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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规范化公司治理的要求,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治理还存在许多缺陷,尤其是证券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尽合理,已经成为我国证券公司稳步健康发展的障碍。国有成分控制权在证券公司股权结构中的独占性,使证券公司不可避免地带有国有企业的特征,难以形成规范、健康的公司治理结构。另外,由于我国证券公司的股份基本上都是国家股和法人股,股权流动性差。从发展的角度看,直接上市是解决证券公司产权主体空白、改善股权流动性的有效措施,促进证券公司治理结构的合理优化,进而提高证券公司经营绩效。但上市的实际效果如何,还有待于深入考察。
一、我国两家证券公司上市后的股权结构
截至2003年12月31日,根据证监会网站及两家证券公司网站公开资料整理可以得出:
1、宏源证券股权结构特点是:大部分股权是未上市流通股,占总股比例为60.17%,并且大部分是国有法人持股,前七大股东都是法人股,持股份额为57.57%,前五大股东持股份额为53.77%;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是第一大股东,持股份额为37.28%,占相对控股地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
2、中信证券股权结构特点是:未上市流通股占总股比例为83.88%,大于宏源证券,流通股所占比例更小;但其前五大股东持股份额为56.94%,比宏源证券高3.17%;前十大股东都是法人股,所持股份都是未流通股份,占总股比例为69.76%;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是第一大股东,持股份额为31.75%,占相对控股地位(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
总之,宏源证券与中信证券两者的股权结构是比较相似的。两者的超过半数(50%)股权都是未上市流通股,并且大部分也都是国有法人持股。两者都有一个相对控股股东,并且都属于国有企业。然而,美国五大投资银行中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的只有1家,十大投资银行中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超过5%的也只有3家,其中高盛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仅为1.72%;美国五大投资银行的前五大股东平均持股比重仅为15.6%,十大投资银行的前五大股东平均持股比重为16.7%,其中,沃特豪斯集团公司的前五大股东持股比重仅为3.34%。
二、我国两家证券公司上市后的绩效表现
1、两家证券公司上市后的绩优表现
(1)宏源证券。1997年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入主宏源证券以后,宏源证券加快了发展步伐,各项业务得到了持续健康发展。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统计,宏源证券曾一度在全国120多家券商中净资产收益率排名达到第2位,利润总额排名达到第5位,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2000年以来,虽然股票市场持续低迷,但宏源证券还一直保持着盈利的局面。根据历年的财务数据,2001年每股收益0.0724元,2002年每股收益0.0763元,2003年每股收益0.0330元。即使在股市最为惨淡的2004年,宏源证券上半年的每股收益仍有0.0052元。另据年报显示,截止2000年底,公司总资产50.92亿元,净资产6.72亿元,总股本5.19亿元。与1996年底相比,总资产增长了220%,净资产增长了69%,总股本增加了154%。三年来连续盈利,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10%以上,并且在全国8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10个城市拥有21家证券营业部。2000年实现净利润8176.97万元,较1999年翻了一番;2001年在证券市场持续低迷的恶劣形势下,仍然实现了4494.29万元的净利润,在全国110家证券公司中排名22位;2002年上半年业绩创出新高,实现净利润3200.76万元,净资产收益率5%,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统计排名,在国内综合类券商中利润排名第四,净资产收益率排名第一。2003年成功完成增发,筹集了6个多亿的资金,公司实力进一步加强。尤其在经历了最近几年的大熊市之后,2004年前三季度公司仍然能够保持盈利状况。
(2)中信证券。中信证券的资产质量及各项业务在国内名列前茅。在2003年极度疲弱的市场环境中,中信证券净资本占净资产比率及利润总额依然排名第一,净利润也在同行业中位居前列,股票承销金额达120.32亿元,列同行业第一位,并且被《亚洲货币》杂志评为中国最佳的证券公司。2003年年报显示,在证券市场竞争加剧,证券行业普遍亏损的情况下,中信证券2003年实现营业收入8.16亿元,比2002年下降1.23%;实现净利润3.65亿元,比2002年上升232.03%,每股收益从2002年的0.04元,大幅提高到0.15元。2003年年末流动比率9.09,较上年末的4.77增长了90.57%,资产的流动性增强,扣除代买卖证券款后,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86.26%,说明公司的资产结构良好、流动性强。2003年末公司股本24.815亿元,股东权益54.81亿元,净资本额为48.35亿元,净资本与股东权益的比例为88.21%,说明公司资产质量较高,不良资产及高风险资产的比例较低,符合《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关于财务风险监管指标的有关规定。
2004年半年报显示,中信证券总资产已达137.46亿元,净资产52.65亿元,上半年股票承销金额已达96.54亿元(名列券商承销额首位),拥有41家证券营业部,2004年3月成为首批获准发行定向公司债的证券公司。
2、两家上市证券公司绩优背后隐藏的风险
(1)宏源证券。2004年的半年报显示,在宏源证券的收入构成中,手续费收入是其重要的利润支柱。公司手续费收入为9855.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62.90%。因交易量增加及新增营业部等原因,2004年1-6月公司手续费收入较2003年1-6月增加了4522.95万元,增幅为84.81%。在营业收入增加的同时,支出也在增加。200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支出16932万元,同比增加了2004万元,增长幅度为13.42%。同时,因归还卖出回购款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出现负增长2177万元,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负增长6756万元,公司上半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呈现负增长7958万元。此外,2004年上半年,宏源证券自营证券差价收入为负2049.61万元。可以说,在其绩优背后隐藏着一定风险。并且,从宏源证券2000年以后5年年报显示的净利润、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这三项主要盈利指标逐年下降(见表1)也可以看出这一点。
(2)中信证券。与国内其他券商一样,中信证券的营业收入基本上取决于市场涨跌,收入来源很不稳定。在股市大幅上涨时,营业收入主要来自自营业务和经纪业务,在股市低迷时,经纪业务是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在股市大幅上涨的1999年和2000年,中信证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0.3亿元和22.78亿元,自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7%和48%,2000年自营业务收入超过经纪业务收入,成为最大的收入来源。但2001年下半年以来,随着股市的下跌,营业收入大幅下降,2001年为19亿元,2002年为8.26亿元,2003年上半年为2.95亿元,2004年上半年为4.87亿元;自营业务收入比重逐年下降,2001年为26%,2002年为4%,2003年上半年为1.5%。此外,2004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0.57亿元,比2003年同期下降63.67%,每股收益从2003年同期的0.063元降到0.023元,这也是由于自营业务受股市下跌的影响。可见,中信证券的盈利能力受自营业务风险的影响越来越困难。
三、结论
从上文分析来看,在近几年证券市场持续低迷的情况下,两家上市证券公司的业绩表现较好。可以说,上市对两家上市证券公司的业绩提高有积极作用。但是也应看到,在两家证券公司绩优的背后还存在一定隐患。由前面的分析可知,尽管证券公司上市后股权结构将趋于多元化和分散化,但国有股的控股地位依然不变,流通股比重比较低,且流通股高度的分散于个人股东中。因此,对于上市证券公司的管理还将会保留行政干预色彩,仍然将会有国有股产权虚置问题,和其他已经上市的国有大型企业相似,也将会有内部人控制问题和管理层的选择、约束、激励的问题,只不过比上市前可能程度会低一些。总之,证券公司上市后并没有给证券公司带来很高业绩,上市在完善我国证券公司股权结构方面还存在一定局限性。当然,这两家证券公司上市时间都不长,而且只是个例,不能得出具有统计意义的推断。
【参考文献】
[1]傅建设:从中信证券之困看券商出路[J],新财经,2003(9).
