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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拨款申请书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主讲人:李晓军
为了进一步深化乡镇财政改革,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就近监管优势,在乡镇财政资金集中支付渠道不变、用途不改的原则下,改革乡镇财政资金支付流程,彻底解决乡镇财政资金管理职责不清、监管不力的问题,彻底改变乡镇财政职能弱化的现状,实现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县财政局于2016年2月28日下发了庄财发
[2016年]44号文件,对乡镇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方式进行了改革,对乡属预算单位的账户管理权(财政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和资金使用权进行了统一的分配,具体内容是收回乡属各预算单位的财政一体化管理系统的用户使用权限,由乡镇财政所统一管理、使用和维护,代行有关业务操作,改革后,乡属各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限不变,单位零余额账户支票的购买、管理和使用权仍归原单位所有。资金计划、支付等操作流程由财政所完成。下面我就乡镇财政资金支付流程和财政所总预算会计账务处理做以下讲解。
一、乡镇财政资金支付流程
乡镇财政资金支付流程包括指标管理、计划管理、支付管理、银行管理和账务管理五个环节。
1、指标管理
预算股将各类指标通过财政一体化大平台(以下简称“大平台”)
统一下达到各业务股室(包括预算股),由各业务股室将正常预算经费或用途明确的专项指标直接下达到各乡属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预算单位”)“大平台”,实行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对于需要进行二次分配的指标,经业务股室拟定方案分配后,再下达到预算单位“大平台”, 实行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
乡镇财政所收到县局各业务股室(包括预算股)下达的指标后,由总预算会计依据指标文件进行登记,并填写《指标通知书》(附件一,一式两联),送各归口业务经办岗,由各业务经办人员送达相关预算单位。各业务股室下达预算单位指标时,也以正式文件形式(如庄财预[2016]10号,庄财农[2016]1号等文号)下达。对用途明确的专项指标,可直接转发预算单位;对本级预算安排的或需进行二次分配的指标,可直接发文下达预算单位。
2、计划管理
计划上报:预算单位收到乡镇财政所送达的《指标通知书》后,填报《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申请表》(附件二),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必须一次性进行上报,不能将一笔资金分几次上报。对于预算经费要按照资金拨付的均衡性等要求进行上报;对于项目工程资金要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的全面性、及时性等要求进行上报。计划上报要求《指标通知书》送达当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对于有文件规定的按照文件规定时限上报。
计划审核:对预算单位报送的纸质用款计划,分别由财政所归口业务经办人员和所长审核签字,总预算会计在“大平台”进行计划录
入,最后由财政所长在“大平台”审核后,报送财政局国库股批复计划。
3、支付管理
乡镇财政所收到财政局国库股在“大平台”批复的计划,实行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预算单位使用资金时,向财政所归口业务经办人员提供经签字盖章的《国库集中支付申请表》(附件三,一式两联),如属于专项资金,需提供项目工程招投标文件、预算、合同、税务发票等相关资料(一式两份)。财政所归口业务经办人员要及时全面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需求,并要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核,签字后报财政所长复核,再由总预算会计在“大平台”经办岗进行录入和审核,录入完成后最后由财政所长在审核岗进行终审。
属于直接支付的,由财政所总预算会计在“大平台”打印《财政资金直接支付申请书》(附件四,一式三联),预算单位和财政所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由财政所总预算会计统一报送县财政局主管领导签字,再由国库股根据经费、项目资金使用的有关要求,打印《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凭证》(附件五)进行支付。属于授权支付的,由财政所总预算会计根据预算单位报送的《国库集中支付申请表》(附件三)在“大平台”申请支付,并打印支票送银行,由银行先行垫付,人行当日清算。
4、银行管理
银行收到财政局国库股《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或预算单位转账支票、现金支票、电汇等凭证后,在“大平台”核对一致后
先行拨款。人行收到财政局国库股相关凭证后,在财政“大平台”核对一致,将资金清算至银行。
5、账务管理
属于直接支付的,预算单位根据财政局国库股(支付中心)打印的《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凭证》(附件五),收集项目工程招投标文件、预算、合同、税务发票等相关资料后进行记账;属于授权支付的,预算单位根据银行打印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单》(附件
六),凭取得的发票等资料登记单位账务。
二、 乡镇财政资金总预算会计账务处理说明
1、 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同时
根据我们的工作实际和总预算会计记账特点有所修改。
2、 会计科目设置
资产类: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
度(政府、中学、学区、卫生院)。
负债类:应缴财政款(社会抚养费、新农合资金等)、其
他应付款。
净资产类:财政拨款结转。
收入类:财政拨款收入(政府、中学、学区、卫生院)、
其他收入(银行存款利息等)。
支出类:经费支出(政府、中学、学区、卫生院)、拨出
经费(政府、中学、学区、卫生院)。
3、 记账说明:
总账登记说明:预算会计登记各预算单位“大平台”和财政所专户上的实拨资金总账,共登记一本总账,总账按收入月统计表、支出月统计表每月只登记一笔,凭证后面附收入月统计表、支出月统计表。记账时用指标通知书作“大平台”上的收入凭证,用支出申请书作“大平台”上的支出凭证。属于专项资金的并附项目资金本子封面、金额页、税票作为附件。实拨资金以拨款单作收入支出凭证。一事一议、两项服务账务按原来的会计科目记账。
分单位明细账登记说明:综合会计、教育经办和卫生经办根据指标通知书、支出申请书、拨款单等单据复印件按时间先后顺序,一笔资金编制一个凭证,逐笔登记各自“大平台”资金和实拨资金收入、支出明细账。
4、 常用会计分录举例
资金收入
⑴ 收到指标通知书(授权支付资金)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拨款收入(明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⑵ 收到指标通知书(直接支付资金)
借:直接支付资金用款额度
贷:财政拨款收入
直接支付资金用款额度科目说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上没有
这个科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上直接支付资金只有在支出的
同时才能做收入(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财政直接
支付凭证及相关原始凭证,借:经费支出 贷:财政拨款收入),假如财政在年初下达了一笔直接支付资金,有些预算单位在几个月后或第二年才支出这笔资金,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我们就反映不上这笔资金,但是我们总预算会计记这个账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准确的反映所有的乡镇财政资金收入、支出和结余,所以经过讨论创造了这个科目,便于更清楚的反映这项资金。
⑶ 收到指标通知书(实拨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财政拨款收入(明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⑷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
资金支出
⑴收到支付申请书(授权支付资金)
借:经费支出(明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⑵收到支付申请书(直接支付资金)
借:经费支出(明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贷:直接支付资金用款额度
⑶收到支付申请书(实拨资金)
借:经费支出(明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贷:银行存款
年终转账
⑴ 财政拨款收入年终处理
借:财政拨款收入
贷:财政拨款结转
⑵ 经费支出处理
借:财政拨款结转
贷:经费支出
⑶ 年终财政注销直接支付用款额度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直接支付资金用款额度
⑷ 年初财政恢复直接支付用款额度
借:直接支付资金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
⑸ 年终财政注销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⑹ 年终财政恢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采购单位)。
第三条市级政府采购资金是指采购单位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时支付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和与财政性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
预算资金是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含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基金预算收入安排的资金,包括年初预算安排的资金和预算执行中追加的资金。
预算外资金是指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和经财政部门批准单位留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
单位自筹资金是指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拼盘项目要求,按规定用单位自有资金安排的资金。
第四条市级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是指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将政府采购资金通过银行直接支付给中标或成交的供应商的拨款方式。
市级政府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拨付办法后不改变采购单位预算级次和单位会计管理职责。
第五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采购项目和资金数额较大的分散采购项目,其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拨付办法。
实行财政直接拨付的具体的政府采购项目,市财政局将在批复给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表中明确。在年初部门预算尚未批复前,需支付的项目,市财政局将依据有关原则专项处理。
第六条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是办理市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业务的执行机构。
第七条市级政府采购资金划拨业务的银行,必须是经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国库部门认证具有财政性资金支付业务资格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并通过招标形式确定。
第八条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按规定在中标银行开设政府采购资金专户(以下统称市级政府采购资金专户),专门用于支付政府采购资金。其他任何部门、单位(包括集中采购机构)不得自行开设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第九条市级政府采购资金专户以及纳入专户管理的各类采购资金,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资金拨付方式和程序
第十条纳入市级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的各类资金,各单位在采购活动开始前3个工作日,将资金汇集到“市级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第十一条财政直接拨付方式的具体管理程序
