续走过场的现象 ,一方面应建立公众监督机制, 另一方面环保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 ,严格执行 “三同时” 制度 。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部门应针对工程建设运营的各个阶段提出一系列详细的监督管理和监测工作方案 ,以便及时发现工程建设中的环境问题, 验证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2、完善技术导则与评价方法, 增强评价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对于目前技术导则和预测方法等方面存在的不足 ,需要相关的评价技术规范从多方位考虑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更为合理的预测模式和方法 ,使其更具备可操作性。
(1)完善环评的技术法规与标准体系
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快补充完善与环评相关的技术法规与标准体系, 制订或修改补充经济合理 、易于操作执行
的生态、 电磁辐射等技术标准与规范, 统一各类环境要素预测评价的模式与公式等, 提高环评结果的准确度、 可信度 。根据工作要求, 逐步改进环境影响评价导则中替代方案分析、累积影响分析等的技术规范, 并加强总量控制、 清洁生产等基础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研究, 更好地服务于实践工作。
(2)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必须跟上信息化发展的主潮流 ,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其他行业的先进经验, 积
极探索 ,推进技术创新。 逐步采用数字化技术建立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档案库, 实现数据 、信息联网管理和资源共享,争取实现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信息跨越式发展。
3、提高公众参与的有效性
公众参与是项目建设方或环评人员同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 ,其目的是使项目能够被公众充分认可并提高项目的环境、 社会 、经济效益 。而公众的环境意识 、法制观念、 文化素质等因素也会影响公众参与环评的有效性 。如何有效实施公众参与, 使其具有真正的积极意义, 这是环评工作值得探索的重要问题。
(1)完善制度及相关工作
加快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 进一步促进环境决策的民主化 ,使公众成为促进环境影响决策的真正力量 。同时制定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和方法, 赋予公众意见效力, 规定详细的公众参与程序形式来弥补实质不公正的结果 。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
(2)注重参与的代表性, 提高农村居民的公众参与力度
公众参与的代表性是影响环评中公众参与有效性的重要因素 ,广泛的代表性有利于吸取多方面的意见 ,便于综合权衡 。公众参与的范围不单考虑建设项目所在地所涉及的人民群众和法人, 还应考虑其他有关组织 ,如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某些学会、 协会以及非政府组织等 ,通过这些组织来征询群众的意见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代表性。
建立农村项目公众参与的长效机制 。同时加大政府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力度, 提高农民素质 利用已经或正在普及的广播 、电视、 互联网等各种媒介 ,通过国家、 企业或个人资助等多种方式, 使农民能够获取多种外界信息 ,开阔视野, 提高自身素质, 增强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
(3)分析归纳好公众意见
对待反馈信息要针对个人特点、 采取定量 、半定量整理方法客观反映公众意见, 结合参与内容给予不同权重的分析, 才能得到比较公允的意见。 因此 ,必须对公众意见加以辩证分析 ,才能够为决策者提供完整的决策依据。
(4)采取适合的调查形式
开展形式多样的公众参与形式 ,包括召开座谈会 、公众意见听证会 、环境信息会 、公众监督评议会、 工程项目报告会、 专家访谈 、电话热线、 电子信箱以及问卷调查等形式 ,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
4、其他建议
(1)协调好环评管理者 、业主 、环评单位等行为主体之间的关系, 提高环评管理运作过程中的通畅性;(2) 环评从业人员应加强学习和实践 ,保证环评所需的专业技能 ,并及时了解产业政策发展方向;(3) 确保环评报告编制所需的环评经费 、时间,并切实把好审查关 ,以保证环评报告质量;(4)加大法律追究责任力度 ,以确保环评工作的科学性 、严密性、 准确性和可信性。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于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性发展极为重要,具有较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 虽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发展时间并不长 ,只要我们把握好方向逐步解决遇到的问题和总结方法 ,就一定可以做好这项工作, 为国家的环保事业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梁宁,王敦球,游少鸿,林华.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J]. 资源环境与发展, 2010,(01) .
[2] 陈雷,殷建平,刘珩,黄庆,杜建伟. 我国现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 四川环境, 2010,(03) .