本文以2004年12月31日前在沪、深两市上市的广西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采用2004年12月31日的截面数据进行经验分析。这样本文选取的样本公司数共22家,其中沪市10家、深市12家。与其他相关研究不同的是,本文只选取广西地区的上市公司,因为本文目的在于分析广西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状况及特点。数据主要来源于上市公司2004年年报(从金融界网站以及巨潮资讯网站获得),统计分析过程采用统计分析软件Eviews3.1完成。
2.模型设计
本文研究涉及股利分配指标、股权结构指标、经营业绩指标、企业规模指标、资本结构指标、现金流量指标等。股利分配指标有:每股现金股利(DPS)、股利支付率(PAYOUT);股权结构指标有:国家股比例(SP)、境内法人股比例(LP)、国有法人股比例(SLP)和流通股比例(FP);经营业绩指标有:净资产收益率(ROE);企业规模指标有:总资产的自然对数(LNA);资本结构指标有:资产负债率(DR);现金流量指标有:每股经营现金流量(CPS)。
本文以股利支付率(PAYOUT)为被解释变量,以国家股比例(SP)、国有法人股比例(SLP)、境内法人股比例(LP)和流通股比例(FP)为解释变量,以净资产收益率(ROE)、总资产的自然对数(LNA)、资产负债率(DR)、每股经营现金流量(CPS)为控制变量,构建模型如下:
ε为残差项。该模型的构建是基于以下思考。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有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之别,而非流通股中又包括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和境内法人股。代表不同股权性质的股东在股利政策制定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同时他们在股利分配方面往往有不同的利益动机和政策倾向,因而各类股权比例会直接影响公司的股利支付率。此外,公司经营业绩、规模、资本结构、现金流量等也会对股利支付率产生影响。企业的股利来自于生产经营所获得的盈利,获利能力越强的公司越有可能支付股利,股利支付率也会越高。规模大的企业规避风险能力相对较强,它们更容易从外部筹集到资金,因此更有可能将较大比例的盈利发放给股东。资产负债率是企业财务风险程度的标志,资产负债率越高,财务风险就越大,企业就有可能将现金留存下来,导致股利支付率降低。现金流量是支付股利的直接来源,每股经营现金流量越高,股利支付率就会越高。
二、2004年广西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特征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形式主要有现金股利(派现)、股票股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
增)三种。广西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状况如表1所示。样本公司的描述性统计分析表明,2004
年广西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具有如下特征:
1.不分配现象依然普遍。表1显示,不分配或不分配现金股利的公司有9家,占样本公司总数的40.9%;不分配现金股利的公司数超过每股收益小于或等于零的公司数。可见,盈利公司不分配现金股利的现象很普遍。
2.现金股利成为股利分配的主要形式。由表1可见,22家股利分配的公司中派现公司有8家,占36.36%。送股或转增的公司大多伴有派现行为。
3.每股现金股利的特殊现象值得关注。表2显示,全部样本公司每股现金股利的平均值为0.101364,剔除现金股利为零的9家样本公司后,派现的13家公司的平均每股现金股利为0.171538。表3为每股现金股利的不同区间分布,处于0.2-0.4之间的公司数所占比例最高,为总样本的22.76%,占派现公司数的38.46%。
4.股利支付率较低且差异明显。看其分布状况(表4),股利支付率处于0.2-0.5区间的公司数最多,占样本公司总数的31.8%,占派现公司数的53.85%。总体来看,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支付率较低。
5.股利支付率因第一大股东比例的不同而存在显著差异。表5是基于第一大股东比例的股利政策单因素回归分析的结果。表5显示,每股现金股利的F值虽然大于1,但P值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即第一大股东身份未导致样本公司每股现金股利之间的显著差异。股利支付率单因素方差分析的F值大于1,且P值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第一大股东身份在99%的置信水平下对股利支付率产生显著影响。
三、股权结构与股利支付率关系的回归结果分析
根据在网站上收集到的数据,并运用软件Eviews3.1对相关变量进行回归得出结果如表6所示:
回归结果显示,广西上市公司的国家股比例、国有法人股比例、境内法人股比例、流通股比例都与股利支付率成负相关关系。企业规模(资产的自然对数)、每股经营现金流量与股利支付率存在正的相关关系,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与股利支付率负相关。由t检验结果可知,广西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量与股利支付率的相关关系不显著,可能是受以上其分配特征影响。净资产收益率与股利支付率的关系和一般经验不符,这表明了广西上市公司特殊的股权结构对其股利政策的影响。并且由于样本的总数量较少(仅22家),某一家的数据对结果的影响较大,如将600252这一股(股利支付率最高而净资产收益率最低)去掉,净资产收益率与股利支付率显示正的相关关系。
国家股比例、国有法人股比例、境内法人股比例与股利支付率之间的负相关关系应归结于广西上市公司分裂的股权结构。由于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股权分裂,造成了两类性质股东在权益分享和利益分配方面的不均等。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境内法人股都是非流通股,因其不允许自由流通,在公司中又处于控股地位,客观上形成了难以借助正常的市场行为来行使“用脚投票”的控制权。作为理性经济人的控股股东,为了自身的利益会凭借其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在筹资、投资、收益分配等重大决策中实施对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侵占。对于流通股而言,股权的分散性决定了流通股股东不能也没有动机实施对决策层的监控,“用脚投票”是他们仅有的选择。然而,由于较低的流通股比例使得流通股股东无法借助兼并等市场机制来实施对控股股东的惩罚。因此,在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利益冲突中,流通股常常处于劣势。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正是以控股股东为主的内部人意愿的体现。由于现金股利的分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资源的减少,因而对控股股东来说尽量减少现金股利的支付是其宗旨。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都属于国有股,国有股的产权主体缺位导致公司的“内部人”——经营者成为事实上的控制者。经营者为了营造自己的商业帝国总是希望扩大其所能控制的资源来从事对自身有利而对广大股东不利的投资活动,减少现金股利的支付不仅增加了其控制的资源而且还避免了外部融资引来的市场监督。境内法人股控制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掌握了实际的控制权,他们对公司股利政策施加直接的影响。若分配现金股利,所有股东均能获得每股相同的股利;若将收益留存于公司,控股股东可凭借其控制权进行关联方交易等活动,由此引起的收益则由自己独享。为了不让流通股股东与其共享收益,控股股东将采取不分配现金股利或低股利政策。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越高,其对公司资源占有的欲望越强烈,股利支付率也就越低。总之,控股股东对流通股股东利益的侵占、经营者对所有者利益的忽视是国家股比例、国有法人股比例、境内法人股比例与股利支付率负相关的根本原因。
