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专项整治方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3-02-27 1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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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专项整治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食品药品管理局《关于印发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新食药监电【】113号)文件精神中明确将鲜肉和肉制品纳入综合治理的重点品种、要求严禁宰售病死畜禽、打击加工、出售注水肉、未经检疫检验合格肉及其制品的行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以对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总体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扎实开展整顿工作、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二、工作目标

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行为,严防不合格鲜肉及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不断完善日常监管制度,推进长效体制建设,确保全县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食品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县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成立县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指导协调督导检查等。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卫生局局长)

成员:(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

(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

四、工作任务

餐饮监管部门要强化餐饮服务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采购、使用、加工鲜肉及肉制品行为,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严格执行鲜肉及肉制品采购登记、索证索票和入库查验制度,严防无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猪肉、来源不明及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严禁销售病死、死因不明及腐败变质的肉类制品,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在加工鲜肉及肉制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五、工作安排

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1月)

全县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职责分工,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工作。

(二)排查清理阶段(2月-8月)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要求和进度,集中对辖区内各类餐饮及集体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摸清实际情况,确保排查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查处到位。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针对排查清理阶段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确定整顿治理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时段,部门联合执法与日常检查相结合,严防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单位,积极探索建立鲜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月)

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专项整顿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采取自查和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抓好本县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防止出现盲点和反弹。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与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顿重点

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卫生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克卫监督发【】01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迅速开展整顿治理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制订实施方案,明确整顿目标、具体任务、工作要求,层层分解任务,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确保整顿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采购管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

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对鲜肉和肉制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明确专人负责鲜肉和肉制品采购和验收。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鲜肉及肉制品。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还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长期定点采购的,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严禁从私屠滥宰等非定点屠宰企业采购鲜肉,严防不合格鲜肉及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及肉制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惩违法行为

各餐饮服务食

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组织本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对使用鲜肉和肉制品数量较大的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重点单位,以及农村、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要按照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加大监督抽检工作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要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频次。对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监督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和使用违禁药物、非食用物质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开展鲜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规标准知识宣传,不断提高餐饮服务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的风险防范意识。要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及时核查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保护和奖励措施,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问题的积极性。

(五)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及时报送

篇(2)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要求,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管,督促企业切实强化劳动防护用品基础管理,有效防止和减少因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落实不到位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和职业病危害事故。

二、检查范围

全区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分类目录见附件1)的各类用人单位,突出检查采矿、陶瓷、化工、建筑施工、建材、机械、木材、石材加工等,重点检查辖区内粉尘和化学毒物危害严重的行业、企业;全区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三)用人单位作业现场劳动防护用品正确配备与使用情况;

(四)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的计提及列支情况;

(五)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有关知识的培训教育及记录情况;

(六)用人单位配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具备安全标志,采购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范标准(详见《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第十四条,呼吸护具和听力护具的选用标准见附件2);

四、检查方式

1.区安监、住建、质监、工商等部门抽调人员联合组成检查组,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抽查部分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

2.乡镇(街道)要成立检查领导小组,对辖区的企业(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主要采取部门联合检查和部分重点企业抽查相结合方式开展。

五、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5日前)

1.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中区开发区、水泉工业园区、各用人单位、各生产经营企业要采取有效方式,结合“安全生产月”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职业健康有关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强化从业者生产安全和职业健康意识,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了解、参与和重视程度。

2.制定方案。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中区开发区、水泉工业园区要制定本辖区本行业专项检查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靠实责任。于6月底前将方案报区安监局。

3.开展培训。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人员政策、法规、标准的培训教育,进一步明确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及标准和要求,确保采购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同时能按要求正确管理劳动防护用品。

(二)企业自查阶段(6月16日至6月25日)。各企业按照方案要求进行自查,6月25日前将《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自查情况表》(附件3)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情况表》(附件4)报所在乡镇(街道)安监站。同时,对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制度完善,采购验收遵规达标,现场配备从业人员佩戴使用正确。

(三)监管检查阶段(6月25日至9月20日)。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中区开发区、水泉工业园区按照方案的检查范围,对照《劳动防护用品执法检查表》(附件5)内容,进行专项检查。对现场查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下达整改指令书,明确整改时限,对整改不力的要与安监等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收到实效。

(四)整改督查阶段(9月21日至10月30日)。各单位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闭环复查验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问题,消除隐患。9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中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处理情况汇总表》(附件6)上报区安监局。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把整治作为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健康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完善制度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篇(3)

食品安全活动策划借鉴一

一、抓好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追究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不能放松的工作,镇村两级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切实为民办实事,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对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营造宣传氛围,扩大宣传覆盖

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的有效途径,利用村级网络力量和宣传园地,拓宽宣传阵地,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同时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教育,创新宣传形式,比如说开展知识竞赛活动,让更多的人来参与食品安全宣传。

三、加强检查次数,加强查处力度

认真组织好辖区内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对餐饮单位、校园食堂和卫生机构多监督多抽查,发现有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立即要求改正,同时对无证无照、安全条件差的餐饮业和小作坊,对客观原因造成的一般性质量问题,督促纠正,同时给予帮助和指导,对主观造成的问题,追究负责人,并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突出监管重点,确保市场监管到位

为确保全镇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放心,我们将重点进行农家家宴和建筑工地食堂卫生专项整治,开展保健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等多项整治活动,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查处违法食品、药品广告,没收销毁假劣食品。

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开展“元旦”、“春节”、“五一”、“十一”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消费安全,确保全镇20年无一例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六)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

镇食安办要联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结合打击重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和食品药品“四小”整治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要强化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要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获证产品和企业发证后的监管,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加大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相对集中区域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地下食品加工点以及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运输、保管、存储等条件的非法行为。

二是要加大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要重点做好商超、食品市场、校园及其周边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是要重点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要结合节日期间聚餐场次增多、餐饮消费量增大可能导致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几率增大的特点,加大对旅游人群聚集场所及周边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对集中承办团圆饭、“年夜饭”、群体性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含铝食品、熟食卤味、凉菜、海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过程和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地沟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节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四是要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的;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等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要加强节日期间体验式经营行为检查力度,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

(七)加强流动摊贩管理。

城管整治办要设立流动摊贩疏导点,统一管理标准,规范经营秩序,要结合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经营者进市场、超市等场所规范经营,逐步取缔疏导点。要采取积极措施推进露天烧烤、凉卤菜摊点的取缔工作进程,实行退路进店。

要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要求,取缔主次干道流动商贩,依法查处突出店外经营。

食品安全活动策划借鉴二

全省严厉打击“三无”食品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召开后,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安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农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全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迅速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餐饮环节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