1、科学、规范、可持续发展原则。根据省、市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指导扩区和调区工作。
2、集约用地原则。严格执行建筑容积率、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集约用地标准。
3、产业集聚、特色突出原则。产业发展与市和县产业定位相结合,与现有产业基础相结合,与市和县工业强攻战的战略相结合,与环境保护要求相结合。
二、申报工作程序
1、由县发改委牵头,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国土、建设、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确定园区扩区和调区四址范围,完成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编制好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扩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时报送资料到扩区和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由扩区和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文,以县政府名义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园区扩区和调区。
三、调区、扩区规模
1、调区规模共72.4公顷,2006年工业园区在确定四址范围时,将较大面积的不适宜建设用地划入园区范围内,不可建设用地有72.4公顷(已做土地利用评价报告),需调区至永康工业园。
2、扩区规模共533.3公顷,其中:一是目前园区已完成开发或正在开发的面积133.3公顷(园区已开发400公顷,减去国家审定批准的面积267.7公顷);二是抚八线、抚吉高速下线和永康工业园结合部位,与新老园区集中连片,规划面积约400公顷。
四、工作任务与分工
由发改委牵头,工业园区管委会具体负责,工信委、建设局、国土局、环保局、统计局等部门和乡、镇、镇密切配合,完成园区主要经济指标的核算、园区扩区和调区范围、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扩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工作。具体任务及分工如下:
1、完成园区主要经济指标的核算(2011年12月30日前完成)
由统计局牵头,园区管委会负责配合,完成园区近三年来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财政收入、进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资、单位项目用地产出等主要经济指标的核算。
2、完善园区扩区和调区用地相关手续(2012年2月28日前完成)
园区扩区和调区用地必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和近期开发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局牵头,园区管委会、国土局、乡、镇、镇等单位配合,确定园区扩区和调区四址范围;园区管委会根据扩区和调区范围,会同建设局完善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国土局积极推进土地规划调整工作,确保扩区和调区的用地符合土地规划要求。
3、完成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2012年3月30日前完成)
通过开展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完成对园区土地及社会经济状况等的基础调查、土地集约利用程度的分析评价、土地集约利用潜力的测算,全面掌握园区土地集约利用状况,促进园区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推动园区土地利用管理基础信息建设,提高园区用地管理水平,为园区扩区和调区升级审核、动态监控及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由国土局、园区管委会负责完成。
4、完成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2012年3月30日前完成)
园区产业发展规划要充分利用园区优越的环境和区位优势,走集约开发、优化结构、产业升级、绿色环保的发展路线,将园区规划建设成为产业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经济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现代化生态型新型工业城区。工信委牵头,组织发改委、科技局等单位根据我县产业布局,结合园区实际,提出园区产业发展方向;园区管委会根据产业发展方向,负责编制产业发展规划。
5、完成扩区和调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2012年4月30日前完成)
由国土局牵头,园区管委会负责配合,在分析工业园区扩区和调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的基础上,编写扩区和调区可行性研究报告。
6、完成扩区和调区范围区域内的环评工作(2012年5月30日前完成)
由环保局牵头,园区管委会负责配合,完成园区扩区和调区区域环评工作,包括完成扩区和调区区域的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及评审、报批工作,并通过省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查。
7、编写园区扩区和调区申请报告
确定园区扩区和调区范围以及完成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扩区调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工作后,由扩区和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并编写园区扩区和调区申请报告后报县政府,最后由县政府上报市人民政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
园区扩区和调区是县政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振兴现代工业经济战略,加快产业发展平台建设,推进园区自主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园区的发展水平,促进县经济社会的重大举措,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园区扩区和调区的要求上来。
2、加强领导
县政府成立工业园区扩区和调区工作领导小组。
3、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与沟通
中图分类号:B82-0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是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已引起各级政府高度关注和重视,饮用水源保护列入环保工作的重点之一。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07) 莆田市先后划定了26个湖库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并结合木兰溪、萩芦溪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和可养区,对饮用水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全部拆除,这对莆田市饮用水源起到了有效的保护作用,水质明显好转。但是,经过几年对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及水质监测结果来看,莆田市对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仍不容乐观。