四、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综合上述分析,本文得出的结论是:(1)广西上市公司国家股比例、境内法人股比例与股利支付率负相关,公司经理层及控股股东等内部人存在利用股利政策对中小股东的利益进行侵占的行为。(2)流通股比例与股利支付率负相关,流通股股东的投机行为使得其存在资本利得偏好而不关心公司的股利政策。(3)上市公司股利支付率受公司盈利能力、资本结构、企业规模的影响。
根据研究结论,笔者提出几点政策建议:(1)实现上市公司股票的全流通,根除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不平等待遇,为股东创建公平的权益分享平台。(2)完善股票市场的监管机制,通过政策的规范引导广大中小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的意识,关心公司的未来成长和发展。(3)逐步解决国有控股股东、法人控股股东、流通股股东利益不一致问题。增强经理人的监控,降低股权成本。(4)促进控制权市场的发展和规范,使股东的“用脚投票”机制能够发挥对内部人的制约作用。稳定合理的股利政策将对广西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和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并会进一步促进我国资本市场有效性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原红旗.中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分析[J].财经研究,2001,27(3).
[2]何浚.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证分析[J].经济研究,1998,(5).
[3]池昭梅.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股利政策关系的实证研究——基于对沪市100家上市公司的分析[J].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06,8.
[4]高峻.股权结构与股利政策实证研究综述[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5).
(1)数据来源。该文所有样本及主要数据均来自CSMAR数据库。如有数据缺失或不一致,则通过中国上市公司网站、巨潮资讯和万得咨询系统进行修正和补充。(2)样本选择。为从整体上反映我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终极产权异质性、股权结构对企业投资-现金流敏感性的影响,不同于现有研究仅以制造业为样本,以1999年12月31日前上市的全部主板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采用跨越7年的均衡面板数据。为保证样本有效性,该文剔除了金融业、被ST和PT、除发行A股外还发行B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同时剔除了在样本期内第一大股东及主营业务发生变更、进行过重大资产重组、无法补足数据、净资产为负的公司。最后得到435家上市公司的2610个年度观测数据。
1.2模型构建
为了更深入研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终极产权异质性、股权结构对企业投资-现金流敏感性的影响,在借鉴研究模型基础上,结合研究目标建立相关研究模型。
1.3变量设置
基于现有研究及该文的研究重点,将企业投资规模(I)作为被解释变量,用公司长期实物投资支出与资本存量的比例衡量;解释变量主要有投资增长机会(TQ)、现金流(CF)、现金流与托宾Q交互变量(CF*TQ)、现金流与控股股东控制权(FSH)交互变量(CF*FSH)、现金流与股权集中度(HN)交互变量(CF*HN)和现金流与股权制衡度(Z)交互变量(CF*Z)。除此之外,还选取销售额增加值(SALE)、期初现金存量(CA)、行业属性(IND)、年度(YEAR)作为控制变量。
2实证研究结果及分析
2.1控股股东异质性与投资-现金流敏感性
将样本公司按控股股东的最终控制人性质分为国有控股(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和非国有控股两组考察企业控股股东性质对投资-现金流敏感性的影响。如表2所示,第(1)、(3)列结果表明相对于非国有控股组,国有控股样本组有着更强的投资与现金流敏感度。同时对于国有控股企业,第(2)列加入的交互变量CF*TQ的回归系数为负,但不显著,说明国有控股企业存在过度投资倾向;而对于非国有控股企业,第(4)列加入的交互变量CF*TQ的回归系数为正但也不显著,说明非国有控股公司更易出现融资约束,可能存在投资不足问题。假设1没有得到验证。对于假设2,将国有控股公司按最终控制人分为地方政府或一般国企控股(包括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局、地方政府部门以及未披露最终控制人的国有企业等)和中央控股公司(包括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中央政府部门等)二个子类进行回归。表3中第(1)、(3)列结果表明两类公司的投资都与现金流高度敏感,中央政府控股公司现金流系数小于地方政府或一般国企控股公司现金流系数。即中央部委控制的企业比地方政府和一般国企控股企业有着更低的投资-现金流敏感度。同时,对于地方国有控股企业,第(2)列加入的交互变量CF*TQ的回归系数为正,但不显著,说明该类企业可能存在投资不足问题;而对于中央控股企业,第(4)列加入的交互变量CF*TQ的回归系数为负,且在10%水平上显著,说明中央控股企业存在过度投资问题。假设2没有得到完全验证。
2.2控股股东性质、股权结构与投资-现金流敏感性
前文分析已知不同性质的控股股东对投资-现金流敏感性的影响存在显著不同。接下来将重点研究不同产权性质下,控股股东控制权、股权制衡与股权集中度三者对投资-现金流敏感性的影响。由表4可知,不同产权性质下控股股东控制权、股权制衡与股权集中度对投资-现金流敏感性有不同影响。第一,关于控股股东控制权变量,第(1)、(4)列的结果显示,对于国有控股企业,控股股东控制权和现金流交互项(CF*FSH)系数为正且显著,表明对于国有控股公司,控股股东持股与企业投资现金流敏感性同向变动;而对于非国有控股企业,此交互项(CF*FSH)系数为负但不显著,说明对于非国有控股公司,控股股东持股与企业投资现金流敏感性反向变动。第二,关于股权集中度变量,第(2)、(5)列的结果与第(1)、(4)列的结论大体相同。第三,关于股权制衡变量,第(3)、(6)列的结果显示,对于国有控股企业,股权制衡变量和现金流交互项(CF*Z)系数为负且显著,表明对于国有控股企业,股权制衡对企业投资-现金流敏感性有抑制作用,与前文整体样本结论一致;而对于非国有控股企业,此交互项(CF*FSH)系数为正且不显著,表明对于非国有控股企业而言,其他大股东持股对企业投资-现金流敏感性无明显影响作用。假设3基本证实。由表5可知,国有控股公司中控股股东控制权、股权制衡与股权集中度对投资-现金流敏感性有不同影响。第一,第(4)、(5)列的结果显示,中央控股公司与前述分析的国有控股公司全样本研究结果一致。第二,第(1)、(2)列的结果显示,对于地方或一般国企控股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与股权集中度对投资-现金流敏感性影响与整体国有控股公司以及中央控股公司结果不一致,控股股东控制权、股权集中度和现金流交互项(CF*FSH、CFT*HN)系数为正,但均不显著。第三,第(3)、(6)列的结果表明,无论是中央控股还是地方或一般国企控股,随着股权制衡度的增加,上市公司投资-现金流敏感度下降,股权制衡对企业投资-现金流敏感性有抑制作用。假设4未完全证实。
二、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
