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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务院部委认定或批准为国家级研发机构。
(二)扶持标准
1、凡对被认定为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质检中心等研发机构,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300万元。
2、独立法人或企业内设的国家级研发机构得到上级资金资助,上级资助资金在200万元以上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追加匹配资金200万元;上级资助资金在200万以下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1:1追加匹配资金;同一机构同时获得国家财政资助和市级财政资助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匹配。
3、对特别重大项目资助需要超过以上标准的,需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国务院部委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上级拨款凭证;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鼓励发展外资研发机构
(一)申请条件
1、注册资金在5000万美元以上或世界500强等外资企业直接设立的研发机构;
2、在经营期内,企业注册资本未减少;
3、由市主管部门认定或批准。
(二)扶持标准
1、对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以上或一次性增加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研发机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300—500万元人民币。
2、对注册资金不足1000万美元或一次性增加注册资金不足1000万美元的外资研发机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100万元人民币。
3、对特别重大项目资助需要超过以上标准的,需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市主管部门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三、鼓励培育省(市)级研发机构
(一)申请条件
由市主管部门批准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扶持标准
1、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给予市扶持资金30%的匹配扶持,最高资助不超过300万元。
2、对新落户本区的国内省(市)级研发机构,参照本市技术中心补贴标准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相应扶持。
(三)申报材料
1、市主管部门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上级拨款凭证;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积极扶持区级研发机构
(一)申请条件
企业通过区科委、区经委等部门按相关认定标准每年12月份组织的专家评审,被认定为区级企业技术研究中心。
(二)扶持标准
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区科委、区经委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鼓励承担市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
(一)申请条件
申报的课题(项目)获得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含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创新基金等)项目以及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计划(含市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重大科技攻关、重点科技攻关、科技小巨人工程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火炬计划、创新资金、农业成果转化等)项目立项或资助的。
(二)扶持标准
1、申报的课题(项目)得到上级部门立项资助并要求匹配的,根据上级财政实际到帐金额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同步匹配。
2、申报的课题(项目)得到国家主管部门立项的,按上级资助总额的5—10%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匹配,每项匹配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需一事一议。
3、申报的课题(项目)得到市主管部门立项的,按上级资助总额的5—10%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匹配,每项匹配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助金额超过50万元的,需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项目合同书(或证书)、上级拨款凭证复印件。
六、鼓励加强技术研发
(一)申请条件
1、项目单位有承担项目的资金、技术力量及设施设备;
2、项目单位应有专利、版权等自主知识产权,或在项目完成后可以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二)扶持标准
1、重大项目:符合区主导产业(含航天航空、现代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专业领域)的自主创新项目。项目经专家评审综合评分在80分以上,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50-80万元的资助;对项目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专家评审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80—100万元资助;超过以上标准的特别重大项目,需报区政府一事一议。
2、技术创新项目:推动我区以企业为主体、对提高区域高新技术产业的竞争能力、促进我区产业领域技术创新有重大推动作用的研发项目或产学研合作项目。对专家评审综合评分在70分以上的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15-20万元;对专家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上的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8-12万元。
3、科学研究项目: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事业进步开展的研究课题,主要包括农业科技攻关、农业技术研究、公共卫生、信息技术、环境保护、水环境治理等研究课题。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6-10万元的资助。
4、决策咨询项目(软课题):根据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情况,结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国际大都市新城建设的重点、难点和紧迫问题,开展调研与咨询研究的重大课题。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6-10万元的资助。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2、项目计划任务书、有关项目查新报告、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版权证书、著作权证书)等;已经完成的科研、技术攻关项目的有关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项目资助资金分两次拨付,在下达项目时先拨付80%,项目到期时,企业提交验收申请,区科委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拨付其余资金;如项目成果被认定为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可免于验收。上年度应完成而未完成项目或未通过验收的单位,下一年度申报不予受理。
七、鼓励共享仪器设施设备
(一)申请条件
1、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属于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成员单位;
2、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是企业开展该项技术创新的必要设施,购置原值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而企业确实未购置。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研发和测试等发生费用总额的50%,每个项目最多可资助10万元,同一企业一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区内企业与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成员单位签订的使用仪器设备的协议书或合同、仪器设备原值证明,以及发生相关费用的凭证复印件;如使用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成员单位的仪器设备,还需提供成员单位加盟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关证明和该仪器设备在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编号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八、资助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
(一)申请条件
已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该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扶持标准
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工作站建设进度,在建立初期和建设中期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扶持。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初期
(1)企业工商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2)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立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批文复印件。
2、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中期
(1)企业博士后工作人员进站证明及有关协议复印件;
(2)工作站科研成果及自主知识产权相关证明复印件。
九、资助进站博士后科研
(一)申请条件
1、博士后进入本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经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进入实践基地,工作一年以上。
2、博士后主持的科研项目被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立项。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每人10万元的一次性科研资助。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人员进站证明及有关协议复印件;
2、科研项目被市级以上部门立项的相关证明(在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办理登记手续的博士后出具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项目立项书)复印件;
3、博士后科研人员学历、学位证明等复印件。
十、鼓励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
(一)申请条件
1、经市有关部门认定为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2、经区有关部门认定为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即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和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二)扶持标准
1、对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按市相关要求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1:1匹配。
2、对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市、区两级科技小巨人企业评定相关证明和上级拨款凭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一、资助专利申请的费
(一)申请条件
1、申报资助的专利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且没有署名权和专利权的权属纠纷;
2、申请主体为专利的第一申请人(包括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对每项发明专利资助2500元,实用新型专利资助800元,外观设计专利资助400元。
(三)申报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2、市专利机构开具的费发票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或个人本区户籍证明复印件。
十二、资助申请国外发明专利
(一)申请条件
1、申报资助的专利已被其他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或授权,且没有署名权和专利权的权属纠纷;
2、申请主体为专利的第一申请人。
(二)扶持标准
1、每获得一个国家专利申请的,受理后资助15000元,获得授权后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15000元。
2、在香港或澳门申请发明专利的,受理后资助5000元,获得授权后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5000元。
3、每项发明专利最多资助3个国家或组织的申请。
(三)申报材料
1、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外专利机构出具的国外或港澳发明专利申请费用结算账单和发票复印件;
2、国外专利部门申请受理或授权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中文译件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三、奖励发明专利授权
(一)申请条件
1、申报资助的专利已经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且没有署名权和专利权的权属纠纷;
2、申请主体为专利的第一申请人(包括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二)扶持标准
每获得一项发明专利授权后,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授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或个人本区户籍证明复印件。
十四、资助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一)申请条件
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给予市扶持资金50%的匹配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五、资助专利示范、试点、培育企业
(一)申请条件
被列为市专利示范、试点、培育企业的区内企业。
(二)扶持标准
获得市专利示范、试点、培育企业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10万、8万、6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六、资助企业制定和实施专利战略
(一)申请条件
被列为市企业专利战略制定试点项目的承担单位。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市财政资助金额一次性给予100%匹配。
(三)申报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七、鼓励制定国家技术标准
(一)申请条件
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的国家技术标准(含国际标准、行业标准)经批准并。
(二)扶持标准
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的国家技术标准后,区财政专项资金对第一起草者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非第一起草者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经批准并的国家技术标准文本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八、鼓励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登记
(一)申请条件
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企业被认定为软件企业或产品获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二)扶持标准
1、对经市主管部门认定的软件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1万元。
2、对经市主管部门认定获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5000元。
(三)申报材料