2、莆田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概况
莆田市位于东南沿海,主要有木兰溪和萩芦溪两大河流,拥有各类型水库125座,主要分布在山区。莆田市于2002年完成东圳水库、外度水库、古洋水库等三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于2007年又完成了19个乡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2011年又将东圳水库、外度水库、金钟水库、双溪口水库、东溪水库、古洋水库等六个水库一并列为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并对原划定保护区范围进行合理的调整和扩大,将东圳水库、外度水库的集雨范围内全部划定为保护区。目前,全市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制镇以上饮用水保护区共达26个,其中六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面积达31.9Km2、二级保护区面积达915.44 Km2,占莆田市国土面积22%。
3、莆田市饮用水源水质现状
2012年对26个饮用水源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26个饮用水源中有20个水库水质达GB3838-2002中Ⅱ类或Ⅲ标准(其中达Ⅱ类有7个,达Ⅲ标准有13),占77%,6个水库水质超过Ⅲ标准,占23%,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总磷和总氮。
4、莆田市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莆田市虽通过开展流域整治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在饮用水源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对改善饮用水源水质起到一定的作用,有效遏制了水质恶化,由于历史和认识问题,多数水库水质还是无法做到稳定达标,尤其夏季气温较高时,部分水库可能暴发“水华”的风险,对莆田市居民饮用水的安全构成威胁。通过调研,发现莆田市在饮用水源保护方面存在如下几方面问题:
4.1农业污染源依然影响水库水质安全。未能及时对库区周边农业面源进行有效整治,库周大面积的果树需要畜禽粪便等有机肥,不当施用造成冲刷流失已成为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重要污染源。另外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部分养殖场仍未按规定拆除,已拆除的养殖场不时有“反弹复建”现象发生,部分水库水质仍受到畜禽养殖的污染较明显。
4.2 位于库区上游的居民生活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原计划的乡镇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和库区截污工程尚未建设,由于缺乏排污设施及垃圾收集设施,造成部分农村居民生活污水直排水库,生活垃圾乱倒在库区周边,随着暴雨冲入水库。
4.3未能合理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资源进行开发与利用,尤其我市林浆纸一体化项目配套种植大面积桉树位于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内,桉树大量吸水造成了部分水库水资源量减少,尤其在枯水期,部分水库库容量明显减少,引起水体交换能力下降,水质恶化。
4.4预算的饮用水源保护及污染整治资金不到位,也没有真正做到专项专用,造成无法及时建设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设施,包括截污工程、环境安全标志(部分乡镇饮用水源地没有设置警示标志牌及界标)、垃圾收集处理系统等。
4.5饮用水源宣传力度不够,造成库区上游群众对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意识不强,没有意识到饮水源水质污染的严重性,山区一些群众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产生抵触的心理。
5、加强我市饮用水源保护的对策
5.1 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监督和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应把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的目标责任制,并建立考核制度。
各级相关职能单位要明确管理职责,理顺饮用水源保护行政管理体制,明确管理权限,防止推诿扯皮。
加强饮用水保护区日常巡查,严防畜禽养殖“扫弹复建”,一经发现,应及时组织处理。
5.2 加大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力度
应对全市划定的饮用水源水质进行全面布点监测,并增加监测频次和监测项目,及时掌握水源地水质变化趋势的预测预报,防止“水华”事件发生。
5.3 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地环境安全管理。
饮用水保护职能单位要不定期深入保护区,宣传饮用水源保护的重要性和水质污染的严重性,并起到提高群众保护饮水源的意识。
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标志标牌的设立起到告知、宣传和警示的作用。必须对划定的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的地理边界设立明显的界标、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为保障我市饮用水水质安全起到积极的作用。
5.4 制定饮用水保护的具体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饮用水源保护条件,合理制定饮用水源安全保障的应急预案。要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建立技术、物资和人员保障系统,落实重大事件的值班、报告、处理制度,形成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一旦饮用水源水质发生重大变化或供水量严重不足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尤其我市六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相关职责单位要尽快制定或完善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并组织实施和演练,水库管理单位要配备除藻、灭藻等应急物资器材,环境监测单位应配备应急监测设备。
5.5 切实整治农业面源污染,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和资金投入。
要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必须对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耕地、果地全面实行退耕和退果还林,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应指导农户合理施用化肥、农药,严格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大力推广和发展生态农业,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各级政府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饮用水源生态补偿。同时要筹集资金,保证饮用水源污染整治和污染防治资金的投入,加快推进库区截污工程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的建设,确保各库区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得到有效的整治。