上市公司治理的核心是处理好经营管理者和股东之间利益、权责问题,并促进双方积极努力为公司服务,防止权责不明导致的治理混乱。有效的公司治理是以合理的股权结构为前提的。股权集中可以帮助上市公司有效实行监管,但是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大多数都存在国有股权的主体地位不明确的问题,很难保证国有股权人格化的形成。这就导致上市公司中的国有产权闲置。上市公司中大股东从管理机制方面到管理力度方面都存在着严重的不足,这样不利于对公司经营管理者的有效约束,进而经常发生道德风险,造假、侵吞资产等腐败现象。这种内部治理主要依靠经营管理者进行控制的现象,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聘用和评估等竞争机制来实现对经营管理者的有效监督和制约,这些竞争机制的评定标准主要是外部市场对公司控制权和价值的影响。这样的竞争机制可以有效地提高上经营管理者的工作积极性,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竞争机制也代表了股东对经营管理者的行为进行约束。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国家所占股份比重过大,而且这些股份又不能在股市上流通。上市公司由于在二级市场上流通股的买卖不足而发生了控制权的实质性转变,这直接影响了敌意收购机制和竞争机制对经营管理者的约束力度。
国有股所占比例大的股权结构保证了上市公司在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充分实现独立自主。在国有上市公司中,其将部分资产改组上市以后,就会产生两套法人体系,这就会造成部分控股股东在市场圈钱的现象,给上市公司的资产造成影响,甚至损害了股份公司职工的个人能利益。两套法人体会对上市公司在不公允的关联交易下发生了价值扭曲,并且误导了投资者,间接的损害了股东的利益。例如,湖北兴化的一个尿素企业,其生产的尿素一直被某集团公司以高于市场零售价的价格进行收购。但是某公司不在对其产品进行收购,该尿素企业的业绩就出现大幅度下滑。在1996和1997年,该企业发行的股票每股收益为1元至3元,然而在1999年上半年,该公司发行的股票就出现大幅下跌,每股股票收益为-0.243元,发行股票在价格1至4元的落差。这无形中对公司中小股票持有者造成不小的损失。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盈利主要是靠中小散户来实现的。因此,我国股票市场应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实现我国证券市场的壮大和可持续发展。
三、完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对策
一、股权结构与成本
股权结构是决定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性的最重要因素, 因为股权结构决定公司控制权的分布, 影响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关系的性质。
Shleifer and Vishny(1997)研究发现,现金流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将会加速所有权集中产生的问题。大股东极有动机利用其拥有的控制权进行利益输送,扣减按其持股比例应承担的由于利益转移而给上市公司带来的损失部分,从而达到私人利益最大化。唐宗明和蒋位( 2002) 根据1999―2001年我国上市公司发生的90项大宗股权转让事件的样本, 对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对小股东的侵害度问题进行了研究,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较小、法律体系尚未完善等原因,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侵害小股东的程度远高于美英国家。李东平(2001)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控制问题严重,并且法律对中小投资者缺乏有效保护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的大、小股东之间的冲突表现得非常突出。
依据现金流所有权比例从获得的股利和控制权的私人收益是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的主要收益来源,对于理性的大股东而言,其目标函数是使得两种收入总和最大化。因此,探寻一条适合中国上市公司的优化股权结构、降低成本,解决大、小股东之间的问题的途径显得尤为重要。
二、股权结构与公司价值
国内外学者Morck等(1988)研究发现,公司内部人持股比例不同,对公司价值的影响不同,当内部人持股比例在5%-25%之间时,随着内部人持股比例的增加公司价值下降,而超过25%的比例之后,公司价值随着内部人持股比例的增加而上升;La porta 等(2002)分析表明,当小股东的利益被大股东掠夺时,投资者就会选择“用脚投票”,抛售公司股票,或只愿意对公司股票付出更低的成本,这将导致股票价值被低估,股票价格下降而对公司的市场价值产生负的效应。并且事实给出了很好的证明,在法律体系健全的国家,对投资者保护更好,能够有效的遏制大股东的掏空行为,从而提高企业价值;大股东持股比例高的公司,企业价值较大。孙永祥、黄祖辉(1999)认为随着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增加,Tobin`Q先上升,当持股比例达到50%比例左右,公司绩效开始下降。这一结论与Morck提出的观点有所出入,造成差异的原因可能是不同的时期、样本的选择及不同的经济时期等。李增泉等(2004)发现,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与其持股比例之间存在先上升后下降的关系。
从以上的研究可以看出,适当降低控股股东的控制权是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改善的方向之一,适当提高法人股和流通股的比例,更能够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的绩效。
三、优化股权结构、保护投资者利益、提升企业价值
最优的股权结构是使一个公司价值最大的不同股东的持股比例,大股东与小股东的持股比例是理论研究的重点。
Bennedsen和Wolfenzon(2000)提出,在投资者缺乏有效保护的市场环境下,通过股权制衡,让企业的决策由几个大股东或者集体决策而避免一个大股东单独制定决策的局面,从而减少内部人侵占行为。Maury和Pajuste(2005)用芬兰的上市公司的数据进一步检验了制衡股东个数与公司类型是否重要。检验发现,公司各大股东之间股权分布越均衡,则企业的绩效越高,对于家族企业来说,其结论更加显著。国内学者黄渝祥等(2003)将股权制衡程度用股权制衡度来表示,并将其定义为第二至第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比,并且得出当股权制衡度取值位于一个区间时,股权制衡的效果最好,即公司业绩与股权制衡度并非线性关系,也就证明了并不是股权越分散越好,而是适当的均衡即可。陈信元,汪辉(2004)的研究表明股权制衡可以提高公司价值。
目前对上市公司的股权制衡能否发挥作用的探索略显不足,并且是否能适用于中国上市公司有待证明,制衡的股权结构能否有效的抑制大股东的掏空行为还有待检验。另一方面,制衡的股权结构的公司更容易出现以争夺控制权和控制权利益为目的的股权纷争,导致成本高于“一股独大”公司。股权制衡在实践过程中无疑会面临种种问题,但笔者认为对于股权集中度相当高的中国上市公司来说,适当地降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逐渐过渡到相互制衡的股权结构是有必要的。其次,优化股权结构,保护投资者利益、严格信息披露制度、降低成本需要政府、企业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王鹏,周黎安.控股股东的控制权、所有权与公司绩效: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J].金融研究.2006.
[2]刘星,刘伟.监督, 抑或共谋-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公司价值的关系研究 [J].会计研究.2007.
(一)研究假设 本文基于多方因素的考虑,侧重从股权集中度的角度来分析股权结构。就我国创业板市场来看,多数上市公司处于大股东相对控股的状态。有关研究表明,即使上市公司中不存在绝对控股的股东,但如果其他股东无法协调统一行动的话,第一大股东仍可能取得实质控制权。研究发现,当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超过25%时,通常很容易争取到其他股东的支持,使其处于表决权的有利地位。