1、市主管部门认定或批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九、鼓励加快自主品牌建设
(一)申请条件
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市名牌产品”、“市著名商标”等荣誉称号。
(二)扶持标准
1、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等荣誉称号的企业,视其对社会及地方的贡献情况,区、镇(含街道和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30~60万元。
2、对获得“市名牌产品”、“市著名商标”等荣誉称号的企业,视其对社会及地方的贡献情况,区、镇(含街道和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10~30万元。
3、同年获得同一产品系列荣誉称号的,按就高原则补贴;同年获得两个产品系列荣誉称号的,其中一项减半补贴。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品牌获奖证书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奖励发明专利转让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主体必须是注册纳税在本区的企业;
2、授权的发明专利已转让。
(二)扶持标准
1、对在区外转让的发明专利权人,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其技术转让所得总额的1%,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对在区内转让的发明专利权人,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其技术转让所得总额的1.5-3%。其中,转让金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给予3%的资助;在500—1000万元之间的项目给予2-3%的资助;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1.5-2%的资助;此项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登记簿副本、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转让合同及该项纳税单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或个人本区户籍证明复印件。
二十一、奖励发明专利实施
(一)申请条件
申请主体必须是对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施产业化企业。
(二)扶持标准
1、企业实施经转让的发明专利,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可按企业已支付转让金的1.5-3%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企业实施自有发明专利,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可按实际产生的经济效益一次性奖励10-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发明专利当年年费发票、专利证书复印件;
2、专利转让合同以及经税务部门认可的新产品销售清单、纳税核定单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二、鼓励高端制造业发展
(一)申请条件
经认定,属航天航空、现代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平板显示等高端制造业领域内的重点企业,且企业对提升区域经济实力有较大贡献,或者列入市、区重点推进的重大产业新建项目。
(二)扶持标准
1、对企业新建产业投资项目,根据项目前期建设投资情况,给予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的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对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特别重大的新建产业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项目投资100%的贴息,贴息期最长不超过3年。
4、以上贴息均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资助。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项目简介和实际发生额相关证明复印件。
二十三、鼓励智力密集型服务业发展
(一)申请条件
1、符合《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2008)》(沪府办发〔2008〕41号)前十类;
2、对提升区域经济实力有实际贡献。
(二)扶持标准
对企业自主申报扶持项目(交通补贴、房租补贴、人才补贴),经有关部门联合评审后,确定年度扶持的企业(项目)数量,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每个项目20—50万元的。超过50万元的项目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3、企业的书面介绍及相关项目发生费用证明复印件。
二十四、鼓励智力密集型服务业载体建设
(一)申请条件
1、获得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生产业功能区和创意产业园区称号的园区;
2、列入区“三点一线”发展架构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点);
3、区政府同意设立的其他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生产业功能区、创意产业园区和物流园区。
(二)扶持标准
1、获得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生产业功能区称号的园区,根据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1:1的匹配。
2、符合申请条件的功能区(集聚区、园区),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规划制作费用最高不超过总额的50%、金额不超过80万元的补贴。
(三)申报材料
1、申请配套资金扶持的,需提供市拨付集聚区(功能区)引导资金相关证明复印件;
2、申请集聚区(功能区、创意产业园区和物流园区)规划制作、咨询论证、平台建设扶持的,需提供有关集聚区设立的证明以及相关经费投入的证明复印件。
二十五、鼓励引进企业总部(一)
(一)申请条件
1、经市主管部门认定的外资地区总部;
2、在经营期内,企业注册资本未减少。
(二)扶持标准
1、参照市对外资总部扶持标准(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等八部门关于<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若干实施意见的通知》),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市本级财政扶持资金100%的匹配。
2、对特别重大的项目,报区政府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经市有关部门认定为外资地区总部的相关证明及拨款凭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六、鼓励引进企业总部(二)
(一)申请条件
1、内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是指在本区设立的以投资或授权形式,对多个区域内的企业、机构行使管理、采购、营销、结算、投资决策和研发服务职能。其中地区总部在管理区域内投资或者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5个。
2、内资企业总部总资产达到20亿或净资产达到6亿元;地区总部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且资助期内年均营业额在5亿元以上。
(二)扶持标准
1、参照对外资地区总部扶持标准,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资助。
2、对特别重大的项目,报区政府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书面材料(公司概况、业务范围、销售收入及纳税等情况介绍);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3、申报企业近期(1年以内)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复印件;
4、申报企业投资或者授权管理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验资报告,主要投资者委托申报企业进行授权管理的委托书复印件。
二十七、鼓励企业技术改造节能降耗(一)
(一)申请条件
1、年综合能耗在5000-10000吨标准煤的企业和部分年综合能耗在2000-5000吨标准煤的能耗超标企业;
2、项目实施单位必需具备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
(二)扶持标准
对于符合条件的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在审计项目完成通过验收后,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国家和本市、本区有关部门的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八、鼓励技术改造节能降耗(二)
(一)申请条件
1、单个项目年节能量在200吨(含200吨)标准煤以上的节能技改项目;
2、项目实施单位具备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
(二)扶持标准
1、根据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所取得的实际节能量(年节约每吨标准煤奖励300元),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获得市主管部门节能技改奖励的项目,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根据市有关要求配套奖励。
(三)申报材料
1、国家和本市、本区有关部门的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九、鼓励技术改造节能降耗(三)
(一)申请条件
1、企业年耗能在500吨标准煤以上;
2、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备一定的节能管理或工程经验。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按每人1500-2000元的培训费用标准补贴给企业。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企业培训节能工程师发生费用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三十、鼓励产业结构调整腾出空间发展优势产业
(一)申请条件
1、列入年度市重点推进的签约项目;
2、列入年度区推进的签约项目。
(二)扶持标准
1、对于列入市重点推进的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按市核拨的专项扶持资金给予1:1匹配;
2、区推进项目参照当年度市专项扶持资金标准给予专项扶持。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调整方案;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3、上一年度能耗表(区统计局盖章)复印件;
4、列入区推进项目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三十一、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一)申请条件
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经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受理。
(二)扶持标准
对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相关费用,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补贴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受理单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三十二、支持企业债券融资
(一)申请条件
1、成功发行企业债券或短期融资券的企业;
2、已列入区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备选企业,进入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发行准备阶段,并已支付有关发行费用。
(二)扶持标准
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短期融资券所承担的担保费、评级费、审计费予以50%的补贴。
(三)申报材料
1、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发行企业债券或短期融资券相关证明复印件;
2、区有关部门出具债券融资备选企业相关证明复印件;
3、企业与中介机构签署的有关合同及支付相关费用凭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三十三、鼓励企业上市
(一)申请条件
1、已列入区中小企业上市培育企业,进入上市阶段的;
2、引进成功上市或借壳上市的企业。
(二)扶持标准
1、对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且已在证监局辅导备案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补贴50万元;对已通过证监局辅导验收,且申报材料经证监会正式受理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再一次性补贴100万元。
2、对拟上市企业因上市原因而筹措的银行贷款的拟上市企业,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一年期利息予以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3、对实行借“壳”上市并将其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迁至本区内的公司,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改制后的股份制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企业辅导备案公告复印件;
3、证监会正式受理、证券交易所上市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企业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
三十四、支持青年创新创业(一)
(一)申请条件
1、以从事高新技术的开发、生产与经营为主业;
2、企业主要负责人为35周岁以下的创业青年。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YBC—紫竹专项基金”今后三年扶持项目给予相应支持(由YBC—紫竹专项基金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运作)。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证复印件;
2、“YBC”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十五、支持留学生创新创业(二)
(一)申请条件
1、留学回国人员回国未满5年,且在本区注册兴办研发型、实体型企业未满3年,从事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开发;
2、申报主体是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所资助款项用于企业科研项目的孵化和产业化。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5-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工商执照及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留学人员身份、户籍、学历、学位证明等复印件。
三十六、鼓励引进创业风险投资
(一)申请条件
创业投资企业对注册纳税在本区企业或企业自主创新项目进行风险投资,资金实际到位。
(二)扶持标准
1、对成功引进世界著名投资公司风险投资的项目,引导基金可按其实际到位资金跟进投资;
2、引导基金还可以通过参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3、对风险投资公司投资本区企业的,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其实际到位资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数给予补贴,其中对区内投资公司投资给予100%的贴息,对区外投资公司投资给予50%贴息,贴息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申报材料
1、创业投资机构与区内企业签订风险投资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以及风险投资机构实际到位资金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三十七、鼓励科技中介机构服务(一)
(一)申请条件
科技中介机构为注册纳税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科技项目开展技术扩散(如技术产权交易所、技术市场等)、成果转化(如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等提供了切实有效的专业化服务。
(二)扶持标准
1、对注册纳税在区内的科技中介机构,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其服务项目的中介费用最高给予20%的奖励;
2、对注册纳税在区外的科技中介机构,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其服务项目的中介费用最高给予10%的奖励。
(三)申报材料
1、科技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与区内企事业单位签订的科技中介服务项目合同书、中介费用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三十八、鼓励科技中介机构服务(二)
(一)申请条件