在省市局工作会议后,我局迅速召开打击“三无”食品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了实施方案,并结合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把打击“三无”食品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部署和落实。突出强调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围绕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主动出击,行动迅速,真抓实干,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出台方案,明确责任

我局结合本县实际,印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将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和责任,进行详尽的安排和部署,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三、重点突出,全面检查

我局把整治的重点分为:一是开展打击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三无”食品及原料;杜绝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三无”、过期变质食品及原料,监督餐饮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好食品及原料进货关、加工关、销售关,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二是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强化学校食堂监管,着重解决区域性季节性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专项行动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餐饮安全示范街为重点区域,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大中型餐饮单位、承办集体性聚餐的餐饮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安全示店等为重点单位,以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调味品、食用油、季节性和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合法来源、过期食品及原料的行为。对辖区内学校各类食堂进行全面排查;

四、加强领导,明确整顿重点

我局充分认识开展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克服了人员少经费紧张等困难,,迅速开展整顿治理工作。我局结合本地实际,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在开展日常监管的同时,突出重点,明确整顿目标、具体任务、工作要求,落实责任,重点对餐饮单位肉和肉制品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整顿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强采购管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

在日常监管中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对肉和肉制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采购索证索票台账管理规定。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肉及肉制品,查验、索取并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肉及肉制品。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鲜肉及肉制品安全

我们要在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的同时,重点对使用肉和肉制品数量较大的学校食堂、小餐饮等重点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对不落实索证索票管理制度的餐饮服务单位,及时监督整改,共检查餐饮单位x户次,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出动车辆辆次,经过整治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基本能落实索证索票管理的有关规定,未发现使用含“瘦肉精”及私屠乱宰鲜肉及肉制品现象。

七、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开展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规标准知识宣传,不断提高餐饮服务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的风险防范意识。结合各类宣传活动,大力开展肉及肉制品安全常识宣传,确保餐饮服务环节肉和肉制品安全。

食品安全活动策划借鉴三

20年x月x日,下发《关于印发“市2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工作计划”的通知》,巫溪县分局认真学习通知内容,严格按通知要求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专题研究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分局收到市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工作计划”的通知》,先后召开了分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了我县2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工作,就我县2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二、成立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领导小组

分局局长和副局长分别为组长和副组长。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场监管人员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工作职责;明确了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工作情况的汇总和上报的经办人员。

三、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

其内容包括:明确抽样范围,确定抽样种类,把握抽样数量,强化抽样质量,落实抽样责任,严明抽样纪律。坚持依法、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四个结合,一是城镇区域与农村区域覆盖抽样相结合,二是大中型餐饮企业与小型便民饮食店抽样相结合,三是中餐餐饮服务消费与火锅餐饮服务消费抽样相结合,四是对外公众餐饮消费与对内学生职工食堂用餐抽样相结合。

四、提前完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x批次

从月日到月日,集中10天时间,先后深入6个片区,在全县具有代表性家餐饮单位抽取样品x批次,其中产品类x批次,包括凉卤菜批次、植物油批次、火锅底料批次,豆制批次,现场配制饮批次,腌腊制品批次,非产品类批次,包括消毒餐批次,餐饮工用具批次。全面完成了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下达的2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目标任务。

五、依法按程序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

在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向被抽检单位出示了执法证件,发出监督抽检通知书180份,向被抽样单位告知了监督抽检的性质和抽样内容。准确、客观、完整地填写了《产品样品采样记录》140份和《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40份。抽样人员还耐心细致地向被抽样单位作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解释,赢得了被抽样单位的理解和支持。

六、与检验机构签订技术鉴定委托书

按照就近检验的原则,确定了具有认证认可资质的巫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2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机构,并与其签订了技术鉴定委托书,使其成为较稳定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检验技术支撑渠道,为餐饮监管许可、日常监督、举报投诉处置、违法行为取证等工作中涉及的食品检验奠定了基础。根据巫溪实际,还邀请了委托鉴定机构巫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协助进行了抽样和样品预处理以及备检样品、复检样品的封样保存等工作。

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结果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检测结果报告单》x份,其中合格的x批次,其中产品类x批次,主要包括凉卤菜批次、植物油批次、火锅底批次,现场配制饮料x批次,腌腊制品批次,非产品类40批次,主要包括消毒餐具批次,餐饮工用具批次。产品样品不合格批次,主要包括直接入口非发酵豆制品批次,餐饮单位自制腌腊制品批次,不合格率2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书》份,同时还出具了不合格产品《卫生学评价书》份。

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结果不合格产品分析

直接入口非发酵豆制品不合格批次,判定标准GB2711-20,菌落总数单项检出值超限量值x的个品种,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计数检出值同时超限量值x和限量值MPN∕100g≤150的x个品种。餐饮单位自制腌腊制品不合格批次,判定标准GB2730-20,酸价检出值超限量MPN∕100g≤150的10品种。

九、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的处理

在本次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共批次,其中直接入口非发酵豆制品不合格批次,餐饮单位自制腌腊制品不合格批次,在履行告知、确认、复检程序后,将依法处理。

篇(4)

近年来,我县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整体大局稳定,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良好,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省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创建顺利通过验收,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全县人民提供了一个良好、和谐的饮食用药环境。但是,食品药品安全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就我县来看目前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主要表现为:多数食品加工企业小而散,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还不够强,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卫生环境不达标;个别乡(镇)还存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硫磺熏制辣椒的现象;食品经营和餐饮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还相对薄弱;少数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销售、使用假劣药品的行为时有发生;问题药品和假劣药品查控的任务依然繁重。因此,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看到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安全隐患,要从“维护县稳定,建设和谐县”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从思想上真正重视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对整个食品药品行业实施最严格监管。

二、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全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一是要强化药品采购监管。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县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品的采购管理,建立健全和规范我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供货渠道。为确保药品质量,防止药品税收外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审计局要定期不定期组成专项检查组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在同样品种、同样厂家、同样价格的情况下,县内各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药品主渠道来源于县医药公司。要坚持“基本药物实行备案采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在全县逐步推行药品和一次性耗材备案采购制度,保证药品质量,杜绝假劣药品,节约采购成本、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不合理的医药费负担,最大限度让利于患者。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县医药有限公司等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帮助督促其自觉做到诚实守信、保证质量、价格合理,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二是要强化药械安全监管。要坚持不懈地抓好药械安全监管工作,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和非法生产、经营、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作为稽查工作的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在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监管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医疗机构、城镇个体诊所和村级诊所的监管,加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力度,确保百姓用药安全有效。

篇(5)