(一)支付申请。采购单位根据合同约定需要付款时,应当填写《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经一级预算单位审核汇总后,填写《财政直接支付汇总申请书》,并附上《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有关采购文件提交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采购文件主要包括:市财政局批复的采购预算、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成交通知书、验收结算书或质量验收报告、采购单位已支付应分担的自筹资金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采购的发货票、供应商银行账户及市财政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审核。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审核采购单位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将审核后的《财政直接支付汇总申请书》和《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政府采购合同副本、采购单位已支付应分担资金的付款凭证(复印件)及供应商银行账户等资料送交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三)支付。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根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的《财政直接支付汇总申请书》和《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以及其他采购文件,审核无误后,结合单位的月(季)度用款计划,采购单位将自筹资金缴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由市财政局按财政直接支付的程序,开具支付令,通知银行按应负担的数额通过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把资金拨付给供应商。
第十二条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国库部门应当依据财政部门开具的支付指令拨付预算资金。
银行必须依据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开具的支付指令及时足额拨付政府采购资金。
第十三条对于采购合同履约时间较长或者采购资金量较大,需要分期分批支付的项目,采购单位必须制定资金分期划拨计划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并按规定的支付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第十四条政府采购过程中,因特殊情况导致采购资金增加时,需增加的采购资金由市财政局和采购单位按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负担比例补足。其中属于市级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管理的项目,应当将增加的资金划入市级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增加的采购资金超出预算的,采购单位应按预算管理审批程序向市财政局申请追加预算。没有追加预算的,市财政局国库管理机构不予拨款。
第十五条政府采购节约的资金,应按照资金来源,分别处理。属于预算资金的,划回市级国库,用于平衡预算;属于预算外资金的,划回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年末终了前5天内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对政府采购资金专户进行清理。属于政府采购节约的资金,按原渠道分别将资金划回同级国库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属于合同尾款和需结转的资金,办理有关结转下年使用指标手续。
第十六条市级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当年发生的利息收入,作为市级收入,年终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全额缴入市级国库。
第十七条市财政局和采购单位要根据银行开具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按《*市市级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见附件)进行会计核算。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必须在月终后3天内(节假日顺延)向国库管理机构和预算管理部门报送政府采购资金活动情况报表,并将实际拨付的财政性资金列报支出。
第十九条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与银行、采购单位、财政国库管理机构之间建立定期对账制度,加强日常账务核对,保证各方账目记录准确、相符。
第二十条市财政局国库管理机构要加强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管理制度,严格资金核算与资金拨付管理,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府采购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准确拨付。
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旨在鼓励外国优秀青年学者到中国内地开展基础研究工作,促进中外学者之间的研究合作与学术交流。
二、申请及资助模式
(一)本基金采取部门推荐,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的方式实施。2009年,先在中国科学院和教育部所属研究机构和大学内试行。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国际合作局)申请指南,申请人经依托单位向中国科学院和教育部报送申请材料,中国科学院和教育部进行遴选,并将推荐意见和名单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
(三)该基金仅资助研究经费,依托单位应当为申请人提供在研究项目实施期间的生活费用、相关保险及所必需的生活及工作条件。
(四)资助期限为半年或1年。资助期满后可根据研究工作的需要申请延续资助,延续资助的期限不超过1年。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当年35周岁以下,且具有博士学位的外国优秀青年学者。
(二)曾在知名大学、研究机构从事过3年以上基础研究工作或具有博士后研究的经历。
(三)在中国工作期间愿意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自然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
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该基金的申请人依托的研究机构或大学应是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
(二)依托单位指定联系人,负责向外国青年学者提供政策咨询,并协助进行基金项目经费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三)依托单位应当与申请人签订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研究的课题名称以及研究方向、预期目标;
2.依托单位为申请人提供的在研究项目实施期间的生活待遇以及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3.申请人承诺保证资助期内在依托单位的工作时间;
4.知识产权归属的约定。
四、申请和评审程序
(一)申请程序
1.申请人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供的统一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出申请,并附两封推荐信(至少有一封来自国外);
2.申请人与依托单位签订协议;
3.依托单位根据其隶属关系向中国科学院或教育部提交申请;
4.中国科学院和教育部分别对依托单位的申请进行遴选后,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交推荐名单;
5.申请人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网上申报系统填报申请书;
6.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对推荐的申请进行专家评审。
(二)评审程序
该基金的申请及评审工作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行。国际合作局负责项目指南、受理项目申请、组织专家会议评审;科学部负责项目的后续管理;评审会议专家由学术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
具体受理及评审程序是:
1.国际合作局项目指南、受理项目申请;
2.项目受理截止期后,国际合作局负责汇总依托单位评价意见、部门推荐意见和项目申请;
3.国际合作局组织专家会议评审;
4.国际合作局将专家组资助建议报委务会议审批;
5.国际合作局办理有关资助通知和拨款事宜后,将资助项目移交相关科学部。相关科学部负责资助项目的后续管理。
(三)评审要点
1.申请人接受教育的背景和基础研究素养及潜力;
2.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的经历及取得的进展;
3.申请人拟开展研究工作的创新性及科学意义;
4.申请人与国内相关研究机构和大学的合作前景和预期成果,
5.申请人的研究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
(四)延续资助
获得资助的项目,在资助期内取得良好工作进展且有继续开展研究工作需求的,可以申请延续资助。
1.申请延续资助者应当在项目资助期结束2个月前撰写延续资助申请,通过依托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中国科学院或教育部提交到自然科学基金委(国际合作局);
2.国际合作局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
3.国际合作局将专家组资助建议报委务会议审批。
五、实施与管理
批准资助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当按照《条例》要求进行管理:
(一)申请人收到资助通知后,应当按照申请书中提出的研究计划开展研究活动。申请人、依托单位必须按照所签定的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和承诺。依托单位和指定的联系人协助申请人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日常管理,以及基金管理机构与申请人之间的联系沟通等工作。
(二)资助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变更、终止或调整研究计划的,应当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资助项目的资助期结束后,申请人应当填写结题报告,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取得研究成果的,应当同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
(四)本基金资助取得的研究成果,须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并标注项目批准号。
获资助者在依托单位进行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的管理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成果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研究形成的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和转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资助经费下达到依托单位,依托单位应严格按照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受理时间、资助规模与资助强度
(一)本基金在试行期间每年受理1次,受理时间在5月。
(二)本基金的资助期限为半年或1年,资助经费为10万/半年或20万元/1年。
(三)2009年资助50人左右,资助经费总额约1000万元左右。
(四)2009年中国科学院和教育部各推荐40名。
七、时间安排
(一)3月10日前,国际合作局将受理通知发至中国科学院和教育部,其中包括允许推荐的申请项数。
(二)5月20日前,中国科学院和教育部提交推荐的外国青年学者名单,基本信息包括:排序号、申请人姓名、国籍、出生日期、国外受聘单位、国内依托单位、课题名称、申请代码、执行年限。
(三)6月30日前,中国科学院和教育部推荐的外国青年学者通过依托单位向自然科学基金委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份(包括必要的附件)。