1、办公地点在莘闵园区、863()软件孵化基地、沧源科技园、紫竹大学生创业中心、漕河泾创新创业园、吴泾科技园等孵化器内;
2、科技中介机构为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中介服务(包括技术扩散、成果转化、科技评估、创新决策与管理咨询等)的业务收入占其年度业务总收入的20%以上。
(二)扶持标准
科技中介机构租赁指定孵化器的自用办公用房,按孵化器同期房租标准,租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区财政专项资金当年度给予50%的房租补贴;租用面积在100平米以上的,按100平方米的标准核算。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为本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中介服务的项目合同书以及相关服务费用凭证复印件;
3、与指定孵化器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书以及交纳房租费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三十九、加强孵化器建设(一)
(一)申请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3000平方米以上的孵化物理空间,并配备通讯、网络与办公等方面的共享设施;
2、管理规范,可为企业提供商务、资金、信息、咨询、市场、技术开发与交流等多方面的服务;
3、在该机构提供的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30家以上。
(二)扶持标准
1、对孵化器建立专业技术实验室、技术测试等共性技术平台、为入孵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提供专项技术服务等,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项目总费用10%—30%的支持,同一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对孵化器构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管理、金融、法律等服务发生的费用,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10%--20%的相应补贴,同一项目每年最多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孵化器公益性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及其相关费用凭证复印件。
四十、加强孵化器建设(二)
(一)申请条件
1、办公地点在莘闵园区、863()软件孵化基地、沧源科技园、紫竹大学生创业中心、漕河泾创新创业园、吴泾科技园等孵化器内;
2、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下,营业时间不满3年。
(二)扶持标准
企业租赁指定孵化器的办公用房,按孵化器同期房租标准,租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当年度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50%的房租补贴;租用面积在100平米以上的,按10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50%的房租补贴。
(三)申报材料
1、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当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与指定孵化器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书以及交纳房租费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四十一、奖励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一)申请条件
科技项目获得国家级、市级科学技术奖。
(二)扶持标准
1、对注册、纳税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的获奖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按上级奖励金额给予100%的匹配奖励。
2、对经营地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的获奖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其对地方的贡献情况给予50%的匹配奖励。
3、对获得国家级、市级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个人,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上级奖励金额分别给予10%的匹配奖励。
(三)申报材料
1、项目单位工商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项目获奖批文或获奖证书、上级资金拨款凭证复印件。
四十二、奖励区科技成果奖
(一)申请条件
项目经区科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按有关要求评定为区科技成果奖一、二和三等奖。
(二)扶持标准
1、对获得区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区财政专项资金奖励3万元。
2、对获得区科技成果奖二等奖,区财政专项资金奖励2万元。
3、对获得区科技成果奖三等奖,区财政专项资金奖励1万元。
(三)申报材料
区科学技术成果奖获奖凭证复印件。
四十三、资助两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购房
(一)申请条件
在本区企业签约服务两年以上。
(二)扶持标准
院士在本区购买自住商品房,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房款总额的20%,但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院士与本区企业签订的工作协议复印件;
2、院士的专家证明复印件;
3、院士购房合同(房产证)与购房发票复印件。
四十四、为研发机构高级人才子女就读提供优质服务
(一)申报条件
1、监护人为受聘于区内研发机构的高级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
2、监护人持本市户口(含蓝印户口,下同)或市居住证。
3、符合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二)相关标准
1、受惠对象享有本区同龄户籍学生同等优惠待遇。
2、选择本区民办学校的,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解决。
3、选择本区公办学校的,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入学或根据家长要求,提供适当的公办学校给予选择。
4、研发机构高级人才子女在校期间的评优、奖励等与其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申报材料
1、入读小学需提供监护人及子女的本市户口或居住证、预防接种卡、购(租)房合同、研发机构高级人才证明及聘用证明复印件。
2、入读中学需提供监护人及子女的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毕业生材料(毕业生登记表、预防接种卡、体育合格登记表、体质健康卡、小学毕业证书)、购(租)房合同、研发机构高级人才证明及聘用证明复印件。
3、转学需提供监护人及子女的本市户口或居住证、学籍档案(转学证明、学籍卡、预防接种卡、体育合格登记表、体质健康卡),购(租)房合同、研发机构高级人才证明及聘用证明复印件。
四十五、为研发机构高级人才医疗卫生提供优质服务
(一)申报条件
高级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受聘于区内研发机构一年以上。
(二)服务方式
1、研发机构高级人才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适宜的社区卫生服务,建立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健康服务咨询和特定项目的体检,提供常备、常用药物的使用指导及个性化的就医指导及疾病的预防和管理。
2、区域医疗中心为研发机构高级人才提供专家级的“健康卫士”服务,区内二级甲等医院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与研发机构高级人才结对,根据研发机构高级人才及其直系家属的需要及时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指导和服务。
3、研发机构的高级人才直系家属到医院就诊,医院给予优先挂号、优先检查、优先化验、优先收费、优先配药、优先住院的“六优先”服务。
(三)申报材料
1、研发机构高级人才证明及聘用证明复印件;
2、企业申请材料及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十六、为研发机构高级人才家属就业提供优质服务
(一)申报条件
1、受聘于本区研发机构的高级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亲属;
2、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在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
(二)服务方式
1、对有市场就业能力的优先积极推荐实现就业。
2、对就业条件差难以通过市场就业,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需要接受就业援助的本市户籍人员进行托底安置。
3、对需要了解各项劳动保障政策以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安排专人进行职业指导。
4、需要参加政府补贴培训的提供指导并对本市户籍人员办理职业培训帐户卡。
5、个人想创业的提供专家咨询、辅导。
6、其它就业服务方面的按有关规定提供帮助。
(三)申报材料
1、研发机构高级人才证明及聘用证明复印件;
2、企业申请材料及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十七、加强政府采购支持
(一)申请条件
1、已列入国家政府采购目录;
2、已被授予“中国名牌产品”、“名牌产品”称号;
3、列入《市专利新产品认定目录》名单;
4、已被市有关部门认定为市重点新产品;
5、企业已实施的被市有关部门确定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主要产品;
6、已被国家或市重大工程项目中采购使用的企业产品。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二)扶持方式
1、梳理本区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列入自主创新产品采购计划,加强自主创新产品采购管理。
2、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产品,区招管办通过组织产品推介、优先采购、合同优惠等形式予以支持。
(三)申报材料
1、企业产品被市有关方面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十八、附则
(一)申报对象
本操作办法适用于注册和纳税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区
域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或个人。
(二)操作流程
1、申报对象在区政府网站或区科技网(下载表格,按本操作办法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2、区科委在区证照办理中心服务窗口统一接收各项申请材料;
3、区科委根据各项目操作办法的主管部门分工情况,分别送达主管部门在区证照办理中心的窗口,各主管部门同时做好受理登记。未在区证照办理中心设窗口的主管单位,需指定人员到区科委窗口接收材料并做好受理登记;
3、各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把符合条件的单位名单及享受政策扶持的标准函送区财政局;
4、区财政局按相关要求做好资金划拨,每月将《区科技政策扶持奖励申请表》及对应的专项资金拨款单反馈给区证照办理中心的区科委服务窗口。
(三)受理时间
第三条申报培养的高端高技能人才须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或同等技能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劳动(聘用)合同。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二)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三)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高技能人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领办人;
(四)创新工艺流程成效显著、形成制造技法填补国内空白的高技能人才,原则上应具有不低于二级的国家职业资格。
第四条申报引进的高端高技能人才须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或同等技能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5年以上在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或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经历,并取得突出成果和业绩。原则上收入(缴纳社会保险工资)不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社平工资的2倍。
高端高技能人才为国内全职引进的,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劳动(聘用)合同,在连缴纳社会保险并取得合法居留手续。高端高技能人才为国(境)外柔性引进的,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协议,且每年在连工作不少于6个月。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二)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三)省级以上政府表彰的高技能人才;
(四)大型企业(集团)“首席技师”或“技能专家”;
(五)省级以上政府表彰的,具有较高专业理论素养,掌握精湛技能,能够从事职业院校理论和实训一体化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
(六)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急需紧缺或具有一流技术技能水平或绝技绝活,在本行业有较高声誉的高技能人才,原则上应具有不低于二级的国家职业资格。
第五条重点产业、行业、工程项目引进的高技能人才须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或同等技能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5年以上在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或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经历,并取得突出成果和业绩。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劳动(聘用)合同,在连缴纳社会保险并取得合法居留手续。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依法为申报培养的高端高技能人才缴纳社会保险。申报引进高技能人才的用人单位,除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企业提请申报时上一个纳税年度内,国税、地税年纳税额合计200万元以上;
(二)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产业、行业、工程项目;
(三)高职院校、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市级公共实训基地。
第七条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程序:
(一)申报受理。用人单位登录“大连市高技能人才动态信息系统”,填写申报材料,同时向单位所在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社局提交文本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1.《大连市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申报书》(可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2.培养或引进高技能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技能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技能水平的证明材料,其中,引进的高技能人才须提供前一工作城市缴纳社会保险号码;
3.申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公办职业院校无需提供)、院校办学许可证、国税和地税开具的纳税证明;
4.高技能人才与培养或引进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全职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另需提供申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柔性引进的以护照居留累计时间计算;
5.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有重大技术革新,或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提供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证明等。
(二)审查推荐。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分级推荐,需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装订成册,与《大连市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申报情况汇总表》(可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在规定时间内一并报送市人社局。
(三)评审遴选。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对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资料审核、实地考察、集中评议、投票表决等程序,择优确定拟入选高技能人才建设计划人选。