以党和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总体要求为指针,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宗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酒类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市酒类产品的质量安全,促进酒类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酒类质量安全专项监管工作,全面规范全市酒类生产秩序,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非法勾兑和生产假冒他人厂名厂址、产地等违法行为,全面清理不符合经营资质的酒类销售单位。严格落实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质量安全溯源制度、进货查验制度和记录制度,提高全市酒类产品质量,深入推进酒类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保障全市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落实责任,严格酒类各环节监管。

1.严格酒类生产环节监管。质监部门要严把酒类生产许可关,从严审核新建、期满换证、变更等酒类生产企业,严禁酒类非法分装,对使用外购原酒加工灌装的企业进一步严格许可条件,并将其列为生产许可单独审核项目。加强日常监管,对不能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要依法处理,限期整改;对不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要依法注销酒类产品生产许可证。

2.严格流通环节监管。工商部门要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严格审验酒类市场经营者主体资格,坚持先照后证,依法登记注册,坚决取缔无照经营。督促酒类经营者认真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和进销货台账记录制度。加大对流通环节酒类产品质量安全抽检范围和频次,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及甲醇、游离二氧化硫、糖精钠、甜蜜素、苯甲酸、色素等重点指标的监督抽检,严格落实随进抽检制度,逐步推行异地检验,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出厂检验制度。?

3.严格餐饮服务环节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酒类产品专项整治,要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酒吧、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单位,加大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自酿和调配、销售酒类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酒类产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记录制度,依法严惩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销售和使用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以及假冒伪劣的酒类产品。对餐饮服务单位销售废旧酒瓶、瓶盖、外包装等给不具备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单位和个人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严厉打击其违法行为。?

(二)加强监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酒类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酒类产品质量安全制抽检、监测范围和频次,特别要强化对甲醇、游离二氧化硫、糖精钠、甜蜜素、苯甲酸、色素等重点指标以及酒类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氨基甲酸乙酯、生物胺等物质的监督抽检和监测,严格落实随机抽检制度,加强快速移动检测车进厂到户现场检测的频率,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出厂检验制度。要以白酒和葡萄酒为重点,扶持企业开展酒类电子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逐步实现从原料采购、生产、仓储到销售终端的全程有效监管,实现酒类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

(三)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1.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和“黑窝点”。各地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统筹协调公安、商务、卫生、工商、药监等部门,对无证生产酒类产品和非法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黑窝点”依法进行全面彻底清缴。加大对酒类专营店、批发市场和农村、城乡结合部的酒类经营业户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制假售假伪劣酒类产品的行为;严厉查处假冒注册商标、企业名称、认证标识、产地、年份,以及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或与其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在酒类经营中以“国家机关特供”、“军队特供”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2.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和原酒加工灌装监管。对使用工业酒精等非食用物质以及滥用甜味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打击;对使用外购原酒加工灌装企业要开展专项检查,严禁向不具备酒类生产资质的单位销售原酒。?

3.堵塞制假原料来源。对主要原料无进货记录或原料数量与根据产品数量测算所需原料数量明显不符的酒类生产企业,一律严肃追查;对进口原料要核查进口单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卫生证书等有关文件,并重点核查出厂销售数量与进口原酒数量是否相符、出厂产品标签与进口原酒信息是否一致,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加强对酒类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取缔不具备相关资质的酒类包装材料生产单位,严厉打击生产假冒酒类产品包装、标签等违法行为。?

4.加大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对酒类生产企业有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的,在严厉查处问题品牌产品的同时,还要依法暂停该企业所有品牌产品销售并向社会公告,经查明情况并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销售;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要按照法定幅度的上限实施处罚,并向社会公布违法单位和个人信息及处罚结果,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对监管不力、辖区内长期存在非法制售窝点未及时查处以及失职渎职等行为,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责任。?

四、工作时间和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年9月7日-9月17日)。?

各地酒类管理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的酒类质量安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好安全整治工作,组织人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本地情况,并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为进入全面检查阶段打下坚实的工作基础。?

(二)全面检查阶段(年9月18日-年2月29日)。?

要以检查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证)、酒类流通随附单等为切入点,规范酒类流通秩序。重点加大对农村和乡镇各类食杂店、仓买和小餐馆的监管和整治力度,加强对散白酒和果酒的检查,切实保障农村酒类市场消费安全。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及销售来源不清、渠道不明的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p#分页标题#e#

1.彻底清查酒类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各地要对辖区酒类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彻底清查,凡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执行备案登记制度。检查酒类经营者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证),对未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证)的酒类经营者进行依法查处。通过此次安全整治,各地要全面掌握酒类流通企业从业人员、经营类型等基本情况。?

2.严格规范酒类流通随附单的使用。各地要全面推进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对不使用随附单或随附单使用不规范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记录在案,逾期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各地要积极推进酒类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工作,认真记录辖区酒类经营者领取随附单情况。?

3.全面检查台账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各地要认真检查酒类经营者3年内的酒类购销台账以及明示“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情况,凡是未按要求建立台账、台账保存不当或未明示“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酒类经营者,均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罚。?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3月)。?

各地于年3月1日前将本地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总结报市商务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酒类监管列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确保监管工作有效开展。组织质监、卫生、工商、公安、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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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R9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742(2014)01(a)-0127-02

医院药剂科工作现已处在一个转型期,从以保证药品供应为中心,向以病人为中心的转变;以药剂为主体向以临床药学为主体的转变;临床药学工作从以实验研究为主向以参与临床用药实践,促进合理用药为主的转变[1]。医院临床药事质量管理如何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变化,将医院药学工作由传统的供应服务模式向技术服务模式转变,对此,我们要有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才能求得新的发展。

1 认真学习领会卫生法律法规和医院评审标准依法制定适合于医院药剂科的药事管理制度,规范药品采购行为

1.1 会药事法律法规,依法制定医院药事管理制度

组织药剂人员认真学习领会《药品管理法》[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3]、《四川省精神病专科医院评审标准(2011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评审标准,是开展好药事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依法制定适合于医院药剂科的药事管理制度,才能理清和明晰管理的思路。

1.2 贯彻落实医院药事制度

组织不同岗位的药剂人员有针对性地认真学习领会医院药事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以推进药事质量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进程,强化药学人员“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面提升医院临床药事管理水平,使医院始终坚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

1.3 规范药品采购行为

严格贯彻执行四川省卫生厅《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医院制定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促进合理使用集中招标挂网药品措施》《医务人员招标挂网药品使用指南》等制度。药品网上阳光采购,规范药品采购行为推进临床合理用药。采购挂网药品时,在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上按规定进行,药品的购进,坚持“集体决策”,常用药品购进均需填写《药品购入计划申请表》,计划、审核、批准、执行“四权分离”, 并通过网上阳光评分系统,接受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阳光评分平均为102分,挂网药品采购比例平均为99.6%。