虽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低于国有上市公司,但创业板市场上的“一股独大”现象却颇为严重。本文整理了2011年底我国255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前五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的数据
五、结论
本文通过对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与投资效率间的实证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我国创业板市场上普遍存在着非效率投资的问题;并且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越集中,则非效率投资行为表现得越明显。因此,治理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非效率投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考虑从改革公司的股权结构入手。
参考文献:
[1]See Leech, D., Leahy J. Ownership Structure, Control Type Classifications and the Performance of Large British Companies[J].The Economic JournalVol.101,1991(409):1418.
[2]Richardson, S. Over Investment of Free Cash Flow[J].Review of Accounting Studies,2006 (11):159-189.
[3]颜令媛:《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研发投资研究》,
山东大学2011年硕士论文。
[4]张功富、宋献中:《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过度还是不足-基于沪深工业类上市公司非效率投资的实证度量》,《会计研究》2009年第5期。
[5]袁玲、杨兴全:《股权集中、股权制衡与过度投资》,《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08年第5期。
[6]张栋、杨淑娥、杨红:《第一大股东股权、治理机制与企业过度投资――基于中国上市公司Panel Data的研究》,《当代经济科学,》2008年第7期。
一、相关文献回顾
目前国内已有学者对旅游上市公司进行研究,如戴学锋、李锦爱和徐涛、刘立亭、王素洁和刘海英、于莉探讨了旅游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唐霞、胡敏静探讨了旅游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经营绩效之间的关系,结果认为两者的关系并不显著;孙兆斌对股权结构与我国上市公司生产效率的关系进行了分析,认为股权集中度对公司效率有积极影响,而股权制衡度对公司效率具有消极影响;许陈生分析了我国旅游上市司股权结构和技术效率的关系认为,股权集中度对我国旅游上市公司技术效率的影响存在显著倒U型关系,而股权制衡度、董事会持股比例和总经理持股比例对旅游上市公司技术效率的提高均有显著的积极作用。原清兰(2008)指出旅游上市公司的股权特征,旅游上市公司治理对旅游产业的迅速发展意义重大,强调股权分置改革的必要性。高莉.张伟(2008)采用主成因和模糊综合评判相结合的方法对旅游上市公司竞争力进行具体分析。刘洁利(2009)针对我国旅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背景的一些情况进行分析,并对旅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状提出发展意见。
许多学者研究的对象都是旅游上市公司,对单个具体的旅游上市公司研究很少,本文主要研究黄山旅游发展状况、经营能力和发展特征。
一、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概况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由黄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所属单位的净资产以独家发起的方式于1996年11月18日在中国安徽省黄山市成立的股份公司。
表一:黄山旅游股本数变化情况
时间
总股本
(万股)
原因
法人股
(万股)
流通 A股
(万股)
流通B股
(万股)
限售A股
(万股)
职工股
(万股)
1996年11-18
11300
发行前股本
11300
—
1996年11-22
19300
发行B股
11300
8000
—
1997年05-06
23300
发行A股
11300
3750
8000
—
250
1997年11-06
23300
其它上市
11300
4000
8000
—
1999年12-14
27890
送、转股
14690
5200
8000
—
1999年12-17
30290
送、转股
14690
5200
10400
—
2006年02-17
30290
股权分置
—
6708
10400
13182
2006年11-03
40235
送、转股
—
10062
10400
19773
2006-年11-08
45435
送、转股
—
10062
15600
19773
2007年08-02
47135
增发
—
10062
15600
21473
2008年08-04
47135
其它上市
—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7)07-0132-02
1 问题的提出
2005年4月29日经过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多年来令证券投资者既恐惧又期待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2005年对中国资本市场来说是制度改革年;2006年是全面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告别旧制度、迎接新制度年;2007年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顺利进入收尾阶段。这场史无前例的制度性变革历时两年的时间,就取得了决定性胜利,推动了中国股市从漫漫熊市向持续健康发展的历史性转折。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认为,股权分置问题是我国股市多年持续低迷的“最根本的原因”,股权分置改革则是我国建立证券市场以来“最重大的制度改革”,解决了制约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重大制度性缺陷,从根本上使上市公司大小股东利益趋同,优化了公司治理结构,为我国股市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股权分置这一特殊的制度设计即将成为历史,股票“全流通”也将随之成为现实。然而,股权分置是过去若干年来支撑我国资本市场运行的制度平台,当这个制度平台被一个“全流通”的市场所取代时,股权分置改革是否改善了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股权结构改造能否有助于提高公司绩效,在这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回顾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之间的相关关系为我们的后续研究提供探讨的基础。
2 资料的整理
在中国期刊网CNKI数字图书馆中登陆“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以“股权结构和公司绩效”为主题词搜索,检索出1994年至2006年的论文共247篇。说明十几年来国内学术界对股权结构和公司绩效的研究和探讨一直都处于密切关注中。见下图:
从1999年开始探索国有股减持开始,到2007年即将结束的股权分置改革期间,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的相互关系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探讨的热门话题。将收集到的文章归类整理后发现,其中一般理论问题分析的有4篇,占已收集文章总数的1.62%;关于股权结构和公司绩效关系研究的文章有108篇,占43.72%;将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国际比较的文章有4篇,占1.62%;单纯讨论公司治理问题的有39篇,占15%;关于公司绩效评价的有13篇,占5.26%;讨论公司股权结构的文章有13篇,占5.26%;讨论资本结构与公司绩效的有28篇,占11.34%;讨论管理层激励的有6篇,占2.43%;讨论国有股减持的有22篇,占8.9%;涉及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文献综述的有10篇,占4.05%。收集资料中四层文献讨论的是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从不同的理论和实证研究中发现,两者的相互关系并没有一致的定论。
3 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的研究综述
什么样的股权结构有利于公司绩效的提高,在已有的文献中,学者们尤其重视实证方面的研究,主要探讨了股权构成、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之间的相关关系,都有一些比较有影响的研究成果。
(1)股权构成与公司绩效的关系。国内主要就国有股、法人股、流通股等与公司绩效的关系进行了分析。
①国有股与公司绩效的实证研究结论基本可以分三类。第一类,国有股比例与公司绩效之间呈负相关关系。许小年、王燕(1999)研究认为,国有股比例与资产回报率、股权回报率有显著的负相关关系。陈晓、江东(2000)在考虑了行业因素后发现,国有股比例与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利润率负相关。只在竞争性较强的行业成立,在竞争较弱的行业不成立。张国林、曾令琪(2005)以Tobin’s Q为被解释变量,得出国有股比例与公司绩效负相关;第二类,国家股比例与公司绩效之间呈现正相关关系。于东智(2001)通过国家股与资产收益率相关性分析的结果支持了这一结论。王冰洁、弓宪文、李传昭(2005)认为净资产收益率,加权每股收益与国有股成正相关关系;第三类,国有股比例与公司绩效之间呈现其他关系。张(2000)认为国有股比例与托宾Q值之间负相关关系不显著。吴淑琨(2002)研究发现国家股比例与公司绩效呈现显著的U形曲线关系。柳军伟、段显明(2005)发现国有股与代表公司绩效的总资产收益率影响不显著。
②法人股比例与公司绩效实证分析的结论分三类。第一类,法人股比例与公司绩效正相关。周业安(1999)、刘小玄(2000)和于东智(2001)均得出了法人股比例与净资产收益率之间显著正相关的结论;第二类,法人股比例与公司绩效负相关。陈晓、江东(2000)在考虑了行业因素后发现,法人股所占比重与公司绩效负相关只在竞争性较强的行业成立,在竞争性较弱的行业不成立。张国林,曾令琪(2005)以Tobins Q为被解释变量,得出法人股比例与公司绩效负相关;第三类,法人股比例与公司绩效不相关。高明华(2001)分析认为,法人股比例与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不相关。詹虹(2003)研究发现法人股比例与净资产收益率基本不相关。
③流通股比例与公司绩效的关系。陈晓、江东(2000)以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利润率为被解释变量,研究认为流通股比例与公司绩效正相关。张(2000)认为社会公众股比例与托宾Q值之间正相关关系不显著。吴淑琨(2002)研究发现流通股比例与公司绩效呈现显著的U型曲线关系。王秀治(2004)认为,非流通股比重与上市公司绩效之间存在着横S型非线性关系。谭晶荣、王谦(2005)流通股持股比例对公司绩效的影响是不同的,同时也得出了流通股比例与公司绩效呈负相关。
(2)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的关系。自Berle和Means(1932年)提出股权分散程度与公司绩效呈相反关系,即股权越分散,公司绩效越难达到最优的观点开始,许多学者都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但得到的结论并不完全一致。我国关于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结论基本可以分为五类。①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正相关。苏武康(2003)以2001年所有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研究,发现公司第一大股东与公司绩效明显正相关。张国林,曾令琪(2005)认为,股权集中度较高的公司业绩较好,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在一定范围内将有助于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绩效。 王丽、章锦涛(2005)利用资产收益率(ROA)与净资产收益率(ROE)作为绩效评价指标,认为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相对股权结构集中度与银行绩效正相关;②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基本负相关。何旭、刘国成(2003)提出医药类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与每股净利润负相关。蒋乐春、夏新平(2005)针对民营企业的研究得出股权越集中绩效越差的结论;③,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基本不相关。高明华、于东智(2001),向朝进、谢明(2003)实证分析后得出了这一相同的结论;④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呈现曲线关系。杜莹、刘立国(2002)分析发现,CR5与AMBR呈现显著的倒U形曲线关系,而CR5与会计利润率不存在曲线关系。吴淑琨(2002)研究发现,股权集中度、内部人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呈现显著的倒U形曲线关系;⑤股权的分散性与公司绩效呈现正相关性。刘国亮、王加胜(2000)得出了股权分散度与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正相关的结论。晏艳阳,刘振坤(2004)选用净资产收益率衡量公司绩效,股权集中度用CR、H 指标,得出在股权相对分散的公司中二者呈显著正相关关系的结论。
4 已有研究结论的评述
从上述研究来看:结论很不一致,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正相关、负相关、曲线相关还是无关,并没有明确的观点,结论反差很大。究其原因可能是:①选取股权结构、公司绩效代表性指标各有不同,且有些指标具有自身的缺陷。如常用的净资产收益率,该指标容易被人为操纵,仅用这一指标进行经验研究显然存在不足。又如,采用Tobin‘s Q值,它等于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公司资产的重置价值之比,计算中除资产重置值无法确定外,公司市场价值的估计也存在较大的困难,仅就公司股票的市值而言,目前大量还不能上市交易的国家股和法人股的估价就存在较大困难。②对于国有法人股的界定各异,有些包含在国有股里面,有些包含在法人股里面。所以导致结论出现差异。③学者选择的数据有关。数据样本的选取一般为某段时间的数据,没有考虑时间因素对实证结果显著性的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结论可能会发生变化,缺乏稳定性。因而,难以从整体上得出更接近实际的结论,导致了实证研究结论的不一致。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研究文献中分股权构成、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的相关关系研究尚未形成统一结论。在我国上市公司经历股权分置改革以后,公司的股权结构性质发生重大调整,国有股及法人股将会全部进入流通状态。所以再选择国有股、国有法人股作为股权结构的代表性指标意义不大,而应将已流通股对公司绩效产生的影响作为我们后续研究的重点。此外,上市公司通过股权之间的制衡使其有能力、也有动力从内部抑制大股东的掠夺行为,形成互相监督的态势。在利益的驱动下努力争取权益而提高公司绩效,在利益的制约下限制不利于公司绩效的行为,从而形成公司的整体驱动力,不断提高公司的绩效,这就是“看不见的手”的神奇作用。 经过股权分置改革大小股东获利模式趋同,大股东将真正开始关心公司股价,一些恶意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将得以遏制,真正体现“同股同权同利”思想。股权之间的制衡作用对上市公司的绩效的影响也有待于我们做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参考文献