(四)7月31日前,国际合作局组织专家会议评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成立于1986年,年度财政拨款从8000万元起步,到2011年,拨款已超过120亿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始终牢牢把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准确定位,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积淀了雄厚的知识和人才储备。最近三年,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二五”发展规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本文拟从以下三个方面去分析解读最新的变化,以供广大科技人员在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时参考。
一、明确科学基金定位,加强战略导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国家创新体系中有明确的定位:支持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和发挥导向作用。这一定位有利于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好奇心驱动的探索和创造精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同时能够引导科技人员从事国家需求的重大基础科学问题研究,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战略引导是在基础研究资助多元化格局中把握定位的战略需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制定了三个战略导向:更加侧重基础、更加侧重前沿、更加侧重人才。把三个更加侧重的战略导向贯穿于科学基金评审、资助及管理的全过程,实施原始创新战略、创新人才战略、开放合作战略、创新环境战略和卓越管理战略,形成更具活力、更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中国特色科学基金制度。从近三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来看,基金委从资助模式和资助格局等方面都进行了较大调整,贯彻了这三个战略导向。
二、优化资助模式,完善资助格局
(一)增加医学科学部
为更好地支持医学基础研究,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医学科学部经过10年筹划,于2009年底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由原来7个科学部变为8个科学部,部门设置更趋合理。成立医学科学部,有利于我国医学创新能力的提升。同时,对于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具有重大意义,更是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从2010年起,医学科学部正式受理医学相关项目申报,此举也解决了以前生命科学部受理量过大等带来的管理问题。
(二)经费资助快速增长,资助年限总体增加
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有三条保障经费投入措施:争取财政投入、吸引多元投入、规范财务管理。加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声誉不断提升,成果不断涌现,极大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并且考虑国际基础研究形势和我国现状,国家近几年连续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近三年财政投入:2010年财政投入104亿元(包含投入新设立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20亿元经费);2011年财政投入124亿元;2012年预计财政投入150亿元。
随着国家对基础研究投入的不断增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在近几年对部分类型项目的资助强度和资助期限作了一些调整。近三年资助强度变化:面上项目由30万元增加至80万元,重点项目由200万元增加至300万元,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由20万元增加至25万元,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由25万元增加至50万元,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项保持在300万元,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由200万元增加至300万元。
从2011年起,部分类型项目资助期限做了相应调整。面上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项三类项目的资助期限由原来3年延长为4年;重点项目的资助期限由原来4年延长为5年;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由原来3年延长为5年;青年科学基金的资助期限保持不变,仍为3年,但是对申请人年龄作了调整:女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推迟至未满40周岁,男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维持未满35周岁不变。这不仅体现了国家基金委对女性科技人员的尊重,也体现了国家基金委管理决策的科学性。
(三)简化限项规定
在2011年以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针对申请人既有主持项目数的限制,也有参与项目数的限制;既有高级职称的限制,也有非高级职称的限制;既有项目总数的限制,又有不同类型项目总数的限制;既有纳入限项范围的项目类型,也有不纳入限项范围的项目类型。关系错综复杂,很多申请人没有弄清限项要求,以致要不断咨询单位管理人员,导致依托单位管理成本增加,即便如此,因为超限而被撤销的项目也不在少数。从2011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针对限项规定作了简化,据了解,目前申请人针对限项规定疑问减少了很多,因为超限被撤销的项目也在逐年下降。
(四)加强在站博士后申请基金管理
从2012年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要求依托单位应提交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清单并对清单所列项目统一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五)完善资助格局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目前已确立了研究项目、人才项目和环境条件项目三个项目系列,其定位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构成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格局。其中,研究项目系列以获得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的,着眼于统筹学科布局,突出重点领域,推动学科交叉,激励原始创新,从而提高基础研究水平;人才项目系列立足于提高未来科技竞争力,着力积蓄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支持青年学者独立主持科研项目,扶植基础研究薄弱地区科研人才,造就拔尖人才,培育创新团队;环境条件项目系列主要着眼于加强科研条件支撑、促进资源共享、优化基础研究发展环境以及增强公众对基础研究的理解。近三年针对资助格局作了一些调整:研究系列项目增加“青年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人才系列项目中增加“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扩大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范围,环境条件系列项目中增加“NSFC-新疆联合基金”、“NSFC-河南人才培养联合基金”、“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我国的基础研究之所以能取得长足进步,是因为有一大批为之奋斗的科学家,因此,在可预见的将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仍会加强完善人才项目的资助。
三、完善规章制度,改进资助管理
(一)完善规章制度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制定科学基金规章体系,其中最为广泛关注的有以下六部管理办法:面上项目管理办法、重点项目管理办法、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地区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二)改进资助管理
1、比对申请书内容,防范学术不端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11年起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不同类型项目的资助。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2、2012年度申请书采用在线和离线两种方式
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除上述类型以外的项目类型均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随着信息化不断完善,将来的趋势是所有的项目都采用在线撰写,结合数据挖掘等先进信息采集技术,申请人撰写申请书将更加方便。
3、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规范化选择
2012年部分学科领域拟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包括地理学(D01及其下属申请代码)、电子学与信息系统(F01及其下属申请代码)和肿瘤学Ⅰ(H1601至H1614申请代码)。上述学科领域项目的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应参考“试点学科领域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一览表”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此举能方便基金委更科学选择评审专家,有利于评审的公平公正。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区级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的管理,以及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非试点单位)财政性资金授权支付的管理。已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预算单位,其授权支付资金按照《*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财政性资金包括:
(一)财政预算内资金;
(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四)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区财政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货物、服务、工程的供应商及统发工资个人等)或用款单位(即具体申请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预算单位)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包括工资统发、政府采购、其他直接支付等。
非试点单位财政授权支付是指区财政将资金拨付到预算单位账户,再由预算单位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非试点单位的授权支付指未列入财政直接支付范畴的财政性支出。
第四条预算经区人代会审议通过后,预算单位依法拥有相应的资金使用权,履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职责,并接受财政和审计监督。
第五条预算单位原则上分为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向财政局汇总报送本级及其下属的分月用款计划的预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无下属单位的预算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的本级开支,视为基层预算单位管理。
第六条预算单位按规定程序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并按照批复的用款计划申请、使用财政性资金。
第七条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坚持按财政预算、分月用款计划、项目进度和规定程序支付的原则。
第二章用款计划
第八条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是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的依据。