2 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专项整治,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2.1 处方点评工作

按照《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4],每个月药剂科负责组织对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所开具的处方进行点评、医务科负责组织对医嘱进行点评,根据医院精神专科的特点,重点抽查了综合科和门诊处方,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会同科主任一起,进行个别谈话警告,《抗菌药物使用处方点评》结果,通过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对使用量、使用金额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在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上进行公示。

2.2 抗菌药物分级目录的修订

持续完善修订院院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因病情患者需应用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时,应经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主管医师同意,并签名;对应用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时,应当具有严格的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认定的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采用了卫生部作为亮点推荐的抗菌药物信息化管控方案,在该院新的医星医院管理系统上,执行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设定工作。

3 加强处方质量管理,定期对医院《处方集》进行梳理

3.1 制订该院处方管理制度

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制定和修订了该院《处方管理细则》、《处方、审方质量控制表》、《处方奖惩制度》,重新修订制作了医院《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目录上作了药品通用名括号曾用名对照,让临床医生和药剂人员顺利正确地过度到通用名的使用上来。加强了处方的管理,定期检查和质量监督;通过继续教育和“三基三严”的学习,提高医、药、护人员的业务素质,强化医生处方书写质量意识和药学人员对处方的审方作用;不断分析、纠正处方中出现的不足与错误,极大地提高了医院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3.2 定期对处方集进行梳理修订

《处方集》是医院用于治疗目的的药品汇编,是医院评审的重要的资料。既是合理用药指导性文件,也是建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技术指南,能够帮助基层医务人员了解和形成科学规范的用药观念,有效服务患者,同时引导广大患者建立良好的用药习惯[5]。提供医务人员迅速获得有关该院常备用药品项、用药规定,以利患者获得适当用药,接受安全有效的治疗。为医生选用药品、药师调配药品的一种规范的管理方法。随着医院业务的快速发展,近两年新增药品品种较多,根据对目前药品认真仔细的梳理结果,预计新版《处方集》较2010年版预计将新增抗菌药物9个;精神神经类药物11个;循环系统药物3个;中成药9个;其它5个,共计新增37个药品品种。淘汰19个药品品种。并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遴选讨论通过。

4 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药物咨询与指导

4.1 制订医院药品不良反应工作制度

为加强该院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的管理,提高对药品的监测、评价和安全预警能力,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推动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6]的规定,制定该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制度》、《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察与再评价制度》、工作方案和人员名单。

4.2 分析评估用药风险

根据监测发现,目前由于中药注射液不良反应报告较多、较重,且没有专一的解救药物,经评估用药风险较高,因此,将原来使用的10种中药注射液减少到现在的5种,最大限度地避免用药风险的发生。为有效防止中药注射液过敏反应,使用前应充分询问病人过敏史和家族史,凡高敏病人,如曾经有药物、食物过敏史的病人,应禁用或谨慎使用。

通过对药物氨甲环酸注射液的不良反应监测分析,发现该药物的呕吐及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与注射速度有关,减慢滴速,药物不良反应明显减少,保证了临床用药安全。

5 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个人及药剂科业务水平、技能水平和素质水平

5.1 新时期对药学人员的要求

新时期药学部门要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组织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7]。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药剂科的工作由简单到复杂,抗菌药物使用与管理,药品不良反应、处方点评,药物咨询,合理用药分析,甚至包括财务统计知识等,特别现代药事工作需要药学与临床知识的有机结合,传统的药学教育,是以药物制剂化学知识为主。现代医院药学,要求的是药学与临床知识的复合型人才,面临的学科不断扩大,要很好的胜任这些工作,这就要求我们药剂人员不断补充学习临床方面的知识。

5.2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

医院内部的学习,通过建立三级学习体系,即科室“三基、三严”的学习制度和培训计划,部门统一业务学习,医院组织的院内学术交流学习。医院外部的学习,通过积极参与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开展华医网继续教育,成都市卫生局医学继续教育、成都市医学会刊授医学继续教育学习。

个人参与的学历教育,药剂人员中分别有参加有中国医科大学、华西医科大学的在职本科临床药学学历教育。形成一个学习型的团队,积极向上的团队,才是药剂科人员为病人服务,为医院做贡献,最终提升自身价值,达到自我实现的目的。

6 结论

无论是医院复查还是卫生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质量管理都是临床药事管理的核心和永恒主题,药剂科工作的不确定性、高风险性和新时期药剂科工作转型等,决定了临床药事质量管理的复杂性、不易落实性和困难性。

综上所述,以药事法规和医院评审标准为准绳的临床药事质量管理工作,是提高药事服务质量,维护群众利益,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1] 吴永佩,冯克玉.临床药师工作指南[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0:1.

[2] 药品管理法[S].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2001.

[3] 处方管理办法[S].卫生部令第53号,2007.

[4]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S].卫医管发〔2010〕28号.

[5] 高博,郭向晖.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M]. 北京:人民和卫生出版社,2010:3.

篇(7)

1、完善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监管网络建设,实行分区分片监管,将专项检查、诚信考核、食品安全工作等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加强对涉药械单位的监督检查,制定出科学严密的工作计划,确定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确保市场检查的覆盖面、频率和效果。加强与乡镇政府的联系,指导协管员、信息员开展工作,做到“有人联系、有人指导、有人检查”。同时,完善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调整和充实考核标准,实现责任到区、责任到人,实施综合、动态、全方位的监管,提升监管效能,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2、进一步探索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路子。为了探索新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在去年开展的建设新农村食品药品安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扩大试点村的范围,实行责任区干部联系试点村制度。创新载体,充分发挥村级食品药品信息员的作用,开展以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为主题的多形式宣传活动。

3、探索执法联动机制,实现全程监管。尽快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对那些问题频发环节、高风险食品和跨领域违法等问题,组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组,由市食品安委办牵头随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深入实施《*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深化食品监管机制,强化联动执法,规范执法程序,落实安全责任,提高综合监管效能,确保公众饮食安全。进一步加强部门的协调合作,针

二、以创建全国农村药品“两网”示范市为契机,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4、健全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对全市食品、药品信息员、协管员进行调整,合并食品药品监管网,实行“两网合一、一员多用”。建立医药单位安全信息员制度,组织平汪汪益信息员、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食品药品的平汪汪益专业水平和法制意识。实行分片管理指导,实施定期报告和责任考核等制度,使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能正常有序地开展工作。