(四)社会公示。市人社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入选人员后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五)发文公布。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入选人员,发文公布。
第八条每年选拔用人单位培养的高端高技能人才20名;引进高端高技能人才30名(含柔性引进5名),重点产业、行业、工程项目需要的高技能人才100名。
第九条高端高技能人才属用人单位培养的,5年期内,每人每年给予2.4—6万元薪酬补贴。属用人单位全职引进的,5年期内,每人每年给予2.4—6万元薪酬补贴;属用人单位自国(境)外柔性引进的,可一次性发放1—3万元薪酬补贴。
属重点产业、行业、工程项目全职引进的,满足对应专业需求的高技能人才,5年期内,每人每年给予2—3万元薪酬补贴。
第十条对确定的高技能人才,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技能人才类评选表彰,优先推荐申报政府特殊津贴。按规定享受我市引进高技能人才有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一、基本情况
一是设立工作站。按照省厅统一安排,在局长大力关怀和亲自指导下,拟定《关于成立创业融资服务工作站的请示》;填报《创业融资服务工作站申请表》;申报设立创业融资服务工作站。5月30日至31日,带领我中心有关人员专程赴XX,向省局创业指导处汇报了工作站设立有关情况,还专门去省创业融资服务中心,提前学习了解创业担保贷款操作规程。6月28日,省就业局批复成立XX创业融资服务工作站。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主动联系省就业局、省创业融资中心、邮储银行,加强政策沟通和业务对接,制定了业务操作指南,7月16日-17日,参加省局统一组织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操作培训,8月23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XX号),将此项工作部署到各县市区。要求各县市区人社局要依托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及时确定相应工作的联系部门和联系人,依托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对本辖区内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并有贷款意愿的个人和小微企业进行摸底,并负责收集、整理、初审原始资料后上报工作站。对中心人员重新进行工作分工。成立了2个工作组,分工负责14个县市区贷款工作。规定每周一上午为中心工作和学习例会,组织中心全体人员通报工作进展、学习《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规程》,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营造团结向上的工作氛围。
三是明确工作办法和流程。在省中心指导下,通过与市邮储银行对接,现在已明确贷款操作基本流程。工作站对申请贷款人进行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推荐给银行,银行见推荐意见,进行调查审批,工作站见审批意见,向省里进行担保申请,银行见担保函,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银行和工作站共同做好贷后跟踪管理服务等后续工作。
本着边学习、边规范的原则,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2018年市直创业担保贷款累计发放贷款5户、240万元,带动就业78人;省级创业担保贷款累计发放贷款11户、110万元,带动就业43人。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对我们自身来说,学习停留在文件政策解读,对贷款业务工作标准、流程等操作办法把握不到位,缺乏实际操作经验,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多种多样,加之省厅没有出台全省统一的借款人资质审核办法和业务操作规程,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比较多,需要随时和省里沟通和请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度。
二是政策宣传推广不到位,社会各界认知度不高。对创业担保贷款的宣传推广工作还不够深入持久,社会和群众对这项政策的认识不全面,不到位;有相当部分人员甚至还不知道有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三是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门槛高,贷款户寻找担保人比较困难,导致贷款积极性不高。由于贷款对象多为家庭困难人员,无法对大额担保贷款进行反担保,阻碍了贷款扶持政策落实。对贷款申请人来说,反担保手续仍然是制约申贷成功的主要障碍,一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开具工作收入证明上有困难不顺利,由于一些手续条件和办事环节不甚便捷,致使政策效益不那么明显。
四是市县进展不均衡,特别是县区工作薄弱。目前只有XX县开展了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目前,我们正在对县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但由于多数县区没有开展过这一工作,基础薄弱。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制定更加详尽可操作的工作站经办流程和规范。与XX邮储银行加强沟通,进一步明确业务规范和操作流程,制定《XX市创业融资服务工作站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规范(草案)》,对人员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和操作要领、贷款流程、贷前调查、贷中跟踪、贷后服务等进行进一步明确规范和管理。同时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岗位业务培训。
按照市级科技专项资金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就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202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请各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在填写项目申报书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申报要求。
一、总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资格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长春市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场所,实行独立经济核算,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其中,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中小企业,须通过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评价,并于当年取得入库编号。
2.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完善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以及较好研发条件。
3.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到本次申报项目截止日期时没有无故拖期的项目。
4.各项目申报单位须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涉密自查,并承诺项目不涉及国家秘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及《吉林省涉密科研项目保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5.企业作为申报主持单位,2020年度R&D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应不低于1%(科技服务类企业不做R&D投入要求)。
6.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近三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支持纳入长春市“十四五”科技项目储备库项目;优先支持围绕长春市主导产业链延链、补链项目;优先支持创新型县(市)申报的项目。
(二)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条件
1.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设1名负责人,应为所在单位正式职工,且在项目执行期内为在职人员,项目执行期内除极特殊原因外应保持稳定,鼓励青年科技人员申报和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应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在科研诚信禁止申报处罚期内的人员不能申报及参与申报 2021年度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无拖期项目;有到期应验收未验收项目的及因主观或人为因素终止、撤销项目的,不能申报2021年度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1年度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项目申报单位限项。企业作为申报单位的,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有在研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不得再申报本年度新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作为申报单位的,按照各个计划类别具体要求执行。
(2)项目负责人限项。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有在研的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新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3)其他限项情况。同一申请人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项目申请人需在《项目申报书》中明确列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填报2017年以来获得的项目),包括项目名称、资助机构、资助金额、结项情况、研究起止时间等;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对同一项目重复申报且获得多项资助的,或者同一申请人多项申报且获得超项资助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关立项并收回项目资助经费,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件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材料与纸件申报材料应一致,所有申报项目不接受个人报送,均由推荐单位统一汇总报送至长春市科技局对应项目管理处室。
推荐单位报送材料主要包括: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等5类纸质材料(一式4份,胶装成册),具体要求如下:
1.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考核指标等应合理、明确、可考核;如果项目列入计划,将作为签订任务书、验收的依据,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组现有研究基础中,不能填写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其中论文成果按照《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国科发监〔2020〕37号)要求执行。
2.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经费预算书(后补助类项目不需要提交)。依照《长春市财政局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加强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长财教[2017]1345号),项目预算书中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不超过直接费用10%,不需提供预算测算依据;超过10%的,提供必要的测算依据,无需对每次会议、差旅做单独的测算和说明。
3.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承诺书。按照《关于建立科研诚信承诺与审核制度 加强科技计划项目诚信管理的通知》要求,分别签订项目承担单位诚信承诺书、项目参加人员诚信承诺书,其中,项目承担单位诚信承诺书(I类)适用于申报非验收类且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补贴项目的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诚信承诺书(II类)适用于申报验收类且分阶段给予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承担单位;项目参加人员诚信承诺书适用于申报验收类且分阶段给予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参加人员。
4.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不涉及国家秘密承诺书。各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申报系统中上传项目不涉及国家秘密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
5.各专项(计划)单独要求的其他附件材料。各专项(计划)单独要求的其他附件材料须按照项目申报系统要求为准,原则上不在各专项(计划)指南中单独列出。
三、申报注意事项
1.资金支持方式和拨款方式。本年度项目支持方式分为前补助和后补助两种方式。前补助类项目采取事前立项、先期拨付70%项目资金,事后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30%项目资金的方式(科学家工作站专项除外);后补助类项目采取一次性拨付。
2.配套资金要求。以前补助方式支持的项目,企业为申报单位或合作单位的,企业须为本项目提供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
3.项目执行周期。除创新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执行周期为1年外,其他项目执行周期时间统一为2年。
4.知识产权要求。研究成果产权归属不明确的、项目申报人或参加人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惩戒期的、涉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项目和申请人的,不能申报本年度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5.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材料所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中外合作协议书、技术标准、产品检测(验)报告、科技查新(检索)报告、咨询报告、产品用户定性、定量使用意见(报告)等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标明时效期的,按有效期为 2 年界定。
6.认真核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申报单位应认真核对申报书及其他相关申报材料内容,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7.答辩要求。项目申报负责人必须本人参加评审答辩(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答辩的需要提前提供本单位相关证明),无特殊原因不参加评审答辩的,不予立项。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
(一)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项目
1.受理网址:cckjxm.com/
2.受理项目类别:市院科技创新合作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创新发展战略研究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中的市属高校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3.受理时间: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本指南之日起至7月30日17:00截止(科技成果本地转化引导专项、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后补助专项除外),推荐审核时间为8月2日17:00截止,纸件受理时间为8月2日17: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书模板可在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待系统调试结束后正式网上填报(系统预计7月8日开通)。
4.申报流程图:
5.综合业务咨询电话:发展规划处 88777251(具体项目问题请与指南中各项目类别对应的咨询电话进行联系)。
6.网上申报操作技术支持电话: 88777251 孙洪江
7.受理地址: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二)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申报项目
1.受理网址:116.141.0.164:8800/hqw-bsdt-web/static/home
2.受理项目类别:技术创新引导计划中的企业创新主体培育专项(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项目、长春市科技型“小巨人”认定后补助项目)及科技金融专项(科技企业贷款贴息后补助项目)。