[1]吴晓求.股权分置改革后的中国资本市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 颜伟.“股权分置”改革探析[J].商业时代.2006,(6).
【Keywords】ownership structure;corporate performance;new three board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03-0019-03
1 引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旨在研究新三板公司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希望能寻找出中小企业股权结构合理化的建议。
2 文献综述
股权结构一般包括三个层面的含义:一是各类股东的经济性质;二是各股东持股的数量关系,包括股权集中度和制衡度;三是内部人持股即高管持股比例的问题。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问题在我国是从20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受到重视和得到研究。论者主要根据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委托关系及成本、高管持股的“利益协同效应”和“壕沟防御效应”、大股东的监督作用和“隧道攫取效应”、次要股东对大股东的制衡、小股东“搭便车”等角度对相关结论进行解释。但从已有的文献来看,国内学者以在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的公司为样本所得到的研究结论并不一致,主要观点有倒U形说、正相关说、相关性不明显说、区间变动说、U形说、股权结构内生说等等。
具体在中小企业领域,陈德萍、陈永贤(2011)认为中小板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呈U形关系,且股权制衡度有助于改善公司绩效[1]。吴格(2012)?J为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对公司绩效的解释程度很低,两者关系不显著[2]。牛春平(2012)认为创业板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机构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的相关性不大,但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管理层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呈显著正相关关系[3]。
孟颖(2016)以披露了2012-2014年全面财报信息的5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为研究对象,运用因子分析法得出样本企业的综合经营绩效得分,研究认为,企业经营绩效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以及Z指数均存在正相关效应,认为股权集中度的增加会提升新三板挂牌企业的经营绩效[4]。但该文所研究的样本较少,只占新三板挂牌公司中很小比例,且未涉及高管持股对公司绩效的影响问题。
3 研究对象、数据来源和变量设定
本文以新三板挂牌的全体公司作为研究对象,研究目标是明确新三板公司2015年的经营绩效与股权结构之间的关系。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金融数据终端。样本选取:以披露了2015年年末股权结构数据的6424家公司为初始样本,剔除相关异常样本后,保留6362家公司作为研究对象。样本剔除原则:剔除2015年平均净资产为负值的公司;在2015年平均净资产为正值的前提下,剔除ROE200%的公司。这样处理后,保留了99%以上的初始样本。
变量设定:以净资产收益率(ROE)作为被解释变量,ROE=净利润*2/(年初股东权益+年末股东权益);解释变量包括:MH(高管持股之和占总股本的比例)、CR1(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CR5(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DR2(股权制衡度,等于第二大股东持股对第一大股东持股的比值)、DR5(股权制衡度,等于第二至第五大股东持股合计对第一大股东持股的比值)。控制变量为DAR(资产负债率)和LnA(公司总资产的自然对数,代表公司规模大小)。数据处理软件:用Excel整理数据,用SPSS 22软件做数理统计。
4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表1的数据表明,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权集中度较高,高管持股比例高。
5 ?量的相关性、偏相关情况和曲线拟合情况
5.1 散点图
用SPSS 22软件画出各个自变量与ROE之间关系的散点图,从图形来看,各个散点图的点都分布较为宽泛,并非简单地分布在某一条直线或曲线的附近。
5.2 相关分析
表2和表3的数据表明,股权结构变量与ROE的相关系数很低,但在加入控制变量后,ROE与MH、CR1、CR5均呈现正相关的关系,偏相关系数分别为0.132和0.095和0.169,均为正值,显示股权集中度对公司绩效的影响为正,但相关性较弱;而ROE与股权制衡度的偏相关系数很小,即基本不相关。
5.3 回归分析
用SPSS软件对数据进行曲线估计,将ROE作为因变量,将MH、CR1、DR2、CR5、DR5分别作为自变量,进行一元回归方程的曲线估计,分别试验了线性、对数、倒数、二次曲线、三次曲线等多种类型,得到的R2的值都很小,数值在0.000到0.007之间。这说明用上述几种曲线类型中的任何一种对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拟合,解释能力都非常微弱。这说明新三板公司股权结构对公司绩效的解释程度很低。
6 分组对照
6.1 高管持股比例变化对ROE的影响
表4的数据显示:随着高管持股比例从0开始增长,ROE均值起初呈现上升态势,但当高管持股比例达到20%之后,ROE均值开始出现下降趋势,在高管持股比例在30%~40%区间时ROE均值明显较低(高管持股比例在35%~40%区间时ROE均值最低),而此时,CR1平均在35%~38%之间,说明此时公司内部(高管团队与第一大股东之间,或第一大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发生冲突或分歧的几率较大,导致公司绩效较差。
6.2 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变化对ROE的影响
表5的数据显示:新三板公司在股权分散时(CR1
6.3 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递增对ROE均值的影响
运用与表5类似的方法,我们可以得到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上升对ROE均值的影响,结论是:随着CR5的提高,ROE均值上升,CR5与ROE呈正相关关系。在CR5小于50%时,ROE与高管持股比例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125,呈现微弱的正相关,但在CR5提升至60%以上后,ROE与高管持股比例之间趋于不相关。