5、建立健全农村药品供应网络。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采购单位要与供药单位签订供货意向书和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供副本备案。建立健全保证药品质量的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批发、生产企业药品购销人员的管理,建立实名登记备案制度。形成“合法的、清晰的、稳定的”覆盖全市的药品供应网络。

6、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与市卫生局联合出台的《关于深化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已达标的医疗机构有计划的进行综合监督检查,通过不断指导、帮扶与监督和验收评定,使基层医疗机构逐步实现从不合格药房到合格药房、合格药房到标准药房、标准药房到示范药房转变过程。对达不到示范作用的予以摘牌降级,完善评比机制,实行动态的管理机制。

7、深化“放心药店”创建工作。深化药品零售企业“放心药店”创建活动,对已达标的药品零售企业有计划的进行综合监督检查,通过不断指导、帮扶与监督和验收评定,使药品零售企业逐步实现从合格放心药房向标准放心药店和示范放心药店转变,对达不到示范作用的予以摘牌降级,完善评比机制,实行动态的管理机制。深化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跟踪检查,规范日常监管行为。

8、进一步完善诚信体系的建设。一是健全药品零售企业,基层医疗机构,医药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诚信经营,培育诚信药品市场。实行诚信信息定期披露和民众评议制度。发挥药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行业组织建设,促进行业自律,纯洁经营行为,全力打造*“诚信药业”。二是开展对食品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结合我市食品市场形势,制定并实施适合我市实际的《*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方案》,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积极探索设立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和评价披露体系,组织开展信用评价,提高食品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质量诚信意识。

三、突出打假治劣,进一步净化食品药械市场

9.落实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推进全市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整顿。深入实施*市府办转发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推进药品市场秩序的整顿工作。把市场整顿工作和提升规范化药房建设、深化放心药店创建、健全诚信体系等工作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开展“打假在农村”、药品虚假广告整治及节假日期间检查等专项活动,实现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有机结合,对重点对象、重点地域、重点品种实施监控,查处一批重大违法案件,有力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无证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明显增强群众对药品消费的安全感。

10.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开展食品联合执法的专项检查。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织协调职能,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加大对食品安全的联合执法力度。以“食品安全进万家”工程为主线,加大对农产品源头的治理力度,加强对学校食堂等专项整治工作,突出对水产品、奶制品、蛋类、肉类等食品的专项检查,抓好重大节假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切实维护好食品市场秩序。健全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标准,完善考核体系,确保食品安全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全市食品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11、加大药品抽验工作力度。药品日常监督抽验是基层监管部门的一个重要打假治劣的手段。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抽验相结合,增加抽验的批次和品种,完善多种手段,完善监督检查内容,加强抽样针对性。开展药品快速检验工作,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药品快速检测。重视收集建立假劣药品数据库和实物库,建立抽验结果信息共享平台,避免假药转移销售隐患,增强打击效果,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12、开展医疗机构的药械使用普查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工作,对市级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使用的药械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普查。通过普查,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管理使用制度,建立高危医疗器械使用档案,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制度,实行分类指导,科学监管。

四、营造机关文化,深化文明单位创建,为食品药品监管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篇(8)

中图分类号:U6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17)06-0017-02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决胜阶段,也是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期,更是加快桂林海事局科学发展的重要时期。今年是桂林海事实现争先进位、推动科学发展实现新跨越的关键期、是全面推进海事“三化”实现预期目标的攻坚期。全面推进“11126”工作思路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有效履职、保障安全,严格管理、规范运行,夯实基础、改革创新,着力提升治理能力,全面实现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和干部职工队伍双稳定,为助推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作出新贡献。

1 着力增强三化建设实效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加强“三化”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牵头部门和责任到人,狠抓工作落实,强化执行督查,稳步实现目标任务。二是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着力抓好思想教育、舆论引导、文化熏陶、典型示范、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三是抓好示范引领。深化阳朔海事处旅游船舶安全监管、“三基三化”示范点建设,总结提炼典型示范经验,完善工作标准体系,积极转化运用示范结果。四是落实“四统一”工作。按照广西局“统一视觉形象、统一执法流程、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行为规范”的要求,抓好统一规范标准的落地执行。五是加强机构运行管理。全面执行《直属海事系统内务管理规范》;按照广西局的布署,开展优化海事处内设机构设置和运行管理试点。

2 着力提高科学监管能力

一是抓好重点船舶监管。巩固漓江旅游客船升级改造成果,做好改造后退役旅游船舶的监管;推动排筏检验和登记,督促排筏公司主体责任落实;常态运行渡运安全监管“1125”体系,促使县区政府合理调整渡口设置,完成无证渡船的检验发证,在有条件的辖区推动地方政府为渡工及过渡乘客购买意外伤害险,将渡口安全管理员补贴纳入地方财政并进行绩效考核;持续开展砂石船整治,开辟砂石船规范管理新局面。

二是抓好隐患风险防控。推动漓江航行规则贯彻实施;研究航运公司监管新模式,试行航运公司信誉等级化管理,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探索建立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动执法机制;加强《广西内河小型船舶船员考试发证管理细则》宣贯,做好船员培训监督和考试评估,推动漓江排筏操作员到正规船员培训机构开展补差培训;继续开展船舶配员专项检查活动,巩固活动成果;开展漓江旅游客船船舶交通流量课题研究,通过交通流量分析优化海事执法工作;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进课堂、进航运企业活动,深化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并拓展至高等院校。

三是抓好现场监督检查。以“平安船舶”创建为抓手,继续联合漓管委、公安、县区政府开展“四乱一脏”、无证船非法载客等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漓江通航环境;做好春节、五一、暑假、十一等重点时段及草坪、杨堤、兴坪、福利等重点航段的安全监管。以强化船员履职检查和违法记分为抓手,加强船员现场监管。

四是抓好应急能力建设。加强搜救中心成员单位间沟通,落实搜救工作预案,推动搜救中心成员单位职责履行,保证辖区县级水上搜救中心有效运行,落实自治区海(水)上搜救奖励补偿管理办法;强化领导О嗪陀急值班,及时有效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组织开展船舶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旅游客船无剧本演习,加大排筏应急演习频率;加强搜救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防污染监管应急体系,加强船舶防污染、船舶污染物排放接收监管。