3.受理时间:申报系统预计7月初开通(具体详情关注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的通知或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4.网上申报操作技术支持电话: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 赵艳玲 88779404
5.受理地址: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一)1-5月份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1-6月份预计完成情况
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科技发展考核指标共有六项内容,1-5月份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如下(括号内为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跨越发展考核指标):
1.全社会研发投入支出占GDP比重达2.25%(全社会研发投入支出占GDP比重,确保2.2%,争取2.25%);
2.百亿元GDP专利授权数为122件(百亿元GDP专利授权数,确保292件,争取329件);
3.百亿元GDP发明专利申请数为64件(百亿元GDP发明专利申请数,确保152件,争取158件);
4.全县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52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确保115亿元,争取125亿元);
5.新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已申报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9个,暂无获批消息(新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确保8个,争取10个)。
预计1-6月份,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将达到2.25%,百亿元GDP专利授权146件,百亿元GDP发明专利申请76件,全县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将达到65亿元,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9个。
(二)1-5月份特色工作、创新举措和亮点事例
1-5月,县科技局按照全市有影响、有位置的总要求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我县科技进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1.申报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6个,其中3个进入现场考察(全市共4个)。
2.开展今年全市唯一的省知识产权“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工作,目前已将金石农机农资机电城申报材料上报省知识产权局。
3.申报第一批省级高新技术产品10个,获批9家,占全市获批数的一半;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9家。
4.初步建立企业信息库,为项目的培育和历史资料查询建立共享平台。
5.探索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项目,助推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6.开展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金湖石油机械特色产业基地复核工作。
7.申报国家创新人才推荐计划项目3个,省创新创业团队项目1个,省创新创业人才项目13个,企业博士集聚计划项目8个。
8.开展企业技术难题征集,组织企业参加市政府与常州大学签约仪式,现场签约3家。
9.组织企业参加省知识产权标准化创建工作,配合市局开展专利执法检查。
10.申报省农业支撑项目4个,苏北富民强县项目4个(全部公示)。
11.全县申报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48个,预计获批30个,获批扶持资金1200万元。
(三)主要工作
1、注重早启动,紧抓项目申报不放松。
针对去年未能完成县下达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任务,未能获批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未能圆满完成国家高企申报任务的情况,我们从年初开始,就瞄准预定目标,狠抓项目培育、申报不放松。一是广泛宣传,广而告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征集各类项目源,共征集项目源36个。二是分片包干,协同配合。逐个企业了解情况,上门辅导,最大限度的帮助企业争取项目扶持,对全县160余家列统企业做到户户到,对小微企业做到有求必应。截至目前,已申报省级以上各类计划项目48个,其中: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9个,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6个,省社会发展项目8个,省工业支撑项目9个,省农业支撑项目4个,预计获批30个,获批扶持资金1200万元。
2、注重助提升,为企业科技创新添活力
(1)产学研合作更加突出实效。
俯下身子,深入企业听取企业对产学研合作、技术难题攻关等需求,使企业与院校的对接更直接、更有效。3月,组织企业参加市政府与常州大学签约仪式,现场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3家。4月,组织参加省人才办在武汉、成都等地举办的人才对接峰会,寻求合作机遇。开展企业技术难题征集活动,共征集各类技术难题16项,6月中旬我县企业将就这些技术难题与南京理工大学集中对接。到目前为止,全县已有金石集团、红光仪表等70家企业与全国近60家高校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不少企业与高校的合作已经开始了实质性的联合创新。1-5月份,申报国家创新人才推荐计划项目3个,省创新创业团队1个,创新创业人才项目13个,企业博士集聚计划项目8个,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3个,科技副总项目9个,签署合作协议30项。此外,还配合县人才办开展人才招引和科技镇长团工作。
(2)高企培育更加突出引导。
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一是精准解读政策,加强带动引导。仔细研究国家政策规定,通过专题培训、印发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让企业进一步了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政策,调动企业申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强化服务意识,一对一指导申报。会同财政、地税等部门主动上门帮助收集材料,整理技术档案、精心测算考核指标,手把手地编写申报材料,增强企业申报高新企业成功的信心和决心。三是建立高企后备库。通过上门走访、调查摸底,根据企业的专利、成长性、创新性等,筛选出有条件、有潜力的企业,建立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并根据企业的特点,制定培育方案。上半年,已申报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9家,7月底还将申报第二批共8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产品10个,获批9个(全市共16个)。此外,县科技局还认真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截至目前,2013年度研发项目加计扣除共备案18家企业、40个项目,预计减轻企业负担2亿余元。
(3)研发机构建设更加注重长效。
一是推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建设,深化与沈阳自动化研究所的合作,进一步推进物联网中心建设,借力科技镇长团平台、充分利用省内高校资源,全力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升级。二是对三年内申报获批的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进行“回头看”,对重申报、轻建设的研发机构提出整改意见。三是对今年新申报研发机构从严把关,保证质量。上半年,共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重点实验室1家、研究生工作站2家(已公示)。截止目前,我县共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有14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9家,大中型企业均已建立不同层次的研发机构,列统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接近75%。
3、注重促创造,知识产权工作亮点纷呈。
县科技局积极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宣传及执法保护工作,深入企业调研指导。一是组织开展专利申报。年初,局领导带领相关科室同志,深入企业对专利申报情况进行调查,邀请专利事务所专家走进企业,对专利申报进行一对一的专门指导,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专利。二是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创建工作。今年,新参加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创建备案企业5家,组织10家企业参与评选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先进单位。截至目前,全县共参加备案企业33家,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26家,13家企业通过了省知识产权局组织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绩效考核,其中优秀单位4家。三是创建省知识产权“正版正货”示范街区。组织金石农机农资机电城开展“优质商户”评选活动,签署“正版正货”承诺,帮助创建申报省知识产权“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四是推动专利成果的实施转化。申报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6个,3个进入现场考评,申报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3个。五是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参加省专利执法培训2人,参加省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14人。六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知识产权宣传,营造鼓励发明创造,尊重和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4、注重顾大局,尽力做好中心工作。
上半年,县科技局在认真开展科技工作的同时,还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积极做好全县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全县发展大局。一是开展招商引资。先后到武汉、苏南、浙江等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目前,已有2个在谈项目。二是开展各项创建。主要是综治平安、小康指标、三城同创、生态县建设、软环境建设等。三是参与秸秆禁烧工作,确保责任场圃没有一个火点。四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规定动作,选好自选动作。目前,各项工作都在有序开展中。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
上半年,科技局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专利申请量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原因是今年市里下达的任务数较去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加之企业自主创新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优质项目源偏少,能够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不多。主要是培育和发展不够充分。三是招商引资成效还不明显。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以助转型、促发展为己任,努力推进全县科技创新,认真履行好科技部门的工作职责,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努力。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的工作中心,充分发挥科技部门在推动自主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职能作用,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具体目标:
到年底,县科技局必须要完成的主要目标是:全年全社会研发投入支出占GDP比重达2.2%,争取达到2.25%;百亿元GDP专利授权数达292件,力争329件,百亿元GDP发明专利申请数152件,争取达到158件;全县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115亿元,力争达到125亿元;新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8个,力争10个。
(三)拟实施的重点工作
1.力争获批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个;
2.开展苏科贷项目试点,完善县级科技计划体系,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3.开展创新型试点县建设工作;
4.申创省知识产权“正版正货”示范街区;
5.组织2次产学研对接活动
6.通过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金湖石油机械特色产业基地复核。
(四)主要措施:
一是继续组织项目申报,助推科技型企业创新。围绕我县支柱产业的做大做强、新兴产业的加快发展,继续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新申报国家火炬计划1-2项,市成果转化项目3项,市农业支撑项目4-6项、工业支撑4-6项,力争全年获批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30项,其中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项,争取项目资金1200万元以上。
作为推动技术创新工作的“重头戏”,2014年,成飞全面启动了技术成果创新创效的评价与激励工作。
据成飞“健全技术创新机制”深化改革专项工作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积极实践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创新动力和活力,成飞于去年出台了《技术创新成果创效评价与激励办法》。“对技术成果按照经济贡献进行评价与奖励是这一新《办法》的最大特色,”这位负责人表示:“我们所说的经济贡献不光包括技术创新成果带来的直接超额收益,也包括间接的、潜在的经济效益,以及为公司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在去年评选出的44项优秀项目中,17项成果按照其综合效益和技术价值被给予创新激励;另外27项成果则因其直接经济贡献被给予创效激励。
“这次能够获奖,一是因为我们项目成果的技术创新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二是我们的研究立足生产实际,成果的应用大幅降低了制造成本。”肖海介绍:“这一成果产生实际效益600多万元,经济效益十分显著。对我们团队来说,这次奖励是对我们过去工作的肯定,更提高了我们立足岗位推进技术创新的动力和信心。”
据了解,这一新的评价与激励机制为技术创新制定了更为合理的准入门槛,简化了申请程序和申请材料,量化了评价方法,使项目评价更加科学、高效,促进了科技人员申报成果的积极性。科技发展部门负责人告诉笔者,2015年是技术创新创效首次评奖,申报通知一经发出,短时间内收到了114项申报材料,其中绝大多数都与实际问题紧密挂钩。
在创新奖励方面,燕继明负责的 “数字化车间”研究项目在评选中获得了一等奖。他介绍道,这次能够获奖,“主要是因为该项目实现了数控加工生产过程的实时监测,对解决生产过程精确控制、设备利用率及加工工艺等方面出现的实际问题有极大的推动作用。”这一成果更扩大了成飞公司的国际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有效带动了航空制造业、国防军工制造业及相关装备制造业该类制造技术的发展。
据悉,这样的技术创新成果评价和激励表彰活动,今后成飞公司每年都将实施一次。从今年开始,管理创新成果也将纳入成飞的创新奖励范围。同时,成飞每年都将拿出数百万元奖金对创新创效项目成果进行奖励。
事实上,成飞早已开展技术创新多元激励,除了“技术创新创效奖励”外,成飞每年都以近500万元的力度对各类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小改小革等各类技术创新成果进行奖励。
“软硬件配套”:打造创新人才先锋队
创新一直是成飞转型升级的主动力。成飞公司十分注重技术创新发展战略的中长期规划,制定了6个主要技术领域、48个专业类别和200多个技术发展方向的重点计划。同时,通过打造完善的制度体系和创新平台,为创新工作提供“高性能”硬件保障。
科技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成飞出台了《技术创新推进工作管理制度》、《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和《科技成果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对全公司各领域的创新工作进行规范;另一方面,成飞持续保持较高的创新平台建设投入,打造了多个专业化中心:在基础科研领域构建了5个中心和6个实验室,在工艺研究中创立了工艺研究中心和5个工艺研究实验室,从各个方面为技术与工艺的前瞻性研究提供平台支持。