5.6加快我市备用水源建设
提高我市饮用水应急保障能力,必须尽快建设乌溪水库及配套供水工程的建设。当部分水库供水能力严重不足时,应启动调水工程或备用水源。
5.7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
严格禁止破坏涵养林和水资源保护设施的行为,因地制宜进行水源安全防护、生态修复和水源涵养等工程建。
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山种果或扩大果园面积;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扩大营造桉树等速丰林。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矿山企业整治,禁止新批矿山开采项目,对开采期满后的矿山要全部关闭,进行矿山生态恢复。
5.8开展流域规划环评工作
要尽快开展木兰溪及萩芦溪流域规划环评工作,通过规划环评,能及时掌握流域水资源量和环境容量,合理进行水资源开发和利用,并全面实行流域的污染物总量控制,使水资源开发及饮用水源保护相协调。
6、结语
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需要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对目前在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相关职能应严格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认真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尤其环境部门应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切实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各项措施,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参考文献: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
2、福建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文件汇编,福建省环保局,2008年12月。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以环境维护优化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增强“两个抓手”环保模范乡村创立;十二五”规划启动)力求“两个效应”全市环境质量继续改善;环保工作地位明显上升)围绕“两个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资源枯竭乡村转型)强化“两个坚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二)工作目标
确保环保创模取得实质性进展;确保“十二五”规划顺利开局;确保新一轮总量减排有良好开端;确保环境监管更加富有效果;确保队伍能力建设再上新台阶(五个“确保”
(三)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生态文明。强化市环境维护委员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议事协调检查督办职责,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落实各成员单位环境维护责任;严格考核并通报年度环保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制订年环保考核目标和考核实施细则,与各地、各有关部门签订年度环保工作责任状,将年环保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环保“一票否决”实施方法和“绿色信贷”强化企业上市融资、评先创优等环保审核;完成我市创建环保模范乡村总体规划及其相关的十个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对照环保模范乡村规范,进一步细化环保模范乡村创建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积极争取启动实施一批环境治理和绿色创建工程,为申请省级验收做好准备。
二是强化规划落实。并积极组织实施;切实掌握省长江中下游水污染防治规划、长湖维护治理和利用规划、四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国家级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实施的契机,统筹全市工业、农业、城镇生活污染防治;积极协助筹建新城区生活污水处置厂、潜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置厂、江汉盐化工业园污水处置厂;继续开展流域、区域污染防治措施调研,探索污染防治工作新思路、新途径。
三是加强环境监管。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系建设,密切跟踪新的减排工程建设,并加强减排支撑项目储藏。同时,认真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环保后督察,完全根除“十五小”新五小”等重污染企业,巩固近年来环保工作效果;建立健全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完善市污染源监控平台建设;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推进排污权交易;强化环境监管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大现场环境监察力度,建立健全环境监察档案,督促各排污企业建设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转,实现稳定达标排放;认真落实排污费征收体制改革,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减排任务,为“十二五”减排工作奠定基础。
四是强化环境准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一区两带三极”发展战略和资源枯竭乡村转型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确保新建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加大督办协调力度,全面推进规划环评工作;依法否决新建“两高一资”项目,督促开发区、工业园区严格落实环评要求,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强化与市金融部门的衔接,建立健全“绿色信贷”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督办检查力度,实行项目建设跟踪管理,督促当年新投产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进一步以环境维护优化经济发展,
五是强化环境执法。规范工作顺序;继续落实“12369环保热线值班制度和环境信息员制度,建立完善环境案件处置部门联动机制,疏通渠道,强化环境和应急工作责任追究;结合潜江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活动,创新工作思路,制订贯彻落实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规范实施方法,充分发挥局案件审议委员会职能,推进环境维护行政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