3 着力增强服务保障实力

一是主动对接市政府部署的漓江城市段游船提升改造、漓江分段游、分时游、分区域游等工作;服务保障漓江大桥扩建、龙门大桥、漓江旅游专用码头、竹江码头改扩建等重点涉水项目建设;重点抓好春晚桂林分会场现场维护;积极推动漓江旅游客船实行儿童乘客一人一票制;巩固漓江旅游客船“零排放”品牌成果,加大漓江船舶违规排污打击力度,支持漓江游船开展清洁能源改造。

二是积极推广电子签证,为实施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奠定基础;结合《广西内河小型船舶船员考试发证管理细则》的实施,支持辖区建设符合资质的培训机构;协调外地培训机构来桂林开展船员培训,降低船员培训成本;开展涉水旅游景区安全生产摸底调研,细化涉水旅游景区安全监管指导意见。

三是逐步理顺行政审批“一站式”工作,优化人员配置和业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深化“五心四美”服务品牌建设,丰富创建内容和载体,提升政务服务形象;发挥QQ、微信公众号作用,提高远程服务手段的覆盖面和使用率;有序推进船员信息采集,确保采集任务按期完成;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扶贫工作的要求,支持精准扶贫和“美丽广西”建设。

4 着力规范海事执法行为

一是构建法治环境。科学谋划桂林海事法治建设,加强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开展《宪法》、《安全生产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培树法治思维;注重以法治解决监管难题,推动市人大将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有效措施纳入市立法内容。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船舶签证取消、执法事权层级调整,公布桂林海事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修订《政务公开指南》和《执法业务流程》,继续完善查处分离制度;在阳朔、漓江海事处试点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落实海事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建立综合督察机制,增强监督管理的统筹和实效。开展交叉执法检查,建立海事行政复议及应诉制度,探索建立海事执法业务网上监督制度;深化完善政务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规范海事行政执法基础工作;加大执法督察以及专项行动督查和暗访力度,强化执法责任追究,推进执法监督常态化。

5 着力加快智慧海事建设

一是积极推广海事协调管理平台和综合服务平台及集成的各应用系统推广应用,配合做好海事共享数据库建设。

二是发挥已建成的漓江船舶综合监管系统、内河渡口监管系统作用,实施指挥中心、分中心的专人专台动态监控,完善电子巡航相关流程制度、推行无人机巡航、电子巡航与现场巡航有机结合;三是研究漓江旅游船舶和排筏的监管和航行秩序保障难题智能化解决方案,充分发挥CCTV、GPS和VHF综合监管系统作用,推动漓江水上安全监管信息化,实现漓江旅游船舶登记证书和船员证书现场检查无纸化。

6 着力提升内生发展动力

一是深化“补短板、强优势”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问责导向,着力补齐短板、强化优势,加强桂林海事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健全科学规范、运转协调、工作高效的工作机制。二是稳妥扎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务用车改革、公务员分类改革等其他改革政策落地见效。三是继续开展规章制度“立改废”,强化财经管理,从紧从严编制预算,推行预算执行管理责任制,加强资产及固定资产采购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多方筹措资金,确保干部职工正常福利待遇。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职工思想动态调研,完成干部交流轮岗,加强中层干部队伍梯队建设,继续执行机关干部密切联系基层蹲点;鼓励和保护干部职工创新,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建成基于知识管理的内部教育培训平台;及时掌握并积极解决回应干部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工作纪律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激发队伍活力。五是升级海事管理体系,分析和优化工作流程,加强体系运行情况监控,建成海事管理体系运行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动体系有效运行。六是全力推进漓江监管救助基地、漓江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竣工验收;建好杨堤海事O管浮码头,做好兴坪海事监管浮码头、漓江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前期工作,抓好执法车船管用养修,理顺后勤管理中心工作。抓好阳朔处趸船改造工程,配合广西海事局做好内河20米级巡逻船设计方案工作。

7 着力深化思想宣传引领

凝聚职工思想。升华“领秀”文化品牌,深入挖掘桂林海事文化积淀,拓展海事文化内涵,培育具有桂林特色的海事文化理念和行为体系。让职工在潜移默化中将海事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职工归属感与凝聚力。不断提升文明创建水平,通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提升行业形象。讲好海事故事,紧贴海事“三化”建设、水上交通安全保障等深度策划、宣传和展示桂林海事精神面貌,为海事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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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政府采购工作总结例文参考1

今年来,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紧紧围绕“扩大规模、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稳步推进”的工作方针,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有效的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提高了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实效。截止6月底,区本级政府采购规模达到2671、25万元,采购次数78次,节约资金230、3万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制度,确保政府采购规范运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我们印发了《西峰区20_年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单位有关事宜的通知》。这些办法的出台,为正常有序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使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更加完善,规范了政府采购。

二、扩大采购范围,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规模

我区在实施政府采购以来,逐年扩大政府采购范围,采购项目由原来的三大类扩大到十四大类,主要涉及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装饰、清洗,标志服装(金额在500元以上),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用品、电脑耗材(金额在100元以上),网络建设,办公家俱,图书资料(金额在1000元以上),医疗器械,冬季取暖用煤,房屋维修(金额在10000元以上),公务用车,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专项购置、维修项目及大宗的低值易耗品,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农业综合开发、财源建设等项目。

三、严把政策关口,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一是坚决杜绝车辆采购过程中的违规现象。在车辆的购置审批过程中,严格按政策办事,实行“两审三控”制度,保证和维护政府采购制度的严肃性,有效地遏止了公务用车消费过快增长,节约了财政资金,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严把审批关口,实行专人负责、定期集中统一上报。凡新购、过户车辆,必须先由采购办逐一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才能提交分管局长审定并签署意见,必要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后方可办理。

四、强化制约监督,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监管职能

一是从采购项目申请到采购资金的结算支付,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操作规程和监督手段;二是针对不同对象分别制定了不同监督管理办法;三是政府采购重大问题提交分管领导进行研究审批;四是建立了财政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审计、质检等部门共同配合的有效监督机制,主要政府采购活动均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五是开展了政府采购服务反馈制度。通过反馈调查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以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服务质量来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五、创新采购办法,政府采购工作有新的突破一是我区服务类政府采购工作有了新的突破。

20_年签订了区直定点车辆保险协议,实施了公务车辆保险暂行办法,建立了一车一档,20_年全面推开服务类政府采购工作奠定了为基础。服务类政府采购制度的实行,对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堵塞漏洞,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二是对办公用耗料和印刷品等实行协议供货制度。目前已和114家销售商签订了协议书,并试行运行。三是以网络为依托,与其他各县实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政府采购区域市场,实现上下连动式采购、区域间横向联合采购。

六、丰富活动载体,狠抓商业贿赂专项整治

一是以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有关精神,充分认识加强财政系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对新时期政府采购工作及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按照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边查边纠,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政府采购成为阳光下的交易。