除了“硬件”保障,成飞十分重视员工的关键作用,全力打造创新人才队伍。2011年进入成飞的小王,在入职后不久就参加了所在单位某复合材料项目的研究工作。她说:“我感觉自己特别幸运。项目工作让我从‘书本理论’一下子走进了‘科研一线’,在对实际问题的研究中,我的创新思维和实际操作能力有了快速地提升。”而在这次的技术创新创效评选中,她所参与的项目同样也获得了奖励。
在员工创新能力培养方面,成飞了两个“三年计划”――“新员工三年培养计划”和“全员能力提升工程三年培训计划”,并划拨专项资金开展具有岗位特色的个性化培训。此外,对员工结合本专业和重点专业领域的自主学习进行补贴,鼓励员工终身学习,不断开拓视野。为打造高水准培训平台,成飞公司还于2015年成立了“中航工业成飞工程技术学院”,依托六大技术领域专业委员会,积极发挥学院和专业委员会在培训需求、课程开发、师资支持等方面的平台作用,针对技术和技能人员开展创新培训工作。此外,成飞公司建立院士创新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通过引入外部智力合作,来带队自身技术创新和技术队伍的成长;大力选派优秀技术人员留学深造、出国访问,拓宽创新视野、提高创新能力。
在创新激励方面,除了直接奖励,成飞公司通过实验室平台给项目、压担子等方式,吸引中青年科技骨干开展科技攻关,推动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和技术成果转化应用;通过动态调整“专业树”,合理设置技术领域、系统和专业,确保“专业树”与时俱进,发挥好技术的引领性、专业的适应性和项目研制的针对性;根据专业设置及时调整增加主任师级及以上专家岗位设置,选拔使用了一批在科研生产中锻炼成长的优秀人才,拓宽了专业技术人才成长渠道;还积极推动岗位公开竞聘、专项选拔等多渠道人才选拔与鼓励政策。另一方面,成飞公司构建了两级“大众创新”激励模式,发挥工团组织和基层单位的能动性,开展了“小改小革与合理化建议”,设立“青年创新工作”奖,举行讲座和交流会、各类技能比武等创新活动,多渠道激发员工创新热情,提升员工创新能力。
通过多样化培训和创新奖励机制的实施,成飞打造出一支强有力的人才队伍。目前,成飞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5人,国家和省级各类优秀人才近百人以及玉海龙、刘时勇等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创新技能人才,从而形成了结构合理、专业齐备的高素质、高层次人才队伍。
“耕耘结硕果”:创新发展只争朝夕
全方位保障与强力推进带来的是成飞在技术创新与改革上取得的一系列成绩。成飞的技术部门和生产一线涌现出一大批围绕科研生产开展的自研课题,课题数量从2012年的46项增长到了2015年的250多项,年均增长率达到了50%。同时,在“小改小革与合理化建议”活动中,员工针对生产实际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各类改进建议2230项,创造经济效益1900余万元。
“‘十二五’期间,成飞还与国内外多个高校、研究院和企业共同合作项目190项,承担上级机关主管的科研专项31项;制订集团标准111项、国家军用及行业标准32项;知识产权获权数量也超过了历史总和,获得了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类科技成果奖70多项。”成飞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在技术创新上,成飞的标准化、数字化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2015年5月,成飞已获得了国家发明专利、美国发明专利。被纳入国际标准附加测试件的成飞五轴联动数控机床S形试件,在第78次国际标准化会议上正式进入“委员会草案阶段”。自2000年开始,许多国内外机床企业,特别是以德国为代表的机床强国的众多名企,已实际上将S形试件作为标准进行推广应用。S形试件的国际标准化进程,标志着中国人掌控了五轴联动数控机床加工精度检测技术的世界发言权,打破了西方制造业强国在国际标准化制定上的垄断。
在工业4.0的挑战面前,成飞提出“数字成飞”理念,打造了多样化信息综合管理体系,全面开展数字化设计制造管理的一体化工作,完成了企业核心系统从单项应用到集成应用的跨越。通过构建基于三维综合化模型的设计制造体系,成飞公司数字化设计制造技术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一、创新工作机制,建设联动网氛围浓厚。
1、建立和健全的组织机构。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联动网建设工作,始终“牢记宗旨,服务三农”的指导思想,坚持把建立、健全机构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联动网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实。在联动网建设原有的基础上,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率先全区实行乡镇全员纳动网管理,有效推动了联动网建设。全镇设立后山、坪塔工作站,塔山、金蛇头工作站,贵岐、岐头工作站等七个联动工作站,实行站长负责制。同时,实行镇直部门挂村制度。各站设立创建指导员,负责指导各村(居)党建、经济、综治、精神文明等各项工作,并每月填写两篇所包村(居)下乡记录和信息采集卡上报联动中心。联动中心定期组织召开月例会一次,要求各工作站站长、创建指导员、部门负责人及科技特派员根据当月工作要点在会上进行汇报、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镇党委、政府要求各站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到镇联动中心存档备案。实行全员管理,使我镇形成领导率先、干部带头、人人参与联动网建设的氛围。
2、网络建设稳步推进。XX联动网建设,它的发展离不开党委、政府的领导和财政的扶持。到目前为止,XX镇先后投入10多万元,为镇联动中心购置了微机、打印机、扫描仪等硬件设备,古溪、福洋、金蛇头等村也购买了电脑,为信息的及时传送带来了便利,实现资源共享。
3、加强信息建设。丰富、时效、多样的信息是联动网工作的基础。在信息资源建设中,我们注意从农业、农村和农民对信息需求多样化的实际出发,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广泛搜集、整理、农业信息。在内部信息的汇集整合方面,制订信息采集制度,要求每个创建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每月采集2条信息,在每月联动中心例会上讨论并形成有价值的信息在“城南信息网”、“八闽农网”、农业部“一站通”、“闽东人才网”等网站上予以。“拿来主义”是我们扩大外部信息来源、丰富农业信息的好办法。我们对从互联网、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传媒中获得的国内国际信息、实时信息和预测信息和镇域农业生产实践相结合,广泛采用“摘编、采编、创编”的信息采集加工模式,去伪存真,确保农业信息的时效性、科学性和针对性,编辑联动网网刊《绿色莲峰》,及时分发到示范企业和农业生产大户手中。
4、加强队伍建设。在推进联动网建设过程中,我们始终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一方面,我们在专业村、龙头企业、种植基地设立兼职信息员。这些农业信息员大多来自基层,勤于实践,善于总结,能够及时准确地上报或下传各类信息,从而大大提高了信息服务的权威性和实用性。目前,全镇已有60名信息员,初步建成了覆盖镇、村、户的梯级农业信息员队伍。另一方面,鼓励在职的农技干部参加各类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农业服务的科技水平和服务能力。同时,采用集中办班、村科技夜校、现场指导等方式,对农村信息员进行培训,让他们在“干中学、学中干”,切实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三年来,在各村共举办各类培训班近100期,参训人员达3500多人(次),
二、创新工作模式,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1、把优势农产品做大,加快农业集约化,发挥土地最大效益。把优势农产品做大,是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突破口。我们结合镇情,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把农业产业调优、调强、调出特色、调出规模。针对莲峰三村的资源优势,2002年底建立了莲峰三村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目前,基地占地面积300多亩,种植有黄花梨、脐橙、萝卜、柚子、冬瓜、白菜等各种果蔬,发挥了示范作用,以示范带动调整,今年该基地还将进一步扩大种植规模。
2、把龙头企业做强,加快农村工业化,健全农业产业体系。落户城南的天保茶业有限公司公司和东富贸易有限公司是我镇的示范企业,发展态势良好,联动中心在积极为其提供各类信息服务的同时,鼓励和支持其申报蕉城区龙头企业,并多次与有关部门联系,为其提供申报材料,目前,这两家企业已顺利通过审核,成为我区的龙头企业。我们按照“建大龙头、带大基地、兴大产业、占大市场”的思路,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实现工商贸一体化。三年来,我们依托主导产业,培植了10多家茶叶、水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初步形成了以天保、东富两个公司为龙头的茶叶、黄瓜鱼加工产业链,并转移镇富余劳动力100多人。
3、把支农政策利用好,加大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主体是农民,只有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有效解决农民增收问题。农民是主体,并不意味着政府什么事情都可以撒手不管了。政府的作用是引导、服务和宏观调控,要克服“越位”和“缺位”现象,既不能越俎代庖,也不能放任自流,必须在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积极做好扶持、引导工作,把农民的微观活动引导到发展规划的框架之内,为农民提供市场和科技服务,指导农民种,引导农民调,帮助农民销,为农民提供信息、技术服务。三年来,我们大力实施了“山海并举、科技兴镇、科技强镇”的措施,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积极协调农贷资金,实施了“幸福”工程,有效的解决了农民发展生产缺资金的问题,先后发放小额农贷4040万元,受惠农户达2050户,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完善村账镇建,强化监督管理。村财管理曾一度成为影响我镇安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也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对此,镇党委、政府下决心实施“村账镇建”,规范村财管理,并将此项工作纳动网工作之中,采取定期集中建账,取消村组接待费,严格任期审计等多种措施,加大对村资金使用的监督,执行财务收支定期定时定点公布,实行重大村务集体决定制度,增大了村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同时,抓好村干和村财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使我镇村财管理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年多来,取消村组接待就节省开支近50万元,不仅赢得了广大农民的信任,杜绝了各种不合理的开支,消除了不稳定因素,实施村账镇建之后,已没有出现因村财问题而上访的事件,同时,也提高村干部热心集体,努力奉献的积极性,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三、创新工作渠道,积极开展网上营销。
XX镇联动中心充分认识到网上营销的重要性与可行性,充分发挥联动网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1、送出去,拓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2003年初,XX镇联动中心通过农业部审核,加入“农村供求信息全国联播系统”(简称“一站通”)信息服务站行列,通过这个网络平台,城南联动网把镇内各行政村的农副产品,多次在该系统信息,收到了许多有效信息,为镇域内的农产品进入市场架起了信息桥梁,为生产经营大户和企业拓宽市场销路。2004年7月份,XX镇叶厝村村民叶顺锦由于交通、通讯、信息不灵等多方原因,致使15吨萝卜滞销,镇联动中心在互联网上多次予以,经多方联系后,最终与安徽宿州张先生达成供销意向。2003年,蕉城区“三高”农业有限公司与泉州水果批发市场阿聪通过城南联动网的桥梁作用达成了合作意向,目前仍是合作伙伴。截止目前,通过“一站通”等网上营销,共实现网络交易10多笔。
2、引进来,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由于我镇土地有限,为了引导农民发展新优品种,提高土地产出率,增加单位面积土地上农产品的价格,XX镇联动中心加大农业信息引导的力度,以信息为纽带,积极为种植户出谋献策。2005年1月份,莲峰三村农业示范基地拟种植树莓,XX镇联动中心在网上多方搜集树莓的种植资料供基地参考,并及时在网上需求树莓的种苗信息,很快就有沈阳、北京的客户致电与其联系。2004年初通过这种方式为基地引进的优质柿子品种如今长势良好,联动网也由此深受种植户的信任。
四、创新工作方法,转移富余劳动力富有成效。
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劳动力转移工作,从转变观念入手,提出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作为我镇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并要求镇联动中心具体抓好该项工作。
[分类号]G251.6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科技创新投入的不断增加,科研立项、科技项目评估、验收、奖励等数量急剧上升。科技查新作为科技评估的重要信息资源保障也随之呈现飞速发展,而此时科技查新员(以下简称“查新员”)却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职业倦怠。深入分析查新员职业倦怠的成因,积极寻找有效的应对措施,才能保证科技查新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1、查新员职业倦怠表现
职业倦怠是20世纪70年代美国学者费登伯格提出的概念。所谓职业倦怠,通常是指失败、精疲力竭或因过度消耗精力而形成的高度精神疲劳和紧张状态。Christina Maslaeh等人认为职业倦怠包含三个核心成分:情感枯竭(emotional exhaustion)、去人性化(de-personalization)与自我成就感降低(reduced personal ac-complishment)。2008年,湘粤澳闽图书馆学(协)会学术研讨会探讨了高校图书馆查新员职业素养及职业倦怠问题。在科技查新培训、学习过程中,笔者对查新员的工作状态进行了非结构式访谈,访谈中了解到,繁重的科技查新业务,持续紧张的脑力劳动,加之管理、环境等因素,导致很大比例的查新员表现出明显的职业倦怠。在身体方面,出现偏头痛、头昏脑胀、注意力分散,受颈椎病、肩周炎等职业病困扰。在心里上,表现出抑郁、焦虑、过分追求完美,觉得前程黯淡、前途渺茫,认为工作毫无意义和价值,并产生心理冲突。在行动上,对查新工作表现畏惧或消极应付,工作差错率上升,责任心下降等。
2、查新员职业倦怠成因
2.1 工作量超负荷
随着“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和“科技兴国”战略的提出,我国科技投入逐年增加,国家级、省市级各类项目的立项、成果鉴定数量也大幅上升,作为科技评估必要资料或重要参考的科技查新数量也迅速增长。目前,查新员数量远远无法跟上查新数量上升的幅度,致使大量查新员超负荷工作。以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为例,2006年43所查新站共有专职查新员384名,年完成查新11088件,人均年查新量29件;2008年57所查新站共有专职查新员417名,年完成查新22 265件,人均年查新量53件(以专职查新员数量计算)。2008年人均查新量较2006年增加83%。其中,科技发达省市的高校查新站工作量超负荷更为严重,如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江苏大学、江南大学、重庆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等查新站,2008年人均年查新量均超过100件。这里还需指出,高校查新站不同于很多地区情报机构或科研院所的查新部门,高校查新站一般设立于图书馆参考咨询、信息部或者类似的咨询部门,查新员专职化程度很低,往往需身兼数职,在承担科技查新工作的同时,又要承担全校师生的信息检索课教学、查收查引等其他科技咨询,更有部分高校图书馆的查新员还要同时负责自建数字资源的建设、学科服务等项目。粗略估计,如果将其他业务工作折合为查新计算,专职查新员人均年查新量约为80400件,工作强度惊人。
另外,查新任务时间分布过度集中,也是查新员的压力源之一。一方面,因为科研课题立项、成果鉴定、报奖等项目归口单位为项目申报人员准备申报材料预留时间不合理;另一方面,有很多项目委托人不熟悉科研项目申报流程和有关规定,一些查新委托人备齐所有项目立项或鉴定的材料才发现需要查新报告,迫于规定的材料申报时间节点,只好请求查新员加急查新,甚至希望当天委托当天取查新报告。为了满足用户的需求,支持科研发展,很少有查新站拒绝查新委托。这时查新员只好利用晚上、周末和节假日加班,在短时间内突击完成课题查新。
2.2 信息超载
1970年,美国未来学家托夫勒提出“信息超载(in-formation overload)”以来,虽然Klapp、Haka、Nelson、Turdoff等学者都曾为信息超载定义,但至今尚无定论。然而,所有“信息超载”的定义中均包含信息接受者所要接收的信息超出了个人所能承受范围,以至于不能有效吸收和使用。
就查新而言,查新员必须理解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和查新点,检索、筛选、对比相关文献,反复进行信息的输入和输出。以每个查新员年完成查新项目80400件、全年200个工作日计算,平均每个查新员2-3个工作日完成一项查新。每项查新通常需要浏览文献题录、摘要信息数百条,精读课题立项申请或结题-科技报告、密切相关文献十几篇到数十篇,出具上万字的查新报告。另外,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学科交叉融合的迅速演变,查新员所受理的查新项目绝大多数并非原来专攻的学科方向,致使对所检索课题的科技文献信息难以理解。大量难以理解的信息必将出现所谓信息焦虑。沃尔曼提出“信息焦虑”,认为“当人们不理解信息时,感到被淹没在大量要理解的信息里时,不知道某种信息是否存在时,不知道到哪里查找信息时,或者知道到哪里查找信息却不能对其进行访问时,都会产生信息焦虑情绪”。信息焦虑是信息超载的一种结果和表现。信息超载的心理学定义揭示了信息超载的另一种表现。心理学将信息超载定义为这样一种状态,即当周遭环境中需要应对的刺激因素的数量和强度超过了个人所能承受的压力和能力时,个人将潜在地、下意识地忽视其中的一些重要信息。可见,信息超载的直接后果是人们对于信息的处理和分辨能力下降,对查新员来说,这将严重导致报告的科学性和可信度下降。同时,查新员对信息处理过程中自己的“下意识”行为具有自我认知和反省能力,从而极易产生自我怀疑和内心的冲突。
2.3 职业角色定位偏差