第九条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由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项目进度和区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分月编制。区财政局批复的用款计划额度在年度内可累加使用。
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按季分月填报(即于12月、3月、6月、9月分别编制下季度的基本支出分月用款计划)。其中纳入工资统发的资金由区工资统发系统自动生成用款计划。
项目支出用款计划按照项目明细及实施进度分月填报。
预算外资金支出用款计划须按项目明细及实施进度在预算外收入上缴额度内编制。
政府采购项目在填报用款计划时要选择政府采购类别(立项、定点会议、定点货物)。
第十条基层预算单位根据预算指标填报用款计划,并上报一级预算单位。
第十一条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审核基层单位用款计划,并于每月15日前(遇节假日提前)上报至区财政局各主管业务科室。
无基层预算单位的一级预算单位视同基层预算单位管理,填报审核用款计划之后直接上报财政局各主管业务科室。
第十二条区财政局于每月25日前(遇节假日提前),审核并批复下达预算单位次月项目支出用款计划至一级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基本支出用款计划由区财政分别于12月25日、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前审核并批复下达至一级预算单位。
第十三条一级预算单位接收区财政局批复的用款计划后,须及时下达至基层预算单位。
第十四条批复之后的用款计划原则上不做调整,因特殊情况必须调整的,预算单位上报调整申请至各主管业务科室,经审批后,由区财政局注销用款计划,预算单位重新上报调整后的用款计划。
第十五条年度财政预算执行中涉及预算指标发生追加的,预算单位提出指标调整申请,经审批后区财政局办理指标,系统自动生成用款计划并同时向一级预算单位批复。其中直接支付资金由基层预算单位按本办法第三章要求办理,授权支付资金由区财政批复用款计划后及时拨至一级预算单位账户。
年度财政预算执行中发生预算指标追减或收回的,区财政局在系统中注销已批未支的用款计划后,相应调减预算单位指标,并向预算单位下达指标调整通知单。
第三章财政直接支付
第一节工资统发
第十六条基层预算单位于每月10日前向区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以下简称“收付中心”)上报工资统发电子数据和纸制的《工资统发明细表》(附件一)。单位上报数据由收付中心导入财政支付系统生成用款计划。
第十七条基层预算单位上报的工资数据经区组织部、编办、人事局、财政局等部门审核确认后,由系统生成《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附件二)。
第十八条银行根据区财政局提供工资数据将资金分解至个人账户,同时向预算单位出具《工资统发入账通知书》(附件三)、工资统发入账明细表和个人工资条。一级预算单位以《工资统发入账通知书》作为原始凭证记账,基层预算单位以《工资统发入账通知书》和工资明细表等作为原始凭证记账。
第十九条纳入工资统发单位的人员增减情况,须每月将区组织部、编办、人事局的相关批件按规定程序上报收付中心作为调整预算的依据。
第二节政府采购
第二十条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账户信息库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维护。立项采购供应商账户信息库由基层预算单位自行维护。
第二十一条基层预算单位在区财政局批复下达的用款计划额度内,根据实际支出进度填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并按照项目类别分别填报《定点会议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四)、《定点货物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五)或《立项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六),打印并签章后,由基层预算单位或供应商报收付中心审核拨款。
第二十二条基层预算单位须在系统内填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并打印、签章;在系统内根据项目类别分别打印《定点会议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定点货物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或《立项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各一式三份(基层预算单位、收付中心、供应商分别留存),并根据执行情况据实补充填写相关内容,与供应商共同签章后由基层预算单位或供应商报收付中心。两者中的结算内容必须一致。
第二十三条收付中心拨款后,分别向基层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出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附件七)。一级预算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原始凭证记账,基层预算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和供应商出具的发票作为原始凭证记账。
第二十四条基层预算单位上交自筹资金至政府采购专户时,须在支付系统中单独填列用款计划报收付中心,同时填写《资金证明》报区财政局各主管业务科室,经审批后,将款项和《资金证明》交至收付中心确认。基层预算单位使用自筹资金时,分别按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填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相应项目类别的《政府采购结算确认书》。
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资金年终结账日为12月20日(遇节假日提前)。年终结账后区财政局与预算单位核实资金使用情况,已完工项目节资额根据资金来源同比例分别返还区财政、预算单位,未完工项目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第二十六条2006年以前年度安排的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仍按原有流程操作。结算依据为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供的《*区政府采购实物调拨单》、《*区会议类定点采购审批通知单》和《以前年度定点会议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八)、《以前年度定点货物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九)或《以前年度立项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十)。
第三节其他直接支付
第二十七条其他直接支付是指在部门预算中其支付方式为“其他直接支付”的项目支出。
第二十八条基层预算单位负责维护本单位其他直接支付资金收款方的银行账户信息,保证所填报的收款方账户信息的准确性。
第二十九条基层预算单位根据区财政局批复下达的用款计划在系统内填报《财政(其他)直接支付申请书》(附件十一),打印、签章后附相关合同、协议等资料报区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审核后转收付中心拨款。
第三十条收付中心拨款后分别向一级预算单位、基层预算单位出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一级预算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原始凭证记账,基层预算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和供应商出具的发票作为原始凭证记账。
第三十一条其他直接支付资金年终结账日为12月20日(遇节假日提前)。年终结账后区财政局与预算单位核实资金使用情况,已完工项目节资额收回区财政,未完工项目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第四章财政授权支付
第三十二条非试点单位纳入财政授权支付的基本支出(公用定额、非工资统发资金)由区财政批复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后于每月26日前拨付一级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负责及时转拨至基层预算单位。
第三十三条非试点单位纳入财政授权支付的项目支出由基层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用款计划按实际进度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十二),打印、签章并附相关资料报区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审核后,资金拨入一级预算单位账户,一级预算单位负责及时转拨至基层预算单位。
第五章预算单位职责
第三十四条一级预算单位的主要职责:
创新项目申请书1县发展和改革局:
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化,我镇农村富余劳动力增长较快,为切实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工作,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力度,我镇拟建设农村劳动力培训楼,解决农村劳动力培训无场地的问题。
一、建设选址。培训楼建设选址在___。
二、建设规模:培训楼占地面积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培训楼主要包括职业培训中心、行政办公、服务大厅等。
三、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___万元,其中主体工程___万元,附属工程___万元,装修及水电安装工程___万。资金来源主要有自筹资金和申请上级部门拨款。
劳动力培训楼的建成,必将使我镇农村劳动力掌握一定的技术特长,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创业能力,进一步促进我镇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因此,特请县发展和改革局给予立项。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申请人:___
申请日期:____
创新项目申请书2县精神文明办公室:为进一步提高社区市民素质、文明程度、现代化管理水平和社会环境,实现创建文明社区的目标,近年来,仙峰苗族乡仙峰山社区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在新的体制下,建立了以乡为核心,以居委会为基础,辖区内各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为主要组成部分的文明社区创建组织,形成了各项工作制度,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形势多样的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一、社区环境文明
仙峰山社区有一支人员素质好、执法严明的综合执法队伍。经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统一了店招300余块,规范摊位70多个,绿化街道达1000多米,辖区内全部房屋外墙刷白,建筑外观整洁,无“五乱”现象和“七乱”现象,环卫设施齐备完好,均达到“五十百千示范工程”的各项标准。
二、社区秩序安定
社会治安状况良好,“四防”措施落实,社会综合治理措施有力,民事纠纷调解网络健全,防火防灾设施齐备,制度措施有力,青少年、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居民对治安状况满意。
三、社区组织健全
社区内有一个党支部、一个居委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能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各单位都积极参与文明社区的创建工作,积极管理流动人口。组建了保洁员队伍、突发应急队伍、文明劝导队伍、青年志愿者队伍等。
四、社区共建普遍
重视人才、广泛开展“校街共建、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重点突出思想共建,增强共建单位对社区的认同感。
五、社区服务便利
辖区内生产生活设施齐备,服务网络布局合理,学校、医院等齐备,水、电、燃料等方便。经常性开展关爱帮扶活动。
六、社区教育普及
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机构健全,教育队伍强大,能够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工作。教育网络完善,活动富有成效。
七、社区文化丰富
文化场所达标,能经常性的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活动,生活方式文明、健康,富有成效。
八、社区风尚良好
广泛开展公益活动,规范行业服务,社会风尚文明,创建活动落到实处,人际关系和谐。
经仙峰苗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拟推荐我仙峰山社区申报县文明社区。
特此申请,望批准为盼!