总之,近年来我们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别单位仍然缺乏政府采购意识,存在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现象。二是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尚未分设,制约着政府采购监管、采购职能的充分发挥。三是专家库建设不够完善,在面对一些要求比较特殊的采购项目时,缺乏专业人才。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努力使我区政府采购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2021年政府采购工作总结例文参考2

20_年以来南皮县政府采购工作不断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按照“逐步拓展、依法规范、稳步推进”的原则在探索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规范,使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今年1-6月份完成采够项目26个,采购总额2543万元,节约资金295万元,节支率10、4%。(其中:评审项目14个,审定金额1526万元,审减金额275万元,审减率15、26%;政府采购项目14个,采购金额1017万元,节约资金20万,节支率1、93%。)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采购行为

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始终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在严格执行上级政府采购制度的同时,先后制定了《南皮县政府集中采购办法》、《南皮县政府采购定点单位管理协议》、《南皮县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定点单位实行月报制度的规定》、《车辆购置协议书》等制度。今年以来,围绕如何做好政府采购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工作,我们又制定了《政府采购中心廉洁服务制度》、《政府采购监督制度》。由于制度健全,截止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一起工作人员违反廉洁服务制度问题。

二、制定政府采购计划,按月统计上报

为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各单位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编制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各预算单位每月填报下月采购计划,对没有报预算及计划的,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批复采购手续;自行采购的,集中支付中心不予付款;如特殊需要增加临时采购的,必须按相关规定追加预算,批复后方可执行。定点采购单位每月报送商品目录及价格,以便于采购办进行分析以进行管理。

三、强化监督,依法规范

要使政府采购工作真正发挥其“节约资金,防范腐败”的作用,成为“阳光工程”,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政府采购人员在加强自身政治修养,提高政治素质的同时,在日常采购活动中要注重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在保护采购人、供应商合法利益的同时也维护了采购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及名誉权。

为了发挥纪检法制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保驾护航作用,每次招标采购活动,纪检法制部门都会全程参与监督整个招标采购过程,监督工作人员是否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组织实施招标活动,参与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突发事宜。

对于每次招标采购工作,组成后期审计小组对货物的质量及价格进行审计。定期组织纪检、法制、审计部门及部分采购单位人员对定点单位所售商品价格进行审计,对于价格偏高的给予警告直至取消定点资格的处理。

四、广泛信息,确保公平竞争

根据采购单位申请如果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一律采购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信息在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扩大招投标范围,促进投标商之间的公平竞争,真正实现了电子化政府采购。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除在指定媒体上外,还在县电视台进行公告,使供应商能及时获得招标信息。

五、从实际出发,多种采购方式并用

我们根据采购项目的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采购方式。多种采购方式并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坚持以性价比作为确定中标的主要标准。同类规格、性能的,看谁价格低、服务好;同等价格的,看谁质量好、性能优;同类规格、同等价格的,看谁的企业规模大,实力雄厚售后服务有保证。

二是对于数额较大、影响面广、对商品的时间要求宽裕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综合评价,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三是对于一些时间要求紧、品牌、规格型号比较统一的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六、注重评委管理,做到逢“招”必“抽”

鉴于目前我县专家库人员数量不多,涉及行业也偏少的情况,我们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专家,扩大专家库人员。所有招标项目评审专家全部在专家库中抽取,对于比较专业的招标项目,统一去市政府采购办专家库抽取专家,采购单位及采购办均不能直接与专家接触,专家在开标前一小时才能了解招标内容,确保整个过程的公正性。

七、开拓创新,招标过程实现全透明

在招标现场,我们利用投影机展示招标全过程。主要程序是计算机提前设置好计算公式,先由各个专家评委进行分项打分,然后由工作人员将评委分数依次录入计算机,每个评委所打分数全部由屏幕一个一个展示出来,待全部分数录入完毕后计算机将评分结果在屏幕上展示给供应商。当场由主评委宣布中标结果。这种开标方式真正实现了完全公开透明,无论专家、采购单位还是供应商都对此无不赞同,落标供应商对全过程无任何异议,因此没有出现过投诉现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和好评。

八、加强学习培训、廉洁自律及思想素质教育

加强采购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采购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坚决杜绝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等腐败行为,自觉接受广大采购单位、供应商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协作和配合,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强内控制建设,强化对公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之制度化,经常化,提高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的能力切实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有力推动了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

2021年政府采购工作总结例文参考3

20_年,政府采购办在旗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提出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政目标。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各项整改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改善工作作风。统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推进源头治理腐败”等两条主线。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依照达旗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扩大规模、规范管理”为工作重点,加强各项监督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

在旗委实践办的统一部署,第九督导组全程督导下,我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树立群众观点,解决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在历时9个月的教育实践活动中,紧密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环节紧扣,稳步推进,认真组织学习调研,搞好对照检查,狠抓整改提高,扎实完成“规定动作”,出色做好“自选动作”,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通过活动,查找了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了解群众所需所盼所急,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各种表现。探索有效方式方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坚定自觉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二、积极推进帮扶工作

我办按照旗委下发的《关于印发达拉特旗县级领导、部门联系包扶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20_]2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帮扶工作。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二是领导小组对包扶的昭君镇巴音嘎查色古楞嘎查进行了入户调查。召开村社、老党员等座谈走访的形式,制定了帮扶措施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上报了实践办。三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了两户困难户每户价值伍佰元的生活慰问品。

三、深入开展在职党员志愿者进社区活动

我办根据旗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推进在职党员志愿者进社区联系服务群众活动的通知》(达党组发[20_]18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宣传动员,组织在职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领取任务。20_年政府采购办在职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共进入社区四次,打扫包片卫生环境;帮扶了一名贫困大学生,给予了一千元的助学资金;帮助一名贫困老人完成了“小心愿”。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发挥在职党员的能量,为社区建设添砖加瓦。

四、编写了供应商投诉程序并对供应商登记备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政府采购法》,完善政府采购机制,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政府采购行为,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为更好的促进我旗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根据全旗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办编写了供应商投诉程序,解决了供应商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投诉无门的问题。同时,对供应商进行了登记备案。

五、强化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扩大政府采购范围,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运行。

一是根据自治区、市集中采购目录,结合达旗实际,出台《20_—20_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已报送政府审报),力争政府采购规模与范围有新突破。

二是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和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和《政府采购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内财购〔20_〕149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政府采购工作。

三是20_年我办联合审计、财政监督部门就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采购范围、采购方式、程序的执行情况采取不定期有重点的方式,对全旗机关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更好的规范了达旗政府采购行为。