7 研究结论
上述研究表明,新三板公司的股权集中度高、高管持股比例较高,但不同公司之间的ROE分化明显,股权结构对公司绩效的解释程度较低,说明新三板公司的绩效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但是,上述研究还是得到了有助于新三板公司改善股权结构的有益建议:
①股权集中度对公司绩效的影响为正面。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和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较高,对于公司取得较优绩效有积极意义。
一、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问肠
按资本结构“啄食顺序理论”,当企业需要筹集资金时,内部筹资是首选,其次是外部融资,在外部融资中,先是债券融资,然后才是新的股权融资。可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行为选择明显呈现出强烈的股权融资偏好倾向,主要表现为:负债结构不合理,流动负债水平偏高;我国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比率较其他经济类型的企业偏低,股票市场融资比重高于债务市场融资比重;上市公司股权高度集中,股权结构呈现一股独大的现象。
二、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现状分析
(一)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不完善。从目前的资本市场来看,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发展极不平衡,具有明显的非市场化的特征。具体表现为:债券市场不发达,即公司债券市场较股票市场相对缓慢,筹资方式单一,缺乏货币市场的强有力支持。金融工具较少。缺乏能够反映股份经济本质要求的且与不同经济发展层次相适应的多层次的市场体系和市场结构。
(二)从成本角度进行分析
1.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缺陷。由于目前大股东的股份一般不能上市流通,所以通过股份流通获取收益的可能性较小,于是大股东便利用提高每股净资产、直接占有上市公司的资金、关联交易、派发红利、担保贷款等进行利益攫取。此外,我国的各项法律和法规尚不健全,控股股东不受约束、让成本极低又能尽快提高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的股权融资方式成为他们的首选融资方式。
2.上市公司经理对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在我国上市公司经理人员的货币收入较低,与企业效益好坏没有关系;经理人员的收入主要是控制权收益,这种报酬制度不能将经理人员的经济利益和企业的经济利益紧密结合,为此我国上市公司的经理人员缺乏足够的动力为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而努力。
(三)融资的资金成本分析
1.上市公司偏低的资产收益率限制了内源融资。企业内源融资能力的大小取决于企业的利润水平、净资产规模和投资者预期等因素。我国上市公司大部分由于相关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没有跟上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造成了上市公司业绩普遍较低,且平均收益率呈现普遍下滑的现象。较低甚至亏损的业绩水平使我国上市公司几乎无内源资金可用,严重限制了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融资比例。2.股权融资成本偏低。由于我国的上市公司没有必须为投资者分红派息的约束,相对于债券融资必须到期还本付息的硬约束来说,对于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的高管而言.股权融资的成本实质上是“零成本”资金。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上市公司强化管理的动机.而增强了其利用上市公司壳资源谋利的愿望。
(四)从信息不对称成本的角度分析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够规范,投资者和企业“内部人”二者信息存在严重的不对称现象。“内部人”有时甚至故意造成对信息的垄断,使他们在上市公司的股价被高估时,进行增资扩股溢价发行,从而降低信息成本,取得信息收益。
三、优化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对策
资本结构应该体现出企业理财的最终目标,即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与业绩之间呈现出负相关的关系,是我国上市公司管理机制尚不完善,内部人控制现象十分严重的表现形式之一。因此,我们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改变现有公司治理机制和资本市场环境
(一)激活企业债券市场
我国企业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的发展比例严重失调,企业很难从债券市场上筹集资金,是造成我国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偏低的一个主要原因。政府有关法律的限制与企业债券的流通性不强等原因都妨碍了我国企业债券市场规模的扩大。因此,现阶段我们应从以下方面推动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首先,政府应淡化或逐步取消计划规模管理,修订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第二,积极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提高资信等级评判质量,强化社会监督。最后,提高企业债券的流动性,使我国的债券交易市场步入良性循环。增强我国企业债券的流动性是激活我国债券市场的有效手段。
(二)解决股权分置
由于股权分置问题的存在,使我国上市公司国有股“一股独大”、国有股股东“缺位”,社会公众股分布零散,上市公司的 “内部人控制”现象十分严重,股权结构治理绩效较低。因此,通过实行国有股退出,增强流通股比例,在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引进新的投资主体,形成“多股制衡”的机制。能有效地优化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与完善。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对优化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有利于促进股权的多元化,解决目前上市公司中国有股“一股独大”的问题,减少“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有利于改善和提高证券市场的整体运行效率,充分发挥证券市场合理配置资源的功能。其次,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使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趋向多元化、多样化,形成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随着国有股比重的逐步下降,社会法人股东的持股比例增加,将会引入更多的新的社会法人投资者,最终打破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的格局。最后,将增大经理人员增加持股比例的机会,使其货币性收入与企业利益紧密相关,解决了我国上市公司经理人员长期激励不足的现状。使现代公司的约束和激励机制逐渐恢复,进一步完善了我国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三)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和破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