仙峰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20__年4月1日
创新项目申请书3关于建设滴灌工程所需配套资金(物资)的申请 新密市水务局: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三农问题面临更新改革,由于农民进城务工及经商和改行从事第三产业,对土地流转集中成片承租是确保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新动力。“十”对农业明确指出的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着力促进农民增收以及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等政策。给农村经济发展指明方向。我__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郑州市农林科学研究所强强联合,以生态农业高产高效、农科技术研究为目的地一次创新。为带动周边农业的发展,探索一条农业创新的新道路。
一、项目概况
我__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承租流转的土地位于新密市岳村镇岗坡村,共计1200余亩,所流转土地用于农业开发和农科技术研究。现已种植小麦、杂粮、蔬菜、林果等,但由于农业用水资源匮乏,所以出现物生长不佳、产量受限等问题。为确保所承租的流转土地顺利高产、高效的运转,并为公司所在地周围的农民做好科技农业新模式示范的带动作用,计划申请实施水利滴灌工程,为拓展精品高端种植,增大、改善农作物的生长创造良好的种植环境。
二、水源情况
经郑煤集团地质勘查处的结果显示,所流转土地的地下300米之处,属富含水层,出水量可达40立方米/时。其水量标准可供1200亩土地灌溉之用。
三、工程造价预算
1、建筑工程
①蓄水池工程预算:247804.85元
②机井工程预算:366400元
③井房工程:72500元
2、机电工程
①200QJ20-175/13设备、管材、启动柜、电缆以及止回阀等附件合计39940元
3、管网工程(含安装)
①90PE管(1.25mpa):52500元
②160PE管(0.8mpa):62000元
③110PE管(0.8mpa):92400元
④90PE管(0.8mpa):150000元
⑤PE管件按管材的8%:28552元
⑥滴灌管:1050000元(1.5元/米_700000米)
_滴灌管按700元/亩,1000亩设计。主支管网采用PE100级管材、管件。
4、工程总造价共计:2162096.85元
本公司恳请上级有关部门将该项目列入计划,本公司将自筹20万元,尽快筹措资金,购置物资建设施工,预计确保两个月完成整体工程建设,尽早将本工程完施于土地,发挥其效益。我公司深感水利资源关系农业命脉,上级相关单位是农业建设、开发的靠山和源泉,我们将以优异的业绩、成功的产品造福于民、回报上级单位。
特此申请。
河南__开发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创新项目申请书4横山县畜牧局:
我叫__,男,生于___年12月13日,系横山县石湾镇姜清滩村姜前组村村民。
我村位于石湾镇政府西北十公里处,大理河两岸,307国道穿梭而过,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家对西部大开发步伐的加快,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为了使人民生活奔向小康,带动全民富起来。只有这样才能紧跟形势,贯彻‘’十七‘’大精神,围绕国家对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奋发图强,创业致富,政府制定了舍饲的畜牧政策,成为畜牧业发展的方向。为此,根据我村的实际情况,为畜牧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我响应党的号召,发展养殖业是我的梦想,为了实现这一梦想,我从___年2月开始建设羊厂,___年7月底建成。该厂占地面积约7000多平方米,羊舍12个,占地面积约4000多平方米。存草房一个,粗,细饲料房各一个,内设人工受精站一所,青除仓一个,现有农用三轮车一辆,杂草机,粉碎机各一台,割草机两部。现已种草约35亩,玉米24亩,现以投产养羊354只,能繁殖母羊298只。建羊厂共投资48000元,买羊226000元,其它设施投资54000元,该养羊厂共投资328000元。在这期中,由于我生活贫困,经济困难,上属投资额还是靠借贷,确系承受能力有限,故请贵局给予经济支助立项解决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 __
___年9月11日
创新项目申请书5某公司:
根据工程业务需要,现中标承建的(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名称的(工程名称)中标工程名称工程需刻制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工程名称项目经理部印章壹枚,规格--厘米。该项目部印章交由项目部使用后,我项目部指定专人保管印章,仅供项目部与该工程的业主签证资料使用,不得用于与材料供应商签订协议,并严禁对外和其他与工程无关的事宜。如因印章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法律等事项,均有项目部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为保证印章及时回收核销,我项目部缴纳 零 万元给公司作为押金,待工程结束后。把此印章退回公司,公司同时全额退回押金(无利息)印章如有丢失的,由我项目部全部承担印章丢失的责任及损失,同时公司可全额罚没押金。
备 案
一、关于专利机构的性质
专利机构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或其他专利事务。专利业务涉及的是发明创造,属于科学技术工作范畴。专利人为理工科大学毕业,并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专利人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过程是对发明创造的再加工,属于技术性强的高智能创造性劳动。工作又要执行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所以,专利机构的性质是带法律性的科技服务机构。
二、关于成立专利机构的条件。
《条例》规定了成立专利机构应当符合的条件。
(1)关于名称、章程和固定办公场所
专利机构要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必须有自己的名称。专利机构的名称应当反映出该专利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地区所属关系,不能随意确定。
章程是指组织内部的组织规程或办事条例。专利机构章程就是专利机构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所有专利机构都应当依法制订组织章程,对本机构的业务范围、人员构成、职责划分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固定的办公场所,是指专利机构进行业务活动的所在地。
(2)关于必要的资金和工作设施
必要的资金是专利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要求的。必要的资金,是指专利机构必须拥有的能够独立支配的经费。包括国家财政拨款和符合国家规定的其它经费。设立专利机构的必要资金不得少于三万元。
专利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工作设施,如:打字机、复印机等等。
(3)关于财务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财务独立是指专利机构应当有独立的帐号,机构内部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预算管理。
专利机构应当以自己所拥有的财产或经费承担在专利活动中的债务,以及专利人在专利活动中给他人造成损害时的赔偿责任。国家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不能代替专利机构承担责任。
(4)关于专职专利人和兼职专利人及其比例
专职人是指在该专利机构工作,并以专利为职业的在职专利人。
专职人和兼职人的比例不得超过一比三,即如果专利机构拥有三名专职人,则所聘用的兼职专利人不得超过九名,三、关于已在中国专利局备案的专利机构的整顿和过渡问题
1.凡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专利机构,应当尽快办理重新登记手续,办理国内专利事务的专利机构和办理国内专利事务的律师事务所,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审查,审查同意的,由审查机关报中国专利局审批;涉外专利机构直接报中国专利局,中国专利局将于明年第一季度公告已于今年年底前重新登记备案及新设立的专利机构名单,以后将每年公告一次。
专利机构申请重新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1)重新登记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专利机构的名称、办公场所、负责人姓名等,申请书格式由中国专利局统一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印制后发放。各涉外专利机构直接向中国专利局领取。