截至20_年11月25日实际采购规模达到29940、69万元,节约资金1768、3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5、58%。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为3157、71万元,节约资金680、3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7、73%;工程类采购金额为26279、02万元,节约资金1072、9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92%;服务类采购金额为503、97万元,节约资金15、01万元,资金节约率为2、89%。公开招投标48批次,采购额27115、67万元;询价3批次,采购额1004、85万元;单一来源6批次,采购额1891、97万元。公开招投标48批次,节约资金1147、06万元,节约率为4、06%。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六、在政府采购和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培训力度不够,认识还不够到位。尽管我们作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和培训工作,但由于政府采购是深化财政改革的一项具体工作,目前,在工作中还没有完全认识到位,还没有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执行政府采购法的社会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篇(10)

类学校的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创设平安和谐校园环境,保障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体系,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并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健全管理、教育、防范、应急、监管机制,逐步提升学校的安全管理水平。

(三)落实安全责任,加强过程监管,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按规定开设安全、卫生及心理健康教育课,积极开展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活动。

(五)强化安全教育宣传力度,主要安全法规、制度上墙,并设置永久性宣传标语。

(六)严格学校食堂、宿舍管理,禁止购销不合格食物;抓好传染病防控,坚持疫情报告制。

(七)加大民办教育机构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力度,有效改善校园安全环境,确保校园平安、师生安全。

(八)力争实现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无责任事故。

(九)巩固“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成果,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活动。

(十)加大对技控设施设备的经费投入,进一步提高人防、物防和技防能力与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与稳定。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各

科室安全责任,划片包干,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考评奖惩机制。

各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健全和完善内部安全管理机制,配备安全管理

人员。市教育局将按照工作计划和行事历,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过程管理,对各单位日常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定期通报。市教育局各科室到县区检查工作,均要把校园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发现问

题及时告知学校整改,并记录在案。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

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严格按规定开设公共安全教育课程,做到有教学计划、有教师、有教材;要积极拓展校园安全宣传阵地,充分利用校刊、广播、校园网络

、演讲、征文等形式,以宣传安全教育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为基础,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采用多种形式和手段,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月

”、“消防日”等活动,扩大安全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使学生达到终身受益的效果。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专业性的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三)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校舍安全。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校园安全防范措施建设,加大安全工作的“物防”、“技防”投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校校舍、消防设施、食堂及学校体育设施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要特别重视对校舍的检查,发现校舍存在险情立即停止使用,并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因校舍改建、扩建、改变用途等引起负载变化或超过设计年限的,学校应书面上报主管部门,新建校舍未经质检

部门验收不得使用。

2、消防安全。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处理好防火与防盗的关系。要根据《消防法》的规定,配合消防部门对学校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排查。学校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电教室等重点部位,

以及教室、食堂、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按照消防规定配置消防等安全设施。特别是民办教育机构要畅通安全出口、标示疏散通道指示标志,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3、学校宿舍管理人员、门卫人员管理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管理。各单位要选拔年富力强、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门卫和宿舍管理人员,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专

业素质。同时,要注重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协调和管理,设专人分管校园及周边治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门卫室实行证件审查、登记制度,落实晨检夜查,实行警校联动制度,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

的行为,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予以制止和处理。

4、车辆、交通安全。要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制止学生乘坐无证无牌、超员、超速车辆和拖拉机等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临近街道的学校要在学校门口设置明显

的警示标志。要认真执行错时放学制度,接送学生车辆实行教师带班制度、跟车安全记录制度,接送学生车辆实行日检、年检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

5、饮食卫生安全。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条例》、《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幼儿园要不断加强食品、卫生和防疫安全管理,建立卫生防疫

制度、学校食堂、餐厅卫生安全责任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储藏管理制度和饭菜留样制度,严把食品卫生关,预防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及传染病的发生。所有学校、幼儿园食堂必须“两证”齐全,从

业人员身体健康,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坚持打扫卫生制度,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必须严把食品采购、运输、验收入库三个环节,坚持食品原料索证制;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

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发生投毒事件。

6、严格执行学校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学校、幼儿园组织的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请示要附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人,提前排查不安定因素,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进行相

应的安全教育。

7、电教仪器、实验仪器、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学校要加强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定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气体、液体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

度。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存放、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设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人,重点负责对学校危险化学品的日常管理;建立严格的保管、检查、检测、库存、销毁登记制度;根据各种危险化

学品的性质、类别制作分类检签,分类摆放,严禁各类危险化学品混装混用。要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毒、防腐蚀和通风设施;危险化学品必须存放于专门地点,实行双锁制,严禁将保管室兼作他用。建

立危险化学品领取、使用审批制度。

8、寄宿制学校管理。针对农村学生居住分散、离学校路途较远,以及城区、乡镇学校大多处在交通主干线上的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途中和在校安全。一是要加强对中小学的安全法规

教育,增强自护意识。二是继续落实日常安全监管机制。三是在天气恶劣时,组织教师进行护送。四是对农村学生周末放学,向家长做好宣传教育,建议家长进行接送。组建学校保卫队伍,统一管理,

建立校园、寝室夜巡制度,落实夜巡值班人员,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特别要注重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寄宿制学校的安全工作水平,确保学生在校的健康和安全。

9、加强对学生游泳安全事故的防范。一是要教育学生不擅自到河、塘去游泳;二是要向家长做好宣传教育,利用告家长书、家访等形式,引起家长对子女安全监护的重视;三是暑假期间在事故易发的池

塘、河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组织安全巡视员进行巡视监管,一旦发现有单独游泳的学生,要及时劝退,并告知家长。

10、继续加强疾病防控工作。建立学生健康体检档案,加强对突发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力度,建立与学生家长安全管理沟通机制。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严防群体性卫生事件的发生。

(四)落实安全监管措施,切实加强重点区域安全管理

实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全面评价安全管理工作成效。严格实行安全月报告制和责任制。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每月底把自查结果,通过月报表的形式上报市教育局安全管理科,切实做到“

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进一步规范学校安全工作的过程管理。常规检查以学校食堂、商店、学生寝室区、消防设施通道等为重点,定期检查以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和民办教育

机构等的内部安全管理为重点,对存有安全隐患及事故苗头的,市教育局将跟踪督办,把隐患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多次整改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对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继续实施“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程,有效改善校园安全环境

充分发挥学校创建主体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从改善学校及周边环境入手,健全校园安全防范机制,定期收缴管制刀具,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

;强化道德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师生的道德素质、文明修养和法制观念;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以良好的校园秩序、丰富的校园生活以及优美的校园环境,实现环境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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