潜意识里每个人对自己的工作都有一种期待,希望把工作做到尽善尽美,并渴望得到他人认可,肯定自己的成绩。对于查新而言,“查全率”和“查准率”一直是衡量报告质量的黄金标准。事实表明,查全率与查准率之间是“互逆相关”的关系,即任何提高查全率的措施,都难免要降低查准率,反之亦然。在国内外的各种文献检索系统中,查全率一般为60%-70%,查准率为40%-50%。因此“查全率”和“查准率”也常常困扰着查新员。查新员面对具体课题时往往需要在查新与查准之间寻找恰当的平衡点,然而查新任务往往时间限制紧,在极短时间内很难寻找到理想的平衡点。因此在查新实践中,一旦审核员或客户指出个
别文献没有查全时,查新员就非常自责,甚至自我否定。另外,查新员在开展非本专业的查新时,常因专业知识缺乏,难以精确把握课题实质,不能准确获得有价值信息,更无法对检索到的信息进行深入分析,这时查新员常常担心报告结论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科技查新报告作为以书面形式撰写的客观性、公正性的技术文件,报告的文字、符号等各项内容著录格式均有相应规范,且查新报告需经审核员审查以及查新站和上级管理部门抽查。查新工作逻辑、细致的要求,常使得查新员在个性上表现为理智、严谨、保守、要求完美等特质,因而易于被工作中细小错误困扰。长期积累的挫败感,就会引发心理压力,从而对职业角色产生怀疑。
2.4 职业价值动摇与绩效焦虑
图书馆或情报机构是主要的信息基地,而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的普及,数字化资源的不断完善,人们的信息渠道更加丰富,信息素质不断提高,同时数据库检索界面的简明化和人性化,使得信息咨询人员的资源和检索技能优势逐渐被弱化,专业性受到威胁,由此逐渐产生一种被边缘化的焦虑与恐惧。
此外,查新工作面对的很多质疑也在考验查新员的职业价值立场。有些人认为,短时间内查新员根本无法准确把握课题,查准、查全相关文献,更不能得出客观的结论。有一些科研项目甚至在立项和结题后匆忙补做查新报告,将查新看作一种“形式”。为了了解科研人员以及科技评审专家对科技查新的态度,笔者设计了一份调研问卷,调研对象随机选取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浙江大学、清华大学4所高校的在职博士生导师,全部受访者有委托查新经历,并参加过各级各类立项、鉴定等的评审工作。调研共回收有效问卷105份。结果表明,65%受访者认为查新在科技项目立项、鉴定等的评审工作中有些参考价值,但对评审结果影响较小;24%受访者认为无关紧要,没有什么参考价值,不会对评审构成任何影响。在决定所负责的项目是否查新时,75%受访者依据是否是立项或鉴定强制性要求决定,仅有25%受访者为了获得更全面的相关文献而查新。调研结果一定程度上印证了查新员在查新过程中遇到的种种质疑和责难,查新员对于查新工作本身的价值评价受到客户和评审专家看法的影响而发生着微妙的变化。工作或事业的热爱都是建立在对其价值认可基础上的,失去这个基础,内心极易产生冲突、困惑,直至失去工作热情,自我效能感降低,从而对职业价值产生怀疑。
绩效焦虑与人们对失败的恐惧心理有关。当个体察觉到自己应对科技变化的能力减弱,便会对未来产生不确定感,这种恐惧心理不断加深,并认为势必造成绩效衰退。查新员绩效焦虑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科技变化速度之快使得查新员疲于追赶,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学习查新必须的各项技能,以面对用户日益广泛、高深而又难以预知的课题。其次,大量的科技引入使得查新员对信息源、检索系统、检索工具掌控能力的要求提高,在新软件引入、硬件升级、系统扩展的同时,却缺少足够有效的系统培训。
2.5 其他组织及社会因素
查新员面临个人发展困惑。首先,查新员面临职称评定时教学任务量、科研经费、(授权专利)等条件要求。虽然在查新过程中查新员获得了各个学科领域大量的前沿信息,但只能成为有着熟练文献检索技巧、专业知识广泛的“杂学家”。仅从这些角度出发,论文往往仅止步于一些检索技巧、查新业务心得体会等,难以撰写出高水平的研究论文。另外,查新员队伍逐渐向高学历发展,新进博士和硕士查新员面临选择“图书馆系列”、“教师系列”、“研究系列”职称的困惑。选择图书馆系列意味着完全放弃专业科学研究,而不选择图书馆系列则要面临高级职称评定时论文数量、教学时数、完成项目等诸多问题。
部分查新站查新员存在专业配置不合理、查新项目分配失衡,或一味追求查新数量和经济效益,承接超出文献资源覆盖学科的查新项目,或通过有关领导对查新员施加影响,以使查新结论有利于查新委托人等问题,都将额外增加查新员身心压力。
查新员经济地位偏低。与其他图书情报领域工作相似,科技查新其精神价值、社会意义、思维活动的表现形式均外化在服务实践中,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其通过挖掘信息以及参与科技决策,促进其他个体竞争力提升以及整体社会科技进步,创造的价值更多地转移给了查新委托人及其社会,而较少体现在查新员个体的收益中,其经济待遇水平与其劳动的性质和形式极不相称。另外,查新队伍高学历化致使不合理的“脑体倒挂”现象更加突出,引起更多查新员个体心理失衡。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曾明确指出,目前查新站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查新人员更换频繁,专职化程度不够,未建立查新人员相应的激励机制”。
3、查新员职业倦怠抑制对策
引起查新员职业压力与职业倦怠的各个方面并非孤立,其相互关联、相互渗透,有效管理查新员职业压力与职业倦怠需要查新员自身和查新管理机构的共同努力。
3.1 明确职业角色,坚定职业价值
查新员应该明确自己的职业角色,坚定职业价值,正确定位和认识所从事的科技查新工作,避免自我期望过高。明确查新工作的本质仍是信息咨询,查全和查准是相对的。虽然有关科技查新在国内科技评估中的作用争论不止,但是绝大多数专家认为查新在科技项目立项、鉴定等的评审工作中有参考价值,这足以说明了科技查新工作作为一种科技咨询形式存在的必要性和价值。而科技评估体制和制度存在的问题,需要在不断发展中逐渐得以解决。
3.2 更新知识结构,积极自我调适
今年1-10月,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596人,完成年任务的99%;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68人,完成年任务的83%;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44人,完成年任务的96%。再就业技能培训160人,完成年任务的57%;农民工培训750人,完成年任务的75%;创业培训120人,完成年任务的100%;转移农村劳动力12620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农户”实现动态为零。今年该县城镇新增就业岗位2537个;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123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238人;共组织再就业技能培训408人;创业培训三期90人;免费职业介绍315人,农民工培训2237人
(一)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2009年3月,经开发区管委会批准,老峰镇四个行政村划转为社居委,为加强新增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我们第一时间向市局请示,为新转社区配备劳动保障专管员。7月向社会了招聘信息,8月,经过笔试、面试、计算机操作考试等程序,4名社区劳动保障专管员已确定,现正在我局进行业务知识和操作实务的学习。目前,全区17个社居委和11个行政村全部成立了劳动保障工作站,统一了机构名称、规范了工作内容、建立了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建立健全了包括服务标准、服务项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统一配套的管理制度,上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所有劳动保障工作站,配备了电脑、电话、传真机、档案柜等办公设施,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制度、场所、工作六到位。建立覆盖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的城乡一体化信息网络体系,实现全区动保障信息网络“一点通”。
(二)积极制定就业的配套政策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引导
1、根据文件精神,该县先后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建设的通知》、《关于组织起来自主创业认定标准及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关于将纺织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作为第一批困难企业的报告》以及《关于按期建成县农民工创业园的承诺函》等配套政策和措施,正在组织认定,实施阶段。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情况,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我们大力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校企对接”、“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网络招聘”等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组织开展送政策、送信息、送培训、送项目进校园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就业服务。为帮助大学生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加快推进和谐创业,我们精心组织了大学生《创业你的企业》SYB培训班。为此我们聘请相关专家对创业阶段过程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包括单个指导、“会诊”指导、授课指导、“陪伴”指导。通过半个月的系统学习,培训班的30名学员圆满完成理论、案例分析、政策解析、创业实训等课程要求。对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援助。各社区工作站正在对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录入就业援助信息库,实行动态跟踪服务。优先推荐介绍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优先招募到公益性岗位就业,落实好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培训补贴、鉴定补贴等援助政策,免费提供就业援助。高校毕业生见习计划实施情况。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的要求,从今年起实施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通过就业见习,提升他们的操作技能和就业能力,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今年7月,我们积极与区内多家企事业单位联系,最终确定和兴化工、恒昌机械、同发设备、南方实业、合力叉车、教育中心和四院7家单位为开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计划今年安排5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
(三)全面落实“五缓四减三补贴”及五项补贴政策
截止8月底,县共落实“五缓四减三补贴”总计27万余元,涉及7家10户1028人(其中养老保险4家6.6万元,医疗保险1家0.22万元,工伤保险1户77人0.134万元,失业保险3户173人0.46万元)。同时为认定的15家困难企业进行特殊帮扶,给每个企业每个员工400元补助,用于培训及各项就业服务。首批特殊困难企业职工培训在该县园区企业互益公司、中天石化和森达公司进行,参训职工共计500人。今年安排社会保险补贴132万元,岗位补贴60万元,职业介绍补贴10万元,职业培训补贴30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30万元。2009年我们重点加强了人才市场和培训的工作力度,截止目前,人力资源市场已举办各类招聘会49场次,进场单位近560家,进场求职人员达到14505人。成功举办春夏两场季节性的大型招聘会。培训中心充分挖掘自身培训潜力,整合区内培训资源,在去年计算机、电动缝纫、酒店宾馆服务员等培训专业的基础上,今年新增加了汽车驾驶、电子装配、机械加工等培训工种,极大的调动了各类人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截止8月底,我局完成民生工程农民工培训750人,其中:电动缝纫工120人,宾馆餐饮服务130人,汽车驾驶员350人,计算机应用150人。完成农民工培训发证250人,其中:汽车驾驶150人,电动缝纫工50人,宾馆餐饮服务50人,还有电动缝纫工70人和宾馆餐饮服务80人正在办理中,已完成全年计划发证640人的62.5%。开办SYB创业培训四期120人,已全部回访一次,九名创业办学员成功开办9家小型企业。今年来,经市劳动局、财政局审核拨付职业介绍补贴5.03万元,职业培训补贴7.95万元。
(四)认真协调小额担保贷款及返乡农民工保障制度
由于财政、信贷银行等原因,县小额担保贷款事宜一直没得到落实,县就业局先后诚请财政、银行开了4次协调会,磋商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正式启动,启动贷款资金额200万元,个体工商户可贷款2万元,中小企业法人可贷款5万元,计划10月20日完成此项工作为切实做好受金融危机带来返乡农民工的就业工作,开发区大力实施“四个一”工程,解决返乡农民工就业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增长。
建立一套制度。建立返乡农民监测预警机制,在全区15个村和2个社区建立返乡农民监测点,掌握返乡农民工数量、年龄、性别、务工区域和行业详实登记,区就业服务机构坚持“日报表,周例会,月分析”的工作制度,加强返乡农民动态监控和统计分析。建立一套台帐。为切实做好返城农民工就业工作,我局重点加强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台账、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台账和返乡农民工就业台账的建设。对全区14512名富余劳动力和845名返乡农民工进行登记造册,做好返乡农民工培训、就业意愿等项目的统计、登记,为农民工就业提供第一手资料。开辟一条“绿色通道”。对返乡的农民工予以政策扶持,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免费职业介绍一条龙服务,120名参加电动缝纫培训的学员全部成功介绍到时装公司就业且月工资收入不低于1200元;130名参加酒店宾馆服务培训的学员全部输送到北京、上海等星级宾馆酒店和区内宾馆、餐饮业就业。
(五)切实解决农民工工作
该县共有各类劳动力47万人左右,农村劳动力约41万人,城镇劳动力6万人,其中城镇每年新增劳动力1.3万人,下岗失业人员1695人。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该县春节前共有15万人多农民工返乡,春节后外出14万人,留乡1.3万多人,县就业局通过现场招聘会、就业技能培训、与本地企业对接等方式,向他们提供就业岗位,积极帮助他们提高就业技能以及对自主创业的农民工的信贷支持和帮扶引导,至目前基本无农民工富余在家。为了进一步搞好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今年该县对原有农民工培训机构进行了重新考核认定,对不符合条件的2家培训机构坚决予以撤消,重新确定农民工培训机构有22家。并利用现有乡镇社区所(站)平台,突出重点,建立和扩大农民工培训基地,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供坚实平台。重点乡镇都建立了培训基地,包括已认定的22家培训机构,培训能力有5000多人。以乡镇所(站)培训基地为骨干,构建多种办学方式并存的多层次培训体系。首期为卫生系统村极卫生站卫生员进行计算机培训共计400名,目前培训工作在全县已全面展开,计划9、10、11三个月完成4900个农民工培训任务,为工业园区培训2000名合格员工五、农民工返城就业情况。
(六)帮扶困难人员就业情况
1、摸清两个底数,健全基础台账
一是摸清失业下岗人员、困难群体人员的底数。采取挨户按人进行登记、造册、制表的方式,上门进行入户调查,真正做到“六清”即:人员底数清、就业愿望清、择业意向清、技能状况清、家庭情况清、身体状况清。对困难的对象的家庭状况、人员构成、子女的状况做详细的记载和说明,以备确保为其推荐子女上岗与返乡农民工开展结对帮扶,提出“五个一”的要求,即要与帮扶对象打一个电话,上门走访一次,提供一条就业(创业)信息,介绍一个就业岗位(创业门路),解决一个具体困难。
在摸清底子基础上,要按照“层层分解、分类援助、整体推进、动态管理”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实施动态管理。
2、加强政策扶持,倾情援助就业
⑴立足本区,推荐岗位。对于就业困难人员各社区积极和区人力资源市场联系,了解市场的岗位需求,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的不同情况积极推荐就业岗位。特别是对阶段性“零就业家庭”中的成员进行培训、就业“一站式”服务。今年,对出现的3户阶段性“零就业家庭”成员子女进行了就业帮扶,3户子女分别到区内的大酒店和制衣厂就业。
⑵开发公益性岗位。对于年龄偏大,技能单一,文化较低的人员大力开发社区“三托”(托老、托幼、托病)、“三保”(保洁、保绿、保安)、“三项服务”(物业、车辆、公共)等岗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目前,已有李荣潜等12名“4050”人员走上社区公益性岗位。
⑶鼓励创业,以自主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利用自身条件和社会闲置资产、场地创办投资少、见效快、机制灵活和适应性强的社区家庭手工业,通过创业实现再就业。目前,县调查登记的“零就业家庭”共有12户,通过对他们实行跟踪服务,帮助他们开展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解决他们生活上、工作上遇到的难题,直至他们走上就业岗位,脱零脱困为止。今年上半年,12户“零就业家庭”已成功实现就业。
(七)基层平台建设
县22个乡镇平台达到了“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业务流程和服务流程内容上墙,基础纸制台帐、电子台帐建全,工作开展得比较扎实。今年,该县许岭社区又投入10万元资金建设,创业带动就业情况,我局主动做好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贴息工作,深入到困难企业宣传政府扶持政策,协助他们整理申报材料。到目前为止,已为和兴化工、新亚菱化工、恒瑞达汽车零部件、人民印刷厂、日月电缆五家企业申报贴息材料,贴息额度达1000万元左右,其中和兴化工和新亚菱化工贴息额度400万元已通过市局审核认定。全力做好扩大就业工作,用心扶持创业带头人带动就业,上半年已有两家非正规就业组织进驻再就业工业园,带动40多人就业,同时为等9名自谋职业者申报了担保贷款贴息手续,贴息额度40万元左右。此外,今年来,开发区已累计投入资金110多万元对创业园进行改扩建,现已完成对园内道路,水电管网的改造,农民工创业园场地平整已完工,正进入厂房建设施工阶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我们发现县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得较为扎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一些客观原因,该县的就业工作也确实存在着一些差强人意的地方。