(2)专利机构章程。
(3)专利人姓名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
(4)上级编委下达的有关人员编制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5)专利机构拥有的资金和工作设施情况的证明文件。
2.目前尚不具备《条例》规定条件的专利机构,应当积极创造条件,按《条例》第十三条的要求,争取在一年内办理重新登记手续;对于少数在一年内办理重新登记确有困难的专利机构,经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申请,并经中国专利局同意后可酌情延长一年的期限,但最迟不超过一九九四年四月一日。自一九九四年四月一日起仍不符合条件或未办理重新登记的专利机构不得以专利机构名义承办新的专利业务,这些机构可过渡为企事业单位或机关内部的专利工作机构。
3.专利机构在重新登记前不得聘任新的兼职人;所聘任的新的专职人必须在该机构的编制之内。
4.专利机构变更机构名称、地址和负责人,在报中国专利局予以变更登记的同时,应当抄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
四、关于新设立专利机构的问题
凡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自一九九一年四月一日起可按《条例》规定手续申请成立新的专利机构。申请书格式由中国专利局统一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印制后发放。涉外专利机构直接向中国专利局领取。
已在中国专利局备案的专利机构,绝大部分属全民所有制。民办性质的目前只在北京、天津等个别城市试点,尚待进一步摸索经验。除正在试点的以外,新的民办形式的专利机构目前以暂不批准设立为宜。
五、关于专利人的工作证发放问题
《专利人工作证》拟由中国专利局委托中华全国专利人协会统一印制,并发至已重新登记或新设立的专利机构。专利机构按照《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发给专利人。在报中国专利局备案的同时,抄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
六、关于专利人资格证书的发放问题
专利机构重新登记后,其原有的专利人原来所持有的《专利人证书》换发《专利人资格证书》。在新设立的专利人机构中工作的专利人,原已持有的《专利人证书》同样换发《专利人资格证书》。
自一九九四年四月一日起,原《专利人证书》一律停止使用,届时仍持有该证书者,换发《专利人资格证书》。
七、关于专利人的资格考试问题
专利人资格考试拟两年举行一次。考试由专利人考核委员会统一命题,统一判卷。每次考试均根据需要设立考点,由专利人考核委员会委托专利管理机构或中华全国专利人协会在全国同时组织考试。
财政借款合同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
注册营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作为一方
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贷款人)
注册营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作为另一方
双方于___________________签署本合同
鉴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__________(国家)政府已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框架协议,并就优惠贷款事达成了原则意见;
2.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同意将优惠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3.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有关商务合同已由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草签;
4.贷款人经其自身的工作程序,已决定按照如下条件对建议的项目提供融资;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文中另有约定,本协议中使用的术语均有其相应的确定含义。下列术语有如下含义:
1.1 贷款人:指中国进出口银行,系中国政府授权承办政府对外优惠贷款业务的银行。
1.2 借款人:指_______________,系由项目所在国政府选定并经货款人同意,负责将本贷款转贷给最终用款人的机构。
1.3 项目国:指__________(国家),系本贷款资助项目的所在国。
1.4 最终用款人:指经由借款人转贷、最终使用本笔贷款的机构。
1.5 保证人:指__________(名称),系由项目国政府或借款人选择,并经贷款人认可,为借款人按时将本贷款项下的债务归还给货款人提供保证的机构。
1.6 贷款期限:从本贷款协议生效日起至协议规定的全部债务清偿日止;包括用款期、宽限期和还款期。
1.7 用款期: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至协议规定的最后一次提款日止。
1.8 宽限期:自用款期结束日起至协议规定的第一笔还本日止。在宽限期内,借款人只付息不还本。
1.9 还款期:自宽限期结束日起至全部本息清偿日止。
1.10 协议:指本协议文本及其附件。
第二条 贷款条件及使用
2.1 贷款人在此优惠贷款协议项下向借款人提供一笔总额不超过__________(金额)的贷款。为此,贷款人将在其账簿中开立一名为___贷款账户的账户(下称账户)该账户可用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货币及金额);借款人亦应在其账簿中开立一相应的账户。
2.2 上述贷款应用于资助__________与__________间签订的商务合同No._____ (见附件_____)项下的__________项目;使用本贷款的商务合同必须在本贷款协议签署后_____天内正式生效。
2.3 上述商务合同或其分包合同中所需物资、劳务或技术服务,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部分应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70%。
2.4 本贷款期限为_____个月,其中:用款期_____个月,宽限期_____个月,还款期_____个月。
2.5 本贷款适用利率为:
2.6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支付贷款承诺费及贷款管理费。但借款人可向最终用款人收取转贷手续费,年手续费为贷款余额的_____%。
2.7 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天内,借款人应向贷款人一次性地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为贷款总额的0.25%。
2.8 本协议项下贷款的使用及偿还均使用人民币记账。货款支取及借款人对贷款人的任何支付,均按照贷款人出账或人帐日中国官方公布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贷款人不承担贷款使用和偿还过程中发生的汇率风险。
2.9 上述提及的商务合同必须与本贷款协议的内容相互衔接不得在贷款协议生效前生效。
第三条 贷款的支取
3.1 本协议项下贷款的支取基于如下前提条件:
(A)有关的商务合同已经正式生效;
(B)借款人已按协议要求向贷款人支付管理费。
3.2 本协议签订后_____个月内可在__________贷款帐户项下支用贷款,用款期的截止日为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双方同意此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期申请必须在用款期到期前30天内,由借款人授权签字人以书面形式向贷款人提出。在此用款期或经双方同意的延长期结束后,贷款仍未支用部分应视为自动撤销。
3.3 借款人必须按照协议规定的用款进度(见附件)及时提取贷款项下款项。
3.4 本贷款项下的提款,必须由借款人按照附件__________的格式缮制不可撤销提款申请书,指示并授权贷款人将款项支付至借款人指定的(借款人或供应商的)账户。贷款人在收到有效的不可撤销提款申请书,并对其提款用途进行审核后方予放款。
3.5 提交给贷款人的不可撤销提款申请书需经借款人授权书(见附件_____)中指定的有权签字人签字。借款人在不可撤销提款申请书中应明确授权贷款人,只要贷款人按照指示进行支付,贷款人即可将支付的金额直接借记贷款账户。只要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其付款的证明,借款人即应解除贷款人与产生此项付款指示的任何商务活动有关的义务,并承担在到期日偿还该付款指示项下款项的责任,而无论此商务活动的目的如何或发生与此相关的任何以外情况。
3.6 自本协议签订30天后,借款人应在用款期内以人民币就贷款的未用金额按年率o.5%每半年向贷款人支付一次承诺费。首次支付承诺费应在贷款协议签订后_____天的季末。
第四条 还本付息事宜
4.1 借款人有义务按照本贷款协议规定的条件向贷款人偿还贷款的全部本金和利息。
4.2 本贷款项下已支取未偿还款项,借款人应按年率_____%向贷款人支付利息,自支款日起至还款期结束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的计算按照一年为360天,实际经过的天数计算。
4.3 本贷款账户项下的所有已支款项应在宽限期结束后_____年内偿还,并应分_____期,每半年为一期,以相等金额偿还。第一次分期还款到期日为账户项下用款期结束后的第_____个月,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4 用款期及宽限期内所有累计的利息或第4.8条所述逾期利息应按贷款已支未还余额计算,并定期在每年三月二十一日和九月二十一日支付。进入还款期后,利息支付日应予调整为与分期还款日相同,直至本项贷款全部清偿为止。
4.5 一俟用款期结束,贷款人将制定一还本付息计划,并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应按照还本付息计划规定的分期还款到期日偿还货款。
4.6 借款人还本付息时,应将款项在到期日汇达: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付款到期日不是北京的银行营业日,该项付款则应顺移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
4.7 若在任何本金到期日或在任何利息到期日后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支付到期款项,该笔款项应被视为逾期并产生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照年利率_____ %(日利率_____%)自迟付利息或迟付本金第1天开始计收至实际偿付日。
4.8 若逾期期限超过30天,则按第6.1条规定办理。
第五条 提前还款
5.1 借款人可在到期前的任何时候全部或部分地提前偿还一期或几期每半年为一期的分期还款款项。在此情况下,仅按照已支未还的金额计收利息。提前还款应按与分期还款到期日相反的顺序进行,需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征得其同意。
第六条 提前中止和终止
6.1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贷款人有权部分或全部中止或终止本协议项下贷款,或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A)借款人未能按本贷款协议的要求支付任何到期本金、利息或承诺费、管理费等;
(B)借款人违反了本贷款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或规定,并在收到贷款人关于有关违约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没有采取补救措施;
(C)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的安全偿还;
(D)最终用款人的行为或状况将危及贷款的安全偿还;
(E)项目国出现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严重的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形式的社会动荡等,危及项目实施的正常环境;
(F)贷款人国内法律或政府相关政策的变更,要求贷款人对货款采取中止或终止行为。
第七条 借款人申述
7.1 借款人在此向贷款人做出如下申述:
(1)借款人是__________(国家)__________(性质)的机构,有权按照本贷款协议规定借款;
(2)为签订和执行本贷款协议所需的全部授权和程序已完成并生效;
(3)为使本贷款协议按照其条款对借款人构成有效的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借款人已完成_______(国家)法律和规定所要求的所有手续。
第八条 特别保证及承诺
8.1 借款人保证在本贷款协议项下的义务应与其其他非抵押外债同等位次。因此,借款人对这些债务给予的任何特惠或优先立即适用于本协议,而无需贷款人事先提出要求。
8.2 借款人应保证按照本协议第2.2条和2.3条所述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人按照本协议支付的全部金额,并根据本协议规定向贷款人还本付息。在任何情况下,借款人还本付息应是无条件的。
8.3 使用本贷款和对本贷款还本付息过程中在项目国内可能产生的一切税收、费用及开支,均应由借款人负担。因此,借款人保证本协议项下支付的所有本金、利息、承诺费及管理费等均是净值,并不做任何的扣除。
8.4 借款人应定期向贷款人汇报贷款的使用情况和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在其每一财政年度结束后向贷款人提供其年度报告、已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贷款人随时合理要求借款人提供的、与执行和管理本协议有关的报告及资料。
8.5 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8.6 借款人应将如下事项立即通知贷款人:
(A)本协议项下商务合同已经正式签订的确认书及商务合同签署副本;
(B)借款人组织章程的任何修改及其活动的任何实质性变化;
(C)本协议10.1(D)中述及的授权官员和签字样本的变更;
(D)贷款项下商务合同的修改、变更或补充。
8.7 借款人及贷款人均必须保持本协议项下贷款使用及还本付息的准确财务记录,双方应定期进行财务对账。
8.8 借款人和贷款人应随时应对方的要求对本贷款协议的执行及管理进行商讨,以通讯联系或必要的会晤来解决本协议项下可能产生的分歧及项目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或形式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或所有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9.2 本贷款协议在法律上独立于相应的商务合同,因此借款人不能因商务合同中出现的问题而影响其对本协议的执行。
9.3 借款人与最终用款人之间的任何关系,应不影响借款人对本协议的执行。
9.4 在借款人未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时,本协议中的保证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9.5 本协议及由此产生的权利及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制约,并按其解释。
9.6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果通过协商,争议仍未解决,则可提请仲裁或申请诉讼。仲裁可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诉讼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或任何双方商定的第三国法院进行。
9.7 可能产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执或索赔,应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也不应以任何方式被视为可解除借款人的义务。
9.8 本协议附件,应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9 除非日后经双方同意另有变更,本协议双方的联络通信地址如下:
给贷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
100005 北京崇内大街75号
中国进出口银行国际部贷款处
传真: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
给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
9.10 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的联络及财务往来单据一律使用英文书写。
第十条 本协议的生效
10.1 本协议在下述前提条件下生效:
(A)贷款人满意地收到借款人的《章程》;
(B)贷款人已收到借款人营业执照及外汇业务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C)贷款人已收到借款人所在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证明借款人有从事本协议项下贷款事务的能力,并已完成有关的批准与授权手续;
(D)双方均已收到对方有关授权官员签署和递交的与本贷款协议事务有关的文件、报告、声明等的授权书及授权签字人的样本,并经证实
(E)贷款人已收到保证人提供的有效的保证文件。
10.2 贷款人及借款人的正式授权代表已于本协议首页所写的年份及日期在__________ 正式签署了本贷款合同,合同分中文和英文两种文本,一式二份,同等有效,以昭信守。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
贷款人 :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
附式
一、商务合同(略)
二、保证人出具的还款保证书(略)
三、法律意见书(略)
四、贷款用款进度安排(略)
五、不可撤销提款申请书
六、授权书(略)
附式二
不可撤销提款申请书