一是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度缓慢。计划的200万元贷款资金目前仅完成10万元,县就业局虽与有关部门多方协调,解决了一些实质性的问题,但实际操作起来仍存在着扯皮、推诿现象。
二是农民工培训工作没有完成预期任务。截止到检查日,时间已过去了近3/4,但该县的农民工培训任务只完成不到一半。在对农民工培训机构的检查中,我们发现农民工的培训资料不齐全,另外培训项目的针对性不强,不能做到学以致用,因而导致一些农民工参培的欲望不强。
三是创业园的建设雷声大,雨点小。该县许岭镇工业园建设虽早已立项,有关方面也签定了承诺书,但园区建设都迟迟没有进展,目前,土建工程尚未完工,项目引进更是纸上谈兵。
四是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更新不及时。乡镇一级的劳动平台没有设专门人员,基本上都是兼职人员。
三、今后的工作意见
(一)要形成全民关注就业工作的氛围。就业再就业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政府各部门相互协调,督查中我们发现,虽然现在国家加大了对劳动就业再就业的投入,政策也很到位,但基层就业部门的工作起来仍感到举步维艰,究其原因一是由于全球性金融风暴的影响,地方财政难以大力扶持;二是大家普遍关注GDP的增长及城乡人民的实际收入,对劳动就业也是侧重指标的完成,而对一些弹性任务,诸如培训、创建等工作则缺乏热情,今后我们必须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增进沟通,形成上下同心、相互协调的工作格局和人人关注就业再就业的工作氛围。
路桥是台州市三大主城区之一,面积274平方公里,人口41.9万。在省委省政府的关怀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区委区政府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部署和决策,切实推进实施制造路桥、商贸路桥、都市路桥、开放路桥、人文路桥、一体化路桥“六个路桥”战略和“科教兴区”战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抢抓机遇,敢为人先,充分发挥机制灵活,民资丰厚、敢于创新的区域优势,积极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
2004年,全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55.1亿元,比上年增15.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62.84亿元,增18.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78亿元,增16.1%;财政总收入12.68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09亿元(按老口径统计分别为15.4亿元和7.77亿元,分别增19.1%、24.5%);外贸自营进出口总额6.24亿美元,其中自营出口3.8亿美元,分别增63%、47.6%;实际利用外资6288万美元,增60.4%;农民人均纯收入7516元,增13.2%;人口自然增长率6.8‰。近年来,全区国内生产总值以年均18.1%的速度增长,领先于全市全省平均水平。
致力于制造路桥建设,工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积极贯彻“工业立市”战略,2004年全区工业生产性投入46.1亿元,增40.1%,实现工业总产值423亿元,增14.15%。产业基地整合提升,十大特色产业基地作用进一步发挥。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加大了对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空调及制冷配件、塑模、机电及建材等支柱产业的扶持力度,编制完成了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全区生产汽车5600辆。全面实施“1212工程”,新增产值亿元以上企业12家,总数达41家。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产值160.37亿元,增36.9%。企业创新步伐加快。新增股份公司4家,金龙、三鸥两家公司进入上市辅导期。实施技改项目184项,区本级技改贴息达1310万元;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家,总量居全市首位;新列入国家级高新技术项目5项,新增省级技术研发中心3家。
致力于商贸路桥建设,服务业发展进一步加快。2004年全区实现市场成交额244.30亿元,增9.77%。市场建设继续推进。全区完成商贸设施投资2.47亿元,新增星级市场2家,总数达19家,首批14家重点市场财产保险工作顺利完成。新型业态快速发展。全区第一家百货商场顺利开业,沃尔玛超市引进工作已完成落户路桥协议的签署,新增连锁店15家、“两总一特”132家。成功举办了塑交会、日交会、国际汽车展和首届汽车工业博览会等17个大型展会,会展中心运转良好,会展业与制造业的关联度显著增强。成功组建全市首家农村合作银行,年末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204.33亿元,成为全市第二个存款余额超200亿元的县(市、区),存贷比达72.4%。
致力于都市路桥建设,城市品位进一步提升。规划编制取得重大进展。编制完成路桥分区规划、城乡一体化规划、远东商贸广场中心区城市设计、行政文化中心城市设计等重大规划,基本完成交通、绿化、给排水等专项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全年共完成基本建设投资38.1亿元,其中重点工程34.9亿元。敷设污水管网21.2公里,污水处理率达85%。新增绿地81万平方米。严格城市规划管理,拆除违章建筑8.4万平方米。积极实施“安捷工程”,城区交通状况得到改善。
致力于开放路桥建设,外向经济进一步壮大。招商引资再创佳绩。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积极组织各类引资活动,努力推动“零土地”招商,基本形成宽领域、多层次的引资格局,实际利用外资总量居全市第一。外贸出口发展迅速。出口国家和地区达144个。新增出口实绩企业34家,总数达132家。机电产品、节日灯、水暖器材、空调器成为主要出口商品。外经合作成效明显。积极支持企业走出去,新增境外贸易机构5家,总数达18家,带动外贸出口6225万美元,增40%。主动接轨长三角,在上海设立了外贸促销、招商和信息服务三大窗口。
致力于一体化路桥建设,城乡发展进一步融合。农村面貌不断改观,综合整治村庄48个,创建省级全面小康示范村3个、市级全面小康示范村4个。积极实施“乡村康庄工程”,在全省率先实现公路通村率和通村公路硬化率100%。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快。新增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全区共通过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3个、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10个、中国绿色食品认证7个。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农民素质不断提高。设立了区、镇两级培训基金1000万元,培训农民1.66万人,转移就业6438人。
致力于人文路桥建设,社会事业进一步繁荣。教育水平不断提升。全区初升高比例达93.3%,高考上线率达83.8%。积极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中小学生人均建筑面积达8.3平方米。深入实施名师名校长工程,教师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强化。文化交流日益广泛。台州市文体中心成功承办了7次国内外重大文体活动。卫生、计生、广电事业稳步发展。
致力于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努力增强自主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和部署,近几年以来,出台了优先发展科技的政策18个,区财政投入科技经费6839万元,2002年1021万元,2003年1480万元,2004年2132万元。技改投入约150余亿元,2004年约46亿元。科技创新体系、科技投融资体系、技术人才支撑体系的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02年被浙江省评为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优秀区;2004年被浙江省评为科技工作先进区。培育出了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组建和申报认定了一批技术研发机构,成功举办了全国性科技展览会6届,切实运作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积极搭建科技条件平台,开展广泛交流,引进一批大院大所,加强信息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推动了科技创新蓬勃发展,提升了企业品位和档次,推动了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促使技术与产品走出国门。目前,已有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5家,省级12家,市级17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8家,省级农业科技型企业2家。省级技术研发中心6家,市级18家。被列入实施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29个,其中国家火炬计划10个。开发专利技术1000余件,通过省级以上新产品鉴定500余只。认定区级信息化示范企业14家。人才资源总量超过2.9万人。
区委区政府将一如既往坚持“科教兴区、科技强区”战略,积极运用创建省级“科技强区”这个新载体,不断开展观念、思想、思路和工作方法的创新,全面提升科、教、文、体、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水平,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优先发展科技事业,不断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力度,加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技术等要素市场培育,争创“省级科技强区”。着力抓好人才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保障的政策环境,开通外来人才“绿色通道”,大力培养本地技术蓝领,努力为先进特色制造业基地建设提供人才保障,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
几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工作,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坚持全面实施“科教兴区”战略,把科技强区工作当作全区重要工作来抓。
1、健全组织机构。路桥已建成区、部门和镇(街道)三级科技工作机构,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区委区政府根据人动及时调整充实各级科技进步领导小组,各镇(街道)配有专(兼)职分管科技工作领导。为加强“科技强区” 创建工作,区专门成立了“创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长虞选凌担任组长,分管科技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级机关和镇街道的主要领导同志任成员。
2、加强政策引导。区委区政府把发展科技事业列入每年的党代会、人代会、政协大会的重要内容。每年召开全区科技工作会议,对全区科技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区长办公会议专门讨论和研究有关科技发展重大事项,如科技工作中领导干部配备、科技经费预算、科技政策的制定、技术人才的引进重大技术交流以及大院大所的引进等等。同时,经常召开科技工作座谈会、外籍人才座谈会,通报我区科技工作发展情况,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询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四套班子的主要领导亲自参加了“高新技术企业行”活动,实地了解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情况,现场办公解决企业在科技创新过程中的困难,极大地提高了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3、确保财力支撑。科技要发展,财力需保障。近几年来,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科技投入,每年的财政预算优先保证科技经费的安排。财政科技经费从2002年的1021万元到2003年的1480万元、2004年的2132万元,两年翻了一番,增幅惊人,其中三项经费均达50%以上。每年分别安排500万科技创新资金和500万技术人才基金,专门用于扶持、奖励民营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引进人才。虽然政府投入的财力有限,但仍然很好地发挥了“四两拔千斤”的作用,加快了区域科技创新的步伐。
4、坚持实施科技工作目标管理和目标考核制度。区委、区政府每年对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实行科技进步工作目标考核,并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考核总分。年初设定具体指标并明确考核分值。年中狠抓各项科技工作的落实,加强检查和督查,年底认真组织考核,排出名次公布与众。对科技进步工作考核先进单位,分别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几年来,我区的科技进步工作目标在各级的考核和综合评定中,均获得很好成绩。1998年和2001年先后被授予国家级和浙江省科技进步先进区称号,更为可喜的是2002年度被评为浙江省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2004年再创十年最佳的优绩。在全市社会经济考核中,我区科技工作是全市九个县(市、区)中唯一加满分的单位,被浙江省科技厅评为省科技工作先进单位,被省知识产权局评为省专利工作集体。
六、本地区科技工作特色和突出成效
区委区政府树立新观念,拓展新视野,积极探索科技发展的新途径,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具有很强的创新性和导向性,归纳起来共有方面:
一是重视政策引导。几年来共制定出台科技发展政策18个,其内容涉及科技宏观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培植、知识产权保护、创新资金扶持、创新体系建设、制造业信息化建设等方方面面。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力度也比较大。其中有些政策的制订和实施,目前其他县市区都还没有。例如,加强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建设,鼓励企业引进大院名校等政策,实施中已收到明显的成效。
二是狠抓科技基础工作建设。大力扶持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仅2004年就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3家,省级5家,市级8家;目前全区共有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5家,省级12家,市级17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省级6家,市级18家。已有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29个,其中国家火炬计划10项。
四是积极搭建科技条件平台,促进资源共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从1999年以来连续成功举办全国性科技展览会6届,每届都邀请全国各地高等院校专家教授200名,与企业开展广泛的洽谈,共签定技术合作合同1161个,技术成交额达8.26亿元。同时,我区还与北京石景山区科委、上海虹口区科技局、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建立了科技合作友好关系。
五是不断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为探索解决广大民营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薄弱的问题,我区采用“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方针,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引导本区企业在上海设立研发机构,并对其进行认证,目前我区已有10家企业在上海建立了研发中心。另外,已建有国家级成果转化中心1家,省级区域创新服务中心1家,市级2家。积极引进大院大所,已引进洛阳轴承研究所,中科院合肥智能研究所,在路桥共建科技创新载体。同时,大力引进上海交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在路桥建立科技创新工作站,现已开展工作。积极大胆地探索和培育新的运行机制与管理机制,实现良性循环式成长。运作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整合力量,实现资源共享,有效地服务于企业的科技创新工作。
六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为落实十六大提出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实现全社会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思路,以及打造“制造路桥”和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CAD、CIMS应用工作,推进我区制造业信息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路政办发[2003]87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步伐。目前全区近400家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应用信息化技术进行科技创新和生产经营管理,同时还建立了一批信息化市场和信息化社区,并通过了省级信息化试点示范区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