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
100005 中国进出口银行
顺序号: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敬启者: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借款人)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在(地点)达成的政府优惠贷款协议第三条的规定,我方谨在此向贵行申请并授权贵行对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公司付款:
付款金额为 (货币及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该项付款系____________与 ____________签订的第____________号商务合同项下的____________款项。
同时我方谨在此授权贵行将上述付款金额借记以我方名义在贵行开立的账户,账户名称为____________贷款账户。
贵行完成本付款指示并不意味着其对履行或未予履行商务合同负有义务,贵行应不受此商务合同的约束。因此,对于贵行按我方的申请指示根据上述协议条件所做的付款,无论是在付款前或付款后因商务合同的执行而发生任何情况,我方均保证按照贷款协议的规定偿还此笔款项及其利息。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授权官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延伸阅读:
规范的借款合同范本往往具备以下特征:
1.贷款方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专门金融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全国的信贷业务只能由国家金融机构办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与借款方发生借贷关系。
2.借款方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研究单位等实行财政预算拨款的单位则无权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在特殊情况下,城乡个体工商业户、实行生产责任制的农民也可以成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同银行、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
3.借款合同必须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要求。信贷计划是签订借款合同的前提和条件。借款方必须根据国家批准和信贷计划向贷款方申请贷款;贷款方必须在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信贷政策的条件下,由贷款方与借款方签订借款合同。超计划贷款必须严格控制。
塔国没有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看病要支付少量现金,除少数援助药品由医院和医疗机构无偿发放外,药品一律需要到药房自购。塔国卫生部已得到政府的授权,正在制定《塔吉克斯坦公民自愿医疗保险法》草案。
目前,塔国政府对卫生系统的拨款低于GDP的1.3%,在中亚国家中倒数第一,远远低于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的发展中国家对医疗系统拨款应达到GDP的5%的要求。1991年独立前用于医疗卫生系统的资金占GDP的4.5%,2005年不到1.3%。塔国现在的医疗卫生系统,很大程度上依赖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和个人的捐助。
向塔国提供卫生医药援助的主要国际组织和机构有伊斯兰发展银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人动基金会、日本减贫基金会、美国国际发展局等。
只有三家规模很小的制药厂
目前塔国只有三家规模很小的制药厂,是在前苏联时期杜尚别一家大型国有制药厂的基础上改制后形成。三家工厂生产的药品仅限于一般注射用安剖制剂等,近两年由35个品种发展到55个品种。塔国自产药品不到市场份额的1%,常见病、多发病的药品按历史形成的渠道主要来自俄罗斯(占市场总量的30%)、乌克兰(15%)、哈萨克斯坦(10%)、乌兹别克斯坦、白俄罗斯等独联体国家;非独联体国家的药品主要来自印度,占市场总量的20%,匈牙利、中国、斯洛文尼亚、波兰、保加利亚、伊朗、巴基斯坦、美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等国的药品均已进入塔国医药市场,但所占份额较少。
塔吉克斯坦属于世界上最贫困的国家之一,老百姓的收入很低,药品市场上绝大部分是进口药品,加之各种税收,价格与居民收入相比反差很大。年5月3日塔吉克斯坦政府颁发了政府令,宣布取消进口药品5%的关税和20%的增值税,现在药品价格有所下降。
年11月塔国举行了总统大选,目前国家的政局稳定,经济有所发展,塔国年1?11月GDP增长7%。随着塔国经济的逐步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恢复和提高,医药事业也会得到相应的发展,对各类药品质量、数量的需求会不断提高。
药品及医疗器械注册经营的程序
在塔国注册经营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从法律上讲对外国公司没有歧视政策。但药品不同于其他商品,对药品公司的业务人员要求具有一定的医药专业素质。药品及医疗器械的注册地点在塔国卫生部所属的医药检测中心。
1、注册药品所应提供的文件:注册申请;向国家缴税的证明;药品在生产国注册的证书;药品在其他国家注册的证书;药品临床检验证书(GMP国际标准要求);药品生产单位有关药品制剂许可证的文件;使用药品的详细说明书;检测药品的有关规范文件(包括药品成分、辅助物质、药剂的质量指标、检测方法及药典文章等);药品制剂的检测证书;药品的标签和药品包装;药品有效期的证明文件;药品生产流程的简要说明;药品在临床应用前和应用后所产生的结果的证明;药品制剂的药物动力和生物当量数据;药品的药物、毒物和临床研究数据;提供5份用于检测的药品制剂。
对于外国经营者每注册一种药品须交费1750美元;注册同一种药品的其他形式100美元;要求增加药品剂量100美元。注册时间2-6个月。注册证书有效期为5年。
2、注册医疗设备所应提供的文件;生产单位或生产单位授权委托代表的正式信函;要求进行国家注册的申请书;介绍医疗设备性能的简要说明书;使用医疗设备详细说明书;医疗设备在生产国毒物、技术、卫生等方面技术检测文件的复印件;医疗设备在生产国及其他国家的注??用证书GMP国际标准要求;对医疗设备质量规范的检测证书(包括:设备条件、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等);生产流程的简要说明书;医疗设备的样品。
对于外国经营者每注册一种医疗器械或设备须交纳500美元,补充的同类产品须交纳250美元。注册期限为2-6个月,注册证书有效期为5年。
1、申报对象必须是财政全额拨款,同时工作期间从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者虽享受福利分房但住房未达标准的。配偶已经享受过福利分房且达到标准的人员,不能申请住房货币补贴;配偶虽享受福利分房但住房未达标准人员,仍可提出申请。凡将福利分配的住房转卖、出售或赠与亲属子女的,一律视为已享受分配公有住房。
2、申报对象为工勤人员或者科员,享受住房标准为70㎡;申报对象为乡科级干部或具备中级职称,享受住房标准为85㎡;申报对象为县处级干部、具备高级职称或于年8月前具备中级职称,享受住房标准为100㎡;于年8月前具备高级职称,享受住房标准为130㎡。职务皆以年12月31日前最高职务为准,需有正式任职文件,不以现今职务或者享受待遇为准,职称需由省人事厅颁发认证。
3、符合条件人员工作年限未达到20年的,须与单位签订《住房补贴借支合同》。
4、申报人员户口簿上所在地址必须是本市。
二、申报对象需提供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户口簿上家庭住房产权证及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若户口簿上有注明何时由某地迁往现住址,还需提供此地住房产权证及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此类材料的,需由当地房管局或相关单位提供材料做出说明。
3、参加工作之日起,所有任职单位开具的未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4、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聘任证书或职务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
5、到局办领取并填写《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填至“应发住房补贴额”栏前即可)、《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个人申请书》以及《市职工住房货币补贴配偶住房情况证明表》(此表由配偶单位负责填写,无单位的由居委会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